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卫璋 卫璋是卫国公庶子,卫琏的二弟,……
晋砚秋拿出几十瓶红酒, 给镇北军将领还有自己的心腹手下喝,又叮嘱沐光:“你明日就要上战场,莫要多喝。”
沐光当即道:“主公, 属下不爱喝酒。”
他幼时生活的那个庄子,每年都会酿酒。
庄子上的佃农是没机会喝酒的,只能吃酿酒后剩下的酒糟。
那些酒糟煮过后, 会被当菜吃,他们在吃的时候, 会想象酒的味道。
庄子上的人还觉得珍贵的酒, 应当是能治病,能让人身体变好的宝贝。
他一度也是这么认为的,因此, 见自家女公子对酒嗤之以鼻, 他很是不解,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他还记得,主公当时的表情非常认真:“酒不是好东西, 喝了会生病。不过若能把酒精提炼出来, 倒是可以消毒……”
主公说喝酒会生病,主公还不喝酒,既如此, 他为什么要喝?
要是他喝了酒生了病, 身体不好了, 不能再保护主公怎么办?
不仅不喝酒, 沐光连可乐都只尝了一口便不再喝。
主公说,甜食吃多了同样对身体不好。
他现在吃东西,就按照主公的来,不过他吃的一般是主公的三倍。
“不爱喝就最好了, 喝酒对身体不好。”晋砚秋笑道。
“主公放心,我一口酒都不喝。”沐光立刻表态。
营帐里那些本想不醉不归的镇北军将领,闻言忍不住怒视沐光。
沐光这家伙,真的太会讨好主公,太会媚上了!
主公难得给他们酒喝,他们正打算多喝点,沐光就这么说……
主公明显不喜欢他们喝酒,他们都不敢多喝了!
晋明堂看着沐光,更是觉得牙痒痒。
他早就知道马镫的存在,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用上。
现在终于组建出一支强大的,配备了马镫的骑兵,他想带着这支骑兵去草原,跟他一直以来的敌人大战一场。
结果呢?这个机会被沐光给抢了!
现在他好不容易捞着酒喝,沐光还在旁边提醒他女儿喝酒不好的事情……
虽然沐光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但他还是看沐光不顺眼。
这么想着,晋明堂喝了一大口红酒。
钱坤却是将红酒倒入小小的陶瓷杯中,抿了一小口。
这酒的味道他不太习惯,但别有一番风味。
但钱坤还是有些郁闷的——这酒的瓶子不够好看。
他外孙女这次拿出来的酒的瓶子全都是深色的,形状也差不多,远不如之前拿出来的那些瓶子来得精美。
钱坤很快就对酒和瓶子失去兴趣,他最爱的,还是那些水果。
这可都是他从未吃过的东西,全是稀罕物!
钱坤又剥了一根香蕉吃。
而外面,那些镇北军将士,也都被香蕉的美味所倾倒。
在大齐,尤其是幽州,水果并不多,有的那些水果,吃着也多是酸的,并不甜。
香蕉对他们来说,真的很美味。
拓拔狐吃了一根香蕉,又一次哭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的妻子,他的孩子,他的族人……他们要是还活着就好了!
不过,他会报仇的,他一直记得那几个追赶他们,故意折磨他们的人的脸。
这次跟着镇北军出去,他要亲手报仇。
拓拔狐擦干眼泪,朝着晋砚秋所在的营帐跪下磕头:“感谢主公。”
拓拔狐身边的胡人见状,立刻俯下身体,做了同样的事情。
而在外面,也有很多人在感谢晋砚秋。
今天过年,晋砚秋就给那些为她工作的胡人多发了一点工钱,又让他们早些下班。
只是多给一个拉环而已,能换的东西并不多,但每个人都很高兴。
破野今日换了很多煤饼带回去。
他们以前不过年,但镇北军过,他们便跟着过。
杀了一只羊放在火上烤,又把羊血、羊内脏、羊头等放进陶罐煮,所有人的脸上,都充满希望。
卫璋一行,就是这时来到已经被命名为“边城”的边市的。
卫璋是卫国公庶子,卫琏的二弟,也是钱鞶上一世的夫君。
在书中,卫国公让卫琏迎娶晋砚秋,得到镇北军的支持后,又想得到钱家的支持,便让卫璋娶了寡居的钱鞶。
卫国公府不缺钱,但论财富远不如钱家,吃穿用度,也比钱家差很多。
更不要说卫璋还是个不受重视的平庸庶子。
在钱家时养尊处优,嫁的第一任丈夫也是门当户对的世家子的钱鞶,嫁给卫璋后处处不习惯,对卫璋也很嫌弃。
卫璋再怎么不受卫国公重视,也是卫家少爷,心中有着傲气,察觉到妻子的态度后,便对妻子有了意见,夫妻关系越来越差。
倒是对晋砚秋这个嫂子,卫璋很是关心,处处维护。
当然,前世种种,现在的卫璋一无所知。
他这次来幽州,是为了帮自己父亲查清幽州情况,探一探镇北军的深浅,也是为了建功立业。
之前那几个月,卫璋过得很不好。
先是冀州莫名其妙出现了一些传言,说他文不成武不就是个草包,接着又有人套他麻袋打了他一顿。
原本对他只是无视的大哥卫琏,也突然对他有了敌意……
卫璋今年十六岁,是卫国公身边的婢女所生。
从小到大,卫国公都不怎么管他,而他娘不认字,他随便背个书,他娘就觉得他厉害,自然也不会督促他读书。
卫璋本身也没什么野心,因此平日里能偷懒就偷懒,别说自己私底下学了,先生布置的课业都时常不做,确实才学一般武艺平平。
但他这样也没碍着别人,凭啥把他说得一无是处?
那些世家子,尤其是钱家人,又凭什么处处针对他?
卫璋起了逆反心理,想做出点成就来,因此不仅接了来幽州查探消息的任务,一路上,还逼着自己读书认字。
他们来到镇北军管辖的地盘后,先去了渔阳城。
跟冀州比,渔阳郡破破烂烂的,但这里的百姓的气色与冀州大不一样。
渔阳城那些店铺出售的东西,也价廉物美。
卫璋在渔阳城住了两天,竟有些喜欢这个城市了!
同时,他也打听到,晋砚秋和晋明堂等人,都在北方。
他一边打听一边往北走,最终来到了这边城。
他们到的时候是下午,正好赶上工人们提前下工。
卫璋远远地,就瞧见胡人从各处涌出,在店铺门口排起长队。
他们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带着股难闻的味道,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让他下意识想要远离,同时百思不得其解。
镇北军驻守在北方,不是为了抵挡胡人吗?既如此,又为什么要建这么一个边城,跟胡人交易?
“郑先生,这边城这般热闹,到底是怎么回事?”卫璋问身边的中年男子。
卫璋这次,自然不是一个人来的。
他身边有他父亲的谋士,还有他父亲的亲兵。
那个谋士姓郑,叫郑柏。
郑柏寒门出身,原先在卫国公手下还算受重视,但自从卫国公跟钱家搭上线,引来诸多世家子弟的支持和投奔,他就逐渐被边缘化。
那些世家子弟之间并不和睦,但他们会一起排斥寒门出身的人。
郑柏此自然是不甘的,却无可奈何。
他已经许久无事可做。这次来幽州的差事,若非路途遥远又有些危险,那些世家出身的人不愿意来,他也轮不上。
郑柏看了看那些店铺前挤着的胡人,对卫璋道:“公子,镇北军一直在收买民心,这些胡人,想来也已经对镇北军归心。”
“竟连胡人,都对镇北军归心了?”卫璋有些吃惊。
郑柏道:“具体如何属下也不清楚,公子,我们不如去打听一番?”
他们这次过来,是装成了商人的。
郑柏是管事,卫璋则改名张卫,成了张家二公子。
两人带着亲兵,找到负责维持秩序的镇北军士兵,跟他们打听此地情况。
郑柏对跟普通百姓打交道一事很擅长,很快就打听出来许多消息,也知道今日这些胡人这么高兴,是因为晋砚秋多给了工钱。
而晋砚秋多给工钱,则是因为今日过年。
卫璋听到这话一愣。
他竟忘了过年的事情。
郑柏又从那镇北军士兵口中,得知了哪里有住的地方,哪里可以进货。
卫璋跟着郑柏来到住处,发现是跟他们之前住的驿站一模一样的房子。
房间不大,但有炕,非常暖和。
一行人要了三间房安顿下来,卫璋还多加钱,让店家晚上给他们添点柴火。
一进屋,卫璋就来到炕上盘腿坐下:“郑先生,这炕真不错!”
“镇北军手上有不少好东西。”郑柏感叹,想了想又道:“公子,这镇北军藏得很深,他们能拿出那么多粮食,不容小觑。”
卫国公早就派探子来查探过了,那些探子送回去很多消息。
来之前,郑柏看了那些消息,但并不当回事,觉得都是假的。
可等他来到渔阳郡,却发现渔阳郡的情况,比探子说的更加夸张。
镇北军不仅挨个分粮,分的竟还是细粮!镇北军还为百姓盖房,低价销售布匹炭火……
现如今,上谷渔阳两郡的百姓都对镇北军感恩戴德,将镇北军当成再生父母。
哪些百姓对镇北军的推崇,让郑柏心中不自觉生出恐惧。
卫璋也觉得不安——若他父亲跟镇北军对上,这两郡百姓,怕是都会成为他们的对手。
他想了想叹气:“也不知道镇北军的粮食和盐都是从何处得来的……”
郑柏道:“如今唯一值得庆幸的,便是这镇北军的装备,应当是不足的,我们一路行来见到的镇北军,都没有铠甲武器。”
卫璋赞同地点头。
那些镇北军别说铠甲了,连武器都没有。
镇北军虽富裕,但不足为惧。
他们却不知道,他们遇到的镇北军没有武器,是因为那些人平日里干的,都是服务百姓的事情。
他们就算有武器也不带在身上。
不过卫璋和郑柏此时不知道,第二日就知道了。
第二日一早,他们见到了一支他们以前从未见过的,强悍而又装备精良的军队!
那支军队,他们只远远看到,便觉得胆寒。
第72章 强大的军队 卫璋知道自己父亲有野心,……
昨日虽是过年, 但并未闹太晚,天一黑,镇北军将士便都睡下了。
包括晋明堂在内的几个镇北军将领酒量不好, 甚至没到天黑,便已经趴下。
晋砚秋算是睡得晚的。昨日宴会结束后,她找来沐光, 与沐光说了许多草原上作战需要注意的事情,两人一直聊到晚上九点多才停下。
在现代, 晚上九点挺早的, 但在这个时代已经很晚。
尤其是现在是冬天,下午五点多,太阳便已经落山。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百姓, 那都是晚上六点便睡下的。
早上五点多, 晋砚秋准时醒来时,天空还漆黑一片。
不过外面传来各种声音——即将出征的镇北军将士已经起床,开始做各种准备。
太阳一直到七点多才升起, 也是这时候, 晋砚秋给已经吃过早餐的镇北军将士,做了战前讲话。
“诸位将士,胡人犯边, 杀我百姓, 我等身为齐人, 定要为大齐百姓报仇!”
“此次出征, 听号令,守军纪,有功必赏,有罪必罚。”
“杀贼靖边, 保家卫国!”
晋砚秋每说一句,她身边的人都会大声重复,确保那五千将士可以听清。
最后那句话,更是所有人都跟着重复:“杀贼靖边,保家卫国!”
“出发!”沐光喊了一声,带着这五千人马,在新年的第一天离开镇北军大营。
从镇北军中千挑万选选出的五千骑兵,都身材高大孔武有力。
毕竟选骑兵的要求之一,便是能双手各拎着一百斤的石锁,往前走几步。
因为晋砚秋定下的规定,这些将士还非常注重个人卫生,手脸衣服全都干干净净,而他们的铠甲武器,也都是新的。
尤其是那铠甲。
不管是铁制铠甲还是用木头制作的铠甲,外面都裹了铝合金。
那用来制作啤酒罐的铝合金别的不说,瞧着当真是闪闪发光。
五千个高大的士兵穿着银色铠甲,骑在精挑细选的骏马之上,跟着沐光走出军营,竟是将周围的百姓,惊得说不出话来。
破野一大早起来,正要去做工,便瞧见了这支军队。
那些马一看就是好马,骑士的铠甲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光芒。
那些士兵的脸上更是透着凛冽的杀气,一看便知道,他们并非花架子。
破野并未见过法沙,但他见过草原上某些大部落的军队。
他觉得,草原上没有哪支军队比得上眼前这一支!
破野的眼睛猛然睁大,忍不住拜倒在地。
这是对强者的拜服。
而他身边,那些被法沙劫掠过的人,此刻更是热泪盈眶,激动万分。
他们之前还担心镇北军不能为他们报仇,如今却再不担心。
镇北军看起来太强了!
而最震撼的,无疑是卫璋。
昨日,卫璋和郑柏住一间屋,八个亲兵住另外两间屋。
早上起来后,卫璋点了灯,便跟着郑柏读书。
读着读着,听到从远处传来的呼喊声,他们便穿衣出门看热闹。
然后,他们看到了一支全副武装的骑兵。
这支骑兵走得飞快,但队列丝毫不乱,马蹄踏过之处,尘土飞扬。
卫璋被扑面而来的尘土呛住,眼睛里也进了沙子,但却舍不得眨眼睛,更舍不得躲开。
等这支五千人的军队从他的视野中消失,卫璋已经眼睛红肿。
他看了一眼郑柏,两人一起回到房间中。
到了屋内,卫璋声音发颤:“郑先生,你觉得这支军队有多少人?”
