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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虐心甜宠小说_三蔓子

    第 241 章   10【一更】


    ***


    展昭和白玉堂最终还是没换上秦蔻准备的紧身背心装。


    白玉堂这个极为重视自己外在形象的锦毛鼠那是完全不乐意,展昭呢?展昭其实是秦蔻目前见过最端方正派的君子。


    他一瞧见那紧紧的、如同女子小衣一般的黑色背心之后,耳根子红得像是被一斤辣椒给腌过,整个人的动静大得像是一条在砧板上扑腾的鱼,一面拖着白玉堂连连后退,一面口中还为难地道:“秦小姐,这……这……展某……”


    秦蔻:“…………”


    秦蔻忍不住说:“你别这样,你这样我感觉我好像在强迫你跳魔力麦克秀。”


    展昭:“……对、对不住。”


    好奇小白鼠白玉堂:“魔力什么秀?那是什么东西?”


    秦蔻傲然道:“你们接受不了的东西!”


    展昭:“?”


    白玉堂:“?”


    秦蔻抬起下巴,一点儿不肯解释,身子一扭,傲慢地走了。


    白玉堂和展昭对视一眼。


    当晚,白玉堂利用自己拿到的新玩具iPad,把输入法切换成手写,输入了这个他从来没听到过的、只属于现代的名词。


    他走笔龙蛇的写字,结果发现这输入法蠢得很,居然认不出他的书法,只好冷哼一声,重新写正楷。


    他一面写正楷,一面喝水,搜索结果一出来,噗得一声他就喷了,紧接着就是一阵撕心裂肺地咳嗽声。


    展昭和他躺在一间房里,当然也看见了iPad的屏幕。


    对于端方君子来说,这惊吓简直令他的寒毛都根根竖起……


    这其实倒不是古人不古人的问题,楚留香也是古人,但他看见这东西,大概不会吓得连头发都竖起来,顶多尴尬地把他的鼻子摸秃噜皮。


    这大概就是人浪不浪的区别吧。


    这么一看,风流俊秀、华美不凡的白玉堂白五爷也瞬间变成一只纯情的小白鼠了。


    要是一点红看到……


    唔,他估计不会被吓到,但是眉头皱得或许都能夹死苍蝇了。


    总而言之,因为展昭与白玉堂都不肯换上特制背心,所以到了第四天,白玉堂再也忍受不了不换衣服的感觉了,要拉着展昭去找他的奶娘,这一次一定要把这破玩意给解开。


    秦蔻自然是随他们。


    他们走时,带了一套原著的七侠五义,又把许多不同版本的与开封府相关的电视剧的分集剧情打印出来带走了,不过这四天的时间,他们已经把最主要的两部剧集基本二倍速刷完了。


    秦蔻照例,送给他们作为自己信物的玻璃珠子,并说,或许什么时候还能再来串串门子,展昭微微一笑,收下了那物,朝秦蔻郑重其事地拱手作揖,温声道:“秦小姐,后会有期。”


    秦蔻也学着他的模样作揖,说了句“后会有期”。


    时空漩涡打开,这二位最初的侠客,也肩并着肩离开了。


    秦蔻总觉得他们挺惨的。


    别人来,都或多或少地享受了很多值得一试的现代产物,譬如说洗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啦、换一套纯棉的家居服啦之类的,结果这两人完全没体会到,连睡觉都是穿着全套的古装睡觉的。


    别人来是度假,连无情与冷血来,都度过了很愉快的一个假期,结果这两人走的时候真是憔悴……


    当然啦,这也不能怪秦蔻,这只能怪捆龙索那种神奇到奇幻的东西。


    秦蔻:摊手.jpg


    展昭和白玉堂走了,这一次,或许白玉堂终将可以免去在冲霄楼之中万箭穿心的下场。


    秦蔻的日子倒是没有多大的变化。


    转眼就到了冬至,饺子馆里挤得水泄不通。


    秦蔻才不挑今天去饺子馆里和别人挤来挤去呢。


    ——所以今天家里包饺子。


    馅儿是两种,有肉馅有素馅,素馅是秦蔻外婆最拿手的那种韭菜鸡蛋土豆。


    外婆一年三百六十天里,大概有一百八十天都在外头玩,本来她是想端着碗和一大家子人一块儿去外婆家吃软饭的,结果外婆说,她的老姐妹团邀请她一块儿出国玩呢,拜拜拜拜~


    秦蔻敲碗等投喂的计划就此宣告破产。


    中午回家和爸爸妈妈一块儿吃了饭,下午和红哥一块儿弄饺子馅儿,外婆走之前,秦蔻问好了比例。


    土豆上锅蒸熟,蒸熟的土豆有一股十分平淡的味道,这是一种非常包容的主食,加什么东西的味儿都好,秦蔻突发奇想,打发陆小凤去露台上,把自天冷下来之后许久不用的烧烤炉子拉出来,再把放在角落里的炭翻出来,用炭火去烤小土豆。


    土豆烤熟了,由内而外散发出香味来,秦蔻拿着一个土豆,烫得是左手扔右手、右手再扔回左手,来来回回好几趟,小心翼翼的掰开,蘸了蘸不锈钢盘子里的孜然海椒面。


    热乎乎地吃下去,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陆小凤那名动江湖的两根修长手指,此刻稳稳地捏着掰开的土豆,蘸了蘸辣椒面,也送进嘴里。


    秦蔻斜着眼睛看他。


    陆小凤慢条斯理地嚼着嘴里的土豆,也斜她一眼,说:“你怎么了,突然看我干什么,难道突然发现我英俊可爱得无以复加?”


    秦蔻:“…………”


    秦蔻对着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陆小凤嘿然道:“切,你居然对我翻白眼。”


    秦蔻一面吃、一面含糊不清地说:“怎么啦?我翻不得?”


    陆小凤傲然道:“哼!对我翻白眼的人多了去了!你算老几?”


    秦蔻:“…………”


    秦蔻吐槽:“不是,你能不能不要用这么骄傲的语气说这么泄气的话。”


    陆小凤摊手,悠然道:“没法子,这或许正是我这人的可爱之处吧。”


    秦蔻冷笑道:“哼,愚蠢!你这人的可爱之处何止这点!”


    陆小凤:“…………”


    陆小凤和秦蔻面面相觑,忽然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揣着爪爪,端坐在编织藤秋千椅上的大橘听见动静,伸长脖子,看上去像是一只被好奇心害死的大鹅,秋千因为它的体重和动作发出嘎吱嘎吱的晃动声。


    这时,花满楼也溜上楼来,从露台门那里探出一颗脑袋来,笑眯眯问:“你们在偷吃什么好东西呢?”


    秦蔻说“快来快来,尝尝这个呀。”


    花满楼快乐地飘过来,在寒冷的冬至,三个人一块儿围着炭火的路子吃滚烫烫的烤土豆,谁都知道,吃烫的东西对食道不好,不过这时候也就无所谓啦。


    秦蔻突发奇想,问:“为什么你的成名绝技叫灵犀一指?”


    陆小凤:“嗯?怎么了么?”


    秦蔻正色道:“你看,明明是两根手指啊,其实应该叫灵犀二指?”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我还可以用整只手抓呢,按你这么说,我这得叫灵犀鹰爪?”


    花满楼笑眯眯补充:“非也非也,灵犀鸡爪。”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的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你这个人。”


    秦蔻:“噗哈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噗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对了,蔻蔻,红兄叫你别光穿毛衣在露台上呆着。”


    秦蔻:“啊。”


    秦蔻:“我去送小土豆给他吃。”


    花满楼:“我接着帮你烤小土豆~~~顺便要收一半做劳务报酬哦。”


    秦蔻:“阿楚哥就快来了吧。”


    陆小凤道:“唔,约定的是六点?”


    秦蔻:“嗯哼~”


    秦蔻小心翼翼地用夹子夹了两个滚烫的小土豆,带着一小碟蘸料,就冲向了楼下。


    楼下,馅料已经制作好了。


    早就蒸好的土豆压成土豆泥,炒好的鸡蛋也是碎碎的,和韭菜拌在一块儿,加入调味料,秦蔻钻进厨房的时候,一点红正垂着眼眸,用勺子把馅料拌匀称,听见声响,他舀了一勺馅料,就这么送入了秦蔻的嘴巴,问:“怎么样?”


    秦蔻咽下去,说:“很好。”


    然后说:“张嘴。”


    一点红垂下头,乖乖吃掉她掰下来的那一小块热乎乎的土豆,她的手指尖被炭火烤的土豆给烫红了,一点红轻轻含住她,蜻蜓点水,才神色自然地放开她,说:“陆小凤号称灵犀一指,你去帮我叫他下来包饺子。”


    秦蔻:“噗嗤。”


    一点红:“?”


    一点红挑眉,问:“你笑什么?”


    秦蔻:“没什么咯~”


    她笑陆小凤今天因为他的两根手指,不但要被花满楼奚落成“灵犀鸡爪”,还要被一点红无情地抓过来当壮丁。


    她又说:“红哥我也来帮你~~”


    一点红瞧她一眼,没说话。


    于是今天就又是一个大家一块儿挤在厨房里、热热闹闹的日子了。


    一点红调完了馅儿,揉完了面,被陆小凤和花满楼联手赶出厨房去了,说是今儿他还是歇着吧。


    陆小凤之前包过饺子,他的手也的确灵巧得不像话,花满楼呢……在家的时候他倒是没怎么进过灶房,不过自来了秦蔻这里之后,倒是觉得和朋友们一块儿做做饭、吃吃东西,也是相当好的消遣。


    阿飞在厨房里晃荡了一圈儿,企图找事做,没找到,绷着一张小脸儿出去了,秦蔻塞给他五十块钱,让他出门买点东西回来。


    秦蔻最后还是没包到饺子,那就算啦,她准备和红哥一起,就在餐桌上弄个蛋糕吃。


    蛋糕这种东西其实自准备到吃上,还是得花挺久的,毕竟一进烤箱,动辄都是四五十分钟起步。


    不过今天他们两个在一块儿弄提拉米苏,最简单不过的东西。


    拿个大碗,手指饼干刷上咖啡酒,一层手指饼干、一层马斯卡彭,就这么一层层堆起来,碗面抹平,秦蔻细细地把可可粉撒在表面,大橘跳上椅子,探出半个脑袋来,好奇地看它最喜欢的蔻蔻在干什么。


    蔻蔻把碗放进冰箱。


    冻凉了,就可以吃了。


    林诗音和傅红雪从姑苏回来了。


    这位曾经痛苦不堪、找寻不到出路的女孩子,如今已焕发了新的生机,女孩子们并不是只因为爱情才痛苦,痛苦是因为没有其他的路走。


    如今,她找到了新的路,她已一天天地自痛苦之中走出来了。


    傅红雪依然苍白、冷漠,他跛着脚、一步步地走,连走路都在耗费着他的力气,姑苏的冬天不大冷,但也绝对不是很热,因为他的身上依然充满了如他的肤色一样苍白的冷意,他的名字之中有一个雪字,而他的人也真的好像是雪做的。


    回到这里的时候,他的睫毛颤动了一下。


    紧接着,他就听到了秦蔻快活而愉悦的声音:“冷不冷呀?快回屋去,洗个澡,换件衣裳,饺子快下锅了,一会儿你们出来就能吃。”


    傅红雪抬眸,凝视着她,眼底那种亘古不变的冰雪似乎忽然就在此刻笑容了,他面色不变,语气很稀松平常。


    “带了点东西回来。”


    秦蔻:“哦!我看看。”


    她接过那个三层的食盒。


    第一层是糕点,码得整整齐齐的猪油玫瑰糕、赤豆猪油糕和柔软的小馒头,馒头里面是有馅儿的,毫无疑问,肯定是赤豆沙馅的,林诗音说里面加了陈皮,味道很是不错,所以带回来给大家尝尝。


    第二层是汤团,圆圆白白的,很大一个,还没下锅,像胖小孩儿的肚腩,秦蔻总忍不住想要伸手戳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傅红雪说这里头有黑芝麻馅儿和鲜肉馅儿的。


    秦蔻觉得今天桌上的东西都不少了,这个不如留着明天早上去吃吧,于是就把大汤团们塞进了冰箱里冷冻起来。


    第三层塞的是苏式的拆烧和各色的卤味,油光发亮,正适合摆到桌子上,当下酒菜吃。


    而且他们也真的带了酒回来。


    酒,是饮料一样的苏式冬酿,两个月前,本年度的新糯米收获,浸泡、蒸煮,加酒曲,静静等待,两个月后,加黄栀子染色,加干桂花增香。


    这一种酒,秦蔻其实早听过大名。


    在她刚刚遇见楚留香与一点红的时候,她带着他们一块儿出门吃火锅,邀请他们平常现代人不可或缺的气泡饮料,那时候,楚留香就说,姑苏的冬酿也有气泡。


    现在,她喝到了来自古代的气泡饮料。


    甜甜的,气泡咕嘟咕嘟地往外冒,酵母应该还很活跃,比起酒来说,更是是一汪液体的活泼桂花糖,甜蜜顺滑,适合大家一块儿来分享,连阿飞都分到了一杯。


    阿楚哥也回来了,他像是一只焦糖色的姜饼人,一回来就露出一口闪亮的大白牙。


    秦蔻扑上去,亲亲热热地和他拥抱在一起,大橘却矜持地不过来,舔着爪子,晃着尾巴,给愚蠢的焦糖姜饼人一个冷艳高贵的背影。


    楚留香满面笑容地拿出准备好的香酥小鱼干。


    大橘的鼻子抽动了一下。


    楚留香又拿出苏蓉蓉亲手为它缝制的可爱小羊玩偶。


    大橘的爪爪挪动了一下。


    楚留香温柔地叫它:“大橘,想我没有?”


    大橘再也忍受不住,喵呜撒娇,转身飞扑,直接扑到楚留香脸上,cos毛茸茸胖乎乎版本的抱脸虫,楚留香的脸埋在它的肚皮里,笑个不停,声音在别人听上去闷闷的。


    晚上,大家一块儿吃饺子。


    楚留香说起了他最近的经历,他又见了好几种很少见的武功路子,又结交了几个性格迥异的朋友,还对着一点红说:“那小子的脾气比你还古怪。”


    一点红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阿飞快要期末考试了,秦蔻问他寒假要不要回古代去江湖上待一阵子,阿飞眼睛一亮,立刻就答应了。


    孩子在现代真是憋坏了。


    于是,阿楚哥好不容易回来和朋友们吃个饭,结果最后又被强塞了一项寒假带娃的工作,忍不住苦笑起来,摸一摸鼻子、再摸一摸鼻子。


    花满楼吃完这一桌饺子,就得回家去,和家里人一块儿喝一锅热乎乎的羊汤了,在姑苏,一向都有冬至大过年的说法。


    陆小凤却不回去,他在姑苏没有家,也不愿意在这个团圆的时候去花家,他今晚要通宵打游戏!


    陆小凤:握拳.jpg


    晚上的时候,秦蔻穿着薄羽绒服,大家一块儿上了露台,围着炉子温黄酒,配上傅红雪从姑苏买来的拆烧,围炉夜话。


    陆小凤颇有些怅然,他瞧着亲亲密密,像两只小动物一样依偎在一起的秦蔻和一点红,忽然叹了口气,道:“我感到一阵孤独。”


    秦蔻说:“你这个人,好像总是感到孤独。”


    陆小凤一只手撑着头,洒脱一笑,突然跳起来大声道:“孤独不孤独,也没有什么,我这样的人,或许天生就是定不下来的!”


    楚留香无奈地瞧着他,又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天夜里,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十点钟的时候,天上突然飘起了零星而沉默的雪花。


    秦蔻脸红红的,枕在一点红的肩膀上,伸出手去接雪花。


    她喝得浑身都暖洋洋的,手指尖也是热的,无声的雪花落在她的手指上,留下一丝丝柔软的凉意,然后立刻消融了。


    这一年的时光,也无声无息地消融在了过去。


    大家都很怀念它。


    第 242 章   番外一【二更】


    求婚那件小事


    ***


    晨起,秦蔻的身体弓得像一只在沸水里起起伏伏的虾仁,她把自己缩起来,怀里抱了一只柔软的小羊抱枕,迷迷糊糊,摸索着伸手去摸手机。


    一看时间,早晨十点。


    一摸肚皮,咕噜咕噜。


    秦蔻:( - . - )


    秦蔻:(~O~)


    打哈欠.jpg


    打完哈欠伸懒腰。


    懒腰伸出去,就有一种似有若无的酸痛,像是被一只手揉着一样慢慢地揉进她的肌肉里面,腰有点儿酸,腿有点儿软,她的鼻子轻轻嗅了嗅,只能闻到晨起的床铺上那种安然的、属于家里的味道。


    她揉了揉自己的头,又大大地打了个哈欠,眼角闪出泪花,然后又被自己的手指抹掉。


    打开微信,找到那个昵称万年不变的家伙。


    美少女壮士coco:今天吃什么好吃的呢~


    回复立刻就来。


    一点红:米线。


    一点红:你醒了?现在煮么?


    美少女壮士coco:稍等会儿吧,我要洗澡。


    一点红:嗯。


    一点红:起得来么?我上来帮你?


