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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变成丧尸后》虐心甜宠小说_不飍

    第71章 71


    那时距离老师去世已经过去了三年。


    这三年间于殊沉浸于工作,自己也从学生变成了带领学生的老师。


    老师留下的课题组没有解散,褚步庭仍旧投入资金。


    于殊继承了她的遗志,致力攻克渐冻症。


    三年来于殊与褚步庭只见过几面,其中一面就是在老师简单的追悼会上,褚步庭独自带着孩子处理了老师所有的后事,完全没有让她的学生们插手。


    当时其实有许多细节都值得推敲,但于殊身受老师离世的打击,竟都没有发觉。


    直到她发现自己好像被人盯上了。


    第一时间,她就想到了当年老师销毁的研究资料,主动联络上褚步庭。


    消息终究还是泄露了,但如何泄露,泄露出去多少,她们两人并不知晓。


    老师曾经使用过的电脑被褚步庭带走,一直存放在家中,褚步庭说并不只有她,在于殊被跟踪前,褚步庭家中和公司的电脑都曾被黑客攻击,只不过这正好撞在了她的专业上,及时开启防火墙反入侵,查出对方ip源头是在A国。


    褚步庭也是在这时,才终于和于殊说出真相。


    原来老师没有死在剖腹产的手术台上,她的求生意志很强,经过抢救,她活了下来,但医生很明确的告诉褚步庭,她的寿命最多也只剩下几个月,而在那之前,褚步庭就已经背着老师找到了A国的科技冷冻公司。


    她决定在老师坚持不下去的最后一刻,把她冷冻封存,直到课题组最终突破渐冻症的那天。


    这件事老师不知道,褚步庭也没有告诉于殊,如果她知道,这些年她或许会更努力一点。


    事实上,知道老师没死这件事,给于殊带来的惊喜远大于其他情绪。


    伦理,尊重,其他,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老师还活着,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


    看见她的反应后,褚步庭也知道自己选对了人。


    经历三年的观察,确定了她是可信的人,于殊和褚步庭成为了拯救孟凛的同谋者。


    她告诉于殊自己的猜测,对方的目的很可能不仅是当年的研究资料,还有她们的孩子。


    孟凛才是基因研究真正的成果。


    双雌生殖,基因编辑,改变渐冻症基因表达。


    每一项成果背后的利益都难以估量。


    孟凛的胚胎正是在A国完成,以他们的手段,想查就一定能查到蛛丝马迹。


    为了保证于殊的安全,让她能继续进行渐冻症治疗的研究,褚步庭决定自己走入风暴眼,让于殊成为那个局外人。


    当下A国的行动表明,他们手里还没有任何确切的东西,老师的冷冻仓还在对方手中,她们都很清楚,信用规则法律,在资本至上的国度,只是童话故事。即便她们宣称资料已经销毁,对方也必不会信,反而会激起更剧烈的反应。


    在豺狼的眼中,森林中除了猎物,就是与自己同样卑鄙的猎食者。


    褚步庭开始频繁出国,参与A国的科技活动,在几次“酩酊大醉”,透露出零星消息。


    ——研究资料从未被销毁,那些东西都在她的手里。


    科技的新贵,资本的追逐者,待价而沽的豺狼。


    她将自己塑造成了最符合A国价值观的反派,让对方深信不疑。


    那时,孟凛只有几岁大,是个极其难养的小孩。


    与老师预料中的一样,孟凛从小就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


    行动力,理解力,好奇心,比同龄人都超出一大截,并且非常活泼好动,也很容易生病。


    简而言之,从她开始自己能走能动以后,就变成了一台极度脆皮的全自动闯祸机。


    在孟凛三岁前,一直是由褚步庭亲自照顾,这孩子的高需求,完全超过了褚步庭对一个人类幼崽的预估,整整有一年半的时间,她没能睡过整觉,耳边萦绕的都是幼崽的哭声。


    孟凛身体并不强健,但声音却很嘹亮,而且很喜欢大声表达自己的不满足。


    吃不饱,哭;吃太饱,哭;寂寞了,哭;太高兴,也哭。


    哭累了,就生病,很多时候,褚步庭前半夜起夜,后半夜跑医院。


    后来,她索性雇佣了家庭医生,随时待命,后来又有了保姆,保镖,家庭教师……


    即便如此,孟凛依旧是个很难养的孩子。


    她很早就能开口说话,但直到五六岁,仍旧很难说出流畅的句子。


    褚步庭一度以为是她的大脑发育出现问题,各种检查后,结果却一切正常。


    于殊来看过后认为,她并不是发育太慢,反而是太快。


    大脑想要输出的信息太多,语言功能却跟不上。


    她越想说话,就越说不出话,这让表达欲旺盛的孩子,脾气变得很暴躁。


    于殊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对师母说出:“你不觉得你太纵容她了吗?”


    说出这句话时,她站在房门外,房间里,是满地砸烂的残骸,有数码产品,有家具家电。


    额头上还贴着退热贴的奶团子,刚刚当着她的面,砸碎了一台平板电脑。


    褚步庭表现得很淡定:“她不是在冲你发脾气,只是在好奇电脑内部构造。”


    这是于殊第一次在一个几岁大的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


    极度膨胀的好奇心,完全不受规则束缚,暴力的拆解,沉浸的自我——傲慢于理性,自恋于暴力——于殊在那瞬间听懂了老师的话,孟凛身上有着科学家的影子,或者说,所谓的科学家,就像一个全能自恋的婴儿。


    老师希望这个孩子能无拘无束,快乐自由的长大。


    褚步庭就真的为她铸造了一个封闭的堡垒,对她百般纵容。


    智力量表的结果表示,孟凛拥有极高的智商,尤其是在数学方面,天赋极高。


    但这带来更严重的问题,她的身体支撑不了如此活跃的大脑,她需要更多的休息,但她的大脑却不断向外索求信息,她的智识越是发展,她的身体就越是孱弱,这是恶性循环。


    褚步庭不得不做出改变。


    在于殊的建议下,她把孟凛带出堡垒,亲近自然,试图用社会化分散她的注意力。


    但她们还是低估了环伺在周遭的虎狼。


    孟凛被绑架了。


    内部人员被买通,行踪被泄露,褚步庭动用了所有关系。


    整整二十四个小时,这个被她捧在手心,当成眼珠子一样保护的孩子,不见踪影。


    就在所有人把城市快翻个底朝天的时候,一通警察的电话打进了褚步庭的手机。


    打电话的民警说,有个走失的小孩自己找到了派出所,让他们打电话找妈妈。


    孟凛是自己跑出来的,没人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包括她自己。


    她受了一些伤,到派出所后很快就睡着了。


    褚步庭第一时间带她去了医院,结果孩子只是饿了太久,低血糖了。


    那天晚上孟凛受了凉,发了几天烧,醒来后就像没事人一样,好像只是做了场噩梦。


    这场绑架案后不久,A国人再次找上褚步庭。


    在与对方的周旋中她发现,他们的头号目标不是孩子,而是自己。


    孟凛至少在现在,还只是用来威胁她的筹码。


    意识到这一点,褚步庭改变了策略,她要让孟凛走入人群,尽可能成为一个普通人,自己应该要离她远一点,让对方的目标始终集中在自己身上。


    她重新选择了保镖,让孟凛就读私立学校,自己更加活跃于社交场上。


    离开了精细照养,走入人群,孟凛频繁生病。


    但褚步庭没有办法,只能远远看着,营造母女疏离的假象。


    初中三年,是孟凛身体状况最糟糕的时间,一次病重,让她差点没能越过鬼门关。


    却没想到,正是因为这次重病,她的大脑受到严重影响,反而让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普通人。


    在大脑不再攫取过多资源后,孟凛的身体开始恢复,逐渐变得健康。


    这么多年,她们绞尽脑汁用尽办法,却不如命运轻轻一撇-


    价值高,一定就是好的吗?-


    当下有意义的成果,真的会在未来带来更好的结果吗?


    直到今天,于殊才真正找到了答案。


    ……


    “就,这样吗?”孟凛站在房车前,呆呆地问。


    没有询问没有告别,她们启程的这一天,营区里的士兵们都没有来。


    只有韩工开了一辆工程车,把小房车盖上罩布,拉着她们开到了远离安全区的野外。


    于殊和陆锦川都没有露面,各自让韩工带了句话。


    陆锦川的是远离人群,注意安全。


    于殊则祝她们一路顺风。


    这感觉真是太奇怪了,哪怕没有阴谋论,是不是也太草率了一些?


    对了,还有江洄,听说她被临时委派任务,去送个什么实验报告。


    孟凛只好把答应她要帮忙出的馊(划掉)主意,写在了纸上,让韩工帮忙转交给于殊。


    毕竟江洄是于殊的助理,这样可以确保江洄能够收到。


    她相信于姐姐应该是不会随便看这种私人信件的,嘿嘿。


    也许是因为保密条例,也许性格使然,韩工什么也没说,工程车缓缓倒退。


    一人一尸抱着猫,孟凛忽然朝他挥了挥手,动作大得像根摇摆海草,她也什么都没说。


    会再见吗?不知道。


    大灯闪烁了两下,韩工坐在高高的驾驶位上,对着她们敬了个军礼。


    沈确挺直背脊,还了一个军礼。


    她们的物资全都在车上,已经分门别类的收纳好了。


    临行前老陆还给沈确特批了一支枪,带着充足的子弹,让警卫员专程送来。


    食物充足,武德充沛,天气晴好,猫咪健康,正是出发去旅行的完美状态。


    孟凛坐在梦寐以求的房车副驾上,情绪却并不高昂。


    “阿凛,阿凛?”


    “……嗯?”


    “在想什么?”


    “我…我在想,那盆草莓,我、忘在,老猪陶家了。”


    “嗯,等下次,再去山里找一株野草莓。”


    “好可惜啊,我还,没有吃到,草莓。”


    孟凛托着腮,望着窗外,说得心不在焉。


    沈确降低了车速,想了想说:“你想不想去看海?”


    孟凛回头:“哪里的,海?”


    “记得上次我去执行任务吗?港口往北的海岸线上,有一片很大很美的沙滩,我想带你去看看。”


    “那,是不是要,绕路啊?”


    “来得及。”沈确说:“我们的时间还有很多。”


    第72章 72


    她们出发这一天,天气好得不行。


    天蓝蓝云白白草青青,车里还香香。


    安全区的储备仓库里专门有个地方用来存放没用的小东西,像是挂在她们后视镜上的小香囊和平安符。


    并不是所有幸存者都有实力可以到集市来。


    前线队伍也无法把遇到的所有人都带回安全区。


    在沈确那一代最初最艰难的开荒时期过去后,后来的前线小队前往沦陷区时都会带上一些食物和基础的药品。


    这些东西要分发给真正的老弱病残。


    很多人不愿意白吃白拿,就用些自己淘回来的小东西来换。


    而那些绝大部分都不是生存用的刚需品,拓荒队不会捡,还会嫌占地方碍事。


    好不容易重新启程旅行,还要去看海这么浪漫。


    路上为了照顾丧尸的分离情绪,沈确甚至主动搭话,说起三年间自己遇到过的趣事。


    比如在山里跋涉的时候没东西吃,她们挖地里的蚯蚓。


    不同品种的蚯蚓味道不一样,有的像耳屎有的像大鼻涕。


    就有人说这是更适合华国宝宝口味的柏迪全口味条。


    比如被丧尸围困在建筑物里出不去,身上弹尽粮绝。


    几个人饿得都开始走马灯了,结果不知道从哪儿来了只膀大腰圆的黄狸花猫,每天从窗户往她们那儿丢老鼠,硬是把几个人给养活了,至今她们都不知道那只猫到底是专门给她们送牢饭,还是她们占了人家的储藏室。


    走的时候有人专门留了个感恩卡,感谢猫猫神的馈赠。


    这人写的时候还念叨:“可能猫猫神好不容易等到这些讨厌的两脚兽离开,回到储藏室一看:


    咪的天塌了!咪存的鼠条怎么都没有了!!!哈哈哈哈……”


    还有一次她被一群丧尸追着跑,走投无路钻进了辆大车里,车钥匙还在,她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竟然真发动了,结果那破车,哐啷哐啷开出去还没三百米,直接在个广场上熄火了。


    车里运的是节日用的彩条彩带灯笼啥的小饰品,被追来的丧尸一通扒拉,彩条飞得满天都是。


    正好那个广场原本不知道在办什么节,搭了舞台,摆着小摊,一派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孟凛:“………”


    怎么说呢,丧尸一开始还听得津津有味,到后面干巴笑都有点僵硬了。


    Ber,你们人类现在对趣事的划分标准,是不是有点太地狱了啊?


    但沈确好像真把这些事当笑话在讲。


    还讲得很认真,频频瞥她,像是在等一个听众反馈。


    “嗯嗯,哈哈哈。”


    “路上,好多尸啊,你还是不要,分心啦~”


    孟凛果断掏出收音机:“我们还是,来听一点,美丽动人的,音乐吧!”


    不等沈确说话,丧尸啪嗒打开,音量直接摁到最大: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浑厚有力的歌声一出来,仿佛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


    孟凛感觉整个尸都被正气涤荡,快要扭曲的心灵又再度焕发了生机和光彩。


    这才是更适合华国宝宝体质的《奇异恩典》啊!


    虽然沈确对笑话的口味很独特,但她已经很努力了。


    努力到有种自己两条腿都被截肢了,还在劝说近视眼患者要想开一点的心酸感。


    冰块如此,尸何以堪!


    不能辜负她,得打起精神来!


    艰苦的日子已经过去,美好的未来正在招手!


    音乐攒劲,房车给力,喜欢的笨蛋在讲笑话!


    孟凛决定了,很愉快,应当爱,应当劳动!就这样!


    沈确没等到预期反应,心里略感困惑。


    先前集市演出,说的也是类似这些笑话,某个丧尸不是笑得差点撅过去么?