郑柏道:“至少有四千人,应当是五千人左右。”
“这五千人都身披铠甲,还是头盔、臂甲、胫甲一样不缺的全套铠甲!这些铠甲还一看就不是凡品!”卫璋压低了声音,但压不住声音里的震撼和恐惧。
他爹卫国公,一直在秘密打造铠甲,如今已经有一支足足有两千人的,拥有全套铠甲的军队。
他爹对此一直很自豪,可镇北军呢?人家有五千套铠甲!
镇北军拥有的铠甲,瞧着还比他爹那些东拼西凑,歪瓜裂枣的铠甲要精致很多。
卫璋知道自己父亲有野心,但如果外面的人都这么强,他爹着实有些不够看。
他甚至觉得自己父亲宛如井底之蛙,正坐井观天。
至于郑柏,他的一颗心越跳越快,竟是生出个惊人的想法——他要不要投靠镇北军?
他在卫国公手下,已经没有出头机会,但若跟了晋明堂,想来有大把机会给他。
谁不知道镇北缺文人?
“郑先生!”卫璋突然开口。
郑柏被吓了一跳,有些心虚:“公子有何吩咐?”
卫璋并不知道郑柏的想法,依旧说着自己的想法:“郑先生,那镇北军不止装备精良,士兵也是万里挑一,那些士兵身披铠甲手持武器,竟还在马上稳如泰山!”
卫璋的骑射不算差,但也不好,主打一个平平无奇。
来幽州前,他正在学骑马作战。
他马术不差,时常骑马出城玩,但当他爹请的武师傅要求他穿着铠甲坐在马上,一手握住缰绳,一手拿武器跟人作战,他就做不好了。
一旦挥舞武器跟人对战,他便觉得难以在马上稳住身形。
可之前那五千士兵,他们坐在马上,拿着武器对着周围百姓挥舞时,身形特别稳!
郑柏回忆了一下,点头道:“确实如此,他们都是以一当百的精锐之师!”
两人越聊越心惊,卫璋还当场写了一封信,让亲兵送去冀州。
晋砚秋并不知道卫璋和郑柏对她手下军队的评价。
其实她的这支军队,并没有卫璋和郑柏想象中那么厉害。
他们骑在马上能纹丝不动,是因为马镫固定住了他们的双腿。
而铠甲……其中三千套铠甲,是木头包铁片。
坚硬的木头外面,先包两层马口铁,再包一层铝合金,这样做出来的铠甲既实用又美观。
马口铁就是镀锡薄钢板,它非常坚硬,因很多罐头和饼干盒都是由它制成,这东西晋砚秋不缺。
这会儿,晋砚秋就兑换出几个番茄罐头,让厨子给她做番茄炖牛腩。
而晋明堂在旁边絮絮叨叨:“我年纪也没多大,这次跟法沙作战,凭什么不让我去?我辛苦培养的骑兵,凭什么便宜了沐光?”
晋砚秋不接话。
她不让晋明堂去,是怕晋明堂的身体撑不住。
在草原作战风餐露宿不说,当战争打响,说不定几天几夜睡不好。
年轻人撑得住,晋明堂这个四五十岁,身上还有许多暗伤的人,是撑不住的。
晋明堂说了许久,周劲凌受不了了。
他将晋明堂挤开,开始跟晋砚秋商量第二轮分粮事宜。
他们打下渔阳城是八月的事情,现在过了年,已经一月份,过去了四个多月。
他们给老百姓的,每个人两斛的粮食,四个月过去已经吃完,而他们当时曾向百姓许诺,过年前后还会分粮。
晋砚秋道:“等明日,我便离开边城,骑马将两郡走一遍,顺便留下粮食。”
之前分粮时,他们已经统计过人口,现在再去分粮会简单很多,最大的问题,是运送粮草需要耗费许多人力物力。
如今他们要防着胡人南下,不好抽调太多人运粮,干脆她亲自走一趟送粮食,顺便看看各地情况。
周劲凌听完,就知道晋砚秋这么做是为了方便百姓,当下道:“属下替各地百姓谢过主公!”
两人正计算所需粮食,钱峋从外面进来,对晋砚秋说:“砚秋,卫国公次子卫璋来边城了。他们装作商队前来,但行事一点不像商人,还人人有马。我手下的人察觉出不对盯上他们,又通过种种信息,确定他是卫家二公子。”
晋砚秋听到卫璋的名字,有些好奇。
卫璋在书里,是喜欢她这个女主角的男配之一。
某次她所在城市被敌军包围,卫璋曾不眠不休,亲自带人来救。
不过,晋砚秋觉得那不见得就是男女之情。
书里那些所谓的喜欢她的男配,很多应该就是单纯感激她或者敬佩她。
要知道,卫琏打下一个个城市后,常常是她在稳定大后方,安抚百姓,她还在农业、医术、文化传播方面做出许多贡献。
若她是男子,有那么多功绩都能当丞相了,遇险之后,来救援的人怕是更多。
可惜她是女子,于是但凡一个年轻男子为她说话,就要扯上男女之情。
书里,一开始卫琏不知道她是救命恩人,不愿意娶她,因此她差点嫁给卫璋……也不知道这个卫璋,是什么模样的。
既然好奇,晋砚秋便直接让人去请。
于是,卫璋刚让亲兵把信送走,就有镇北军士兵来敲门:“卫二公子,我家主公有请。”
卫璋闻言被吓了一跳。
他是隐藏身份来到此处的,怎么刚来就被认了出来?
他想逃,但也清楚,自己逃不掉。
卫璋只能道:“我去换身衣服,便随你们前去。”
说完他进屋换衣服,同时紧张地问郑柏:“郑先生,等下我们要如何做?”
郑柏那良禽择木而息的念头又冒了出来,他将之压下,对卫璋道:“二公子,我们现下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也是……”卫璋叹了口气,与郑柏一起往外走去。
第73章 郑柏 他那些在冀州郁郁不得志的好友,……
郑柏跟在卫璋身后, 想着从前种种。
他原本只是冀州一个小吏,因擅长屯田得到卫国公的赏识,成为卫国公的谋士之一。
卫国公对他有知遇之恩, 他曾发誓要一辈子忠于卫国公,尽心尽力为卫国公办事。
他做到了,卫国公在冀州屯田成功, 他是出了大力的。
可后来,他好不容易做成的事情, 被钱家子弟摘了桃子!
曾经看重他的卫国公, 也渐渐将他遗忘。
卫国公世子卫琏一向眼高于顶,更是不将他放在眼里。
来幽州前,郑柏已经快要心灰意冷。
来幽州这一路, 跟卫璋相处多了, 他才又有了期盼。
卫璋在冀州虽有很多不好的传言,是公认的不学无术,可要是将冀州跟他一个年纪的世家子拎出来排序, 卫璋不管是学识还是武艺, 都是能排个中上的。
只是卫琏是最出色的那个,便衬得卫璋不出彩了。
卫璋待人处事,还没有门户之见。
郑柏这一路, 一直悉心教导卫璋读书, 不为别的, 就是想投在卫璋门下, 为卫璋做事。
就算卫国公大业不成,卫璋的前途也不会差,管理一座小城总是可以的,到时卫璋肯定需要有人帮他做事。
只是现在……他似乎有了更好的选择。
镇北军在边城的营地很大, 里面还干净整洁。
这让郑柏对镇北军的评价更高。
走了一段路后,郑柏看到许多泥土房子。
其中一间房子内,还传出读书声:“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
这些言语触动人心,也让郑柏震惊——这正在读书的人,都是女子!
卫璋见一些婢女打扮的女子端坐读书,心中也翻滚起惊涛骇浪。
他的母亲并不受宠,一年见不了他父亲几面,因而每日无所事事。
他因种种原因,是在母亲跟前长大的,跟母亲很亲近。
因此,在学了认字后,他试着教母亲认字。
不想此事被他父亲发现,之后,他父亲狠狠责罚了他母亲,怪他母亲耽搁他读书。
他母亲经此一事,再不敢学认字。
这镇北军还挺好的,婢女竟也能读书认字。
两人继续往里走,很快就被带到一间大屋前,带路的人并不进去,只道:“我家主公就在里面。”
这屋子应当是用来议事的,放着很多桌椅。
那些桌椅都很高,一个少女坐在正对着大门的桌子后面,脚下踩了个木桶,腿上盖着羊皮,正在纸上写着什么。
听到动静,少女抬起头看向他们,笑了笑:“卫二公子来了,请坐。”
那少女的穿着打扮很是素净,她的头发只用束发带简单扎起,身上一件首饰都没有,但她明眸皓齿,相貌出色,只微微一笑,这灰扑扑的屋子,便好似亮了起来。
卫璋心跳加速,脸上发热,连忙行礼:“卫璋见过晋大娘。”
大齐没有“小姐”的叫法,对未婚女子,一般以姓氏加“女”称呼,比如钱氏女;若知晓排行,便用姓氏加排行再加“娘”称呼,比如大女儿称“钱大娘”,二女儿称“钱二娘”。
镇北军都喊晋砚秋主公,但卫璋不可能喊主公,晋砚秋本身又没有什么官职在身,便只能称呼“晋大娘”。
晋砚秋对“大娘”这个称呼早已习惯,等卫璋坐下,便跟卫璋寒暄起来,同时也观察着卫璋。
这一观察,晋砚秋发现卫璋其实各方面都不错,当然她会有这样的感觉,跟幽州没什么人才有很大关系。
聊着聊着,突然得知跟着卫璋前来的人竟是郑柏,晋砚秋欣喜万分。
这郑柏,可是书里有名有姓的人,还是书中晋砚秋的忠实拥趸。
书里,她身边围绕着诸多寒门出身的文人,郑柏是其中之一。
晋砚秋当即道:“没想到阁下竟是郑先生,在下对郑先生早有耳闻!”
一边说话,晋砚秋一边看向系统面板,而899已经将郑柏的人生经历呈现在上面。
书中对郑柏的描写不多,因而这些资料,并非从书里得来,而是钱家商队去冀州卖玻璃瓶时,帮晋砚秋收集的信息。
信息很多,因而晋砚秋并未记住,但她让899记下了。
系统这样的人工智能,一定要好好使用。
有了郑柏的详细信息,聊天便很简单了。
晋砚秋说了自己对郑柏的欣赏,夸奖了一番郑柏,并用郑柏去某地屯田时做的一件事情来举例。
她还为郑柏叫屈:“郑先生有大才,可惜小人作祟,抢了你的功劳!”
这么一番聊下来,郑柏已经热泪盈眶。
他起初还以为晋砚秋说“早有耳闻”,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晋砚秋对他竟这般了解。
郑柏之前还在犹豫,此时却已经下定决心要投靠镇北军。
卫璋再好,也比不上晋大娘!
郑柏的想法,卫璋也看出来了,心情顿时变得低落。
之前郑柏有心投靠他,他也有心招揽郑柏。
只是,他一个一点权力都没有的卫二公子,又哪里比得上晋砚秋?
他若不是卫二公子,也想投靠镇北军,镇北军给他一身闪亮的银色铠甲就行。
晋砚秋把卫璋找来,本是想见见卫璋,但最后的关注点,却全在郑柏身上。
这个世界是由一本书形成的,那些出色的人,自然都在男女主身边。
冀州可以说是一个庞大的人才库。
她早就想去冀州挖人了,只是还没来得及,现在有了郑柏,此事便能开始了。
郑柏身为冀州寒门学子的领头人,哪怕只是写几封信送去冀州,都能帮她请来一些人才。
晋砚秋心情好,态度也就愈发好。
晋砚秋让人给郑柏和卫璋送来两个和她正在用的一样的火桶,又让人去准备吃食。
晋砚秋如今踩着的木桶,下面放着一个装炭火的铜火炉,非常适合拿来取暖。
郑柏和卫璋用上后,都很喜欢,而他们最喜欢的,自然是那些美食。
卫璋不差钱,他们在渔阳郡的点心铺里,是买过点心糖果的。
但那些点心远不如今日的食物。
晋砚秋让人给他们上了炸串、鸡米花和水果。
那炸串有面筋、豆腐干、年糕、羊肉、五花肉、香肠等,上面撒了香料,吃着那叫一个香。
鸡米花和水果也都是美味。
郑柏吃着,又想落泪。
主公给他吃这么好的东西,必然是因为对他非常看重。
他将来,一定要肝脑涂地为主公做事!
至于主公是女子……
有五千套铠甲,主公是女子又如何?
是的,郑柏已经在心中认了主公,若非卫璋在,他都想当场跪下表忠心。
晋砚秋吃过饭,便让人送卫璋回去,至于郑柏……
晋砚秋笑道:“我还有事情想与郑先生聊,郑先生可愿留下?”
“属下愿意!”郑柏立刻道。
卫璋听到“属下”两字,叹了口气,颓丧地离开。
而晋砚秋在卫璋走后,见时间还早,干脆就让人把郑柏送去了周劲凌那里。
周劲凌那边一直缺人。
郑柏面对这样的情况,起初有些茫然,但当他被周劲凌安排了一堆工作,一颗心便安定下来。
有活儿干就好!
等他忙到晚上,吃到婢女送来的饭菜,更是无比感动。
主公对他太好了!
