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18
以沈确的道德底线,孟凛知道她不可能同意这个提议。
却没想到她竟然笑了笑,说:“这也是个解决办法,但需要合适的机遇。”
她们眼下的当务之急,是趁着这阵雨势尚小,赶紧出发。
沈确把过滤好的柴油塞进背包,完全失去了出门动力的孟凛坐在一旁沙发,委屈得像咒怨里藏在壁柜的小男孩,幽幽地盯着她,散发怨气。
沈确不动声色,收好背包便拿着几套衣服过去:“出门想穿哪套?”
她们原本的衣服都已经洗过晾干,加上从村里捡回来的。
孟凛原本想着有车都能带走,结果现在大部分的东西都得留下,想到来的时候咖啡厅里一片废墟,现在摆满了自己的劳动果实,最让人心痛的就是那些调味料,都是新开的,她才刚品尝到美食的滋味,这些全都是她的命根子!
“卜船!”
她哪儿也不去了,就在这和油盐酱醋共存亡!
“阴雨天……”沈确也不恼,一件件抖落着衣服,“听说江南的风景别有一番风味。”
“我说的那个集市所在的那座山,好像有个萤火虫的观赏园,萤火虫对环境很挑剔,以前可是很罕见,现在没有了人类污染,那里的景色应该会很壮观吧。”
“这个季节正好就是萤火虫的观赏季,错过了就得再等一年了。”
“噢,说起来我们中途还可以停在太湖附近休整两天,六月黄也正当季呢。”
“……”孟凛终于鸵鸟抬头,一把从她手里夺过衣服。
要出一套优秀的OOTD,绝不只是搭配衣服那么简单,妆发才是决定营造整体的核心。虽然般般不如意,但既然决定要出发,格调就不能少,在家裸.奔是一回事,出门是另一回事,姐们儿要脸。
那一整套化妆品,原来是为了让她化妆人类准备的,沈确原本想帮她画,被孟凛严厉拒绝。
——哒咩!
虽然她脑残了,手僵了,但只要还拿得动毛刷,就决不能让这个臭名昭著的丑妆达人沾手!
将镜子搬到桌椅前,孟凛闭了闭眼,做好心理建设,开始仔细观摩自己的脸。
上一次这样自视,她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也许是两年前。
可能是因为她一直保持着基础护肤的习惯,她的脸没有像其他丧尸干缩得那么厉害,但的确变瘦了,骨相更加明显,青白交加的肤色,惨淡的嘴唇,僵硬的肌肉,真的很像尸体。
三年来首次化妆,孟凛坐在镜子前,感觉好奇怪。
她记得她和沈确一起看过一部叫做《入殓师》的电影。
她以为是恐怖片,深夜点开,没多久就看困了,因为很催眠,反而没有急着关掉。那时候她对这部电影毫无感觉,反正每个人都会死的,煽那么多情就为了给进城失败的穷鬼男主赋魅,简直是浪费时间。
现在她已经完全记不得男主长什么样,说过什么话,又有什么不值钱的音乐梦想了。
只是忽然想起那些被褥上老土的花纹,黑白相间的西装,推拉门上的纸格子,焚化炉里的火和各式各样的木头相框。
这些记忆和奇怪的感觉只出现了一瞬,下一秒,孟凛就自信满满地开始动工了。
丧尸皮肤根本问题在于缺水,而且缺乏血色,要弥补这点,从底妆开始就需要狠下功夫:妆前护肤要多做几遍,不要心疼精华,虽然都是过期产品,但死去的脸也不会过敏,乳液和面霜则不能着急,先少量涂抹,根据吸收情况决定是否使用,否则很容易会浮妆。
防晒这一步可以省略,直接上遮瑕和粉底。
在青筋明显和尸斑多的地方,先用遮瑕点盖。
青灰肤色,决不能选择冷白或者中性色号,否则就会加重灰白感,一定要用暖调,也就是W系列,有条件的话可以多试几种色号,选择最贴合自己年龄和原本肤色的,质地选择奶油肌或者水光肌,切忌用哑光雾面,会死得很明显。
底妆上完后,开始最重要的上色。
腮红可以用类似元气蜜桃,或温暖珊瑚一类的色号,因为丧尸的肌肉僵化,所以这一步要更夸张的提肌微笑,扫粉从苹果肌向太阳穴晕染,手要轻,少量多次。唇彩要放弃用哑光色,本来嘴唇就够干燥了,上哑光会显出一嘴死皮,一定要用水润型,最好是水红或者蜜粉色的唇釉。
高光是绝不能少的。
不管骨相多优越的人,一旦死了,缺乏血色的皮肤就会放大亚洲人脸型的缺点,显得很扁平,所以眉骨、鼻梁、唇峰和下巴都得点上高光,这样才看起来自然流畅。
最后一步,不!要!用!散!粉!
总之切记,丧尸的死敌是哑光,一旦哑起来就会像纸扎人,所以定妆要用喷雾。
高颅顶现在没条件做了,根据今天的妆,孟凛给自己搭了一套清爽的浅色夏装。
工程结束,大小姐对镜自我验收,不由感叹——
妆门永存!
伟大,无需多言。
“就酱叭。”转头,发现沈确竟一直安静地坐在边上等。
连化妆带穿衣服用了一个多小时,雨下大了,她好像也没有不耐烦。
好陌生!这还是那个不守时毋宁死的计划狂魔本尊吗?沈确果然是被洗过脑了吧!
“?”孟凛小心试探:“砍麽?”
