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1 章 44【一更】
***
秦蔻在极短的世间之内,就看到了好几场她此生以来最为精彩、最为震撼的武斗现场。
这种现场……与从电视剧上看到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从前的电视剧也有武打戏非常精彩的,但隔着屏幕,那种真实的威压与呼啸声,是绝不可能完整的传达的。
江老大是个肌肉虬结的大汉,手握一柄金环大砍刀,一声厉喝,好似雄狮怒吼一般。惯在水上行船的人,自然不可能衣袂飘飘、高冠博带,此人衣襟大敞,露出黝黑油亮的胸膛,那一刀砍下时,浑身都使出了雄劲,额角青筋暴起,似是使出了千钧之力,浑身的内劲,只注入这一击——
那柄砍刀刀背上的金环,也因为此人的内力而簌簌的抖着,发出了一阵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令人牙酸不止。
但陆小凤居然瞧也没瞧那面色狰狞的江老大,也似乎根本看不上这一柄舞得虎虎生风的金环大砍刀。
在他看来,江老大的破绽实在太多了。
一般来说,出招很少有使出全力的,因为全力出招意味着很难变招,更意味着惯性,江老大全力一刀砍下,这一刀若是砍中了他,那么惯性就会带着此人恐怖的体重,变成一份恐怖的力量,将他活活地劈成两半……但倘若没砍中,惯性就会使得这个大汉踉跄向前,在一两秒的时间之内,使得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
这错误已足够让江老大死上十次了。
从秦蔻的视角去看,便只看见陆小凤在这种威压之下,依然保持着他懒洋洋的姿势,他的唇角甚至还噙着一丝微笑,电光火石之间,刀光已现!
随即,刀光停在了原地。
他只是随随便便的伸出了手指,也只是随随便便就那么一夹,刀光便停在了原地,那股子不可阻挡的态势戛然而止,那柄刀背极厚的砍刀,居然就这么被陆小凤牢牢地夹在了二指之间。
这难道还是人类的手指?
这难道是人类能做得到的事情?
这指尖之上,究竟凝聚了多大的力量,又是多么的精准,才能在一瞬间,将刀刃上的内劲全部消弭,举重若轻。
江老大有一瞬间的呆滞,似乎试着想要把刀抽回去。
然后,他的面皮就忽然急速地涨红,脸上的横肉不断地抖动,那一双狡诈、残忍的三角小眼睛里写满了惊惧,就好像在说:怎么会?怎么可能?
以及……这人真的是陆小凤!!
灵犀一指!
这就是灵犀一指!
陆小凤叹了口气,伸手在钢刀的刀面上弹了一记,整把刀都发出一种奇异的震动声,江老大只觉得虎口一麻,刀已脱手落地,发出“当哐”一声。
而另一面,花满楼的打斗风格,与陆小凤这种截胡型完全不一样。
他的手里只捏着一把折扇,玉骨折扇,折扇上用蝇头小楷写着一阕词。
此刻,折扇在他手中翻飞。
折扇对鬼头刀,自然不可能是硬碰硬,天底下没有这种傻货的,只有现在那些奇怪的电视剧,演员连个扇子都玩儿不好,愣用特效上,秦蔻看那个愣头劲儿,有时候怀疑那演员手里拿到不是折扇,是光剑。
折扇轻灵,讲究借力打力,花满楼阳煦山立,衣袂飘飘,身形展动之时,只觉得那衣袖轻拂、颇有些缥缈之气,折扇哗啦一声翻开,似是一股无边之水,轻轻那么一裹,四两拨千斤,鬼头刀上的内劲与刀气,登时消弭于无形之中。
江老二自然惊诧不已。
花满楼立在原地,唇角带笑,只如兰芝玉树一般,头顶的玉冠被正午的阳光那么一照射,似乎闪出了一点金光。
大橘探出头,很不合时宜地往花满楼的肩膀上爬。
花满楼微微一停,身形就受到了大橘的影响,并未及时对江老二出招。江老二心头一喜,觉得自己抓住了机会,恶毒的刀光又一次挥出,只冲着这翩翩公子的爱猫而去。
大橘:“?”
大橘:( =OWO= )
大橘:( =O皿O= )
大橘尖叫起来,毫不留情,嗷呜一口。
江老二,卒。
大橘跌回小背篓里休息去了。
花满楼:“…………”
花满楼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只道:“没事欺负小猫咪做什么。”
不得不说,江老大虽然阴险残忍,但也的确是个有种的人,江老二和江老三呢,简直就好似把“欺负弱者”这四个字写在脸上了一样。
江老二认为这种忽然扑上来替天行道的贵公子,个个都是菩萨心肠……而对恶人们来说,菩萨心肠好哇,菩萨心肠弱点多哇!于是他十分无耻地冲着大橘下手,要逼出花满楼的破绽,结果惨遭制裁。
与此同时,同样惨遭制裁的还有江老三,他选的软柿子是秦蔻。
这可真是捅了马蜂窝了。
一点红本就因为不想让秦蔻近距离接触江湖械斗而隐隐烦躁,而这江老三呢,着实是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他似乎只看到了不会武功的秦蔻,认为自己有机可乘,却完全没想过,这个黑衣人——这个腰间别着一柄黑皮剑鞘的长剑的黑衣人,究竟为什么会与她寸步不离。
刹那之间,江老三就对上了一双极其可怕的眼睛。
正午的阳光之下,老树的罅隙内,有点点光斑洒下,姑苏的秋天并不寒冷,天气让人觉得很是惬意。
然而江老三一对上这双眼睛,整个人却好似如同被当头泼了一盆冰水一样,遍体生寒。
这人的皮肤极白,简直就好似死人一样,而他那双锐利而漆黑的眼睛,此刻也好似在瞧着死人一样,尖锐、精亮、恶毒、冷酷,好似毒蛇即将露出毒牙,更好似一头烦躁的、早在等待发泄出口的黑豹!
江老三忽然觉得不妙。
然而厉咤声已出,剑光也已现出,此刻收剑,已然成了不可能。
而一点红的剑光也已如匹练一般袭来。
这是一道黑色的匹练,漆黑无光,甚至没有剑锋……等等,没有剑锋?
江老三这才发现,原来这个一身黑色劲装的剑手,居然根本没有拔剑,他这是直接在用黑皮剑鞘来刺出这一剑的。
菩……菩萨啊!
江老三心头狂喜,只觉得自己实在是以貌取人了,谁说眼神凶恶的不是菩萨了?这人下手也太有分有寸了,简直就是个活菩萨啊!!
面对活菩萨,那要怎么办呢?
自然是趁着他有底线,自己开始疯狂无下限啊!
江老三面上露出狞笑,丝毫不以为怵,他的剑光如一泓秋水,一道闪电,也已直冲那活菩萨的胸膛而去!
他只想着要这柄长剑如破开一块洁白的脂膏一样,破开他的胸膛,令肌肉被剑锋毫无阻力的切断,这样的话,这个英俊、冷酷的黑衣剑手,想必会露出一种极能取悦人的痛苦神色吧!
他脸上的肌肉会不受控制的发抖,他的额角也一定会不受控制沁出豆大的冷汗,被切断的肌肉会翻开,会抽搐,但既然选择了做活菩萨,那就等着死吧,等着被血槽放干血而死!
然后,江老三就看见这这个黑衣活菩萨露出了一个比他还狰狞的笑容。
他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时,他那又快、又毒的一剑已被轻飘飘的躲开,与此同时,这黑衣剑手已“唰唰唰”出了三剑,黑皮剑鞘不是金属,不会反光,但江老三却恍惚之间看到了飞舞的剑光。
这人出剑的速度,比他还要快上许多!
他出剑的姿势,也是那么的奇特,江老三这辈子从来就没见过这样出剑的人。他自手肘以下的部位,竟似是完全没有动,只似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剑刺出来的,他似乎是个很喜欢省力的人,也是一个对力道的控制非常炉火纯青的大师。
他似乎是连一点力气都不肯多出的。
但不知怎么地,江老三就觉得,他的剑法、他的武功、还有他对招式的理解,都比他们力拔千钧的大哥要好得多……
事实也的确如此,江老三意识道事情不对劲的时候,是他结结实实受了那三“剑”的时候。
那不是剑招,那是判官笔的招数。
一点红曾与姬冰雁在沙漠之中决斗,从清晨打到了正午,整整两个时辰,姬冰雁的趁手兵器,正是一对精钢判官笔。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判官笔认穴打穴的功夫的。
剑不是剑,只是剑鞘,江老三不至于被切开肌肉,但那一刹那,他只觉得一股毒辣、狰狞的内劲,已顺着剑鞘的顶端被刺进他的身体。
那是三个穴道,但又不至于是三个致命的穴道,一种如同万蚁啃噬般的酸痛自穴道迅速扩算开来,令江老三痛呼出声,额角已渗出了黄豆大小的冷汗!
此时此刻,江老三才惊恐的意识到,这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活菩萨,他不拔剑,并非是因为讲原则、惜人命,是因为他要好好地将他折磨一番!!
他竟沦为了此人发泄怒火与玩弄的对象!
江老三嚎哭一声,转身欲逃,却完全忘记了,武林中人最忌讳的一点,就是用自己的背对着敌人,几乎没有人会用自己的背对着敌人。
一点红冷笑一声。
他不拔剑,并不是因为他不想,而是因为秦蔻在看着。
折磨人的法子多的是,有专门用来刑讯的分筋错骨手,也有用剑放血的法子。
昔年的江湖第一大帮派金钱帮之中,那剑手荆无命,便靠着一手出神入化的毒辣剑法名震江湖,他以一柄无鞘薄剑为兵器。
荆无命以这柄薄剑,去迎战十五斤重的嵩阳重铁剑时,曾创下了在郭嵩阳身上开了十七八道血口子的惊人记录,荆无命残忍、嗜杀,如鬣狗一般,而郭嵩阳高大、稳健,如雄狮人立。但最后,郭嵩阳被荆无命放干了血。
那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决斗,那也是一场有如活生生去凌迟一人的酷刑。
一点红也会这样的法子,他也会使用薄剑,在对手身上不断制造不致命的伤口,看着对手的血一点点流干,力竭而死。
不过一般来说,他都不会用这法子,只有在烦躁的杀欲已将他整个人都支配,亟待发泄的时候,他才会用这种法子去对待被他盯上的倒霉蛋。
此刻,他就很想把这不长眼的江老三给放了血。
可惜不行,他不认为秦蔻可以接受这么残忍、这么血腥的画面,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顺带着来练练上回在姬冰雁那儿学到的判官笔手法。
只是这人也太不抗揍了,这才几下,就吓得转身要跑。
这也太没出息了。
这么没出息,这么窝囊的东西,居然也去江上当水匪,也能一船一船的杀人,气焰嚣张、无人去管。
这就是江湖,靠武力来说话的江湖。
一点红冷笑着,飞起一脚,重重的踢在了此人的腿骨上,只听咔嚓一声,腿骨折断,江老三哀嚎着扑倒在地,吓得要往前爬,然后又只感觉有人一脚踩住了自己的脊柱,慢慢地施力。
脊柱会被踩断的!
脊柱被踩断的人会怎么样?半身不遂,浑身如面条一样软,从此之后躺在床上只能等着身上的肉溃烂么?!
江老三魂飞魄散,连声求饶:“爷爷饶命!爷爷饶命!”
他的上方传来了一声阴森森的冷笑,踩在自己脊柱上的那只脚漫不经心地碾了碾,似是是在慢慢地品味这种把不长眼的敌人如蝼蚁一般踩在脚下的感觉。
一点红居高临下地开口:“跑啊,你怎么不跑了?”
秦蔻:“…………”
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像反派角色。
短短片刻之间,这张牙舞爪、作恶多端的江氏三兄弟,就已完全被制服了,除却江老二因太过倒霉惹到了大橘而与这个世界永别了之外,剩余二人,一个被陆小凤点了穴道扔在树下,一个被一点红踩住脊柱,抖如筛糠。
秦蔻一直就坐在角落里看着。
太……太精彩了!
的确太精彩了,但如果这是一部电影的话,却一定是一部有所败笔的电影,因为这三段极其精彩的打斗瞬间,竟然是挤在同一时间,挤在同一个小院儿之中进行的,这如何能让看客看得过来?
秦蔻才刚见陆小凤使出灵犀一指,又立刻被花满楼的飘逸之姿所吸引,还未曾回过神来,那江老三已怒叱一声,剑锋带着风声,直扑她而来。
老实说,那一瞬间,秦蔻连恐惧都未曾感觉到。
这或许是因为,一个从未见过危险的人在骤然面对危险时,人会忽然懵掉;亦或许是因为,她是如此的信任着她的爱人绝不会令她受伤。
而再然后,一点红的剑便已击出。
一点红曾与楚留香打过一场,那一场的确是酣畅淋漓的对招。
之后,楚留香选择了回到古代,继续这种危险与潇洒并存的写意生活;而一点红如此果决,似是根本没有动摇过一样,选择了留在现代,留在他爱的女人身边,洗手作羹汤,过另一种如古井般毫无波澜的生活。
秦蔻一直觉得他很好,也觉得他在现代过的很开心、很幸福。
但这个时候,她似乎觉得……他好像还是积攒了一些不太好的情绪,趁着这个时间,统统发泄在了这个江老三身上。
是因为在家里没法好好练剑么?
他毕竟是一个剑手,一个对剑毫无感情和天赋的人,绝不能练就这样好的剑法,不让他练剑,只让他镇日都待在家中与她厮守,似乎……
秦蔻瞧着一点红的眼神,就有点像是瞧着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了。
啊……这算什么,性转的红丝雀和coco霸总的故事么?
秦蔻:“…………”
一点红发泄了一番怒气,神清气爽地扭头去找秦蔻时,就瞧见了她有点奇怪、有点欲言又止的眼神。
第 212 章 45【二更】
***
一点红轻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他瞥了一眼还趴在地上抽搐发抖,断了一条腿骨的江老三,又瞧了瞧老树下的秦蔻。
她没有坐在那把躺椅上,而是站了起来,双手不自觉地绞着自己手中的腰上系带,她的神色有些复杂、有点闪躲,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有一些一点红闹不明白的情绪。
他苍白的手指忽然蜷缩了一下,紧紧抿着薄唇,一句话也不说。
秦蔻走过来,拉住了他的手。
一点红十分自然地反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其实不小,能玩吉他的人,手当然是越大越好。
但一点红毕竟是个身高超过她十五公分的人,身材修长,手脚也大,这样一个反握,就完全把她的手收进了滚烫的掌心之中,他握剑的右手虽然滚烫,但没有汗,非常稳定。
江老大已然骇得快要死掉,他倒在地上,嘴唇翕动。那黢黑油亮的脸上居然能被人看出一点“面色惨白”的劲儿来,实在令人啧啧称奇,他只不断地惨呼着:“二弟……二弟……!妖怪!妖怪啊!!”
江老二被愤怒的大橘一口吞掉的时候,江老大正好目睹了这令人肝胆俱裂的一幕,此刻已被吓破了胆子。
江老三则没看见,当时他正被一点红踩着脊柱,脸贴着地,不住求饶,生怕自己惹得这位活阎王不高兴,落得个下半辈子半身不遂的下场,哪里敢在这种威压之下抬起头来呢?
此刻一看,二哥居然消失了!
连一滴血都没有流下、连他手上的鬼头刀都已不见,整个小院里,竟无一丝他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只好像……这个人从来都不曾存在过一样。
江老三也不知道从哪里迸发出的勇气,竟面目狰狞、极其悲愤地喊道:“你们把我二哥怎么了!你们把我二哥怎么了!”
再看江老大,他脸上的横肉都在簌簌地抖动,那双阴险残忍的三角眼中居然流出了滚烫的眼泪。
真没想到,这三兄弟之间的感情居然还很好。
只不过,他们似乎从来不曾想过,那些被他们杀死的人,那一船枉死的冤魂,每一个人都有亲朋好友,每一个人的死都会对很多生者造成伤害。
这样的人,他们从来不会考虑这种道理。
——道理懂归懂,但利益总归是最重要的,杀人放火抢劫多么的爽快、来钱多么得快,习武十多年,不就为了这一刻作威作福、当水上的霸王么?什么多行不义自毙,都不过是那帮读书人骗人玩的东西!
很可惜,作恶多端的人的确不一定会众叛亲离下场凄惨。
但这天下也不全然是黑白颠倒的,因为总有善良的人、总有正义的人,愿意去做这样替天行道的事情。
也没有人会同情江氏兄弟。
江老三在地上挣扎着,一面要爬去与他的兄弟待在一起,一面悲愤地叫骂着他们这一群“杀人的魔鬼”,
一点红冷笑了一声,一点儿没手软,一剑戳过去,戳上了他的哑穴,顺便再下个极重的黑手,用剑鞘重重一敲江老三的右手,右手的手骨就如同爆豆一般,一路碎到了腕骨。
他哑穴被点,甚至连发泄似的喊叫都喊不出来,身子剧烈地抽搐着,额头上的冷汗大颗大颗地冒出来、流下去,眼角也不断地涌出恐惧的眼泪……
江老大瞧见自己最小的弟弟被这么折磨,嘶声喊道:“陆小凤!你一向自诩侠义,难道就是这么纵容你的人动用酷刑的么!”
