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21
然而孟凛的雀跃只持续了短短几秒。
表情就从‘哇哦泰裤辣’变成了‘好多人啊.jpg’。
可恶,真会死,每天都能看到这么好看的景色,城巴佬好恨!
顺势而下的自行车速度很快,从一众晃悠的丧尸面前疾驰而过时谁都没反应过来,直到随风飘散的人味浮现,那些追逐大军冲上公路,慢悠悠的家伙们才开始汇入马拉松尸潮。
这场面,实在绝了,孟凛看得瞪大眼睛。
追在她们车后头的,既有穿婚纱礼服的新娘新郎,又有穿紧身骑行服的老大爷,还有各年龄段出来放风的学生。
乌央乌央,吱哇乱叫。
而公路上,离开近打卡点的几公里,路面终于变得宽敞起来,不再被违规停放的车子堵塞。
风从四面八方吹来,湖畔的丛影摇曳,身后是千百丧尸。
孟凛不自觉地咧开笑脸,好酷啊,好想大叫啊,哦呼——爽死啦!!!简直就和末路狂花一样!
她兴奋心情在沈确站起来的瞬间达到顶峰,她起身蹬车,速度飞快,衣摆像飞起来的风筝。
葫芦早就钻到最安全的地方,整只猫把沈确的背心当成了窝,胸口露出猫猫头被风吹得凌乱。
离得近的丧尸扑来,被孟凛一杆子戳翻,她在景区外顺走的竹竿终于派上用场,扭身,左手又掏出准备已久的弹弓,响炮一发接一发,被吸引的笨蛋丧尸们像无头苍蝇乱蹿。
“嗷嗷嗷嗷!”它们一路嘶吼。
“werwerwer!”孟凛以一敌百,骂得更脏。
竹竿挥舞,哪个近身就打成老鼠!
这些活着的时候就不锻炼的身体弱鸡丧尸,怎么可能比沈确的耐力更好?
孟凛自己就是丧尸,最清楚不过,以前电影里拍的根本就不科学,能量是守恒的,活着就没锻炼过的肌肉,死了以后怎么可能突然变强,它们之所以蹿得那么快,只是因为失去了自我调节能力,就好比把所有储备的能量一次性全霍霍出去,还不怕受伤。
也许有豹的速度,但持久性也和豹子差不多。
孟凛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玩儿摩托了,就这个feel倍儿爽啊!
不知骑了多久,西斜的日光把湖面烧成一片橘子海,这场轰轰烈烈的丧尸马拉松才终于落下帷幕。
沈确把车拐进了一处荒僻狭长的湖岸。
公路变土路,占道的树枝啪啪打脸,孟凛把头缩在沈确背后,一颠一颠的问:“要区哪啊?”
“天快黑了,找个地方住。”沈确说。
她在湖对岸时就看见了这间小木屋,林区深处,不靠景点,离就近的村子也有段距离,应该是某个养殖户的水屋,门口就有泊船,是个短暂落脚的好地方。
沈确在隐约可见湖畔的地方停车。
葫芦从她肩头一跃而下,伸长懒腰,挑了个顺眼的小土坑,美美拉了一泡,解决个猫问题。
孟凛跟在沈确身后,手指戳了戳她背,举起白板:附近有丧尸!
她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是混杂在一起的,这里不仅有丧尸,还有丧尸的血味。
沈确回头,她刷的清空白板,又写:还有活人!!!
三个大感叹号,紧张感挠一下就上来了,显然丧尸更怕见到的是人类。
沈确点头,比了个噤声不要动的手势,自己缓步向前,掌心贴近刀柄。
孟凛躲到一边,留意着树林里的声响和气味,尽量把自己缩在树间的草丛里隐藏身形,她现在别的不怕,主要是怕有科技,丧尸再硬,也硬不过子弹啊。
不多时,葫芦先找到她,随后头顶的枝叶被撩开,沈确示意她跟自己走。
“这里没人,但是有丧尸的尸体。”
在接近木屋的林中,沈确找到几个深坑陷阱,每个陷阱约两米多深,呈狭长矩形状,坑底装有削尖的竹排。这样的陷阱有很多,围绕木屋,每个坑洞里都有几个丧尸,看腐化程度,最早的可能在三年前就死在了这里。
未受刺激的待机丧尸,会本能的厌恶同类血气,这种几乎沤成肥料的,驱逐效果更好。
下雨、高温、湖边、尸体,加在一块儿,足以想见坑底的场面。
孟凛看了一眼就皱起脸来,差点没把白板拍到沈确头上:木屋里肯定有人!!!
她写完,转身就想走,被沈确捞住手臂:“我已经检查过了,真的没人,而且房子里有电。”
一听有电,丧尸默默收回脚,决定先跟她去看看再说。
湖畔的木屋看起来很有年头,是典型的渔民生活居住的水屋,一出门就是木板搭建的水排,一艘老旧木船就泊在屋旁。船上有渔具,屋旁支着竹架,渔网木筐地笼都收在檐下。
正对湖泊的荫隙里,有对老式竹椅,竹桌上摆着套紫砂茶具。
看起来,就好像不久前还有人坐在这里,静静地欣赏风景。
木门没锁,孟凛一进门,就缩紧了瞳孔。
狭小的屋子,内里的陈设一览无余,拉线的灯泡,斑驳的实木桌,搭建的板床,两扇玻璃格窗,隔板拼凑的‘小厨桌’,挨着比她和沈确加起来年龄更大的木柜子,柜门上钉着挂历本,镜子水瓢暖水壶,好像一下把时间拉回了三十年前。
但这些都不是孟凛惊讶的原因。
她一眼看到的,是那具躺在床上,好像睡着般的丧尸的尸体。
床上的丧尸是个约莫四十多岁的女人,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崭新的衣服,花色明亮,被褥也是新的,洁白碎花,她的手在被上交握,闭着眼睛,宁静安详,好似入殓的喜丧。
孟凛从没见过闭着眼睛死去的丧尸。
当然,她睡觉充电的时候也会闭眼,可普通丧尸不会,它们的本能就是游荡、捕猎,然后被杀死,早已经死去的尸体是不会自己闭上眼睛的。
体面。孟凛想,她死得很体面。
在这样的末世,体面两字,比黄金还要贵重,连她自己都没敢奢望过。
但是看她的模样,她变成丧尸,至少已经超过一年了。
身上没有伤痕,她是怎么死的?她是自己生活在这里吗?难道她也有人类的意识?许多疑问萦绕脑海,孟凛转头,看见成对的碗碟水杯,不由沉下了心。
床边有个狭窄过道,掀开布帘,走进仓库,她看见了居住在这儿的另一个‘人’。
刚变成丧尸不久,皮肤还未干缩,只是泛出青灰,她坐在一把被加固过的不锈钢椅上,脚踝被铁丝同椅脚捆扎,双手垂落,脖颈上……扎着同样的细铁丝,丧尸会本能挣扎,而铁丝便不断绞磨,不知过去了多久,她一半的脖子,已经被绞断了。
却还是没死。
孟凛向后退了一步,撞到沈确的胸口,一只手捂住她的眼睛:“别看了。”
沈确把她赶到湖边,在竹椅坐定,葫芦不知从哪儿晃了过来,身上沾着细碎的草籽,跳上桌,又走到她腿上,转了两圈,似乎很不满意,又跳到另一把椅子上,舔起了毛。
夕阳渐渐落下,林中归鸟啾鸣,湖面泛着晚潮的磷光。
几乎就是她想象中的湖景,心情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沈确独自在屋里收拾,断了半截脖子的丧尸,当然不会对她造成危险,可她就是心乱。
“啪”的一声,屋里揿开了灯,暖黄的光从玻璃窗透入湖面。
真的有电,孟凛却高兴不起来。
那两个人一直生活在这儿吗?
她们是姐妹,好友,还是绝境相逢的陌生人?
葫芦没舔多久,沈确便从屋里出来,蹲在湖边洗手。
孟凛看着她走过来,什么也没问,她什么也没说,葫芦对她喵喵叫,是肚子饿了的意思,沈确问:“你想住在这吗?”
孟凛抱着小白板,没吭声。
她就又进了屋,端着一只白瓷碗出来,里面是猫粮混着烤内脏。
还有一本棕色封皮的笔记本,封面上印着学习工作笔记,图徽和部队的字样。
孟凛看着递到手里的本子,沈确说:“这是屋主人的日记,你可以看完再决定,也可以不看,我们现在就走。”
“现宰?”天都黑了,走出去找死吗?
“嗯,房子可以再找,不行就去抢个帐篷。”
“……”神经病吧!去哪抢帐篷?是丧尸老窝吗?
孟凛翻了个白眼,在小白板上写:今晚吃什么?
沈确问:“你确定要在这里住下?”
孟凛没吭声,捏着塑料笔拍了两下板上的字。
沈确就笑:“有厨房,屋里有米面和腊肉,还有笋干,和我们自己带的鸡蛋。”
“大扎蟹?”孟凛没有忘记她们此行的核心目标。
沈确“嗯”了一声:“你会抓螃蟹吗?”
她怎么可能会,以前吃蟹都是拆好了端上桌的,她光会吃!
“我也不会。”沈确说:“不过可以学,应该不难。”
屋里的橱桌上摆的是电磁炉,屋后单独搭了一个火灶,应该是后来弄的,木屋的电用的是太阳能,这里的蓄电池一直在使用,所以没坏,沈确还在仓库里找到了一台小型柴油发电机,是那种老式的,一打开巨响的丧尸召唤器。
这东西没法在这用,如果能运到大型基地,或许有很高的价值,但太重了,先不作考虑。
太阳能接的蓄电池有十度电,足够照明,还能给手机充电。
说到手机,沈确在木屋里找到了两部智能机,还有一台老年人用的那种收音机。
这两台智能机都还能开机,有一部设了密码,另一部直接能用,但是没有信号,只能当单机使,音响拍照功能都是好的,相册里存储了一千多张照片和视频。
虽说偷窥别人的隐私很不道德……喔,原来这她们两个长这个样子啊。
孟凛兴致勃勃,看起来,好像不是那种为了躲避危险才凑在一起的陌生人,两人之间那种小动作,微表情和氛围,只有认识许多年的人才会有。
划到相册最后,是一条视频,点开,出现在屏幕中的是仓库里那个丧尸生前的脸。
她坐在床边,神情平和,娓娓道来:“你好,陌生人。”
“我不知道会是谁找到我们,又过去了多久,希望那时候我留下的物资还没有坏,就以这部手机残留的电量做个节点吧。如果你发现这里的时候,手机还能开机,你还能看到这条视频,我希望能和你做一个交换。”
“家里所有的物资归你,我想请求你,埋葬我和我的妻子。”
“就在屋后,挖一个小坑,把我们埋在一起,就好。”
第22章 22
视频很短,只有这些内容,孟凛发现她在屏幕里着装,就是现在身上那一套。
木柜上的日历本,停在六月十八号那天,是农历的五月廿六,正好夏至。
她其实没给她们留下多少麻烦,那身铁丝,大概是她想到的解决自己最好的办法。
如果她们再晚来几天,或许根本不必沈确再动手,只是那样太残忍了,即使丧尸并不会感到疼痛。
晚上我想吃笋干腊肉焖饭。孟凛写。
沈确点头,说:“我烧了水,笋干煮过更好泡发,不过今晚时间紧,应该还是会硬。”
孟凛露出自己尖尖的虎牙,灯光下,尖利的大白牙biubiu反光。
放心吧,牙口倍儿好!
“那我先去把笋干泡上,等安置好她们就回来做饭。”
木屋后有两个大水缸,屋里还有桶装水,那些水桶都是重复利用的,沈确看到仓库里有滤水蒸馏的工具,便先用了桶里的水。柴火木炭各剩一些,省着用足够一两月,水烧开后盛出一盆,用竹刷清洗笋干和腊肉。
这些干货被塑料袋层层包裹,放在柜中的塑料桶里,又搁了干燥剂,并不太脏,也没发霉。
笋干是本地的毛笋,片大肉厚,这季节应该也有生长,不过毛笋不如其他品种的笋鲜美,吃起来纤维粗硬多渣,做成笋干反而更有风味。
洗好的腊肉切片,先用罩子罩上,笋干放进沸腾的锅中,灶里保持中小火。
孟凛在仓库里找到了锄头和铲子,倚在门边等她。
“我挖就好,你帮我看着火。”沈确没想让她沾手。
孟凛指了指嘴,又指眼睛,哼一声扛着锄头走了,让她自己悟。
意思很简单:她吃了人家的住了人家的,当然得干活!这点江湖道义都不守,那还是人吗?
挖坑的位置遵照屋主人的意思,就选在木屋旁,一侧树林,一侧湖岸,还能看见窗,守着老房子。
主要是再远些就挨着丧尸陷阱了,这种情况和人家做邻居,应该多少沾点尴尬。
而且现在天黑透了,离得近才能借到屋里的灯光。
活人嘛,就是麻烦,哪像她越是黑暗眼神儿越好。
挖好坑,孟凛主动请缨进去抬人。
毕竟是丧尸,虽然已经死了,万一还会感染人呢。
沈确却说不会,斩钉截铁的。
先搬床上那位,屋主人显然更看重她,在移动的时候孟凛才发现她身上并非没有伤口,只是那口子很隐蔽,在后脖颈靠近后脑的位置,有一道匕首刺入的伤痕,还被缝合好了。
沈确一见便看向仓库,说:“她很聪明。”
“?”
什么意思?
“她很了解丧尸。”
沈确指向那道伤口:“打穿心脏,砸碎颅脑,都很难一击致命,丧尸之所以能活动,依靠的是人体的神经网络,所以丧尸真正的‘心脏’,就在这里,只要切断中枢神经,就能杀死丧尸。”
孟凛听得后脖梗发凉,让她别说了,吓尸。
仓库里的那位,沈确便是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在搬运时孟凛忽然问她:“要卜要封?”
问完她自己又想,抱着脑袋给尸体缝脖子好像有点太超过了,虽然是沈确干,但毕竟她们只是陌生人,还是要有点边界感。
算了叭算了叭。
填好土,还应该竖个牌子,木板倒是可以直接拆现成的,问题是这两人叫什么名字呢?
“先吃饭吧,吃完饭再找。”沈确说。
最重要的工作已经完成,立牌的事确实不急,既然决定在这住下,时间还有很多。
沈确先去做饭,笋干在锅里煮了二十多分钟,膨胀了两圈,挑出来浸在凉水里,用手捏芯子还是硬的。她用刀斜斜的切薄片,还用锅里剩下的热水泡着,这时间先淘米,屋里有半麻袋的白米,约莫有个二十多斤,用浸过笋干的温凉水洗米,不浪费一点资源。
屋后房檐下有好几个泡沫箱,种着葱蒜和小番茄,还有一株长得很旺盛的,好像是草莓。
已经结出青绿色的小豆丁果子,单独养在粉色的花盆里。
煮笋的时候沈确顺便在锅里放了几个洗净壳的土鸡蛋,这会儿放在一旁。
特地还嘱咐孟凛:“不准偷吃。”
哈!偷吃?区区几个煮鸡蛋,她怎么可能会偷吃!
