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0

《[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虐心甜宠小说_三蔓子

    第 61 章   30【一更】


    ***


    因为原随云的事情,其实昨天晚上秦蔻没睡太好。


    倒不是因为害怕,她也没什么好害怕的,主要是因为……喝酒喝得太晚,活捉原随云太兴奋,一点红又死活都不许她来围观他是怎么和原随云友好交流的。


    ……就,很多事情一旦藏着掖着,就让人真的抓心挠肺的好奇。


    所以秦蔻昨晚上好奇了大半夜红哥的另一面,到了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下,又因为第二天早上安排了事情,心里睡不踏实,于是辗转反侧了半夜,很早就醒来了。


    所以给外婆打完电话时,时间还挺早的。


    秦蔻换了件衣服,扎了个头发,下楼的时候,就瞧见陆小凤和花满楼正歪七扭八地窝在懒人沙发里晒太阳,两个人怀里还各自抱了宠物。


    陆小凤怀里抱着大橘,而花满楼怀里正抱着……一盆龟背竹。


    陆小凤:( ̄︶ ̄)


    花满楼:( ̄▽ ̄)


    秦蔻:“…………”


    就,能把一盆龟背竹弄出宠物的感觉来,某种意义上来说比知道了大橘的真面目还敢抱着它更厉害一点。


    花满楼半个人都沐浴在阳光里。


    X市的夏天,不开空调会热死,秦蔻家里二十四小时空调都不间断,她还特别喜欢把空调温度弄得很低,然后自己把自己裹在像云朵儿一样蓬松干爽的被子里,一边看电影一边吃大杯的冰激凌。


    极致的享受!


    很显然,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已经get到了同种享受。


    懒人沙发就是个墩子,随便怎么搬都可以,落地窗前,早晨的阳光懒懒洒下,在凉爽的屋子里落下一片暖意的金色光晕,花满楼就正好躺在这片金色的光晕之间,享受着这种在夏日里难得享有的暖洋洋……


    夏日里难得享有的暖洋洋……这话若是说给他的父母和六个哥哥听,恐怕他们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被陆小凤给带疯了。


    但在这里,在这个异世界的空调房里,事情却的的确确是这样的。


    陆小凤已惬意得好似要睡过去了,他的呼吸声很匀称,花满楼简直可以想象到他和大橘的同款睡颜,他自己又轻轻掂了掂自己怀中的龟背竹,龟背竹的叶片轻轻抖了抖,似乎在回应他。


    花满楼莫名就想到了大橘那个惊悚的深渊巨口,不由脑补,阿蔻家的其他东西会不会也大有深意,比如这盆龟背竹,会不会其实长了两个眼睛,此时此刻正在幽幽地盯着他看……


    花满楼:“…………”


    花满楼抖了一下。


    听见脚步声,他侧了侧头,温声道:“阿蔻来了。”


    秦蔻说:“我们早上出门去呀。”


    花满楼道:“好,只是不知今日要去哪里?”


    秦蔻说:“医院。”


    陆小凤的双眸骤然睁开,原本一下一下、有一搭没一搭地抚摸着大橘的手也忽然一下子停了下来。


    花满楼也怔了一怔,出声道:“阿蔻是要去找大夫瞧瞧我的眼睛?”


    秦蔻看着花满楼,嗯了一声。


    花满楼的眉头就轻轻地皱了皱。


    陆小凤昨天夜里其实去围观了一点红与原随云之间的“对谈”,原随云那厮,到天明之时,整个人都似乎已快要崩溃,不断喃喃地发着牢骚,控诉着他自己的命运,又诅咒那些同情他瞎眼的健全人不得好死,最后又前言不搭后语地问楚留香——千年之后的世界,到底能不能治好他的眼睛。


    总而言之,丑态百出。


    花满楼与原随云,就好像是同一件事所折射出的,极白与极黑的两面,原随云被折射出了人性之中最黑暗的一面,他自己不得安宁时,便要尽力地把这世上所有的快乐都毁灭,而花满楼则被折射出了人性之中最伟大的一面——那就是懂得珍惜。


    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很凄惨,他从来都只会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已经得到的东西上,他有好的亲人、好的朋友,有很多植物、总是有一个好的胃口和好的睡眠。


    陆小凤很明白,这是很违反人性的。


    人性就是会让人更多的关注自己失去的东西,人性就是更容易让人产生“这凭什么是我”的疑问。


    这便更显出了花满楼的伟大之处。


    当然,作为朋友,陆小凤并不希望花满楼这么伟大……亦或者说,如果他没有机会再显示出这种超人的伟大,他会更开心。


    故而,在来到这千年之后,他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与原随云相同的问题。


    ——千年之后,盲人的眼睛能复明么?


    所以这几天他用手机,也不是完全闲着,而是各处去搜一搜,瞧一瞧。


    这一搜一瞧,还真是……一言难尽。


    比方说他只是随便点进去一个问题“晚上睡不着肚子痛是怎么了”,然后底下的回复五花八门,很多词语陆小凤也看不明白,但那话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字里行间就透露出一个意思——没救了,等死吧,回去给自己买副棺材吧。


    陆小凤:“???”


    不、不至于吧。


    自此他就明白什么叫X度看病,癌症起步。


    但陆小凤是谁?一个能在鱼龙混杂的江湖之中混得如鱼得水的人,一个能在迷雾重重之中抽丝剥茧的人,想要找一些真实的医疗新闻,难道还不容易么?


    于是他就知道了许多。


    原来在这个时代,肺痨早就不是绝症了。


    ——他想起了自己曾见过的肺痨病人,那是他以前认得的一个朋友,总是咳嗽,与他相识之时,便已是个病恹恹之人,从不见客,陆小凤每每去找他,二人都是隔着窗子谈天,陆小凤便会与这个朋友讲一讲外头的天地、讲一讲江湖上好玩的事情、讲一讲司空摘星到底有多么气人。


    江湖人,淡看生死,故而这位朋友去世的消息传来时,陆小凤也只是朝着远方遥遥一敬,让淳美的酒水深入厚土之中,聊表哀思。


    陆小凤还瞧见了许多人在用一种科普的语气,来和现代人去讲曾经的肺痨是一种多么恐怖的绝症。


    他还知道,原来天花早就没有了,那种令人恐惧的瘟疫早已成为了过去式,如今再提起,是“宣布消灭天花病毒四十周年”。


    甚至在这个时代,连手脚断了,只要送医及时,都能再给接上,若是耳朵被削掉,还能在自己身上再培育一只耳朵出来,等长好了,在切下来缝上去!


    那新闻的配图瞧起来实在像是天方夜谭一般,又有一种异常诡异、不可名状的恐怖感,令陆小凤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但再细看时,他却忽然不觉得那只长在人腿上的耳朵恐怖了,反而心中澎湃异常。


    那么……花满楼的眼睛是否也能……


    他早就想问一问秦蔻了。


    秦蔻有点惊讶,只问他:“那你为什么一直不说呢?”


    花满楼道:“因为身份。”


    秦蔻惊讶地看着花满楼。


    花满楼笑了笑,只道:“阿蔻,你曾分享过的那个教人‘如何坐地铁’之人,也讲过如何去医院挂号。”


    挂号,是需要身份的。


    这里的很多事情都是需要身份才能做的,很简单的一件事,就是陆小凤玩游戏——陆小凤在手机上下载游戏来玩,就已发现,这上网玩游戏,也需要“身份号码”这东西。


    既然连这游戏都需要,医院这等民生机要之地,就更不用说了。


    这就又是古今的一大差别了,在他们那时候,户籍黄册,几乎是县县都不准,三年一查,也根本就很难查得逃户隐户,况且他们那里是江湖势力繁盛的时代……


    中原第一快剑一点红会有户籍么?会记录他乃是某人的部曲么……怎么可能呢。


    他们几个私下讨论过这问题,发现不仅一点红没有,连楚留香都没有……楚留香自小就四处流浪了,后来住在海上,谁也拿他没有法子。


    花满楼倒是有……他是江南花家出身嘛。


    总而言之,这件事复杂得很,他们又不知道在这里呆几天,一切都很未知,花满楼来这里,便是当做一场极其新奇的体验,至于眼睛……他对眼睛的态度一向如此,并不太在意、也不太回避,在家中时,他父亲当然也一直没放弃为他寻找名医,花满楼也不会拒绝。


    却不想,今天秦蔻竟忽然提起了这件事。


    花满楼的眉头微微皱了皱,表情似乎有点忧心,只道:“阿蔻,你对我的情谊……自然已远远超出了‘地主之谊’,我一直很感激你,只是此事之上,我无执念,也不希望让你难做。”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比起自己的事情,他更在意是否会让别人受伤。


    秦蔻静静地看着花满楼。


    她说:“其实,我是这样想的……时空乱流,我遇到过很多次,但对于其他人来说,这种事情,终其一辈子,也很难遇上的。”


    花满楼微微一笑,道:“这是自然。”


    就像他如今,仍有的时候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一样。


    秦蔻就说:“所以,你、我、这个时代,能够相遇,就是一个很搭的缘分,所以我就觉得,既然来了,有些事情,该做还是得做,否则你们回去时,偶尔想起来,会不会后悔呢?我偶尔想起来,会不会后悔呢?”


    花满楼微微一怔,下意识道:“阿蔻,你……”


    秦蔻就笑了笑,继续跟他摊牌:“我虽然对我自己处的这时代很骄傲,但是其实说句老实话,科技不是万能的,也没法解决所有问题,医学也是一样,其实我们现代人里,也有好一部分人是看不见的……所以,我只能说,去医院检查的结果是什么样,我不能保证,但我觉得,既然来了,还是得去尽力的争取一下,做过没希望是一回事,但是完全不做却是另外一回事,对不对?”


    她的语气是不急不躁,充满真诚的。


    而她的想法,当然也充满了真诚的关心。


    她当然也对花满楼伟大的人格而感到钦佩,但她同时也认为,伟大的人性虽然会在逆境之中更显光芒,但倘若有机会,这光芒还是不要有机会散发才是。


    这便是对友人的关心,真正的关心。


    她的说法当然是没有错的,但花满楼所忧虑的问题,却并没有被解决,他沉默了片刻,只道:“我知道你的好意,只是这件事做起来,到底难度几何?我只不希望……”


    秦蔻说:“难度当然不小。”


    花满楼道:“所以你当然不必为我……”


    秦蔻此刻就展现出了她风风火火、说一不二的性格,她打断花满楼,说:“你先听我跟你讲嘛,要想治眼睛,到底有什么问题。”


    花满楼叹了口气,道:“好,我自然是要听你说的。”


    秦蔻说:“第一,就是今天去医院检查需要挂号的问题了,这个我已经借了我二表哥的证件。”


    陆小凤一怔:“我记得这证件上是有照片的?”


    秦蔻说:“你们对证件照片一无所知……”


    陆小凤:“?”


    证件照片嘛,大家懂得都懂,就……总是拍得很一言难尽,二表哥那张照片就是,照的双眼无神,跟个盲人也差不多,更重要的是,二表哥他……是个潜力股。


    意思就是七八年前拍照片那时候,他还是个胖墩儿,前几年发奋减肥,成了个大帅哥,与证件上判若两人,就很……一言难尽。


    陆小凤道:“原来如此。”


    秦蔻又说:“至于第二个困难,就要等检查结果出来了,有希望才能谈得上解决,没希望那就什么都不必说了。”


    花满楼道:“不错。”


    秦蔻说:“不过还是提前说了吧,假使检查结果出来乐观,可以做手术,要换眼角膜之类的,这就要登记入库等待了,这时候肯定要办真正的证件,现在不比几十年前,我们家也不可能做违法的事情去弄假的。这个我查了一下,前几年有新闻,就是那种自小被很偏僻很出世的和尚庙收养的孤儿,师傅也不懂啊,从小没给孩子办过身份证明,长大了之后才补办的,我也问过律师,黑户的身份问题虽然难,却也不是没法子解决,办法总比困难多嘛。最异想天开的,我也想过,等我能稳定控制乱流了,坐个飞机,去那种隔几年会搞一次户籍大赦的国家,你再出来,出口转内销也不是没可能嘛。”


    她顿了顿,又说:“但是说这么多,其实最大的问题就是,如果要弄这件事的话,稳定很重要,眼库排队就可能得一年半载的,要是这段时间里,乱流来了,你们忽然一下子不见了,那这一切都是白搭。”


    她笑了笑,只道:“所以,假如今天的检查结果乐观,那么题眼还是在我,我会学着去控制乱流,稳定乱流,让你们可以在两个时空之中稳定的来行走,这样后续的一切才有意义。”


    第 62 章   31【二更】


    ***


    医院之行就这么敲定了。


    时间还早,先出门吃早饭。


    秦蔻把马尾高高扎起来,换上T恤和短裤。古代侠客们也都各自换上了各自的衣裳。


    陆小凤和花满楼穿越过来时正在郊游,富家公子出门郊游,自然是衣衫齐备,与楚留香和一点红那种难民逃难的状态是完全不同的,光是花满楼带过来的那柄扇子,扇面虽然被水浸过已经毁了,但扇骨却是玉骨,成色很好。


    还有玉佩、玉冠一类的东西。


    住下之后,花满楼便私下来找过秦蔻,非要赠玉,以答谢收留之情。


    秦蔻心里也很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现代人,很爽快,真朋友也从来不必把钱的问题藏掖着不说清楚,秦蔻一向不认为钱的问题是有辱斯文的,很多时候,纠纷往往是因为提前没把这问题理清楚才产生,那时候才叫不体面呐!


    所以秦蔻其实人很爽快,比方说有朋友要请她吃饭吧,她一定答应得很爽快,该结账的时候也绝对不会特别虚伪地上去抢着结账撕吧。


    但是下一次邀约时,她肯定也会提前说好,这顿我请了!


    她很顺当的收下了花满楼满满当当的赠玉,并说:“好,不过你这玉太好了,估计要值个几十万呢,我可花不了几十万招待你们,这样啊,你们回程的时候身上也总不能不带东西,到时候咱们算算,我去换点金条来,金条总归是两个世界通行的硬通货吧?”


    一直接受君子教育的花满楼对这种明明白白的算账态度也有些哭笑不得。


    他当时就忍不住笑了,又对秦蔻眨了眨眼,轻轻道:“金条倒是不必了,只想同阿蔻求另外几样土特产。”


    秦蔻:“你想要什么土特产?”


    花满楼……花满楼晃了晃放在身边的龟背竹。


    秦蔻:“…………”


    现代土特产龟背竹么……


    秦蔻感觉花满楼完全就是把龟背竹当宠物养。


    或许是担心秦蔻觉得不够,花满楼又说要带个塑料碗回去。


    秦蔻:“?”


    说起来楚留香也曾盛赞过塑料碗。


    古人的想法……有的时候还挺难琢磨的嘛。


    总之,花满楼赠玉,秦蔻的手头也一点儿不紧,不必节省什么开支,昨天去吃披萨之前,她就先带着众人去了一趟商场,把衣裳什么的都置办齐全,陆小凤对商场里的各间铺子都充满兴趣,甚至在进内衣店的时候,还问出了一点红曾经注意到的那个问题。


    “别的店铺都是从S码开始分尺码,怎么贵店是从M码开始的?”


    导购小姐:“…………”


    旁边刚好身手去拿M码的一个男的:“…………”


    那男的若无其事地把手一拐,看似丝滑地拿了个L码,默默地走了。


    陆小凤:“?”


    陆小凤摸摸胡子,走了。


    因着昨天又去商场购入了一波衣物,今天花满楼与陆小凤也终于不必再穿楚留香、一点红的衣物了。


    穿越过来好几天,又学会了怎么使用互联网,再加上侠客们本身的观察能力,所以他们已经隐隐有了自己的穿衣喜好。


    当然,花满楼是例外,花满楼的眼睛瞧不见,对衣裳也没什么想法,昨天去买衣服的时候,都是秦蔻和陆小凤一直乐此不疲,拉着他试这个、试那个。


    他就笑眯眯地站在那里当模特,非常之乖。


    秦蔻觉得他真的很适合穿白色,也很适合穿大一个尺码的T恤,所以她做主买了好几件白色的棉质T恤,其中还有一件是近来花满楼非常喜欢的龟背竹图案。


    路过磨镜店时,秦蔻还突发奇想,推荐他买墨镜。


    于是今天的花满楼就是带着全新的行头准备出街的。


    他的人够挺拔端正,即便穿大一个尺码的T恤,整个人也不会露出一丁点的疲态,白色T恤清清爽爽,又露出他流线型的手臂肌肉,下|身就穿着米色休闲裤,足上蹬着双白色的运动鞋。马尾扎的很高,又带了鸭舌帽与墨镜。


    这个墨镜也很妙,昨天秦蔻瞧了半天,非常果断的在眼镜店里顺便买了眼镜链配件,此时此刻,花满楼头戴鸭舌帽,墨镜遮住那双极其温柔的眼睛之后,便令人的视觉重心移到下颌骨与嘴唇与脖颈之上,最大程度的显现出那种利落的线条,银色的眼镜链随着他的动作轻轻地晃动,有一种又斯文、又漫不经心的感觉。


    是咯,眼镜链这种一般配西装和金边眼镜的东西,配在穿着休闲装的花满楼身上,还真是有一种奇异的混搭感。


    总是就是很潮!