陆小凤才懒得理他。
说实话,他一向觉得这种人相当的奇特,自己无耻也就算了,偏偏还要去指责别人不讲道义。
他们当然最喜欢讲原则的人,讲原则,就意味着行动上束手束脚,道德上极容易受到绑架,而他们卑鄙无耻、毫无下限,在对上讲道义的人时,那优势实在是大。
闲事管得多了,像江氏三兄弟这样的人,自然也见得多了。
陆小凤只问:“怎么处理?”
现下是把人抓住了,不过后续总得有个处理的法子吧。
假如是西门吹雪……那根本就没有什么后续,他们三个此刻早都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了。
陆小凤杀人很少。
他不是不能杀人,但他从不赶尽杀绝,更不会像杀鸡一样,去杀两个如今手无缚鸡之力的被擒之人。
所以说江老大的确会看人,也的确明白,落在道德水准高的人手上,的确还能换回自己的一条命,他就仗着陆小凤不愿在此刻同他计较,便如同豁出去了一样,大声的叫骂起来,一面说着什么“你们使诈,有种再来!”一面又是骂花满楼道貌岸然,看似温柔和善,实则蛇蝎心肠,与猫妖怪混在一起吃人练功法……
大橘跌在背篓里,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江老大一下就没声了。
毕竟,小猫咪可没有道貌岸然那一说,一生气,该干嘛就直接干嘛了。
陆小凤叹道:“送官吧。”
江老大的三角小眼之中闪过了一丝精光。
水匪……尤其是他们这种武功不是很高的水匪,当然不可能不孝敬官员,况且江老大的老婆还开着黑店,店杵在那里,跑是不好跑的,与周围的“邻居”自然都要打点好。
送官……送官他们还有希望!
江老大阴森森地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江老大若不杀你陆小凤,誓不为人!
一点红的目光阴森森地落在了江老大头上。
江老大头皮一麻,垂下眼睛,眼神不敢乱动了。
一点红冷冷道:“送官可以,武功要废。”
陆小凤摊手:“废啊,不然他们越狱怎么办,好不容易抓住了,难不成又要叫他们跑?”
一点红道:“我来。”
陆小凤没什么意见:“红兄请。”
一点红没动,只淡淡地说:“先送官吧。”
他不想在秦蔻面前再多干什么了,但他也不可能放过江氏二兄弟。
在他看来,这种一看就阴险猥琐的小人,既然惹了,那就必须得斩草除根,杀个干净,否则他们回过劲儿来,必定要来使绊子。
有多少英雄人物,正是死于这种恩将仇报的阴险小人之下的呢?
一点红不讲原则,他自己也是个什么都敢干的恶人,他那“剑下一点红”的名头,可绝不是什么飒爽的好名头。
江老大认为陆小凤很讲武德,他可以高枕无忧,那就实在错得太离谱了。
当日下午,姑苏城的捕快出动,将江老大、江老三二人捉拿归案。
至于江老二,由于陆小凤与花满楼在姑苏具有极高的声望,捕快与捕头都很信服他们。
陆小凤背着手,板着脸,只道:“江老二你们就不用管了,我可以保证,他再也无法出现在江湖上了。”
捕头立刻不再多问,押着江老大和江老三就走了。
下午,秦蔻抱着大橘,在百花楼睡了个午觉。
她本来吃过午饭时就困倦得要命,要不是碰上了江氏三兄弟的事情兴奋了一把,早就睡死了。
而这一场刺激异常的武林械斗看完之后,她的精神头也算是彻底用完了,哈欠是一个接着一个地打,一点红从善如流地背着她,展动身形,把她送回了百花楼。
秦蔻是真的累了,抱着大橘睡觉,都没被大橘那震天响的呼噜给吵醒。
……而且大橘还一边打呼噜一边打饱嗝。
阿飞还很疑惑,问陆小凤:“它中午吃什么了么?怎么这么饱。”
陆小凤:“…………”
陆小凤无法解释。
一点红交代了一句,说他要出去一趟,陆小凤挑了挑眉,随口应了一句。
一点红转身就出了百花楼。
要说,在现代待久了还真有一点习惯不好改了,比如说他出门的时候,下意识就想双手插兜,然后插了个空……
顺便放东西也方便,碎银子装在荷包里,须得塞到怀里才行,浑身上下连一个能装东西的都找不出来。
还是工装裤好啊……
一点红动作很快,掠过几座小楼,轻轻松松潜入了姑苏衙门,轻车熟路,找到了大牢。
无论是什么地方的牢房,总是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难闻气味的。
这气味,是常年不见阳光的潮湿、是地上发了霉的稻草、还有长年累月无法洗澡的犯人身上的污垢所结合形成的,实在令人作呕。
一点红皱了皱眉,又恢复了那种面无表情的样子,一闪身,就从两个狱卒背后闪进了大牢,动作轻灵无比、悄无声息,那两个狱卒还清明得很呢,却连一丝声响都没听见。
江老大和江老三当然已被关起来了。
江老三断了一条腿、一只手骨又是粉碎性骨折,姑苏衙门的老爷虽收了孝敬,对他们这等人却也不会有什么礼待,照样往大牢里一扔,熬鹰吧!
熬得你们两个小子,把这些年江上赚来的银子全孝敬上来,再看能不能放你们一条生路了!
因此江老三的哀呼声不断,江老大的咒骂声也不断,一点红没废什么功夫,顺着声音,就找到了这二人。
然后,这二人的声音就戛然而止了。
一点红一句废话也没有说。
江氏兄弟只看见了他们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道剑光,又快、又急,剑光自这黑衣人的手中刺出来,就好似是爆裂的火星,又如同冷色的匹练,刹那之间,便刺入了二人的咽喉。
只刺入了三分,便已足够。
黑衣杀手神色冷冷,收回了剑,多连一眼都没有看这二人,如轻烟一般掠了出去。
只剩下这绝望的二兄弟,他们的眼睛均是瞪得如青蛙一样大,额头又渗出了豆大的汗水,不断地顺着额角往下流,江老大用力地捂住了自己的咽喉,忽然狂吼了一声,扑倒在地,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而后,数秒之后,同样在窒息中挣扎的江老三喉咙里冒出了血泡,没断的那一只脚在地上用力踹了两下,也不动了。
杀了人、灭了口,解决了潜在隐患的一点红此刻心情却没见得有多好。
因为那衙门大牢实在是……好难闻。
他在里头干脆利落地解决了事情,迅速的撤离,整个过程恐怕都没超过两分钟,但仍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一股不大好闻的味道。
江浙一带水网密布、交通便利,乃是行商的必经之路,姑苏乃是商业大城,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来来往往。由此,街面上的澡堂子倒是也不少,一点红随便找了一家,拐了进去,花了几钱银子,买了两大桶热水,结结实实地浇在身上。
澡豆子放在竹编织的小篮子里,细细一闻,能分辩出里面加了白芷、地骨皮、酸石榴皮等药材。
他细细的用澡豆子洗了头,又捏了几颗,把自己身上也洗干净,又只觉得头发冲过水之后实在有点干涩,却没有法子。
此处当然也没有吹风机,一点红拿过大的麻布巾,把长长的头发紧紧绞住,布巾吸水,能令长发不再沉重。
但这样的布巾,吸水性当然不可能比得上现代的速干毛巾,于是只能换,换干燥的麻布巾再绞个两三回,头发里的水被绞干净,不会再有水滴不住往下流。
然后,其实该去院子里晾头发的。
但一点红不大想在外头呆太久,于是又换上了刚刚花了二钱银子在成衣店买的一整套新衣,腰带一勒,长剑一别,垂下头去,用一根平平无奇的发带把湿润的头发高高束起,抬脚踏出了澡堂。
一阵金秋的风吹来,送来几星金黄色的小花,与一阵醺人的桂花甜香,他的身上穿着浆洗得很干净的新衣,洁净的皮肤上散发出一点只有自己能闻到的、隐秘的药材清香,这令他觉得很满意。
但唯一不满意的是……
一点红又想到了中午他教训完江老三之后一扭头,看见秦蔻的神色……那是一种欲说还休的神色。
……她是害怕了么?
一点红的肌肉忽然止不住的缩紧,他仰起头来,闭了一下眼睛,喉头滚动着,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
街面上,青石板路在向前与向后的延伸着,昨夜下了一场如牛毛般细的小雨,经过半日的太阳,此刻的青石板路上,已全然没有了湿润。
清风拂面,带来一声长长的、苍老的吆喝,原是个上了年纪的老阿婆,肩上扛着扁担,两个竹筐一晃一晃,在卖熏鱼与腌渍金花菜。
一点红上前,用一块碎银子,带走了一点用来配粥的腌渍金花菜与一片荷叶包着的熏鱼,姑苏的熏鱼不属于正菜,若要说定位,可能与川省的冷吃兔一样,是冷盘。
这种熏鱼酥松咸香,咸中带甜,拿来下酒下粥做零嘴,都是不错的选择。
一点红拎着用麻绳捆好的两个荷叶包,又走几步,便又听见了买赤豆糖粥的声音。一碗香浓的白粥,煮的开花软烂的赤豆糊浇上去……只可惜古代的确不如现代方便良多,这粥只能在铺子上喝,因为这卖糖粥的夫妇二人,一共也就只有瓷碗七八个。
没有一次性塑料碗,真是不大方便。
一路走去,又碰上了买酒酿饼和梅花糕的。
这东西在现代也很常见,乃是自古就有的传统小吃,只不过现代人似乎不大满足于只吃小吃,还非得编点美食小故事来。于是一点红十次出门去小馆子吃饭,有八次都能看到墙上那洋洋洒洒的小故事,其中有七次主角必是乾隆在下江南,吃到个白菜汤都能惊呼比宫里的好吃。
酒酿饼的故事就比较有心意了,来源于元末张士诚救娘……此故事真假不知,反正一点红自小到大都吃这种酒糟饼,但没听说过什么张士诚救娘的故事,对这种美食小故事也不感兴趣,好吃就行。
这家的酒酿饼里有赤豆沙馅……总之姑苏人吃甜点,大约是少不了桂花与红豆这两味了。
然后又买了一包蟹黄壳小饼,一点红身子一拐,拐进百花楼去了。
第 213 章 46【一更】
***
百花楼是一座临街的三层小楼。
一般来说,这样临街的小楼,多是做商铺用,前头用以待客,后院便是一家人的住处。百花楼的格局也是一样,只是百花楼的牌匾之下不做生意,单纯只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喜欢热闹罢了。
家里,自然也是热闹的。
花老爷与花夫人,都是心地良善之人,养出七个成器的儿子。放在旁人家里,可能是“甜蜜的烦恼”,因为一山不容二虎,七个儿子个个成器,早为庞大的家产斗成乌眼鸡了。
但花家二老居然还真有这个本事,不但养成了七个好孩子,这七个好孩子之间的兄弟情谊还是那么的真挚,连带着家中氛围极好,家里的丫鬟们个个都过得无忧无虑,春日去挖春笋、夏日里剥莲子、秋日里打桂花、冬日里自酿一些冬酿酒,还在院中玩起了沽酒女的游戏,好不快活。
不过家中再热闹,与外头却还是不同。
百花楼的选址决定了它绝不可能是个幽静的小院儿,每日晨起,天才蒙蒙亮起时,街面上便已热闹起来。
最先起的,便是做苦力的“短衣帮”了,这些人一早起来,要吃个大饱,如此才有力气做活,撑到中午,于是他们去的都是街角旮旯里的小饭铺,一碗叠得满满的糯米,上头浇上一勺油亮的肉汁,这肉也不会是贵价的肉,多半是价贱的猪肉,如此,便是一顿难得的美味了。
短衣帮之后,街面上的早点铺子三三两两的就开了,鲜肉汤团、大肉粽、绉纱馄饨、生煎、汤包、咸豆浆……
豆浆,自然是一种极为传统的饮品,中原人自古就种植豆类,五谷之中的“菽”指的就是豆,或许自石磨发明以来,这种乳白的、有着浓郁豆香的饮料就被端上了人们的饭桌吧!
不过……花满楼第一次喝到秦蔻家的豆浆时,还是被惊讶到了。
因为她往豆浆机里加可可粉,不过那喝起来倒是也别有一番浓郁的滋味。后来花满楼在现代呆的久了,喝了不少饮料,发觉蔻蔻正是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一种无乳糖版本的可可蒸汽奶。
姑苏人的早餐餐桌上自然也有豆浆,不过这豆浆与X市加了砂糖、蘸油条吃的那种豆浆不大一样,姑苏人爱喝咸豆浆。
在豆浆中加榨菜、酱油、虾皮、猪油渣,再泡上被炸得脆而胖大的油条,才是花满楼的习惯口味。
一般来说,花满楼都是个早睡早起的人,除非陆小凤又跑过来烦他了。
早晨到了这个时候,他便会坐在二楼的阳台上,浇浇花,听听楼下那些嘈杂的声音,闻着随风而来的各色早点,自己也出门吃上一碗泡着油条的咸豆浆,感受着姑苏城内鲜活的烟火气。
而后的时间,要么是弹琴、研究音律,要么是研究棋谱,要么是顺带着路见不平一下,要么是和陆小凤一块儿出门去玩。
这就是花满楼去现代之前的日常生活。
这一次回来,看似什么都还一样,但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人间烟火还是那样不紧不慢的人间烟火,但它忽然有了一个具体的模样,街角卖腌渍金花菜的老阿婆,她脸上的皱纹忽然也有了道道深刻的含义,而不只有那一声声拉长的、苍老的叫卖。
花满楼轻摇折扇,坐在二楼的阳台上,沏了一壶雨前龙井。
说来,花家虽然号称“天下地产之最”,实际上也涉及很多生意,花家也卖茶,在现代时,花满楼喝道了这个时代并没有的一种茶,那便是用闽地茉莉所窨制过的龙井。
他觉得这茶叶很不错,于是打算看看这生意能不能在这个时代也坐起来。
而与此同时,秦蔻也醒了……被大橘的呼噜声给惊醒的。
她迷迷糊糊一睁眼,就看到她怀里睡得二五八叉的大橘,尾巴搭在她腰上,呼噜声听起来像秦蔻早就过世的爷爷,甚至还睡出了鼻涕泡泡。
刚还做了一个红丝雀与coco霸总美梦的秦蔻一下子从那种旎绮的气氛中被吓清醒了,迅速推开了大橘。
大橘:“喵……呼……喵?”
大橘迷迷糊糊地睁开一线眼,粗神经的它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最喜欢的coco面露嫌弃之色。它翻了个身,露出滚圆的肚皮,两只前爪曲起来,尾巴尖尖惬意地晃动了两下,三角嘴微微张着,若有若无地露出两侧的小尖牙,呼噜打得更响了。
秦蔻:“…………”
她不太高兴地戳了戳大橘圆滚滚的肚皮。
大橘滚了半圈,睁开眼,鼻涕泡泡“砰”的一声破掉了,它醒来张望了两下,亲亲热热地往秦蔻身上蹭。
秦蔻:“…………”
秦蔻皱着眉把它赶下了床。
大橘委屈地嗷呜一声叫了出来,伤心地跑走了。
它因为体重的原因,跑起来像是一只肥美的小炮弹,甚至能把木门撞开,秦蔻睡觉时没插门栓,她怀疑如果插了门栓,说不定大橘能把门撞出一个猫型的大洞来。
秦蔻发了会儿呆。
她在拔步床上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下床来时,发髻都乱了。
衣服还要重新穿,一层层的,真是麻烦人。
要说她穿的还怪不伦不类的,因为觉得绣花鞋穿着实在不大舒服,她最后还是换上了自己的白色板鞋,旅游嘛,走的又是青石板路,穿着底子不舒服的鞋还怪累的,不如不穿。
秦蔻笨手笨脚地把自己的发髻整理一下,随手在头上插了一朵花满楼置办的珠花,一推开门,往后院去了。
后院里,陆小凤正惬意地躺在摇椅之上,大橘摊开肚皮,躺在地上晒太阳,阿飞蹲在它身边,伸手摸了一下它的肚子。
大橘又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阿飞狐疑地瞧了它一眼,又扭头去瞧秦蔻,淡淡地说:“你醒了。”
秦蔻道:“嗯呢。”
又问陆小凤:“红哥呢?怎么我走了一路都不见他。”
陆小凤嘴里叼了根草,此刻双手枕在脑后,慢慢地嚼着,懒洋洋说:“他出门了。”
出门做什么去了,陆小凤心知肚明。
一点红的作风是斩草要除根,他对江氏三兄弟做下的恶事可以说是毫不关心,那份极强的杀意来自于——他认为他们看到秦蔻了,倘若这一口气让他们缓过来,那么很有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麻烦。
其他人尚且有处理麻烦的能力,但秦蔻……一点红绝不允许有任何威胁秦蔻的东西存在。
所以他不是去废人武功去了,他是去杀人的。
陆小凤很明白,也没有要阻止他的意思。
同时,陆小凤也很明白,一点红为什么不当场杀人。
为了不让秦蔻晓得。
这个男人的心思啊……还真是……
他看着冷酷到了极致,好似这世上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使得他在意、动容,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很容易想东想西的人。
陆小凤也忍不住在心里叹息:爱情真是能改变一个人良多!
