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 31 章 “你愿意做将军夫人吗?……
第31章
霍霁风喂着宋铮苜蓿草叶子, 听到怒吼声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宋铮慢慢咀嚼,看着他:“你和公主对着干,就不怕她给你穿小鞋吗?等回到宫里再告你一状。”
“乌云不怕, ”霍霁风又喂他一块豆饼,“山高皇帝远,想治罪我, 也要看看在这定朔关谁说了算。”
“你也太猖狂了。”
蓦地,宋铮怔住。
刚才霍霁风在应他话, 内容上无缝衔接, 所以霍霁风能听懂他说话?
想想又觉荒谬,巧合罢了。
说巧合其实也不是巧合, 霍霁风是大概猜出了宋铮想法, 才有此回答。
不多时, 霍霁风有军务要处理, 离开了马厩。
马厩现在只是宋铮吃饭喝水的地方,由于有了他这匹在军营内自由溜达的马儿的先例, 导致其他马见到他无不兴奋,都求着老大带他们一起闲逛。
未免制造混乱, 宋铮每次只带两匹。
他属于头马, 头马能压制其他马儿, 士兵们见状便没阻止。
宋铮带上阿白与阿红,三匹马在后勤处溜溜达达, 可着曹卫一个人薅胡萝卜,把他藏在胳肢窝里的半个馒头都薅走了。
阿白吃得欢:“怪不得人们喜欢抢食, 说抢来的更有味道,原来是真的。”
宋铮:“”
阿红提议:“老大,我们出去跑跑吧, 我想撒开了蹄子跑。”
“今天不行,天已经黑了。”
天黑是危险时刻,敌人随时会来偷袭,还是在营地内更安全。
但营地内也有意想不到的危险。
比如,华阳公主。
宋铮远远就看见了她,一惊,耳朵竖得笔直,嘶叫起来:“快!回马厩,危险来了!!!”
阿白和阿红扭头就跑,它们听一匹外来马说了,今天军营来了一位公主,跑死马不偿命,它们还不想没死在战场上,就先折在公主手里。
巧的是,它们不跑,华阳还没注意,一跑反而吸引了她视线。
“这不是霍霁风的马吗?”
华阳从路过的士兵手里夺过一杆长枪,加速冲向宋铮,腕子一翻,手劲儿一送,长枪破空飞掷,没入宋铮面前一米的距离,阻挡了去路。
“嘶——”
宋铮昂首蹬蹄。
阿红和阿白回头:“老大?!!”
宋铮大喊:“你们不用管我,快点回去,不然下次不带你们出来溜达!”
两匹马儿很听话,也坚信老大很厉害,于是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见了我还想跑,你就如此不待见我?”华阳从泥巴里把长枪拔起,掷还给士兵。
她挡在宋铮面前不让他走,“你不待见我,我偏要驯服你,我倒要看看霍霁风的马脾气有多烈。”
“公主,天都黑了,不如改日再骑马?”丫鬟来劝说。
华阳不是听劝的人,翻身上马:“择日不如撞日。 ”
路过的士兵都想来阻止,大将军对乌云爱护得不得了,给他盖被被□□粮食,同住一床,就差当媳妇儿养了,连夏、陆、魏几位将军都不敢骑呢,他们自然也得爱护,可此刻要骑马的是公主
想阻止,又不敢阻止。
一士兵偷偷从人群里撤离,马上去找霍霁风。
宋铮虽然也有倔脾气,可要分什么事,公主只是想驯服他,那他偏偏就乖顺至极,让公主一拳头打在棉花上。
“嘿,你怎么不反抗了?”华阳奇道,“走,往那边。”
让宋铮往西,宋铮就往西,让宋铮往东,宋铮就往东。
华阳叉腰气笑了:“你这哪是烈马呀,分明是软柿子!”
她俯身抱住宋铮脖子,轻轻抚摸几下:“乖马儿,陪我去散散步吧。”
散步不会死马,宋铮带她去了平常马儿放风的地方,那里除了有片草原,还有一处高坡地,高坡地段在营地岗哨的监控范围内,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不会放过,可以保证公主的安全,同时能站这儿看看风景,算是不错的地点了。
丫鬟不远不近地守着。
这里是古代,又是边关,放眼望去晚上就是漆黑一片,还好今夜有圆夜,夜空也缀着不少星子。
华阳就那么静静地矗立在坡头上。
女儿家的身影在夜空下无端显得孤独又寂寞,宋铮不由得蹭蹭她肩头。
华阳淡淡浅笑,抚摸着宋铮皮毛光滑的脖颈,悄声诉说:“乖马儿,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夏戎就是我的韶清哥哥,我们可是青梅竹马。”
宋铮不奇怪,公主一来就找夏戎,想必感情很深。
“可是,韶清哥哥不认我了”
宋铮发出声音,有点疑惑。
而这句话后,是长久的沉默。
华阳安静许久才重新开口:“韶清哥哥出生只比我早两天,他的娘亲淮庄夫人与我母妃交好,常带着韶清哥哥来府上同我玩耍,一来二去,我与韶清哥哥每日见不着面就要哭闹”
说到这里,华阳笑起来:“小时候我们俩有多好,还是母妃同我说的,不过我记事起,韶清哥哥就在我身边,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他都会让着我,有好玩的东西第一时间给我。别人背地里议论我骄横跋扈时,韶清哥哥会狠狠怒斥那些人,他还会为我打架,别看他幼时斯斯文文,只要我一抹泪,他打起来可凶了。”
“后来我就故意掉眼泪,没多久被他揭穿,他训我却只会干巴巴说一句‘你这样不好’。”
“对了,”华阳弯起眼角,儿时的回忆是她珍藏多年不忘,每回想起都泛着甜的蜜糖,“八岁的时候,我亲了他的脸,我告诉他以后要对我负责,你知道他脸红了几天吗?”
