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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虐心甜宠小说_三蔓子

    第 201 章   34【一更】


    ***


    这些天来,秦蔻最期待的电话,当然就是省人民医院眼科打来的电话了!


    她接着电话,一面“嗯、嗯,好”的冷静回复,一面脸上的笑容却忍不住越来越大,眼睛也越来越亮了,最后,她跟电话里的人说:“好的好的,那我们周一就过来,谢谢医生,谢谢医生。”


    挂断电话,她飞速地跑出房间,去敲楼下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房门,陆小凤总觉得自己头发里有点滑滑的,所以又钻进浴室冲澡去了,听见敲门声,吓得一个激灵,大喊:“蔻蔻哇!你的边界感怎么回事啊!!!”


    哟呵,还学会用“边界感”这个词了。


    不过秦蔻没空理会他,继续砰砰砰敲门,很是兴奋,花满楼一开门,歪了歪头。


    他是看不到秦蔻现在什么神色,不过光靠听觉也知道,她现在兴奋得很。


    秦蔻:“眼库排到了!”


    花满楼怔了怔,似乎没什么实感。


    的确是没什么实感的……先前去医院里面检查时,他其实心态放得很平,根本就没能有报什么希望,得到可以治疗的肯定答案之后,他也的确很高兴、心头压着喜悦。


    但那时候,摆在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又是身份和排队的问题,这么长的时间磨下来之后,其实他的心境又已完全平静了下来,如今得知眼库排到了他,也不过微微一怔,只是觉得有点……恍如隔世,十分不真实。


    但按部就班地走了这么久,再不真实,也十分有限。


    再听听秦蔻的声音,她一定很高兴。


    ……她这么高兴啊。


    这件事,完全就是秦家人一手办成的,是秦蔻做主,让他先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又是秦伯父大手一挥,把并不容易办成的户籍之事给办成了,接下来的去医院、登记眼库,花满楼其实不大想麻烦秦蔻,他觉得自己也能做,但是秦蔻还是跟着去了,前前后后,操办良多。


    如今……他的眼睛能复明,她也开心的不得了。


    秦蔻还很郁闷呢:“你居然这么淡定么,真是喜怒不形于色啊……”


    陆小凤头发还湿哒哒的,套上T恤和短裤就从浴室里冲出来:“什么,什么!花满楼的眼睛排到了!!”


    秦蔻:“是啊!是啊!其实我在网上看了很多,这个排队的时间的长短真的要看幸运值呢,有些人好几年才排到,也有些人几个月就排到了……咱们七童真是lucky dog!”


    陆小凤一呆:“幸运小狗么……也行!很好!”


    秦蔻:“很好!”


    击掌!


    (☆▽☆)╯╰(☆▽☆)


    他们两个看起来比花满楼这个当事人还开心得多,听起来也是如此,花满楼听见一声巨响亮的击掌声,然后就是蔻蔻“嘶”的倒吸了一口冷气,抱怨道:“陆!小!凤!你那么大力干什么啦!”


    花满楼:“噗嗤!”


    花满楼忽然忍不住笑了,眉眼都弯弯的,神色又舒展、又惬意、又开心。


    他原本就是一个极英俊的人。


    花满楼的英俊,与楚留香的英俊是截然不同的,楚留香人虽温柔,外貌却充满了粗犷、健美的男性魅力,穿上黑色的真丝衬衫,把头发在脑后扎成低马尾的时候,扬唇一笑,便有一种又危险、又具有极强煽动力的魅力。


    仔细想过,其实楚留香的魅力正是来源于他那种奇异的煽动力,煽动就意味着蛊惑,蛊惑就意味着要放弃自己的主动权,全身心的去投入他,而一个人假如会让你产生这样的被蛊惑的感觉,他自然而然就是极其危险的。


    但花满楼的温柔、英俊却与楚留香全然不一样,假如说楚留香是醇而辛辣的古龙水的话,花满楼就是一株植物。


    他站在那里,安安静静的,什么都不干的时候,你就是会感觉,这里好似站着一株植物,而且还有可能是一株向日葵,洁净、挺拔、那种微笑永远都让人觉得心头一暖。他的魅力当然也会让人很想要亲近,但这种魅力绝不会让人感到一丝一毫的侵略性,让人觉得百分之百的安全。


    这就是花满楼。


    此时此刻,花满楼松弛地笑了起来,似是忍俊不禁一样,正在打闹的秦蔻和陆小凤倏地一下停下来。


    陆小凤笑得贼兮兮:“看吧,我就说花满楼的淡定是装出来的。”


    秦蔻斜眼看他:“……你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陆小凤想了想:“梦里?”


    秦蔻一脸嫌弃地看着他,陆小凤一只手拉着秦蔻,另一只手拉着花满楼,道:“好啦,不说那个啦!这么好的好消息,今晚岂不是该不醉不归!”


    秦蔻:“没错!应该吃个蛋糕庆祝一下!”


    陆小凤惊奇地说:“你还吃得下蛋糕啊?”


    刚刚那顿小烧烤吃得大家都可饱了,牛五花又薄又多汁,上烧烤篦子三秒钟,就从红白相间的颜色变成了诱人的褐色,味道甚至能吃出一股淡淡的奶香。


    来之前的采购是秦蔻、一点红和陆小凤三个人一块儿完成的,但基本上还是以经常去买菜买肉的一点红的意见为主,那么很自然的,这采购意见完全像是给秦蔻个人定制的一样。


    因为SUA款的车型后备箱很大,能放很多东西,秦蔻就顺便把自己的空气炸锅也带来了,所以他们顺便还买了一袋子冷冻油炸薯条,一盒奥尔良风味的脆骨肉肠、两种不同的芝士和玉米、还有五袋彩云省产出的爆浆小豆腐。


    这些都是今晚的空气炸锅菜品,一锅锅的炸,一锅锅的出,基本这机器就和烧烤炉一样,整晚放在桌上都没停过。


    这其中最受欢迎的菜品就是爆浆小豆腐了,这种豆腐与平时X市菜市场里常见的老豆腐、嫩豆腐都不一样,是一个个小小的,拿出来的时候,就觉得圆圆胖胖的,像个四面封口的小口袋。


    扔到空气炸锅里炸十五分钟,表面就变成金黄色,这个金黄色的小口袋有点瘪下去了,撒上辣椒面,轻轻一咬,嘶!里面居然是流心的,外头的豆皮还有点韧劲,里头的流心满是滚烫的豆香……


    秦蔻是个很会吃的人,这东西是她之前网购买的,今天早上刚到,顺便就带过来了。


    带了五包,扫荡一空~


    足见这个小豆腐的受欢迎程度了。


    就这样一波波的吃、然后秦蔻围着烤炉暖暖手,顺便被投喂几串羊油滋啦滋啦响的羊肉串,后面还有烤包子——啊,那里面大块的羊肉、洋葱和孜然,那被烤得脆脆的面皮……


    秦蔻嗷呜一口就能干掉半个。


    而且泡温泉嘛,就很容易泡到特别饿,秦蔻今天是扶墙去吃东西,然后又扶着墙出来……四处溜达了好一会儿,还找了根树枝,去帮再和另一只猫打架的大橘壮声势,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消了好一会儿食,她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也难怪陆小凤会这么问了。


    秦蔻义正言辞地说:“可是甜品是点心!你看,蛋糕里还打了那么多空气,四舍五入,那不就是在吃空气么?吃空气怎么会吃撑呢?”


    陆小凤:“…………”


    陆小凤:“fine。”


    结果最后这附近没有蛋糕房开门。


    这个小镇的住户其实并不大多,朝路上望去,其实没有什么居民楼,大部分设施都是为了来度假的游客,烟火气不足,连个老式的蛋糕房都找不着,更别提外卖了……这种地方基本没有外卖。


    遂作罢。


    陆小凤去买了几瓶酒,大家又一块儿碰了几杯,庆祝花满楼复明在即!


    喝完,该干嘛干嘛,泡温泉还挺耗费体力的,本来那会子秦蔻就是准备睡觉的,结果接到电话又兴奋了一气,喝了两杯啤酒,立刻困得都找不到北了,枕在一点红的肩膀上。


    一点红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动也没动一下地给她枕着。


    秦蔻抓了抓自己胳膊上的蚊子包,打了个哈欠:“唔……准备睡觉吧。”


    她停顿了一下,又一脸狐疑地瞧着花满楼:“……等等,花满楼,你干嘛这么一副很失望的表情。”


    花满楼:“啊……这个……”


    陆小凤:“对啊,你怎么这么一副很失望的表情?”


    花满楼用一只手撑着自己的头,另外一只手伸出了一根手指,煞有介事的样子。


    他说:“我还以为这种喜事降临的时候会有那种情况出现呢……”


    秦蔻:“哪种啊?”


    花满楼手一摊,说:“就是大家联手把我灌醉的那种情况啊。”


    秦蔻一呆:“啊?”


    陆小凤也是一呆:“别人躲都躲不及,你还想试啊……真是,我陆小凤这辈子就没听过这种要求。”


    一点红:“…………”


    花满楼:“啊……其实只要醉一半就好了。”


    陆小凤拍案而起:“要醉就醉,哪有一半!”


    说着,伸出自己恶魔一般的爪子,抓住花满楼就拖走了,一边拖还一边说:“红兄,来,今晚咱们两个一定要把这个不知死活的给……嘿嘿……!”


    秦蔻:“…………”


    一点红:“…………”


    一点红扭过头,看着秦蔻。


    秦蔻又抓了抓自己胳膊上的蚊子包,小心翼翼地在上面掐了个十字。


    她说:“去叭去叭……啊,你要是自己醉死了,就不必回来了哦。”


    一点红笑了笑,说:“不会的。”


    花满楼是个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平日里自己酿酒饮酒,都风雅得很,酒量绝不可能太好,但一点红不大一样,他小时候是专门训练过酒量的。


    他只相信楚留香的酒量是比他好的。


    秦蔻捏了捏他的手,示意他快去。


    对喝酒不敢兴趣的傅红雪自然不大会去参加这种私人的不醉不归局,倒是林诗音,说是要过去和花满楼单独喝两杯。


    在她刚刚得知龙啸云与李寻欢对她做的那些事情的时候,她伤心欲绝,生无可恋,简直恨不得就从这二十八楼跳下去。


    那个时候,是花满楼,用一句“我的双眼看不见”拯救了她,他如此轻描淡写的自揭伤疤,就是为了燃起她对生命的坚韧渴望。


    现在,她走出来了,也由衷地希望着花满楼能够早日复明。


    秦蔻微微一笑,说:“好,你去吧,可别喝太多。”


    林诗音也轻轻一笑,只道:“放心吧,我只是去同花满楼碰个杯,说几句话而已。”


    秦蔻打了个哈欠,拉着小阿飞,把阿飞送进了他单独的房间,这才自己进屋睡去了。


    她实在很累,一进屋,立刻就睡着了,也不知道一点红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半夜睡得二五八叉的时候,往旁边缩了缩,感觉到一个炙热又清洁的怀抱,就下意识地往里缩了缩,呼呼大睡,连根手指头都没动。


    第二天早晨起来,陆小凤神清气爽,花满楼房间躺尸。


    陆小凤还眉飞色舞地和秦蔻形容呢:“蚊香眼,你明白吧,就是那种蚊香眼,花满楼被我和红兄两个人灌成了蚊香眼!”


    秦蔻一边挠腿上的蚊子包,一边评价:“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他偏闯哇!”


    不过她倒是有点好奇,于是就问陆小凤:“花满楼喝醉了是什么模样啊?会发酒疯么?会抱着你哭吗?还是会唱歌?”


    陆小凤:“那倒是都没有,花满楼喝醉了酒很乖的,就是喜欢给自己取号。”


    秦蔻一呆:“啊?”


    陆小凤:“就掰着手指头,在纠结自己到底是叫龟背竹居士好呢,还是叫太阳花居士好……”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狂笑,完全没想到花满楼喝醉了之后看起来呆得和大橘一样。


    大橘窝在客厅里,淡定地路过,去花园里扑树叶玩儿。


    中午,花满楼才姗姗醒来,一面揉着太阳穴一面去洗澡,等到出来的时候,就很严肃地表示这种体验他最好还是再也不要有了……


    陆小凤:“我就说,怎么会有人提出这么奇怪的要求,那我不满足你,我还是陆小凤么?”


    花满楼一点儿也没有那种宿醉起来的颓废,很乐天地说:“啊呀……人生就是要有不同的体验嘛。”


    众人收拾收拾东西去吃饭,去了家面馆,吃到了西府本地特色一口香臊子面,一个人面前摆了三碗……但是三碗吃完,也才塞了个牙缝,干脆让店家就拿大碗来上,他正常算钱就好。


    吃过午饭,开车回家~


    这一天只做了这一件事,秦蔻就觉得自己浑身的懒筋都犯了,下午懒洋洋地躺在自己的床上晒太阳,用iPad看个电视剧。


    第二天是星期一,也是花满楼要去看医生的日子,终于终于,要定下手术的时间了。


    第 202 章   35【二更】


    ***


    眼库排到合适的角膜之后,医院就会直接确认做不做手术,这东西他们等了这么久,怎么可能临门一脚的时候给错过去呢?然后就是医生噼里啪啦,迅速安排——周一去了医院定下来,周二就做了术前的各项检查,再次确认眼睛可以手术,然后拿了医生开的眼药水,就回去等手术通知了。


    这一次的等待,就不再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的等待了。


    花满楼回了趟自己的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的家人。


    花父和花母自然是喜极而泣。


    花夫人一面抚摸着自己这个最小的儿子,一面心绪激荡得近乎要流泪。


    这个儿子,是自己最小的儿子。


    有句俗话说的是: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花夫人有七个儿子,最大的儿子当然已经有了孩子,这个年纪的花夫人,对这句俗语自然感触最深。


    她的小儿子自小就是乖巧、聪明而俊秀的。


    小时候,花满楼是姑苏城内有名的可爱孩子,浑身雪白、脸上肉嘟嘟、眼睛又大,那时候,他们家与陆家交好,刚好陆夫人那会儿子也生了个小子,起名小凤,那孩子可真是没他们家七童好看,瘦瘦小小,像个瘦猴子。


    当时花夫人和陆夫人的关系很好,两家人经常互相串门子,不过花夫人偶尔也会忍不住暗搓搓地对比一下,然后快乐地得出结论:啊~我们家七童比较可爱~


    后来,两个孩子手拉着手一块儿长大,却也都遇见了磨难。


    陆家出了变故,家庭破碎,陆小凤没了家,伤心的恨不得从桥上跳下去,花满楼连着找了大半个晚上,才找到了他,拽着他的衣服领子把他拽回了花家。


    花满楼的眼睛在一次针对花老爷的寻仇之中负伤,从此失去了焦距,不愿意出门,陆小凤天天跑过来敲门来烦他,拉着他疯玩疯跑,才让当时年仅七岁的花满楼走出了失明的痛苦。


    花满楼失明这件事,一直是花夫人心中的一根刺。


    心平气和来说,这个世界上的银子就那么多,赚钱的机会也就那么多,都进了花家的口袋,别人家自然吃得就少了。


    富贵招人恨,家大业大到了这个地步,没有寻仇的人,那简直就是做梦。


    花满楼失明这件事,自然不能怪花老爷不仔细、失了手。


    可看着自己千娇百宠长大的小儿子,自己俊秀懂事、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武功都极为擅长的聪慧儿子,变成了这幅模样,花夫人怎能不难受呢?她对着花满楼时,常常都在无声的流泪。


    为什么是七童?为什么是七童呢?


    为什么不能是我?为什么不能是我代七童受这份儿苦呢?


    花满楼失明的头几年,花夫人总是对自己的丈夫有一种怨怼之意,花老爷心头也愧疚不已,只恨不得当时瞎了的是自己。


    后来花满楼渐渐走出阴霾,又敏锐地察觉到了父母因为自己而产生的隔阂,当时也只有十一二岁的他心生愧疚、又努力地想要修复父母的关系,二老怎好意思让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操心他们的事情?渐渐也就放下了。


    而如今……老天保佑了她的七童,让他能有机会再次看见这个世界。


    花夫人泪流满面,只是抚摸着儿子的侧脸,一句话都说不出。


    过了半晌,才说:“这一次……这一次事情完了,真不知道怎么样去感谢秦姑娘才好。”


    心中却是想着一定要备上厚厚的礼,如果小秦姑娘来江南玩,一定要她开开心心的尽心玩一场,哎……只是不知道千年之后的人,还瞧不瞧的上一千年前的好东西呢?上次送的苏绣料子,小秦姑娘不知是喜不喜欢呢?