    算了,不重要。


    她开着车,余光看着嗨起来的摇摆丧尸,神情柔和。


    她高兴就好。


    要开到沈确说的那片沙滩,大概要五天左右的车程。


    前两天孟凛的状态都很嗨,她好不容易拾起画笔,画兴很足。


    出发不久沈确特意拐到个小镇,丧尸在镇上小学门口的文具店里淘了一整套画具,路上看见哪里的风景好,就把车停在路边。


    有了房车以后很多事都方便了许多。


    孟凛作画时自个儿搬个折叠椅,一个画架往那一坐,边上的丧尸也不会来打扰。


    沈确有时在车上补觉,有时在周边找可用的物资。


    主要是寻找些新鲜的食材。


    大小姐自从知道了自己真身是一朵远古蘑菇后,就给自己的口味找到了完美的理由。


    预制和腌制食品可都是僵尸肉僵尸碳水。


    她们菌类靠吸收天地精华才能那么鲜灵,当然不能吃那些!


    除了作画外,这次孟凛还和沈确商量了轮流开车。


    既然画技都能恢复,车技肯定也行,用进废退原则嘛,大不了就开得慢一点。


    丧尸真的决定用心做一件事时,极少有做不好的,只不过因为太过小心谨慎,生怕把这台宝贝车擦了碰了的,孟凛一开始踩踏板都半截半截踩,又怕踩得深了蹿出去,又怕踩得快了反应不过来。


    郊外的野路上,就见一辆亮黄色的小面包,歘-停,歘-停,歘-停……


    本来后面大床睡得好好的葫芦女士,被晃得吐了一枕头隔夜的罐头汤。


    连沈确这种坚毅的人族战士,也轻轻谢绝了午饭。


    这次在自身的决心和沈确的鼓励下,孟凛没有放弃,终于在一天的发动机高端局后,成功将车开得又稳又好,并且练习途中没有一根保险杠和大灯受到伤害!


    第二天她们找了个村子,用井水把葫芦吐过的四件套拿出来清洗晾晒。


    等着晒干的时间,一人一尸决定到村子边上那座矮山上溜达溜达。


    看能不能找到新鲜竹笋,或是孟凛心心念念的野草莓。


    野草莓没找到,但沈确找到了一种长在灌木上,很像树莓又比树莓小些的野果。


    果子结成一整串,每颗只有小拇指甲盖那么大,红彤彤的瞧着很是可爱。


    她说这叫高粱泡,是比较常见的野果。


    大小姐比较谨慎:“这个,真的能吃,吗?”


    沈确鼓励她:“可以尝尝,就是有点酸。”


    这种浆果一长就是一大片,要是她喜欢,可以摘一小筐回去,路上当个零嘴吃。


    孟凛寻思这种浆果长得差不多,味道应该也差不多,既然沈确说没毒,问题应该不大。


    直接薅了几颗,丢进嘴里,miamiamia……


    嗷——!!!


    丧尸的嘴瞬间拧巴成了一朵菊花,哐哐拍沈确:有点酸!有点酸!有点酸!


    这哪里叫有点酸啊啊啊啊啊?


    简直比腼腆内向少女偷偷暗恋寄宿姨妈家的超优秀直女姐姐还酸涩好吗!


    好在在山里的小溪边,她们捡到了两颗野鸭蛋。


    失主鸭妈妈当时不在附近,丧尸经过几番良心挣扎,默默把蛋揣进了怀里,火速溜走。


    大自然的馈赠让丧尸很快把邪恶的野果抛诸脑后,一人一尸收起晒得暖烘烘的四件套,继续启程。


    沈确走的路线是循着上次任务大部队的行进路线,路面上的丧尸经过一波清理,几乎没遇到什么麻烦。


    当天晚上沈确还和孟凛说:“这次走得很顺,估计明天就能到。”


    结果转过头就遇上风云突变,一场瓢泼大雨,啪啪砸在车窗上。


    这场大雨从后半夜开始下,第二天稍稍转小,刚好是那种勉强可以开车,但是外头雨雾蒙蒙,什么东西都看不清的程度。


    什么都不能干了,坐在副驾上的丧尸,再次emo。


    沈确见嗨了两天丧尸明显蔫了下去,甚至比刚出发时心情还要down。


    想了想,伸手打开了车载电台。


    小房车的本地音乐自动开始播放,音响里:“天空是蔚蓝色,窗外有千纸鹤……”


    沈确快如闪电,立刻切换。


    音响里再次:“你像一场大雨,淋湿我的眼睛……”


    再切,“我在等你,等下完这场雨,满城涓涤,净此生的别离……”


    沈确:“………”


    车主师傅你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就这么忧伤吗?


    已经被淋湿的孟凛:很累。不想爱了,也不想劳动了。


    雨中的丧尸终于懂得了,原来丧尸的丧,是emo的丧。


    沈确自然不忍心让小太阳变成丧丧尸,果断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终极武器。


    “!”孟凛惊讶地看着她递来的平板电脑:“这个,哪来的啊?”


    之前为了省电,她都特意不捡这种数码产品,又沉又占地方还没用。


    这两天又顾着赶路,也没上门抢劫。


    这块平板看起来还挺新的,应该不是店里摆的模型吧?


    沈确神秘兮兮:“在安全区里换的,打开看看。”


    这人早出晚归的,还有时间换东西?她怎么不知道!


    孟凛不大相信的打开电源,桌面上出现十几个单机游戏,还有个视屏播放软件。


    这时候丧尸已经有点激动手抖,小心翼翼戳开软件——


    一整个列表的电视剧,刷了好几下都翻不到底!


    人类文明的瑰宝,就这样如花儿一般绽放在眼前。


    “嗷嗷嗷嗷!好多都是,我爱看的!”


    “还有《甄嬛传》,和《武林外传》!”


    丧尸情难自抑,都忘了沈确还在开车,把人脑袋捞过来,吧唧就是一大口!


    小房车猛地在街上打了个弯,又猛地回正。


    葫芦险些直接从沈确腿上飞到孟凛脸上,好在只是在她裤子上抓破了两个洞。


    孟凛第一时间护住了宝贝平板,后怕道:“没、没事吧?刚刚有,丧尸?”


    雨下这么大,还好车速不快,不然这么急打弯可是很危险的!


    老司机紧紧握住方向盘,轻又急促地呼吸了两下。


    等到脖颈间涌上的热度退却,才侧了侧脸,一副淡定的样子。


    “嗯,没事,刚刚好像是跑过去了一只猫。”


    “噢……”


    “也可能是丧尸。”


    “嗯?”


    “我没太看清,雨太大了。”


    第73章 73


    孟凛拿到回血神器,趁着沈确停车的时候,一骨碌滚到了后面的床上。


    平板的电量几乎是满的,但她还是第一时间问沈确要来了充电器。


    很担心她只换了板没拿到配套的电源线,或者那插头不好用。


    末世前这些数码产品更新换代很快,同一个公司的产品插头和线有的都不能通用,如果不是原厂的线,还有可能一更新系统就充不进电去,反正为了挣钱,那些厂商良心都是大大的坏了!


    当然那个时候的大小姐根本不知道这些事,她用的东西基本一代一换,都是原厂货,根本没操过心,之所以有这方面的经验,纯粹是独居的那些年碰过的壁。


    好几次她拿着捡来的平板或是笔记本,刚美滋滋看了两集开头,就没电了。


    再想用家里有的线充,发现根本充不进去。


    急得她满屋子骂骂咧咧乱窜。


    好在沈确是个从不让人失望的好伙伴,她不仅拿来了适配的原厂线,甚至在副驾的小手套盒里放了整整一筐电源线,甭管是手机平板电脑,随便什么系统,捡回来插上就能用。


    车窗外下着雨,孟凛靠在床头,视线左右一扫:


    平板电脑,在!电视剧,在!看剧零食,在!抚慰喵,在!


    一切准备就绪!


    孟凛哗一下掀起被子,把自己团吧团吧,絮了一个最舒服的窝。


    下巴枕着枕头上,像老母鸡抱崽似的,只露出一张脸,贴着猫屁股。


    平板用支架撑好,被窝里伸出来两根爪子,从塑料袋里先拿好一片笋干在手上。


    笋干是上午在村子里翻出来的。


    本来有一大麻袋,但是沈确检查了一下,说大麻袋里的可能受潮了,不能要。


    这种干货一潮就会生菌,特别是黄曲霉菌。


    孟凛以前听她这么说就不会动了,但现在她知道了外界同类都有多进步,又多了一点自己的思考。


    寻思着她都是尸体了,还是远古蘑菇,难道还会怕霉菌?


    内啥啥国的丧尸,可是连核辐射都不怕!


    当然,她其实没有准备掰头一下的意思,就是纯好奇——丧尸如是说。


    然后沈确就给她说了个故事。


    以前农村养猪,有人用自家收下的干苞米来喂猪,那种苞米都是先晾晒,晒干后收进仓房里堆着,一些潮湿的地方苞米就算晒干也是存不住的,但有些农村的老人节省,还是用这种苞米喂,等过年的时候杀猪,一剖开看,那肉是黄的,内脏都烂了。


    但是猪在杀之前还活着,这种肉也根本吃不了。


    孟凛听完毛骨悚然,脑海里深深记住了黄色的猪肉。


    还有黄曲霉菌这四个字。


    发誓坚决拥护沈确的决定:“我以后,肯定,不乱吃,你说可以吃,我才、才吃!”


    好在她们还在柜子里发现了这一包真空包装的笋干。


    看模样那一麻袋是自家做的,这袋子应该是别人送的,正经的三有产品。


    孟凛这一看就是一天一夜,越看越精神焕发。


    中途猫都打了几个盹,换了好几个地方趴着,沈确也来睡了一觉。


    只有丧尸岿然不动,挪吧挪吧,坚定不移的占据着一小角。


    过了一夜雨不下了,车速又提了起来。


    等孟凛再起身想着要滴眼药水润一润的时候,眼前忽然一片开阔湛蓝。


    她们原来已经开到了沿海大道上!


    马路上没见几个丧尸,沈确说应该是作战的时候动静太响,都被引走了。


    孟凛打开车窗,带着独特海腥味的风扑面灌来,呼呼吹起她的乱发。


    路边原本是有停车场的,但车闸紧闭,开不过去。


    沈确找了个空,她们的小房车地盘做过加固,直接碾过马路牙子,顺坡下去。


    一直开到沙滩边的水泥地上,沈确才拉起手刹。


    都没等她开口,孟凛拉开车门就率先冲了下去。


    她还穿着睡衣睡裤,纯棉的粉色小草莓图案,都是短袖短裤,趿着大拖鞋。


    那鞋一踩进沙里就被淹没,丧尸索性一起甩飞,孙猴子似的挥着手往海里冲。


    “嗷嗷嗷嗷——是大海!大海啊!你真的!全是水!”


    沈确还在车旁准备安营扎寨,扭头一看丧尸奔着海就去了,背影没有半点要刹车的意思。


    虽然知道她应该不至于,但还是喊了声:“别跑太远,小心被海水卷跑。”


    仍不放心,又喊:“丧尸被海水泡久了,会变成腐竹皮!”


    已经冲到海水边缘的孙猴子一个急刹。


    孟凛低头看着脚下,她的脚指头已经被浪花冲湿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好像真有点杀杀的感觉。


    再看海面,波光粼粼,也没有丧尸在水里。


    思维继续发散,都说海洋有独立的循环系统,虽然丧尸在陆地上称王称霸,但海水盐分那么高,什么尸体泡在里面也都泡烂了,烂了以后就会被微生物分解,剩下的骨头架子沉下去……


    沈确刚把简易的休息区布置好,两把折叠椅,拉开伸缩的桌板,再从沙滩边上搬来一支遮阳伞,抬头就见孟凛鼓着腮帮子,赤着脚忿忿不平地瞪着她。


    手里还拎着两只拖鞋。


    “不玩儿水了?”


    “你吓唬,我!还怎么玩?”


    今天风平浪静,海潮和缓,先前那场雨应该没下到这里,海边的地都是干的。


    海水也不浑。


    这天玩水是顶好,云团大朵,不会把丧尸晒得难受,也有风。


    沈确给气鼓鼓的丧尸脑袋盖上太阳帽,系好绑带,说:“我是说如果你被冲走的话。”


    “海边都有离岸潮,水底还有暗涡,你不清楚什么时候涨潮退潮,万一走得太远,我怎么把你捞回来?”


    这要搁以前,大小姐还活着的时候,肯定就说:“你不用管,今天我就要远航!”


    但现在她吃过亏,知道怕了。


    甚至想要不就在腰上栓根绳,沈确拽着绳子也能把她拉回来。


    “那我,没有带,泳衣。”


    沈确微微挑眉,左右看了眼,确定周围既没有人,也没有丧尸。


    “你不穿衣服也——”


    丧尸飞快打断:“不行!”


    沈确就笑:“变成腐竹皮是骗你的。”


    孟凛翻了个白眼,没吭声——又不是因为那个!


    但丧尸还是抵御不住玩水的诱惑,在车里翻找,找出来一套打算不要的夏装。


    就是简单的T恤和短裤牛仔,这都是顺手从那个大商场里拿的,样式都不好看。


    换好了一次性衣服,丧尸再次走向海边。


    沈确用气罐烧了壶热水,丢进去几颗茶叶。


    连着赶路几天,难得休闲下来,附近丧尸少,阿凛也喜欢海,她打算在这多待一天。


    大海辽阔,烦闷的时候沿着沙滩走一走,心情也会被抚平。


    这处海岸原本应该是个小景点,有木栈道,现在都破落了,沿着海滩分布着一些遮阳伞,还有些小摊点,零星的帐篷,这和陆地不同,海风的腐蚀性强,所有东西看上去都陈旧极了。


    一点也不像只荒废了三年的样子。


    沈确没有去玩水,坐在遮阳伞下。


    怀里抱着葫芦,眼睛却始终看着远处的人影。


    孟凛蹲在地上玩了会儿沙子,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反正每次写完,海浪就涌上来,湿沙混成一片,她再继续写,也可能是在画画,画了些什么,又不得而知了。


    白天就这么闲散的赖了过去,夕阳落下去时,整片海天都是玫粉色的。


    像是晕开的紫罗兰水彩。


    孟凛大腿以下沾了好些沙子,不想把车里弄脏,休息的时候也坐在遮阳伞下。


    偌大的沙滩,除了海风海浪,她们这辆小房车外,只有偶尔飞来又飞走的海鸥。


    远方也没有一艘船。


    这和孟凛想象中的海边既像,又不太像。


    丧尸扭过头,望着木栈道边上的小摊,那是个卖烤肠和烤鱿鱼的店。


    还应该有卖老冰棍的。现在是夏天,再来几块冰西瓜,满沙滩跑来跑去的小孩,叠成一摞的游泳圈,大喇叭循环播放,下水有危险,请家长看好自己的小孩。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就连海鸥都懒洋洋的,看见她们手里的食物也不会飞过来抢。


    海鸥的寿命有多长啊?


