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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虐心甜宠小说_三蔓子

    第 71 章   01【一更】


    ***


    八点钟,表演开始。


    六点多时,人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进场了,楚留香等人来得晚,七点多进场时,前排早已经站满了人,三三两两的人都在聊天。


    来看这种不出名乐队拼趴演出的观众,大多数都是喜欢乐队文化,经常性地来看的。当然,也能瞧出有些人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正举高手机,去拍舞台布景。


    舞台布景……其实也没什么舞台布景,就是各种设施,再加一点灯光。


    楚留香他们四人就站在最后面。


    他们四个都不矮,尤其是楚留香,身高可以傲视绝大多数的人。


    他们四人都是长发,穿衣打扮上也甚为讲究,观众站席其实没有什么灯光,暗沉沉的,只能凭借着舞台光来瞧人,不过即使如此,他们四个人那么一站,也十分吸睛,不断有人回头看,还戳一戳和自己一起来的好友,招呼着一起回头。


    自然,也少不得一番窸窸窣窣地讨论声了。


    “是乐队吧?应该是乐队吧,你看,都留着长发呢,说不定是什么新视觉系?今天来看同行?”


    “啊……就这么干干净净的演出挺好的吧,视觉系那种我有点欣赏不来啊……”


    “啊呀,那个不是昨天晚上X音同城的那个猫包酷哥么?哇……他好不上相啊,真人居然还要帅这么多!”


    “旁边那个黑紧身衣的也帅啊,我天,这年头能这么自信穿紧身T恤的男人真的不多了,帅哥到底啥时候演啊,只看这个身材我都愿意买票。”


    “我去问问!”


    这里空间又不大,但屋顶挑高比一般的一层楼要高一些,因此人说起话来其实能听到一点空旷的回音,这两个女孩儿的声音虽然刻意压低了一点,但假如楚留香没听见,那才真是奇了怪了呢。


    他本以为那女孩子要钻出来问,没想到她就站在最前排,特别大声地直接喊:“喂!长发帅哥们,你们乐队叫什么啊,什么时候演啊?我们买票支持啊!”


    楚留香:“…………”


    也是个社交恐怖分子。


    这一下,观众站席里便发出一些善意的笑声来,也有人跟着说:“对啊,啥时候演啊?不说还以为你们是男模团不是乐队呢!”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一下,伸出手机晃了晃,含糊道:“到时候在网上买票。”


    那女孩说:“行啊!帅哥票价定合理点啊!”


    楚留香单手插兜,象征性地挥了下手,含笑说:“一定。”


    女孩转过头去,忽然意识到:等等,他好像啥也没说啊?为什么他一开口就让人觉得每句话都那么有信息量、每句话都那么有道理呢?嗯???为什么呢???


    女孩:???


    再想回头问问的时候,台上的第一声鼓已经敲响了。


    其实在台上还有乐队在的时候问其他的乐队好像还挺尴尬的……但刚刚台上好像都是工作人员,那就没事了!


    拼趴演出,就是好几个乐队联合起来演一场,因此每个乐队就是三五首歌的时间,对听乐队的观众来说,其实有点像开盲盒——有的时候能听到眼前一亮的歌,有的时候也会尴尬无聊到让人觉得这钱实在白花。


    今天上场的第一个乐队,就让人觉得这盲盒没白开。


    哇呜,是美女!美女吉他手好飒!主唱小姐姐也好漂亮……贝斯手,啊贝斯手不重要!呜,光看脸就觉得不亏!


    有听乐队习惯好几年的观众也认出她来了,喊了一声“秦蔻!秦老板!”,场子里的人,不管是知道她的,还是不知道她的,都欢呼起来。


    她站在台上,台下黑压压的,是大约两百名观众。左手摁上吉他弦,右手拿着拨片,轻轻一拨弄,演出开始,音乐响起。


    这乐队走的是八九十年代日本泡沫经济时期所流行起来的city pop风,摩登、复古,与秦蔻之前的乐队风格也类似,又加了一些合成器,风格是梦幻、热烈而充满活力的。


    秦蔻在台上很放松。


    她穿的其实也很放松,宽松衬衫的下摆随着动作轻轻摇动,裙子不紧,足上还蹬着双白色板鞋,非常适合在舞台上蹦蹦跳跳、摇摇晃晃,她抬起头时,长发就随之从肩上滑落,她又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吉他疯狂扫弦,摇头晃脑。


    摇头晃脑的结果就是第一首歌结束的时候脑袋上的墨镜差点甩掉了,还有观众起哄,让她丢拨片下来。


    这也是一种常见的互动,吉他手会扔拨片,鼓手会扔鼓槌,观众谁拿到就算谁的,还有些吉他手会带一袋子拨片来,到现场之后,跟发喜糖似得,一把一把往台下撒。


    秦蔻站在台上笑,对着话筒说:“我这拨片待会儿还要用呢。”


    台下哄笑。


    秦蔻又说:“丢这个。”


    然后直接把自己脑袋上的墨镜丢下台了,还丢的很大力。


    她这墨镜其实挺贵的,不过人来疯可不管这些,气氛上头了基本上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小小的墨镜飞下台,气氛一下子就起来了,大家的手都伸长了。


    最后是一只惨白、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拿到了墨镜。


    这种扔东西的事情,其中最重要就是扔的那一下,氛围会非常高,至于谁拿到了,那还真没多少人在乎,所以当然也不会有多少人刻意去看是谁拿到的墨镜。


    那个主唱小姐姐也是个人来疯,气氛上来了,把自己的皮衣外套脱了直接扔,气氛又达到了个新高度,大家一边欢呼一边伸手去抢,唯有秦蔻,透过人群,去看那个抢到了她墨镜的人。


    那个人当然也再看她,他就立在原地,用一只手捏着墨镜,脸上没有表情,很安静地看着她,秦蔻冲他璨然一笑,在舞台灯光的照射之下,她的额头和鼻尖都有亮晶晶的汗。


    然后,秦蔻就看见,他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她,然后伸手,把她的墨镜带在了自己的脸上。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


    开场气氛就这么好,接下来的演出自然更加顺利。


    对于古代侠客们来说,这当然也是新奇的体验。


    歌舞、折子戏、表演……这些楚留香不是没见过,但他的确觉得新奇,觉得有趣。


    因为“气氛”。


    这里的气氛是不一样的。


    以前他所见过的歌舞,多是应人相邀,在酒宴之上瞧见的。能歌善舞的舞女,自然颜色没有差的,而能豢养的起舞女、戏子的人家,当然也没有穷的,觥筹交错之间,数盏灯笼亮着,一寸寸把飘飘的衣袂照亮。


    香风、丝竹、舞姿,自然无一样不美。


    但总少了点什么。


    今天楚留香就明白了,少的是自由和个性。


    这个时代的艺术形式要更多样,要更自由,站在台上的人,不是低人一等的舞女,不是贱籍,他们也不靠入贵人的眼、靠着用笑脸相迎来换取赏钱与未来。


    他们就这么大大方方地站在台上,有紧张的、也有放松的,有打扮的很漂亮、艳光四射的,也有就穿个T恤牛仔裤就上场的——对,没错,就是那个打鼓的,别以为躲在鼓后面就没人看见了。


    看演出,就得花钱啊!


    我大大方方地演,台下的人也光明正大地买票入场,就好像、就好像这是在菜市场里买菜,你给我一根茄子,我给你两文钱,光明正大,再是天理不过了!


    在这里,他们是乐队、是艺术家、是表达自己独特个性的,被人崇拜的人,很多中二期的小孩说到以后的梦想,有一大部分的答案都是艺术家。


    但在他们那时代不是这样的,表演者们……没有这份理直气壮,也没法子理直气壮,倘若有个好人家的女孩说,长大之后要去跳舞,要去唱歌,她的家里人一定会以为这孩子疯了。


    楚留香忽然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忍不住勾唇笑了笑。


    真松快啊,这个时代。


    五首歌结束后,主唱小姐姐说了几句话,大家撤场,下一个乐队准备开演。


    一点红双手插兜,不声不响地转身出去了。


    这动静虽然不大,站旁边的人肯定是知道的,楚留香笑而不语,陆小凤听完这个乐队,兴致正高,与花满楼在聊天。


    陆小凤只道:“这样子的歌,我倒是从来没听过,那个边角处站着的男人,手上拿的那乐器,声音倒很低沉,听的人不自觉想晃脑袋。”


    精通乐理的花满楼来这个时代之后,自然没少听歌,秦蔻还曾提过什么时候带着古琴,也和乐队合作试试呢。


    说者和听者都是有心人,怎会随意敷衍?


    所以花满楼对乐队配置构成多少也了解一些。


    他只笑着解释道:“那乐器叫贝斯,与鼓一同,乃是负责律动,阿蔻的吉他,便是主要负责旋律这边,这乐队走的便是重律动、轻旋律之风格,而咱们那时候是单讲旋律,你没听过这种,实在很正常。”


    而且重律动的歌就是让人听了莫名其妙地想晃脑袋嘛。


    ***


    另一头,秦蔻刚回到后台,浑身上下都冒着热气儿,兴奋得两只眼睛里亮闪闪的,一进来,卸下吉他,风风火火地来找冰水喝。


    后台间其实挺大,而且是有饮水机的,但这台没有制冷功能,她很嫌弃,不过自家的东西……算了,凑合凑合得了,嗓子都快冒烟了!


    她找了个一次性杯子,去后台外间儿接水。


    一出里间的门,就瞧见一点红推门进来了。


    他一进来,垂眸瞧着秦蔻,没说话,把手上刚买的冰矿泉水递给了她。


    他清楚得很,秦蔻这人火气旺,夏天冰水是一天都少不了。


    秦蔻把冰水接过来。


    外壁结了一层水珠,握在手心里,冰凉凉的,把手心和指缝都打湿了。


    她抬眸瞧着一点红,一边拧开瓶盖,唇角慢慢翘起。


    主唱小姐姐刚好进来,打招呼道:“啊呀,秦姐辛苦啦,这位是朋友么?”


    秦蔻的唇角越翘越高,原本就有点细汗、有点红润的面颊处变露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她一直瞧着一点红,眼睛都没挪开一下,喝了一口水,笑容很灿烂,想也不想,张口就搪塞:“啊呀,是我二表哥。”


    小姐姐:“…………”


    小姐姐狐疑:“……秦姐,开演前来的那个不是二表哥么?”


    秦蔻脸上的笑意还是止都止不住,还瞧着一点红,特别自然地说:“啊呀,那个是姨表亲,这个是姑表亲咯。”


    一点红:“…………”


    小姐姐:???


    姑表亲和姨表亲还一起来看妹妹演出啊??


    ……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小姐姐说:“那我进去了啊秦姐。”


    说完就进里间去了。


    其实按惯例来说,演出成功,今晚上大家肯定是要一起搓一顿,权当庆功宴的,不过主唱小姐姐情商很高,瞧见秦姐和她的二表哥时,那个情商雷达就滴滴滴的响,最后也没问秦姐今晚上出去吃不吃。


    小姐姐:╮(╯▽╰)╭


    秦蔻咕嘟咕嘟的喝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舒服了!”


    她身上满是热气,头顶似乎都在冒烟,活力却一点不减,歪着头抱着胸,兴致还很高,问他:“刚刚怎么样!是不是很棒!”


    一点红垂眸瞧着她,眼神不禁闪了闪,沙哑地道:“很棒。”


    特别棒的。


    他伸手,把她的墨镜递给她。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不懂规矩!你拿到就是你的咯,哪有我收回来的道理。”


    一点红唇角勾了勾,居然并没有坚持要还她,只低低道了一声:“好。”


    秦蔻又问:“他们呢,再听下一支?”


    一点红道:“嗯。”


    秦蔻说:“那走吧。”


    她拉着一点红就回到现场那边了。


    现场那边,楚留香他们三个在门外。


    秦蔻:“怎么出来了?”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很委婉地说:“里面这几位似乎有点……艺术形式过于超前了。”


    门内传来这个狂放主唱小姐姐的声音:“WRYYYYYYY!!!”


    然后就是嘶吼、嘶吼加狂放的嘶吼!!


    啊,里面这个是金属核来着,因为风格比较炸裂,就要放在靠后一点的位置上台。


    灯光也很炸裂,就是那种很炫目的白光,会忽然闪一下。


    听着这狂放的歌声,陆小凤陷入了沉思之中。


    秦蔻在他面前晃晃手。


    陆小凤摸着胡子道:“我在思考一个问题……”


    秦蔻:“什么?”


    陆小凤道:“我是不是找到了我唱歌的路子……”


    秦蔻:“…………”


    秦蔻无情地打破了陆小凤的无知幻想:“想什么呢你,你以为这种不要音准么?而且人家的发声方式可是有专门的练习的,你算了吧你!”


    什么时代唱歌也不要音痴啊!以为现代观众是随便什么东西都听的么!


    不过摇滚乐队这个东西,一般观众对主唱的确都挺宽容的,即便出现了什么天灾级别的车祸现场,也能调侃“摇滚乐不就听个响么!”


    但陆小凤还是不行,因为别人是偶尔翻车,他是稳定翻!


    陆小凤:“…………”


    陆小凤扼腕!


    室内的白光透过门缝,一闪一闪的,秦蔻说:“那咱们就走……诶?”


    她的神色骤然一变,扭头朝门里看去,说:“不好,有人来了!”


    这个人,自然就是通过时空乱流而来。


    而在门的内侧,刚刚舞台灯又一次闪烁出亮白色的光,金属核乐队的几个乐手虽然年轻,但舞台掌控力很不错,观众们的注意力也都在前面,因此无人注意到,自他们的后方,也有一道白光在一瞬间闪过,随即,一个黑衣裳的苍白青年,已出现在了此地。


    这黑衣青年瞧上去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皮肤苍白,手里握着一把刀,一把形状古朴的、漆黑的刀。


    他的额头与脖颈早就被冷汗所打湿,嘴唇也近乎苍白,似乎正在忍受着什么极大的痛苦。


    这个黑衣青年的名字叫做傅红雪,他患有一种可怕的病,他刚刚就躲在自己所住的那间漆黑屋子里,一丝声音都没发出,去忍耐无穷无尽地苦痛,有一个瞬间,他甚至认为自己已经死了。


    然后他就听到了这世上最可怕的、好似来自地狱之中的嘶吼。


    在这地狱般的声音之中,无数人狂乱的伸着手,好似已彻底陷入了疯狂与诅咒之中。


    傅红雪的手背上青筋暴起,胸膛也在剧烈地起伏着,整个人惊疑不定,脑中只滑过了一个念头——


    他应该……真的死了吧,而这就是地狱的样子。


    第 72 章   02【二更】


    ***


    傅红雪今年十九岁。


    他的人生与他手中的那把刀一样,都是一种亘古不变的漆黑,似乎没有什么能让他改变、他也从未想过要改变什么、挣脱什么。


    他的背上肩负着永恒的责任,除却仇人的血之外,他什么也不想要、什么也不能要。


    他的父亲叫做白天羽,母亲叫做花白凤。


    他的父亲早死,他是被母亲养大的。


    按理来说,他应该姓白、或者姓花,自小到大,他所接触到的人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姓傅的,那他为什么会姓傅呢?


    这问题的答案也很简单,傅红雪自小就很明白。


    他的父亲白天羽,乃是二十年前江湖之上最负盛名之人,是鼎鼎大名的神刀堂的主人,是难得一见的英雄。


    然而英雄的末路,往往是残酷而可怖的,也往往充满了小人的算计。


    十九年前,梅花庵下。


    白天羽被三十名杀手埋伏围攻,在连杀二十三人之后,力竭而死。


    那是个赏梅的冬日,大雪纷纷扬扬,而白天羽与杀手们的血,则将皑皑白雪染成红色。


    也正是那一天,傅红雪出生了。


    “为雪被染红的那一日复仇”。


    这便是“傅红雪”这名字的来源了。


    名字乃是跟着人一辈子的东西,寄托着父母对孩子最深切的期盼,花白凤对他的期待很简单,那就是你长大了之后,要为父报仇,倘若你完成不了这件事,那么你就根本不配为人,不配为我的儿子!


    傅红雪就是一个从小生长在复仇火焰之中的人,他的皮、骨、肉,当然也已完全被这火焰给烧透、烧焦了,有时他会觉得自己不太像一个人,而像是一具焦黑的骷髅。


    他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这份责任,真心实意地认为这责任是他应该背负的,是他这辈子一定要完成的事情。


    但很可惜,他是个跛子,自小就跛了,而是身上还患有一种很严重的病,一旦病发,便会浑身止不住的抽搐颤抖,形如废人。


    他的母亲痛恨他的残疾,他自己也痛恨这样的自己。


    今年,他终于学成,终于得到了他父亲曾经用过的那把魔刀,也终于踏上了复仇之路,来到了他的仇人马空群所在的边城。


    进边城的第一天,他遇到了叶开。


    进边城的第一天,他见到了马空群的手下花满天。


    他根本就没理会这人,目不斜视、冷漠地走掉,用身上的银子租了一间又小、又破的屋子,然后在屋子里剧烈的病发,浑身的肌肉都控制不住,痉挛、强直、倒地颤抖、口吐白沫。


    他甚至已经自己要死在这一次的病发之中了。


    他死死地咬着牙,强忍着撑过去,总算好一点之后,眼前忽然一白,下一秒,他便进入了……地狱?