所以,他自然不会对秦蔻说真话。
秦蔻有点疑惑:“他趁我睡着出门去了?”
陆小凤胡诌道:“是嘛,毕竟他也是江南人,自己出生的时代又不好回去,许是起了乡愁吧。”
秦蔻:“唔…………”
秦蔻若有所思地坐在陆小凤身边,托着腮。
乡愁……么?
红哥会有乡愁么?
怎么可能不会呢?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冷酷无情,他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过去、有童年、有喜欢吃的东西。
过去二十多年之中,他幼年时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少年时心无旁贷、一心练剑,壮年时叱咤江湖,四处漂泊。
秦蔻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自己,会爱上自己。
因为他过的太苦了。
自由不过是一无所依的代名词①。他落魄的流浪,看似潇洒,实则空虚,因此在见到她之后,就像是瞧见了以前从没见过的宝贝一样,绕着她疯狂打转,认为只要得到了她,就得到了从前梦寐以求的那种安定、安稳、幸福的生活。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想的其实没什么错,他也的确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他毕竟是个自由惯了的人,这习惯真的能因为爱情而彻底改变么?他的洒脱是只有在江湖上才能形成的洒脱,也只有在江湖上,他剑手的天性才能得到充分的释放。
现下,他们才在一起三个多月,正是情意绵绵、爱火最盛的时候,做出什么都不为过,为了自己爱的女人……放弃掉自己的一切也不为过,尤其一点红还是个苦惯了的人。
在别的方面,一点红性格沉稳可靠,很是富有经验,即便是在现代,经过三个多月的学习之后,他也能生活得如同一个真正的现代人一样了。
但在谈恋爱方面,他实在不如秦蔻良多,秦蔻的经验比他丰富、思想也比他成熟得多。
她很明白,这种无底线的迁就,放弃自己的一切……并不是一种好做法。但她最近太幸福了,幸福到根本没有空去想这件事,此时听陆小凤这么一说,心头就忽然沉下去了。
秦蔻板着脸,陷入了沉思之中。
陆小凤:“…………”
陆小凤:“?”
等等,他不是在试图掩饰一点红的杀人灭口行径么?怎么掩饰着掩饰着秦蔻还消沉下去了?
你在消沉什么啊!
陆小凤戳戳秦蔻的胳膊。
秦蔻不理他。
陆小凤又戳戳秦蔻的脸,把她脸上戳出一个人造酒窝。
秦蔻还是不理会他。
陆小凤恶从心中起,伸手捏住了她脸上的肉……别说,还软乎乎的。
秦蔻瞪他一眼。
一点红就是这时候回来的。
他拎着几包零食,腰间别着他的长剑,头发还很湿润,湿润的头发自然而然,将他肩头还有后背的薄衣打湿,有些湿冷地贴在他身上,不大舒服。
他一回来,就看见陆小凤把秦蔻的脸捏圆搓扁,那两根铁钳一样的灵犀一指还把她的脸捏出红痕来了。
一点红:“…………”
陆小凤爽朗地道:“哟!红兄你回来啦!”
秦蔻的手“啪”的一下拍掉了陆小凤的爪子,揉了揉自己的脸。
大橘学着她的模样,用爪子揉了揉自己的大脸盘子。
一点红眯了眯眼。
秦蔻站起身来,强打起精神,过来拉住了他的手,又瞧了瞧,诧异地说:“你去澡堂子了?”
一点红静静地垂眸瞧着她,伸出手,用手指腹轻轻地蹭了一下她脸上被捏红的地方,低低道:“嗯。”
他破天荒地主动解释了一句:“天热,路过就进去了。”
秦蔻拉了拉他的马尾,有点湿润,但也不至于很湿。
一点红自澡堂出来的时候,已经用麻布巾绞了数次头发,绞干了水,按理说在这种阳光明媚的午后,很容易就晾干了,只不过他迅速就把头发给扎好,顺着路买了一串零食。
秦蔻说:“那把头发拆下来晾晾吧。”
一点红点了点头,把零食放在一面的小石桌上,一面垂下了头,秦蔻踮起脚尖,帮他把头发拆下来。
陆小凤从旁边探出头来:“红兄这是买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一点红扫他一眼,淡淡地说:“在路上有碰见买金花菜和熏鱼的,买了点回来。”
陆小凤抚掌笑道:“很好很好,蔻蔻呀,我们姑苏的熏鱼酥香咸鲜,好吃得很,你来试试。”
他顿了顿,又立刻道:“诶!我晓得旁边就有个老阿婆,卖糖粥的,你们等着啊,我去买几碗来吃!”
说罢,人就不见了。
秦蔻忍不住笑了,一点红拉了把椅子过来给她坐,秦蔻打开熏鱼包,用手捻了一块吃,果然十分酥香,那种烟熏的味道不是很重,但让她很喜欢,就是有点咸……
一点红轻轻笑了一下,道:“这东西拿来配粥不错,单吃确实咸,你试试这个。”
他从另一个荷叶包中拿了一个蟹壳黄给她。
蟹壳黄和蟹没关系,这是一种发酵面的点心,看上去是个圆圆的小饼,因为其色黄似蟹壳而得名,上头洒满芝麻。壳是酥酥脆脆的,里头包着芝麻糖馅,甜甜烫烫,糖浆里还有未完全融化的糖粒,吃起来沙沙的。
好吃诶!就是有点甜呢……
秦蔻看看手里的蟹壳黄小饼,再看看桌上的熏鱼。
她吃了一小块熏鱼,立刻觉得好多了。于是开始了甜咸永动机式吃法……一口甜一口咸、一口甜一口咸……
一点红坐在她身边,瞧见她这个样子,唇角轻轻地勾了一下。
第 214 章 47【二更】
***
陆小凤带了几碗热气腾腾的桂花赤豆糊回来。
古代没有一次性塑料碗、更没有塑料袋,不可能像现代一样方便的拎来拎去。
至于食盒一类的东西,这是大店才会置办的东西,小店是不会有的。
因此,陆小凤是空着手去,两只手上长满了东西回来的……他一只手上起码端了两碗糖粥,像是在玩什么超高难度的指尖陀螺一样,小指上还勾着两个荷叶包,包的是另一种小饼儿,名叫“袜底酥”。
这也是一种用油酥和面混在一起所制成的点心,薄薄的,没有馅,吃的是面粉经过烘烤之后的原味和那种酥酥薄薄脆脆的口感,在茶馆之中是很是常见的点心,芝麻烤过之后的香气极其霸道,只要街角有人卖,这一整条街都是香的。
陆小凤玩着超高难度的指尖陀螺,风风火火的回来,啪啪啪啪放下四个碗,又轻车熟路地往后院的厨房摸去,摸出四个光洁的白瓷勺来,秦蔻招呼一边玩猫的阿飞一块儿过来吃。
阿飞去灶房里舀了一瓢水,洗了个手,抱着剑出来,坐在石桌旁。
阿飞因为常年生活在荒野之中,经常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还曾创下了连着三天不吃喝的记录。
他在现代生活了一段时间,平时看上去,不过是个长得十分好看的长发小朋友,顶多也就是神色看起来有点不近人情,唯有在吃饭的时候,才露出一点又认真、又敬畏的神色,乖乖把自己面前所有的东西都吃掉,是个能让所有大人都喜欢的不挑食小孩。
还有点像小野兽进食,吃得很香,无论是什么东西都能吃得很香。
秦蔻瞧着他吃这一晚热腾腾的桂花赤豆糊,他似乎拿这种滚烫的食物格外的没有办法,只能很耐心地搅一搅,舀起几个软乎乎糯叽叽的小圆子,连带着浓浓的赤豆糊一块吹一吹,用嘴唇碰一下,试探一下,这才嗷呜一口吃下去,眯起了眼睛。
这样惬意的姿态,还能吃东西吃得很快……看上去真的很神奇。
秦蔻一面搅动着自己碗里的东西,一面观察阿飞吃东西,忍不住心想:不知道搞一个凉拌折耳根给他,他能不能吃的这么香甜呢?
啊……真是好邪恶的想法!
秦蔻:>w<
阿飞警惕地抬头,瞧了她一眼,秦蔻眼神闪躲,去用筷子夹腌渍过的金花菜吃。
一点红就躺在旁边的躺椅上晾他的头发;林诗音与花满楼在小楼二层的阳台上,一块儿喝一壶雨前龙井;傅红雪抱着他的刀,坐在小院儿的屋瓦之上,秦蔻叫他下来吃东西,他也只是摇了摇头,继续瞧着远方。
陆小凤依然那么快活,一面吃粥,一面笑道:“对了,街角有家卖鸡爪的……这东西是边角料,登不得大雅之堂,不过短衣帮常去的店子,好味也不少,那东西用一大锅炖了,真是又香又糯……啊,不行了,我去叫两个闲汉来,帮咱们去跑个腿。”
闲汉,也就是帮闲,就是那种没有正经事儿要干,天天蹲在酒楼门口,有客人来比店小二还殷勤周到,对吃喝玩乐无一不精通的年轻男子。
这样的闲汉,也多集中在姑苏的几个名楼,名楼店大、人多,店小二难免忙不过来,不够周到。况且这样的名楼时常有外地人慕名前来,外地人不懂本地饮食的精妙,有这帮精通吃喝的闲汉在,也算是能给酒楼带来些不可替代的好处。
除此之外,在街面上的小娃娃也有爱帮人跑腿买东西的,挣个几个铜板,这样的小娃娃自然不可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多是在街面上开铺子的。
百花楼的主人花满楼乃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眼睛又盲,自一个人搬出来住之后,便有许多帮闲、小孩时常在这附近晃悠,想着这花七公子眼睛瞧不见,做事不方便,总有要他们跑腿帮忙的时候。
花满楼贵公子当的久了,也的确没有做什么都亲力亲为的习惯,时常会花钱请这些人来跑个腿。不过他不乐意多理会那些年轻帮闲——这种人可不是单靠得人赏钱为生的,他们大都是想靠着这样的机会结交富家子弟,攀着关系陪着富家子弟去玩乐。
说白了,这是一群专业的陪玩。
花满楼又不是纨绔,又不需要陪玩。
不认得花满楼的人,经常在传得愈发离谱的传闻之中,认为他是个从不拒绝任何人的活菩萨,浑身都散发着“快来宰我”的大冤种圣父气息,但花满楼若真的是这样一个人,也就不可能安安稳稳长这么大,安安稳稳地游历江湖、享受生活了。
因而,在百花楼住的这几年,他倒是和这些街面上的小孩子们关系不错,只可惜去年姑苏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那凶手杀了好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小孩,此后,街面上的孩子都少了。
所以陆小凤只能去叫附近的闲汉。
过了一会儿,那闲汉端着满满一大碗卤鸡爪回来了。
秦蔻这才有空瞧一瞧这种“帮闲文化”中的帮闲。
这人的模样倒是也很周正,没有秦蔻刻板印象中那种贼眉鼠眼的样子——这也很正常,古代其实是个非常看脸的社会,要当官还得看仪表,长得鬼迷日眼的人,再有才能,也恐怕很少能有机会施展,至于史书之中偶尔会克制的夸赞一句的“美容止”,那都是漂亮得惊天动地的人物。
这人的衣着也很得体,帮闲不干苦力,不穿短打,反倒是一身长衫,文质彬彬,唯一让人很疑惑的是,他一进门,居然连一个好脸都没有。
陆小凤用那种逗小狗的语气,发出了“嘬嘬”的两声,还伸出手来招一招,说:“老兄,这边这边。”
那帮闲板着脸,哐当一下,重重地把装满鸡爪的陶盆放下,对陆小凤冷冷道:“你吃这么一盆子鸡脚,也不怕撑死!”
一点红躺在躺椅上晾着头发,本来像猫一样眯着眼睛,此刻却忽然睁开了一只,冷冷地瞧着那帮闲。
在发现那帮闲是在骂陆小凤时,他的眼睛又眯上了,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陆小凤被一个帮闲凶了这么一记,居然也不生气,悠然一笑,只道:“我撑不撑死,你老兄不必挂念,哎!拐三条街去,自甜水巷往里,右边第三家李记面馆,来三……啊不,五碗面,来三碗秃黄油的,另外两碗要卤鸭面……哎,蔻蔻,你来的实在不是时候,如果夏天来的话,就能吃我们姑苏最有名的三虾面啦。”
三虾面的确有名,姑苏人吃得精细,吃虾也精细到令人发指。
每年五月,河虾抱籽,这个时节就是吃三虾面的好时令了,所谓三虾,指的是虾籽、虾脑与虾仁,在现代,一碗三虾面的价格在七八十到三百元之间,贵的不是抱籽的河虾,而是这超精细的人工。
苏式细面,浇头现炒,虾籽与猪油同炒,鲜香逼人,慢慢拌在雪白的龙须细面之上,虾脑紧实,虾仁嫩滑,相当有吃头,乃是苏面一绝。
那一头,陆小凤或许是花了钱了,还在对这个样貌周正的帮闲噼里啪啦地加任务,说是要东边老街口上的酒铺里,再弄二斤温好的黄酒……秦蔻看着他这样子,总觉得像那种极致压榨员工的挂路灯资本家……
秦蔻:“…………”
这是在干嘛.jpg
那个帮闲本来就扳着一张脸,此刻听着陆小凤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过分,他的脸就拉的越来越长、越来越长。
帮闲阴恻恻地说:“黄酒没有,人中黄管够,你要不要?”
陆小凤悠然道:“你小子不是爱装帮闲么,我这不是要你体验个够么。”
帮闲气呼呼:“我看你就是上次打俄罗斯方块输给我不高兴,在这里报仇!”
秦蔻:“…………”
秦蔻不可置信地扭过头瞧着陆小凤:“你居然打俄罗斯方块输了?!”
这家伙手速快的可以去玩俄罗斯方块世界锦标赛了好不好!
陆小凤恨恨地说:“我又没这小子这么无聊!我还有黑魂和塞X达要玩呢!谁知道这小子为了赢我,愣是在家里窝了七天七夜,练了七天七夜,就为了要我喊他一声大叔!”
帮闲也气得跳起来:“好你个陆小鸡,去了神仙地方,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就扔给我一个俄罗斯方块,你打发叫花子呢!”
陆小凤板着脸:“叫花子比死小偷可爱多了。”
秦蔻:“…………”
你敢当着阿楚哥的面这么说么?
这帮闲与陆小凤显然又是那种为人所熟知的损友关系,他们两个绝对是熟到不能再熟,秦蔻乃是个看过原著的外挂人士,自然一下子就猜出了这人的身份,撑着头笑道:“你是司空摘星么?”
那是自然咯,喜欢易着容来作弄陆小凤的人还能有谁呢?
他惊奇地瞧了秦蔻一眼,福至心灵,忽然道:“啊!我明白了,你就是那位千年之后来的朋友,是不是!”
这是个极其自来熟的人,即便这桌子上只有陆小凤一个人是熟人,他也一点儿不见外,拉了把椅子就坐下来,伸手就去拿卤鸡爪吃,还用筷子给秦蔻也夹了一个,眨眨眼,笑道:“好朋友,你别看他一脸虚相,别的不行,吃喝玩乐上却是很行,他说好吃的,一定不差,你来尝尝。”
陆小凤:“…………”
陆小凤气得差点跳起来:“谁一脸虚相,你这猴精说谁呢?”
司空摘星悠然道:“石砸狗叫,谁激动我说谁。”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早知道我就不教你现代词汇了,呵呵。”
司空摘星:摊手.jpg
司空摘星说话颇喜欢带挤兑陆小凤的私货,不过他有一句话倒是说的很公允,陆小凤是个非常会吃的人,一般来说,他能记得住的店、能记得住的吃食,鲜少有不好的。
鸡脚这种啃起来不大美观的边角料,就如同烤鸡架在沈阳的流行一样,一定有着一些平民美食的智慧,这一家店子的卤鸡爪,又香又糯,丰腴如膏脂一般,尤其是鸡爪中间的那个肉窝窝,又有皮、又有软烂的肉、还有富有嚼劲的筋,实在叫人啃了就放不下。
司空摘星一面啃,一面还幽幽道:“我看你这么喜欢吃鸡脚,所谓以形补形,你这灵犀一指可别是吃鸡脚吃出来的绝技吧。”
陆小凤淡淡道:“你可以试试一天吃三顿,看看能不能练成。”
司空摘星冷笑:“我看你是那店子的托。”
陆小凤不理他,只道:“我说你带着个人|皮|面|具吃东西,你不难受么?”