    花夫人又想起了自己去现代的所见所闻,无处不是惊奇,无处不是巧夺天工,只小秦姑娘住的那个家,虽然地方没有花家这么大,但简直与仙人的洞府没什么差别,每一步都有奥妙所在——仙人洞府嘛,又不讲究大。


    这样的花夫人,当然会觉得金银珠宝、绫罗绸缎,都是现代人瞧不上的东西,也就不免为了送礼而忧愁。


    但其实这是因为她只来过现代一次,也没呆多久,因此对现代一知半解……其实这些古法的技艺,都已经是非遗了,最顶尖的苏绣一匹布几十万的也有,抵得上小城市半套房了……


    这一头,花夫人还在继续激动,对小秦姑娘的感谢是一方面,还有些别的方面要感谢。


    比如说,他们能在那个时候踏入时空乱流,一定是佛祖保佑,所以要去拜拜佛……


    再比如说,陆小凤那孩子还真是有点福气在身上的,若不是陆小凤那天叫他出去玩,也没有这番奇遇了,所以小陆也是要感谢的。


    还比如说:啊!鲈鱼!陆小凤是因为下潭摸鲈鱼才有了这番奇遇,难道说这鲈鱼很灵?!那顺便弄个金鲈鱼摆件摆家里好了……


    花满楼哭笑不得,连忙阻止他娘再往下继续发散。


    不过这喜气还是要散的,因此第二天,家里的大小丫鬟、小厮长随,个个都有银锞子拿~


    就是二老都有点拿不准,他们想去陪床,但是又觉得自己完全不懂现代的这些东西,去了现代,就好似进城的乡巴佬,只怕给他们的孩子添麻烦、惹人笑话。


    但不去吧,又不放心……在、在眼睛上动刀呢,想想就骇人。


    没想到江南花家的夫人和老爷,居然也会有这样的心情……


    陆小凤早瞧出来了,拍着胸脯表示:“伯父、伯母,你们就放心吧,照顾七童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又温声宽慰父母道:“是了,爹、娘,有陆小凤在,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么?”


    那自然是没有的。


    陆小凤这个孩子,是花父花母看着长大的,跟自家孩子也没什么区别,他虽然瞧起来吊儿郎当,实际上做事却很心细认真。


    花父花母这才松了口气。


    因为手术通知随时都有可能下来,因此花满楼不能在古代久呆,与父母说了一会子话,花母又拿出自己早早准备好的一个妆匣的珠宝首饰,要托花满楼先带给秦蔻。


    花满楼收下了,并且打好了腹稿,要让秦蔻一定收下。


    然后他们就回去了。


    几天之后,手术通知来了,接到手术通知之后,就需要给眼睛开始滴那种抗生素眼药水,一日三次,滴够十二次,就要上手术台了。


    上手术台的前一天,大家都忙得很。


    陆小凤在陪花满楼在医院里做各项检查,然后是办住院、预交手术费等等,不过花满楼还是引起了医生护士们的惊奇——他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双目失明的样子啊?!!


    就……在医院里行走坐卧、都和正常人一样,双手插着兜在楼里乱晃,甚至前头有人都知道,还会主动避让,若不是他还需要陆小凤在旁边去看各种检查需要去几楼去哪个窗口的话,完全让人瞧不出他是眼睛出了问题。


    走到门诊部的时候,有个小孩子正在楼道里跑,差点摔倒,花满楼微微一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抓住了那要从楼梯上滚下去的小孩,道:“小心一点。”


    再看花满楼,甚至还能一次走两级楼梯,跟个小学生一样,健步如飞的上来了,头一偏,精准地和人打招呼:“李医生好啊~”


    正巧路过的花满楼的主治医生李医生:“???”


    你小子是怎么知道是我的?!!


    李医生简直惊悚了,扶了扶眼镜,伸出五指,在花满楼眼前晃了晃。


    花满楼说:“别晃了李医生,我真的看不见。”


    李医生:“…………”


    李医生也知道啊!他的眼睛还是自己检查的呢,他能不知道么!


    但是正因为知道,才觉得惊悚啊。


    李医生狐疑地问:“那你怎么知道我伸手了。”


    花满楼神秘一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又动了动自己的鼻子,说:“李医生手上有一股圆珠笔油墨和酒精洗手液的味道。”


    那是,他刚刚用的那只笔漏墨了,这不刚从洗手间洗过手回来么……


    好叭……


    李医生说:“你的听力和嗅觉这么灵敏啊……”


    花满楼:“那是!”


    花满楼:<( ̄︶ ̄)>


    李医生忍不住笑了,说:“那行,今晚上早点睡啊,明天早晨六点以后不能吃东西,十点以后不能喝水,你明儿早点起来吃早餐吧。”


    花满楼点点头。


    李医生笑笑,转身匆匆走了。


    无论是什么科室的医生,都见过很多很艰难的患者,被病痛折磨得对生活失去希望,眼科的医生们,必然就会面对很多视力底下的患者,视障类的疾病对日常生活的影响极大,鲜少能碰上花七童这样活泼开朗的患者。


    瞧见了他,李医生的心情也不禁好了几分,她揉揉自己的太阳穴,又快步走进了自己的诊室之内,叫起了下一个号。


    花满楼继续和陆小凤满楼晃悠。


    术前检查做完,换上了短袖的病号服,住进了住院部。


    住院部的护士进来看他的时候都被他胳膊上的腱子肉震了一下。


    是了……还记得秦蔻曾经说过,花满楼的身材,居然比陆小凤的还要更精壮几分……


    当然了,主要护士被镇住的也不是他的身材,而是他的身材+麻花辫……


    上手术台之前要把头发扎成两条垂在胸前的麻花辫。


    啊这!


    只有三岁的陆小凤和秦蔻立即get到了这件事的有趣之处,争抢着要帮花满楼扎头发,最后是花满楼居中调停,一人分了一半的头发,自己乖乖坐中间给他们编。


    阿飞:“…………”


    阿飞锐评:“秦蔻,你好幼稚。”


    秦蔻笑嘻嘻地强词夺理:“只有小孩子才喜欢说别人幼稚咯~”


    阿飞:“…………”


    阿飞:“切。”


    秦蔻和陆小凤编完辫子一看,居然是陆小凤那边编的比较有巧思,是五股辫,秦蔻这边就是普通三股麻花了……那是当然!秦蔻的手又不巧,且她自小到大也没见过几个女同学女同事会经常扎着麻花辫,城市里的女孩子都不兴这一套嘛。


    陆小凤就不一样咯,陆小凤既然是有名的风流浪子,懂得一些绾发髻的弯弯绕绕,也很正常吧……


    秦蔻果断认输,陆小凤洋洋得意地把秦蔻编的那一边给拆了重新弄,就弄出了两条非常精致的五股麻花辫,而且花满楼的头发很长,编成这样之后,还能垂到胸口下面。


    他一动,麻花辫就一甩一甩的。


    陆小凤:“来,拍个照~到时候带给花伯父花伯母看呀~”


    花满楼:“等等!”


    然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翻出了他的星型墨镜带上……


    秦蔻:“…………”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墨镜啊。


    陆小凤:“来来来!拍照拍照!”


    花满楼:<(★_★)>


    花满楼:(★ω★)V


    所以护士小姐姐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英俊、带着星型墨镜且扎着两条娇俏麻花辫的精壮男子。


    护士小姐姐:“…………”


    视觉冲击力太大,不被镇住都不行。


    这天晚上,护士小姐姐又过来提醒了一遍关于明天禁水禁食的事情,花满楼点头应下。


    第二天早上,他起的很早,六点禁食,五点钟吃了早饭,早饭是陆小凤从医院对面的包子店的酸菜包子。


    这是X市一种常见的馅料,酸菜酸爽脆、土豆泥软、面、有味,调味里还加了辣,不过辣度很低,陆小凤第一次吃这个的时候就爱上了,花满楼也蛮喜欢吃的。


    就是今天这个包子买的运气不太行……


    花满楼一口咬下去……没咬到馅。


    仗着自己现在看不见,他欺负陆小凤,佯装无知地道:“你今天给我买了馒头么?”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你别装。”


    花满楼忍不住笑起来,又咬一口热气腾腾的包子。


    吃了包子,又吃了几片凉粽子。


    X市夏天也有很多凉粽子卖,就是浸在冰水中的白糯米粽,用线切成一片片的,上头浇上蜂蜜、玫瑰酱,晶晶透透、冰冰凉凉,被冷水浸过的白米粽很紧实、吃起来很有嚼劲。


    这东西夏天的时候一点红总是买回来吃,花满楼偶尔去蹭两口,入秋之后,卖家也少了,没想到医院附近居然还有卖。


    九点多的时候,秦蔻、一点红、阿飞和傅红雪都过来了,陪着花满楼说会儿话,花满楼情绪十分稳定,坐在床头,还在自己的两条麻花辫上换了两个太阳花的发圈,秦蔻一进门,就看见两个正在对她笑的太阳花……


    下午,花满楼被推进了手术室。


    本来医生来沟通是要半麻还是全麻,秦蔻果断替他选了全麻。


    半麻手术那可真不是人能受得了的……一堆人在自己眼睛上动刀动针的,然后忽然来一句“啊呀缝错了,退针退针”很可怕,真的,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睡一觉就好了。


    角膜移植手术是很精细且费时的手术,角膜角膜,并不是一层,而是整整五层,这五层是一层一层往上贴、一层一层的缝合的,因而手术时间不短。


    秦蔻一开始还觉得很紧张,等到了中途,就有点无所事事的了,下午,大家还一块儿就去附近吃了个海X捞,然后又觉得这么久过去,花满楼醒来一定很饿,所以去附近买了一点面包蛋糕之类的东西,等着先给他垫垫肚子。


    秦蔻的爸爸还抽空过来了一趟,但那时候还是手术中,他下午还有事,就又匆匆地走了。


    大半夜,手术终于结束,手术室的大门打开,花满楼的眼睛上缠着纱布,整个人沉沉地睡着,被推回了病房。


    李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看后续的恢复情况,还得在医院里再观察几天。


    秦蔻和陆小凤探出头,观察看起来还在昏迷的花满楼。


    陆小凤:“emmmmm……”


    秦蔻:“你emmm个什么劲儿?”


    陆小凤摸着下巴:“我还以为打完麻药的人会吐舌头呢……你看,就像宠物医院做手术的猫一样。”


    说着,还拿出手机,翻照片给秦蔻看。


    秦蔻一看,就是那种送到医院要被嘎蛋的猫猫被迷晕了之后,吐着舌头、翻着肚皮躺一排的照片……


    秦蔻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对陆小凤发出人身攻击:“你个智障。”


    花满楼虚弱地说:“你个智障。”


    陆小凤大惊:“你醒着啊?!”


    花满楼伸出手,在他脑壳上敲了一记。


    第 203 章   36【一更】


    ***


    花满楼的手术经历,自然然而就要比那几个等待在外面的人要丰富一点点,但也丰富不了许多。


    这是头一回,他被人推到一张可以推动的床上,周围人生嘈杂,他的眼前只有一片隐隐约约的光感,双手交叉,放在胸前,觉得十分新奇。


    推进手术室之后,他听见了许多声音。


    有那种给手上带上手套的声音,那种手套的材质花满楼摸过,是光滑、充满弹性而贴肤的,只是手套被撑开戴起来的声音其实有点刺挠,不大好听。然后还有一些冰冷的金属制品轻轻碰撞的声音。


    花满楼感觉眼前的光感比以往要强烈一些,他应该是被一束十分强烈的光束所照着?


    他其实很好奇,这个手术室长什么样子。


    他好奇的事情很多很多,比如说,蔻蔻是长什么样子的,蔻蔻的家是什么样子。


    还有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陆小凤肯定早不是记忆里的那个小瘦猴子了,那么他现在是长什么样呢?他以前其实很少会遗憾自己看不见,但西门吹雪剃掉陆小凤胡子的时候,他是真的很好奇,陆小凤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


    唔……要不这次,作为庆祝他复明,再让陆小凤剃一次胡子算了?


    这么想着,花满楼交叉在腹部的手忽然快乐地拍了两下,唇角悄悄翘起来一点。


    李医生的声音隔着口罩,显得有点闷闷的:“你这娃还乐呢”


    说实话,手术虽然是治病救人的,但是个人就不可能喜欢这种像是躺在案板上任人宰割的状况,一般人进了手术室,在麻醉之前,那个状态都是很紧张的,没想到这憨娃还能笑出来。


    就……李医生总觉得这个叫花七童的患者,身上到处都是谜团。


    算了,不管这些。


    花满楼轻轻一笑,并没说话,然后就有人来跟他核对姓名、禁食情况等问题了,花满楼一一作答,然后就有人给他的口鼻上罩了一个呼吸罩,语气轻柔地要他深呼吸。


    深呼吸几次之后,他脑海里最后一个想法是:这比江湖上所有的……迷香都……厉害……太……多………………了…………zzzzzzz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再一次醒来,是听到好多人在呼唤他,问他的名字、问他这是在做什么手术,花满楼昏昏沉沉,脑子里一片浆糊,口齿不清地说他叫龟背竹居士……


    医生:“…………”


    医生又接着问他的名字,花满楼清醒了一点,还知道要报他身份证上的名字,于是就说他叫花七童,是来做角膜移植手术的。


    医生说:“行,可以了,推出去吧。”


    花满楼的眼睛上包着纱布,就这么被推出了手术室,说真的,用过麻药之后的状态,与宿醉也真差不了多少,昏昏沉沉,脑子不清醒,躺在那个床上被推着走的时候,一点力气都没有,他听到了陆小凤的声音,但实在困得理不了人……


    然后他就听见陆小凤和秦蔻说小话,纳闷他为什么不像嘎了蛋的猫一样翻着肚皮吐舌头。


    花满楼:“…………”


    花满楼:“………………”


    花满楼虚弱且无情地道:“你个智障……”


    陆小凤很是惊奇:“诶,你居然醒着么?”


    花满楼没说话,花满楼头一歪,又睡过去了,呼吸均匀。


    秦蔻和陆小凤对视了一眼。


    陆小凤伸出手来,小心翼翼地戳了一下花满楼的侧脸,花满楼乖乖躺着,全然没有一点反应,像是在呼呼大睡。


    陆小凤忍不住道:“这麻药当真是厉害。”


    那可不!


    麻药的发明也是改变世界、改变人类生活的一件大事呢。


    在乙|醚被用于手术麻醉之前,西方的外科手术……emmmm,都是一场血肉横飞、哀嚎痛哭的表演。


    对,没错,表演,那时候的外科手术还有观众席,还收门票。


    那时候的外科手术,为了尽量减轻病人的痛苦,那都是要速战速决的,比如说几十秒锯完一条腿之类的。


    不过武侠世界应该是有迷香的吧。


    秦蔻小小声地问陆小凤,陆小凤给了肯定的答案,又描述了一下那种用来吹迷香的小竹筒长什么样。


    秦蔻于是继续好奇:“那你们那里的大夫,也是利用迷香来给病人做截肢手术的么?”


    陆小凤卡壳了。


    想了好一会儿,他老老实实地承认,好似还真没听说过,迷香一般就是用来杀人放火、侮辱女子的。


    秦蔻:“…………”


    秦蔻吐槽:“你们江湖上的人真是一天天正事不干。”


    陆小凤摸摸胡子,不说话了。


    花满楼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两个人应声看去,就看见花满楼被子也不好好盖,团成一团抱在怀里,歪着头睡得二五八叉的,眼睛上蒙着厚厚的纱布,瞧不见他现在什么神色。


    过了一会儿,他换了个睡姿,整个人扭成个麻花。


    秦蔻这是头一回瞧见花满楼的睡姿,觉得还怪……豪放的,和他平时给人的感觉一点儿都不一样,甚至有点像大橘,大橘偶尔也会这么抱着它最喜欢玩的小球这样睡。


    大半夜的,闲着也是闲着,秦蔻撑着头,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花满楼的睡姿。


    在大概看到了四五个扭曲到极富想象力之后的睡姿后,秦蔻忍不住拍了照,然后狐疑地问陆小凤:“……他平时都这样么?”


    陆小凤很淡定:“他平时都这样。”


    秦蔻一呆:“啊?”


    陆小凤摸了摸他的小胡子,更加淡然地说:“这病床太窄,还影响他发挥呢,在家里的时候,他一晚上能转三百六十度,大半夜的我还要起来跳过他接着睡,早上再跳回来。”


    秦蔻:“…………”


    秦蔻:“………………”


    秦蔻:“……真想不到花满楼是这种人!”


    陆小凤深表同意地点点头,说:“是吧是吧,想不到吧。”


    又插一嘴:“所以我真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好朋友,这样还能坚持和他睡一个屋子。”


    秦蔻噗嗤一声就笑了。


    花满楼的声音忽然飘飘忽忽地传过来:“……陆小凤,你别以为我没听到。”


    陆小凤理直气壮:“前两天你还说我泡在温泉里像白斩鸡呢,说你两句小话怎么了!说你两句小话怎么了!”


    花满楼闷闷地笑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秦蔻问:“你醒啦,感觉怎么样?”


    花满楼说:“还有点困……”


    然后肚子又“咕噜”了一声。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道:“好像还有点饿……”


    秦蔻摊手:“本来我们也准备了小蛋糕,可是现在还没办法,医生说要过六个小时才能吃东西呢。”


    花满楼:“唉……”


    陆小凤说:“你明天想吃什么呢,我早早地买了给你垫垫肚子先。”


    花满楼轻笑道:“这时候,只要给我一碗薄粥,我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陆小凤说:“也是,饿太久,最好先吃点清淡的。”


    秦蔻说:“眼睛呢,眼睛感觉怎么样?”