    它们是不是已经忘记人类了?


    天色完全黑透以后,车里亮起一盏暖黄的小灯。


    白天看起来辽阔的海,一到晚上就变得可怕起来。


    黑黢黢什么也看不见,仿佛无底洞,什么东西落进去,都会消失不见。


    孟凛感觉自己只是坐在椅子上发了会儿呆,扭头一看车里的电子表,竟然都十一点了!


    沈确问她要不要准备睡觉,要的话她拿水给她冲冲脚。


    丧尸想起白天在沙滩上看见的废弃塑料桶和铁夹子,那应该是谁赶海丢下的。


    “我还不困,想赶海!”


    她循着记忆找到桶,一拎起来那塑料直接碎成几块,铁夹子也完全锈掉了。


    失落转身,眼前正递来一把比铁夹子略短的,沈确说:“烤肉的夹子,凑合应该也能用。”


    车里有打水用的桶,她还带来了战术手电,一打开能照亮一大片。


    这个时间潮水已经退过了最低点,又开始慢慢往上涨了,但附近的礁石滩还裸露在外面。


    孟凛和白天记忆里比照了一下,发现海水真的往后退下去一大截。


    湿沙的脚感冰凉细腻,丧尸很喜欢这种湿哒哒的踩水感。


    一人一尸都没有赶海的经验,总之先往有石头的地方走。


    那种大礁石里的水洼,有些小螃蟹和搁浅的小鱼小虾,但不见大货。


    沈确倒是捡了许多海螺,沿海的贝类基本上都是能吃的,有的礁石上还会有成片的海虹海蛎子和藤壶之类的,这片海滩没有。


    收获了了,沈确怕孟凛失落,连岩石缝都看得很仔细。


    正蹲着,忽然听到一声惊叫。


    沈确心脏都停了半拍,马上转过身,丧尸站在不远处,胳膊划着大风车叫她:


    “沈确!沈确!你快来,看这个!”


    她站的位置海水已经漫过,脚踝都浸在水中。


    沈确皱起眉,往那走,刚想开口嘱咐她别再往前,孟凛就抬起了脚。


    哗啦!重重的踩了一下水。


    沈确不明就里,脚步加快了些,下一秒,又一顿,很惊讶。


    一些细小的蓝色荧光,从孟凛翻起的涟漪中亮了起来,然后消失。


    孟凛很兴奋,继续啪嗒啪嗒踩水,脚下的海浪便又亮起更多蓝光。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这次沈确摇了摇头,“我没有见过。”


    她并不生长在海边,完全是她的知识盲区。


    孟凛拉过她的手腕,让她仔细看:“这是,蓝眼泪!一种,海里面的,藻类。”


    其实她也只是在风景视频里见过,还有那种渲染得重的图片,作为一名深谙修图软件的现代人,孟凛深知真正的蓝眼泪不可能是图上那种效果,整片海浪都是耀眼的蓝光,怎么可能呢?


    有一些特意踩着季节去看蓝眼泪的游客,会在红薯上发情报贴。


    就算是特定的季节,特定的海滩,甚至前脚有人说看见了。


    后脚追过去,也可能什么都看不见。


    蓝眼泪一直就是很稀罕的自然现象。


    孟凛没有再踩水,一人一尸站在海水里看着黑潮。


    那一点零星的光都没有了,太短暂。


    葫芦在车里睡了一觉,醒来发现两脚兽都不见了,自己找了出来。


    小小的黑猫在夜里几乎隐身,沙滩上留下一行爪印,“喵”的叫了一声。


    孟凛和沈确都回过头,黑猫在湿沙的那条线上站定,不肯再过来了。


    丧尸想说算了,回去吧,突然听到沈确低声叫她:“阿凛。”


    她回过头,眼神怔怔的。


    那是一整片,宛如星河般幽蓝的光带。


    一浪追逐着一浪,璀璨到令人失语。


    那样的色彩,远比她见过的所有视频照片都要明亮。


    沈确握住了她的手,她们就这样静静的站在星河中。


    天地寂静。


    原来人类的灯火熄灭后,那微小海藻发出的光,竟是这么耀眼。


    第74章 74


    在水中站了一会,她们涉水往回走。


    脚下搅起水浪,那幽蓝荧光又似团炸开的水烟火。


    哗——哗——哗——


    海浪往岸上冲刷,发出让人平静的撞响。


    孟凛和沈确坐在沙滩上。


    葫芦很不喜欢沙子的脚感,卧在沈确的腿上舔毛。


    舔一舔,又扭头去看前面亮起的蓝光。猫咪不知道什么是蓝眼泪,但对光亮很感兴趣,讨厌的水、沙子,喜欢的光点,变成两难抉择,刚才它试探性的往湿沙那走了走,没两步就跑回来,湿沙全部踩在了沈确的裤子上。


    一人一尸一直在沙滩上坐到蓝眼泪消失。


    大海彻底变成黑潮,只有极远处的水面上粼粼泛着些月亮漏下的光。


    估摸着时间,至少已经夜里两三点了,上涨的潮水离她们越来越近。


    沈确把孟凛拉起来,丧尸拍拍屁股上的沙,往远处一指:“我想去,那个,灯塔。”


    白天看见沿岸往前的一处石坡上矗立着白色灯塔,晚上没有亮光,隐约能看见轮廓。


    灯塔周围不能有遮挡,这样发出的光才能被远方的航船清晰看见。


    海湾上看似相近的距离,走起来可就费劲了。


    孟凛执着地在沙滩上走出去大概两百来米,果断转头听从沈确的建议,先上岸,走水泥地看起来是绕远,实则省力得多。


    葫芦早早附议,只要她们还走沙滩,它就坚决不下地。


    好不容易爬到高地,大小姐心里其实已经很后悔了,本想着来都来了,夜都熬到这儿了,还不如等到天亮,她还没正儿八经看过日出呢。也没想到会这么累,过来已经这么费劲,回去还得再走一遍同样的路!


    她是典型的那种,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因太懒取消原计划。


    心里有一匹野马,但她的身体不是草原。


    不过不管怎么说,她,孟凛大小姐,还是成功抵达了灯塔!


    丧尸叉着腰,很是骄傲的在灯塔下摆了几个pose,结果谁都忘了带拍立得。


    沈确用手电照了照周边的岩石,叫孟凛来看。


    丧尸凑过去,发现这些岩石上竟然还有字,不是幸存者的留言,而是末世前就刻上的。


    应该是景区的装饰,刻的是一首首小诗。


    有些是外国诗,有些是孩子写的,还有儿童画。


    有首诗叫《白日梦》,是个孩子写的。


    森林挂在瀑布里


    树洞里开满鲜花


    熊猫长出蝙蝠的翅膀


    人们在热闹的集市走着猫步


    她们把诗逐一看遍,然后前往灯塔。


    灯塔大门上的锁被撬开了,铁门倒没有生锈,拉开发出“吱吖”的响。


    一人一尸都是第一次见灯塔内部,和想象里差别很大。


    原来里头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圈一圈向上的楼梯。


    丧尸站在楼梯中心仰头往上望,颈椎嘎嘣一声:“嗷!”


    怎么说呢。


    生活对丧尸重拳出击,竟让丧尸变得酥松软糯!


    “爬!”孟凛把心一横:“来都,来了!”


    沈确觉得真爬上去她的膝盖可能就不能要了,蹲下说:“上来,我背你。”


    孟凛把着楼梯扶手,在“不我可以”和“谢谢你真是个好人”之间,选择了出馊主意。


    “要不然,你先爬上去,然后找根,绳子,再把我,吊上去,怎么样?”


    沈确:“……”


    高塔,吊尸?


    结果就是在漆黑空旷的白塔回荡着一声声“加油~嘿咻~一二~嘿、嘿咻”的号子声中,沈确把大小姐及大小姐的猫硬生生背到了楼顶。


    灯塔顶部也有一扇铁门,门同样遭到破坏,看样子应该是幸存者干的,他们拆掉了顶上的太阳能板,不然这儿的灯应该还可以亮。


    塔顶的空间不大,玻璃房中是灯组,外面的瞭望台只有一小圈,围着铁栏杆。


    视野很好,一览无余,能清楚地看见漫天星星。


    她们在沙滩的上的时候天空还有许多云,现在云层飘走了,海面微光粼粼。


    又是另一番风景了。


    沈确孟凛都不恐高,却怕葫芦乱跑。


    铁栏杆对猫来说相当于空气,一脚行将踏错,九条命都得玩完。


    孟凛抱着猫席地而坐,沈确也伸着腿坐在她身边。


    平台上覆着一层灰泥,三年来风吹雨打,不可能干净,大小姐今天也不嫌了。


    毕竟自己也干净不到哪儿去,浑身又是沙又是海腥,发粘,沈确更是一身汗。


    要不然葫芦也不可能翻她的牌子。


    凌晨时分,天色是一片郁郁的黑。


    两道身影沉默地等待着。


    孟凛望着海面,许久许久,突然问:“沈确,这个世界,还会好吗?”


    沈确转头,张了张嘴,孟凛又说:“但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样才是好。”


    “对丧尸来说,现在这样的,世界,应该就算,好了吧?我们走的,这么多地方,我感觉现在,这样的世界,很自由,不知道在哪,就可以看见,动物园,里的动物。感觉比,以前,要有趣很多,可能这是,因为我已经,死了。”


    “沈确,我是不是,病了啊?”


    “我有的时候,觉得,希望我见过,那些人,都可以平安,快乐。我看到废墟,也会难过,想到以前,这里会有,多热闹。”


    “可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我喜欢现在,这个世界。”


    “哎,我真是一个,自私的丧尸。”


    沈确被她说得笑了一下:“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人变成的丧尸,自然也是自私的。”


    孟凛锤她:“你这个时候,应该说,其实也没有,那么自私啦!”


    “因为我觉得自私未必件坏事。”沈确轻声说:“至少,对心地善良的人而言。”


    “这个世界会不会好,我不知道。但你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这世界是好的。”


    “但是……”丧尸欲言又止。


    沈确静静等她。


    丧尸闷闷的:“没什么。”


    沈确敛眸,说:“我之前说有件事想和你说。”


    她顿了顿,看着身边的丧尸:“我知道你没有失忆,也知道你是故意没有戳穿我说的那些谎话,在你最需要的时候我却没能在你身边,你生我的气,我都知道,阿凛,我……我很抱歉。”


    孟凛:欸?


    “啊不,你、我,哎,不是。”


    丧尸一时有点语言系统紊乱,她是猜到沈确被洗脑这事可能是自己误解,但是沈确怎么会知道她没失忆啊?她一直伪装得很完美啊!


    沈确抿了抿唇,似乎有些忐忑:“你还是不想原谅我,是吗?”


    啊这,也不是原不原谅的事丧尸在心里直挠头。


    本来她也想要不干脆说实话,反正现在家长也见了,实验室的主任也见了,直到沈确不会把她送去做实验品,也没再隐瞒下去的必要。


    但是她又怕,万一沈确是因为脑子受伤呢?因为别的原因所以记忆出现问题。


    她不敢戳破,因为她身边现在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她真的是个很自私的家伙,哪怕将错就错,她也想把沈确留住。


    孟凛沉默了半天,说:“至少,你得告诉我,你为什么,和我分手吧?”


    沈确皱了皱眉:“谁说要和你分手?”


    孟凛也皱眉:“你!还不认账?你断崖我!还挑衅,留下银行卡!一声不吭,就走!”


    本来还挺忐忑,一翻起旧账来,丧尸的小脾气瞬间就暴了起来。


    “不是这样的,我根本没想和你分手!”沈确没想到误会这么大。


    她后来知道江洄没能与孟凛接上头,其间想象过无数种可能,那些可能日日夜夜都在折磨她,质问她,但她唯独没想过孟凛觉得她是故意把她甩了,因为她一直记得,自己说过如果有变化自己一定会告诉她。


    她是言而有信的人,从未做过违背诺言的事。


    她以为孟凛至少可以笃定这一点。


    但是此时此刻,她已经知道原因了,以前不明白的事,现在都懂了。


    孟凛对她的种种不确定,都是正常的,因为她们之间还隔阂着一个真相。


    丧尸更生气了:“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确轻轻吐出一口气,定了定心,说:“你可不可以,先听我跟你说一个故事。”


    从她的身世,到孟凛的身世,那场持续三年的任务,她们的感情,她的动摇和真心。


    孟凛边听表情边跟着变化,到后面变成一片空白。


    听沈确说起那颗射向心口的子弹,说她整整半年的挣扎和无力,说那段从前线到家的距离,她走了多久,才到。


    沈确又拿出那张照片,翻到背面,后面写满了人名。


    这些都是她的队友,伙伴,是留在那条路上的人。


    “她们都说,等找到你的时候,代她们向你问好。”


    “我不敢说……阿凛,我也是一个,自私的怯懦的人。”


    孟凛怔怔的,几度想开口,又没能说话。


    抬手想要碰她心口,又在半空停住,“所以,你救过,我妈妈?”


