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新学期要进行封闭式管理, 除俨哥儿外,所有学生都要住在学校,束哥儿自然也不例外,为了让学生们更快的熟悉起来, 现在宿舍都是新生和老生打乱了编排在一起的。
以至于去岁大家都熟悉时, 回到宿舍还要嬉闹一番, 可现在周围都是陌生同学, 又还未熟络起来,想寻人说句话都得跑去其他宿舍。
奈何现在天气太冷, 一直燃着蜡烛也是笔不小的支出, 所以时间一到,老师就会催大家尽数回房, 加上白日里读书干活已经消耗了太多体力,孩童们基本一沾枕头就陷入了酣睡。
但今夜不同,不知是不是晚膳都没怎么吃好,熄了灯也总能听到大家在床板上翻来覆去的声音, 束哥儿半梦半醒间,更是听到了有人在哭。
他开始还以为是和去岁碰到的肖林川一样, 可是太学现已经开学了,他们不会露宿街头,应当不会哭了才对。
再细细一听, 就发现那哭声是从对面床榻间传来的。
束哥儿支起小耳朵,确定自己没听错后, 轻手轻脚的寻到火石将蜡烛点燃,来到床边,拉开被子,就看到已经哭成了花猫的俞朝盛。
许多孩童自己哭的时候还没什么, 一旦有人关心,那委屈简直止都止不住,听到束哥儿的声音,俞朝盛哭得更加撕心裂肺:“我好饿!我真的好饿啊!!”
“嘘!”束哥儿认真道,“你这般饿为什么不吃晚膳呢?”
虽然许多人今晚只能吃烙饼,可是束哥儿咬一口就发现了,今日的饼应当是额外加了糖的,很甜。
俞朝盛已经哭的不能自己了,听不进去也没法回答,束哥儿见他这般,怕他真的饿坏,用袖子给他擦干净脸颊上的泪水:“你别哭了,我带你去找点吃的。”
俞朝盛忙抽泣的点头,乖乖从床上爬下来,跟着束哥儿往外走。
听到这个动静,又有一个小脑袋从被子里钻了出来:“小郎君,我也好饿,我能跟你们一起去吗?”
他是同俞朝盛一个组的,虽然方才将烙饼吃了个干净,可肚子里没有油水,也觉得饿。
“我也饿了。”
“我也是!”
一时间,一众孩童恰似窝在木箱里的小奶猫般,听到有吃食,立即齐刷刷支起小脑袋,满眼巴巴的看向束哥儿。
一个人也是吃,一群人也是吃,束哥儿犹豫两秒,只好点头:“好吧,可是我们要小点声,千万不要吵醒其他人。”
话音落下,方才还可怜兮兮的猫崽们瞬间化身小猕猴,动作飞快的从床上蹿了出来,束哥儿嘘了声,举起烛台小心翼翼的打开门,先探出脑袋左右瞄了瞄,确定安全后,才挥了挥手,示意偷吃小分队跟上。
走出几步,来到隔壁宿舍门口,束哥儿想起今日夏侯毅和周尧也是只吃了些烙饼,他们个头高,应当饿的更快。
便让大家先贴墙等着,自己推开门走了进去。
不到三分钟再出来时,身后又跟了一整个宿舍的人,偷吃小分队再次壮大,大家站成一团交换眼神,之后心照不宣的闭紧小嘴巴,再小心翼翼的跟在束哥儿身后,贴着墙根蹑手蹑脚的往前走。
今日连月光都无,刺骨寒风卷起雪花拍打在一张张小脸上,可大家却丝毫都不觉得冷,不仅是因为肚子太饿分散了注意力,更是因为这种大半夜冒着风雪去偷吃的感觉实在是太新奇!
孩子们眼睛瞪得大大的,因为太黑,雪地又容易滑倒,孩子们便你拉着我,我拉着你,最前面的夏侯毅拉着束哥儿的衣摆,而束哥儿则小心护着手中的烛火,如同一辆小火车哒哒哒的朝膳房开去。
也是因为太紧张,大家都未注意到不远处角落里闪过了一道光影,两道带笑的声音轻轻响起:“夫人还真是料事如神,幸好我方才将雪扫干净了,不然非得摔跟头不可。”
“库房的门没关,小郎君会生火,应当能弄到吃的。”
“嘎吱——”
束哥儿试探着一推,见门果然没关。
入冬后,后院的烟管时常要加火,大门口又有门卫守着,从去年开始,束哥儿就发现膳房不会上锁,只是虚掩着,所以方才他才想带着俞朝盛过来。
先将膳房的烛灯都点亮,等在外头的孩子们鱼贯而入,而后赶紧关上门,将烛火隔绝。
“束哥儿,库房开着!”夏侯毅眼神最好,他先前就来过学校,知道泡面和各种零嘴都放在库房,刚想进去将泡面拿出来,却被束哥儿拦住了,
“不能拿泡面,我没有这么多钱,咱们只能自己做。”
束哥儿是怕大家饿坏,这才冒着风险偷摸来到膳房,可不论他的出发点是什么,束哥儿知道自己都是违反了校规的,明日一早,他就要去向母亲承认错误。
大家手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收走了,束哥儿也不例外,但母亲先前说过,他身为助教和会长也是有工钱领的,束哥儿虽然不知道有多少,可这才开学没多久,工钱再多,也买不起这么多泡面。
所以他们只能自己做,束哥儿看过账本,知晓白面要比泡面要便宜许多,还有今晚使用木柴、调料的钱,等明日他都要还给母亲,违反校规就很不对了,绝对不能当小偷。
听到束哥儿这么说,夏侯毅立即道:“束哥儿你放心,今日你是为了我们出头,到时候不论校长有多生气,都冲我们来!”
他十分仗义的拍了拍胸膛,其他人也连连点头,原本还颇为生疏的孩童们,现下只感觉满腔义气与热血,恨不得当场撮土焚香开始拜把子。
“那我们便快些开始吧,还要回去睡觉呢。”
好在这里也是有老生的,束哥儿开始分配任务,让几个老生去生火烧水,他带着夏侯毅等人开始揉面团,虽说他们从未进过膳房,但手劲大,揉面不在话下。
膳房里就有白面,束哥儿带着大家净手,一边示范一边叮嘱:“要仔细些,不能浪费,面多了就加水……”
等到面条做好,水也烧好了,下锅。
膳房没有剩菜,好在束哥儿在橱柜中发现了一碗白花花的猪油,他虽然也不会做饭,但有上次去庄子上做叫花鸡的经验在,束哥儿将猪油连带着能找到的所有调料一股脑的放入碗中,再用面汤一浇,香味立刻迸发。
再用筷子一尝,唔,好像有点咸了,那就加点水,好像又有点淡,那就再来点盐……
闻着萦绕在鼻尖的香气,俞朝盛抱着快要瘪下去的肚子,一眨不眨的盯着正踩在凳子上调味面汤的束哥儿,这一刻,他觉得束哥儿的身影比他爹还要伟岸!
“可以吃啦!”
面条好吃吗?
自然是不好吃的,调料太多太杂,即便有猪油,吃起来也有一股怪味,分批次扯出来的面条要不软了,要不硬了,且宽细长短皆不同,煮的火势忽大忽小,还有好些面条黏在了一起。
但此时三十多个孩子全都蹲在灶膛前,挨着暖和的灶火,捧着面碗低着脑袋,一时间只能听到吸溜吸溜的大口吃面声。
“哈!”直到碗中酱黑色的面汤都喝的一滴不剩后,大家这才心满意足的放下碗,一抬头,就对上了一张张沾着汤汁油渍,如同花猫一样的脸,先是一愣,而后全都捂着嘴笑开了花。
炊烟裹着面香随风飘散,漫过围墙,将那正在太学内点灯夜读的学子们腹中馋虫也勾了上来,一边念叨着不知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敢半夜生火偷吃,一边不由从屉中摸索出新口味的干脆面,祭一祭五脏庙。
吃的嘎吱作响,继续读书,仿佛丝毫没听见不远处传来的踢打与哀嚎声。
——
如果说第一天还需要敲锣大家才醒,到了第二日,沈北才刚来到宿舍门口,就看到一道道迫切的身影从里面冲了出来,为首的还是戚逢骁等人。
此时的几人哪还有开学那日的盛气凌人,头发梳的凌乱,衣服扣子错位了,整个人无精打采的,瞧见沈北了,也一点反应都没有,只知道脚步虚浮的朝着前头走。
沈北又好气又好笑,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他叫住几人:“你们这是要去哪?”
戚逢骁连说话的声音都像蚊子在嗡:“去教室,早自习,吃饭……”
沈北原还想借此机会好好跟他们上堂课,但见此,便明白已经不需要了,“不必了,校长知晓你们饿坏了,特意让我们将早膳拿了过来,都排好队过来领吧。”
这话一出,戚逢骁才发现沈北身旁放着好些木桶,盖掀开,就露出其中圆鼓鼓的馒头,而程若身边的木桶里是热气腾腾的豆浆,“先拿碗,过来打豆浆,趁热喝。”
现在黄豆倒是不贵,可磨豆浆要废许多功夫,只是这些孩子饿了太久,虽不至于饿坏,若不及时补充些蛋白质,程菀怕他们都没力气上课了,就连今日的馒头也是加了糖心的,防止低血糖。
咬口甜滋滋的糖馒头,再捧着粗瓷碗灌上浓稠的豆浆,一众公子哥连眼眶都红了,险些掉下泪来,他们从未想过,昨日还满心厌弃的素面食,竟能好吃暖心到这种地步。
呜呜呜他们绝对再也不要挨饿了!!
饥饿的感觉实在刻骨铭心,从这顿早膳结束后,再没有人敢忽略立在东院门口的小红花名册,二到五组的组长不仅自己不敢再蔑视校规,甚至还专门寻了个功夫,将自己小组的名册一一抄下。
等到下课,就拿着名册往各个班上跑,先将班上的组员喊过来集合,对着名册开始认人,认完后便严肃叮嘱所有人,绝对不许犯规,绝对不许做坏事,绝对不许连累其他人吃不上饭!
放在平日,地位较低的小组员们肯定是不敢质疑这些权贵子弟的。
可大家到底还只是孩子,虽被父亲嘱咐要讨好结交,但心性还未被俗世磨染,不像成人那般趋炎附势,想起昨夜哪怕吃了烙饼,也发虚难受的感觉,还是犹豫着小声问道:
“那小郎君你呢?”
戚逢骁想都不想,斩钉截铁:“我绝对不会!”
他从小到大挨过打也罚过跪,可从没有那一次像昨夜那般痛苦折磨,难受到发虚打滚时,戚逢骁才恍然大悟——
程校长不打他们也不骂他们,根本不是心软好欺负,相反,笑吟吟的程校长比从前那些先生,连带着他那人高马大的爹加起来还要可怕!
他现在是不敢再轻举妄动了,更何况有约定在前,他便先老老实实做人,等这个学期过去,他看谁还敢管他!
程菀站在廊下,将孩子们的所作所为尽收眼底,而后回到办公室,在自己《学生观察手记》第一行的:“浪费粮食”后,打了个√——问题解决。
垂眸看了许久,程若不由笑了出来,姐姐说得对,将学子们引上正轨,确实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
而一墙之隔,一组小组长束哥儿正在老实承认错误:
夏侯毅他们原想跟着来,但束哥儿怕人太多,母亲更生气,还是他先过去,之后若是要惩罚,再将他们一并喊过来。
程菀其实早就知道了,她昨日特意叮嘱不必关库房的门,就是想着孩子们过去能直接煮泡面吃,哪知他们还忙活着自己擀面。
笑着道:“这有何好怪罪的?规矩是规矩,可还有句话,叫法理不外乎人情,就好比先前你们学的诸多律法,都是后世依据人情世事慢慢完善而来。
束儿是担心同学们饿坏,何错之有,不仅帮助了同学们,也令他们不敢再犯,比母亲的法子还要好呢。”
听到自己没做错,束哥儿沮丧的小脸才终于笑了起来,“只是我们吃了许多东西,还是要用我的工钱来抵的。”
“行,既如此,那便扣一个月的工钱。”程菀转而又道,“可束哥儿帮助了同学,可是有功,得再奖励一次月钱才行。”
一加一减,月钱又回来啦。
束哥儿笑的眉眼弯弯,一把抱住程菀,甜滋滋的道:“下次我也给母亲煮面条吃~”
想起今日芸娘说碗中的盐和酱油少了一大截,煮个面条的份量抵得上平常炒一日的菜,程菀不由笑容一滞,连忙开口:“要不还是煮给你父亲吃吧,他更辛苦些。”
束哥儿:“母亲放心,都有的!”他做的面条那么好吃,谁都不能少!
程菀:“……多谢束儿。”
——
吃饭的事解决,又签订了契书后,新生们逐渐稳下心来,很快发现清北技校确实与他们先前待过的族学和书院有很大不同。
虽也有些枯燥无味的识字经书,以及让人脑袋发晕的算数,但从未接触过的造船课却很是新奇。
范世明这个冬假按照程菀的指导,特意寻船上的水手画了好几张货船构造图,用夹子夹在木板上,为同学们一一讲解。
一开始大家的兴趣只是热衷于听那些同水匪搏斗的故事,但渐渐地,也有了自己的思考,譬如为何火会被水浇灭,但有了猛火油附着在船板上后,沾水反倒火势越来越旺;
又比如为何载满粮食的货船更容易被水匪凿穿;为何水匪在船板缝隙中塞粗盐,会令船只开裂漏水……
有些问题范世明便能解答,遇到他不会的,他就去码头将其他水手一并请来。
索性现在运河还未化冰,除了日常维修外,大家不是去赌场就是去烟花巷子,来学校为学生们讲课,不仅程菀会发工钱,准备上好的酒菜,还会被一群孩子用满是崇拜且亮晶晶的目光盯着,更是一口一个老师好。
会去船上当水手的,都是些家中贫苦的粗人,何时受过这般重视,被学生们一哄,恨不得连自己的看家本领都使出来。
这种情况下,孩子们更是听得过瘾极了。
景朝水运发达,可走水路始终不便,除非出远门,一般都是坐马车,所以不只是贫苦孩童,连许多贵公子们,也从未体会过那种波澜壮阔、开阔自在的生活。
特别是从小同父母生活在边塞的纪行。
他见过边塞的黄沙漫野、戈壁连绵,最初来到车水马龙,规矩森严的京城时万般不适,所以他爱上了斗鹰。牵黄擎苍去郊外捕猎时,才能找到昔日在边塞策马奔腾的淋漓快意。
可现在他才知道,原来除了边疆和京城,还有一个全新的世界,有河有江甚至有海,比他所钟爱的草原戈壁更要宽敞辽阔。
就连原先还不适应和其他同学相处,每每在教室都是靠墙缩着的俨哥儿,在听着这些见闻时,注意力也从束哥儿身上挪开了。
他比其他孩童更加拘束,自幼困于深宫樊笼,哪怕是头顶那四四方方的天,都要隔着窗户遥遥凝视。
俨哥儿从未去过御花园,没见过假山溪流,又何况是那真正的山川河流?他对水的想象,仅限于宫殿院中那两口养着睡莲的水缸。
那水是囿于一隅的,浑浊,满是淤泥,一潭死气;可老师口中的江海河流,波涛汹涌,从无桎梏,日日奔涌新生。
俨哥儿未见过,但他能想象出来。
下课后,他安静的坐在座位上,捏笔的动作依旧笨拙,动作却不再迟缓,行云流水一般,徐徐画卷在他笔尖缓缓铺开:
一水江山交错汇通,似田间阡陌,两岸青峰拔地而起,连绵叠嶂,大小船只人影绰约,泛于碧波之上,天际云卷云舒,成群结队的飞鸟乘风而起,向着云海深处飞去。
等到束哥儿回到教室时,当即惊讶不已:“俨哥儿,你画的好好!”