    陆小凤的审美就比较难说了。


    总的来说,他是喜欢大红色的,但他同时也是一个非常喜欢新奇事物的人。


    现代的衣服对他来说就非常新奇,陆小凤去商场逛一圈,简直看起来像是老鼠掉进了米缸,什么他都想试试。


    比如说洞洞鞋、比如说神仙都救不回来的码农格子衬衫……他甚至还想去试那种巨大玩偶服,就是那种在店门口招揽生意的员工穿的那种,被秦蔻果断拉走。


    最后,他选的衣服还是经过了秦蔻的严格把关。


    大红色的衣服本来就少见,何况是夏天的男装呢,没办法,凑活凑活,买粉红色吧。


    陆小凤穿粉红色…………


    倒也不是不行,其实陆小凤生得很英俊,只是他真的很爱惜自己的两撇小胡子,而那两撇小胡子和粉红色的T恤合在一起……


    很有个性。


    但秦蔻觉得,陆小凤在现代受女孩的第一眼青睐程度,应该是比不上花满楼的。


    一点红,一点红的穿衣风格就两个字,黑和紧。


    他现在已没刚来时那样拘束了,穿衣裳也随意了许多,面对那种能完全将他身姿勾勒出的轻薄衣物也再没有不自然,因此黑色贴身T恤+黑色工装裤+工装靴成了他的标配,再加上他宽肩窄腰、身形彪悍,乍一看,会以为是特种兵或者顶级保镖什么的走过来。


    而楚留香似乎在精英艺术家的风格上越走越远,低马尾、丝绸衬衫、休闲裤再加皮鞋,他似乎对尖头皮鞋情有独钟,很喜欢那种皮鞋落地时发出的声响,还很喜欢放慢脚步,游刃有余的一步一踩。


    再加上他不笑时冷峻的五官线条和高大健美的身形,因为身高的缘故,他瞧大多数人,都得垂下眼睛、居高临下的去瞧。这就导致秦蔻莫名觉得,他这个精英艺术家有种特别鬼畜的那种……那种气场,她总觉得如果《陆小凤传奇》里那个神人宫九来了,会第一时间被楚留香身上的气场吸引到。


    ……当然,这种人最好还是别来。


    换好衣服,带好阳伞,去不远外的早餐店。


    说起老S省人的标配早餐,那肯定就是肉夹馍了。


    肉夹馍、稀饭。


    这家早餐店开在老居民区里,店面不小,人却更多,因此街面上也摆着不少桌椅,来来往往地都是周围小区的邻居,互相之间都熟稔的很,吵吵闹闹地聊着天,什么你家的孩子工作如何,我家的孩子快结婚了之类的。


    负责收银的是个胖大叔,和年华上的尉迟恭似得,脸上横肉多,嗓门也大,秦蔻排着队,扫了收款码,大叔就中气十足的后厨大喊一声:“优质五个!稀饭免费,那边自己舀啊女娃!”


    秦蔻中气十足地回答:“好嘞!”


    后面的阿姨和这家是老熟人了,出来没带手机,零钱还缺了几块没带够,就笑着和这大叔说:“先欠着明天给你?”


    大叔虎目一瞪,脸上的横肉都簌簌地抖,大声说:“明天给……!那就明天给嘛,哈哈!来来来,优质两个!”


    店里其他人就笑了一阵。


    秦蔻点了优质肉夹馍——其实就是肉更多一些。


    有人说,你要问一个S省的小孩普通的反义词是什么,他一定想不起来其实标准答案是“特殊”。


    肉夹馍很快就来。


    馍是白吉馍,肉是腊汁肉。


    做馍的师傅是收银大爷的儿子,身形和力气都继承了他老爹,坐在店外露天的桌椅前,也能听到后厨打馍胚的声音,一下下的。打好的馍胚去烙、去烤,烤到中间微鼓,自然开裂,外面又烙到酥脆金黄,老S省人谓之“铁圈虎背菊花心”。


    腊汁肉炖在卤水里,肥瘦相间,做肉夹馍的腊汁肉一般都要炖很长时间,得用筷子一戳,直接能戳透,肥肉晶嘟嘟,瘦肉软酥酥,在案板上剁得碎碎烂烂,夹在馍里,再舀一勺汤加进去,肥肉的脂肪和油光都已经融在这一锅老汤之中……


    稀饭就是家常小米粥,也不稠,米稀稀拉拉的,这就是外头店里免费提供的稀饭所特有的浓稠度了,不过秦蔻其实很喜欢这种,淡淡的小米味,就是喝个清爽,解腻。


    是属于X市人的早饭了。


    吃这种早饭的时候,天气热一点也就觉得可以忍受了。


    秦蔻惬意地舒了口气,还悄悄对楚留香说:“阿楚哥,其实肉夹馍里面也可以加青椒的,会很清爽,下次一起去呀。”


    楚留香说:“……可以当然是可以,不过你为什么把声音压这么低?”


    像做贼一样。


    秦蔻悄悄说:“因为我是个叛徒!”


    吃肉夹馍夹青椒的叛徒。


    楚留香:“…………”


    奇奇怪怪的。


    吃了个非常敦实的早饭,驱车去医院。


    医院大楼很高,一进门就是一股消毒水味道,这味道其实说不上好闻,这地方其实也说不上令人观感非常之好。


    人来人往、吵吵闹闹,穿着白大褂和护士服的男女走起路来都是风风火火、行色匆匆,倘若没从网上的视频里见过的话,其实陆小凤觉得这地方其实一点儿都不似是医馆。


    陆小凤当然也认识几个神医。


    神医通常都是出世之人,他所知晓的好几个,都隐居深山之中,过着闲云野鹤的生活。


    江湖中人,尤其是江湖上很有几分本事的人,脾气大都很奇怪,规矩也多得吓死人,譬如说他所认识的一位神医吧,便有所谓的不救——那就是得的不是稀奇古怪闻所未闻的病,他都不救。


    但其实病人是撑不了那么多时间的,找上了他,他觉得这等病症他若救了,实在是对自己才华的浪费,于是任由那人的亲人苦苦哀求也不松口,时间这样浪费过去,人也就死了。


    况且神医之间其实也不爱切磋医术的,谁家的神药就是谁家的神药,打探方子,那可是江湖大忌。


    所以神医的家自然不会同这样的医院一般,人这样的多、这样的吵闹,既有衣着简朴、神色忸怩之人,也有带着贵价手表,一边排队一边还在打电话谈生意的人。


    比起那等神隐山中,世外高人的居所,陆小凤更喜欢这个有点闹哄哄、有点乱糟糟的医院。


    挂了眼科,因为秦蔻提前好几天就预约了号,约的时间也很早,过去之后没等多久就进去了。


    门诊室是个干练的青年女医生。


    或许是因为花满楼的长发和英俊外貌,医生多看了他一眼,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医生一天工作忙得要命,那种言情小说里出现一个帅哥就把各种职业女性迷得七荤八素,花痴得连工作都不干了,完全都是胡扯。


    医生:“眼睛怎么了?”


    花满楼:“瞧不见。”


    医生抬眼看了他一眼,皱眉:“多久了?”


    花满楼:“嗯……十多年了。”


    医生的眉头紧紧地皱起来,问:“小时候是突然看不见了还是出了什么事?”


    花满楼沉默了一下,淡淡说:“被……锐器划过。”


    这倒是也不能说是意外,而是一场针对江南花家、针对他父亲的报复。


    那人原是花家大通票号之中的掌柜,跟了他父亲十多年,花家待他倒也不薄,只是此人私底下好赌钱,赌之一字,水实在太深,他遭了别人的算计,欠下赌债,走投无路,监守自盗,用票号中的钱去还赌债。


    江南花家也不是吃素的,能在江湖上站位脚跟之人,绝不可能是个包子,更何况花家这样延续百年的名门呢?


    总而言之,事发之后,他父亲找出了做局之人,将钱款一一追回,那掌柜的,念在多年情分之上,不追究他监守自盗的罪责,只是这掌柜的,自然也当到头了。


    花满楼还记得,那掌柜的那时候还是痛哭流涕地谢他父亲网开一面的恩情,却不想后来竟似是换了个人一样,伙同其他人来报复。


    他的眼睛就是那时候被划伤的,也因此,他父亲自责到几度呕血,这么多年来,遍访名医。


    但这样子眼珠子被划伤的事情,又没法给他换一个眼珠子?是不是?


    所以花满楼一向也没抱多大的希望。


    医生又问了一些诸如“是完全看不见还是眼睛里模模糊糊能看到光影”之类的问题,给开了些检查的单子,秦蔻轻车熟路,带着花满楼去做检查,检查结果要等几天才能出来,今天就先回去了。


    隔几天,拿着检查单子再去找医生。


    能不能医、能不能治,这次就可以下定论了。


    医生给了肯定的结论。


    花满楼的眼盲不是完全一丁点东西都瞧不见,而是保留了一些光感。这也就是说,即使失明十多年,他的视神经其实没有萎缩,医生对此还挺惊讶的,说他运气很好。


    再来呢,他眼睛的问题,就是角膜被锐器划伤,但并没有伤到再里面的其他组织——医生也感叹,这个的确就是幸运中的幸运了。


    所谓换眼角膜的手术,也不是万能的,医生解释,一般来说,恢复效果都是因人而异、因伤而异的,以外力造成的损伤来对比举例,被锐器划伤后的恢复效果,就会比化学物灼伤之类的理想一些。


    不过医生最纳闷的是他表面上看上去眼睛居然完全没有什么异常……这就很怪,毕竟角膜的损伤,就好比窗户最外层的玻璃有了毛病,正常来说,肉眼肯定是能看出一些端倪的。


    秦蔻觉得这应该是与【武侠世界】本身的物理法则有关系。


    她之前说过,每一个异世界其实都有些东西是她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解释不了的,例如说心怀宇宙的大橘,再例如说陆小凤的内力激酒大法。


    花满楼自己也说过,他少年时自一位神医那里,学了一种内力流转之法,便是能令内力温养眼部的经络穴道,这么多年,他倒是也练得很习惯了。


    花满楼的视神经幸运得未曾萎缩、角膜虽然受伤,瞧上去却无端倪,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呢?


    总之,解释也很难解释啦。


    花满楼听完之后,有些怔怔的,半晌,才忽然笑了一下,只说:“我未曾想过……还有机会。”


    语气有点茫然、又似乎有点干涩。


    第 63 章   32【一更】


    ***


    不错,茫然,这就是花满楼如今的情绪。


    他早已习惯了身边爱着自己的人们对他眼睛的关心,他父亲直到如今,还在不断的寻找名医,这十几年来,他遇见的真神医不少,假神医却也不少。


    陆小凤……虽然他总是什么都不说,但花满楼知道,其实他父亲带来给他瞧病的名医,有好几个都是陆小凤去拜访的。陆小凤看上去是个小混蛋,在江湖上飘来荡去,往往一消失就是几个月,花满楼有的时候很清楚他去干嘛,也只是无奈地叹口气,就随他去了。


    这些爱着自己的人们,只是想要为他做一点、多做一点事情。


    倘若不让他们做这些事,他们反而会更难受。


    这些花满楼心里都很清楚,所以他从来也不曾阻止过、从来也不曾拒绝过。


    但抛开这些附加的意义,“治眼睛”这件事本身对他来说,其实……其实他没抱多大希望。


    毕竟也已经这么多年了,毕竟他也早就接受了这件事、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一个人对一件事抱有的热忱与希望越大,这件事落空的时候那种痛苦与绝望就更深——这本是人世间最简单的道理之一,人人都能懂得。


    这一次原本也一样,他答应来医院看看,原本不过就是想要秦蔻与陆小凤安心一些,等事情尘埃落定了,想来,秦蔻口中所说的那一种“遗憾”也就会消失吧。


    这便是花满楼此人的体贴。


    他懂得爱、懂得分享与回馈,也懂得如何与爱着自己的人们保持一种心照不宣的包容。


    但他没想到……这一次竟然,会给他这样一个不一样的结果。


    他瞧不见自己面前这位大夫,听声音来看,她大概三十多岁,性格沉稳,说话不急不躁的,与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一样,她说起话来直白不文,一点儿也不讲究虚礼,不说文绉绉的话。


    她只是拿着他的检查单子,语气平稳,能听出几分高兴来。她一样一样与他们分析着结果,说出自己的结论,分析着后续各种方案的可行性,告诉他现实会遇到的问题,眼库排队一般得多久,期间又非常直白的责怪着他和他的父母,为什么不早一点上医院来?耽搁这么多年多难受啊,自己也不知道多上点心,真是的!


    花满楼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医生在单子上写写画画,听见他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花满楼张了张嘴,说:“谢谢李医生,我只是……”


    李医生打断他:“得,谢谢的话就不必了。”


    秦蔻大声说:“好,谢谢医生,我们先回家和父母商量下!”


    李医生说:“下一位!刘丽娟在不在!你们几个让一让啊。”


    医生很忙,病人不少,他们几个人直挺挺地戳在屋子里,尤其是身形高大的楚留香,往那里一站,都会让人产生一种窗外的太阳都要被挡住一大半、室内昏昏暗暗的感觉,挤得要命。


    秦蔻笑了笑,和医生道了别,和大家一起出门去。


    ***


    自医院大门走出时,花满楼就又感觉到了门口扑面而来的热浪与蒸汽。


    他的眼前是模模糊糊的光影,却什么都瞧不见,好在他能凭借着出色的听力去避开一切障碍物,安安稳稳地走出去。


    空调宜人的冷气被关在身后,面前是千年之后的夏天。


    花满楼站在医院大门口,抬了抬头,又伸手挡在额头前,只好像是一个抬头望天、又被太阳所灼烧的人一般。


    事到如今,他其实仍有些茫然、仍有些不真实感。


    他只觉得自己在来到这千年之后的那一天,也没有这般强烈的不真实感。


    陆小凤拍了拍他的肩膀,问:“花满楼啊花满楼,你在想什么呢?”


    花满楼勾唇一笑,自裤兜里掏出墨镜带上,转过头来,就又是一位潇洒至极的酷哥。


    他只笑道:“我在想……若有一天我瞧见了,我要先去看什么。”


    陆小凤的心情显然也是澎湃的,其实这两天等结果、还有刚刚在医生办公室听医生下结论时,他简直比花满楼本人还要更紧张,方才他一直就站在花满楼身边,肌肉不自觉地绷起、呼吸也不自觉地屏住。


    听了这话,陆小凤也不觉地道:“是了,这倒是该好好想想。”


    然后就自顾自地去帮花满楼思考了!


    秦蔻:“…………”


    秦蔻戳了一下陆小凤。


    陆小凤:“嗯?阿蔻怎么了?”


    秦蔻:“你怎么这种事都要帮人安排!”


    陆小凤十分大言不惭地笑道:“我这个人当朋友很讲义气的,用我陆小凤的眼睛帮他先掌掌眼,当然义不容辞咯。”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对秦蔻道:“所以阿蔻,你瞧见了么,我自小就是和陆小凤这种小混蛋一起长大的。”


    陆小凤悠然道:“有我这混蛋在,你可算是不怕闷死了。”


    花满楼叹气,只道:“那么好朋友陆少侠,你可想好了没有,若我的眼睛能瞧见了,你想先让我瞧点什么?”


    陆小凤道:“嗯…………”


    秦蔻也兴致盎然地出起了主意:“其实你们那边,没开发过的自然风光肯定更多,也更漂亮,来我们这里就不是看自然风光的了,我想想啊……看城市,看点城市的什么好呢?”


    陆小凤道:“滞销灯具城?”


    这是秦蔻拿来吐槽X市著名夜景不夜城的,陆小凤一开始还觉得她说话未免太过狠辣了一些,多看了几次那个灯景之后,他自己也开始这么叫了。


    秦蔻:“…………”


    秦蔻:“喂,你说话尊重一点。”


    陆小凤:“?”


    陆小凤:“明明你自己也是这么叫的。”


    秦蔻:“我的意思是你对花满楼尊重一点,不要提这种用心险恶的意见。”


    陆小凤:╮(╯_╰)╭


    陆小凤:“那你说说咯。”


    秦蔻一边走,一边用手指转着她的车钥匙,一边还真的十分认真地思考起了这个问题,说:“唔……我想想啊,沪市外滩的夜景倒是很棒,那边的餐厅也不错呢,啊对了!迪士尼,迪士尼乐园!里面的灯火秀真的超级漂亮!到时候一起去咯!”


    说起这些东西,她整个人都雀跃了起来,走路地脚步都很轻快,而且秦蔻走起路来,也一点儿不老实,说这话说话,就走到最前面去了,然后又转过身来倒着走,面对他们讲话。


    还因此差点撞到另外一个行人,被一点红眼疾手快一把抓了回来。


    她又接着发散:“唔,不过说到游乐场,我觉得我们过几天就可以去,你们肯定没玩过云霄飞车还有跳楼机!”


    主要是很好奇,武林高手去玩云霄飞车会不会害怕呢?


    不能想当然地认为都是武林高手了,面对这种设施肯定会面不改色……秦蔻和他们一起看鬼片的那天晚上,一开始也想着,啊,都是武林高手了,死人见了不老少,装神弄鬼什么的也肯定见过,应该不会害怕吧。


    结果收获了一只被吓得炸毛的尖叫鸡,第二天秦蔻都觉得陆小凤的声音有那么点沙哑。


    虽然她自己也被吓得不清,但是真的从陆小凤身上收获了很多快乐。


    她甚至还买了一个尖叫鸡玩偶,充满暗示性地送给了陆小凤。


    陆小凤当时:垮起个猫猫批脸.jpg


    不过他很快从捏尖叫鸡之中获得了快乐,这下不快乐地就变成了其他人。


    最后那个尖叫鸡被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夺走扔掉了。


    所以,假如去做云霄飞车会有人害怕,那个人会是谁呢?


    秦蔻不说话了,陷入了思考之中。


    陆小凤伸出手在她面前晃晃手:“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秦蔻板着脸:“在想尖叫鸡。”


    陆小凤:“?”


    陆小凤:“呵!”