晚饭给他吃大米饭不说,竟还有两荤两素四道菜,外加一份水果!
饭菜还都非常美味,他以前在冀州,哪里吃过这样的好东西?
不说吃的,就说那装饭菜的盘子。
这样好的瓷器竟然给他用?他都想掐自己一把,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周劲凌吃完饭,便对郑柏道:“你若愿意留下继续干活,两个时辰后可以吃夜宵。”
郑柏当即表示,自己愿意继续干活。
作为一个坐了很久冷板凳的人,他干活的积极性很高。
这天晚上的夜宵是小馄饨与卤蛋,郑柏感激地吃完,又忙了一会儿,才跟着周劲凌去睡觉。
天还没亮,他又被周劲凌叫起。
“今日我们先做什么?”郑柏问周劲凌。
周劲凌道:“先去仓库看看。”
每天早上,晋砚秋都会按照周劲凌算出来的数量兑换食物,放到仓库中。
他们到的时候,正好看到镇北军将士将仓库清空。
郑柏瞧见空荡荡的仓库有些担忧:“我们可是缺粮了?”
周劲凌道:“不缺。”
周劲凌话音刚落,郑柏就看到仓库里凭空出现很多粮食。
他浑身颤抖,说不出话来。
周劲凌这才开口:“郑兄,我家主公乃是天命之子,注定要君临天下!如今主公缺人,你可以给昔日好友写信,请他们来居庸关为主公做事。”
郑柏当即道:“周先生放心,我立刻去写!”
他那些在冀州郁郁不得志的好友,必须全部叫来!
他们要在这里大展宏图!
第74章 交战 胡人大部队被镇北军撕开一道口子……
卫璋一行还没进入边城, 就已经被镇北军的探子盯上。
卫璋在边城打听镇北军的消息时,与他热情交谈,给他介绍住处的人, 其实是探子之一。
因此,卫璋来到边城后的所作所为,镇北军一清二楚。
卫璋让人给卫国公送信一事, 周劲凌就知道。
他让人偷走那个帮卫璋送信的卫家亲兵的马,拖延这个亲兵的行程, 又让人快马加鞭, 将郑柏写的信送去冀州。
他这是为了在卫国公警觉前,把他们想要的人才都收入囊中。
他们有五千骑兵这件事是瞒不住的,不必藏着掖着, 但在把冀州的文人挖走前, 最好别让卫国公知晓。
“这是主公提供的名单,名单上的人,哪怕用强制手段, 也必须带回来。”周劲凌将郑柏写的信和晋砚秋给的名单, 一起交给手下,又给了对方两百精兵并一些物资。
把去冀州挖人的事情安排好后,周劲凌又找来两个能说会道的探子, 让他们装成镇北军将领, 每天一大早就去找卫璋, 陪着卫璋在附近转悠, 把卫璋拖住。
若能从卫璋嘴里得知一些冀州的事情,那就再好不过。
处理好这些事情后,周劲凌带着郑柏,继续埋头苦干。
新的一年已经到来, 他们要准备开荒,要编写种植手册,要分发良种,真的太忙了。
郑柏越是跟着干活,越是震惊。
卫国公为了养兵马,很早就开始屯田。
而郑柏,是帮卫国公将屯田事宜处理好的人之一。
郑柏有丰富的屯田经验,因此一开始周劲凌跟他说他们要屯田时,他信心满满,觉得自己能一展所长。
但当他看到周劲凌写的屯田计划书,突然发现自己的经验一无是处。
“周先生,您对屯田的安排,当真是面面俱到细致入微,你提出的种地之法也让人惊叹,郑某拜服。”郑柏佩服地五体投地。
周劲凌道:“这计划书,还有这种地沤肥的法子,都是主公提出的。”
郑柏一愣,对晋砚秋愈发敬重。
他家主公,不愧是神仙下凡。
郑柏虽忙,心情却很好,毕竟他如今的未来充满光明。
而这,也让他彻底忘了卫璋。
十六岁的卫璋,此时有种孤苦无依之感。
谁能想到,查探个消息,会把手下谋士给查探没了?
不过他爹近来并不看重郑先生,郑先生丢了,他爹应该不会训斥他?
卫璋其实有些想要离开边城,但镇北军的两个将领日日来找他,拉着他说话。
他怕自己强硬离开会引来镇北军的不快,受到伤害,只能留下。
而这也不是没有好处的。
那两个镇北军将领带着他在边城到处乱转,让他学到了不少东西,比如炕是如何做出来的,又比如胡人是怎么过日子的。
这里没人会嫌弃他也没人会针对他,卫璋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挺好的。
边城很平静,草原上的沐光,却已经发现法沙的踪迹。
法沙在吞并了很多胡人部落后,又将目光放到大齐。
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让他野心膨胀,也让他对之前在紫荆关受挫一事感到不满。
他最终决定,再次攻打大齐。
或者不该说攻打,而是劫掠。
如今,法沙的手下不缺肉吃,但生活在草原上的他们缺盐,缺粮食,缺布料,缺陶器。
虽然边境的齐人很穷,但去一趟,也是能抢到一些东西的。
总比在草原上无所事事要好——如今他们在草原上,已经很难遇到小部落。
“大哥,我们真的要去上谷郡?那边不是有镇北军吗?”法沙的弟弟问。
法沙道:“大齐那么大,镇北军也不是每个地方都能防守到的,他们的骑兵还是垃圾!我们若是正面对上镇北军,赢的肯定是我们!”
之前那些齐人能赢他,仗着的是人数多,以及拥有高大的城墙。
他现在有一万骑兵,他们真要在草原上相遇,齐人肯定打不过他!
法沙身边的人闻言,纷纷开口:“对,齐人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
“我们去抢他们的女人和粮食!”
“很多小部落跑去了上谷郡,我们只要去了,就能大丰收!”
“杀光那些齐人!”
……
这些人脸上有凶戾也有兴奋——等抢了汉人村落,陶器、粮食、女人,就都是他们的了!
法沙做了决定,心情很好,便让奴隶去杀羊,庆祝此事。
奴隶在寒风中杀羊、剥羊皮,又将羊放到火上炙烤。
法沙手下的一个士兵路过,见一个男奴用一根牛腿骨接住从烤羊上滴落的油脂,放到嘴里舔食,立刻勃然大怒,一脚踢在这个男奴背上,将这个男奴踢到火堆里。
男奴的头发和身上的羊皮袄被点燃,脸被烧伤,惨叫连连,踢他的士兵却站在旁边哈哈大笑看热闹。
周围的奴隶面上露出不忍,但没人敢去帮那个男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在草地上翻滚哀嚎……
“我们还没吃你就敢动手,真是活得不耐烦了!”那个士兵冷哼一声,一刀了结了那个烧伤的男奴。
反正烧成这样,已经活不成了。
有了这一出,之后那些负责烤羊的奴隶哪怕再馋,也不敢做小动作,他们眼巴巴地看着油脂落到火堆里,让火焰猛地往上窜。
还有两个奴隶将那个死了的男奴拖下去,扒下他身上的羊皮,也不管上面的血迹和焦痕,直接裹到自己身上。
等羊烤好,法沙和他手下的精锐士兵,便大快朵颐起来,而那些奴隶被赶到一边,和羊群待在一起。
拓拔狐慢慢靠近的时候,几个奴隶正从羊皮上刮下油脂,放进嘴里。
拓拔狐对他们来说非常陌生,但他们并没有向法沙示警,甚至无视了拓拔狐。
拓拔狐也不以为意,他找到一个女奴,从怀里取出一个面饼给对方,问:“你知道法沙手下,现在有多少人吗?”
那女奴接过面饼塞进嘴里,道:“有很多很多。”
而这时,周围的几个奴隶也走过来,眼睛像饿狼一样,盯着拓拔狐看。
拓拔狐拿出两块压缩饼干,让他们用水融化分着吃,继续问刚才的问题。
这些奴隶没读过书,他们对过于庞大的数字,是不了解的,但能提供不少信息。
拓拔狐从他们嘴里得知,法沙如今已经有上万骑兵,算上帮他放羊的男奴女奴,加起来少说有两万人。
得到消息,拓拔狐又静悄悄离开。
法沙是安排了人日夜守着的。
但如今天已经黑了,视线不好。
若是一群人靠近,那些看守的人能发现,但只一个人靠近,那些人就发现不了了。
更何况,拓拔狐是一个优秀的草原猎人。
以前他甚至可以悄无声息地靠近黄羊群,猎杀黄羊。
拓拔狐独自在草原上跑了半个晚上,才找到自己的马,又骑马跑了很久,终于在天亮时来到镇北军驻扎的地方。
看到镇北军,他一晚上没睡积攒的疲惫一扫而空,大声道:“我找到法沙了!”
拓拔狐很快就被带到沐光面前。
进入草原后,沐光安排了一些人四处查探,寻找法沙的踪迹。
拓拔狐是昨天上午离开大部队的,之后就一直没回来。
沐光还以为他遇到意外或者跑了,没想到他会带回来这么一个消息。
他们离开边城才两天,竟然就遇到了法沙……主公说的没错,法沙此人要是不尽快解决,会给他们带来大麻烦!
沐光站起身,让大部队朝着法沙所在的方向赶去。
不过他们赶路的速度并不快,士兵也没有将全套铠甲穿在身上。
跑太快马儿会累,士兵若是一直穿着铠甲也一样。
队伍走到中午,沐光就让那些士兵下马休息,他们吃了午饭,还给马儿喂了一些压缩饼干。
吃饱喝足的他们正休息,从远处传来一些动静。
他们与朝着他们所在方向而来的法沙迎面遇上了!
“全体上马,准备战斗!”沐光冷静地开口,率先上了马,眺望远方。
那里尘烟滚滚,是法沙来了!
沐光以逸待劳,又等了片刻,一直到法沙来到近前,才带头冲锋。
这支军队的士兵,都是身经百战的镇北军将士。
但他们中很多人,以前并不是骑兵。
即便以前是骑兵的人,也大多没穿过铠甲。
马镫更是全都没有用过。
所以,他需要让一场正面战争,让他手下的士兵知道他们是一支多么强大的军队。
他们可以所向披靡!
“为主公而战!”沐光冲在最前面,他的身后,是两千重甲兵,再往后,则是三千轻甲兵。
五千骑兵像一条银色巨龙,朝着法沙冲去。
法沙是在行军过程中,知道前方有镇北军的。
知道后,他立刻加速前进,想要将那些镇北军斩于马下。
但等靠近,见到那些镇北军身上都穿着铠甲,他便意识到不对。
有铠甲的士兵可不好对付!对战时,他们的攻击破不开对方的防御,对方却能将他们斩杀,这还怎么打?
但他们人多!
而且,恰恰是因为对方有铠甲,法沙愈发想要将他们杀光。
眼里的担忧褪去,只剩下激动与狂热,法沙道:“杀了他们,铠甲就是我们的了!”
那些银色的铠甲实在漂亮,法沙想要那些铠甲,他手下的士兵也一样。
他们疯狂地往前冲。
银色的巨龙与黑色的河流撞在一起……
沐光冲在最前面,手上的狼牙棒一挥,便将一个胡人扫到马下,接着又将一个想要攻击他的马的胡人砸死。
跟在他身后的,是镇北军中的精锐,其中还包括第一次上战场的管胡和石家四兄弟。
这五人天赋很好,因而被选中成为了重骑兵。
他们是第一次上战场,但表现特别亮眼,尤其是管胡,不多时,他便杀了三四个胡人。
只是他的战绩,与沐光不能比。
冲在最前面的沐光,简直就是一个杀神!
胡人大部队被镇北军撕开一道口子,无数人被斩杀。
而最可怕的不是这一点,而是镇北军能杀了他们,但他们砍中镇北军,镇北军一点事情都没有!
法沙的弟弟迎面撞上沐光,一刀朝着沐光砍去,但金铁交鸣声响过后,沐光一点事情都没有,反倒是他被震得险些从马上摔下去。
就在这时,沐光左手放开缰绳,一把抓住他那长刀的刀背,右手狼牙棒挥出……
法沙的弟弟被砸下马,满眼的不敢置信:“这不可能,不可能……”
他力气那么大,他那一刀就算砍不破沐光的铠甲,也该将沐光从马上砸落,结果呢?沐光依旧稳稳地坐在马上!
骑马作战时放开缰绳,分明是一种找死行为,但沐光还就放下了!
他到底是怎么在马上稳住身形的?
法沙的弟弟很疑惑,但他已经没有机会得知真相了。
骑兵队伍从他身上碾过,将他踩成肉泥。
拥有马镫,穿着全套铠甲的骑兵对上没有马镫没有铠甲的骑兵,那分明是彻底的碾压。
第75章 活捉法沙 这一趟对镇北军来说,绝对是……
银色巨龙破开黑色的河水, 翻滚起阵阵血浪。
沐光带着五千骑兵一往无前,不多时,便从胡人大军中冲杀而过。
这是第一轮冲锋。
一般来讲, 他需要整顿军队,休息片刻,然后才能再次冲锋。
但这五千镇北军将士, 是真的被养得很好。
他们还刚刚进入草原,并没有风餐露宿太长时间……
沐光带着这些体能维持得非常好的士兵, 进行了第二轮冲锋。
而这时, 被他冲杀过一次的胡人还乱着。
“这些人是魔鬼!”
“他们刀枪不入!”
“这些齐人太可怕了!”