    美少女壮士coco:…………


    美少女壮士coco:你这个人,报复心好强烈。


    一点红:。


    美少女壮士coco:鬼脸.jpg


    距离那一场在夏日午夜发生的时空乱流,已经整整过去了两年,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阿飞同学头脑极其聪明,并没有一直泡在学校里,现在的线上课程发达,甚至于学校教育本身就教的少,需要其他补习班来辅助教育。阿飞同班级里那些小屁孩没什么好聊的,学习上又专注力十足,无需非要待在学校的那种环境里。


    所以,在二年级的寒假、从楚留香那里回来之后,他就和秦蔻说了自己的想法。


    阿飞是个天才,天才是不能以常人的行事来论断的。


    秦蔻没什么意见,在学校里常年请假,问就是在武校闭关训练,期末最后一个月回来上一个月的学直接期末考试,成绩依然可以拿第一,在学校里还挺传说的。


    那个曾经企图欺负阿飞,然后又被阿飞的王霸之气(……)给征服的小朋友陈宇泽,最后也没能同阿飞成为好朋友。不过自那一次之后,他倒是也对武术有了兴趣,周末早上起得早早的,去公园里同大爷们一块儿打八段锦。


    而阿飞此刻呢,他正与陆小凤一起,在江湖上行走,看长河落日、看梨花溶月,在刀光与剑影之中,将剑法磨砺得更加锐利迅捷,将心境捶打得更加坚定。


    他自己是想回去他自己所出生的年代去独自闯荡的,但秦蔻不放心他,于是阿飞让步,秦蔻也让步,说等他十五岁的时候,就可以回去那边了。


    陆小凤仍是一个游戏人间的浪子,他破的案件越来越大,名声也越来越显,但他还没有见到沙曼,沙曼在一座岛上,他还未曾漂流到那里去。


    花满楼复明之后,江湖上有大大小小的人都在打探,可惜花家人的嘴巴闭得死紧,穿来穿去,倒是有人传说,花家七公子有奇遇,去过仙境,法术一点,双眼通明。


    江湖之上,刀剑无言,缺胳膊断腿的、瞎眼聋耳朵的人何其之多,这传言自然给百花楼带来了不少不速之客,花满楼为了躲避麻烦,倒是中途和陆小凤一块儿在现代呆了三个月才回去。


    这三个月他居然还参加了一回自考,考了非全日制本科……


    花满楼无辜表示:闲着也是闲着,看看书什么的顺便就去了呗。


    而且还真的考上了X大……


    秦蔻:“…………”


    秦蔻:=口=!!!


    天才真是一种很抽象的东西,秦蔻有时候觉得很嫉妒。


    而两年前二十九岁的一点红呢,自然也正式踏入了三十大关——这个年纪,在人均寿命不怎么长的古代,都可以自称一句老夫了。


    当然了,对于武人们来说,这仍然属于体力上的巅峰与经验完全补足的年纪,如果一点红仍在江湖,第一杀手的位置或许仍是他的,如今他不在江湖,江湖上便流传起了他的故事。


    有人说,他这人作恶多端,多行不义必自毙,如今早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有人说,他金盆洗手,并不愿再做杀人的职业,潇潇洒洒,退出江湖了。


    金盆洗手说并非空穴来风,因为这位神秘杀手在出道十年间所赚取的金钱,的确不翼而飞了。


    江湖上有很多的传奇人物、神秘人物,每天都有人出现、也每天都有人在消失,中原一点红这个名字,也只是这些神秘、浪漫而诡谲的传说之中的一个而已。


    而秦蔻捧着自家成熟男友的脸,左看看、又看看,又说:“你都三十了,感觉很危险啊,行不行啊……”


    一点红:“…………”


    一点红冷着一张脸,额角爆出青筋,显然很不高兴,用行动回复质疑。导致秦蔻早上饿得肚子都咕咕响还懒得爬起来,身上的酸痛都被人揉进骨头缝里了。


    啊!真是颓废而低级的日子啊!


    秦蔻:O(∩_∩)O


    秦蔻慢悠悠爬起来洗澡,洗完澡,故意换上吊带和短裤,踏拉着拖鞋就下楼了。


    一点红坐在沙发上看书,听见声响,抬头瞧她,就瞧见她枣红色的针织吊带背心、奶白丰饶的身躯和上面分布的……


    一点红:“……咳咳。”


    秦蔻瞪了他一眼。


    一点红说:“我去煮米线,餐桌上有蜜渍树番茄,你想吃就去吃。”


    秦蔻盘腿坐在沙发上,不理会他。


    一点红的唇角勾起了笑意。


    两年过去,他的变化其实并不大。


    头发剪短了点,但并没有剪成现代男人常有的发型,只是从及腰长发剪短到了上背部,这样扎半丸子头也好看,身材没什么变化,并没有被现代饮食给腐蚀了,大概是因为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去馥桂山庄小住一阵子吧。


    宽肩窄腰、四肢颀长,他仍然喜欢穿黑色的贴身衣物,结果这样的衣服还被网上的人说是在搞那种软性的擦|边,在媚粉。


    只是因为行动方便的一点红:“…………”


    秦蔻却说,这样子的确很有诱惑力,最开始她被他迷住,也不乏有他穿衣风格的帮助呢。


    而且衣服很薄很贴身的话,把手掌放进去,衣服都能撑起一个非常明显的手掌,就很喜欢啊。


    秦蔻:o(*////▽////*)q


    他没多大变化,秦蔻也没多大变化。


    人的变化其实不完全是因为年龄的增长的,年龄是一方面,经历是更重要的一方面,秦蔻顺风顺水半辈子,吃得最严重的苦就是乐队解散和开店前期。


    成熟,但成熟的不太多,没经过不好的事儿,整天还是一副开开心心的模样,连她店里新招聘的,刚大学毕业的小姑娘也说,真羡慕秦姐,每天过的都很快乐,很幸福的样子。


    幸福难得,幸福的人也难得,所以才惹人羡慕。


    一辈子都处于幸福包围之中的秦蔻此刻盯着一点红系上围裙,忽然说:“啊……红哥。”


    一点红挑眉:“肯理我了?”


    秦蔻:“…………”


    一点红赶紧:“怎么了?”


    秦蔻撑着头,若有所思道:“想看……”


    一点红:“想看什么。”


    秦蔻对手指:“想看你系围裙。”


    一点红:“?”


    一点红诧异:“这有什么好吞吞吐吐的?”


    秦蔻继续对手指:“嗯……就是只系围裙。”


    他身材这么好的!那怎么能怪她总是产生很低级的想法嘛!


    一点红:“…………”


    一点红僵住了。


    两年过去,他如海绵一般,吸收着来自现代的海量知识,现在他基本对很多东西都可以面不改色了,但是偶尔听见秦蔻的某些突发奇想,还是会陷入到“…………”的状态里。


    秦蔻偷瞄。


    秦蔻:~( ﹁ .﹁ ) ~


    一点红迟疑道:“……真的要那样么?”


    秦蔻低下头,对手指,盯着自己的脚尖看。


    一点红:“……晚上吧。”


    秦蔻立刻笑开了:“好~~”


    得亏是因为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这二年来,一点红在网上的粉丝突破了百万,自然,赚广告费也赚得盆满钵满,还受邀参加过武术比赛,一战成名,又被邀请为X市的警务技能培训教官,混得风生水起,当然,也全款买了房。


    买房不是因为秦蔻要赶他出去,是因为他总觉得自己不置产,似乎很难开口再和秦蔻提想娶她。


    买了房,委托了秦建国先生装修公司的装修团队来装修,即使这样,装修期间要忙活的事情也不少,如今,房子正在散味之中,他住秦蔻的这栋房子住习惯了,也不想挪窝。


    怎么挪,两个人都是想要窝在一起的啊。


    林诗音也置了产,最后,她和秦蔻一块儿构思的那个古今汉服工作室还是开起来了,置产主要是因为在家里真的要放很多东西。


    傅红雪现在住在馥桂山庄,他那种怪病,乃是因为他修行魔功而起,现代是治不了的,倒是在姑苏,被一位云游四海的名医给一眼看破,如今正在养病,秦蔻每个月去度假的时候去看他。


    故而,现在家里只有秦蔻和一点红两个人,小情侣嘛,就开始搞一些别人没眼看的东西了。


    中午吃米线,番茄米线。


    番茄,是秦蔻一向喜欢的彩云省树番茄,网购来的,这玩意儿味道浓郁,酸度很高,虽然看起来和平时食用的小番茄差不多,但不能空口吃。


    对半切开,码在玻璃密封罐里面,加白糖和蜂蜜蜜渍,一天以后,就是爽口酸甜的小甜品了。


    然后就是拿来拌米线的爽口树番茄喃咪,就是把树番茄去皮、加烤过的蒜、小米辣、香菜,放在钵里捣碎加海椒面,酸辣口,煮了米线之后过凉水,加上两勺,正适合夏天吃。


    秦蔻一向都很嗜酸,平时在家吃面,最爱的就是酸汤面,吃别的面时,倒醋都很豪放,旁边的人都能闻到从她碗里来的那种浓郁酸香,一入夏,外头的阳光烈得让人昏昏沉沉,不到晚上都不想出门,这种天气,吃点凉爽开胃的东西最好了。


    顺便再煮点虾仁丢进去,补充营养。


    当然,这样还是显得有点太素了,所以再弄个酸辣冷牛肉,把汁子调好之后牛肉切薄片,也丢进冰箱等着就行,顺便还又冷泡了个同样汁子的柠檬酸辣鸡爪,晚上当下酒菜吃。


    两个人就坐在桌子旁吃饭,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秦蔻问一点红近期的工作安排,他只说还有一个广告要拍,夏天太热,他不接漫展的活动了,而且前一阵子忙着做培训,这阵子想多在家里和她一块儿呆着。


    秦蔻就笑开了,嘴上却说:“哎呀,我那么需要陪么?”


    一点红淡淡说:“不是你需要陪,是我需要你陪。”


    秦蔻:o(*////▽////*)q


    这家伙的嘴巴,真是越来越甜蜜了,还是蔻蔻我教的好哇!


    吃完一顿清清爽爽的午饭,秦蔻枕在一点红腿上玩手机,一点红在翻杂志,心里却心猿意马的。


    产也置了,工作也走上正轨了,人呢……也落地生根了。


    那么……是不是已经到时候了呢?


    想娶她。


    两年前,他才刚刚和秦蔻在一块儿没多久,那时候他就像是一个刚刚得到宝贝的人一样,手里捧着宝贝,恨不得一天绕着她转一百八十圈,又欣喜,又隐隐约约有点害怕,害怕这个真的长着腿的活宝贝会自己跑了。


    有时候还会想她要是真变心了怎么办。


    想着想着,把自己想得十分郁闷。


    所以他曾提过结婚的话题,结果被秦蔻骂流氓了。


    ……那时候他们估计在一起不到两个月,出于一种古代式的“我是认真的”想法,他才这样提起的。


    没想到古代与现代的思维真是完全不一样,现在想想……确实,真的该被骂。


    那……现在呢?


    他干脆就把杂志放下,一心一意地盯着她看。


    秦蔻在看愚蠢猫猫视频合集,笑个不停,笑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黑漆漆的、若有所思的目光。


    秦蔻把手机放下,朝他眨了眨眼,说:“怎么啦?”


    一点红慢慢地说:“我想听你……那么叫我。”


    秦蔻:“怎么叫?”


    她想了想:“红哥哥,红先生,红大爷……?”


    一点红:“…………”


    一点红:“不是……哎,算了。”


    秦蔻不怀好意地笑了:“老公?”


    第 243 章   番外一【一更】


    ***


    一点红最喜欢听她叫老公了。


    又亲密、又好像在撒娇一样。


    他刚来的时候,秦蔻瞧起来风风火火的,她又热情、又活泼,说干什么就干什么,把他们的日常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今天去外面买衣服、明天在家里学拼音。


    现在呢,她有点像一滩融化了的水果糖,这懒洋洋的样子,又像是甩着尾巴、四脚朝天的大橘——当然,她比大橘可爱多了。


    这个样子的她娇嘟嘟地喊他老公……那真是令人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


    此刻正是正午时分,一点红没有丝毫要收敛自己的意思,他一面把秦蔻抱起来,一面埋进了这一滩融化的糖果里面。


    秦蔻咯咯地笑了起来,一面笑,一面还推着他嗔怪道:“哎呀……你!痒啦!”


    没过多久,她的笑声渐渐低了下去,又小小声地喊他老公。


    一点多的时候,一点红横抱着秦蔻从浴室出来,把她裹进了被子里。


    夏天是这样的,空调温度开得很低,然后身上严严实实地裹着被子。


    秦蔻从被子里探出头,露出一双又大又美的眼睛,盯着他若有所思。


    秦蔻:(个_个)


    一点红精赤半身,长发松松绾成半丸子头,随意地靠着背后的床头软垫,手里拿着个黑色的扁方盒子,轻车熟路地单手打开,夹出一根,瞧见她的目光,口齿不清地说:“来一根?”


    秦蔻张大嘴:“啊————”


    一点红把一根pocky喂给她。


    两个人在一块儿咔嚓咔嚓,大嚼巧克力棒,一口气吃光了一盒,一点红说:“要不要按摩?”


    秦蔻没好气,凶他:“不要啦,按来按去你这人又不知道要起什么坏心思!”


    一点红:“…………”


    一点红侧过头,掩饰性地咳嗽了两声。


    秦蔻嘟囔:“你今天……有话要说?”


    一点红闭着嘴一言不发,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锯了嘴的葫芦。


    秦蔻斜眼:“嗯?”


    秦蔻狐疑:“……你不对劲。”


    一点红:“…………”


    一点红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只叹道:“昔日我独自一人闯荡江湖时,无人能从我脸上看出我在想什么,如今我心中所想居然都写在了脸上么?”


    这话似是十分怅然,又似乎是在佩服她这惊人的洞察力。


    秦蔻根本不买账,呵呵冷笑:“你别装,你脸上明明就写着‘我不对劲,快来问我快来问我’。”


    一点红继续:“…………”


    他说:“……好吧,我要向你索要一纸婚约。”


    秦蔻歪头:“一纸婚约?”


    一点红没有看她。


    他慢慢地说:“你知道,我是一个古人。”


    秦蔻的眼底出现了一点笑意,故意问:“所以……?”


    他道:“古人做什么事情,都要讲究一个清楚明白,求个心安,我不求你现在就嫁给我,但我要求你给我一张婚契。”


    秦蔻噗嗤一声就笑了,毫不留情地揭穿他:“你骗我,难道你以前接下杀人的活儿的时候,也会写一张契书,甲方交多少钱乙方砍多少刀都写的清楚明白么?”


    一点红:“…………”


    一点红的目光倏地一下就凝注在了她的脸上。


    她非常熟悉这目光,也非常熟悉他的脸。


    他棱角分明,下颌骨的线条十分冷硬,给人以无情且残酷的感觉,他的眼睛很锐利,也很明亮,眼神深邃,有时候被他这双眼睛残酷的锁定时,就会让人倏地生出一种自己正在被一只野狼盯凝。


    此刻,这个人似乎再次露出了他无情的一面,好像无论她说什么,他都绝不会改变主意一样,简直好像心肠都是用铁做成的。


    秦蔻的呼吸放轻了。


    这个铁石心肠,精壮结实的酷烈男人,此刻用他那种标志性的、宛如毒蛇吐信一般低沉嘶哑的声音,说出了秦蔻这辈子都没想到会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


    他平静的、坚定的、完全听不出任何玩笑意味地说:“我不管,如果你不给我,我就赖在你这里不走了。”


    秦蔻:“……”


    秦蔻:“…………”


    秦蔻:=口=!!!


    秦蔻震惊地盯着他,一点红却显得相当冷傲,说完这句话后,他就闭上了嘴,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只是静静地盯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


    足足过了有五分钟,秦蔻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她盯着一点红,说:“……你这是在撒娇么?”


    一点红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却不肯回答她的问题,嘴巴闭得死紧。


    秦蔻:“唔嗯……”


    秦蔻:“哇呜我家红哥怎么这么可爱!!!”


    然后飞扑过来挂在他怀里了。


    一点红自然从善如流,稳稳当当地抱着了她,两个人紧紧地贴在一起,他的皮肤是惨白色的,但呼吸总是充满了炙热的血气,充沛的劲力令他即使在冬天,也并不怕冷,秦蔻特别喜欢就这样和他贴贴在一起。


    ……就是夏天如果空调不足的话就有点嫌弃他过高的体温了。


    一点红抱着她,依然十分镇定地说:“所以,你意下如何?”


    秦蔻:“噗嗤。”


    秦蔻哈哈大笑起来。


    半晌,她才笑停当了,说:“那我写,骗你是小狗,成不成?”


    一点红:“…………”


    一点红不情不愿:“你真的要这么狠心?”


    秦蔻又开始狂笑不止。


    一直笑到腮帮子都发酸了,她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用手搓了搓脸,说:“你想求婚,怎么还要这么拐弯抹角的。”


    一点红身子一僵。


    由于他们二人此刻是贴贴状态,所以秦蔻自然而然就感觉到了他肌肉突然的缩紧,她好心好意地伸出手,轻轻抚摸他的背部作为安抚。


    一点红慢慢放松下来。


    他哑声道:“我怕你又要骂我流氓。”


    秦蔻:“…………”


    秦蔻疑惑地问:“流氓?我为什么要这么骂?我之前这么说过么?”