    花满楼说:“不大舒服……”


    因为眼睛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所以他其实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只是在纱布里面睁眼睛的时候,能感觉到一些不舒服,像是异物感……又像是想流泪。


    秦蔻宽慰他:“术后的恢复是要一段时间的,别急,慢慢来。”


    花满楼温声道:“我知道的,你莫担心。”


    这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就是眼睛有点酸、有点胀、有点异物感而已,论难受,自然完全比不过他眼睛受伤时,那种利器割破眼球时的痛苦了。


    他们的声音不大不小,因为这个双人病房之中的另一张病床是空着的。


    花满楼在麻药的作用下睡了这么半天,现下醒来,又肚子空空、恶得不行,根本睡不着觉,大半夜的,病房的门关着,三个人就这么聊起天来。


    陆小凤是陪床的那个。


    也已经深了,本来陆小凤是劝秦蔻早点回家休息的,但秦蔻实在觉得自己睡不着,就在病房里呆着。


    一点红当然是陪她一块儿的,他话不多,就坐在角落里,盘腿坐着,闭目养神,很安静地当背景板。


    傅红雪、林诗音和阿飞这一波十多岁的人,早被一点红拉回去回去睡觉了。


    秦蔻撑着脑袋问花满楼:“花满楼、花满楼,你明天拆纱布之后,最想看什么呀?”


    花满楼歪了歪头,似乎在很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


    然后很认真地说:“想看龟背竹。”


    秦蔻:“…………”


    陆小凤:“…………”


    一点红:“…………”


    哈???


    三个人的表情都瞧起来很微妙。


    花满楼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摆摆手,道:“开玩笑咯,我当然是想瞧瞧蔻蔻长什么模样。”


    秦蔻:捧脸.jpg


    秦蔻飘飘然:“花满楼复明之后第一个相见的居然是我诶~~”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花满楼,你……”


    花满楼道:“陆小凤你嘛……我想看你……”


    陆小凤:“嗯?”


    花满楼:“我想看你刮胡子。”


    陆小凤一呆:“啊???”


    花满楼理直气壮地提要求:“西门吹雪都看过,这场面我也得看一次才是!”


    秦蔻再一旁疯狂拱火:“没错!陆小凤哇,你和七童才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竹马呀,怎么能厚此薄彼呢?难道说竹马注定打不过天降么?”


    陆小凤被那一句“竹马注定打不过天降”雷得头皮发麻,虎躯一震。


    花满楼没说话,就是嘴角瞧起来,安安静静地对着陆小凤在笑。


    陆小凤:“…………”


    陆小凤:“好啦好啦,我剃,我剃还不行么!先提前说好,蔻蔻,可千万别被我迷死了。”


    秦蔻:“…………”


    秦蔻战术后仰,做出一副十分嫌弃的表情。


    陆小凤一本正经道:“是真的,其实我刮了胡子之后,实在英俊可爱的紧呢!”


    秦蔻没理会这十分自恋的话语,相当僵硬地转移话题道:“红哥,你的剃须泡还有没有,我拿去给小陆用哦?”


    一点红:“嗯。”


    一点红二十九岁,是个成熟到不能再成熟的男人,自然会有每天刮胡子的习惯,说起来,剃须泡这个东西,还蛮受古代男式们的欢迎的。


    在正常的古代世界之中,二十多岁的男人当然已应该开始蓄胡了。不过武侠小说都是现代的名家写出来的,古龙大师尤为明白什么样的男人能引起女人的兴趣,因此笔下的侠客都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冷酷、孤傲、逼格十足的。


    似乎没有人能想象一个英俊潇洒的风流浪子蓄着一把火焰似的胡子,绰号美髯公的……所以古龙武侠世界之中所有的侠客们,都不约而同地有着刮胡子的好习惯。


    不过秦蔻一开始见楚留香和一点红的时候,因为他们两个是从沙漠里逃难出来的,衣衫褴褛、胡子拉碴的……形象上看起来实在不怎么样,洗了个澡,换了个衣服,似乎是从角落里翻出了她前男友的剃须刀,这才收拾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顺带一说,秦蔻特别喜欢剃须泡的味道,在一点红的下巴上闻到的时候,鼻子会动一动、嗅一嗅。


    至于陆小凤……他那整整齐齐的两撇小胡子,真的就像是眉毛长错了位置一样。


    自然的,这样精致的小胡子,剃须泡和剃须刀是伺候不了的,他用的是刮眉笔和拔眉夹……


    这么一想,强迫他刮掉胡子好像真的是一件很损、很冷酷无情的事情啊……


    秦蔻的心里泛起了三秒愧疚,但最后还是被好奇心和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给压过去了。


    半夜,秦蔻实在撑不住,困了。


    一点红带秦蔻回了家——他开车,谢天谢地,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学时都刷够了,紧锣密鼓地考完了试,如今他如愿以偿地拿到了驾照,这种时候也不必再劳动秦蔻开车了。


    第二天一早,禁食期过去,陆小凤问过护士,确认花满楼可以吃东西之后,就出了医院,在清晨还朦胧着一层薄雾的街道上掠过,去了趟早市,买了热腾腾的百合绿豆粥、油茶泡麻花、流油的咸鸭蛋、刚煎出来的酥脆葱油饼、一份抹了一层厚厚酱汁的土家酱香饼,小菜是红油萝卜丝咸菜和炒雪里蕻,看到有卖老酸奶的,还买了两碗老酸奶。


    拎着这些东西,又绕过一路上的监控摄像头,讯急的掠了回来。


    他进医院大门的时候,额前的碎发上都带上了秋日晨雾的水汽,有那么一点潮湿,但袋子里装得各色早餐还是热气腾腾,只有葱油饼略微软了一些,但这种东西嘛,确实没法子。


    花满楼大约是饿惨了,这么一大堆东西,居然能吃个七七八八,才满足地又重新躺下。


    陆小凤吐槽:“你这吃了睡睡了吃的样子真的很像大橘。”


    花满楼笑眯眯说:“像大橘有什么不好,我们橘宝多可爱的。”


    陆小凤耸肩。


    上午,秦蔻和一点红拉着小阿飞,提着刚买的海量蓝莓去看望花满楼。


    蓝莓护眼嘛!多吃一些,多吃一些!


    李医生过来查房,花满楼眼睛上蒙的纱布被一层一层地揭开。


    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花满楼还在畏光的眼睛不受控制的被刺激出了眼泪。


    但他不愿闭上眼睛。


    他睁开眼,眼眶通红、眼泪涌出、不停地眨着眼,但他不愿意闭上眼,他睁着眼睛,这样久久地、温柔地打量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新世界。


    第 204 章   37【二更】


    ***


    新世界的伊始,就是这一间满是他熟悉的人的病房。


    花满楼在现代,也已度过了好几个月的时光,但这还是他第一次真实的瞧见现代的房屋陈设是什么样。


    这是一间很简单的屋子。墙壁是雪白的,天花板……啊,原来这东西就是天花板,把房梁隐藏在里面,上头嵌着一盏大的顶灯,如今是白天,故而不用开灯,被数个古代侠客所惊叹过的玻璃窗就牵在墙壁上,明亮、干净、忠实地展现出外头的风景。


    从窗户外照射进来的阳光有点刺眼,花满楼的眼睛很是脆弱,本就畏光,一朝窗口望去,眼睛就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


    一点红就在窗口旁边,双手抱胸地靠着墙,他不爱说话,也不激动,只是瞧见花满楼这个样子,就伸手一拉,把淡蓝色的窗帘拉上。


    室内就变得昏暗起来,花满楼的眼睛也舒服了一些。


    红兄原来是长这个样子啊……


    黑衣、长发、白肤,神色冷漠,与花满楼的想象相差无几。


    不过,他的人外冷内热,十分细心,倘若他真的是个冷漠而冷酷的人,就不会一瞧见他眼睛难受就反应过来要啦窗帘了吧!


    他还看见了秦蔻。


    秦蔻穿着一件看起来又蓬松、又温暖的柔软粗针织高领毛衣,下|身穿着条……深蓝色的裤子,这裤子的材质看起来是有些厚且硬的,颜色是花满楼没概念的一一种蓝,里头似乎还有一些白色的小颗粒?


    其实这就是牛仔裤,花满楼自己也有牛仔裤,但他只知道牛仔裤的质感,不知道牛仔裤的颜色,因此才辨认不出来。


    他还是静静地瞧着秦蔻。


    她无疑是一个可以用“美丽”二字去形容的女孩子,长发披散着,又蓬松、又浓密,她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轻轻一眨眼,浓密的睫毛就在颤动,像是蝴蝶正在扇动翅膀,洒下磷粉。


    很……陌生。


    这一个瞬间,很莫名的,花满楼产生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瞧着这个面容十分陌生的女孩子,又试探性地呼唤道:“蔻蔻?”


    这个女孩子就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容声是他那么熟悉的声音,神色也是那种他想象之中的、又轻松愉悦、又狡黠顽皮的神色。


    她眨了眨眼,说:“怎么啦,能看见之后反而不认得我啦?”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道:“好了,我确定了,你的确就是只有三岁的秦蔻女士。”


    陆小凤道:“那我呢?”


    花满楼当然也看到了陆小凤。


    老实说,和小时候很不一样,他记忆里的这个发小,真的就是个精瘦的猴子。


    长大之后,他当然没干过摸索陆小凤的脸以想象他长什么样这件事,不过他们两个一块儿在江湖上玩,偶尔也会身负险境,他倒是拽过陆小凤的胳膊,嗯……还是一如既往的比他瘦点儿。


    结果现在一看,啊……他脸上居然有肉。


    陆小凤冲他一笑,双颊便立刻浮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的确如他自己所言,又英俊、又可爱。


    现在,花满楼大概理解了,为什么秦蔻会觉得陆小凤比他瘦是件很值得惊奇的事情了。


    花满楼瞧着自己这自小到大的老友,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想到陆小凤和秦蔻常有的那种幼稚之举,便忍不住自己也要来一下。


    花满楼忽然伸出手握拳,在陆小凤的肩膀上捶了一下。


    陆小凤一愣,随即也忍不住笑了,二人相视而笑。


    这大概是这世界上最温馨、最令人感到平静和感动的一幕了。


    李医生静静地瞧着,也忍不住笑了笑。


    花七童是个非常英俊、温和且懂礼的患者。


    这位李医生,与当初花满楼第一次去门诊部检查时的那位三十来岁的小李医生并不是同一位,这位大李医生今年年过五十,是主任医师,家里有个儿子,年纪上同花满楼应当差不多大小。


    大李医生是一位性格很温和的女医生,但年纪摆在那里,总归是个性保守沉稳的,平时也不大喜欢男人留长头发,总觉得流里流气。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花七童这个人只要往那里一站,那个长发就是恰到好处,谁也不会认为他是个无所事事的街溜子。


    总好像觉得他就该是这个样子,温温和和,像是从古代壁画里走出来的一样,很和谐。


    李医生对和自己孩子差不多大的患者,总是有一种慈爱在的,此刻瞧见花满楼这样新奇的目光、看也看不够一样的神情时,便忍不住心头一阵欣慰,笑了一下。


    她说:“行,过来,我检查一下。”


    花满楼很听话,乖乖地凑过去。


    李医生检查了一下,说:“角膜长得还可以,继续打消炎针。”


    后一句是和护士交代的。


    又嘱咐了几句之后,她就走了,眼睛又一次缠上了纱布,花满楼今天看到了景象,心情很是不错,还和陆小凤约着等出院了以后要一块儿打扑克。


    陆小凤笑道:“我还以为你没兴趣呢。”


    花满楼亦笑道:“从你手里赚一笔钱的感觉,我怎么会没兴趣?”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扎心了啊。”


    花满楼笑个不停。


    他还兴致勃勃地掰着掰着手指头去数他想看的东西和场景,比如说想看大橘的深渊巨口啦(秦蔻:…………)、想看陆小凤他们之前吐槽过的古装剧转圈圈啦……之类的。


    秦蔻忍不住吐槽:“你想看的东西……还真别致。”


    花满楼:︿( ̄︶ ̄)︿


    花满楼说:“唔……还想坐过山车和跳楼机,想看看那种视角是怎么样的。”


    秦蔻摊手:“怕是不行,你这眼睛,要好好养吧,这种甩来甩去的项目可以坐么?”


    花满楼看起来似乎有点失望。


    他其实很少露出这种表情。


    花满楼,虽然在武侠迷之中有个绰号叫“花神”,用以形容他稳定的精神状态和宽广到极致的胸怀,但是实际接触下来,秦蔻并不觉得他是“神”。


    他能和陆小凤成为朋友,就说明他绝对不是个沉稳守礼到极致的教科书级别的世家公子。


    事实上,花满楼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与喜爱、他的性格活泼、有时候大脑里的想法比陆小凤还跳脱,玩起来也十分能放得开,比如说上次狼人杀的时候,想都不想,就黑化刀掉了最相信他的陆小凤哈哈哈。


    不过,他的精神的确非常稳定、非常强大。


    也许是因为七岁时失去视力的经历,让他早早的就明白了这世间有很多事就是不得不接受的。从七岁开始,他就一直在进行一种关于人生与命运的哲学思考,这让他有一种淡然处之的态度,即便被上官飞燕欺骗了感情,他也能迅速地调整好自己,从不自哀自怨。


    这样强大的精神和稳定的情绪……秦蔻总觉得,他和陆小凤之间,应该是陆小凤更离不开他一些。


    这样的花满楼,瞧见什么都是乐呵呵的,很少会露出失望的表情来。


    由此可见,病痛的确能让一个人的精神变得脆弱几分。


    不过他很快就恢复活力了,只笑道:“那恐怖片总可以看叭!”


    秦蔻说:“那是当然。”


    花满楼道:“那我要看《咒怨》!上次陆小凤可是吓得不轻,连被子都扔了,我那时候就实在很好奇……到底是什么画面,才能把你吓成这样。”


    陆小凤痛苦地抱住了脑袋:“我好不容易忘掉,你怎么又提起这个……”


    当时看完咒怨以后,秦蔻有一天正好瞧见了陆小凤手机上的搜索记录,全是“如何快速失忆”、“如何选择性失忆”这种东西……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结果花满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陆小凤回忆起了刻苦铭心的恐惧,抱着脑袋摇头晃脑,很怨念的表示:“今晚我睡觉不盖被子了。”


    秦蔻继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


    一点红保持缄默,说真的,他是不理解陆小凤这么一个成名的武林高手,怎么会怕鬼,还是这种一眼假的鬼……


    陆小凤冷笑:“花满楼你也别笑,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说不准你看了之后,比我还害怕呢。”


    花满楼:“谁知道呢~”


    花满楼:︿( ̄︶ ̄)︿


    花满楼继续数他想看的东西,比如说想再去一次岛城,看看上次大家一起玩乐的海,还邀请秦蔻同去,秦蔻答应了。


    再比如说,他还想去电影院,再巨幕上看一次《弟斯拉》,那会儿那个音效真是十分震撼人心,他实在想看看几十米高的喷激光大蜥蜴,还邀请秦蔻同去。


    秦蔻表示,电影院大概是看不到了,电影已经下映了,巨幕看不到就有点遗憾咯……不过可以一起去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特效很好的大片。


    还比如说,花满楼很想回家看看,看看他记忆中那个烟雨朦胧的江南,还邀请秦蔻同去,秦蔻前面已经点过好多次头了,下意识就要点头,忽然觉得不对,头点到一半收了回来。


    秦蔻:“……图穷匕见是吧,诱拐现代美少女是吧。”


    花满楼:“嗯…………”


    秦蔻:→_→


    秦蔻不说话。


    花满楼又露出了一脸失望的表情。


    秦蔻:“…………”


    秦蔻:“好啦好啦,我去,我去还不行么……说起来还真的很好奇银鱼莼菜羹是什么味道呢……”


    花满楼:(* ̄▽ ̄*)


    陆小凤:(* ̄▽ ̄*)


    诱拐成功!


    击掌!


    (★▽★)╯╰(☆▽☆)


    秦蔻:“…………”


    秦蔻百般告诫:“不准告诉我妈妈哦……”


    陆小凤拍着胸脯保证:“那必须的嘛!”


    秦蔻又说:“先等花满楼恢复期过了再安排吧。”


    那是肯定的,手术这东西又不是做完就万事大吉,还要观察、要后续复查、要恢复,等等等等。


    所以花满楼最近还是要住在现代啦。


    又在医院住了两天,吃蓝莓吃到感觉舌头都紫了。


    术后第四天,李医生过来查房,检查一下,说是角膜长得的确挺好的,眼睛上不必再包纱布了。


    然后去办理出院,因为在医院里也没呆几天,东西不多,只是提着一大袋子海量蓝莓。


    买了绷带镜带上,这种医用的隐形眼镜,可以有效缓解眼睛里的异物感,李医生又嘱咐了两句眼睛别碰水,按时点眼药水,吃东西清淡一点,建议休息三个月以上再工作,然后就让他们出院了。


    虽然现在眼睛上不必包着纱布了,但是花满楼的眼睛还是畏光,外头天光大亮,他一定是受不了的,好在有墨镜,于是他手一伸,又带上了自己的星型墨镜,直接下了地下停车场,一点红开车,载着大家回去了。


    回家之后,就是按部就班的修养着。


    医生给开了好几种眼药水,每天要定时定点的滴,一天大概要滴个十几次左右,花满楼的眼睛畏光,一睁眼就难受,自己卧室里的窗帘白天也不会拉开,出来的时候,一般也是带着墨镜行动。


    老实说,他这个样子带着墨镜给植物浇水,还真是比以前还像个盲人。


    自然的,巨幕电影、恐怖电影什么的还是要往后放一放,现在是看不成的。


    大约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是处于一种安静修养的状态之中的,也不出门了、整天待在家里听书。


    中途没回家,但是花父花母过来了一趟,看看自己牵肠挂肚的儿子,花满楼摘了墨镜去看自己的爹娘,眼眶一如既往被刺激的通红流泪,半晌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忽然叹道:“父亲……比我印象中的样子,老了些。”


    花父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道:“你这孩子,这都多少年过去你,你都这么大了,爹我能不老么?”