    沈确垂下头,咬着牙关,那颗子弹仿佛又在她的体内穿刺:“我真的…很抱歉。”


    她不敢看孟凛的眼,灯塔瞭望台上一片沉静。


    良久,丧尸才喃喃:“原来是,这样啊。”


    原来是这样,她困惑的许多事,终于都有了解释。


    孟凛低头,拈了拈指尖,葫芦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看她。


    丧尸轻挠着猫下巴,问:“那你,想和我一起,去旅行吗?”


    “嗯。”沈确说:“你愿意让我跟你一起去旅行吗?”


    丧尸仰起脸,点了点头。


    依稀的天光,从海平面上升起,太阳一点一点爬上云层。


    不知过了多久,太阳的轮廓变得清晰。


    孟凛望着那抹光,突然道:“沈确,我没有,妈妈了。”


    像是洪水突然没过闸口,她心中满溢的委屈,瞬间就崩塌了。


    “哇——”想哭的念头刚出现,孟凛就已经嚎出了声。


    丧尸的眼睛哭不出眼泪,她的脸皱成一团,肩膀一颤一颤。


    沈确把她抱进怀里,紧紧搂住她的身体,听见她颤抖的声音:“我是一个…没有妈妈…没有妈妈的…小孩了……”


    第75章 75


    日头逐渐升高,约莫过去半个多小时,沈确起身把地上的丧尸拉起来。


    孟凛还在仰天大嚎,让干什么都不反抗,完全沉浸式悲伤。


    沈确背着她下灯塔,塔楼里回荡着“嗷嗷”的悲声。


    葫芦起初还关心一下,没两分钟就被吵得烦了,上去啪啪两巴掌,结果没打动。


    丧尸在抗伤这方面还是顶级,猫没办法,只能隔着距离走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看看两只慢吞吞的两脚兽走丢没有,猫脸上从未有过如此清楚明了的嫌弃表情。


    出灯塔后孟凛的情绪稍微缓了缓,从大嚎变成中嚎,有向小嚎变好的趋势。


    结果在沙滩上走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嚎了半天竟然连一个丧尸都没出现,又觉得天地之悠悠,全世界仿佛只剩下她一个尸,悲从中来,再次仰天大嚎。


    这时候丧尸就有点哑了,像颗漏风的气球。


    回到小房车后,沈确让孟凛站着,自己弄了水给她冲洗身上的沙子和海水留下的黏腻。


    在灯塔顶上她俩坐得太久,她站起来时关节都感觉有点僵,何况丧尸,回程路上看她走起来都有点像企鹅,两条腿火柴似的撇着撇着走,得站着缓一缓。


    嗓子完全哑掉的丧尸一边干嚎,一边配合地抬胳膊抬腿。


    看起来很滑稽,可怜又可爱。


    沈确没有劝她别哭了,就让她彻底发泄情绪。


    再开朗乐观没心没肺的人也会有情绪,如果每个人的情绪容量是个可见的器物的话,有人的是大水缸,有人是泳池,大小姐的应该是一只很精致的小碗,不大点,满了就要倒掉。


    沈确自己是个惯于隐忍的人,起初看不惯这种矫情,后来却渐渐喜欢。


    大小姐不会藏着掖着,酿一肚子苦海翻波,再在某个不相干的时刻突然引爆。她的心事更像一枚小小的摔炮,碰到了,就听见响,却不伤人。


    这种有迹可循的确定感,年少时很难意识到是人间珍宝。


    沈确想这可能是因为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个人承接住了她的每一声啼哭。


    在她和世界建立联系的时候,这个世界于她而言是安全的。


    她知道她的哭声,不会把天捅出窟窿。


    换好睡衣,躺上小床,沈确关了车门,打开了小风扇。


    孟凛终于发泄够了,抽抽嗒嗒,眼神都直了,累的。


    丧丧尸在人和猫的陪伴下又呆坐了一会儿,忽然:“…宝娟……我的…嗓子…”


    沈确端给她准备好的凉茶,让她漱漱口。


    等她缓得差不多了,沈确才说:“其实,你还有一个妈妈。”


    孟凛:“?”


    沈确:“冷冻仓,你忘了?当初之所以选择在西市会面,是因为要将冷冻仓移交给褚步庭,而她要存放冷冻仓的地点就在西市,后来会面没有成功,冷冻仓应该还在那里。”


    对啊,孟凛一想,是有这么回事。


    沈确说的信息太多,她一听到褚步庭就绷不住了。


    孟凛紧张道:“那、冷冻仓保存,在机场?断电还能冻?我妈妈,不会已经,化冻了吧!”


    “不在机场。”沈确说:“我受伤醒来后问过江洄,她说褚步庭专门在西市为保存冷冻仓建了一座地下存储室,有独立的能源系统,坚固程度能扛住地震和核武轰炸。”


    孟凛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那你…知道那个,地方在哪?”


    沈确点头:“大致有个方位,我们可以过去慢慢找。”


    丧尸被这大起大落的情绪搅得反应都慢了半拍。


    得知褚步庭在背后默默为自己做了那么多,她难过得感觉天都塌了。


    现在知道自己的亲妈原来还活着,沈确在她眼里简直就像女娲!


    妈妈……


    她还没亲眼见过自己的亲生母亲呢。


    以前偷偷对着镜子比较自己和妈妈的照片,她们长得真的很像。


    是妈妈!妈妈还活着!哪怕是冻成冰棍了,但妈妈就是妈妈呀!


    ——大漂亮队长冻在海里七十多年,解冻完了不还和新的一样吗?


    “我想去!”孟凛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我想去,看她!”


    ……


    要去西市,原本的路线就得改,去不了草原骑马了。


    对现在的孟凛来说,找妈妈才是最重要的,骑马什么时间都行,哪怕不去滑雪也无所谓。


    沈确便决定走那条她两年半前的路线,中间正好会途经西市。


    一人一尸把话说开以后,孟凛发现沈确做的很多决定其实都有道理,只是以前她默默就做了,不会解释,自己也不操心,从来没问过为什么。


    这两天她的好奇心就很旺盛,一直在问问题。


    《甄嬛传》她熬夜看到一半,现在也顾不上了。


    路上大部分时间都在和沈确说话,偶尔才插空看两眼。


    她不仅话变多了,还经常动手动脚,没事就伸爪子过去摸摸人家小手摸摸脸颊,还总凝视沈确,有时候看着看着,忽然“嘿嘿”的乐。


    第三天的时候,面对身旁愈发热切的眼神,沈确终于:“在看什么?”


    以前她要这么问,孟凛多半会很傲娇:“干嘛?不让看啊?”


    现在她直接就说:“看你好,喜欢你!”


    不是阴阳怪气那种调调,很认真的样子。


    沈确有点担心了,伸手试了试她额头:“哪里不舒服要告诉我。”


    孟凛肘撑车窗托着下巴,想了想说:“我想和你,结婚。”


    沈确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和我结婚?”


    “对!”孟凛大大点头:“我跟你,结婚!”


    没有任何前摇?就要原地结婚?


    沈确失笑:“怎么忽然想到这个了?”


    这回孟凛没有扯淡,认认真真,一五一十的和沈确说了自己的想法。


    以前她对沈确的感情更多是生理性喜欢,习惯于她的照顾,依赖于她的存在。


    但她不知道沈确都在想些什么,她的过去,她的经历,甚至是她真实的性格,她的喜好,她们之间远谈不上了解,她以为是因为沈确就是个闷葫芦,但其实她不是。


    是因为最重要的事没有说破,所以她不能说。


    而沈确觉得很重要的事,在孟凛看来其实没什么。


    什么欺骗啦,刻意接近啦,动机不纯之类之类,远比不上一个人真实的保护了自己三年,愿意拿自己的命去救自己妈妈的命,拼尽全力也要穿过丧尸遍地的城市来找你更重要。


    现在戳破了这层隔阂,她问什么,沈确就答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孟凛想不明白的事,困惑的事,一一得到解答,她们之间好像从没有这么贴近过。


    她发现自己越了解沈确,就越喜欢她。


    喜欢她的坚强勇敢努力有责任心,她有这么多伤疤这么多故事,却没有夸夸其谈也没有因此变得冷酷无情。


    反正现在沈确在她眼里,就是浑身上下都布灵布灵闪着金光。


    哪儿哪儿都很好,怎么看怎么满意。


    就感觉她俩虽然都处成老夫老妻了,但她这会儿才真正陷入热恋。


    而且沈确也喜欢她,她们是两!情!相!悦!


    “虽然我是丧、丧尸,我们有,种族隔离,还不能那个…但是我属于是,丧尸里的,刘亦菲!像我保养得,这么好的,根本没有!不能那个的,问题,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解决。”


    “而且丧尸好处,多多。我特别节能、环保!结婚以后,我会承担家庭,的责任,以后我负责,养家,包养你!”


    “等到以后,你变成丧尸,我会不离不弃,绝对不,移情别恋,其他丧尸我也,看不上。”


    “我就把你,拴在腰上,我到哪,你到哪,我也把你,保养得白白、净净的!”


    “等到我也,走不动了,我俩就跟,铁英和莲妹,一样,埋在一起!”


    沈确既诧异,又不诧异。


    诧异是因为她真的正儿八经的在求婚,不诧异是因为,这真的很孟凛。


    从来不自卑内耗,永远一往无前,自己想要的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要又争又抢。


    自信得不行,配得感极高,自有一套思考的系统,起承转我真棒。


    她不是明月高悬,而是一颗炽烈的太阳,无需向谁借光,自己就炽烈滚烫。


    “你要不要,”孟凛搓了搓膝盖:“考虑,同意一下?”


    沈确还开着车,抿了抿唇问她:“你希望我现在就同意,还是考虑一会再同意,显得更郑重?”


    孟凛盯着她:“现在,立刻,马上,同意!”


    沈确点点头:“我同意。”


    “等一下!”孟凛压着得意的笑,伸手打断她:“这个只是,预求婚,还不是正式的。”


    “我还要,做一下准备,等我准备好,我们再、再来一次!”


    沈确挑了挑眉,配合的比了个ok,“明白,时刻准备着!”


    之后凡是路过城市,只要条件允许,孟凛都会自己跑到商场去购物。


    每回都丁零当啷带回一兜子,打开全是金银珠宝,最贵的那种。


    她专门腾出床下的一个柜子用来放这些东西,说是准备的嫁妆。


    这年头金银珠宝不算硬通货了,但仍然有人会收,价值和末世前自然不能比。


    沈确没想到孟凛在结婚这方面意外的很传统。


    严格意义上,她俩都是嫁,但孟凛执意这些嫁妆都是给沈确攒着的,以后也归她。


    因为她自己还有一个妈妈在,但沈确爸爸妈妈都不在了,所以她要给沈确攒起来。


    收拾柜子时,孟凛翻出来一个平安福。


    像是忽然想到什么,赶紧挂在了后视镜上。


    还很郑重地每天都要拜拜。


    沈确好奇:“这是哪来的?”


    孟凛说:“一个大师给的,很灵!你也一起,拜拜。”


    有回路过一家老书店,孟凛也要进去看一看,出来的时候如获至宝。


    上车以后就在那认真阅读,拿着铅笔写心得划重点。


    沈确休息的时候掀开看了眼封面,书名叫《从0开始学习谈恋爱》。


    从得到宝书这天起,沈确每天晚上都要填写一份问卷。


    问卷由孟凛女士亲自手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沈确喜欢吃的食物、兴趣爱好、喜欢什么样的家居风格、害怕的东西、什么情况下会生气,如果生气希望对方怎么做,等等等等……


    每天晚上她就搬个小板凳,在车后面的小桌板,库库一顿写。


    全是简答题,考官要求不得敷衍,必须认真诚实作答,答案不得少于三十个字。


    除此之外,孟凛还变得很喜欢贴贴。


    并且为了贴贴,会主动承担一些家务,比如说自己搬洗脚水。


    这样就能省下沈确多跑一趟的时间,她俩可以一起坐在床边泡脚,再一块拿去出倒掉,洗漱完就能同步回到床上。


    自从有了这辆房车,她们的生活质量简直是飞跃,晚上沈确也不用特地守夜了,把车往偏僻的地方一停,周围堆上些障碍物,不论有人还是有丧尸都能听见,天气也没有先前那么热,开一点窗缝透风就挺凉爽。


    白天要忙的事多,夜里孟凛就喜欢和沈确赖在床上。


    她喜欢把脑袋枕在沈确肚子上,这时候就不看平板,她嫌拿着累。


    这时候葫芦喜欢躺在她的肚子上,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她摸猫,沈确摸她。


    每颗需要摸摸的脑袋都有自己的归属。


    “在想什么?”


    “在想我妈,还有,褚步庭。你呢?”


    “我在想…明天能不能不做问卷?这些问题你直接问我就好。”


    “那不行。这些问卷都,要保存起来,万一以后我,痴呆了,还要拿出来,复习!”