俨哥儿眼睛如同春水一般澄澈,他指了指船上的小人,“束哥,我,姐姐,校长。”又指着飞鸟,“纸鹤。”
“母亲,母亲你快看!这是俨哥儿方才所画!”束哥儿按捺不住了,当即拉着他去办公室,将画卷小心翼翼的放在桌上。
程菀怔愣,她虽知晓俨哥儿擅长画画,可从未想到他在这方面会这般有天分。
虽说连她这个外行人都能看出,画作笔触还很稚嫩,线条也疏密杂乱,技巧上还有很多不足,可这样反倒更少了匠气规矩,满纸皆是“扁舟来往无牵绊,沙鸥点点清波远”的肆意随性,辽阔自在。
技巧易得,心性难修。
程菀弯下腰,认真注视俨哥儿的双眼:“三殿下,您画的极好,可否将这画张贴于前院,令所有学子欣赏?”
她说的很慢,又重复了两三遍,俨哥儿很大方的点了点头,就在程菀以为这是皇子殿下平易近人时,俨哥儿开口了:“夏侯毅,看!”
程菀疑惑,这是什么意思?俨哥儿同夏侯毅重修于好了?可从未见过他们多说一句话啊。
“什么意思?这当然是挑衅我的意思!”夏侯毅气的跳脚,“又是画鸟,又是画束哥儿和程老师,以为他画了这个,就能证明他与束哥儿有多亲近?分明我……咱们才是束哥儿最好的朋友!”
吸取上次的经验,夏侯毅连忙改口说了“咱们”。
果不其然,周尧很是赞同:“没错,不就是一幅画吗,有手就能画,我们定要比他画的更好!”
说着,两人就从公告栏前离开,回到教室,立即取笔开始信心百倍的作画。
戚逢骁从前院回来,就看到夏侯毅在那挥笔洒墨,原想骂一句附尾之徒,见三殿下作画,他便马上开始想法子讨好。
可走过去一瞧,当即差点笑的背过气去:“哈哈哈夏侯毅,你这画的简直丑绝人寰,我在纸上撒把米,让鸡来踩两爪子都比你画的要好!”
夏侯毅:……
是可忍孰不可忍!
刚想将纸一团撸袖子打架,一道严肃的声音传来:“戚逢骁,你如何能这般说,毅哥儿只是从未学过,等日后开了绘画课,他多精进一番,定会比现在要好得多的。”
夏侯毅眉头一挑,眼前一亮,谁说这画不好?这画可太好了!
他委屈的瘪嘴,拉住束哥儿的手,言语间满是受伤与破碎:“真的吗?我真的能画好吗?”
“自然,肯定的。”束哥儿见夏侯毅似是要哭了,连忙将他拉到一旁轻声安慰。
而身后的戚逢骁见夏侯毅一转身露出的得意,整个人满是疑惑,不是,这夏侯毅知不知道他们是来给三殿下当伴读的?成日围着这矮冬瓜打转算做什么,一个六岁小童罢了,有什么了不得的!
与纪行不同,戚逢骁对造船课没什么兴趣,唯独钟爱体育课。
他曾听人说过,在书院和太学至多只会在十二岁后教导学子射箭,至于骑马或是其他武艺,只有武学才能教授,可偏偏如今朝堂上重文轻武是大势所趋,他爹根本不愿意将他送去武学,还说不读书便不会打仗。
戚逢骁觉得他爹肯定是在故意吓唬他,读书与打仗有什么关系?难不成大家在战场上,是看谁能作诗作文章?
直到昨日,他们上了第一节 体育课。
虽说校园太小,也不能跑马,但老师会带着大家跑操、蹴鞠、练武,戚逢骁觉得这可比呆坐在教室里听课有意思极了,等下课后,顶着一脑门的汗去找程菀,认真道:
“校长,咱们能一天上三节体育课吗?”
程菀笑道:“你这般喜欢体育课?”
“也不是,我就是不想坐在教室里,读书有何趣味,满朝文官纵使满腹诗书,待外敌杀来,还不是一样要被斩去头颅?倒不如习武拿刀来的实在。”
这个想法倒是不稀奇,基本武将之子都会有这种偏见,程菀点点头:“你此言也是有理,我也认为武将才是保家卫国的大英雄。”
戚逢骁眼前一亮,正欲同校长多说几句,却听程菀继续道:
“但你有没有想过,若你不上课,不识字,看不懂兵法军书,日后要如何设伏,知晓用兵之道;你若是不学算术天文,行军打仗时难料风雨寒暑,更不懂粮草算计,若是有人给你下绊子,待你奔赴战场时粮草却无着落,你纵使有天将武力,又能一个人扭转乾坤吗?”
戚逢骁张了张嘴,试图辩解,可他无论如何思索,到最终依旧想不到有力的反驳,最终只能瓮声瓮气道:“可我就是读不进去,我瞧见那些字我就脑袋晕,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这话其实是实话,他又不是木头做的,如何不知晓痛。
他爹打他,用其他孩子来羞辱他时,戚逢骁也下定决心要读书,可他也确实是有心无力,哪怕他学着书中那般将头发绑在房梁上,拿棍子扎自己的腿,也还是一拿起书就头晕眼花。
但他这话爹娘都不信,认定了他是在撒谎,多说几句,便又给他来一顿打。还说他真是谎话连篇。
戚逢骁气愤又无助,借着身上被责打的伤躲在被子里嚎啕大哭,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天生短根筋,在娘肚子里便是个蠢蛋。
越是这般想,他就越抗拒,越叛逆,宁可闹得学堂鸡飞狗跳,被他爹抽的皮开肉绽,也不愿让旁人知晓他天性愚钝。
程菀笑道:“你可知晓清北技校为何要设置这么多课程?”
戚逢骁摇头。
“便是因为人各有长,有人擅长诗书,有人擅长算术,我见过你们上体育课,你于武艺一事上,确实是异于常人,很有天分。”
程菀说完,就看到这初见时便满脸桀骜,戾气外露的纨绔子弟,目光倏然发亮,眼底闪过明显的喜色。
她失笑,再怎么样也都只是个孩子,又如何不期盼父母师长的肯定与赞赏呢?
“所以全部的学生,到了下学期便会分科,擅长算术的,就能专心于这一行,喜爱造船的,就跟着师父精修,你自然也是如此。”
程菀起身,从书架中抽出一本兵书,放在戚逢骁面前。
语气温柔,但满是认真的告诉他:
“戚逢骁,在读书一事上没有悟性,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这不能代表你蠢笨,可能是老天都在指点你,让你将全部的精力与时间都用在自己擅长且热爱的事上。
所以从今日起,你不必强求同其他学子一般,但这本兵书,你要认真钻研,字音、注解、典故等皆做到了然于心,至于学校安排的课程,你能听懂,便听,听不懂,不扰乱课堂纪律便好。”
这一刻,戚逢骁是真的震惊了。
他从未想过会有师长愿意相信他,从未想过可以轻易摆脱那些令他痛不欲生的学业,更没想过会有人坚定的告诉他:他不是笨,他只是不擅长罢了。
“老师,我,我……”一时间,他突然语无伦次了起来,心中想说的话太多,反而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最后只能结结巴巴的问道:“老师,我真的不是笨吗?”
程菀笑道:“自然,若是笨,可想不到装病的伎俩,只是日后这些手段要用在敌人和战场上,不可再欺瞒师长。”
当场被戳穿自己的花招,但戚逢骁却半点恼怒都没有,他终于开怀大笑起来,褪去眉眼间的戾气与高傲,眸光澄亮,一派寻常孩童的明朗天真。
他伸出双手,满是爱惜的接过兵书,发现上头有许多注解与字迹,很是疑惑,程菀解释道:“这是谢老师留下的。”
谢老师?想起开学典礼上的谢钰之,戚逢骁皱眉:“那不就是矮……谢束的父亲?”
一说完,对上程老师带笑的眼神,戚逢骁这才反应过来,程老师还是谢束的母亲呢。
不想让程老师以为他欺负了谢束,戚逢骁连忙解释:“老师,我不是讨厌谢束,只是因为我爹总是拿我们比,说我连他一根指头都比不上。”
他于读书一事上本就备受苦楚,天性又争抢好斗,被这般贬低,自然会生出许多不满。
程菀笑道:“那你便按兵书所说,以彼之道,还施其身。”
戚逢骁眼前一亮,是呀!日后若是他爹再说他不如谢束,他便能说:你还不如谢束他爹呢!
戚逢骁惊呼:“此计甚妙,看来多学习还是有益处的!”
程菀:……这么想很好,日后戚将军应该不会怪罪她带坏他家孩子了吧?瞧瞧,戚逢骁都愿意学习了。
第112章
戌时中, 随着厨娘将膳房大门合上,热闹喧哗了一整日的清北技校终于陷入了沉睡,只有教师宿舍的窗前,还摇曳着点点烛光, 程菀正在写书稿。
前些时日她派人将写好的《航海英雄传》第一册 送去了书斋, 原想等掌柜看后再商量如何修改, 谁知送去不到一个时辰, 掌柜便冒着风雪亲自登门,开口便是:
程娘子, 后文在哪里?续稿在哪里?下卷又在哪里?!
昔日程菀虽然为书斋编撰过好些篇目, 但都是蒙学教辅类的,哪怕卖的再好, 受众人群也有限,在景朝各大书肆之中,历来话本最是抢手。
特别程菀此次的新作还另辟蹊径,行文新奇别致, 掌柜笃定届时不分男女老幼,茶坊闲客皆尽数喜爱, 定能赚的盆满钵满!
想到那哗啦啦的银钱,掌柜简直激动的满脸红光,一个劲的担保:“校对修改皆不用你费心, 程娘子,你只要快些写下卷便好, 别累着,但也千万别闲着啊!”
景朝市井艺文繁茂,连校对都有专门的文人,掌柜阅书无数, 见他这种反应,程菀终于松了口气——文具一事,基本成了!
送走喋喋不休,恨不得住在学校方便随时催下卷的掌柜,程菀赶紧让人去分校通知木匠,原都是国公府铺子里的匠人,但铺子营生不好,之前薛二娘为了接应她嫁妆林子里的生意,将此强留了下来。
现在有了更赚钱的营生,木匠们二话不说就搬去了分校,先前是专心专意教导学生,眼下书斋已经通过了,那便开始一边教徒一边打文具吧,先将货都存在库房,只等书一面世,火遍京城及周边城镇,便能立即推出售卖。
那时不仅有大量的利润,还能吸引更多优秀的匠人和新学生,持续发展下去,之后哪怕只凭借文具这一条新的产业链,就能再建一家工厂或分校!
思至此,程菀简直比掌柜还要激动,白日要管学校的事没时间,那就晚上琢磨书稿。多点几盏灯,一碗甜牛乳配上两份零嘴,她能直接忙活到十点再睡。
写的正起劲时,门被敲响,接着,一道遮着脸的身影闪了进来。
程菀停笔,看向来人:“殿下今日来的早了些。”
来人正是柔嘉。
现在俨哥儿来了清北技校,虽是她期盼已久的,且有暗卫看护,但她依旧不放心,既怕弟弟不适应,受到什么惊吓会当众发病,又怕旁人察觉这一秘密。
若是可以,她恨不得一直留在学校,守在俨哥儿身边。
但是她不能。
俨哥儿已经九岁了,若是她这个当姐姐依旧百般呵护,寸步不肯离手,无异于当众昭示这孩子心智不全,且有英国公在一旁伺机谋算,柔嘉不敢冒险,俨哥儿倒是日日会回公主府居住,可问他什么,皆得不到回应。
程菀知晓柔嘉的担忧,便主动提议让她晚上过来,毕竟俨哥儿情况特殊,哪怕是后世普通的自闭症儿童,老师都要时常同家长沟通,更何况他还是皇子。
因此从开学以来,柔嘉每日都会在学生就寝后过来,可即便有夜色遮掩,也不敢光明正大,须打扮低调,隐匿身形。
一开始确实只单纯为了探听俨哥儿在校中情况,可后来嘛……
“我特意早些前来,送这个给你,来晚了就怕凉透了。”柔嘉从斗篷中拿出一个油纸包,层层展开,递到程菀面前,“快尝尝这樱桃煎,我觉得味道极好!”