    地狱里果然是冰凉的,一种奇异的、冰冷的阴风在他周身阵阵吹着,只令他被冷汗所浸湿的衣衫紧紧的贴在脊背上,一阵一阵的发冷,面前是地狱之中狂热的恶鬼,与那种尽力的、似乎要将人世间全部之恶意都释放出来的嘶吼声,嘶哑、难听、可怖至极,只好似要把人的耳朵都给震破、只好似要将人的脑子都要完全搅碎!搅碎!


    地狱竟是这幅模样么?


    他未能完成复仇的事业,就这样因为先天的疾病而死,所以老天要诅咒他、母亲也要诅咒他,才让他堕入此地,万劫不复么?


    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惨白惨白。


    傅红雪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苍白的面上不住有冷汗留下,他很虚弱、他仍然很虚弱,手中却依然紧紧地握着那把刀,这动作似乎已融入了他的血肉里,让他永远都不会放开那把刀,他后退一步,发现背后便是门,于是他忽然发力,夺门而出。


    他虽然是个跛子,却是个轻功非常高的跛子,因此他一动起来,只宛如一片残影、一道黑色的闪电,自这扇门中抢了出去。


    门外有人惊叫一声,厉声道:“抓住他!”


    傅红雪刚刚自病痛中挣扎出来,又突然遭遇了这种奇异的变故,整个人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都处在极度的疲惫之中,他抢出门外,只来得及匆匆一扫。


    这里是个院落……一个很奇怪的院落,周围也很奇怪,好亮……明明是黑夜,周围却都是亮得,远处也是亮的,有些奇异的高楼之中,灯火像是星光一样。


    但他已无暇多看!只顺势蹿起,抢进了条幽黑的小巷之中,这或许是无意识的行为,亦或许是他下意识地认为,只有在漆黑的地方,才能让他感到安全……


    一缕轻烟紧追不舍!


    傅红雪抢进巷中,巷中却已有人等候,他的身子骤然停住,冷冷地瞧着前后将自己包围起来的二人。


    一开始就在这巷子里守株待兔的,是个有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衣着一如这“地狱”之中的人,袖子和裤腿都很短,制式古怪,露着胳膊和腿。


    而刚刚那追来的一缕轻烟,则是个身形高大的男人,衣着打扮与这胡子男人不甚相同,却一样的古怪。


    他刚刚追来的时候,傅红雪都没有听到身后有人,他落地时,傅红雪也没听见他落地的声音与呼吸的声音,这说明他的轻功与内力,都已达到了一种极高的水平。


    傅红雪也是轻功高手,他能立刻判断出,这人的轻功远在自己之上。


    ——他现在已经明白了,他没有死,此处也不是地狱,这些人也都是活人,不是恶鬼。


    可是……倘若不是地狱,此处又是哪里呢?


    他明明身在边城,这里却绝不是边城,他明明一个人待在他所租住的那间屋子里,这里却和那间屋子绝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他隐隐感觉自己遇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脑子里却有些昏昏沉沉,方才发病时的虚弱依然包裹着他,只令他的大脑无法有效的去运转和思考。


    但,无需运转和思考,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该做什么。


    方才他抢出那间屋子的时候,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声音,那女人说“抓住他!”


    这两个人就是来抓他的。


    傅红雪握紧了手中的刀,苍白的手背之上,已迸起了条条青筋。


    这初出茅庐的少年人抬起了眸,冷冷地盯着自己面前的两个人。


    漆黑的衣裳、漆黑的刀、还有漆黑的眼眸,黑得近乎发亮!


    他只冷冷道:“让开。”


    追上他的人,自然就是楚留香和陆小凤。


    方才的事情,当真是电光火石,那一瞬间,门内有人闪出,一点红几乎立刻动了,一只手拉住秦蔻,就已将她抢到一边护起来,连一根头发丝都没露出来。


    秦蔻又惊又疑,只瞧见一道人影迅速闪过,她当然知道决不能放任这人走掉,因此躲在一点红身后,下意识地喊了一句:“抓住他!”


    他们当然是不必等到秦蔻反应过来之后再动手,事实上,早在秦蔻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楚留香便已飞了出去,缀在这人身后,陆小凤瞧出了他要走那条路,已自墙上飞出去,去堵他的去路。


    而花满楼的动作也很快,他的心也非常细。


    屋外很热,大部分人都在里头看演出,工作人员也多在室内,注意到这变故的人不多,但屋外仍然有两个工作人员在,花满楼第一时间便动了,在这二人还来不得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时,就已飘然而去,手指一点,点中了这二人睡穴,又伸手一扶,将他二人扶到了附近的折叠椅上坐着,还顺便帮他们倒了杯水,放在桌上。


    这一番配合,实在是天衣无缝,力图将影响降到最低。


    当然,最重要的事情还是把这黑衣少年给带回来,他看上去实在激动得很、惊恐得很。


    这件事交给楚留香和陆小凤去做,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傅红雪站在巷子之中,握紧了刀。


    他其实到现在为止,还从来都没有杀过一个人,但出刀与收刀,他却已练习了无数次,直到他的母亲满意,直到他的母亲的眼睛之中闪出亮光,认为他可以去杀死他的仇人。


    他们是谁?为什么要抓他?他们是不是马空群的下属?这一切是不是马空群所布置下来的阴谋?


    他不知道,但他唯一知道的事情是,没有人能挡他的路。


    所以他冷冷地警告他们让开。


    但这两个人也没有动。


    那个身形高大、轻功与内力都绝佳的男人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道:“你似乎太紧张了些。”


    那个留着两撇奇怪小胡子的奇怪男人也叹了口气,神色奇异地道:“其实这也是没法子的,不管是谁,倘若刚来时听到那种声音、看到那种画面,都会紧张的。”


    他说的就是那个极具个性的金属核乐队了。


    说句实话,刚刚他们听完秦蔻所在的乐队的时候,楚留香还颇为感叹、颇为肯定地表示了一下:“这地方的歌舞都很有人的个性,这是件很好很好的事情。”


    然后下一个乐队登场,用狂乱的嘶吼开场。


    当时的陆小凤:“…………”


    他扭头就问楚留香:“你现在还觉得极具个性的歌舞很好么?”


    阿楚哥苦笑着摸鼻子,试着欣赏了一下,然后果断撤退,不为难自己了。


    而假如他们一开始穿越过来遇到的就是这个,那恐怕……恐怕……


    要么是觉得自己死了,这是下地狱了,要么是觉得这是什么神秘可怖的组织在进行什么神秘可怖的仪式……吧?


    当然了,倘若是陆小凤和楚留香这样喜欢追逐危险的人,恐怕第一反应不会是跑,而是找两个棉花把耳朵塞上之后来探查一番。


    无论如何,这件事实在不能怪这个跑出来的少年。


    但这少年的警惕心实在很强,而他的状态……又实在算不得好。


    楚留香早已经看出,他面色苍白、嘴唇发抖、额头还余有密密麻麻地冷汗,显然是刚刚经历过什么极大的痛苦……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只道:“我们没有恶意。”


    傅红雪不说话,也不动。


    楚留香又温声道:“也许你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件事说出来,恐怕你绝不会相信,但事实的确如此。”


    傅红雪仍然不说话。


    他是个很英俊的少年,却也是一个非常难搞的少年。他的嘴唇很薄、眼神很冷,像是雪山之巅的积雪,亘古不变、永不融化。


    他冰冷的眼神之中,倒也不是连一丁点情感都没有,但自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却不是温情,而是悲怆、痛苦与愤怒。


    而现在,他正是用这种眼神冷冷地瞧着楚留香。


    楚留香叹了口气,已意识到这少年过去的经历一定非常痛苦、他的精神与肉|体一定已快要到了崩溃的边缘,但他依然在压抑、压抑、再压抑。


    否则对一个江湖人来说,在陌生的地方,被陌生的人拦住不让走,那应当是说拔刀就拔刀吧。


    但他没有。


    很好,最起码不是个坏人。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捕获他了。


    他只叹道:“看来你决计不肯停下来,听我好好解释了。”


    傅红雪握刀的手力道又重了几分。


    他仍然一个字也不说,但他的态度却已证明了他的想法。


    楚留香笑道:“那就实在没办法了。”


    然后,他就动了。


    他的身形似乎已超越了人类的极限,比烟更轻、比闪电更快。


    轻功当然是飘逸的,然而在施展出这样令人目眩神移的轻功绝技时,当然也要调动浑身上下的每一块肌肉,令发力与控制都极其精准。穿古装时,人的身体都是被遮起来的,倒是不太显,但如今楚留香穿的却是薄而贴的丝绸衬衫,于是他动起来时,便显得像是一只极具捕猎技巧的公狮,极富力量、又举重若轻。


    这就是踏月留香的盗帅。


    浪漫、温柔、冷酷、决断。


    陆小凤没有动,因为他知道楚留香可以得手,于是就只是懒洋洋地站在那里,欣赏着这位百年之前的传说人物。


    傅红雪只觉得一阵极其奇妙飘逸的香气铺面而来,随机,便是一只手伸向了他的前胸,傅红雪动作很快,侧身一避,又反手用刀鞘抽了过去,楚留香轻笑了一声,笑声之中又似乎有着叹息。


    傅红雪这一抽,当然也被他极其奇妙的步法所避开。


    二人在片刻之间,便已交起手来!


    然而傅红雪的魔刀却并没出鞘,因为他早已经看出,这男人身上的确没有杀意,出招也根本不曾朝他的要害下手。


    所以他当然不会出刀。


    十招过后,楚留香忽然已到了傅红雪的身后,他淡淡道:“你似乎学过转移穴道的功夫?”


    傅红雪没有说话,一刀鞘朝他肩上抽去。


    楚留香的身形忽然又转到了他的身前,温声道:“不过刚巧,我也学过,那么……先睡一会儿吧,待会儿见。”


    说罢,他的两根修长手指忽然如闪电一般,点在了傅红雪的身上,傅红雪眼前一黑,彻底陷入了深眠之中。


    第 73 章   03【一更】


    ***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算是安安稳稳的解决了。


    楚留香背起昏睡过去的傅红雪,陆小凤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嗯嗯了几声,挂掉电话,说:“阿蔻在地下停车场等我们。”


    地下车库里,秦蔻靠着自己的车,双手抱胸的等着。


    刚刚事发突然,她有点被吓到,此刻缓过神儿来,又打心底里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是难得倒阿楚哥和小陆的,于是整个人又恢复了精神,一边用手捋着头发,一边在玩手机。


    有人温声叫她:“阿蔻。”


    她一抬头,是楚留香,背上背着个昏睡的苍白少年。


    她凑过去,问:“就是他?”


    楚留香道:“不错。”


    秦蔻看了看这少年。


    身材颀长,身形有力,但瞧上去的的确确年纪不大,应该也就是十八九岁的样子,是野兽、却也只是只很年轻的野兽。


    他明明已昏睡过去,但他的左手居然依然在使力,紧紧地握着一把刀,那把刀……当然给秦蔻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形状很古朴,从刀鞘到刀柄,全都是漆黑色的,没有一点点的光华,却似乎隐隐有一些血的味道传出来。


    现代人,看到真正饮血的刀剑当然都是会不舒服的。


    楚留香、陆小凤和花满楼,都是不带兵器的人,一点红有一柄薄而窄、闪着青光的长剑,他刚来时,并不想叫秦蔻知晓他的杀手身份,也不想吓到她,故而都是把剑收到自己的屋子里去的,好叫她别瞧见。


    后来熟悉了,当然就也不会不舒服了,一点红还在秦蔻面前舞过剑。


    只不过偶尔她瞧见那柄剑的时候,还会不自觉地去想:红哥不想让人知道的过去,就是这柄剑带来的……


    而这个少年……


    年纪还该是刚上大学的年纪呢,怎么明明在昏睡之中,眉头都皱得那么紧?而他手中不肯放下的刀,是不是也代表着他的沉痛过去呢?


    秦蔻看了一眼,说:“先回去吧。”


    众人都没有异议。


    唯一的问题是……坐不下。


    六个成年人,还有一个昏过去的,一辆轿车当然绝对是坐不下的。


    秦蔻正要说话,一点红忽然冷冷提议道:“这小子放后备箱。”


    楚留香:“…………”


    秦蔻:“…………”


    这人身上是挺烫的,嘴里怎么能说出这么冰冷的话呢?况且万一路上交警来查,这事儿怎么收场?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赶紧说:“我和小陆再打一辆车。”


    OK,启程回家吧。


    回到家之后,已经晚上十点多了。


    秦蔻这个人精力是很充沛的,不过今天经过的事儿确实还是有点多,从中午来时,一直忙活到刚刚,一进了门,一松懈下来,立刻开始发呆,坐在餐吧就开始打哈欠。


    陆小凤又过来戳她一下。


    秦蔻很阴沉地看着他。


    陆小凤叹道:“每次你这个样子看起来就像是被夺舍了一样……”


    秦蔻:“…………”


    会说人话么?不会说话完全可以不说的。


    陆小凤瞧见她这样,忍不住笑了起来,问:“还能走得动么?我送你上楼休息啊?”


    秦蔻虚弱地摆摆手,说:“那个少年……”


    陆小凤道:“阿楚哥把他放置在影音室了,他瞧起来似乎状态不好,花满楼正给他把脉呢。”


    秦蔻家的影音室,其实环境很不错的,有很大的沙发床,舒舒服服地平躺五六个人都没问题,更别说只安置那少年一个人了。


    不过秦蔻还是有点惊讶:“花满楼居然会瞧病么?”


    陆小凤笑了一下,道:“其实江湖中人,多多少少都会一点的。”


    这是自然,在刀光剑影之中讨生活的人,别的不说,就说这止血的法子、点穴止痛的法子,人人都会,只是精通与否的区别,再者说,这辨认毒|药的法子、解毒的法子,行走江湖之人也多少要懂一点的。


    花满楼更特殊一些,久病成医,他少时因为眼睛的问题,还曾同几位神医学过吐纳与特殊的温养经络之法,把脉自然是不成问题的。


    秦蔻大大地打了个哈欠。


    陆小凤道:“所以你还等什么呢?快上去歇着吧,他一时半会儿也醒不来。”


    秦蔻说:“倒不是因为这个……”


    陆小凤道:“那是因为什么?”


    秦蔻虚弱地说:“因为我又困又饿,睡的话怕饿得睡不着,吃的话又怕吃到晕过去……”


    陆小凤:“…………”


    陆小凤:“怪不得没见红兄,出门给你买宵夜去了是吧。”


    秦蔻抱着抱枕,小鸡啄米一样地点点头。


    陆小凤道:“好,我给他打个电话,让他多带一份回来……说起来你要他去买什么了?”


    秦蔻又大大地打了个哈欠,无精打采地说:“粥啊,夜粥。”


    无论如何,现在是不能睡的,秦蔻绝对不接受带着妆睡觉,太难受人了!


    于是拖着步子上楼去,进了浴室,把妆仔仔细细地卸干净,冲了澡,洗了头,换了家居服,一边打哈欠一边吹头发,三秒停下来看一次门口,就想看看她的饭回来没。


    一点红动作是不慢,但关键得是店家的动作要快,秦蔻吃饭挑得跟什么一样,就算喝晚粥,也要指定店铺。


    头发吹完,一点红拎着一大袋子吃喝的东西回来了,一回来就瞧见秦蔻眼泪汪汪地扑过来,盯着他手里的袋子看。刚洗过的头发还有点微微的湿润,透出洗发水的金盏花香气来。


    一点红:“…………”


    一点红不着痕迹地侧过头,轻轻咳嗽了一声,把纸碗端出来放她面前,说:“皮蛋瘦肉粥。”


    陆小凤凑过来,问:“我的呢我的呢?”