“没什么,就是觉得会化妆很厉害。”沈确笑笑站起身,看了眼窗外:“也觉得,今天真好。”
“走吧,去太湖吃螃蟹。”
白犀牛走了,她们也离开了河边的咖啡馆。
小小的观光自行车,骑上了前往可可托海的路。
雨水噼里啪啦打在棚顶上,这一阵雨势挺大,自行车骑不快,不过在雨声的掩护中,她们这辆脆弱的小车也幸运的没有受到其他丧尸骚扰。
雨中的一切看起来都朦朦胧胧的。
孟凛起初还挺嫌弃这塑料棚,嫌它简陋又憋屈,但在里头待了一会,又觉得其实也蛮不错。
好像她见过的那种视频里,大冬天北方夜市里的红棚子,撩开厚厚的挡风帘,里头热气腾腾的涮着小串,围桌坐着许多人,老板娘有一口大咧咧的腔调,招呼人坐下,自己拿。
感觉,还挺温馨的。
雨终于小了一些,风也不大,孟凛拉开了两侧‘车窗’,放松地伸展双手,细细密密的雨丝沾落在手背上,空气里都是自由的味道,她闭着眼,两条自由的腿表演着虚空大跳。
虽然是双人自行车,但沈确好像完全没有把她算入劳动力。
本来她上楼就很费劲,变成丧尸越久,关节就越僵硬。沈确还算尊老爱幼,特地帮她把坐垫调到最高,坐着的时候脚离地面十几公分,她说她可以随便劈叉。
葫芦也不是什么老实的猫。
孟凛在后座游泳跳芭蕾的时候,它就在自由探索着大号猫包,一会儿试图跳上她的脑袋,一会儿扒着沈确的背包,攀上她的肩膀,很有些海船领航员的样子。
沈确的车技实在有些说法,竟还能骑得四平八稳。
“玩累了?”
这话说的,好像她一直在不务正业似的,明明刚才她也帮着踩了两下。
“嚎无料!”孟凛锤了两下她的背包。
又没音乐,又没景色,雨这么大什么也看不清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城乡结合部,风景还不如咖啡馆,全是些灰头土脸的小平房和废弃的大货车。
“行。”沈确似乎早有准备:“那来练习绕口令吧。”
“……?”什么绕口令,那本破书早被她偷偷扔掉了。
“先从简单的开始,我陪你一起,我念一遍,你念一遍,全对的话有奖励。”
“窝卜——”
“黑化肥发灰,灰化肥发黑,黑化肥发灰会挥发,灰化肥挥发会发黑……”
“……”你管这叫简单?!
明明是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
“成功念对一首,到太湖就多加一个菜,通关三首就可以指定食材。”
“……喝花灰…发肥,灰花飞飞发……喝、喝花……啊嗷嗷嗷嗷!”
可恶啊!她竟然也有为五斗米折腰的一天!
磕磕巴巴的话音,掺杂着丧尸的嚎叫,回荡在淋漓雨声中。
平稳骑行的自行车,摇晃了起来。
旅行的第一天,孟凛的心情就在‘我现在就要咬死沈确’和‘算了我再忍忍’之间跌宕起伏。
她怀疑那个神秘组织在给沈确洗脑的同时,还给她上过pua大师课,以前她根本没有那么伶牙俐齿又诡计多端,现在居然学会拿着胡萝卜吊人胃口了,实在很坏!
“黑化肥。”
“黑花花。”
“黑、化、肥。”
“…黑!花!花!”
“和呜哇化。”
“花花花花花花花……”
“好吧,那今天先练到这,黑字已经说得很标准了,真棒。”
沈确边说,边清扫着桌上的灰尘。
屋子里残留着丧尸不喜欢的气味,孟凛没看见丧尸的尸体,在她进来前沈都已经打扫过。
今晚她们打算在这个农庄过夜,这附近比咖啡馆还偏僻,除了来时看到的一家大海路亚俱乐部,就是野地那头的生态散养土鸡厂。
沈确说附近还有个尼姑庵。
孟凛倒坐在椅子上,边揉搓僵硬的脸颊,边用看怪物的眼神觑她。
你是不是偷喝红牛了?她举起小本本。
一整天,除了遇到翻倒堵路的大货车停过一次,统共就休息过两回,这两回好像也只是为了将就她看风景,她在路边玩耍,沈确就喝点水,吃两口花生酱,啃泡面饼,然后接着上路,从村子到小镇,又从镇子到村里,骑完车还有体力清理一整个农庄里的丧尸,再搞卫生。
现在居然还问她想不想去庵里逛逛!
她难道不怕杀尼姑丧尸会减功德吗?
雨还在下,天还没黑,沈确看了眼表:“那就在农庄里走一走?”
农庄占地面积很大,孟凛也是听沈确说了才知道,原来她们已经进入了苏城的范围。
看院子里的地图介绍,这个农庄好像是既做农家乐的生意,又做有机菜供应,孟凛家用的菜也都是从这种近郊生态农庄采购来的,每周固定发货,这种模式在城里还挺时兴的,主打一个有机无污染,健康又放心。
两人穿着现找的雨披,巡视到菜园,孟凛登时两眼发亮:“!”
虽然大棚都烂了,分块儿的菜地也被踩得乱七八糟,但地里竟然还有许多绿叶菜。
大多都被啃得只剩下伶仃的菜杆子,沈确认出来了木耳菜和生菜,还有空心菜,结果的还有番茄和青辣椒,不过番茄都被鸟吃空了,辣椒看起来也很奇怪。
“长白霉了。”沈确看后说:“这种病会传染,淋雨后高发,这里所有的辣椒都不能吃。”
孟凛很惊讶,菜原来还会生病啊?