樱桃煎是京城贵妇人最喜爱的一道甜点,用大樱桃配着白蜜、冰糖,再裹上一层糖霜,晶莹通透如同红珊瑚一般,平日里还没什么,可这冰天雪地的还能吃上樱桃的,也只有皇宫和公主府了。
程菀微微愣住。
这不是第一次了,除了最开始那两日外,后头柔嘉每每来此,都会特意为她带上点吃食,下至街头随处可见的炸鹌鹑,上至今日这贵重的樱桃煎,什么理由都没有,只说她劳累到太晚,吃些东西也能暖和些。
可一开始,她们之间分明势如水火,哪怕后头有了俨哥儿的事,程菀也仅仅是出于一名老师的恻隐之心帮助一二,但柔嘉……似乎慢慢在将她当成真正的好友。
“快试试呀五娘。”
瞧着烛光下,那双与俨哥儿一般黑白分明的眸子,程菀收敛心神,拿起一块送入口中:“确实很好。”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柔嘉笑了,她每日过来都能瞧见五娘在喝甜牛乳,便知晓她口味定是偏甜的。
寒暄几句,进入正题:“今日俨哥儿还是同先前一般,不过中午用膳时束儿说他多吃了些,纪行还特意将自己的鸡蛋分给他,又被他转手送给束儿……对了,他今日还画了幅画,画的极好。”
程菀将画卷展现于柔嘉眼前,在看清楚上面内容那一刻,霎时间,柔嘉愣住了,长久的注视着,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啪嗒”一声,一滴泪水落在纸上,墨水被晕染开来,柔嘉这才如梦初醒般,急忙用袖口将之擦去,但不论她动作有多快,天边的那只纸鹤还是被打湿到模糊,就像失去了一只翅膀般,无法再自由翱翔去更远的天际。
“五娘,三哥儿定是怨我的……”泪水决堤,她再也忍不住了,捂着脸开始失声痛哭。
母后死了,她便是弟弟唯一的倚仗,可她什么都做不到,找不到大夫,也救不了他,只能将他关在冰凉又空旷的屋子里。
他还那般小,那般渴望外面的一切,就连之前去猎场的路上,只是路上的一片落叶,也令他紧紧的趴在车窗上看了好久好久。
他定是怨她的,所以才趁她不在从别院里跑出去,想永远逃离这一切。
旁人能从画中感受到肆意自在,可只有柔嘉才能明白,俨哥儿是出于何种心境作下的这幅画。
“怎么会呢?他若是怪你,又如何会将你画下来,即便他想离开皇宫,更想同你一处,你瞧。”程菀忙将扁舟上的小人指给柔嘉看,也幸好束儿一早同她说了这些,不然她还真不知该如何安慰。
“况且这是好事,三殿下从前只会画孤零零的纸鹤,但现在不仅有鹤,还有山有水有船……这不正意味着他的小天地变得愈发丰富,一切也在慢慢变好吗?”
“是,无论怎样,他现下确实要比从前好了许多。”柔嘉顺着程菀的手去看船上的小人,越看越觉得那就是自己,不由破涕为笑:“五娘你瞧,这长得和我一模一样呢。”
程菀:……虽说这小人连眼睛鼻子都没有,但硬要说像倒也可以像。
“我想着三殿下既然喜欢作画,不如请个专门的先生来?公主觉得是单独教,还是和大家一起上课?”单独教肯定又有利于俨哥儿的学习,但接触过多,也怕先生会察觉出什么。
柔嘉丝毫犹豫都无:“还是同大家一起。五娘,你或许不知道,三哥儿在家中并不如在学校这般。”
现在俨哥儿是住在公主府,除了柔嘉和福嬷嬷,其他人都不可近身,一切分明同宫中一样,但他回去后,又变得沉默,独自躲在墙角,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和从前一般无二。
若不是有程菀日日告诉她学校的一切,柔嘉甚至都觉得俨哥儿病情好转是她幻想出来的了,可究竟为何会这般,她也不懂,难不成是学校同龄人多,他便更自在些?
屋内轻声交谈,文诚路上,又停下了一辆马车。
听澜搓着冰凉的手,飞快跑到车前,掀开车帘,压低声音道:“世子爷,夫人还未歇息,但屋里似是有人。”
谢钰之手中动作一滞:“有人?”
现下天寒凛冽,学校事也多,若没什么大事,程菀便每两三日回府一趟。
在此期间,红雪或紫檀每日都会拿账本过来给夫人抽查,顺便汇报府中情形,一开始程菀还担心这样会太慌乱,但很快发现凡事根基筑稳,往后便能事半功倍。
国公府现在便是如此,程菀去年就将规章制度推行到位,且不论是谁,上到管事,下到洒扫的小厮,都是论功行赏,不存在任何从前的人情世故。
又有红雪等厉害的大丫鬟在,现在束哥儿搬来学校了,谢老夫人没孙可带,闲着无聊时也会过问庶务。
尤其还有最可怕的世子爷,听闻他时常会替夫人核实账务——这个消息一传出去,基本就没人敢耍花招了,都怕一个不慎就被世子爷“株连九族”。
谢钰之前些时日公务繁忙,昨日终于告一段落,空闲下来,便特意将送账本一事接下,原想着早些过来能陪阿菀说会儿话,现下竟然有人?
都这么晚了,是谁?
老师?还是学生?
听澜却摇头:“不知,门卫也说不清楚,只知那人夜夜都会过来,且夫人早就叮嘱过,只要是她来,一概放行,无须禀告。”
夜夜?
谢钰之眉头皱的更紧,提起马车内的食盒便下了车,步伐加快,又一次将拿着斗篷的听澜甩在了身后。
“笃笃”
敲门声响起,程菀看向对面的柔嘉,有些疑惑,这么晚了,还有谁会过来?
“阿菀,是我。”
“郎君?”程菀下榻,正准备去开门,一想起柔嘉和谢钰之那微妙的关系,动作突然有些迟疑。
但转念一想,柔嘉早已说过她对谢钰之无感,谢钰之也早就知晓她同柔嘉来往一事,想来也没什么好尴尬的,便干脆打开了门。
“郎君怎么今日得空过来?”
“公务料理已毕,我来看看你。”门开,谢钰之正好透过程菀,看见解开斗篷,坐在榻上的柔嘉,从她身旁的靠枕判断,方才阿菀应当也坐在那处,且二人靠的极近。
他不动声色的收回目光,垂眸看向程菀:“这是,来的不凑巧了?”
“怎会,我同公主只是在谈论三殿下的事,快进来吧,怎么连斗篷都没披一件?”外头寒风呼啸的,谢钰之肩上都落了雪花,程菀连忙将他拉了进来,正准备说什么时,柔嘉开口了:
“谢大人这是深色过来送吃的?”
谢钰之将食盒打开:“阿菀劳累,便带了些吃食过来。”
柔嘉笑道:“五娘方才已经用过了,我特意带的樱桃煎,量少好克化。”她看了眼满当当的食盒,意有所指。
谢钰之淡声:“此物过甜,入夜食用有碍脾胃。”
一旁的程菀:……是她的错觉吗?为何有种“情人”变敌人的奇怪感觉?
一直到柔嘉离开,程菀才问出声:“我先前同你说时,你并不反对。”也是确定了谢钰之的态度,她才会带着束儿同俨哥儿亲近的。
谢钰之将方才靠近柔嘉的靠枕扔到塌尾,在程菀身边坐下,正色道:“阿菀,我确实不反对,但此人心思太深,且喜爱玩弄感情,并非正道,不可深交。”
若柔嘉只是出于三皇子的事向程菀求助,自然是无可指摘,现在三皇子既已入学,哪怕她想探听情况,且不得不低调入夜前来,但又何须夜夜都来,还待这么长时间,还离阿菀这么近。
再一想到昔日她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便要嫁入国公府,还逼迫阿菀退婚,现在却对阿菀各种纠缠……谢钰之眉头皱的更紧,严肃叮嘱:
“所以她不是好人。”
“噗咳咳!”程菀差点呛到,她很想大喊一句:郎君,你日日上值的地方是枢密院,不是什么书肆茶馆啊,为何要有这种如同被话本荼害般的奇怪想法!
但谢钰之丝毫不觉得自己说错了,还在认真等着程菀的回答。
她只好点点头:“郎君放心,我同公主真的只商议三皇子在学校的事,旁的什么都没有!”
谢钰之这才颔首,又道:“阿菀若爱吃樱桃煎,我明日为你寻来。”
“不必不必了,太甜了,我怕牙坏。”程菀觉得自己肯定是吃甜太多,精神太过亢奋都出现了错觉,今晚的一切才显得这般离奇。
“谢大人。”
走出宿舍,校门口,不出所料有人在等着他,谢钰之礼数周全:“公主殿下。”
柔嘉笑道:“谢大人出来的也太快了些,我才走到门口,你便出现了,难不成是五娘同我说了两刻钟的话太累,没工夫招待你了。”
听澜正在门外等着谢钰之,原先看到公主,还以为她是对世子爷依旧有意,特意来此寻他的,可现在听这话……怎么好似公主是在讽刺世子爷不受夫人待见,才进去没多久就被赶出来了啊?
不是,莫非公主不是来找世子爷重温过往,而是专程来吵架的?
谢钰之:“一家人何至于说什么招待。殿下既知晓待的太久,日后还请早些离开,以免夫人还要分神,耽误歇息。”
柔嘉从始至终都未对谢钰之动过心,更甚至于她连谢钰之多大,家中人姓甚名谁,秉性如何都不知晓,先前只是看在他备受父皇信任,同他结亲,定能阻止江贵妃为后。
但现在她知道了,这谢钰之简直就是个小肚鸡肠之人!
她方才同五娘说话说得好好的,他冒然打搅不说,还在那里阴阳怪气的说什么来的不巧,知道不巧你还不速速离去?
想到之前的事确实是她有错在先,柔嘉就暂且忍了,等在这里,其实是想同谢钰之道歉,毕竟五娘愿意带束哥儿亲近他们姐弟,应当也有谢钰之的功劳。
只是她也确实不是什么好性子的人,忍不住刺了两句,谢钰之竟然说她令五娘分神,什么意思,影射她是拖累?简直胡扯!
柔嘉眯眼,轻拍两下,眨眼间,便有几道身影悄无声息出现在院中,“有这些暗卫在,任何人都别想私自出入。”
她知道新来的伴读等人不老实,因此一早就叮嘱了暗卫,除保护俨哥儿以外,也决不许任何人逃课,或太学的人来找麻烦。
柔嘉冷笑道:“且我日日同五娘在一处时,皆是秉烛夜谈,有说有笑,她可从未嫌我拖累,不比谢大人,开学这么些日,今日还是第一次来吧,这好不容易来一趟,半刻钟便离开了……谁是拖累,一眼便知。”
谢钰之想说自己是因为公务繁忙才不得空过来,且阿菀因为本职是先生,确实在谈论学子时话是最多的,三殿下情况特殊又是新生,而束哥儿上学期便已在此,一切适应,现下又已摆脱阴霾,无忧无虑,要说的自然不多。
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才是阿菀的枕边人,同外人说这些做什么?
“在下不欲多说,殿下请便。”
柔嘉哼了一声:“究竟是不欲说,还是说不出口,我自有分辨。”
谢钰之:“……”
程菀原以为谢钰之昨日前来已实属难得,没想到第二日他又来了。
见她在忙,先是在一旁又是磨墨,又是剪烛的,等到程菀写累了准备歇眼时,便又开始询问束哥儿,且事无巨细。
程菀看了他一眼,没多说什么,等到第三日,谢钰之如期而至时,推开门,却瞧见里面有道熟悉的小身影在忙碌个不停。
谢钰之一怔:“束儿?”这个时候,束儿不应当在宿舍歇息吗?
程菀非常善解人意的笑道:“我瞧你昨日一直询问,难道不是想束儿了吗?便将他留了下来,今日你们父子好好聚聚。”
“那这些是……”谢钰之看着眼前的锅碗瓢盆,再一想起柔嘉口中的秉烛夜谈,感觉似乎越发不对劲了……
“这是我做了面条的!”束哥儿高兴极了,他老早就想做面条给爹娘吃了,先前母亲总是说太忙,现在父亲来了,正好能一起吃上。
于是半个时辰前,他就带着一众厨具出现在宿舍,甚至还让沈老师帮他搬了个煤炉子过来,现在面条已经做好,汤也配好,听到锅里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束哥儿赶紧起身:
“开啦!”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他盛面可要熟练许多,看着束哥儿踮脚捞面的背影,哪怕谢钰之从未想过养儿防老,这一刻也生出了满满的感怀。
束哥儿转身将满满登登两大碗面放在桌案上:“父亲,母亲,请用膳!”
谢钰之一丝犹豫都没有,夹了一大筷子送入口中,味觉涌起的那一刻,感怀瞬间消失,呼吸也停滞了:“……”
“父亲,如何?”束哥儿圆圆的大眼睛里满是期待。
谢钰之将此生最喜悦的事都想了一遍,而后露出笑来:“甚好。”
束哥儿喜出望外:“我就知道,加糖后肯定会更好吃的!”怕忘记,他赶紧跑到书案边记录新菜谱,等下次还要做给曾祖母和祖父吃的呢。
趁神厨小谢束转身的那一刻,程菀才敢出声:“郎君,味道究竟如何?”看着那满满一碗糖被倒下去,她真的连张嘴的勇气都没有。
谢钰之面不改色:“比樱桃煎好吃数倍。”
程菀:?不是,这人是跟樱桃煎杠上了吗?
虽然不解,但是尊重,程菀飞快将碗中面条夹过去:“好吃就多吃点。”
——
眨眼来到二月,寒气依旧厚重,河面厚冰裂解漂流,虽依旧无法通航,但枝头的杏花已悄然绽放。
俗话说,杏花开,便可下豆种谷。
从这日起,歇息了整个冬日的农户们尽数开始收拾农具,一整年的劳碌生计,就此开头。对于清北技校来说,至关重要的这一日,也终于来临了。
“这地理生物课,究竟是什么来头,竟还要出城?”
这些日子,戚逢骁过得快活极了,校长说了让他自主学习,在上课时,便真的没有老师管他了,且下课后还不用同其他同学一样交作业,戚逢骁简直激动不已!
虽说这兵书依旧看的他眼花头晕,但到底是他真正感兴趣的东西,而且只要一想到自己若是不能将其掌握,便又要回到昔日那种痛苦的学习中去。
更何况校长那般相信他,这种在父母处都从未感受过的信任,令戚逢骁忍不住心生贪恋,他不愿打破这份难得的器重,更想向所有人证明他不是天生蠢笨。
所以哪怕学的再慢,甚至看一眼,便要走神许久,但他还是咬牙坚持了下去。
将第一行的字熟练掌握后,戚逢骁激动的直往办公室跑,同程菀分享心中的激动与喜悦,可一出门,嘴角还挂着灿烂的笑容,就看到了黑着脸的纪行。
“戚逢骁,你这个叛徒!”