    陆小凤不理她,转而对花满楼道:“我倒是想起一个东西,很想叫你瞧瞧。”


    花满楼问:“什么?”


    陆小凤笑道:“便是那中央台出的《陆小凤传奇》电影,里头的你可相当英俊。”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


    片刻后,他只道:“说起影戏,我倒是很想看看那《咒怨》。”


    陆小凤一呆:“啊?”


    他只道:“瞧不出来啊花满楼,你居然对恐怖片最感兴趣?”


    花满楼道:“那倒也不是。”


    陆小凤挑眉:“那是为什么?”


    花满楼的嘴唇慢慢勾起来,微笑道:“因为我实在很想知道,那伽椰子夫人究竟长什么样子,能把你吓成那样。”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呵!”


    呵得超大声!


    ***


    正如秦蔻前两天早上和花满楼深谈的内容所说,复明,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


    检查眼睛,确认有手术的希望,只是第一步而已。


    回到家之后,秦蔻和她爸爸通了电话,简单讲了一下现在的情况。


    秦蔻她们家其实不是自曾祖母那一代才能开启时间乱流的,追根溯源都能追到大清朝中段去了,秦蔻她爸爸和她妈妈结婚二十大几年,对这件事情自然再清楚不过。


    而且因为曾外祖母与许多奇异的外星宇宙生物建立了友谊,心怀宇宙的大橘又一传传四代,很多次自危险之中保护着她们家的人,所以她们家的人也很乐于帮助异世界的时空旅人。


    况且秦蔻还非常精准的拿捏了她爹这种中二中老年男性的用户痛点。


    秦蔻笑眯眯:“爸爸呀,你知道是谁来了不?”


    秦建国先生:“谁呀?蔻蔻哇,你说话怎么越来越神神秘秘的了。”


    秦蔻:“说出来吓死你。”


    本地著名企业家秦建国先生表示不耐烦:“快说快说,你爸要赶饭局去。”


    秦蔻:“武侠小说哦!花满楼哦!哦对了,不准告诉外婆,我要给外婆一个惊喜来着。”


    秦建国先生:“…………”


    两眼发直中。


    秦蔻:“诶诶诶,干嘛呢,怎么不说话了嘞!”


    秦建国先生:“蔻蔻哇,你跟你爹我开玩笑么?”


    秦蔻瞪他:“谁跟你开玩笑!”


    真得不能再真!


    秦建国先生故作镇定地咳嗽了两声:“哦……哦,蔻蔻呀,那你要好好地尽一尽地主之谊啊,叫他们也知道咱们老S省人的热情好客,是吧?待人接物要大方,还有不能任性啊,你那个臭脾气不能叫人看了笑话……对了,钱够花不,爸爸给你打点零花钱?”


    就……中老年男性,懂得都懂,一言不合就要说教,还好最后一句话比较动听。


    秦蔻还嫌弃呢:“你看你这话说的,零花钱你要给就直接给嘛!你现在这么说出来,我都不好意思要!”


    秦建国先生:“好了好了给你转!你老爸是那抠门的人么!”


    拿起手机操作一番,秦蔻这边收到短信,银行卡入账五万。


    还可以吧!


    两个人终于开始说正事。


    乱流这个东西,是有规律的。


    首先第一点,秦蔻母亲这边的血统身上,带着“锚点”,能不定时、不定期地引发乱流。


    通向同一个地方的乱流,第一次发生后,一般来说三个月之内一定会再次发生,再次发生之前,天赋异禀的秦蔻可以感知的到,就好像地震局提前预测地震一样,只不过她能提前二十四小时隐隐感觉到。


    听起来是没什么问题。


    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于,这些乱流……对从它里面走出去的异时空旅人是有吸引作用的!


    也就是说,这个乱流一定会发生在秦蔻周围,而倘若这些异时空旅人就在她周围,那么乱流有很大的可能性会直接把人给吸进去……就像他们来的时候一样。


    秦蔻之所以要把古代侠客们留在身边,大家住在一起,其实也正是因为这个。


    给黑户上户口,再加上眼库排队,安排手术,保守估计都得半年……而花满楼根本就没有半年时间,三个月内,乱流就会把他卷回去!


    当然只要把秦蔻和花满楼分开,不要接近,那他就可以在这里住到半年以上了。


    可行是可行,但同一个乱流发生两次,再发生第三次是什么时候……那就很说不准了,反正秦蔻以前经历过的乱流还没有来过第三回的。


    让花满楼选择为了眼睛永远留在这里,与自己的亲人朋友永别,他会愿意么?他绝对不愿意。


    秦蔻是想帮他,不是想让他陷入这种极限选择题。


    所以和秦蔻想的差不多,他爸爸愿意帮忙,前提是秦蔻能够学会曾外祖母的绝技,能让时空乱流稳定成通道,两边的人想什么时候串门子就什么时候串门子。


    秦建国先生是个老武侠迷,但也是个成熟的社会人士,做事情不可能跟个毛头小子一样,情绪上头就答应。


    秦蔻表示:“我这两天都开始练习了!太婆留下的笔记我都看了一大半了!”


    秦建国先生:“嗯,听你妈妈说最近你引发乱流很频繁?”


    秦蔻说:“是啊,两周不到,三回。”


    她爸爸说:“哦,那更要好好练了,不能偷懒啊,把你考大学的那个劲儿用上,什么事都做得好,知道吧,不过劳逸结合四个字也要注意……咱们做事是尽人事听天命,对吧……”


    秦蔻不耐烦了:“好了好了,挂了啊!拜拜拜拜!”


    她啪叽一声挂断了电话。


    秦建国先生:“这孩子白养了!”


    然后复而放下手机,躺在酒店床上,一言不发。


    片刻之后,成熟的社会人士秦建国先生开始激动地在床上拳打脚踢。


    武侠小说的人物!


    古龙啊!是古龙武侠啊!


    嚯!哈!嚯!


    中年人的中二,不能被女儿看到就是了。


    第 64 章   33【二更】


    ***


    万里长征第一步,虽然前路仍然漫漫,但最起码,有了希望。


    今天无疑是值得庆祝的日子。


    秦蔻窝在房间里,盘腿坐在床上冥想了一会儿,又跳下来,把头发梳成了两根垂下的蝎尾辫,准备出门和大家一起吃饭去。


    今天打算驱车去吃潮汕牛肉火锅。


    秦蔻是个爱吃的,基本上某个商圈新开业,她都会去转转,有什么开门的新馆子,也都会去凑凑热闹,上学的时候她还把探店当成一种日常消遣的活动来做,不过毕业之后就很少了,平时和朋友见个面吃个饭也不容易,随便乱探新店,吃到难吃的,心情都不好了。


    好在她储备下来的店还是不少的。


    秦蔻一边开车,一边跟他们聊天,说起自己以前去潮汕旅游时的经历。


    “好吃!”她说,“最大的印象就是好吃,真的好吃!”


    各色米粿,糯叽叽的。


    作为一个北方人,秦蔻对这种糯米制品的认知一向就是甜品以及主食,谁知道去了一回,吃到了一个花生香菇糯米饭,咬开外层的糯米皮之后,里头裹得是满满当当的咸香……米饭。


    当时的秦蔻:“???”


    糯米皮子包米饭啊……这……


    这种主食包主食的诡异美感,让秦蔻就很莫名地想到了立本人用煎饺当配菜、配拉面吃。


    不过再一想,她们这边的人,吃的那个酸菜包子也是一样的。


    酸菜是和土豆泥混在一起的,加点辣,包在面皮里上锅一蒸,热气腾腾地咬开,里头的土豆泥已经被蒸的软烂了,颜色是被辣椒所染出的微橘,里头的酸菜还保留着一点脆爽的口感,酸味明快,正是绝配!


    就是一种和外地人说起来很奇怪,其实真的吃吃看会很不错的东西。


    唯一一个问题,主食吃多了真的容易困,秦蔻早上吃一个那样的包子,吃完原地就困,必须暴风吸入咖啡。


    说完,也不知道是不是应景,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坐在副驾驶上的楚留香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只道:“这样的东西,想来是给要做活的人吃的多些。”


    秦蔻说:“那倒确实,我之前去江城那边,那边不是有‘过早’么?我就看到有早餐店,大清早买的是把子肉糯米饭,一大块肉,满满一碗糯米里头浇肉汁,那个早餐店的阿姨就说,这个东西以前就是给码头上扛大包的力工吃的,抗饿。”


    不过她自己就吃不下了,和当时乐队里的鼓手,她的大学室友王思雨,两个人一起点了一碗,结果都没吃了。打包吧,那会儿他们是住酒店呢,打包回去冷了怎么热?不打包吧,还觉得浪费。


    楚留香含笑听她漫无目的地说着这些话。


    车内的冷气开得很足,外头的落日有点烈,驾驶座上的秦蔻顺手带上了放在车里的墨镜,墨镜镜片很大,遮住了她的几乎半张脸,显得皮肤愈白、嘴唇愈红——这种装饰品,江湖上是没有的,所以楚留香觉得很有趣。


    他还在无聊的时候想过,他的朋友里谁会比较喜欢墨镜。


    一点红——他这般冷硬的五官,倒是很适合带墨镜,前两天去逛商场路过墨镜店时,秦蔻还兴致勃勃地帮他挑来挑去,不过最后被一点红阻止了,只说是带不习惯。


    胡铁花……胡铁花就算了吧,那人瞧起来像猫,自己也很喜欢把自己当做只懒洋洋的大猫,虽然外号叫做“花蝴蝶”,实则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配饰来,衣服都不好好穿。


    姬冰雁感觉会很喜欢,他那个人还挺讲究时新的。


    不过要他说,其实他心里想到的第一个人是高亚男。他很莫名的觉得高亚男如果带着墨镜带着剑,在江湖上闯荡,一定很合适。


    楚留香微微一笑,又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上换了大红色的美甲。


    若是秦蔻生在江湖之中,应当也是个行走江湖、不羁潇洒的女侠吧。


    不过……何必生在江湖?


    人在江湖之中,生与死只在一瞬间,楚留香好交朋友,爱与人一同喝酒,把酒言欢、畅谈人生,离别之时,当然也会抱拳说一句“后会有期”。但与他喝酒的人之中,很多人都没能等到这“后会”,就已变成了一抔黄土。


    所以楚留香既爱这江湖,有时又有些痛恨这江湖。


    秦蔻自墨镜底下扫见了楚留香的目光,问:“阿楚哥想什么呢?”


    楚留香道:“我只在想,倘若阿蔻什么时候想去江湖上玩一玩,要带你去哪里。”


    秦蔻:“唔……我想想啊,悦来客栈?”


    楚留香:“???”


    楚留香:“悦来客栈是什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其实我就是想知道,你们江湖上的消息是不是真的传得很快?而且为什么随便进一家客栈都是江湖中人聚集地啊?”


    武侠小说出场率百分百的场景:神奇的客栈!


    楚留香道:“关于这个问题嘛……”


    其实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一件事。


    他们那地方是有路引存在的,路引,便是一种出远门上路时用到的、官府衙门出具的公文,若无此物出行,或者出行路线与路引上说的不一致,是要治罪的。


    秦蔻说:“哦……我们这里几十年前出门也要介绍信,现在倒是没有了。”


    楚留香便眨眨眼,笑道:“所以你能猜见,能四处乱窜的都是什么人了。”


    秦蔻说:“你们以武犯禁的江湖人呗。”


    官府都通过路引筛过一次了,有胆气、有本事不理会此物的人,不是江湖人又是谁?所以说很多地方的客栈开着,本来就是为了做江湖人的生意的。


    这样的生意当然不好做,也得有几分本事才能做得,莫看有些客栈里那掌柜老迈、厨子木讷,那都很有可能曾经也在江湖上打出过名气。


    所以,搞不清楚底细时,还是莫要轻举妄动的好。


    秦蔻问:“嗯?所以其实很少有人会一言不合就砸人家店?”


    楚留香淡淡道:“那也不是。”


    混江湖的人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有人圆滑低调不爱搞事,那就有人咋咋呼呼喜欢惹是生非,不过这样的人,若是本事没那么大,通常都活不过几年。


    秦蔻:“…………”


    秦蔻说:“那我还是再考虑考虑吧,江湖啊江湖,真是太危险了。”


    陆小凤插嘴:“上次我问你的时候你还是坚决不去呢,怎么现在就变成‘再考虑考虑’了。”


    秦蔻歪头:“或许是因为阿楚哥看起来比你成熟靠谱很多?”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呵。”


    楚留香调整了一下坐姿,秦蔻用余光扫了他一眼。


    楚留香不是很喜欢坐副驾驶。因为坐副驾驶必须系安全带。


    侠客嘛,讨厌束缚的感觉,即便这束缚的感觉是因为保证他们的安全,可话又说回来,这样的“保证安全”对他们来说也算不得什么,侠客们有轻功,楚留香可以在瞬间掠出七丈远!七丈!


    七丈是什么概念?一丈等于3.3米!


    这简直不是人类……


    好吧,武侠本来就等于是东方魔法来着。


    一瞬间能掠出20米、反应奇快的楚留香,根本不需要安全带的保护……讨厌这种人为的束缚也很正常,再加上楚留香身形高大……偏生后座上坐的几个人也不矮小,都是大长腿,座位还没法子调整,秦蔻总觉得总觉得坐这种小轿车……有点委屈楚留香,腿都伸不好,这么艰难的环境,偏生还要勒着安全带,不喜欢什么的,实在是人之常情。


    阿楚哥就适合大路虎!或者重型机车!


    介于是古代侠客,那种“一人一马走江湖”的形象实在太过于深入人心,秦蔻觉得摩托车会更适合,非常有赛博江湖那个味道了。


    阿楚哥的大长腿跨在重型机车上,啊……那感觉一定很……


    秦蔻开始想入非非。


    不过现在嘛……阿楚哥缩得像个被捆绑的巨型鹌鹑,那也没办法。


    她的视线收回来,瞧着车外。


    今天出门的时间又选的不太妙,赶上了晚高峰,此时此刻,他们就在车流之中慢慢地挪动着。


    秦蔻有点不耐烦,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轻轻地一下下叩着。


    其实车子里也不算很安静,车载空调呼呼地吹,电台调了频,在放《年代878金曲串烧》,陆小凤正拿着楚留香的手机,快乐地开始了自欺欺人的音游环节,他的位置是在秦蔻的侧后方,偶尔秦蔻扫到他的时候,都感觉他是准备用手机屏幕去搓火球……


    而且陆小凤在这种走一小段停一下的车子里盯着手机,居然不晕车!


    秦蔻刚刚还提醒他小心点,结果陆小凤说:“这比之坐马车,已不知道平坦多少了,怎么会晕?”


    说得好像也是。


    而且陆小凤还告诉她,他有一次骑着马还会不拉缰绳,一边骑马一边吃面——没法子,主要他走的很急,又舍不得苦瓜大师那色香味俱全的素面。


    秦蔻:=口=!!!


    你们江湖人真的很离谱。


    在这样充满白噪音的车子里,叩手指的声音是很小很小的。


    坐在秦蔻正后方的一点红却注意到了这声响,缓缓睁开了双眼,自挡板化妆镜里瞧了秦蔻一眼。


    对方带着墨镜,唇角耷拉着,指尖艳红。


    他没说话,伸手上去,拍了拍秦蔻的肩膀。


    秦蔻“嗯?”了一声,侧头一瞧,一点红手上正捏着一块外包装剥好的巧克力递给她。


    秦蔻一愣,接过来,又抬头扫了一眼车内后视镜,杀手已经重新靠回靠背之上,闭上眼睛闭目养神了。


    秦蔻咬了一口巧克力,奇道:“红哥,你身上居然会备巧克力。”


    果然是隐藏的超级甜食爱好者。


    一点红道:“嗯。”


    其实他自己不用备,常年在野外生活的人对饥饿都有着很好的忍耐能力,在这一点上,江湖人都是共通的,倘若饿上一天一夜就提不起剑,那他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他只是发现秦蔻很容易饿。


    秦蔻吃饭,就属于那种,饭量很小,吃几口就不吃了,但是早晨和中午、中午和下午之间,必定要吃点饼干啊、小蛋糕啊之类的东西,而且她还喜欢乱放东西,这就导致一点红总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发现零食。


    比方说电视柜后面。


    当时发现这个的一点红:“…………?”


    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后来知道是大橘,大橘爱偷秦蔻的零食藏起来……明明它自己都弄不开包装袋,也不知道藏起来干嘛。


    而且秦蔻一饿了,就很容易变得气呼呼的,脾气肉眼可见地变得暴躁。


    今天出门的时候,一点红看了一眼时间,就知道情况不对,顺手拿了个巧克力,果然撞上了晚高峰。


    其实他根本不爱吃巧克力。


    一点红喜欢甜品,但他的口味还是蛮传统的。


    比方说一个中式的豆沙寿桃包,和一个小蛋糕放在面前让他选,他会更喜欢豆沙包。


    而且他意外地喜欢糯叽叽的东西,因此在非常之大的甜品种类里,雪媚娘这种新中式甜点最合他意。


    巧克力就算了,巧克力味道怪怪的。


    秦蔻是很爱巧克力的,喜欢买各种精品巧克力,今天一点红顺手抓起的这个,恰恰好就是她近期的心头好——陈皮丹桂增味黑巧。①


    听起来很怪,吃起来有点酸、有点桂花味、还有黑巧的苦。


    巧克力这种热量炸弹,吃半块,胃里就感觉踏实了。被投喂了的秦蔻小姐的心情肉眼可见地变得很好,连后面那辆车一直按喇叭的事情也原谅了,还说:“看他急的,急什么嘛!路怒症可要不得!”