“你以为只有动物才会生病?”
沈确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孟凛理直气壮:“直呦,收益!”
插着腰,脸扬得高高的。
沈确笑了一下:“有道理。”
“不过有没有一种可能,治疗农作物的医生叫做农业专家?有机无污染,翻译过来就是用生态肥,不打农药,农药呢,就是防治病虫害用的。”
孟凛没理会她的取笑,“呐,下余,干毛?”
“这个倒真不会,植物不感冒。”她摘了一根狗尾巴草,送给担心蔬菜的小丧尸。
菜叶上有啃食痕迹,土上有脚印,还特别能拉屎。
“想抓兔子吗?”沈确问。
孟凛一下激动起来,把狗尾巴草一丢,揪着沈确,示意她快走,她对毛茸茸最没抵抗力了!
“别急,我给你的武器呢?”
放在车上了,孟凛比划。
“好,那你在这等我一下,我去拿。”
沈确给她做了一根木棍形状的弹弓,有十多公分长,用切断的铁勺做按钮,能打很远。
子弹还在她口袋里装着,都是用村里找到的摔炮做的。
沈确说摔炮最重要的不是里头的沙石,而是缝隙里的摩擦敏感型爆炸.药,好像叫做什么,雷.酸银?拆开原本的小摔炮,把药粉重新加在大小合适的新纸筒里,就可以做成声音足够大的诱饵,路上遇到距离太近的丧尸,就可以用弹弓打一发出去,把它们引走。
不过抓兔子需要用摔炮吗?
孟凛蹲在菜地旁边的地洞口,边琢磨边歪着脑袋往洞里瞅。
黑黢黢的,看不出有没有兔子在里面窝着,成语里说狡兔三窟,这片菜地下面可能不止这一个洞,说不定都连成片了,不过下雨天难道它们就不怕雨水倒灌把家给淹了吗?
对啊,所以今天兔子可能不在家!
孟凛越趴越低,身后响起啪嗒啪嗒的踩水声,她没回头,举起手往另一头指,意思是让沈确去找找其他洞口,等会儿兔子要是受惊乱跑,她们得两头堵才行。
身后的人影却越靠越近。
怎么一点默契都没有!孟凛怒而回头,一张难以形容的丑脸映入眼帘。
是个不知道从哪儿溜达过来看热闹的丧尸老弟。
“……”有病啊你,吓死我了。
俩丧尸隔雨对视,丧尸老弟的鼻梁摔断了,把鼻孔挤成两条缝,左脸颊有个大牙印,正好咬在下颌骨上,嘴巴一侧脱了臼,看起来嘴歪鼻斜,可怜中带着些滑稽,像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僵尸小兵。
它对孟凛也很好奇,她身上好像有活人的气味,但又像是同类,歪着头面露迷茫。
就在它还在发愣时,孟凛余光已经看见了雨幕中平举瞄准的木箭,沈确脚踢树丛,丧尸老弟立刻被声响惊动,转身就要追,在电光火石之间,孟凛突然一把拽住它的腿。
老弟啪叽摔倒,她一翻身坐到它背上,砰砰就是几拳。
沈确似乎了然她的想法,收起弹弓,把一卷绳子扔了过去:“别全部用完。”
孟凛只捆住丧尸老弟的手,它的嘴早就咬不了人了,把老弟拉到野地里放生,往回走的时候她又有些纠结,总感觉自己这么做好像那种随便放生外国食肉鱼的脑残。
回到菜地的时候,沈确正蹲在一棵树旁,孟凛好奇凑近,她便指了指几块翻倒的石棉瓦,瓦块下竟然窝着好几只躲雨的灰兔子!
从这个角度,她才发现这周围其实满地都是兔子屎,被雨一冲,简直成了屎海。
好大,好肥,但是好脏,好臭,好失望。
“下雨天它们不会待在地洞里。”
沈确用气声说:“不过我们也没法靠得太近,数量虽然多,但惊了一只,其他都会跑。”
所以她才要用弹弓啊,原来还能射木箭。
不对,兔兔那么可爱!孟凛悄咪咪问:“出房,呦自然麻?”
话音刚落,就感觉脚边有些痒,转头,一双湿漉漉的兔耳朵晃了两晃,懵懂地瞧着她。
沈确察觉异样,扭头一看,身后的草丛下,竟然也是一窝兔子。
一人一尸齐齐盯着那只胆子大的,后者竟然不跑,她伸手过去,轻轻一拎,小兔子就蜷着四条腿,被她拎在半空。
这回连沈确也有些惊讶了。
她们把抓到的兔子拎回厨房,路上又在废弃的窝棚下捡到两只,这两只更大,孟凛就把小的给放了,放完那兔子也不知道跑,还探头探脑地在厨房门外看热闹。
他们怎么不怕人?回来后,孟凛拿起了小本子。
沈确在磨刀,农庄厨房里火灶齐全,有碳有柴,还有不少成箱储存的山泉水,估计以前是用来泡茶煮汤的,她扭头看了眼,磨刀声虽然霍霍,外头瞧热闹的兔子却越凑越多。
“这里废弃了三年,这些兔子应该都是原本农庄里饲养的宠物兔生的。”
沈确猜这里不仅有兔子,可能还有羊,鸡也不会少,但现在估计都在北边的野地,那里连着山。
兔子是一种很能生的动物,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一只健康的母兔一年就能生七窝,一窝能生四到十只小兔子,而且整个繁殖周期,只需要一个半月,就能接着生。
如果这里起初只有五对兔子,经过三年繁殖,数量很可能已经破万了。
孟凛都听傻了,妈呀,这么能生,感觉比丧尸还吓人!