纪行无比愤怒,虽然学校有许多同学,但他只与戚逢骁有话说,三皇子不搭理他们,而其他人地位太低,他瞧不上,且两人趣味相投,昔日分明是情同手足的。
谁知某日,戚逢骁突然开始学习了,一开始纪行还以为他是在装模作样,直到后来他捧着书的时候越来越多,甚至还跑到办公室去询问老师……昔日他们一同逃课闯祸,可现在他竟然独自抽身去做好学生!
“什么意思?难不成你也想学那个矮冬瓜,拿魁首、做文章,令三殿下对你刮目相看,你便能一直做伴读了?”
戚逢骁心想这都是胡说什么,他什么时候有这种打算了,最重要的是校长那么好,他们如何还能骂束哥儿,便认真道:“他有名字的,叫谢束,况且他才六岁,矮一些……”
纪行完全听不进去,见他竟然还敢为束哥儿辩解,更愤怒了,大喊:“从今往后,你我割袖断义,一刀两断,我再不寻你玩了,你也莫要再来寻我!”
吓得一旁路过的夏侯毅一蹦三尺高,蠢货,那是割袍断义,不是什么断袖啊!
果然,人还是要多读书,胸无点墨太可怕了!
幸好另一当事人也不怎么聪慧,突然被骂,还闹着要一刀两断,戚逢骁更为恼怒,大声哼哼:“不寻就不寻!”
于是,从昨日起,整个学校众所周知戚逢骁和纪行已经“恩断义绝”了,毕竟两人不仅自己不说话,还要求相关的好友和组员,也不能与对方阵营的人说话,否则便要一同连坐。
正是闹得水深火热时,老师突然说今日要坐校车出门,戚逢骁终于高兴了许多。
尤其是看到一众老生的脸上满是兴奋,他更是十分期待,心想这定然是要去什么好地方了……然后,就被拉到了一望无际的庄稼地里。
戚逢骁:……这,这是何用意?
“我们这是要做什么?”
被他抓住的老生回答:“要种地呀,现在正是种春麦的时候。”
种、地?!
这一刻,包括戚逢骁在内的所有新生都傻眼了,之前在学校洒扫便罢了,现在竟然还要同农人一般下地干活?
士农工商,学子们费心苦读皆是为了考取功名往上走,哪有人还会倒回来辛辛苦苦种地的?这还读个什么书啊?
况且他们即便不科考,也可衣食无忧,为何要来田间做这种粗活?
新生们面面相觑时,发现一旁的老生不仅没有半点抱怨,反倒激动不已,更诧异了:“不是,你们真想干农活啊?”
“自然想,为何不想?你们才来不久,可能不知道去岁我们是如何被太学欺凌针对的。”只要想起那段时日,小孩脸上都满是凝重。
现在看似相安无事,但每一个孩子都明白,这一切只是暂时的,毕竟五大书院为了将对方踩在脚底,都能数十百年争论不休,明枪暗箭,又何况是被他们视为异类的清北技校?
眼下的宁静是凭期末联考的绝佳战果,可一次考试又怎么能真正的站稳脚跟,只有能拿出手的本事越多,日后学校才不会被任何人轻贱拿捏,脚下的田地便是他们又一个底气。
这种同舟共济的感觉新生自然不懂,但没问题,程校长会用另一种法子帮他们真正融入。
“大家瞧见我手里的东西了吗?”
程菀一出声,原本还在窃窃私语的孩子们连忙站好抬头,看见她手中拿着一张张厚厚一沓纸,离得最近的纪行当即道:“这是银票?”好像不大对,银票要大上许多。
还是束哥儿率先认出来了,他同俨哥儿玩过好多次的:“这是飞行棋里面的纸币。”
“没错。”
程菀教给孩子们的飞行棋,其实也融合了大富翁的元素。
“先前我便说过,在外的地理生物课和销售课,都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看看你们脚下的地,已经用石块隔开了五个区域,之后每个小组选一块,等到明日,还会有五家店铺,也将分到你们手中。
田地、店铺最初无任何差别,是属于各个小组的初始资产。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们要带领组员进行耕种与销售以及其他学习,完成我布置的每一个任务,且每次按照完成的快慢与好坏,获得不同数量的纸币。
每个月再按照纸币多少评选出第一名,便能满足你们小组任何愿望,无论是想一整天不上课,或是所有人去酒楼吃一顿,亦或者想直接转学,都行。
且你们赚取到的真实银两越多,还能相应改善每个月的餐食亦或是扩张资产。”
程菀每说一句话,孩子们的嘴便忍不住张的更大,尤其是那些一开始还各种嫌清北技校寒酸的公子哥们,此时更是震惊不已,毕竟哪怕他们家再富裕,爹娘再重视他们,都不可能放心将家中的产业交给还不满十岁的孩童。
可现在,校长竟直接分给他们货真价实的田地和店铺?完全由他们自己做主?
这不是在做梦吧!
“老师,您、您说的是真的吗?”纪行都有些结巴了,老师竟然这般信任他们吗?
程菀笃定道:“自然。”
教育学生,必须有奖有罚。
决定惩罚的小红花,用来约束大家的下限,而今日负责奖励的纸币,便用来提升大家的上限。
如果说从前办学,可以比拟成程菀一个人的学校经营游戏。
那么从现在开始,学校便演化成了一个小世界,有独立的产业,自创的货币,成套的体系,所有学生不再是只单纯听从老师的摆布与安排,而是这场游戏的主人翁,能将自己的队伍带到何种层次,能取得多大的收获,皆需靠他们自己来奋斗。
这也是程菀在应下圣上嘱托的那一刻,脑中便隐隐成型的教育计划。
第113章
确定大家已经听清楚后, 程菀拿出五根竹签开始抽签,签最长便第一个挑选——
其实五块地无论是面积、肥力或其他方面,皆相同无异,可对于这个年纪的孩童而言, 被平等对待和自主选择的权利, 是无比重要的, 程菀宁可麻烦些, 也选择孩子们。
这个时候,五个小组长不同的性格特征又一次表露无疑。
第一个选的是戚逢骁, 他拽着最长的竹签趾高气昂, 仿佛自己此时抽中了第一,日后必定就能拿下全部胜利一般。
先是认真的围着五块土地都走了一圈, 而后看都没看其他组员一眼,便将竹签插在了最东边的那块地里。
第二是夏侯毅,他同样高傲好胜,但他对于自己看得起的人, 是十分信赖的,所以他先是询问了束哥儿的意见, 接着又和周尧商量几句,才定下选择。
第三是束哥儿,他相信母亲, 加上这一整块地都是他们去岁一同打理的,确实没什么区别。可队伍中的新生却不知道这一点, 因此他先同所有人说明,确定组员们都明白且赞同后,才插下竹签。
第四是俞朝盛,他倒是知道同组员们商量, 但不论谁说什么,他都觉得有道理,最后纠结不已,小脸皱成了包子。
纪行这次可是打定主意要拿下第一,定要胜过所有人,尤其是戚逢骁这个叛徒,他干劲十足哪知抽中了最短的竹签,现在见俞朝盛像小肉球一样扭来扭去的,更加烦躁不已,大喊道:“磨磨唧唧的,你不选我就选了。”
俞朝盛实在没法子了,胡乱指了个:“我就这个。”
纪行冷哼一声,站在了最后一块地上。
见他们终于折腾完了,程菀才开口:“既然选定了,自此,这片土地便是诸位的起步资产、立身之本,你们往后便要如同真正的农户般,躬身播种,悉心照拂,从春日播种下第一棵秧苗,到秋日丰收之时,且看最后谁能粮谷满仓,收获满满。”
话音落下,所有学生连带着原本还各种不情愿的新生们,不由都呼吸急促起来,眼里满是雀跃与期盼。
这便是从“过客”到“主人”意识的转变。
最初大家只当耕作种田是老师布置的任务,既累,又没有实打实的好处,他们为何要为了老师和学校劳作?
可现在,这里变成了他们的所有物,不论做什么,那都是为了自己打拼,又有谁不希望亲手将自己的东西,打造的欣欣向荣,越变越好,超越其他人,获得满满的成就感呢?
且他们身为孩童,无论家境如何,先前是从未受到这般对待与重视的,这令大家感觉老师已经将他们视作可靠的大人般,给予重任。
小时候不知道成人世界有多难,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快些长大,觉得这样就能当家做主,再没有人管着自己了,如今心愿终于成真,还不是小打小闹,是真的拥有一块地和一家店,无人能拒绝这种诱惑。
见此,程若也双眸发亮,赶紧掏出学生观察手记,唰唰写上新的一行字:要培养学生的主事之心,这样便能令他们事事尽心,主动担责。
但写完,看了眼只是在傻乐,甚至好些已经在期待定要将手中的产业做大做强,好吞并其他人,成为清北一霸的孩子们,程若又迟疑了。
大家似是完全没意识到耕作与经营店铺的难处,如此这般,等到困难来临时,真能承担起那一份责任吗?
程若思索再三,还是在笔记最后一句话旁,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她在忙着纪录笔记,学生们忙着兴奋,至于冯庄头及一众佃户,现下已经面如死灰了。
原以为去岁夫人那般折腾,便已经是荒唐至极了,哪知现在还能更过分——竟然直接将这一大片地全交给一群毛头孩子,这、这简直就是胡作非为!
冯庄头愤懑不已,当程菀组织孩子们开始领取农具时,他憋了又憋,还是忍不住道:“夫人,眼下正是下麦种的紧要关头,半分都耽误不得,让这群孩子来折腾,就怕误了农时,还糟蹋地和粮食啊!”
之前在田埂上种那么多杂草,还浪费肥料便算了,一年到头最关键的时候,这若是耽误了,那便是颗粒无收了,冯庄头知道自己曾经劝说过数次都无用,还同夫人签订了契书,但他还是忍不住再次哀求出声。
他不知道新生的身份,还以为大家同去岁一样,都是些家境微寒的孩童,所以也没特意压下声音,以至于原本摩拳擦掌,只等着大显身手的戚逢骁等人当即不乐意了起来。
他们还没开始呢,这人便出来泼凉水,这同在家中总是说他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爹娘又有何区别?
程菀:“年纪小不代表本事浅,况且寻常农家孩童,谁不是小小年纪便开始下地干活?”
冯庄头想说这如何能一样,但瞥了眼夫人的脸色,最终只能梗着脖子将话语咽了回去。
进了二月,种小麦分为好几个步骤,首先要用发酵的淘米水混合蚕粪水,亦或是寻常河水浸种,两到三天后,再将泡饱水的种子装入粗布袋种,盖好,放进屋内温度较高处,捂上三天左右,等到麦种冒出嫩芽尖时,便立刻下地种植,在此之前,则需要先整地。
程菀原想让学生们从最初的浸种开始,可现在的麦种,那便是庄户人的命根,发芽这一步若是出了任何差错,那便是血本无归,冯庄头万般不能同意,她便也不强迫,只让农户浸种时,让大家在一旁学习观摩便好。
农庄有三百亩地,需要的麦种太多,需要分批次泡种,正好让孩子们分组围观。
当佃户将层层遮盖的瓦缸揭开时,孩子们见盖的那般严实,原以为里面是什么宝贝,忙踮脚探头,可当气味袭来的那一刻,全都险些被熏得吐出来。
尤其是戚逢骁等人,飞速往后退,大喊:“这是什么恶心人的东西!”
“这是最金贵的蚕粪水,早早便沤了半个月的。”
佃户这话一出,孩子们脸上的嫌弃更明显了,恨不得直接退开十万八千里,原本还拥挤不堪的水缸边,当即隔出一大块真空地带来。
佃户瞧此,讽刺的摇了摇头,这般做派,还说什么种地?
程菀将俨哥儿带在身边,给了小皇子一个数草的任务。
防风墙经过一个冬日的生长,已经十分茂盛了,寒风一吹,低矮的苜蓿便会随风摆动,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没有耐心继续下去,但俨哥儿专注极了。
即便数着数着被风吹乱,他也不生气,只是伸出手指,从头开始。
程菀看看他,又看了看孩子们,不由道:“你们离这么远,还如何学习?”
大家信誓旦旦:“反正也不用我们做这些,而且太臭了,待会儿真正要动手时再认真学便好。”
程菀笑了笑,却没说多说什么。
束哥儿也不喜这些,正当他准备往后躲时,却见一旁的铁牛等人往前走了好几步,面对那旁人避不可及的粪水,脸上却满是怀念,囔囔出声:“这水一看就知很好,从前我爹最知晓做这些了,村里好些人都会请他去帮忙呢。”
他这话无疑也勾起了其他水灾孤儿的回忆,跟着点头道:“我娘也是,她收的蚕沙极好……”
束哥儿脚步一顿,往前走了几步,问道:“蚕沙是什么呀?”