说着,顺手要去扯这帮闲的面具,帮闲嘴里叼着个鸡脚,手上还拿着一个,呲溜一声就上了屋顶,占了傅红雪的地盘。
自这人出现之后,傅红雪冷冰冰的、居高临下的目光就总是在他身上扫过,似乎在评估这人有没有危险。
此刻他上了屋顶,傅红雪一动不动,只是目光如冷电一般盯住了他,司空摘星歪了歪头,又灰溜溜地从屋顶上下来了。
陆小凤哈哈大笑,对傅红雪道:“小傅,谢啦!”
司空摘星板着脸:“你没事怎么那么喜欢交西门吹雪一样的好朋友!”
陆小凤:“西门吹雪有什么不好,人家剑又练得好、家里的糕饼店还好吃、对朋友也客气周到,有什么不好?”
司空摘星道:“那我怎么知道,我一看见这些冷冰冰的剑客刀客,浑身就好像都开始发毛了,天老爷!秦姑娘,你家居然一口气养了三个,你的寒毛还好么?”
他说的三个指的就是一点红、傅红雪和阿飞吧,大中小三个号码。
一点红原本对这种完全没有营养的废话应该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但他居然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秦蔻正在瞧着他。
她一瞧见一点红那双黑漆漆的、瞧不清情绪的眼睛,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总是想到他放弃的东西,竟然一时之间眼神闪躲了一下。一点红瞧见了她不同寻常的反应,手指轻轻地蜷缩了一下,然后就被秦蔻的那只干净的手给拉住了。
一点红反握住了她的手,她就在他的手心里轻轻地搔了一下。
她颇有些甜蜜地回答司空摘星:“有么?我觉得很好呀。”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比猴子都精,心明眼亮得要命,哪里会看不出这两个人一对视上就暗涌的情潮。
他只是有些纳闷,不大明白女孩子为什么会喜欢上这种闷不做声的死人脸……就好像他也不明白峨眉派的孙秀青怎么就能看上西门吹雪那个活僵尸一样。
不过他好歹也是个有眼力见的人,不可能当面直接这么说,也只好长叹一声,坐在树上幽幽道:“也不知道你们这些女孩子都在想什么……”
……喜好怎么那么古怪呢。
秦蔻忍不住笑了。
她又有点好奇司空摘星的面具是个什么样子,司空摘星看在俄罗斯方块游戏机的面子上,很是大方,吃完了鸡爪,去洗了个手,就把面具扯了下来,给秦蔻玩。
秦蔻研究了半天,觉得这东西有点像是橡胶产物……但又不大像,司空摘星还很耐心地和她解释了好一会儿,哇啦哇啦地说话,最后秦蔻得出结论——和内力一样,人|皮|面|具也是一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
果然,武侠世界其实就是中国版的古代魔法故事……
司空摘星也对现代很感兴趣,问东问西的。
秦蔻说:“你这么感兴趣,不如随我回去瞧瞧啊。”
司空摘星苦着脸,摇了摇头。
秦蔻很诧异:“你居然不愿意去?我又没说要你永远留在现代?”
司空摘星长叹一口气,只道:“陆小凤都同我说啦,你们现代有一种叫摄像头的东西,密不透风的,天老爷,我可是个贼,最怕的就是见官,你们那里的官差管的那么多、那么严格,我去了可真的是要憋死了!假如我忍不住偷了东西被抓住,可不是要一辈子留在现代了。”
秦蔻:“…………”
秦蔻:“不去算了。”
司空摘星:“不过能不能给我带一个游戏机,要比陆小凤手里那个更好的!”
陆小凤一巴掌就拍在司空摘星肩膀上了,嫌弃道:“去去去,别总麻烦我们蔻蔻!”
司空摘星回了他一个鬼脸,呲溜一声就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喊:“陆小鸡,铁公鸡,游戏机都不借给我耍!迟早我要给你偷咯!”
陆小凤:“…………”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对秦蔻说:“别理他,这人是真的无聊。”
秦蔻说:“我看你没比他好到哪里去。”
陆小凤:“切!”
第 215 章 48【一更】
***
当日傍晚,众人在姑苏的街道上慢悠悠地散步,就如同不久之前他们在岛城时那样。
不过,这里与岛城当然是完全不一样的风光。
来到这里,秦蔻就大概能够理解,为什么现代那些冠之以“XX古城”的地方,一般都会修不大好走的青石板小路了。
姑苏的路也是高矮不平的青石板路,一些身着短衫的妇人偶尔吱呀一声推开自家的屋门,从里头拿了木盆出来,在门口流过的小河沟里洗衣,浸湿了衣裳,敲碎了皂角,便用木棒一下一下的敲打着衣裳,敲出泡沫来。
路上行人如织,有挑着扁担卖完了货的小摊贩、有趁着夕阳匆匆归家的孩童、最值得注意的,恐怕还是三三两两的江湖人,有劲装疾服的侠士,也有锦绣罗衣的豪客,刚刚自秦蔻身边路过的,还有三四个梳着高髻,身着薄纱宫装的女客。
这样的女客自然也是江湖人士,古代毕竟是阶级社会,是有服制的,寻常百姓谁没事会穿着这种明显僭越的衣裳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呢?也只有天生放荡不羁、不畏威权的江湖人了吧!
等到天色再暗一些时,姑苏城便倏地沉寂了下去,黛色的瓦片如片片乌云一般,低矮地罩在这秀美的富贵乡之上,今夜的月亮很大、也很圆,使得人们能够瞧清前后的路。富贵人家点上了羊角灯,所谓羊角灯,就是用将羊角煮成胶质,再灌到模具之中去,冷却之后,便形成了半透明的灯罩,比起纸灯罩来说,更免于起火的危险,也更透明、更显光亮。
这天晚上,秦蔻见到了欧阳情。
欧阳情原本是京城的名妓,陆小凤在追查金鹏王朝一案的时候,就与她狭路相逢,只不过那个时候陆小凤并不喜欢她,还曾奚落了她一番,两个人不欢而散。
后来,陆小凤才突然发现,欧阳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个人,她竟是红鞋子组织的四当家,与公孙大娘、薛冰、江轻霞等人互称姐妹。薛冰与江轻霞位列江湖四大母老虎,与这样的女孩子互称姐妹,可想而知,欧阳情或许也是一只又漂亮、又刁蛮的老虎。
他们两个人为什么走到一起去,陆小凤已经有点想不起来了,他们两个又是为什么分开……这倒是没什么不好想的,陆小凤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天生就在一个地方呆不住,不是个安稳的人,而他一旦离开某个地方,就也差不多会将某个地方的人忘个干净。
……说忘个干净或许也不大准确。
准确来说,秦蔻认为,陆小凤似乎没有能够维持亲密关系的能力。
他是个极其富有魅力的可爱男人,本事又大、人又温和、性情可爱,有时候会显得有点天真、有点顽皮。这反倒是很对女孩子们的胃口,这天底下自诩“大男人”的男人太多啦,但他们大都只是一些自尊心极强,又无趣、又自大的人罢了,实在叫人提不起什么兴趣。
只可惜,这个人似乎有一些性格的缺陷。
秦蔻偶尔会觉得,他并不是喜欢流浪,他只是需要去流浪,他似乎很渴望一个家,又似乎……很害怕有一个家,从那些只言片语之中,秦蔻可以听出,陆小凤少年的时光或许是有一些阴霾的,而这阴霾必然来自于他的家庭。
家庭,一种以血缘和责任为纽带的紧密组织,带来爱,也会带来痛苦。
花满楼拥有一个极其美满的大家庭,因此他的情绪与性格都相当的稳定,秦蔻的家庭关系也极其圆满健康,因此她能从家庭的关系之中得到无限的支持,形成了现在这样乐天又健康的性格,从不畏惧与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也从不会被失败的亲密关系所打败。
但陆小凤……他的家庭一定不是这样的。
他或许出生在一个有爱也有痛苦的家庭之中,自小就有些排斥这种的家庭关系,在他十多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彻底破碎了之后……他却又痛苦得恨不得跳河死去。
现在他看起来很乐天,很健康,但种种迹象表明并非如此。他渴望联结,又不喜欢太紧密的联结,友情或许是他唯一能接受的亲密关系,所以他对任何人都像是对朋友一样……朋友嘛,那就是在一起时开开心心的玩,遇见苦难时两肋插刀的帮忙,要离别时,那就只是抱拳,一句后会有期,便可以潇洒走人。
但问题是,爱情对人的要求不是这样的,陆小凤是个好朋友,却不可能是个好爱人。
浪子的本质啊……
秦蔻摊手。
不过反正……他是个足够好的朋友,这对秦蔻来说就足够了。
他们是在面馆里瞧见欧阳情的。
欧阳情是个非常清雅秀丽的美人,一席白衣,如轻烟笼罩,傍晚醺人的风一吹,她便一伸手,拢了拢她的蝉鬓,露出了一节雪白的手腕,与一只水头极润的翡翠手镯。
她秀丽的面庞有些苍白、又有些冷漠,走进这家店时,她黑沁沁的眼睛瞧着陆小凤,眼里有些惊奇,似乎不大习惯这个失去胡子的陆小凤,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忽然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反倒使她轻烟一般的人物形象落了地,变得鲜活了一些。
陆小凤似乎不大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小胡子;欧阳情却也不大想理会陆小凤,她兀自走过去,七七八八地点了吃食,自顾自地吃,看都不看陆小凤一眼。
倒是陆小凤实打实的又尬住了,如坐针毡地吃完了一顿饭,是笑得也不爽朗了,碗里的吃食也不香了,一顿饭摸了大橘估计得有个一百八十下,给大橘都摸掉毛了,猫毛满天飞。
大橘:“?”
大橘有气无力地瘫在陆小凤腿上,嗷呜嗷呜的叫。
秦蔻很是嫌弃地看了陆小凤一眼,忍不住说:“你别倒着摸行不行,顺毛顺毛,哪有你这样逆着毛摸的!”
陆小凤:“啊……抱歉抱歉。”
秦蔻不由分说,一把夺回了她的大橘,抱在怀里细细摸,大橘很快被撸舒服了,发出两声惬意的呼噜声,趴在秦蔻身上当厚重挂件。
秦蔻揉了揉它的肚子。
花满楼瞧了陆小凤一眼,无奈地摇摇头,道:“你呀……”
他没再多说什么,秦蔻也没在多说什么,这或许才是陆小凤能接受的“家庭”和感情。
秦蔻一直觉得蛮惊奇的,她能沟通古代与现代两个世界,能把他们送回古代之后,陆小凤居然没有怎么离开。
反倒是花满楼,很是想念古代,想念家里,时空隧道一开,立刻回家住了好一阵子,只是逢年过节约定回来玩一下,只是最近因为眼睛的事情才多住了一阵子。
这才像是一种正常的对待朋友的态度嘛。
陆小凤简直有种……把现代的那个屋子当家的态度。
秦蔻抿了抿唇,瞧了瞧低下头唏哩呼噜吃面的陆小凤,无声的叹息了一下。
略微有那么一点不太健康啊。
不过她和红哥的感情其实也没那么健康就是了。
花满楼接过大橘,开始在它身上施展自己的盲人按摩大法,虽然他现在已经不是盲人了。
大橘:“呼噜呼噜。”
花满楼:( ̄▽ ̄)”
秦蔻:“…………”
个人有个人的毛病,只有花满楼是个情绪健康的六边形战士,永远散发圣光……
吃过晚饭,大家一块儿回百花楼,不过秦蔻不打算再住在古代了,拔步床哪里都好,还让人很有安全感,但就是没有柔软的床垫,实在太硬了……
所以秦蔻决定回家住,第二天早晨再过来。
陆小凤就不回了,他好久没住百花楼,还有点想念这里,想念自己之前一直住的那一间屋子。
秦蔻是躺在床上浑身被硌得慌的时候做出这个决定的,林诗音、傅红雪和阿飞都也已经各自歇下了,秦蔻不想把他们叫起来,就只和陆小凤、花满楼打了声招呼。
大橘因为花师傅按摩技术好,扒着花满楼不肯下来,不肯回家去睡。
秦蔻才不理会它,秦蔻还乐得轻松呢。
她只伸手敲了大橘的脑袋瓜子一下,小小声骂了一句“小傻蛋。”
大橘的爪爪扒住花满楼的衣服,睁着圆圆的眼睛看着她:“嗷?”
秦蔻:“好啦,我走啦,明天回来。”
打开时空漩涡,她和一点红一前一后走了进去,大橘一瞧见这个,还以为秦蔻不要它了,嗷呜尖叫了一声,一下子跳下来,嗖的一下追进去,也不见了。
花满楼失笑。
另一边,秦蔻很诧异地被大橘扑了个满怀,大橘情绪很激动地尖叫了一声,毛毛都炸开了。
秦蔻:“…………”
秦蔻:“说你是小蠢蛋,果然就是。”
她连衣服也没换,就盘腿坐在客厅沙发上,抱着大橘抚摸起来,大橘趴在她怀里,两只前爪抱住她的手不肯放开,看起来真是相当的蠢萌可爱,秦蔻忍不住揉了揉它,大橘夹着嗓子叫了一声,又把她吓得不轻,真恨不得立刻把这个大汉音胖猫咪给丢出去。
揉了好久,还开了两个罐罐给它吃,大橘才放下心来,跳在地上玩自己的尾巴。
秦蔻:“…………”
秦蔻嫌弃地看着这只起码传了四代、心智一点儿没进步的宇宙猫猫。
好吧,安抚完这一只,该安抚下一只了。
秦蔻起身,去换衣服,一点红早回房间换下了他身上裹着的古代劲装,此刻又去冲了个澡,秦蔻进屋的时候,正巧就看见他才套了条宽松的裤子,精赤着上身,刚把T恤套在头上,听见开门声,他下意识地扭了一下身子,于是秦蔻就看到了他腰侧清晰的腹斜肌。
他套上T恤,轻轻呼了一口气。
现在,他换了一条纯棉的黑色束脚运动裤,脚上踏着拖鞋,身上穿着宽松的黑色T恤,漆黑柔顺的长头发及腰披散。
这一身衣服都是秦蔻给他置办的,这种宽松的束脚运动裤也很合适他穿,再冷一点,上头配个连帽衫,头上压上鸭舌帽,甚至会有点像那种休闲的明星街拍呢。
而且,他显然已经有点不习惯穿古装了,一回来,迅速就换上了她买的衣服。
这令秦蔻的心里忍不住泛出了一点自得,好像是自己在和那个假想的古代敌人争抢着一点红的所有权,现在她占据了极大的优势一样。
秦蔻开始解起了自己层层叠叠的衣服,一面解,一面抱怨道:“我明天过去不要再穿这样的衣服了,真的就……只适合拍照,麻烦死了。”
一点红的眼睛里浮出一点笑意来,问:“你今天拍了么?”
秦蔻:“啊……忘掉了!”
她捂脸:“今天光顾着吃这个小吃那个小吃了,完全忘记要拍照了!”
好不容易去一趟真实的古代姑苏,行人都是景色的一部分,富贵红尘、秀丽婉约,超适合拍写真的……就是怪异的行为举止可能会让古人侧目围观。
而且欧阳情真的好漂亮一个大美人,想拍几张,还想让她来当coco汉服工作室的模特,更像让她帮忙参谋漂亮的服装搭配……如果汉服工作室能开起来的话。
结果今天一路逛吃,看见漂亮的古装美人也光顾着看和跟陆小凤一块儿尴尬了,根本忘记拿相机,更别说给自己拍一套漂亮写真了。
秦蔻托着腮,说:“算啦……到明天再看吧,我去洗澡。”
一点红:“嗯。”
秦蔻躲到浴室脱内衣,把自己上上下下洗了一遍,换了新买的白桃味沐浴露和洗发水,舒舒服服地冲干净泡沫,裹着浴巾,才发现自己没带换洗衣服进来。
她不大在意,取下吹风机吹头发,那股甜美的、还带着桃皮微涩的香味湿漉漉地钻进她的鼻子,让她觉得很愉快。
吹完头发,她就这么裹着浴巾开门出去,一点红正半靠在床上看书——对,他还挺喜欢看书的,看世界各类武术研究、还有摩托车、体育、美食、烘焙的书。
自从吃了秦蔻做的芝士焗玉米之后,他似乎对自己做甜品也起了一点兴趣。
他听见浴室门开,便抬起眸来瞧她。
秦蔻只裹着一条浴巾,跳上了床,躲进被窝里,然后在被窝里窸窸窣窣地把浴巾给扔出来,惬意地呼了一口气。
水洗棉,好柔软,非常适合这样子睡觉。
她一点儿都不羞臊,就在被窝里这样子扒在了他身上,她那头柔软丰茂的长发泄出来,和一点红漆黑如缎子一样的长发交融在一起。
一点红放下书,从善如流地抱住了她,低下头去,轻轻地撷住她的下唇。
与以往相比,他要温柔得多,也要……小心翼翼得多。
秦蔻的手顺着他的脊背攀住,忽然说:“红哥。”
一点红沙哑道:“嗯?”
秦蔻摸摸他的背,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说:“你今天不高兴,是不是?”