“所以这些兔子根本没见过人类,这附近应该也没有天敌,只有丧尸,丧尸不会伤害它们。”
对啊,我们丧尸还是很环保的!孟凛写。
忽然写出这么个长句夸赞同类,小心思实在很明显。
沈确只是“嗯”了声,余光觑去,丧尸这会儿正坐在小马扎上,咬着笔帽纠结,欲写又止。
她微一侧身,两只兔子便顷刻断了气。
宰杀兔子是有技巧的,沈确颇有经验。
她曾在山区里的基地待过,基地人多,储存的食物却有限,开源节流是重中之重,有人提议打猎,但子弹和食物同样珍贵,便只能下些陷阱,捕捉小型猎物,兔子肉在那段时间就成为了基地最大的肉类来源。
最节省时间的办法,是切掉四脚和头,最好用足够锋利的剪刀,然后揪起后背近尾部的地方,在皮肉分离处剪一个小口,从这就能撕掉整张兔皮。
这时兔尾巴还在,继续在兔尾和大腿连接两侧,斜剪两下,再在临近腹部剪上一刀,撕开,手伸进胸腔,从横膈膜往下撕,内脏就能完整清出。
这样处理虽然无法保留兔皮,但能节省大量时间,在弹药有限,连菜刀都需要省下来当武器的时候,只需一把剪刀,就能处理大量食材。
料理完兔肉,沈确转头去烧火,储存的柴禾有些潮湿,要用更多的火绒来引,她往铁锅里倒了一桶桶装水,盖上锅盖让水慢慢烧。
忙完一回头,外面的兔子竟然还没散。
沈确无声叹气。
在没有天敌的环境,过惯了安逸日子,即便野生动物也会失去最重要的警惕,这些兔子俨然就像末世来临前的人类。
“这两只兔子,用来烤吧?”
孟凛没有意见,兔子肉,她还是第一次吃。
烤具有现成的,看大小应该是烤鱼用的,沈确用干八角花椒和黄酒腌制兔肉,加盐上一点底味,兔肉其实并不算鲜美,所以做法大多要下重油重辣,手头能用的调味料有限,烤是最好的办法。
盐、糖、蜂蜜、干料,即便在潮湿的南方也不会坏。
烤炉里生炭,等到木炭烧白,整兔开花刀,夹进烤架。
兔肉几乎没有脂肪,想要好吃,必须得刷油。
食用油是会过期的,已经开封的绝不能用,即便是密封储存的,也需要仔细挑选,像葵花籽油、玉米油、大豆油和菜籽油这一类富含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油类,以及亚麻籽油这类富含Omega-3的油,都是最容易坏的,花生油则稳定性更高,更耐储存。
沈确撬开一瓶新的花生油,确定闻着没有异味,才刷在兔肉上。
烤架勤转动,等到兔肉微微泛黄,刷上蜂蜜水,中间要盯好,肉厚的地方时不时补刷油,肉薄的地方则刷蜂蜜水。
油滴进炭火里,发出滋滋的声响,香气在厨房中弥漫。
孟凛刚才翻箱倒柜,竟然找到了两罐没开封的混合坚果,还有一罐葡萄干,兴冲冲地献宝。
沈确挨个闻了闻,摇头说:“都不能吃了。”
“虽然是干货,但高油脂的东西,都很容易氧化酸败,看起来虽然没长霉,但是像黄曲霉菌这样的毒素是没有气味的,很难分辨。”
孟凛瞬间泄气,搬着小马扎老老实实坐到烤炉对面,托着扁扁的脸,守护她们唯一的食物。
雨一直不停,天色渐渐暗下来,兔子们还在探头探脑,院子里一片浓绿。
兔肉很快烤到金黄,沈确将炭火燎旺,最后撒上孜然和盐,烧到皮肉完全焦脆,盛进滚水烫过的盘子里。第二只兔子上烤架,她让孟凛先翻着,自己把烤好的兔肉剔下来,搁在灶边放凉。
有肉却不能趁热吃,这和酷刑有什么区别!
这时候,葫芦不知从哪儿晃了回来,嘴里叼着东西,放在孟凛脚边。
还在垂涎盘中肉的丧尸没有注意,听见猫叫,才转过头。
然后,歘的蹿了出去:“嗷嗷嗷嗷嗷!!!”
老鼠!老鼠!这么大一只老鼠!
就在她脚边上!啊啊啊啊啊啊!
葫芦似乎早已习以为常,慢悠悠地在火边梳理淋湿的毛发。
沈确被她紧紧揪住后脖领,勒得哑声说:“不是老鼠,是田鼠。”
田鼠?田里的老鼠,那不也是老鼠!
孟凛大力晃她,让她清醒一点,“丢!丢!”