    一点红面无表情的指了下袋子,进房间里去冲个凉。陆小凤一样一样的把东西往出拿。


    粥有好几样,咸粥有皮蛋瘦肉粥、番茄牛肉粥;甜粥有南瓜粥,绿豆粥,再来是碗什么料也不加的白粥。秦蔻于吃吃喝喝上,也能算得上位资深老饕,她指定要吃的店自然差不了,这些粥熬煮的都正好,新米下锅、粒粒开花,米油稠香,挂在勺子上,都只能慢慢滑落。


    而吃粥还得配菜,秦蔻没想那么多,就让一点红随便去买,他就买了一碟雪里蕻炒肉丝、一碟皮蛋豆腐、一碟酸豇豆肉沫,还有一种腌的黑漆漆的萝卜干儿。


    另外还买了一些刚炸出来的油饼……其实油饼是早上吃的,也不知道这家店的老板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在大晚上炸油饼。用来配油饼的呢,那自然就是咸鸭蛋了。


    一点红这个人,面冷心不热,瞧见这黑衣少年这么凄惨的模样,还能口吐恶言,要把人家塞后备箱里去。但他对自己认定的朋友,心却很细,也很乐于运用自己久置不用的情商。


    出去一趟,夜宵自然都买了点,大家都来喝一口粥,挺好的。


    这时候,他已经冲了凉,随手绾了个马尾出来了,楚留香和花满楼在确认过这少年目前并无大碍之后,也从影音室出来,坐在餐桌前,大家一起吃夜宵。


    油饼还刚出锅没多久,这种油饼里头或许加了明矾,一块面进了油锅,就喜人的膨胀起来,放进塑料袋的时候,金黄黄、油滋滋、蓬得有些鼓。拿回来之后,毕竟在路上耽搁了点时间,味道和口感都会有损耗,但夹上起沙流油、黄澄澄的咸蛋黄之后,仍然香得让人忍不住想多吃几张。


    秦蔻下午其实没怎么吃东西,她自己上台演出前的习惯,吃饱了犯困、脑子不清醒弹错了就不好了,所以下午就吃了半个越南法棍三明治,内馅是金枪鱼碎、酸黄瓜片、番茄片和半份另加的蛋酱。


    热量是挺低的,吃完也不困,但就是不抗饿啊。


    她一言不发地嗷呜几口,宛如饿狼转世一样吃掉了一张油饼,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开始吃第二张。


    第二张里夹了雪里蕻炒肉丝。


    雪里蕻其实是冬天收割的芥菜,X市这边的人喜欢把雪里蕻露天摊晒,腌到泛黄,放在咸菜缸子里,随吃随用,南方有些地方不爱这么吃,他们腌雪里蕻都是轻渍,稍稍晾干、小小的盐,所以腌出来色青叶嫩,秦蔻第一次去南方吃到这种雪里蕻的时候……还真,没认出来。


    这种咸菜一般都不是直接吃,而是要下锅去炒,油能激发这种腌渍物所独有的发酵香气,吃起来也不干噎,雪里蕻口感还有点脆,带着股咸、又带着独特的香甜,夹在油饼里,真的是让人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吃完两张饼,秦蔻终于心满意足地开始喝她的粥,也终于有心情和大家聊聊天了。


    今天的话题当然就是那黑衣少年了。


    花满楼方才为他把了脉,便道:“此人年纪虽轻,武功却不低,筋骨与内力都很好,只是……”


    他皱了皱眉,道:“只是他练功时,似乎过于急功近利了些,他似乎自小就去练一些格外霸道的武功,身子骨看似康健,但方才我一探查,他体内的内力似乎是被强压下来的,颇有些紊乱,他像是发过病,这病,与他所研习的武功应当有关系。”①


    一个这样年轻的人,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才要如此急功近利、不惜破坏自己的身体,也要练成武功呢?


    答案其实也很好找。


    楚留香喝了一口绿豆粥。


    这粥熬得很到位,绿豆都开了花,米都被煮出了米油,粥里放了薄薄的糖,甜味淡淡,与绿豆的滋味倒是极其相配,放在晚上喝,倒是很好。


    他将这口粥咽下去,叹道:“他方才昏睡之时,竟说了几句梦话。”


    秦蔻起了兴趣:“什么?”


    楚留香只道:“他在道歉。”


    秦蔻愣了一下,说:“道歉?”


    楚留香叹息着道:“在向他的父母道歉。”


    是在为自己还没能饮尽仇人血道歉。


    秦蔻说:“我看着他,就是一副担子很重的样子,原来是要复仇……向父母道歉的意思,就是说他父母双亡,所以才一直把复仇当做己任么?”


    这猜测当然是很有道理的,楚留香点了一下头,只道:“应该就是如此。”


    他又喝了一口粥,道:“他手上那把刀不简单。”


    楚留香阅尽天下宝物,兵器,当然也是宝物的一种,他当然也很有经验、很有讲究。


    他只道:“那柄刀看似平平无奇,其实无论是刀鞘还是刀柄,都不是凡物所成。”


    一点红冷冷补充:“而且杀过很多人。”


    他是杀手,一件兵器饮没饮过血,他一眼就能瞧出来,那少年的那把刀,虽未曾出鞘过,但已隐隐有一种魔气、一种杀气在,必定杀过不少人。


    陆小凤叹道:“那少年人不会随便杀人。”


    他与楚留香斗做一团时,因瞧出了楚留香身上毫无杀意,自己便也根本不去拔刀,只用刀鞘与楚留香过招,那种态度……那种态度就好像是……他其实很害怕自己控制不了那柄刀。


    刀若出鞘,死不死人,好像就连他自己都控制不了。


    所以这把刀绝不会一开始就属于这少年,在看他对着刀的重视程度,这刀一定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留给他的。


    秦蔻说:“那说不准就是他的父母呢?”


    楚留香淡淡道:“所以他的父母也一定不会是泛泛之辈,泛泛之辈的手中不会有那样的刀。”


    即便这样的泛泛之辈得到了宝刀,也绝不可能长久。


    秦蔻夹了一筷子萝卜干在粥里,搅合搅合,舀起一勺喝下,说:“所以他的父母也是声名显赫的人。”


    她掰着手指头,整理一下关于这少年身份的线索。


    “声名显赫的家庭,父母或许是在他年少时双双死去,他或许正是因为见到了父母惨死的场面,才会这样执着的想要复仇,一身黑衣,武功高强……大概就是这些了。”


    是谁呢?


    她看过的古龙小说并不多……况且他也不一定是从古龙小说里来的,这个筛选范围大得很,她一时之间也想不起来……


    陆小凤忽然大声说:“我知道他是谁了!”


    秦蔻噌的一声抬起头:“嗯?是谁是谁!”


    陆小凤冷静地说:“布鲁斯·韦恩,他是蝙蝠侠。”


    家世显赫、父母双亡、一身黑衣……才怪呢!


    秦蔻被这神一样的结论给震得脑瓜子嗡嗡的,半天都没说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秦蔻扶额,虚弱地说:“……我的头好痛啊。”


    第 74 章   04【二更】


    ***


    秦蔻:=。=


    秦蔻吐槽:“你是一休转世么?”①


    特爱抖机灵。


    陆小凤哈哈大笑,扑过来揉秦蔻的脑袋,一边揉还一边说:“阿楚哥说的果然没错,蔻蔻的头发揉起来像猫毛。”


    秦蔻:“…………”


    秦蔻板着脸,脖子很僵硬地转了半圈,阴森森地盯着她的阿楚哥看。


    阿楚哥失笑,摸了摸鼻子,给秦蔻的粥碗里又夹了一筷子雪里蕻炒肉丝,又朝她眨了眨眼,颇有些顽主的意味。


    楚留香这个人就是这样的,成熟得要命、稳重得要命、温柔得要命,但他的性格却不是沉闷的,玩玩闹闹也是他的本性,这样的人,只要他对你眨眨眼睛,那还有谁能板着脸去对待他呢?


    秦蔻啪得一声打掉陆小凤的爪子,瞪他:“别攀扯我们阿楚哥!”


    陆小凤:“…………”


    陆小凤:“呵!”


    区别对待是吧。


    花满楼沉吟着,忽然道:“我倒是对这少年的身份有些想法。”


    秦蔻问:“什么?”


    花满楼慢慢地把手机拿出来,放在了桌面之上,只见那屏幕之上,就是某小说阅读APP,所翻到的书目,便是《古龙小说七十二册》之中的一册,名为《边城浪子》。


    这似乎是个不太出名的故事,最起码没有楚留香、陆小凤、小李飞刀那么出名,秦蔻自然没有看过,于是她打开自己的手机,翻出这本小说,直接去看简介页的故事梗概。


    故事梗概很简单,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


    傅红雪乃是神刀堂堂主白天羽与魔教大公主花白凤的儿子,自他出生起,他就肩负着为父报仇的责任,因此没日没夜、牺牲了所有童年与快乐,他为复仇失去了一切、他没有朋友、他滥杀了无辜、他这辈子最心爱的女人死在了他的怀里……但真相却是,他根本就不是白天羽的儿子,这家人的仇恨与他根本连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复仇无疑是一场荒诞而怪异的悲剧。


    秦蔻……秦蔻怔住了。


    短短几行字,流不尽的血泪,数不清的绝望。


    这并不是一个正统的复仇故事,而是一个倒霉蛋如何被骗得一无所有之后又被抽走精神支柱的故事。


    秦蔻忍不住想起了刚刚那个少年。


    他昏睡过去的时候,眉头依然是紧皱的,身上依然是紧张的,手中依然紧紧握着他的刀,他很疲惫,这种疲惫不仅是那种奇怪的、由练功导致的疾病所带来的肉体折磨,还有与之而来的精神折磨,他一定很痛恨自己、痛恨自己的病痛……


    很多病人都是会痛恨自己的。


    秦蔻有个朋友,她们两个是初中同学,那个同学患有一种奇怪的病,或许是风湿?总之是一种自限性的疾病,具体的表现来说就是关节会痛,做什么事都慢吞吞的。


    这样的孩子总会遇到一些寻着味道而来的恶意。


    例如,她会被体育老师看似关心地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有这种病?就是不多锻炼,多运动运动就好了,不融入集体怎么行?快起来,坚持一下。”


    那个女生低着头,不动,也不说话。


    当时的小秦蔻简直都要气坏了。


    她小时候其实还没有现在这么大胆,也不是什么天生孩子王,那会儿也只是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女生,那天是她记忆中自己最勇敢的时候,她跳起来,大声说老师她是请过假的,你不能逼她跑步。


    那体育老师问她是班长么?


    她说不是,不是班长就不配和老师说话么?


    体育老师人很粗暴,说你顶什么嘴?给我绕操场跑十圈。


    她说我不跑,她也不跑,你叫家长吧!看看谁占理!


    那次最后还真的叫了家长,令体育老师没想到的是,无论是秦蔻的家长、还是那个女孩的家长,都非常明事理,不是那种学校一叫,不分青红皂白就呲孩子的人,结果他吃不了兜着走,还被那个女孩的家长投诉到了教育局。


    秦蔻后来和那个女孩成了朋友,她大学毕业之后,找工作很困难,但她文采很好,靠写影评赚钱,她父母开明爱她,男友也一直陪伴着她,朋友虽然不多,也有几个知心好友,但就是这样,她仍然会痛恨自己的身体。


    痛恨为什么自己老是那么的累?为什么只刷个牙、洗个脸,膝盖就会开始痛?


    而傅红雪呢?他对自己的自卑、厌恶与痛恨只会成倍成倍的增加,因为他认为自己有责任去复仇,因为他身边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去告诉他,这些不是你的错,这些责任不是你的。


    相反,他的母亲比他自己还要痛恨他残疾的身体,否则他怎么会在病发之后那样的痛苦,即便在梦中,也喃喃地、不停地道歉,祈求着原谅呢?


    况且按照花满楼的说法,他这病,还多半就是因为练功太勤、太揠苗助长,才落下的病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罪魁祸首,不就是他的母亲吗?


    结果这爹妈还是假的!假的!还特么是假的!


    秦蔻气得不轻,噌的一声站起来,去冰箱里拿了罐冰可乐,咕嘟咕嘟下肚之后,才觉得气顺了一点。


    她转而回去,说:“这个故事梗概……那我好像有点印象。”


    秦蔻的外婆和爸爸都是武侠迷,她小时候,家里的电视机里放的都是武侠剧,这个复仇复到最后,发现一切都是笑话的故事……她好像还真看过。


    她说:“这个花白凤……似乎不忍心让她的亲生儿子受这份苦,所以就把亲生儿子送走了,自己抢了个别人家的孩子,把这个孩子养成了复仇工具?最后所有的事情完了,还不认他?是不是?傅红雪就是这个可怜的孩子。白天羽的亲生儿子好像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花满楼近来闲来无事时,是时常听书的,这本《边城浪子》,他已经完完整整地听过一遍了。


    听到秦蔻这样说,他只道:“这想来是电视剧之中的改编,书里其实不是这样写的。”


    书里写的是,花白凤根本就不知道傅红雪不是她的亲生子,这个孩子是白天羽的正室夫人换走的。


    所以……傅红雪自小受到残酷虐待,被花白凤疯狂地攫取价值和pua,弄得一个十九岁,应该刚上大学年纪的男生成了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花白凤是真的以为这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她就是这个样子虐待自己的亲生儿子的?!


    秦蔻倒吸了一口冷气,口中道:“这……这……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她简直不敢相信,完全接受不了!!


    怎么会有亲娘对自己以为的亲儿子这么狠心?!


    但古代侠客们的面上却都没有露出震惊的神色,只是长长地叹息着。


    秦蔻呆怔了半晌,古怪地问:“你们……你们不觉得这件事很匪夷所思么?这个花白凤,怎么可以丧心病狂到这个地步……?当爹妈的怎么能把孩子……怎么能把孩子……”


    楚留香瞧了秦蔻一眼。


    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嘴巴也忍不住张开,整个人一副震惊到了极致的样子,很显然是根本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或者是听说过,但只当做是极端个例……


    他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伸手上去,摸了摸秦蔻的头发,秦蔻歪了歪头,困惑地盯着他。


    楚留香叹道:“阿蔻,这样的事情……在我们那里,并不少见的。”


    亲爹娘把亲孩子当做猪狗牛羊一样的对待,虽然不是特别多,但也绝对不少。


    秦蔻惊了一跳:“啊?!”


    楚留香叹道:“我曾救过一个被老鸨打骂的伎女。”


    楚留香一般情况下都不去青楼,除非要去这等鱼龙混杂之地打探消息。


    那一次他就是去打探消息的,结果碰上了个在角落里抹眼泪的小姑娘,他以为这小姑娘被人欺负了,便上前去问,结果这小姑娘却说,她们家的姑娘快要病死了。


    原来是青楼莺花的丫鬟。


    这位青楼莺花,名字便唤做葛紫,也是这座城中有名的花魁,才貌双全,近来得了病,老鸨不肯花钱给她治病,就挪到了柴房之中,自生自灭,每天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丫鬟与她情同姐妹,求爷爷告奶奶,也没从老鸨手中抠出一分钱来治病,她已就快要死了。


    楚留香当然会出手帮助。


    他带走了葛紫与丫鬟双双,又拿走了这二人的卖身契约,花了一百两银子,治好了葛紫的病,然后提出,她现在已是自由之身,父母尚在否?可要回家?


    结果葛紫就说起了她被送入青楼的往事。


    她自小被父母抛弃,是被舅父舅母家养大的,舅父舅母对她视若亲女,自小教她琴棋书画,家中也曾自费出稿她的诗集流传,使得她才女的名声也流传了出去。


    十五岁时,她的父亲回来,强硬地带走了葛紫。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天理就是这样,父母就是父母,亲生父亲要带走女儿,谁也没法子!


    结果父亲转手就给她卖青楼去了。


    这下,她的舅父舅母怎么能活?自己的心肝宝贝、娇养着长大,怎能流落到烟花之地去给人糟践?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还闹进了衙门,衙门老爷都为葛紫惋惜,数次去劝她的父亲,可他父亲死不改主意,一定要卖掉她,最后衙门老爷也没法子,只得随他去了。


    只要是父母决定的事情,谁也救不了葛紫!谁也救不了!


    因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一切,父母与子女之间,根本就不是论对错的问题,甚至于把对错这个东西拿出来去思量,都是不可想象的。


    葛紫的青年时代,就这么悲惨的过来了,索性结局不错,遇到了楚留香,将她与她的丫鬟救出,又送到了当时丐帮的帮主任慈那里,给安排了去路,如今安安静静的隐居,靠绣活过日子。


    但这件事,楚留香却久久得不能忘怀。


    所以刚刚他瞧见秦蔻那一副惊讶至极、震惊至极的表情时,其实都被恍惚到了,神情都微微怔了怔。


    随即涌上心头的,是一种奇异的感觉,像是感动、像是欣慰、像是高兴。


    真好,阿蔻没见过这样残酷的事情,没遇到这样残酷的事情。


    真好,在这个千年以后的世界之中,这样的事情……应该已经少很多了吧。即便有,也绝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秦蔻,还有千千万万个像秦蔻这样的人,都会震惊,会愤怒,会引起轩然大波。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忽然有些感叹。


    而这时,一点红也说起了自己曾经遇到的一件事:“之前碰上个雇主,要我去杀他儿子的老婆。”


    秦蔻:“???”


    秦蔻:“这又是为什么?”


    一点红冷笑道:“因为他儿子竟很爱这老婆,爱得既不愿意让老婆受生孩子的苦,又不愿意纳妾叫别的女人生孩子。”


    当然,这种家常伦理款的活儿一点红不可能接的,他只接江湖械斗款,不过这当老公公的实在恶心得要命,一点红借题发挥,只阴森森地道:“你叫我去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那人那时候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淡淡笑道:“杀手是出来做生意的,一点红,这道理你总归懂吧?”


    一点红冷笑。


    那人又道:“‘但求杀人手,剑下一点红’,你是最好的,要价是最高的,我当然明白,这钱自然也不会少了你的。”


    一点红冷冷道:“你错了。”


    那人道:“哦?”


    一点红淡淡道:“出来做生意,自然也要看心情,心情好时,杀人不但可以降价,还可能白送。”


    那人道:“你打算白送?”