她在边上晃悠,根本不是为了这几个煮鸡蛋,煮鸡蛋而已!
煮鸡蛋是什么稀罕东西吗?从小到大她吃过的山珍海味,比沈确吃过的盐都多!
什么煮鸡蛋?哼!你不信我,我还懒得看了呢!我在这,那是帮你望风,怕你寂寞,好心过来陪陪你,什么鸡蛋不鸡蛋的,我都闻不见鸡蛋有什么香味!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咬吕洞宾,农妇与狗,大大的没良心!
孟凛负气出走,头也不回的进了屋。
讲究条件来说,屋里不算脏乱,但还是蒙着一层薄灰,孟凛在桌上用手指划出一道灰印,等会沈确看到,自然就会打扫了。
她是不可能干活的,这辈子就没干过。
闲着无聊,她搬了把椅子坐到灯下,玩手机。
凡事有一就有二,挖过坑后就没那么多道德负担了,手机内存不大,app很少,没游戏,音乐软件里倒是下载了很多本地音乐,大部分是抒情歌,孟凛点开一首孙燕姿的《天黑黑》。
手机没什么能探索的了,丧尸环视一圈,捧起了那本日记。
翻开扉页,写着吴铁英三个字。
名字这不就找到了?孟凛嘿嘿一笑,往后翻页。
这本日记是从好几年前开始写的,那时候丧尸还没有出现,她快速浏览,前文很多只是日常记录,好像是部队里养成的习惯,写下每天的工作内容和总结,没什么意思。
于是跳着翻页,忽然一顿。
“2027年7月6日,天晴。
我不知道村里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不止是村里。莲妹找到我,说村里人都疯了,阿姨咬了叔叔,家里满地是血,还想咬她。她找到我时全身在抖,话也说不清楚,我担心禾姐,抄了把柴刀傍身,莲妹却拦我。
我还是去了,没法说那是什么场景,一辈子没见过。在部队里,我以为我已经锤炼出了钢铁意志,但我从没想过会向看着我长大的人动手。我找到了禾姐,她的丈夫孩子,都已变了样,这种情况我在电影里见过,我觉得好像梦似的。”
孟凛垂下眼睛,七月六号,那真是很普通的一天,真就像梦一样。
吴铁英的字写得很端正,看着不累人,不需要费力辨认。
往下翻页,好几页没写日期,可见当时情况混乱,也许是因为心情纷杂,在记录事情之余,吴铁英写下了许多往事回忆。
她是本地人,村里大多是渔民,同村的孩子攒堆,她和莲妹从小就跟在禾姐屁股后玩耍长大。莲妹禾姐是本家,虽然叫姐,也只比她们大三岁。喜欢上禾姐,是因为一次意外,她跌进后山野塘,生死间她记得禾姐一直朝她伸手,呼叫。
那个时代,这份感情是禁忌,只能深埋心底。
后来她读书入伍,偶然又与禾姐通起了信,在部队十八年时间,明明可以打电话,但她们没有,只是写信,说着日常琐事。退伍回乡那天,家里摆了席,她看见了禾姐的孩子,才知道她原来早就成家了。
也许是不想面对,也许是不堪催婚,吴铁英搬到了这里,独自生活。
“2027年10月17日,小雨。
依旧未能与外界取得联系,已在附近挖好陷阱,武器仍然不足。
莲妹已病了三天,应该是突然降温导致的风寒,没有医生,家里的药也用尽,我得想办法进城弄到物资。”
“2027年12月7日,天晴。
今天大雪,天气很冷了,记得以前这时候都要打年糕,腌腊肉,今年不能了。白天我进了趟山,布置一些小陷阱,希望能抓到猎物,食物是个大问题。莲妹身体弱,肉和菜也很重要,上次弄回来的维生素已经吃完,药还有,希望能过冬。
对了,晚饭后,莲妹给了我两颗糖,不知从哪找到,或是偷偷藏的?很甜。”
“2028年1月1日,雨。
四个月过去,没有等到救援,情形已经可以估计。是抛弃幻想,准备持久战的时候了。下午取汽油时,遭遇敌人,险胜,如今越靠近村子,危险性就越大,但车是必须品,不能放弃。如今只有我和莲妹两人,食物是足够的,失去家人后,我尚能振作,但莲妹没有离过家,想起就哭,无可奈何。
我想是否应该开车带她离开?如果能与大部队汇合,我还能出一份力。”
“2028年1月17日,雨。
伤口感染,高烧第三天,莲妹一直照顾,很担心。
我决定放弃离开的想法,如果我路途出事,留莲妹自己,那真是罪该万死了。”
“2028年1月23日,雨。
未能与外界联系。
莲妹病倒,泰诺布洛芬感康都不起效,难道不是病毒性吗?”
“2028年1月24日,雨。
未能与外界联系。
已经一周,中成药吃了,感冒灵也灌了,却还是重复白天退烧,夜里升温!
今天莲妹只喝了半碗稀饭,故意和我说开春想种菜,还想吃草莓了。”
“2028年1月26日,晴。
死里逃生,找到了散列通和达菲,万幸没有过期!”
“2028年3月16日,晴。
莲妹挖到许多春菜,大显身手,亲自下厨做饭,包了荠菜馄饨。山里移栽的野草莓居然被她种活了,以前竟不知道她这么厉害。小时候和小豆包一样,她还不承认,今天和她抽鬼牌输了,答应明天再带她进山挖笋子。”
“2028年4月5日,晴。
改装的几把枪效果差不多,噪音仍然较大,需解决。三十米内钢弹对敌有效,但是只打膝盖并不能杀死,得找到更高效的办法。莲妹的咳嗽一直断断续续,没有医生找不到病症,她总说没事,离开还是留下,真是两难。”
“2028年5月21日,晴。
今天是莲妹生日,我捞了两条大白鱼给她加餐。这一个多月她食欲不振,明显瘦了,晚上她说想喝酒,家里只有白酒,她喝两口就脸红,突然问我还记不记得在部队里收到的信。这件事我一直奇怪,虽然没问过禾姐,这两年我见过莲妹写的字,其实猜到了,但我一直没提,我也不知为什么。莲妹说信是她写的,她还没上学时就喜欢我了,我是个不长眼的,只会看着别人,是因为她个子矮吗?她这么说。
她说话从没有这么豪气过,一下子都不认得她了。她说她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禾姐,就是因为那次摔塘子,但我不知道,那次是她跑下山叫来大人,才把我救了起来。我其实已经淡忘了这些事,只是在她说起时,忽然想到那天她拍响我家门的样子。她是怎么跑出来的?这么瘦小的身体,却藏着这么大的能量,她跑了那么远,只为叫我快点走。”
“2028年7月15日,晴。
过两天就到我生日了,莲妹说给我准备了礼物,还搞神秘不让我问。”
“2028年7月16日,晴。
莲妹晕倒了,我回家时才发现,晚上她醒来,才知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她一直没告诉我!我很害怕,这次完全找不到原因,是因为水吗?还是食物?但我们都吃同样的东西,我没让她接触过那些怪物,到底为什么?我明天要去村里的图书室找书,一定会有办法!”
“2028年7月18日,雨。
莲妹走了。”
“2028年7月21日,晴。
莲妹也变成了那种东西,我想了两天,决定养她。”
“2028年10月23日,晴。
莲妹不喜欢晒太阳,不吃血以外的食物。”
“2028年12月15日,雨。
傍晚陪我钓鱼时,莲妹很安静,变成这样的身体后她也不会再生病受罪了,挺好。”
“2029年2月6日,晴。
过年了,莲妹。”
“2030年5月22日,晴。
剧烈腹痛,拉血,忽然松了一口气。”
“2030年6月1日,雨。
梦到小时候了,一直努力跟在我屁股后面跑的小豆包。如果我死了,你该怎么办?”
“2030年6月5日,雨。
我真的是个瞎眼睛的人,如果早一点,如果不浪费那么多时间。
真是梦一样。莲妹,你会原谅我吗?如果埋在一起,下辈子还能见吧?”
第23章 23
笋干炒腊肉焖饭好了,沈确用一只大口瓷碗盛好,把锅底的一层锅巴都铲了下来。
因为用的是陈米,笋干又是极吸油的干货,所以炒腊肉时多放了许多油。
每粒米饭都油润饱满,散发出浓郁香气。
葫芦一直陪着她做饭,这会儿爬上了她的肩膀,登高望远,很有俾睨天下的气质。
刚踏进屋,便见孟凛捧着本子,仰天哀嚎,嘴巴张得像要吃下灯泡似的,却没发出声音,肩背还一耸一耸,又没有眼泪,一人一猫不由双双怔住,相互对视一眼。
怎么说呢,看起来虽然很悲伤的样子,但真的很好笑了。
“咳。”沈确把饭菜端上桌,平静地问:“哭着呢?”
孟凛嚎着嚎着,瞥她一眼,净说废话,那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吗?
她把笔记本拍在桌上,边抖边写:感人!难受!想哭!
但是哭又哭不出来,比打喷嚏失败还难受。
沈确很贴心:“要帮你往眼睛里倒点水吗?这样比较沉浸。”
“……”好的,突然就不想哭了。
沈确给她打了一小碗饭,边上铺两张撕下的日历。
见她张嘴,孟凛抢答:“卜妖艳!”
沈确给葫芦剥了颗鸡蛋,细细掰碎放在桌面,葫芦便堂而皇之地上桌吃饭了。
屋子不大,两人一猫却刚刚好,久违的橘黄灯光撒在猪肝红的老实木方桌上,给人回到过去的错觉。
米饭油润喷香,精致碳水的含金量,已是王炸级别,孟凛却没有想象中那么馋。
真奇怪,在A市时她经常想起米饭,梦寐以求就是这一口,真端到面前了,好像又没那么吸引人。
但沈确好不容易做的,她象征性擓了一勺,miamiamia……
嗯……竟然吃不出味道。
不会是舌头坏了吧?她顿时紧张,又吃了片腊肉,啊啊啊啊啊,tui!
“怎么了?”沈确关注她的反应,“不舒服?”
孟凛吐出黑紫的舌尖,皱脸道:“素哭的!”
“苦的?”米饭腊肉笋干各尝了味道,并没有问题,“好,你别吃了。”
孟凛问:你吃没事吗?
“嗯,我吃不苦。”
孟凛立马又抄起勺子,好胜心一下又起来了,我再尝尝呢?
沈确长臂一伸,盖住她的碗:“腊肉盐分高,你也许是盐分不耐受,想想白天。”
“……”那很可怕了,但是笋还没吃呢,她悄咪咪地抠她的指尖,递出眼神暗示。
沈确叹了口气,孟凛用手捏了一小片。
哦豁,有意外收获!
虽然还是有点点苦,但是这个口感,这个咀嚼的阻力,她蓦然起身,跑到灶边找到剩下还没泡发的笋干,简单用水一涮,放进嘴里,嘎吱,嘎吱——
这不是、这不是!
完美适配丧尸的磨牙咬咬胶吗?
竹子的清香,干货的鲜醇,随着咀嚼在嘴里慢慢释放,简直令尸欲罢不能!
眼看敲在铁片上都邦邦响的笋干在孟凛嘴里几口就咬成了碎渣,沈确淡定表示:“剩下这些都给你留着。”
兜子里剩下的,约莫也不过半斤,她想了想,又说:“明天再上山挖些鲜笋,回来烘干试试。”
屋里只有一张床,两人夜里只能躺在一起,沈确让孟凛睡在里侧,自己在外。
饭后沈确简单打扫了卫生,从柜里翻出干净的床品,毕竟是别人的家,又躺过丧尸,她自己是无所谓,孟凛多半是介意的。
七月暑气重,晚上同样闷热。
葫芦不和她们挤,自己睡在窗边,沈确侧躺,只沾床沿的一道边角,大部分地方都留给里侧,但这几天两人都是分开睡,忽然挨着,孟凛还是有些不习惯。
先是躺平呆看了半天帐顶,又左右翻来覆去,跟着侧身盯着沈确的后脑勺,漆黑夜色,湖畔虫鸣,丧尸在身后静静睁着一对猩红的大眼睛,放在恐怖片里高低也是个名场面。
半晌,孟凛伸出手指,戳了戳沈确后背:“里水着没?”
“嗯。”沈确淡淡应声:“睡着了。”
幼稚!孟凛听她这么说,闭上眼,本想不理她了。
几秒后又睁开:“里震的不竿动啊?”
难得有灯泡能用,睡前孟凛就以安利小说的急迫心情,催促并监督着沈确看完了那本日记,结果人家看完表情淡淡,一滴眼泪都没流,让她大失所望!
沈确依旧没什么起伏:“还好。”
孟凛就很来气,带不动,根本带不动,对着她无情的后脑勺龇牙咧嘴一阵,放弃了。
反正她以前就是这死德性,说好听点叫成熟稳重,要孟凛说就是骨子里的冷漠!
记得最开始追她时,孟凛就经常在学校里创造“偶遇”,许多回都遇见她在给别人帮忙,什么讲座占座、当演讲观众、哪个社团办活动需要人手之类,虽然每次她的表情都很冷淡,但做的事却很符合孟凛对她的刻板印象。
所以那时,她觉得沈确是个面冷心热,很难拒绝别人的性格。
于是她果断从砸钱计换成了苦肉计,事实证明,的确有效,不管沈确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最后还是接受了孟凛的“包养”,真正相处之后,孟凛才发现沈确其实对很多人是厌烦的,甚至不堪其扰,她的冷不是掩饰心热,而是在忍耐自己的情绪。
她也许出于对家境的自卑,又或是别的原因,才表现得好像平易近人。
正是她这种表里不一的矛盾,激起了孟凛的征服欲和好奇心。
但是三年过去,结果证明钱打动不了她,真心……反正她的真心也打动不了她,也许沈确就没有心,所以组织收编她才要给她洗脑,让她以为自己对某个人有感情。
哎,但那些都是假的。
现在的孟凛已经下定决心,绝不再在同一个坑跌倒,谨记她们只是旅游搭子的身份!
正常人是不会因为自己睡不着觉就折腾旅游搭子,非让人家给她念睡前故事的。
但聊聊天是可以的,孟凛又戳她:“水了嘛?”
沈确:“没有。”
孟凛:“呐里想甚嚒呢?”
沈确:“在想你。”
她顿了顿,身后没有声音,沈确翻过身,对上丧尸满是问号的脸。
稍作沉默后,她说:“我在想,你说你没有过去的记忆,那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吗?”