见小郎君有兴趣,铁牛等人连忙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起来:“就是蚕粪和吃剩的桑叶,每日将蚕挪走时,底下能发现许多呢,得熬一季的蚕,才能供出这么一缸水……”
大家嘴角带笑,说的仔细极了,与其说在回答小郎君的问题,却更像是在回忆被大水冲垮家园前,同爹娘在一起劳作的日日夜夜。
束哥儿听着那凝聚着汗水的点点滴滴,目光再落到水缸上时,便忍不住靠的更近些,静静看着佃户将麦种浸入粪水中,一粒粒种子缓缓沉入缸底,水光摇曳间,散发的不再是刺鼻的臭味,而是丰收的希冀。
等到麦种浸泡完成,便要领农具,正式开始耕地了。
景朝农具已算较为发达了,锄头、曲辕犁、筒车这些都有,但最贵重的,还是耕牛,如今基本是五十亩一头牛的标准,程菀田庄上共有六头牛,按理说一个小组分得一头是刚好的。
但田庄共有三百亩地,分到各小组手中的,只是程菀去年带着学生们建造了防风墙的这一块。
再加上春小麦种植必须抢,一旦错过眼下这最佳时期,随之而来的大风干旱或虫灾都会导致粮食减产,所以一早冯庄头便同程菀说过,田庄里的牛要先紧着佃户们来。
说到底,还是他不信任程菀和孩子们,哪怕这块地废了,却不能拿整个庄子去冒险。
没有牛,想要翻地,只能靠人力硬翻,也就是如今最常见的踏犁,这个库房倒是有许多,不至于还不到人手一份,但可以大家轮换着来,若是勤快些,四五个人便能顶半头牛。
程菀觉得没牛反倒更好些,大家现下虽肯乖乖吃饭,但那只是单纯饿狠了,一旦回到家,继续过上那种锦衣玉食的生活,铺张浪费的坏习性又会冒出头来。
只有教孩子们真正意识到粮食有多难得,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她先请佃户为每个小组示范一番,确定大家学会后,便扬声道:“今日的任务便是各个小组耕完自己的地,切记,定要按照标准来,完成后就来寻我,经过我检验确实可行的才算顺利过关。”
“事不宜迟,开始吧。”
程菀一声令下,五个小组都热火朝天的开始干活。
最初,所有人都很积极,既想要赶快完成任务,拿下第一,也为了让方才看轻他们的冯庄头和佃户们刮目相看。
穿的圆滚滚的小萝卜头们抓着踏犁,又是踩又是蹬的,埋头劳作,看上去确实还挺像样子,但才过去不到三分钟,就出问题了。
“我不行了,你来吧。”俞朝盛呼哧带喘的,手脚都在发抖,他觉得自己简直要断气了。
排在他身后的孩子很想说:不是说好了一个人踩一百次再换下一个吗?可你这三十次都不到呢……但一想到俞朝盛的身份,还是什么都没说,老老实实将农具接了过来。
戚逢骁和纪行最初见此,还在幸灾乐祸,心想俞朝盛整日除了吃便是睡,才开始多久啊,就废成这样了,绝对不可能赢。
至于谢束,年纪太小,估计也坚持不下去,只有夏侯毅还算有点威胁罢了。
三个最高壮的组长对视一眼,空气中满是火药味。
束哥儿也确实是坚持不住了,他从未想过在佃户手中那般简单的动作,只有自己亲身上阵时,才知晓有多累。他额间热汗涔涔,小脸也开始发白了,魏志远连忙跑过来:“束哥儿你别弄了,我来替你。”
“这好累的,你帮了我,自己就踩不满一百次了。”
魏志远不放在心上:“我要是累了,就再换下一个呗。”
束哥儿却摇了摇头,他永远记得母亲说的,不论是管学校还是管家,纪律都是很重要的,先前说好了每人一百次的,若是他累了就换魏志远,魏志远累了就换下一个,那谁都不愿意多干活,便都能装累了。
他想了想,将所有人再次聚集在一起,“我方才试过了,最多六十次便喘不上气来了,接下来咱们就按这个标准来,可以吗?”
虽然数量减少,但大家依旧是公平的,自然无人反对。
在束哥儿开会时,夏侯毅等人的体力也告罄了,无一例外都选择了俞朝盛的做法,立即停下来换下一个人上,若是再累了,便再轮换。
束哥儿考虑到的问题,他们自然也能想到,于是,当几人缓过气后,便来到正在干活的孩子面前开始监督,夏侯毅甚至放言:“我的眼睛最准,谁是真累谁的装的,一瞧便知,若是被我发现有人偷懒……”
说完,重重哼了两声。
俞朝盛倒是比三人要体贴不少,不仅监督,发现有小组员累了,还会让人帮忙拿水。
“姐姐,你觉得会有孩子偷懒吗?”
众老师虽一言不发,却将大家的所作所为尽收眼底,程若自然觉得束哥儿的做法更好些,但其他人那样,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毕竟这只是干活罢了,只要能将任务完成的又快又好,用什么法子并不重要。
程菀摇头:“会偷懒的人很少,但我认为这样不行。”
为什么很少会有孩子偷懒?是因为这些小组长身份不一般。
小组员中,那些身份不及他们的嫡庶子们,一早被父亲嘱咐过要尽力讨好,而老生们自然也有许多在知道他们的家世后,不敢得罪,甚至有意奉承的。
人的本能便是慕强慕优,哪怕是孩子,只要懂得人情世故,绝大部分都会如此选择,这本无可指摘。
但大家捧得太过,就会令那些家境好的学生变本加厉,届时,大家不再是互帮互助的同窗,而成了“少爷和长工”,就像膳堂里发生过那些事一样。
可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老师可以引导,却绝对不能插手,程菀希望利用这次机会,将这种歪风邪气引上正轨。
很快,程若发现,姐姐又一次猜对了——
大家一开始只是单纯干活,可当钟睿哪怕累到四肢发软,小脸涨得通红,喘得直不起腰,也硬是咬牙坚持着将一百次犁踩完后,戚逢骁惊呼道:
“甚好!你做的太好了!你可是咱们所有人里头第一个踩完的!”
戚逢骁毫不掩饰的大声夸赞,钟睿此时虽然连脚都提不起来了,但高兴的两眼亮晶晶的,等挪到田埂上坐下时,仍雀跃不已:戚小郎君这般夸赞他了,定然是将他当成好友了!
正想着,突然有人戳了戳他的背,钟睿回过头,顾书云递给他一个水壶:“这是小郎君让我给你的,说你方才太劳累,会脱力,喝些加了盐的水能好点。”
太累时喝些盐水还是束哥儿在母亲那学来的,刚刚他见大家太辛苦了,就去冯庄头家中借了些盐,给小组员们都准备了些。
钟睿怔愣着接过水壶,不由朝束哥儿的方向望去,只见那道小背影正忙着同自己的组员交流,似乎从未往这边看过一眼。
但当他累的口干舌燥,没力气起身时,也只有小郎君记得为自己送来一口水,就像那日在膳堂夹到自己碗中的肉一样。
水中加了盐,分明很咸,钟睿却感觉心中比喝了蜜还要甜,笑道:“谢谢小郎君,也多谢你,待会儿我们小组忙完了,我就去帮你们。”
顾书云原本不想多说什么的,但听见钟睿是个知晓感恩的,还是在他身旁蹲下,小声道:“你莫不是痴了?何苦这般讨好戚逢骁,累成这样,旁人可不像你。”
顾书云也是庶女,可她从未想过要讨好那些天之骄子,因为从她记事时,姨娘得空便在她耳边唠叨,说女子读书无用,寻个得势的夫家才是正当。
她厌透了这些话,比起那些高高在上的世家子弟,她更愿意同班上那些家境一般,可至少待人随和真诚的同学相处。所以她真不懂为何钟睿要那么傻乎乎的。
听到她这么直白的话,钟睿也不生气,只是原本的笑容转为黯淡,“因为我姨娘她生了病,要花好多银钱,嫡母不肯,父亲说若是我能讨得戚小郎君的欢心,他在军营便能升职,届时俸禄多了,就有银子给姨娘看病了。”
顾书云愣住,忙道:“对、对不住,我不知晓这些事,我不是故意的……”
钟睿又乐呵呵笑了起来:“无事的,现在戚小郎君已经将我当好朋友了,父亲肯定会满意的。”
可他话音刚落,戚逢骁激动的声音再一次响起,顾书云和钟睿抬头望去,原来在他们交谈间隙,有人踩了一百一十次,当即将钟睿比了下去。
钟睿的笑容消失了。
从此开始,便陷入了一种怪圈,为了得到组长们的夸赞,后面的组员开始一个比一个卖力,虽说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体力,可无一例外,都是累到快要虚脱才肯放弃。
“这样下去可不行。”程若皱眉,想上去阻止,程菀拉住了她:“拦得住一时,还能一直拦住?这样,你按我说的去做……”
纵使每个小组都有好几十人,但很快,一轮便轮完了,农具再一次回到了几位小组长手中。
想起此时不仅是任务更是比赛,若不快些干完,别说吞并其他小组的资产了,自己很可能连一张纸币都得不到,大家再累,也还是咬牙继续开干。
踏犁是官府推广的“人力代牛”,效率高也意味着人会和老黄牛一般累,首先要将踏犁底端的铁铧狠狠踩进土壤里,而后用力扳手柄,这样才能翻起一整块土。
其实将一大片田地划分成五块,面积并不算大,可犁地不是一趟便能成的,至少要先犁三遍,再用耙子将土耙成细粉状,这便又是三四回。
一趟又一趟,仿佛看不到尽头般,戚逢骁等人从来没这么累过。
豆大的汗珠沿着脸庞滑落,气喘如牛,腰酸背痛,周身筋骨酸麻胀痛……可他们甚至连所有任务的一半都未完成。
往日他们自诩身强体壮,打过几次架,跑过几次马,便认为自己十分了不得。
就算不读书,可家境好,武力更好,要什么有什么,只要等年纪再大些,定能奔赴战场,建功立业,一切都唾手可得,别说师长父母,甚至连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里。
但此时躬身于田间,只是一片土地,一个踏犁,便能让他们累成这般,昔日引以为傲的能耐,现下荡然无存,若是有朝一日投身军营,就他们这样,真的能击退外敌,保家卫国吗?
周遭陡然安静下来,看着自己颤抖不已,连两百次踩犁都未完成,却已经磨成水泡的双手,往日年少气盛,天不怕地不怕的世家公子们,低垂着脑袋,似在思索些什么。
束哥儿也在认真思考,可他想的不是自己的未来,而是眼下的任务。
他知道自己和组员们都已十分努力,在母亲规定的时间内,定是能将地耕完的,可若想拿下第一名,以这个速度应当是不够的。
旁人都想当第一,束哥儿自然也是,特别是魏志远和其他好多同学,都是因为信任他,才会在抽签那日换到他的小组里来,他决不能让同学们失望。
那么,如何才能增大赢面呢?
父亲上课时说过,战场上,当人数和能力不够时,便要用计谋,且这个计谋不仅是针对敌方,还要为自己拉来盟友。
束哥儿停下动作,开始左右张望,直到瞧见不远处的一道身影,当即眼前一亮:“魏志远,你快来!”
将踏犁交给魏志远,束哥儿带着翠翠铁牛往前跑,现在大家都是竞争状态,彼此的一言一行自然会多加关注,发现束哥儿突然离开,其他小组成员立即通知自己的组长。
“他们去做什么了?”夏侯毅眯眼一瞧,当即反应过来,“是牛,束哥儿去借耕牛了。周尧,快,咱们也去!”
束哥儿早就知道其他人也会跟着行动,所以才特意带上翠翠铁牛,方才浸种时他便看出来了,比起他们,佃户们对铁牛等人的态度要好上许多,让他们出马,能借来耕牛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但佃户对他们的不喜,却大大超出了束哥儿的预料,看在程菀的面子上,佃户们不会多说什么,借耕牛一事,那定然是不行的,而且庄头早就同夫人说好了,不会耽误他们耕种的时间,如何又能反悔?
“我们那的田地不大,片刻便能耕完,劳烦将耕牛借我们一用吧?”束哥儿再一次哀求出声,依旧被拒绝了。
铁牛道:“不如咱们直接去找夫人?”
“不行,这是比试。况且现在田地是我们自己的资产,我们得自己承担责任。”束哥儿突然想到了冯二郎,也就是冯庄头的儿子。
因为束哥儿同他交好,方才去库房领农具时,冯二郎特意为他选了个最为趁手的,束哥儿问他为何这般懂,冯二郎说他七岁便在田间干活了,踏犁踩的同其他大人一般好。
可现在田间只有驱赶耕牛的老农,冯二郎和其他佃户家人皆不在此,若是能请到熟手帮忙,哪怕只是一两人,速度也能大大提升。
束哥儿三人又马不停蹄的往冯庄头家跑去,冯二郎确实在家,只是他并非空闲,而是与几个弟妹在一起包蚕。
“今岁天暖的比往年要快,我爹说桑芽还未冒,这些蚕种便快要孵化了,所以要用棉絮包起来,一直到等桑长出叶子了才行,不然都得饿死的。”
京郊大多养蚕,且许多农户皆是养蚕大户,为了忙活这事,大家也抽不出空去田里了,反正有牛,人在不在没太多影响。
冯二郎很抱歉,这些蚕是他们全家的身家性命,他不能离开,束哥儿却道:“二郎,要不我们交换吧?”
给蚕裹棉絮倒不复杂,也不是体力活,就是很繁琐,束哥儿想起小组内有许多力气较小的同学,犁地实在太勉强,正好能来做这些,那么冯二郎便可抽空帮帮他们了。
“你放心,我们的地不大,但是人手有许多,等地犁完后,所有人都会一起来帮你裹蚕!”
“我得问问我娘。”冯二郎跑进屋里,很快又笑着冲了出来,“我娘同意了,我和三郎四郎同你们一起去。”
“太好啦!谢谢你二郎!”束哥儿笑出一口小白牙。
当冯二郎已经来到田间时,其他小组还在不同的佃户家中借人。
比起其他人,戚逢骁算是行动的最迟了,他心急如焚,好不容易寻到地点,里头那郎君也答应了,但却要他们先试试,若是手上功夫不过关,他便不会去。
“行,那你赶快拿来吧。”戚逢骁忙催促道。
“在屋子里呢,你们同我一起进来吧,外头有风,蚕会冻死的。”少年身旁的小娘子开口道。
说实在话,戚逢骁肯定是不想进去的。
脚下的泥土混着鸡粪,鼻尖满是一股牲畜与柴草混合的土腥味,眼前的茅屋低矮逼仄,内里更是昏沉幽暗……可时间紧迫,他只好猛吸了口气,强忍住不适往里走去。
甫一进门,却惊讶了,屋里虽说依旧寒酸,但墙上挂着红布头,桌上放着红蜡烛,就连案头也贴了有些粗拙的红喜字,一瞧便知是要办喜事。
办喜事倒没什么,可是在这种地方吗?