    一点红阴森森地笑了,道:“不错。”


    然后他就一剑把这雇主的脖子给抹了,权当开业大酬宾,然后凌空一个翻身,扬长而去。


    江湖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所以即便大多数侠客们的出身都只能用“孤儿”两个字来形容,但这地方的家庭关系是什么样子的,他们都很清楚。


    秦蔻坐在原地,一声不吭。


    半晌,她才说道:“我明白了。”


    她已经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了。


    古代的父母与子女,当然也不是说全是这样残酷剥削、虐待的,大多数的人家,多多少少,当然都是有爱的,但问题在于制度。


    制度就决定了,他们就是没有人身自由、没有自己的财产、只能听从父母的命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傅红雪就是花白凤的私奴,所有人都承认这一点。


    花白凤生下了属于自己的私奴,她可以选择对这个奴隶好一点,也可以选择像这样虐待剥削这个私奴,她是母亲,她天然拥有这样的权力!


    外人看了再不舒服、再反人性,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叹息一声算完了,谁也救不了花白凤的儿子。


    即便这个孩子没有被换走,就是她的亲儿子叶开,那么这个孩子的童年也绝对不会有任何区别,还是会被PUA成这个快要崩溃又强撑着不能崩溃的样子的。


    这是……大多数生长在较为正常环境里的现代人所没办法理解的残酷关系。秦蔻无法理解,或许电视剧的编剧也无法理解,所以才会修改成她是故意把自己的亲儿子送走,换上一个别人家的孩子来受这份苦的。


    其实不是的。


    傅红雪的悲剧,有一部分的确来源于他为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但这绝不是他的全部悲剧。


    他的悲剧,另一部分的来源,其实就在于,他是个奴隶,是个全心全意爱着奴隶主的奴隶。


    有一天他终于知道,原来他所认为的父母与他之间连半分关系都没有,这无疑是令人心碎的,但又何尝不是解脱的开始呢?


    秦蔻说:“我希望书里的故事还没有开始。”


    听完了整本书的花满楼道:“应是如此。”


    如果这本书的内容已经开始进行,那么……说句不好听的,傅红雪的精神状态应该比现在还差得多,应该属于一根绷紧了的弦,多碰一下,就会直接断掉崩溃!


    秦蔻说:“那就好。”


    她的脸色很阴沉,双手抱胸,就这样坐着,半晌,才道:“既然事情还没有发生,我才不要看着他就这么崩溃掉!”


    救不了傅红雪?开什么玩笑。


    他都来二十一世纪了,凭什么救不得?凭什么要看着他失去一切之后再把真相说出来?荒诞的悲剧放在文学上是美的,可若这人活生生的出现在眼前,谁能忍心让他走上既定的悲剧?


    没天理!


    古道热肠,从小就喜欢挺身而出帮助人的秦蔻小姐才不干!她还非得就把傅红雪给救过来!


    第 75 章   05【一更】


    ***


    抱着“一定要把傅红雪掰过来”的想法,秦蔻小姐决定知己知彼,于是半晚上没睡,通宵把那本原著给看完了。


    看完之后,气得不轻。


    主要是不太理解叶开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傅红雪真相……叶开这个形象看起来无所不能,什么都知道,怎么就这件事拖拖拉拉的不肯直说……?还是说他根本不知道?最后关头才知道的?①


    云里雾里,不明白。


    秦蔻纠结了半晚上。


    所以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她都顶着两个黑眼圈。


    后半夜她其实迷迷糊糊睡过去了,要不是手机响了,也不会起得这么早。


    手机响了是因为阿楚哥给她发消息,消息内容也很简单:他醒了。


    傅红雪醒了。


    秦蔻立刻就清醒了过来,噌的一声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自己的脑袋,翻身下床,踩上拖鞋就下楼去了。


    ***


    与秦蔻小姐不同,傅红雪是自噩梦之中醒来的。


    他每次发完病都会做噩梦,在梦里,他当然也在痉挛,肌肉不受控制的缩紧、抽搐,他在泥地里摔倒,面朝下,嘴里是泥水和血的味道——因为他不受控制地把自己的嘴唇给咬破了。


    他还梦见了路人,路人瞧见他发病,那一双双的眼睛,全都盯在他的身上,像是一条条蜿蜒的毒蛇、带着倒刺的毒鞭,恶狠狠地抽打在他的身上,屈辱令他面色泛红、身上颤抖得更厉害,他想站起来、只想站起来,却又一次跌进了泥坑里。


    还有他的母亲。


    她是个很凄惨的女人,她不丰腴、手很瘦很瘦、不会笑、也不怎么吃东西,像是一道阴暗的鬼魂,永永远远被困在过去的时光里,又将她的怨念与仇恨投射到十九年后的时光之中,日日夜夜的去祭拜那个黑色的神龛。


    傅红雪每天都跪在她的身后,与她一起祭拜。


    这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是个英雄!


    他这样崇敬着他的父亲,幻想着昔日的神刀堂,幻想着他父亲的面孔,也幻想着……倘若没有十九年前的那场红雪,他们一家三口,一定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吧。


    他的父亲不会死,他的母亲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在噩梦里,母亲在用一种充满仇恨的目光看着发病的他。


    你为什么是个残疾的孩子?你为什么总是要发病、总是要发病?!你这样的不争气,你究竟何时才能为你的父亲复仇?!!


    所以傅红雪痛恨这样的自己,痛恨自己身上的病,他一边干呕、一边在泥地里抽搐,一边不停地像他的父亲和母亲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好没用,我真没用,但我一定会复仇的……一定一定……


    他喃喃地说着梦话,就这么痛苦挣扎了一夜。


    然后,忽然惊醒,骤然睁眼——


    眼前很陌生。


    他正躺在一张……很柔软、很舒服的大床上,身上盖着一张轻柔如云朵般的被子,将他整个人温柔的包裹起来,边城的夜晚很冷、白天很热,屋子里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但这里不是这样的,这里的温度……很宜人。


    头顶有什么东西在吹冷气,屋子里有点冷,傅红雪躺在原处,感觉到自己露在外头的脖颈皮肤浮起了一片细小的鸡皮疙瘩。


    但被子里是温暖和柔软的,与这奇异的冷气正相得益彰。


    他的旁边就是垂地的窗帘,窗帘的缝隙之中,有一缕阳光挤了进来——原来天已经亮了。


    他的刀当然依然在手中。


    傅红雪慢慢地坐了起来,慢慢地把这床柔软的被子掀开,慢慢地起身。


    他的上身是精赤的,应当是被人脱掉了,他的鞋子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这里的地面很洁净,洁净到让人觉得这似乎不是地面一样。


    一切都是那么古怪。


    但傅红雪却多连一眼都没有看。


    他整个人都好似是远山之巅的积雪一般,苍白、冰冷、永远不会融化,也永远不为任何事而动容。


    能牵动他心绪的事情只有一件,他值得去做的事情也只有一件!


    除此之外,他不能、也不配拥有和享受任何东西。


    傅红雪垂下了头,慢慢地走到了门口,门也很奇怪,他垂眸,用片刻的时间打量了了一眼门上延伸出来的那个铁东西,思考了几秒之后,用刀鞘搭上去,向下微微用力。


    门开了,这是个精巧的机关。


    他慢慢地走出了门,慢慢地顺着这奇异走廊的入口处走去,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


    他走路的姿势竟也同别人不一样,他走起路来,是先用左脚迈出一步,然后右脚慢慢地自地上拖过去,他的右脚似乎没有力气,又似乎是断过一次。


    他竟是个跛子,而他的轻功和步法居然那么好,昨天楚留香去追他时,都没瞧出他是个跛子。


    有人道:“阁下醒了。”


    这人的声音很低沉、很优雅,富有一种别样的煽动力。


    但傅红雪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那人又道:“阁下请留步。”


    傅红雪就站住了。


    那人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似乎觉得很无奈。


    他只说:“或许你还认得我?”


    傅红雪缓缓地抬头,一双漆黑的眸子,缓缓地凝在了这人的面上。


    这人当然就是昨晚与他交手,又点了他睡穴的楚留香。


    傅红雪不说话,薄薄的嘴唇抿着。


    楚留香笑道:“你现在要走?”


    傅红雪道:“你要拦我。”


    楚留香负着手,微微一笑,道:“假如我要拦你,你会如何?”


    傅红雪又不说话了,他只是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刀。


    答案很明显。


    昨夜第一次交手,傅红雪因楚留香没有杀意,故而刀不出鞘。


    然而今天,他倘若还要拦,拦着他复仇,那么无论他有没有杀意,他都决心杀死他!


    “你是神,是复仇的神,从今往后,无论你做什么事,都是应该的,无论你怎么对待它们,都不应该心软,后悔!”


    他的母亲一直都是这样教导他的。


    这屋子里还有其他人在,他当然也能感觉到这一点。吱呀一声,侧面的门被推开,里头有个男人走出来,这男人一身黑而紧的以上,手上握着把剑,正冷冰冰地瞧着他。


    随后,有脚步声自他后方、斜向上的地方响起,方才傅红雪已经注意到了,那地方是个楼梯。


    脚步声踏叭、踏叭的,很是清脆,这是个女人,她走起路来有点懒懒的,一点武功底子都没有。


    楚留香抬头瞧了一眼,笑道:“你倒是下来的真及时。”


    秦蔻道:“唔!”


    她就站在楼梯口处,倚着侧面的扶手,就这么瞧着傅红雪。


    傅红雪的衣裳其实有点脏了,而且又被他自己身上的冷汗所浸湿,所以昨天花满楼与楚留香在处理他时,便直接把上衣给他脱了,他现在便是一副精赤上身的样子。


    这无疑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少年。


    他的皮肤很苍白,精赤的上身有一种千锤百炼过的精悍,他的年纪当然还不算太大,因此脊背纤薄了一些,脊柱便自他那层薄薄的皮肤之下撑出来,像是一条贯穿了身体的骨质长鞭,他的手臂线条非常利落,此刻紧紧握着他的刀,手背上的青筋根根迸起,带着几分古朴、原始的杀意。


    当然,他身上的伤疤很多,与一点红那种多是在决斗中留下的刀剑伤痕不同,他身上的伤,是虐待出来的,都是鞭痕,一道一道,纵横交错,像是一张恶毒的大网,将他牢牢地包裹其中。


    他连头都没抬一下,对着屋子里出现的所有人都漠不关心,包括秦蔻。


    秦蔻双手抱胸,颇有点听不出情绪地问:“你叫傅红雪?”


    她的态度看起来并算不得很好,有点莫测、有点难辨。


    傅红雪的脸上仍然一丁点表情都无——他当然也从来不在乎别人对他的态度好坏。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秦蔻就轻轻地哼了一声,又道:“你在找你的仇人?”


    傅红雪骤然回身,漆黑地眸子定定地盯着了这个站在楼梯口的女人。


    这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长发蓬而软,衣裳穿的很奇怪——不过这地方所有人的衣裳都穿的很奇怪。


    他冷冷道:“你知道什么?”


    这时,他已经听见那立在侧面的黑衣男子稳定而冷静的吐纳声,这种呼吸他很熟悉,就是蓄势待发要动手时所发出的。


    他也已感觉到了,在薄薄的另一扇门后面,有第四个人和第五个人在。


    假如、假如他对这个女人出手的话,剩下的四个人都会出手,绝不会手软。


    这个处于焦点之中的女人就笑了起来,她说:“我知道的事情很多,你想听什么?”


    傅红雪冷冷地瞧着她,半晌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他慢慢地问:“你想要什么?”


    他这个人常常不愿多说话,说话通常也很慢,仿佛他所说出口的每一个字,都要经过谨慎的思考,所以当然,他所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真的,绝不骗人。


    他问“你要什么”的时候,就真的是在问她,你要我身上的什么,来交换你所知道的东西。


    ……有点单纯。


    秦蔻想了想,说:“我要你坐下,喝一口水。”


    傅红雪黑漆漆的眸子里好似闪过一丝疑惑,似乎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提出这样一个要求来。


    秦蔻就笑了,她眨眨眼,说:“我看你声音好哑,是不是从昨晚开始就没喝水啊?”


    傅红雪手臂上的肌肉忽然收紧了几分。


    他冷冷地瞧着秦蔻,什么话也没说,忽然慢慢走到了沙发旁坐下,伸手端起了桌上的玻璃杯,玻璃杯里有半杯水,这水里自然没有毒,傅红雪起码也懂得十七八种分辩毒物的法子,无味的水本就最难下毒,这很好判断。


    他将杯中水一饮而尽。


    秦蔻就叹了口气。


    就真的……还挺单纯的啊,只要找准了他的痛点,好像无论怎么样对他,他都能逆来顺受的样子。


    她有点无奈地道:“……你这种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很容易吃亏啊。”


    傅红雪不说话。


    秦蔻继续唱单簧:“好,看在你这么乖的份上,那我就告诉你吧。”


    说着,她就把提前准备好的kindle扔给了他。


    她神色淡淡地说:“你想知道的都在里面,你不想知道的也在里面。”


    傅红雪眼睛都没抬一下,伸手就抓住了那个奇怪的小东西。


    楚留香原本就坐在沙发上,此刻还顺带着教一教他:“用手点一下右边,就会向后翻页了。”


    傅红雪没理他。


    他只是盯着手里的kindle。


    一个不大、很轻的奇怪东西,明明不是纸,上头却有字儿,而那字的第一行,就已牢牢地吸住了他的目光,令他的呼吸屏住。


    只见那第一行子便写着——“楔子——红雪”。


    这是他的名字。


    而紧接着这一行字的内容,他也很熟悉。


    不错,就是那个放置神龛的黑色房间,这个漆黑的、苍老而干瘪的女人,就是他的母亲花白凤。


    他的母亲在神龛前祷告,他跪在后面,父亲的魔刀被他继承,母亲的诅咒声声声不停。


    这件事就发生在不久之前,在那个房间里,只有他和母亲。


    可为什么?可为什么这小小的奇异物事之中,却能用文字分毫不差的记载呢?就连他母亲所说的话,都一字不差,在瞧见那行文字的时候,他甚至真的感觉到了……他甚至真的听到了母亲那沙哑而怨毒的语气,她短促而颤抖的呼吸——


    就像写下这文字的人,亲眼看到了一样!


    他整个人坐在那里,如同一尊亘古不变的雕塑,眼睛紧紧地盯着阅读器之上的文字,脊背之上,似乎有一些密密麻麻的颤栗在浮起,一个接着一个,在他的皮肤表层炸开,那只捏着kindle的手,指骨都有点微微泛红。


    他的视线缓缓下移,看到了自己的去路。


    他走出屋子,走向了一片黑暗之中。


    然后,一步步走向了边城。


    下一页,只有四个大字,在他眼前炸开。


    ——《边城浪子》。


    他骤然抬头,漆黑的眼眸死死地定住了秦蔻,沙哑、短促、一字一句地问:“这究竟是什么?”


    秦蔻站着,居高临下地看着傅红雪,淡淡地说:“是你应该看、且立刻应该看的东西。”


    第 76 章   06【二更】


    ***


    傅红雪苍白的手指竟下意识的攥紧,连凸出的指骨处,都似乎因为激动而染上了薄红。他直挺挺地坐着,死死地盯着秦蔻,嘴唇抿起的弧度很锋利,一句话都没有说。


    什么叫做——你应该看的东西?你必须立刻看的东西?


    傅红雪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种不对劲。


    这里的一切当然都很不对劲,但自己手中这物……这或许是天书吧,天书之上,又为什么会出现自己的名字?自己的事情?后面的内容,究竟写着什么?上面写着的,难道是未来他所会经历的事情?


    这想法实在很荒谬、也实在很可怕。


    傅红雪一动不动,半晌之后,他的视线缓缓下移,竟似是不能控制自己一般,要去看后面的内容。


    楚留香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这少年的前半生,都在追逐答案之中度过,前十八年痛苦的忍耐与等待,自复仇的烈火之中把他所经历的所有痛苦都磨练成了一种信仰……一种对自己已过世的“父亲”的信仰。所以他会这样渴求答案,他渴求知道到底是谁毁了他幻想中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


    但傅红雪其实在害怕。


    他的手指放在这“天书”之上,久久不曾摁下下一页。


    他在害怕……他害怕看到自己没能复仇成功,他害怕看到自己死在半道上,死不瞑目,他害怕看到母亲狂乱的恨意与诅咒。


    半晌,他缓缓地摁下了下一页。


    下一页的内容,也是他经历过的。


    他来到边城,进了一间饭馆,遇到了叶开,他拒绝了叶开,走出饭馆之后,他又遇见了万马堂的来人,分毫不差。


    然后呢……然后发生了什么?


    然后他就阴差阳错之下来到了这里……后面的事情他还没来得及经历。


    他孤身入万马堂,他被他的仇人马空群试探,他群敌环绕。


    他遇见了一个翠浓的女孩子,他爱上了她,他为她杀人,他不知道的是……翠浓正是这边城之地当红的名妓,叶开去敲过她的门,得到过她的珠花。


    这些事……因还没有发生过,傅红雪瞧起来很冷漠。


    但眼神却已不自觉地闪动起来,暴露了他的心绪。


    事情虽没有发生,但一个人往往最了解自己,傅红雪仅仅只是看着那些文字,就知道这是自己……这的确是自己……


    他难道真的是个一心复仇的大孝子么?