    一点红:“…………”


    就……非常好安抚。


    他无可无不可地嗯了几声,权当附和。


    ***


    吃到牛肉火锅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店里人正多。


    汤底就是清清淡淡的牛骨锅,淡黄色,上面飘着一层淡淡的油花,里头下着切成滚刀块的白萝卜,在锅里一直可以从开火煮到关火,拿出来吃的时候,早都吸满了汤汁,用筷子夹断的时候,还能瞧见属于萝卜的特有纤维。


    肉呢,当然也有讲究。


    其实楚留香和陆小凤,都是爱吃的人,于食之一字之上,都颇有研究,譬如说楚留香吧,其实最开始和掷杯山庄的左轻侯左二爷相识,就是因为他暗搓搓地瞧上了人家调制鲈鱼羹的本事。


    陆小凤和苦瓜大师也同理,两个人还在一起讨论过,互相对对方的口福都还蛮羡慕的。


    所以他们通常也很喜欢看菜单。


    结果这里的菜单,楚留香就瞄了一眼,果断递给秦蔻。


    吊龙、雪花、五花趾;匙仁、匙柄、胸口朥。


    ……抽象,看不懂。


    他们那里吃牛不算太常见,即便能吃,也多是“二两卤牛肉,二两黄酒”这样子,根本不会有这么多的讲究。


    秦蔻接过菜单,噼里啪啦地点菜。


    牛骨汤锅咕嘟咕嘟地冒起来,该下肉了!


    牛肉火锅,涮肉的时间很关键、非常关键。这家店的服务员倒是提供帮忙涮肉的服务的,但是水平确实……良莠不齐,上次秦蔻特地来吃,结果那个服务员刚上班没几天,肉全煮老了,一顿饭吃得让人没滋没味的。


    所以今天她干脆不要服务员来弄了,她自己弄,还在手机上设定了个秒表,说九秒就九秒!


    但肉没翻匀,吊龙,失败。


    秦蔻:垮起个猫猫批脸.jpg


    一点红瞧不下去,主动代劳,秦蔻还很紧张,叮嘱他:“就弄到肉微微变色,不能完全变啊……完全变了就是老了,微粉红色、微粉红色,完全迷信秒表是要不得的!”


    一点红:“…………”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沉声道:“好。”


    事实证明,他的眼力和手上的动作的确要利落一点,出锅的时机刚刚好。


    陆小凤盯着搁在锅上方的肉,严肃地说:“等一等!”


    秦蔻:“啊?”


    陆小凤道:“先让我来试试毒!”


    秦蔻:“…………”


    秦蔻冷笑:“一试试一盘对吧?”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众人齐齐动筷子。


    饭过五味,锅中的白色蒸汽袅袅升起,带着牛骨汤味的水汽扑面而来,却令人总是忍不住想要嗅一嗅、再嗅一嗅。


    秦蔻点了啤酒。


    酒水单当然不如秦蔻自家的丰富,都是很普通的那种“X岛”、“X京”开架啤酒。不过大快朵颐之间,喝上一杯,也是一种享受。


    她举起了酒杯,欢呼道:“干杯~!”


    []~( ̄▽ ̄)~*


    众人便都忍不住笑了,举起手中的酒杯,与她轻轻碰杯。


    第 65 章   34【一更】


    ***


    傍晚七点半,秦蔻和一点红正在逛河马先生超市。


    超市与超市之间,自然也不一样,麦X龙的仓储式大超市适合囤东西,就连薯片都卖超级大包,河马先生的新品一个月能上好几回,就更适合喜欢尝鲜凑热闹的人来。


    像秦蔻这样爱吃爱玩、且最喜欢新奇东西的人来说,没事的时候逛逛河马先生,就觉得很惬意。


    她也的确很惬意。


    素面朝天,穿着宽松的棉T和短裤,足上的人字拖踩在地上,发出“踏拉、踏拉”的声音,她站在冷柜前面,犹犹豫豫,举棋不定,问一点红:“你说是要这个双柚汁好呢,还是要那个粉柠汁好呢?”


    一点红一只手插兜,一只手推着购物车,一根手指轻轻叩着购物车的把手,站在一边等她挑好。


    他扫了一眼秦蔻纠结的两种饮料,中肯地表示:“可以都拿。”


    秦蔻看了一眼堆成小山状的购物车,有点心虚,说:“那提回去多重啊……”


    主要是这个河马先生与她家的距离很尴尬。


    远不远、近不近的,开车吧,既划不来又没地方停,不开车吧,买多了东西提着购物袋回家时,那才叫切身体会什么叫金钱的重量。


    况且河马先生真的好喜欢出各种各样的新品饮料啊TAT


    逛起来真的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黑衣青年的面上没什么表情,语气也听不出什么来,只道:“没事,我来提。”


    其实他都不明白秦蔻干嘛要去想这些东西重不重的事情。


    再重,能重的过五十斤的石锁么?这点重量对武人来说,实不算什么。陪她逛个超市而已,难道这东西还要她自己拿不成?他又不是个畜生。


    这倒也算不得什么怜香惜玉不惜玉的事情,只不过是顺手之劳罢了。


    不过现代的确有些男人……让人看了很一言难尽。


    比方说他昨天出门的时候,瞧见一对男女,那女子手里抱了一箱矿泉水,额角与脖颈全是汗,明显有些吃力,而那男的,明明瞧起来也不孱弱,脚步有力呼吸顺畅的……但他举着把伞给那女子撑伞,顺便给那女子擦擦汗。


    一点红:“…………?”


    古代铁直男用眼神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当时秦蔻嗤笑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那可能是某种行为艺术吧。


    一点红哼了一声,懒得再多看。


    他又不喜欢搞行为艺术。


    秦蔻听完他这句承诺,果然抬头冲他笑了笑,立刻就把两瓶饮料都扔进购物车了,然后又很快乐地去另外一边的冷柜看肉了。


    一点红推着购物车,不紧不慢地跟在她后头,看了眼冷柜,低声问她:“明天想吃牛肉?”


    秦蔻:“嗯呢!”


    她随手拿了两块西冷扔购物车了。


    一点红又问:“土豆炖牛肉吃么?”


    另外一边正在挑牛排的小情侣:“…………”


    拿西冷炖土豆么……?


    小情侣中的女生忍不住抬头,悄悄朝这边看了一眼,瞧见一点红之后,忽然就愣了一下。


    就……这个帅哥他真的,气质很独特。


    其实说真的,这年头留长发的男的——一般都是自诩艺术家啊,也不怎么好看,一来好看的男的真的比好看的女的少太多,二来男的留长头发,不每天打理肯定不行,油塌塌的,三来……自诩艺术家的男的一般不仅喜欢留长头发、还喜欢胡子拉碴,这三点一结合,那真是见一个眼瞎一个。


    但这个帅哥就很讲究!头发高高扎成马尾,很飘逸,五官硬朗,最重要的身材好啊,身体比例是真的优越,手脚颀长、宽肩窄腰的,而且帅哥他还很懂穿搭,他的腰带比一般腰带宽一些,这样子往腰上一勒,那就只有一个字——劲。


    而且这帅哥反差真的好大……女生听声音以为是个很温柔的男人来着,一抬头,好家伙,浑身上下都写着生人勿进,嘴上说着“土豆烧牛肉吃不吃?”,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冲击力巨大。


    身边的小姐姐也很漂亮,漂亮到吸睛的那种。


    小姐姐一边说“吃!”,一边又顺手扔了块M6的牛腱子,和酷哥厨子(?)提要求:“西红柿牛腩也想吃,想喝味道很重的番茄汤。”


    酷哥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只说:“得买番茄沙司。”


    小姐姐说:“那走吧,那边。”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就走远了。


    女生看了一眼自己男朋友,戳了他一下。


    男朋友:“干嘛啊,我不去健身房啊,那个练可练不出来,求别卷。”


    女生:“我知道,我就想知道用西冷炖土豆会好吃么?”


    男朋友:“…………”


    男朋友吐槽:“不做饭的人别说话。”


    ***


    这一头,秦蔻在生鲜净菜区挑挑捡捡。


    她不会做饭,根本不知道家附近的菜市场在哪里,也根本不在乎买菜得早上买才新鲜,今天就是一时兴起,想来超市逛逛,又想拉个苦力帮她提袋子,就暗戳戳地去找了红哥。


    红哥当然什么都好啦,红哥从来不拒绝她。


    刚巧太阳也快下山了,中午刚下过雨,X市久违的凉爽起来,两个人就慢慢悠悠地走到这个不近不远的超市来,在里面慢慢悠悠地逛一逛。


    逛超市,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秦蔻还和一点红说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我那时候啊,我爸爸妈妈每周五放学,先带我去超市,买够一周的零食,然后回了家之后也不写作业,就等着看动画片,动画片从六点开始放,放到七点,然后就放新闻联播了嘛,我就很不甘心,一个台一个台的换过去,你猜猜看结果怎么样?”


    一点红安静地听着她说话,垂眸瞧着她,低低问:“怎么样?”


    秦蔻笑:“每个台都放新闻联播,气死我了!”


    然后她还不甘心,就一直等到七点半新闻播完,结果发现……七点半到八点那个时间段,全在播地方台新闻。


    小秦蔻当时哇的一声就哭了。


    第二天她爸爸就买了台DVD,顺便把什么《花仙子》、《四驱兄弟》、《美少女战士》之类的碟全买回来了,看个够!


    不过后果就是被她妈妈安老师拧着胳膊肉骂了。


    秦蔻说起小时候的时候,有点兴奋,头顶高高扎起来的头发也晃来晃去的,她的头发很漂亮,又浓密、又蓬松,像是一只狐狸的大尾巴。


    一点红就站在她身边,他比秦蔻高了半个头还多,一垂眸,就瞧见她蓬松的尾巴得意地摇晃着。


    秦蔻大狐狸噌的一声抬起头,面颊红润、双眸闪亮,只问:“红哥小时候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么?”


    一点红:“…………”


    有趣的事情……


    这、这还真的把他难住了。


    一点红推着购物车,微微蹙起了眉,薄唇抿着,一副陷入了沉思之中的状态,半晌都没说话。


    秦蔻:“…………”


    秦蔻气若游丝:“你沉默这么久我真的很有负罪感……”


    一点红神情一怔,道:“你不必,我只是……”


    秦蔻:“好啦,走嘛,不过我还是想问你,那你来了这里之后,有没有觉得日子有趣了一点?”


    一点红的眼睛垂下来,安静地看着她。


    秦蔻:歪头.jpg


    他张了张嘴,低低地说:“有。”


    但不是有趣,是幸福,是很多很多的第一次。


    第一次逛超市、第一次吃烤肉被辣到恼恨自己耳根子会红、第一次去人那么多的澡堂子里洗澡、第一次吃奶油蛋糕、第一次去看电影……


    他从不认为自己有资格享受现在这样的生活,但秦蔻认为有。


    秦蔻认为有,就慷慨地拉着他走进来。


    秦蔻就忍不住笑了。


    一点红发现,她笑起来的时候,鼻子其实会忽然轻轻地皱一下,然后那种笑意就像是春水一样自她脸上泛开,甜蜜地流淌进她颊边的酒窝里,流淌进她弯弯的眉眼之中,那种快活的热情就这样泼出来,泼在他的喉结上,令他的喉头忍不住要滚动一下,又泼在他的手臂上,令他的手臂也忍不住要收紧,青筋克制地迸起。


    她又问:“那你最喜欢什么呢?是去商场更有趣一点,还是去看电影更有趣点……说起来那次看鬼片,都没吓到你,我好失望。”


    一点红怔了怔,解释道:“因为知道那是假的。”


    所以不害怕。


    ……况且那个鬼,其实也真的没有被点了天灯的尸首瞧起来那样狰狞恐怖。


    但这话还是不能说的。


    秦蔻道:“知道你胆子大啦,下周去游乐场吧!我倒是要看看,你坐云霄飞车会不会怕!”


    一点红:“…………”


    一点红:“云霄飞车是什么?”


    秦蔻:“现在先不告诉你。”


    一点红勾唇,竟忍不住轻轻笑了一下。


    秦蔻又说:“好,去看下水果吧!夏天是葡萄的季节,我们S省的户太八号,绝赞!买点回去吧。”


    把葡萄洗干净之后放进冰箱冷冻层冻一冻再拿出来吃,哇塞,真的绝了!


    一大颗一大颗的葡萄沙冰,比市面上所有的葡萄沙冰加起来都好吃,她一个人可以干掉一整碗!


    秦蔻:(~ ̄▽ ̄)~


    快乐!


    古人不知道有没有享受过这份快乐呢?说起来他们的冰窖,里面的温度到底能不能达到把葡萄冻成葡萄沙冰啊?好奇,回去问一下大户人家花满楼。


    她一面走,一面还和一点红闲聊:“说起来,你有没有觉得最近低德地图很奇怪啊?”


    一点红:“?”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说:“经常提醒我从奇奇怪怪的地方过去,为什么要提醒我从直江湖面上走过去啊?什么意思啊?”


    一点红:“低德地图……似乎一向如此。”


    他第一次用的时候就发现了,明明旁边就有路,非要让他翻墙,他没理会,那个机械的AI女声就不住的提醒他“已偏航、已偏航。”


    但只拿来瞧一瞧街道图还是很方便的,一点红记路非常快,看过一遍,下次再找,分毫不差。


    而且他这个记路,不是说记个大概,而是连路边每家店的招牌、摆设都能记住,过目不忘。


    X市是一个城市规划非常整齐的城市,基本上所有的路都是横纵交织,一个方块套着另一个方块,记起来特别省心。


    这当然也是一种中原第一流的杀手所应当具备的素质。


    秦蔻就不一样了……秦蔻是个路痴。


    她的方向感差得简直惨绝人寰——就在商场里头逛街,逛进一间店铺再出来……她都能分不清自己刚刚从哪边过来的!


    所以她最讨厌网约车的时候碰到司机说什么“往北边走”之类的话了。


    北边是哪边啊!说清楚啊!


    她记得自己上大学那几年,有一次和她爸爸在外头吃饭,她就很疑惑地问:“为什么你们大人就都分得清楚东南西北呢?”


    著名企业家秦建国先生非常耿直地回答道:“谁说的,我就分不清。”


    秦蔻:“…………”


    秦蔻:“………………”


    她爸爸补充说明:“一般生活在平原上的人才分这个,你爸爸我是山里出来的,我们山里人根本就不分东南西北。”


    秦蔻提出疑问:“那你们怎么指路?”


    秦建国先生:“就指山头啊,这烂怂山,那烂怂山。”


    秦蔻:“…………”


    Fine。


    总之她这个恐怖的方向感大概率是遗传的她爸爸,而且她还不会看地图。


    好在科技进步了,自从有了智能导航之后,她这种路痴也可以放放心心地开车了。


    就是去直江公园的时候还得开导航,不得不说实在有点菜。


    但是这个低德地图,它真的就让她从湖面上游过去么?一般来说这种地图app都会采集用户的路线去做数据分析,也就是说,除非,真的有人从直江湖里游过去了,还得是带着手机游过去,那么低德地图才会试图让下一个用户这么过去。


    秦蔻说:“你就说奇怪不奇怪吧,怎么会有人全副武装带着手机从直江池那么大一个湖上面游过去呢?他干嘛啊?行为艺术啊?”


    一点红:“…………”


    一点红的嘴巴闭得紧紧的,神色还有些高深莫测、甚是难懂。


    他的神情一向都是这样,很少会表露心迹,故而秦蔻也没注意到,而是接着和他分享自己最近发现的新鲜事:“然后我就上X音、X博得同城里去搜了一下,低德地图最近在搞什么啊,怎么这么多这样的吐槽。”


    比如说推荐用户爬墙进小区——那个小区居然还就是她住的这个小区!


    她吐槽:“什么呀!难道有什么贼还会开着导航跳进来偷东西么……诶,红哥你怎么表情看起来怪怪的?”


    一点红:“…………”


    秦蔻开始感觉不妙。


    她小心翼翼地问:“这些路线……该不会都是……你们开辟出来的吧?”


    第 66 章   35【二更】


    ***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秦蔻的这个猜测,那当然是百分之百的正确了。


    要武林高手走正常的路,那基本上是件不可能的事情……不,应该这样说,对于他们这些武林人士来说,根本没有什么路是不正常、不能走的。


    譬如一点红自己,他其实经常上屋顶和走窗户进屋子……


    自来了现代之后,这两样就都再不做了,楼太高,想攀上去当然也行,但是一般来说,即便是武林高手,也不会闲着没事去攀几十丈高的大楼。至于从窗户进门,那就更不可取了,一来十分没必要,二来,高楼层的窗户都设计成了绝不可能让一个人通过的开关方式,说是为了防止意外发生。


    所以他们都是老老实实坐电梯上下楼的,一点红不太喜欢电梯,和秦蔻一起出门时会进去,平时自己出门都是走防火楼梯。


    当然了,不会突然蹿上屋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好好走正路了。


    这个东西它就是一种习惯,譬如一点红在去某个地方时,如果中间恰好一堵墙,需要绕远路时,他通常情况下只会双手插兜看一眼,然后旱地拔葱,轻轻松松跃过去。


    至于那墙壁之上通常会有的、用以防止人翻墙的玻璃渣、铁丝一类的东西……那就不是用来防他的,根本连眼皮子都不用抬一下。


    秦蔻:“…………”


    秦蔻问:“……那监控呢?”


    一点红沉稳地道:“放心,用扬尘迷了。”


    监控太多,倒是叫人放不开手脚,不过好在这地方也并不是每条街、每个路口街角全都覆盖监控,一点红也只是碰到前头有墙挡着的时候懒得绕路而已,偶尔碰上监控,用地上的扬尘迷上镜头一把,也就是了。


    但这事儿他从来没和秦蔻说过。


    秦蔻说:“所以那个翻进小区的人是你?”