怎么变成丧尸的?她当然记得。
不就是她突然消失搞断崖式分手还留下一张银行卡,孟凛气得要死,满世界找她想要个说法,但又联系不上人。
沈确有两年多的时间都和她住在一起,学校住处两点一线,她家在北方,自从她们在一起后放假也没回过,除了学校孟凛想不到还能去哪里找她。
可那时候她们都已经毕业了,孟凛只能像个无头苍蝇似的瞎找,本来她是去实验室找江洄的,结果才刚进实验大楼,就被不知道什么人给扑倒,那人满脸是血,张口就要咬她。
虽然搞不清状况,但孟凛可不会随便让人欺负,当即连挣带踹,力势皆勇,不止没被咬到,还把那家伙给踹飞出去,只不过因为太用力而面目狰狞,好几滴血溅进了嘴里,她估计是感觉太恶心,就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就变丧尸了。
现在想起来,依然很恶心,而且因为不小心喝了丧尸血而变异,就很没面子!
孟凛:“不积德!”
沈确又沉默了一会儿,问:“变成这样…会难受吗?”
怎么说话犹犹豫豫,不像是沈确的风格。
孟凛脑子转了一圈,突然警惕。
她怎么老问变成丧尸的事情,难道是偷偷在做研究记录?!
但是看表情,又不太像。
夜色会遮掩,让人本能地放松警惕,但丧尸却能看得一清二楚,沈确的样子,好像是在…难过?
孟凛也不太确定。
沈确本来就是冰块脸,看不出多少情绪,她又从没在沈确脸上看过类似的神态,没法对号入座,只是隐约的感觉,人和人在一起相处久了,多少会有些感觉上的共鸣,好像一根琴弦震动,另一根琴弦也会微微颤抖。
但孟凛理解不了她在难过什么,并举起了大拇指:“嚎滴很!”
沈确:“……?”
孟凛叽里哇啦说了一堆变成丧尸的好处。
她也迷茫过,人终究是社会动物嘛,哪怕是再独立的人也会有想和其他人交流的需求,只是身体变成丧尸,精神却还是人类,感觉就像被绑架到外太空,在一片黑暗中孤零零望着远方的蓝球,一样的孤独。
记得最崩溃的时候,孟凛甚至办了一场丧尸演唱会。
她找到移动电源,连接上外放音箱,用小推车拉着,走一路喊一路,身后跟着看不到头的丧尸队伍,一直走到体育场,她站在台上,足足嚎了一整夜,把自己的歌单连唱三遍。
整个体育场都被尸群淹没,简直比流量组合的演唱会还要火爆。
那时孟凛想,如果天上的卫星能看到,直接来发导弹,她也算做好事了。
可导弹没来,三个电源先用光了,她嗓子也哑了,天一亮,观众也散了。
到今天回想,她这三年其实过得挺滋润的。
在看完那本日记后,孟凛更加确定,要是当初没变异,连那小别墅都住不上,要她去跟别人挤什么难民基地,和那种无耻老登一起做任务,一顿饭连三菜一汤都吃不上,还不如让她去死。
能活着确实很好,但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孟凛对生死其实很豁达。
她这辈子虽然和褚步庭不算亲近,但褚步庭从没亏待过她。
而且她坚定地认为,她俩亲妈都很爱自己,自己就是爱情的结晶!
在感情上,沈确虽然最后跑路了,但至少她没有骗她的钱,而且孟凛还拥有了这么美好的肉.体整整三年,已经是血赚不亏!
作为一个一出生名下就车房俱全,保姆保镖环绕,虽然独立未遂,却生活在世界最繁华都市,从未吃过生活之苦的富二代,她的性格又是有仇当场就报,想爽当场就嗨,所以人生根本没什么过不去的遗憾。
就,很爽,爽过,死不死都行。
但遗憾就像吵架时翻的旧账,只要想找,总会有的。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死了却没死透,还有人类的意识,现在知道了——
因为她看似圆满的人生拼图上,还有一点点细微的瑕疵!
她是一个城巴佬,她要去旅行!
这是老天奶的旨意!
第24章 24
雨从半夜开始下,直到天亮也没有停的意思,噼噼啪啪的打着玻璃。
昨晚孟凛原本只想小小骚扰一下沈确,结果莫名其妙,她就跟第一次住宿舍过上集体生活似的,大喇叭开闸,一股脑把自己这三年有的没的全说了,最后还把自己编的丧尸冷笑话一条条说给沈确听,结果验证了人类果然理解不了丧尸的高级幽默。
木屋里有挂钟,七点多时孟凛睁了一次眼,沈确已经起来了,她还和人嘟哝了两句。
等再一睁眼就九点半了。
雨势听着没有凌晨那么大,但这种雨才是最讨厌的,细如牛毛,打伞嫌麻烦,不打伞又会湿身。
梅雨季的太湖湖畔,跟她想象中那种北极圈里的高山木屋不说一模一样,简直毫无关系。
沈确进屋时,看见孟凛像只小狗板鸭趴在床上,脸埋枕头,葫芦就蜷在她的后脑勺上。
“快十点了。”她把一尸一猫的早饭搁在桌上,问:“不出门玩了?”
葫芦闻见味儿,抬头瞥了眼,踩着丧尸头跳到床边,伸个长长的懒腰,优雅地跃上桌面。
沈确给它开了罐头,混合捣碎的煮鸡蛋。
猫是肉食动物,和狗不同,万不得已才会吃些米粮,孟凛从村里拿回来的那包猫粮是过期的,前两天沈确试着和肉拌在一起喂,葫芦只吃了新鲜肉,粮一口没动。
罐头保存时间长,但只剩三罐了,这两天沈确得想办法去打点猎物回来。
孟凛在床上打滚,然后大字形竖在床中间,两腿搭墙,双眼无神地倒望着小猫吧唧嘴。
啊……浑身无力,根本不想动。
一晚上光顾着聊天,完全没休息好,感觉自己好像行尸走肉。
不对吧,丧尸就是行尸走肉?慢十几拍的呆脑开始左右互搏。
沈确走到床边,低头和她对看:“没睡好?”
孟凛仰着头,啧,怎么这个角度沈确也没有双下巴。
手在床上乱扒拉,抓到小白板,挥毫泼墨:丧尸不睡觉!
沈确瞧那一板鬼画符,眉梢微微扬起:“所以,原来你不知道自己睡着以后会磨牙?”
“……”哈?什么磨牙?
孟凛没住过宿舍,唯一同居过的对象只有沈确,沈确又从没提过,所以大小姐并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时候不仅睡相奇差,而且磨牙打呼放屁三项全能。
昨晚让她靠墙睡里侧,完全是出于经验,怕她睡着睡着就滚下床去。
见她一脸不信,沈确淡道:“能量守恒,丧尸也不是永动机,你的大脑这么活跃,自然需要休息。你只是没有深度睡眠,见过老年人打盹吗?虽然呼噜打得很响,但问他们却都说自己没睡着,你睡觉的时候就像那样。”
虽然一直在咔嚓咔嚓磨牙,但感觉自己脑子还清醒着。
“……”
好烦!被她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好像跌下尸坛,泯然众奶了!
孟凛一翻白眼,骨碌起床,抓了片盘子里洗净的笋干咯吱咬起来,像吃拽拽糖。
“区纳里玩?”
“雨应该下午会停,你有什么想法?”
“哒扎蟹!”孟凛从一而终。
“有渔网和地笼,等雨停去试试?”
沈确先前说只在这休整两天,又要游湖,又要抓螃蟹,还想进山挖笋子,纯纯特种兵。
孟凛生前理想的旅行,是坐着头等舱直抵目的地,在五星酒店的套房里睡到自然醒,然后叫个早餐,泡个热水澡,敷完面膜,再慢悠悠地坐着专车到景区,如果要徒步的话,行程最好控制在两小时以内,得有人帮她背包,再雇个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幽默向导。
而不是左手一兜蛋,右手一只猫,骑着动感双车跟特种兵一起奔袭两百公里!
虽然她没出力,但坐车也是会累的!
见丧尸身上渐渐腾起怨气,沈确提起墙边的暖水壶,一手捞起猫,偏头示意她:“来都来了,别闷在屋里,出来看看。”
屋外,梅雨淅淅沥沥。
空地上原本孤零零的竹椅边,竟支起了简易雨棚,四根竹竿,一张白色防水布,看起来就像在马来西亚某个偏僻小岛,很有几分海边度假的意趣。
孟凛坐下,沈确便往茶壶里倒上热水,廉价茶叶,香气却很浓。
怀里抱猫,手摇蒲扇,竹几下点着蚊香,竹几上茶香袅袅,看湖,听雨,雅得人起鸡皮疙瘩。
简直妙手回春啊,孟凛眼里瞬间有了笑意:“里甚嚒事后弄的?”
……
沈确很早就起了床。
丧尸可以无忧无虑,还没死的人要考虑的就多了。
无论末世前后,沈确的生物钟始终没变,不管几点睡,早上五点五十分准时清醒。
因为前两天长途跋涉,她在床上多躺了半个小时,给肌肉更多的休息时间。
到点后,解决完个人卫生,便开始在木屋附近巡逻。她们的位置没有高点,周围又是树林,视野条件差,只靠那几个陷阱并不能保障安全,沈确把巡逻范围扩至方圆一公里,途中果然遇到两个冒雨游荡的丧尸。
回到木屋,清洗身上丧尸留下的痕迹,然后进行当天的例行锻炼。
要维持身体机能,食物训练缺一不可,凡是有过受训经验的人都不会让自己在这种时候松懈,沈确在屋外转了一圈,果然发现吴铁英留下的训练工具——安装在外墙的铁杆,废弃卡车轮胎,大小不同的石墩哑铃,装满石块的旅行袋——全是利用废品自制。
那本日记让她弄清了吴铁英能独自生存三年的原因。
一位退伍的三级军士长,一个人就是一个队兵。
围绕木屋的熊爬和蜥蜴爬作为热身,三十公斤的沙袋硬拉开胃,背包负重的一百个引体饱腹,最后用俯卧撑起跳收尾,雨天不翻轮胎,等明天如果天晴再练。
一套下来约莫一个小时左右,强度刚好,肌肉负担太大容易受伤,不利于应变。
拉伸后简短休息,沈确搬出梯子,检查吴铁英留下的雨水收集系统。
虽然出门就是湖,但生水绝不能饮用,也不能用来洗澡。
无论是活水死水,河湖溪流这些水体里,都可能有肉眼看不见的寄生虫,在末世的第一年,很多人逃过了丧尸,却没逃过各种传染病。
长江流域以南的血吸虫病、西部农牧区的包虫病、全国性的隐孢子虫病和贾第鞭毛虫病,还有栖息于温暖淡水中的食脑虫,湖泊、池塘、被污染的井水,都可能存在,一旦由鼻腔进入,就会导致原发性阿米巴脑膜脑炎,致死率极高。
做简易的雨水收集器并不难,一把雨伞,或是一张塑料布,无论是在高层还是木屋,只要有倾斜角度就能引水。
吴铁英便是利用屋顶的斜角,塑料布铺底,汇集处用剪开的桶装水桶口,连接水管,防水胶布封口,就能把水引入地上的水桶。
放在室外的水桶必须封盖。
在盖顶割开水管管径的口子,缝隙处同样用胶布封死,这样能减缓滋生蚊虫和污染的时间。
江南的梅雨季不缺雨水,但所有的配件都需要及时清洗更换,否则就会像现在这样,长满一层滑腻的沉淀物和青苔。
几个水桶都是满的,沈确闻了闻,挑了两桶异味淡的,条件有限,生活用水不必太挑剔,煮沸后可以用来擦洗身体。
处理完雨水收集器,沈确走进仓库。
那把缠绕铁丝的椅子还在原地,上面的血迹发黑。
她想起昨天的场景。
生前强壮的人,变成丧尸后会加倍凶悍,吴铁英知道这一点,所以才会做出这个装置,不想给后来者留下麻烦,但她恐怕没想到,即便脖颈被割断一半,只有两条手臂可以动的自己,依旧十足危险。
如果来的只是普通人,大概凶多吉少。
仓库里留下了许多工具和材料,她用竹竿和雨布打了个简易雨棚。
翻东西的时候,沈确意识到附近应该还有什么地方被她忽略了,另一间仓库,或是工作间,这里太小了,堆满东西后连活动都很困难,吴铁英日记里提到的很多东西都不是在这里做的,还有那台车也不在这。
……
两人在湖边坐了会儿,孟凛看湖发呆,沈确翻看日记。
她一坐下,葫芦那个没良心的就果断转换阵营,孟凛瞪它一眼,酸溜溜的:“卜是卜竿动嘛?”
沈确放下日记本,笑了一下问:“想泡澡吗?”
水桶是从雨水收集器里腾出来的容量最大的一个,容纳一个人泡澡绰绰有余。
沈确一直在等水放凉,那本日记对她而言最重要的内容不是末世爱情,而是吴铁英所记录的一整年的丧尸观察笔迹,她比自己更知道如何照顾一个丧尸。
譬如,给丧尸洗澡的最佳水温。
在25—37度的水里,它们最舒适,接触过热的水,则会激起丧尸的攻击性。
孟凛以前喜欢泡很热的热水澡,四十度都嫌不够劲,不过这鬼天气,潮得她感觉自己都快发霉了,人类对末世的想象还是太贫瘠,什么极寒极热的,作为一个最有发言权的死人,她觉得极潮末世才最可怕,湿度百分之一千,一张嘴直接溺水。
反正水缸都泡过了,塑料桶……也行叭。
有点嫌弃的大小姐浸入水桶,哗啦一声,化作麻薯脸:“苏服~~~”
这会儿她看沈确又觉得顺眼多了,毕竟不是什么旅游搭子都能这么贴心细致又心灵手巧。
泡完澡,雨也停了,换上干净衣裳,孟凛神清气爽。
沈确拿来两双雨靴:“走吧,带你挖笋去。”
距离湖边不远就有片小竹林,沈确在巡逻时发现的,但竹子品种不对,竹竿细长,长出来的笋也只比手指略粗,应该是水竹笋或者鞭笋一类,这种笋脆嫩,适合用来腌制或炒菜,给丧尸磨牙还不够两口。
孟凛喜欢的那种是毛竹笋,长成的竹子足有腿粗,得上山去找。
为了少和丧尸碰上耽误时间,沈确领她走的是条野路。
雨后林地湿滑,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下雨,两人都穿着雨靴雨衣,既防水也防蚊虫,只是很闷热,孟凛感觉不到热,但鬼林子太他爹难走了,没爬多远她差点滑三跤,难怪山上没见丧尸,估计都顺坡出溜下去了。
虽然难爬,大小姐这次却很有耐心,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打野,她很兴奋。
“过来看。”沈确朝她招手。
孟凛蹬蹬蹬跑过去,撩开遮眼的帽檐,听她说:“这是地皮菜。”
暗绿色,又有点黑乎乎的,成片长在石头上,不仔细看像青苔,仔细看像粑粑,还是那种没吃好窜稀后的果冻粑。
“……着嫩吃嘛?”