“丢手绢?”沈确一边窒息,一边淡淡接梗:“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
“?”孟凛难以理解地看她,忽然感觉不那么害怕了。
沈确跟她换了个位置,仔细看了那只田鼠,十分肥硕。
对曾经的人来说,田鼠也许是携带病菌寄生虫的野生动物,但对现在的幸存者们,这是不可多得的珍馐美味,营养来源,既然已经捉了,就不能浪费。
沈确把烤第二只兔子的重任交给孟凛,自己提溜着老鼠去了外面。
门口的兔群在猫回来后一哄而散,她听到房檐下有噼里啪啦烧火的声音,袅袅飘起黑烟,在她撒孜然的时候,沈确就回来了,手里提着破开的田鼠,表皮燎烧得金黄。
砍掉头尾后,居然和兔子肉没什么区别,只是体型略小一些。
等到第二只兔子烤好,烤架上又增添了田鼠肉,第一只兔子也放凉了。
孟凛端着盘子,咽了口不存在的唾沫。
沈确不厌其烦地提醒:“千万别咽!”
撕好的兔肉放进口中,第一下咀嚼,先感觉到的是脆,因为刷过蜂蜜又放凉,表皮脆得咔嚓响,孜然的颗粒感很明显,和丝缕分明的肉混合,香气浓郁。
“怎么样?”沈确依旧谨慎小心。
孟凛嚼嚼嚼,三根油汪汪的手指伸直,用俩指头夹笔写:兔子肉和鸡肉一个味啊?
“不一样,但差不多。”沈确放下心,把手伸到她嘴边:“吐。”
“……”打算趁其不备偷偷下咽的孟凛翻了个白眼。
烤兔肉没有生蚝味,只是平平无奇的好吃,反而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
田鼠她是不吃的,兔子有两只,沈确吃一只兔子一只田鼠应该够了,孟凛在心里打着小算盘,虽然没和她商量,已经默默把手里这盘肉占下。
哎,真奇怪啊,以前也没觉得鸡肉有多么好吃,现在只恨自己不能咽进肚子里!
这时间,沈确给自己泡了杯绿茶,包装上写着洞庭碧螺春。
她撕下一条兔腿,把表皮上沾了调料的肉咬下,剩下的撕成条,装在小碗里给了葫芦。
“等一会再给你开个罐头。”这是给猎手的奖励。
炉膛里的柴烧得整个屋里暖融融,有些呛人,又亮堂。
忙碌了一整天,沈确好像终于放松下来,孟凛边嗦着味,边看她慢条斯理地吃烤兔子。
田鼠烤好了,她倒出盛盘,用手背蹭了蹭唇边,抬头看对面:“我脸上有东西吗?”
倒是没有,只是有点好奇。
孟凛抽了两张纸擦手,低头写:这三年你都是这样生活的吗?
视线从那行字转向孟凛好奇的眼睛,沈确垂眸笑了一下,“不是。”
沉默片刻,她道:“如果我说,其实我三年前就已经死了,你会信吗?阿凛。”
第19章 19
三年前,就已经死了?!
孟凛震惊地看她:“里、里……”
飞快运笔:那你是怎么复活的?是绑定了系统吗?
举起小本,立刻又写:这个活动还有吗!!!
三个巨大的感叹号,表达了作者急迫的心情。
沈确有些愕然地看着举到眼前,几乎贴脸的本子,又移目看向虔诚等一个奇迹的丧尸,半晌之后,捂脸失笑:“逗你的,系统没有找上我。”
孟凛无形竖起的耳朵,瞬间耷拉下去,这讨厌鬼怎么这么讨厌啊!
“三年前我受了挺重的伤,等我醒来时,整个世界就已经乱了套。”
沈确用铁钎拨弄着烤炉里的碳,碳灰微微扬起,她说:“那时我无法行动,意识时有时无,被当做重伤员跟随部队一同转移。但是病毒发展得比所有人预想的快太多,有限的人员既要保护群众,又要应对尸潮,边打边撤,一路辗转撤到西北,才扎稳脚跟。”
“我能下地时,已经是六个月后。”
听到这,孟凛赶紧挥手,思拓普思拓普!
这信息量也太大了,沈确三年前受过伤?怎么可能?
三年前她们才刚毕业,她想让沈确和自己一起出国,好几次想找她谈谈都被她用各种借口跑脱,逼得孟凛把她骗回家,反锁了门,想明明白白的问清楚,沈确到底是怎么想的。
金钱关系,情侣关系,阶级关系,她俩就像团乱麻。
一开始只想玩玩的人最后动了真心,被迫搅入闹剧的人却像从未动过情。
那晚之后,沈确就消失了,把孟凛送给她的所有东西,连带那张银行卡,都留在了家里。
孟凛不是没猜测过她的去向,也许是回老家,也许是找到想要的工作,也许是遇到真爱。
但是受重伤,和部队一起转移?
这种神展开,简直就像从一个世界线穿越到另一个世界线一样的莫名其妙。
孟凛很想追问清楚,但不能,她现在只是一个失去记忆的善良丧尸!
啊啊啊啊,心里好像有一万只蚂蚁在爬!
抓耳挠腮的纠结半天,她旁敲侧击地问:那你现在?
“已经好了,不过身体终归还是不如以前。”
“……”不如以前就那么能打了?
孟凛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没见她和人动过手,只是知道她身体强壮,且体力奇佳。
这么说她应该是被救以后在部队待过很长一段时间,那种情况下被顺势收编也是合理的。
她立刻又想到另一件事。
沈确是从西北来的,是不是说明部队真的已经打来了?
可可托海就在西北,她要是去了,岂不是自投罗网!
“怎么了?”沈确说:“想问什么就问。”
孟凛很是忧虑的举起本子:别的地方是不是已经没有丧尸了?
沈确反问她:“今天在路上,你见到一个活人了吗?”