宋铮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配合问:“几天?”
华阳咯咯笑,自顾自说:“我可是掰着指头数的,他整整脸红了九天,也答应我,长大之后非我不娶。”
“也是那年。”
话一转,夜风无声中吹散了少女天真的笑颜。
“太保府邸,上下两百余人,奴仆一律处死,其余发配流放,前太保大人与淮庄夫人皆死于流放途中,幼子也未幸免于难。”
宋铮心头狠狠震动。
华阳问他:“你说,我和韶清哥哥之间,是不是隔了杀父之仇?”
这个问题太过沉重,宋铮回答不上来。
“公主?”丫鬟过来了。
华阳抹了把脸,回头:“何事?”
丫鬟手里捧着披风:“刚才有一士兵送来的,问他是谁叫他来的,他偏不说,奴婢猜一定是夏将军。”
“公主,夜里凉了,还是早些回吧,”丫鬟抖开披风为华阳系上。
远处的夜风中走来一人,身披甲胄,身形提拔得像株松,华阳眸光亮了亮,看清来人是霍霁风时,扬起的嘴角咣当掉下来:“怎么是你?真煞风景。”
“臣来要回自己的马,”霍霁风的语气冷冷淡淡。
华阳轻哼:“对一匹马宝贝得跟什么似的,将来娶马当你的将军夫人吧。”
霍霁风脸一沉:“我的马儿灵性得很,休要在他面前胡言乱语。”
“是吗?有多灵性?”华阳戏谑心起,微微笑着抚摸宋铮,亲昵问道,“马儿马儿,你来说说,你愿不愿意当这位凶残冷酷、杀人不眨眼的霍大将军的夫人,你若是愿意就叫一声,不愿就保持沉默。”
霍霁风的眼神几不可察地颤了下。
华阳自认自己和霍霁风的马不熟,马儿根本不会听她说什么。
所以,一定会保持沉默。
这个时候,她就可以嘲笑霍霁风被自己的马嫌弃。
但这时,宋铮叫了一声:“咴儿。”
华阳:“”
霍霁风深深地凝视宋铮,语气比对公主说话柔软不知道多少倍:“走了,我们回去休息。”
临走前还留给公主一句话:“披风是高先生让人送来的,公主想多了。”
华阳气得印堂发黑,朝着走远的一人一马怒吼:“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马,你们都忒坏,我记住你们了!!”
宋铮回头瞅她。
因为自己是匹马,开玩笑的事无所谓,所以刚才答得飞快,而且他还得跟着霍霁风生活,自然要站在霍霁风这边。
公主抵达军营的第二日,皇帝的圣旨紧随而来。
以霍霁风为首,大大小小的将领跪了一地,只有宋铮大胆地立在传旨的太监身后,一目十行,太监还没念完,他就看完了。
圣旨的内容是皇上得知华阳公主离开都城京州,非常震怒,又担心最宠爱的公主在边关吃苦,勒令她即刻返回,并且钦点霍霁风亲自护送公主回京。
“霍将军,接旨吧,”传旨太监翘着兰花指,笑眯眯递上。
“臣,接旨。”
霍霁风起身,对圣旨上的安排没二话,只吩咐人带辛苦跋涉而来的公公去休息。
公公一走,在场的将领们议论开了,边关还要打仗呢,怎么能离了大将军,只要大将军在,什么都不做那也是主心骨,若让北梁知道他们群龙无首,那还不趁机打过来?
夏戎皱皱眉头,欲言又止。
陆十九与魏常双双凝视他,平常嗓门响亮还话多的夏戎就跟锯嘴的葫芦似的,最后一言不发走了。
陆十九:“他脸上写着很想送。”
魏常:“但内心百般挣扎之后还是决定弃公主而不顾,公主怎么会喜欢他?难道是因为他比较白?”
陆十九:“你挺会骂人。”
魏常:“?”
一旁的都尉王大人恳请:“大将军,公主是皇家贵胄,自然是要妥善护送,但军中将领不少,不若派其他人?”
“不妥,”高崇山来回踱两步,否决提议,“皇上已下圣旨,非大将军不可,岂容抗旨不遵?那可是杀头的大罪。”
一番商议完也无其他法子,霍霁风拍板定案,就由他亲自护送,军营的防卫交由陆十九与魏常,高崇山与王都尉、李校尉从旁协助军务。
宋铮听完商议全过程,自始至终尾巴都没甩动一下。
他在霍霁风帐中翻阅书籍时了解过军营的地理位置,从军营到京州一趟就要八九天,这还是快马加鞭的情况下,万一中途天气不好,走上半个月也正常。
先前他又听高先生提过皇帝要过寿诞,正好要让霍霁风回京,那岂不是要在京州待到皇帝过完寿诞?