“可以。”沈确掰下放进背篓,“可以炒蛋,或者凉拌。”
她一抬头,又笑了下:“喏。”
这回孟凛认识,黑木耳嘛,就是和她吃过的不太一样,怎么不是独瓣,而是一长绺长在树皮上,还没长开的小木耳一整簇,空莲蓬似的,看起来莫名有点恶心。
“下完雨后应该会有很多。”沈确说。
明明仰头就能看见的地方,爬起来却很远。
为了给她省点劲,沈确一直用锄头柄拽着她走。
路过一片铺满松针似的地方,沈确突然蹲了下来:“野蕨菜。”
放眼看去一大片,全是低矮的蕨叶,在成熟的蕨叶间隙里,便长着一根根长条的,顶端卷曲着如螺纹似的蕨菜,这些是蕨叶的嫩苗,掐断时的手感脆生生的。
好多啊,全都不要钱,这就是大自然的馈赠!
孟凛一边摘,一边傻乐。
沈确没打算多摘,鲜菜不能久放,她自己吃不了多少,也没法腌制或晒干。
打算走了,一回头,看见丧尸怀里抱着一捧,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
“差不多了,”沈确刚来拉人,看她的神情,便又笑了:“至于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
孟凛头都没回,冲她摆摆手。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些打野视频那么吸引人了,打野的精髓不在于吃,而在过程。先前那俩长得太丑,没什么欲望,像这样铺开整片都是,又好摘又好看的,根本停不下来,这地上长的要是黄金她都不能那么来劲,就是有点废腰。
孟凛像超级玛丽里的蘑菇人似的,追着野蕨菜滴溜溜乱转。
“收手吧阿祖。”沈确劝她:“再摘下去竹笋就放不下了。”
孟凛这才抬头,见沈确站在坡上向她伸手,云隙里偶落一缕阳光,恰时晃住了她的眼。
近一米八的个子,肩宽腿长,挺拔俊俏,除了不够幽默,可不就是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向导?
孟凛“喔”了一声,出奇听话的停了手。
她发现了,她更喜欢摘菜,最好是绿叶菜,更有成就感。
可惜后面就再没见到,也可能是沈确认出来,故意不告诉她。
兜兜转转一大圈,结果要找的竹林就长在步行道边上,石阶上晃悠着好些个穿着运动服的丧尸,有几个老头老太太,一看活着的时候身体就很好,周身透着王霸之气。
孟凛躲在大竹子后露头偷看,心说好像打不过啊。
沈确点点她,示意她别冒头,跟她走。
竹林很大,又是雨后,山里气味复杂,只要不出声,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冬春两季才是笋子生长的旺季,夏天不是没有,少,而且找到的时候大多已经抽条长高,这种大笋一旦从土里露头,肉质就已经太硬,不好吃了。
对人来说太硬,对丧尸却刚刚好。
沈确的目标,就是这种已经长得有小腿高,还包着层黑褐色笋衣的笋。
根本不需费力找,打眼看去,十步之内就有四五根,用刀直接斜切,顺着笋衣劈到底,露出笋肉,直接就能沿着切口扒掉整圈笋衣,削掉过嫩的笋尖,留下的成节笋肉比小臂还粗,锄头贴地一打,就能直接切断。
这样一根笋就有七八斤重,土下的直接不要。
沈确挖了一根,孟凛学着她的样子挖了两根,还想再挖,背篓放不下了。
为了节省空间,沈确直接在林子里把笋节分切成大块,那些蕨菜和地皮菜就塞在缝里。
满满登登一背篓,提起来少说二十五六斤。
下山的路比上山更难走,孟凛也不觉得累了,哼着歌,笑得像个丰收的老农民。
嘿嘿,白捡一大筐!
第25章 25
回到木屋时早已过中午的饭点。
葫芦本来是要跟着上山的,结果出门没几步,发现外头到处积水,便果断调头回家去了。
孟凛以为它还在竹椅上打盹,找了一圈没找见,心里就有些打鼓,在家的时候葫芦自由来去,但附近尸生地不熟,她怕逆子出去了找不到回来的路。
刚想往外找,树丛里突然叶片簌动,冒出一颗毛茸茸的黑脑袋。
它一见孟凛,又钻回树丛,片刻后叼着只几乎比它还大的鸟,费力拖到她面前。
放下猎物,甩甩尾巴,喵一声。
孟凛都看愣了,以前葫芦也会抓回些蟑螂老鼠,偷摸放在她床头,或者床边,每回她下床都会被吓到。
这次更离谱,这么大的体型,好像也不是鸟,羽毛艳丽,不会是什么保护动物吧?
她把沈确拽来,既惊奇,又有几分暗暗炫耀的意思——看吧,我女还是爱我,打猎回来先给我看。
“是雉鸡。”金属反光的彩羽,乍一看似肥墩墩缩小版的孔雀,尾羽较家鸡更长,沈确很熟悉:“也叫野鸡,这只是公的,以前的确是保护动物。”
“不过现在它的种群数量恐怕不比人类少了,从结果来说,丧尸的环保成效远超人类。”
“……”
好地狱的冷笑话,但很有道理,孟凛竖起大拇指。
沈确笑了笑,拎起野鸡,忽然看向猫说:“我发现它只要捕到猎物都会带回来给你一份。”
你才发现啊?真没眼力见!
丧尸颇有些骄傲地挺起胸膛:“嗯呐。”
“母猫经常捕猎回家,大概率是把你当成捕猎能力为零,随时会把自己饿死的幼崽了。它真的很爱你,要好好珍惜。”
沈确拍拍她的肩,转身走了,葫芦便也跟去厨房。
“……?”孟凛扭头瞪着门里亲密和谐的一猫一人,手指自己。
什么意思啊你?我拿它当囡宝,它把我当崽?!
午饭是昨晚剩的焖饭,沈确原本没打算热,但野鸡不能就这么放着,如今野外的猎食动物很多,血气不知会引来什么,需要尽快处理。
热水拔毛,取出内脏,整鸡直接上锅蒸,连带剩饭一起。
这功夫,沈确拿着铲子,准备去处理外面的丧尸陷阱。
孟凛自然也不喜欢那种味道,但是想了想,还是跟着去了,万一沈确干活的时候被偷袭,她就没有旅游搭子了。
深坑陷阱共有八处,每个里头都堆着被削尖竹竿插穿的丧尸尸体。
孟凛皱脸问:“哇着个赶马?”
她们就在这住两天,这些陷阱又不是堆满不能用了,干嘛非得清出来?
沈确腰系雨披,只着背心,从陷阱短边下挖出坡道。
坑底的竹刀排列密集,长度约在一米,插两三个丧尸就几乎不起效了,最上层跌落的丧尸只会受皮肉伤,完全可以利用高差爬出来,所以必须经常清理,吴铁英也是这么干的。
“我们是最先来到这借住的人,清理干净后,如果有后来者,她们会更安全。”
普通幸存者没有她的体力,也未必有她的胆魄,更重要的不是每个人都了解丧尸。
堆在陷阱的丧尸基本都已腐烂,上层还有人形,下层堆积着雨水腐植烂泥,已成黑乎乎的烂汤,丧尸完全死亡后就进入正常的生物循环,被微生物分解腐烂,这时的尸体不具备传染性,但却会滋生其他病菌,与所有生物尸体没有分别。
把每个陷阱都挖出坡道,沈确已经大汗淋漓,胳膊脖颈被咬了好些红包。
孟凛说来帮忙,沈确只让她拿着蚊香,可能是离得太远,蚊香也没起效。
挖坑用的时间比预计久,两人回家,沈确简单泼了把脸,先把鸡和焖饭端出来。
整鸡中火蒸了足足半小时,鸡肉依旧硬韧,其实已经熟透了,野生的动物脂肪含量低,很难做得酥烂。
剩下的鸡内脏洗净,拿掉篦子用余下的水煮熟一半,另一半加香料和葱姜干炒。
孟凛眼馋半天了,从她开始着手做就一直暗中关注,心里已经演绎一出九子夺内脏的大戏,偏偏嘴上不吭声,矜持得像是等着看新媳如何孝敬的大婆母。
午后出了太阳,起微风,沈确把饭端到竹几上。
一碗鸡丝伴煮内脏,一碟淋酱汁的整鸡腿佐干炒内脏。
葫芦和孟凛各坐一边,沈确在灶台边站着就把饭扒完了。
孟凛:“……”
怎么真成受欺负的小媳妇了?
沈确本来吃饭就快,她想趁出太阳把上午两人换下的衣服洗好晾上,又要看着孟凛吃饭防止她偷咽,于是边注意这头,边在树干上绑晾衣绳。
这家伙从早上起来是不是就没歇过啊?
孟凛端着碟子竟然感觉有点心虚。
她从小被伺候惯了,对被很多人围着转习以为常,在她与沈确同居后,有一回沈确不知干什么伤了肩膀,还是她带着去医院打的绷带,那天晚上她习惯性的点餐,看着沈确吊着只胳膊洗菜备菜,突然就觉得很不舒服,还有一点点心虚。
但沈确又不让她点外卖,没办法,大小姐只好硬着头皮上手帮忙。
那次是孟凛这辈子第一回下厨,成果不堪入目。
沈确有些意外,这回菜色有她最爱的内脏,竟吃得这么老实,拿空碟的时候不由多看了两眼。
孟凛先是移目,立马又瞪回去,张大嘴啊给她看:“优美优易点心人了!”
夏天衣服轻薄,清洗不费多少时间,只是大小姐不知又怎么突发奇想,非说她来洗。
看她跃跃欲试,沈确便让了位,孟凛信心十足的坐上小板凳。
面对洗衣盆搓衣板,猛然发力,便听着刺啦两声,拎起来抖开一看——
啊啊啊啊啊,她的清凉小吊带!
死了!它死了啊!
沈确:“……”
忘了,她应该先把孟凛的衣服挑出来的。
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丧尸侠的一击,雪上加霜。
哄走因为泄气而变得扁扁的丧尸侠,沈确挽救了剩下的衣服。
抖平搓衣留下的褶皱,夹上晾衣绳,湖波送来的清风,吹起一排滴水的夏衣。孟凛抬手捋着头发,无意一瞥,忽然叫风撞了一下心房。
沈确还要继续去处理陷坑里的尸浆,她掐算时间,孟凛的体力条现在应该见底了,结果人家非得跟着去,拗不过,还是让她拿着蚊香。
孟凛问:“哲理的文字怎么不怕文香?”
明明沈确又涂清凉油,又点了蚊香,怎么还是被咬?
沈确边挖坑边解释,以前的蚊子有人工遏制,水泽绿化应季都会喷药,只是人们很少留意,现在环境改变,城市变森林,野生动物增加,蚊子也跟着进化,既凶又毒。
过期的驱蚊水和蚊香只能说聊胜于无。
孟凛撇撇嘴,哎,还是当丧尸好。
不多时,一个直径两三米,大半米深的土坑挖好。
沈确拿来推车和桶,穿好雨披,戴上口罩手套,开始运陷坑里的尸体。
丧尸尸体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焚烧,但为节省燃料,其实大多都直接就近掩埋,军方的实验室曾经跟踪测试过,掩埋后的土壤在一年内并没有析出有害物质,与推测一致。
挖到最后,她居然在每个坑底都挖出了一片用过的卫生巾。
“着也太不将就了吧!”
“这不是垃圾,是诱饵。”
沈确实在很佩服吴铁英。
木屋偏僻,附近游荡的丧尸不多,要把靠近的个别丧尸引进陷坑,如果用鲜血,气味太大,反而可能引来太多,同时落坑的丧尸若超过三个,这个陷阱也就废了,而且放血本身也会弄出不必要的伤口。
在末世,任何开放性的小伤都蕴含着风险。
用过的卫生巾通风晾干,便是最佳诱饵,微量血气只会吸引近处的丧尸,完美的废物利用。
孟凛听完,对远处的小坟包竖了竖大拇指。
忽然又想到:对啊,卫生巾会吸引丧尸,那来大姨妈的女人岂不是移动的香甜小蛋糕?她们怎么办?还有沈确,她的生理期应该是月中,也就是再过几天……到时候我不会突发恶疾,追着她屁股咬吧?
“想什么?表情这么沉重。”
“咩甚嚒。”
她在想以前看过的一部动漫,里头有个变成鬼的角色,为了不咬人,她嘴里一直咬着竹节,她要不要也去弄一根,以防万一?
填埋好尸体,沈确特意余出一桶最底层的黑浆,气味极浓,顺着她早上巡逻的路线薄薄洒上一层,再把坡道恢复,在陷坑上盖好树枝枯叶。
忙完脱掉一身负累,沈确身上的背心都能拧出水来。
用新接的雨水洗了个战斗澡,沈确换上干爽的白背心。
傍晚,孟凛以为忙碌的一天就这么结束了,忽听她说:“走吧,游湖去。”
“哈?”
丧尸震惊!
小船没有划远,沈确之所以赶这个时间来,是为了下笼。
整理好的地笼里放上特意留下的没处理的鸡肠和面团,在湖岸几处草堆抛下,用石块固定绑绳,傍晚放,明早收,虾蟹鱼大小通吃的地笼,沈确放了五个。
她们的小渔船是条只够坐两人的老木船,只两块隔板分出头尾。
沈确赤脚立在船尾摇橹,孟凛挽着裤腿倚坐船头,本来她连裤子都不想穿,又怕万一万一就那么寸,遇到什么人。
葫芦在家睡足了懒觉,这会儿跟上船来,很不适应。
小船摇摇晃晃,速度虽然慢,和陆地上的脚感却是截然不同。
机警的黑猫起初不肯下地,耷着飞机耳死死扒在沈确肩头,沈确下网时顾不上它,孟凛就看着逆子不断的在人家肩膀上趴好滑下趴好滑下,呵,就是不肯去她那儿。
放完地笼,小船摇到一片莲花地,葫芦已经完全适应船上的平衡,开始了自由探索模式。
也是这时候,孟凛突然想起,她根本不知道葫芦会不会游泳!
而葫芦此刻,已然如履平地,在并指宽的木隔板上行走猫步,优雅来到船头,先是观望,然后微微伏低,孟凛的心脏瞬间提到嗓子眼,又不敢去抓,生怕一个刺激直接把猫吓得飞出渔船,掉进密匝匝的莲茎下,找都找不见。
逆子之所以是逆子,都是有原因的,葫芦显然不在乎丧尸怎么想。
运动员已做好准备,翠绿茎秆上,蜻蜓振翅离开滴水的花苞,犹如裁判一声枪响,矫健之喵在空中跃出完美的起跳弧线!