    不、不是的,他会痛苦,他会想要逃离,他一面自责自己的不诚心,一面又控制不住地想要喘口气。


    所以是不是因此,他才会那样炽烈的爱上翠浓?


    他的手指颤抖着,仿佛自己最卑微、最卑鄙的一面已完全的暴露出来,他有些痛苦地呼吸着,好似已无法再看、拒绝再看。


    秦蔻情不自禁地要往他身边走。


    一点红眼疾手快,伸手捏住了她的手腕。


    秦蔻回头看他,一点红神情冷漠地盯着傅红雪,对秦蔻摇了摇头。


    秦蔻轻轻地笑了一下,曲指挠了一下他的手背,悄悄说:“没事的,红哥,他是个好孩子。”


    一点红松开了手,只道:“我跟你一起过去。”


    这种情绪很不稳定的小狗崽子,他实在见得多了,尤其在面对这种残酷的消息,做出什么都不奇怪的。


    秦蔻就走到了傅红雪身边,坐在了沙发上,轻声问他:“你这么久都没吃东西,现在饿不饿?”


    傅红雪没说话,仍然垂着头,死死地盯着kindle上的文字,从秦蔻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他的鼻尖竟然也沁出了一点冷汗。


    秦蔻说:“唔……醪糟蛋花汤喝不喝啊?”


    傅红雪张了张嘴,漠然道:“不必。”


    秦蔻不说话了。


    一个人的家境如果足够优渥,那她自小到大就会得到很多很多的善意,所以秦蔻很少会遇见对自己冷眼相看的人。


    但她当然也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所以她明白,一个人在面对于自己有关的、巨大的变故时,通常已经没有余力去处理周围人的善意或者恶意了。


    所以她一点儿也没生气,也没继续打扰傅红雪,而是站起来转身去厨房了。


    傅红雪瞧都没瞧她一眼,接着往后看。


    万马堂被烧了,不是他做的,而是马空群快要吓疯了。


    他太恐惧傅红雪了,他在这种恐惧之中近乎疯狂地自毁着,然后像个懦夫一样逃跑,逃进山林之中,与他以前不屑为伍的人为伍、为了一锅面条而杀死一个老翁。


    傅红雪的额头不断地渗出冷汗,手指不自觉地缩紧,心脏也一阵一阵的缩紧。


    仇人过的如此凄惨,他本该快意的……但他看到了很多其他的事情。


    譬如说:他的父亲白天羽是个怎么样的人。


    独断、专横、说一不二、玩|弄女人……原来有这么多的人恨他、原来有这么多的人,在面对白天羽儿子的复仇之刀时,仍然快意地笑着,仍然大声的说着:“白天羽实在不是个东西!”


    他看到自己崩溃、自己杀人、自己狂饮、自己呕吐……


    和母亲说的不一样……


    和他心中伟岸的父亲不一样……


    他已快要控制不住自己,已快要忍受不了这极其煎熬的时刻……他想要立刻跳起来,立刻重重地将这东西砸在地上,因为里面所说的全是假的!全是假的!


    但他知道不是假的!


    倘若是假的,那么到底是谁,能将他母子二人在那间黑漆漆的屋子里的对话一字不落的说出来呢?倘若是假的,那么这写书之人,又怎么会看穿自己的个性,令他瞧着这文字时,有种自己被剥得干干净净、被鞭笞示众的感觉呢?


    忽然有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受惊的傅红雪骤然抬头,就又看见了她。


    她没有被自己的冷言冷语吓走,也一点儿没生气,只是那样子有点无奈,有点心疼……的看着他?


    傅红雪忽然浑身颤抖起来。


    他只想大声地呵斥!他只想让所有的人都离他远一点!他不要安慰、一句都不要!


    她没有安慰他。


    她只是说:“喝酒么?你是客人,我是主人,理应请你喝一杯酒,这是烈酒,你要小心。”


    说着,她将手中那奇怪的罐子递给了傅红雪。


    傅红雪死死地瞪着秦蔻,秦蔻站着,保持着伸手递大罐啤酒的姿势,过了很久,傅红雪才伸出自己的手,接过了那罐啤酒,仰头狂饮。


    他其实从来也没喝过酒,所以根本不知道酒是什么滋味,所以也没对啤酒有什么诧异,他只是拼命地喝、拼命地咽下去,觉得自己的喉咙里都是一片苦。


    不……我还要看完……母亲……


    他放下了酒罐子,伸出颤抖的手指,继续往下翻。


    翠浓死了,死在他怀里。


    傅红雪的脸色变得苍白无比。


    其实他现在根本还不认识翠浓,但瞧见她死,他竟忍不住流出了两行眼泪。


    他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翠浓,他也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与翠浓互相折磨,在这段还没来得及发生的爱情之中,他性格中的缺陷完完全全的暴露出来,他的嫉妒、他的漠视、他的恨意……


    或许发生这件事时,他会陷入情绪之中,身不由己,才与翠浓那样强烈的互相折磨着。


    可是此刻,他坐在这里,用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再去看时,他忽然被一种强烈的自责所击中了,他痛恨自己不健全的人格,他痛恨自己明白得太晚……他痛恨自己根本就不会去爱别人、也没资格爱别人……


    他只喃喃道:“幸好……她还没死……”


    无论他还会不会遇到翠浓,爱上翠浓,但幸好,这时候她还没死,还没遇到自己。


    他又一次端起了啤酒罐,用一种自虐般的态度饮下了半罐,抬起头来时,他的眼神已经有些迷离了。


    他有点乖乖的,抬着头望着秦蔻,喃喃地问:“还有酒么?”


    啤酒的度数对于一个没喝过酒的人来说不低的。


    秦蔻皱了皱眉,似乎想要拒绝他,楚留香却站起来,笑道:“还有,你还要接着喝么?”


    傅红雪点点头,看起来像是一个偷喝酒喝多了的学生。


    楚留香失笑:“你等一等。”


    他站起来又去拿酒,傅红雪又垂下头,接着往后看。


    酒精似乎使他振作了一点,楚留香回来,又给他一罐啤酒,他捏着那个酒罐子,就好似捏到了什么救命稻草一般,不肯放手。


    而天书之中的他,已为复仇失去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他原本拥有的东西就很少。


    但他似乎毫不意外。


    他似乎已被痛苦所击倒,又被痛苦所裹挟,这些事明明还没有发生,但隐隐约约,他却觉得,如果自己没有来这个奇怪的地方,看到这本奇怪的天书,他的命运就会是如此,分毫不差。


    但他本来就没有资格快乐。


    他的名字、他的家庭、他的使命。


    拥有这样使命的人,到底有什么资格去快乐,去追逐爱情和友谊?他不配……对,母亲其实说得很对,他不配的,在杀尽仇人之前,他根本不配拥有任何东西,假如拥有了,老天就要惩罚他,所以老天才收走了翠浓,所以老天才让他的身上有这样的病痛与残疾!


    傅红雪竟已为自己身上所有的悲剧找到了理由!他无限的压缩着自己原本就渴求不多的东西,他把自己生而为人所应该享有的感情全部都归结于自己不配上,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活下去,才能支撑着走完这段路。


    仇恨、对,只有仇恨是严肃的,是他的使命。


    他缓缓地翻着页,一口一口地喝酒,稳定心神,接着往下看。


    十多年前的那场惨剧,那三十个围剿他父亲的杀手究竟是谁聚集起来的?幕后主使之人,好似已要露出自己的马脚了。


    他的手在颤抖,心也在颤抖,长久的忍耐、长久的煎熬,他想要的答案,是不是已全在这里?


    答案是一个女人,一个曾爱过他父亲、又被他父亲玩|弄后抛弃的女人,丁家庄曾经声名显赫的白云仙子,丁白云。


    自古奸|情出凶案,这道理本是人人都懂得,但一个人若是死在了这样轻佻的事情之下,又在死后仍令无数人在痛苦之中挣扎近二十年,这又实在很荒谬、很可笑。


    傅红雪的眼眶已经通红。


    他知道自己不该这样想。


    白天羽是英雄、是父亲、是能主宰自己的神。


    他是儿子,是卑幼,与父亲之间没有对错,只应当有崇敬与服从。他这些年的仇恨与痛苦,是严肃的,是神圣的,不管是什么事,都无法消解这种严肃!


    无论如何,他要杀死丁白云!


    他的指节发白,缓缓地翻到了下一页。


    叶开站出来,叶开阻止他,叶开有一件他永远也不想谈起,如今却不得不谈起的事情。


    “白天羽根本就不是你的父亲,花白凤根本就不是你的母亲,别人家的仇恨,与你其实连一分一毫的关系都没有——”


    傅红雪茫然地瞧着。


    他茫然地瞧着这行字,似乎一时之间无法理解这话语之间的意思,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在这个瞬间,其实他根本就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是机械地往后翻页,机械地阅读着后面的内容——


    原来,白天羽的正室夫人是个心机非常深沉的女子,她无法阻止她的丈夫在外头招惹女人,却很明白他的心。


    她早已经有了法子要白天羽与花白凤断绝关系,但她很明白,孩子连接着他们,只要花白凤手中有白天羽的骨肉,那么他们之间就永远有联系,所以她就买通了花白凤的接生婆,在她刚刚生产完,虚弱至极的时候,用一个别人家的孩子,换走了他们白家的孩子。


    这个白家的孩子,被一户姓叶的人家收养,取名叫叶开。


    这个“别人家的孩子”,被取名为傅红雪,在他才刚刚能懂事的时候,就被告知,你出生的那一天,是你父亲死去的那一天。


    其实根本不是。


    别人家的孩子。


    轻描淡写五个字,仿佛他的来历全然不重要。


    对白夫人来说,他的来历当然不重要,把花白凤骗得凄惨、把他们白家的孩子带走才是最重要的。


    他的来历……他的父母,他本来应该有的名字……被全然抹去,只有被代替的人生,被代替的仇恨与责任。


    傅红雪盯着“别人家的孩子”这五个字看,久久不动,久到秦蔻甚至以为他已经死了,坐在这里的是他的尸骨。


    她有些不安地看了阿楚哥一眼。


    直接把这本书丢给傅红雪看,用猛药去治顽疾,当然是秦蔻想出来的策略。


    这种策略其实很危险,因为他极有可能会被治好,也极有可能直接被打击到死。


    秦蔻之所以还是选择这么做,是因为她看到了这本书的最后。


    在这本书的最后,傅红雪在那样的情况之下得知了真相,他当然已近乎崩溃,但他还是迟疑着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已不会再恨任何人。”


    然后转身走下楼去。


    那时他已经为复仇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痛苦,在终于知道真相之后,他的大脑是无法去反刍那些字里行间的深切荒谬的,他所说出的一切话,都是完全出自本能,出于他自己的个性。


    他很坚韧,他也很善良。


    他什么都能撑下来。


    而现在,他并没有爱上翠浓,也没有失去翠浓,也并没有为白天羽开始杀人,一切都还早,他在这时止步,也决定能撑得下来。


    秦蔻盯着傅红雪,去观察他的反应。


    傅红雪的眼眶通红、面色苍白,他一动不动,忽然之间又好似中了毒一般,苍白的脸忽然开始发红,呼吸变得急促而痛苦,他的冷汗滚滚而下,手中的阅读器掉落在地上,他忽然站了起来,好像想要逃离、快一点逃离。


    但他没能逃离得开!


    他忽然重重地要跌倒!楚留香反应极快,伸手便扶住了他,却只感觉这少年人的身躯剧烈地颤抖着,肌肉紧张而僵硬,已一种他无法控制的频率痉挛起来。


    噗得一口,他吐出一口鲜血,鲜血落到沙发和地上。


    楚留香沉声道:“他发病了!”


    花满楼已疾步出来,扣上傅红雪的腕脉,秦蔻头一次瞧见别人吐血发病,脸色也不太好,但也不说话,怕分了花满楼的心。


    花满楼温声道:“无妨,就是心绪太过激荡引发的,无甚大碍,阿楚哥,你内力深厚,可否帮他一把。”


    楚留香道:“当然。”


    他伸手就在傅红雪身上点了几下,也不知道是点了哪几个穴道,他的痉挛慢慢平静下来,整个人虚弱至极,一句话没说,又昏过去了。


    昏也正常,一天一夜没吃没喝,吨吨吨了两罐度数不低的啤酒,身上本来就带病还受了这么大的刺激……


    休息一会儿也好。


    第 77 章   07【一更】


    ***


    确认无大碍后,楚留香就把傅红雪送回影音室里去了。


    一点红和秦蔻还留在客厅里,一点红双手抱胸,面无表情,忽然冷笑了一声。


    秦蔻噌的一声回头,戳戳他的胳膊,问:“红哥在想什么?”


    其实她莫名觉得红哥和傅红雪好像见第一次面就气场非常不合。


    一点红脸上没什么表情,只道:“我只在想一件事。”


    秦蔻:“嗯嗯嗯?”


    一点红冷冷道:“他吐那口血的时候怎么不找个好地方吐。”


    非得弄在沙发上。


    秦蔻:“…………”


    秦蔻噗嗤一声就笑了,一边笑,她一边去拽沙发套,说:“我来洗、我来洗。”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只淡淡道:“你该休息了。”


    一看就知道昨天晚上没怎么睡,黑眼圈那么大。


    秦蔻说:“不要,走嘛,洗沙发套去。”


    一点红挑了下眉。


    秦蔻古怪地说:“难不成你认为我连个衣裳都不会洗?”


    一点红……一点红还真是这么觉得的。


    来现代不过两三周,他的思维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就转变过来,洗这种大件的东西,在古代可不是什么轻松活计,在河边又是拧又是搓又是敲的,一点红小时候与自己的师兄弟一起,大冬天去河边洗被子,手被冻得通红,冻疮几个月下不去。


    而秦蔻呢,她根本不用自己动手,东西往洗衣机里一丢,洗衣液一倒,摁上几个按钮的事情而已。


    结果秦蔻抱着沙发套往卫生间去了。


    一点红道:“手洗?”


    秦蔻说:“对呀,洗衣机洗不干净血的。”


    这就是一点红的盲区了。


    他倒不是没洗过带血的衣裳,但自来了现代之后,他的衣裳基本不染尘埃、也没机会沾沾血,当然也就没机会扔到洗衣机里试一试了。


    但秦蔻是怎么知道的?


    她本就生活在这安宁幸福之地,从来也不需要自己去动刀动枪,从来也不必需要见血的。


    可她话说得很平淡,就像是……对怎么洗沾血的衣裳很熟稔一般。


    一点红心头一跳,伸手就摁住了抱着沙发套要去卫生间的秦蔻。


    秦蔻扭头,就看到了她面无表情的红哥。


    秦蔻这个人情商高,其实非常会辨别别人的情绪,与一点红相处的久了,从这张万年不变的死人脸上也能瞧出他此刻的心情来。


    秦蔻诧异:“红哥?你怎么了?”


    一点红皱了下眉,沉声问:“你为什么知道?”


    秦蔻:“???”


    秦蔻:“知道什么?”


    一点红言简意赅:“血。”


    秦蔻眨了眨眼,有点呆,一时之间居然没反应过来。


    片刻之后,盯着他皱起的眉心,秦蔻恍然大悟。


    ……啊!感情他是以为她被人打过流过血,或者是被虐待过……之类的?


    ……他大概真的八辈子没和女人打过交道吧,如果换了是红颜知己遍天下的楚留香,是绝对不会问出这种没常识问题的。


    秦蔻心里叹气,歪头瞧着他。


    一点红比她高大半个头,脊背笔直,瞧她时,无论怎么样都得垂着眼眸,他此刻早不知道把秦蔻的过去脑补成什么样子了,薄唇紧抿,下颌角有一种极其冷硬和残酷的棱角。


    秦蔻板着脸,点了点头,说:“你想知道?”


    一点红张了张嘴,哑声道:“你愿意的话。”


    秦蔻道:“好,你附耳过来吧,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一点红漆黑的眸子就定定地瞧着她。


    片刻之后,他俯下|身来,侧过头去,轻轻凑到了秦蔻跟前。


    他在“晒不黑”这件事上比楚留香的天赋还要强大。所以虽然他这些天也没少外出、根本不涂防晒,但他的皮肤依然很白。这种白并不健康,有点阴惨惨、冷冰冰的感觉,但他的身形与……体温,当然与“病”这个字没有任何关系。


    秦蔻这样子凑近他,就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不是古龙水的味道,是洁净的衣服散发出的洗衣液清香、是漆黑的发间所带出的淡淡洗发水的味道,他的体温很高,甚至让秦蔻觉得凑近都有点烫,而他正是用他的体温,将这些清洁的味道蒸腾得温热。


    秦蔻的鼻尖动了动,嗅了嗅,动作有点像大橘。


    一点红的脖颈之间便迅速地浮出了一片细小的疙瘩,他神色不动,身子也不动,好似全然都不在乎她的这些举动。


    秦蔻凑过来,在他耳边悄悄地说:“我见血的秘密就是……癸水。”


    说完,迅速地跳开,笑得前仰后合,开心极了。


    一点红:“…………”


    一点红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这不能怪他,他自小是个孤儿,被师父收养之后,周围又全是师兄弟,长大之后,落魄江湖,一个连朋友都没有的人哪里来的女人?而一个没有女人的男人又怎么可能会清楚这种东西?