    “那个时候你也可以问我。”


    第76章 76


    越往西走,气候风景与南方就渐渐不同了,天气也愈发秋高气爽起来。


    最明显的是雨下得少了。


    夏末秋初的时候南方还有许多场雨,北方却已经明显干燥。


    这种干燥对丧尸而言很舒适,就像沙漠地带盛产干尸,丧尸显然也更适应北方。


    这种适宜生存的气候把中部的丧尸养得很好,个个身强体健,白天的反应速度都和南方丧尸夜里差不多。


    路上见到的建筑被破坏的也更多,随处可见战斗过的痕迹。


    可见这片区域的民风有多彪悍,不仅丧尸不好惹,能和丧尸对抗的幸存者们也不好惹。


    沈确当年是跟着运送武器装备和应急粮食的车队一起从西北基地出发,中途倒换过好几次车队,最初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在中部的指挥中心。


    她说当时那个指挥中心刚刚建成不久,周边有大片的麦田,部队驻扎后每天的工作除了清扫附近的丧尸,设立工事外,最多的时间就是在种田。


    沈确在等待往南的车队间隙,也帮着翻过几天的地。


    她有很多生存的知识都不是在特种学院里学的,而是在往南的这条路上。


    孟凛现在就很喜欢听她讲过去的这些故事,但是她不喜欢听很凶险的,更喜欢那些和种田打野有关的,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感觉沈确就像个宝藏,越挖越有。


    她们的小房车沿路走走停停,行进的速度一天比一天更慢。


    主要原因是她们已经彻底离开了沈确熟悉的地盘。


    中部的路线沈确虽然走过一次,但是当年情况慌乱复杂,她的精力并不在记路上,现在两年多过去,周围环境有了很大变化,路面上的路牌地标大多都给打没了,只能凭着直觉盲开。


    经常开着开着她们就迷了路,好几次都差点开进城里。


    中部的丧尸又凶狠得要命,听见声响或是闻到人味,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穷追不舍。


    把她们追的狼狈得不行,有一回是孟凛开车,险些就慌不择路,开进沟里去。


    她们从安全区离开的时候,陆锦川给她们备了不少汽油,像是让她们有多远滚多远,原本以为这些油至少开到西市是足够的,没想到会消耗得这么快。


    旅程这么不顺利,孟凛却一点也不着急。


    末世前人人都用导航,要去哪儿只需要跟着箭头走就行,现在没有导航了,纸质地图也很难找见,没有路标路牌的时候就是两眼一抹黑,像是来到了外星球。


    孟凛觉得这简直太有意思了,每天看见的都是从没见过的风景。


    她经常在路上看见哪片风景好,就让沈确停车,拿着画板开始画画。


    有时是素描,有时是水彩。


    有时她们知道自己在哪个城市附近,有时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孟凛大概是从高中才开始学习美术,当时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大学选择艺术也是随便一选,她并不是美术生,在艺术上也没什么特别的天分。


    沈确说她小时候智商很高,她没多少印象。


    要说有什么感觉,就是她活到这么大,学什么东西都不太费力气,这是真的。


    都说文章憎命达,凡是艺术类的东西,都是命苦的人搞得好,最起码也得是心思细腻,才能有足够的感知力,她天天乐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很多名家大作她其实压根儿看不懂。


    但她很擅长模仿,抽象派的学一点,印象派再学一点,画出来的作品也能唬一唬外行。


    反而是现在,她渐渐开始感受到绘画的乐趣。


    每次下笔都有一种和整个世界产生链接的感觉。


    见山也喜欢,水也喜欢,晴天可爱,雨天也可爱。


    孟凛喜欢作画时的感觉,但是画完以后那张纸她就没那么看重了,经常随手一丢,每次都是沈确在屁股后面妥帖地收好,等到有厚厚一叠的时候,就装订成册。


    晚上做饭时,车上的气罐用完了,丧尸在附近没找到合适的柴火,恰好翻到这本画册,顺手拿出来递给沈确:“这个,能不能烧啊?”


    沈确表情一下就变了:“不行。”


    孟凛没当回事:“烧了也没事,还可以,再画。”


    反正现在的画具不用买,沿途捡就行,和大自然的馈赠也没区别。


    沈确摇摇头,不和她争辩,把画册放回床头,自己又出去找柴。


    孟凛其实就想偷个懒,那本《从0开始学习谈恋爱》也能烧,又舍不得自己写的心得笔记。


    沈确出去的时候,她躺在床上翻了翻画册,发现不知不觉自己竟然已经画了这么一厚摞,许多风景她以为已经忘了,其实看到画都记得,她甚至能想起当时的天气,风里的味道,她们是怎么停下的,后来又做了些什么。


    每张画后面都标记了时间,和大致的地点,是沈确添上的。


    在风景与风景之间,夹杂着人像,有沈确的,也有褚步庭的,还有她妈妈的。


    最多的还是沈确的。


    开车时的沈确,做饭时的沈确,打野时的沈确,坐在树上的沈确……


    沈确抱着干树枝回来时,就见孟凛趴在床上,咧着嘴拿勾线笔写写画画。


    火堆烧好后,里头的丧尸啪嗒啪嗒走出来,把画册往她眼前一送:“看~”


    画册的外封是个硬皮本,沈确在一个小镇学校门外的文具店找到的,有点像同学录,她原本是想找个文件夹,有单独保护页的那种,但都太小了,放不进画纸,只能用这种。


    孟凛在硬皮本上贴了一张白纸,画了一幅卡通。


    长着兔耳朵的肥嘟嘟沈确和长着猫耳朵的肥嘟嘟孟凛,带着她们的猫和小房车一起旅行。


    下头写着:凛凛和确宝的旅游图鉴第一卷


    沈确看了一眼,挑眉看她:“不烧了?”


    孟凛拿屁股拱她,硬和人挤在同一个折叠椅上,理直气壮地说:“那能烧吗?我之前,是没有仔细,看!”


    她们停车的地方是在一条村道上,挨着片野麦地,无人照料的麦子长得良莠不齐,却也长成了一片,头顶是棵歪脖子老槐树,枝叶浓密。


    干树枝烧得哔啵作响,火光亮澄澄的。


    沈确在火堆外垒了一圈石头,烧水壶在石上慢慢煮。


    孟凛翻着里头的画,问沈确记不记得这一张自己在干什么,那一张是在哪儿画的。


    葫芦如今是变得愈发懒惰,以前还下来探险一番,现在就赖在车上吃饱了就睡。


    过了秋分,眼看着就快到寒露,夜里的星空越来越清亮。


    侍弄田地的人更看重节气,孟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过得根本不知道今夕是何年,知道这些日子,全靠从村里人家翻到的日历本,不是当年的,但也能看个大概。


    以前无人问津的老物件,现在成了个宝贝,丧尸每天都要看看上头的黄历怎么说。


    要是写着不宜出行,她们就不动弹。


    有景没景的,一人一尸坐在路边看着太阳发呆,也是一天。


    发呆的时候孟凛问沈确:“你会不会觉得,我们这样,是在浪费,生命啊?”


    孟凛以前就心大,变成丧尸后那心口更是大得漏风,她想得很明白,自己人都死了,多一天都是白捡的,有就要着,没有就算了。但是和沈确在一起,她会想沈确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活着的人和死人想的东西不同,这是一定的。


    人有七情六欲,要吃五谷杂粮,她以前不在意这些区别,现在会在意。


    不过丧尸不会闷在心里,她会直接问,问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喜欢两人的心里不藏着事,都亮堂堂的,这样才舒坦。


    沈确说:“有时候会急躁,有时候看着你又觉得,这样也好。”


    孟凛问她:“那你,急什么呀?”


    “不知道。”沈确摇头笑笑:“习惯了紧迫的生活,有目的地时就想赶紧赶到那里,然后再去往下一个地方,但是看到你的时候又忽然意识到,我的目的地其实已经到了。”


    丧尸踢蹬着小腿,嘿嘿直乐:“哎呀呀~干嘛偷偷,表白?我可是不会,轻易被,击中的噢~”


    沈确垂着眼微笑,由着某个丧尸像条小金鱼一样在她脸颊上“啵啵啵啵啵”。


    孟凛这段时间发明了许多贴贴的新名目,这一种她称其为“小金鱼嘴嘴亲”。


    小金鱼亲完告诉沈确,自己虽然想要见到妈妈,但是并不着急。


    在她的脑回路里,知道这件事之前,妈妈就躺在那,不管她知不知道,都不改变这件事,她在A市待了三年,不知道褚步庭已经死了,其实知道不知道,她都得这样生活,唯一变化的只是她的情绪。


    就像她知道了沈确找她的这些年,遇到的事吃过的苦,有时候会觉得难过。


    这种难过既是因为心疼对方,也是觉得如果自己早点知道做些什么,是不是会更好。


    其实不会的。


    孟凛了解自己,如果她早点知道,肯定没头没脑地往外乱跑,她又是个路痴,没有多少生活常识,说不定都能迷路迷到大草原,也说不定很倒霉,一出门就遇到活人,砰砰两枪就把她打死了。


    如果是那样,沈确就算花再多时间,吃再多苦,也不可能找到她。


    人有的时候太强调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觉得做了就比不做好,人定胜天。


    但是变成丧尸的孟凛觉得,很多时候自己拿到的牌,其实已经是奖池里最好的一张了,哪怕那张牌看起来很烂,但是一定有比这张更烂的,要知足才能常乐。


    沈确听完又笑着摇头,问她:“你就不怕去晚了出什么意外?”


    孟凛歪着脑袋:“你就不怕,我们才是,那个意外?”


    沈确终于笑出声,揉了揉她的头。


    孟凛奇奇怪怪的脑回路总是会给出出乎她意料的答案,那些答案却又恰好能让她平静下来。


    小房车继续向西开。


    道旁的树叶许多开始泛黄,一片片凋零下来,遇上大风天,满地都是干枯的落叶。


    离南方越远,四季就越分明,这时节的A市,还是绿色的海洋。


    叶落知秋,秋天总会给人一种隆冬将至的紧迫感,让人的心情变得复杂。


    沈确这些日子变得很警惕,总是尽量选择更偏僻的乡路走,哪怕多绕些弯。


    孟凛翻看车里的储物柜,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进城,一趟了?”


    乡下的风景固然好,但一路上连个小卖铺都没有,没处进货,她们的物资和汽油都不多了。


    孟凛自打说自己要养家后,对家庭财产的收支确实上了心,每天都要盘点一遍。


    见当家丧尸都焦虑了,沈确点点头,说下个镇子开进去看看。


    她之所以不走大道,也正是因为秋天到了。


    这时节在路上遇到人的概率很大,越是北方冬储越重要,不论是普通幸存者还是土匪强盗,都会频繁出门,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这事孟凛也知道,沈确和她解释过。


    先前好几次她们都听见车响了,全靠沈确机警,才没有正面相遇。


    孟凛其实也有点后悔,她搞的涂装太扎眼,是人是鬼看见了,肯定都会好奇跑来探查一番,万一有人回去宣扬,她们这么显眼的目标,藏都不好藏。


    可要她现在再改回战损装,她又舍不得车盖板上的全家福。


    都和那些战士们说好了,要带他们一起去旅行,不能食言。


    房车狗狗祟祟地开进小镇,沈确找了个小巷停稳,用篷布把车罩好。


    一人一尸照例分头行动。


    沈确负责去弄汽油,她从老陆那儿抠走了许多汽油过滤器,路上再找合适的旧汽油过滤,混着她们自己的好油一起用,维持日常消耗。


    孟凛负责拉着小车在各个店铺零元购,她现在很有经验了,日常物资都能一眼分辨能不能用,沈确还专门给她做了培训,万一撞上活人,该怎么快速躲避。


    她们这次来的这个小镇离高速路口很近,规模比较大,路上有很多荒废的大车,把路堵得死死的,大一点的车队通不过去,反而安全,孟凛走了好几家店铺,都没太有被搜寻过的痕迹。


    眼看天气一天天变凉,她寻思着给沈确淘换几套秋冬装。


    连找了几家女装店都没合适的,好不容易在路口看到了一家挂着运动用品大促销横幅的大卖场,丧尸眼前登时就是一亮!


    第77章 77


    到了约定碰头的时间,等在巷口的沈确,大老远就看见了丧尸满载而归的小车。


    车里的东西,好像和预想的有点不一样。


    这附近没有人出没的迹象,沈确就没急着把东西往车上划拉,而是当场蹲下验货。


    她抖开那张盖在冒尖儿货品最上面的红布,发现竟然是一面旗,就是那种会插着各种促销大会外头,印着厂商或者店铺名的大红旗,这上头写的是某某体育专卖店。


    配套的旗杆还是伸缩的,被插在边缘,孟凛拿出来,组装好给她看。


    很得意地问她:“怎么样?是不是,很显眼!”


    “……”沈确露出很难评的表情:“这面旗帜出现在这里的作用是?”


    孟凛环着双臂,耸了两下肩膀:“哼哼~我刚刚,忽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


    她说到这就摆着某个名侦探的pose不吭声了。


    沈确心领神会,立刻问:“请问老师,是什么样绝妙的好办法?”


    丧尸抬了一下不存在的眼镜架,露出睿智的眼:“三十六计之,主动出击!”


    “我们应该,把我们的名声,打出去!”


    孟凛的计划和当年她要包养沈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她们的目标是西市,最后肯定是要进城的,完全不被人发现不现实,既然迟早都会被看到,老话说得好,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


    “与其等着,人家来,抢我们,不如我们,先去抢别人!”


    沈确看着她翻出一件又一件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终于领会了她的精神。


    “你的意思是说,这一趴我们演黑.社会?”


    丧尸叼着毛笔,转身冲她比了个大拇指:“聪明~”


    沈确不敢邀功,毕竟也不全算她领悟,而是谜底就写在谜面上。


    孟凛刚用一块从别的红旗剪下的布料,盖住那面旗帜上的字,然后挥毫泼墨,在空白布料上写下三个大字,正是:黑.社会。


    作为装饰,还在这赫赫威名边上,画上了左青龙,右白虎两位护法。


    把这面两米的旗帜往车屁股上一竖,那塔塔开的气质挠一下就上来了。


    光竖旗肯定是不够的,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万一遇上那种不长眼的硬茬子,非得上来碰一碰,她们得一露面就把人吓一跳。


    为此,孟凛换上了一套和沈确情侣的rapper装。


    超宽松卫衣卫裤,搭配大金链子大金表,绑着蝴蝶结鞋带的大AJ,全都是大卖场里的正品假货,最后墨镜一带,谁都不爱。


    来——展示!


    轰驰的油门声响彻马路,副驾的车窗摇到最底。


    孟凛一手垂下车门,露出戴着大老虎印花口罩和宽幅墨镜的侧脸,小风嗖嗖吹起尸的发丝。


    沈确没戴口罩,但头上绑着三角巾,肩上稳坐一只黑猫,一看更是不好惹。


    车载音箱里动次打次的音乐声被调到最高,从车窗宣泄而出。


    沈确扬声问她:“你确定要这么干?”


    哇咔咔,她早就想这么干了!


    孟凛指着前面路边停靠的那辆越野,黑.帮大姥一样发号施令:“就、就它了!”