眼疾手不快,连尾巴毛都没捞到的孟凛无声尖叫——nonononono!!!
电光石火间,网影一闪,沈确一脚跨到船中心,单手挥抄网,距离水面两厘米。
葫芦稳稳当当地落进了网兜里,竟然也不应激,还从网眼里探出爪子,扒拉水下的小鱼。
真正应激的丧尸:“窝¥%&*……#@!”
面对语言系统乱码的丧尸,沈确和葫芦都显得很淡定。
前者安慰:“大部分猫都会游泳,它们只是不喜欢水,别担心。”
后者知道了莲叶下并非地面而是水,也终于肯老老实实地趴在船舷。
有惊无险度过危机,被紧张情绪榨干了最后一丝体力的孟师傅,感觉自己被掏空。
什么打野,什么捕鱼,什么大闸蟹,这会儿都不想了,索性摊平在船板,仰面望着天空发呆。
前舱只够躺半身,孟凛就把腿翘在船头,船里积蓄着没舀尽的雨水,她就枕在水中。
老木头光滑无刺,雨水沁凉微腥,她们泊在接天的荷叶旁,看蜻蜓在橘红色熹光里点水。
长得像白鹭的不知名水鸟从头上飞过,孟凛眯着眼,获得久违的安宁。
无逆子之乱耳,无打野之劳形,进入慢充模式的丧尸,双手贴腹,面露微笑。
啊,这才是生活。
半晌,船身微晃,脚步靠近,她睁开一只眼,瞧见一朵粉莲花。
叶片盛开,点缀雨水,簇拥着嫩黄莲蓬,孟凛看看沈确的表情,又看看她递来的花,莫名其妙想到四个字:法相庄严。
虽然但是,起码是朵花,孟凛接过,心里还是高兴的。
没想到浪漫过敏的榆木疙瘩也有开窍的一天,亏她以前费尽心思,成天给她转载恋爱指南,这不是也能学会吗?
孟凛爬起来:“松窝得?”
“嗯。”沈确一脚踩船沿,伸手又摘了几颗熟透的莲蓬给她,“那些红点下就是莲子,剥着吃。”
孟凛一手莲花一手莲蓬,故作矜持:“赶马给窝松花?”
沈确在隔板坐下,凝了她片刻,才开口道:“你刚才的样子,看起来很合适。”
孟凛抿住唇角,保持苹果肌扁平。
哼,坏女人都一样,在一起的时候像个锯嘴葫芦,分手了不仅会送花,还学会说好听话了!
她背身不看她,挨着葫芦假装划水玩儿,低着头偷笑。
平静的湖水像一张铜绿镜面,丧尸笑着笑着,笑不出来了——
啊啊啊啊啊!
沈确!黑心臭葫芦!
你狗改不了吃屎!!!
第26章 26
由于察觉太晚,错过了发作的当口,要是以前孟凛才不会管三七二十一,乓乓就给沈确俩头槌,但现在不行,她要温!柔!善!良!
一生纯良的丧尸,怎么会无端伤人?
于是这口闷气,被孟凛硬生生憋到晚上。
从船上下来,人家一言不发,板脸回屋,自己给自己擦澡换衣服,绝不多看沈确一眼。
中途沈确几次试图来搭话,都被丧尸无视,反正她都给自己献过花了,想必应该知道已经安息的尸体不会说话吧!
单方面的冷战持续到天色沉黑,沈确在屋外处理完了今天打野的收获。
地皮菜和蕨菜木耳先用撒盐浸泡,然后用清水洗净,地皮菜里泥沙多,需要多洗几遍,然后一并焯水,斩碎。
孟凛摘了很多野蕨菜,如果时间充足,腌制或晒干能存放更久,沈确切碎一半,混合木耳地皮菜,加上腊肉丁、葱段、辣椒炒熟,再炒三个鸡蛋,两者搅拌成馅料,包个三鲜野菜蒸饺。
蒸饺用烫面,不需要酵母,也不怎么挑面粉,直接用九十度的开水和面,揉到面团光滑后稍微醒发,揪成剂子擀平,放馅,捏柳叶口。
大半盆的馅,做了满满一篦子皮薄大馅的柳叶蒸饺。
剩下的蕨菜就用来清炒。
蒸饺还没出锅时孟凛在床上就已经闻到香味了,但她不为所动,虽然,距离上次吃蒸包已经时隔多年,虽然,扬城早茶里她最爱就是蒸饺,好了别虽然了,她就是要把冷战进行到底,谁来也不好使!
沈确进屋,见到裹在被子里的鸵鸟,笑着摇头,不紧不慢擦了手,问鸵鸟:“鱼想怎么吃?”
临上岸前她随意撒了两网,也不知道是新手保护期,还是太湖的鱼已经泛滥了,就这么毫无技术含量的两网,就网上不少鱼获,沈确留下一兜小鱼打汤,给葫芦当晚饭,又挑了一尾小三斤重的大白鱼,把不大不小的都给放了。
当时在船上,孟凛就预感这条鱼很可能成为她的突破口,现在果然被突破了,可恶!
孟凛爱鱼,偏爱海鱼,她嫌淡水鱼有土腥气,独太湖三白里的白鱼得其圣心,但这种鱼小刺多,鱼太小的话她是不稀罕吃的。
一颗毛茸茸的脑袋钻出被子,囧着脸,没好气:“轻!症!”
沈确神情自然的点点头:“收到。”
“……”
好气,恨自己如此不坚定!
十分钟后,饭菜上桌,沈确:“来吃饭吧。”
清蒸白鱼看似作法简单,却是道实打实的功夫菜,湖鱼难免腥气,想把鱼做得鲜嫩不腥,技术、调味缺一不可,一般餐厅里的大师傅都未必能做到好处,何况是在末世下条件贫瘠的小水屋。
但孟凛知道,沈确一定有办法。
就因为知道她的本事,所以孟凛在还没看到晚餐的时候,就已经臭脸,感觉更生气了。
气自己没骨气,不就是白鱼蒸饺吗?她什么好东西没吃过?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但凡是人类能吃的好吃的,她哪个没见过没尝过?
以前生气她拍拍屁股就走了,全A市的米其林,想吃哪个吃哪个,只有沈确追到门口等她的份!
唉,末世,唉,嘴馋,唉!
孟凛闷闷地趴在桌上,下巴垫着胳膊,看沈确给鱼挑刺。
半片鱼肉剔出一小碗,淋一点盘底的酱汁,两只胖鼓鼓的蒸饺。
丧尸决定化悲愤为食欲,化食材为臭葫芦……真香!
从臭脸变作微笑眯眯眼,只需一道美食,沈确知道她吃美了,主动搭话:“味道还行?”
孟凛还沉浸在味蕾的惊奇里,正想找人分享,想也没想就说:“想禁枪鱼!”
说完回过神来,立马忿忿地瞪她一眼,趁人之危,不讲武德!
但毕竟是人家辛苦做的,她总不能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厨子,便又收回目光里的小刀,绷着脸硬邦邦说:“微道海不戳。”
明明丧尸肌肉僵硬,一秒还能变换八个表情,沈确不动声色,垂眸藏笑。
吃完饭,用锅里余下的水清洗碗碟,沈确撤掉铁锅,在灶眼盖上用铁丝缠成的篦子。
毛竹笋洗净切片,平铺在篦子上,下面是已经烧白的残碳,盖上锅盖,用炭火余热烘烤,慢慢蒸发笋片里的水汽,这是沈确自创的烘烤炉,第一次用,火候不好把握,不能离人。
她便坐着小马扎,一边看火,一边用小刀雕刻。
孟凛闲得慌,忍了几忍,从窗户探出头:“在蛋嘛?”
沈确就坐在窗下借光,闻声抬头,让开肩膀,给她瞧手里的木板。
刻痕还没上漆,孟凛歪头看了一会儿,才认出她刻的是字,两个名字。
吴铁英,孙莲妹。
沈确说:“我刀工不好,小字就用油漆写吧。”
但是小字要写些什么呢?
孟凛觉得自己既然受人恩惠,就要知恩图报,决定亲自给两人编一段雅致又不失幽默的墓志铭。
夜色里,一块打磨规整的木板楔进土中。
土包前,一人一尸并肩合掌,鞠躬悼念。
而后两道身影离开,走的时候,那丧尸脚步欢快,似乎对自己的作品很是满意。
小小墓碑上,并列着两个名字,没有生辰,不见死期,只有两行漂亮的油漆小字:
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墓地,祝你们妻妻爱情比梦甜蜜
安置完墓碑,笋干也可以出锅了,掀开锅盖,沈确难得露出了难言的表情。
虽然头锅只是试作品,但是这黢黑的成色,敲在一起咔咔作响的硬度,还是让完美主义者难以接受。
孟凛反而没那么在意,用水洗干净后,里头其实还是笋干的颜色,就是深了一些,硬就对了,咬咬胶就是要硬才过瘾,她还嫌普通的笋干太软了,没有那种费牙帮子的嚼感。
剩下的笋片泡在水里,明天再继续。
忙碌一天的孟师傅躺回床上,捣鼓起那台老年收音机。
收音机孟凛昨天就看到了,可惜没电,今早沈确翻出来了几板没拆包装的新电池,这会儿孟凛才想到可以给收音机换上,一次性的碱性电池保质期通常在五到十年,电量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是末世的硬通货之一。
原以为这台收音机是吴铁英用来接收短波信号用的,没想到孟凛一打开,就自动放出了熟悉而久违的AI女声:“冰河末日席卷世界,一夜之间温度降到零下96度,突然的大降温导致全球人类消失五分之三,全球人类开启冰河末日求生之旅……”
沈确:“……”
真正忙碌了一天的沈师傅,刚刚洗漱完准备休息,听到突然公放的小说,无声转过头来。
孟凛正抱着枕头,美美研究,朗读声一跳:“璃莹殇23岁生日的那天,霸道总裁发射了23颗原子弹为她庆生,没错,就是那个能毁掉一座城市的原子弹。”
丧尸把脸埋进枕头,敲着床嘎嘎闷笑,啪嗒一摁,小说又跳到:“极寒末日,苟在安全屋求生的他,半夜正在穿衣服,双层摇粒绒缝的棉裤衩,里面塞的老腈纶填充物穿身上一瞬间,噼啪的一路火星带闪电,漆黑的安全屋都被照亮了……”
“嘎嘎嘎嘎嘎!啾鸣!面、面苦茶!”
好吧,她大概能猜到这台收音机是从哪来的了。
见她这么开心,沈确摇头笑笑,躺平闭上了眼。
耳边:“末世降临前,我囤积了各种水饺,白菜猪肉水饺3000个,韭菜猪肉水饺2800个,香菇猪肉水饺2200个,三鲜水饺2000个,虾仁猪肉水饺1800个……”
这次没再跟着嘎嘎的笑声。
半晌,有人推了推她的手腕,沈确看去,孟凛眨巴着猩红的眼睛:“窝也想吃睡觉。”
黑暗中,沈确终于失笑:“嗯,想吃什么馅的?”
水饺孟凛吃得不多,对馅没有偏好,纯是嘴馋。
沈确记下了,伸手揉揉她的头:“睡吧。”
屋里安静下来,又过了一会,孟凛忽然坐起来翻自己的枕头。
“怎么了?”
“窝得针头里好笑有洞悉。”
她昨晚就感觉这枕头躺着不太舒服,但东西廉价,又光顾聊天,就没在意。
今天越躺越觉得不得劲,拆开枕套,果然在枕芯下抽出了一张纸。
沈确打开灯。
是一张手绘的结婚证。
孙莲妹,吴铁英。
原来这就是那个被藏起来,没来得及送出的,生日礼物。
今晚孟凛没再发起聊天局,一人一尸终于睡了个好觉。
夏季日头长,五六点钟天就已经擦亮,沈确比平时更早睁开眼睛。
她翻身起床,看向窗外,并不见异常,便看回窗台边不断喵喵叫的葫芦。
“怎麽惹?”孟凛迷瞪着眼,摇摇晃晃地撑起身。
沈确还没说话,葫芦叫“喵!”的一声跳到床上,在她们中间来回蹭着两人的手。
孟凛边迷糊边露出猥琐的笑容,旱地拔葱似的捞起难得朝她撒娇的爱女:“hiahiahiahia……娜丽莱德小娇哗,让马迷亲亲,muamuamuamua!”
沈确:“……”
虽有着多年相处经验,已经可以淡然面对,但眼底还是泄露出一抹讶色。
确实没想到,丧尸的嗓子竟然也能夹出石矶娘娘般的笑音。
往常葫芦早该哈她了,孟凛亲着亲着觉得自家的猫今天很不正常,居然到现在还只是软绵绵的依偎在她怀里,轻柔柔的喵喵叫,这弱柳扶风的姿态,还是她那倒拔垂杨柳的猛张飞吗?
松开手,孟凛古怪地打量它。
就见葫芦“喵~”的一声,轻飘飘倒了下去,那姿态,甚有故人之风,仿佛在说“哎呀,姐姐人家摔倒啦”。
孟凛:“……”
沈确微挑眉梢。
不管你是谁,立刻从我女身上下来!
早起的瞌睡一扫而空,尴尬的丧尸表演起一秒十八个假动作。
葫芦喵了半天没等到抚摸的手,便转换撒娇对象,喵喵的蹭了起来。
沈确意识到什么,伸手顺着它的背脊从头摸到尾,果然见黑猫抬起了屁股。
抿了抿唇,她看向孟凛:“它应该是发.情了。”
第27章 27
孟凛直愣愣的,看看她,又看看葫芦,“哈?”
沈确把葫芦翻了个身,肚子上的乳.头没有生育过的迹象,又看它的牙。
她对猫的了解不深,只能约莫大概,便问:“你之前见过它发.情吗?”
大脑飞速回忆,孟凛当然知道猫有发.情期,在发.情期里都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但她从没见过葫芦有过类似的表现,虽然嘴上总说着要研究兽医,到时候亲自给它绝育,可她本心里根本没把发.情期和葫芦挂上钩——它还是个孩子啊!!!