戚逢骁同爹娘赴过好几次喜宴,无不张灯结彩,富丽堂皇,在他看来,成婚乃是人生一大重事,从未想象到会在这种环境中完成。
他沉吟间,那小娘子已经打开了箱笼,原是打算拿棉絮的,但戚逢骁却先注意到了最上头那一块手帕,流光莹润,与这间破旧简陋的屋子截然不同。
戚逢骁不懂女红之事,但他平日里穿着,哪怕足衣皆是这种面料,所以一眼瞧出那是丝绸。
他想着玩笑几句,这些人帮忙会更上心,便道:“你们年年养蚕,看来丝绸衣物也是不缺的。”
那小娘子笑道:“郎君莫不是在说笑,哪有养蚕人能穿上丝绸衣物?那是因我明日便要出嫁,娘养了一季的蚕好容易才换来一块手帕呢。”
富贵郎君天真不知苦的笑容霎时凝固了。
第114章
但戚逢骁并不是有同理心的性子, 会沉默,也只是怕方才言语会惹得他们不快,届时不肯帮忙罢了,见那小娘子依旧笑吟吟的教他如何裹蚕, 戚逢骁便立即将此抛却脑后, 专心致志跟着学。
裹蚕确实不难, 虽有些繁琐, 但比起犁地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换平常, 戚逢骁定瞧不起这些低贱的粗活, 但此时只要能坐着歇口气,纵使要忙活上三天三夜, 他也甘之如饴。
因此,当决定究竟让谁来干这些活时,戚逢骁心中犯了难。
平心而论,他肯定是想自己留下来的, 没人愿意吃苦,更何况是他这种金尊玉贵娇养大的世家子弟, 但在开口的那一刻,他想起了校长教给他的兵书。
因为从前太过顽劣懒散,哪怕已经九岁了, 戚逢骁连认识的字都没几个,越是这样, 他便越焦虑,静不下心来。
每日课间得空时,程菀都会专程教导他,见此, 便同他说:“你若是实在收不住心神,便去抄书吧,一遍一遍的写,写得多了,自然就记牢了。”
戚逢骁急于想证明自己并非蠢笨,加上上课时无事可干,便听从老师的开始认真抄写。
初时连字迹都是歪斜的,可日复一日的坚持下去后,虽说速度很慢,但只要是学过的,他便能了然于胸。
所以此时哪怕累的体力不支,在逼仄的茅屋里,他依旧能清晰回想起兵书上的那句话——斩将夺旗,敌必自溃。
校长说那是擒贼先擒王的意思,他是组长,便相当于一个军队的将军,此时他如果怕苦怕累,溜之大吉了,其他组员又能坚持下去吗?
戚逢骁捏了捏拳头,转而看向同他一起过来的三个同学。
方才束哥儿是为了和佃户们打好关系,才带上铁牛二人,戚逢骁不明白他的用意,加上时间紧迫,便随意指了三个组员带上,其中便包含了钟睿。
钟睿见戚逢骁一直盯着自己,忙加快手上动作,原期盼着小郎君会像方才犁地那般夸赞他,可戚逢骁却直接略过了他,看向另外两人:“你们二人手脚麻利,便继续留下来,定要好好干,赢下这次比试。”
被寄予厚望的两小孩连连点头,戚逢骁便立即带着钟睿,还有两位农家子弟朝地里跑去。
此时田地里的局势比方才变化更大,其他四组虽皆获得了道具“佃户的帮助”,可只有束哥儿和夏侯毅将裹蚕的任务交给了更合适的组员,自己留了下来。
俞朝盛与纪行则是丝毫犹豫都没有,选择自己去做最轻省的活。
看到戚逢骁也跟着回来时,夏侯毅挑了挑眉,倒是有些惊讶,他还以为这人会和另外两人一样临阵脱逃呢。
戚逢骁已经顾不上夏侯毅眼中的挑衅了,他们落后了太多,忙捡起地上的塌犁开始干活。
虽然每组都只借到了两三个人,但有了老手的加入,那便很是不同了。
因为在这些农家子弟手中,方才还将同学们折磨的死去活来的塌犁,现在踩起来就跟喝水一般简单,大家见此,畏难情绪不由减轻许多。
甚至在想,分明他们比自己也大不了多少,为何他们行,自己就不行?
少年心气被激起,加上程菀还特意带了个锣鼓来,一开始是每隔半个时辰,便提醒一次,随着日头渐渐往西,直接每一刻钟进行一次倒计时。
明日还要上销售课,今晚不能过夜,加上冬日黑的早,最晚四点便要动身离开,那也是截止时间,若到那时大家都未完成,这次比试将不会有胜者。
越发急切的倒计时,令孩子们已经顾不得休息了。
束哥儿率先从田埂上站起来,叫上魏志远等人,跑到正在干活的冯二郎和铁牛身边,道:“你们看,铁牛和二郎的架势是不一样的……铁牛,你往下躬身一些。”
最初佃户教导动作,因看起来简单,孩子们学习时并未多重视,只学了外部动作,细节全都忽略了。
方才束哥儿坐在田埂上歇息时,仔细对比过,不仅是冯二郎,所有来帮忙的农家子弟,他们的双脚都要分的更开,手不紧绷,在踩塌时,上身还会微微转动。
魏志远几人原本还未察觉,现在被束哥儿一提醒,再一看,还真是:“对,铁牛你肩膀要再往下沉。”
“腿张开些。”
铁牛到底做过农活,按照大家的指示,很快找准了正确的发力点,尝试两次后惊讶道:“小郎君,这样真的要省劲许多!”
束哥儿一喜:“快,咱们快去告诉其他人。”
他拉着铁牛和冯四郎开始为其他同学纠正姿势,有些孩子理解的快,有些孩子却始终不得要领。
但没关系,只要开口说一句自己不懂,立即就有好几个人冲上来围着他,又是摸肚子,又是拍屁股的,偏偏还一脸严肃,闹得那孩童憋不住想笑,又要认真的学。
夏侯毅和戚逢骁很快反应过来,有样学样。
纪行和俞朝盛两组,因为组长不在,有组员想停下纠正动作,但也有组员觉得这般太浪费时间,就在他们争来争去没个定数时,程菀的提醒声再一次传来:
“还剩最后半小时。”
“快,咱们开始!”确定所有人都掌握了正确的动作后,束哥儿挥动小手,不仅让正好轮到的学生重新开始,更是带着所有组员一同围了过去。
不再是方才只有少数几个人在地里干活,大部分则坐在田埂上说说笑笑,这样虽然能恢复体力,但也会让干活的学生觉得特别孤单。
一个组总共有三个踩犁,束哥儿便将大家重新分成了三个小组。
不论是谁干活,小组的其他人都要站在一旁为他鼓劲,这边一忙完,便立即换下一个人,还有排在最后面的同学帮忙拍打胳膊腿。
这样不仅能节省时间,还能最快恢复体力,等待下一轮出力。
程菀:“还有一刻钟。”
孩子们更是急的直跺脚:“快呀!齐景用力啊,稳住!”
“齐景撑住,再加把劲,马上就好了!”
“闫辉快些准备,就要到你了,手别抖!”
霎时间,田间热闹了起来,仿佛回到了去岁期末联考前,所有同学都拧成了一股绳,互帮互助只为赢得最后的胜利。
不仅是束哥儿这一组,就连其他小组原本有些生分的孩子们,在紧迫的倒计时中,也恨不得相融一体,并肩发力。
程菀:“十分钟。”
——“快,再踩一脚,很快就到了!”
“五分钟。”
——“算了,我来,我力气最大。”
“时间到!”
几乎是程菀敲响锣鼓的前一刻,束哥儿和组员们皆高举起了双手,接着是夏侯毅和戚逢骁,最后连组长不在的两个小组,也紧赶慢赶的完成了。
一张张小脸已经通红,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期待又急切的朝程菀看来。
程菀笑道:“别着急,现在各个小组时间都差不多,质量才是最重要的。”
她不懂这些,也为了避免有人觉得她偏向束哥儿,便让冯庄头来评选。
冯庄头本不愿掺和这些,不论是比试还是开地,在他看来,都是程菀哄孩子的手段,可等真正走下田埂的那一刻,冯庄头愣住了。
束哥儿和所有组员眼里满是急迫,冯庄头蹲下来,用手细细捻了捻土,认真道:“这地已经犁的很好了。”
他知晓有冯二郎等人的帮忙,但能做到这种份上,很显然这群学生也是出了不少力的,虽说还比不上老佃农的手艺,但用来种小麦已足够了。
“太好啦!”束哥儿大呼一声,和所有组员们,连带着冯二郎几人紧紧的拥抱在了一起。
冯二郎几兄弟先是一愣,虽然不解为何犁个地能高兴成这样,但到底被喜悦感染,一同笑了起来。
接着是另外几块地,后头的虽再没这么好,但每一块都超过了冯庄头的预料,至少在今日上午,他绝不相信这群城里来的学子们能做到这个份上。
他迟疑着朝程菀看去,但比起他的惊讶,程菀却始终很平静,似是早就想到了这个情况。
最终结果公布,束哥儿这一组不仅完成的最快,也是最好的,理所应当获得三张纸币;其次是夏侯毅这一组,两张;戚逢骁一张;至于最后两名的俞朝盛和纪行,便什么都没有了。
纸币看起来轻飘飘,但此时用手捧着,在戚逢骁和夏侯毅二人眼中,却重逾千金。于他们而言,从小到大,一切都是唾手可得的,只有今日这纸币,却令他们尝尽辛苦,拼尽心力。
其实在累到精疲力尽时,二人心中满是怨气,甚至忍不住去埋怨为何校长要安排这么难的任务,更是三番两次动过退出的心思。
可真正咬牙坚持下来,并获得成功的这一刻,心中一切怨怼顿时烟消云散,心中升起了前所未有的满足与自豪感。
只剩下一个念头——痛快!真是太痛快了!
连往日同人拳脚相搏大打一场,都没这般畅快过!
尤其是在看到纪行和俞朝盛耷拉着脸,满脸郁色时,便更痛快了!
一边止不住哈哈大笑,一边琢磨着要将纸币放在哪里保存更好,一回头,却对上一双双满是渴望的目光。
他们这才想起,方才的比试不止他们一个人。
若不是整个小组一同出力,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务,手中的纸币,应当是属于所有人的,这般想着,便笑了起来:“这么想看那便拿去看吧,这不算什么,以后咱们还有的赢呢。”
原本还能努力克制的孩子们,这下可忍不住了,当即同一窝小雀般闹了起来,你争我抢的,都想第一个接过纸币。
“你们小心点,别扯坏了!”
夏侯毅嘴上念叨着,脸上的笑容就没下去过。
等反应过来,又觉得有些奇怪,纸币给出去了,按说他应当觉得心头空荡荡的才对,为何此时他瞧着笑成一团的组员们,心中的喜悦却比方才更胜呢?
“束哥!”
就在孩子们又是兴奋,又是郁闷时,束哥儿突然带着人离开了,原本还能乖乖待在程菀身边的俨哥儿见此,连忙要去追。
程菀牵住他的小手:“束哥儿去帮忙,很快便回来。”
另外四个小组,都是佃户家中来几个人犁地,他们便派几个人去裹蚕,这本是不公平的交易,只是因为程菀方才让程若去氪金了,换取佃户足够的好感,这才能获得相应的道具。
但束哥儿很是感谢冯二郎,且方才便已承诺过,所以在其他小组还忙着庆祝时,他就主动带着组员们一同往冯家走去,程菀不由感叹一声,若其他人也这般有始有终,下次都用不着氪金刷好感了。
时间紧迫,程菀只给了束哥儿一刻多钟,等所有人都到齐后,程菀拍了拍手,扬声问道:“今天大家累吗?”
“累!”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孩子们的控诉简直要震天了。
程菀神情变得严肃:“那你们知道今日这么累,还仅仅只是个开始吗?”
“此后还有播种、锄草松土与浇水,等到拔节抽穗后,又要追肥除虫等,直至麦收,先挥镰收割,再经晾晒、脱粒、去杂等几番工序,麦子才可入仓。
“方才整地劳作,确实很累,大家能坚持下来已是难得,可若深思从头到尾忙活一整季,又要耗费多少力气呢?
而眼下穷尽你们五个小组全部心血,百般辛苦的这块地,即便真能种满麦苗,且算这一季风调雨顺,不遭水涝,不生虫害,收得的麦粮,也不过蒸得三百来个馒头罢了。”
这一刻,田间鸦雀无声,无论大家是输是赢,方才的辛苦是所有人都无法忘怀。
他们本以为自己已经十分了不得了,直到此时听到老师口中的话,大家有疑惑,有震惊,更多的是心虚:
原来哪怕他们所有人加在一起,累死累活一整年,到头来也就只有三百个馒头吗?
可分明他们在开学前几日,嫌弃饭菜不堪入口时,连加了肉的馒头都是随随便便就浪费的,更别提往日的铺张浪费……
若是平时,大家听到这些并不会有什么反应,可当自己亲身经历过,痛苦过后,才知晓他们昔日满不在乎、随心所欲的背后,究竟意味着什么。
怀揣着满满心事上了车,等到终于回到学校,来到膳堂时,看着碗中白白软软的肉馒头,这一刻,无论是世家子弟亦或是平民孩童,心中所想再也无关滋味好坏,而是方才滴落在田间的点点汗水。
孩子们双手捧起馒头,细嚼慢咽,每一口都吃的格外郑重。
——
“钟睿?怎么在这里,不快些洗漱了睡觉吗?”
看着突然出现的校长,钟睿一愣,飞快的用袖子擦干泪水,结结巴巴道:“老师,我、我没事,我这就去……”
程菀却一把拉住了他,轻笑道:“眼睛都哭肿了还说没事?跟我来。”
带着垂头丧气的小孩来到教师宿舍,程菀打了盆凉水,浸湿手帕后敷在钟睿的眼睛上,现在水温太低,钟睿不由往后躲了躲,但想起来自己还未换衣服,怕弄脏老师的靠枕,连忙硬挺挺的直起身子。
“你哭,是因为戚逢骁吗?”时间已不早了,程菀不想耽误他的休息时间,便开门见山道。
钟睿当即怔住,而后囔囔道:“老师,您是庙里的菩萨不成,连这都知晓?”