宋铮默默走开,心情有些沉闷,他路过华阳的帐前,听见里面在发脾气。
哎
轻叹口气。
宋铮来到马厩吃午饭,一嚼干草就发现嘴巴里的异常,说不上来痛,只是咬合有些错位,于是吃得少了,中午阿冬做的精粮也只吃了半碗。
这边刚停止进食,那边阿冬就火速把他的进食状况报告给了霍霁风,精粮食有没有吃完,干草吃了几斤,鲜草又吃了几斤,麦饼吃了几张,胡萝卜有没有嚼完事无巨细。
霍霁风一听便知,是乌云因他要离开一段时日而无精打采,食不下咽。
他认真思考一番,做下决定。
等宋铮溜达回来,霍霁风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他:“留你在军营里我不放心,所以打算带你一起上路。”
宋铮懵了会儿。
也就是说,他要跟着霍霁风去京州,快则跑上九天,慢则走上半个多月,期间风餐露宿、跋山涉水
这是真要送他上路啊??
他是有点失落,但以他的体力能不能到京州还两说,搞不好半路就下了黄泉。
“咴儿——”
“咴儿咴儿——”
“嘶、嘶——————”
宋铮发出巨大的抗议。
霍霁风很是惯着他,任他在帐内嘶鸣、尥蹶子、围着沙盘撒欢
嗯,乌云高兴坏了。
第32章 第 32 章 被马儿蹭蹭,心情好……
宋铮躁动了好一会儿, 又绕着沙盘绕好几圈,仍然没有让霍霁风改变主意。
他有理由相信,搞不好霍霁风不放心他是假的, 觉得他在军营里浪费粮食是真。
“大将军,水来了,”林六端着一个木盆进来, 里面盛满了水,他本来以为是将军要用, 后来有事禀报杀了个回马枪才知道, 这盆水是给乌云擦蹄子的。
这马是越活越精致了。
林六放下水盆就走。
霍霁风招呼宋铮:“过来洗脚。”
宋铮吭哧吭哧喷气,在原地不满地踌躇。
霍霁风不勉强他:“不愿意洗?好, 不洗了。”
那不行。
宋铮哒哒哒就来了。
大约是因为即将要远行, 心里有担心和抗拒, 今晚宋铮睡得不太安稳。半夜时分, 隐约听到有轻微脚步入到帐内,他陡然警觉, 但在听到霍霁风说话时又安然睡去。
“先生的这位师兄,如今在外邦?”
“是, 经高某多方打听, 查探许久, 已确认他在外邦异域,迦兰国。”
高崇山拿出了一份地图:“高某此生还从未去过外邦, 这份路线图是让查踪迹的人一路寻一路描画而成,中途或有差错, 但八九不离十了。”
“辛苦先生了,”霍霁风道。
高崇山摆手:“不言辛苦,高某即是为大将军, 也是为国为百姓。”
“先生高义。”
高崇山朝霍霁风施了一礼,而后退出帐。
霍霁风拿起案几上留下的地图,仔细端详。
若是宋铮还没睡,就会发现这份路线图与他所在世界的丝绸之路有些像,大澜的定朔关就好比是长安玉门关,在以王朝为中心的西北方位。不同的是,历史上出了玉门关便已进入西域境地,而这里却有一个北梁环伺。
所以绕过北梁就算砍掉了去外邦路程的三分之一,而后沿着“丝绸之路”的主干道西行一千多里便能进入外邦腹地。
霍霁风研究片刻,又从书架上抽出另一份地图,毛笔沾了沾墨,在某个地点做上记号
华阳在军营发了两天脾气,送进帐内的东西,包括喝水的杯子、吃饭的碗,能砸的统统砸了,直到夏戎亲自送来一套木杯木碗后她才消停。
因为砸了,士兵还能捡起来洗洗接着给她用。
于是华阳再次想出个折腾人的法子,天一亮就去校场找士兵们练手,放下霸王条款:谁敢赢本公主,本公主就治他一个以下犯上的不敬之罪,当场处死!
这有谁还敢赢?
有,夏戎。
夏戎面容淡定,深沉得犹如陆十九上身,冷酷如霍霁风,一把锋利的长刀架在华阳的脖颈之处。
士兵们集体倒吸气:真勇啊!
宋铮都不禁蹬了好几下马蹄替他流汗,假若有一天夏戎被判无妻徒刑那真不冤。
可他们俩这情况,又孰是孰非呢?
两人无声对峙。
华阳扔下手里的长枪,唤随身丫鬟:“去通知霍将军,本公主今日就启程,回京。”
夏戎握刀的手倏然发紧。
“是,公主,奴婢这就去,”丫鬟白了一眼夏戎,立即去通知。
既然是护送公主回京州,肯定就不能像她来的时候那样紧赶慢赶,得以公主的安全、坐得是否舒适为主。
可华阳心里憋闷,只想骑马,于是在马厩里挑选马匹。
而没有一匹马不被华阳触碰后发出惨烈嘶叫的,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头马就有什么样的群马了。
会被她骑死的谣言传遍了整个马厩,所有马儿都知道她是女魔头。宋铮不得不出面安抚了一匹马,此马含泪跟着老大上路。
一行人准备就绪,霍霁风带上两支亲兵小队,分别有两兄弟张文、张武领头。
又因诸国纷争不断,边关有许多外来的流民,不少人饿极了就联合起来做打家劫舍的行当,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全部做普通家丁护卫打扮,穿着朴素,这么一来从表面看,既有武力,又显得不那么有钱惹眼。
当然,军营里也没啥钱,霍霁风有钱也要用在刀刃上。
比如给马儿买粮。
阿冬与将领们一道送行,他一马夫插不上什么话,只默默看着宋铮,一会儿抹左眼,一会儿抹右眼地掉泪,实在是舍不得乌云。
宋铮很感激他,令自己有种此去再也回不来的感觉。
大伙儿作别后,一行人上路。
走了一段,华阳回首,遥遥望向渐隐于尘烟的军营大门,掩不住昭显的少女心事。
此一别,又何时能再见?