孟凛摇摇头。
“我所知道的其他地方,比这里强不到哪去。”
沈确所说的其他地方,并不只是国内。
她说虽然没有十分确切的证据,但政府的专家一致推测,丧尸病毒最初的起源并不在我国,很可能是印度。这种病毒传染速度之快,几乎是同时席卷了全球,并且出现不同变体。
可惜的是国际通讯在病毒蔓延的中期就被切断了,沈确知晓的,都是过期很久的讯息。
不过依照国内情况倒推,其他国家如今恐怕不会更好,我国拥有全球实力最强,纪律最严明的军队,但在数万倍的尸潮面前,秩序崩溃也只是顷刻之间。
你是说,至少有八成的人都?孟凛写字的手都有点哆嗦。
“这是最乐观的推测。”沈确说:“幸存者的人数统计很困难,尤其是原先的人口密集区。”
那也就是沿海这些地方了。
孟凛晕涨涨地想,我们国家有十四亿人,全球有六十亿,八成,八成是多少……
虽然早就接受了世界毁灭这件事,但真正被印证,她还是感到很难过,有一种从小长大居住的街巷,尽管已经离开很久,有天回到家乡,突然看到它被推平了的感觉。
晚上两人早早各自休息,雨一夜没停,孟凛就在纷乱的心绪中听了整夜的雨声。
她想到了褚步庭。
这三年她一直刻意地不去想她,褚步庭有钱有势,她觉得就应该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她早早就收到消息,被保护了起来。
但是八成的人口,她来得及吗?她会不会……
次日一早,沈确就出门了,说是去找找有没有可用的东西。
回来时,她手里提溜着两只鸡,还有一小兜鸡蛋。
“你受怎麽?”还没脱雨衣,孟凛就瞧见了她胳膊上的口子。
不知是摔的还是割的,一条斜口,雨衣布料耷拉下来,粉红的雨水沥拉一地。
“没事。”沈确舀了勺锅里的水简单冲洗伤口,“农庄里没什么能带走的东西,我就去了趟野地,那边有个养鸡场,整片山脚都被鸡群占了,不抓浪费。”
“鸡哒里惹?”孟凛皱着眉刺挠她。
沈确笑着“嗯”声。
好在是穿了雨衣,伤口没有想象严重。她身上有丧尸的血味,估计多半就是在山上被袭击,摔了一下,叫石头割的,要是再深一点就得缝针了,农庄里可没有器材。
沈确用酒精杀菌,倒了些云南白药粉止血。
对自己下手忒狠了,孟凛瞧着都幻痛:“卜灰干染叭?”
“不好说。”
她茶里茶气地问:“要是我感染变成丧尸了,你还会带我去可可托海吗?”
你有病!你有大病!
孟凛翻了个白眼走了,她现在不能骂人,要温柔善良!
她丢下沈确,自己在农庄里转了一圈,把能翻的地方重新又翻一遍,发现确实没什么可用的,偌大个地盘,备的药还没有个小民宿齐全,大部分都是兽用的乱七八糟的药,她也看不懂。
无功而返,丧尸脸色凝重。
她本来还打算在这个农庄里多住几天的,这附近偏僻,没有活人,丧尸也少,满地都是食材,还有地可以自己种,出门不远就是水塘,简直就是完美的末世版星露谷。
但有个致命问题。
没有药,没有医生,没有书,她也不会治病!
孟凛越想越有些后怕,如果今天沈确不是只划破一个口子,而是摔断了腿,她该怎么办?
哎!
活人真是麻烦,每天睁眼就得为吃喝拉撒烦恼,身体还那么脆弱,不小心就死了。以前自己活着的时候也没觉得活着那么费劲,大自然果然很神奇,给每种动物都安排了合适的天性,人类还是应该群居,才有可能活下去。
“在想什么呢?表情那么严肃。”
沈确在她面前晃了晃手,把烤好的鸡肉递过去。
孟凛没理她,边沉思边嚼嚼嚼她撕好放凉的肉。
反正沈确是不会懂的,一个丧尸的忧思。
她现在算明白了,父母之爱子则为其计深远,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咦?鸡肉虽然有点索然无味,但是这份烤鸡肝好神奇啊,竟然是牛油果芝士蛋糕的味道!鸡皮烟熏火燎,还有股淡淡的黑巧香,好吃诶!
“你喜欢吃皮和肝脏?”
孟凛猛猛点头。
沈确想了想,把锡箔纸包打开,让她尝试一下别的。
她烤完鸡肉后就把昨天处理好的兔子和田鼠内脏,加上今天两只母鸡的内脏一块儿包着放在炭火里干烤,这样做既方便携带也便于储存,内脏是顶好的东西,能补充人体必须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极为重要的胆固醇,原本她和葫芦各分一半。
却是没想到这回出了意外——孟凛竟然咽下去了!
“快吐出来!”沈确捏着她的嘴,眼看着喉咙里什么也不剩,“喝水,把东西吐出来!”
孟凛则视死如归地紧抿着唇。
不要,就不吐!
她吃了又死不了,大不了就是晕几天,这些内脏太美味了,她根本控制不了她寄己,今天除非沈确把她开膛破肚,否则她是绝对不会吐出来的!
“……”一人一尸掰扯半天,沈确终于放弃,气极反笑地问:“就那么好吃?”
她一松手,孟凛就立刻捂住嘴,也不吭声。
沈确瞧着她,半晌又笑了。
这回好像是真的笑,孟凛试探性地腾出一只手写:你笑什么?