    他侧过头,皱着眉,颇有些困惑地看着开怀大笑的秦蔻。


    秦蔻斜了他一眼,骂道:“傻子。”


    然后趾高气昂地抱着沙发套钻进洗手间了。


    一点红骤然反应过来她刚刚说的那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整个人身子忽然一震,耳根迅速地泛起了红,如雕塑般凝在了当场,半晌都没动一下。


    秦蔻从卫生间里探出头:“红哥啊,沙发套好厚,好难搓!”


    一点红的喉结滚动了一下,身子僵硬地动了动,稳了稳心神,慢慢地走过去了。


    ***


    傅红雪的事情解决没解决不知道,中午饭还是要吃的。


    (围观一点红)洗完沙发套,秦蔻强忍着困意和一点红讨论了中午吃什么,然后回房间里补了个觉。


    昨晚当然不仅只有秦蔻看了《边城浪子》,楚留香和陆小凤这种一样热爱多管闲事的也看了,楚留香和一点红住在一个屋子里,他半晚上不睡觉,拿着手机戳屏幕的时候,一点红当然也没睡。


    冷面杀手居然也拿着手机在看。


    楚留香当然还怪惊奇的,问:“红兄也在看这《边城浪子》?”


    毕竟一点红可是在瞧见昏倒的傅红雪之后企图把他塞进后备箱的人物。


    一点红头都没抬,冷冷道:“菜谱。”


    楚留香:“…………”


    好的,还是那个面冷心也不热的红兄。


    但是红兄的手艺是当真很不错啊……


    上午,陆小凤给一点红跑了个腿,去了趟超市,买了七七八八样东西,顺便路过了玄奘大师像,瞧见金光闪闪的阳光落在大师金光闪闪的后脑勺上,莫名觉得有趣,掏出手机拍一张。


    又不知道为什么拐进了乐高店。


    ……就,现代的许多奇异东西好像都是陆小凤诱捕器,他看见一间什么样的店都感兴趣,时间被杀得莫名其妙的。


    然后买了他很感兴趣的蝙蝠侠坐骑蝙蝠车是也!


    乐高,自然是不便宜的,不过秦蔻已经三下五除二地(拜托她爸爸)把花满楼的玉冠给处理了,换来了购买力惊人的现代货币。


    而陆小凤一向认为,既然来了一个地方,那就不能走马观花,草草品味就完,如今来到了千年之后,这样难得的机会,手上又有了钱,陆大少爷哪里是会省钱的人,当然是怎么好玩怎么来咯。


    因为手上多了很多闲钱,他甚至把前些天自己删掉的无良氪金手游给下回来了,氪了好几笔。


    然后他就发现,这无良游戏是真无良啊,它不仅要吞掉他的钱,还要吞掉他的肝和尊严。


    陆小凤:微笑.jpg


    呵!


    他这一次算是彻底抛弃了这垃圾游戏。


    然后他转而研究起了电脑,这是因为他在那个音游论坛里发了帖子抱怨手游的坑爹,然后底下的帖子问他,大神手速这么厉害,为什么不打网游,为什么不打3A大作呢?


    然后他就明白,原来这千年之后的游戏种类是这般丰富。


    他买完了乐高,恰好又路过了一座“电脑城”,想来这便是组装电脑的地方?电脑这东西着实复杂,他一个古人一时半会儿是闹不明白的,进这地方去摸一摸、混一混也好。


    不过陆小凤还算有理智,没真进去继续杀时间,而是回家给一点红送东西。


    电脑城,他先记下来,等这几天有空再去。


    而此时此刻的一点红双手抱胸,坐在沙发上,已经冷着脸开始考虑在陆小凤身上戳几个洞比较合适了。


    你买东西是买到黑洞里去了么!


    好在陆小凤赶在一点红的忍耐红线边缘回来了。


    其实今天是端午节来着。


    端午节,自然要吃粽子,秦蔻去睡觉之前和一点红说话,就是在安利自己喜欢的粽子品牌外加暗示,一点红本想自己出门去买,不过陆小凤因为很好奇千年之后的人是怎么过端午的,才主动请缨,替他出门。


    结果发现……千年之后的人好像不怎么过端午。


    龙舟当然是没有的,出了门,他特地走了楼梯,也没发现几户人家门口挂艾草的,熏艾什么的自然更是没有的事儿。


    出了门寻了一圈,堪堪寻到了端午的味道,譬如说偶尔能瞧见的、买五色绳的老婆婆,去商场里倒是都有大立牌宣传端午,再仔细一看……额,全场消费满2000返2000消费券,底下一行蝇头小字:消费券每张金额一百,共二十张,每次消费限用一张,每月限使用两张。


    陆小凤:“…………”


    呵,诡计多端的现代人!搁这玩套驴呢?


    陆小凤冷笑着走过去。


    要说唯一一点端午的浓厚氛围,可能就是超市里专门开辟了粽子区吧,不过路过的人也只有三三两两停步去看去挑,其他人都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


    陆小凤其实一下子就想明白为什么了。


    现代物产如此富饶,粽子一年四季都吃得,哪里非要赶这端午节?说实话,就连他们几个古代人,记日子换成公历之后,也鲜少有想起今天是端午的。


    还是秦蔻特意要买粽子,想来是为他们庆祝在这里所度过的第一个节日。


    节日大餐是大家一起弄出来的。


    秦蔻定了闹钟,补觉补到十点钟就起床了,麻利地爬起来去厨房,这时候一点红正在对着手机视频,调糖醋里脊的酱汁。


    秦蔻超喜欢吃糖醋里脊!


    但这道菜做起来并不容易,点外卖也不行,炸过的里脊肉如果不立刻吃,就会软掉,非常之难以下咽,下馆子倒是可以,但家里有红哥在,秦蔻就开始一步步堕落享受了。


    一点红当然无可无不可,她想吃就做,又不是做什么开水白菜、松鼠桂鱼。


    她进来的时候,一点红刚好面无表情地尝了一口酱汁。


    秦蔻:“我尝尝我尝尝!”


    拿了个勺凑过来舀一点吃掉!


    ……结果被酸变了形。


    秦蔻一脸痛苦,瞪着他问:“你刚刚尝得时候明明什么表情也没有!”


    一点红背过身去,秦蔻就发现他现在是有表情的,他好像笑了一下。


    秦蔻:“…………”


    她撸起袖子,准备亲手……打个西瓜沙冰?


    夏天嘛,西瓜的季节。


    古代的西瓜一直以来都不是可以随意吃的凡品,况且品种上来说,古代的西瓜哪里能比得上现代精心选育出来的?


    所以她兴冲冲地买了好多西瓜回来。


    西瓜宴第一天,大家都很开心。


    第二天也很开心,等到了第三天,陆小凤看到西瓜的时候就面如菜色了,秦蔻一喊楚留香吃西瓜,他就借故要上露台去晒咸鱼干,花满楼笑而不语,但坚决不配合。


    至于原本就很喜欢甜的东西的一点红,倒是吃得还蛮开心的,但他很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


    过于热情的秦蔻小姐:TAT


    所以她在想办法变着法弄西瓜,西瓜刨冰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楚留香在切土豆丝。


    手指修长,握刀有力。


    他当然并不是以刀法出名的,但一个对手的控制的炉火纯青的武林高手,你说他能不会使一把菜刀么?


    他的动作非常快,快到秦蔻几乎都没看清,只听“唰唰唰”几声,他的事就已完了,然后顺便去切下里脊肉和小羊排。


    他不会动炒锅,所以权当给一点红打下手,打完之后,饶有兴趣地去给大橘做节日豪华猫饭。


    陆小凤守在烤箱之前,瞧着里头。


    秦蔻提议大家一起做节日大餐,他是很乐意露一手的,结果……中厨太小,挤不下这许多人。


    而且他也只是野外烧烤大师,做个叫花鸡、烤鱼什么的很拿手,真要他炒菜掂锅,那可不一定行。


    秦蔻赶他出来守烤箱……其实烤箱根本不用守,就是给他找点事做。


    陆小凤看着烤箱上的倒计时:“…………”


    然后和被赶出来看电饭煲的无辜花满楼(假装)面面相觑。


    所以说,大家一起做节日大餐这种事,基本上只适用于吃烤肉,那还得是买了肉自己串才能用得上这么多双手,不然是真裹乱。


    忙活到十一点半,饭齐了。


    菜也不说多丰盛,家常菜,素菜是酸辣土豆丝、圆葱炒木耳,荤菜是油亮亮、酸香扑鼻又脆香香的糖醋里脊和烤小羊排,凉菜有从河马先生买的什锦菜和口水鸡,甜品是冰激凌盖吐司和西瓜刨冰,饭也很好,饭是吃起来绝赞但做起来容错率非常高的羊肉手抓饭!


    至于粽子……不知道怎么归类,归类为节日氛围组叭!


    开吃之前,秦蔻说:“等一等!”


    然后各自挑出来一小碗,给傅红雪留菜。


    结果影音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他醒了。


    秦蔻亲亲热热、非常自然地招呼:“醒啦?过来吃点啊。”


    第 78 章   08【二更】


    ***


    傅红雪醒来时,精神上有一瞬间的恍惚。


    在这一瞬间,他的大脑一片空白的,既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更想不起来自己要做什么。


    他只是呆呆地盯着奇怪的天花板瞧,过了好几秒,大脑才慢慢地反应过来。


    ——我是傅红雪……我是为复仇而生。


    ……不,不对,已经不用复仇了。


    一种奇异的空虚感忽然袭击了他。


    《边城浪子》的故事还未曾开始,他的手上还没有沾满鲜血、也没有看见最爱的女人死在自己怀里。


    但他失去的其实已经够多了,他自生下来的十九年,都完完全全地为这复仇的目标而奉献。他曾在漆黑的屋子里盯着一豆灯火直至天亮,只为练习一双夜眼;也曾吃下毒药、吐得死去活来,只为练习辨认毒物的法子和一点对普通毒物的耐药性。


    他失去了快乐、健全的人格、健全的身体,换来了坚忍、沉默和能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武功。


    曾经他认为这种痛苦是严肃的、是必须的,他所失去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然而现在……


    空虚重重地击中了傅红雪,令他的胸口发紧、呼吸困难,他恍惚之间发现,空虚甚至比仇恨更痛苦,更令人想要直接发疯。


    他甚至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想要睡着。


    他想逃避,醒着的时候,那一股空虚感就会开始折磨他,令他难受得想要死去,他想睡着,刚刚那一觉……他什么都没梦到,好幸福。


    但一个本来少觉的人倘若已连睡了八九个小时,醒来又被迫回笼再睡一二个小时,他再想睡着,那就完全是痴心妄想了。


    所以他觉得自己想喝酒,喝了酒,就会醺醺然,那种奇异的飘飘欲仙感,能让他忘记所有的烦恼。


    他忽然就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酒鬼,镇日里靠着那二两黄酒度日了。


    他的胃部绞了起来,一种剧烈的饥饿感、还有方才喝的酒所带来的恶心与眩晕同时将他击中,傅红雪虚弱地喘|息着,挣扎着爬起来,想去找一点吃的。


    他没想过死……不知道为什么,他刚刚在想翠浓。


    翠浓也是想活着的吧,无论她的命运多么的悲惨,无论他当时是怎么样冷漠的对待她,但一个人生下来,她天生就是有求生的意志的,不到最后一刻,她自己从没想过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也一样,那种巨大的空虚虽然已将他牢牢地笼罩,但他没想过要用手上的这把刀一了百了。


    傅红雪挣扎着爬起来,就看见了放在自己枕头边上,叠好的衣裳。还有一块拧干净的湿布子和一盆温热的清水。


    ……对了,他好像来到了一个处处都是奇异的地方,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女人,是她把那“天书”给他看的。


    傅红雪虚弱地靠在沙发床的靠背上,那双漆黑的眼睛似乎也失去了焦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伸手,抓住了那两件新衣。


    他的上衣早不知道被那些人丢哪里去了,裤子上甚至沾到了他自己吐出来的血。他不在乎自己、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瞧他,他只是……想找点事做。


    脱衣、擦身、穿衣,他只是想不要被那种可怕的空虚感追上和绞杀。


    衣服很奇怪,是方才那些人所穿的制式。


    傅红雪拎起来看了一下,无师自通地理解了圆领休闲T恤的正反怎么分,他放开刀,慢慢地把衣裳套在自己身上,这衣裳似是棉布、又不太像他平时穿的棉布衣,好像没上过浆,柔软舒服到让人几乎感觉不到衣服的存在。


    但这些他都没有在乎,也没有分心思,他只是近乎机械地擦身、换上衣裳,握紧刀……他迟疑着看了他的刀一眼,心想:我还有资格握住这把刀么?


    这样想着,他那只宛若磐石般稳定的左手忽然颤抖了起来。


    但最后,他还是没有放下刀——刀,已经成为了他的生命、亦或者说,这是一种跗骨之蛆般的诅咒。


    他慢慢地站起来,拧开了门。


    门外很亮。


    屋子里很凉爽,琉璃窗外有阳光洒进来,很暖,照在他露在外头的手臂上,令他的皮肤上立刻浮起了一片细小的鸡皮疙瘩。有人在喧闹……真奇怪,他方才居然那样的呆,这声音明明就很大,他竟然好像什么都没听见。


    听见了之后,他的脚步却忽然停住了。


    傅红雪缓缓抬头,去看那发出喧闹的地方。


    是……饭桌。


    桌上有菜,桌边有人。


    一种略微冲鼻的酸香扑面而来,带着一点甜味,酸味本就是能让人食欲大动的一种味道,傅红雪发了两回病、同楚留香打了一场、经历了极其大的情绪波动,又一天一夜没吃东西,闻到这味道时,整个胃部都好似已绞在了一起,痛苦地抽搐起来。


    但他居然没动。


    他迟疑着,居然还往后退了一步。


    他立在不远处,瞧着那桌菜、瞧着那些聚会的人,好似一只畏惧火光、又渴望温暖的幼狼一样,既舍不得走开,又不敢闯进来。


    秦蔻本来正打算给他留菜,他这一来,菜当然也不用留了,还能给洗碗机减减负,秦蔻相当热乎地招呼他:“醒啦?过来吃点啊。”


    ……语气好自然。


    傅红雪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只觉得自己好像和她根本不是萍水相逢,而好似已认识了很久很久,朋友……她看起来就像是个老朋友。


    ……朋友,好奇怪的字眼,他明明一个朋友也没有。


    而那先前和他交过手的高大男子也十分自然地笑了,朝他温声道:“你倒是醒的及时,这糖醋里脊若是再放一会儿,就要塌软了,现下正是最好吃的时候。”


    傅红雪站在原地,好像没听见这话一样,一动不动。


    他好似已成了一座不会动的雕塑。


    秦蔻又沉下了脸,清了清嗓子,忽然问:“你觉得我这地方怎么样?”


    傅红雪沉默了片刻,慢慢道:“很不错。”


    他还是那个乖孩子,别人问什么,他就会认真思考一下,然后去谨慎的回答。


    秦蔻翻脸不认人:“那你觉得,你在这里睡了一晚上,吐血弄脏了我的沙发,喝了我两罐美酒,把我的天书捏坏,应该付多少钱来赔偿?”


    其实kindle根本没坏,她是周扒皮,硬往傅红雪头上扣巨额债务呢。


    单纯的古代少年侠客并没有意识到险恶的现代人的心机,他只是垂下头,看着自己的手,然后慢慢问:“我赔你,你要多少?”


    秦蔻张口就来:“人民币一万块,可以付现金,也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你自己选吧。”


    知道那个kindle原价两千多的陆小凤:“…………”


    险恶的现代人!


    傅红雪……傅红雪问:“人民币是什么?”


    他其实不穷。花白凤是魔教大公主,虽然脱逃魔教很多年,但她后来当了白天羽的外室,白天羽这个人出手很大方,这么多年,这些钱都被存着当做“复仇经费”了。


    复仇工具本人身上带个几百两银子的银票,也很正常吧。


    他睡阴暗的小屋、穿粗布的衣裳、只吃清汤寡水的东西,不是因为他没钱,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


    但……人民币是什么?


    秦蔻掏出提前准备好的现金,拿在手上晃了晃,说:“就是这个。”


    傅红雪慢慢地走了过去,秦蔻把那张一百块递给他,他就接了过来,低头查看,伸手捻了一下。


    像银票,但远比银票复杂得多,的确可以直接拿来当钱用……但问题是他没有。


    他简直连听都没听说过这种钱币!


    傅红雪抿着唇,就站在那一桌子食物旁边,瞧都没瞧一眼那桌上的食物。围着桌子坐的人们呢,倒也没专程等他,态度都很自然,该吃吃该喝喝,那个坐在她身边的男子还顺手夹了一筷子糖醋里脊,放在她的碗里,冷淡地提醒道:“快些。”


    她说:“唔!”


    然后回过头来对傅红雪说:“你有没有啊?人民币。”


    说话的语速都加快了几分,然后迅速地吃一口东西。


    傅红雪慢慢地摇了摇头,说:“我没有。”


    秦蔻说:“那你说,怎么办呢?”