宋铮被气氛感染,替公主伤感。
在那高耸的望楼之上,目送心爱之人远去的男儿也正定定凝视,直到一队人马连个影子都看不见,他还矗在那儿。
嘭、嘭、嘭
脚步声很重的魏常走上来,手搭在额头上看看远方,又看看夏戎:“要是主公喜欢的人是我,怎么说我也要跟着去护送,光看有什么用。”
夏戎磨牙:“你吃这么壮,躲在树后容易被敌人发现,你护送个屁!”
“欸?”魏常惊奇,“公主在营里时你跟个闷葫芦一样,人家走了你长嘴了,你长嘴你怼我干什么?”
“我不动嘴,动手,校场比划比划去!”
“你可悠着点,屁股裂了公主就得回来了。”
“”
两名副将分分钟开打。
哨兵在一旁流汗
这边,华阳尽量把注意力转移到别的事情上,比如,霍霁风的马。
马儿踢踏着步子,在他额头上方吊着一根抹了蜂蜜的胡萝卜,就这么勾引着马向前走,别的马身上不是骑着士兵就是背着一路上要用的物品,唯独霍霁风的马,孑然一身,空空荡荡。
“霍霁风,我们这么慢吞吞地走,日落西山也到不了镇上,”华阳抱怨。
霍霁风骑着另一匹马,与宋铮并行,毫无惶恐和惭愧:“我的马跑不快,还请公主见谅,但公主放心,边关境地臣再熟悉不过,天黑之前定能入永和镇。”
跑不动、跑不快、虚弱都成为了宋铮身上撕不下来的标签。
“噗噜噜”宋铮发出声。
他对此也很无奈,张口就咬去半根胡萝卜,剩下用草绳吊起来的半根在他眼前荡来荡去。
华阳又问了:“既然它跑不快,你为什么要带着它?”
霍霁风道:“留他在军营我不放心。”
最开始他是想把乌云留下,此去他还有其他事要办,带着一匹娇气的马儿不方便,却又担心乌云万一在军营里突然变成人身,身边没有护佑,岂不是要被当成怪物给砍杀了,不如带在身边更安全。
“一匹马而已,有何不放心,”华阳话很多,“它有什么特别吗?你为什么对它这么好?”
闻言宋铮耳朵竖得笔挺,他也想知道霍霁风为什么对他特别好,好得都有点过头了。
然,霍霁风一副高深莫测、冷冷酷酷,对公主的闲聊充耳不闻,完全不搭理。
华阳兀自说:“京州百姓人人都夸霍大将军是大澜的战神,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坐骑同样是悍勇神驹,可我见你的乌云悍勇不了一点,你却还对它这么好,难道是因为它像你以前的某匹爱马?”
宋铮:“”
咔嚓,吞掉了剩下的胡萝卜。
脑中天雷滚滚,四个大字:《替马文学》
华阳又说起她吃喝玩乐的皇兄:“以前我以为皇兄是天性风流放荡,府邸的侍妾没有上百也有几十,可是前不久我才发现,原来他纳入府里的女子都与他死去的贴身女婢相似,有些是眉眼相似,有些是身材相似,有些是性格相似,你说他究竟算多情呢还是专一呢?”
“霍霁风,你对你的乌云是不是这么个状况?”
霍霁风夹着眉头反问:“某人与公主无缘,是不是因为公主话太多?”
反应过来“某人”指谁,华阳脸一黑:“霍将军不止打仗厉害,嘴也不饶人。”
霍霁风:“彼此彼此。”
宋铮边嚼巴零食边听他们斗嘴,心里想着要是自己能恢复人身该多好,也能与霍霁风聊上两句。
这时视线有些模糊,一瞬之后,再次清明。
宋铮甩甩脑袋继续走。
擦着天刚刚黑,一行人入了永和镇,这一路上都是不紧不慢,宋铮虽然觉得有些消耗体力,倒也没有特别累。
牵马绳被交到了客店小二的手里,宋铮不得不跟着小二到店家后门口的简易马棚处。
这里的环境很糟糕,地上的干草湿哒哒臭烘烘,是那些被长时间拴着的马匹没地方解决问题,只能就地,他根本下不去蹄子。
这要怎么办?
马脸很冷。
一扭脸,看见霍霁风回来了。
“我方才去做了些布置,确保小姐住店安全,”霍霁风拿回牵马绳,向宋铮解释,又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给小二,“烦请把我房里的被子被褥搬来柴房,今晚我和我的马就住你们柴房了。”
“啊?”每个字拆开,小二都听得懂,组合在一起才是一头雾水,“客官,我们柴房是挺大挺宽敞的,可怎么也不比住楼上的房间舒服,您没事儿吧?”