沈确坐回烤炉旁的小马扎,幽幽道:“你刚才护食的样子,很像一种小动物。”
“坐过来吧,不让你吐。”她又说:“反正吃都已经吃了,就等等看有什么反应吧。”
孟凛也知道她是怕自己乱吃东西吃出毛病来,以前沈确就很爱操心这些有的没的。
一款小嘴淬毒的冷脸妈系,好久没被啰嗦,竟然还有点怀念,也有点馋。
当然,她指的是剩下那半包烤内脏。
沈确对她那点小心思心知肚明,把锡纸一拢,收进口袋:“想都别想。”
哼,小气!都说了她只是会晕几天而已!
等得有些无聊,孟凛问她:“里岗才唆甚嚒小冬屋?”
沈确觑她一眼:“真想知道?”
“……”好熟悉的语气,一听就暗涵骂人的前奏,孟凛立即警惕:“卜惹!”
沈确转过头,支着侧脸笑:“也没什么,就是感觉很像偷偷吃屎的小狗,说也说不听,骂也骂不得,人家还吧唧吧唧吃得特别香,一副生怕别人抢的模样。”
“!”孟凛怒而扑去。
啊啊啊啊啊,狗女人,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所有冷脸妈系都是容嬷嬷,可恶啊,她怀念个屁!
第20章 20
谁知扑到一半,孟凛忽然转身,捂着嘴冲向厨房门外。
跟着便响起一串yue声。
沈确端着水杯跟出来,见丧尸蹲在台阶下吐得天昏地暗,脚下的呕吐物只是些粘稠的食物残渣,稍稍放下心来,能吐出来就是预计的最好情况了。
“喝口水漱漱。”她轻拍孟凛后背,语气终于不欠揍了:“还有哪里不舒服?”
孟凛脱力地摆手,直yue到无可yue了,才接过水杯。
难受也谈不上,就是感觉整个肚子里突然间咕噜咕噜,根本没给她反应时间,就像以前吃坏肚子化身喷射战士似的,她漱了口,被沈确搀回屋里坐下,眼都瞪直了。
刚吃完早饭的葫芦喵喵的走过来,觑她一眼,然后喵喵的走过去。
……好敷衍的关心。
孟凛现在没劲儿和它计较,抱着肚子看外头。
沈确用几张纸包住地上的呕吐物,扔进火灶里,又铲了些土,覆盖沾染过的地面。
每回她吃完的东西都是这么处理,孟凛只是觉得沈确很细心,今天莫名其妙,她竟看出几分铲屎官的既视感来。
处理完,沈确问她:“以前除了晕,也会吐吗?”
她哪儿知道哇,头回吃面包是在废墟,地上一团乱,她根本没留意,醒来就晃走了,后来在家那回,她也不知道晕了几天,睁开眼自己就在垃圾桶边,她捡回来的丧尸保洁已经把家里打扫过了。
沈确也就没再问,说等她收拾好行李,就准备出发。
见她没有对农庄留恋的意思,孟凛便没提留几天这茬,其实她偷摸往下咽菜的时候就存了点小心思,想着要是自己晕过去,她们可以顺势在这儿多住几天,没想到只是yue了。
她们自己的背包几乎没动过,要收拾的都是从要农庄带走的。
昨晚沈确用这儿的磨刀石把厨房里的菜刀剪刀和自己的军刀按顺序磨了一遍,磨刀石被她填埋了,宰杀兔子用的剪刀和一把西式窄刃的厨师刀她要带走。
另外还有些干料,用矿泉水瓶盛出来的一瓶花生油,以及一兜山鸡蛋。
孟凛问她先前在咖啡厅也有干料和油,为什么不拿?
沈确说她们今天就能到太湖,之前不拿是为减少负重,现在是准备做香辣蟹用。
孟凛一听就不说话了,心里偷着乐。
原以为自己表现这么不好,沈确起码好几天不能让她再吃饭了……大闸蟹,六月黄,嘿嘿!
山鸡蛋约莫有十一二枚,用农庄里找到的包装泡沫裹好,生鸡蛋在这种天气也能保存至少一周时间,比熟鸡蛋更耐放,只是要很小心,沈确用不知哪个客人的牛仔布袋子装好,交由孟凛来背。
她自己则背着至少三十斤沉的登山包,腰间用昨晚缝制出来的‘武装带’别着两把刀。
这回整理东西孟凛出奇的安静,问了一个问题后就在旁边待着,给她挂上布包也没有反对,老实得像是被人夺舍了,搞得沈确反而频频观察,终究是不放心,找了个由头问:“今天出门要换身衣服吗?”
孟凛垂着头,摆了摆手。
见她表现实在古怪,沈确又问:“有哪里不舒服?”
啊啊啊啊啊,烦死了,别问了,别问了!
孟凛拳头攥紧,恨不能夺路而逃——先前吃的那些内脏,好像没有吐干净,闹得她肚子一直咕噜噜的胀气,不断放屁!
她站在门口没敢挪地儿,就是怕被沈确发现。
然而终究是瞒不住的,一声逃逸而出,抑扬顿挫的闷响之后,屋中陷入沉寂。
“噗嗤。”沈确失笑。
孟凛抬脸怒视,她顺势揉了把她的头发:“真没不舒服?”
丧尸只是尸体,肠道早已经失活,既不能消化,也不会排泄,孟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呕吐,放屁更是有死以来头一回,沈确说这不是屁,是她残留在体内的食物被分解发酵产生的气体。
即使是尸体,体内依旧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微生物,实属正常。
并且还因祸得福,今天没有下雨,去太湖的路上丧尸会越来越多,沈确为了隐藏自己的活人味,特地在咖啡馆就熬好了蒜油,打算涂抹在防雨罩上,现在有了孟凛的气体,这种腐败的气味因子可比大蒜素管用多了。
虽然但是,丧尸本人并没有被安慰到!