    一点红点了下头。


    秦蔻又说:“那直江池呢?你干嘛要从里面游过去……啊不,应该是从上面飞过去?”


    一点红道:“是楚兄。”


    秦蔻:“?”


    秦蔻狐疑:“你们什么时候一起去直江池公园的?”


    一点红道:“前天,你已睡了。”


    秦蔻就明白了。


    花满楼去过医院之后,秦蔻的“空间乱流掌控计划”就正式开启。


    秦蔻那天给她妈妈打过电话之后,她妈妈就自己去了外婆家,翻了几本曾外祖母曾经写过的笔记拿给她。花满楼去过医院之后,这件事情突然变得急迫起来,她这才开始提上日程,每天坚持练习。


    这种练习……怎么说呢,就真的很耗费精力,秦蔻每晚练习两小时,都能累得倒头就睡,第二天浑身肌肉都是那种乳酸分泌过多导致的酸痛……


    所以她最近睡得还蛮早的,而且睡得很死。


    古代侠客们都是精力充沛的夜猫子,大半夜带着酒去公园里把酒言欢也不算什么。


    而至于楚留香为什么要从直江池上飞过去,一点红只解释道:“他想吃淀粉肠。”


    秦蔻:“?”


    秦蔻:“哈?”


    一点红道:“只是公园里头没有,用地图搜了搜,摊子在外头,懒得多绕路。”


    直江池公园,就是围绕着直江这样一个大湖所建立的公园,他们当时就在公园深处,要想出去,要绕着湖走大半圈。


    这楚留香哪里愿意?


    一个以绝世轻功闻名江湖的风流浪子,若是会乖乖地走正路,那才是奇了怪了。


    好在夜已经深了。


    好在他们都有提前观察的习惯,记性也都很好,知道什么地方是监控死角。


    楚留香懒洋洋地站起来,伸展身体,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


    他的长发绾在脑后,这一天穿了件迪斯科领的黑衬衫,这种衣领比寻常衬衫的衣领更尖、也更宽大一些,领口当然也很大,楚留香习惯从第二颗扣子开始扣衣裳,如此便显得愈发随意。


    他立在原地,只瞧了一眼湖面,忽然轻轻一笑,道:“我去了!”


    说着,凌空而起。


    说实话,第一眼见楚留香的人,其实大都会难以相信他的轻功卓绝。


    轻功好的人,一般都身体轻灵纤细,故而江湖上的女子高手,通常上来说都比男人更擅长轻功。


    而天下最不擅长轻功的,就是那些练诸如“金钟罩铁布衫”这样的横练功夫的,因为练这种功夫的人往往要求一个铁打般的体魄、要求日日夜夜打熬体力,功夫路数只突出一个硬字,并不讲究敏捷轻灵。


    但楚留香……楚留香的确是个非常不一样的人。


    他身形高大,只站在那里,就极具压迫感,浑身都充满了力与美,然而他的动作却是优雅而轻灵的,倘若他想,即便穿着一步一踩的尖头皮鞋,他也能不发出一丝声音,至于他自己发明的那种,用浑身毛孔去呼吸的法子……一点红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总觉得楚留香处在一种从人到人鱼的进化过程中。


    总而言之,他的轻功非常之高。


    他只那样说了一句,整个人便已负着双手飞了出去,皮鞋轻轻踩在湖面之上,只如一滴水珠落入大海,只泛起了两三圈浅浅的涟漪,后而无声,他整个人已如轻烟一般,消失在这大而平静的湖面之上了。


    再踏月而归时,便真的说得上是那“踏月留香”四字……只不过留的是淀粉烤肠的香。


    其实以前在江湖上时,说楚留香身上带着郁金香的淡淡香气,这个……这个事情其实还值得说道一下。


    众所周知,楚留香的鼻子完全坏掉了,闻不见味道。


    那么他就绝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弄什么郁金香香粉之类的玩意儿,以前说他“踏月留香”,其实是他的三个义妹,出于一种类似于团建的考量,经常换不一样的香包,一做做四个,人手一个一模一样的。楚留香也是这团建小群体中的一员啊!要带、必须要带。


    来了现代之后,他的鼻子还是没治。


    那天去给花满楼看眼睛时,他们还顺便去挂了一下耳鼻喉科,给楚留香看了看,不过鼻炎这种东西大家懂得都懂,能治好的确实寥寥,所以只是开了点药和喷雾。


    所以踏月留香的楚香帅,对现代的香水自然也无甚爱好。


    但秦蔻很爱啊!


    而且她就是觉得,只有楚留香这样超强气场的酷哥,才适合用古龙水啊!从身边走过去之后的留下的那种淡淡麝香余韵……那种又渣又鬼畜又迷人的味道一下子就出来了。


    虽然又渣又鬼畜什么的多半都是错觉而已。


    楚留香自己倒是无可无不可,既然秦蔻很是喜欢,就每天也象征性地拿起古龙水喷在手腕与脖颈后。


    但大晚上去公园里喝酒吃鸡爪吃淀粉肠什么的,就实在不必涂什么古龙水了。


    因此那天踏月留香的楚香帅是……孜然味的。


    秦蔻:“…………”


    施展绝世轻功去买淀粉肠,总有一种用大炮轰蚊子的诡异感。


    但是还挺有画面感的。


    不过!事情还没完!


    她又指着一条X博吐槽,说:“那这个呢!那这个呢!这个也在咱们家附近,钻缝隙……不,这是谁啊?你可别说还是你们。”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


    秦蔻扶额:“……这又是谁,又是为什么呢?”


    一点红道:“陆小凤,他要露一手缩骨功。”


    秦蔻惊奇:“他还会缩骨功?”


    不错,他会。


    陆小凤学的武功,没有所谓的正统、也无所谓从一而终,练剑就是练剑、练刀就是练刀,他小时候都是瞧见什么有意思、就去学什么,功夫学的博而杂。


    这样子的人,其实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为武学一途,深奥崎岖,若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学,顶多只能学个皮毛,许多个皮毛加起来,那也只是个面积比较大的拼凑皮草而已。


    但陆小凤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了。


    他竟学什么都能学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学过十八般武艺之后,竟对十八般武艺的出招路数都熟到了极点,由此竟自创了一门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灵犀一指。


    无论是什么样的武器,他的两根手指头一伸,都能夹住。


    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西门吹雪曾瞧着他的两根手指,竟问:“你的这两根手指卖不卖?”


    当时的陆小凤:“…………”


    其实西门吹雪这个人,瞧着冷冰冰的,说话还挺幽默,就是他偶尔开这种玩笑的时候,都叫人感觉冷得不太想笑。


    灵犀一指曾让陆小凤数次自危险中逃脱。


    而最为惊险的一次,无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上的那一次!


    叶孤城早就听说了陆小凤的厉害,所以他一定要来试一试。


    天外飞仙,如此迅捷而辉煌,如匹练、如雷光。


    陆小凤急退,冰冷地剑气已砭入肌骨,令人的骨头也发僵,他们那时正在王府的宝库之中,叶孤城出剑的力道控制得很精心,绝不肯多费一丝力气,陆小凤急退之后,身子已贴上了冰冷的石壁,面前的剑却已到了胸膛!


    那个时候,他习武的博而杂忽然就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


    他使出了他的缩骨功,以至于他的胸膛忽然好似怪异地陷下去一块,好似肋骨与脊柱已紧紧相贴,叶孤城只是怔了那么一怔,陆小凤已伸出了手指,夹住了他的剑锋。


    这也算是一门绝技了。


    那天的直江池之会到最后,陆小凤醺醺然唱起了歌,路过一堵中间开了一道缝的墙,便回头扬唇一笑,说要给他们看个好玩的。


    然后就从那道看起来不太可能钻过人的缝隙里过去了,站在对面很快乐。


    当时的一点红:“…………”


    可以但没必要。


    他莫名想起自己前两天网上冲浪的时候瞧见的那个“老婆不在家男人都会玩什么”的弱智视频,诸如凭空投篮之类的……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低德地图,相当无辜;古代侠客,坏事做绝;X市人民,水深火热,骂声一片。


    秦蔻立在原地,陷入沉思。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捂脸发抖。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叹了口气,正好已结完账了,他顺手从手里拎着的购物袋里拿出瓶水,拧开瓶盖,递给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水,总算笑停当了。


    她正色道:“这个事情……你们下次就别开着导航了啊,悄咪咪翻就行啦。”


    侠客们偶尔翻个墙、缩下骨、运下轻功,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根本没必要严词禁止,而且他们的确都是人中龙凤,想避开监控也很容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唯一能提的要求就是千万别开着地图干这些事了,对可怜的X市路痴市民好一点吧!


    一点红:“…………”


    一点红:“嗯。”


    两个人就拎着购物袋往回走。


    其实是秦蔻两手空空,一点红拎着购物袋跟在她身边。


    进超市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太阳还没下山,出来的时候却已经八点半了,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路边的灯光打在地面的石砖上。


    秦蔻很喜欢这里的地面,大而方正的地砖之上,有光亮打下的时候,就能瞧见一点一点亮晶晶的光芒,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星星碎屑上一样。


    她的人字拖“踏啪”一声踩上去,艳红色的脚指甲被头顶的路灯灯光所照耀,反射出一点艳色的光芒来。


    一点红抬起头来,视线很平。


    他忽然说:“你刚刚问我,最喜欢什么地方。”


    秦蔻:“啊?唔!”


    聊天嘛,又不跟做演讲一样,得有个中心思想,通常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秦蔻说话也常常都是漫无目的的,过去就过去了。


    但一点红不一样,他似乎对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


    秦蔻瞧瞧他,问:“对哦,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更喜欢去看电影呢,还是更喜欢去吃烤肉?”


    电影,虽然他看鬼片时面无表情的,但去电影院看巨幕的《弟斯拉》时,明显被吸引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连可乐都没喝几口。


    烤肉他也喜欢的。


    古代侠客们都是肉食动物!秦蔻也是肉食动物!


    一点红瞧着她,道:“超市。”


    秦蔻一愣:“嗯?”


    一点红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淡淡道:“我倒是更喜欢逛超市。”


    秦蔻抬眸,目光就落在了他的下颌骨线条上。


    冷硬非常,嘴唇很薄,瞧上去就像是个又无情、又冷酷的人。


    秦蔻说:“我也喜欢逛超市。”


    是的,她很喜欢的。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那个时候只喜欢逛零食区和玩具区,爸爸妈妈去卖肉的地方、卖家电的地方看一看,她就觉得无聊,没意思。


    小时候的她最喜欢幻想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超市下班锁门了,但她一个人在里面,一晚上都可以随便的造作薯条饮料和果冻。


    长大以后,她经常和朋友们一起来逛超市。


    必须得是真正的朋友,不能是虚假的朋友。


    在超市里晃晃悠悠,大多是时候买东西都不是重点,聊天才是,能指着一瓶盐都能从盐之花聊到古代制盐……说的多半内容还可能是错的,逛一圈超市,能一直絮絮叨叨漫谈天地,那才叫舒服呢。


    想找个搭子是很容易的,但想找那种轻松的、愉悦的,看到一袋米都觉得有趣能聊半个点的氛围却很难得。


    况且有些搭子还属于经常给你搞点负面反馈,譬如当你觉得一件事有趣的时候,TA就会表示“这有什么有趣的呢?这有什么好玩的呢?”


    扫兴!


    因此除却工作时间之外,秦蔻宁愿自己一个人呆着,也绝对不要去和说不到一起去的人交朋友,才没有必要!


    所以这两年,她其实很少自己来逛超市,想吃什么都是直接APP下单送上门的,因为身边确实没什么人能这样子一起逛。


    但这个夏天……她觉得很幸福。


    吃火锅也幸福、去浴场也幸福、看电影也幸福……逛超市也幸福。


    幸福是很细碎的东西,你说不上来具体的某一件事,但是这种如温水般的感觉一直都在,一直都包裹着她。


    所以她就说:“我也喜欢逛超市,我非常非常喜欢逛超市。”


    第 67 章   36【一更】


    ***


    拎着购物袋走在回家路上,八点半。


    秦蔻穿着短裤,两条长腿露在外头,被蚊子叮了好几口,一直不安地挠一挠、挠一挠,挠得腿上一大片一大片的抓痕。


    一点红也被蚊子叮了。


    不过他穿着长裤,腿没露出来,只是露了两条胳膊出来,这蚊子自然而然地就叮在了他的胳膊上,他皮肤很白很白……瞧起来就是一种略显病态的惨白色,被蚊子一叮,就是一点非常明显的粉红。


    他面不改色地拎着大购物袋走在秦蔻旁边,根本没去挠自己的胳膊。


    秦蔻斜眼瞧他:“你不痒么?”


    一点红道:“还好。”


    秦蔻沉着脸:“你为什么不挠一挠?”


    一点红道:“尚可忍受。”


    秦蔻双手抱胸,又非常不安地挠了下自己的腿,然后斜眼瞧着一点红冷笑一声。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闭着嘴不说话,然后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手就挠,恶狠狠地挠了一点红小臂上的蚊子包两下,那地方便迅速红了起来,几条抓痕浮现出来。


    而与抓痕一同浮现的是痒。


    就……蚊子包这个东西吧,你要是不挠还好,淡淡的痒,一挠,那可不得了,痒得更厉害了,非得不停地挠才行。


    秦蔻嚣张地大笑:“啊哈哈,怎么可以只有我在这里抓来抓去,这不公平!”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这时,又有蚊子扇动着翅膀过来了,这种烦人的嗡嗡声在快活聊天时,还不曾凸显,但一旦到了气氛诡异沉默的时候,就很明显。


    一点红低头瞧着秦蔻,眼皮子都没抬一下,伸出两根手指凭空一捏,蚊子烦人的嗡嗡声就消失了。


    然后他把购物袋暂时放在地上,自裤兜里掏出一张湿巾擦擦手,随手一丢,那湿巾就和长了眼睛一样,落到了五米开外的垃圾桶里。


    秦蔻:“…………”


    秦蔻:=口=!!!


    秦蔻:“……你能徒手捏蚊子为什么自己还会被蚊子叮啊!”


    一点红:“…………”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道:“见你已经被叮了,不好我自己独独避开。”


    秦蔻:“…………”


    秦蔻心虚地瞧了一眼他惨白胳膊上的抓痕,捂脸。


    一点红还不明所以呢:“怎么了?”


    秦蔻捂着脸,闷闷地说:“没什么,就又觉得我刚刚那行为好畜生啊嘤嘤嘤…………”


    哭得还怪做作的。


    一点红干巴巴地安慰她:“……没事的。”


    秦蔻噌得一声抬起头:“不过没关系,我有补救的方法!”


    一点红:“?”


    秦蔻:“你把手伸出来。”


    一点红挑了下眉,没说什么,依言把刚刚那只胳膊伸出去。


    秦蔻伸出手指,用她艳红色的指甲,小心翼翼地在他胳膊上的蚊子包上,掐出了一个月牙十字。


    一点红:“…………”


    秦蔻振振有词:“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掐了十字之后真的会没那么痒,真的!”


    一点红:“……好。”


    秦蔻中气十足:“走吧,回去吧!”


    ***


    回到家,刚刚九点过。


    外头的天就算是再刚下过雨、再凉快,也没有人造的空调房舒服,尤其是在路上慢悠悠地走一路,浑身都感觉出了一层薄汗,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秦蔻冲进来就蹬蹬蹬上楼去洗澡换衣服,一点红跟在后面进来,先把冰激凌饮料牛肉之类的东西放冰箱里,才回房间去冲凉。


    二十分钟后,秦蔻带着一头半干的头发打开了露台的推拉门。


    楚留香正躺在躺椅上……喂蚊子。


    在家里,楚留香自然不会穿的非常斯文败类,只是简简单单的黑T+短裤,气质上倒柔和了几分,只不过今天穿的这件黑T恤似乎……尺码上稍微小了那么一点点,因此袖口的部分就没有那么宽松,被他的大臂撑起来。


    关键他还带着墨镜。


    秦蔻:“?”


    大晚上的,你带着墨镜干什么,看得清么?


    大橘窝成一团,舒舒服服地缩在楚留香胸口上……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秦蔻觉得他胸口起伏都比平时缓慢一点……艰难一点……


    好吧,看来大橘心怀宇宙这件事,并没有影响到阿楚哥对他的爱。


    秦蔻手上拿着凶器悄悄靠近,楚留香的手指动了动,身上的肌肉却依然每一块都是懒散、松弛的,只是嘴角轻轻勾起了一下。


    要说秦蔻悄悄靠近的动作,能瞒得过楚留香,那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之一了。


    秦蔻冲过来,大喊一声:“看招!”


    然后把什么东西往他身上撒一撒撒一撒。


    楚留香:“…………”


    楚留香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伸出一根手指,把墨镜推上去,颇为无奈地瞧着她。


    秦蔻中气十足:“阿楚哥你醒啦。”


    楚留香叹气:“你偷袭的这么大声,我得是只猪才醒不了。”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


    楚留香道:“所以你手上拿的是什么好东西,来偷袭我呢?”


    秦蔻拿着玻璃瓶子在他眼前晃一晃。


    那是个绿色的玻璃瓶子,清清透透,里头便是一汪幽绿的水。


    楚留香笑道:“你又想把我搞成什么味道?可惜了,我若是自己能闻见,想来这事情会更有乐趣些。”


    秦蔻说:“这是防止你被蚊子吃掉啦。”


    说着,把手里的那瓶六神花露水塞到他怀里。


    楚留香轻笑了一声,把那瓶子放在一旁的小茶几上去了。


    秦蔻躺在另一张躺椅上,若有所思地瞧了楚留香一眼,说:“阿楚哥啊,你是不是变白了?”