……
法沙的手下被之前那一轮冲锋和屠杀吓破了胆子,甚至已经有人不管不顾地逃跑。
法沙这一万出头的骑兵,有大半是这几个月里吸纳的, 他们跟着法沙是为了能顿顿吃肉, 但没多少忠心。
现在遇到危险,他们毫不犹豫就跑了。
法沙看到这一幕,目眦欲裂:“该死的!”
他恨这些背叛他的人, 最恨的, 却是镇北军。
刚才,因为他弟弟带人冲向了沐光,他便没有急着上前, 因此逃过一劫。
但他亲眼看到自己弟弟死在那个手持狼牙棒的镇北军将领手上。
“我一定要杀了你!”法沙嘶哑着开口, 开始收拢身边的胡人, 整顿队形。
而这个时候, 沐光已经冲过来了!
他目标明确,直取法沙。
法沙所在的部落每年都会劫掠边关百姓,法沙可以说是镇北军的老对手。
今天,沐光不想放走这个几次三番劫掠大齐的胡人。
沐光自幼跟着晋砚秋读书, 读书天赋很高,而他在武学方面,同样天赋惊人。
他的武器,是一根足足有一百斤重的狼牙棒。
这武器跟他俊秀的外表不搭边,分量更是惊人,但他将之挥舞得虎虎生风,如臂使指。
那些迎面遇上他的胡人,自然是经不住狼牙棒的猛砸的,其中一些人的脑袋,甚至被他砸了个稀巴烂。
他杀了很多人,但非常冷静,操纵着马匹,就朝着法沙冲去……
手持狼牙棒的齐人将军全身被银色铠甲覆盖,就连脸上,都戴着半张银色面具,只露出一双深邃黝黑的眼睛,里面满是冷漠。
法沙恨极了这个杀死自己弟弟的齐人将领,一心想要报仇,但当这人靠近他,朝着他冲来,他竟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想要逃跑。
但他不能逃。
他要是逃了,那就完了!
以后,草原上再也不会有人服他!
法沙眼里的凶光一闪而过,他操控着自己的马朝着沐光冲去。
法沙的兵器是一杆五十斤重的长枪。
这样重的枪,很多人都挥不动!
但当他的长枪和沐光的狼牙棒相撞,长枪几乎要脱手而出。
那从狼牙棒上传来的力道,还让法沙险些摔下马。
偏偏,沐光纹丝不动。
“这不可能!”法沙不敢置信地看着沐光,突然注意到,沐光的双脚套在马鞍两侧的马镫上。
镇北军这是想出法子,将人固定在了马上,怪不得能这么稳。
他们作弊!
法沙心中生出无限怒气,觉得自己被愚弄了。
但没人在乎他的想法,沐光的攻击,更是如狂风骤雨一般朝着他而来,他根本阻挡不及。
更让他愤怒的,是沐光在双脚被固定,不用担心落马的情况下,可以双手一起握住狼牙棒挥舞,战斗力愈发强。
这不,法沙一个没注意,沐光的狼牙棒就狠狠地砸向他的马的脑袋。
陪伴了法沙多年的马儿发出一声悲鸣,倒在地上,若非法沙动作快,从马上跳下,他说不定会被马儿压在身下。
没了马,法沙自知已经无力回天,拿着长枪就要与沐光拼命。
但他的长枪被沐光用狼牙棒砸落,紧跟着,沐光狼牙棒一扫,打在他胸腹处。
法沙穿着以前从镇北军那里抢来的铠甲,也就没有被砸死,但他被砸飞出去,倒在地上。
若非两人对战时,周围的人已经散开,他说不定会像自己的弟弟一样,被马踩成肉泥。
吐出一口血,法沙晕了过去。
沐光一转身,正好看到拓拔狐跟在自己身后,便道:“你把法沙捆起来。”
说完,他一拉缰绳,开始攻击那些试图救法沙的胡人。
紧跟着,管胡等镇北军将士也冲了上来……
五千镇北军冲锋之时,两千重甲兵在前面。
那些胡人跟他们对战,发现砍不开重甲兵的铠甲后,心中便生出恐惧,只想逃跑不想继续作战,这让镇北军对胡人的清剿变得非常顺利。
一万出头的胡人,在两轮冲锋之下,被砍杀了四五千人,剩下的那些,则都四散逃去。
沐光见状,脱了自己身上的部分铠甲扔到旁边,又将自己的狼牙棒扔下 ,带着三千轻甲兵去追,留那两千重甲兵打扫战场。
人的力气是有限的,马也一样。
那些重甲兵身上的铠甲非常重,马儿驮着他们进行两轮冲锋后,已经有些吃不消,再逼着它们去追击敌人,会让马儿受到损伤。
这些士兵之前冲在前面,消耗也大,同样需要休息。
倒是那些轻甲兵的马还吃得消,他们的体力损耗也小。
管胡是重甲兵,被留在了战场上。
他其实想去追杀胡人,但他的马儿已经气喘吁吁,他自己也忍不住大口喘气,只能不怎么高兴地留下。
不过,在看到那根被沐光扔下的狼牙棒后,管胡的心情就变好了。
他下马来到狼牙棒旁边,拿起那根狼牙棒。
管胡之前不喜欢沐光,因为这个家伙,一直在阻止他靠近主公。
主公又不是沐光一个人的,沐光凭什么不让他靠近?
管胡对沐光很不服气,但刚才看到沐光一棒子砸死一个胡人,他心中又生出对沐光的敬佩来。
他想成为沐光那样的人!
拿起狼牙棒,不怎么顺畅地挥舞了几下,管胡决定,自己也要让工匠打一根狼牙棒做武器。
管胡一下马,就奔着狼牙棒去了,镇北军其他人却都在干正事。
他们将那些胡人落下的马牵到一起,至于那些胡人……重伤的杀了,轻伤的就绑起来。
石家四兄弟正认真打扫着战场,突然,他们身边传来一声惨叫。
四人看过去,就看到拓拔狐从一个胡人□□拔出长矛。
见他们看过来,拓拔狐道:“我想杀了他,手一滑扎错地方了。”
石家四兄弟不自觉并拢双腿。
那个胡人士兵本就受了伤,又被拓拔狐这么扎了一枪以后,大概率是活不了的,但他此刻还没死,一直在惨叫。
“扎歪”的拓拔狐并没有给他补一枪将他彻底杀死,而是拿着那长矛,往另一个还活着的胡人的裆部扎去。
石家四兄弟见状浑身发抖,这哪里是扎歪了?这分明就是故意扎的!
这人太狠了!
拓拔狐并不觉得自己狠,这些人,是害他家破人亡的仇人!
他其实想给法沙也来这么一下,但沐光显然是打算活捉法沙的,他怕自己不小心把法沙给弄死了会被责怪,也就没动手,只找法沙的手下泄愤。
另一边,沐光和那些轻骑兵,还在追胡人。
沐光将狼牙棒丢下了,但他依旧有武器,他的背上背着弓箭。
伸手拉弓,他一箭射出,便有一个胡人落马。
那些胡人回身朝着他们射箭,作用却不大。
胡人的弓箭的箭头,多是用石头磨出来的,并不锋利,连轻甲兵的铠甲都破不开。
倒是有马儿中了箭,让一些轻甲兵不得不半路停下,不再追击。
沐光一行又射杀了一些胡人,然后,接管了法沙那一万多的奴隶和他们照顾着的牛羊。
那些牛羊都是法沙他们抢来的,他们吃了很多,但还剩下近十万只羊,还有七千头牛和许多马匹。
这一趟对镇北军来说,绝对是大丰收!
沐光看着那些牛羊马匹,心中无比满意。
主公瞧见这些,肯定会很高兴!
今日休息一番,明天他就带着这些牛羊和法沙,回去见主公。
几天不见,他有些想主公了。
被沐光惦记着的晋砚秋,并不知道沐光刚去草原没多久,就把被她视为大敌的法沙给抓了。
此刻,晋砚秋正在看自己面前的纸张和铅字。
古代造的纸,跟现代的纸是不一样的,古代的纸用的纤维更完整,那些纸张也就能保存很久很久。
这样的纸,成本自然不便宜。
不过,经过她的改良,好歹有了相对便宜的纸张。
同时,靠着那些钱家从各地带回来的工匠,活字印刷需要用到的活字,也已经制作出一批。
一些需要大批量印刷,反复印刷的书,其实用雕版印刷更方便,有了雕版,这些书想什么时候印,就能什么时候印。
但这世界上,也有一些书不需要一再重印,有了活字印刷,也就会方便很多。
现在这两样东西终于研究出来……晋砚秋打算把这几个月,那些渔阳城婢女所学的知识都整理出来,印刷成册。
如此一来,她们就有课本了,等她们学有所成,还能拿着课本去各个地方当老师,教导晋砚秋管辖范围内的孩子简体字。
“这些纸张真不错!”周劲凌对手上的纸张爱不释手。
郑柏看着这些纸,表情却略显怪异。
晋砚秋注意到这一幕,问:“郑先生可是有话要说?”
郑柏道:“我来幽州前,得知钱家正在改进造纸术,据说已经有了一些进展。”
晋砚秋听到这话,立刻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
书里,她改良造纸术,让纸张价格下降许多。
她还因此得到很多文人的好感。
钱家本家这是效仿她,想要改进造纸术,印刷术他们应该也不会放过。
第76章 回边城 这是一个杀神。
郑柏在卫国公处被排挤, 跟钱家有很大关系,因此他对钱家格外关注。
钱家研究造纸术的事情,其实并未宣扬, 但在这个世界上,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留下痕迹。
钱家收集了很多制作纸张所需的材料, 还买下了冀州两个造纸作坊,他们想做什么, 猜都能猜到。
郑柏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了, 然后便道:“主公,那钱家应该是想卖纸挣钱,到时我们有更好更便宜的纸, 定能让他们功亏一篑!我们有改良的印刷术, 还能出售价格便宜的书籍。”
郑柏越说越兴奋。
大齐的书籍和纸张,售价都很贵,若是市面上能有便宜的书籍和纸张出售, 他们这样的寒门学子, 求学之路能轻松很多。
这是他梦寐以求的。
晋砚秋笑了笑开口:“这纸张的制作方法和活字印刷术,我都打算公开。”
郑柏闻言,呆呆地看着晋砚秋。
晋砚秋道:“我研究造纸术和活字印刷术, 并非为了牟利, 而是想让知识的传播变得更为简单, 打破世家对知识的垄断, 我想要的,是一个人人平等,人人都能读书的大同社会。”
郑柏听完,泪流满面, 当即跪在地上。
他有满肚子话想说,想把晋砚秋夸成一朵花,但最后却只哽咽着开口:“感谢主公。”
今日,郑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投靠镇北军做对了。
他的主公心胸宽广,一心为民,一定能取得这天下,而他跟着主公好好办事,说不定能名垂青史。
郑柏很感动,周劲凌和在场的其他人也一样。
晋砚秋瞧见,有些不好意思。
她并不是视金钱如无物的人,她也爱钱。
只是她有别的来钱的法子,也就不指着卖纸卖书的这点钱了。
相比于用纸挣钱,她更希望纸张的价格能被彻底打下来。
不过,钱家本家的想法,定然是跟她不同的。
也不知道他们千辛万苦改良造纸术,最后发现她公开了更好的造纸术,到时会有什么感想。
书里的她改良的造纸术,可没有系统提供给她的造纸术来得好!
系统提供的造纸术,有很多配方。
中国幅员广阔,各地植被区别很大,不同地区生产的纸张,所用的原材料不一样,造纸方法自然也有区别。
比如南方会用桑皮,也就是从桑树枝条上剥下的皮来制作纸张,但北方压根不种桑树。
所以她公开造纸术的时候,可以多拿出一些配方,让大齐各地都有合适当地的造纸方法。
此外,卖纸的生意,其实也能做。
她想将纸张价格打下来,公开的造纸术制造出来的纸张,自然也是极为普通的。
而她可以制造一些特殊的纸张出售。
比如薛涛笺。薛涛笺又名“浣花笺”,相传是由“浣花溪的水,木芙蓉的皮,芙蓉花的汁”制成,纸张为红色,是唐朝售价非常昂贵的纸张之一。
后世曾有人试着手工制作这样的纸,晋砚秋手上有配方。
而类似薛涛笺的纸张配方,她拥有很多。
她的造纸作坊若能制作出这样特殊的纸张,完全可以卖高价。
不过这些事情,并不着急。
晋砚秋看过纸张,问自己的父亲:“爹,沐光可有传消息回来?”
晋明堂道:“没有。砚秋,草原非常大,他去草原作战,可能要一两个月才能回来,你不用惦记他。”
“一两个月?可他们带的粮食,只够吃二十天。”晋砚秋皱眉。
“他们都去草原了,自然能抢到吃的。”晋明堂笑道。
大齐鼎盛时期,曾经将胡人赶到很远的地方。
当时那些作战的将领,都是直接抢胡人的牛羊吃的。
沐光若是深入草原作战,肯定也会这么做。
晋砚秋一想也是,便不再惦记。
但让她想不到的是,没过多久,就有沐光的手下赶来报信,说他们已经打散了法沙的军队,将法沙活捉,还从法沙那里,抢到了十万牲畜。
晋砚秋听完都愣了:“这么快就把法沙打败了?还抢了十万牲畜?”
“是的。”来报信的人满脸激动。
晋明堂就有点不开心了:“这小子真是捡了大便宜!早知道我就亲自带队了!”