    一点红沉默着。


    过了好一会儿,他听不出语气地道:“……你忘记了。”


    总、总觉得有那么点幽怨呢……


    秦蔻弱弱地说:“我还这么骂过你呀……对不起哦红哥。”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眼神之中又流露出了那种无法控制的爱怜,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说:“别道歉,那时候是我孟浪。”


    秦蔻:“现在呢?”


    一点红哑声道:“……现在,我仍然怕你觉得我孟浪,所以才想要先索取一张婚契。”


    但其实在这个时代,婚契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它就想那种“好老公证书”、“好妈妈奖状”一样,只是一种用来开玩笑的东西。


    即便如此,他也想要,他想要她承诺会嫁给他,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秦蔻却说:“我不写。”


    一点红登时愣住,浑身上下像是被一盆冷水给浇透了一样,整个人都僵硬了起来,一动不动,甚至有点愣愣地看着她,像是一只……受伤的流浪犬。


    秦蔻的心蓦地痛了一下。


    她赶紧抱住他说:“那我们就结婚呗,何必要一张玩笑一样的婚约纸呢,又没有用。”


    一点红似乎还没反应过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像是被解冻了一样,眨了眨眼,语气很轻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人一样地问:“……真的?”


    秦蔻失笑。


    她一面觉得好笑,一面又心疼他、爱怜他。


    或许是因为前半生他实在受了太多的苦,蓦然幸福起来的时候,他总是会想“真的是我么?真的轮到我幸福一点了吗?”,两年下来,他好像已经习惯幸福的生活着了,却总会在最不设防的时候不经意地泄露出这种心理。


    秦蔻怜惜地抱住他,安抚着摸摸他的后背,温柔地说:“当然是真的呀,我们已经在一起两年了,各方面都这样的契合,当然很适合结婚啦,你说是不是?”


    一点红紧紧地拥抱住了她。


    秦蔻缩在他的怀里,听他的心脏咚咚咚地激烈跳动。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慢慢地放松了。


    秦蔻含笑看着他。


    秦蔻说:“真好,红哥都会在我面前撒娇了。”


    一点红:“…………”


    一点红侧过头不看她:“你别说了,你这样一说,总觉得我刚刚那样蠢不可及。”


    秦蔻失笑。


    ***


    结婚的事情,自然而然就这样定下来了。


    对别人来说,结婚的复杂之处还在于,双方的父母要坐在一块儿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彩礼多少、嫁妆多少,买不买房,怎么个买法,装修谁出……等等等等。


    但是呢,对于这一对准新人来说,这问题却根本不存在。


    因为一点红父母双亡没有亲戚。


    ……听起来像是一个地狱笑话。


    而且,秦蔻与他都有自己的房产,车子倒是不用买,秦蔻自己两台车,没需要,买什么呢,一起开呗。


    不过一点红通常独自一个人出门的时候都不会开车,他有两台重型机车,出门都开这个。


    至于三金什么的……额,一点红岂会和别人掰扯这个?


    他想再打一套赤金杂宝的头面给她,说都没同秦蔻说,是和楚留香一块儿商量的,陆小凤也很知道哪里的首饰打得好,两个人一拍即合,花样子是找苏蓉蓉给设计的。


    秦蔻本来都觉得没必要呢,因为两年以前他就送过一套赤金头面。


    结果人家二话不说,还直接是在家里人一块儿聚餐的时候拿出来的,红宝金环被席间的明灯一照射,珠光宝气、光辉夺目。


    这是特地要在她父母面前显示自己对她的珍爱和财力呢……


    安宁老师很无奈地笑了。


    她看人准,知道这男人是真的爱她们家的蔻蔻的。


    安宁老师对武侠小说不感冒,她妈妈和她老公这么着迷,也从不见她翻一下,结果因为女儿找了个古代侠客,安宁老师愣是把整套的《楚留香》放在办公室里翻,翻到书页都卷了,就是为了研究这个一点红究竟是个什么性情的人。


    一开始不放心,后来才慢慢地放心了,如今看见人家诚意十足,心里又是觉得这男人傻,又是为她的宝贝女儿高兴。


    商议阶段十分顺利的过去,一点红是一件都不愿意少,于是又马不停蹄地拉着秦蔻去买钻戒,不过秦蔻其实不怎么喜欢钻戒,最后买了黑珍珠的,顺便配了一套珍珠的耳环和项链。


    婚礼的日子的话……这个倒是不大着急,证一扯,婚礼慢慢再定日子,秦蔻和一点红虽然都是时间很自由的人,但是秦蔻还有好些在上班的朋友呢,那还是得挑个公共假期。


    接下来就是去试婚纱咯~要准备定做婚纱的话,起码得提前三个月去定。


    秦蔻是很漂亮的。


    她的身材匀称而苗条,两条腿修长又圆润,腰细,但没有什么腹肌马甲线,富有肉感,让人一瞧就觉得摸上去一定很很舒服,手臂也珠圆玉润的,皮肤奶白奶白,无论穿什么都好看。


    而且她也很喜欢漂亮的衣服。


    就是漂亮的婚纱裙这样的东西,美丽归美丽,肯定是不考虑穿着的舒适度的,总归是走起路来不方便,不过谁也不是天天穿嘛。


    秦蔻冲进一堆漂亮裙子里的样子看上去像是一只掉进香油堆里的小老鼠……


    一点红在试衣间门口等她出来,店里的顾问是个穿着黑色职业装的漂亮小姐姐,语气温柔,态度专业,一件一件帮秦蔻挑选,秦蔻很有兴趣地一件一件试,试出来,在一点红面前转圈。


    “怎么样?怎么样?这件和上一件哪一个更好看点呢?”


    这时,一点红就做出了和绝大多数的男人一样的回答:“我觉得……你穿什么都很好看。”


    秦蔻不满意地瞅他一眼。


    顾问小姐姐捂着嘴轻轻笑。


    顾问小姐姐在这家婚纱店上班有五年了,见过形形色色的准新人,不过呢,男士这方面,的确没有女士积极,其中还有一过来就玩手机的、看了几套就不耐烦的、敷衍着说随便挑一个的、还有干脆过来就睡觉的。


    总而言之,很多准新娘都会带闺蜜过来,她们的原话都是“带老公出来闹心,他又不懂”。


    哎!结婚这件事呀!


    这二位的确是俊男美女,男的这个小姐姐还认识,是在网上蛮火的一个博主,真人简直比视频里身材还要更好、更帅一些。


    他虽然嘴上说的,也和某些敷衍的准新郎差不多,都是“你穿什么都好看”,但顾问小姐姐看的出,这一位呀,是真的嘴笨,他的心意可实在着呢。


    他就一直等在更衣室前,准新娘出来的每一次,他的眼睛都是亮的,充满了止也止不住的柔情蜜意,黏在她身上就不下来,准新娘就对着他转圈展示,鼻子都止不住要翘起来了。


    真可爱的新人~


    所以顾问小姐姐相信他是真的嘴巴笨,也是真的觉得每一套look都那么可爱美丽,根本挑不出最好的一件来。


    但是秦蔻还是很不满意。


    试了五六套,她有点累了,和顾问小姐约定明天再来,然后又转头呲她的男友:“你都挑不出!”


    一点红叹了口气,道:“抱歉……明天,我会想法子解决的。”


    秦蔻说:“哼!”


    两个人甜甜蜜蜜地走远了。


    第二天来的时候,二人世界变成了三人行,一对极其般配的璧人之中,站了个……高大焦糖姜饼人。


    啊不是,站了个浑身皮肤古铜色闪闪发亮、极其高大俊朗、极富男性魅力的男人。


    男人长发松松绾在脑后,身上穿这件黑色的真丝衬衫,扣子从第四颗开始扣,露出仿佛泼了蜂蜜一样的皮肤与结实的身材。这人一笑起来,温柔俊朗地令阅人无数的顾问小姐姐都晃了神。


    他说起话来呢,更是比蜜还要甜,变着法儿地夸着这位换衣服的准新娘,词藻华丽得不行,把准新娘逗得咯咯直笑,双颊飞起红霞,眼睛比星星还亮。


    而准新郎呢,负责在一旁当气氛组捧哏,不停地点着头,表示他说得对!


    顾问小姐姐:“…………”


    她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准新娘昨天走的时候说的那句“明天我会想法子解决的。”


    所以……准新郎你是找了个牛郎专门过来夸夸外包么??!


    ……好怪,好怪啊。


    第 244 章   番外一【二更】


    ***


    秦蔻和一点红要结婚了!


    这个消息飞速席卷,对此,大家的表示是——


    ……早晚的事,这有什么好惊讶的。


    花满楼安然地坐在百花楼之中,闭着眼睛,听着外面临的那条街上传来的悠长叫卖声,面前放着一壶茉莉雀舌,茶水还是微烫的,倒一杯出来,茉莉花那种仙灵的冰糖甜随着温热的蒸汽升腾而起。


    他闭着眼睛,唇角却勾出了一丝微笑,好似很愉悦的样子。


    半晌,他起身,摇头晃脑,自言自语道:“……要找个好绣娘,再绣一身好嫁衣。”


    陆小凤正在边陲小镇。


    这是个黄沙漫天的小镇,小镇的地面,似乎永远都没有干净的时候,小镇里的客栈,也是破破烂烂,桌子和板凳全都摇摇晃晃,上头倒是并没有油腻腻的,可能是因为这地方本来也没有多少油水可以榨吧。


    他和阿飞正坐在一张陈旧的木桌子旁。


    阿飞今年十岁。


    十岁的小男孩,与八岁的小男孩,在一个不带孩子的人看来大概没多大区别,陆小凤作为一个眼瞎界的佼佼者、又经常在现代晃来晃去,当然更看不出阿飞的变化,还觉得他和八岁的时候没有任何区别。


    但其实,阿飞的身高猛地窜起来一截,大概是由于这一年的营养都用来供给身高了,导致他看上去面薄腰纤,肌肉薄薄一层覆盖在身上,他穿着粗布的劲装,忍不住看了一眼陆小凤。


    陆小凤——成年男人,他的性格虽然不大成熟,但身体毫无疑是在体力与体格的巅峰状态,阿飞看着他,就又陷入了那种“什么时候能和他这么高,就差不多了”的想法之中。


    不过,十岁的阿飞,已经隐隐能看出日后会有的魅力了。


    他身高窜起来了,脸上的婴儿肥也消下去了,一张并未摆脱稚气的脸,但已经能看出挺直的鼻梁和深邃的双眸,他们坐在这家小店里的时候,便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阿飞并不在意,因为陆小凤问他:“你暑假作业写完没?回去蔻蔻可是要检查的。”


    ……在一间一看就是黑店的地方,突然蹦出来这么一句话,真的很毁灭江湖气氛。


    阿飞:“…………”


    闯荡江湖也免不了要写暑假作业是么?


    阿飞冷冷地说:“差不多了。”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问:“差在哪里了?”


    阿飞说:“手抄报,没意义的东西。”


    陆小凤:“啊……要画画是吧,无妨无妨,这个交给花满楼去画的。”


    花满楼的画技……自然是这两年才练出来的,不然一个瞎子很擅长画画这件事真的很突破人类的认知。


    花满楼还没那么逆天。


    这二年,他不学水墨山水、也不学工笔,反倒是迷上了博物画,他的眼睛看得见了,所以他就在十分兴致勃勃、也十分懂得珍惜地在使用着他的双眼,认真地观察他见到的各类植物,然后兼具科学与美感,将他们记录下来。


    最近他在画一本有关江湖奇异植物的图册。


    陆小凤这个粗人……他脑内的第一个想法是:啊,这的确适合给阿飞当手抄报作业!


    阿飞:“…………”


    阿飞没理会陆小凤。


    阿飞说:“花童是什么?”


    陆小凤:“嗯?”


    阿飞说:“秦蔻要结婚了,她想让我做花童。”


    陆小凤呆了呆。


    他道:“你怎么甚至不愿意提一句红兄?”


    阿飞冷冷地说:“我在乎秦蔻结婚,又不在乎他结不结婚……所以花童是什么?”


    陆小凤失笑,伸手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揉到那个短短的高马尾,然后笑道:“是只有你这样玉雪可爱的小孩子才能胜任的工作。”


    而此刻的傅红雪呢,他还卧在床上,馥桂山庄的床上。


    院中有一颗金桂树,到了秋天,满院子都是甜香,但现在是夏天,桂树郁郁葱葱,阳光自树叶的罅隙之中穿过,落在地上,变成大大小小的光斑,大橘窝在树底下呼呼大睡,时不时发出那种彪形大汉一样的打呼声。


    大橘是来看它的好朋友菊花青的。


    傅红雪在养病。


    他的病乃是由魔功而起,他练了十多年的魔功,病根种得很深,心绪一激动,他就会立刻陷入一种狼狈的痉挛与抽搐之中、像狗一样在地上的泥坑里打滚。


    偏生,他又不是一个很冷静的人。


    傅红雪的名字之中带雪,生得也好似是万年积雪,他的皮肤很苍白、眼睛像是两颗深夜之中的孤星一般,冰冷而寂寞,但这外表之下,他很容易激动,他的过往令他身上充满了仇恨、悲怆与绝望。


    那个时候……那个什么都不知道,正听从花白凤的指挥、前往边城的他,就好像是一个孤注一掷的绝望的人,他好似是在走钢索,毫无退路,也很有可能随时跌进万丈悬崖。


    这样一个浑身上下只有一根绳索承托的人,怎么可能真正的冷静,所以他才总是发病。


    来到现代之后,他发病的次数少了许多,他那根赖以生存的绳索,被暴力的拽断,然后那个人给予了他一个真正的家,一份真正的生活。


    如今,他已经许久未曾发病了,但他知道,病根依然躲在他体内,故而他来到馥桂山庄,慢慢地养病。


    而且,他的确更喜欢古代的生活,他始终不习惯现代那种过于快速的生活节奏、过于急躁的人和过载的信息量。


    这一段时间,他安静地养病,秦蔻每个月都来看他,每次在这里大概都会呆个一两周左右,偶尔会告诉他,外婆想他了。


    这时,傅红雪就会垂着头,然后低低地说:“等我病养好了,就回去看她。”


    大概是因为吃的药药性很烈,其实这段日子他身上蛮不好受的,看起来很病态,他不想让外婆担心。


    这时候,秦蔻就会很爱怜地摸摸他的长发,把从现代带来的各种好吃的喂给他吃,一点红这时候通常都处于一种眼不见心不烦的状态,懒得进来和他大眼瞪小眼。


    所以,结婚的消息,是秦蔻亲自告诉他的。


    傅红雪神色淡淡的,说:“嗯,我知道你们两个人有这么一天的。”


    他又问:“结婚……需要做什么呢?”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你不知道么?”


    傅红雪说:“在电视上见到过,但不大清楚。”


    秦蔻甜蜜地说:“我也是第一次呢,我也不太清楚,啊呀,这个没事啦,慢慢地弄嘛,其实领证很快的,主要是要有个仪式呢。”


    傅红雪安静地瞧着她。


    秦蔻又保证:“放心,不会太快的,我肯定要等你身体养好了之后再办。”


    他很安静地笑了笑,哑声说:“好。”


    那天晚上,秦蔻大家一块儿在山庄里吃了顿饭,秦蔻在馥桂山庄之中住的那一间屋子,经过了充分的改造,拔步床上铺着厚厚的床垫,屋子里还砌上了木制的地板,她舒舒服服地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吃了一碗加了新鲜红杏的莲子鸡头米,这才回去了。


    她走了之后,傅红雪坐在院子里磨刀,这是近来他放松身心、修身养性的新乐趣。


    林诗音知道之后,自然也毫不意外,她轻轻地笑了,对秦蔻说:“我还在想,你们两个到底什么时候才结婚。”


    秦蔻摆摆手,说:“他想结,那就结咯。”


    话虽然这么说,但她的脸上还是出现了一种止也止不住的笑容。


    就……人要是幸福的冒泡泡,那粉红色泡泡真是到处乱发射。


    林诗音失笑,问:“那要嫁衣么?姑苏的绣娘好,我去找两个来,正巧咱们工作室合作的那几个绣娘近来都闲着呢。”


    秦蔻说:“花满楼去找了耶。”


    林诗音道:“多做一套也不亏嘛!正好,你来当模特,咱们再拍一套宣传照。”


    秦蔻笑:“你现在真是见缝插针的搞生意。”


    林诗音笑道:“倒也不是,顺便想到罢了。”


    这二位闺蜜兼生意伙伴又说了几句,挂了视频电话,林诗音自她的床铺上起来,打了个哈欠,去卫生间洗漱。


    洗漱完毕,躺进被窝里的时候,她才有点恍惚地想:“结婚啊。”


    结婚,这个对古代女孩子来说,一生之中最大的事情,一生之中能决定后半辈子好过与否的事情。


    而她曾经的结婚对象……


    她后知后觉地发觉,自己好像已经很久都没有想到表哥了,那些午夜梦回时的纠结、仇恨与痛苦,似乎都随着时间而远去了。


    她轻轻一笑,不再纠结。


    而楚留香得知这个消息……是因为一点红来找他求助。


    楚留香:“…………”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说:“你不知道怎么夸她?”