    花母眼泪汪汪的,在心里告诉自己一百次,这是件好事情,怎么可以哭呢?但是又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花满楼畏光、养病在家,陆小凤和秦蔻带二老出去吃饭,考虑到花满楼的父母年纪确实不小了,又是江南人,吃不惯味道很重的东西,秦蔻就开车带二老去吃了一次潮汕牛肉火锅。


    来看过花满楼后,二老不愿让年轻人为招待自己而费心,于是就早早回去了。


    走的时候,花夫人还拉着秦蔻的手,让她一定要来江南玩,现在金秋时节,正是最好玩的时候。


    秦蔻爽朗地答应了。


    然后花夫人趁秦蔻没注意,呲溜一个杂宝金镯子就扣到她手腕上了,然后又像是害怕秦蔻会还一样,火速后退,立马就消失在了时空通道里。


    秦蔻:“…………”


    这看起来还真的是有点吃完饭饥抢着结账的那种撕吧的劲儿了……


    她的手上带着沉甸甸的、亮瞎人眼的杂宝金镯,跑去找花满楼,花满楼就宽慰她还是收下吧。


    秦蔻严肃地说:“这是最后一次啊,真不能再给了!”


    花满楼点点头:“嗯嗯嗯。”


    半个月后,恢复良好,眼睛也不怎么畏光了。


    去医院复查,李医生都惊讶于这个恢复的速度,看了看花满楼挺拔而精壮的武人身躯,她觉得可能就是小伙子身体素质太好,才会有这么惊人的恢复速度。


    秦蔻认为这可能的确和武功有关系,据花满楼自己说,这几日他闲来无事,的确都在打坐,在体内按照一定的法子去流转内力。


    这个时候,花满楼已经可以摘掉墨镜,好好的、正常地看看这个世界了。


    他做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拉着陆小凤去又看了一次《咒怨》。


    精神极其强大的花满楼在看到鬼从被窝里面爬出来的时候都能面不改色……他只是不大喜欢这个变成了鬼之后就开始无差别杀人的故事。


    只是陆小凤,真真切切地又被吓了一次,又开始在网上疯狂搜索如何才能让自己快速失忆。


    第 205 章   38【一更】


    ***


    其实秦蔻的胆子也不大……


    从楚留香还在的时候,大家一块儿看恐怖片那次就能看出,秦蔻完全就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五的类型,那天幸好是吓到陆小凤了,不然,她真是完全没有娱乐到。


    不过一般来说,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网上有什么风很大的恐怖片的时候,秦蔻都能忍住完全不跟风。


    但陆小凤这个人一向是……不肯服输的。


    他是真的不信花满楼不会被吓到!


    上一回,花满楼只听着声音,却完全没看到画面,才那么淡定,衬托的他好像丢了丑一样。


    这一次,虽然是花满楼发出的挑衅邀请,但陆小凤也毫不服输的接受了挑战!


    结果很明显,老寿星上吊嘛……


    秦蔻才没去看,秦蔻一直蹲在影音室外头,听着陆小凤时不时穿出来的惨叫声,觉得很乐呵。


    不过令她很惊讶的是,傅红雪居然也很淡定。


    傅红雪是住在影音室里的。


    这间影音室,说是叫影音室,其实面积一点儿也不小,从前里头是好几张沙发床铺满,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通铺一样,不过是有着靠枕、抱枕和小茶几的豪华版大通铺,睡起来和床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比秦蔻自己的那张床还大。


    住人肯定是不委屈的,唯一只有一点不好,那就是没有独立的浴室,所以傅红雪洗澡需要去一楼的公共浴室。好在其他人一般也没有使用这个公共浴室的需要,现在里面整整齐齐摆着的,就是傅红雪的个人用品。


    傅红雪是个很朴素的人。


    所有的狼系生物好像都是这样,相当之朴素,相当之不在意个人的生活条件,陆小凤特别爱给自己买衣服,但一点红的衣服只要够穿、干净就可以,他甚至有一排一模一样的衣服是为了换洗的。


    傅红雪也差不多,因此好几个月过去了,这个基本上只有他来使用的浴室依然没有留下很多属于他的个人痕迹,平平无奇地白色牙刷和黑色牙缸,楼下小超市里十几块一大管的牙膏、两块白毛巾叠得很整齐,搭在毛巾架子上,洗漱镜旁边的小柜子里,放着他的洗面奶、洗发水、护发素和沐浴露。


    他一开始都没有什么使用洗面奶的意识,用水直接干撩,用毛巾擦洗,这个洗面奶还是秦蔻扒拉一点红的扔给了他一支。


    一点红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甚至都有那么一点点洁癖的苗头。夏天一天能冲两次澡,每次出门回来又会冲一次澡,衣服也洗得非常频繁,所以他身上总是有一股标志性的清洁味道,他从来不用香水,但身上的那种淡香已经非常好闻了,秦蔻特别喜欢。


    自然的,这样的一点红在现代,会很严谨地给自己清洁,洗面奶什么的也屯了几只,秦蔻从他这里薅东西给傅红雪时,他们二人还没在一起呢,一点红面上表现的无可无不可,心里却又给傅红雪这小子给记了一笔。


    再说回傅红雪。


    他一直住在影音室内,影音室里却也没有留下他过多的个人痕迹,比起从前没人住的时候,也只是多了一套枕头被褥、多了几个用来放衣服的塑料收纳箱,以及一柄总是放在角落里的、黑漆漆的魔刀。


    林诗音打算住进书房,搬走了一张沙发床之后,影音室就空了一块儿地方出来,秦蔻给他添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这里才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人生活的地方了。


    陆小凤和花满楼在看《咒怨》的时候,傅红雪就坐在那张秦蔻买给他的椅子上,脊背笔直,微微垂下头,面色很平静地喝着一碗绿豆百合粥。


    陆小凤的惨叫声突破天际的时候,他正好咽下了最后一口,淡定地起身,端着粥碗要去厨房洗碗,顺便还有空问一下正在看电影的二人:“你们要什么东西么?”


    陆小凤:“……%……¥*&&%¥%……!”


    花满楼:“不必啦,我们看完这个就去睡啦。”


    陆小凤虚弱:“我不要盖被子……”


    完全无法理解这种一眼假的鬼有什么好怕的少年傅红雪神色冷淡,歪了一下头,没做什么表示就出去了。


    出去了之后就看见了一脸一言难尽神色的秦蔻。


    傅红雪:“?”


    傅红雪垂下头看她,问:“怎么了?”


    秦蔻一脸复杂:“……不,没什么。”


    狼科生物的另一个共同点找到了——一身浩然正气不怕鬼!


    按照这个规律来说的话,冷血和阿飞也不怕咯?


    阿飞坐在客厅里,捧着iPad,双手抱胸,眉头紧皱在看一年级数学,在学十以内的加减法,他敏锐地感知到了秦蔻的目光,噌的一声就抬起头来盯着她。


    秦蔻若有所思地瞧着他,又摆摆手,说:“没事……啊,你要不要吃冰激凌?”


    阿飞本来想下意识地说不,又因为真的很想吃而说不出口。


    秦蔻哼着小曲儿,去冰箱里拿冰激凌,结果因为拿的是朗姆葡萄干的冰激凌,虽然很好吃,但阿飞他……醉冰激凌了,吃着吃着就开始揉眼睛、打哈欠,被秦蔻赶回房间睡觉去了。


    第二天,所有人都睡得神清气爽的,只有陆小凤,眼下两坨青黑。


    然后今天他还剃了胡子。


    按照事先答应花满楼的,他要把自己的两撇小胡子给剃掉,完完全全、一根不留的给剃干净。


    陆小凤很伤心、很心疼。


    一年之内,这是他第二次惨遭刮胡胁迫。


    秦蔻对此深表同情,她点点头,说:“是咯……你看,我的头发留这么久,我可精心照顾了,谁要是让我把头发剪了,我肯定也心疼呢。”


    陆小凤长吁短叹,大为赞同,还恨恨地说:“还是蔻蔻知道心疼人,花满楼那坏小子,净知道欺负我!”


    秦蔻:“…………”


    从陆小凤嘴里说出“花满楼、坏小子、欺负我”这三个关键词,总觉得哪里违和感很强。


    花满楼微笑着不说话,无声地催促着。


    秦蔻非常好心地居中调和道:“也是,要不……咱们各退一步?小陆别全部刮掉,留一部分嘛,正巧我这里有几张参考图你看一下……”


    陆小凤的心里涌起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他和花满楼凑过去一看——哦豁,元首胡子!


    花满楼差点笑得打跌,陆小凤的脸拉的比影视剧里的马脸剑客西门吹雪还长、脸色也比影视剧里的剑客西门吹炭要黑。


    陆小凤冷笑:“我就知道你突然对我这么好,肯定在后面挖坑等着呢。”


    秦蔻纯良地眨眨眼,不说话了。


    陆小凤果断上剃须泡,把自己的下巴和人中刮得干干净净。


    果然,正如他所言,他刮掉那两撇整齐到甚至有点滑稽的小胡子之后,是个很英俊的青年。


    陆小凤的英俊与楚留香……甚至与花满楼都是完全不同的。


    楚留香是个标准男性魅力的模板,五官深邃、鼻梁高挺、侧脸十分优越,从各个方面,都是一股极其强烈的男性荷尔蒙在冲击人。但陆小凤的脸其实蛮有肉感的,嘴唇也不薄,下唇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厚,他一笑起来,那两个酒窝感觉和盛了蜂蜜一样,完全没有攻击性,反倒是极讨人喜欢。


    总的来说,陆小凤的脸是属于很年轻的脸,可能到了四五十岁,他都一点儿不会显老。


    所以那两撇胡子就愈发显得奇奇怪怪的,真的很像胡子小鸡……


    这样一刮掉,再换上粉色连帽衫、休闲裤和运动鞋,头上扎了高马尾、戴了白色的鸭舌帽,居然瞧起来像个刚从图书馆回来的大学生。就这么去周围的咖啡店喝了个咖啡、吃了个小蛋糕,就被一波女生以“真心话大冒险输了”为由来要微信了。


    傅红雪也被这种伎俩要过微信。


    不过傅红雪根本就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他当时是坐在一家咖啡厅里,等着秦蔻和林诗音逛完街,听见女孩这话之后,根本连头都没抬一下,看都不看人家一眼。


    当然咯,气氛有点尴尬,对方也没想到这个少年真的是个这么不近人情的家伙,只好摸摸鼻子,说了句“打扰了”,然后转身走了。


    但陆小凤多体贴呀,他又温柔、又体贴,又风趣、又活泼,不但爽快的同意了,那小嘴还和抹了蜜一样的把姑娘夸得耳根子都泛红了,甚至还给那桌姑娘每人点了个小蛋糕,然后潇洒离开。


    他长得好,性格又好,姑娘怎能不喜欢?当下便打开了陆小凤的朋友圈,想要看看这是个怎么样的帅哥。


    ……然后就看见了他最新一条放飞自我的朋友圈,配图是P上了元首胡子的他。


    姑娘:“…………”


    心头那小一簇刚刚燃起来的爱火呀,被当头一盆冷水给浇灭了……


    不过这些,就不在陆小凤的考虑范围之内啦。


    花满楼的眼睛以极其快速的速度恢复着,术后的那些有可能出现的毛病,他是一个也没出现,连着两次复查,状态都是极佳的,不过眼药水还要接着滴。


    他就打算回家住一阵子了。


    秦蔻早答应了要一块儿去江南瞧一瞧、看一看,几个人一合计,商量下周一过去。


    去朋友家玩耍,总不至于要空手去,秦蔻于是兴致勃勃的开始给花满楼的家里人准备礼物。


    现代特产……现代特产,其实先前花满楼回去的时候,已经带过一些提升生活质量的小物了,比如说功率不高的空调扇、比如说柔软厚实的毛巾,再比如说袜子啊,背心啊、洗发水啊之类的,不必多加赘述。


    搞的秦蔻一时之间还不知道带什么过去。


    那就送点保险的吧,给花夫人买了一整套的贵妇化妆品套装、给花老爷带了一根极其先进的鱼竿(…………)和舒适的运动鞋,考虑到江南的冬天并不惬意,有一种令人不好忍受的寒冷,而皮毛的大氅又太厚太重,秦蔻又买了几身薄羽绒服。


    顺便再买一点古代很难吃到的水果。


    比如说正当季的秘鲁大蓝莓、培育出来还没多少年的阳光玫瑰青提、菠萝、车厘子和椰青。


    其实秦蔻觉得最好吃的水果是草莓,芳香馥郁、甜美动人,和古代的中原人称之为“野草莓”的东西,完全不是一种水果。


    但可惜秋天没有草莓。


    就这么准备了好几个礼盒,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秦蔻在礼拜一的下午打开了时空之门。


    秦蔻、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傅红雪、阿飞,林诗音,大橘,一块儿结伴去了一趟古代的江南。


    对于其他人(猫)来说,穿越时空,不过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古代,也是一个很普通的地方,那个地方是他们的家、或者曾经的家,他们对古代的感情有的是眷恋、有的是复杂,但他们都熟悉那里。


    只有秦蔻是兴奋的,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去往古代。


    古代、古代武侠世界——一直以来,她其实离这个地方相当的近,在熟练的掌握了开门和关门的技巧之后,其实她随时都可以去的,但她一直都没有去。


    她对这个书中描述的,浪漫、古朴、瑰丽而残酷的武侠世界,既有向往,又总是觉得有点恐惧,下了好久的决心,才决定去看一看。


    毕竟,不是谁都有这个机会的。


    出发的时候,一点红带上了他的剑——不是后来买的那把表演用剑,是他那把极薄、极窄的黑皮剑鞘的剑,是一把真正的杀人剑。


    而傅红雪和阿飞也不约而同的带上了自己的武器,傅红雪苍白的手又握住了那柄漆黑的魔刀,他的手如此熟稔地握着刀,如同他之前十九年所做的千千万万次一样。


    阿飞那柄完全不能叫剑的铁片别在腰间,面上没有什么表情,盯着打开的时空漩涡去看。


    在这个瞬间,秦蔻似乎又窥到了一些不一样的魅力,一些与现代社会的安逸、平和所完全不一样的,属于那个辽阔、自由的武侠世界的魅力。


    秦蔻有点兴奋。


    会遇到什么人呢……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瞧一眼那个传说中的剑神西门吹雪呢?或者白云城主叶孤城?


    说起来,陆小凤第一次回去的时候,就是气势汹汹地去捣毁南王世子的阴谋的。


    陆小凤人聪明、武功高、人缘好,更要命的是他还开了外挂,知道后续剧情是如何发展的,那南王世子就算再是人中龙凤,也不大可能干的过陆小凤,在月圆之夜前的许久,就被陆小凤摁在角落里揭穿了阴谋。


    然后叶孤城就来了。


    陆小凤猜了一百八十个叶孤城谋反的理由,但其实原因是最简单的一个。


    南王一脉对叶家有恩,叶孤城不得不帮忙。


    南王世子原本是打算让叶孤城杀了皇帝作为报恩手段的,但这个全天下第一聪明的脑袋瓜子此刻挡了路,还挡得很有可能把南王府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命给送了……南王世子只好决定提前去使用这个人情。


    叶孤城极不愿意。


    他曾说过,在他这样的位置,其实很孤独,朋友和对手都很少,他早已认可陆小凤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但他没有办法。


    这时西门吹雪出现了,这个时代最为璀璨的两个剑术天才,提前碰面了。


    决斗提前发生了。


    被知道剧情的陆小凤一干预,叶孤城的境地大有变化——他的心并没有那么乱,因为他还没有做出那样的欺骗之举,他面对的也不是死局,在原本的决战紫禁之巅之中,真正的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决斗时,叶孤城原本就因为谋反失败而要死的。


    其实叶孤城的武功本来是要比西门吹雪高一截的。


    在原书之中,最后是叶孤城的剑要更快,但他一心求死,调转了剑的方向,没有刺向西门吹雪,而西门吹雪却来不及控制自己刺出的那一剑,将剑身深深地楔进了叶孤城的胸膛里。


    但陆小凤提前就找过叶孤城,他知道叶孤城的为人,同时,他也并不认为这二人必须得死一个。


    这天下练剑的人何其的多,为什么练到顶端,就要非杀了另一个人才能继续走呢?剑之一道,难道竟然那么窄么?


    剑道剑道,乃是人心里的道,既然是心里的道,那么千万个学剑之人,就有千万种不同的道。


    他与叶孤城对谈的时候,叶孤城那双如两点寒芒一般的眼睛,就冷冷地盯着他。


    最后,叶孤城还是听进去了陆小凤说的话。


    他和西门吹雪都没死。


    在他们两个决斗的时候,陆小凤出手,杀了南王世子,这场谋反的大戏就这么落了幕。


    陆小凤当然很满足,回现代之后,就把这段经历当成是故事一样讲给秦蔻听了。


    所以……她还是有机会遇到这二位绝世剑客的么!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胡子,只笑道:“西门吹雪不在江南,他回万梅山庄去了,那人一年到头也不怎么出门,宅得要死……叶孤城倒是有可能,他从京城出发,一路慢慢地回南海,算算时间,现下或许正从江南路过呢。”


    秦蔻有点兴奋,又故作平静地摆摆手:“没事啦,见不到也没什么的,关键还是要吃银鱼莼菜羹呢!”