    傅红雪道:“……我会还你。”


    秦蔻不依不饶:“你怎么还?”


    傅红雪骤然抬头,冷冷地盯着她,一字一句地道:“你让我怎么还,我就可以怎么还!”


    秦蔻:“…………”


    其实傅红雪这句话的意思也很简单,他想得最夸张的事情也就是秦蔻要用这欠款去让他为她杀人……什么的。


    但在秦蔻听来,这话就……emmm……很微妙。


    ……傻孩子,也太乖、太好拿捏了一点。


    她板着脸,只道:“好,这话是你说的,我的确得让你帮我干点活儿。”


    傅红雪漠然地问:“什么活儿?”


    秦蔻说:“你就打算这样去,是准备直接去送死?”


    傅红雪握着刀的手骤然收紧,苍白的手背之上,青筋条条迸出。


    一点红冷冰冰地视线落在他身上,好似一条嘶嘶吐着信子的毒蛇。


    秦蔻大声说:“无论我要你做什么,你首先要保证自己没现在这么虚弱,如果你懂得这个道理,现在就立刻坐下吃饭吧。”


    傅红雪仍然不动。


    他其实是个形单影只的人,自小到大,母亲……不,养母都不许他有朋友,所以他对基础社交之中的一些言外之意,是听不出来的。


    所以他刚刚根本其实一开始根本没懂秦蔻忽然说起他欠的东西的言外之意,直到此时此刻,他才后知后觉地想:她是在逼我吃东西么?


    没有答案的问题,因为秦蔻的语言实在是忽冷忽热、忽近忽远。


    她冷着脸,只道:“在你的欠款没还清之前,你的命是我的,你的身体当然也是我的,我不想让我的财产毁损,你难道还要拒绝?”


    这贬低的、冷漠的话语!


    傅红雪的身子忽然紧紧绷起,整个人好似又开始不住的颤抖,他死死地压抑着自己翻滚的食欲与屈辱,一面觉得难以忍受,另一面又忍不住自伤,自暴自弃地想:他果然什么都不配,他根本就不配有尊严、他实际上的确是一直被母亲……养母当做私人财产看的。


    楚留香叹了口气,道:“阿蔻,你的话说得实在是太重了。”


    秦蔻“哼”了一声,坐下来,吃糖醋里脊。


    酸甜甜、热脆脆,肉很嫩,汁很香。


    一点红根本连看都懒得看傅红雪一眼,只低声问秦蔻:“还吃么?”


    秦蔻:“其实有点软了TAT”


    一点红不高兴:“啧。”


    都是因为在这小子身上废太多口舌了。


    秦蔻赶紧又说:“不过还是很好吃的!”


    说着又夹一块。


    她故意没理会傅红雪,因为她很清楚,有些人惯常会贬低自己,就是会觉得自己不配,你对他们越热情、越好,他们反而会越习惯性的拒绝,这是一种保护自己的姿态。


    这种性格的成因,当然不能够怪傅红雪自己。


    他过的太苦了,所以哪怕生活里出现一点点甜,他也总是不相信这是他应得的。


    那一头,与秦蔻默契唱起红白脸的楚留香对傅红雪温声道:“你不要怪阿蔻,她话虽然难听,但道理却是这个道理,你若要为她做事,先得有力气,是也不是?”


    傅红雪还是没动。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嘶哑地说:“是。”


    他垂下眼眸,慢慢地坐下来,面前就被立刻放了一碗油润润的饭。


    他漠然地拿起了筷子,好似也不在乎自己吃的是什么,漠然地吃了一口。


    羊肉酥烂,米饭吸饱了肉汁,油润润、粒粒分明,软糯异常,碗里还有一些他根本不认识的东西,黄色的,也被煮的非常绵软,只轻轻一抿,就直接在嘴里化掉了,这东西有一种很奇异的甜味,以至于让米饭都带上了点甜。


    其实这是新疆的黄萝卜。


    傅红雪垂着头,虽然胃部已饿到发痛,但他吃饭还是不快,一口一口,安安静静,慢慢地吃着。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真的太乖了。


    所以除了他面前的这碗羊肉手抓饭,他甚至连离他最近的土豆丝都不扒拉一下,在餐桌上的存在感降到了最低,比大橘吃东西的动静还小……大橘吃东西的时候还偶尔会发出那种快乐的猪叫呢。


    秦蔻止不住地叹气,只好把那些拿来留菜的碗全给拿出来,拨一点拨一点,推到他面前去,不容抗拒地道:“给我吃!”


    傅红雪的身子僵硬了一下。


    他低着头,久久都没动,又过了半晌,才抬起头来盯着她,眸中有一种奇异的悲怆与困惑,他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要问什么,又不知道他是不是该问出口,配不配问出口。


    秦蔻说:“吃不完就只好倒掉了。”


    傅红雪又垂下头,慢慢地吃起了饭。


    这种奇异的丝他也没见过,吃起来很脆爽、酸酸辣辣;里脊肉很好吃,酸味很冲鼻,让他有点想落泪;还有奇怪的……又甜、又冷、又热的东西,像馒头,比馒头柔软、外层酥脆、上头有冷而甜的东西……很好吃。


    他好似好久好久都没吃过这样一顿饭了。


    不……应该说他这辈子从来就没吃过一顿这样的饭,身边有好多人,大家一起分享,他在沉默,他们在聊天,聊得东西他都听不懂……但,他只是这样安静地坐着,好似周身的那种不自在就已减轻了好多。


    这顿饭吃完之后,他竟有些恍如隔世。


    他有些茫然地抬起了头。


    所有人都很自在,在帮忙收盘子收碗,这里似乎没有仆人、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动手来做。


    傅红雪慢慢地站起来,慢慢地走向那个背对着他的女人,她身边的那个毒蛇一般的男人霍然转身,冷冷地瞧着他,一点儿掩饰都没有,把她护在了身后。


    傅红雪根本不在意这人的敌意,他漠然地瞧着她,只问:“你要我做什么?”


    她就转过头来,歪头看着他。


    傅红雪慢慢地道:“我吃饱了,你要我做什么事?”


    杀人?放火?灭门?


    他的喉头忽然又好似翻滚出了血沫。


    但他无法拒绝,他从来都无法拒绝一些自己该做的事情。


    这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他好的,这样做的人,一是为了杀他,二是为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报酬。


    他自认为自己身上唯一值得让他人多看一眼的,就是手中的刀,以及这把刀所代表的杀意。


    现在,他就在等着她开口,等着她的“脏活儿”。


    秦蔻眨了眨眼,忽然甜甜地笑了,伸手把手上的垃圾袋递给了傅红雪,说:“啊,那你就先帮我去楼下丢个垃圾吧。”


    傅红雪:“…………”


    傅红雪:“?”


    第 79 章   09【一更】


    ***


    傅红雪没懂。


    秦蔻还很耐心地在手上比划比划,教他:“你就拎着这袋子,出了门右拐,能瞧见楼梯,一直下,也别管多高,下个二十七层到了楼下呢,直走右拐,尽头那个很大的绿色大箱子,看起来能装四五个人不成问题,把这袋子丢进去然后再原路回来就行了。”


    傅红雪:“…………”


    傅红雪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打起架来,动作是很快,手脚也非常敏捷,但秦蔻通过一顿饭的观察,却发现这小男生……好像树懒。


    就是那种,做什么事都是慢慢的,吃饭的时候尤为明显,明明看起来饿得脸色都发青了,居然还能忍住不狼吞虎咽,吃相比秦蔻还要文雅得多。


    然后说话也很慢,说话时会无意识地呈现一种好像在思考的样子,他好像不愿意轻易说话,但他一旦开口,就会为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完全负责。


    他盯着那个漆黑色的袋子,半晌才道:“……里面有谁的首级?”


    秦蔻噌得一下打开袋子,又噌的一下合上,说:“有上礼拜没吃完的面包。”


    自从搞完原随云之后,她现在都敢随随便便地去接“里面装着谁的脑袋”这种话了,真是了不起。


    傅红雪:“…………”


    他一动不动,面无表情,秦蔻把袋子递给他,他就漠然地接过来,似乎再不打算多问一句,转身,拖着他的一条瘸腿,就要走。


    秦蔻又叫住了他:“诶!等一等,还有事,你不能带刀。”


    傅红雪立刻站住了,他没回头,也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刀。


    ……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样子。


    那可不是么?这把刀对傅红雪来说多重要,《边城浪子》之中总是不停地描写他紧握着刀的样子,甚至连那啥的时候也不放开……当然,你要说他二十四小时不放开那应该也不现实,你人总得要换衣裳吧?要扎头发吧?单手换衣的绝技不是没有,单手扎马尾……还是发带不是皮筋,没事练这种技能是不是太闲了点?


    这把刀……现在其实很敏感。


    这是白天羽的刀,花白凤之所以把刀给傅红雪,就是为了让白天羽的刀,杀死白天羽的仇人。


    现在,他本已没有理由去使用这把刀了。


    但……


    秦蔻知道,他做不到。


    人是软弱的,因为人性之中,就是会有软弱的部分。


    一个人倘若一辈子都只为一件事而活,而你突然把这件事拿走之后,他一定会陷入一种比虚无更虚无、比绝望更绝望的境地之中的。


    在这种空虚之中,他必然会下意识地紧握旧时光所带给他的东西,一个人的过去决定了一个人的未来,过去的伤痛即便已经沉淀,也一定会从某些角度浮起来,浮在未来的自己身上。


    楚留香幼时见了太多痛苦的人,也见了许多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所以他长大之后,才会一次一次地以身犯险,一次一次地把他认为那些多余的快乐,去送给过度痛苦的人。


    陆小凤呢,陆小凤虽然常常提起他小时候与花满楼一起玩的趣事,但却从来没提过他的家人。


    一点红就不必多说了,应激的次数快比得上被强行带出门溜圈的家猫了……全靠自己死撑以及秦蔻一次次的安抚。


    这么一说……人格健康到可怕的就是花满楼了吧……?


    ……某种意义上来说花满楼才有点不正常。


    而对傅红雪来说……他的伤大概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溃烂流血、然后默默忍受的。


    所以秦蔻硬在他头上扣了一笔债务,并且云里雾里暗示自己有事要他去办,也未尝没有帮他转移注意力,以及……多一个活着的盼头的意思在。


    “侠客”,这两个在电视上常常出现的字眼,原来一旦真的出现在了生活里,居然是这样一副模样。


    他答应了,他就一定做。即便受尽屈辱、即便做这件事他连一点好处都不会有。


    一言九鼎当如是。


    秦蔻忍不住在心里叹气,傻小孩。


    一边庆幸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一边又暗骂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


    她板着脸,继续说回他的刀:“我们这里不能带刀出门,会有大麻烦。”


    傅红雪的喉头滚动了一下,仍不说话。


    到现在为止,面对这屋子里、以及透过窗户看到的外头的种种异象,傅红雪都没多瞟过一眼。他这个人好像活的很压抑很压抑,他身上所有的好奇心,早都已经被磨得干干净净。


    所以他瞧起来根本没打算问这是哪里,也好像没打算问秦蔻那“天书”是怎么回事,更不打算了解“不许带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秦蔻叹了口气。


    她说:“你要带着刀,当然也可以,不过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傅红雪缓缓抬头,那双黑漆漆地眼睛又凝视住了她,苍白的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一字字道:“我不会滥杀。”


    秦蔻噗嗤笑了,说:“谁说我要你答应我这个?”


    傅红雪又闭上嘴了。


    秦蔻笑了,说:“我当然知道你不会滥杀,提着要求等于白说,我不过是要你,换一件衣裳出门,你答不答应?”


    傅红雪慢慢道:“可以。”


    他并没有觉得换衣裳是什么不合理的要求。


    秦蔻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片刻之后,傅红雪提着刀、拎着垃圾袋出门了。


    他的身上,已换上了另一件藏蓝T恤,这藏蓝短袖简简单单,除却特别廉价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很特别的,然而往正面一瞧,却见上头写着六个大字:X市体育学院。


    这还没完,魔刀那漆黑刀身之上,贴上了亮色红字贴纸,上用楷体写着“中华武术花刀”六个字,漆黑的刀柄之上,还挂着红黄绿三色刀彩绸,色彩鲜明、廉价感爆棚!


    很好,这样就很像练传武的体校学生了!虽然说长头发还是很引人注意,但是这样的话,最起码不会让楼下群众看了就想报警……


    傅红雪这孩子可真是……


    他对刀的执念,让他必须把刀握在手中。


    若非如此,她大可以把吉他包拿过来给他背上,反正包背在身上就好了嘛!


    但是她还是很厉害!


    秦蔻:<( ̄︶ ̄)>


    一点红:“…………”


    一点红的关注点很奇怪:“你竟然赠他剑穗?”


    秦蔻的语气更古怪:“你管这叫剑穗?”


    一点红:“…………”


    杀手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嘴唇有点微妙的抿了一抿,又不着痕迹地别开了眼睛,似乎是掩饰性地“咳咳”咳嗽了两声。


    秦蔻:“…………”


    秦蔻眯着眼睛观察他,有点不怀好意地说:“那你要不要,我可以送你一个?”


    一点红:“…………”


    杀手冷酷地拒绝了。


    只有傅红雪那傻小子,才会莫名其妙地被秦蔻忽悠着把武器改造成那个熊样子。


    一点红钢铁直归钢铁直,他的眼睛可没问题好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


    一边笑,一边溜去厨房了。


    厨房里,陆小凤刚把所有的碗都塞进洗碗机,打开开关。


    他们家里,做饭的活儿莫名被一点红给包了,收拾碗筷的活儿自然有别人来干。


    一点红话不多,人却很好打交道。


    对于会做饭的人来说,做菜不是问题,想明天吃什么菜才是问题,一点红才懒得想这样的问题,故而秦蔻才会每天点菜,其他人算是沾了秦蔻的光,过来来点个菜,一点红当然无可无不可。


    但他可不是那种任劳任怨、随叫随到的人。


    秦蔻若不在家吃,那他基本上懒得进厨房。假如有人要吃宵夜,想喊一点红起来做……呵呵,找死是吧?


    当然,住在这里的大家,都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朋友之间,哪里会把对方所做的事当做是“理所应当”的呢?


    陆小凤和花满楼晚上喜欢出来煮夜宵吃,经常顺便给其他人也煮一点,经常性的喊一点红出来吃。


    主要是陆小凤想吃,花满楼完全是个佛系饭搭子。


    至于吃的东西嘛,陆小凤的手艺和秦蔻差不多,七个字足以概括——半成品厨房大师,夜宵最常吃的是各种口味的泡面。


    而且他尤其喜欢吃火鸡面,就是那种辣的很工业的玩意儿。


    作为江南出生的人,他意外很能吃辣。


    楚留香也挺能吃辣的,不过他不太喜欢这种带点甜的辣,他更喜欢牛油火锅或者烧烤那种辣。


    花满楼……花满楼吃辣很菜,但是居然对火鸡面格外放不下,每次都辣到眼眶通红,每次还要过来凑凑热闹,小心翼翼地倒调料包,生怕倒多一丢丢。


    一点红呢,他太有自知之明了,根本不碰,实在想吃两口,那都是打一碗清水,涮一涮再吃,即便如此,也会吃到耳根子红透。


    秦蔻:“…………”


    还真是,标准坐小孩桌的吃法。


    秦蔻小姐呢,作为一个女孩子……经常性的吃夜宵,还是蛮有心理负担的,不过陆小凤一叫她,她就完全没有抵抗力了。


    她作为半成品达人、现代老土著,还慷慨地教了陆小凤一些新鲜泡面吃法,比如说加芝士片、低配版的加奶粉、以及非常神仙的延边啤酒锅!


    美味!\\( ̄︶ ̄)/


    三周不到,陆小凤瞧起来是一点变化没有,秦蔻地脸圆了一小圈,伤心的她好几天没下楼吃宵夜,要陆小凤三催四请,花式夸奖才行。


    总之,大家其实都会自己动手弄吃的,厨房里的各式小家电也都会使用。


    陆小凤三下五除二地把碗筷收了,扔洗碗机里,然后想起……诶,不对啊!


    今天不是端午节么?说好的吃粽子呢?


    然后发现,秦蔻把粽子放碟子里之后忘记端出来了,在厨房里呆了一中午。


    陆小凤:“…………”


    陆小凤喊:“蔻蔻,你吃粽子么?”


    秦蔻刚吃饱了饭,丝毫没有一丁点健康意识,直挺挺地就躺在沙发上,吃饱了节日豪华金枪鱼猫饭的大橘也非常没有体重管理意识的往她身上一窝。


    听见陆小凤的话,一人一猫,齐齐伸了个相似度极高的懒腰,她懒洋洋说:“哎呀……不吃。”


    陆小凤噗嗤一声就笑了,从厨房探出头来,故意板着脸对秦蔻说:“你是不想吃呢,还是不愿意剥粽叶呢?”


    他早看穿秦蔻了!