孟凛露出了所有新手家长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常有的慌乱:“妹、妹由啊。”
沈确点头,拍了拍她:“没事,别那么紧张,母猫的发.情期不会超过一周,好好照顾不会有问题的。”
这事也怪她不够仔细,从牙齿看呼噜的年龄应该在一岁以内,如果早些留心,不会这么猝不及防。可即便有所预见,对这种情况,她们能做的其实也很有限。
话是这么说,孟凛还是很慌。
她知道母猫在发.情期是很难受的,交.配也根本没什么快感,生育也许是很自然的事,但哪怕是猫狗也有因为难产而死的几率,葫芦是只很自我很有个性的猫,不管在哪种环境,都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可一旦怀了崽,它就会把所有的营养都优先供给孩子,任凭自己变得消瘦、毛发变得干枯,甚至付出生命,这就是激素的作用。
如果交.配,它会怀孕生崽,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肯定不能再和她们一起奔波,生下来的小猫也需要照顾,以前城市里的流浪猫可以靠捡垃圾为生,可现在没有城市了,这些小猫该怎么办?
如果不交.配,母猫有可能会频繁发.情,反复难受,在末世,这种持续不断的叫声对普通人而言与催命符没什么区别,她可以不在意,但沈确怎么办?
数不清的信息一股脑挤进孟凛几乎宕机的脑仁,她一边瞳孔地震,一边小心翼翼地伸手摸猫。
刚摸了两下猫头,葫芦就蹭了过来,竖着尾巴挨近她的手,然后伏低身体,抬高屁股,做出求欢的姿态。
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亲近,孟凛却笑不出来。
她应该帮葫芦拍拍吗?以前看过许多帖子,有的人说拍拍可以缓解母猫的焦躁,也有人说拍拍会导致母猫子.宫蓄脓,有人说可以用棉签模仿,又有人说可能会造成假孕,伤害身体。
恍然怔忪间,孟凛突然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了吴铁英在日记里写下的那种无助。
没有医生可以咨询,没有资料可以参考,没有办法。
“咔嚓”的声响打断了她的思绪,沈确开了个猫罐头放在桌上,然后抄起军刀,把所有窗关上,说:“我出去看看,很快回来,如果它有胃口的话,先让它吃饭吧。”
孟凛点了点头,沈确便关上了门。
母猫叫春的声音穿透性很强,除了公猫,还可能引来别的东西,她得去排除周遭的危险。
沈确一走,孟凛就把葫芦抱到桌上,平时冲在吃饭第一线,今天连罐头都不闻不问,只围着她转圈,孟凛只好又把它搂进怀里安抚。
以前总不让抱,没有察觉,原来不到半年就已经长这么大了。
小肚腩肥墩墩的,捏起来软软一层。
孟凛垂着眼睛,想起第一次见到葫芦时的场景。
天气很冷,她窝在床上猫冬,忽然听见客厅里传来响动,还以为是老鼠,蹚过满地的书本杂物,她在屋里找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沙发底下发现了声音来源。
是只黑色的小猫,只比她巴掌大一点,浑身脏兮兮的,眼角挂着眼屎,尾巴伶仃的一小条,真和老鼠似的。
她一趴下,就立刻被哈,小猫怕她,边哈边躲。
丧尸不会伤害人以外的动物,可动物也不喜欢丧尸,孟凛早就习惯了。
她不是没有起心动念过。
经过一年毫无意义的游荡,终于意识到世界已经毁灭的丧尸想要安定下来,她找了栋房子安家,家里空空荡荡,同类无法沟通,小动物见她就跑,有家和流浪也没什么区别。
看小说,刷视频,用光能找到的所有的电,宅家的丧尸出了门,想要碰碰运气。
她遇见过沿街流浪的狗群,隔着一个街口,就被汪汪汪骂了一顿。
在垃圾桶附近,遇见过带着崽子觅食的猫妈妈,她帮忙翻开盖子,一转头,猫妈妈逃跑时踹飞的塑料瓶,正好砸在她额头。
孟凛没有气馁,既然城里的小动物觅食不易,她就去超市搬粮,放置在垃圾桶旁,也许是因为沾染了她的气味,那些口粮直到被雨泡烂,都未被问津。
后来的一个暴雨天,孟凛在树下发现了一窝被淋透的小猫,没有大猫的踪迹,小猫瑟瑟发抖,也许是因为没有力气,那是她离得最近的一次,孟凛不敢动手,只敢蹲在它们身边,脱下自己的外套帮忙遮雨。
那雨越下越大,砸得丧尸都睁不开眼,孟凛觉得这样不行,至少得去拿把雨伞过来。
便利店不到三十米,孟凛回来时,树下已经没了踪迹。
想想也不奇怪,动物们喜欢的是迪士尼的公主,而不是青面獠牙的丧尸,虽然她并没有容貌焦虑。
认命的孟凛又过回了宅家生活,然后遇到这只闯进家门的小猫。
如果是只大猫,孟凛会随它去,但这样的小猫,她无法放置不管。
堵住逃跑路线,丧尸单手提起了欧式大沙发,把猫揪出来的时候,她才发现它身上全是伤。
也很奇怪,在沙发底下还会哈她,一抱进怀里,小猫忽然就安静下来,洗澡上药也不挣扎,孟凛自己去宠物医院找疫苗,自己打,去商店搬罐头,回家时小猫也没有离开。
小黑猫恢复到能跑能跳,孟凛问它想不想留下来,如果同意,这几箱罐头猫条就是聘礼。
它吃净了猫条,孟凛给它起了葫芦这个名字。
后来为了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孟凛便招聘(拐带)来了保洁王姨。
孟凛胡思乱想着,感觉自己像隆冬腊月抱着病娃四处求医无门的单亲妈妈。
“还好吗?”沈确推门而入。
她身上带着丧尸血气,痕迹已经洗干净了。
孟凛看见她,脸色变得更加黯然,半晌才哞哞地说:“呼噜不啃赤饭。”
她想了许多,葫芦是她的家人,如果沈确嫌它累赘,也很合理。
毕竟都末世了,普通人连活着都很艰难,沈确再厉害也是个活人,那她们就不能再在一起旅行了。
她可以自己去抢一辆车,继续往前走。
可是这样就没人给她做好吃饭了,没人给她准备洗澡水,没人骑车带着她,没人半夜陪她聊天,她还不会滑雪,沈确运动天赋高,多半是会的,没人教她的话,她岂不是会从山上咕噜咕噜滚下来?
“这是什么表情?”沈确坐下笑了笑,葫芦蹭过去,她抬指挠着它的脖颈,“发.情期食欲不振是正常的事,等会儿我给它做个玩具,转移一下注意力,也能消耗体力,饿了自然就吃了。”
“这是自然现象,不是生病,别那么担心。”
孟凛扁扁的趴下去,“嗷”一声。
沈确:“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孟凛心口一紧,移目瞥她,假装自然。
“这段时间,我们最好还是住在这里,等呼噜好了再继续走。这样风险最小,它也能好好休息,杜绝隐患……”
“阔以!”
没等她说完,孟凛一把抓住她的手,成交!
沈确还有些诧异,她巡逻时计划了多种方案,怕大小姐觉得木屋条件太差,在这久待无聊,留下自然是最佳选择,有水有粮有屋,进可攻退可守,既能防范公猫,丧尸数量也可控。
虽然能猜到答案,沈确还是问了一句:“呼噜年龄还小,你应该不想让它怀——”
丧尸猛猛摇头,绝无可能,哪个公猫胆敢来犯,她就打断丫的腿!
上一秒还阴云密布,这一秒就阳光灿烂了,达成大方向统一后,孟凛便催着她赶紧去做玩具。
雉鸡的羽毛沈确没扔,本就预备着。
裁一小块布,包上些沙子封口,在布面沾上羽毛,做成类似毽子的样子,系条绳子,绑在木棍上,就是最简易的猫玩具。
让孟凛先在屋里逗猫,沈确随便吃了两只凉蒸饺,烧了一大锅水备用,余碳继续烘笋干。
这时间她又找了些旧布条,比比量量,照着呼噜的尺寸缝了个胸背。这段时间不能再让它单独活动了,牵引绳就用绑绳代替,另一头孟凛说就系在她身上,她要亲自下场,严防死守,倒要看看是爱情的力量大,还是丧尸的威力更大。
既然要住更长时间,就不能坐吃山空,烘完笋干,沈确便独自背着背篓出门,又去山上设置了几个抓鸟雀山鼠的简易陷阱,采了些木耳蕨菜野葱,还找了些面条菜回来。
木耳野葱凉拌,蕨菜腌制,面条菜和着面粉一起蒸熟。
沈确刻意的少吃米,多吃面,等她们走后,米可以用矿泉水瓶储存,加上一颗八角便不容易生虫,面粉则很难再存放到其他幸存者来。
不赶时间后,地笼也不必急着收了,多放两天收获的可能性更大。
傍晚打渔回家,打开门迎面扑来AI女声朗读的末世小说。
孟凛主动表示,自己有乖乖按照约定练习绕口令,一点也没偷懒。
练绕口令的事不是沈确强迫的,完全是孟凛自愿,因为沈确说那个交易集市背靠大基地,很可能在那找到兽医,这么大的集市,检查自然严格,孟凛想混进去,能开口说人话就很关键了。
孟凛还怕她们赶不上,结果沈确说交易集市没有意外情况的话,会在每月的二十五号开放。
而现在才月初,也就是说哪怕她们走路去都来得及。
“……”白白紧张的丧尸:“辣窝们为神麽辣么赶?”
沈确支着侧脸一手逗葫芦,笑着看了她一眼。
当然是因为了解。
大小姐就是那种随心所欲,想起一出是一出的人,若是没有时间限制,由着她逛,她们可能得骑着观光自行车兜兜转转半个月才能抵达太湖。
孟凛被她看得心虚:“练!窝练就屎惹!”
总之,一切为了孩子!
第28章 28
接连三个晚上,孟凛和沈确都没睡好觉。
整个木屋里回荡的都是葫芦“老吴”“老吴”“我要老吴”的声嘶力竭的嚎叫声。
为了防止胆大包天的公猫暗度陈仓,夜里她们只能将门窗关严。
屋里既闷热又潮湿,和蒸桑拿没什么区别,仓库里有台小型电风扇,可连续的阴天,沈确没舍得浪费电,只拿着蒲扇硬抗。
作为丧尸,孟凛并不怕热,但她一点也没比沈确好过。
升高的体温,蒸发的汗水,酝酿出格外浓郁的人味,一个劲儿往她鼻子里钻。
就像在身旁安了个红泥小火炉,炉上炖着锅顶配佛跳墙,咕嘟个没完,谁家丧尸也受不了这种诱惑啊!
那天湖上的莲花孟凛没扔,沈确用花瓶养在窗台,才两天就显出病色,花瓣飘零。
白天巡逻打猎做饭,晚上一宿一宿熬夜,饶是钢铁战士的沈确,眼底也泛起黑青。
孟凛觉得这样不行。
她作为丧尸都因为休息不好而神智恍惚了,沈确还是个活人,万一在巡逻的时候遇到丧尸,反应迟钝被咬上一口,那她岂不是亏大发了!
她自己都没下嘴,怎么能便宜外头的野丧尸!
于是经过商量,她们决定分工合作,孟凛负责巡逻的时候,沈确就负责看孩子,被没日没夜的“老吴”环绕,又受到屋里屎尿残留的气味攻击,亲妈也抵抗不住,必须出门去透口气。
随地大小排的问题,俨然成为噪音与闷热外的另一个大麻烦。
沈确用脸盆装上沙土,做了个简易的猫厕所放在床边,可自小野蛮生长的葫芦,完全没有定点排泄的习惯,并对突然被限制活动范围非常不满,这种不满就变成了随时爆发的恶臭袭击。
头天晚上,孟凛还在床上玩逗猫棒,丝毫没有注意到葫芦的异常,直到一股特殊的味道蔓延开,她还很迷惑地叫来沈确一块儿闻,一人一尸上上下下闻了半天,终于在枕头旁找到来源。
一小块半干的湿痕,沈确分辨:“有点像板蓝根的味道。”
孟凛嫌弃不已:“不灰是油老叔叭?”
两天后,所有床单枕套全部牺牲,挂在时阴时雨的墙沿。
而那气味还是越来越浓,越来越浓……在门窗紧闭,闷热难耐,嚎声环绕的深夜。
终于在第三天半夜,丧尸猝然而起,猛抓住身旁人类的胳膊,痛苦而嘶哑:“我…我豪想吐!”
好消息是:丧尸的口语有所进步。
坏消息是:罪魁祸首原来是自家孩子!
直到孟凛亲眼见到床下那坨长条形的罪证,她还在喃喃:“可、可呼噜没在家伤过厕所啊……”
找到源头,沈确想了个辙,她以前见过来月.经的母狗会穿那种像婴儿尿不湿一样的尿布,她便拆了几张卫生巾,用里头的吸水棉缝了一个类似的小裤头。
起初是有用的,但她忽略了一个致命问题,虽然她在尾巴根下留了足够的空间,但粗制的尿布并没那么贴身,只要葫芦随便动两下就会移位。
而猫想要拉粑粑的时候,是不会转圈的。
一边挨咬一边给猫洗澡的沈确:“……”
白天轮流带娃的计划,变成了二十四小时轮替,一人一尸插空打盹。
在这个自然复苏的时代,母猫的嚎叫能召唤来的东西,远远超出前现代人的想象。
孟凛和沈确就分别见到过窗外出现的狐狸、猴子、狗和羊驼。
是的,羊驼。
在一个天光熹微的清晨,熬到刺棱满头毛的孟凛打开房门,与一只正在探头探脑的白羊驼四目相对,羊驼姿态张狂,丧尸神情呆滞,然后就被猛猛吐了一脸的口水。
丧尸应激了,可惜应激的丧尸最终没能打成驼肉火锅,只能狠嚼笋干泄愤。
俗话说得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
在噪音、湿热、滂臭和睡眠不足的四重夹击下,孟凛决定挽救自己的精神状态,勇闯丧尸疗愈赛道!
蓝天,湖畔,清风。
在草地铺开一方棉布。
瑜伽,来自古印度,可通过体式、呼吸、冥想达到身心合一、解脱的精神境界。
颂钵,又叫喜马拉雅钵,通过声音震动,疗愈心灵,调节情绪、释放压力。
孟凛盘腿、盘…没盘成功,暂时先使用了摊尸式,面朝树枝,感受身下潮湿不平的地面传导来的大地之气,闭上眼睛,拈起中指,放空大脑,感受呼吸的节…噢,不会呼吸了。
“……”
Nonono,不要放弃,要静心。
起身,改为直角坐,拿起擀面杖,平端电饭煲内胆。
自古以来,音乐就是人类抒发情感的媒介,泛音更是能与大自然的频率共鸣,影响附近物体组成分子的震动频率,让躁动的分子沉定,失眠状态平衡,堆积的压力与伤痛随之释放消散!*
虔诚地在身旁摆好收音机,打开本地音乐,啪嗒——打次打次打次打次。
“月色倒映在西湖,篝火点亮这蜡烛,我从光明到迷途,就像拔剑中了毒!”*
“噹~~~~”
“我像迷阵我像圈套,我像服了安眠药,我这惨白的微笑,还剩下几分孤傲!”*
“噹~~~~”
“我来时变幻匆匆,我走后悄然无声,我像断翅的孤雁,徘徊在这生死线!”*
“噹~~~~”
就在丧尸疗愈时,沈确正抱着猫坐在竹椅上,默然陪伴。
疗愈的音乐喊到第三首,丧尸的眉头却越皱越紧。
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杀心好像有点被愈活了。
不远处的草丛传来轻微娑响。
孟凛猛然转过头去,睁开猩红的双眼,狸花猫才刚露出半个脑袋,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竹椅上的黑猫,悍不畏死地走了出来。
狸花:“老吴~~~”
葫芦:“老吴!”