霍霁风道:“我的马离不开我。”
宋铮瞄一眼说这话的男人,撒谎不打草稿。
“哦~”小二了然,笑呵呵,“小的明白了,小的这就去办,客官稍等。”
回头不忘夸一句霍霁风真是爱马之人,心善。
楼上华阳:“霍霁风一定在打仗时摔下过马背,被马蹄子踢过脑子。”
丫鬟捂着嘴直笑。
张文、张武兄弟俩带着人将柴房利索收拾干净。
宋铮明白他不可能住客店的楼上,哪有一匹马住客店房间的道理,说出去滑天下之大稽,柴房就比较合理了,比简易的马棚干净,晚上又能遮风挡雨。
意外的是,霍霁风竟然要陪他住。
不多时,张文拿来一个非常大的包袱,打开,里面是准备好的草料和干粮。
宋铮低头吃起来,当了有段时间的马了,草料好不好一尝就知道,这捆大麦草是长得最鲜嫩时采摘晒制,即使风干了也能闻到当时绿油油的草香气息,干粮是粟米和大豆混合做的面饼,里头还添加了红枣,必须是出自阿冬的厨艺。
宋铮心里很暖和,第一次主动亲昵地用脖子蹭霍霁风。
然后低头开吃。
霍霁风的心情颇好,尽管表情没什么变化。
第33章 第 33 章 再次变人
上一刻嘻嘻, 下一刻就不嘻嘻。
宋铮没忘了那些与他一起出行的马匹,于是好几匹马都挤在柴房里一块儿吃晚饭。
原本宽敞的地方没了霍霁风容身的空间。
护送公主回京是要事,今晚霍霁风也没打算睡。两支亲兵队伍, 一队守在客店里,一队埋伏在客店四周,以防有任何不测, 公主的房门外亦有人轮班值守。
与他们同行的传旨太监亲自为公主端来点心。
太监卑躬屈膝,谄媚巴结:“紫令姑娘, 奴才见公主方才吃得少, 定是饭菜不合胃口,所以奴才特意打点厨子, 让他们做了公主最爱吃的红豆酥。”
“公公有心了, 路上的照拂, 公主都记着呢, ”紫令接过食盘。
“奴才应做的,”公公躬身退下。
丫鬟将点心端入房:“公主, 元公公送来的,您可要尝尝?”
华阳正研究一把匕首, 她来时只带了个小包袱, 里面装了几件衣物, 今日却多出一把匕首,小巧精致, 便于藏身,而且锋利异常, 她刚才削了一个桌角,堪比切头发丝那样轻松。
“好啊,”华阳随手捏起一块糕点放入口中。
丫鬟的目光也流连于精巧的匕首上:“公主, 您说这会不会是夏将军送的,他表面上冷冷淡淡,实则还是关心公主的,就是不善言辞罢了。”
“定是他,”华阳眸光粲然,“韶清哥哥打小就这样,送我什么都不会宣之于口,只会悄悄放在我看得见的地方。”
一高兴,华阳又多吃了两块点心。
第二日,天刚刚亮,护送队伍再次整装出发。
离开永和镇之后便是上官道往东南方前行,过鸣沙驿站,去往云州府衙方向,但中间有一段人烟稀少的山路,以他们慢悠悠的脚程需走上两天。
宋铮尽量不拖累大家,该吃的时候努力吃,该喝水的时候一口不落。
日头慢慢西斜,霍霁风叫停队伍,准备路边扎营。
突然,华阳“噗”得一声,口吐鲜血。
“公主——”同骑马的丫鬟惊呼。
宋铮嘴里还嚼着红薯干,见状立即甩开蹄子冲向华阳,有他帮忙撑住华阳倒下的身体才没一头栽地上。
一群人手忙脚乱将公主扶下马。
“哎呦!哎呦!公主这是怎么了!好端端怎么吐血了呢?!”公公急得团团转,“万一公主有什么三长两短,奴才就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啊!”
“起开,别挡路!”霍霁风一把拎开公鸭嗓子的公公,查看华阳情况。
此行路上没有军医,没有郎中,他们也不懂医术,丫鬟只能求助于霍霁风:“大将军,您快看看!公主先前还与奴婢说话,怎么说倒下就倒下,还吐这么多血是不是是不是在镇子上感染了怪病?!”
霍霁风剑眉紧颦。
他见多了明枪暗箭、诡诈阴谋,一看便知不是染病。
“公主中毒了。”
“中毒?!如何会”丫鬟急得落泪,华阳靠在她身上意识不清,只嘴角不停溢血。
宋铮吃惊,难道又有奸细?
在场所有亲兵的表情尽收他眼底,惊讶、担心一个个都不像是装出来的,如果不是他们身边的人下毒,那公主又是怎么中的毒?
霍霁风把过华阳脉搏,当机立断:“当务之急是给公主找个大夫,以免毒素渗入心脉。”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奴才们去哪里找大夫?”公公哭丧着脸。
宋铮往回望了一眼,若是他们返回永和镇,以公主骑不了马的状态,路程会比来时延长许多,不如继续往云州府,让知府帮忙找个厉害的大夫更妥当,问题是公主能不能撑得住。
“往回走更耽误时间,”霍霁风问身边士兵,“你们不少人是云州本地人士,可知去云州有无近道?”
“大将军,确实有条近道,”俩兄弟中的大哥张文回话,“咱们再往前赶二里路,拐进西边的林子一直走,前头就是悬崖,过了那处悬崖栈道,今夜子时便能踏入云州地界。”
弟弟张武提醒,悬崖栈道窄小不说,年久失修,木头腐烂,很容易失足掉下去。
但公主的安危在前,只能哪里最近走哪里。
几人将公主扶进马车,宋铮庆幸霍霁风有先之明,没把马车弃了。
他正要跟随,霍霁风拦住他,与他耳语交代了些话。
宋铮骤然僵在原地,眼底有惊愕,渐渐地又漫上迷茫和不解。
为什么霍霁风要他这么做??
而后霍霁风大声命令:“走!”
宋铮踌躇,马蹄不安地来回踏着,眼看着队伍走远,他却不能跟上去。
张文见他落在后头不动,问霍霁风:“大将军,您不带着乌云了?山路荒僻,留它在这里是否不妥?”