雨一停,夏季的热浪便扑咬上来,梅雨季的高温难受就难受在湿度高得划空气都像在热水里游泳,本就很难喘气,何况还被闷在防雨罩里不断运动。
自行车来时是下坡,走时是大段的蹬坡山道,沈确一个人出着两份力。
防雨罩拉开的小窗里,不时传出悠长的“噗”声,有被声响吸引靠近的丧尸,在嗅见某种气味后又转身晃开。
反应最大的当属葫芦,一开始还奋力地在猫包里翻刨,后来估摸是觉得埋不过来了,在一通听起来就骂得很脏的喵喵叫后,直接翻到棚顶上趴着去了。
孟凛难得感到尴尬,主动问:“紧贴还练扰口令嘛?”
沈确抹了把汗,说练。
孟凛有心想配合的时候,效率很高,从村里到镇上的路,竟然练好了足足两段绕口令,是标兵也能奔上北坡了,四和十也能分清了,只不过嘴巴和舌头已经僵硬得几乎黏在一起。
在镇上,沈确在一间幼儿园前停下,出来时手里多出一块小白板。
白板是给小朋友涂鸦用的,绳子拴着塑料笔,推拉就能清除内容。
督促她练习是一回事,沈确心里清楚,丧尸能说话已是不易,死去的肌肉再练也不可能恢复原本的弹性,所以劳逸结合就尤为重要,要允许偷懒,才能让大小姐不心生厌烦。
“你的本子不是写满了吗?用这个就能重复写了。”
孟凛有点小感动,表示自己刚才打跑了两个在门口乱晃的丧尸,帮她扫清了隐患!
沈确点赞附和:“还得是你,不然就危险了。”
她没说是谁危险,孟凛只当是夸自己,本来因为逆子不给面儿,她好半天都抬不起头来,这会儿肚子终于消停,她终于又能站起来了。
小镇上没什么特别的光景可看,除了丧尸就是丧尸。
路边的土菜馆子倒是不少,明显能感觉到景区的气息,沿途经过路牌,她们距离太湖只有十几公里了。
孟凛不由得感慨,路遥知马力啊,从A市市郊到苏城,骑自行车竟然只用了两天,还是在全程都绕路的情况下,沈确果然不是一般人,简直天选旅行搭子!
在接近景区的地方,沈确找了个偏僻角落停车。
啃了块面饼,喝掉半瓶水,然后把防雨罩给收了起来,绑在顶棚固定。
“看看吧,有哪些景点想逛的。”
一张环湖自驾的景点彩页递到孟凛手里。
孟凛奇怪:哪来的?
她的小白板上有条挂墙用的挂绳,她把一边解开,两头系在同侧,这样就能斜挂在脖子上,随时可以写字。
“刚才砸的那辆车上。”
她说的是幼儿园门口那一辆,是辆柴油车,正好孟凛赶走了近处的丧尸,沈确就想顺带手看看有没有能撬走的东西,那辆车本身就老,还被撞过,油箱盖打不开了,她就摸走了放在中控台上的旅行彩页。
彩页是民宿自印的,画着卡通,标注齐全。
太湖的面积广阔,被两省四市所环绕,环湖一圈足有近四百公里,骑车至少得骑两天。
孟凛曾经来过一次,在小时候,陪褚步庭来参加一个商务宴请,她只在车窗里看过风景,记忆很模糊,就记得那家饭店很是金碧辉煌,她们到时天都黑透了,餐厅里觥筹交错,窗外黑茫茫一片。
她当时想,好烦啊,还不能走吗?
原来这里有这么这么大。
想到褚步庭,孟凛心情有些低落,沈确忽然抽走彩页,说:“想不出来,那就都逛一遍。”
“毕竟来都来了。”
“?”丧尸像在看傻子。
这种著名景区里会有多少丧尸你知不知道啊?
那时候可是暑假!暑假!把周围的游客团吧团吧,都能去攻打平安县城!
孟凛又开始为幼稚的人类忧虑。
她低头揉了揉肚子,哎,该放的时候又放不出来了。
沈确却已经跨上了车,朝她招手:“走吧,带你兜风去。”
事实证明,太湖的尸口密度真不是盖的,而沈确,也真没在怕的。
还没到湖边,整条马路就已经几乎被各种车堵满,翻倒的大巴压着小轿车,横冲直撞的越野车顶翻一众电驴小摩托,而她们的双人观光自行车仗着灵活走位,像条泥鳅似的从缝隙中惊险穿梭而过,安静得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但沈确身上散发出的人味,还是引来了尸群的注意。
一条长长的下坡,树荫下游荡的丧尸一个接一个奔蹿出来。
孟凛紧张地抓住车把手,想叫沈确当心,又怕声音会招来更多。
沈确在车头加装了后视镜,丧尸的身影映照在镜片里,她不语,只是一味加速骑行。
亮红色的双人自行车自林荫道疾驰而下,她也许是此刻景区里唯一的活人,一条米色工装裤,迷彩背心外加的宽松白衬衫,就是身上所有防具。湿凉的风迎面吹拂,撩起发丝和衣摆。
呼啦一下,孟凛睁大了眼。
豁然开朗的环湖公路,七月高远的蓝天,雨后灰绿色的湖水,波涛万顷,一望无边。
沈确好像一只飞鸟,带着她扑向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