    时空漩涡打开,大家一个接着一个的钻过去,出现在秦蔻眼前的,便是另外一个全新的世界了,她将在这个世界之中度过几天的假期。


    第 206 章   39【一更】


    ***


    姑苏,乃是红尘之中第一二等的富贵风流之地,钟灵毓秀、水网密布。


    此时正值金秋,江南的秋日却与大西北的萧瑟全然不同,绿意依然密布,白墙黛瓦之内,家家户户都有金桂树的枝叶延伸到街面上、小巷里,地上落着点点金色的小花,秦蔻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没什么……就是花太香了……


    穿过时空漩涡,这一行人立刻就来到了江南花家,降落的地点正好就是花满楼所住的小院儿。


    自然了,花夫人、花老爷是知道小秦姑娘要来的,早早的便吩咐下去备一桌好饭。秦蔻来了之后,先是例行的送礼流程,然后众人就在花夫人的正房之内用了个饭。


    花满楼有六个哥哥,目前为止有五个嫂嫂,家里的小孩子也不少,秦蔻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巧克力糖球分发了一圈,金色的外包装blingbling的闪,最是吸引小朋友,几个小团子眼睛都在跟着她的手转,拿到满手的糖果之后,奶声奶气地喊道“谢谢小秦姑娘~”


    花夫人失笑,对秦蔻道:“我成天喊你小秦姑娘,弄得他们也来学。”


    然后又转头对小团子们说:“你们要叫秦姐姐。”


    小团子们有样学样,一时之间,秦蔻耳边叽里咕噜,随时随地有人类幼崽跑出来“姐姐姐姐姐姐姐姐姐姐”个不停,简直就像是树上那挤成一排的麻雀在叫。


    花满楼的哥哥们大都不都在家。


    花大与花五都是在京城做官的,花大早年出仕,花五哥则是三年前高中探花,留用户部;花二哥与花三哥则是负责家里的生意,镇日走南闯北,鲜少在家;花四哥是个游侠,早年间拜在了武林中的大门派武当派门下,学成之后,便云游四海,好不快活。


    花六哥倒是在家,他的琴技出众,年少便成了名,是当世有名的音乐名家,花满楼小时候学琴,都是少年时的花六哥来教的。


    至于花满楼……在穿越之前,他的日子也差不多过成了个游侠儿。早在好几年前,他就搬出去住了,他住的地方乃是姑苏城中临街的一处小楼,名叫百花楼。


    他之所以要搬出去是因为,他认为自己自小在家,受到了太多的优待与照顾,所以他很想试试看,他能不能一个人独立生活,自己照顾自己呢?


    答案当然是可以……虽然最后总是变成和陆小凤的彻夜party,颇有种父母不在家我可以疯玩的感觉。


    总的来说,花家的四个儿子,有从仕的、有从商的,虽然不在家,但都算走的时比较正统的路子,而花四哥和花满楼这样的游侠作风,放在其他规矩比较森严、作风比较老旧的大家庭里,可能就是要出乱子的。


    毕竟“父母在,不远游”。


    毕竟花满楼这搬出来住的举动,在外人看来,似乎都是一种分家的信号了。


    但是花夫人和花老爷却都一点儿没觉得有什么,镇日都是乐呵呵的。他们家之间,兄弟感情深厚,妯娌间也情同姐妹,居然完全没有那种宅斗文里大家族里的剑拔弩张、阴阳怪气。


    是个充满亲情的大家族啊……


    也难怪,不是这样的家庭,又怎么能样的出花满楼这样的人呢?


    饭桌上,秦蔻见到了唯一在家呆着的花六哥花清楼,这一家子的基因都很好,花六哥也是个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风流公子,和花满楼的长相有点像,就是多了几分世外高人一样的出尘气质。


    不过人倒是蛮热情的。


    这一顿饭吃得自然是宾主尽欢,也幸亏花家不讲那种莫名其妙的规矩,要不然像红楼梦里面那样,姑娘们坐在桌上,媳妇们站在后面布菜……那估计秦蔻要开始浑身刺挠了。


    当晚,秦蔻一行人就住在花满楼所住的东小院之中。


    秦蔻小时候,看一些古早的冷酷王爷与神医王妃之类的虐恋小说,里头的冷酷王爷惩罚女主的时候,总会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她关到院子里别让出来”。


    这就导致秦蔻的脑子里总是有一种错误的印象,觉得这种古代大宅中的“院子”很小,很压抑。


    但其实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


    以花满楼的小院“百花苑”为例,这是个一正两厢抄手游廊的院子,正房三间、东西耳房、东西厢房。


    即便是现代,买房子首要也是要看采光好不好,古代就更讲究这个了,采光最好的一面给正房,东厢房要好过西厢房,倒座就是与正房相对的那一面了,自然而然,采光最差。


    而后还有二门,二门之外,就是外书房、后楼、下人房等地方了。


    花满楼热爱草木,他的院子里自然景观也是如此,有金桂一棵,有香草数株、金桂树干上还牵有藤蔓,像是翠带飘摇。


    如今正是秋天,花是没有的,各类的香草都褪去了嫩绿,变得苍翠起来,隐藏在苍翠叶片之下的,是鲜红色的、小巧玲珑的果实,正如花满楼这个人一样,新鲜可爱的紧。


    X市的绿化实际上做的很无味,毕竟是西北的城市,南方那些丰富的植被在冬天是活不下来的,而耐寒且适用于城市绿化的植物就那么几种,这样精巧、讲究、极富生活情趣的一大片奇花异草,秦蔻真是没怎么见过,很是新奇。


    她甚至还看到了藏在绿叶之中的,像是树莓一样的东西。


    花满楼笑眯眯地说:“这是茅莓。”


    茅莓是生长在山里的一种野果,因为外皮实在脆弱,其实是不大好从山里带出来的,带一兜能烂半兜,在山上边吃边走才叫好呢,花满楼也的确有巧思,居然把这种野生的灌木丛放在家里种植。


    陆小凤很不见外的摘了一个,扔进嘴里,嚼吧嚼吧吃掉了。


    花满楼也去摘——他好像觉得新鲜得很。


    这个花园,秦蔻觉得新鲜,便拉了把摇椅过来坐着欣赏,花满楼自己也觉得新鲜,他还很新鲜相机呢,拿着相机,给自己的小花园拍照,秦蔻顺便说:“照片回去发我一份啊。”


    花满楼比了个ok的手势。


    摘好的茅莓轻轻冲一遍水就行了,这玩意儿太脆弱了,不能细洗,秦蔻一口一个。


    茅莓的果实小小的、像珊瑚珠子一样红润可爱,上面生长着很细的绒毛,味道酸甜口,但是有点涩,还能吃到一点阻塞感——与超市里十块钱一盒的小树莓味道差不多,秦蔻觉得这东西应该去速冻,就像那种美洲冷冻莓果一样,然后和冰酸奶一起拌起来吃会更好。


    桂花树下,还有一个搭起来的秋千,陆小凤说是花满楼小时候经常跑来这里荡秋千。


    花满楼:“明明是你荡的比较多,还要我帮你在后面推。”


    两个人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还有一些花满楼小时候的生活痕迹,比如说他小时候曾经在正房外的石台阶上跌了一跤啊、还有桂花树上有两道高低不一的划痕啊……这划痕是小时候二人比身份的时候划出来的。


    当然啦,矮得那一道是陆小凤,高的那一道是花满楼。


    不过花满楼自己是没见过这划痕的,因为那个时候他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


    此时此刻,他在用一种极为新奇、极为新鲜的目光去看待这个自己生活了很多年,饱含了自己生命中很多美好记忆的地方。


    他凑近了桂花树,看着自己小时候的身高线,还忍不住伸手上去摸了摸,对陆小凤笑道:“那时候你还吵着说以后身高一定超过我呢。”


    陆小凤哼笑一声,摊了摊手,做了个夸张的叹气表情。


    不叹气也不行呀,毕竟这个目标到现在也没能实现,而且看起来以后也没法子再实现了。


    他们这一群人之中,楚留香是最高的,身高超过190,紧接着下来就是一点红,绝对在185以上。陆小凤和花满楼差不多高,花满楼稍微能高那么一点点,大约183左右,连十九岁的傅红雪个子都蹿得很高,上次一量,已经超过180了。


    秦蔻最矮,秦蔻170,所有人瞧着她说话都得低头。


    秦蔻只能从小阿飞身上找找伟岸的存在感……不过阿飞作为官方盖棺定论的极品英俊少年,大约身高也会在几年之内就蹿起来。


    ……这就是武人的身体素质么?


    秦蔻也不是没有过那种幻想,就是自己也练成一个身材紧实、马甲线非常明显的健美少女,不过她确实懒……连最爱的游泳活动都不能坚持,和每天都早起练剑的一点红、练刀的傅红雪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感觉有点郁闷。


    不过更多的还是开心啦,毕竟哪个女士不喜欢一堆身材巨好的精壮帅哥每天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呢~这是举世皆知的真理!


    她又开始幻想自己的古代侠客健身房项目了。


    秦蔻:o( ̄▽ ̄)d


    当晚,秦蔻和一点红睡在东耳房的一张拔步床上。


    拔步床,一种经常在古言小说里出现的卧具,去故宫或者某些博物馆的时候,也能瞧见一二,不过用眼睛看和自己亲自住在里面,还是两码事。


    这是一种体量巨大的床——或者说,是把床榻放进了一个巨大的架子上,床的底部有木质的平台,平台大概长出床榻的前沿二三尺,也就是六十厘米到一米的宽度,人可以坐在床榻上,脚放在底部的木质平台上,而不用接触地面。


    木质平台的四角自然分布着立柱,木质的栏围连接着这四根立柱,床前的空间侧面还镶嵌着两面小窗户,床榻与床前空间是用木质的隔扇给隔开的,这就导致床前这里像是有个六十厘米宽的小长廊一样,小长廊两侧、小窗户底下,还一左一右放着两个小几子,几子上立着瓷白的花瓶,花瓶中插着碧绿的香草。


    四面再挂上帐子,这东西说是一张床,但其实更像是一个屋中之屋,或者说现代的那种嵌入式床铺,睡觉时感觉相当有安全感。


    就是床榻太硬了……


    睡惯了乳胶床垫的秦蔻不是很习惯,大半晚上没睡好。


    第二天,秦蔻还瞧见了丫鬟们早起打桂花的场景。


    好几个小丫头,拿着长长的竹竿,雄赳赳气昂昂地过来,在地上铺上一块大棉布,有节奏地一下下敲打着枝叶,整棵树就簌簌地抖起来,如落雨一般,纷纷扬扬。


    这是一场金色的香雨,桂花是香气极其浓郁的花朵,但是在清晨薄雾之下,桂花的暖香似乎也沾上了一点冷意,被中和得很是沁人心脾。


    秦蔻披上衣服到门口看一群衣着鲜亮的小姑娘们在小小声地打出金色的落雨。


    一点红陪着她一块儿看。


    秦蔻打了个哈欠,问:“为什么要一大清早来打呢?”


    一点红说:“早晨打花,是花落下的多,要是下午去打,就是叶子落得多了。”


    秦蔻惊奇地瞅他一眼:“你居然知道么?”


    一点红挑了下眉说:“松江府离这里又不远,那边的百姓也有秋日打桂花的习俗。”


    他自小在松江府长大,虽然瞧上去养成了一副对世事漠不关心的冷酷性格,但实际上自小见过了世间百态,懂得东西不少。


    秦蔻点点头,和他依偎地近了一点。


    小姑娘们打了满满一堆桂花,心满意足,收了竹竿,提起棉布的四角一收,打了个大大的包裹,有人瞧见东耳房门口有客人在看,还笑嘻嘻地过来打招呼,秦蔻也和她们打招呼,又过了一会儿,就有小丫头端着几碗桂花鸡头米糖水来招待他们。


    新鲜的手剥鸡头米味道水灵鲜甜、又弹又糯的,完全不需要过多调味,黄冰糖与清水同煮开之后,扔进去煮个一两分钟,最后撒上一点糖桂花,晾凉端上来,完事!


    花满楼前不久中秋回来时,除了莲子,还带了一大盒鸡头米,秦蔻这种爱煮糖水喝的厨房小白那段时间天天钻到厨房里不肯出来,没过多久就把花满楼带来的莲子和鸡头米都消耗干净了。


    早上,喝了一碗糖水,吃了几个精致点心,秦蔻打算上街去体会一下姑苏的风光,顺带着,中午陆小凤要带大家去姑苏最好的酒楼里吃一顿时令的好饭。


    第 207 章   40【一更】


    ***


    本来计划得好好的,结果居然找不到大橘了。


    昨天晚上,院子里的小丫鬟们被这只憨态可掬、状似小猪一样的狸奴给吸引了,一个劲儿地逗弄它,给他吃剃过了鱼刺的鲜嫩白鱼。


    严格来说,猫喜欢吃鱼是一种刻板印象。


    秦蔻自家养了一只伪装萌宠的猛宠,在古代侠客们来之前,大橘都是她负责背去宠物店洗澡的,也认识了周边小区的一群猫咪饲主,还潜伏进了一个互相交流猫饭的微信群里。


    有些猫咪不爱吃猫罐头——当然了,有些猫罐头的味道也真是让人看了就皱眉,比如说兔肉蔓越莓昆虫罐头。


    有些猫咪喜欢吃的东西千奇百怪,比如说秦蔻知道有喜欢吃芒果的、有喜欢吃枣糕的,甚至还有喜欢抱着啃生菜跟兔子转世似得……秦蔻还看过那种猫咪吃猫草的视频,大为感兴趣,于是研究了一番,发现猫草其实就是小麦苗。


    然后就是一番辛苦的水培,绿油油的猫草长出来之后,大橘果然大为好奇,张开自己的三角小嘴,咔嚓一口咬了一口草,然后很开心地扑上来全吃光了。


    大橘几乎喜欢吃一切,也就是因为它自己没法开罐头,所以才形成了“罐头里有好吃的”这样一种印象,因此才对吃罐罐有那么大的执念和兴趣。


    也正因为它喜欢吃一切,所以昨晚小丫头们来给它投喂鲜嫩的白鱼时,它很是激动地喵呜卖萌了一番,让大小丫鬟们心花怒放,还大着胆子过来请求秦蔻,晚上代位照顾大橘。


    秦蔻反正也是要赶它出去睡觉的,爽快答应。


    然后大半夜的,丫鬟们就极为敬畏地把大橘单独抱进倒座里头的一间客房了……


    不过木质建筑的隔音真的很烂,这一晚上的,估计住在这个小院里的所有人都能听见它的呼噜声。


    还好大橘早上醒得早。


    一醒来,它就发出了快乐地哼哼声,跳起来跑出门玩去了。


    带院子的大屋子,还有不少博古架、绿藤、灌木之类的东西,对大橘来说简直就是个天然的游乐场,它是一会儿抓着从树上垂下的藤蔓荡来荡去、一会儿一个炮弹冲击就冲进了灌木丛……然后被卡住了半个身子,整只猫剧烈地扭动起来,灌木上红色的小茅莓就簌簌地落下来。


    这么闹腾,还这么胖,本来这目标是很好找的。


    可不只怎么的,秦蔻准备带着它出门玩的时候,它的身影忽然就不见了。


    秦蔻:“???”


    哪去了???


    ……不会是有偷猫贼吧。


    在现代时,秦蔻其实最烦的就是那种一天天没事儿干,也不知道对猫猫狗狗哪来那么大恶意的人,张口闭口就是“对畜生这么好不知道对父母好一点”的神逻辑,要么更过分点的就是在宠物公园投毒、抓流浪猫搞虐猫,这种人还不少哩!


    秦蔻倒不是担心大橘的安慰,她是担心真有一天狭路相逢,大橘嗷的一口搞出人口失踪大案来。


    那就不好收场了……


    不过古代就算有这种人,估计也不会在江南花家出现,大橘应该还是在什么地方玩忘了吧。


    秦蔻一个人在院子里转了一大圈,光看见掉了一地的茅莓,看见两个装满桂花的竹筐,什么动物也没找到。


    于是发动大家一块儿找。


    最后还是一点红把大橘给刨出来了。


    ……大橘居然跳进装满桂花的竹筐里去了。


    它当时一面跳进去,一面还很兴奋地在桂花里刨坑把自己埋了,埋得结结实实之后呢……它居然就这么安然不动,等着和秦蔻在玩捉迷藏!


    秦蔻呼唤了它好几声的时候,估计它心里在暗自得意呢。


    结果因为桂花太香,它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这喷嚏还是收住了劲儿打的,轻轻地“啊啾”一声。


    一点红敏锐地回头,盯住了放在角落里的竹筐。


    大橘继续安然不动,还伸出梅花爪爪拨弄了一下自己的鼻头。


    然后就被一点红徒手刨了出来,拎着命运的后脖颈拎起来,一人一猫大眼瞪小眼。


    大橘的鼻头沾了两朵小花。


    它浑身一抖,大大地“啊啾!!”了一声。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秦蔻,找到了。”


    秦蔻这时候都开始怀疑它是躲在拔步床底下了,听到这话,立刻冲出来,就收货了一只桂花味的大橘。


    大橘眨眨眼:“喵!”