狸花:“老~~~吴!”
葫芦:“老吴……”
沈确刚抱住躁动的葫芦,就见眼前虚影闪过,有什么东西歘一下飞了出去。
是丧尸!丧尸以奥运健儿的身姿,手刀舞成旋风,瘸腿蹬如闪电——
就你叫老吴是吧?就你他爹的叫老吴是吧!?
孟凛一口气以今日必亲手捏爆丫作案工具的气势狂追二里地,中途遇见的散步丧尸也没放过,揪住就是一顿暴打,可惜活猫的灵活度终究是比死人更胜一筹,无能狂怒的丧尸一手拖一个被打晕的同类,在林子里一顿“嗷呜”,宛如纽约城里暴怒的绿巨人,最后忿忿不平的把俩尸丢到公路。
回到湖畔,沈确还在竹椅上,正低头咬线。
葫芦背上绑着个长方形的,只能看出脑袋和身子的粗糙布偶,孟凛探头好奇道:“这是什麽?”
沈确解释,每次环指抓揉呼噜尾巴根的时候,它都能安静一阵,她便试着做了个代替公猫的阿贝贝。
躁动的黑猫似乎很受用,竟真的不叫了。
孟凛举起沾血的拳头,朝她晃了晃大拇指。
她也带回来一个好消息!
在追猫的途中,她无意发现了一间很隐蔽的小屋,离这不远,门上挂着锁,她回来的时候从窗户那瞧了瞧,里头好像有不少好东西。
有锁,沈确若有所思地环视木屋,取下了插在门锁上的钥匙。
钥匙环上不止一把钥匙,都是用来开最简易挂锁的。
一人一尸抱着猫找了过去,果然能开。
小屋是用合成板搭建的,可能是早些年废用的环卫休息室之类,里头堆满各式焊接、切割、熔铸用的工具,箱子,汽车零配件,桌上还摆着好几台专业的无线电台,沈确看到房顶上搭建的天线,心里就已经有数了。
这就是吴铁英的工具房,她的车应该就在附近。
看着满屋战利品,孟凛得意叉腰:“怎么样?”
沈确放下手里的记录本,也朝她晃了晃大拇指:“不愧是你。”
经过三年的野蛮生长,原本的砖石小路早已被草丛覆盖,但仔细搜寻,还是能发现端倪。
沈确在附近找到了一台特意用枝叶掩盖的车,不过这台车和她预想中的完全不同。
车钥匙就和那本记录本一起挂在墙面钉子上,电子钥匙解锁,钥匙入孔,车里发动,仪表盘亮起数字,坐在副驾上的孟凛夸张地“哇”了一声。
居然真的能用!
丧尸兴奋地左看看又看看,正儿八经的四座车,还有后备箱呢,空间虽然不大,但是比双人观光自行车那不是强多了!既能遮风又能挡雨,有空调还有音箱!
虽然,只是一台四轮老头乐。
沈确从吴铁英的记录本里找到了这台车的改装记录。
如她所料,先前吴铁英还有一台柴油车,可惜在一次台风天里泡了水,只能废弃。
这台老头乐是她后来弄回来自己改装的,底盘增加了护板,安装了雷达,头尾加装上防撞护杠,后厢盖上还安了备胎小书包,车顶可以铺太阳能板。
锂电池,增程式油电混动,汽油箱能装十升油,发动机只负责充电,开起来比油车安静许多。
孟凛戳了戳她,沈确看过去,她乐得不行:“大品牌!”
刚才没注意,光顾着看车里了,现在才发现这台老头乐的前脸设计,颇有故人之风,还正儿八经贴着车标呢,金底大盾牌,中间一头扬蹄的驴,俨然是mini胖宝款的卡宴。
孟凛十八岁拿到驾照后开的第一辆车就是卡宴,当时她想要跑车,但褚步庭觉得SUV安全性更好,后来她车库里几乎全是各种大车,卡宴就放在角落里吃灰。
到底是由俭入奢易,山寨牛夫人也成了可口小甜甜。
孟凛围着老头乐看了又看,满意得不得了,咧着嘴竖起大拇指:“保时敏捷,帅!”
第29章 29
到第七天,葫芦终于恢复了正常。
女王荣归,臣民相拥欢庆。
趁着这两天有太阳,沈确把所有阴干的床单枕套都拿了出来。
孟凛本来觉得都要走了,没必要多此一举吧,但是闻了闻那比寻常骚味更臭,又比寻常臭味更馊,前中后调各有不同的神秘气息,丧尸老老实实地端来洗衣粉,坐在边上帮重劳力扇风。
毕竟是别人家的屋子,做人还是要有点道德,做丧尸也一样。
晾好床单,孟凛捧着一颗大大的良心,主动加入做家务行列。
被猫标记过的地方,一般的清洁剂很难彻底除味,一人一尸反复擦了好几遍,门窗大开,通风换气。
始作俑者的女王陛下,从始至终事不关己,躺在竹椅上晃着尾巴打哈欠。
沈确没忘记欠孟凛的那顿大闸蟹,这些天不是没有收获,只是她俩都疲于带娃,连睡个整觉都是奢求,自然也没胃口吃饭,糊弄了这么多天,终于一家三口再次荡起了木船。
放置几天的地笼收获满满。
这个季节的大闸蟹还未成年,个头都不大,吃的就是个薄壳肉嫩蟹黄鲜,清蒸水煮都不是最佳选择,最合适的就是做爆炒和香辣。
用小刷把蟹身上的淤泥刷干净,从中一切两半,露出黄澄澄的蟹膏,沾上淀粉,油煎定型。孟凛不能吃辣,沈确只放了几个干辣椒和香料,用葱段和附近找到的野山姜爆炒。
还剩下两只残蟹,几条不大的凤尾鱼,和一小碗湖虾,本来这些小渔获沈确都打算给葫芦补身体,被孟凛大手一挥给挡下了。
这几天她俩都没吃好,就葫芦自己每天两顿鱼,顿顿没落下。
补什么补?不差这一顿!
她决定亲自下厨宴请功臣,做一个改良版的湖鲜粥。
灵感来源于广式海鲜粥,做法简单总结就是所有的食材用油在锅里扒拉扒拉,加上米和水,小火熬到粘稠,再加点葱花出锅。
搭配上沈确腌制的酸辣蕨菜和工具屋里找出来的白酒,怎么不算是国宴!
沈确看着她吨吨给自己倒酒,淡定提醒:“这是工业酒精。”
孟凛停下瞥了眼瓶子,浓度99%,略一沉默:“……加点水?”
还是算了,以前沈确就不喝酒,别给喝出毛病来。
经过这几天的同甘共苦,她们也算是过命的交情,可以歃血为盟原地结拜的那种。
孟凛现在觉得,沈确这个人做对象虽然不咋地,但当搭子确实很完美,她都想说,以后葫芦就管你叫妈,你管我叫姐,咱们俩各论各的,以后一家三口齐心协力,风风火火闯九州!
丧尸是猫舌头,吃不了烫食,孟凛叠着手,满怀期待地催着她赶快尝尝粥的味道。
沈确舀起一勺,仔细品尝,“嗯,挺好吃的。”
“真的假的?”孟凛还有点不信。
沈确确实没有骗她,点点头道:“真的。和我八岁时做的差不多。”
剩米饭加水放点盐和味精,煮开后就差不多是这个味道,不难吃,就是有点腥。
孟凛:“……嗷。”
她就多余问。
美美吃了一顿,丧尸牙口好,蟹壳直接咬碎,又鲜又脆,好吃!
临出发前,还得正经洗个澡。
就这些天的强度,别说会出汗的人类了,死了三年的干尸也是一身臭味。
孟凛还用那个桶,沈确用水盆泼,硫磺皂切两半,一人一尸都从头到脚狠狠搓了三遍。
就是否要更换交通工具,一人一尸还进行了一场认真的讨论。
沈确认为四轮老头乐虽然现在还能开,但内部的电气结构复杂,随时可能坏,之后的行程她们不可避免地要往城市范围走,而老头乐主要存在农村,万一坏了很难找到更换配件。
而且这台车用的是汽油,虽然她在工具屋旁找到了吴铁英挖的储藏坑,坑里有两桶20升的汽油桶,这些汽油品质还行,但毕竟是三年前的陈货。
汽油的稳定性远不如柴油,在车上放置桶装汽油,危险程度不亚于摆着一颗炸弹。
相较于里程极其有限的电车,双人自行车虽然速度慢,但更易维修,可持续性强。
孟凛则认为:换,一定要换!
首先,老头乐好歹是台四轮车,还有电,她们的旅途品质将大大提升;其次,储物空间多了,能装的物资也就多了,她完全可以通过零元购攒到置换房车需要的物资,而且葫芦也将得到自己的专座。
至于危不危险,能不能持续,要她说都末世了,还用在意那个吗?
车坏了大不了就地换成自行车,也来得及,桶装汽油不安全就少带点,沿路再找呗。
双方辩手经过一通五魁首六六六式的激烈辩论,终于达成了意见一致。(如果不一致,大小姐就赖在地上打滚)
终于能坐上四轮车了,孟凛欢欢喜喜的收起行李。
沈确独自去了工具屋。
吴铁英改装这台车的时候,应该已经决定留下来,这台车不是为她们两人准备的,但她的改装不可谓不用心,汽油、储备电池、充电系统,一应俱全,车辆也保养得随时可以出发。
她在工具屋里还找到了一箱改装的模型枪和钢.弹,三十米内,精度误差不超过五厘米。
沈确拿走了一把双管霰.弹.枪,一盒手搓子.弹,其他的就留给后来者。
在车上放置好蓄电池和太阳能板,沈确坐到了无线电台前。
戴上耳机,打开电源,在高低起伏的滋啦声调整频钮,拿起手呼:
“长城,这里是孤狼1-1,完毕。”
“…滋…滋滋……滋……”
“长城,孤狼1-1,我途经范围未见幸存者。坐标格Zulu 359,完毕。”
“滋………到。”
……
沈确回到木屋时,门口已经摆满一堆行李。
孟凛逐一介绍:“这个,我们带来的,笋干,我吃的,猫玩具,呼噜喜欢。”
这些沈确都能理解,但,“铁锅就不用带——”
孟凛拒绝:“要,有锅气!”
在这住这么久,她对很多东西都有感情了:“球拍也要!”
羽毛球拍是在仓库找到的,带娃间隙里沈确陪她打过几回,好玩的,以后她们沿途驻车露营的时候还可以打。
“还有这个,我也想带走。”
孟凛抱起装着野草莓的花盆,再不久果实就要熟了,她也想尝尝草莓的味道。
最终,行李装满了大半后备箱,与铁英莲妹告别,关上木屋的门窗,留下双人观光自行车。
背着大铁锅的老头乐,再次踏上了旅途。
副驾上,孟凛腿上放着收音机,翻动着手里的地图册问:“我们,今天进城?”
“嗯,不进中心,从边上绕一下,看看能不能找个房子落脚。”
孟凛叼着笋干点点头:“有很多东西,要买!”
收音机里:“张小乐解决了房间里的丧尸,到处翻找物资,这大别野光是卫生间就比她以前的出租屋还大,卧室里,她脖子上戴着十条项链,手腕两只大金表,十个手指头戴满宝石钻戒,对着镜子傻乐,不由想到了‘打土豪,分田地’……”
孟凛也跟着:“嘿嘿。”
她的口语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五个字以内神鬼莫辨,五个字以上偶尔嘴瓢。
她觉得这要归功于这台收音机里的朗读小说,毕竟听说读写,听是最重要的,之前学得慢,就怪沈确这个闷葫芦,不过她的口音也产生了一点变化,现在听起来不太像南方人,像AI人。
阳光正好,车窗透着风,孟凛听着小说,闭目养神,突然:“不对啊。”
“?”沈确看她一眼。
孟凛说:“她们两个,没被咬,为什么变?”
沈确眉头微动,都已经过去十天了,现在才想起这一点?
“你说吴铁英和孙莲妹?”
她解释道:“我以为你知道。丧尸病毒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传播,摧毁人类社会,是因为它特殊的传染性。”
电视、电影、小说乃至AI视频,丧尸早就不是新颖题材,各国政府怎么可能没有应急预案?
但是人类的预案在自然面前,太过苍白无力。
直到末世后半年,政府的研究员才终于发现丧尸病毒飞速蔓延的秘密——早在零号病人发病前,这种病毒就已经在全世界传播开了,这是一种拥有漫长潜伏期,且难以被免疫系统识别的‘无害病毒’,当人体机能停止工作,它才开始发作。
每个人身上都存在这种病毒。
丧尸的确具备强传染性,但即便没有被咬,人死亡后也还是会变异。
孟凛听得目瞪口呆,她怎么会知道,也妹人通知她啊!
消化好半天,她反应过来:“那你……”也是预制丧尸啊?
沈确“嗯”了一声。
车里一时沉默,沈确看着路面:“你没有别的想问的?”
孟凛正在低头写字,那块白板她还带着,要说长句子的时候好用。
沈确说完,侧目瞥了眼,正对上她举起的板子:所以变成丧尸不是因为我菜!
白色老头乐平稳的绕开一堆障碍物,沈确唇角勾起一点笑,说:“嗯,不是你菜。”
孟凛其实不是没想法,就是突然被信息量这么大的情报给整蒙了。
消化了好半天,丧尸问:“能治嘛?”
“还在研究,暂时都失败了。”
“那,这个,谁搞出来?大漂亮国?”
“真正的病毒源暂时也无法确定。国际通讯很早就断了,初步能判定的是最初宿主应该是来源于印度,丧尸病毒爆发后,边境第一时间承受了最大的压力,大部分的研究样本也都来自那里,印度丧尸身上的病毒样本,可以说是五花八门……”
逻辑这么一串联,整个事件简直不要太清晰。
作死的和养蛊的都可以直接对号入座了,就末世前印度在全球的人口分布,属实是绝杀了。
孟凛失焦地仰头望车顶,怎么说呢,好消息是她应该不用担心人类反攻丧尸了,也终于明白了沈确为什么能这么轻易的就决定和她一个丧尸一起去旅行。
人类与病毒的战役,大多都是以病毒自行减弱或突然消失为终止,但这次世界都几乎毁灭了,病毒也没有消失的迹象,也许未来会,但那时候,人类还存在吗?