去草原上风餐露宿十天半个月,他的身体确实会受不了,但沐光离开边城才两天,就遇到法沙了。
只行军两天,他是撑得住的。
若换成他去,活捉法沙的人就是他了!
“爹,沐光是你教出来的,他厉害,就代表你厉害。”晋砚秋开口。
晋明堂总算被安抚住,问起具体情况,等问完,又道:“这事情实在顺利,砚秋,依我看,是你在保佑他。”
晋砚秋笑了笑没说话,沐光这么厉害,保不齐还真的跟她有点关系。
沐光是书里的男二,老天爷自然会把他各方面的能力给点满。
书里的沐光,就是百战百胜的,唯一输给卫琏的,也就是家世。
草原上,智力和武力被老天爷点满的沐光,正指挥着那些胡人奴隶烤马肉吃。
在之前的战争中,死了很多马,所以他们没有杀羊,先吃马肉。
沐光将这些马肉分了很多给那些奴隶,就连他们带来的干粮,也分了很多出去,给那些胡人奴隶吃。
这些胡人奴隶,可都是上好的劳动力。
遇到老弱病残,法沙要么将之赶走,要么直接杀掉,因此所有的奴隶都是青壮,个顶个的能干活。
“沐将军,人数统计出来了,我们一共解救出男奴6753人,女奴7623人,我们还俘虏了1298个胡人士兵。”
“看到这么多人,主公一定很高兴,”沐光问,“那些男奴女奴的情况如何?”
手下道:“他们得了我们分的食物,都感恩戴德。”
“你安排人去看着他们,记住,不许任何人欺辱那些女奴。对了,记得让队伍里懂胡人语言的人,向他们讲述主公的美好……”沐光安排了一堆工作下去。
拓拔狐因为对俘虏太过残忍,被沐光狠狠训斥了一顿,发现法沙行踪后该得的奖励也被取消。
但他并不在意,还主动向那些胡人宣传晋砚秋的好。
他是真的很感激镇北军,若非镇北军,他怕是早就已经饿死,绝不可能报仇雪恨。
拓拔狐带着镇北军给他的粮食,将之分给那些胡人奴隶:“这是主公赏赐给你们的食物!主公乃是天神,那些穿着银色铠甲的人,都是主公的护卫……”
拓拔狐分下去的粮食是压缩饼干。
这些胡人奴隶哪里吃过这样的好东西?刚吃完,他们就激动地喊“感谢主公”。
而镇北军给他们的食物,不止这点压缩饼干——那些烤好的马肉,他们也可以吃。
“齐人为什么要给我们吃这么好吃的粮食?他们竟然还给我们吃马肉?”
“他们对我们这么好,难道是要把我们养肥了吃肉?”
“我们的肉可没有他们给的粮食好吃,他们肯定不是为了吃我们的肉。”
“他们可能真的就是太善良了。”
……
这些胡人奴隶一开始惊疑不定,到后来,则哭成一团。
他们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都有家人,而他们的家人,很多都死在法沙手上。
若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就能吃饱肚子了,那该多好!
沐光坐在火堆旁边,拿着一把刀,从面前的烤马腿上片肉吃。
马腿很大,外面已经烤熟但里面没熟,把熟了的切下来吃掉后,就能继续烤里面的肉了。
吃饱喝足后,沐光看向旁边被绑得严严实实的法沙,开口:“把他放开,给他吃点东西,不用吃太多,饿不死就行。”
法沙是战利品之一,沐光打算将之活着带回去。
只是,他手下的人刚取出法沙嘴上绑着的布条,法沙就开始破口大骂。
他用带口音的齐人语言骂沐光,说沐光阴险狡诈,耍诈伤了他。
这不过是弱者的宣泄,沐光没当回事,管胡却很生气:“什么叫耍诈才能赢你?就你这样的,我都能轻松打败,沐将军更是能一次收拾好几个!”
法沙怒极,继续骂起来,想跟沐光单挑。
管胡道:“你凭什么跟沐将军单挑?你连我都打不过!”
法沙自然不信,他觉得他会输,是因为这些齐人有马镫、武器和甲胄。
若只论战斗力,他坚信自己能赢过沐光。
他依旧骂着,管胡当下道:“沐将军,我想跟他打一架!”
沐光看了管胡一眼,对着看守法沙的人道:“把他身上的绳子解了,让他跟管胡练练。”
法沙身上的绳索一解开,就朝着管胡冲去。
两人都没有铠甲,也没有武器,比的就是力气。
然后,管胡把法沙摔了出去。
管胡面上还带着稚嫩,一看就没成年。
自己竟然连这样一个毛头小子都打不过……法沙满脸不敢置信,摇头说着“不可能”。
他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下一秒,却突然朝着沐光冲去,想要偷袭沐光。
但他还没碰到沐光,就被沐光一脚踢了出去,摔出两米远。
沐光道:“法沙,你也就只能欺负一下草原上那些小部落。”
法沙倒在地上,突然意识到,他是真的打不过这些齐人。
吐出一口血,法沙眼里的光芒彻底熄灭。
而那些跟法沙一起被俘虏的法沙的手下,看沐光的眼神,更是充满恐惧。
这个年轻的齐人将领杀了他们很多人,就连法沙也被轻易击败,简直就是恶魔。
被俘虏的胡人特别害怕沐光,那些胡人奴隶也一样。
沐光身材高大,不苟言笑,虽然长得好,但总给人一种不好接近的感觉。
更何况,他昨天杀了很多人,当时他的衣服铠甲,都被鲜血给染红了。
这是一个杀神。
第77章 大丰收 晋砚秋在法沙震惊的目光里,跟……
沐光将法沙踹飞后, 便开始吩咐身边人搭建营地,准备过夜。
等大家忙完,他又把身边的将领叫过来, 教他们简体字。
这些将领以前要么不识字,要么只认识几个字,现在被沐光盯着读书, 多少有些不乐意。
“沐将军,我们都一大把年纪了, 怎么还要读书?”
沐光闻言道:“主公喜欢认字的人, 而且我教你们的,是仙界的字,你们确定不学?”
那些将领毫不犹豫:“学, 我们学!”
“那就好好学, ”沐光道,“这课本是主公编的,绝不能浪费主公的一番苦心。”
将领们连连点头。
他们之前不想学, 很大一部分原因, 是自己排斥学,不想动脑子。
但一想到这些是仙人用的字,他们便打从心底想学了, 学得还很不错。
沐光一行, 在离开边城的第八天回到了边城。
他们回来花的时间有些长, 没办法, 那些胡人奴隶要赶着牛羊走,速度快不起来。
也就是那些牲畜吃的是牧民提前准备好的干草,才能这么快就回来。
如果路上要给这么多羊找吃的,还不知道要走多久。
破野今天又去帮忙干活了, 赚到了几个拉环,然后第一时间去了熟食店换吃的。
这熟食店是新开的店铺,里面卖各色熟食,大多是破野没吃过的,但都很好吃。
昨日他换了一盆番茄炒蛋回家,拿来拌饭吃,吃着那叫一个香!
而今日,他换到了一盆豇豆炒肉片。
虽然这菜里没什么肉,主要是豇豆,但油汪汪的,看着就好吃。
刚换完,破野就听到外面有人喊:“银甲军回来了!”
八天前离开边城的那支骑兵队伍,被边城的人称之为银甲军。
他们知道这些人是去打法沙的,因此日日盼着他们平安归来。
但他们没想到,银甲军才出去没几天,竟然就回来了。
“他们有没有遇到法沙?”
“他们在哪里?”
“我们一起去看看?”
……
破野是拿着个木桶来打菜的,他护好自己的木桶,跟着人群出去。
然后就听到了一些惊呼声:“来了来了!人都回来了!”
“我跟镇北军打听了,他们说法沙被活捉了!”
“才八天,法沙就被活捉了?”
边城的胡人争着抢着往前挤,就为了能看一眼银甲军和被银甲军抓到的法沙。
卫璋正跟镇北军的探子一起吃饭。
出售熟食的熟食铺子旁边有个食肆,那食肆会出售隔壁熟食铺的菜肴。
卫璋面前的桌上,就有一盘豇豆炒肉片,和之前破野换的一模一样。
只是破野用拉环换的是冷菜,卫璋面前的则加热过。
卫璋吃得很满足,他一直都是不爱吃蔬菜的,但这家食肆出售的用油炒的蔬菜,都非常美味,比他以前吃的肉更美味。
正吃着,他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那银甲军离开边城才几天,竟然就回来了?
这食肆是边城少有的两层建筑,卫璋正好在第二层,就从窗户探出头去,看外面的情况。
然后他就看到,银甲军犹如银色洪流,从远处流入边城。
他们的前进速度很慢,身边,跟着一些胡人。
那些胡人身材都很高大,但模样很狼狈,其中一些人瞧着已经走不动路,是被拖拽着走的。
这明显就是军队打了胜仗,带着俘虏回来了!
卫璋才十六岁,并未亲身经历过战争,见那些俘虏满身伤痕,在寒风里瑟瑟发抖,不免有些同情,又有些担心。
这边城住的大多是胡人,那些胡人瞧见银甲军凌辱他们的同族,会不会对镇北军不满,进而与镇北军产生冲突?
他正这么想着,就看到路边的一个胡人朝着一个被镇北军拖拽着的胡人吐口水。
同时,他听到了街边一个正维持秩序的镇北军的声音:“都冷静一点,别动手动脚。明日会有公审大会,公开审判法沙,与他有仇的到时可以去看……”
那个镇北军说完后,他身边的一个胡人便用胡人的语言呼喊起来,说的应当是同样的话。
路边的胡人冷静了一些,但还是神情激动,时不时有人试图攻击那些被镇北军牵着走的胡人俘虏。
卫璋算是看出来了,住在边城的胡人仇恨的,是被镇北军抓回来的胡人,而不是镇北军。
“银甲军这是打了胜仗?真厉害。”卫璋开口。
那个镇北军的探子道:“是很厉害,我们沐将军不止打了胜仗,还活捉了法沙!”
卫璋来幽州前了解过胡人的情况,到了边城后,也刻意打听过胡人的势力分布。
他知道法沙是谁,也知道法沙很强。
这几天他跟边城的胡人交流,那些胡人谈起法沙,都是恐惧厌恶的。
结果,被那么多胡人恐惧的法沙,没几天就被镇北军打败,还被活捉了?
卫璋心情复杂地看着那五千银甲军从自己面前走过。
然后,他又看到上万匹马跟在后面。
这些马,有些是沐光出城时带着,帮他们驼物资的,有些是法沙和他士兵的坐骑,还有一些,则是法沙让那些男奴女奴养着的。
马大多在春天或者初夏生产,怀孕时间长达十一个月。
因此,那些男奴女奴养的马多是怀孕母马。
有了这么多马,镇北军明年就能组建出一支万人骑兵,往后骑兵数量还能年年增加。
卫璋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
而这还没完。
在上万匹马后面,跟着浩浩荡荡的牛羊。
那些牛羊没有进入城市,但卫璋远远看去,能看到无边无际的羊群。
镇北军这一场仗打下来,是要发个大财!
怪不得镇北军不缺粮食,原来打仗来钱这么快!
卫璋当天回到住处,就又写了一封信,让亲兵给自己的父亲送去。
至于他自己,他现在不想走了,想多探听点镇北军的情况。
卫璋让亲兵偷偷离开,但他不知道的是,他的亲兵刚离开就被人盯上了,没过多久,那个可怜的亲兵的马就被人抢走。
亲兵想买匹马去冀州,还一直买不到,只能走路回去。
而周劲凌派出的,帮郑柏送信的人,却已经快马加鞭往冀州而去。
而这时候,沐光带着法沙和法沙手下的几个重要将领,已经来到晋砚秋面前。
一看到晋砚秋,沐光就下马,给晋砚秋行了个大礼:“主公,属下幸不辱命!”
“起来吧。”晋砚秋笑着开口,好奇地看向被沐光带上来的法沙。
这是个三十来岁,满脸胡子,膀大腰圆的胡人,瞧着一脸凶相。
不过晋砚秋对他的最大的印象,是他很脏。
晋砚秋忍不住道:“这人实在有点脏。”
沐光立刻开口:“是有点。主公,我让人带他下去洗刷一番?”
“倒也不用这么麻烦,”晋砚秋看向沐光,“沐光,这次去草原,你都遇到了什么?”
沐光当即说起来,一边说,一边挤走晋砚秋身边的侍女,帮晋砚秋剥桌上的核桃。
这一幕,都把法沙给看呆了!
沐光跟法沙交战之时,下手狠辣,杀了不少人。
后来,那些在战争中受伤的胡人,也大多被沐光下令杀死,沐光还让那些奴隶,将死去的胡人身上的衣服扒光,曝尸荒野。
再加上沐光武力惊人,法沙是有些怕他的。
在法沙眼里,沐光是一个残暴的将领,应该也是镇北军新一任的领袖。
可是,这个在之前那几天一直冷着脸,瞧着有些凶狠的将领,从今天开始就变了。
今天一大早,他就看到沐光在洗澡洗头。
沐光不仅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还换上了一身新衣服,身上穿的甲胄也反复擦洗直至锃光瓦亮。
今日进城时,沐光称得上闪闪发光。
法沙以为他这么做,单纯是因为注重形象,不想进城后,沐光竟然对着一个小姑娘下跪!
他一个手握重兵,实力强大的将领,竟然对一个小姑娘下跪!