    这位两年之前,在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阴森杀手,此刻却像是一个令人发笑的傻男人一样,总觉得自己这里做的不对、那里做的不好,跑过来找他的兄弟虚心求教。


    一点红只道:“我这个人……不大会说话。”


    但是人总有需要被花式夸夸的一天嘛。


    楚留香觉得他这时候看起来像是一只垂头丧气的猎犬。


    楚留香无奈地笑了,拍拍他好友的肩膀,道:“明天我同你一块儿去?正好在现代住两天。”


    一点红沉声道:“好。”


    二人就在他的小船上,看着黑黢黢的大海,与海面之上,宛若一团银的满月,二人碰了几杯酒,一点红居然说:“你不打算成家?”


    楚留香噗嗤一声就笑了。


    他哈哈大笑,道:“一点红啊一点红,我实在没想到,有一天居然能从你的嘴里听到这么普通的话。”


    一点红淡淡一笑,道:“你想不到?我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楚留香笑眯眯道:“非也非也,一个人幸福的时候,总想着要让周围的人一块儿幸福,这很正常。”


    前·第一杀手爽快地承认道:“不错……你不知道我此刻的心情,我的确感觉到了一种无法言喻的成功与幸福。”


    楚留香道:“这是好事……至于我自己嘛……”


    他洒脱一笑,道:“我总是放不下要去冒险,我也总记得张洁洁。”


    张洁洁,是《桃花传奇》之中,楚留香的挚爱,书中的楚留香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张洁洁,二人厮守之后,他却逐渐憔悴下去,失去了可以自由翱翔的江湖,他似乎……他似乎没有办法只从爱情之中获得养分。


    而爱情又是一种如此令人忍不住担惊受怕的东西,他这样热爱冒险,与危险为伍,似乎……并不太适合让一个爱人永远为他担惊受怕。


    现在他已认为,自己并没有必要与人结成爱侣了。


    楚留香就是这样一个人,你初看他时,会觉得他充满强壮粗犷的男性魅力,似乎是个冷酷而铁石心肠的人,但他一笑起来、一动起来、一说起话,你立刻就会发现,这人的温柔如春风拂面、这人的心肠也柔软到了极点。


    这或许就是他无意识布下的陷阱。


    倘若你爱上了他,要去追逐他、拥有他的时候,却会赫然地发现,原来这个人的心永远都是飘忽不定的,原来这个人的温柔是如此广博,不吝啬给任何人,他虽然温柔,但他的人却如同暗夜里的月华,永远令人捉摸不透、永远令人抓不住。


    哎!楚留香!这又迷人、又可恨的楚留香!


    这一天的晚上,他轻轻地笑了,十分松弛地向后一倒,枕着自己的一只手,懒洋洋地躺在甲板上,语气轻松地说:“我啊,我还早呢!”


    这一句还早,不知有没有包括一丝丝的惆怅呢?


    谁也不知道答案,就连他自己或许也不知道。


    第二天一早,他就又是一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大哥了,自己的妹妹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他哪能不管呢?


    于是他毫无心理障碍地横插一杠子,加入到了这对新人之中,盯着顾问小姐姐诡异的眼神,大声地赞叹着蔻蔻的美丽,把大拇指都竖得有点累了。


    有了他,秦蔻总算是挑出了自己最喜欢的婚纱,一点红爽快的掏钱、付账,订做一件完全属于秦蔻的婚纱,秦蔻喜欢飘飘欲仙的感觉,因而婚纱上还又增添了一点细节,具体的等之后出设计稿。


    顾问小姐姐的嘴角翘到天上去。


    最喜欢这种客人了!


    人长得好看、说话又甜,试衣服的过程中也不会吵架,试完了付账又很爽快,这两天的上班体验都非常不错呢~~


    她满面笑容地把三个人送走了。


    不过就是这三个人出去的时候,中间站着准新娘,然后一边一个大帅哥的背影,看着的确让人生出了一种“他不是来破坏这个家的,他是来加入这个家的”的诡异感觉。


    ……果然还是好怪。


    而秦蔻这边呢,三个人正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并排坐着吃草莓甜筒,三双大长腿都懒洋洋地伸出去,换来了过路人不少目光。


    秦蔻吃着吃着,突然打了个哈欠。


    楚留香笑她:“我们蔻蔻和大橘一样。”


    整天懒洋洋,睡不够的样子。


    秦蔻说:“哎呀,换衣服也很费体力的嘛。”


    楚留香笑眯眯:“那你觉得变着法的夸你费不费体力?”


    秦蔻不怀好意道:“怎么,阿楚哥体力不好了么?哎……人到中年,也没办法呀。”


    楚留香:“…………”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叹了口气,道:“好吧,我看你是越来越对我不客气了,天可怜见,我昨晚接到这任务时,还辗转了半夜,想着怎么能把你哄的开心呢。”


    装可怜呢。


    不过他这样的人,一装起可怜来,那效果自然不一般,秦蔻瞧了瞧他,对上他那一双又深邃、又温柔的眼睛,也忍不住心虚地低下头。


    楚留香笑了。


    他问:“回家么?既然累了就回家好好歇会儿吧,要不要让红兄背你回去?”


    秦蔻平时累了也就很理直气壮地把男友当牛马使用的。


    结果今天,一反常态,她打了个哈欠,却自己站起来,摆了摆手说:“不用啦,路上这么多人看着呢。”


    一点红挑眉。


    楚留香诧异道:“你居然在意路上会有人看着?”


    秦蔻用成熟的语气说:“我都要结婚了,是个成熟的成年人了,总撒娇怎么行呢?走吧,走吧。”


    楚留香:“…………”


    楚留香忽然道:“那今晚阿楚哥带你感受天下第一轻功,你去不去?”


    秦蔻眼前一亮,看着他点点头。


    楚留香悠然笑道:“那你现在撒个娇来看看?”


    秦蔻:“…………”


    秦蔻捏着嗓子:“阿楚哥最好了~~~”


    第 245 章   番外一【一更】


    ***


    初夏决定要结婚,七夕当天领了证,婚礼定在了十月二号。


    十月二号,正值双节放假,亲朋好友们也都有空来参加。


    当然啦,侠客朋友们倒是什么时候都有空的,主要是为了秦蔻这一边,还有秦爸爸、安宁老师和外婆的亲朋好友。


    这么一算下来人是真的不少,相比较之下,一点红这个孤家寡人,就显得相当可怜了,秦蔻大手一挥,把朋友们都送给他了。


    啊不是,是把侠客朋友们都算做是一点红的亲友团了。


    满打满算,也坐不满一桌,不过一点红也不在乎。


    秦蔻其实对婚礼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执念,因为婚礼就是一种……总而言之,见很多人,七大姑、八大姨,认识的不认识的,都要做感慨状地说一声“蔻蔻这么大了啊”,然后就是叫人,这个是二大爷、那个是三舅子……哎!真是!麻烦!


    如果可以的话,她还真的想要只是七八个人,把爸爸妈妈外婆还有朋友们叫上,找一个漂亮的外景花园,办一场简简单单的婚礼。


    但是呢……为了哄爸爸妈妈和外婆开心,这也是不行的。


    外婆知道她和一点红修成正果之后,高兴得要命,立刻都顾不上他们,就和老姐妹们打电话去了,电话里那种显摆的意思,真是遮也遮不住。


    她没办法告诉老姐妹自己的孙女婿是超厉害的古代侠客,那就显摆自己的孙女婿是超厉害的武术冠军,现在是很有知名度的明星哦~~


    其实网红和明星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不过说起来最近还真的有人找到一点红,想找他出演一部电视剧的配角,是个……冷面杀手男三号的角色,就是那种最后为了女主凄惨的死在了围攻之下的男配角。


    这选角副导演的眼光不得不说非常好,一眼就看出这其实只需要一点红本色出演,这杀手角色绝对入木三分,而且这种冷峻、默默守护、又死的贼惨的角色,吸粉能力强得很。


    结果一点红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因为他要去结婚。


    他不仅要结婚,还要事无巨细地忙结婚之前的所有事。


    副导演大概没想过这个坐拥百万粉丝的博主是真的这么没事业心……


    而外婆的老姐妹们呢,一个个也都是时髦有闲的老太太,很了解网上的事情,外婆慢吞吞地把一点红拉过去和她的姐妹视频,笑眯眯说:“看,我孙女婿!”


    一点红:“…………”


    一点红浑身僵硬地叫人。


    ……或许是因为从小到大都没有年长长辈的缘故,这两年来,一点红对同龄人、对秦爸爸、安老师这一辈的人,都能做到应对自如,唯独对付不了老年人,被外婆拉过去视频的那一瞬间,秦蔻总觉得他在想“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干什么?”


    结果更尬的还在后面,老姐妹惊呼一声,说:“啊!是你呀,我孙女儿可喜欢你了!露露,露露快来看~你蔻蔻姐姐的老公,你猜是谁?”


    然后手机里就爆发出那种属于不超过二十岁的年轻女孩的兴奋尖叫。


    一点红继续:“…………”


    但外婆的显摆欲望显然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秦爸爸当然也有显摆的欲望啦!况且他的女儿结婚,那必须把能请的人都请来呀,要气派!场面要大!


    秦蔻还能怎么办呢?自家的爸爸妈妈和外婆,只是想要一个非常盛大的结婚仪式而已,与此相比,她只是见几个不大认得的亲戚,跟着嗯嗯啊的附和两句,叫一声三伯爷二婶子,又能有什么损失呢?


    至于那些婚礼陋习,当然是一概没有的。


    秦蔻的爸爸秦建国先生是村子里出生的人,后来在外办装修公司,办得风生水起,村子里许多年轻人来X市打工,那都是来装修团队做工人,说是亲戚,其实是老板。


    老板的女儿结婚,谁来上杆子找不痛快呢?


    至于什么闹新娘、闹伴娘之类的风俗,X市基本没有,他们也根本不可能搞这样的事,因为闹新娘是男方的朋友去起哄的……一点红的亲友团还是秦蔻大手一挥送的呢,这,起什么哄,真是无聊。


    当然啦,一大清早的迎亲过程还是要去的,楚留香、陆小凤和花满楼和他一块儿去,把秦蔻从成江花园小区A栋二十七层迎接到……B栋十五层。


    不错,一点红当初置产,直接买在同一个小区了……如果不是A栋没有空置房屋在出售的话,他估计会毫不犹豫地买在秦蔻楼下。


    好吧,还省了车队。


    昨夜,秦蔻和一点红没有在一起。


    秦蔻仰躺在自己的被窝里,而一点红则是待在他B栋的屋子里。


    他买的也是大平层,但只有一层。


    他曾经问秦蔻想要什么样的装修风格,秦蔻摆摆手,说这是一间完全属于你自己的屋子,当然可以打扮成你喜欢的任何样子啦。


    所以这是一套非常极简的屋子。


    屋子里没有太多装饰,只有最必要的东西,当然了,沙发、卧室和厨房,是最舒服和齐全的。


    一点红觉得他和秦蔻最幸福的地方,就是在这三个地方。


    在厨房里,他们一块儿做饭,他喂给秦蔻饺子馅,问她咸甜是否适中;在沙发上,他们两个像是两只小动物一样,依偎在一起,一点红对着电脑看剪辑好的视频,秦蔻和她店里的员工打电话,商量着下一次店里活动的主题。


    而在被窝里,他们拥有彼此、享受彼此,说着温柔的爱语,紧紧的拥抱。


    他一个人躺在床铺之中,忽然有点止不住的思念她,想要打开手机,打个电话给她,问问她现在在做什么,却又觉得自己这样会不会显得太愚蠢了一点呢?


    这时,他捏在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是秦蔻的微信消息。


    美少女壮士coco:红哥~


    一点红秒回:嗯?


    美少女壮士coco:想你了(づ ̄3 ̄)づ


    一点红盯着手机屏幕看,唇角忽然止不住地浮现出了笑意。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复:我也是。


    一点红:打个电话么?


    美少女壮士coco:不打,睡啦睡啦,明天要起好早呢。


    一点红:…………


    一点红长叹一口气,感觉自己可能这辈子都拿自己的女朋友……啊不对,现在该是妻子了。


    他或许这辈子都拿自己的妻子没有法子吧。


    第二天早上,秦蔻早上五点半就被拉起来,哈欠连天地化妆换衣服,收拾停当之后,一点红来敲门,阿飞开了门,板着一张冰雪可爱的扑克脸从门缝里去看门外那个要娶走秦蔻的男人,不肯开门。


    门外的长发男人也板着一张扑克脸瞧着他。


    阿飞:(个_个)


    一点红:“…………”


    一点红按照习俗,从兜里掏出个大红包递给他。


    阿飞也按照习俗,板着一张脸接过了红包,把门让开。


    傅红雪在卧室里陪着秦蔻,今天林诗音和王思雨是伴娘,早晨也五点半就痛苦的起床开始化妆了。


    接下来就是那一套了,找婚鞋,一块儿吃了红枣粥,在客厅里念礼单,秦蔻爸爸当众掏出大红包递给女儿女婿、因为不用车队迎接,所以大家直接下楼走到对面那栋楼,楼上的某些窗户里,有人在探头探脑的看。


    进了一点红的家,两个人坐在床上拍了照,接着马不停蹄地去酒店,办仪式、吃酒席。


    吃这样的酒席,在S省,俗称叫“吃八碗”,八碗就是蒸碗的意思,酥肉、酥鸡、烧肉、八宝饭什么的,过年的时候桌上也会放,一般的酒席里肯定是少不了啦。再来八个冷盘、八个热炒、饺子、荷叶馍夹肉这样的主食,大酒店就是这样,菜色中规中矩,不能说非常有特色,但好吃还是好吃的。


    就这样,马不停蹄、像是特种兵一样地从早上五点半一只走流程走到傍晚,衣服换了好几套,路是走了不老少,笑到脸都僵硬了。


    幸好,现下也没什么晚上还要闹洞房的习俗的,大家都觉得把自己家弄乱还得收拾,麻烦死了,所以把新人送回家,这一天的流程就算弄完了。


    秦蔻坐在床榻上。


    秦蔻:“…………”


    秦蔻:( - . - )


    秦蔻:(~O~)


    秦蔻:( - . - )


    累死了……


    她衣服都没换下来,直挺挺地往后一趟,瘫在床上,像是一滩融化了的、铲不起来的糖液,一句话都不想说,盯着天花板发呆。


    一点红把他的西服扔在椅子上,一面解开衬衫扣子,一面走过来。


    他是真的很不喜欢西装,这衣服……要说好看正式在哪里吧,他也的确看不出来,穿上之后,还十分限制活动,偏生筹备结婚这段日子,穿了不少次的西装。


    他一回过神来,就看见像只木乃伊一样直挺挺地躺着的秦蔻,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一点红:“…………”


    一点红一条腿压在床边,凑过来温声道:“蔻蔻?”


    秦蔻连眼睛都直了,好像连理人的力气都没了,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有气无力地哼了一声。


    一点红叹了口气,轻轻抚摸了一下她的脸,柔声道:“你累了。”


    秦蔻又有气无力地哼了一声。


    她连话都说不出口了。


    她的体力在普通人里当然不错,但普通人这样马不停蹄地从早忙到晚,也的确很容易累得倒头就睡。


    一点红不一样,一点红的身体只能用精悍两个字来形容。


    因而,精悍有力的一点红并不需要秦蔻说什么,就知道他此刻该怎么样的体贴她,他摸了摸她的脸,柔声说:“我换了衣裳,就帮你来收拾。”


    秦蔻:( - . - )


    一点红把自己衣裳脱了,随意地套上了条短裤,然后一条腿压在榻上,一把把秦蔻捞进自己怀里,秦蔻软的和面条一样,一点反抗都没有。


    当然了,其实这样的人反而是比较难以控制的,因为她自己完全不使力啊,全得靠一点红的两只手,他还得空出一只手来帮她换衣服,今天这衣服还怪复杂的。


    不过好在这事儿难不倒她的全能老公~


    五分钟后,她变成了一只光溜溜的、死不瞑目的木乃伊,头发也被拆下来了,被一点红横抱进了浴室。


    幸好、幸好,他在浴室里安了个大浴缸,刚刚放好了热乎乎的洗澡水,一点红抱着秦蔻进去的时候,她就感觉自己浑身僵硬的肌肉也在这一刻得到解放了。


    啊~有种泡温泉的感觉~~


    秦蔻虚弱地说:“卸……卸妆膏……”


    一点红一伸手,把她要的东西给拿过来。


    秦蔻搓搓脸,再搓搓脸,确定把脸上所有的东西都洗干净之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身子一瘫,歪进了一点红的胸膛。


    秦蔻长长叹道:“结婚好累哦……”


    一点红伸手抱住了她,低低道:“是,你受苦了,幸好只有一次。”


    秦蔻:“这辈子只有一次……真好,这样的事情多来两次,我都要死了。”


    一点红笃定地说:“没有第二次的。”


    秦蔻:“唔…………”


    她有气无力,话都不想说,窝在自家丈夫的怀里,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说:“你居然在家放了个浴缸……这真不像你的作风。”


    一点红这种人,其实是不怎么享受的。


    一开始来现代的时候,他就非常警惕懒人沙发,总觉得那玩意儿会消磨他的意志力……当然了,如今他的意志力可能真的被消磨了许多,不过很多现代人会有的享受,他依然没有。


    比如说,他从来不躺在床上玩手机;比如说,他从来不睡懒觉。


    这种人居然会在家里放个超级大的按摩浴缸……


    一点红:“…………”


    一点红咳咳了两声,语气愈发低沉:“因为你家没有,我感觉……我们会用到。”


    秦蔻:“啊……”


    如果是平时,她一定已经心领神会,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故意对他说:是怎么用到呢?