一点红沉默了。
他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秦蔻也好一会儿没有说话,他的胸膛和她贴的很紧,所以秦蔻能感觉到他的胸膛在不稳定的起伏着,他的心绪在此刻也似乎很不稳定。
秦蔻有点不安地攀紧了他。
过了好一会儿,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似乎有点迟疑地说:“蔻蔻,你……”
秦蔻:“嗯?”
他把头埋下来,似乎有点不太敢看她,语气听着也有点闷闷的:“你……别害怕我,行么?”
第 216 章 49【二更】
***
一点红身姿修长,比秦蔻高不少,秦蔻在女孩里也算是格外高挑的类型了,但和他窝在一起时,却总能被完全收进怀里,小鸟依人一般。
此刻,一点红的头埋在她的脖颈侧,黑发如瀑布一般流下来,柔软地窝在她的身上,由于身高的原因,他的脊背只能弓起来,脊柱自皮肉之间凸起,像是一节一节的骨鞭一样,贯穿他的整个身体。
他的语气又闷、又沉、又迟疑,像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这话一样。
他的确不知道该怎么说出这件在他心里盘旋的事情,这一个下午,他似乎想了很多,想他的过去、想他一直以来那种狠辣与凌厉的作风、想江湖上的人看他时那种畏惧的眼神。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这是很难一言以蔽之的事情,甚至于他自己都回答不出来。他只知道从前自己落魄极了,像是一条永远居无定所的野狗,对着人呲出锋利的牙刀,他完全没有任何在乎的东西,包括自己的性命,所以做事横行无忌、残忍冷酷到令人心惊。
他才不在乎别人会不会怕他。
那时候的他,大概是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这样在乎吧。
在乎……但没办法。
想要一个人的命很容易,想让一个人不怕他却很难,他自小就很明白如何让其他人的畏惧,他也一直生活在高压的恐惧之下的。但此时此刻,他却发现,破坏很简单、建造却很难;让人心生恐惧很简单,让人心生亲近却很难。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用最蠢笨的法子,用完全无用的法子,好似是仗着她还在喜欢他一样,撒娇一样的说出了这句话。
说完之后,他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就好似这句话耗费了他的大半体力一样。
秦蔻的呼吸停了一瞬,似乎很诧异他会说出这样的话。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古怪地道:“你今天不高兴是因为这个么?”
一点红没有说话。
他默不作声地侧过头,蹭了蹭她的耳垂,不知道为什么,秦蔻从这个动作里看到了一些很原始的动物性。
红哥就是一个靠野性和凶性生存的人,他离群索居,在认得她之前,并没有与旁人建立过如此紧密的亲密关系,陆小凤是不能处在这种关系里,一点红却是不会。
他什么都不会,只凭借一腔热忱去爱她,毫无技巧,毫无保留,在遇到了难以解决的困难时,也只好这般无力、挫败的恳求她,别怕他,不要害怕他。
这……
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么纯情的男人了!
秦蔻忍不住回想自己的初恋——十五岁时谈的第一个男朋友,现在去想,对方的身形早模糊得不像样子了,也没什么好值得怀念的,那个时候的青涩……其实就是蠢,到处都透露着蠢兮兮的感觉,要说真诚……真诚么?她不记得了,主要是太幼稚了。
一点红很……很成熟,他毕竟是个二十九岁的成年男子,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多年,情绪一般来说很稳定,看到什么都很淡定,又很懂得做家务、照顾人,在体贴程度上来说,谁也比不过他。
但他同时还很……青涩,一直以来,他的感情都是被秦蔻牵着走的,还没在一起的时候,秦蔻话里话外的引诱他,在一起之后,她又设了个套,把他圈在里面吃干净。每一步都是秦蔻主动,拉着他的手,然后他沉默又安静地跟着她走。
这种成熟与青涩,冷漠与热情,在他的身上融合得如此自然,总令秦蔻很是着迷。
说到底,这种极其独特的气质,是因为他独特的成长生活环境。假如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现代人,长成这个样子,绝对不会愁找不着女朋友,说不定二十九岁的时候,早就是个成熟的、经历过很多女人的男人了,绝不可能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秦蔻感受着耳旁细密的触感,感到他的呼吸声有那么一点微微发抖,似乎是因为……她沉默的时间太长了。
这让她想到了小时候家里短暂养过的一只小狗,她一表现得生气了,它就可怜巴巴地趴在地上,是耳朵也耷拉下来了、尾巴也摇不动了,一下一下抬眼看她,喉咙里呜呜咽咽的,也不知道要表达个什么意思。
那只小狗最后因为大橘实在不喜欢,整天冲上去冲人家猫猫拳,外婆怕哪一天小狗就被迫到宇宙空间里奇幻漂流去了,所以把它送给朋友去养了。
秦蔻忽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紧紧地攀住了他的脊背,他的脊背缩得紧紧的,背肌显露无疑,好似在等待什么即将落下来的鞭子似得。
秦蔻抱着他,说:“今天……我看见你在那个小院中的样子时……”
一点红的手指忍不住蜷缩了起来,呼吸声变得不太稳定。
秦蔻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接着说:“我觉得你很酣畅淋漓。”
那种舒展的身躯,灵敏矫捷、极富张力的动作,仿佛纾解了浑身上下所有的戾气。
秦蔻深吸了一口气,说:“我没有害怕你,我只是在想,我是不是太拘着你了。”
一点红“噌”的一声就抬起头来,紧紧地盯着她,神情还有点微愣,他很少露出这种有点呆的表情,好像是完全没反应过来事情竟是峰回路转。
秦蔻从这个自下而上的角度瞧着他,不免就觉得这样的红哥可爱得很,于是挣扎着抬了一下头,在他侧脸上啾了一下。
一点红追问道:“你当真不……不怕我?”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我看现在是你比较怕我,怎么这么小心翼翼呢?”
她踢了一点红一脚:“重死了,走开走开。”
一点红从善如流,抱着她顺势往旁边滚了半圈,两个人的姿势就变成了秦蔻缩在他怀里。
他稳稳当当地躺在床上,秦蔻伸出脚,踢了踢被子,一点红就伸手捻起被子,往两个人身上裹了裹。
秦蔻说:“所以我那时候就在想啊……我是不是太拘束你了,红哥,在现代呆着是不是处处都是桎梏?”
一点红立刻说:“没有。”
秦蔻斜眼瞧着他,说:“真的没有么?”
一点红……一点红不说话了。
秦蔻不轻不重地拧了他的腰侧一下,嗔道:“都学会在我面前说谎了,是不是?”
他长叹一声,乖乖受了这一记拧,解释道:“我只是不愿让你……担心。”
秦蔻不赞同地拧住了眉,又在他胳膊上掐了一记,他的胳膊上迅速地浮起了一个红色的小月牙。
秦蔻说:“说什么蠢话,你不愿意让我担心,难道我就不担心了么?”
一点红哑声道:“……抱歉。”
秦蔻嗔怪道:“又抱歉,你总是这样。”
一点红张了张嘴,习惯性地抱歉二字似乎有要说出口,又被他强行吞咽回去。他乖乖地躺在原处,秦蔻一会儿拧他一下、一会儿咬他一口,上下其手,看起来简直是把他当一个滚烫的汤团来看待的,四处晃悠,琢磨着怎么吃才不烫嘴。
半晌,秦蔻忽然道:“幼稚鬼。”
一点红挑了下眉:“你觉得我很幼稚?”
秦蔻悠然地躺下,懒洋洋地说:“我不是觉得,我这是确信,你就是个幼稚鬼。”
一点红用沉默来表示自己的不认同。
秦蔻说:“傻子,你明明就觉得这样子不够舒畅、桎梏太多,为什么从来不说,你这样下去能开心么?”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
他长长地吐息着,似乎是在组织自己的语言,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闭上了眼睛,沙哑地道:“我已经……得到很多了。”
是的,他认为他已经得到很多很多了。
从前从没想过的爱,他得到了;从前从没想过的家,他也有了。曾经他甚至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渴望什么,因为他对美好二字根本就没有概念,直到他在这里安了家,他才知晓……原来自己渴望的,正是这样一种生活。
当然,他不可能全然的满足。
他是生活在江湖上的人,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就是自由自在的,来到现代,有了安定的生活,有了心爱的女人,必然要放弃以前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时的习惯,必然也会觉得有些桎梏。
其实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人类的本性决定了人本身就是想要两全其美的,只是客观条件做不到既要又要的时候,就得自己做出取舍了。
一点红是个非常果断、果决的人,他早已毫无保留的做出了选择,也明白他未来会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他甚至会为自己的不满足而感到愧疚。
一点红啊一点红,你原本什么都没有,如今有了她,你竟还不满足,你有什么资格去不满足?
他这样想着,就把自己的需求压制下去,继续若无其事地生活着。他掩饰得很好,直到这一次,阴差阳错之下被秦蔻敏锐的意识到了。
他盯着天花板,只道:“我不该要那么多,我已经有你了,我满足了。”
秦蔻静静地瞧着这个男人。
半晌,她说:“你现在这么想,以后可不一定会这么想。”
一点红皱眉道:“你不信我?”
秦蔻说:“咱们俩在一块儿,我不能叫你开心,反倒是让你委曲求全……我是什么?我又不是薛笑人。”
一点红道:“你怎么忽然提起他……你和他……当然是完全不同的。”
秦蔻嘻嘻笑了:“我知道啊,不过我可不愿意让你受一点委屈,你看,鸟在家里憋得久了都会掉羽毛,我们红哥这么委屈巴巴,以后万一脱发怎么办,可不能脱成地中海!”
一点红:“…………”
一点红被秦蔻鬼才般的说话艺术给震撼了一下。
他干巴巴地解释道:“……我也没有委曲求全。”
秦蔻:“嗯?我们红丝雀没有委屈巴巴么?”
一点红狐疑:“……红丝雀?”
秦蔻打了个哈哈混过去:“啊没事啦,你接着说,所以你有什么打算?”
一点红伸手,敲了敲他放在床头的杂志。
秦蔻趴在他身上撑起身子去看——摩托车的杂志。
秦蔻挑眉:“你想去玩摩托?”
一点红说:“……怕你担心,还没决定。”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我才不担心呢。”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这群古代侠客们个个都是骑马的好手,摩托车,可不就是现代的钢铁巨马么?男人会喜欢这种东西,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而且红哥骑重型机车……
秦蔻在脑内想象了一下他带头盔、穿黑色皮衣,长腿跨在摩托上的模样。
秦蔻:>w<~~~
好帅哦!
她露出了想入非非的表情……
她不反对,一点红眼睛亮了一下。这既视感,令秦蔻感觉自己看见了一头大毛茸茸,忍不住又啃了他好几口。
秦蔻抬起头,又不确定的问:“这样够么?”
她一下子又觉得红哥像是那种精力超级足的大型犬,只弄辆摩托车当玩具真的够消磨么?
一点红含糊地道:“还行。”
秦蔻肯定地说:“还行的意思就是聊胜于无。”
一点红又闭上了嘴。
说实话,他不是舌灿莲花型男朋友,根本连个谎都说不好,一被秦蔻揭穿,立刻就不声不响,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秦蔻很得意地笑了起来。
她说:“红哥啊,不如……”
一点红:“嗯?”
秦蔻提出她的想法:“不如,我们在古代也买一套房子吧,我们每周都能去度假,这样你练剑也方便点。”
他还是要练武的,像是傅红雪和阿飞,也是要练武的。
她家虽然大,却也没有足够容纳他们练武的地方,毕竟那剑一舞起来,剑气充溢,指不定就把墙面给弄出一道来,人还不能靠近,露台吧……这露台说大也不大,每天还被阿飞和傅红雪抢着用,真是看着就觉得有点寒碜。
还是有个大院子好啊,不说像是江南花家的府邸那么大,只要有花满楼住的小院儿那么大就行了,顺也可以不住城里,在山上别苑隐居,这样的话,天大地大,想练剑就练剑,想跑马就跑马,岂不快哉?
自然咯,他们会把时代就选在陆小凤的时代,谁会没事找晦气,回到薛笑人还活着的时代去薛笑人眼皮子底下买房啊,反正,一点红的朋友也只有楚留香一个,他们想见面也容易得很。
一点红怔了怔,才意识到她做了个什么样的决定。
他张了张嘴,说:“好。”
秦蔻说:“说实话,我也很喜欢那样的院子呢……可是在现代,那都不是有没有钱能买得到的问题啦。”
想要一座隐在山间的别苑,天大地大只此一间,在现代……恐怕不大好找,山里可不是能随便开发、随便修别墅的,就算修,开发商也是修一整个别墅群,不大符合秦蔻的需求,且那种房子买来真的也不保险……
还不如去古代买呢,甚至去度假还比在现代开车要方便。
一点红想了想,道:“好,我身上家底也不少,我来买,你不要动用你自己的钱。”
秦蔻:“好咯,你的钱还有大批珠宝呢,我的钱可都是人民币,过去可不是废纸一张。”
秦蔻就开始掰着手指头来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也想在院子里栽一棵古树!我还想要一张吊床呢……这样中午我就可以抱着大橘在吊床上睡午觉了,但是不能要桂花树,桂花开花的时候太香了……真是受不了。”
一点红眼角含笑,道:“好,我去请教花满楼。”
秦蔻说:“我还想做高一点的回形游廊,下雨的时候就坐在游廊里面,咱们放过小茶几,煮茶喝咯。”
一点红又道:“好。”
“啊……还要有月洞纱窗,我小时候看电视剧最喜欢月洞窗啦,外头要是四季分明,从里面看景色一定好的很…………”
第 217 章 50【一更】
***
这场小小的、隐藏在平和日常生活之下的小矛盾就这样被无声的化解掉了。
不过,秦蔻还颇有些感叹。
果然,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一点儿也不健康。
一点红是个极其果决的人,但与果决所相对应的词汇,大概就是偏执了。
他很偏执,偏执的认定了她之后就不肯放手,这种奇异的执拗被隐藏在他的成熟、体贴与平静之下,直到今日才暴露出来。
而她居然很享受这样不健康的感情。
秦蔻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感受过很多种不一样的爱情,也在网上看过了很多关于“健康关系”的心灵鸡汤。但她其实不大相信那些东西,她见过真正健康的爱情么?似乎也没有。
健康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呢?理性的爱么?但爱情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把自己的喜怒哀乐交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因为对方的快乐而快乐,因为对方的悲伤而揪心。
——把自己的心捧出去,做无意义的给予,这本身就不是理性的行为啊。
或许爱情根本就没有健康这一说,或许人们根本就是渴望着不健康的、充满偏执与忠诚的纠缠。
秦蔻感觉到自己的内心被填满了,又觉得有些愧疚,她在享受一点红长久以来受到磨难后所养成的性格……
秦蔻:“嘤……”
一点红:“?”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没说话,充满愧疚感与满足感的啾了他一下,扒着他不肯放开。
一点红晃了一下头,有点不太明白女朋友忽如其来的投怀送抱是为了什么,不过这种事情嘛……男人哪有不喜欢的,他垂下头,紧紧地抱住了她。
这天晚上,窗外又下了雨。
一开始,是淅淅沥沥的小雨,逐渐的,雨珠连成了线,在窗外形成一片银色的雨幕,雨线砸在地上,溅出了蝴蝶一般的水花。
深秋,芭蕉早已移到了屋内,想要听一听雨打芭蕉落叶声,在地处西北的X市,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这一晚,秦蔻听着天然的白噪音,睡得很香。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睡眠倒是一向不错。
一点红的睡眠也一向不错,而且他的睡眠绝技还不少,他天生精力充沛,并不需要太长时间的睡眠,因而早上通常醒得很早;他在任何环境、任何地点都能毫无障碍的一秒入睡……这倒是让秦蔻很是嫉妒。
因为她……还蛮认床的。
昨天在江南花家,她其实蛮喜欢那张极其漂亮的螺钿拔步床的,可惜,大脑喜欢,身体不太喜欢,折腾了大半夜都睡不着觉。
今天提到要去古代买房,她就顺便提出自己的要求:“那我也要拔步床!不过我们在现代买个乳胶床垫送过去吧,还有枕头,这样子古今合璧才好嘛。”
一点红道:“好,床可以找木匠去打,姑苏是个富贵地方,爱享受,想来找个好木匠也不难。不过床垫的尺寸恐怕都不大合适。”
拔步床那属于屋中之屋,床铺大得两个人都可以在里面玩捉迷藏了,和现代一般床的尺寸根本不一样。
秦蔻撑着下巴轻飘飘道:“定做咯……到时候床打好了,量量尺寸,我去定。”
一点红道:“嗯。”
秦蔻又说:“诶?说起来以前红哥住的环境是什么样,其实我也想在家里再装一个房间出来呢,弄得古香古色的,也免得你呀,什么时候就忽然犯乡愁啦。”
一点红居然跟她开了个玩笑:“那简单得很,你只要找一把稻草垛给我就行了。”
秦蔻一点没被震住,反而舔了舔嘴唇,脸还更红了,说:“稻草垛……不好吧,这个是不是太狂野了点。”
一点红:“…………”
一点红:“……你这个人。”
秦蔻张狂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
第二天,秦蔻一如既往地赖床。
一点红倒是醒得一如既往很早,秦蔻半梦半醒之间往旁边一扑,扑了个空,迷迷糊糊睁开眼,才发现已经十点多了。
起床,洗漱,换衣服。
她今天不打算穿古装了,换了条对古人来说也不算很刺激的长款连衣裙,外头套了件厚针织外套,脚上踏了双白色休闲板鞋,把头发梳成一个丸子头,顺手把阿楚哥送给她的珠花插头上,算是尊重一下古代人民。
反正昨天看上去,街上穿什么奇奇怪怪的都有,今天也不打算去拍照了,懒……
收拾好了下楼,一点红正好从厨房出来。
他昨天晚上用空气炸锅烤了个巴斯克蛋糕,巴斯克热着的时候不好吃,于是在冰箱里冷藏了一晚上,此刻正好切成小块,放在白磁盘里端出来,除此之外,还有前两天走之前没吃完的吐司面包……
隔夜吐司,那就得用到特殊的剩饭处理法咯。
把吐司用牙签扎小洞,浸泡在蛋奶液中,一点红近来新学了几个花样,此刻便用上了。他把蛋奶液中的牛奶换成了桂花米酒,白砂糖换成了黑糖,就这么把面包浸透,再给面包片上撒一层细细的红糖,就这么用黄油去煎,能煎出一层焦糖脆壳来。
最后再从冰箱里找了个奶油冰激凌,舀出一个冰激凌球,和滚烫烫的吐司一块儿蘸着吃,就是一顿热量超高的早餐了。
秦蔻看看面前色香味俱全的蛋糕、焦糖吐司和冰激凌,再看看对面一点儿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正准备开餐的一点红,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陷入了沉默之中。
一点红:“?”