法沙觉得不可思议,而现在,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沐光竟然还抢着伺候那个小姑娘,给那个小姑娘当仆从。
这人是怎么想的?他怎么会输在这么一个人身上?
其他胡人将领看到沐光对晋砚秋嘘寒问暖,也很震惊。
那个用狼牙棒把他们的同伴砸得脑浆四溅的煞神,竟一副祈求垂怜的模样在一个小姑娘身边转悠……他莫不是疯了?
这些齐人太奇怪了,如果他们是沐光,肯定会将这个小姑娘杀了,独揽大权!
可现在呢?在场所有人,都在围着那个小姑娘转!
晋砚秋在法沙震惊的目光里,跟沐光聊了聊。
沐光带回来那么多牲畜,尤其是带回来那么多马,着实让她有些惊喜。
有了这么多马,她就能建马场了!
至于马的食物可能会不够……她可以兑换饲料给马吃,也可以直接喂谷物。
给马儿吃这些,还可以让马儿长得更健壮。
那些牛羊,也可以干草和饲料混着吃,在现代,谷饲的牛羊,出栏速度可是要比草饲牛羊快的!
晋砚秋让人去安顿这些牲畜和被带回来的胡人奴隶,至于法沙和他手下的士兵,明天开个公审大会,审判一番吧。
晋砚秋不打算放过法沙。
法沙跟虞河不一样——虞河虽然不算良善,但也并非杀人如麻的恶棍,法沙却犯下了累累罪行。
法沙以前没少对大齐百姓举起屠刀,之前那几个月,他更是杀了很多手无寸铁的胡人。
这样的人绝不能放过。
法沙的公审大会,晋砚秋交给了沐光负责,而沐光提议,让拓拔狐当助手。
已经知道拓拔狐在战后做的种种事情的晋砚秋闻言,忍不住看向法沙某个部位,但还是赞同了此事:“可以。”
法沙明天,显然要倒霉了,但谁让他坏事做尽?
还有,沐光能把拓拔狐喊上,似乎也不是她以为的那般善良。
好吧,她自己也不善良,她甚至想看法沙当太监。
第78章 挖人 这个卖猪肉的人名叫李刃,是书里……
法沙能听懂齐人语言, 但懂得不多。
公审大会这样的新词,他更是从未听说过。
因此,晋砚秋和沐光的话, 他只听了个大概,并不清楚自己接下来要面临什么。
等到第二天被送上审判台,等拓拔狐一样样宣读他的罪名, 他才意识到不对。
被强行按在地上的法沙都快疯了:“你们快杀了我!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我比他们强,我杀他们有什么不对?”
“狼能吃羊, 我自然也能干掉他们!”
……
他表情癫狂, 恨不得自己早早死在战场上。
跪在一群他看不起的奴隶面前,对他来说太屈辱了!
“我当初就不该让你们活下来,我应该把你们全都杀了, 杀个精光!”法沙对着台下的胡人怒吼。
他很后悔, 他就不该为了给镇北军找麻烦,留这些胡人一条命。
这样的法沙,毫不意外地惹怒了台下的胡人。
也不知道是从谁开始的, 那些胡人开始朝着法沙扔羊粪。
晋砚秋待在距离法沙大概二十米远的一处高台上, 看到这一幕后,便对身边的沐光道:“幸好你没去,而是让拓拔狐去了。”
那些胡人的攻击虽然是朝着法沙去的, 但站在法沙旁边的拓拔狐也遭了殃。
沐光道:“这是胡人的事情, 让胡人自己处理, 本就是最合适的。”
“确实, 这事儿估计还要很久才结束,我们回去吧。”晋砚秋道。
法沙的下场已经注定,过程她也看了一些,该离开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晋砚秋回去后, 便忙起来,一直到晚上,她才又想起法沙,问起法沙的下场。
她还以为法沙已经死了,然而并没有。
拓拔狐在审讯法沙的过程中,发现法沙犯下的罪孽远不止镇北军之前调查出来的那些。
台下一些胡人,就声声泣血地控诉着法沙。
拓拔狐觉得不能漏掉法沙的任何一条罪状,就让那些胡人上台一一诉说。
然后,因为状告法沙的胡人太多,现在还没说完。
晋砚秋问:“法沙怎么样了?”
手下道:“主公,法沙现在还跪在台上。中间很多人打他,他受了一些伤,还晕过去几次,每次他一晕,拓拔狐就用水把他泼醒……”
“这么冷的天,他还没冻死?”晋砚秋问。
居庸关临近如今的北京一带,他们所处的边城虽离居庸关有段距离,但距北京并不远。
这里的冬天没有东北日日零下二三十度那么冷,但河面也结了厚冰。
法沙穿得少还被泼水,可不得被冻死。
手下道:“主公,拓拔狐说审判没结束法沙不能死,所以在台上放了一个火盆……一些上台的胡人情绪激动,还把火盆打翻了几次,法沙没冻死,倒是被烧伤了。”
晋砚秋沉默片刻,最后道:“这也是恶有恶报。”
晋砚秋照旧早早睡下,而她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被告知法沙还没死。
拓拔狐还在宣读法沙的罪状,而那边依旧围了很多胡人。
晋砚秋都有些佩服拓拔狐了。
折腾法沙的过程中,他多多少少会受点牵连,比如被扔羊粪,被打翻的火盆烫到之类。
他还一直不能休息。
但他还是一心折磨法沙,这是把法沙恨到骨子里了。
算了,他想折腾,就让他折腾吧。
法沙的身体素质还是很不错的,一直到这天晚上,跪了两天一夜的法沙才死。
死因没人知道,晋砚秋只知道法沙死的时候,她获得了一大批感恩点,她开在边城的店铺,生意也突然变好。
那些被法沙抢了牛羊杀了族人的部落,将他们前段时间干活攒下的拉环全都拿来换吃的,就为了庆祝法沙身死。
等到第二天,镇北军开始从胡人中招收骑兵的时候,更是有无数人来报名。
法沙的死让边城的胡人归心,但晋砚秋并未放下心来。
法沙死了,但法沙所在的部落还好好的。
草原上,还不止这么一个野心勃勃的大部落。
所以,沐光回来休整十天后,便又带着那五千骑兵进入草原。
他要去草原练兵,也要立威,确保草原上的那些胡人,在未来几年内没胆子进攻幽州。
而这个时候,镇北军的探子已经进入冀州。
这些探子由钱坤、钱嵊、钱峋、钱碣四位钱家人挑选培养。不仅如此,每一位探子都曾被送到晋砚秋身边,见证她展露神迹。
这是为了确保这些探子不会背叛晋砚秋。
这世上,又有几个人敢背叛神仙?
钱家一直都是做生意的,他们选探子的标准,也就跟那些军旅出身的人选探子的标准不一样。
镇北军派去冀州的探子,全都能说会道。
钱家还给了他们很多物资,包括糖、盐等物。
这些人里,领头的那人,曾经跟踪虞河的军队,并给虞河军中一个叫高山的年轻士兵送面饼。
而现在,他亲自带队到冀州挖人,高山作为他的徒弟,也在队伍里。
到达冀州后,一部分探子秘密潜入,剩下的那些,则装成蓟城商人,大摇大摆地进入冀州,在冀州出售他们从蓟城采购的各种东西。
自从镇北军从冀州换走大量布匹,卫国公对幽州对镇北军,也就防备起来。
他甚至下令,不许冀州百姓出售布匹、铁器、盐等紧要物资给幽州商人,更不许冀州的世家购买或换取幽州来的稀罕物件。
但高山一行不是来冀州买东西的,而是来卖东西的。
他们还完全不接触冀州的那些世家。
卫国公手底下的人盯了他们许久,什么都没有发现。
高山一行,也确实什么都没做。
钱嵊交代了,他们这次除了从冀州挖人外,还可以顺便从冀州赚点钱……
“公子,我们带来的盐,已经被抢购一空。”有人找到高山,喜滋滋地开口。
“好!”高山笑道。
主公给他们的盐太过精细,他们便将其与幽州产的盐混合出售。可即便如此,他们的盐质量依旧很好,十分畅销,赚了不少钱。
高山差点就要以为,他们是来卖盐的了,好在这时,他那个秘密潜入冀州的探子师父找到了他。
高山的师父表示,该送的信都已经送达,还已经跟郑柏的那些好友沟通过,接下来,他们等着郑柏的好友做选择就行。
“师父,你们可有被卫国公的人发现?”高山问。
高山的师父毫不犹豫:“没有。”
“不是说卫国公很防备,都不许冀州那些世家接触幽州来的人吗?你们怎么会没被发现?”
高山的师父笑道:“我们接触的人,没一个是世家的。”
郑柏已经是寒门出身的文人中的翘楚,也就是说,冀州其他的寒门学子,最多混成他这样,大部分人混得还不如他!
卫国公担心冀州世家的钱财物资被镇北军骗取,但不觉得那些贫穷的寒门子弟值得镇北军去欺骗。
因此,他压根没关注那些在钱家来到冀州后,被他边缘化的寒门出身的文人。
郑柏的朋友,他们都已经联系过,主公盯上的人,也已经打听出来,只是还需要去接触一下。
这么想着,高山的师父看向高山:“高山,主公看中的人里,有一个是在市集卖猪肉的,明日你去接触一下。”
说完,高山的师父细细叮嘱起来,教高山要如何如何做。
又将晋砚秋提供的,这位卖猪肉的人的信息详细说明。
这个卖猪肉的人名叫李刃,是书里有名有姓的谋士之一。
对,屠户出身的他是个谋士。
他家在城外有一大块土地,养了许多猪,又在城中开了一家猪肉铺,出售猪肉。
虽然很多世家子弟觉得猪肉低贱,不爱吃猪肉,但老百姓对猪肉很喜欢,李刃家中,也就攒下不少钱。
这让李刃有机会求学,只是他学了几年,便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学业,子承父业成为一个屠户。
但李刃并未放弃读书,他他坚持学习并观察周围百姓。
书里的李刃,因为了解民生百态,还写出了震惊卫国公和卫琏的《治民十策》,帮卫家稳定天下。
打天下容易守天下难,书里的卫琏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四处征战,是因为后方有很多人支持他。
郑柏和李刃都是支持他的人,而他们能一展所长,是因为晋砚秋挖掘了他们,又在卫琏面前大力举荐。
现在没有晋砚秋,李刃还在卖肉,倒是他的《治民十策》已经问世。
拿出《治民十策》的,正是钱鞶的大哥,钱家主的长子钱玺。
靠着这《治民十策》,钱玺名声大噪,现在极受卫国公看重,也被诸多世家子弟追捧。
外界将钱家非常出色的三个子弟称为“钱家三龙”,而钱玺正是三龙之首。
巧了,此刻的钱家,正谈起李刃。
钱玺对钱鞶道:“小妹,你说的那《治民十策》当真不错,你可还有别的策论能提供?”
钱鞶道:“大哥,我到底是后宅女子,知道的并不多,这《治民十策》也是太过有名,才看了看并将之记下,其余那些,便不清楚了。”
钱玺连连叹气:“这实在可惜!”
钱鞶见自己大哥一副可惜模样,就道:“大哥你若想写出别的好策论,可以与李刃交流一番,还有个叫郑柏的,也有些本事。”
钱玺听妹妹说起李刃,却立刻皱眉:“那李刃不过是贩夫走卒,我如何能与他结交?即便是与他同朝为官,我都嫌丢人。”
“大哥可以找个旁支,让那旁支与李刃结交,或者收李刃做谋士。”钱鞶道,李刃后来位高权重,她是想要拉拢此人的。
钱玺却不愿意:“钱家旁支与一卖猪肉的结交,同样不好听。更何况,若被他发现我用的策论是从他处得来的,他说不定会闹事。”
钱鞶闻言无奈道:“大哥,那我便没办法了。”
上辈子,晋砚秋整日抛头露面,与李刃郑柏等人结交,她却没有,因而她对郑柏李刃等人具体做的事情,并不清楚。
第79章 人才 原明录不过一个小吏,那晋氏女到……
钱鞶上辈子去世时, 卫琏已经夺得天下。
卫琏身边的那些开国功臣,纵然钱鞶没见过,也知道他们的姓名和大概情况。
她重生后, 便将名单写出,交给自己父亲。
新朝的开国功臣中,只有少数是世家大族出身, 这些人钱家主都已经接触过,还将族中钱氏女子许配给其中两人。
而剩下的那些功臣, 出身都不好。
这些人里有武将, 也有文人。
那些不属于镇北军一系的武将,钱家主都想了法子拉拢,他甚至将几个钱氏女嫁给了卫国公手下的几员大将。
但那些文人, 钱家主不仅没有拉拢, 反而处处针对。
不管哪个朝代,朝堂上掌握实权的高官,总共也就那些。
他希望钱家能成为新朝第一世家, 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儿子, 还有钱氏族中的优秀子弟能身居高位。
他还希望,钱家能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若是让那些寒门出身的人占了太多位置,世家肯定会被打压, 既如此, 便不能让那些寒门出身的官员出头。
他对晋砚秋和晋明堂敌意那么大, 有很大一部分原因, 是因为这两人扶持寒门打压世家。
因此,来到冀州后,钱家主没少暗中打压上辈子跟着卫琏,立下赫赫功劳的寒门子弟。
若非他早先针对郑柏的举动被卫国公发现, 且卫国公表达了不满,郑柏、李刃等人早被他设法除掉。
只是他不杀人,让手下人排挤这些人却是可以的。
现如今名单上的那些寒门子弟,混得都不太好。
钱玺见妹妹没法提供与《治民十策》差不多的好策论,便道:“既没有更好的策论,那便算了。至于郑柏李刃等人,我有自信,能比他们做得更好。”
其实钱家收了不少寒门出身的文人做谋士。
钱玺不愿接触李刃郑柏,主要还是看不上。
他觉得这两人能在卫琏手下建功立业,不过是运气好。
上辈子这个时候,钱家还在洛阳与国舅争斗,卫国公手下能用的人少,这才让一些小门小户出身,见识远不如他这样的世家子弟的文人脱颖而出。
如今卫国公有钱家,还有钱家帮忙招揽的其他一些世家,郑柏李刃等人,又算得上什么?