    秦蔻:“…………”


    秦蔻一脸嫌弃,拎过了沉甸甸的大橘,被它身上那一股过于浓郁的桂花味也给刺激地“啊啾!”了一声。


    一人一猫开始同步打喷嚏……


    最后,秦蔻火速开门,带上洗猫熟手傅红雪钻回了家,把大橘逼到角落里,结结实实、鸡飞狗跳地洗了个澡,用最香的沐浴露给他摸了三遍,吹风机吹最大风把它吹干。


    就这,那股桂花味还是没淡下来多少,傅红雪身上还起码多出七八条血痕来。


    ……真是一种侵略性相当大的味道啊,真是一只相当不省心的萌宠啊。


    洗完了大橘,她给大橘带上了穿着玻璃珠子的项圈。


    这个玻璃珠子,当然就是秦蔻那传奇的曾外祖母所留下的玻璃珠了,楚留香、陆小凤、花满楼,还有无情的身上,都有这个玻璃珠子,这样,她就可以做到随时与这些时空定时定位的交流了。


    带在大橘的脖子上,主要就是起一个定位的作用了。


    抱着洗好的大猫,顺便跟妈妈打了个电话交流交流感情,并表示自己好好地在家待着呢,挂断电话,又一次钻过时空漩涡,回到花满楼家里,一块儿去吃午饭。


    自2020年起,太湖进入了为期十年的禁渔期,自此之后,真正来自太湖上的河鲜就绝迹了,秦蔻小时候去过一次苏州,对一种小小的,浑身透明的小鱼非常有印象,那种小鱼的名字叫做“银鱼”,乃是大名鼎鼎的“太湖三白”之一。


    但去年再去姑苏时,就忽然发现……这在饭店里点到的银鱼,怎么和记忆中的不一样了呢?


    就……怎么这么大?鱼骨头那么硬,肉质也没记忆中那么细嫩滑口了。


    ……这和禁渔期也不能说是没关系,对于一个热爱美食的业余探店选手来说,真是呜呼哀哉!


    不过,谁让秦蔻有外挂呢。


    2020年不让吃太湖里的鱼,那我就回一千年前吃,诶嘿!


    金秋十分,正是一年之中河鲜最丰腴、最肥美的时节。


    陆小凤带着大家来的这一家三层的酒楼,名叫“临江水榭”,这名字起得好,正是依着姑苏密布的水网而建,风景极好、视野开阔,夏天,酒楼四面的大窗便都全都打开,凉风习习,远远的,能望见远处虎丘山上矗立千年的宝塔,近处是江南水网,能瞧见三三两两的女子在洗衣裳,孩子们在街上跑来跑去,一派生活的烟火气。


    顺带一说,这古代的饭店里,菜单都是以木质菜牌的形式,挂在柜台后头的墙面上的,账房先生就站在前头。这么整整齐齐的挂了半墙,若是今日没有的菜色,便会把木菜牌给翻过去。如此,客人们一进来,一眼就能看到今儿有什么没什么。


    不过,一般来说,这点菜的事情,还得看店小二。


    头脸齐整的店小二穿着干净的黑布衣裳,面上挂着喜庆讨喜的笑容,气口极佳地报着菜名,跟贯口似的,足见在古代做店小二也得机机灵灵……只可惜,他说的是姑苏本地话,秦蔻一个字也听不懂。


    陆小凤抬头,问秦蔻:“有想吃的么?”


    秦蔻:“…………”


    秦蔻:“你点、你点。”


    陆小凤爽快地道:“OK!”


    秦蔻:“…………”


    总觉得在这种古香古色的场景之下,出现英文好奇怪。


    陆小凤噼里啪啦、相当熟稔地点着菜,用的也是本地的姑苏口音。


    这是秦蔻第一次听到陆小凤说姑苏口音,虽然他还是爽利、潇洒、玩世不恭……不过这口音的确是百转千回,尾音软糯,叫秦蔻听得很是惊奇……尤其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实在是叫人多看一眼。


    顺带一说,一点红拒绝秦蔻的事情很少,说姑苏话就是其中一件。秦蔻认为,他或许觉得自己要是说一口吴侬软语,实在很毁灭冷酷杀手的形象吧。


    其实她想多了,一点红就是不好意思。


    他这辈子所有“难为情”、“羞涩”一类的情绪,恐怕都贡献给秦蔻了。


    趁着点菜,秦蔻也观察了一下这酒楼之中的人,三楼因为只是绕着这个眺景阁子转了一圈,中间其实是中空的,因而可以直接看到一楼的大堂。


    一楼的大堂里头,摆的就是数十张木制的方桌子,四面放着条凳,桌上摆着筷子筒,肩膀上搭着白汗巾、腿上打着白色绑腿的黑衣店小二们来来去去,特别麻利的抹着桌子,迎来送往,嘴里说的倒不是秦蔻印象里那种“您里边儿请!”“来咯!”之类的话,而是“叽里呱啦”和“叽里呱啦”……


    ……没错,她还是听不懂。


    甚至于这都不是姑苏话了,而是姑苏口音极重的官话。


    至于店中的人呢,倒还真的是蛮有武侠风味的,东边一桌,有劲装疾服的镖师们,粗着嗓子,操着一口西北口音极重的话,吃着黄澄澄的蟹粉面,大声的说笑着,说着一些“刀口舔血”的经历。


    秦蔻一下子就幻视了那种在饭桌上大谈政治的中年男性……果然,无论古今,人性都很想通呢!


    她正好就坐在靠栏杆的一侧,头一探,就看见了那几个五大三粗的镖师。


    不过比起大谈国际政治的中年男性……这几个镖师还是更有趣一些的。


    他们讲起昔年大破什么太行五虎、秦岭八杰时,那语气是抑扬顿挫,该强调的地方强调,该放轻的地方放轻,说到打斗的部分,那象声词用的,画面感极强……秦蔻感觉整个大厅里吃饭的人都在听他们讲故事,连几个店小二都被吸引了。


    秦蔻很中肯地评价道:“他们以后当不成镖师的话,当个说评书的,粉丝肯定也很多。”


    就比如说单田芳老爷子,秦蔻有一段时间就是听着那个乞力马扎罗听书app里的《五鼠闹东京》来助眠的……就是这老爷子说话怎么总觉得喉咙里卡了口痰呢?


    这几位镖师大哥就很好的规避了这个秦蔻不喜欢的问题。


    她真心实意地如此评价道。


    在现代,这种评价其实是很友善的。比如说路上碰见一个长得好看的,就夸赞说可以去当明星,看到个业余爱好为摄影师的人,就夸奖说你这个摄影水平都能去当摄影师啦。


    但很显然……古代人并不这么认为。


    而且她还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她总是习惯性的以现代房屋的隔音程度来说话,殊不知这种木头屋子……真的很不隔音。


    况且习武之人的五感总是比普通人要敏锐很多。


    所以,这句话就这么准确无误、字正腔圆地钻进了几个镖师的耳朵。


    几个镖师登时就很不高兴,凶狠不善的眼神直冲冲地射向三楼的那一桌人。


    正好这时,店小二端着菜上来了,秦蔻无知无觉地收回了视线,避开了这几个人凶恶的目光,饶有兴趣地看着摆上桌的菜。


    蟹粉面当然是少不了的,这个季节的蟹肚儿滚远,蟹膏蟹黄饱满得要破出来一样,即便蟹粉面吃过一百回了,现在也必须吃第一百零一回。


    蟹粉豆腐当然也是少不了的啦!热腾腾的嫩豆腐与蟹黄就是最搭配的!


    再来,就是大名鼎鼎的太湖三白了。


    ——白鱼、银鱼、还有秀丽白虾。


    白鱼拿来清蒸,说清蒸就是清蒸,连一般在酒楼里会见到的酱色调味汁子都没有,只用葱姜调味——如此简单的调味,足见此间所用的白鱼品质极佳。秦蔻定睛瞧去,只见细鳞之上一层淡淡油光,好似闪动着银色的光芒一般。用筷子一夹,鱼肉自然是洁白细腻的,吃进嘴里,真是连一丝腥气也无。


    秦蔻:捧脸.jpg


    好吃诶!


    说起来昨天,花家的丫鬟们就是用这个白鱼来喂大橘的么?


    大橘一猫独占一坐,对桌上的人类食物倒也不感兴趣,它慢条斯理地舔舔爪子,往下一趴,伸爪去抓秦蔻的披帛。


    秦蔻:“…………”


    蠢猫,山猪吃不了细糠,浪费!


    另一头,那几个镖师已然目光不善,瞧见了这个出言不逊的女孩子,正要教训教训她,却忽然被一束阴森森、冷冰冰的目光给盯住了。


    长年累月刀口舔血所练出来的危险雷达在一瞬间被激活,几个镖师登时觉得头皮发麻,寒毛直竖,连脖颈都僵硬地动不了。


    甚至都没敢看这束目光的主人,他们便立刻闭上了嘴,眼观鼻、鼻观心,火速带上家伙事儿圆润地跑路了。


    直到跑得距离临江水榭过了三条街,这几人才停了下来,捶胸顿足地表示早知道刚刚就不说那么多废话了,连蟹粉面都没吃完就被人赶出来了,浪费啊!!!


    ——蟹这种东西自古以来就不是便宜的吃食呢,镖师在江湖之上也不属于很风光的人,赚的钱也是辛苦钱和卖命钱,好不容易走了趟镖,意气风发,来吃一口奢侈的,还没吃完……


    只是喜欢吹牛的镖头垂头丧气,道:“得得得,附近还有一家好饭铺,咱们兄弟同去,同去,再要二两黄酒,去去煞气,刚刚那人……杀气好重。”


    哥几个心有余悸,再次感到江湖上真是卧虎藏龙,然后就一块去吃第二顿了。


    而此时此刻,秦蔻一面捧脸,一面吃着极其细嫩清淡的鱼肉,说:“诶,红哥你看什么呢?快来吃鱼。”


    然后夹了一块鱼肉放他碗里。


    一点红收回目光,拿起了筷子,淡淡地说:“没什么。”


    第 208 章   41【二更】


    ***


    这小小的、因为口角而起的冲突,消弭于无形之间,全然没有被秦蔻注意到。


    一点红非常淡定地收回了自己冷飕飕的目光,与她说了两句小话,也全然没有要提醒一下的意思。


    江湖上的人,当然动辄就是把“江湖规矩”挂在嘴边的,一点红走南闯北十多年,什么人都见过、什么话都听过,对这“江湖规矩”却不屑一顾。


    什么叫江湖规矩?


    秦蔻的发言,的确惹到了那几个镖师,因为说评书显然在他们眼里是供人取乐的玩意儿,但叫一点红说,大家都是乙方谁比谁高贵呢=。=


    况且,难道真的彬彬有礼,说话像抹了蜜一样的人,就能在江湖上受到礼待了么?那怎么可能,每年死在刀口之下的人,那可是有极多都是连武功都不会、一瞧见江湖人就唯唯诺诺、恨不得跪下来喊一声亲爷爷的普通人。


    说到底,江湖上的规矩其实就一条,也是最简单地一条——那就是看谁的武功好。


    谁的刀快、谁的剑利,谁杀人的技术更高超,谁的话就是规矩。


    一点红自己就是个飞扬跋扈的主儿,雇主花钱要他杀人,得恭恭敬敬地请他,他不乐意出手时,谁都没法子要他出手,谁若是出言侮辱于他,那不好意思,管你是谁,拿命来吧。


    这就是他的规矩,也就是秦蔻的规矩,该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收敛?收敛个屁!


    桌上的其他人当然也是这么想的。


    傅红雪在现代看着再纯良、再自闭乖巧,像是个沉默寡言的男大学生,他也是那个能在狂怒之下一刀削断人耳、把人压在桌子上一字一句地问“你服不服?”的残酷刀客;


    阿飞喜欢吃薯条炸鸡,在家还会乖乖拖地扫地、抢扫地机器人的活干,但千万莫要忘了,在原书之中,他十八九岁第一次出场时干了什么。


    ——他要一个人,用五十两银子,买那人自己的命。


    那人是个气焰嚣张的恶人,乃是在黄河一带作恶多端的“碧血双蛇”中的白蛇。阿飞初出茅庐,凡是都透露出一股一板一眼的、属于执拗少年的认真来,但他的认真却也透露出一种惊人的、冰块一般的残忍,因为他问的是:“你的脑袋值几两银子?”


    白蛇哈哈大笑,狂妄地说:“我这脑袋价值千金。”


    阿飞却是缓缓地摇头,就像是在给他猎的白狐狸皮估价一样,很认真、很中肯地说:“你只值五十两。”


    之后的事情自然不必多说,他不多废话,一剑戳透了白蛇的咽喉,盯着白蛇的兄弟黑蛇,然后说:“他承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


    这就是阿飞,阿飞当然也是善良正直的人,但他和现代人依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江湖里,杀人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或者说……想要保持不杀人,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迄今为止,也只有楚留香一个人做到了,花满楼杀人极少,不过有一次为了救人,他还是在情急之下杀了匪徒。


    但他看上去也依然很健康、心态十分稳定,并不会因此陷入愧疚与内耗之中。


    至于陆小凤……他上一个杀的人是南王世子,再上一个是他曾经的朋友,六扇门退休老总金九龄。


    他看上去也依然很乐天,一天没事就打游戏,像个现代宅男。


    秦蔻不懂这些,或者说,她在书中看到过,但感受不大具体,还是按照自己在现代的习惯吃吃喝喝、说话聊天,但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确有这个资本这么做,否则要他们干什么呢?


    观光嘛,度假嘛,当然是怎么放松怎么来,至于这些不大愉快的事情,交给古代侠客们来挡住吧!


    秦蔻的注意力此刻还完全集中在饭桌上呢。


    店小二们来来往往,酒楼中不时便响起了悠长的报菜名声,只听一声“银鱼莼菜羹……来咯!”,桌上便上了新菜。


    银鱼乃是一种体长仅仅几厘米的透明小鱼儿,浑身只有一根脊骨撑着身子,不过因为太小,这一截骨头自然也可以轻轻咬断,烹饪之后变成白色,肉质细嫩到了极点,与滑溜溜的莼菜同煮,便是一碗令人销魂无限的银鱼莼菜羹了。


    没错……就是这个,她小时候吃的毫无疑问就是这个!


    银鱼与鸡蛋同炒,上一道银鱼炒蛋,算是一种极其家常的吃法。秦蔻吃过很多炒鸡蛋,比如说最简单最搭配的西红柿炒鸡蛋、韭菜炒鸡蛋,也有在彩云省吃到的茉莉花炒蛋,秦蔻觉得比起彩云省人,她的口味可能还是同江南人更合得来一点吧……


    再来,便是仙灵的素菜,秋天姑苏的时令蔬菜,自然就是大名鼎鼎的水八仙。油焖茭白、荷塘小炒、桂花糖藕、茨菇香干统统都点一遍……另有海量的桂花味甜品填充饭桌,桂花酒酿小圆子、桂花鸡头米、桂花赤豆糊、桂花绿豆汤……陆小凤好像是怕秦蔻吃了这顿再没下顿似得,洋洋洒洒点了一大桌子,七七八八地摆着。


    还有两碟桂花糕。


    这两碟桂花糕还不大一样,一碟四四方方,白白嫩嫩,显然是蒸出来的;另一碟切成薄片,被煎得两面微黄,吃起来蛮有嚼劲的,花满楼解释说,这一种桂花糕是用糯米混着粳米蒸的,质地偏硬,一般都是拿来煎的。


    秦蔻:外地人长见识.jpg


    不过这满满一桌子桂花……


    ……真是甜品地狱。


    一点红显然很乐于待在这个地狱里。


    他爱吃甜的,口味上又是传统中式甜点的口味,西式的蛋糕、蛋挞什么的偶尔尝尝鲜,到了糕饼、赤豆糊这一类的东西时,就能一个人干掉一大堆。


    秦蔻总是怀疑他这么吃甜的会胖……经常没事就很警惕地环环他的腰身,捏捏腰侧……毕竟秦王好细腰嘛,这一把劲腰要是消失了她会很难过的。


    崇尚极简生活,且对美食没有太大兴趣的傅红雪对什么菜都是淡淡的。


    此刻回到了古代,虽然并不是他所在的时代,但江湖是共通的,他自然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这气息是由酒、刀光上的金属味和血气所组成的。他并不害怕这些东西,只是……


    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对江湖毫无概念的秦蔻,他不得不暗自警惕。


    因此,傅红雪的习惯又回到了从前,左手稳如磐石地握着刀,刀藏在桌下,放在腿上,他只用右手慢慢的,一口菜、一口饭的吃东西。


    阿飞呢……阿飞吃东西非常快。


    这个事秦蔻都观察过好多次了,阿飞吃饭的那种快还不是狼吞虎咽的那种,既快,还能做到充分咀嚼,绝不囫囵咽下。


    不过今天,秦蔻还观察出了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说……阿飞不喜欢吃鱼,因为鱼要吐刺,影响他的吃饭效率。那条清蒸白鱼上来之后,秦蔻还给他夹了一块,阿飞皱了一下眉,认认真真地挑起了白鱼中细嫩的小刺。


    他还发表了一番关于人类的咽喉为什么那么脆弱的抱怨。


    秦蔻就多问了几句,才知道他小时候见过被鱼刺卡到喉咙最后死掉的人。


    山林之中,肯定是有猎人出没的,阿飞见过,也有面熟的猎人,那人曾觉得他一个小孩子在山林中衣衫褴褛着狩猎,实在可怜,因此分他肉吃,阿飞瞧都没瞧他一眼,只硬邦邦地说了一句“我不受人恩惠”,就走掉了。


    这人经常在山林中出没,后来却再不来了,阿飞心中觉得不妙,下山去找,才听人说起,这人因为吃鱼被大刺卡住了嗓子,什么吃馒头、喝醋,各种法子都用尽了也取不出来,最后咽喉肿得一口都吃不下去,慢慢病死了。


    阿飞顿了顿,转身上山。


    他想了想自己,又想了想母亲,觉得如果是他们吃鱼刺卡住咽喉的话,可能连吃馒头、喝醋这种法子都用不上……所以他后来一般能吃上的时候,都不会选择下河去抓鱼。


    这还真是……


    秦蔻叹了口气,摸了摸他的脑袋。


    不过银鱼他就很喜欢了,这种比虾还要小,嫩滑如里脊一样的小鱼对人完全没有一丁点的威胁,也得以让阿飞好好地体会一番美食。


    吃到最后,还少不了饭后的小甜点。


    还有一道盛在白瓷小盅里的甜点,乃是用杏子细细切碎做果酱,上头浇着莲子鸡头米糖水,顶上铺着杏脯肉、撒着糖桂花,极富巧思,也难怪临江仙是姑苏城中的名楼了。


    这么一套河鲜、素菜、糕饼、甜点的组合拳下来,秦蔻早葛优瘫在椅子上,喝口清嗓子的茶水,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朋友们聊聊天,休息休息,再说下午的行程。


    陆小凤这个本地人就顺势说起了姑苏的面。


    都说西北是有面食崇拜的地方……老S省的食物碳水含量完全超标,隔着一道壶口瀑布的另一个S省,那更是面食的宇宙中心,把面玩出了花样。但其实姑苏的面也不差的,就上午这么一走,路过了不下十几家面馆,在现代,秦蔻还听说过当地每年还会评选什么“姑苏十碗面”。


    不过现在……


    秦蔻赶忙制止:“别说了!下午饿了再说!”