    但今天……她什么都没说,她窝在他的怀里,安静的、舒服的睡着了。


    一点红有点无奈地笑了。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伸手抚摸着她的背部,吻了吻她的额头,将她横抱起来,带出浴室,擦得干干净净地塞进了被窝,然后自己也躺了进去,将她收入怀中。


    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而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


    第 246 章   番外二【二更】


    ***


    阿飞,一个被原作者盖棺定论的极品英俊美男子。


    原书之中说,即使他现在还太年轻、不够成熟,但已经有了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说这话的李寻欢,认为阿飞是自己平生见过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而他发出这感叹时,阿飞刚巧十八岁,刚刚自荒原之中走入红尘,那个时候,他满心都是仇恨与冷漠,他走下山来,是为了报复,报复这可恨的、夺走他母亲的人间,或许……还有些什么别的目的。


    如今,阿飞依然十八岁。


    半长发在脑后凌乱且随意的扎出一个半丸子头,鼻梁高挺、眼窝深邃,婴儿肥已从他的脸上完全地褪去,令这少年的侧脸线条利落而冷硬,他的嘴唇很薄,时常会下意识地抿一抿,但他很少笑,他的眼睛……也很少有人敢直视。


    因为那是一双非常坚定的眼睛。


    坚如磐石、冷如积雪、漠不关心,他的对手在盯住他的那一双眼睛的时候,总是会心下一凉,生出千万种想要逃开的感觉。


    十八岁的阿飞,也总算如他八岁、十岁时所盼望的那样,身高与一点红相仿,身上覆盖着一层薄而流畅的肌肉,腰很细,但极具爆发力。


    这样的阿飞,自然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首先,他成绩很好。


    阿飞的父亲沈浪与阿飞的母亲白飞飞,都是全天下第一等的聪明人。


    当然了,一般来说,两个极端聪明的人,总不大可能生下另一个极端聪明的孩子——但阿飞偏偏就是这个例外。


    所以他从小到大,学什么基本都是轻轻松松,唯一他不大喜欢的科目就是英语,但非常逆天的是,他这个人过目不忘。


    对,就是过目不忘,字面意义上的。


    什么东西,只要他想,他看一遍就能完全记住,所以即便语感不好又能怎么样呢?总归,在小、初、高阶段,他完全能碾压学校里的其他倒霉孩子。


    不过他不跳级,因为无论是他还是秦蔻,都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那么着急做什么呢?


    而且阿飞还有其他事做嘛。


    这件事就是去古代闯荡江湖。


    与一点红、傅红雪不同,阿飞其实总觉得自己的根还在古代,他在古代还有需要完成的事情。


    他母亲白飞飞临死之前告诉他,他的父亲是一代名侠沈浪,她要求他成名、成为连他父亲都能听说过的、欣赏的名字,然后再出现在沈浪面前,告诉他,阿飞是白飞飞的儿子,他沈飞,是白飞飞与沈浪的儿子。


    在此之前,他不能告诉别人自己是谁,他的父母是谁。


    这也就是阿飞为什么只说自己是阿飞,从不肯提自己姓沈的原因。


    若非是因为证件的要求……恐怕他会一直不肯说自己姓什么。


    从读过《武林外史》的上帝视角来看,白飞飞死前的这要求,正如沈浪、朱七七等人对她的评价。


    ——白飞飞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她到底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她的心思恐怕没有人能琢磨的透吧!


    当年,朱七七怜惜白飞飞,意图把沈浪让给她,白飞飞却决绝远去,约定要与沈浪至死不见。


    她养大了她和沈浪的孩子,她没有教她的孩子什么叫仇恨,但阿飞却在荒原的无数苦难与她的死亡之中学会了仇恨;她临死之前,要这个孩子在光芒万丈之后去寻找他的父亲……


    这……


    这里面似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恶意,很难说沈浪得知真相后会是怎么样一副表情,毕竟,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个这样的儿子,更遑论期待了。


    然而,阿飞不知道。


    八岁的阿飞不知道,十岁的阿飞不知道,十八岁的阿飞……也不知道。


    知道他娘把他爹给……了七天七夜,这件事还是太幻灭了点。


    但他知道了《多情剑客无情剑》之中的内容。


    他看见自己与李寻欢结成了忘年之交,看见他们在一块儿喝第一口酒。


    他看见自己夺取了金丝甲,看见自己为救李寻欢而重伤,被林仙儿所救,她是那样的温柔、可爱,仿佛一个甜美的幻梦,然后……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之后的事情,就像是枷锁了。


    他在整本书之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摆脱一个名为爱的枷锁,因为爱,阿飞狼狈绝望得像是一条狗,也因为爱,他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被自己心爱的女人讥讽、利用与折磨,期间也有一些非常令人……非常令人羞耻的隐私之事。


    阿飞冷冷地盯着书页,一双漆黑而如冰雪般的眼睛之中,偶尔也迸射出一种激动的火光,他的表情冷得像是在看一个与他全无关系的陌生人的故事,但他的身体在看到某一页的时候,却紧绷到连青筋都根根迸起的状态。


    很多事情是没办法隐瞒的。


    譬如说,秦蔻可以沟通不同的平行时空这件事,阿飞自小就在看,他当然知道自己这位蔻蔻姊姊有着什么样的能力。


    自然了,沟通来的平行时空有蓝本这件事,他也知道,他见过无情与冷血,见到他们在电视上看那些魔改版本的四大名捕,也看到他们两个人连夜在屋子里加班了半晚上,把十几本洋洋洒洒的原著看完……


    那么,他也是来自一本书里的人物,这就非常容易联想到了。


    八岁时,阿飞就摊牌问秦蔻,自己是不是也同样是一本书里的人物,秦蔻是不是也在很早之前就已经知道他是谁、他会经历怎么样的事情了?


    当时的秦蔻就深深地凝视着他,然后叹了一口气,说:“孩子太聪明也不是好事啊……”


    阿飞不说话。


    秦蔻也没打算糊弄他,非常爽快地承认了这件事。


    但她同时也说,其实严格来说,她也不算早就认识他,因为书里写的是十八岁的阿飞下山闯荡之后的故事,他们的相遇要早很多,他们的性格差距当然是有的,而他……也不会再遇到那些事了。


    脸上还有婴儿肥的小少年定定地瞧着她,问:“什么事,我遇到什么事了?”


    秦蔻有点为难。


    她不能不为难的。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你可以先不看么?”


    阿飞平静地说:“为什么?”


    秦蔻说:“十八岁的时候再看,好不好,成年人的世界总归与儿童是不同的,我不想让你过早的接触那些事情。”


    阿飞说:“杀人么?被人欺辱么?……我已经早早接触到了,你难道以为我会害怕这些事情?”


    秦蔻说:“不……不是这个……哎!”


    该怎么说好呢?


    幸好,阿飞是个极其善解人意的孩子。


    他看出了秦蔻的为难之色,也相信她是全心全意地为自己好,于是他短促且坚定地说:“好!我不看!”


    秦蔻惊讶地看着他。


    阿飞一字一句地说:“我不会看,但……只到十年后,十年后,我长大了,你不许再拦着我。”


    这时候的阿飞,好似就已经展现出了那种坚定的性格,他可以承诺,但一但承诺了,谁也不能够毁约,他也可以让步,但他的让步永远也不可能出自软弱。


    他性格之中的魅力其实已经隐隐有所呈现了,秦蔻瞧着他,忽然忍不住笑了,说:“好。”


    阿飞果然信守了承诺,这十年之内,他有手机、有电脑,但却从来也没有动手查过,武侠小说自然在这十年内式微得不能再式微,电视上也从来没有突然跳出来一版魔改的《小李飞刀》来刺瞎人的眼。


    因此,阿飞真的是在他十八岁的时候才看到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也就是今天。


    客厅里只有他一个人。


    秦蔻悄悄咪咪地探出头来,像一只好奇心极其强烈的大鹅。


    阿飞的目光倏地钉住了她。


    十年后的秦蔻,比之十年之前,当然成熟了不少,她再不是二十多岁的女孩,而是个三十多岁的成熟女人。


    时光似乎也是这样的优待她,只在她身上留下了一种成熟的、妩媚的、优雅的韵味,而没有留下任何一丝不好的痕迹,说穿了,时光并不会快速地令一个人憔悴、时光中所暗藏的灾祸才会。


    秦蔻呢?秦蔻结婚后的这八年里,她遇到的最大的灾祸也恐怕只是一些酸里吧唧的言论吧……


    就,一个人要是幸福了,总是会有些人在酸的。


    一点红无意在账号上刻意秀恩爱,也无意刻意要秦蔻出镜,但是总归会流露出一些痕迹的。


    比如说十年来,秦蔻都不怎么下厨,都是一点红下厨,他经常性地直播他做饭,那不渐渐就有人猜——诶,博主身材又好、人长得又帅,还这么会做饭,他有女朋友么?


    下面就有人回答:博主英年早婚了~


    作为一个千万粉丝博主、古代武术宣传者、当地警务技能培训教官,一点红是很出名的,在路上碰到粉丝相当正常,而他每天的路径也很固定,早上起床——去菜市场。


    原来博主做饭不是偶尔作秀,而是真的每天给老婆做饭啊……


    然后秦蔻和一点红还经常性地一块儿出门玩,所以偶尔也会有瞧见他们的粉丝把自己的见闻发在网上,然后说博主超爱妻的,对别人都是不假辞色、对老婆那叫一个温柔啊……


    他老婆简直把他当牛马在用,累了就往他背上一趴,多远的路也要叫他就这么背着她走回去。


    然后事情就很好懂了,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见不得别人幸福,总有一些人暗搓搓地要说一些酸味非常足的话。


    比如说这女的这么骄纵迟早有一天红红会受不了她到时候有她哭的啊,比如说博主作秀而已谁信谁傻X谁知道他老婆过的什么日子呢之类的。


    对此,一点红的做法是拉黑。


    他后来开了工作室,账号有员工在打理,但凡是恶意揣测秦蔻的,管他是不是铁粉,统统拉黑。


    后来几年,一点红逐渐转到幕后,更新频率下降,又从来没有什么不好的丑闻爆出,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这就是秦蔻这八年来所遇到的最大的挫折了,一开始看到的时候也很不高兴,然后去了趟古代,断网在馥桂山庄和朋友们一块儿玩了一个月,什么事儿都没了。


    所以说……岁月或许的确是偏心她的,好几年前,网上流行着一个类型的小说,大概就是主角拥有着超乎寻常的好运气,而基本上每个了解秦蔻的人,都会感叹她是一个好命的人。


    三十多岁的秦蔻,依然温柔、可爱,充满活力,又多了许多成熟的风韵,她探出头来去看阿飞的时候,阿飞的目光就倏地盯住了她。


    秦蔻女士:“…………”


    秦蔻女士叹了口气,说:“……你现在明白,为什么我之前不让你看了吧。”


    阿飞淡淡地说:“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你时常要鼓励我接受女孩的追求。”


    阿飞这样充满着神秘与冷漠气息的“别人家的孩子”,同时又生得这么英俊,自进入初中起,那简直是桃花一抓一大把,三五天就有陌生人来加他微信,去食堂打饭都会因为长得好而被阿姨多舀半勺。


    还有一次去某电影城旅游,结果被某个选角副导演抓住,非要求他演个冷酷小孩的角色:客串、客串,就一周,最多一周,给孩子一个体验不同职业的机会嘛!


    当时的秦蔻双眼放光:“那就……试试?”


    阿飞:“…………”


    阿飞:“可以。”


    他拍了三天收工,秦蔻本来也准备找个群演的活儿玩一玩,结果因为戏服太脏遂放弃。


    而阿飞也成为了那部烂电视剧里唯一值得被剪刀手钟爱的角色,时常被动地客串各种故事里的孤独狼系少年。


    这样一个人,他根本都不用学习什么“恋爱技巧”,也不用学习什么“人际交往”,他只要往原地一杵,自然会回头率极高,被搭讪的概率也极高的。


    只可惜,沈飞这个人……他就是不开窍啊!他看见女孩子,和看到一块路上的石头基本上没什么区别!


    那他为什么一看见林仙儿就被征服了啊?


    秦蔻:头都大了.jpg


    所以她曾经试图说服过阿飞去谈一场恋爱,感受一下初恋是什么样的感觉,结果阿飞想也不想、眼睛都不眨一下,冷厉地拒绝了她。


    他说:“这事儿没意思。”


    秦蔻:“…………”


    秦蔻:“……fine。”


    直到今天,阿飞才知道秦蔻的行为是为了什么。


    他的嘴巴紧紧地抿着,面色很冷,身上绷的很紧,手指紧紧地攥住书页,幸好他看的是实体书版本……否则今天又该有一个平板电脑要遭殃了。


    自然的,他周身的那种气场十分的阴沉,他的脸色实在寒得很,他很少在秦蔻面前露出这样一副表情,但他一想到……一想到……书中数次描述他同林仙儿的边缘那啥行为都被秦蔻看到过,他就恨不得立刻跳起来就跑,像一只阴暗的老鼠一样躲到地底下去,最好一辈子都不见秦蔻,彻底忘掉这件事再出来。


    但这话最好别说出来,说出来他更想死。


    其实秦蔻早忘了,她看这书都是好几年前了,所以她不知道十八岁的少年阿飞在想什么……


    但他永远不可能害怕阿飞的。


    她坐在阿飞身边,说:“不过现在你已经知道林仙儿是个怎么样的人了,也不会被她欺骗到了,你想要回去闯荡江湖,闯出名堂来,也肯定不会被欺骗到寸步难行了,这就够了呀……所以你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


    不至于吧……


    他现在又没见过林仙儿,也不可能爱上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怎么也不至于因为被骗的惨兮兮就心如死灰吧,这反应怎么这么不对劲。


    秦蔻:狐疑.jpg


    阿飞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冷冷地转移话题:“我没事,我也不是为她伤心,我只是觉得……我自己实在很傻。”


    秦蔻摆摆手:“哎呀~你还小嘛~”


    阿飞:“…………”


    阿飞凝视着她,说:“我明白原本的我为什么爱上她。”


    秦蔻:“嗯?”


    阿飞沉默了一瞬,道:“因为在母亲死后,我没有遇到任何人。”


    没有遇到任何人,没有遇到任何爱,孤独、艰难的求生,然后在每一个梦里都在想念他的母亲。


    他是一个缺爱的人。


    他太缺爱了,他也太需要感情的滋润了,一个人终究没法子铁石心肠,而林仙儿,她看透他,就像是在看穿一个三岁的小孩想要玩具一样容易。


    她给了他这辈子最渴求的温暖,令他回想起了自己幼年时那些早已远去的“家”的感觉,所以他才义无反顾,即便知道她是梅花盗、即便知道她劣迹斑斑,他也选择原谅、继而选择欺骗自己,因为他无法接受再失去一次“家”。


    但现在不一样。


    他不是一个孤独得快要死去的人,他是有家的人,他有秦蔻,有外婆,还有秦建国先生和安宁老师,有陆小凤、花满楼和楚留香,虽然不想承认吧,一点红那人……也还行吧。


    他什么都不缺,他没有那个致命的缺点了。


    所以,他淡淡地说:“你放心好了,林仙儿无法再打动我了。”


    他定定地说:“即便我没有看见这本书,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她也绝不可能再打动我了。”


    第 247 章   番外二【一更】


    ***


    秦蔻定定地瞧着阿飞。


    十八岁的少年,兼具了成熟与不成熟两个方面的气质,他的身体已经长大了,肌肉有力、血气充沛、出剑迅捷如一道闪电,他的五官似是雕像一般,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只能被赞叹完美。


    但他的心却没有完全长大,仍然那么真诚、那样直白地、依赖地看着她,迫不及待地要安抚她,告诉她他可以的,他完全没有受到伤害,林仙儿再也不能伤害到他了。


    李寻欢曾说:虽然他还太过年轻,但已经有了足够吸引女人的魅力了。


    但秦蔻认为他说的不对,年轻不是减分项,像阿飞这样的人,他每个年纪都会有每个年纪所最独特的魅力,一个男人每一阶段最迷人的样子,他都会拥有。


    当他二十八岁、三十八岁的时候,他身上吸引人的点和现在是不同的。


    所以秦蔻也完全能理解,为什么林仙儿非要施展手段、令阿飞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征服这样一个少年,或许的确是一件令人十分飘飘然的美事吧。


    秦蔻轻轻地笑了下,说:“那么,你还决定要回去么?”


    阿飞毫不犹豫地道:“当然。”


    回去,当然是回到他所在的时代去,因为他要完成他母亲的遗愿。


    成功,他要成功,他要让那片江湖上的所有人都知道阿飞的名字,然后……他要去找他的父亲。


    其实如果是从没有来过现代的阿飞,如果他一直在荒野之中长大的话,他大概并不会明白母亲的这个遗愿之中是否包含了其他的东西,他只会觉得悲愤。


    但他来了现代,接触到了很多人、很多事物,直到这世上很多事情运转的规律和人情世故,也好似明白了母亲提起父亲时的语气。


    有惆怅、有爱、有时过境迁的遗憾,也有淡淡的仇恨,在她口中,沈浪的确是这世上难得一见的仁慈、温柔而聪慧的人,那么,这个仁慈而聪慧的人,又为什么会抛下他们这对母子、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呢?