一点红用叉子叉了一块儿酒酿焦糖煎吐司吃掉,很是无辜、很是茫然地看着秦蔻,不明白她在消沉什么。
秦蔻:“…………”
秦蔻:“………………”
秦蔻默默起身,去冰箱里翻了一袋冷萃咖啡液出来,给自己冲了一杯热量为零的冰美式,企图让自己嘴里的酸苦味来冲淡一下罪恶感。
不过……
好吃诶!
现在收回一下红哥在做菜的天分上不如宋甜儿这句话!甜儿姑娘再好,也没法子天天在她跟前研究新菜式呀,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说,还是红哥最好~
秦蔻:捧脸.jpg
秦蔻:“可惜其他人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一点红面无表情:“这东西简单得很,他们可以自己做去。”
说着,还给大橘扔了一块。
大橘嗷的一口就吞进去了。
和吃其他任何东西一样,它欣赏不大来,但也给足了面子,特别惬意地往地上一躺,摇起了尾巴。
吃完了早饭,一点红回屋换了个衣服,他还是换了古装,因为古代的那种劲装疾服是专门为了打斗而设计的,手脚处都收的很利落,不会影响动作,现代装……他的秋装好多都是连帽衫,那帽子真的很烦人。
秦蔻抱着猫,两个人一块儿穿回了古代。
正巧,今日百花楼的诸位起得也不怎么早,也正坐一块儿吃早饭呢。
桌上七七八八地摆了一桌子,玫瑰豆沙馅儿的酒酿饼、几碗赤豆糖粥、加了榨菜的咸豆浆,还有鲜肉的汤团。
秦蔻一过来,陆小凤就招呼她:“来,蔻蔻,尝尝这个。”
说着,给她夹了一片煎糕来吃,还道:“这是我们姑苏的名点,猪油糖年糕,放过夜之后裹上鸡蛋液微微一煎,外头又脆、里面又软,好吃得很。”
秦蔻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没忍住尝了一下。
中西处理剩下的主食的智慧其实出奇的一致啊……而且都同样的好吃。
秦蔻:>w<
秦蔻克制地吃了一块,就放下了筷子。
陆小凤给自己卷了一个“荷叶包死人”(蛋饼包油条),一面吃,一面含糊地道:“你饱啦?家里红兄又给你做什么好吃的了?”
秦蔻:( ̄▽ ̄)”
秦蔻:“是很好吃的东西,你去求求红哥,让他把食谱给你~”
一点红挑了下眉,眼里浮出一抹笑意。
陆小凤狐疑地瞧瞧这个,再瞧瞧那个,忽然也笑了起来。
秦蔻:“嗯?陆小凤,你在笑什么呢?”
陆小凤含混地说:“我想起高兴的事情。”
看来这两个人之间那种隔阂已经没问题了!
陆小凤自己的感情问题相当不顺,但他很希望自己的好朋友能顺顺利利的。
今早瞧见他们两个重归于好,他的心情相当不错,多吃了一碗汤团,然后因为太撑,刚吃完早饭就去后院的摇椅上摸着肚皮躺平了。
秦蔻吐槽:“你不胖真的是没天理。”
陆小凤瞪她一眼:“什么没天理,我昨天不是用了灵犀一指吗!”
秦蔻一呆:“啊?”
秦蔻狐疑:“……灵犀一指可以消耗热量么?”
看起来……就是两根手指那么一夹啊。
陆小凤一脸嫌弃地看着秦蔻:“去去去,不懂武功的人不要说话。”
秦蔻:╭(╯^╰)╮
秦蔻拉了把椅子,也坐在了树下,这时候,花满楼开始了自己的日常保养植物的工作,傅红雪找了个角落在练刀,阿飞双手抱剑在一旁观察,双眼黑漆漆的,也不知道是否这剑道与刀道之间有什么秦蔻瞧不出来的共通之处。
林诗音今日穿了一席白衣,蝉鬓处装饰以新鲜的白芙蓉,花瓣之上,似乎还有露珠在微微颤动。她帮着花满楼一块儿浇了一会儿花,又去泡了一壶上好的雨前龙井来,端到小院之中分与众人。
秦蔻就是在这个时候宣布自己的古代买房计划的。
花满楼坐在桌旁,轻轻抿了一口茶水,帮她出主意:“那不若就买在姑苏,你与红兄只是想来此处度假,不在这头的时间多,买了院子,有我和陆小凤在,也可照应一二。”
也是。
想买一个很好的别苑,有月洞纱窗、有亭台水榭、有回形游廊、又小桥流水、有枝枝蔓蔓,这些东西是需要维护的,最简单不过来说,园中的花草若不打理,没过多久,就是杂草乱长,一片萧瑟了,再有,月洞纱窗上的纱,也要隔一个月换一次,否则纱旧了,颜色就美了,来住的时候怎么会有好心情呢?
这当然可以通过雇佣工来解决,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主人家长时间不在,雇工人难道不会起私心么?人又不是被定好了程序的npc,出什么问题都是有可能的,秦蔻打消林诗音亲自去古代开店时,用的便是这个理由。
所以,买在姑苏,有朋友们照看着,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秦蔻说:“我和红哥商量过了,主要我们还是想买到山水之间去,不大想住在城里。”
陆小凤道:“虎丘山啊,对了,最近虎丘山的玉罄别墅,是不是在找下家?”
——此别墅非彼别墅,现代的别墅便是指秦蔻外婆家那样的独栋建筑,但在古代,别墅指的是建在郊区、山水之间的别苑、也叫别业,占地面积可比现代的别墅大得多了。
此处又在千年名胜虎丘山之中,虎丘山青葱雄伟,远远望去,正成猛虎蹲踞之势,山顶之上,虎丘塔与姑苏城遥遥相对。
虎丘山上,还有传说之中的试剑石与剑池。
传说吴王阖闾请来干将莫邪二夫妇为其铸剑,期满之日,阖闾以此石试剑,将此巨石一劈为二,故此得名。阖闾身死之后,为他殉葬的宝剑三千,均藏于此剑池之中。
百年之前,虎丘山上的一大江湖势力,乃是当世第一大剑客李观鱼所创的拥翠山庄,只可惜李观鱼一世英雄,却有个不成器且缺德的儿子,和不怎么长命的儿媳妇,这二人就是李玉函和柳无眉夫妇,他们正是活跃在楚留香所在的时代。
楚留香回程时,正是为了救他三个困在拥翠山庄之中的妹子。
他得了剧透,自然不可能中这夫妇二人的毒计,径直救下了口不能动、眼不能斜的李观鱼李老前辈,李观鱼听说他的不孝子干出这种事,当下便气得要打死儿子,赶走儿媳。
当然,最后还是没打死的。
不过听楚留香说,虽然他反复向柳无眉解释了她身上毒发的症状其实是罂|粟上瘾,但她死活不肯相信,最后还是活活把自己吓死了,李玉函伤心欲绝,这二人的下场,居然与原著相差无几。
之后的事情,楚留香自然不晓得了。
但身在百年之后,秦蔻现在已经晓得了。
柳无眉死后没过多久,李玉函也因相思病而死,李观鱼李老前辈一辈子就只有那一个独生子,儿子死后,李观鱼消沉避世,从此拥翠山庄便沉寂下去。偌大的庄园几经转手,主人换了三茬,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园子风水不对,这三户人家竟是都没能繁荣昌盛,渐渐没落了。
如今,拥翠山庄只有几个老仆人在照看着,昔日的名园,风采早已不在。
不过,这和秦蔻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只是很兴奋自己居然可以拥有一片虎丘山上的房产!
虎丘山!这可是五A级景区啊!
天啊!想一想她如果把爸爸妈妈外婆接过来住几天,她爸爸一定会笑的见牙不见眼,可能连腮帮子都疼吧。
外婆是肯定要穿着旗袍来好好拍几张美照的,她肯定还会遗憾没办法带姐妹们过来。
妈妈呢……额,安宁老师肯定第一个想法是骂她一顿,居然自己跑来古代玩,真是不听妈妈的话!
陆小凤坏笑道:“不过那别墅实在大的很……蔻蔻哇,我怕你和红哥两个人住,你大晚上要害怕的。”
秦蔻莫名其妙地瞪他一眼:“都置办别苑了,哪有就住两个人的道理呀,诗音,你住不住?”
林诗音笑着帮她倒了一杯茶,嗔道:“我自然是要住的,蔻蔻的度假别墅,难道我不值得有一个屋子?”
秦蔻说:“是嘛!”
花满楼亦笑:“我就是不想去,恐怕蔻蔻你那满院子的花花草草,也由不得我不去。”
陆小凤突发奇想,忽然一拍手,道:“那我们为什么不合买那座别苑呢?反正蔻蔻一个人也住不下,而且那地方也绝算不得便宜,何不大家一块掏钱,一块儿住来的好?”
秦蔻瞧着陆小凤。
陆小凤亦瞧着她,唇角含笑。
秦蔻笑了,说:“那当然好啦,我们家的钱,是红哥掏,你们个人出多少钱,我可不管。”
陆小凤摆摆手,满不在乎:“这等小事!有何难处?”
秦蔻说:“各家出多少钱是小事,不过我看倒是有件大事还要商量。”
陆小凤:“什么大事?”
秦蔻笑了,说:“人家前主人心志高洁,所以才叫‘玉罄’,咱们几个能把屋顶都给吵翻天了,再叫这个名字就很不合适啦,要改一个应景的才好。”
陆小凤笑道:“那好办,就叫富贵山庄咯。”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摇摇头,叹道:“你这是起得什么名字啊……”
陆小凤摇头晃脑,悠然道:“你不懂。”
花满楼不懂,那是因为花满楼没有看完古龙全集过。
秦蔻却懂,因为她看过那本名叫《欢乐英雄》的书。
富贵山庄,是一片乐土,在这片乐土之中,住着王动、郭大路、燕七和林太平。他们曾是素不相识的人,他们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是一辈子的朋友,又是一辈子的、自己选择的,最好的家人。
陆小凤啊……这个又真诚、又顽皮的人,他此刻是在隐晦地向大家表白呢。
——他们也是一辈子的朋友,他们也是最好的家人。
秦蔻定定地瞧着陆小凤,忽然无奈地笑了。
陆小凤瞧见了她的笑,便也对她眨了眨眼,又跳起来道:“不行,我们得把阿楚哥找来,叫他也掏一份儿钱!”
第 218 章 51【二更】
***
想找阿楚哥来一块儿掏一份钱的主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但不是现在,现在人家阿楚哥正忙着冒险呢。
这件事在下个月楚留香回来聚会的时候得到了他的同意,不过秦蔻的脑袋瓜想的事情一向比较清奇,她福至心灵,忽然就想玩那种时间线电影里的玩法,非不收现银,要阿楚哥把钱埋在他那个时代的扫叶别墅地下去,然后自己再去陆小凤的时代去挖出来。
可怜这个宠妹妹的盗帅,原本是踏月而来、留香而去,结果愣是变成扛着锄头而来,在别人家的院子里猫猫祟祟的挖坑……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这一天,大家一块儿去看了扫叶别墅。
这果然是一处很清幽的辋川别业,藏在虎丘山深秋的郁郁苍苍之中,只有几角飞檐自密林中斜飞出去,清凉瓦舍、水磨砖墙、清瓦花堵徐徐展露,一阵林中的清风吹过,扫叶楼前的那棵高大的桂花树便发出了簌簌的响声,几星桂雨纷扬落地。
至于秦蔻想要的月洞纱窗、回形游廊,自然是一应俱全,扫叶楼的月洞窗蒙着一层半旧不旧的银红窗纱,像是一个玫瑰色的梦一样,笼住了外头的绿意。
桂花树……算啦,桂花树也很美妙。
秦蔻喜欢死了,一个劲儿的摇着一点红的胳膊说:“就买这个就买这个就买这个。”
一点红忍不住笑。
陆小凤和这座别业的上一任主人也有一定的交情,这里他一定来过好几次,轻车熟路地带着大家转悠。
这是一处有三进院落的宅子,三进院落,对于大家族来说肯定还是小,不过对于秦蔻来说,这地方已经大得很惊人了……莫说是三个人练武,就算是十个人都能练得开。
院子大了,人的心绪也忍不住开阔,坐在扫叶楼的屋顶上,一眼就能望见外头的青葱深林、流水潺潺。扫叶别墅的选址很妙,四周正好被一条溪流环抱,入门处就有矮矮的小桥,小桥旁有一座四角飞檐的亭子,上提名“抱溪亭”。
这样的景色,与站在X市的二十七层所远眺的,差别实在很大,心绪也有很大的不同。
秦蔻看着自己的大院子,忍不住说:“这么大的院子,拿来养一条小狗肯定很不错。”
陆小凤瞧了她一眼,差点没忍住脱口而出:你现在养得还不够多么?
不过他还是有理智的,只敢在群狼环绕之下在心里腹腹诽、吐吐槽。
花满楼奇道:“原来蔻蔻是想养狗的?”
秦蔻有点愤愤地说:“我也想猫狗双全啊!”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那并不存在的小胡子,莫名其妙道:“……怎么忽然感觉到一股那么大的怨气呢?”
秦蔻摊手:“我家小时候养过小狗,还是一只特别可爱的边牧呢,结果呢,差点变成大橘的盘中餐。”
不错,大橘……其实像大部分猫科动物一样,与犬系不大对付。
就说冷血吧,冷血是很明显的例子,大橘对待冷血,那可真是翻脸不认人,有罐罐在前面诱惑的时候,就很例行的往地上一趟,随随便便地叫两声,意思是——“行了,摸吧,一个罐罐五分钟啊。”
超过五分钟冷血还没表示,大橘就要发飙了,当然不超过五分钟,要是它不高兴,那也要发飙。
冷血总共也没在秦蔻家呆几天,结果回去的时候,两只胳膊上全是猫爪子抓出来的血痕,惨得都没法说。
不过这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橘之于冷血,就好像飞盘之于大狗,有一种命中注定般的吸引力,就算被大橘抽了一万个猫猫巴掌,他还是……蛮开心的。
秦蔻当时:“…………”
她当时还拎起大橘叽里呱啦地教育了一通,大橘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张开它的三角嘴,看起来很呆,最后也没听进去,该怎么打冷血还怎么打冷血。
其他的犬系……倒是好一点,主要是因为其他的犬系也没那么喜欢它。
像是一点红,他一般没事才懒得去撸大橘,他要撸就去撸大橘的主人……唯一和大橘亲密接触的时候,都是拎着它的后脖颈把它丢出房间的时候。
大橘:敢怒不敢言.jpg
没办法,谁叫这个男人成功搞到了两个有力的后台呢。
一点红,既是楚留香的至交好友,又是秦蔻蔻的挚爱男友,而这两个人嘛……又是大橘最喜欢的人TAT
傅红雪大橘也不喜欢,主要是因为傅红雪总是负责在家里给它洗澡,这家伙明明是只跛脚犬系,结果动作敏捷得不成样子,任大橘怎么在浴室里上蹿下跳,他都能一把抓住,摁在澡盆里就开始冲水……
至于阿飞,阿飞觉得大橘是蠢猫。
——人好,猫蠢。
阿飞是这么想的。
大概是因为觉得猫蠢,阿飞平时对大橘还蛮照顾的,比如说昨天,他就怀疑大橘肯定是因为太蠢了乱吃东西才把自己搞得一直打饱嗝的,结果大人们还个个都眼神闪躲,不肯告诉他它到底吃了什么脏东西。
真巧,大橘的想法也差不多。
——猫好,小孩没用。
大橘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对阿飞还挺宽容的,没因为阿飞像冷血一样经常过来撸毛还不给吃罐罐的行为做出什么激烈的反应,但也懒得起来迎接他,就那么趴在地上,矜持地揣起两只爪爪,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晃一晃,很是傲娇。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阿楚哥……大橘一看到阿楚哥,那简直是激动开心到浑身发抖,眼泪汪汪地努力夹出夹子音。
它也蛮喜欢花满楼的,经常扒在花满楼身上不下来,可能是因为喜欢花师傅盲人按摩的手法。
不过它对人形犬系的不喜还处于一种很隐晦、很克制的态度之中,他对真正的狗……那可真是毫不手软,秦蔻小时候外婆家接来那只可爱小边牧,大橘的日常生活就变成了吃饭睡觉殴打边牧。
小秦蔻:“…………”
你又不是真猫为什么要处处都学猫的习性啊啊啊啊!!!