霍霁风没有回头,看似冷血无情:“悬崖栈道带不了他,掉下去他必死无疑,他自己会回去。”
张文:“大将军说得是。”
宋铮已扭头往回走。
其实霍霁风没有让他自己回去,而是让他绕路去悬崖底下等他。
他想不明白,如果马匹过不了栈道,可以分成两路,一路人以霍霁风为首带公主过栈道,再分拨出两三人依旧赶马走官道即可。
不过他信霍霁风,一定有他这么做的道理。
宋镇在附近找路,既能去往悬崖底下又算得上平坦,只是每走一段时间,他都要停下来呼哧呼哧地休息,体力与外形完全不符。
霍霁风的话还在耳边,他叮嘱他走路要小心,走慢些没关系,会有人去那里接应他。
所以饿得时候,他还驻足啃两口草,摘一摘树枝上的果子。
他无法判断子时到没到,等来到悬崖底下时,周围已经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好在作为马儿的视力比人类好得多,他避开地上的乱石,找了处地方靠着树干坐着等待。
“咴儿——”
偶尔叫一声,免得被接应的人错过。
呼唤到第三回。
有动静了。
不远处有几只鸟被突然惊起,叽叽喳喳地扑腾走了,随之而来的是滚石声,树枝断落声与一道闷响,嘭!
有东西从悬崖的斜坡上滚了下来。
听见声音时,宋铮也闻到空气里淡淡的血腥味,他小心过去查看。
那东西黑黢黢一团,下落时被地上的一块半人高的石头挡住,只露出两条瘫在地上的腿。
这腿挺长,挺熟悉。
霍霁风?!!
“咴儿!!”宋铮忙绕到石头后面,果然是他。
此刻的霍霁风双眼紧闭,昏迷不醒,肩膀中了箭,鲜血不断从伤口处流出来。
这是来接应他吗??
是叫他等着替他收尸吧?!!!!
宋铮用鼻子去拱霍霁风的脸和脖颈,皮肤上还有温度,人没有死,但要这么放着不管,必死无疑。
“霍霁风!”
“霍霁风你醒醒!”
他咬住他肩膀的衣服拉扯,用脑袋顶霍霁风身体,对方都没有苏醒过来的迹象。
鲜血的味道有些不对,他用力嗅嗅,腥味夹杂着一点奇怪的香气,于是仔细辨认着血液颜色。
相对比人看世界的色彩来说,马儿是“红绿色盲”,它们眼睛里可以分辨色彩的“视锥细胞”只有两种,缺少对红色光最敏感的细胞,红色和绿色在马的眼睛里只是不同程度的灰色。
然而宋铮见霍霁风杀人的次数不少,姑且把他眼中的“血色”称为“鲜血灰”,他很清楚“鲜血灰”在灰色中的程度,可此刻霍霁风流的血近乎黑色。
是中毒,箭上有毒!
宋铮脑子里有了救治过程,先帮霍霁风拔箭,而后吸取毒素,能吸多少吸多少,再止血。
总之死马当活马医了。
然而最大的问题是,他一匹马怎么给霍霁风拔箭吸毒?
时间就是生命,在此时体现得淋漓尽致,宋铮抬起一只蹄子,踩住霍霁风胸口,低头,嘴巴叼住他肩膀上露出的半支羽箭。
用力
“咳”霍霁风闷哼出声。
宋铮立马收起蹄子,是不是踩重了?
他虽然弱,但五百公斤的体重在那摆着,别箭没拔出来先把霍霁风踩死了。
怎么办
宋铮心里沉甸甸地缀着千斤石,这当口,他无比希望自己还是人,最起码行动比做马儿方便很多。
不安、心急、焦躁情绪糅杂,他开始喘不上气,仿佛第一次见霍霁风杀人那天,眼前的视线也糊了,不得不躺下来。
宋铮咬紧牙调整呼吸,不知不觉感触到了地上大小不一,或尖锐或圆润的石子,还能把石子抓起来?
宋铮低头,触摸在地面的不再是马蹄,而是手。
他变成人身了。
不管怎么变的,他想的是尽快给霍霁风拔箭 ,刚扑到霍霁风身上,觉得刚才的救治流程,对,也不对。手头伤药齐全的话当然是先取出毒箭,然而什么都没有,取完箭再去找止血草药,霍霁风光流血就流死了。
“霍霁风,我得先找药草,你坚持住!”
离开前,宋铮把霍霁风的外衣和外裤扒下来穿上,从衣服下摆撕出一圈布条当腰带,利落扎好。
第34章 第 34 章 揭穿,你是乌云
宋铮在军营溜达时没进过伤兵营, 怕见血,但是营帐外晒的草药他见过,过目不忘, 自己又看过不少杂书,辨认常用的药草不在话下。
没走两步,他就发现了蒲公英, 蒲公英有消炎加止血的双重功效,秋季是蒲公英生长的小高峰, 这些植株的生长高度都在30厘米左右, 开着类似球状的小花朵,很茂盛。
宋铮抓紧采摘。
消炎止痛的有了, 关键还差止血的。
一大把蒲公英往衣服里一塞, 便朝陡峭的悬崖壁走去。
他下悬崖时就望见附近崖壁的缝隙里长着不少植物, 兴许能找到三七。
三七也叫田七 , 属于止血药草里面的“金不换”级别,能快速有效止血, 秋季挖三七也是质量最好,药效最足的时候。
宋铮瞪大眼睛, 在悬崖底部的石壁、斜坡上仔细找。
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算人算马, 可能是马精?总之视野没有马儿时候广, 但视力却很好,甚至不是红绿色盲了, 结合了人和马的优点。
眸子倏然发亮。
真找到了!