他本不欲说的,可此时坐在校长身边,莫名觉得就像同姨娘在一起一样,忍不住将心头所有的委屈倾诉而出:“爹嘱咐过我定要讨得戚小郎君的欢喜,我、我当真尽心去做了,但小郎君还是很厌恶我……”
当将这些时日的事说完,泪水再一次打湿脸庞。
程菀今日让程若安排大家去裹蚕,便是想让这些身份不高的孩子们走出讨好的怪圈,不过今天的活动还只是开始,至少要多进行几次,才更令大家真正感悟到。
可瞧着钟睿哭得这般伤心,她便先将道理讲明白一些。
程菀从未想过劝说大家不去讨好,这不现实,也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她再一次浸湿手帕,“怎么会呢,戚逢骁绝对不是因为厌恶你,你好好想想,犁地时,他夸赞旁人,是不是因为那人比你力气更大?裹蚕时,他不选你,是不是因为另外两个学生比你更熟练。”
钟睿哭声顿住。
“所以,戚逢骁不是厌恶或者亲近任何人,他单纯只是看到了大家的价值,愿意重用更有能力的人罢了。你若真想令戚逢骁眼中有你,老师便教你一个法子。”
程菀认真道:“从今日开始,不要再笨拙的取悦,而是去学习、充实自己。你可以学习如何种地,学习如何推销货物,学习语文,学习算术……任何一个方面皆可,你要吸取养分,令自己盛开,才能吸引蝴蝶的到来。”
讨好世家子弟并不是什么坏事,这种行为也不可能杜绝。
所以一开始当圣上提出让高官子弟入清北技校时,程菀没拒绝,因为这就好比一把双刃剑,若是引导得当,反而能督促寻常学子更加认真上进。
只要令他们明白,讨好不等于谄媚。
无论是在学堂,亦或是长大进入官场、市井,想让身处高位之人真正瞧得上你,那就必须有自己的价值。
否则,同路边的阿猫阿狗并无什么两样,即便费尽心思讨得了欢心,很快也会被其他人替代。
钟睿心间一震。
父亲不在乎他,姨娘身子弱,就算偶有教导,也只是一味的强调他要奉承父亲与嫡母。
可究竟如何奉承,如何讨好,从未有人教过他,他只能笨拙的学着内宅奴仆那般尝试。
这还是第一次,第一次有人明确的告诉他——无论何时何地,你得先自身变强。
程菀带走了钟睿,却不知在另一间教室里,有两道小小身影正在说着悄悄话。
“这个是蚕。”束哥儿解开腰间的荷包,将里面如同蚂蚁一般的幼蚕放在俨哥儿手心。
俨哥儿举起白嫩的手掌,凑到自己眼前,教室里太黑,他看不真切,但能感受到有东西在自己掌心一动一动的,有些痒。
束哥儿握住他空着的另外一只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你摸,我的心在跳。”
又让他摸自己的心口,“你的也是,”最后指了指那些幼小的蚁蚕,“它们也是。”
冯家孩子多,为了多赚些银两供孩子们上学,养了许多蚕,冬日怕冻坏,便靠炕放着,可数量太多,一下没顾得过来,有几只便提前孵化了。
现在桑叶还未长成,孵出来也是死路一条,冯二郎他娘原想将直接扔了,但束哥儿看着那细小的蚁蚕,在木盒中怯生生的缓缓蠕动,哪怕要被人扔了,也只是小心翼翼的蜷缩在角落里。
他突然想到了俨哥儿,忍不住开口道:“可以卖给我吗?”
对于乖巧懂礼的束哥儿,冯二郎他娘喜爱极了,笑着道:“小郎君喜欢,直接送您便是,只是如今没有桑叶,仅只能靠着白蒿活几日。”
“无碍,我会想办法的。”束哥儿将蚁蚕装进荷包里,又特意借了汤婆子,再托母亲帮他带了回来。
母亲问他为何要将这送给俨哥儿时,他只是觉得俨哥儿太过孤单,若是能多些东西陪伴着他,应当是很好的。
且冯二郎说蚕破茧后便能生出翅膀,纵使不能像鸟儿那般翱翔天际,但至少能自由自在,他希望俨哥儿日后也是这般,破茧而飞,去看山看水,看他喜爱的一切。
俨哥儿见过的东西实在太少,此时听到束哥儿这么说,便惊讶道:“它们,是人?”
束哥儿笑了起来:“它们不是人,它们是蚕,但它们和我们一样会冷会热,会吃饭,会睡觉,你想要养着它们吗?”
手心的蠕动还在继续,俨哥儿看的目不转睛:“想要。”
“你可以给它们取名字,看着它们慢慢长大……这是白蒿,可以喂几日,母亲说会帮我们找桑叶的。”束哥儿连忙将另一个包袱递给他,里面都是冯二郎他娘送的白蒿。
自从知晓俨哥儿在学校更自在后,柔嘉便同意了他想留下来吃晚膳的请求,迟些再来接他。
今日大家累的不轻,不是忙着洗漱,就是已经去睡觉了,教室里十分安静,只有两个孩子的呼吸声,以及幼蚕啃食白蒿的沙沙声。
看着看着,俨哥儿越凑越近:“束哥,它们吃,好香……”然后学着幼蚕一般,嗷呜一口咬上了绿油油的叶子。
原本静谧的教室里瞬间响起束哥儿的尖锐爆鸣:“俨哥儿,你快撒口!”
——
听到敲门声,程菀推开门,果不其然,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郎君。”
自从那日偶然碰上柔嘉后,这两人就跟说好了一样,夜夜都会来,且十分默契的一前一后。
柔嘉来是因为俨哥儿,至于谢钰之,一开始程菀以为他是想束哥儿了,但当一碗面条险些令父慈子孝的温情坍塌后,谢钰之第二日拿了一叠信过来,说这是书肆寄来的。
之前谢钰之与束哥儿刊登在小报上的“谢氏家书”,在为程菀找到了许多志同道合的私塾先生后,也一直延续了下去。
原本这只是父子两独特的交流,哪知随着束哥儿因一篇文章在京城“一炮而红”后,甚至开始有其他学子与家长写信寄到书肆,皆是想同谢钰之交流心得的。
他看过后,觉得许多问题都很有意思,想一同发表于小报上,问程菀觉得怎么样。
程菀忙道:“自然是极好的!”
这不就跟后世那种读者信箱差不多么,不仅于谢钰之的名声有利,也能帮到更多的人,毕竟现在许多父母在教育孩童这件事上确实有不足之处,一举两得,好极了!
谢钰之压下往上翘的嘴角,适时表现出为难:“可于教育一事上,我有诸多不懂。”
程菀忙道:“那郎君有不懂之时,便来问我好了,咱们可以一同商讨!”
“好,那便叨扰阿菀了。”
如此这般,有了正当名义,谢钰之便更加风雨无阻了,一开始只是回信,后面渐渐将未处理完的公务也一同带了过来。
两人坐在书案的两侧,各自埋首忙碌,似乎与最初成婚的那段时日没什么不同,但偶尔的相视一笑,闲谈间随口的絮语,处处都浸着不同于往日的温情缱绻。
谢钰之幼时诵诗,曾颇为不解“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这一联,他是沉默寡言之人,对于两个人对坐谈话到天明,实在感到无趣。
但此时,同阿菀在一处,却有说不尽的话语,哪怕只是最平常的絮叨,也有数不尽的意趣,只觉时间太过匆忙,竟不肯有半分的停歇。
烛光渐暗,再不离开,便会打扰阿菀休息了,谢钰之起身,意有所指道:“明日申时我来接你。”
到点便离开,以免又有那不正经之人缠上来。
程菀点头:“好。”
明日府中还有事,她确实要早些回去。
谢钰之这才满意离开,走出校门时,突然听到有一道急促的惨叫声响起,一旁的听澜和马夫也愣住了。
谢钰之看了眼不远处的太学,皱眉:“去瞧瞧怎么回事。”
第115章
第二学期的课程, 程菀先前与其他老师一同探讨过,既要比上一学期侧重于孩子们各自的擅长点,但又不能像第二学年那般彻底分科。
既如此,最好的法子就是在不影响日常教学的情况下, 在每天下课后多安排一个小时的特色教学, 并且这学期开始放月假, 多出来的周六周日, 那就一日上地理生物课,另一日用来上销售课。
孩童年岁尚小, 平日里总盼着歇息, 七日一休都觉局促,早前听闻竟要整月才放一次假时, 不少学子心中都免不了抵触。可现在,当单纯的上课变成了不同小组的比拼,无趣的课堂也化作经营专属资产,那境况就大不相同了。
周日一大早, 甚至都不用老师拿着锣鼓催促,孩子们自发就醒来了, 因为今日,便是分发第二份资产的重大日子!
昨天田地里的比试,各小组有输有赢, 赢了的想守住擂台,输了的更盼望着反败为胜, 因此当孩子们刚叠好被子,眼睛都还没睁开,外套也没穿好时,就听到小组长的声音传来:“快, 纪行小组所有人集合!”
纪行自然是最迫切的那一个,他昨天晚上气的连觉都没睡着!实在不明白为何自己小组会垫底,夏侯毅和戚逢骁便罢了,为何连谢束那个矮冬瓜,俞朝盛那个黄胖儿都比不过?
他不服!
他左思右想,结合其他组员递来的情报,觉得问题应当出在自己一开始抽签就没抽好上,昔日他赌斗时便是这样,若一开始不顺,那便一整日都不顺。
所以今天,他们小组要做第一个集合的,拿到好彩头!
“快些快些!”纪行催促不已,其他小组长自然也不能落后,纷纷组织自己的小组开始集合排队。
因此当程菀来到宿舍前,原以为孩子们还在呼呼大睡时,下一刻便被满院的整齐队伍惊讶到了,好家伙,这简直比去岁准备期末联考时还要积极了。
程菀满意的挑眉,决定为大家的雄心壮志再添一把火。
“这是积分榜,按照每一次的任务,每天进行变动。”程菀开口,沈北将前几日便定制好的木板抬了上来,“现在,给大家五分钟的时候思考自己的组名,想好了就写上来。”
纪行有些不明白,还想什么组名,他可是组长,他们这组叫纪行组不就好了?
但还没开口,就听到一旁的束哥儿大声道:“我们叫齐天大圣组!”
只要是去岁便入学的老生,全都听过老师讲齐天大圣的故事,往日大家心中可能各有仰慕之人,可自那以后,不管小郎君亦或是小娘子们,满心钦慕的,皆是大圣。
什么齐天大圣?夏侯毅不懂,他觉得自己这组的名字才是最威风的:“我们叫青龙组!”
戚逢骁:“那我们便是猛虎队!”他从小听爹说,军队骁勇善战,那便是虎狼之师。
俞朝盛高高挺起小胸膛:“我们叫元宝组。”真是蠢材,元宝才是最吉利的,今日的店铺经历,他们一定是最强的。
纪行再自傲,也知道这会儿不能用自己名字做组名了,想了想:“苍鹰组。”他最爱鹰,他们小组也定能成为最强的苍鹰,飞的最高!
程菀点头,让程若一一写下,取组名看似鸡肋,但很有必要,如果没有正规的名字,时间长了,大家便会用组长的名字来指代一整个小组,那小组员们又如何有归属感呢?
木牌也是特殊定制的,正面写组名,背面就是所有成员的名字,木牌和木板中都安装有磁石,每日会按照各个小组拥有纸币的多少,进行位置的轮换,并在木牌后标注出相应数量的纸币,同游戏中的积分榜一般无二,这样才能一目了然。
程若手巧,写完名字后,还特意在木牌上画上了各组代表的动物。
“哒”的一声,当她将第一名的大圣组木牌放在积分榜榜首时,其余小组的孩子们又是磨牙,又是握拳的,心中发誓一定要将那只碍眼的猴子给扯下来!
束哥儿等人不由摸了摸后脑勺,怎么感觉有点冷?
——
校车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当孩子们上车后,程菀特意安排每辆车都跟一位老师,同大家说明销售课的不同规则。
今日确实会为各个小组分配一间店铺作为初始资产,但与田地不同,这些店铺原本是程菀创办的甜品铺“一品酥”的加盟店——
从去岁开始,加盟店便已经在京城的大街小巷落地生根。
京城商贸繁荣,市井百姓家境较为殷实,同类型的铺子本应该遍地开花,却时常因同行相争,屡屡生出事端来,诸如什么价格战、收买地痞流氓砸店之类的,最终都是两败俱伤。
而加盟店却不一样,因为程菀在同这些分店主签订契书时便明令禁止过,决不允许任何恶意竞争。
再加上店铺的经营范围和位置皆事先考察过,避免任何重合,所以大家不仅相安无事,甚至当有旁人想要找茬时,各店铺间还会联合起来解决麻烦。
这样一来,甜品铺自然发展迅猛,截止过年前,便已经开办了两批,总共有九家加盟店了,现在要开张的,是第三批,也是京城的最后一批。
毕竟再扩张下去,就会挤压其他店铺的生存空间了。
比起加盟店,程菀更希望推行的是代工厂。
面包蛋糕类难以保存,而如同泡面、零食、文具等,既能随着商队推销至大江南北,不受位置的限制,还能提供更多的岗位。
加盟店的固有形式是:总店出技术人才,帮助产品上新、装修及售卖,但原材料、租金、人工费这些,都由分店的东家自己负责。
可现在要让孩子们参与进来,那就必须让利了,“我同东家谈好的结果是,先试验一个月,这一个月内,总店会包揽分店的一切食材和原料,若是一个月后,东家对你们的表现不满意,那便终止合作,也代表你们任务失败,资产自动收回。”
这话一出,五个小组长的面色顿时就变了。
因为方才起床时,大家还在想,昨日田地任务太难,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接触过。
可店铺经营就不一样了,即便他们年纪还小,但在家时多少都听过自己母亲算账管事,不就是东西低价买进,再高价卖出,这有何难?
只要无需出力劳作,仅凭心智谋划,于他们而言还不是易如反掌?
但此时听到老师的话,孩子们心中不由打起鼓来,原来做不好竟会被直接收回资产的吗?而且才一个月,那便意味着连之后反败为胜的机会都没有了!
原本还只顾着傻乐的孩子们当即被急切的局面震惊到了。
摩拳擦掌定要一雪前耻的纪行忙问道:“那怎么才算满意呢?”
程菀笑了笑:“待会儿你们就明白了。”
马车停下,终点却不是新店,而是第一批加盟店中最热闹的两家店铺。
下车前,程菀叮嘱道:“方才所说你们都知晓了,定要认真对待,所以在出发前往新店铺之前,你们先留在此处,仔细学习一个时辰,先弄清楚一个店铺是如何运转的。”
孩子太多,便分开两个地方,束哥儿、戚逢骁和纪行等人在一处,夏侯毅和俞朝盛在另一处。
大家亦步亦趋的跟在程菀身后走,原以为会像昨日那般在抽签观摩后,才开始正式任务。
哪知一下马车,便来了几个婆子,连招呼都没有,当即走过来大声道:“管采办、膳房、前厅布置、售卖待客的都是哪些人?快些跟上!”