幻想着猫狗双全的小秦蔻气鼓鼓地看着小边牧被送走,好几天都不想理大橘,大橘小心翼翼地凑上来讨好她,还抓了虫子给她当礼物,小秦蔻吓得惊声尖叫,大哭一场。
后来她就断绝了养狗狗的想法了。
而且她其实不喜欢小型犬,她喜欢大一点的狗勾,起码体型也得像边牧、柯基那么大,再大一点的金毛、耶耶和德牧她也喜欢~~
但中大型犬需要的运动量也大啊,要好好的溜,不然整天憋在家里,对狗来说也不是见好事,但秦蔻人又懒,她每次半夜下班回家看见在街上被溜着跑的大型犬主人都很庆幸自己没养……
不过!现在似乎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有这么大一个大橘院子,狗勾可以自由自在的跑来跑去,玩来玩去,还不用担心和大橘经常见面闹得不愉快……大不了,她来古代玩的时候把大橘扔外婆家嘛哈哈哈哈。
秦蔻:计划通!
秦蔻:捧脸.jpg
陆小凤摸着下巴嘀咕:“我怎么觉得你这行为……就很像在养外室呢……”
大橘本来在院子里扑蝴蝶玩,忽然很警惕地停下,目光朝这边扫过来,舔舔爪子。
秦蔻瞪陆小凤一眼:“瞎说什么呢!”
她继续美滋滋:“那我还想再买一只漂亮的布偶猫呢……大橘真的,可爱虽然很可爱,但橘猫看久了就会想要新的大漂亮嘛……”
大橘炸毛:“嗷呜!!!”
秦蔻讪讪收声,伸手撸了两把大橘。
主人不愧是主人,大橘面对冷血的时候那么凶,人家百般讨好也爱搭不理的,换了秦蔻,都说出想再养一只大漂亮猫咪的伤感情话了,它被撸了两把,照样亲亲热热地要抱抱。
秦蔻心猿意马地抱抱自己的原配。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不过富贵山庄这名字实在太富贵了,最后还是作罢,先继续用原来的名字吧。
中午,他们一块儿吃了一顿羊肉。
姑苏菜很讲究时令,四季的菜色全然不同。金秋时分,蟹的黄金季节还没过去,精细的蟹粉面还有的吃,羊肉是冬天的菜色,不过凡事都无绝对,陆小凤就知道一家做羊肉做的很好吃的酒楼,昨天新得了羊羔肉,今日正好去大快朵颐一番。
秦蔻是西北人,西北人也爱吃羊,像是X市,最有名就是羊肉泡馍,再来就是得益于某电视剧而出名的水盆羊肉。
水盆羊肉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羊肉汤……不过和姑苏这边的白烧羊肉很不一样。白烧羊肉烧出来是一锅奶白色的汤,羊肉酥而不烂,白汤鲜美的很;水盆羊肉则讲究汤清肉烂,再配两个烤得外壳酥脆的白吉馍,把羊肉夹在里头吃,汤里舀一勺子油泼辣子浇上去,那味道,美得很。
姑苏的羊也不差,冷盘的白切羊肉是秦蔻以前没怎么吃过的,再有就是羊糕,其实做法很类似于肉皮冻,只不过是把猪肉换成羊肉,拆碎的羊腿很实在地堆在盘子里,浇上凝结着胶原蛋白的羊汤,让每一个缝隙都被羊汤填满,自然冷却之后就可以切成小块的摆盘上桌了,吃起来一抿就化,咸鲜十足。
这个菜式做起来复杂麻烦,关键是耗时,必须前一晚就动工,因而每日限量供应,要提前定好才有的吃,陆小凤显然是昨天就安排好了今天,早早定下了一大盘羊糕,好叫众人吃个痛快。
坐在虎丘山下,又饮了二两温好的黄酒,舒服得感觉天灵盖都酥酥麻麻的。
结果居然在这一间清幽的酒楼之中,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也不是意想不到,其实这个人秦蔻早就想慕名见一见了,只不过是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见到他。
他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叶孤城自于西门吹雪决战之后,似乎不大急着回白云城,一路从京城慢慢地往南面走,近日正好就到了姑苏,虎丘山乃是千年名胜,又有习剑之人都听说过的剑池,来拜访一回,也很正常。
秦蔻只是没想到叶孤城这个人居然没什么排场。
现在想起来那本原著的《决战前后》,她印象最深刻的片段,除了两大剑客决战紫禁之巅外,就是叶孤城那美女开道、鲜花满地,白衣飘飘的奢侈出场方式了。
……真的很骚。
虽然在理性上知道他那时候是为了南王世子造反的阴谋估计那么做的,但在感情上还是很难不做出这种评价……
所以,当她看到叶孤城一个人进来的时候,她还有点惊讶。
他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色长衫,衣袂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就好像是一片轻飘飘的白云在飘动,只不过这显然是一片很富贵的白云,银光一闪而过时,秦蔻才看到他的衣服其实很有讲究,两道银线做的绲边,衣服上也绣着白云纹样,只不过因为用的是银线,所以不大好发现罢了。
但这个人可完全不像是轻飘飘的云,他那只用来握剑的手、与他没什么表情的面庞,都像是被大理石锻造出来的一样,干净、冰冷、坚硬、洁白。
他虽然外号叫剑仙,但穿衣却不是那种缥缈的风格,反而合身的很,他的腰带很宽,勒出一把得体的劲腰,腰带正中,嵌着一枚纹样古朴的羊脂玉。
正因为衣着非常合身,所以能瞧得出他的筋、骨、肌肉,都具备一个武人所应该具备的一切。
简而言之……秦蔻感觉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那种古希腊式的洁白大理石雕塑,非常完美、非常克制、也有种超脱人世的冷漠。
然后,秦蔻就看见陆小凤放下筷子,非常自来熟地招呼这尊移动大理石雕塑:“诶!叶孤城,这边这边!一块儿吃点啊!”
叶孤城瞧见了陆小凤,那双寒星一般的眼睛里,居然也泄出了一点愉快的笑意来。他瞧见这一大桌子人,居然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世外高人对热闹场面所应该有的排斥,反而抬脚就过来了。
秦蔻:“…………”
秦蔻:=口=!!!
陆小凤,江湖妲己,果然名不虚传啊……怎么什么人都能勾到手!
第 219 章 52【一更】
***
叶孤城其实不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
他和陆小凤相识的时间并不算太长,说来,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那时候南王府上遭了绣花大盗的抢劫,直接抢到了王府的宝库之中,还刺瞎了王府总管江重威的双眼,不可谓不嚣张。
不过那个时候,老王爷倒是也没有非常大的心思放在缉盗上,因为他们在筹划着造反。
自然而然的,作为造反计划之中的武力值担当,叶孤城也离开了南海,前往广府,住进了南王府之中。
那时候南王府的新任总管金九龄已走马上任了。
叶孤城先是认得了金九龄,又通过金九龄认得了一块儿来查案的江南花家七公子花满楼,金九龄极其热情地同他讲起了奇人陆小凤的两根手指,花满楼也点头附和着,而叶孤城也十分顺理成章地,对这两根手指产生了一点好奇。
他一好奇起来,就忍不住想要试一试,他只想要试一试,看看这两根传说之中的手指,是不是真的连什么都能夹住……其中到底包不包括他叶孤城的剑呢?
这种……我好奇所以我要玩你一下的心态,意外得很像猫。
而他的性格里又的确有说一不二的冷酷,他既然这么想了,他就去这么做了,他并没有真的想要杀死陆小凤,但倘若陆小凤实在接不住,那……反正死人是没有名字的。
这冒犯的想法!
陆小凤就在这种“我好奇所以要玩你一下”的恶趣味中与叶孤城狭路相逢了,当然,他福大命大本事大,没死。
……一个本事不大的人,是没有办法交到这么多又危险、又富有魅力的朋友的。
不过那天晚上陆小凤得知是花满楼坑了他一把,还是明里暗里地表示了一番自己被伤透的心。
叶孤城:“…………”
叶孤城是毫不愧疚的,能秉承着“如果你真的死了你就不是陆小凤”这种想法的人,干什么都挺理直气壮的。
不过呢,他还是陪陆小凤喝了一会儿水酒——他喝水,陆小凤喝酒。
喝了一肚子水,他飘然而去,结束了这一次(他认为)很愉快的会面。
第二次会面,就是在京城了。
决战之前。
陆小凤气势汹汹地跳出来,就跟开了天眼一样地把南王世子隐秘的计划给揭穿了,也不知道他身上到底长了几双眼睛,居然连他们在宫里的内应都晓得——那时候他们甚至还没开始和内应接头呢!
……这家伙多少有点多智近妖了。
不过,他很感谢陆小凤。
陆小凤横插一杠子,不仅令他摆脱了这无法拒绝的挟恩,也令他与神交已久的西门吹雪安安静静地完成了一场剑道上的对决。
叶孤城他自成名以来,其实与不少剑道高手决战过,杀的人更不少,他的行事虽然算不上低调,但也绝不会大张旗鼓。
这一场原本应该很严肃的决斗,那时候竟变成了京城里最炙手可热的赌局,无论去到哪个赌场,无论瞧见哪个赌鬼,他们都在兴冲冲地讨论着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名字……从那样的人口中听到自己、以及自己尊敬的对手的名字,无疑是很令人厌恶的。
但叶孤城并没有什么法子。
甚至于决斗都只是一个吸引人注意力的幌子,他的任务是杀死帝王,看着南王世子李代桃僵,第二日一早上朝的时候,坐在皇位之上挥斥方遒的,就已经换了一个人了。
在原定计划之中,西门吹雪是要被溜着玩的,如果计划顺利,决斗会延期,等南王世子顺利登上皇位之后,他们大可以再换个时间去决斗,那时候,世子的这位叶师父的死活,也就没什么所谓了。
计划的好坏叶孤城懒得评价,他只是很难接受令一场严肃的决斗变成一场阴谋的幌子。
所以他才感谢陆小凤,感谢陆小凤可以让他安安静静、认认真真地与西门吹雪切磋。
西门吹雪比他年轻几岁,二人都是不出世的天才,难分高下,年岁的不同带来了经验与心境的不同,况且西门吹雪心中还有挂念的妻子,输给他,不奇怪。
几年之后再比,结果可就说不定了。
决斗之后,西门吹雪若有所悟,飘然而去。
叶孤城心境平和,一路向南游历。
顺带着瞧一瞧那些气歪了嘴巴的庄家,他感觉心情很是不错,路过姑苏时,还顺带着杀穿了一个黑店,原本打算把这件事彻底解决,却没想到昨晚就接到暗桩的消息——江氏兄弟惹到了陆小凤,被丢进了大牢,又被一个神秘剑手挑了脖子,已归西了。
那就是再用不着他出手了。
叶孤城是个对很多事都漠不关心的人,比如说他根本就不关心那个杀了江氏兄弟的神秘剑手是谁。
不过,路过姑苏,总免不得要同陆小凤见一面的。
陆小凤昨夜就请人送行给他,要他今天到虎丘山下的饭庄一聚,还说要“介绍他几个有趣的好朋友”来认识一下。
叶孤城:“…………”
I人叶孤城很显然对认识新朋友这件事不大感兴趣。
当然,这并不是说,叶孤城不需要朋友。
事实上,他是个很寂寞的人,偶尔也同陆小凤表达过,他的人生之中朋友很少这件事。
一个人既然能说出这样的话,那当然是因为他在内心里还是渴望友情的。
陆小凤毫无疑问也是一个渴望友情的人……不过他们俩的“渴望”某种程度上来说完全是南辕北辙。
友情,对陆小凤来说,是日常生活之中的必须品,就像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一般,一个人若是三天不吃盐,那他铁定是要没力气的,陆小凤要是三天不见朋友,他整个人也会蔫巴巴的,看起来像是一只被挂在风干炉里的小公鸡。
但友情对叶孤城来说,更像是一种……他很喜欢的调剂品。
一年十二个月,叶孤城可能十个月都沉浸在剑道与白云城城务之中,而且他估计还会觉得这样的生活挺不错,没什么不好的,剩下两个月,可能是因为天气转冷、可能是因为团圆的节日一个接着一个的过,他的心态才会产生一点变化,感觉到一点寂寞。
也只有这个时候,他会想到友情,想到朋友,想到人世间那些不得不存在的联结。
然后过了这段时间,啪得一下,他又开始变成了一个莫得感情的机器人……对交朋友这件事再也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了。
陆小凤正巧就是在他需要调剂品的两个月之中认识他的,所以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缘分的体现。
而秦蔻与叶孤城显然也是具有一定的缘分的,这体现在叶孤城连日来的心情居然都不错,以至于陆小凤虽然提出了一个离谱的攒局邀请,他居然也没拒绝,还准时赴约。
陆小凤:<( ̄︶ ̄)>
秦蔻:盯……
她翻来覆去地看,想看看陆小凤这人的魔力究竟在哪里,怎么会像个男狐狸精一样……谁都能勾搭上。
而且她总在思考如果陆小凤和楚留香一块儿出现在石观音眼前,石观音到底会选哪一个作为她征服的对象呢?
秦蔻:盯ing……
而叶孤城一过来,居然也冷冷地盯着陆小凤看。
陆小凤:“…………”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小胡子,苦笑道:“你为什么用那种见了鬼一样的眼神瞧着我?”
叶孤城拿起茶杯,淡淡地抿了一下,他喝得不是茶,是白开水。
他淡淡地说:“因为我的确感觉我瞧见了鬼。”
陆小凤挑眉:“什么样的鬼?”
叶孤城道:“剃掉了两条眉毛的鬼。”
陆小凤:“…………”
陆小凤挠挠头:“……你这是在和我开玩笑么?”
叶孤城的目光从陆小凤身上移开,花满楼只微笑道:“一别数月,叶城主别来无恙?”
叶孤城瞧着花满楼的眼睛。
数月之前,叶孤城见到这位江南花家惊才绝艳的七公子时,也曾遗憾对方的眼睛瞎如蝙蝠……然而现在……
他挑了下眉,道:“看来这数月间,你有奇遇。”
花满楼微微一笑,喝了一口清茶,道:“何止是奇遇。”
陆小凤还没回过神来,兀自怀疑之中:“……你刚刚真的是在和我开玩笑么?”
叶孤城:“…………”
叶孤城开始有点后悔刚刚说了那句多余的话了。
他沉默地、冷冷地看着陆小凤,终于把他看的有点讪讪的,陆小凤本想再摸一摸胡子,又转而学起楚留香,摸了摸鼻子。
楚留香摸鼻子时的姿态,的确有一种很奇异的魅力,就好像一个成熟的、冷酷而粗犷的壮年男子,忽然露出了他孩子气的一面一样。陆小凤有点僵硬的学习楚留香,秦蔻觉得阿楚哥如果看见了,可能会强迫自己把这个小习惯给改掉。
不过陆小凤总是一个很难感到尴尬的人,片刻之间,他便已经恢复了那种劲劲的活力,先是作为一个极其润滑的润滑剂,把朋友们引荐给叶孤城,叶孤城表情很淡,但是对他们这些人也不乏有兴趣。
比如说一点红——叶孤城刚瞧了他一眼,就知道这人一定是个一流的剑手,而“一点红”这名字……
与百年之前,盗帅楚留香的至交好友,那个突然消失在江湖上隐居的中原第一杀手同名。
他只能理解为这个剑手有崇古之风,喜欢模仿古人。
再有就是这个叫秦蔻的女孩子。
叶孤城只是平时表现的对俗物比较漠不关心,但他本身是南海飞仙岛的岛主,一个岛、一个城的事务都是从他手里过的,且他身份高贵,什么样的奢侈之物都见过,因此一眼就能瞧出这个女孩子身上所穿戴之物的奇异。
他没做什么异样的表示,对对方点了点头。
陆小凤笑道:“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我揭穿了南王世子的阴谋,你认为我实在是多智近妖?”