    《多情剑客无情剑》之中,并未给出答案,但这其中,却必然有着一段极其曲折的、充满了爱恨纠葛的过去,他已经隐隐猜出,或许他的出生,从未得到过父亲的期待。


    他不是被期待着出生的。


    多么苦涩的事实,可这件事他必须去做,因为这是母亲的遗愿。


    来到现代之后,他拥有了秦蔻,认识了秦蔻的挂件老公,还有一群年纪比他大了很多岁的朋友。


    他拥有了这么多,心里被填得满满的,却偶尔觉得愧疚。


    母亲死在冬天,死在那间永远都很寒冷的茅草屋里,她死的时候,他试图去让她暖和起来,可是他们的屋子里只有两床破棉絮的被子,全部给她裹上,她也暖不起来。


    她活得那么累、那么辛苦,这个世界给了她无穷的苦痛。


    她的儿子怎么能忘掉她呢?怎么能忘掉她的遗愿令她死不瞑目呢?即便这遗愿并不好完成、即便这遗愿……这遗愿也一样让他很痛苦,即便这遗愿最终只能指向他那不被人期待的出生。


    但没关系,父亲或许不爱他,但蔻蔻爱他。


    这就足够了,他并没有要求所有人都爱他,他也没有资格这样要求。


    但是此时此刻,当他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做出了选择之后,他一直都很珍惜的蔻蔻却露出了一点忧郁的神色,似乎是在担心他。


    阿飞立刻就感到了心虚。


    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身上的肌肉又在一瞬间绷紧了,他有点别扭地别开脸去,躲开她的视线,但又硬生生忍住了这一股冲动,直视着她,轻轻道:“你莫要担心我,我不会有事的。”


    他其实是个很少自吹自擂的人,但此刻,他竟然道:“你知道的,我的剑法早已快过那个江湖上的所有人。”


    像是怕她反驳一样,他又立刻接着道:“而且我已学会了点穴的法子。”


    在原著之中,他刚出道时,其实也是吃了几回苦头的,这一切都源自于他的江湖经验不足、不知道人心的险恶,以及他不会点穴解穴的法子。


    但如今,这已完全不是问题了。


    他的剑法依然讯急如闪电,他在十六岁的时候挑战了陆小凤,他想知道陆小凤是否可以夹住他的剑。


    事实证明陆小凤的灵犀一指的确可以,但他也承认,这一剑的凶险程度,比得上当年叶孤城的那“天外飞仙”的剑招了。


    而早在八岁的时候,他就因为需要学习怎么在现代“下黑手”,而去向傅红雪讨教了打穴认穴的功夫。


    至于江湖经验……说实话,这些年的暑假与寒假,他已经见过形形色色的江湖中人了,他恐怕并不会被旁人的表象所迷惑。


    他这样向秦蔻保证着。


    秦蔻沉默了半晌。


    阿飞甚至都开始有点坐立不安了。


    他想要没话找话说,却突然发觉,他连这个时候应当怎么转移话题都不晓得,默然了半晌,他突然起身,去旁边的沙发扶手上把搭在上头的薄针织衫拿过来,轻轻地披在了她的身上,哑声道:“小心着凉。”


    现下是初夏,但屋子里冷气开的很足,她也不是没有因为这个原因感冒过。


    秦蔻的眉头就轻轻地蹙了起来,阿飞瞧见她皱眉,心头又是一紧。


    他终于有些沮丧地说:“……我令你伤心了么?”


    秦蔻叹气。


    秦蔻说:“那你还记得现在几月么?”


    阿飞:“……五月。”


    秦蔻板起脸:“那你还记得下个月要干什么么?”


    阿飞:“…………”


    阿飞:“高考。”


    秦蔻哼了一声,说:“原来我们的飞少爷还记得啊~”


    阿飞最听不得秦蔻叫他飞少爷,总觉得耳根子都因为不好意思而红透了。


    阿飞立刻道:“等这边忙完了,我再回去。”


    秦蔻又哼了一声,不肯理他了。


    阿飞只好起身,说:“我去学习。”


    秦蔻朝他眨眨眼:“加油喔~”


    阿飞也忍不住勾了一下唇,只道:“不必担心我。”


    什么都不必担心,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很清楚明白的。


    ***


    这个从各方面来说都堪称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高考自然也是不需要费心的。


    不过最后一个月,他还是一天不落下的去上学了。


    这个留着及肩长发、喜欢扎半丸子头的少年,其实并不是家长老师们心中完美的“好学生”的样子,其实在老一辈人看来,这样子的发型还有点“流里流气”的。


    阿飞其实觉得这现象挺有趣、挺荒诞的。


    在古代,他的头发太短,一看就是经常去剪,于是总有看不过眼的卫道士,会嘟囔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孝”之类的话,来到现代,卫道士还是卫道士,不过看他不顺眼的原因却变了,因为他的头发太长了。


    有时候,一些学生家长把沈飞看做是“别人家的孩子”,总在自家孩子面前说“你看看人家沈飞”如何如何,结果一见到阿飞真人,瞧见他冷淡孤傲的神色、半长发和耳朵上的耳钉眼,就又开始视阿飞如猛虎,开始说什么“学习好也不能那样,他家里人就不管他么?太狂傲了,以后进了社会要吃亏的”这样的话。


    由此可看出,其实头发的长短与父母根本就没有关系,与孝不孝、家教不家教的也没什么关系,只与中不中庸、听不听话有关。


    这道理无论古今,都是相通的,等阿飞想通了这一点之后,他已决心一回去,绝不会给任何人以伤害他的机会,他从一开始,就是奔着扬名立万去的。


    顺便一说,关于他耳朵上打的耳洞,是因为秦蔻很喜欢。


    当然啦,秦蔻从来没有让他也去打过耳洞,只不过她经常很开心地帮她的挂件老公挑耳钉,一点红耳朵很容易发炎,过去几年,仍时不时发炎,这时候秦蔻就会小心翼翼地帮他上药。


    出于一种奇怪的、赌气一样的心思,阿飞自作主张,自己跑去打耳洞,结果他体质超好的,从来没发过炎,这真是……


    算了,这事儿说起来还属于阿飞十五六岁时的黑历史,被秦蔻拿出来笑了好几年呢。


    于是,在备战高考的最后一个月中,这个完全属于传说级别的风云人物沈飞同学,终于每天都出现在了教室里,按部就班地冲刺了一个月,然后……


    然后就拿了全校的状元。


    市状元和省状元倒不至于,毕竟全省这么多学生,天才的学神也不只阿飞一个呀,况且阿飞也并不是一心扑在学习上的。


    填报志愿时,阿飞想都没想,就填了X市排名第一的大学。


    X市高校其实非常多,好大学不少,阿飞的成绩去省外当然也行,不过他毫不犹豫,并没有什么商量的空间。


    然后,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就要回到他原本应该生活的那个时代过暑假了。


    临走的时候,秦蔻忧心忡忡。


    秦蔻:“玻璃珠带了没?”


    阿飞伸手拽住脖子上的绳子给她看。


    秦蔻说:“可不敢弄丢哦……算了,再带两个备用的吧,一个系在手腕上,一个挂在剑上。”


    阿飞定定地瞧着她,说:“好。”


    秦蔻又不放心地问:“剑怎么样?这剑好薄,真的没问题么?”


    阿飞满不在乎:“没事的,我用削尖了的竹棒都行。”


    秦蔻瞪他一眼:“仗着自己剑法好,什么破铜烂铁都用是吧?”


    阿飞立刻说:“不会的。”


    秦蔻:“哼!”


    她说起话来的语气真是……十年都不带变的。


    阿飞道:“秦蔻。”


    秦蔻:“嗯?”


    阿飞放轻了语气,道:“你放心吧,我没事的,两个月后,我就回来。”


    秦蔻沉默了片刻,说:“好,你去吧。”


    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阿飞也要踏上自己的旅程了。


    时空漩涡打开后,阿飞毅然转身,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里面。


    门关上,秦蔻怅然若失地坐在沙发上,一点红正巧这时拎着菜开门回家,就瞧见了这样的秦蔻。


    他神色不动,把菜送进厨房里,而后出来坐在了她身边,轻轻将她拥入怀中。


    “他走了?”


    秦蔻把头搁在自己丈夫的胸膛上,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轻轻地在他的腰侧拧了一下,说:“你都知道,还问,你也不送送他。”


    一点红:“…………”


    一点红真的想说,有什么好送的,不就是去闯荡个江湖么?


    但,算了……


    一点红沉声道:“抱歉,我买了甜皮鸭,现在吃不吃?”


    秦蔻:“…………吃。”


    一点红笑了一下,轻抚着妻子的面庞,拉着她一块儿去餐厅吃东西去了。


    而另一面的阿飞,则进入了一片雪国。


    北国小镇,北风如刀,万里飞雪,道路两旁有枯树,如同只只直指天空的枯手,道路被厚厚的积雪所埋没,上头有几条向着远处延伸的车辙,还有数串人的脚印。


    雪还在下,而且这阴沉沉的天空,看起来这雪一时半会还停不了。


    雪一直下,脚印却是新鲜的,说明这些人刚过去不久,他举目望去,方圆数十里之内,只有几座低矮的黛色屋檐,足见此处之偏僻荒凉。


    脚印看上去,像是会武功的人。


    阿飞只在雪地里站了这么一小会儿,浑身的肌肉就被冻得如鱼肉一样的雪白,他丝毫不以为意,若有所思地盯了那脚印一会儿,便忽的展动身形,顺着那串脚印,迅速地掠了出去。


    万里飘雪之中,隐约可见飞扬的酒旗,车辙与脚印,都停在了这里,酒家并不大、也不豪华,院中停着卸了货的空镖车,马厩之中,马倌正忙碌地喂着这群镖师骑回来的良驹,阿飞瞧了一眼——不如菊花青。


    那是必然的,菊花青是享誉千年的名马,怎么会去驮镖车?


    他凝目去望酒家门口厚厚的帘子,站在门口,并不进去,然后,他就听见了室内镖师们的谈话。


    镖师也是江湖中人,还是江湖之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走南闯北,自然消息灵通。


    此刻,他们正谈论着江湖上近来最大的事情。


    ——梅花盗。


    第 248 章   番外二【二更】


    ***


    梅花盗是谁?


    三十年前,梅花盗作恶多端,武功奇高,连点苍派的掌门吴问天都是死在他的手里的,此人不仅劫财、也要劫色,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只是此人行踪飘忽不定,倏地一下,居然消失了。


    而如今,他又回来了。


    他不仅回来了,还是非常嚣张的回来了,甫一现身,便做下了七八十件大案,席卷了黄河一带的巨富人家,那劫财又劫色的作风自然未改,糟蹋了二三十个黄花大闺女,一时之间,人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铁胆震八方”秦孝仪秦大侠牵头,联合了几十家大户人家,人人家中出一份钱,合起来便是一份巨大的财富,谁若是杀了梅花盗,这财富就是谁的,连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放出话来,谁杀了梅花盗,她就嫁给谁!


    财富、美色、名声——这些人类追求一辈子的东西,就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无数人都想着要毕其功于一役,用梅花盗的尸首来当踏脚石!


    而这荒凉的北国边陲小镇之中,之所以聚集了这么多的新鲜脚印,其原因还要追溯到梅花盗所使用的兵器。


    谁也不知道梅花盗使用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兵器,但死在他手下的人,胸前都会多出五个像梅花一般排列的血痕,痕迹小如针眼,但却足以刺入人的心脉,


    胸口本是武人最重视的要害之一,一般不可能露出空门,死于梅花盗手下的人,亦都是高手,这种死法……着实令人摸不着头脑。


    摸不着头脑,但想杀死梅花盗,却必须得想法子应对。


    应对的方法,就在这里,就在那大声说笑的金狮镖局镖头“疾风剑”诸葛雷的手边包袱里。


    ——这包袱里装的东西,就是金丝甲,刀枪不入的金丝甲。


    阿飞只在门口站了片刻,心下便已了然,他知道的事情比这里所有人都多,也比这个江湖上所有人都多。


    他知道梅花盗的真身,就是那个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


    女人自然不可能去强了女人,谁也想不到三十年后的梅花盗竟是个女人,但林仙儿正是一个这样聪明且狠辣的人,别人想不到,她偏偏要去做,那被她所害的几十位黄花大闺女,便是最好的垫脚石,烟雾弹,让人无论如何都怀疑不到她的身上去。


    阿飞冷冷地站在酒家的门口,冷冷地盯着厚重的门帘,然后伸手撩开门帘,抬脚便入。


    这酒家一共也就四五张桌子,均是陈旧,一个店小二就能忙得过来,桌上的食物瞧着都是这些镖师从关外带来的野味,什么鹿肉、獐子肉之类的,另有小鸡炖蘑菇、鸡蛋烙饼之类的常见菜,酒温在炉子上,镖师们敞开胸襟,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仿佛在展现自己不怕冷的豪迈之气。


    但这里并没有一个四十来岁的、眼神忧郁的中年文士,他的身边也没有一个似是凶恶猎犬一般的虬髯大汉——李寻欢与铁传甲并不在这里。


    这也很好理解,林诗音既然在现代过的好好的,那么在这个时间线内,她就不可能与龙啸云结成一对怨偶,生下一个作恶多端的红孩儿。


    阿飞看完原著之中,也曾问道,那么李寻欢去哪里了呢?


    秦蔻回答:他去关外了。


    刨除林诗音的事情来看,李寻欢的确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他是一个好朋友,为友人两肋插刀、说话风趣又幽默、武功又高、也很有智慧,这样的人,倘若不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成了林诗音,恐怕人人都会敬佩他的,就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小李探花的厉害。


    他的人生之中或许只做错了这么一件事,但这一件事却足以将三个人的命运全部变得多舛,秦蔻并不算太讨厌他,也理解有人会很喜欢这个人物。


    但是……喜欢他不代表他不应该被劈头痛骂一顿,那种爱就要连污点都无视、甚至故意给林诗音泼脏水的人,秦蔻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的。


    现如今,她觉得这样的结局是最好的。


    林龙李三个人没有纠缠就是最好的结局,或许是因为前置的事件不一样了,李寻欢远走关外,十年后也不打算回来,看来这中原并没有他所挂念的人。


    因而,这一次,李寻欢不会被林仙儿污蔑为梅花盗。


    那她会找谁来当这个替罪羊呢?


    阿飞并不在意,阿飞只知道,林仙儿该倒霉了。


    旁人都想要美色、财富与名声,阿飞却不一样,他只想要名声,很大很大的名声,他离开现代、宁愿让秦蔻伤心也要回来,就是为了变得比所有人都有名的。


    而这一次,他也不会再为了虚假的爱情而放弃一切了。


    厚重的帘子被拉起,北风卷着飘雪钻进来,阿飞自风雪之中来,他的神色却比风雪还要更加冰冷,他倏地站定,冷冷地瞧着那紫红脸的胖子。


    紫红脸的诸葛雷,原本正在大声的吹嘘,这一道直白而冰冷的眼神刺过来,却让他骄傲的笑容瞬间凝固在了脸上,敞开的胸膛里似乎流动的也不是热血,好似有些冰碴子被刺了进来,这少年人居高临下地瞧着他,身上穿着很普通的布衣,头上也不带冠,只用一根看不出材质的东西束起,腰间别着一把剑——没什么装饰的剑。


    这样一个少年,显然是初出茅庐,但“老|江湖”诸葛雷,不知为何气势却落入了下风。


    阿飞的嘴唇抿得很紧,冷酷地瞧着他,一句话也不说,倒是这诸葛雷,额头上沁出了大颗大颗的冷汗,头皮止不住地发麻,脸上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故作镇定地道:“小友高姓大名?”


    阿飞并不回答,冷冷道:“‘疾风剑’诸葛雷?”


    诸葛雷道:“正是在下,小友有何贵干?”


    他本已忍不住要说,“疾风剑”不敢当,但又只觉得这一屋子的人看着,对着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说这话实在有点丢人现眼,于是生生忍住了。


    阿飞冷冷道:“你眼红神偷戴五的宝贝,趁他喝醉时杀了他,抢了他的金丝甲?”


    屋子里鸦雀无声。


    这神秘而忧郁的少年,这初出茅庐、连一丁点名气都没有的少年,居然一语道破了诸葛雷杀人夺宝的事情!


    这样的事情,平心而论,在江湖上每天都有发生,交错了朋友、在不该炫耀的时候炫耀的人,死得都能填满一个乱葬岗了。诸葛雷自认为自己很了解这江湖的残酷,但这事儿要是当众被人点破……却又完全不一样了。


    诸葛雷脸上红一阵、紫一阵,忽然大声地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胡说八道!”


    他身边的两个镖师,一个叫洪汉民,一个叫赵老二,此刻也都附和起来。


    洪汉民说:“小子,你得失心疯啦?”


    赵老二说:“你敢这样空口白牙的污人清白,还有王法没有!还有江湖道义没有!”