茎直立,单一, 颜色为紫色,光滑无毛,复叶成掌状, 符合三七在地面上的样子。然而三七能有有效止血的部分是块根,他要把卡在石缝里的块根挖出来才知道是真三七,还是类似而已。
这株三七长在距离他头顶上方一米的地方。
宋铮伸长手臂,用力一跳。
没捞着。
没穿鞋的脚还被底下的石子咯疼了。
秀气的眉头拧起,他不做停留,直接往上爬。
爬上去不算难,借着一些石壁的凹槽或者突起就能够到三七,难的是要从缝隙里把块根挖出来,他用石头不断凿击缝隙,一下接一下,等缝隙碎石都松动才用手刨。
“嘶”石子把手指头划破了。
宋铮长长吸气,但这点伤和霍霁风的命比起来不算什么,偏淡色的唇紧抿,继续挖
宋铮挖好药草之际,霍霁风醒了。
宋铮没想他伤得这么重还能醒得这么快,心头一惊,停在三米开外。
他要怎么向霍霁风解释他从马变成了人,霍霁风会信吗?会不会把他当成怪物?
受伤之人会比寻常更戒备,何况是像霍霁风这样活在刀枪剑戟、阴谋诡诈中的人。
他稍有妄动,霍霁风就算受重伤也能捡颗小石子把他击毙吧?
短短一瞬,宋铮思考了许多。
他斟酌用词:“我是附近的村民,来悬崖底下采药,发现你受伤躺在那儿,我就想找些药草帮你拔箭止血。”
那双在黑暗中灼灼有神的目光凝视着他。
霍霁风哪里不知道他是自己的马儿。
还学会撒谎了。
“你是乌云。”
一下把宋铮揭穿。
“”
宋铮心道一声,不愧是霍霁风,说话和他杀人一样果断,有一种不给人留余地的美。
既然知道,宋铮也就不怕了,脑子里一边想着“霍霁风为什么会知道?”“知道了为什么还这么淡定?”“该不会自己变成人和霍霁风有关?”,一边利落地将怀里抱着的药草全部放下。
再找一块干净平坦的石头,擦干净后把三七的块根放上去砸碎,捣烂
霍霁风的眼神定在忙活的宋铮身上,乌亮的墨发遮挡住了他大半张脸,只露出清秀挺拔的鼻尖,他身形也清瘦,在这空旷的悬崖底下,在圆月稀薄的冷光之中,像极了一颗孤直的竹,雪中的松。
总之。
如此柔弱的乌云,怕是没他不行。
“好了,”宋铮抬头,以人的眸光与霍霁风的视线对视,有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薄唇抿了抿,“可以拔箭了。”
“好,”霍霁风自己拔箭的体力还是有的,就是一咬牙的功夫,但在宋铮凑过来时,他选择放弃这个念头。
“衣服待会儿还要穿,还是不要撕烂得好。”
宋铮解开霍霁风的中衣,小心翼翼将他胸前的衣服从羽箭上取下来:“本来箭上就有毒,消毒过程我就不做了,也没有工具,你忍着点。”
左手贴在霍霁风袒露的胸口借力,右手握住箭杆。
宋铮死死盯着那处流黑血的伤口,集中注意力,深吸气,希望一次性快速地把箭取出来,动作越快,霍霁风就越少受苦。
霍霁风视线低垂,掠过覆在他胸膛上的手,呼吸微滞。
乌云的手软得像棉花。
“不着急,慢慢来。”
“又没有麻沸散,越慢你痛得越久,”宋铮不听他的,咬紧后槽牙用力往外拔。
伤口一被牵动,血液就像开闸似的涌出来。这活儿他没干过,心惊肉跳中又犹豫了,难道自己想法是错的,应该像霍霁风说的慢慢来?
眼见宋铮在见血后面色苍白如纸,嘴唇都抖了抖,显然受到惊吓。
霍霁风哪里还舍得,一手捂住他眼睛,一手覆在宋铮握箭的手上,果断利落,噗嗤一下,自己把箭拔了。!!
怎么自己说的和做的截然相反?
宋铮的心陡然高悬,意识到箭拔完,推开挡住视线的手,把捣烂的三七全部敷在霍霁风的伤口上,顺道按压止血。
“你勿要担心,这点伤我还死不了,”霍霁风宽慰他。
宋铮心里有很多疑问:“你们是过栈道时遇到上了埋伏?是附近有山匪?公主怎么样了?”
霍霁风没有立马作答。
宋铮意识到事情没那么简单,其中复杂可能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但霍霁风让他来悬崖下等他,说明霍霁风早知道会出意外。
“公主被设埋伏的人带走了,”霍霁风说。
宋铮心脏陡然被揪紧:“那公主岂不是必死无疑?!”
“错了,恰好相反。”
“?”
“埋伏的杀手是皇宫里派来的高手,公主中毒,抄近路走栈道,一切都是事先设计好的,他们想要杀的人不是公主,是我。”
这些话如一团乱麻塞入宋铮的脑子。
霍霁风继续道:“京州与定朔有千里之遥,一位公主从皇宫里消失,不出一两日就会被发现,皇上想拦她,有的是办法,飞鸽传书让沿途府衙调兵拦截,她插翅难飞。”
“所以”宋铮理清头绪了,“要杀你的人是皇上?”