    这种落单的车,要么是属于小型基地的,要么是独立的拓荒者,这车是辆小排量的越野,属于前者的可能性更高,一般独立的拓荒者养不起越野车。


    孟凛远远望到车里坐着个中年女人,边上那栋房子里还有两三个人影在晃,可能是一家子。


    坐在车里望风的女人也注意到了她们的车响,立刻向房子里的人示警。


    里头的人反应很快,没找到的东西都不要了,一个个迅速冲出门钻进车厢。


    和孟凛猜的差不多,这辆车一共两男两女,应该是一家四口,中年男人坐在主驾,一上车就给她们闪了两下车灯,不知道是不是这附近的什么暗号。


    对方没收到她们给出的回应,马上发动了车辆准备离开。


    “就是,现在!”孟凛掏出准备已久的大喇叭。


    沈确闭了闭眼,认命地换了档位,踩下油门。


    刚刚为了等观众就位,她们一直是龟速慢行,听着动静响,其实挂的是低速挡。


    这会儿车速提了起来,耷拉在车后的旗帜迎风招展,对面的车明显有些慌了。


    孟凛嘿嘿一笑,打开了手里大喇叭的开关——这大喇叭是她从大卖场顺的,安上电池还能用,她们就用平板里的AI软件录了几段系统自带李逵嗓门的录音。


    “喂喂?对面的车听好了!”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喂喂?对面的车听好了……”


    大喇叭放置的年头长了,扬声器刺耳,就这么两段词,从车窗伸出来循环播放。


    那家子从没在附近见过这辆车,涂装得这么显眼,把车开得这么响,还敢公放大喇叭,简直生怕丧尸不来,行事如此嚣张,可见车上是什么样的亡命徒!


    亡命徒又怎么可能只求财?


    中年男人根本不信,一脚油门,飞也似的冲了出去。


    看他们溜得那么快,孟凛还有点没反应过来,她首次出演恶霸,要不要这么成功啊?


    沈确看她的表情:“没演过瘾?”


    丧尸瘪着嘴扭头看了眼,恋恋不舍:“没。”


    沈确:“……追上去?”


    丧尸眼睛一亮:“追!”


    亮黄小房车在前方调头,速度并不快,她们也不是真要撵着人家跑,万一闹出意外可不好。


    就这个距离,远远能看见人家扬起的车尾气,孟凛乐呵呵一脸奸笑,啪叽摁了下大喇叭,切换到口播模式,在那:“胖胖~胖胖胖~~~”


    被追的车里,副驾上的年轻男人紧紧握住砍刀刀柄,凝视着后视镜。


    坐在后排的年轻女人干脆把头探出窗外,说:“他们好像没追上来!”


    “别伸头!”开车的男人喝声,神情严肃。


    同样坐后排的妇女赶紧把女儿拉回来,副驾的男人说:“别胡闹,仔细听,还有枪声!”


    女人有些后怕:“哥,那些人甚么来历啊?你跟基地的车出来的多,见过没有?”


    “没。”年轻男人抹去眉骨上的汗,“应该是外地流浪来的,敢这么高调,绝不是善茬。”


    妹妹点头,嘟囔着“对对”,又问:“你们看见那车上画的东西了吗?”


    两个男人在出来的时候都看见了,妈妈坐车上没看见,问画了什么。


    妹妹简单描述,妈妈听完就倒吸一口凉气。


    末世前在业主群里就曾经有过这样的传说,顶着一家三口头像的人战斗力都很高,轻易不要招惹,这顶着一家几十口头像的得是什么样的主儿?


    她回头望了眼:“那车人背后会不会还有个团伙?”


    “肯定有。”开车的男人沧桑面容上神情冷峻,“那辆车只是探路的,后面的车队不会离得太远,那车上的涂装这么显眼,连装都不打算装一下。”


    “阿俊,回基地后你马上去找守备团的人,告诉他们这个消息,也给附近的兄弟基地通个气。”


    “多事之秋,让他们都打起精神,都做好准备!”


    副驾上的年轻男人应了声“是”,父子俩目光凝沉,在“胖胖”的枪声中加速驶离。


    完全不知道两条街外的小房车上,两个嚣张劫匪有多狼狈。


    孟凛后知后觉地关掉大喇叭,探头往车外望了一眼,紧张得握住自己的安全带:“完、完蛋了!我们后面,好多丧尸,在追!”


    “不行,转弯、快快,转弯,前面没有路,嗷嗷嗷——憋追啦!啾鸣!”


    在一众丧尸马拉松的围追堵截下,街道扬起漫天沙尘,沈确丝毫不慌,手脚精准配合操作,在一条断头路上,小房车漂亮的来了个甩尾漂移,轰的一声把尸群甩进了泥沟里。


    孟凛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等开出去老远,才吧嗒关掉音箱,扶正自己歪到头顶的墨镜,舞了起来:“芜湖~~~爽!!!沈确你还会,漂移啊!”


    首次出演劫匪,过程虽然曲折,结果却十分圆满。


    她们还探索出了一条完美的溜尸路线。


    于是抢劫上瘾的丧尸,果断决定在原地趴活儿,只要是路过的车,她们就依样画葫芦。


    结果除了第二天遇上一辆大老远看见她们立马撒丫子跑路的车外,就再没遇见过人。


    音乐止歇了,旗帜耷拉了,无人问津的小黄车,在萧瑟秋风中寂寥地等候。


    全然不知自己其实早已经恶名远播。


    无聊的丧尸这几天也没闲着,她忙于琢磨一件比抢劫更重要的事。


    ——她和沈确的妻妻生活。


    众所周知,性.生活乃是婚姻重要的组成部分,无性婚姻,是很难长久的!


    这件事孟凛在森北基地的时候其实就琢磨过,为此还特意跑去请教梦老师。


    陈梦给她看了自己所有人X恋的po文手稿,什么人与龙,人与蛇,人与狐狸精之类之类,说这些都是市面上很火的类型,让她不用客气,尽情研究。


    如果不是她忙于赶稿,孟凛感觉她更想亲自参与讨论,热心令尸感动!


    那堆存稿看完,丧尸除了好几个冷水澡,满脑袋黄色废料外,还是没能找到可实践的方法论。


    这po文里写的都不对症啊!


    研究来研究去,她发现了核心症结。


    甭管是人外还是妖精,那些个物种虽然和人隔离,但到底还是活的,而她已经死得透透的,身体梆硬不说,连最重要的分泌激素和荷尔蒙的器官都罢工三年了。


    从生物学的角度,九旬老太都可能比她更有性张力。


    然而,她的身体虽然已经死了,但她的脑子还会搞黄色,嘴巴还会亲人,可怕得很!


    由此可见,人类真正的性.器官不是那啥,而是大脑!


    她和沈确虽然人尸有别,但是她有情她有意,唯一的阻碍只是方法!


    回首从前,当枕头公主固然很爽,但po文的世界更让人脸红心跳!


    沈确会喜欢哪种呢?


    捆.绑调.教?


    丧尸想象了一下,感觉分分钟沈确就会解绑反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擦.边诱.惑?


    背着沈确在小树林苦练好几晚的擦玻璃,实操那天被沈确一把子抱住,很紧张地上上下下检查好几遍,问她哪里不舒服,是不是感觉大脑控制不了身体导致癫痫发作?


    丧尸不死心,又掏出了在商场偷偷带回藏起来的情趣睡衣。


    蕾丝边,大尺度,只有几条绑带的那种。


    晚上默默躺在房车的小床上,媚眼轻阖……


    沈确仿佛没看见,睡前甚至贴心地用被角盖住了她的肚脐眼。


    语.撩文.爱?


    深夜的僻静角落,传来沙哑的“啊啊啊”声。


    当天沈确就抄着刀摸了出来,和正在练习的某丧尸四目相对。


    沈确:“……阿凛,你是不是……”


    孟凛紧张窘迫:“你你你…你听我,解释!”


    沈确讶异过后又有些兴奋,问她:“难道是你的肠道功能开始恢复了?”


    “???”某丧尸忿而离场:“你才在,拉屎!”


    语擦不行了,文爱更是没戏,那个榆木疙瘩根本不能指望!


    现在唯一的方法,难道就只有——孟凛凝视着自己的手指——自己亲自上?!


    但是……


    “歘”,孟凛试着戳了一下树干。


    坚硬的指甲刺进树皮,拔出来时,树干上留下了两个清晰的小洞。


    丧尸:“………”


    在用了十几个指甲刀都豁口之后,上头的丧尸眼珠充血脑瓜子嗡嗡,气得直接抄了把菜刀:“啊啊啊啊——憋拦我!我要这,铁爪,有何用!”


    第78章 78


    沈确把丧失理智的丧尸提溜回车里。


    孟凛还在和自己较劲,瞪着爪子气鼓鼓的,颇有点周芷若发现自己爱上赵敏后想要自废九阴白骨爪的疯劲。


    “我们聊聊?”沈确坐在床脚,有些好笑又有点无奈:“这几天都想什么了?”


    孟凛在折腾什么,她不是不知道,只是有些事她确实也不晓得该不该拿到台面上来说。


    现在看来不说是不行了,她从孟凛的枕头里掏出一包塑料袋,把里头的东西倒在床上。


    各式各样的哔——哔哔——玩具映入眼帘,样式很齐全,每个都用干干净净的食品袋封好了,看起来都是全新拆掉包装的,而且还都充了电。


    葫芦跳过来,好奇地伸爪子去扒拉一颗粉色的有点像海豚模样的小玩具。


    被孟凛一把摁住:“啊啊啊,这个,不可以!”


    葫芦是个天身反骨的,越不让它干啥它越想干,一人一尸就在这堆哔——玩具中好一番闪转腾挪,你拍我挡,也不知是谁误触,突然一条形状张扬的玩具就自顾自震动扭转了起来。


    黑猫被吓了一跳,炸着毛飞到了驾驶位。


    孟凛赶紧把那条玩具拿起来,摁了好几下:“欸?嗯?这个,等下,怎么关、来着?”


    好不容易把开关摁死,丧尸的爪子都被震得有些麻,悄咪咪地斜眼打量。


    沈确的表情怎么说呢,好像是老干部被迫进淫窟的无奈。


    孟凛虽说没羞没臊惯了,但忽然被抓个现形,还是很尴尬。


    脚趾在拖鞋里默默施工。


    房车里沉默了一阵,孟凛咳了声问:“你…什么时候,发现的啊?”


    沈确看着她:“你拿回来的那天。”


    就那副小老鼠偷着灯油的样,很难不注意到,而且大小姐什么时候这么勤劳了,主动请缨换四件套,不仅不让她沾手,还特地把她赶出去打水。


    很没有犯罪天赋了。


    沈确又伸手打开一个抽屉,把里头的小本子拿给她。


    “啊!我还以为,丢了!”丧尸先是大喜,然后意识到什么,瞳孔大震:“你,看过了?”


    “这本子就丢在中控台上。”沈确淡淡回答。


    一人一尸对头坐着,床上摆满了犯罪证据,孟凛感觉沈确现在的表情就像那张图。


    每次扫黄都有你.jpg。


    孟凛低头,戳手指:“那我总不能,让你,守活寡吧。”


    “……”沈确捂了下脸,嗓音带着点笑:“所以你就给我准备了这些?”


    孟凛见她好像不生气,就说:“这些都是,新的,牌子货,我专门在店里,挑的!”


    又表态:“我没有要,放躺,我也是想要,和你,嗯嗯的,但是我的身体——”


    话音未落,一只温暖的手掌落在头顶,沈确揉了揉她的头发,把她拉近怀里。


    “还想什么了?”有些低哑的声音落在耳畔。


    孟凛太习惯这个姿势了,几乎是瞬间就找了她颈窝里最妥帖的位置,轻轻蹭了蹭。


    “我怕你,有遗憾。”孟凛闷闷地说:“以前我们,还小,谈恋爱,开心就好,但是、”


    她顿了顿,瘪起嘴:“要是没有这,破病毒,我们结婚,我还是可以,给你很多,选择……”


    话语说得并不清晰,但沈确听懂了她的意思。


    “知道吗,六年前在营区的作战会议室里,我第一次听说你。前面跟着许多前缀,实验成果、双雌生殖、基因编辑,我脑子里下意识想到了科幻片里的人造人,想到科学伦理、自然选择,对社会的冲击……但当我看到你的照片,那是一张你小时候的照片,精致,漂亮,眼睛里闪着光芒,像一朵玫瑰花一样。”


    “我只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眼睛。”


    “说句违背纪律的话,我那时其实就理解了为什么你的妈妈会做这个选择。”


    “阿凛,在认识你以前,我从没想过自己的未来,成家,生育,甚至是像个普通人一样老去,退休,养老,都是离我很远的事。我是一个很孤僻的人,对活着没有很深的执念,当兵,也是为了达成我母亲对我的期望。”


    “所以我想象不到自己养育一个新生命是什么样的,我大抵承担不起这份责任。”


    “但是当我们在一起以后,我又的确想象过,我和你,如果有一个女儿,会是什么样。”


    孟凛眨了眨眼,问她:“那是,什么样?”


    沈确低笑:“就像另一个你。”


    孟凛锤她一下:“就不能,把腹肌和,身高,遗传给她嘛!”


    就像一场遥远而美好的梦,一人一尸嘟嘟囔囔了好一会儿。


    沈确最后说:“但是归根结底,只有你在场,这个幻梦才能成立。”


    “阿凛,我就像一个色弱患者,生活里所有美好的色彩,只有通过你才能折射进我的眼睛,如果你不在,所有这一切都不成立,我都不想要。在我这里,保大保小永远保大,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永远选你。”


    “我不知道爱的含义究竟是什么,我只知道我的运气很好。”


    “性对我来说从不是活着的必需品,你是。”


    孟凛听完默了默,良久又锤她一下:“干嘛啊,这么,煽情!”


    她把沈确推开,瞅瞅她的眼睛,没流眼泪,但有点红。


    丧尸假装没看见,瘪瘪嘴,拿起床上的跳.蛋:“那,拿都拿了,真的,不要啊?”