    阿飞根本不理会他们。


    他很明白一个道理,在江湖上,大家起早贪黑的学武,并不是为了强身健体、多活他个九十九岁,而是为了“讲道理”。


    谁的拳头大、谁的剑法好,谁说的话就是道理。


    因此,他瞧都没瞧那两个附和的小丑,只是冷冷地盯着诸葛雷。


    这是一双诸葛雷从没见过的眼睛,里面冷得简直没有任何感情,他的眼睛不像是眼睛,倒像是两颗石头磨成的珠子,他瞪视你的时候,就好似摆在桌上的、用石头所雕成的神像,漠不关心、且居高临下。


    这冷酷的少年只说了一句话。


    他说:“戴五,我拿走你的金丝甲,我杀了你的仇人。”


    “人”字还未完全落下,他的剑已出鞘。


    没人看到他的剑是怎样出鞘的,甚至有些人都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拔出过剑,只有白光一现,白光过后,这少年的左手又突然塞了一团什么东西。


    等众人再回过神来的时候,诸葛雷紫红色的面庞已变成了死灰色,他的两只眼睛像是要凸出来一样的瞪着,嘴巴长大了,发出咯咯的声音,而他的咽喉上,已多了一个血洞,被一团雪所塞住的血洞。


    原来,这少年一剑刺穿了诸葛雷的咽喉,又很不想要这人的血弄脏他的衣裳,因而眼疾手快,将左手手心的一团雪塞进了他咽喉的血洞里,诸葛雷轰然倒下时,热血融化了冷雪,血就堵不住了,在地上蔓延出了一滩殷红。


    而少年的左手依然被冻得像鱼肉一样白。


    ——他早就想好要杀诸葛雷,所以他在进来之前,就在地上抓了一把雪握在手心。


    好快的剑!好厉害的少年!


    这少年不仅厉害,而且正如一个老|江湖一般,心志坚定,认定的事情,无论对方说什么都不会放过。


    那洪汉民与赵老二吓得两股战战,忽然疾呼:“杀戴五的人是诸葛老大,我们二人没有参与!”


    阿飞听都不听,手放在剑柄之上,于是转眼,屋子里又多了两个死人。


    他用剑柄挑开包袱,包袱里的金光大亮,宝甲静静地躺在里面。


    这时,预想之中的不速之客也已到达。


    这是两条细长的人影。


    不知为何,他们走起路来,好似随时随地都在蠕动一样,像是两条蜥蜴突然人立行走,总想让人把让他们打趴下,在地上爬起来才比较对劲。


    这二人就是黑蛇与白蛇,号称黑白双蛇,在黄河一带作恶多端,手下死伤无数人。


    他们自然也是为了金丝甲而来。


    结果甫一进来,就看到了满地的死人,与拎着包裹的少年剑客。


    黑蛇的目光恶毒而锐利,紧紧地盯着阿飞,用一种阴冷得好似在蠕动的语气说:“你杀了人,你要这包袱?”


    阿飞盯着这人,只觉得这两个人实在是满脸讨厌相,让人多直视一眼,都觉得自己的眼睛受到了无可逆转的伤害。


    他懒得多废话了,只说:“拔剑。”


    黑蛇怔住了。


    他或许很久都没见过这么人狠话不多的家伙了——或许这正是初生牛犊才有的锐利、傲慢与……不自量力。


    黑蛇忽然狂笑了起来,手中抖出了一柄漆黑细长的软剑,阴恻恻道:“把包裹交给我,我考虑留你小子一条狗命!”


    阿飞笑了一下。


    然后血箭冲天而起,黑蛇还是那个黑蛇,狂笑的神色还是那个狂笑的那个神色,只是和脖子分家了而已。


    他脸上的表情最终定格在了那个狂妄的笑容上,他连惊讶都没来得及惊讶,人就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与他相比,或许白蛇的命运还要更残酷一些。


    因为他还活着,他还知道怕。


    白蛇连嘴唇都在发抖,一张脸全然地扭曲起来,好似脸上的肌肉都在蠕动一般,他死死地盯着阿飞,阿飞的面容依然英俊冷漠,只是有点不开心。


    ——衣服还是被血沾到了。


    这一点不开心,让他看上去更像是个孩子了,露出一点属于少年人的天真,放在别处,这天真或许会让大人们会心一笑。


    但在此刻……


    白蛇盯着阿飞的脸,像是在盯着什么恶鬼一样。


    而阿飞也在盯着他看,认认真真地把他看做下一个对手,任谁见了他这样的眼神,都知道极端残酷的命运即将降临在白蛇身上。


    白蛇的嘴唇翕动着,忽然道:“包袱给你……我、我不要了……”


    阿飞摇头,淡淡地说:“这包袱原本就不是你的。”


    白色汗如雨下,突然用力地撕扯住了自己的头发,转身就跑,似是已经疯了。


    阿飞的脸上仍然没有什么表情,他只是忽然步法一转,就转到了白蛇的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说:“拔你的剑。”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没什么好说的,阿飞的心坚定至极、他要做的事情,绝不会做不到,他要杀的人,也绝不会活着走出这扇门。


    杀死这五个作恶多端的人之后,他轻轻地吐出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一个很轻松的笑容。


    小店的掌柜的已吓得躲进了柜台后面,阿飞走过去的时候,他简直感觉厄运就要降临在他的身上了。


    阿飞蹲下来,直视他的眼睛,说:“这是五十两银子,有了这钱,你家沾过血的桌椅板凳都可以换新的,剩下的钱,给你压惊。”


    掌柜的一愣,而这少年人已站了起来,抬脚便走,重新走回了风雪之中。


    而北国之地,还有许多觊觎着金丝甲的人。


    巳时一刻,金狮镖局总镖头查猛、“神行无影”虞二拐子、极乐峒四童子,死于阿飞之手。


    巳时三刻,蔷薇夫人、“紫面二郎”孙奎死于阿飞之手。


    午时二刻,千手罗刹、“花花大少”潘小安、“伸手要钱”施耀先死于阿飞之手。


    潘小安身边的两个不会武功、也没有参与暗算他的婢女,被阿飞放走。


    而这两位婢女,连带着一路以来这一连串意图抢夺金丝甲的江湖人尸首,全都将将一个信息传递了出去。


    一个少年,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剑客,甫一出现,就连杀了十几个高手,他身上有金丝甲,而他的目的,正是梅花盗——


    杀死梅花盗,能带来金钱、美色与名声。


    自古英雄配美人,谁又不想得到天下第一美人呢?


    北国小镇之中,有一个地方,却温暖如春,这地方是一个少女的闺房,这屋中有一个绝色的少女。


    她的青丝如云、肌肤如雪,笑容如同最纯真的花朵,而她的美丽,也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为她而心动。


    这少女的名字,就叫林仙儿。


    此时此刻,她的心里如同吃了蜜一样的甜。


    像她这样的女人,从来都以挑唆男人为她流血死亡而为乐,如今,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剑客,因为想要娶她,而连杀十几人,这又怎么不令她高兴呢?


    她已决定亲自见一见这少年,瞧一瞧这人究竟好不好玩,该如何利用。


    第 249 章   番外二【一更】


    ***


    冰雪之中,也总有几间酒家的。


    这地方是边陲小镇,也是入关出关的必经之路,每年,总有许多失意的出关人在此歇脚,也时不时就会有镖师自关外赶进来,也正因为这些来来去去的人,这荒凉而寂寞的北国,才能养得活四五家酒家,这些酒家里,也才能有一些还不错的酒。


    阿飞此刻正坐在其中一间酒店里。


    这也不过是一间小小的酒店,一个小院儿,前头的饭铺子里放着四五张旧桌子,一个老迈的掌柜在擦桌子,后头拢共三间房,一间住的是这对老夫妇,另外两间收拾出来,供喝酒喝多了、走不动路的客人小住。


    北国的天色早早黯下去,这里甚至没有大族的旧祠堂或者城隍庙什么的可以暂住,所以阿飞就找到了这里。


    一连杀了十多个人,每个人的咽喉都会飙射出一丛血箭来,他的手里总没办法去捏一个大雪人,谁喉咙破了就给谁塞一团,自然而然地,他的衣裳上也就沾了血。


    ……这个时候,阿飞忽然就有点好奇一点红那“杀人不流血”的剑法了,他小时候觉得那剑法未免有点太收束了,如今却发觉了它的妙处。


    沾了满身的血,那老掌柜心里纵然有千万个不愿意,嘴上也只能说“客官,里面请”了。


    于是他就顺顺利利地住了进来,顺顺利利地得到了一大盆热水擦身,顺便再把自己那件衣服洗了,因老掌柜的拿进来一盆炭,炭火升起,想来这衣裳明天早上就能干了吧。


    阿飞洗完衣服,把衣服晾起来,自己坐在了炕上,抱着剑坐在角落开始发呆。


    ……不知道秦蔻这时候在做什么呢?


    其实很容易猜,她应该和一点红窝在客厅里看电视吧,或许陆小凤和花满楼来了,他们四个人在打麻将也说不准。


    他的唇角忍不住勾起了一丝极其清淡的笑意。


    然后这笑意迅速就消失了,他的眼神重归冷漠,倏地刺向了门口。


    一只铁青色的手,吱呀一声推开了门。


    一个人无论练什么功,总归不可能把自己的手练成铁青色的,上头还有金属光泽在反光,因为这其实是一只铁手套。


    厚重的铁手套,手指的部分有精巧的机括,可令手部自如活动,同时,机括之力也可增大这只手的力气,即便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要带上这只铁手套,便可轻易将一个人的脑袋给拧成一片流着血的碎抹布。


    这只手是青魔手。


    而挤进门来的,则是一个带着铁面具的人,这人穿了一件厚重的青色衣袍,身高不高也不矮,身材不胖也不瘦。


    阿飞冷冷地瞧着这人,依然保持着抱剑的姿势,一动不动。


    但他的身上是没有穿上衣的。


    没有穿上衣,那么每个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到他苍白的身体之上,覆盖着流线型的肌肉,他的手臂结实而稳定,他的脊背微微弓起,像是一只丛林里的,蓄势待发的豹子。


    他不说话,但他的眼神再说——我管你是谁,你敢上前一步来,我就杀了你。


    这带着铁面具的青衣人就倏地停住了脚步——比起那些一言不合就找死的江湖人,他居然还挺上道。


    这时,阿飞就突然发现,透过这铁面具,他居然看到了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像是两颗成色极好的黑珍珠。


    而这人也开口了,声音又嘶哑、又难听:“你拿到了金丝甲?”


    阿飞冷冷道:“你想要?”


    青衣人道:“我想要。”


    阿飞淡淡道:“可以,出手吧。”


    青衣人却不动手,只是幽幽叹了口气,说:“难道……难道咱们非要争个你死我活,才能决定出一件宝物的归属?我们是两个人,并不是两条瞧见一口肉的饿狗,必须相互呲牙才是,你说对不对?”


    阿飞诧异道:“你竟然要和我讲道理?”


    青衣人摇摇头,道:“我要和你交换。”


    然后,他就自怀里拿出了令人无法拒绝的宝物。


    青衣人说:“宝剑配英雄……这是鱼肠宝剑。”


    鱼肠剑被装在一个黝黑的铁匣子之中,铁匣一开,寒光登时照人、剑气砭人肌骨,青衣人的手上带着那双笨重的铁手套,因此只能笨重一敲剑身,这如一泓秋水般的剑身震颤不以,发出龙吟般的声音。


    果然是好剑!


    阿飞的剑其实也不是凡品,是秦蔻自现代的老师傅那里所订做的,剑身经过反复锻打,出现道道令人迷醉的花纹,是为“花纹钢”,当然,定做的宝剑没开刃,刃是阿飞自己磨的。


    鱼肠剑据说就是用花纹钢所打造的。


    鱼肠剑与现代的精品剑比起来,孰优孰劣呢?


    这很难说,这里毕竟是武侠世界,武侠世界之中的名器,或许就像这个世界之中千奇百怪的特殊植物、刀枪不入的金丝甲一样,是用极其特殊的材料打造的吧!


    即便不是,鱼肠之名一出,那个剑客不心动呢?


    ……阿飞不。


    他是个剑客中的异类,冷漠如一点红那样的人,对他自己的剑也是百般的珍之爱之,日日擦拭。但阿飞……阿飞仗着剑法好,什么破铜烂铁都用,对用什么武器根本没一丁点执念,况且他现在手上这一把还是秦蔻送的,那么,这就必须是比任何事物都要珍贵的宝贝了。


    鱼肠剑算什么?哪怕他是九尺鸭肠剑,阿飞也懒得看一眼。


    而鱼肠剑一出,对看过攻略打副本的阿飞来说,这青衣人是谁,也已经很清楚明白了。


    他摇了摇头,说:“我不换。”


    青衣人幽幽道:“鱼肠剑的价值,要大过金丝甲许多,难道你真的这么不会做生意?算得一点都不精明?”


    阿飞闭上了嘴,一句话也不说。


    青衣人叹了口气,道:“金丝甲是为了捉拿梅花盗的,难道你这少年人,也要捉拿梅花盗,也想要泼天的财富、名声与那江湖第一美人?”


    阿飞仍不说话,他的侧脸像是永恒的雕塑,亘古不变,冷漠到可以冻伤人。


    青衣人又道:“所以……你究竟是不是要去捉拿梅花盗?”


    阿飞短促地回答道:“是!”


    他的目光锐利而明亮,竟比鱼肠剑的寒光还要更砭人肌骨,他冷冷道:“所以你是不是梅花盗?”


    青衣人忽然笑了。


    这时,他的笑声就忽然起了一种极其奇妙的变化,由嘶哑难听的男声,变成了一种极其动听的女声,如黄莺初鸣、又娇又柔。


    阿飞在现代长大,即便不感兴趣,身边也有陆小凤那等ACG爱好者在,自然听过不少配音演员的声音。但与这个女声比起来,那些声音要么是过于做作,要么是过于寡淡,全都被这个女声比到了泥里去。


    她只道:“你……如果是你的话,我信你能捉住梅花盗。”


    然后,她就摘下了她的铁手套、脱下了她那件宽宽大大的青衣袍,手一晃,又摘掉了她脸上的铁面具。


    出现在阿飞面前的,自然就是一个美人,一个即便是在电视剧里、在片场都见不到的美人,她的美貌在一瞬间就好似照亮了整间屋子,清雅、动人、楚楚可怜,她的身上穿着一件藤萝紫的衣裙,只将她整个人,都衬得如新雨之后、明潭之中盛开的空谷幽兰。


    她的手白而细腻,让人瞧了心里也止不住地发腻。


    她当然就是林仙儿,而她此刻,也已经用出了她一生之中最得意、最无往而不利的武器。


    林仙儿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如何去对付男人。


    具体而言,一个女人若是生的美丽,那么男人就会轻易地认为这是一个脑袋空空的小美人,只能站在原地去等人掠夺,她提出的要求会被当做一些无伤大雅的要求,男人宠爱女人,就好似是一个人去宠爱一直猫一样。


    所以,她也学会了像一只宠物一样说话和做事,做一些令人心痒痒的、令人放下戒备、全身全心都想着去享受的事情,一旦他们成功的享受到了,那么距离他成为她的奴隶,也就差不了多远了。


    很遗憾,她说的很对,因为男人之中的很大一部分,的确就是这样愚蠢而刚愎自用的家伙,这样的人被林仙儿这种恶女折磨、利用和杀死,顶多也只能算是黑吃黑。


    但是——她的恶是不分对象的。


    原本的时间线中,阿飞爱她,真心爱她,但她却出于一种阴暗的心里,一定要作践阿飞、要作践死了阿飞。


    当然,这对于如今的阿飞来说,并算不得什么。


    他并没有真正的爱过这个女人,他也从不觉得给男人带绿帽子是需要用死亡来洗清的罪孽。


    林仙儿必须用死亡来洗清的罪孽另有体现。


    ——她糟蹋了二十多个黄花大闺女。


    她是女人,无法去糟蹋女人,但阿飞晓得,梅花盗其实算是一个团伙,这个团伙的领头人是她,她的手下依照她的意思去行动,为了隐藏梅花盗是女人这件事,她辣手摧花,下令将那些女子侮辱,至于事后这些女子是活着还是死了,她当然不在乎,她还要把这些女子的名字散播出去,作为她身份的障眼法。


    在现代,这种案件发生后,受害女性的身份如果曝光,对她来说仍有不小的伤害,更遑论是古代,他今天白天打听一圈,那些女子许多都已经死了,至于是在侮辱的过程中被弄死还是自己跳井上吊的,不知道。


    此刻,阿飞瞧见了林仙儿,不出意料地怔住了。


    她仙姿玉色、皓齿青蛾,美丽得如同世间所有的灵秀都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似得,可她的心肠却比蛇蝎还要狠毒,居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林仙儿当然不知道阿飞是怎么想的。她只瞧见,这少年看见她霎时就呆了。


    平心而论,这的确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少年。


    他的身世家乘比不上游龙生、衣着打扮比不上秦重、手上的武器更是普普通通,比不上青魔手伊哭的儿子丘独。然而他那张过于英俊的面庞、那种孤独、忧郁而倔强的气质、还有那种独属于剑客的肃杀之气,简直把那些江湖上的“青年才俊”们给衬成了地上的烂泥。


    ——他非常好。


    林仙儿想。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的手指尖也忍不住发起了烫,浑身上下的每一寸,都似乎因为兴奋而变得发烫。


    ——她最喜欢让这种璀璨明珠在她面前变成一条失去尊严的狗了。


    这样想着,林仙儿的面上绽开了动人的笑容。


    她的声音也是那样的轻柔和动听:“你……你是不是没有想到,铁面具之下,居然是这样一个人。”


    阿飞冷冷地瞪着她,手却攥住了身边的床褥。


    林仙儿幽幽地叹了口气,道:“我听说金丝甲在这里,所以就过来,想要看看能不能拿到,倘若这宝甲落在查猛、黑白双蛇那样的人手里,恐怕我拼着低微的武功,也要去抢一抢,但如果是你……你杀死梅花盗,好像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我……我很欢喜。”


    说到后面的时候,她的语气渐渐地低了下去,具有少女的娇羞。


    如果换一个人,他一定已要忍不住问:“你为什么想要宝甲呢?你又为什么会欢喜呢?”