    楚留香:“…………”


    楚留香叹气:“所以我今天才在露台上晒了这么久啊。”


    对了,说起楚留香,一般来说第一下除了想到他春风般的眼睛之外,便会想到他古铜色的皮肤了。


    但秦蔻通过观察发现,这种充满男性粗犷魅力的肤色……其实全靠他自己勉强,他实际上很容易变白,就说现在吧,不过在现代呆了两周多一点儿,整个人的肤色比刚来的时候足足能白三个度!


    但他偏偏就是个美黑爱好者。


    今天秦蔻躲在室内观察露台上晒太阳的阿楚哥,那真是正面晒完反面晒,态度之严谨、之认真……秦蔻总觉得他把自己当做一条美味咸鱼干,因此中午的时候就有种想要冲过去撒一把盐的冲动……


    然后她就忍不住开始想:那阿楚哥想要维持他喜欢的肤色,平时应该要花很多时间晒太阳吧……


    这么稳重体贴的熟男楚留香,就……意外的在犄角旮旯的地方很在意!超在意!


    秦蔻:“噗嗤。”


    楚留香:“?阿蔻在笑什么呢?”


    秦蔻板起脸:“我想到高兴的事情。”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也板着脸道:“我之前敷衍红兄的时候也这么说过。”


    秦蔻:“…………”


    秦蔻转移话题:“那要不要整一个美黑灯?你这体质,这样子晒不行的,非得弄点劲儿大得东西试试。”


    话题果然立刻就被转移了,楚留香一扬眉,诧异道:“居然还有这样的东西?”


    秦蔻道:“是咯,不过我还是喜欢我自己白白的,没用过,可以待会上网看一下怎么卖。”


    楚留香叹气道:“真想知道你们现代人……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没有。”


    怎么会有专门的美黑日晒灯啊!


    秦蔻道:“商品经济咯。”


    既然是商品经济,那做生意的人,可不得使劲地观察、使劲地挖掘消费者的需求?即便没有需求,那也得暗搓搓地创造需求,现代这些五花八门的东西都是如此。


    她忽然说:“哦对了!”


    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他,说:“之前你给我的那个翡翠扳指,我爸爸找人估过价了,能值一百多万吧,我呢,说实话,你们住在我这里,绝对花不了这么多钱,这张卡是我名下的,可以绑微信,我把卖翡翠的钱还你80%,密码我待会发你,所以之后想买什么就靠阿楚哥自己咯。”①


    他们应当还是要在现代住一阵子的,秦蔻收了翡翠,当然也不可能昧着良心把一百多万自己昧下来,那种事她可干不出来。


    那枚翡翠扳指真的水头极好,她爸爸就做主说留着,改一改,正好给她做对漂亮的翡翠耳环。


    秦建国先生非常清楚自己的这个女儿就是乌鸦精转世,天生对亮晶晶的首饰完全没有抵抗力,百万珠宝当然不可能天天置办,但当老爸的,偶尔宠一下女儿又怎么了嘛!


    所以这张卡里的钱……那当然是秦建国先生掏的钱咯,用他的话说,给女儿置办首饰还要女儿自己掏钱么?这也太不是东西了!


    而且在古代侠客面前,当然要展现我们现代人,我们老S省人的大气了!


    楚留香,那可是楚留香诶!!


    秦建国先生恨不得立刻飞回X市来对着楚留香抒发一下他小时候看邵氏电影时那种澎湃的心情。


    所以这件事就变成了……中间商赚全款!秦蔻一毛没花,白得一副奢侈耳环(而且改成耳环还得加钻什么的,加工费爸爸也全出了,秦蔻血赚)!


    好耶!


    开心心!


    当然啦,她不可能把估价估出来的所有钱都给楚留香,因为他一定不会收,所以她最好自己收下一部分,权当是“房租”。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卡里有八十万。


    她对于钱的态度一向如此。


    花满楼赠的玉她也打算这么处理,之前说的那些土特产什么的,花满楼能说,秦蔻也不能做啊!


    当然了,花满楼的问题还在于后续的黑户身份和做手术,那把玉买了的钱就可以先存在他自己那里,等到要用的时候再找他拿就行了。


    清清爽爽!


    清爽的金钱关系是维持情感关系的前提!


    楚留香忍不住失笑,瞧了一眼秦蔻。


    在他的时代里……他确实没有见过如秦蔻这般处理事情的,不过他是个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人,有足够的同理心,看到这张卡的一瞬间,他就已明白了她的苦心。


    但他仍是微笑着轻轻地把那张卡推回去了。


    秦蔻不收。


    楚留香勾唇一笑,柔声道:“阿蔻放心,我不是要退回去的意思,我只是想请你帮我个忙。”


    秦蔻歪头:“你说啊。”


    楚留香眨了眨眼,道:“我想请你把这卡中的钱分一半出去,放在另一张卡里头。”


    秦蔻丝毫不意外他会这么说,只道:“我明白了,我明天就去转。”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道:“好啊,阿蔻,看来我们两个早就想到一起去了。”


    是了,这分出一半的钱,是直接拿给一点红,叫他随意花用的。


    一点红是个非常不愿意依靠他人之人,刚刚穿越来时,他表面上不显示,实则对一切好意都很不自在,后来还曾想着要去送外卖工作,被秦蔻拦下来。现在呢,他又非常自然地接手了秦蔻的一日三餐,其中若说没有报答的心意在,是绝不可能的。


    所以他一直都没对现代的东西表现出很大的欲望与兴趣来。


    比如说,陆小凤这几天已经很爱出门闲逛了,还因此被人搭讪,塞了一张酒吧的宣传卡,他瞧着不错,今晚就出门去探索了。


    再比如说,花满楼喜欢上露台来,帮秦蔻照顾她的植物,而且他今天知道X市有植物园之后,就兴致勃勃地来找秦蔻,想借用下她和她二表哥的证件号码,给他和陆小凤预约明天的票。


    但红兄总觉得他自己要多做一点什么,这种状态……其实还挺紧绷的。


    况且他还经常出门买菜什么的……秦蔻不可能当看不见,又觉得假使他身上的钱花光了,他也不可能和她开口的。


    面对这种别扭的人……还能怎么办呢?只能迂回的、温柔的去安抚他了呗。


    楚留香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楚留香想出来的解决方式简单粗暴,反正他和一点红都是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红兄过来的时候虽然身无分文,但回去之后呢?家产颇丰吧,还他的钱瞧起来比还秦蔻的钱要更方便些。


    二个温柔的人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秦蔻又中气十足地问:“明天中午吃不吃西红柿炖牛腩嘛,我们今天去买了番茄沙司回来,还有海X捞的番茄汤底料,拿那个炖味道超好的,而且红哥手艺还那么棒。”


    楚留香含笑道:“秦大小姐想吃什么,那当然就是什么。”


    秦蔻:“走吧走吧,这大晚上的,在这里喂蚊子,真是难受。”


    二人就结伴从露台回来,下楼去喝杯饮料,刚下了楼,就听见了开门声,原来是粉红T恤的陆小凤从酒吧回来了。


    但他的神色居然有些古怪。


    这是怎么回事呢?陆小凤是爱酒且爱热闹的人,去酒吧没理由会不开心吧?


    秦蔻给自己倒了一杯粉红柠檬汁,问:“你怎么了?”


    然后喝饮料。


    陆小凤神色有些诡异,又似乎很困惑,好像一路上都没想明白什么事,瞧见了秦蔻这个现代土著,便也不藏着掖着,直白地请教道:“阿蔻啊,0和1……到底是什么意思?”


    秦蔻嘴里的饮料一口喷了出来,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


    第 68 章   37【二更】


    ***


    秦蔻咳嗽得看起来能把自己的肺都吐出来半块。


    陆小凤都被她这反应吓了一跳,过来拍拍她的背,一边拍一边哀嚎:“看你这反应,我总觉得我去了个很不得了的地方。”


    秦蔻咳嗽地眼泪都出来了。


    陆小凤:“…………”


    陆小凤感觉不对劲。


    她怎么还一边咳嗽一边笑呢?就……因为可能是被饮料呛住了,所以这笑声夹杂在咳嗽声里,显得有点虚弱,显得有点嚣张。


    陆小凤板着脸帮秦蔻顺气。


    半晌,她终于咳嗽(笑)停当了,虚弱地坐在了吧台的高脚凳上,兴致勃勃地问:“所以你在酒吧里遇到什么了?”


    陆小凤忽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只道:“此事说来话长……”


    当然,非要说的话,也不是很长。


    事情还要从今天下午说起。


    下午三点,楚留香在露台上把自己当咸鱼干一样的晒;秦蔻中午练习了两个小时的时空控制,正累得不行,在呼呼大睡;一点红坐在窗边看书;花满楼在卧房里摆弄iPad;而陆小凤则舒舒服服地窝在沙发上。


    陆小凤是个热爱享受的人、也是个热爱新奇的人,来到千年之后这个新地方,便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了电影、电视剧、手机游戏、互联网之中。


    这些东西瞧了不老少之后,他觉得自己应当去外头走一走、逛一逛,去探索探索新东西。


    况且今天中午刚下过雨,下午空气凉爽,天气意外的很不错。


    所以他立刻起身,去卧房里找花满楼了。


    花满楼正在用iPad听视频,听的是X市植物园之中各种植物的介绍。


    陆小凤说:“我以为我们明天就会去这个地方瞧瞧。”


    花满楼朝他眨眨眼,笑道:“所以我不应该先听听看?”


    陆小凤只道:“我要出门去逛逛,你去么?”


    花满楼摆了下手,表示自己不太想出去。


    那当然也没什么,并没有人规定,最好的朋友之间就必须要像连体婴。


    陆小凤拎出一件淡粉红色T恤,下|身套了条长度到膝盖的运动短裤,足上蹬着双白色运动鞋,把头发高高扎起,顺手拎过花满楼的鸭舌帽带上,顺便再把花满楼的银链墨镜给薅过来。


    花满楼当然不介意,花满楼还含笑问他:“你有想好要去哪里?”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小胡子,懒洋洋笑道:“没有,随心所欲。”


    花满楼失笑,只道:“果然是你,陆小凤。”


    陆小凤这个人出行,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没有目的的,花满楼小时候有一次,被陆小凤神神秘秘地拉出去,说是要“看个大宝贝”,结果出门之后才摊牌,他就是吃撑了,想遛弯。


    小花满楼:“…………”


    八岁的花满楼脾气就已经像现在这样好了,只是伸手敲了陆小凤的头一下。


    说起来,陆小凤的年纪还要比他长个两岁,结果相处起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花满楼想到往事,微微一笑,又道:“X市这天实在太热,今日虽然凉爽,也不必然下午会热起来,既然如此,多带些东西吧。”


    陆小凤挑眉,只道:“带什么?”


    花满楼顺手丢给他一个单肩斜跨的运动包。


    陆小凤拉开拉链一瞧,里面装的是充满电的手持风扇、冰凉贴等物。


    花满楼解释:“阿蔻早猜到你闲不了多久,就得到处乱逛去。”


    陆小凤勾唇一笑,抬了抬手,似是在和花满楼打招呼,而后便双手插兜,斜斜挎着运动包,出门去了。


    今天天气果然不错。


    陆小凤漫无目的地走着,尝试了雪糕三四根、饮料一二种,用手机拍一拍七八层高的商场,进去坐了好几趟那个从一楼直达六楼的超级电梯,又在这商场之中隐隐听见了瀑布之声,寻着声音一瞧,这商场之内,竟还真的做了个巧而雅的小瀑布。


    瀑布里的水汽弥漫出来,点点水滴溅出来,溅到身上,很是凉快惬意。


    陆小凤小时候家中也是显赫之家,后来又常去地产大亨江南花家,小桥流水、假山叠石,早不知道见了多少,这室内瀑布里用的石头、花草,的确普通得很,比不得他从前见的那些。


    不过他们那里却造不出这样的小瀑布,他现在已经知道,这是因为抽水水泵。


    瀑布自顶楼贯穿,直达负二层,中间有一层还养了鸭子,小鸭子摇摇晃晃在石头上走,漂浮在水面上,看着好不惬意,不过这时候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它们的两只脚蹼其实在拼命划拉……


    陆小凤突然想到了他在社交媒体上看到的一句心里鸡汤——


    “你必须拼尽全力,才能显得毫不费力。”


    陆小凤:“……噗!”


    陆小凤:“哈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当场捂住肚子哈哈大笑,大概是因为他看起来实在是太愉快、太放松,而且人也长得蛮英俊的,倒是受到了不少侧目。


    陆小凤饶有兴趣地拿起手机拍一拍,身边有两个中年年纪的阿姨也在拍照,瞧见陆小凤,便说:“小伙子能帮我们拍张照不?”


    陆小凤这样好心的人,当然再没什么不可以的。


    “咔嚓——”


    完成任务:帮助阿姨们拍照*1。


    把手机还回去,自己也想拍。


    于是把胳膊伸长,另一只手放在脸前比耶,和水池呆头呆脑的小鸭子们一起合影。


    陆小凤:(^-^)V


    路人路过他的镜头,不知出于什么心态,也比了个耶,陆小凤唇角忍不住抬高,摁下快门按键。


    耶~~~~


    完成任务:和小鸭子们一起自拍*1


    路人是两个很漂亮的小姐姐,这两个小姐姐当然也同这个时代的其他女孩子一样,活泼开朗,正坐在另一边的椅子上聊天。


    陆小凤大大方方的上前,和她们又合拍了一张。


    完成任务:和路人小姐姐们一起拍照*1


    并获得评价:帅哥你把胡子刮了会更好看。


    陆小凤摸着自己油光水滑的小胡子,像是一只水獭在摸着自己的肚皮毛,笑而不语,骄傲非常。


    玩完了,去其他地方吧。


    上地铁。


    路遇地铁偷拍客,遂见义勇为一把。


    偷拍客把头埋得低低的,生怕别人看见了他的脸,陆小凤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大大吸了一口奶茶,说:“早知下场,何必如此?”


    交给乘警,获得全车赞赏……但同时也被委婉提醒地铁上不能吃喝。


    好叭……


    他买的是港式鸳鸯奶茶——这东西可真够味的,茶是酽酽的浓茶,牛奶和咖啡味道也很足,这种酽茶一般多是劳动人民爱喝的,正那种好茶,人家喝起来还觉得没味儿呢,不知道这港式鸳鸯奶茶的起源同这个有没有关系呢?


    陆小凤的脑子里天马行空的,自从来到了这个时代之后,他就很喜欢去思考各式物件的起源,这或许是因为这里什么东西都是新的,都让他很有探索的欲望。


    玩不腻呢!他感觉他可能永远也玩不腻这个时代。


    接下来准备去哪里呢?


    他坐在地铁上,没有目的,随便挑选了一站下车,随便拐进了一条小巷子,漫无目的的city walk,这条路没有什么古韵,但名字却叫“探花路”,这令他感觉到了一点和古代的联系,很奇妙。


    要去吃东西么?


    方才在街面上似乎瞧见一家排队人很多的餐馆?这样的馆子想来不错,不若自己先去尝尝?倘若味道好,那下回便和大家一同去了。


    这样想着,陆小凤却懒洋洋转身,唇角一勾,似笑非笑地道:“兄台为什么自方才起就一直跟着我?”


    他身后不远处,站着个男人。


    这男人倒是瞧着身姿竟也不错,衣裳竟也是精心搭配过的,整个人舒舒展展,倒是令陆小凤有些惊讶。


    走在街上的男人当然有各式各样,不修边幅的、勉勉强强的、头上滴油的、西装革履的。陆小凤来了这些时日,基本也已看习惯了,这些原本在他眼中都能叫“奇装异服”的衣裳,如今早看习惯了,也能分得出这个时代的“普通”与“不普通”。


    这个男人……有点怪怪的味道。


    怎么说呢……穿T恤大短裤的男人很多,但是把T恤下摆精心塞进短裤里,短裤边缘精心挽起两圈的男人倒是不太多见……这可真是讲究啊。


    时尚达人·陆小凤不动声色地研究了一番这人的穿衣打扮。


    这是个腼腆的男生,他笑了一笑,说:“是这样的先生,我们酒吧今晚有活动,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呢?”


    说着,递上一张宣传卡片,卡片上似乎还有一点淡淡的香水味。


    陆小凤瞧了一眼。


    酒吧是什么东西,陆小凤当然早已经明白了,喝酒的地方嘛。


    而且现代的酒比他们那个时代更丰富,喝酒的花样多得很……一个酒鬼最不能错过的,当然就是这样的新鲜东西啦。


    也当然早就想去体验一番,只是现代的新鲜事太多,他一时没抽出空子来。


    这酒吧的名字虽然是瞧不懂的英文,不过地址他看的懂,离这里居然也不远。


    再瞧一下时间,此刻已差不多六点半了。


    择日不如撞日,去体验一番似乎也好,陆小凤用两根手指夹住那张宣传卡片,随意地放进了T恤胸口处的口袋里,朝那男生笑道:“好,今晚我去。”


    那白白净净的男生忽然也勾唇一笑,腼腆道:“好,等你哦~”


    陆小凤:“?”


    莫名觉得有点怪怪的,尾音为什么要上扬啊?


    但现代很多东西一开始他都觉得怪怪的,咳咳,必须要克制一下自己古人的少见多怪!