    吃饱了饭去超市都恹恹地什么零食都不想买,怎么可能会兴致勃勃地接着谈论吃的问题啊。


    此时此刻,一楼大堂之中的方桌子旁、木条凳上,也已坐满了人。


    姑苏水网密布,江南运河绕城而过,使得这座灵秀水乡成为了南面的航运中心、交通枢纽,因此此地南来北往的商人极多,在这个武林的时代、武侠的时代,商业与武林人士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故而待在这座城池之中,实际上可以听到最新的江湖消息。


    而“临江仙”又是一间极出名的酒楼,汇聚在这里的消息,实在是多得要命。


    秦蔻撑着头,饶有兴趣地听着。


    六扇门退下来的捕头金老总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这件事已经过时了,有一个人正谈起这事儿,结果桌上的人一个个表示——这都多久之前的事情了,你的消息也太落后了!


    那么,现下最新的消息是什么呢?


    那自然就是那九月十五,紫禁之巅的事情了。


    剑神西门吹雪与剑仙叶孤城的巅峰对决!


    ……被取消了。


    这可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其实秦蔻清楚其中的内幕,就是陆小凤暴起,直接杀了南王世子,把这场声势浩大的造反摁死在了摇篮里,同时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对决就在那个院子里进行,观众只有陆小凤一人,胜负也已然分了出来。


    西门吹雪在与叶孤城的决斗之中,似乎悟出了什么,当时他久久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手中的剑,而后返回万梅山庄,闭关去了。


    叶孤城似乎也悟到了什么,但他并不急着回白云城去,飞仙岛在极南之地,他鲜少离开,这一次来了京城,就打算慢慢游览着回去,顺便还把西门吹雪之前的出门遛弯活动给捡走了——那就是一路追杀作恶之人。


    啊这……


    这也挺好的。


    最起码对陆小凤来说,自己的两个朋友不再想着你死我活,各自都又想明白了剑道之路上的一些关窍,也从一些有的没的政治斗争中脱离出来,实在是好极了。


    只可惜,这江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和陆小凤一样这么好心、这么善意。


    早在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定下决斗之约的那一天起,关于他们二人的胜负,便成了江湖上最如日中天的大赌局,有些人干脆为之赌上了自己一辈子的财富,这狂热的程度,简直好似是一群豺狼在盯着两个人决斗要流出的血。


    现在,决斗悄无声息地取消了,赌局不了了之,赌得极大的人不必参与这样一场豪赌,冷静下来之后也松了口气,但庄家却连一厘都赚不到,其恼火程度可想而知。


    于是消息汇聚在了临江仙里,那就是鱼龙混杂、假九真一,有说叶孤城怕了的,有说西门吹雪避而不战的,有说西门吹雪的老婆难产的、还有说叶孤城中了唐门奇毒,只能等死,不能决战的。


    最后一个说法被当即推翻,有人立刻指出,前不久还看见叶孤城在路上顺带着当良好市民,路见不平,一剑杀了太行八虎的呢。


    听墙角的秦蔻:“…………”


    秦蔻扭头问一点红:“这什么太行八虎,不是之前那几个走了的镖师杀的么?”


    一点红说:“他们杀的叫太行五虎。”


    秦蔻:“…………”


    秦蔻:“……太行山上怎么这么多虎,这外号起的不觉得太雷同了么?”


    陆小凤耸了耸肩,吐槽道:“一般都是路匪,没念过书,不识几个字,就喜欢起这种虎啊豹啊的外号,太行山上起码前前后后有一百八十只老虎当过路匪,东北虎自然保护区里都不一定有这么多。”


    他还顺便锐评了一下:“而且一般他们都很菜。”


    秦蔻:“…………”


    秦蔻:“fine 。”


    也算是一种独特的江湖景观吧。


    吃饱喝足,连茶叶都喝了两盅,秦蔻陷入了一种饭后困的状态之中,一个接一个地打哈欠,大家就打算先去百花楼休憩,等下午休息好了,再出门去玩耍。


    但谁也没想到,就是走在路上,他们居然还能听到有人蹲在路边商量着准备暗算陆小凤。


    一只无辜的陆小凤正巧路过。


    不过因为他把自己的胡子刮得是干干净净的,这几个人居然没认出来,继续在正主面前大声密谋。


    陆小凤:“…………”


    人在路上走,阴谋从天上来啊。


    陆小凤板着脸,干脆在旁边的茶摊上买了一碗茶并一碟花生瓜子,一面磕一面听他们打什么坏主意。


    第 209 章   42【一更】


    ***


    人在路上走,阴谋天上来……这其实是陆小凤身上的常态,他早都习惯了。


    好好地在客栈里躺着,喝着酒,偏偏就有个叫丹凤公主的人上门来要他帮忙;好好地在苦瓜大师家里吃素斋,偏偏就有个金九龄贼喊抓贼,非要引诱他去调查什么绣花大盗。


    不过这种当面大声密谋的场景,也的确是第一次就是了。


    陆小凤觉得荒谬得要命,下意识地伸手要摸一摸自己的胡子,然后才想起来……啊,胡子已经没有了……


    他的“四条眉毛”太出名了,剃了眉毛之后跟开了易容buff一样……


    不过……


    他看了看坐在自己对面,一面微笑着摇折扇,一面慢条斯理地喝茶的花满楼。


    ……这些人不认得陆小凤,连花满楼也不认得么?


    哦,好吧,花满楼的显著特征是面如冠玉、风度翩翩且瞳孔失焦,现如今,花满楼的眼睛瞪的和铜玲一样有神……显然也失去了最显著的特征。


    换句话说……他们两个都开了易容buff……


    至于其他人,他们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物,自然是谁也认不得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坐下,若无其事地喝茶嗑瓜子,一起听这几个人大声的密谋。


    这几个人,乃是活跃于长江一带的水匪,诨名江淮三霸,乃是一母同胞的三兄弟,手底下有些硬功夫,但这功夫,在一流的高手面前,却也不顶什么事儿。


    即便如此,这江淮三霸,这些年来也抢了不少人,手底下沾了不少血,积攒下来的家底儿也不少。


    当水匪对武功的要求,没有当路匪那么大。


    早年间,这三兄弟便扮做船夫,一船一船的拉客,他们三个眼睛倒是很尖,很会看人下菜碟,若是碰上一看就不好惹的硬茬子,那就安安稳稳的去当摆渡,把一船人都送过江去,但若是碰到了一船老实人,那……嘿嘿!


    旅客嘛,水性好的没几个,船只要往江面上那么一停,那就是个孤岛,人在上头,就只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一般,当然只能任人宰割咯。


    这三兄弟通常情况下目的只是为了抢劫,杀人的话,多是为了杀个刺头、杀一儆百,好叫剩下的肥羊乖乖掏钱。


    况且这三兄弟还精通易容,每次出手,用的面皮都不一样,谁也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


    不过……他们也干过一波大的,就在不久之前。


    那一次是例行抢劫,也例行有不服气的小年轻站起来当刺头,江老三也一点儿没手软,刀一抬,就削掉了那小年轻的手臂。


    那年轻人身着锦衣,头戴紫金冠,瞧起来就是个富家纨绔,可以一宰,却没想到,那年轻人痛呼着倒下的时候,他身边的一个长随竟然脱口呵斥道:“大胆,你们知道他是谁么!”


    这……


    能在水匪的地界上还这么嚣张,全然不知道自己早成了待宰肥羊,这无疑是一个很愚蠢的长随。


    但这愚蠢,却让江淮三霸们都警醒起来。


    ——能在这种时候还如此飞扬跋扈,难道,他的后台真的大得不像样子?


    这样一想,江老三眼珠子一转,故意用一种极其轻佻不屑、激怒人一样的语气说道:“狗娘养的!上了老子的船,你就是天王老子家的,也不好使!”


    说着,还重重地踢了那长随一脚。


    这自然就是要激得那几个人自报家门,看看这到底是谁家的小孩子,他们到底能不能惹得起。


    可偏偏,那长随竟是再半个字也不说,冷笑连连,爽快地将身上的钱袋子交了出来,并慢条斯理地说:“只要放我们走,再赠你们五百两金子!”


    其实这小少爷只是一个豪商家庭出生的纨绔,还是个不大受爹重视,被养废了的纨绔,有点背景但不多,那长随没拦住刺头小少爷作死,立刻心生一计,虚张声势,以求保命,看似愚蠢,实则是不得以而为之。


    那长随当时心中想的是——这水匪三兄弟,总不至于把一船人给杀光,他故作镇定虚张声势,只要唬住了他们上了岸,那就成了。


    但没想到的是——他还是低估了江湖的残忍,也低估了江氏三兄弟的残忍。


    他们不常屠杀,只是为了少惹麻烦,并不是因为不敢。


    但是,一旦有什么事情真切的威胁到了他们兄弟三人的性命,水匪便会露出极为残忍的一面。


    江老二恶狠狠地盯着故作镇定的长随,忽然阴森森一笑,不再多问,抓紧时间呵斥辱骂其余的旅客快点交出钱袋,粗暴地把有钱女客头上的珠宝首饰拽下来,船上恐惧的呜咽声连成了一片。


    然后,掠夺够了的江淮三霸就大开了一回杀戒,把船上的男女老幼,全都杀光丢下了长江去喂鱼了。


    ——反正做水匪的,杀一船人其实算不了什么。


    在江湖上,只要不是惹了众怒,一般也不会有什么“武林盟主”来没事找事,江淮三霸想了半天这小纨绔的身份,连什么武当峨眉华山都想进去了,猜来猜去猜不着,这梁子有结的巨大,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了。


    这本是一步谨慎的棋,却没相当,那纨绔的长随却真的是个精通水性的人,见势不对,自己的命要紧,跳下水就跑了,江老三当机立断,也跳下了水,玩了命似的追,都没追上。


    原本是为了杀人灭口的,却没想到一船人都杀了,结果正头戏给跑了!


    自此之后,这三兄弟有事没事抢抢劫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他们先是改头换面,把原先的船凿沉了,买了艘新船,其次,他们虽然每次都易容,但兄弟三个一块儿撑船,还是显眼得很,于是江老大独自外出追查那纨绔的身份,江老二和江老三继续撑船,江老大那开黑店的老婆,人称女屠户的柳大娘,照应着这两个小子。


    那长随逃走后,自然没敢再回主家,怕被打死,况且他本来也对那纨绔少爷无甚感情。只是此人生性正直,每每想到那一船的男女老少的死,都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长随发誓一定要让这害人无数的江上悍匪付出应得的代价!


    只是他就是个普通的长随,会武功,但也只是粗通拳脚,连江家三兄弟那种江湖上的三流货色,一刀砍下,对他来说都已是灭顶之灾,那些更加大名鼎鼎的人物,对他来说简直就好似是非人的仙人,又怎能肖想?


    但……又有谁会帮助他呢?


    又有谁会为那一船死去的男女老幼伸张正义呢?


    这时候,他就想到了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也是爱管闲事的陆小凤。


    爱管闲事,这外号听起来并不威风、也不气派,反倒带着点戏谑、带着点无奈,就好像大家都是一个乡里的人,瞧见了他,立刻就同身边的伙伴说——你看呐,那个就是陆小凤,爱管闲事的陆小凤!


    他听说了很多关于陆小凤的事情——


    他爱喝酒,却又千杯不倒;他有两条修剪的很整齐、甚至像是眉毛长错了位置一样的胡子;他有一件鲜红的披风,来去如风、风风火火;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由的浪子,也是最热忱、最善良的浪子——


    了解得越多,他就对这个人越憧憬,他只恨不得立刻就找上陆小凤,诉说自己的冤屈。


    陆小凤居无定所,很难寻找,但他的好友花满楼却一直就住在姑苏。


    花满楼也是个善良而伟大的人,他的百花楼永远对任何人而敞开,永远都会收留走投无路的人,而只要找到了花满楼,就一定能等得到陆小凤,有花满楼的地方,好像才是陆小凤的家。


    于是,长随立刻决定动身前往姑苏,寻求花满楼的帮助。


    这是一个相当明智的决定,但很可惜,江老大不是傻子,他一个人出来追杀长随,自然分析过长随的行动模式。


    首先,主死奴存,他必然不敢回主家,主家不打死这条不护主的狗才怪。


    其次,他躲不了,一个三脚猫功夫、不能回家乡、没有盘缠走远,操着一口口音浓重的官话的人,绝不是一个隐藏高手,在这一段水匪密布、黑店纵横的地方,他太显眼了,一露面,他必然会得到消息。


    最后,百花楼就在姑苏——这是一个足够近,也足够有力的庇护所,爱管闲事的陆小凤……不行,一定不能让这小子真的找到陆小凤!


    所以说长随还是不够了解江湖啊,江湖上的势力分布,本身都能推导出很多信息了。


    长随一路谨慎,前往姑苏,却在某一日里一不小心撞进了一间黑店,也是这长随倒霉,黑店的主人,正好就是江老大的夫人,女屠户柳大娘。


    之所以叫女屠户呢,自然是因为这店里的肉包子都是用一种……额,两只脚行走的生物剁成的,这也算是黑店传统了吧。


    长随撞进柳大娘的店里,简直是倒霉透顶,柳大娘对这个送上门的冤家也一点没客气,又恨他令他们多生出这么多事儿,当下就用铁钩子刺穿了琵琶骨,如猪肉一般的挂在了地下室,一面派人去给江老大送信,一面磨刀霍霍,就要活宰了他!


    但,这段时间江南地区不还游荡着一个莫名其妙捡起了西门吹雪爱好的叶孤城么……


    好巧不巧,这一天叶孤城刚好就进了这家黑店,也一眼就瞧出了这地方不对劲。


    叶孤城不爱多废话,甚至都没听柳大娘的周旋之词。他垂下头,一寸一寸、慢慢地拔出了剑,在长剑的寒光之下,他的双目愈发地漆黑而漠然,身上的白衣却洁白地如仙人一般。


    他慢慢地拔剑,这并不是在心理上折磨柳大娘,而只是他的习惯而已。


    女屠户柳大娘,在叶孤城眼里,就是个死人。


    自然的,这店里所有的人都没能逃得脱,只有长随幸运得活下来了。


    接到消息自不远处赶来的江老大到达的时候,瞧见的就是自己的老婆的尸体,再看见她脖子上的剑伤,然后想到进来白云城主路过江南一路往南走的事情……他的头皮忍不住发麻。


    白云城主见到了那个长随,知道了他们杀的那一船人……剑仙叶孤城,会来杀他们么?


    正如同他们杀死那一船无辜的男女老少比碾死蚂蚁还容易一样,对剑仙叶孤城,也就是江湖中最顶尖的那一拨人来说,杀死他们三兄弟,也不会比碾死一只蚂蚁困难多少。


    江老大骇得近乎晕倒,一面暗恨那长随的运气实在太好,一面又在疯狂地思索着如何才能逃生。


    福至心灵之间,他居然也想到了找陆小凤帮忙。


    众所周知……陆小凤和叶孤城是朋友,别人的话叶孤城不喜欢听,但陆小凤一句话,肯定比十句还要顶事。


    但问题是陆小凤是个正直的人,似乎没理由会阻止这种替天行道的行为。


    好在……陆小凤是个很风流的人,他有很多红颜知己!这些红颜知己之中,当然有不能惹得,比如说位列江湖四大母老虎的江轻霞、薛冰……不过这其中也的确有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娇女子,比如说……名妓欧阳情!