    吃小龙虾都很排斥、去自助餐厅吃南极冰虾时,一点红替她剥的皮,可把她开心得吃了好多。


    这个人就是……陆小凤都不免惊奇,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老饕么?为一口吃的,能开车开三四十公里找路,排队排几个小时,肚子都叫唤了都不肯走,这么不怕苦,结果偏偏就怕自己动手剥东西,嫌麻烦。


    被看穿的秦蔻大大方方地使唤起了陆小凤:“我要吃冰过的白粽~啊,要蘸白糖。”


    陆小凤扬唇一笑,轻快道:“等着啊。”


    正好大家都没想起来吃粽子,一块吃吧。


    于是等傅红雪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大家正聚在客厅里吃粽子。


    他出门走了一遭,其实身上已出了一层汗,无它,因为外头实在是太太太太热了,昨夜一来这地方,傅红雪就知道这里绝不是边城。


    边城的白天晒得要命,晚上却冷得惊人,而这里嘛,晚上热得人喘不上气,白天……热的人更喘不上气。


    他还是老老实实走楼梯上来的,连上二十七层,累倒是不累,鼻尖却都沁出了一点焦灼的汗水,一进了门,冷气铺面而来,她就坐在沙发上,抬头一瞧,就笑着说:“呀,看热的,所以说,倒垃圾也是个脏活呢。”


    傅红雪没接话,慢慢地进来,慢慢地走到了她跟前,态度十足冷硬,只道:“你还要什么?”


    秦蔻叹气。


    真难搞。


    她只好板起了脸,说:“待会儿有一件真正的苦活要你做。”


    傅红雪道:“是什么?”


    秦蔻只道:“不急不急,来,先吃这个。”


    说着,把自己的碗递给了傅红雪,里面是陆小凤非常贴心地切成一片片的白粽。


    她其实吃得很饱,虽然说粽子属于甜点,属于另外一个胃,但是糯米啊……它就是顶啊。


    秦蔻小姐是全场饭量最小的人,只吃了一片,就饱了。


    反正也是切片的,其他的她也没碰,所以直接给傅红雪吧。


    傅红雪垂下头,瞧着那只碗。


    碗中是洁白如雪的糯米,上头有颗粒状的粗白糖,这东西是凉的,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气自那碗中袅袅而出。


    是粽子。


    他小时候也一次吃过粽子,不是养母包的,是他家来的新仆妇包的。


    若要说傅红雪的童年之中,有什么事情是令他经常想起的,那便是那慈祥的老妇人了。


    她年纪很大,做事却仍很麻利,他幼时心性未成,不愿意习武,偷跑出来,跑到灶房里去,好奇地瞧着她包粽子。


    她对傅红雪笑了笑,教他怎么样去把粽叶弄成一个小容器。


    那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过端午节。


    后来,仆妇失踪了。


    或许是被打发走了,或许是被母亲杀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母亲不肯告诉他仆妇的下落,只是淡淡地说,她是因为你才离开的,因为你不好好练功,镇日去灶房。


    那时起,傅红雪就明白了,他不配的。


    时隔十多年,他又一次见到了粽子。


    傅红雪怔怔地盯着,他本该拒绝的,却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接过了那只碗。


    他慢慢地吃下一口。


    冰凉、紧实的糯米,粗砂糖融化了一些,融进了糯米里,好似浸了糖汁一样,凉沁沁的。


    和他记忆中的味道不一样。


    可是……好甜。


    像梦一样。


    他听从秦蔻的安排,本是为了还债,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忽然觉得……为什么好像,我欠得越来越多了?


    第 80 章   10【二更】


    ***


    秦蔻是典型的北方人,S省这边吃粽子,翻来覆去也就两种,要么是什么馅料都不加的甜白粽,要么是加蜜枣的蜜枣粽。


    童年记忆里,到了临近端午的时候,她就钻进厨房去看外婆怎么包粽子,还很喜欢把手伸到装满糯米的大盆子里搅来搅去,被外婆拎起来赶出去,又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


    但她一直都不喜欢自己的手黏糊糊的,从小到大,自己都不会主动买粽子来吃。


    上大学时有一次,大家说起各地吃什么粽子的话题,秦蔻顺嘴说了一句在家里不剥好我都不吃的,换来了室友忍笑的大大白眼。


    不过嘛,她一向觉得,在吃这件事上,多尝一尝不是坏事。


    况且都来现代了,怎么能不感受一下现代的商家在美食赛道上的疯狂内卷呢?


    所以她这次买粽子还蛮用心的,各种馅料、各种搭配统统都要有。


    刚才正好是陆小凤在厨房里嘛,他那灵犀一指,剥起粽子来,自然也速度飞快,用刀切成小块,放在盘子里,供大家取用。


    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都是江南人,但口味上略有不同。


    苏州一带自古就是富庶之地,吃食很是讲究,小吃之中,有半壁江山都是甜的。但粽子吃的却是咸肉粽。


    所以陆小凤和花满楼对咸粽子接受度非常良好,且非常喜欢菌子粽。


    秦蔻指定要买的这一家,其实是家彩云省企业,卖菌子起家的,这两年跨界做起了粽子,讲究的不得了。


    糯米是在猪骨高汤里熬煮过的,油亮亮的泛着光,紧实糯米之中,松露配的是鲍鱼、松茸配咸蛋黄鸡肉、牛肝菌配火腿,鲜美的不得了!


    一点红就不一样了,他是极端甜党,他认为糯米这种玩意儿,就应当吃甜的。你让他吃把子肉盖糯米饭,他的眉头能皱出个川字来,但你若是把奶茶浇在糯米上告诉他这是甜品,他说不定会很愿意尝一尝。


    ……一些令现代人震怒的吃法!


    所以他更喜欢玫瑰紫米粽。


    而楚留香呢,他是拥有一条常年飘在海上的船的。


    既然是船,自然是沿着海走,楚留香热爱阳光与碧绿大海,船常年都在南海沿岸,并不太喜欢去东海,故而在口味上来说,与两广、福建的口味接近,粽子吃咸口,喜欢烧肉粽,又爱海味,所以鲍鱼瑶柱粽他也很喜欢。


    甚至还想到时候带一点回去给三个义妹当伴手礼。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想带的东西还真不少,如果到时候传送是直接传送到大沙漠,他是准备提着大包小包去打石观音吗?


    思维又忍不住发散:可惜不能带陆小凤回去,不然的话,用他那鬼斧神工的拍照技巧,给石观音拍上一张照片,恐怕石观音都能活活把自己气死。


    至于傅红雪……傅红雪根本就没自己的口味喜好,给他什么,他就默默地吃掉什么,一直垂着头,特别安静,根本不说话。


    ***


    端午节的另一个记忆就是带在腕上的五彩绳了。


    这倒不是家里的习惯,秦蔻从小到大二十几年,从来不知道过端午要在手腕上系上五彩绳。直到上大学之后,她玩起了乐队,乐队的主音吉他手江晨在大一的端午节挨个发彩绳。


    大家就煞有介事地带上了。


    江晨介绍,这东西要在端午后的第一个雨天剪断扔掉,这样子一年都会有好运的。


    结果秦蔻和鼓手王思雨两个大S省妹子,大大咧咧的,根本不记得这事儿,第一个雨天就错过去了。


    剪完五彩绳神清气爽回来的主音吉他手看见她们:“…………”


    秦蔻表示:“可是我觉得这个很好看啊,而且大家都带一样的五彩绳,多好啊。”


    吉他手面无表情地又翻出条五彩绳给自己带上了,权当合群。


    一带就是一年,第二年端午的时候才换上新的,而鼓手妹子也有了新习惯,那就是旧的也不摘掉,四年下来,手上系着四条新旧不一的五彩绳。


    前些天,秦蔻和鼓手妹子出去吃饭,还看到她的胳膊上挂着那四条五彩绳。


    这些事说起来,都已经过去很久了,秦蔻的手链、手镯七七八八买了不少,五彩绳也很久没想起来过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端午临近,瞧见家里这样一副热热闹闹地场面时,她居然又想起了五彩绳,还特地置办了几条回来,吃完粽子,她就从房间里拿出了准备好的五彩绳。


    陆小凤扬唇笑道:“你居然提前买了也不同我说?”


    说着,变戏法似得从口袋里掏出六条五彩绳来。


    他今日上街去,瞧见街边有卖这东西的老太太,心念一动,也买了点,却不想原来秦蔻早准备好了。


    秦蔻说:“哎呀,你这个颜色和我的不一样诶,那我们不如一人带两条咯?”


    那自然是好的。


    陆小凤扬唇一笑,面颊上就浮起两个酒窝来,他伸出手,一面瞧着秦蔻低头帮他带五彩绳,一面便笑着又说起了自己少年时的往事。


    他十来岁的时候便出门闯荡了,只隔几个月就回一趟江南,回去了就去寻花满楼玩。因此十来岁时,就认得了许多江湖上的人。


    他那一年就结识了神针薛家的薛太夫人,薛太夫人是个慈祥爱笑、打扮讲究的老太太,陆小凤拿她当奶奶看,还缠着薛太夫人教他绣花。


    秦蔻:“噗!”


    秦蔻一副见了鬼的模样:“你居然还会绣花?”


    陆小凤白她一眼:“我小时候,那可真是什么事儿都想试试看。”


    秦蔻吐槽:“你现在也是这样好么?”


    陆小凤:“哼!”


    陆小凤摊手:“不过我这手似乎格外不适合绣花儿,一下午给针攮了十七八下,薛太夫人都瞧不下去了。”


    秦蔻叹气:“也是,被针扎了十七八下,哪个当奶奶的不心疼呢。”


    陆小凤:“不是,她是瞧不下去我浪费她的绣线,那绣线的供货商每年出的货可不多。”


    秦蔻:“…………”


    fine。


    总之,学不会绣花的陆小凤最后退而求其次,学了几天编绳。


    当然,大家都知道,绳艺也是一门非常了不得的技艺,陆小凤编出来的那玩意,往林子里头一扔,不知情的人捡到了,可能会以为是原始人在结绳记日……


    然后他反手就送给了花满楼,欺负花满楼瞧不见,把那原始五彩绳强行带在了他手腕上,就又跑得看不见人影了。


    花满楼笑眯眯地捅他一刀:“当晚被我娘瞧见了,我娘说这玩意儿瞧起来像招邪的,直接扔掉了。”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你小子!”


    秦蔻低着头在他手上摆弄摆弄,轻轻拍了一下他的手背,说:“好咯。”


    然后去给一点红带。


    一点红就坐在她的另一边。


    秦蔻说:“伸手。”


    他垂眸瞧着秦蔻的侧脸,依言伸出手来,伸到她面前,一动不动。


    秦蔻一丝不苟地用彩绳把他的手腕捆住,又看到了他手臂上被蚊子叮出的微红疙瘩,一时手痒,忍不住想上去帮他挠两下,手刚一伸出去,就被一点红死死盯住了。


    他倒是什么都没说,就是好整以暇,想看看她要干嘛。


    秦蔻的爪子噌的一声收回去,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傅红雪就坐在最角落里。


    他手里还捧着那个碗,低着头,盯着碗底的糖汁和几粒糯米瞧,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有人叫他:“小傅,小傅?”


    傅红雪缓缓抬眸,漆黑的眸光盯凝在了她的面上,他张了张嘴,沙哑地问:“你还要我做什么?”


    ——你还要我做什么?


    时至今日,其实这世上好像根本没有什么事是他的使命、是他所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他一脚踏入了一片没有重量的虚空之中,既感受不到别人,也感受不到自己。


    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是下意识地把秦蔻当做救命稻草的,他瞧着她,就像是在用眼神将她死死抓住,不停地问“你还要我做什么?”


    秦蔻瞧着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说:“你先把手伸出来吧。”


    傅红雪垂眸,瞧了一眼自己的右手,缓缓地把手伸了出去。


    她的手上正捏着条五彩绳,正在对他说:“这是端午用来辟邪的东西,系在手上,端午之后的第一个雨天就可以剪断,这样就可以……”


    他从没见过这种东西,他小时候连粽子都只吃过一两回,他的……养母一心要他长大复仇,恐吓、诅咒他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去给他祈福,要他顺遂长大,平安喜乐呢?


    他有些恍惚地听着她说的话,手安静地垂着,像个布娃娃一样,随人摆弄,秦蔻把他的手执起来,才发现他的手指冷得惊人,她下意识地抬头看了傅红雪一眼,又看见他有些涣散的眸光。


    ……好可怜。


    她叹气,把彩绳记在他的手腕上,说:“你不是问我还要你做什么么?”


    傅红雪的眸光重新盯凝在她脸上,只道:“嗯。”


    秦蔻……秦蔻哪来的事情给他干?


    他们家连扫地拖地都是扫拖机器人好不好,唯一需要自己动手去扫的只有机器人上不去的楼梯。


    不过她还是想到了一个非常合适的活儿。


    于是秦蔻一指在角落安静打盹的大橘,说:“给它洗澡!”


    大橘:“???”


    它明明上周才去过宠物店!!!


    小猫咪哪有一周一洗澡的道理!!!


    大橘懵逼地扭头去看楚留香,楚留香根本不瞧它,无辜望天,完全没打算搭救它。


    大橘:“喵呜啊呜嗷呜!!!”


    大橘被拎着后脖颈扔给了傅红雪,愤怒地在这个新来的木头小子怀里尖叫起来。


    傅红雪:“…………”


    傅红雪隐隐约约觉得,她似乎……并不想让他干什么正经事。


    ***


    中午,大家吃饱喝足,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陆小凤上午买了乐高蝙蝠车,此刻没事,找了间空屋子去研究了。


    花满楼去摆弄秦蔻的吉他。


    弦乐器都有共通之处,花满楼精通古琴,琵琶也会弹一些,其他人瞧见吉他、贝斯一类的乐器,只当时听个响儿,但花满楼见了,自然是饶有兴趣的上手去试。


    秦蔻就教他从最基础的53231323开始学。


    说到这个,她还和花满楼吐槽:“我以前和人谈起我是弹吉他的,总有人说他也学过,还不着四六的要教我问我,再一问他们都会点什么,呵呵,连个和弦都摁不全,就只会5323。”


    这和认识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就说自己会英文有什么区别?


    当然了,这么自信的,一般都是男的。


    还有好些男的就硬背了几个和弦谱子,会弹唱几首民谣,就到处舔着脸装大尾巴狼出来给女孩弹唱表白,还大言不惭地表示女孩听不懂,够糊弄就行了。


    居然还敢糊弄到她头上来!


    秦蔻当年……反正怎么说,白富美这种生物,追求者甚多,当然烂桃花也多,甚至都不打听清楚她平时没事的时候是弹吉他的,就跑过来装。


    反正她是一点不会给这种鸡贼男面子,人家当着众人面深情弹唱一曲,秦蔻反手抓过他的吉他来了个难度更高的,把那人弄得下不来台。


    这种人,当然是给花满楼提鞋都不配。


    花满楼上手非常快,记和弦也很准,那什么新手鬼见愁的大横摁,他只是听秦蔻说了一下,伸手就摁出来了。


    而且陆小凤居然也行!


    他虽然五音不全,乐理稀碎,但吉他和琵琶不一样啊,吉他指板上有品啊!只要告诉他摁哪一品哪一根弦,他的手指多灵活的,和弦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


    一时之间,算是找到了吉他的一些入门级乐趣,抱着吉他不肯松手,自信心爆棚。


    秦蔻笑而不语。


    等到开始弄节拍和速度的时候,陆小凤才知道……他、确实不行,不行就是不行。


    秦蔻和花满楼在排练室鼓捣了一会儿,又钻出来,听见卫生间里传来一阵一阵的猫猫骂街声,想来想去,还是进去看看傅红雪。


    不看不要紧,一看,就瞧见傅红雪上身的T恤湿哒哒的,浑身都被甩了不少水,苍白的胳膊和脖颈上,被大橘挠得都是血印子。


    ……洗猫看来真不是个容易事,傅红雪中午宁愿在刀上坠个廉价大金穗子也不肯放下,现在被大橘弄的刀也顾不得拿了,到处抓猫。


    一个分神,浑身都是沐浴露的大橘噌的一下,跳起来就跑,结果因为四个爪爪上都沾满了泡沫,落地就开始打滑,被迫开始小猫跳舞。


    傅红雪:“…………”


    秦蔻:“…………”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看着狼狈的少年人,揶揄道:“看,我就说是一件很费力气的事情吧。”


    傅红雪:“…………”


    他抿着唇。


    其实不是费力气,而是……他的手其实没这样子碰过活物。


    一大团、毛茸茸的、会呼吸、会打呼,刚把全身都打湿的时候,它好像有点害怕,喵呜叫着立起来,依偎在他怀里。


    软乎乎、暖洋洋的。


    这感觉对傅红雪来说……实在太过新奇。


    他见过小动物,知道有些人家会养猫儿,却并不知道,原来一只小动物依偎在自己怀里是这样立体而生动的感觉。


    他有点晃神,然后下一秒就被心机大橘挠出三道血痕。


    傅红雪:“…………”


    于是开始动手抓猫,又很害怕自己的手会重,会伤害到它,结果被泼大橘又挠了好多下,忙活了许久都没弄好,还把自己弄得特别狼狈。


    面对秦蔻似笑非笑的表情,傅红雪抿着唇,别开了眼,不太想承认自己干活干得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