    所以陆小凤只是故作稳重、故作明了地点了点头,还伸手拍了拍那小男生的肩膀,说:“晚上见。”


    小男生眼睛亮起来了,羞涩地道:“晚上见~”


    陆小凤吃饭去了。


    顺便给家里打个电话,问问大家晚上要不要一起出来聚一聚,酒吧嘛,当然大家一起去才有意思。


    电话对面的阿楚哥说秦蔻和一点红去逛超市了,他待会儿要带着大橘去宠物店洗澡,花满楼远远地打了个哈欠,说他也不太想出门。


    好叭~


    他还和楚留香谈起了自己被人搭讪的过程。


    阿楚哥那边应该是一边拿着手机,一边抓着大橘往猫包里塞,大橘的惨叫声大到闻者落泪见者伤心,但楚留香还游刃有余,他听见了陆小凤的话,还低低笑了几声,叹道:“我看着酒鬼与酒鬼之间,倒是也有感应嘛……只不知道那少年究竟能不能喝,能喝多少。”


    陆小凤扬唇一笑,悠然道:“人不可貌相也,我十七八岁时,瞧起来倒是比他还细瘦些,也能喝趴一桌子人!只是觉得有些感慨,原来这千年之后,酒友与酒友之间,也能如此心有灵犀,只在大街之上,便能将我认出。”


    楚留香笑道:“我看你这小混蛋,最好还是发个定位来,你若被人家喝趴下了,我还好来把你这醉仙鸡带回去。”


    陆小凤哈哈大笑,大呼不可能。


    于是事情就这样决定了——今天是陆小凤陆大侠的独自探险时光!


    陆小凤先去吃了个饭,又在街道上溜达了几圈,打开地图,找上了这地方,慢慢悠悠地进去了。


    进去之后,他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有点不对劲。


    因为这地方居然全是男人,连一个女人都没有!


    难道在这个时代,女人还不能走进酒吧么?


    这是绝不可能的,他方才路过了好几家酒吧,进出的人明明就是有男有女!况且秦蔻也曾经讲过她自己以前去酒吧的经历啊……


    陆小凤:摸不着头脑.jpg


    但摸不着头脑的事情并不只这么一件,他很快就发现,这里的男人……似乎都很喜欢来找他喝上一杯。


    对江湖妲己陆小凤来说,有人想来找自己喝一杯这件事,简直不要太正常,但这些男人过来的时候,竟然还会普遍地问上一个问题——


    “哥哥,你是0还是1?”


    陆小凤:“???”


    陆小凤不懂就问:“什么是0,什么是1?二进制么?”


    他还知道二进制!真是热爱科学的陆小凤。


    结果对面那男人捂着嘴,十分腼腆地笑了下,朝他眨了眨眼,道:“哥哥真会开玩笑~”


    陆小凤:“…………”


    为什么要管我叫哥哥?


    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觉得这地方真是地儿也诡异、人也诡异……酒倒是很不错,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有点喝不下去。


    他心情复杂地坐下来,开始在脑内思考着深奥的二进制问题,直到抬头一瞧,瞧见对面桌的两个男人开始接吻,还要拉着他一起来。


    陆小凤:“…………”


    陆小凤木然地站起来,木然地避开了好几个媚眼和邀请,木然地走出了酒吧,然后迅速掏出手机,在X博同城搜索界面搜索了这个酒吧的名字,搜索出来的结果……X市同性恋酒吧。


    同、同性恋……


    他当然知道有些人是喜欢男人、搞契兄弟的……他看过完整版的陆小凤传奇,知道木道人的朋友古松居士就是……而且在未来的某一天,还会觊觎他的身体……


    ……不是,为什么要觊觎我啊?!!


    如果说古松居士只是一个意外而已的话,那今天这又是怎么回事?


    而且再结合什么零和一……额……


    陆小凤陷入了一种深奥的思考之中,一直等到回了家,瞧见秦蔻,也没思考出个什么所以然来,于是果断发问。


    ……结果就是秦蔻差点笑岔气。


    她颇为同情地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


    陆小凤双手抱胸,板着脸,瞧着她。今天不问个清楚明白,是一定不能够的!


    秦蔻……哎呀,这让秦蔻怎么说呢!


    她笑了半天,才说:“你附耳过来!”


    陆小凤板着脸凑过来,秦蔻凑过去,小声小声、叽里咕噜,恶魔低语:“你不觉得……你格外有那种吸引同性的潜质么……”


    陆小凤的脸色就变得十分精彩,听完之后,什么也没说,像个幽灵一样飘然而去。


    过了二十分钟,楚留香走过来,莫名其妙地问道:“阿蔻啊,你方才同小陆说什么了?”


    秦蔻歪头:“……他怎么了?”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道:“他在照镜子,照了足足二十分钟。”


    秦蔻:“哈?”


    凑过去康康!


    凑到客厅,果然见陆小凤仍穿着今天出门的那身衣裳,一脸漠然地站在落地镜之前。


    秦蔻凑过来看镜子。


    镜子里的男人当然很英俊,穿搭也很有讲究——陆小凤可不是没有审美的人,他那天去商场时,只是出于一种想找乐子的心态,才去试那种格子衬衫豆豆鞋的。


    况且他身材好啊,身形修长,肌肉是非常流畅的流线型,武人的腰背又永远都是打直的,这样的人穿什么不好看?比那些电视上的所谓“小鲜肉”要英俊得多……如果他能把他心爱的小胡子刮一刮的话。


    秦蔻简直快笑死了,她甚至还拍了拍自己的脸,以忍住小姨,凑过去问:“你在看什么呢?”


    陆小凤道:“看我自己。”


    秦蔻又问:“你为什么要看你自己?”


    陆小凤板着脸,瞪了自己这位友人一眼,道:“你、说、呢?!”


    什么叫格外具有吸引同性的潜力啊……这种潜力他并不想要啊,而且到底为什么啊?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镜子里的都是一个干净整洁有礼貌的陆小凤啊!!!


    想不通!真的想不通啊!


    陆小凤扬天长叹。


    陆小凤死也要死个明白:“为什么,蔻蔻,你告诉我,为什么!”


    秦蔻腹诽:那不正是因为你精致的小胡子和过于讲究的穿搭以及粉红色的衣服么!


    秦蔻坏心:“我才不告诉你呢!”


    说着,得意地笑,大摇大摆地走掉。


    陆小凤:“…………”


    秦蔻假装什么都没听见,跑到前头去了。


    一边跑还一边说:“阿楚哥我们出去吃烧烤吧,不带小陆了!”


    陆小凤:“……喂你这死丫头能不能讲点义气!”


    陆小凤一直带着这个疑问睡下,辗转反侧、辗转反侧、辗转反侧……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早起吃早饭的秦蔻小姐被陆小凤的两个大黑眼圈吓了一跳,不可置信:“难道你一晚上都在想那个事?”


    陆小凤果断否认,并坚称自己睡不着觉是因为鸳鸯奶茶,绝对和昨天的事没有半分钱的关系!陆小凤以自己的人格保证!


    秦蔻:“嗯嗯,人格保证,人格保证。”


    第 69 章   38【一更】


    ***


    陆小凤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刚刚在卧室里时,他就听见了敲门声和开门声,再看桌上,也杂七杂八地摆着一些装着食物的塑料碗。


    应该是秦蔻点的早餐外卖。


    陆小凤拉开椅子,坐下托腮,问:“你今天点了什么好东西啊?”


    秦蔻:“鸳鸯豆腐脑。”


    陆小凤虎躯一震:“鸳鸯……?咖啡加奶茶?”


    秦蔻:“…………”


    秦蔻小姐瞪他一眼:“牛肉加肥肠!”


    牛肉加肥肠,这自然不是X市的豆腐脑吃法,而是西南邻省川省L市的吃法。


    像X市这边吃豆腐脑,一般都有两种吃法,一种是加勾了芡的浇头,一种是加辣汤、里头飘着一点腌过的豆子、一点香菜一点葱,最上层浮着一层红油。豆腐脑出锅的时候是滚烫烫、滑嫩嫩的,吃的时候加一点醋,再蘸着跟刚炸出来的油条。


    啊!那感觉!


    但今天吃的这种川省L市的豆腐脑,就更复杂一些。


    老S省人吃豆腐脑,那都是吼一嗓子“老板一碗豆腐脑一两水煎包!”豆腐脑就是豆腐脑,没什么花样。


    所以秦蔻第一次寻找到这家正宗L市老板开的小店时,看见菜单,人都愣住了。


    什么牛肉鸡丝肥肠酥肉鸳鸯双拼蛋冲……还可以点糯粑鸡爪粉蒸肥肠???


    当时的秦蔻小姐:我倒要康康这是什么东西!


    吃完之后,真香。


    这种川省豆腐脑是更稠糊一些的,所谓蛋冲就是把豆腐脑与鸡蛋冲在一起,上头堆得满满的都是料,吃之前,要把里头大块的肉与肥肠,辣椒与油炸的撒子、花生米和香菜、榨菜一起搅和匀了,一口抿下去,豆腐脑嫩滑,鸡蛋花很香,嘴里咯吱咯吱的嚼着花生米和油炸撒子,能从食道暖到胃袋里去。


    当然了,不能忘了最佳搭配咔饼。


    秦蔻递了一个给陆小凤,说:“尝尝这个。”


    陆小凤接过来,大大咬了一口。


    饼是软和的,和外层酥脆的白吉馍不一样,里头夹的是满满当当的粉蒸肥肠。外层的米粉子湿润、被蒜水与红油浸透,里头的肥肠咬起来带一点奇异的胶质感,有点糯糯的,加上香菜的味道……


    好吃!


    陆小凤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朝花满楼道:“花满楼,来吃早饭啊。”


    花满楼刚刚放下手里浇水用的水壶,去洗个了手,过来了。


    他今天打算与陆小凤一同去X市植物园,已换好了衣裳,手腕上带着秦蔻准备的驱蚊环,包里带着冰凉贴、小风扇和花露水喷雾,秦蔻尤不放心,只问:“那么,防晒霜涂了么?”


    去植物园逛,那可不见得能有多舒服,秦蔻小时候和爸爸去了一次,差点没晒成黑猴子,连背上的皮肤都红了,像是被晒伤了一样,从此之后对这种大夏天的户外运动一点爱好都没有了。


    况且花满楼还很白。


    就……怎么说呢,如果今晚回来的是一个古铜美黑版花满楼,她估计会眼前一黑。


    花满楼打扮得像个清清爽爽的体育生,一只手插着兜,含笑垂头,像小学生一样非常配合地回答:“涂了哦。”


    就是那防晒霜涂上去之后总觉得脸上有一层什么东西,不是很舒服,叫人总想着要洗了去。


    但秦蔻就说了,就是得这样,就是得让防晒霜在脸上形成一层膜云云……


    好叭。


    秦蔻又说:“唔,不要逞强啊,觉得热就回来吧,千万别晒伤!其实X市的植物园真没什么好瞧的,以后我们去海南,去那个热带雨林公园!”


    那才叫壮观呢!


    那时候花满楼的眼睛应该能看见了吧?去海南岛庆祝庆祝,去看热带雨林,啊,是不是也可以去潜水?做过手术可以潜水么?


    但她不要夏天去,夏天去海南岛回来X市都觉得好凉快TAT


    花满楼就这么含着笑听她说话,她每指出一样东西,花满楼就点头,非常配合地说:“带了带了。”


    秦蔻双手抱胸,思考一番,只道:“啊……对了,还有口罩和墨镜。”


    花满楼是要上户口的人。


    其实路上的监控倒是不必怕的,秦蔻自己就开店,她很清楚,这种监控一般七八天就会自动覆盖,躲这些根本没必要,她只是担心花满楼被别人拍了。


    就,互联网时代,谁的手里都有手机,摄像头是谁都躲不开的,这几位古代侠客的气质与身姿都是绝佳,被拍一下放上X音,那实在是太有可能了!


    这倒不是她乱想,而是昨天晚上回来她刷手机的时候,居然刷到了……背着猫包的楚留香。


    秦蔻:“…………”


    事情还得从回溯到昨天下午。


    她昨天下午拜托阿楚哥出门帮她洗猫来着。


    大橘的习性虽然与普通猫猫相似,但毕竟是只祖传大猫,人走了猫还在的那种,早不知道见过了多少世面,怎么可能会和普通的柔弱猫猫一样出门会应激,害怕洗澡,呵!


    但它其实蛮讨厌被塞到猫包里的,昨天下午陆小凤与楚留香打电话时,楚留香一只手居然还搞不定它……只能用肩膀和脸侧夹着手机说话,两只手对着大橘上下其手,用他精湛的弹指神通技巧把大橘rua得飘飘然忘乎所以,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大橘塞进猫包里!


    大橘愤怒:“喵呜——————!!!!”


    电话那头的陆小凤当时:“…………”


    陆小凤:“……阿楚哥忙得很啊。”


    楚留香叹气。


    总之,阿楚哥在美黑晒太阳的间隙,还带着大橘去不远处的宠物店洗了个澡。


    他的打扮当然也一如往常的精英和鬼畜,尖头皮鞋擦得锃亮,长发松松绾在脑后,墨镜没带在脸上,而是挂在衬衫领口的第二颗扣子上方。


    他一向喜欢从第二颗扣子开始扣。


    然后背上背着……三X鸥主题猫包。


    倒不是他真的想背这个,主要是这个最素净、最淡雅。


    ……秦蔻的其他猫包都是类似于超级mary,宝可梦之类的,阿楚哥抿着唇在那一堆蓝蓝绿绿黄黄的猫包里挑来挑去,最后还是把这个白色的三X鸥给拿出来了。


    叹气.jpg


    所以这个反差真的……巨大!


    一个高大俊美、身形极富力量、穿着尖头皮鞋的男人,你能想象他居然背了个三X鸥小猫包,猫包里还有只嗷呜乱叫、骂骂咧咧的大饼脸橘猫么……?


    当时他推门进宠物店时,旁边两个等着洗猫的妹子的表情都是这样的:=口=!!!


    好……好带感!


    但是没勇气上去搭讪TAT


    难得遇到帅哥,拍、拍一张吧……


    楚留香当时在另一道玻璃门里面,正与宠物店的工作人员说这话,倒是也感觉到了这一面的动静,也不太清楚她们想干嘛,但没什么危险,就也懒得多加理会。


    结果就是,秦蔻晚上刷X音同城,就刷到了她那高大俊美的友人阿楚哥。


    文案:【今天在宠物店遇到的帅哥,哇……那个气场、那个皮鞋踩在地上的声音,谁懂啊家人们!真的好S啊!这就是超级alpha男的气场么救命!!但是酷哥居然背着好软萌的猫包啊,天哪这个反差戳爆了!(羞涩)(羞涩)(羞涩)】


    底下的评论:


    【卧槽!prprprprrprpr!】


    【这不可能是素人吧,网红么?目测健身博主?开不开健身操直播啊?一~起~扭~动~】


    【哪个健身博主有他身材这么好……这么帅早火了吧。】


    【哥哥踩我!】


    【死gay你注意一点,口水留下来了。】


    【好反差萌啊爱了爱了~帅哥还会再来么?这家宠物店我知道,想去蹲点。】


    【@绝美麻辣兔腿姐妹快来看帅哥】


    秦蔻:“…………”


    点赞,四万五!!而且数量还在不断上升!


    秦蔻:=口=!!!


    这也太热情了吧!!这就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看脸环节么??


    她果断把这个链接分享给了楚留香。


    楚留香当时刚洗过澡,一边擦头发,一边去厨房冰箱里拿罐冰啤酒,收到消息,拿起手机看一眼,然后表情变得有点奇怪。


    再打开微信界面,发送消息。


    宁静致远:阿蔻,这个prprpr是什么意思?


    赳赳老秦:唔……你等等啊。


    宁静致远:(可爱)(可爱)


    赳赳老秦:疯狂舔屏.gif


    赳赳老秦:就是这个意思(笑哭)


    宁静致远……宁静致远他……石化掉了。


    过了大概五分钟,呆在自己房间里的秦蔻手机响了,还是微信消息。


    我就是想试试看微信名字究竟可以起多长哈哈哈嗷呜啊呜:阿蔻啊,你刚刚和阿楚哥说什么了?


    赳赳老秦:他怎么了?


    我就是想试试看微信名字究竟可以起多长哈哈哈嗷呜啊呜:他现在就站在厨房里,盯着手机不停摸鼻子,跟强迫性重复动作一样(惊呆)


    赳赳老秦:……你还知道强迫性重复动作,可以啊小陆(鼓掌)(撒花),对了,你思考清楚酒吧的事情没有?


    我就是想试试看微信名字究竟可以起多长哈哈哈嗷呜啊呜:呵呵,不要转移话题,快点交代!有没有乐子可以看!


    赳赳老秦:等下,干脆我直接拉个群吧,群里说!


    她前两天去把她妈妈的旧手机和副卡号薅过来了,所以现在大家人手一只手机,而且手机里带的读屏和语音助手,让花满楼也可以无障碍使用。


    创建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玫瑰)」


    赳赳老秦:大家快看,阿楚哥出名了诶!【分享视频:今天在宠物店……】


    纠纠老秦:prprprpr!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阿蔻你……


    我就是想试试看微信名字究竟可以起多长哈哈哈嗷呜啊呜:哈哈哈哈哈哈哈!!!!