    沈确却伸手接过,眼里露出丝狡黠:“当然要。”


    孟凛一愣,脑子里还没来及开始瑟瑟,沈确就已经把满床作案罪证打包收走。


    起身去开了个猫罐头,喂饱受到惊吓的葫芦。


    今天天光大好,她们在原地趴窝三天,看样是不会再等到人来。


    西市已经近在眼前。


    沈确问她:“今天进城吗?”


    孟凛抿着唇顿了一下,便听她又问:“……还是,先去看兵马俑?”


    小学鸡立马高高举手:“要看!看兵马俑!”


    意料之中。沈确微挑眉梢,朝她俯身,指了指脸颊:“小金鱼。”


    小金鱼立马开开心心凑过去:“啵啵啵啵啵~~~”


    兵马俑位于市郊,沈确先前也没来过,但路不难找。


    毕竟是末世前的大热门景点,到处都是路牌,中午时分她们就临近了景区的停车场。


    孟凛本来还担心景区丧尸太多她们该怎么停车,结果越靠近越觉得……怎么还挺荒凉?


    望着不远处高高矗立的牌柱,顶上写着“世田八大可亦馆”,饱经风霜的金属字看着可怜,停车场也比预想中小很多,迎面还是个金字塔形状的售票楼,塔前立着个好像法老的半身石像。


    沈确在百来米外停下车,表情也有些疑惑:“怎么感觉不太对?”


    孟凛想了想,决定:“要不然,我先去,看看。你在此处,等我信号!”


    沈确觉得不妥。


    停车场里只有两辆大巴,零星几辆很破旧的油车。


    她总感觉这地方的形制不像正规景区的模样,车太少了,附近的丧尸也太少。如果丧尸足够多,她是放心孟凛自己下去逛一逛的,但眼下这种过于安静的情形,很难判断里面是不是有人躲藏。


    孟凛现在是个听话宝宝,关于自身安全的问题,她会优先听从沈确的意见。


    因为事实已经N次证明,沈确说的话,总是对的。


    不听老婆言,吃亏在眼前。


    跟沈确在一起旅行久了,孟凛多少也偷师了一招半式,知道她现在是在观察地形,便也跟着看,没看出什么大名头来,倒是发现头顶的天色突然阴沉下来,呜呜刮起风来。


    看样像是要下雨。


    附近矮坡上的树叶被风吹落,说不出的萧瑟。


    孟凛托着下巴,颇有诗意地感慨:“真是,一场秋雨,一场寒呐……”


    话音刚落,车顶传来“咚”一声巨响。


    丧尸被猛地吓了一跳,紧跟着车前盖上,屁股后头,全在“咚咚咚”的响。


    “啥啥啥……啥情况!?”


    孟凛下意识抱住脑袋,沈确果断发动了车:“冰雹!”


    如此陌生又熟悉的俩字,丧尸呆呆:“哈?冰——妈呀,这么大!”


    那不是普通的小冰碴子,而是足足有棒球那么大的冰坨,哐一下砸在她们右边的后视镜上,瞬间就把镜片给震裂了。


    孟凛都傻了,谁承想大西部这么不按常理出牌啊,秋雨还没等来,冰雹说下就下!


    这下她们不进景区都不行了。


    这阵冰雹又急又密,面包车扛不住这么大的冰坨子砸,要是把挡风玻璃砸碎,后面就麻烦了。


    沈确一脚油门,车速直彪一百二,刷的一声冲过拦车杆,在停车场侧面一处充电棚里停下。


    充电棚顶上盖的是金属的防雨板,被冰雹砸得哐哐响。


    沈确把枪上膛,警惕注视着车窗外。


    刚才冲进来时她撞倒了两个游荡的丧尸,附近至少还有十几个能看见的影子。


    不过这会儿冰雹弄出的响动太大,丧尸们并没有注意到她们的车,而且自己也被砸得很惨。


    孟凛忽然揪了揪她:“你有没有,听到,有东西叫?”


    “什么?”


    沈确扭头,她们的车是倒进车棚,所以主驾的位置朝向外侧,直面停车场大门。


    孟凛指的方向是建筑物那侧,说:“不知道是,什么动物,就是哒哒的,好像在,跺脚。”


    沈确想不出有什么可能出现在这里的动物会发出哒哒的声响,皱了皱眉。


    孟凛看的她表情,有点子紧张:“不会是,闹鬼吧?”


    外头风云突变,阴风阵阵,冰坨子哐哐乱砸,简直把末世的氛围烘托到了极点。


    以前孟凛去商场的时候,偶尔路过鬼屋,总会撺掇着沈确跟她一起进去。她是那种又怂又爱玩儿的人,在沈确看来布景假得不行,工作人员还很摸鱼的那种骗小孩儿钱的地方,都能把她吓得嚎到三里外都能听见。


    所以只要孟凛一去鬼屋光顾,本来无人问津的小店总会突然上一波人气。


    “世上哪来的鬼?”沈确摇头,逗她:“国家规定,建国后不许成精。”


    “可、可不敢,胡说,这是人家的,地盘!”


    孟凛赶紧捂她嘴,指着自己低声道:“精不是,就在这嘛!”


    “你想想,都有丧尸了,那鬼魂,肯定也是,真的啊!”


    这里还是墓地,阴气那么重,什么鬼养不出来!


    沈确失笑,却也警惕道:“好,那我们就在车里等着,冰雹一停就走。”


    “欸?”丧尸尬住,讷讷地:“我,也不是这个,意思。那、那来都来了……”


    而且闹鬼的兵马俑,不是更有趣更刺激更不能错过了吗!


    沈确没说话,孟凛晃着她的手腕:“好不好嘛?好不好,好不好嘛?我就,快快的,看一眼。”


    就知道她会这么说。


    沈确“嗯”了声:“我跟你一起。”


    丧尸眼睛“biu”一下发亮:“真哒?”


    她刚才看过停车场里的情况,附近没有新的车辙印,停放的车辆都是三年前的,丧尸数量和车子也能对得上,丧尸身上没有新伤痕,地面还有些动物的粪便,说明这里有人的概率不大。


    只要没藏着人,危险性就可控。


    沈确点头,嘱咐她:“但是一切行动——”


    丧尸三根爪子指天发誓:“保证,听从指挥!”


    第79章 79


    沈确的计划是先在建筑物周围巡视一圈,确定没人,让孟凛自己去里面逛。


    毕竟是大景点,外头的丧尸少,说明景点里的丧尸多,全赶出来不现实,她就在外面等。


    一人一尸顺着连廊,贴墙往售票处走。


    冰雹雨完全没有停下的迹象,地面上全都是碎冰和被砸下来的建筑物碎片,孟凛看到一个被冰雹砸到脑袋的倒霉蛋丧尸,本来就秃掉的前额直接被砸得凹了进去,砸出拳头那么大的坑。


    吓得她走在连廊里也要腾一只手护头。


    大厅里的格局就和大多数博物馆差不多,孟凛从售票窗口里掏了两张门票出来,发现票面上的字已经都看不清了,没法当纪念品。


    她掏门票的时候,沈确已经安静且迅速地解决完了检票员。


    孟凛一回头,看见地上躺着的尸体,赶紧朝四方拜拜,把没字的票放进人家怀里:“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这是我们的,门票。”


    沈确见她这么虔诚,想了想,也跟着低了低头。


    哀悼完,她让孟凛先在大厅里等着,自己绕到建筑后面察看。


    孟凛老老实实答应,看着她往外走,顺势坐到了检票员的椅子上。


    沈确一走,周遭便静了下来,不是那种意义上的安静,而是一下这地方就没了人气儿似的,感觉阴森森的,伴随着外头巨大的咚咚声,有种说不出的渗人。


    要是她还活着,这会儿指定要吓死了。


    还好自己已经死了,丧尸很感恩。


    没坐多久,约莫也就半分钟不到,孟凛忽然听到一阵不轻不重的“咕噜噜”的声音,从展厅里面传来。


    这个角度只能看见展厅最外面的布景,黑黢黢一片。


    丧尸倒是看得清明,是些人物塑像,大概就是那种博物馆里常见的历史故事布景。


    但是在这种地方,会是什么东西在滚?是里头的丧尸把什么布景撞翻了?


    孟凛有点紧张地站起来,抓住椅背,悄咪咪地抬着武器往那儿蹭了两步。


    又没声儿了?


    蹭到展厅门口,丧尸把椅子放下,甩甩手腕。


    ——这老木头的椅子也太沉了,抬着好累尸。


    沈确怎么还没回来啊?


    丧尸跟个望妻石似的望着门外,已经感觉到寂寞了,还有点小害怕。


    不过话说回来,这都到门口了,往里走两步看看呢?


    要是没意思的话就不浪费时间了,等沈确回来她们在附近搜罗一下有没有能用的东西就直接走算了,这兵马俑好像也没传说中的那么好看。


    孟凛这么想着,又抬起椅子护在身前,慢慢往里走。


    展厅进门处就是些马车和士兵的塑像,配了文字,大概就是描述了一下秦始皇的功绩。


    这些塑像都是现代产物,做得不咋精细,孟凛大概往里头走了五六米,就觉得没什么好看的。


    感觉这里好像也不是坟,就是个小博物馆啊。


    刚要转身,那“咕噜噜”的声音又来了,这次还伴着一阵幽幽的,孩子的哼唱。


    丧尸踩了电门似的,满脑袋毛都要炸起来了,手里的椅子“哐当”一下掉在地上。


    那哼唱声便停了。


    孟凛吓得手脚不听使唤,就见颗圆滚滚的东西从转角一路滚过来。


    嗓子眼像被堵住般,丧尸呆怔看着撞在自己脚面停下的东西。


    一颗人头。


    那轻轻的一碰,把尸的三魂六魄直接撞离体了,纷纷在空中飘扬。


    干瘪的嗓子此刻只剩下最原始的嗥叫,黑暗展厅里,就见一个丧尸“嗷嗷嗷”的满地乱飞。


    还没等她飞出展厅,一道身影悄无声息地站在身后,手里捧着那颗人头,拦住了去路。


    “……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吓你的……”


    孟凛本来都快撅过去了,倏地又分辨出这好像是小孩儿的声音?


    站定仔细一看,确实是个小女孩。


    穿着袍子,约莫七八岁,个子只到她胸口。


    不像是鬼,表情挺真的,人看着干干瘦瘦,眼睛挺大,眼神看着还有点天真无邪。


    抱着的那个也不是真人头,好像是秦始皇的…呃,塑像,还涂色了。


    孟凛有点后怕,硬壮胆子问她:“你是,活的?”


    女孩抱着秦始皇的脑袋点了点头,“姐姐,你呢?”


    这个问法是不是有点太诡异了?孟凛都不知道该怎么答:“啊?我、呃……”


    女孩略略歪头,仍是天真地说:“姐姐刚才叫,好像丧尸,但是姐姐又会说话,丧尸不会说话。”


    孟凛:“……”


    “这是为什么呢?”女孩表情有些困惑,想了想:“啊,我知道了!”


    她莞尔一笑:“姐姐,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丧尸王吧!”


    刚被这笑容萌到,抬手想摸摸孩子头的丧尸一哽,手掌轻轻落下:“……小盆友,说王不说吧,文明,你我他!”


    “别动她!”戾喝声乍响,高大的女人手执弹弓,一颗自制的硕大弹丸瞄准了孟凛的头。


    孟凛僵在原地,女孩懵懂地看向展厅门口,笑容拉大紧接着一愣。


    一根漆黑铁管抵住女人后脑,沈确低声警告:“放下武器。”


    啊这……好眼熟的一幕。


    “别、别误会——”孟凛赶紧后退,摆手想要解释。


    女人眼珠微移,明暗交织的地面映出沈确的影子。


    瞬间判断了敌我形势,女人肩膀微微下放,做出罢手的预示。


    沈确的枪口仍未偏移。


    女孩突然叫了声:“阿妈!”


    就在这瞬间,女人矮身向后上方抬肩一撞,沈确迅速反应,顺势箍向她脖颈。两人身高相差不到十公分,女人的身手竟比想象中更矫健,她没有下意识格挡,而是直接往沈确身上狠狠撞去!


    后背抵住前胸,完全是搏命的架势,两人对撞同时,女人左手下滑,试图抽出腰间的长刀。


    沈确眼疾手快,脚尖一勾一挑,将那长刀刀鞘上踢。


    刀锋刚露,刀鞘又迎,女人也不恋战,抓住沈确的胳膊,拧身抱摔。


    却不想后面那人竟跟双脚嵌在地面一样沉稳,核心力量强得骇人!


    她眼神一冷,牙齿叼住随动作一齐荡起的胸前挂坠,那似是个折叠的铁片,咬在齿间一吹,发出极其刺耳的尖音。


    铁片做的哨子不知是何原理,声音穿透力极强。


    沈确眉心一皱,偏头看向大厅。


    女人完全不讲章法,狠狠一跺沈确脚面,整个人向前一扑,一把抱住女孩,转身就往外跑去。


    两人交手不过十几秒的时间,孟凛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但她在女人抱住孩子的刹那看见了她的脸,那双眼睛凶狠至极,宛如一头磨牙吮血的母豹。


    户外的丧尸被这声尖利的哨音吸引,纷纷向大厅冲来,与此同时,还有两道哒哒的踏地声。


    一声高亢的嘶鸣,追出门的沈确也不由露出些许讶然。


    被唤来的竟是两匹马!


    那两匹枣红马上配着马鞍和布袋,领头马稳稳停在大厅门外,马蹄哒哒跺着地面。


    冲来的丧尸纷纷绕过马匹,速度很快。


    那女人抱着孩子,被大厅里不知从哪来的一大捧干树枝绊了个趔趄。


    眼看就能够着缰绳,丧尸却已先一步迎了过来。


    但女人没有停步的意思,竟是直接冲进了尸群!