    但阿飞只是短促地问:“你是谁?”


    林仙儿的面上飞起了红霞。


    她垂下了头,好似无意识地伸出了自己的两只手,轻轻地绞住了自己腰间的系带,很无措似得。


    她轻轻说:“我是……林仙儿。”


    她是林仙儿,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谁杀死了梅花盗,她就会嫁给谁。


    她方才说……你得到宝甲,我很欢喜。


    这语句之中的留白,令人浮想联翩。


    她自信已使出了令人绝对无法招架的招式,也自信这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决不能抵挡她的招式。


    但……阿飞是谁呢?秦蔻是谁呢?


    早在阿飞没看过原著之前,秦蔻就真的很焦虑自家的白菜会被辣手摧死,阿飞又不肯谈恋爱,于是没办法,只能兵行险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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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飞被荼毒了好几个月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到秦蔻了,非要遭到这种折磨不可……


    现在他明白了……感情是在这里等着呢?感情秦蔻的用意就是要他彻底看穿渣女三十六计么?


    好吧,真是用心良苦……


    阿飞笑了。


    他一笑起来的时候,整个人忽然变得非常可爱,像是春风吹过冰雪般的大地,有万种勃勃生机。


    林仙儿:计划通.jpg


    她的脸更红了,似是霞映澄塘一般。


    结果阿飞的脸色忽然一变,又重新转回了冰冷,一双漆黑的眼睛迸出寒光来,他冷冷地盯凝着林仙儿,冷冷地道:“你就是林仙儿?”


    林仙儿一呆,道:“是……我就是林仙儿。”


    阿飞道:“很好。”


    他的眼神锐利地像是雪亮的刀片,似乎能刺破林仙儿美艳的面庞,直直看透她黑不见底的内心一样。


    阿飞冷冷道:“我再问你一次,你究竟是不是梅花盗?”


    林仙儿愣住了。


    她本能地觉得危险,却不明白这危险究竟从何而来,她露出了有些茫然的笑容,这笑容令她的容貌显得极其娇艳,也令她多了几分惹人心动的娇憨。


    她说:“怎么会呢?梅花盗……梅花盗怎么会是个女人呢?”


    阿飞冷冷道:“我看未必!”


    话音未落,他已出手!


    第 250 章   番外二【二更】


    ***


    有没有人曾经对林仙儿出手过?


    有。


    林仙儿身在江湖,以武功低微之身搅弄风云,曾也无数次见过险境,好在——这些险境都是由男人创造出来的。


    所以她不怕。


    面对怀春少年时,她是清雅动人、却又不可侵犯的仙子,面对成熟且残酷的男人时,她又可以是柔媚的承受一切残酷命运的卑微美丽之人。


    有很多男人曾动手打过她,这里面有耳光也有拳头,但他们都舍不得杀死她,他们只舍得用另一种法子去征服她,却不知道,这反而是她反击的开始。


    但那出手……却绝不是这样的出手!


    阿飞完全无视了她的美貌,他虽然不是奔着杀死她去的,但那动作里却也绝没有半分怜惜,以及一些别的残酷爱好,他甫一出手,就是一剑。


    林仙儿大惊失色,意图反抗、意图逃跑。


    但她的武功毕竟十分低微。


    有很多江湖人,其实有一种奇怪的弱点,倘若他们看见女人,那轻视立刻多了七分,假如他们看见的还是一个武功十分低微的美丽女子,那这七分的轻视也就立刻变成了十分,绝不屑于在她身上展现任何一点武学上的绝学,好似这样会使他们的身家掉价一样。


    所以林仙儿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习武,这也是她的武器之一。


    但……阿飞竟是不同的。


    他甫一出手,毫无保留,闪电般地刺穿了她的手腕,那两只丘独送给她的青魔手,也不知怎地,竟被这剑巧妙地挑了下来,再然后,林仙儿只觉得手腕一阵剧痛,尖利而凄惨地叫了起来。


    随即,惨叫声戛然而止,因为阿飞一拳击中了她的心口,将她打得闭过气去,昏死过去。


    阿飞收剑,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对玫瑰金手铐来,像个警察一样,严谨地把手铐拷在了林仙儿的双手上。


    以林仙儿的武功,自然无法把这对手铐给扯开,换了她身边那些武功出众的青年才俊,应该能帮上她的忙,只可惜……她也没机会让那些青年才俊来帮忙了。


    阿飞自怀中掏出一块手帕来,缓缓地将自己的剑擦拭干净,回鞘之后,他又一次坐在了暖炕上,双手抱剑,坐在角落,闭目养神。


    林仙儿悠悠转醒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幅场景。


    随即,她的胸口传来一阵闷痛,好似这不是被拳头砸的,而是被什么大铁锤所恶狠狠地敲击过一样,一动,只觉得自己浑身连五脏六腑都在阵痛,同时,她的手腕软绵绵地垂下去,连握东西的力气都没有,手腕上的血流的并不算多,但这男人毫无怜惜之意,用一对奇异的、冰冷的束具束住了她。


    ……但她好歹没有死。


    她好歹没有死,阿飞出剑的时候,她是真的被一种死亡的冷光所笼罩住了,那一刻她的表情一定非常惊慌、非常狰狞。


    但她居然没有死……


    她就这么被扔在地上,保持着晕倒时的姿势,屋子里虽然生着炭火,但地面上却还是刺骨的冰凉,她为了引诱阿飞,脱掉了身上那件厚重的青色衣袍,只穿了一件藤萝紫的薄薄衣裙,此刻悠悠转醒,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阿飞如冷漠神祇一般的目光倏地钉在了她身上。


    林仙儿花容失色,眼眶通红,贝齿咬住下唇,眼里已忍不住流出了惊恐的眼泪。


    一般的人——无论是男是女,在遭受了死亡的威胁,情绪极度恐慌时,表情总是要失控的,要么显得狰狞、要么显得笨拙。


    但林仙儿不,她这七分真、三分演的神色,竟是如此的楚楚动人,能激发出人心底最深的怜惜之心,在她面前,就连恶鬼都得变成绕指柔。


    阿飞总觉得,如果这时候她身边围绕着七八个摄影机在拍大特写,这极致的表情管理才到位。


    他忍不住想,如果林仙儿是现代人,她这样的长相,去做个明星绝对绰绰有余,那她是否不会这样作恶了?


    ……答案毫无疑问是否定的,人的欲望不会因为富足而得到满足的,林仙儿已然是梅花盗,已然积累了可观的财富,但她也并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或许,在她的眼中,搅弄风云本身才是最有趣的事情。


    阿飞冷冷地凝视着她,漠然地问:“你的下属会来救你么?”


    林仙儿怯生生道:“什……什么下属?你究竟在说什么?”


    阿飞道:“很好,没关系。”


    林仙儿的眼泪倏地落下,梨花带雨:“求你……求你放了我吧,我、我真是怕了你了,无论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阿飞冷冷道:“达摩易筋经在哪里?”


    林仙儿的脸色倏地变了。


    她怔怔地瞧着阿飞,像是不明白他究竟是从哪里得到的这消息。


    林仙儿武功低微,她天赋有限、也不想好好的练武,但她总是想要很多东西,什么绝藏、绝学,她都想要。


    于是,她勾引了少林寺的心宠大师,此人并非少年出家,而是半路出家,俗家名字叫做单鄂,心术也没正到哪里去,被倾城的美色一勾引,便与她、还有那江湖百晓生勾结起来,偷出了少林寺的绝学达摩易筋经。


    江湖上都知道,梅花盗强了十七八个黄花大闺女,这些黄花大闺女的名字流传得到处都是,这是她故意为之的。但少林寺丢了武林绝学,却不能流传出去。


    不流传出去,少林寺只能秘密的去查,但倘若全江湖都知道千年古刹少林被个梅花盗玩弄于股掌之间,少林寺被架在火上烤,毕竟要全力以赴,追查梅花盗。


    少林寺的能量远远大过那些黄花大闺女的家庭,林仙儿能混这么久不出事,就因为她深深地明白欺软怕硬的道理。


    这件事乃是绝密中的绝密。


    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此时此刻,林仙儿心中的惊骇已到达了顶峰,她在心中迅速地规划着接下来的谈判策略——究竟是继续否认呢?还是就此承认的好?


    片刻之后,她凄声道:“你……你知道了?”


    阿飞:“…………”


    阿飞神色冷冷的,并不想废话。


    林仙儿的废话却很多,只听她凄凄惨惨道:“是,达摩易筋经在我手里,这是少林寺的绝学武功,对任何一个习武之人,都是绝对的至宝,可是……可是你瞧瞧我,难道我要达摩易筋经有用么?”


    她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面上浮出了一片病态的嫣红,这是不久之前阿飞的那一拳所造成的效果,她咳嗽完之后,忽然挣扎着站了起来,一双如黑珍珠一样的眼睛里迸射出了愤怒的火光,激动地道:“我这样的武功,就是给我十本达摩易筋经难道有用么!我、我是梅花盗,但我也只是梅花盗手中的工具罢了,他……他逼着我去委身于心宠大师,利用我去偷盗经书……”


    说罢,她忽然失声痛哭起来,用那种又哀怨、又婉转的声音,控诉着江湖百晓生的罪恶,他简直不是人,乃是这世上最可怕的魔鬼,他控制她、威逼她、恐吓她,使得她恐惧到了极点,只能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换来江湖至宝。


    她一直都很害怕,一直都渴望着一个如天神一般的人能来解救她……现在,那个人已经出现了,所以请不要误会她,她也只是一个如同那些被梅花盗糟蹋的姑娘一样可怜的女人罢了,如果他还是觉得她是个脏女人,那就打她吧,干脆就打死她吧,反正,她自己也不想活了!


    这一出张嘴就来的好戏,真可谓是令人拍案叫绝,林仙儿在片刻之内,便能想到把所有的锅甩给百晓生,把整件事重新解释,且这解释配上她低微的武功与动人的五官,竟然是如此的合理。


    如果阿飞真的是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剑客,不知道江湖的险恶,那么也定然会被这套说辞所欺骗,只可惜他不仅开了挂有剧透,还随身携带着录音笔,林仙儿说了什么,均是原原本本的记录了下来,待以后再看有没有使用的余地。


    而此刻嘛……


    他皱着眉,瞧了林仙儿一眼。


    这人真的是满嘴谎话,一有一点把人带到坑里的可能性,就绝不会放过,从这一点上来说,此人的心智当真坚定得不行,远超江湖上的许多胆小鬼。


    可惜,他没学过刑讯。


    ……啧。


    阿飞心情有点不大好,不知想到了什么,总让人觉得他此刻有种少年人争强好胜输了之后的不爽情绪在。


    ……很突兀的情绪,连林仙儿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这时候他不应该怜惜吗?


    林仙儿开始后悔跑来这一趟了。


    这少年剑客的脑子里,好像被植入了什么非常坚定的信念一样,无论她如何表演、充满技巧地讲出层层故事,他都不相信,他好像就是笃定了……她是个十恶不赦之人,一切都是她自己的主意,她才是首恶,旁人都只是她利用的工具。


    为什么会这样呢?


    想不通……完全想不通啊……


    阿飞似乎并没有与她继续攀谈的意思,林仙儿不是很甘心,脑内乱糟糟的,又强迫自己冷静的思考,正要开口说话,却只见一块小小的石头朝她飞来,她的哑穴就此被点上,这一种极其有效的招式也再使不出来了。


    阿飞闭上眼,继续闭目养神。


    林仙儿站在原地,简直觉得自己站得腿都酸了,她不敢冒险走出屋子,只能默默地坐在了一边的板凳上,阿飞并不理会她,他似乎在等什么。


    林仙儿现下已后悔自己未曾把行踪通知旁人了。


    她从未在男人身上失败过,本以为这一次也一样,况且,她与她的下属们,实际上都是依靠一种微妙的恐吓与身体上的联系而保持着联结的,这世上并没有人真的对她“忠心耿耿”,也没有人真的值得她去托付后背,她孤身一人来见阿飞,真是谁也不晓得!


    落得现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境地里去!


    这人根本就不是个男人!他……他难道是个天阉?难道或许天生就喜欢男人,瞧见漂亮女人,不似瞧见一块肉,而是瞧见一只要同他一块抢肉的狼?!


    再定睛一看,更是昏死,这男人的耳朵上怎么会有耳朵眼,不对劲,果然不对劲!


    林仙儿越想越怕,却又不知阿飞在等什么,她面上显出惊骇之色,令她如花的美貌也呈现出几分滑稽的笨拙来。她不敢动、又无法说话,浑身上下的力都不知道怎么去使,竟只能生生捱着!在这恐惧之中生生捱着!


    她没有捱多久,因为她很快就看见了这世上最令人震惊的神迹。


    空气在扭曲。


    阿飞从炕上跳下来,一把抓住了她,钻过了那扭曲的空气。


    扭曲空气的另一面,自然就是秦蔻和她的家。


    阿飞要一个人回到江湖上去闯荡,秦蔻怎么可能放心地真的两个月不管他?之前放心,是因为他和别人一起的!


    在一起生活了十年的弟弟,能耐再大,也没有一下子就完全放手的道理,因而他们约定好了回去的时间,时不时要回去报平安。


    跨越两个时空的方便程度简直远远大于从秦蔻家开车去外婆家……这倒是根本没什么的,阿飞答应得很爽快。


    结果秦蔻甫一开门,迎面就来了个仙姿玉貌的女人,阿飞推着她出来,动作一点儿不见怜惜。


    一点红在客厅沙发上看书呢,就在不远处,瞧见门内有陌生人走出来的第一反应就是飞身而起,一把将她拉到身后护住,顺便拎了大橘过来扔地上。


    大橘:“喵喵喵喵?”(来活了么?)


    秦蔻:“…………”


    秦蔻从自家丈夫身后探出头来:“这是林仙儿?”


    阿飞:“嗯。”


    一点红眯起了眼,神色淡淡地自阿飞身上扫过,阿飞也正在这时瞧他。


    瞧他,又不大想瞧他,似乎有点憋气,又有点不服输,但又很没办法的样子。


    ……可能是因为他自己也是张扑克脸吧,才能从同样的扑克脸上看出这么多东西来。


    一点红抿了抿唇,说:“你有事找我?”


    阿飞:“…………嗯。”


    一点红挑眉:“有事直说。”


    在一块儿生活了十年,这两人的关系瞧起来还是很淡,不过毕竟是一家人,两个人只是气场不和,兄友弟恭不起来,要说讨厌到想弄死对方,那肯定也是绝对没有的。


    一点红的年纪比阿飞大了二十岁……不爱崽归不爱崽,也没有要和他掐架的意思。


    况且这小子这表情还真的……又不服气又没办法的样子,瞧着还挺顺眼。


    阿飞皱着眉,瞥了一眼身边哑穴被点的林仙儿,语气很沉:“她尽说谎,满口谎话,我问不出。”


    这语气,还有点郁闷。


    对这样的恶人,下手不留情那是肯定的,但是这恶人还是个武功很低的恶人啊,他下手可以,万一把人弄死了还什么话都没问出来,岂不尴尬?


    而把林仙儿送去给打头要收拾梅花盗的秦孝仪老爷子……他儿子秦重喜欢林仙儿喜欢得不得了,保准她说两句话,梅花盗的帽子立刻就扣在了他阿飞的头上,他能做这样的蠢事么?必不能的。


    所以……术业有专攻,他没办法,只能来请一点红出山。


    一点红呵呵冷笑。


    两个人在打眼神的官司,秦蔻从一点红背后探出头来,先看看阿飞、再看看一点红,最后再看看林仙儿,林仙儿原本还在震惊此处奇异的景象,一听这两人旁若无人的在说什么刑讯不刑讯的,登时吓得快要昏厥,再看那明显正处于壮年时期的男人,又生出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期待,只想着——这总归是个正常男人,他背后的是他的妻子么,生的没有她好看……那么,她总归是有机可乘的吧?


    而一点红也没打算真为难阿飞,毕竟是秦蔻很心爱的弟弟,他今天敢冷嘲热讽,秦蔻当即要给他脸色看。


    所以,他撩起眼皮,瞧了一眼林仙儿,对阿飞说:“把她弄到排练室去,我洗个手过来。”


    阿飞:“嗯。”


    林仙儿被他推走了,秦蔻忍不住吐槽:“我那排练室是不是早十年就该改名叫刑讯室了?要是有人知道那里发生过什么,估计没人会愿意在里面排练。”


    一点红很缺德地笑了一下,道:“她看上去并不是很绝望。”


    秦蔻打了个哈欠,说:“我不管啦,我去睡觉了,大橘留给你们,你早点完事早点睡觉哦。”


    一点红淡淡道:“这要取决于她什么时候说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