    欧阳情自遇到陆小凤之后,就再不肯露面了,听说最近正住在一座姑苏的宅院里。陆小凤这人最是怜香惜玉,只要制住了他的心头宝贝,难道还不仇使唤不动他?他是灵犀一指也好、灵犀一百指也好,都没有法子!陆小凤又是个极重诺言的人,只要他答应的事情,就算是捏着鼻子,他也会做的!大不了,他们三人跪在陆小凤面前发誓,从此之后再也不做水匪,愿意散尽家财,只求留条命在。


    于是,这江氏三兄弟就结伴进了姑苏城,也许是因为叶孤城的压迫感实在太强,强到这三兄弟已完全慌了神,他们也不至于就在大街上窸窸窣窣地谈论起来,把这件事说了个七七八八,正好就被失去本体的陆小凤给听见了。


    陆小凤:“…………”


    欧阳情……他们知道欧阳情是谁么?


    红鞋子组织的四姐!他们三个有种找上门去,欧阳情就能直接手起刀落给他们剁咯!


    陆小凤和欧阳情自然是真的有一段儿的,这江湖上大部分和陆小凤有关的绯闻都是真的……不过也正如同他以前的无数段恋情一样,这段感情在几个月内就宣告结束了。


    现在呢,他们之间的关系,大概就是谁也不见谁,一见面,感觉会很尴尬,就像当初见江轻霞时一样尴尬……


    所以自然而然的,当听见这三个傻货要绑架欧阳情来拿捏他的时候,陆小凤尴尬得脚趾都要扣地面了,要是他们真的撞去了欧阳情那里,那他大概会尬死。


    秦蔻……秦蔻没什么反应,因为她听不懂江南的方言,她还以为大家就是在这里喝口茶歇一歇呢!


    一点红一面听,一面还不忘同秦蔻说些小话,说一说江南的风光与风俗,正如同任何一对热恋之中的情侣一样。


    秦蔻对江湖颇有兴趣,也很想在这个环境之中瞧见他们大展身手,尤其是提到了轻功,还同一点红笑道:“用轻功踩在这样的黛瓦之上,想必感觉一定和在城市里很不一样吧,我看你们那时候都快憋疯了,跑到直江池上去飞来飞去。”


    她说的是他们一块嚯嚯低德地图那段时间……


    一点红忍不住勾唇笑了笑,抬头一看对面,有个卖水红菱的摊子,便顺口问:“吃不吃菱角?”


    水红菱很是脆嫩,不必烹饪,直接吃很好吃。


    秦蔻说:“吃啊……但我不会剥那个。”


    她体贴的男友早料到了,没什么表情,淡淡地道:“我剥。”


    秦蔻:(* ̄︶ ̄)


    而那三个又残忍、又愚蠢的倒霉蛋,在隔壁的面摊上吃了一碗卤鸭面,就匆匆地起身,消失在了街角。


    陆小凤和花满楼这个级别的高手,就坐在他们身边,光明正大的听了一气,但他们却连发现都没能发现得了。


    陆小凤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茶水,又瞧见了另一张桌子上剥好的、白嫩嫩的红菱角,伸手就去拿,扔进嘴里大嚼特嚼,收获了他的好朋友红兄的一记白眼。


    陆小凤扬唇一笑,对秦蔻道:“既然来江湖,还得看点刺激的,你想不想看一场好戏?”


    第 210 章   43【二更】


    ***


    这件事简直就是有点匪夷所思的。


    但在江湖上,尤其是在陆小凤这里,却又好像十分正常。


    陆小凤脾气好、本事大、又爱多管闲事,那么,自然而然,会有许多有的没的人,会想来麻烦麻烦他。


    他也不是没救过这样的江洋大盗,居中调停,让那人最终逃出生天、金盆洗手。


    不过那个人与江氏三兄弟不同,他是被当地的府官逼死了全家,逼得落草为寇的,落草为寇之后,他也只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追杀那狗官的全家罢了。


    江湖上人人手上沾血,但沾血与沾血也不一样。


    血亲复仇、与滥杀无辜,是有着根本的区别的。


    但陆小凤一般都不爱往外边乱说旁人的事情,所以有些事儿传着传着就变味了,也就难怪这江氏三兄弟一瞧见叶孤城出了手,立刻被吓破了胆子,居然来找他居中调停。


    不过,脾气再好,也不代表他喜欢被算计。


    尤其是被这样无恶不作的人给算计一把,一想到他们的打算,陆小凤简直都要冷笑三声了。


    也不知道算他们运气好不好,居然迎面就撞上了陆小凤,他们居然还没认出来!


    不过,真摸到欧阳情那里,欧阳情会不会学她的姐妹们削削鼻子、剁剁耳朵什么的,就未可知咯。


    ……从这个角度来说,迎面撞上陆小凤居然还是件好事,毕竟陆小凤现在一想到欧阳情就有点尬住了,绝不可能让这三个傻子因为他去找欧阳情的不痛快。


    江氏三兄弟就是三条小鱼,并不至于让人如临大敌。


    陆小凤瞧见秦蔻今日饶有兴趣,连酒楼里那些人叽叽喳喳地说闲话都听得津津有味,便有心让她也瞧上一场这样的江湖械斗,也算是不虚此行吧。


    秦蔻:“嗯?什么什么?”


    陆小凤:“就是这样啊……”


    叽里咕噜哇啦哇啦的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秦蔻果然皱起了眉,厌恶地说:“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穷凶极恶的人?”


    一点红淡淡地道:“这种人在江湖上才是多数。”


    陆小凤道:“所以我要去收拾他们,你去不去?”


    秦蔻:“啊!去啊!替天行道!”


    一点红有点不赞同地皱起了眉,瞧了秦蔻一眼。


    他是不乐意让秦蔻瞧见这些的。


    他与陆小凤、花满楼一样来自古代,甚至来自于地域很相近的松江府,但他从来没提过、也从来没想过带秦蔻回他的家乡看一眼。


    因为那里还有薛笑人,他那神秘又残忍的师父。


    一点红不是个认死理的人,认为一段缘分的了结必须是堂堂正正的打一场,你死我活,他对薛笑人没有感情、对自己那些师兄弟也没什么感情,他只是单纯觉得他欠着师父的恩情。


    若没有师父,他早就饿死街头;若没有师父,他练不成这样辛辣的剑法,也无法跻身于江湖一流高手的行列之内,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


    所以他为他卖命十几年。


    等到他觉得自己的恩情还干净了的时候,便头也不回地走得瞧不见了,才不会像某些蠢人一样,还自投罗网地回去打声招呼“我走了啊,不回来了啊”……那不是自己找死么!


    他是一个不需要“说法”的人,也是一个不需要“离开的仪式感”的人,论果决干脆,恐怕这世上没几个人能超过一点红。


    但同时,他也绝不会带秦蔻回到他的世界去,去看一眼他长大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危险,他会杜绝她身边的所有危险。


    这里的江南……并非他所在的时代,而是百年之后,曾经给了他极大威压与恐怖的薛笑人,此刻早已死得不能再死,只要他想,甚至能去把他的坟给掘了。


    但他依然没有松懈,他一直都很警惕。


    因为……江湖的危险是无处不在的,而秦蔻在这个世界之中未免太脆弱了一点。


    他无法接受失去秦蔻的危险,即便知道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一回到熟悉的江湖,他总是忍不住想起死尸,死在自己剑下的、或者死在别人兵器下的……


    他的眉头紧紧地皱着,一句话不说。


    秦蔻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


    一看他这样,秦蔻就恍然间回到了他刚刚来的时候的样子……这一言不发、浑身肌肉缩紧、蓄势待发的模样,简直就像是……他第一次坐电梯时的那样。


    不过这也令秦蔻有些唏嘘和欣慰,从前,他是因为现代的那些善意而应激,如今,他是因为回想起了武侠世界的危险、不想她涉险而应激。


    秦蔻轻车熟路地握住他的手,一点红那只大而修长的手反射性地紧紧抓住了她,秦蔻笑了笑,伸手轻轻在他侧腰上拧了一记,一点儿也不疼,只是让一种奇异的酥与痒顺着腰侧在神经里蔓延至消失。


    一点红垂下头看她,叹气道:“你想看这个……也无可厚非,只是……”


    秦蔻:“不准只是!”


    一点红不说话了,只是仍看着她。


    秦蔻叹了口气,放开他的手(期间还受到了一点阻力),把一边蠢呼呼地、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追着自己尾巴玩的大橘抱起来晃了晃。


    大橘:“嗷!”


    秦蔻:“你看,不值得担心吧?有大橘在呢,还有这么多人在呢,你放心好了,我肯定不乱冲出去给自己添麻烦。”


    一直安静吃核桃的阿飞:“???”


    猫能有什么用啊?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最后确认道:“你就在我身后,别乱跑。”


    秦蔻点点头。


    陆小凤笑道:“快点啦,不然那三个蠢东西都要撞进欧阳情那里去了。”


    一点红冷冷道:“哼。”


    林诗音自小到大都不喜欢这种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法子,她一向很排斥江湖,对这样的事情自然没什么兴趣,于是就先行回百花楼休息了,她武功平平,秦蔻怕她遇到什么事情,于是便请傅红雪陪同一块儿回去,顺便把阿飞也送回去睡午觉去了。


    他们两个也算是有默契了,毕竟林诗音每次去找蓝蝎子,都是傅红雪顺带着去当保镖的。


    傅红雪不但是个出众的刀客,也懂得十七八种分辩毒物的法子,花白凤变态归变态,也的确教了他真才实学。


    这么一安排,陆小凤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轻轻地呼出了一口气。


    然后旱地拔葱,只一个呼吸之间,整个人便已飞身而起,好似这世间的万有引力丝毫不在他身上起作用一样,轻飘飘的、举重若轻地跃上了屋顶,那屋瓦甚至都没发出一丝声音。


    他展动身形,只一眨眼,便已飘然而去,这动作虽然很优美、很像是一片云彩,但速度却实在快得很。


    大橘紧紧地扒住了一点红的前胸,秦蔻趴在一点红的背上,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大橘:“喵!”


    秦蔻:“唔。”


    一点红:“…………”


    浑身长满挂件的一点红面无表情。


    花满楼:“…………”


    花满楼赶紧上前解围,随手买了一个小背篓,把大橘扔到小背篓里,给自己背在背上了。


    大橘从背篓里探出头,用两只爪子扒住了背篓的边缘。


    然后,它就飞了起来,变成了一只用外部挂件飞翔的飞猫。


    与此同时,一点红也如一缕轻烟一般掠了出去,紧紧跟在陆小凤身后。


    中原一点红不以轻功见长,自然比不上陆小凤,但一个出色的杀手,各方面均衡发展,实属六边形战士,背上背着个一百来斤的大活人,还能如轻烟远上,就拉了陆小凤四五个身位的距离。


    秦蔻已经和他一起玩过很多回轻功的游戏了。


    但之前都是在夜晚空无一人的街道之上,这一次却不一样,这一次是穿行于屋瓦之间,屋瓦如乌云一般,一片片地自她的脚底快速后掠,那种瓦片被脚轻轻借力而发出的声音如此清晰,风打在她的脸上,于是她立刻就感受到了一种由速度而引发的快乐。


    除此之外,视野开阔,没有高楼挡住,姑苏的百姓似乎早习惯了武林高手在天上嗖嗖嗖的飞来飞去的情景,年纪大些的人,根本连头都不带抬一下的,只有小孩子们好奇地向上张望,兴奋地大喊:“有侠客再飞!”


    大橘也激动地大喊:“喵~~~~~!!呜~~~~~~!!”


    它的毛毛都抖成了波浪线,圆圆的大眼睛都眯起来,犬齿都呲出来了。


    秦蔻在片片屋瓦之间穿行,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就在城市的最高点在俯瞰,白墙黛瓦、青石板路在不断地延伸,姑苏城内,依旧有纵横交错的水网,此之谓——水路双棋盘。


    早在战国时期,姑苏这种水网密布的城市布局就已初见雏形,人们相信这是战国四君子之一的黄歇君的智慧,早些时候,他们顺便去了趟城隍庙,秦蔻才知晓,姑苏人一向视黄歇君为守护姑苏的神祇,一直供奉在城隍庙中。


    一点红轻轻一掠,整个人便如旱地拔葱一般凭空跃起了四五丈,脚一点地,又是一个借力,再次向上,便立在了一座三层高的酒楼顶部。


    陆小凤正站在屋瓦上,也不知道从哪里抖出了件红披风,往身上一系,然后扭头对秦蔻笑道:“看我像不像克拉克·肯特。”


    秦蔻:“…………”


    秦蔻心里那刚刚燃起的一曲“笑傲江湖”,被刺啦一声浇灭了,凉得透透的。


    秦蔻特别嫌弃:“你能不能少说两句?”


    陆小凤:“切,你嫌弃我……啊,找到了,那呢。”


    他的目力极佳,过目不忘,那江氏三兄弟虽然精通易容,但人的身体习惯、行走姿势是不会变的,陆小凤若是连他们都认不出来,这才奇了怪了呢。


    只见那江氏三兄弟鬼鬼祟祟进了间院子,这院子就是姑苏城中最普通的那一种院子,四四方方,院中铺着半旧的青石板,一棵古树,树下几把半旧不新的躺椅,三人进了门,各自进了屋,拎了兵器,聚在一块窸窸窣窣,不知道在讨论什么。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整个人已轻飘飘地落在了院中。


    院中,江氏三兄弟正在讨论,却只见一抹红色自眼前飘过。


    有人来了!


    这人落地时,竟然连一丝声音都未曾发出!


    这几日如惊弓之鸟一样的江氏三兄弟登时跳起,手持钢刀,厉喝道:“来者何人!”


    抬头一看,便瞧见个身上穿着白衣、背上披着红披风的年轻男人。


    这男人随随便便地站着,似乎站没站相,重心也只压在左边,肩膀也不一边儿高,松弛地双手抱胸,似乎没看到三兄弟手中的刀光一样,唇边噙着慵懒的笑容。


    更关键的是,这人他们刚刚见过!他们在面摊吃面的时候,这人就在隔壁嗑瓜子,咔嚓咔嚓的,好不令人烦躁。也就是三兄弟这段时日里夹起尾巴做人了,否则非得好好呵斥一番这小子不可。


    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但……自己送上门的,真的是肥羊么?此人轻功极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跟在他们身后,竟就这么大剌剌地闯进了他们的落脚点……这、这……


    性格最圆滑的江老大赔笑道:“不知英雄高姓大名啊?”


    陆小凤似笑非笑,只叹道:“三位刚刚不正在计划如何找在下帮忙么?”


    此言一出,江氏三兄弟登时如遭雷击,瞧着这似笑非笑的青年,再瞧瞧他那光滑得好似从来没长过胡子的人中……


    江老三惊呼:“你……你是陆小凤!这……这不可能!”


    花满楼轻轻一声叹息。


    这一生叹息也是凭空发出的,这三人脖子一转,才看见了刚好堵在门口的这位白衣公子,此人手持玉骨扇、头戴白玉冠,长身玉立、温文尔雅、阳煦山立,乃是再标准不过的姑苏式公子……就是背上背了个竹背篓,看上去不伦不类,奇怪得要命。


    江老三又是一声惊呼,声音已抖如筛糠:“你……难道你就是花满楼?”


    江老大一声爆喝,喝止了江老三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行为,又哈哈大笑道:“你们两个后生,敢在这里糊弄你爷爷!”


    他狞笑道:“谁不晓得,花家七公子虽心有灵秀,可惜瞎如蝙蝠,陆小凤年纪虽轻,却喜欢把眉毛贴在胡子上,你们二人一个眼睛瞪的比铜玲都大,一个嘴唇比黄口小儿还干净,在这里装什么大尾巴狼……好哇,好哇,既然你们要多管闲事,那就拿命来吧!”


    说罢,立刻便摆出了架势,那金环大砍刀便横扫一刀,江老大身形高大,肌肉虬结狰狞,手臂抡圆了往下一挥,似是有撼天摇地之雄劲,能劈裂巨石,自然也能劈裂人体——


    一点红轻轻落到院中,顺便还拉了把椅子过来让秦蔻坐下,神色淡定得很。


    他根本懒得上去帮忙,双手抱胸,一副置身事外、漠不关心的样子,还有空点评一下:“空有蛮劲,蠢笨如猪。”


    胆子最大,功夫最硬的江老大,选了陆小凤下手,那心肠最狠的江老二生平最恨锦衣华服的贵公子,一瞧见这个“冒充花满楼”的年轻人,也厉声喝着,要削下他一条胳膊。


    而那胆子最小,成日苟在两个哥哥身后过活的江老三呢……他竟是个欺软怕硬的性格,一转身,瞧见院中忽然多了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坐着,全无功夫痕迹,身边有个黑衣人保护,便只心道:这黑衣人带着这么大一个包袱,岂非正是我的机会?我去攻那姑娘,这黑衣人必会露出破绽。


    于是,他佯装去攻花满楼,攻出一半,刀锋却忽然转了方向,哇啦怪叫着朝秦蔻攻去!


    一点红的目光刹那间似是结了一层阴森森的寒霜。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