可能是已经变成丧尸的缘故,孟凛的感觉说不上失落。
人类以前想象出这么多末世题材,有种玩梗者终于被玩死了的荒谬感。
第30章 30
连续的阴雨天,让她们行进的速度变得很慢。
改装后的老头乐里程虽然增加了,但满载车重造成的额外耗电又抵消了这部分。
国道上的路况也远比省道乡道更糟,三不五时就会遇见翻倒的大货车或是连环相撞的铁山把路堵得死死的,单凭人力根本清不出来,只能绕路。
绕来绕去,就连沈确也迷了两三回路。
电量的消耗远超预计,沈确不得已开始“偷油”。
地下停车场,孟凛负责望风,沈确负责砸窗。
有被响动吸引来的丧尸,孟凛就用扳手敲晕拖走。
她发现沈确这人看着挺像是无产阶级的忠诚斗士,偷东西的时候竟然也很挑剔,一般的停车场她还看不上,专门要找这种高档小区。
刚把几只丧尸扔到楼梯间里捆在一起,回来就看到某人正在一台迈巴赫边上,奋力挥舞撬棍。
八十!八十!八十!
孟凛倚柱,转着扳手:“啧啧啧。”
沈确瞥她一眼:“累了可以休息一会,这里丧尸不多,我能应付。”
话音刚落,玻璃窗应声而碎,沈确拉开车门,打开油盖。
孟凛继续咋舌:“你好,仇富。”
戴着三层口罩,埋头抽油的沈确:“……?”
“这种小区里的丧尸少,越是豪车的车主对油品越挑剔,同样过期的油,这些车里过滤后能用的可能性相对更大一点。”
沉迷于偷车游戏的孟凛,刚以猛虎下山之势偷袭了一个保安丧尸,紧脏,刺鸡,超有趣!
“你刚,说啥?”她骑在保安胸口,邦邦挥拳,扭头问。
默默提起满油塑料瓶的沈确:“没事了。”
偷回来的汽油需要过滤静置等待分层,她们就顺便在小区里落了脚。
房子在二楼,门没关,两梯一户的设计,成功分流了丧尸,入住过程简直比在村里还要丝滑。
“还不错。”孟凛参观了一圈,给予点评。
四居室的大平层,还带开放式的大阳台,原来的住户是一家五口,爸妈女儿和老人,打理得井井有条,阳台上养着许多花,落地衣架还晒着被子,到处摆放着家人的照片。
沈确关上橱柜,手里拿着仅有的两个番茄罐头一包意面,路过时看了眼冰箱门。
双开门的冰箱上贴着许多旅游纪念品冰箱贴。
还有一小块黑板,写着今日份菜系,字迹可爱。
腐烂的气息从断电的机器缝隙中渗透出来。
客厅,孟凛正试图坐进小孩姐的电动法拉利车里,还有半个屁股怎么也塞不进去。
这家人走的时候很匆忙,衣柜几乎是满的。
女主人的身材和孟凛差不多,但穿衣品味天差地别,丧尸在堆起的衣山前皱眉:“好多luluorange!”
大小姐生前几乎不去健身房,也不喜欢穿运动装,和沈确不一样,她可是白富美御姐那挂的!
沈确的衣服更难找,她是北方人,一米七九的个头,四十一码的鞋。
以前孟凛每次给她买衣服都得让SA从外地调货,偏偏她又很壮,一些奢侈品牌的衣服标定的身高穿在她身上绷得像华丽版木乃伊,给大小姐留下了极差的购物体验。
好几回气得她半夜给品牌总部发投诉邮件——丫有病吧,你们的客户是女人不是女干尸,设计师是什么活在童话城堡里的矮人裁缝吗?自己看看肩宽和腰臀比呢?到底谁穿上能休闲?多缝几个口袋是会死吗?女人的裤袋也是要装手机的好吗!
沈确把翻乱的衣服一件件叠好归位,孟凛忽然进来,提着个装快递的大口袋。
“你们在家,等我!”
说完就像个准备去分发礼物的圣诞老人,留下一道苍老却伟岸的背影。
沈确收拾完衣柜走到阳台,就看见小区里一个与众不同的丧尸在不同单元进进出出,每次出来那口袋就满一点,然后站在岔路口,指指点点嘀嘀咕咕。
掏完你家掏你家,再掏你家……噢,你家已经掏过了。
天色彻底沉黑时,房门被敲响。
沈确开门,迎面便被塞了个大口袋,孟凛喜滋滋地推着口袋往里挤:“快,快,关门!”
葫芦“喵”了一声出来看热闹。
“好多,电子锁,打不开。”
孟凛一屁股坐在地毯上,如数家珍地往外掏东西:“这套,你的,这,我的。”
她给沈确找了套老头鸟,自己则是夏威夷度假风,除了衣服外,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什么手冲壶,大力水手的花盆架,史努比手摇灯,全新的护肤品彩妆,洗浴用的各种,一把乌檀木软毛浴刷,一堆香薰蜡烛,半打广式鲍鱼罐头,两瓶香槟,两提易拉罐可乐,一只玻璃杯,两只ladudu的大公仔,还有一大盒乐高高积木。
“你不会准备……”
孟凛一挥手打断,听我给你说:“杯子,KAGAMI,一万三。”
“这个,黑绷带,你抹脸。史努比,转尾巴,看,亮!”
经过她的解释,每样东西似乎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不可错过的昂贵价格。
孟凛把暂时没用的推到一边,餐桌点上香薰蜡烛,她们面对面坐,空椅上放着大公仔。
餐盘里倒进两个鲍鱼罐头,拿起一瓶香槟,晃晃晃,“砰——”,浪花般的泡沫顺着瓶身洒落。
澄黄的酒液倒进水晶杯里,桌面倒映着如梦似幻的火彩。
原只是一顿很普通的晚饭,沈确带着用木屋剩下的面粉做的馒头,打算用番茄罐头对付一顿。
却没想到隆重得像在过一场特殊的节日,她伸手摸了摸公仔的脑袋,柔软又扎实。
孟凛还在絮絮叨叨,说本来还想找猫粮什么的,但是住低楼层的都没养宠物,还有一家一看就是年轻人装修的房子,客厅弄成了电竞室,一面墙全是手柄,还有那种赛车模拟仓,只可惜没电。
以前孟凛也总是很在意这种仪式感,她觉得那是穷讲究,铺张浪费,很排斥。
可就在蜡烛点燃的那一瞬间,她确实感到心里也像烧起了一捧噼啪的火焰。
过去的画面,在火中翻页。
注意到沈确的沉默,孟凛看过去:“咋了,铁子?”
必须承认小说朗读确实对丧尸练习口语帮助很大,但末世小说主角可以不可以少些东北人?
“……”短暂的矫情烟消云散,沈确:“没,就是觉得好像又被你包养了。”
孟凛瞪大眼:“啊,啊?”
怎么组织连这种细节都给植入了?没必要吧!
丧尸心里一虚,叭叭的死嘴立刻闭上,生硬地说:“咱,呃,晚上一起,拼乐高高?”
孟凛拿回来的是一盒埃菲尔铁塔,一人一尸都没有拼积木的经验,本来只是想当个消遣的,没想到硬生生熬到了半夜。
第二天直到中午头,一家三口才带着重新整理的行李再次出发。
那座埃菲尔铁塔和大力水手、ladudu公仔们一起,留在了客厅里。
有了这回经验后,孟凛彻底爱上了这种探(入)索(室)冒(抢)险(劫)的体验,沿途经常让沈确停下来,也不嫌爬楼费劲了,感觉就像是开盲盒,每次开门都是进入不同的人生里。
有的是外卖员,也有嘟嘟打车的司机,还有一开门就能把丧尸吓到跳脚的米奇妙妙屋。
最有趣的是一栋小镇上的平房,位置挺偏,能找到门纯属是意外。
本来好好开在路上,后座的葫芦也不知道看到什么,忽然从车窗跳了出去,吓得一人一尸赶紧停车去找。
好在小镇上丧尸不多,很多都是老人,变成丧尸后腿脚也不太利索,但是追起人来反而更可怕了,像是暴躁老奶和疯癫老头。
然后她们钻进巷子,看见一栋盘绕着满墙花草的平房,门前挂着牌子:姐妹养老院。
葫芦逮住一只硕大的老鼠,大到和一只普通的猫一样,约莫着有六七斤重,正蹲在姐妹养老院的院子里,她们便走了进去。
和所有农村平房的格局相仿,只不过重新做了装潢,用鹅卵石砌起小花池,中心一颗很大的金桔树,木窗刷着白油漆,屋檐下垂一串木风铃,还有半架还没搭好的秋千。
推开门,迎面是一面牛油果色的墙侧面则是奶油白。
能看出来刚开始墙面还刷得不太平顺,后面就越刷越好了。
小碎花布的窗帘,各种捡回来重新上漆的老家具,一整排的猫爬架,还有一架钢琴。
离黄昏还有一段时间,但她们很有默契的同时决定,今晚要在这里过夜。
这几天葫芦跟着她们没享上一点福,宠物店很少开在人少地方,她们的小老头乐又扛不住丧尸冲击,根本不敢往市中心开,就只能四处打秋风,逼得猫自己都得出门捕猎。
沈确找到了储物柜,最底层摞着好几排猫罐头,还有两筐满满的猫零食。
平房里有四个房间,一间空置,堆着花盆木头之类的杂物,另外三间布置各不相同,孟凛猜这个养老院里原先住着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孩子。
一个喜欢玩儿音乐,一个喜欢做饭收集杯子和各种厨具餐盘,还有一个喜欢看书。
猫咪们更爱待在喜欢读书的那个女孩的房间。
柜子,桌子,椅子,地面,床头,能摆的地方都摞着书,摞成一座高低错落的纸制世界。
也因为到处都是书,边边角角的猫毛完全无法打扫,窗户一打开,简直七月飞雪。
孟凛“呸”一声,抹了把脸,搓下好几根卷成条的猫毛。
沈确正在喂猫,几本书“啪”的放上桌,扭头便笑了笑:“刚在猫窝里打滚了?”
居然还笑她,不知道来帮忙!
孟凛胡乱在自己头上抓了几把,沾着满手猫毛就往她脸上抹:“你也,别想跑!”
打闹完了,孟凛托着下巴,看窗外的一点点变成深红的晚霞。
“哎,希望,她们没事。”
经过这么多天,她好像才终于消化了‘人类要玩完了’这件事。
从好处想,人类也和恐龙一样,不会一下子玩完,起码还要经过很多很多年,这期间说不定就会有转机,从坏处想呢,未来整个地球上,有可能只剩下她一个还会思考的丧尸,到时候她该怎么办?
餐桌正对着,是一面涂刷得很粗糙的大白墙,画着各种各样的涂鸦,有正儿八经的水彩画,也有蜡笔彩笔的抽象卡通,五彩斑斓,随心所欲,乱七八糟的。
孟凛看着看着,突然说:“想我,妈了。”
接着才反应过来:“呃,我是说,每个人,都有妈的。”
沈确知道孟凛想的人是谁,她只称呼自己的生母为妈妈,对褚步庭则一直是直呼其名。
孟凛没有见过自己的妈妈,只知道她和褚步庭很年轻时就在国外登记结婚,两个人是自由恋爱,彼此倾慕,爱得很深。那时褚步庭是科技新贵,妈妈是生物基因领域的大拿,后来妈妈查出了渐冻症,也是在这个时候,她们决定要一起孕育一个孩子。
孟凛就是这个孩子。
十月怀胎,不眠不休的科研,加重了妈妈的病情。
在她出生后不久,妈妈就去世了,褚步庭给她起了跟妈妈一样的名字。
妈妈是孟凛,她也是孟凛。
也许是因为这个名字,也许是因为她身上妈妈的影子,褚步庭对她,一直保持着距离。
孟凛小时候不理解,觉得褚步庭恨她,后来她被绑架,所有人都以为她遗忘了那段记忆,其实孟凛记得很多细节。
她记得她被救上褚步庭的车,褚步庭一直在哭,然后她抱着她冲进医院,那么冷漠傲慢的人,像个疯子一样朝着每个穿着制服的人大喊:“救我的女儿!”
她一点也不冷静,根本不像是她认识的褚步庭。
所以后来她知道了,褚步庭不敢靠近她,因为她会很痛。
孟凛对妈妈并非毫无印象,她留下了很多信,很多视频,信是一岁一封,直到十八岁为止,视频足足有好几个T,完全没有章法,就是想起来随手就录了,今天吃了什么饭,哪个甜点好吃,哪个不好吃,助理新买的那家咖啡好好喝,隔壁教授这两天和老婆吵架了只能在实验室打地铺哈哈哈哈哈,之类之类。
她絮絮叨叨,咋咋呼呼,还很八卦,根本不像是个被名校悬挂在终生荣誉墙上的人。
那些信和视频,都留在了那套高层的大平层里,孟凛已经三年没看了。
知道她现在还在失忆,沈确“嗯”了一声,问:“想荡秋千吗?”
孟凛惊讶地看了眼窗外:“能行吗?铁子!”
“……嗯。”铁子于是转身,向院子里走去。
沈确在院子里安装秋千,孟凛坐到钢琴前,掀起绣着蕾丝边的盖布。
手指戳了戳琴键,音色保持得还不错。
丧尸的身体很不灵活,一开始是荒腔走板,后来磕磕绊绊,也成了曲子。
孟凛弹的,是一首很慢很慢的《Golden Hour》。
像是一场延绵不绝的落日黄昏,一片无垠无尽的浮光跃金。
孟凛的每个住处都有一架钢琴,听说她的妈妈上学时就玩乐队,是个玩音乐的天才,褚步庭也有很高的音乐天赋,钢琴提琴萨克斯,信手拈来,两人就是在音乐会上相识的。
沈确记得第一次见到孟凛弹琴,也是个近夜的黄昏。
窗台上燃着一盏香薰蜡烛,橘红色的火光映照在蹁跹如飞的指尖,楼群中的蓝调渐渐淹没她的影子,她突然间心跳得吓人,像是从高处自由落体。
她掉进了一场从未做过的梦里。
曲子弹完,孟凛转过头,看到沈确倚在门边:“装好啦?”
沈确带她过去,推着她缓缓荡起,天色完全黑了,门外被吸引来的丧尸们正在砰砰撞门。
孟凛手里摇着史努比的尾巴,暖黄色的灯光时明时暗,映着她乐呵呵的大白牙。
忽然,院墙上落下一道影子,从草堆里露出探究的小脑袋。
孟凛一眼就认出来了——
是你,七月飘雪的罪魁祸首,黑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