小组长们满脸懵,完全没反应过来,又被婆子吼了一声,才赶忙回过神,立即将同样懵懂的组员们分为四小组,排在不同的婆子身后。
婆子们二话不说就往店里走:“抓紧些,别耽误时间。”
组员们走了,几位组长被留在原地面面相觑,“老师,那我们去哪里?”
“自然是每个地方都要去。你们身为组长,经营店铺时便相当于掌柜,需总揽全局。伙计会的你们得会,伙计不会的,你们更要会。”程菀笑了,真以为当组长是什么好玩的事吗?
“那边三个,你们还不过来,是不学了吗?”婆子大喝一声,束哥儿三人原本想说的话都被吓得咽了回去,赶忙往前跑。
就这样,没有丝毫的缓冲与准备,所有人立即投身紧张的学习状态。
一直到进入店铺后,束哥儿才明白为何婆子们会这般催促,因为这里的一切都和田庄上不一样。
田庄耕种虽也要抢时,可是地方太大,加上农具少,除佃户本身有那种紧迫感外,不懂行的外人很难感受到。
店铺这边却完全不同。
现在虽时辰尚早,路上只有零星几道身影,但做吃食营生的,天未亮便要预备起来。
后院停着好几辆载满食材的驴车,伙计轮番搬卸,掌柜站在一旁,逐一清点数量和价目;后厨炊烟袅袅,炉火噼里啪啦,厨娘们揉面、调馅、切剁等,干的热火朝天;前厅也不曾清闲,忙着擦拭打扫与布置……
整间铺子看似不大,处处皆是一派忙碌。
虽说井井有条,但四周都遍布紧迫的氛围,令过来观摩的孩童们不由更加认真,半分不敢松懈,专心致志的盯着众人手中的活计,就怕自己有什么遗漏。
在车上,老师们便已告知过,今日来帮忙的婆子和厨娘,都是程菀从总店,及工厂那边临时调配过来的。
这些人懂行,效率高,且生计不在此处,也不怕得罪那些世家子弟,今日来此最重要的任务便是教导大家。
针对不同的环节,她们会一一讲解,有什么不懂的也可提问,若此时扭扭捏捏的不敢说,待会儿去了铺子上,想问都没人解答了。
束哥儿转念一想,率先去了后院,他之前就同粟米学过管账,知道对于一间店铺,采买定然是最重要的。
戚逢骁和纪行也同样如此,但今日他们不是模仿束哥儿,只是单纯觉得,掌柜那就是一间店铺地位最高的,理所应当掌管银钱。
掌柜被夫人叮嘱过,知晓几位郎君来这的目的,特意在核对数目与价格时,说的慢很多,见孩子们只是认真听着,问道:“你们只是听,能记住吗?”
束哥儿方才也打算记,但他转念一想,母亲说过各加盟店的原料都是由总店一同供货的,走同一个账,不仅能保证食材安全,且量大,优惠更多,既是母亲管理,那定然不会骗人的。
掌柜笑道:“此言差矣,夫人确实不会克扣斤两,虚抬物价,可谁又能保证手下的人不会呢?”
连同束哥儿在内的孩子们齐齐愣住。
掌柜点拨道:“须知如今加盟店已有近十家,每处都要备货、送货,这里头需要的人手太多,纵使夫人驭下有方,也很难令所有人言听计从。
但凡有人动手脚,哪怕只是今日去掉一把蜜饯,明日多收一文钱,但日积月累,账上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损失也会越多。”
束哥儿反应过来,是啊,所以哪怕母亲再信任红雪等人,府中的账本还是会日日抽查。
戚逢骁则是想到了兵书上见过的“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这不同掌柜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吗?
一时间,戚逢骁有些激动,因为很多知识在学时并无什么感觉,直到亲身经历时,便忍不住欣喜,原来他没有白学,往日辛劳皆是值得的!
除随身携带小本子的束哥儿以外,其他人连忙询问掌柜能否去前厅借纸笔,掌柜应允,笑道:“这些纸,我也是要找你们校长要银钱的。”
只有纪行不以为意的瘪了瘪嘴,他家境殷实,家人皆是挥金如土的排场,以至于他从不为银钱上心,掌柜的教导他自然也没听进去。
见大家都在记,他索性跑到前厅,开始学习如何售卖。
在他看来,与其抠抠搜搜省那几文钱,不如多销货物,这才是根本,趁着他人还未反应过来时,他便占尽先机,今日一定能拿下第一!
程菀坐在屋里,一边为书稿的第三卷 写大纲,一边瞧着孩子们化身小陀螺,进进出出,忙碌不已,期间不论大家怎么做,她皆不会干涉。
直到一个时辰后,店铺早间备货完成,大家学习的时间也到了。
她才叫上所有孩童再一次上了马车,这次要先前往总店,解决两件事,一是选择店铺,二是前往库房报备原材料。
纪行原以为今日依旧抽签选,正要第一个冲过去时,程菀道:“从今天开始,但凡是确定顺序,皆按照积分榜的排名来,大圣组先选。”
纪行又一次气的直哼哼。
但很快发现他们这次只能对着几个地名做选择,毕竟时间紧迫,不可能带着他们事先都瞧上一遍。对于京城的各个地点,小家伙们都是一知半解的,最后只能瞎蒙。
选好后,程菀带着大家来到库房,终于公布了今日的任务:“因为原料与食材皆由总店,也就是你们的校长我来承担,所以今日所得银两,必须补足购货的本钱,保本即为任务成功。而在此基础上,挣的最多便是优胜。”
话音落下,束哥儿当即找上方才学过采买的同学们,尤其是铁牛讨论起来,他的算术最好,在这方面便是最敏锐的。
昨日的相处虽然令其他小组要融洽了许多,但还不足让世家子弟们真切看重普通学子,表面上虽也在讨论,但更多是一言堂,只有俞朝盛不一样,他昨日就很纠结,今日更纠结了。
“少备些货,咱们保本的机率便大些。”
“可若是所有人都能保本,货物太少,挣不到钱,届时还是拿不到优胜。”
俞朝盛看看这边,又瞧瞧那边,为难的圆肚子都要瘪下去了,他听这个也有理,听那个也是,这可该如何是好啊!
直到一刻钟后,所有人皆拿定了主意,一筐筐的货物被尽数搬上车,随着孩子们来到各自的店铺前,屋内,东家拿着契书已等候许久。
契书签上,一式两份。
当东家拿着其中一份离开后,孩子们望着空荡荡的铺面,终于有了实感——独属于他们的经营挑战,就此正式开启了!
满心雀跃振奋之余,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也随之落在肩头。
比程菀自己还要操心她钱包的人便是束哥儿,旁人可能只是想赢,但对于束哥儿来说,不仅要赢,还要让母亲多赚些银钱才行!
他将心中的喜悦压下,有条不紊的开始分配任务:“魏志远,你带着第一小组先去卸货;闫辉,你与第二小组一起收拾前厅;翠翠,你带着第三小组去膳房烤面包……”
虽说每个小组都有擅长厨艺的学子,但现在时间紧迫,从头准备肯定是来不及的,因此方才在备货时,除原料外,还有泡面、零食,以及成品面包和蛋糕的选项。
但这些价格高昂,卖回本的难度太高,束哥儿选的不多,顶多能坚持一上午,到了下午,就必须他们自己动手了。
束哥儿方才在马车上就将一切思考妥当,此时安排起来便井井有条。
分明还是个六岁幼童,脸颊肉嘟嘟的,一派稚气与天真,当此时看着认真分派差事的束哥儿,大家好似瞧见了从容有度的校长般,不由更加专注了。
束哥儿说完,又朝着大家伸出小手,笑着道:“我们一同努力,定能大获全胜!”
魏志远第一个伸出手:“没错,咱们可是大圣组,定能战无不胜!”
紧接着,越来越多的小手高叠在一起,激动的大喊:“大圣大圣!战无不胜!”
呼声落下,众人齐齐抬手分开,一张张脸蛋涨的通红,半点不磨蹭,立即抖擞精神分头忙活起来,毕竟这可是属于他们每个人的资产,必须要投入全部心神才行。
大家各司其职,束哥儿也没闲着,他叫上铁牛一起,打算设计一个抽奖活动,这也是从前店铺开张时,母亲进行过的,以此能吸引更多的客人。
但这里头也是有门道的,既要让大家真的抽中,数量又不能太多,不然就会赔本啦。
铁牛算术最好,束哥儿便让他计算中奖名额,铁牛问道:“那奖品是什么呢?”
“当然是鸡蛋。”束哥儿不假思索,鸡蛋便是这世界上最好的,所有人都喜欢鸡蛋。
铁牛思索一二:“可是鸡蛋价贱,吸引力可能不够,不如改成中奖一次便能领十个鸡蛋。”
束哥儿也知晓他说得对,但想到一次便要损失十个鸡蛋,心疼极了,不由小奸商人格上线,嘱咐道:“那抽中的数量可要降低些,不能赔本啦。”
“好!”
束哥儿细细一琢磨,又道:“不如我们分三个彩盒吧,买够二十文钱,只能在丙彩盒,里面最多的鸡蛋是三个;买够四十文,就是乙彩盒,最多的鸡蛋是五个……”
铁牛仔细一想:“好。”
束哥儿:“待会儿我们就去街上招揽客人,但先不说明抽奖的事,只同他们说只要进来,就有机会得到不要钱的鸡蛋哦~”
这下铁牛足足盯着束哥儿好几秒,束哥儿疑惑的歪了歪脑袋。
铁牛:“只是觉得小郎君越发像校长了。”
他记得校长也是这般会谋算,不对,那叫聪慧。
束哥儿喜滋滋的:“那当然啦,我同母亲肯定是一模一样的。”
在大圣组热火朝天,各司其职时,旁的几个小组自然也不例外。
戚逢骁尚且在马车上时,便激动的恨不得在狭窄的车厢内当场翻个跟头,虽最后看周围的学生太多,不愿在组员面前失了颜面而死死压抑住了,但心里的得意却怎么都忍不住,甚至已经琢磨了十来种自己夺下魁首后该如何炫耀了。
可等下了车,在契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看着空无一物的店铺,一双双注视着自己的眼睛,一股茫然突然涌上心头,但平日里便骄傲自满的他并未去深究这股感觉从何而来,直接忽视了过去,如同昨日那般,直接开始发号施令了。
但除却束哥儿那一组外,其他小组都有共同的问题,那便是——会厨艺的人太少。
因为懂厨艺的基本都是老生,早在抽签时,便想法子换到了束哥儿处,新生们虽然也开始上烹饪课了,目前水平仅限于能揉好面罢了。
戚逢骁今日是铁了心要拿第一的,所以在进货时,各种成品他就比束哥儿稍微多一些,大部分都是原料,有个孩子举起手建议道:
“小郎君,我们的成品太少,要不将价格定的稍高些吧,虽说卖的慢些,挣的银子却也多些……”这样便能留下时间来让膳房准备了。
可他话还未说完,直接被戚逢骁打断了:“这如何能行?你没听校长说这些都是加盟店,价目基本是一样的,若是咱们卖贵了,谁还会来买?这不是将人往外赶吗?”
听他这般说,当即有不少孩子站出来开始维护他,最初开口的学子被所有人围攻,又羞又怕,连话都不敢说了。
钟睿站在人群里,狠狠压住想要上前的欲望,若是从前,他定会和那些人一样过去奉承小郎君,但此时,他想到了校长昨日同他说的话。
钟睿下定决心,等到老生们往膳房走时,他便立刻跟了上去:“请问你们可以教教我吗?”
而在五个小组中,最与众不同的便是纪行这一组,他没有要任何的原材料,而是通通选择了成品。
程菀当时还特意问过他:“你可想好了?”
“想好了!”在他看来,成品那点钱根本不算什么,况且他方才去店铺学习售卖技巧时,伙计可是同他说了,第一日开门时,最好能派人去街上招揽,人越多,能吸引到的客人自然也越多。
他便决定,自己这一组,届时除了在前厅干活的人以外,通通都要派出去,会厨艺的人太少,那就索性不下厨了,只要他们能将这些成品都卖完,魁首舍我其谁!
所以纪行非但没将程菀的提醒放在心上,还十分豪气的小手一挥,一人便将库房都搬空了一小半。
等终于到了店铺,他便吩咐组员们快些将货物摆好,而后开始演练待会儿如何招揽客人,“我打听过,总店开张时,还特意准备了试吃,咱们也要安排上!”
万事俱备时,一直在门口张望天色的孩童也开口了:“小郎君,午时也至。”
到了午时,京城百姓便会出门寻觅吃食,亦是程菀为几家店铺预备好的开业吉时,听到这话,纪行当即从凳子上一跃而起:“走!都随我出门迎客!”
他一声令下,孩童们端着碗,欢呼着快步冲出店门,冬日午间柔和的日光穿透云层,倾洒而出,照亮了一张张满是斗志的小脸,也同样落在了终于结束早朝,向着宫门外缓步离开的官员身上。
“严司成,请留步。”
今日是每月一次的大朝会,持续时间长,且有官身的人皆要参与,严司成作为太学的管事学官,自然也应到场。
只是他这职位很少会被圣上留意到,每每大朝会时,皆是站在一旁低头望地,好整以暇的听各位文官吵架,此时听见有人唤他,抬起头,见是谢钰之,忙躬身行礼:“谢大人。”
他不免有些忐忑,心想难不成谢钰之是为了清北技校的事前来?但比起去岁,他们可是要收敛了许多,什么都没做,况且去岁时谢钰之都没什么表示,现在却来找麻烦,未免说不过去了吧?
但下一秒,却听谢钰之道:“我近日听闻,太学中有生员持强凌弱,庠序之地,礼义为先,司成既执掌学务,还需多加管束,整肃学风才是。”
昨夜那道惊呼声传来,谢钰之令听澜前去查探,哪知门房听后支支吾吾的,嘴上说着可能有学子不慎摔倒,但眼神分明透着心虚。
听澜不信,当即寻了处低矮的墙根,在冷风下又探听了一刻钟,这才确定那哀嚎声分明是因打斗而起。
太学学子众多,年轻气盛有争执也属正常,可为何在这夜深人静时打斗?除开霸凌,别无其他解释。
严司成心中一惊,想说绝无可能,但对上谢钰之看来的目光,他心中一沉,拱手道:“谢大人放心,我这便回去严查。”
谢钰之公事繁忙,且与太学事务无涉,点到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