钱鞶也觉得自己声名赫赫的大哥,定能比没读过几本书的李刃出色:“大哥所言甚是,那李刃能提出《治民十策》,都是因为他生活在市井之间,对市井小民有所了解,论才学,他怕是连我都比不上。”
他们钱家收藏了那么多孤本,李刃呢?加起来也没读几年书。
钱家兄妹达成共识,钱鞶又道:“大哥,如今我最担心的,还是那镇北军。钱坤一家应当是投了晋明堂,现在镇北军不缺钱粮,我们又该如何对付?”
那琉璃瓶是镇北军拿出来的,他们钱家用来换琉璃瓶的布匹和工匠,最后全都被送去了幽州。
得知此事后,钱鞶气得不行。
她与家里人商议了一番,觉得晋明堂能拥有钱粮,走出绝境,应当是靠钱坤相助。
当初钱坤帮他们家做生意之时,一定贪了很多钱,这才能一直支援镇北军。
真是吃里扒外狼心狗肺的家伙!
钱玺闻言却道:“小妹放心,那镇北军让一个女子当主公,如今受天下人唾弃,成不了气候!”
“可晋明堂手上有无数精兵……”钱鞶还是不安。
钱玺又道:“晋明堂手上有许多兵马又如何?他北边,可是有许多胡人的,那些胡人定能拖住他的手脚。”
钱家派探子去渔阳郡和上谷郡查探,探子回来禀报了许多事情。
他们觉得其中有夸大的成分,但也有一点可以肯定——晋砚秋在收拢民心,以及镇北军不缺粮食。
那些粮食,定然是钱坤帮他们筹集的,实在可恶!
“我们还是要想个法子对付他们,不能让他们就这么壮大实力。”钱鞶想了想道。
钱玺也觉得该如此做:“等明日,我们与父亲商量一番。”
这段时间忙着年末年初的各种祭祀,他们父亲已经许久没与他们交流,明日他们可以去找父亲谈谈。
两人说完,到了晚饭时间,下人便送来许多吃食。
鸡丝羹、炙肉、脯腊、酱菜……各种菜肴摆了一桌。
但钱鞶吃了几口就不吃了:“一到冬日,府里便来来去去只吃这么几个菜,着实单调,这冀州的酱菜,味道还远不如洛阳。”
钱玺是男子,胃口大,倒是吃了不少,吃完却也不怎么满意:“确实,这脯腊不够香,酱菜有些咸了。”
他们吃完,便让人将剩饭剩菜拿去喂钱玺养的狗。
同一时间,城中很多人,却在挨饿。
此时正是青黄不接之时,对百姓来说最为难熬。
如今大齐并不安稳,冀州百姓已经算过得不错的,邺城更是个大城市。
但这里依旧日日有人饿死。
邺城城北,某间破败的房子里,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抱着自己正在发烧的十岁儿子,呆呆地坐在床上。
这男子叫原明录,是当初逃荒来冀州的人之一。
他的父母妻子并年幼的儿女都在逃荒路上去世,只剩下他与长子侥幸活下来。
来了冀州后,因为识字,他得了一份差事,成为郑柏手下的一个账房。
原本他的日子过得不错,但前几个月郑柏被排挤,他也没落得好,在两月前丢了差事。
他来冀州的时间并不长,当账房的收入也不高,因此没攒下多少钱。
丢了差事后,他到处找活儿干,但只有一些零工能做,赚到的钱根本养不活自己和孩子。
早几日他去一富户家中抄书,发现那富户家中一婢女是逃荒而来的老乡,多说了几句话,不想就被扣上了一个勾引人家婢女的罪名,挨了一顿打,右胳膊都被打断了。
他回到家中,还发现自己那在逃荒途中伤了身体的长子生了病,发了热。
他家中早已断粮,就等着抄书挣到的钱买米下锅。
现在孩子还病了……
这几日,原明录用自己以前置办的陶碗陶罐等,换了些吃食果腹,但这不是长久之计。
至于出去找活儿干……他如今的右手钻心般疼,用不上一点力气。
他怕是要熬不过去!
见儿子病得一日比一日重,原明录也没了活下去的希望,只想早早死了一家团聚。
突然,外面传来敲门声。
原明录微愣,不解为何还有人来找自己。
外面的人却道:“原明录,你可在家?”
那声音属于郑柏的好友,原明录到底还是应了一声,放下滚烫的儿子去开门。
外面的人进了门,立刻将门关上,想要阻挡外面的寒意,但很快发现这是徒劳:“原明录,你家中竟和外面一样冷!”
说完,他才注意到原明录情况不对。
原明录面上有伤,衣着单薄,神情也有些呆滞。
来人问:“原明录,你可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原明录苦笑:“不过就是断粮断柴,正在等死罢了。”
来人道:“抱歉,我不知晓……”
“这怪不得刘先生。”原明录道。
郑柏的这位好友姓刘,是土生土长的邺城人。
刘先生这时,又注意到原明录的儿子昏迷不醒。
他惊呼一声,从怀里拿出一个竹筒,从里面倒出些白色颗粒:“这是糖,你儿子病得严重,你用水化了这糖,给他喂一点。”
刘先生竟带了糖这么珍贵的东西过来?原明录一愣,随即开口:“多谢。”
他儿子应当已经撑不下去,但这孩子昏迷前,曾说想吃甜粥。
如今有糖水喝,也能让他儿子走得安心一些。
至于刘先生的大恩,只能以后还了。
原明录拿出仅剩的陶碗,舀了点凉水化开白糖。
刘先生见原明录动作笨拙,连忙来帮忙,又问:“你右胳膊断了?”
原明录默默点头。
“这……这……唉!”刘先生帮着原明录,将糖水喂给原明录昏迷的儿子。
好在孩子知道吞咽,被凉水冰了冰,还清醒了一瞬,体温仿佛也没那么高了。
喂了一碗糖水,刘先生又化开一碗,让原明录喝,然后道:“我这次过来,是因为收到了郑柏的信,他让我们去幽州找他!”
原明录瞧着依旧有些呆滞。
刘先生叹了口气:“我原本还在犹豫要不要去,见你这般模样,便决定去了。”
他也丢了差事,但因为家中有些钱财,日子还能过下去。
可是,指不定哪天,他就变成下一个原明录了!
帮郑柏送信的镇北军财大气粗,不仅送了他两斤细盐,还送了他两斤白糖以及一斤奶糖。
那人甚至许诺,说他只要去幽州,将来每日都能吃肉。
他在冀州已经难以翻身,不如就去幽州。
想到这里,刘先生又道:“你稍等,我去联系镇北军,看他们能否帮你儿子治病。”
他刚说完,就听到敲门声,打开门一看,来的竟是前几日找过他的,镇北军的人。
来人正是高山的师父,名叫李老二。
他来这里,是因为原明录是晋砚秋点名要的人。
“刘先生也在此处?”李老二面露惊喜,又问原明录:“您可是原先生?”
原明录回过神,连忙开口:“在下原明录。”
刘先生见状,好奇地问李老二:“你怎得来了此处?郑柏也给原明录写了信?可他若写了,为何还让我来一趟?”
郑柏在给他的信里,让他帮忙照看原明录和另外几人,还说可以把人带上……若郑柏给原明录也写了信,应该不用这般交代。
李老二闻言笑道:“郑先生并未给原先生写信,是我家主公久仰原先生大名,才让我过来的。”
李老二说话间,将自己带来的礼物放下。
刘先生见那礼物比自己收到的要多上许多,百思不得其解——原明录不过一个小吏,那晋氏女到底是如何“久仰大名”的?——
作者有话说:祝大家2025一切圆满,2026诸事顺意~
第80章 李刃 “主公说《治民十策》是你所写,……
那刘先生不解, 原明录同样不解。
他处处普通,又哪有本事让镇北军的掌权人久仰大名?
只是,不等原明录问出自己的疑问, 李老二就看到了原明录的儿子,焦急地开口:“原先生,这是你儿子?他这是病了?”
晋砚秋非常关心普通百姓, 上行下效,镇北军将士对百姓也十分上心。
他们还会主动帮助百姓, 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李老二他们这些探子在接受培训的时候, 更是被交代了,出去做任务的时候要多为百姓做事,说不定就能从对方口中打探到消息。
李老二之前给高山分饼子, 就是这个原因。
现在原明录的儿子情况瞧着不太好, 他更是关心起来。
原明录今日,一直有些浑浑噩噩,但见来人关心自己儿子, 还是有些感动。
“近来城中许多人得了风寒, 这孩子体弱,也染上了,如今已断断续续烧了三天。”原明录说着说着, 眼眶泛红。
他儿子已经气息奄奄, 怕是撑不了多久了, 好在这个孩子闭眼前吃到了糖水, 不至于满肚子苦水上路。
李老二来到孩子身边,用手探了探孩子的体温,惊呼一声:“这也太烫了,要尽快降温才行!”
说话间, 他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和一块帕子,将玻璃瓶里的酒精倒在帕子上,帮床上的孩子擦拭额头。
一边擦,他还一边对身边的两人道:“刘先生,原先生,你们生火烧点水,这孩子病久了,要喝点盐糖水。”
他们主公讲过一些简单的医学知识,其中就包括如何用酒精给高烧不退的人降温,以及怎么照顾重病的人。
盐和糖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用水化开后喂给病人,能让病人恢复力气。
刘先生好奇地问李老二:“何为盐糖水?”
原明录却道:“我去借火。”
刘先生听到原明录的话,顾不得打听盐糖水的事情,对原明录道:“我与你一道去。”
原明录家徒四壁,现在屋里连点柴火都没有。
都穷成这样了,原明录就算出门去借,想来也借不到东西。
他跟着一道去,出些报酬,倒是可以买来所需物品。
两人借了火,买了柴火,还将昨日原明录卖给邻居的陶罐赎回,这才回去。
刚进屋,他们就见李老二解开了孩子衣服,正用帕子擦拭孩子腋下。
原明录见状想问点什么,但被刘先生拉住了:“他在救你儿子,你莫要添乱。”
他不知道李老二为何要这么做,但对方所用药液,是从一个透明瓶子中倒出的。
那透明瓶子一看就不是凡品,装在里面的药液,想来也不简单。
李老二用酒精给孩子做完物理降温后,立刻脱下自己的棉袄,将孩子裹紧。
原明录的房子实在太冷,孩子需要降温,却也不能冻着。
“原先生,我不是大夫,不确定能否救下孩子,你去请个大夫给孩子看看?”李老二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块金子,递给原明录。
原明录摇了摇头,苦笑道:“我昨日带孩子去看过大夫,大夫说他无力回天。”
他昨日将陶罐和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后,带孩子去看过大夫,而大夫让他准备后事。
据说近来好些人因高热丧命。
“那便只能由我试试了。”李老二抱着孩子凑到火堆旁取暖,又时不时用酒精帮他降温,还喂他喝了盐糖冲泡的水。
一番折腾下来,孩子的体温竟真的降下许多。
眼瞅着孩子的情况好了些,李老二才说明来意——他想请原明录去居庸关为镇北军效力。
原明录毫不犹豫:“阁下的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将来一定肝脑涂地,为镇北军办事。”
不管他儿子能不能被救回,他都承李老二的情。
李老二喜笑颜开,当下说了许多话,比如自家主公多么多么看重原明录之类。
他还提到了很多原明录的信息,比如原明录老家在何处。
原明录跟刘先生都听愣了。
他们还以为之前的久仰大名不过是说说,没想到面前这个镇北军竟连原明录的祖籍都知晓。
那位晋氏女,莫非真的听说过原明录?
原明录更是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同时也觉得不可思议:“我并未做出什么功绩,当不得这般夸奖。”
“原先生现在并未做出什么功绩,未来就不一定了!”李老二开口。
他家主公是神仙,神仙看重的人,会简单吗?不会的!
李老二觉得原明录将来,必能功成名就。
他心里这么想,面上自然也带了出来。
原明录感觉到李老二对自己的信任和期盼,感动万分。
他本来快死了,是镇北军给了他活路,他这条命,以后就是镇北军的了!
至于卫国公……他刚逃难来冀州的时候,很感激愿意接收灾民的卫国公,但后来见卫国公屠杀灾民,那感激便淡了许多。
等看到卫国公与那些世家来往甚密,他心中的感激更是荡然无存。
他家原先有些钱财,所以他才能读书。
按理来讲,就算闹了灾要逃荒,他家也不至于落得个全家只活下来两个人的下场。
他们家当初,是被人抢了。
抢他家的那伙人,是他家家乡一个世家的私兵,而现在,那个世家正在为卫国公办事。
原明录答应去幽州后,李老二对他愈发亲近。
他这次过来带了很多礼品,之前忙着救治原明录的孩子并未拿出,这时也就将之拿出,放在原明录面前。
礼物里除细盐、白糖和奶糖外,还有肉干、挂面、咸菜和豆瓣酱。
刘先生看着这些东西,眼睛都红了。
镇北军就只给了他三样东西,肉干咸菜这些,他都是没有的!