叶孤城眯了眯眼。
南王世子的阴谋,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不为人所知的阴谋而已,陆小凤挑选了一个隐秘、安静且无人打扰的夜里去揭穿此事,为的是什么,叶孤城很清楚。
然而现在,他却大剌剌地在这一桌子朋友的面前说出了这件事。
而这一桌子的人,听见这消息之后,也没有一个人表露出惊讶的神色,这或许意味着他们早就知道……他们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叶孤城道:“不错,因为你当时指出我下一步的行动是要杀公孙大娘。”
事实上,杀公孙大娘是临时决定的,自他决定要杀这个人到陆小凤跳出来指出,中间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时辰,这家伙简直就像是会读心一样读到了他的想法……说是多智近妖,实不为过。
他一直都想不明白这件事是如何暴露出去的。
陆小凤坏笑道:“你很好奇?”
这时,店小二过来,撤下旧菜,上了新菜,叶孤城慢条斯理地执起筷子,吃了一块颤巍巍、透亮亮的羊糕,道:“你今天约我出来,是为了告诉我为什么?”
陆小凤哼笑了两声,故作玄虚道:“这件事还要从两个月前,我与花满楼出门摸鱼一事上说起……”
叶孤城显然是个很不错的听众,他没有做声,静静地听着陆小凤将一个离奇的故事慢慢展开……
拥有着沟通时空之力的女孩子,意外踏入时空漩涡的侠客,在千年之后,他、他们与传说中的江湖人物共聚一堂,盗帅楚留香、中原一点红、姬冰雁、胡铁花、飞剑客……一段不得不在一起生活的经历,以及……
以及,一个笔名为古龙的伟大先知与他写出的,数十本精彩而浪漫的话本。
在那个光怪陆离、豪奢得近乎虚幻的千年之后,他和他们,都是一套小说里的人物。
而陆小凤是如何得知南王世子的阴谋的呢——很简单,因为那套小说用整整一本的篇幅讲了他的故事,那个故事里,他最后死于与西门吹雪的决斗,原因是他在求死。
叶孤城的神色非常平静。
听到穿越时空,他也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扣了两下桌面;听到伟大先知熊耀华,他也只不过是挑了挑眉;听到自己原本的结局是在紫禁之巅上被西门吹雪的剑穿胸而过,他也不过是抿了抿唇。
陆小凤叽里呱啦,一口气说完,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茶水,才道:“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我会多智近妖了吧?”
叶孤城沉默不言,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陆小凤反倒是一呆,道:“你竟然不怀疑是我在诓你?”
叶孤城淡淡道:“你是我的朋友,我当然信你。”
陆小凤怔了怔,忽然笑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谈到了死亡,令桌上的气氛稍微有点凝重,陆小凤不大喜欢这种有点凝重的氛围,眯了眯眼,忽然笑道:“你来猜猜看,这本先知写的话本子,叫什么名字?”
叶孤城也眯了眯眼。
他看起来居然还真的有在饶有兴趣地想这件事。
话本么……
叶孤城没怎么看过话本子,只能凭借自己朴素的思维去猜,略一沉吟,道:“江湖群侠传?”
真是个老土且正派的名字!
秦蔻憋笑。
花满楼微笑。
陆小凤哈哈大笑,道:“错啦,不是这个,是……《陆小凤传奇》!”
他双手叉腰,极其膨胀地宣布道:“我,主角!”
陆小凤:<( ̄︶ ̄)>
第 220 章 53【二更】
***
可恶啊!这小人得志的样子!
秦蔻:“…………”
秦蔻还想说如果有一本侠客反穿日常她肯定是主角呢!哼。
叶孤城:“…………”
叶孤城瞧不出什么情绪地盯着陆小凤看。
他这个人是这样的,或许是因为练剑太久,以至于连眼神都是寒冷不失凌厉的,寻常人若是被他这么盯着瞧,估计会觉得脖子凉飕飕的,忍不住想要摸一摸看看脑袋到底还在不在脖子上。
不过陆小凤又不是寻常人,硬是盯着这种目光还能含笑瞧着叶孤城。
半晌,叶孤城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陆小凤道:“你明白什么了?”
叶孤城语气很平淡地道:“有一些人,或许他的武功不是天下第一,或许他的财富和他的权势都不是天下第一,但他的人足够得可爱、朋友足够得多、身边的故事也足够精彩,这样的人,无论放在哪里,都可以是主角。”
“人足够得可爱”这样的话自叶孤城嘴里说出来,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不过他的语气足够的平淡、神色足够的漠然,也显得这句话竟只像是一种公允而抽离个人喜好的评价。
陆小凤似乎也没有想到会听到这样的话,他愣了一瞬,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道:“谁知道呢,或许这只是因为古龙同我一样爱喝酒、一样爱交朋友呢。”
叶孤城的眼睛里,也浮现出了一抹淡淡的、愉悦的笑意。
旧菜撤下,新菜上来,白切羊肉冷而紧实,羊糕带着颤巍巍的咸鲜,又上了个羊肉菘菜的锅子,羊肉、羊血、羊肚、外加被咕嘟咕嘟冒泡的汤汁煮的软烂烂的菘菜梆子,锅子这种食物就少了一点姑苏的婉约讲究了,反倒是很像粗犷的西北会吃的食物,比如在延市下属的某个县城里出名的“羊杂碎”。
这吃食的名字甚至听起来有点像是在骂人……
再有就是热菜了,什么红烧羊肉、大蒜烧羊肚,一盘接着一盘的上,让秦蔻感觉比较惊奇的是——叶孤城的口味清淡,但也没有非常清淡,比如说,他不肯食用味道非常刺激的佐料,但是像是红烧羊肉、煎糟青鱼这样的东西,他也并没有很排斥。
秦蔻忍不住说:“我以为像你这样白衣飘飘的剑士,或许都是吃水煮豆腐、白煮蛋过活的呢。”
叶孤城看了秦蔻一眼。
现下,他已经知晓,她就是那个可以沟通两个不同时空的奇异女子了。
花满楼的眼睛,是用千年之后的医术所治好的。
陆小凤说话漫谈天地的,自然也不会错过花满楼的复明过程,在他的口中,未来的世界是个对户籍管理非常严格的世界、但各地的人口可以随意流动(这在叶孤城的常识里应该是矛盾的两件事),想要治疗眼睛,必须得到他人死前捐献出来的眼睛……
所以,治好眼睛这件事,并算不得一件容易的事情。
叶孤城认为秦蔻有侠气。
侠气,当然不单单是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侠气的人也不一定非得是武功高强之人。
——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异世界旅人,东奔西跑,克服了很多麻烦,令他重见光明,这份坚定的心性与潇洒的性情,正是侠气的体现。
叶孤城对于他所欣赏的人,就会比平时多一份耐心……但他其实也不大明白为什么她会问出……这么没常识的问题。
叶孤城的语气听不出情绪:“……人不吃盐会没力气。”
秦蔻:“…………”
秦蔻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啊,你们武林高手还怪讲科学的。
陆小凤道:“你该不会是因为看到西门吹雪杀人前吃白煮蛋,所以认为他一直都吃白煮蛋吧?”
秦蔻感觉自己膝盖中了一箭,脸色微妙。
陆小凤哈哈大笑:“别介,他要是天天只靠吃白煮蛋为生,那他估计就不是西门吹雪,而应该改名叫西门痛风了。”
秦蔻:“…………”
秦蔻:“…………你说话真有趣。”
陆小凤道:“他那是认为杀恶人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故而动身之前,要沐浴斋戒,平时他又不这样,你知道的,他们家还开糕饼店的。”
叶孤城眯了眯眼:“……糕饼店?”
陆小凤:“是咯……他们家的生意做的还不小,明明万梅山庄在北方,店子居然还开到姑苏来了。”
叶孤城淡淡道:“那是暗桩。”
陆小凤耸耸肩,道:“那是自然,不然他是怎么知道江湖上最近的大恶人在什么地方。”
是了,江湖之中的大小势力,都有自己的情报网,否则有效消息是绝无可能传的这么快的。
开铺子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铺子藏于市井之中,酒楼客栈又是消息汇聚的地方,人们来来往往,随手就能把要紧的消息传出去。
被西门吹雪盯上的人,通常都会有一种十分见鬼的体验,那就是无论跑到哪里去,哪怕是装成短衣帮去码头上扛大包,这西门吹雪都能像鬼一样的找上来……
他们当然不知道,合芳斋开在大小市井之中,且每一家合芳斋的老板,都极爱与老街坊们攀谈,东家招赘西家嫁女,当地什么事情都瞒不过这些和气生财的老板。
这个大而隐秘的情报网络,乃是西门吹雪的父亲,也就是已经亡故的西门老庄主留下的,西门吹雪一心向剑,但身为名门子弟,处理这些事情对他来说轻车熟路。
卖糕饼倒是其次了,万梅山庄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地的产出。
不过……他家糕饼的味道还真是好,这些情报头子一个个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对自己兼职的这份儿工还真是挺有热忱,卖的枣花酥乃是京城一绝,还曾出现过因为生意太好必须增加人员,不然连情报都没法收集的无厘头事件。
这些事,与身为庄主友人的陆小凤关系不大,他只关心合芳斋的点心好不好吃。
至于西门吹雪日常的口味嘛……他的口味说来和叶孤城还挺像的,都是滴酒不沾,也不喝茶水,吃饭偏清淡口,但这个清淡,和姑苏的清淡、或者说粤省的清淡差不多,只是不爱放特别多味道刺激的香辛料。
叶孤城生在南海,经常去广府,广府的烧腊、白斩鸡之类的东西经常吃,而西门吹雪也不讨厌蟹粉豆腐、清蒸白鱼、白切羊肉这样的食物……反倒是不怎么爱吃加了安息茴香的肉饼,这样说来,西门吹雪身在西北,其实是个姑苏胃口?
陆小凤:陷入沉思.jpg
总而言之,这顿饭吃得还是满尽兴的,叶孤城人冷、话不多,但脾气并不怪异,且心情愉悦,偶尔也搭腔一两句。
或许是因为古龙大师格外中意去描写冷面的剑客,以至于这桌子上杵着三四块不大爱说话的冰山,好在大家都已习惯了……秦蔻和陆小凤是一个类型的人,都爱哇啦哇啦说个不停,两个人愣是说出了一种十个人一样的热闹,花满楼在一旁笑眯眯地补充,偶尔也会蹦出几句惊人的搞事之语……这氛围里,叶孤城的那一两句搭腔,就显得格外像个捧哏。
秦蔻仗着多喝了二两黄酒,脑袋酥酥麻麻的,还提出了想和叶孤城合影的要求。
叶孤城:“…………”
合影是什么?
他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杵在一边当大理石雕塑,秦蔻面色红扑扑的,似乎人还是蛮激动的,凑过去比了个V。
咔嚓一声,照片定格,负责拍照的花满楼拿去给叶孤城瞧瞧看,倒是把见多识广的白云城主也惊讶到了,拿着相机瞧了片刻,才把这东西还给花满楼。
花满楼提议:“相机都拿出来了,不如我们一块儿拍一张?”
秦蔻:“可是没带三脚架呀……”
花满楼忽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来个三脚架,笑眯眯道:“带了!”
秦蔻:=口=!!!
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带上的啊!!!
花满楼的嘴巴比蜜甜:“因为怕你想拍写真啊,顺便就带上了。”
秦蔻:(* ̄▽ ̄*)
三脚架架好,设定好自动计时拍照,众人随意地坐在桌旁,目光望向相机,陆小凤挤在最前面,毫无疑问的,他一个人又能占据四分之一个镜头,比起V字,咔嚓一声,照片定格。
秦蔻凑过来查看照片。
自然而然的,这种拍聚会的照片,肯定没那么讲究构图,看上去也没多好看,不过,这不是为了留念嘛。
秦蔻查看完照片之后,还递给叶孤城看,说:“等我们把照片洗出来,给城主也送一份过去吧。”
叶孤城垂眸瞧着那张照片,既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这种时候自来熟的秦蔻都会认为对方是在说好!哈哈哈哈哈哈!
吃过午饭,叶孤城无意多留,飘然而去。
众人回到百花楼,秦蔻昏昏欲睡,又睡了个午觉,陆小凤和花满楼处理事情的速度快得很,上午刚去看了别苑,看得很是满意,终于就能把事情办结。
这也是因为,别墅的前主人与陆小凤之间很是熟络,进来此人家中出了家变,急需用钱,陆小凤这时候带钱上门,正为他解了燃煤之急。
秦蔻睡醒,还瘫在床上保持一种大脑痴呆态的时候,这三进的、处于5A景区虎丘山之中的院落就已经……归陆小凤了。
——在这个时代,秦蔻和一点红都属于黑户。
虽然说武侠世界里黑户很常见,黑户置办房产除了没文书之外也没别的问题(毕竟这里归根到底是靠武力值的地方),但是呢,既然还想要正正经经的房契地契,也能走这程序,为何不走呢?
秦蔻对于房子归于谁的名下这种问题是一点儿不在意的,她只是很惊奇……陆小凤和花满楼居然一个中午就能拿出那么多银票来……
那房子,可不便宜呢。
代入现代来想一想,资产多的人不少,但不是每一个富豪都能在半天之内全款买下一栋地段非常好的别墅的,因为可支配的流动资金没那么多,手头上的资产多是固定资产。
像秦蔻昨晚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还仅仅只停留在“先看看”的想法上。
结果没想到啊……
秦蔻捏着手里的房契,看着一派悠然的陆小凤,体会了一把像是买包一样买随意买豪宅的快乐……
她看看房契,再看看陆小凤,最后再看看她的红哥。
一点红神色如常,好像也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
说起来,按照一点红的身家,想卖一座宅院对他来说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无论在哪个世界,无论是哪个行业,能做到“中原第一”的人,只要他想,是绝不可能缺钱的。
有时候秦蔻也会想……这家伙这么富有,怎么会自己把日子过的那么清苦,那么没有世俗的欲望呢?
他的钱似乎都花在她身上了……
一点红从古代取钱回来的时候,还给她置办了一套非常奢华的头面,一打开那盒子,黄金与红宝石交相辉映,险些闪瞎人眼,再一掂量,好家伙……重煞人也!
秦蔻充满敬意的收起来了。
但是他自己就……穿衣只求方便,住的地方,按他自己来说,睡一张柔软如羽毛般的床与睡稻草垛对他来说根本就没分别……
当然,秦蔻那张又大又柔软的床铺例外,一点红很喜欢睡在那里,前提是有她躺着,如果是大橘躺在床上,他立马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走了。
所以,听说一点红打算买摩托车,秦蔻还挺高兴的,这意味着他与这个世界的联结终于不仅仅是秦蔻一人了,透过她,他终于也开始享受生活、享受生命了。
既然房契、地契已然到手,院落也已是他们的了,那还等什么呢,直接过去吧。
别墅并非废园,园中的一草一木,屋中的一桌一椅,均经过前主人的精心打理,并无丝毫破败,花满楼从花家找了十几个伶俐的丫鬟小厮,从此之后,就专门负责打理这处新庄园了。
当日下午,众人在别墅一聚。
竹帘卷起,外头便是沟通一正两厢屋子的回廊,回廊之上,挂了秦蔻从现代带来的玻璃风铃。
古典建筑之中,正堂通常情况下是采光最好的屋子,多用来待客,待客的屋子布置嘛,那就是案、桌、椅,扫叶别墅也不例外。
不过这屋子现在买来,只是为了让老朋友欢聚的,待客不待客的都是其次,规不规矩地更是扯淡,秦蔻从现代扒拉来了懒人沙发,就这么懒洋洋地坐在卷起的竹帘之下,身边放着小茶几,茶几上摆着一碟炒豆、一碗刚刚煮好的桂花酒酿。
大橘趴在她怀里,它下午在院子里疯玩一气,现下累得不想动弹。
一点红在桂树下舞剑。
薄剑,比一般的剑要窄上三分、薄上三分,剑光如匹练、剑气如长虹。他是个精于控制的大师,这样的剑,寻常人拿在手中时,剑身都会微微颤动,但他却不同,他出剑有如毒龙出洞,停止时又好似克服了一切惯性,倏地戛然而止,剑身佁然不动,手腕稳若磐石。
而那种凌厉、狂暴与残酷,却也丝毫不因为他的招式克制而有所减损。
一套连招终了,他倏地收剑,此时此刻,树上的桂花才似是被剑气所惊扰一般,香风金雨,纷纷扬扬。这个裹着黑色劲装的剑客静静地站着,似乎在享受未尽的剑意。片刻之后,他的目光倏地抬起,落在了坐在回廊里的秦蔻身上。
秦蔻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
他利落地收剑,朝这边走来,顺手拿过她放在一旁的厚针织衫,轻轻地盖在了她的身上。
大橘蠕动着从针织衫里探出了头,轻声细语地喵了一声。
一点红心情很好,伸出一根手指,揉了揉它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