    “别别别——”孟凛跑得没她们快,急得追在后头叫。


    就在女人和一个丧尸迎面对上的同时,身后“咻”的一声,那声音既闷又沉,好似猛兽低吼,眼前丧尸的脖颈瞬间就被射穿。吼声接二连三,仿佛群狮扑食,一只弹匣清空,不过七八秒的时间,冲进大厅的丧尸无一例外,不是断了脖子,就是被射穿脑袋。


    末世这些年,她遇到过许多拿着假枪唬人的混账,没想到这次竟是真货。


    一枪就能打死丧尸的人,她从未见过。


    女人停住了脚步,齿缝间深深吸进冷气,将怀里的女孩放下。


    举起手,慢慢转过身,把女孩护到身后。


    右肩却很隐蔽地往下沉,余光瞥见刀柄。


    是赌她只有一只弹夹,还是——


    就在这时候,她才看清刚才在漆黑展厅里与自己女儿接触的“人”,表情明显一愕。


    “你带着个丧尸?”她看向沈确,又有些疑惑,打量孟凛:“丧尸怎么会说话?”


    见她不像方才那样急着跟人拼命,沈确也垂下枪口,说:“我们没有恶意。”


    “对、对对!”孟凛拖着小瘸腿往前走了两步,怕她应激又停下来,摆着手:“我们是,好人!”


    孟凛一开口,女人的表情就更复杂了。


    大概思考了半分钟,她彻底放弃了攻击的意图,拉着女儿远离丧尸的尸体。


    “抱歉,我以为你们要对我的女儿做什么。”


    女人主动伸手:“你的身手很好,我认输。认识一下,我叫塔娜,这是我的女儿阿思娜。”


    沈确当着她的面打开保险,收枪回握:“沈确。这是我的未婚妻,孟凛。”


    丧尸和她们隔着几米距离,有些尴尬地缩着肩膀。


    垂在身下狗狗祟祟地招手:“嗨~~~”


    阿思娜似乎没被吓着,笑得很灿烂,也和她:“嗨~~~!”


    沈确并未放下警惕,仔细端详着这对母女。


    她们两人都穿着蒙古袍,塔娜在普通人里算身材高大,脸孔和口音都有明显异族风貌,容貌沧桑,晒得黑黄,看起来像是四十多岁的人。而阿思娜至多不过七八岁,也是瘦黄的模样,精神状态也和末世里常见的孩子有很大区别。


    显得过于天真浪漫。


    母女俩的年龄相差太大,还带着两匹马。


    如果她们真是从草原来,沈确实在无法想象,在这样的世道只靠骑马要如何能穿越这上千公里的距离。


    第80章 80


    面对沈确的疑问,塔娜没有隐瞒。


    她说她们的确是内蒙人,不过并不是从草原来到这里。


    末世前她们生活在川省,塔娜是一名骑术教练,一边工作一边陪着女儿看病。


    阿思娜看起来年纪小,其实已经十岁了,而塔娜也没有看起来那么老,不过三十出头而已。


    “当初生她的时候我们还在老家,她早产,那时候下大雪,我在牧场里,难产,去医院耽误了,影响了这里。”塔娜指了指太阳穴,声音放得很轻:“她的智力比普通孩子发育得慢,医生说会改善,但是不会有太大变化。”


    “但好歹命保住了。结果在她三岁的时候,又查出了先天心脏病。”


    因为特殊的心脏病,阿思娜从小身体孱弱,时不时就会出现并发症,常年都离不开医院。


    三年前病毒爆发,独独是那一天,阿思娜身体恢复得好,向医院申请了出行,她说想去看看妈妈养的马。母女俩就这么阴差阳错,躲过了医院里最致命的一劫,后来她们就在本地艰难求生,直到一年半前,才下定决心离开。


    “你们是想去找医生?”沈确问。


    塔娜摇头:“阿思娜想看海,我们往南走,去看海。”


    沈确皱了皱眉,瞥了眼一旁和孟凛一起玩你拍一我拍一的女孩。


    诚实的交流是建立信任最快也最有效的方法,两个方才还剑拔弩张的女人,此时已经可以一起处理丧尸的尸体。


    两个壮女,一个搬头一个搬脚,效率很高。


    沈确其实能理解塔娜的选择,很多疾病在末世前就很难治愈,如今即便找到了医生,没有医疗设备,更没有安全的环境休养,治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外头的冰雹雨终于停了,天还阴沉着,塔娜把马栓到了遮雨棚下。


    沈确还是很难想象:“那你们是怎么来到这的?难道真是骑马?”


    塔娜笑笑:“对,就靠它们。”


    “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她说:“我一开始也不敢相信,那时候病毒刚爆发,我们躲在马场里,第一天晚上就被丧尸堵住了,但很奇怪的是,丧尸没有伤害我们。”


    她以为那是一次意外,或者偶然的奇迹,但后来又有几次遇险,竟然还是一样。


    丧尸在面对她们的时候就好像面对其他的动物,完全无视,只会绕开。


    这让沈确想到了生活在地堡里的小恬。


    在安全区里她问过于殊,于殊判断是因为这些人身上都得了不治之症。


    真菌感染的目的是繁衍扩张,一个濒死的人是没有感染的价值的。


    她看向塔娜:“你……”


    “对。”塔娜很坦然,耸耸肩说:“我有癌症,就是在带阿思娜去马场那天,出的结果。”


    塔娜得的是肺癌,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晚期,她甚至没来得及和医生沟通这病的成因,该怎么治疗,她连自己应该吃哪些药都不知道,就这么到了现在。


    也得益于癌症,末世刚来的时候,她比所有人心态都好。


    一条烂命豁出去,也不过如此。


    “丧尸不会攻击我们,但人就不一样了。”


    “这三年我们遇到了很多事,比起人,我更信任丧尸。”


    沈确终于明白了刚才为什么她会突然降低敌意。


    塔娜说:“不过我还从没见过和人一样的丧尸。”


    事关孟凛,沈确没说实情,只含混地表示她们也不知道原因,大概是某种特殊变异。


    塔娜并不深究,只是拍了拍沈确肩膀:“你很幸运,我也很幸运。”


    阿思娜现在的智力,大概相当于正常人五岁左右,所以她并不能理解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塔娜和阿思娜说,她们现在是在一个丧尸主题乐园里,遇到的危险都是游乐项目,所以阿思娜不怕丧尸,甚至还很喜欢。


    她们说话时走到了室外,声音压得很低。


    阿思娜听不见,但孟凛丧尸耳却听得一清二楚。


    小小的女孩儿就看着对面的姐姐玩着玩着,变成一脸要哭的表情,连忙伸手安慰:“丧尸王姐姐,你肿么啦?不要难过啦,我给你呼呼。”


    孟凛瘪着嘴,低头蹭到她手心:“那你给我,呼呼吧,我心里,难过!”


    阿思娜就学着阿妈平时的样子,很认真地摸了摸她的头:“没事哒,不难过喔。”


    “嗯,阿思娜呼呼,我就好多了。”


    两小只玩儿得很和谐,孟凛对这种懂事有可爱的孩子毫无抵抗力,还很殷勤地跑回车里,把葫芦和一大袋零食抱了出来。


    “你看,这是我的猫,叫呼噜。”


    葫芦最近愈发懒散,体型有横向发展的趋势,脾气依然很臭。


    所以孟凛自己抱着猫,隔着一点距离给阿思娜看。


    阿思娜喜欢得不行:“哇!我可以摸摸吗?”


    “可以啊。”孟凛教她:“但是要,小心一点——”


    话还没说完,阿思娜就已经上手了,先轻轻拍了两下猫猫头,黑猫只是淡淡地看她一眼,就默许了,连爪子都没探出来。见它不讨厌,阿思娜就放心大胆地双手齐上,揉面团似的,还用脸颊和猫贴贴。


    “呼噜身上,好香香啊,好可爱吖。”


    ……怎么回事,逆子的发动机甚至在响。


    孟凛一边笑呵呵地哄孩子,一边恶狠狠地瞪孩子。


    ——合着你丫就真的尊老爱幼打中间啊!?


    阿思娜抬头,大眼睛水汪汪:“这个是丧尸王的猫猫,那内个姐姐,就是丧尸王的王妃啦?”


    啊嘞,这个职称,孟凛不由得挺直了腰板:“阿思娜、小盆友,我觉得,你很有悟性!”


    阿思娜亮着星星眼,崇拜地说:“其他小动物都不敢接近丧尸,但是你有猫猫,你果然就是丧尸王!”


    沈确和塔娜在外面清理了身上的脏污,刚走进大厅,就看见阿思娜啪叽一下在孟凛面前跪了,很虔诚地拜道:“丧尸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沈确:“………”


    好在塔娜早就习惯了,很自然地走过去,阿思娜一见她就蹦了起来,兴奋地说着丧尸王有多么多么厉害,塔娜笑着听,把地上散落的木柴给收拾了。


    几人在大厅里坐下,分着孟凛那袋零食。


    听说她们从南方来,塔娜便问那边的情况如何。


    沈确给她画了一条路线,是她们此行走过的,相对安全,也问了问塔娜她们来路上的情况。


    塔娜说她们专挑丧尸多的路走,和幸存者打交道不多,只有在交换必要物资的时候才会靠近人类基地,所以知道的很少,只听说现在主要的兵力都在集中力量收复水电站之类的地方。


    孟凛听了她们以前糟糕的经历,点点头说:“难怪刚才,你反应,这么大!”


    “那倒不全是因为那些。”塔娜拈着半块巧克力,朝停车场一指:“主要是我看到了那辆车。”


    孟凛都忘了她们装土匪那回事了,茫然:“车?不好看吗?”


    “好看,也够显眼。”塔娜笑了下:“恰好我前天刚和人交换物资,听说这附近来了一伙土匪。”


    基地里的人把这伙土匪描述得穷凶极恶,不仅抢劫,还要吃人!说是领头的急先锋就是一台亮黄色,涂装得很显眼,还很嚣张地把整个土匪窝都画在前盖上的面包车。


    塔娜先前就是短暂出去捡了点干树枝,一回来就在停车场看见了那辆小黄车,自然以为是遇到了土匪,所以才上来就拼命。


    原来是回旋镖啊!


    孟凛尴尬地挠挠头。


    卸下防备后的塔娜是个健谈又爽朗的人,两队人又都是末世旅行的异类,聊起天来很有共同话题,孟凛好一番描述她们看见蓝眼泪的那片海,让塔娜母女一定要去看看。


    塔娜推荐她们滑完雪等到春天,别错过草原,内蒙的草场一望无际,美得很。


    “对了,你们去看过兵马俑了吗?”


    孟凛和沈确一愣,“这里不是兵马俑?”


    “不是啊。”塔娜说:“这是个博物馆,基地的人说西市以前就有两个兵马俑,一个是真的,这个是假货,真的那个昨天我带阿思娜去过,比这大很多,很壮观。”


    孟凛:“啊?怎么,秦始皇的坟,还有假的啊!”


    “对了,我们还拿了纪念品。”塔娜拿出两个兵马俑的文创冰箱贴送给她们。


    得知真的兵马俑离这并不远,孟凛倒是也不着急,她现在更眼馋那两匹马。


    好几千年的坟不会跑,马可是分分钟就跑走了啊!


    这小点心思自然逃不过沈确的法眼,主动征求了塔娜的同意。


    塔娜一口应承,她本来也要去放马吃草,就在离这不远就有草坡,地方挺大,能跑开马。


    正好孟凛想学骑马,阿思娜想坐房车,两小只都很兴奋。


    沈确把房车开到草坡平坦处驻车,直接支起了炉子烧水泡茶。


    这附近荒得很,连丧尸都没,几人都很放松。


    孟凛带着阿思娜在房车上玩了一圈,换阿思娜拉着她去看马,有丧尸王的人设在那端着,孟凛很怕那两匹马讨厌自己,在自己的小崇拜者面前漏了馅。


    好在塔娜很贴心,直接牵来阿思娜的马:“我的马性子比较烈,这匹更温顺,适合新手。”


    丧尸不敢站得太近,好奇地问:“它们,有名字吗?”


    “有,那是火焰,这是月亮公主。”塔娜边说,边拉着孟凛的手去摸月亮公主的侧脸,“放心,不用怕,它从小就和我们在一起,很习惯了。”


    她说的意思,是这匹马很习惯丧尸的存在,不会害怕攻击她。


    沈确泡好茶也走过来,塔娜问她会不会骑,她说不会。


    孟凛还是有点怕怕的,虽然阿思娜都主动上马给她演示,说:“骑马很简单的,就这样,然后夹一下马肚子,月亮公主就会带着你走啦!”


    看人家操作确实简单,但真站在马旁边,这也太高了吧!


    孟凛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才能翻上去。


    沈确:“能先让我试试吗?”


    塔娜告诉她几个要点,沈确也不托大,翻身骑上月亮公主,两圈下来,就已经可以独立骑着马小跑绕圈了。


    看她骑,孟凛又开始心痒痒。


    最后是沈确用肩膀托着丧尸的屁股,硬把人抬上了马鞍。


    火焰和月亮公主都是伊犁马,个头不比外国的纯血马,但坐上去也很吓人,丧尸根本不敢动。


    还夹马肚子呢,她连自己的脚都快感觉不到了,只能死死卡住马镫。


    “害怕就抓住马鞍头,坐稳,我牵着你走。”


    沈确牵住缰绳,轻轻抚摸月亮公主的脖颈,带着她在草坡上慢慢走。


    孟凛在马上适应了一会儿,感觉好多了,加上边上阿思娜一直在给情绪价值,把她捧得又有点找不着北,壮着胆子说:“我想,跑起来!”


    沈确早有所料,扭头问:“你确定?”


    孟凛攥着拳头给自己鼓气:“我可以,我行!”


    沈确抿笑道:“那你扶稳,我加速了。”


    孟凛是万不敢让她撒手自己骑的,连忙点头。


    沈确确定她已经抓稳了,才转身慢慢开始加快脚步,速度其实并不快,只是慢走和小步快走的区别而已,但骑在马背上可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慢走时只是感觉马在一扭一扭,一旦马踮起步子,在马鞍上就是:“嗷嗷嗷——”


    孟凛的嗓子都跟着震动,嚎道:“马马马……马一直,在打我的,屁股啊啊啊!”


    这哪里是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这不是推出去痛打五十大板吗!!!


    丧尸在风中凌乱,不远处看热闹的阿思娜笑得像个小风铃:“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