“原先生怕是很久没吃东西了,我给先生做点吃的吧。”李老二开口,烧水煮挂面。
挂面煮好后,他放进去一勺豆瓣酱搅拌一下,再在上面放上咸菜和肉干,便能吃了。
那豆瓣酱是熟酱,用油炒过,可以直接拌面吃。
咸菜的味道也不用说,至于肉干……那是沙嗲牛肉干,放了谷氨酸钠、酵母提取物、核苷酸二钠等提鲜剂,还放了很多香辛料,吃过的都说好。
原明录以前家中宽裕时,都不曾吃过这样的好东西,更不要说现在。
一口挂面进到嘴里,他的眼泪便止不住落下。
这样精细的粮食,这样好吃的酱料,这是世家大族才能吃的东西,镇北军竟送给他!
刘先生蹭到一碗挂面,也吃得心满意足。
这挂面的味道实在鲜美,他非常喜欢,上面的牛肉干,更是让他震撼。
他都不敢相信,世间竟有如此美味。
“等我们到了幽州,是否还能吃上这样的美味?”刘先生问。
李老二微微一笑:“在幽州,这可算不得美味。”
刘先生觉得李老二是在吹牛,而原明录在觉得面条美味的同时,担心着自己儿子。
李老二看了一眼原明录,将陶罐里煮挂面的水倒出大半,然后往剩下的水里加入四颗奶糖和一些掰得很细的挂面,开口:“这是给孩子吃的,等孩子醒了,可以喂给他。”
原明录闻到浓郁的奶香味,愈发感动:“这孩子昏迷前,就想喝一口甜粥……”
李老二煮的这甜粥,比他儿子以前吃过的,看着要美味许多。
正说着,原明录的儿子醒了。
掰碎的挂面已经煮烂,奶糖也已经融化……李老二盛了粥,喂给孩子吃。
这孩子病得这般重,跟他缺衣少食也有关系。
没有御寒的衣服就算了,他平日里吃的还是不好消化的粗粮,又哪能不生病?
之前喝了不少糖水,又被抱到火堆边暖着,孩子也就恢复了一些精力,闻到奶糖味的挂面糊糊,更是来了胃口。
“爹,这是什么?可真好吃。”瘦得脸颊上没什么肉的孩子慢慢问。
“这是你想吃的甜粥。”原明录眼含激动。
之前这孩子都已经烧得说不出话了,现在瞧着当真好了许多。
李老二跟着回答:“孩子,你快点好起来,等你好了,叔叔再做甜粥给你吃。”
那孩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原明录的孩子瞧着好了点,李老二便让眼里有了光亮的原明录带孩子去看大夫。
孩子的情况到底如何,还需大夫仔细诊断。
原明录那断了的胳膊,也需要大夫帮他看看。
李老二忙前忙后救治原明录父子的时候,另一边,高山和李刃相谈甚欢。
李刃这段时间,心情很糟糕。
他虽然子承父业成了屠户,但一直觉得不甘心,不想卖一辈子猪肉。
他想改换门庭,为此,精心准备了一篇文章,起名为《治民术》。
这篇文章,开篇写了如今百姓面临的种种困境,接着写了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后面则是解决办法。
他一直在完善这篇文章,打算找机会将之献给卫国公,谋求一官半职。
但让他想不到的是,他还不曾将文章交到卫国公手上,就有一篇与他所写的文章有八分相似的文章出现在邺城。
那篇文章叫《治民十策》,论文才远胜他的作品,论内容与他的文章像了八分。
有这么一篇策论在前,他精心撰写的文章,便没了见天日的机会。
更可恨的是,那《治民十策》中,与他的文章不相像的那两分,其实是他最想表达的。
他觉得大齐会走到末路,如今的百姓的日子会过得那么难,都是因为世家。
而钱玺所写的《治民十策》中,并无这部分内容。
想也是,钱玺所在的钱家,可是大齐顶尖世家之一。
李刃心中凄凉。
他之前觉得卫国公不一样,觉得寒门子弟,在冀州也有出头之日,可如今,情况变了。
虽难受,但李刃照旧凌晨起来杀猪,又将那猪送到集市出售。
另一边,高山一大早起来,便问身边人:“那些盯着我们的人可还在?”
与高山一道来的人低声道:“这两日他们已经不盯着我们了。”
“那就好!”高山松了一口气,然后对身边人道:“我们今日去买肉。”
高山带着手下来到猪肉铺,便看到了李刃。
李刃约莫二十七八岁,身上有股书卷气,看着就跟普通屠户不同。
高山笑着上前,道:“李屠户,我想订十头猪。”
李家自己养猪,也会收购农户养的猪出售。
而他面向的客户,都是普通人。
如今的有钱人都有庄子,他们吃的家禽牲畜,多是自家庄子养的,他们还不怎么吃猪肉。
高山购买十头猪,这对李刃来说,已经是一笔大生意。
李刃虽一心求官,但为人务实,也就对生意上的事情很重视。
他让徒弟看着摊子,将高山迎到屋内询问具体情况。
高山笑了笑,拿出一块金子给李刃:“李先生,我家主公对你久仰大名,特让我来邀请你。”
李刃愣住。
他一个屠户,如何能让人久仰大名?
高山却滔滔不绝说了很多。
他说李刃曾经的经历,说李刃的抱负,还畅想李刃的未来:“李先生,我家主公非常欣赏您写的《治民十策》……”
高山全程都用真挚崇拜的目光看着李刃,好似李刃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大人物。
哪怕李刃有自知之明,面对这情况,却也不免飘飘然。
他在不知道高山嘴里的主公是谁的情况下,就已经对那位主公心生好感,想为对方效劳。
但当高山说出《治民十策》,他却不免愣住,随即道:“阁下怕是弄错了,《治民十策》非我所写!”
高山没读过书,加入镇北军后,才学了几个字,压根不知道《治民十策》是什么东西。
没办法,渔阳郡和上谷郡那些识字的人,现在都一个人当两个用,没法分身出来当探子,只能他这样的挑大梁。
但有一点,高山是确定的。
自家主公说的话,定然都是对的。
高山立刻道:“主公说《治民十策》是你所写,那就是你写的!”
李刃听到这话,浑身一震。
他其实也怀疑过,钱玺的《治民十策》是偷的自己的文章。
但他写这篇文章,知道的人并不多,他的手稿也不曾丢失。
他便觉得,是钱玺与他想到了一处。
但现在听到高山的话,李刃心绪不宁,生出个惊人的想法——莫非钱玺的《治民十策》,当真是偷了自己的文章,修改而成?
可钱玺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眼前的人又是如何得知的?
这人背后的主公,莫不是卫国公?卫国公明知《治民十策》是他所写,还默许钱玺借此扬名?
李刃瞬间想了很多,最后问:“你家主公是谁?”
高山盯着李刃看了一会儿,道:“我家主公乃是晋砚秋,麾下有十万镇北军!李先生,我家主公求贤若渴,若李先生能为主公效劳,高官厚禄指日可待。”
说完,高山又拿出一块金子给李刃。
卖玻璃瓶的生意,他们并非只做一次,也并非只在冀州卖。
现如今,光咸菜瓶,就已经不知道给他家主公赚了多少钱。
他家主公有神仙赏赐的食物,不需要花钱买粮食,这些钱还花不出去。
因此,他们这些探子得到了很多资金,他们在冀州卖盐还赚了许多……高山特别大方。
“晋砚秋?”李刃被惊住。
在邺城,镇北军如今的名声可不怎么好!
晋明堂是狼子野心大逆不道的反贼,晋砚秋的名声就更差了。
所有人都觉得,她一个女子不配执掌镇北军。
李刃听多了议论,对晋明堂父女也很不满。
他没想到,想要招揽他的人,竟会是他们。
李刃还在震惊,高山已经滔滔不绝地夸奖起晋砚秋来。
他那过于夸张的描述让李刃忍不住皱眉,觉得眼前的人所说的一切都是骗人的。
只是李刃此刻心情复杂,心绪难平,便并未打断。
听着听着,李刃察觉到一些不对:“你详细与我说说,渔阳城被攻破后发生的事情。”
渔阳城被攻破时,高山还未加入镇北军。
但当时的事情,他听他师父讲过很多次,此时便滔滔不绝地说起来。
“公审大会、分地、人人平等……”李刃心中激动,想要立刻答应高山。
但眼前这人,实在难以让他放心。
李刃最终没有答应高山,也没有收下高山给的金子,倒是送了高山一头猪。
杀好的黑猪约莫五六十斤,高山扛着猪离开,走到没人的地方,便立刻吩咐跟来的人,让他们去盯着李刃。
他会给李刃几天时间考虑。
若这几天李刃敢报官抓他,那他就把李刃抓起来带走。
若李刃想逃,他也把李刃抓了带走。
希望李刃够识趣,乖乖跟着他前往幽州。
李刃并不知道高山的想法,以上的两条路,他也并不打算选。
高山离开后,李刃咬咬牙,找到自己的妻子,说自己想出一趟远门,见一个朋友。
这年头出远门非常危险,李刃的妻子自是不愿意丈夫出远门的。
但她对李刃的抱负,也有所了解,最终含泪应下。
李刃见状,便仔细交代起来:“若过了四个月,我还没有消息传回,你便将铺子和庄子上的猪都卖给二叔……”
他全都交代好,又将家中积蓄全部拿出,自己取了五分之一,剩下的交给妻子。
接着,李刃将家中腌制好的猪肉切了十斤,又炒了十斤麦子,外加衣物等等,收拾出一个大包裹。
他要亲自去渔阳城看看!
第二天一大早,高山就得到了李刃离开家中的消息。
他有些担心,忙问:“他想做什么?”
负责盯着李刃的人表情怪异:“李先生在城中打听了一圈,得知我们是从幽州来冀州做生意的商队,便想给我们一些钱,与我们一起去幽州。”
高山一时无言,想了想才道:“你差人告诉他,就说我们明日便走。他要给钱的话,就稍稍收点。”
李刃明显是不信任他,想亲自去渔阳城看看。
要是让李刃知道这支商队是他的,李刃可能会不愿意一起走。
若李刃独自前往,路上发生意外,他们就完不成任务了,不如瞒着李刃,让李刃一起走顺便保护李刃。
高山和李老二商量过后,打算分成两批离开。
第一批由李老二带队,明天就走,第二批由高山带队,过几天再走。
李刃跟着第一批走,正好可以避开高山 。
李刃得知商队明天就走,一开始觉得有些仓促,仔细一想又觉得不错。
他怕那个镇北军派来游说他的人会再来找他,不如早点走。
当天晚上,李刃又跟妻子说了一些话,然后背着十斤咸猪肉,十斤炒麦子,跟着商队离开冀州。
出发后,李刃发现商队里,竟有好几个如自己一般,原先生活在邺城,现在跟着商队去幽州的人。
不,他们跟他还是有所不同的。
那些人不是跟着商队走,而是雇佣了商队的护卫,保护他们前往幽州。
若非如此,商队的护卫也不会将他们照顾得无比周全。
这些人有孤身一人的,也有拖家带口的。
其中一个带孩子的男人右手折了,孩子又病着,商队的人不仅帮他照看孩子,遇到颠簸路段,还会抬着他的马车走,唯恐影响他们父子养病,那叫一个妥帖细致。
李刃看着这些,有些眼热。
但他手上钱财不多,还要留够回家的路费,也就不能乱花……
队伍走了一天,晚上在一个村子借宿。
商队的人拿出雪白的稻米,和切成丁的咸肉拌匀后煮成咸肉饭,又炖了一锅菜分着吃。
不管是那米饭还是那菜,都香得不行,让走了一天的李刃不停流口水。
他抓了一把炒麦子充饥,正慢慢嚼着,就有一个商队的护卫端着一碗饭朝着他走来:“李兄弟,吃点吧。”
李刃看着那米饭,眼睛都绿了。
但他跟着商队走,商队只象征性收了一点点钱,他又哪能占商队的便宜?
李刃连忙拒绝:“我不用。”
那商队护卫见李刃不要,也没强硬给,拿着自己吃了。
李刃见状有些惊讶,他还以为这饭是给那几个雇佣了商队的人吃的,没想到一个普通护卫也能吃。
他对这个商队有些好奇,便询问起来。
可惜那商队护卫不愿与他多说,李刃只能作罢。
周围人都在吃油汪汪的咸肉饭和炖菜,只自己一个人嚼带壳的麦子……李刃忍不住叹气。
第二天一大早,当他在香味中醒来,看到那些护卫拿出干面条煮,更是被惊住。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食物,但这食物,一看就知道很好吃。
这些跟着商队的人肯定不简单,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
李刃正这么想着,商队的人又喊他一起吃饭。
李刃还是拒绝了。
他能感觉到这些人对他没有恶意,但他总不能白吃白喝。
李刃馋得不行,却只能默默咽口水。
马车上的原明录,却用左手拿筷子,笨拙地吃猪油咸菜拌面。
他的面里,还放着两个鸡蛋。
这些镇北军士兵,对他也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