    龟背竹公子:(语音消息)啊陆小凤你笑得好嚣张……我在卧室都听到了。


    一点红:。


    总之,就是这样一件事情。


    这件事情放在阿楚哥身上,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楚留香并不介意,秦蔻也只是当做一件有趣的事情来分享,但要是放在花满楼身上,那就没这么好玩了……


    楚留香是没理由会留在现代的,即便以后能控制时空通道,他也只会带着酒来看望他的老朋友秦蔻,就像他去兰州找姬冰雁、上华山去见高亚男一样。


    但花满楼的情况不一样,花满楼的第一要义是在现代做手术,要是被拍了放在网上,然后忽然一下子爆火起来,那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多了很多不必要的变数。


    所以秦蔻提前就和他说了,出门的时候要全副武装。


    墨镜、口罩和鸭舌帽也正是为此而买的。


    但是这大夏天的……带着口罩,真的很受罪呀,这么热,呼吸都不好呼吸,而且那个无纺布,还有点扎,像秦蔻自己带着的时候,就会觉得脸上会有点过敏。


    以己度人,她就觉得有点心疼花满楼,所以前两天才去哐哐哐置办了一堆小风扇啊冰凉贴啊之类的东西,叫他出门的时候全都配齐了。


    花满楼哪里能瞧不出她的心思。


    花满楼是很喜欢这里,很喜欢和这些朋友们待在一起的,他喜欢人与人之间心照不宣的体贴,他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他就朝秦蔻眨了眨眼,温声道:“阿蔻,没事的,我早有了准备。”


    秦蔻:“啊?”


    准备什么呢?


    花满楼微微一笑,自掌中抖落了一物。


    秦蔻看了一眼,是个猫猫仿真纹路的挂耳面罩,图案还挺真的,三角嘴啊、长胡须啊、还有猫猫毛茸茸的脖颈啊……甚至这个挂耳面罩的颜色还有点神似大橘。


    秦蔻:“…………”


    好、好抽象的东西……


    花满楼是怎么精准的选中这种东西的,不,等等,或者说是陆小凤帮忙当参谋挑的?


    秦蔻看了一眼陆小凤。


    陆小凤:大拇指+露牙灿烂笑.jpg


    秦蔻转回视线,伸手摸了摸,是那种冰袖的材质,比口罩带着应该舒服很多。


    秦蔻:“要不要戴起来试试看?”


    花满楼:\( ̄︶ ̄)/


    花满楼:“可以!”


    然后就进屋去换了。


    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全副武装,带着鸭舌帽和墨镜,下半张脸罩着猫咪面罩,一只手插着兜,一面的肩膀上挎着运动斜挎包。


    不……等等,这个怪东西带起来居然意外得很带感啊……!


    秦蔻:“……我不是福瑞控!”


    带着墨镜的花满楼大猫猫:歪头.jpg


    秦蔻:“唔啊虽然我不是福瑞控但是这个真的好带感啊,花花让我拍张照片吧!”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道:“阿蔻随意拍呀。”


    秦蔻咔嚓咔嚓拍照,心满意足地保存。


    好,出门吧!


    正好秦蔻还可以和他们两个一起出门。


    前头说过,有几个小乐队要在秦蔻店里做拼趴演出,其实票房还可以,卖出去两百来张票呢,本来一切都好好的,结果临近演出了,其中一个乐队的吉他手手摔骨折了……


    这和谁说理去!


    小乐队和秦蔻认识两三年了,没办法了,找到她这里,她就答应帮忙救救场,所以这两天白天都出去排练,而演出的时间就定在了明天晚上。


    自己好不容易演出一回呢!


    机会难得,秦蔻就邀请大家明天一起上她的店里来,也来感受一下最纯真的地下音乐现场是什么样子。


    第 70 章   39【二更】


    ***


    演出之前的日子平平无奇。


    下午去排练室排练,有好几个吉他solo的部分,秦蔻轻松拿下。


    早早打电话回家说晚上不回家吃饭了,电话那头传来一声短促低沉的“嗯”。


    秦蔻又说:“那明天中午再吃一次西红柿牛腩好么?”


    对面的人仍然很言简意赅地回答:“好。”


    秦蔻:捧脸.jpg


    挂断电话,继续排练。


    好久没这么高强度排练,手指上的茧子都感觉不太够用,摁弦摁的有点痛。


    中途休息,点冰酸梅汤喝。


    酸梅汤出自X市本土的奶茶甜品品牌S十二。


    X市的特产之一,就是酸梅粉。


    秦蔻上小学的时候,每天中午坐公交车回家,热的满头汗,然后她家的阿姨就会从冰箱里拿出冰镇的酸梅汤,或者那种被阿姨叫做“橘子粉”的果珍粉冲的橘子汁,冰凉凉一杯下肚,才坐在桌子旁等着吃饭。


    现在想来,其实用酸梅粉、橘子粉冲出来的饮料,其实味道还满廉价的。


    但是冰箱里冰镇的果汁,玻璃杯壁外凝结的一层冷雾,放在厨房里的袋子上写的“老X市酸梅粉”,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是很幸福的记忆。


    长大之后,秦蔻对吃喝的态度就愈发的挑剔了。


    嘴巴被养刁了,现在再喝那种粉冲出来的饮料,一口就能喝出区别。


    S十二的酸梅汤秦蔻非常喜欢,一入口,先是烟熏乌梅的那种烟熏味,然后才是凝着冰霜的酸味与甜味,一口下去,整个夏天的暑热都被解了。


    然后还有醪糟奶豆腐,这也是秦蔻非常喜欢的,这一次做主推荐给了主唱小姐姐。


    X市人的早餐里,也有鸡蛋醪糟这一道,煮开之后打进蛋花,味道上来说,就是淡淡的甜味、淡淡的酸味与淡淡的酒味,热乎乎的喝一碗,非常暖胃。


    后来奶茶赛道开始进入狂卷时代时,这种传统饮料也被拿来创新,淡淡酒香的醪糟液、吃起来有点微涩的米颗粒、增味用的金色桂花酱,以及颤巍巍、滑嫩嫩、奶香浓郁的奶豆腐,搭配起来确实很绝。


    当然了,有些创新就很没必要了,比如油泼辣子冰激凌之类的。


    秦蔻自己当然不会试,但她有种很邪恶的想法,就是带着古代侠客们去吃一次试试看!


    她大大地吸入一口酸梅汤。


    主唱小姐姐也坐在椅子上暴风吸入,顺便提起了昨天X音同城上的那个猫包鬼畜酷哥。


    “好像删除了。”主唱小姐姐说,“那个抖主说那个猫包帅哥本人来私信了,希望删除。”


    这个秦蔻倒是不知道,不过想来是因为阿楚哥被那个“prprpr”的动图给震撼到了吧。


    还有诸如“想在哥哥的胸肌上滑滑梯”、“踩我!踩我!”之类的。


    ……强如风流盗帅楚留香,也受不了现代人豪放的网上用语,甚至再也不想打开X音了!


    不过他也确实不太喜欢X音。


    X音太短、X音太吵,有很多莫名其妙的音乐、莫名其妙的舞蹈、莫名其妙的内容……譬如说一个男的,毫无意义地在镜头前扭来扭去,挤眉弄眼,几秒之后视频结束了。


    楚留香:“???”


    所以最开始,楚留香与一点红下载X音,就是为了关注几个生活抖主,学习一些非常基础的生活技能。


    除此之外,楚留香很少打开这个吵闹的软件。


    从古代来的侠客嘛,其实无论怎么说,还都没有被现代的短阅读、快节奏给养刁了,所以他们四个没一个人喜欢天天刷X音,看电视剧也从来不看那种“X分钟看完XXX”系列,而是喜欢一集一集的慢慢品。


    最近每天晚上,楚留香都会看两集《武林X传》,这个充斥着各种武侠梗、捏他、戏谑的二创大作。


    一开始出现盗帅与盗圣齐名的时候,楚留香就忍不住笑了。


    于是陆小凤就知道,这又是一部与他们有关系的大作!于是兴致勃勃地拉着花满楼过来看。


    秦蔻也拉着一点红来看。


    大家每天晚上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看两集,就真的很有一种大家庭、其乐融融的感觉。


    然后看到被绕晕了自杀的姬无命时就绷不住了。


    陆小凤戳戳楚留香。


    阿楚哥:“嗯?”


    陆小凤:“……这说的难道就是那金钱帮第一杀手荆无命?”


    《风云第一刀》,陆小凤当然也看了,况且从闲聊之中,他居然发现,原来金钱帮所在的时代,与楚留香的时代竟是相同的!


    那个金黄短衫、瞳孔灰白、如标枪、如死人一样的荆无命自然给陆小凤留下了极大的印象。


    所谓英雄,自然也有这样子冷酷到了不像活人的人。


    然后再看到二创版本的姬无命……不得不说,又怪又魔性。


    阿楚哥失笑。


    阿楚哥只道:“我只希望这荆无命莫要穿越过来,也莫要瞧见这个电视剧的好。”


    荆无命是瞧不见的,但另外一位杀手能瞧见。


    中原一点红VS平谷一点红。


    中原对平谷,还真够对仗的……


    众人瞧着电视剧之中那个一身红色、翘着兰花指、于美容养颜之上极富心得的杀手,齐齐沉默了,气氛简直比一家人坐在一起结果电视上突然开始放激情戏还要尴尬。


    一点红:“…………”


    一点红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两下,没什么表情,但是非常主动地起身去拿水果,倒是也没生气。


    总之,阿楚哥喜欢慢慢悠悠地看电视剧,不喜欢那种快餐式的总结。


    阿楚哥还喜欢去博物馆,对古物的研究颇为上心。


    一点红倒是经常上X音,不过他不浏览,他只是固定关注了几个分享家常菜做法的抖主。除此之外,他每天会在露台上练剑四小时。


    陆小凤已经摸到了一个小众的音游论坛,学会了录游戏视频,随便发了几个上去,没过几个小时,已经被顶成了hot帖,一连串的“膜拜大神!”、“卧槽这屏幕要搓出火吧!”的发贴。


    不过他最近已经开始转战别的类型的手机游戏了,然后就发现……诶?我怎么过不去?这么聪明的我怎么会卡关?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秦蔻暗戳戳地提醒他:“不是你不聪明,是你没给他们氪金……”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


    逼氪手游,呵呵!


    他在此就展现出了极大的自制力,二话不说就卸载了游戏,一眼都不看,转而打开了XX公开课。


    对,没错,陆小凤的另一个爱好就是看公开课,而且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甚至摸到了个化学论坛,成天窥屏,看不看得懂另说吧,但看的是挺乐呵的。


    秦蔻问他在乐呵什么,他说感觉这些博士生都挺有趣的。


    秦蔻一看帖子:


    标题:【读博哪有不发疯的,硬撑罢了!学化学哪有不发疯的,硬撑罢了!】


    正文:(飞奔)(狂哭)(摔倒)(蠕动)(窸窸窣窣)(扭曲的爬行)(做实验)(过柱子)(今晚通宵)


    秦蔻:“…………”


    Fine。


    花满楼也有自己喜欢的APP,是《国家地理》的杂志app,里头有一个子杂志,倒是与他们那时候的博物志类似,很是有趣,况且现代的博物志比之古代,知识要广博得多。


    ***


    秦蔻在排练室呆了四个小时,驱车回家。


    晚上,大家继续一起看《武林X传》,陆小凤现在很热衷于去寻找剧中人物的原型,比如说白展堂这名字,他翻了好几本武侠小说,最后翻到了《七侠五义》。


    睡前秦蔻翻了一会儿太婆留下的笔记本,意外发现了外婆小时候的熊孩子事迹。


    前头说过,曾外祖母连接的是类似于《银河系漫游指南》的世界,家里有好几条翻译小黄鱼。


    其中一条,惨遭外婆油炸,成了香酥翻译鱼。


    秦蔻:=口=!!!


    感情外婆你说起翻译鱼那么怀念是怀念味道么……?


    第二天,起床很早,一起床就发现乐队微信群里其他人都在说话。


    小乐队以前的观众都很少,这次票卖的多,都很紧张,几个人早早的就起来了,在群里叽叽喳喳,问要不要继续排练。


    其实昨天就是这样子的,主唱小姐姐紧张得很,有些人一紧张起来,那就喜欢不停练习,结果被秦蔻给拦下来了。


    唱歌这种事不是说练得越多越好的,昨天要是把嗓子唱过度了,今天怎么办?人不能被焦虑冲昏头脑呀。


    她自己倒还好,上台这种事,习惯就好了。


    店里的灯光啊、舞台控制啊什么的,都有其他人,其实也并不需要她自己亲力亲为。


    发消息和小乐队约了见面的时间,她躺在床上大大的伸了个拦腰,下楼去厨房看看。


    厨房里没有人,但西红柿炖牛腩炖在锅里,番茄汤底浓郁的香气在空气里翻腾着,她的鼻尖沁出了一点点的汗——即便是有中央空调,开火做饭的厨房里也会比较热。


    热爱番茄汤的秦蔻小姐探头观察一下,吞了吞口水,想先偷一点汤喝。


    身后冷不丁有人开口:“还没炖好。”


    秦蔻吓得差点连勺子都飞出去,被对方眼疾手快地扶了一把。


    她“霍”的一下转身,对突然出现的杀手抱怨:“你走路怎么一点声音没有!”


    一点红:“…………”


    其实他老早就注意到秦蔻会被突然出现的人吓一跳,所以他过来时,一直都会故意弄一点声响出来,只不过她刚刚似乎太专心地想偷一点汤喝了……


    他没分辩,只道:“抱歉,下次不会这么吓你了。”


    秦蔻笑了起来,又问:“要炖多久?”


    厨房杀手(?)看了一眼时间,说:“十分钟。”


    中午吃西红柿牛腩配米饭。


    秦蔻喜欢吃酸一点的东西,因此这锅西红柿炖牛腩里,还加了一些从网上买来的彩云省特产树番茄,酸味更明快鲜亮一些,放在炖锅里咕嘟咕嘟冒泡泡的时候,那种浓郁的酸香就已经让人胃口大开了。牛腩已经炖到很软乎了,切成滚刀块的土豆面面的,用筷子一夹就碎掉,浇在碗里压成土豆泥,拌一拌,让米饭吸满番茄汤汁,用勺子蒯着吃,爽快!


    吃完饭,秦蔻提前先走了,把店的位置共享到了群聊里,跟他们说晚上七点多来就行了。


    Livehouse都是不设置观众席的,当然也没有座位号,什么对号入座不存在的,而且是平地,没什么前后排高低差之类的,有时候人要是矮,前头的人真的是能挡的严严实实的。


    所以站位的前后排,那就看观众愿意什么时候来排队了。


    一般出名的乐队来巡演,晚上八点钟开场,可能中午十二点、下午一两点就排出很长的队了,秦蔻自己是很害怕这种的,尤其是在X市的夏天,最怕排队排到店外头,明晃晃的太阳一晒,晒中暑了那就真出事儿了,所以常备四角遮阳棚。


    不过今天不要紧,今天的拼趴演出来的都是小透明,不会有人大中午来排队的。


    况且他们几个站后排也好,人太高,站前排挡人。


    下午六点多,四个人打了辆车,来到秦蔻店里。


    她的店位置不错,在一片幽静商业区里,周围有很多看起来格调与价格都非常小资的餐馆,店前面有个院子,门口挂着小黑板,上头用彩色粉笔把接下来半个月的演出安排都写上去。


    检票也很有意思,检票的工作人员瞧一瞧入场观众的手机,然后在人的手背上盖个戳。


    当然,他们不用盖,因为他们是老板的朋友,可以随便进去。


    甚至还去后台看了看。


    今天的秦蔻同往常很不一样。


    平常的她当然也是明艳活泼的,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快活与松弛,穿衣服的颜色也鲜艳大胆。


    但今天,她好似又多了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成熟味道。


    蓬松而浓密的长发落下来,卷曲成大波浪,她身上套着件松垮垮的豹纹衬衫,领口很尖,像是豹子的犬齿、或者是什么东西的翅膀。下|身穿皮短裙,嘴唇很红,眼睛很亮,墨镜架在头顶,只做造型用,身上挎着吉他背带,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手上端着一杯水。


    楚留香就是这时候进来的。


    他含笑瞧着秦蔻,立在原地,忽然掏出了手机,轻声喊道:“阿蔻。”


    秦蔻应声抬头,楚留香咔嚓一声,就把这个复古而摩登的高冷豹纹女郎留在了手机里,顺便朝她眨了眨眼睛。


    高冷豹纹女郎跳起来,凑过来:“拍的怎么样,让我康康让我康康!”


    不得不说,楚留香于拍照之上,是非常有天赋的。


    陆小凤还蛮热衷于拍照的,不过他拍的照片……就只能说,稳,很稳,糊是绝对不会糊,但其他的要求也不必再提了。


    但楚留香居然还懂得构图!


    毕竟是风雅贵公子,来现代这两周里,其实他自己已经探索了好几家美术馆、艺术馆之类的地方,再加上本来就有很高水准的审美,拍出来的照片自然也漂亮。


    昏暗杂乱的房间,斜斜摆放的小沙发,豹纹、尖领、大波浪,眼神睥睨,吉他背带鲜亮。


    高冷的豹纹女郎秦蔻本人:捧脸,jpg


    哇呜,果然!我好美啊哈哈哈哈哈!!


    嘴角都不住地往起翘,乐得见牙不见眼。


    楚留香:“…………”


    楚留香无奈地瞧着她,瞧见她高兴的样子,唇角也忍不住勾了起来,温声问道:“这张照片可以留下么?”


    秦蔻板起了脸:“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才能留下,否则就删掉删掉!”


    楚留香一怔,道:“什么要求?”


    秦蔻一笑,脸上浮出两个深深地酒窝来,说:“发我原图!”


    楚留香失笑,忍不住想伸手揉一下她的头发,又停顿了一下,觉得这个看似随意的发型似乎……也没那么随意,于是干脆问:“能揉么?”


    秦蔻果断拒绝:“不行!”


    然后把他赶出后台。


    刚刚从外面回来的主唱小姐姐看见楚留香,整个人都震惊了,一言不发。


    等他走了以后,主唱小姐姐才问:“秦姐啊,那个……那个不就是猫包酷哥么?你们俩认识啊?”


    秦蔻喝了口水,面不改色地道:“这是我二表哥。”


    继花满楼当过她二表哥之后,楚留香也当了一回她的二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