“正是。”
皇上要杀霍霁风,又苦于没有正当的理由,所以在暗中推波助澜,使得华阳公主来到边关,再借着让霍霁风护送为由离开军营,接着给公主下毒,逼他们不得不抄近路走栈道,然后提前埋伏好杀手,才有了眼下的状况。
“这么说,给公主下毒的人不是那位公公,就是公主身边的侍女?”
“应是二者之一。”
“你既然知道,怎么不提前防范,还中了招?”宋铮知道霍霁风不是有勇无谋的莽夫,心里狡猾着呢。
霍霁风不瞒他:“我也需要一个从军营离开的借口,既不渎职也能巧妙脱身。”
其实这一切都在他计划之中,就连皇上要引他离开军营,暗中刺杀都是他故意一步一步,一手造就。
倒有点小意外,就是这毒的确厉害,让他昏迷了一时半刻。
不过说太多他怕乌云听不明白,以后慢慢解释。
见三七的止血效果起了作用,宋铮让他自己按着,开始碾磨蒲公英,最简便的方法也是将其捣烂,一并敷上去。
“你说要脱身,也就是不回军营了?”宋铮又问。
“我需走一趟外邦,你与我一道,”霍霁道。
宋铮又懂了,公主被皇帝的人带走,不会有生命危险,所以霍霁风不会调人去追,也压根就没想去京州,而是要去外邦办自己的事,还不能让别人知道。
不跟着霍霁风,宋铮也没地方去,他不得不点头。
“你刚成精,还不懂人心叵测,尤其在这乱世之中,一旦被山匪流寇抓走必然小命不保,要是进了某家黑店,不是断手就是断脚,想想没有四条马蹄,你该如何走路,无辜流民也不可信,穷极之下易子而食,陌生过路人被烹煮也是常事”
霍霁风说了很多,最后总结:“只有待在我身边,你才是最安全的。”
宋铮:“”
先不说人心叵测不叵测,就说霍霁风是怎么能一本正经说出“你刚成精”这样的话。
他不得不承认,霍霁风果真是见惯生死场面的人,马成精都能这么淡定。
“你”一直“你你”的,对古代的大将军似乎不太敬重,宋铮住口,又改口,“大将军,不会觉得我是妖怪,很可怕吗?”
可怕?
霍霁风只觉得他好看。
这天底下,他从没见过像宋铮这么好看的人,心说得亏是他的马,不然还得动手抢。
“一日是本将军的马,终身都是本将军的马,无所谓可怕不可怕。”
“”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怪呢??
先前霍霁风对他的好一一在脑海里闪现,所以是不是霍霁风早知道点什么,才由着他在马厩里盖被子,吃好的用好的,这么想着也把自己的问题问出来。
霍霁风对爱马有问必答:“当然,你忽然变得柔弱娇气,骑不得训不得,除了会吃毫无用处,我对你有怀疑也是正常”
宋铮淡淡微笑,在霍霁风伤口上摁紧。
霍霁风的话一顿。
宋铮问:“痛吗?”
“痛。”
“痛就不要说话了。”
战场上叱咤风云,敌人见了无不闻风丧胆的霍大将军立马住嘴。
没过一会儿,黑暗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一个因为武功练得好才耳力好,一个是结合了马的优点,听得清楚。
不出意外是杀手追到崖底来查看情况,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藏好别动,我去去就回,”霍霁风交代。
宋铮来不及阻止,人已经窜出去了,很快那头就传来打斗声。
杀手有两名,霍霁风在受伤情况下反杀一人,还故意留下另一活口回去复命。
宋铮扒着大石头躲在后面看得明明白白,等杀手逃命遁走后,奄奄一息、摇摇欲坠、用最后的力气单膝跪地,不出片刻就要踏上黄泉路的霍霁风稳稳站了起来。
这么一来,在杀手眼中,霍霁风就已经是个死人了,杀手既能复命还不用赔上自己。
好演技啊好演技。
待杀手离开,霍霁风扒掉尸体的衣服和靴子给宋铮,两人离开崖底。
天光刚刚破晓,一个农夫赶马驾着板车经过,宋铮巧说是自己和大哥半路上遇到打劫,抢走了马匹和财务,还伤了人,让农夫载他们一程,农夫欣然同意。
板车上装着杂物,两人靠杂物而坐。
“将”有外人在,宋铮开口时犹豫,直呼其名又不合古代人的礼数。
“出门在外,用化名行事方便,管我叫霍风即可,”霍霁风说,“你的名字我也想好了,以宋为姓,铮为名,风裁宋郎貌,铮容立鹤群。”
听前两句,宋铮微微张唇,最后一句,默默闭上口。
耳尖略红。
霍霁风的目光扫过宋铮半敛的眼睑,意识到自己没藏住心里的话,觉得乌云好看就这么脱口而出了。
他怕乌云尴尬,补一句:“随口胡诌,不要放在心上。”
宋铮凉笑。
那到底是夸他好看还是不好看?
两人沉默的途中,赶马的车夫就翻白眼了,霍霁风文绉绉的夸奖他听不懂,但是听懂这俩人名字是现取的,什么被打劫,是兄弟俩的话才是胡诌,这是两个老六啊!
车夫多次回头,思索再三,再三思索,经过内心的激烈挣扎,觉得自己的小体格子打不过高大威武,剑眉凶目的霍霁风,便继续老实赶路。
板车很颠簸,宋铮一直担心霍霁风的伤。
奇异的是,偶尔因为颠簸裂开的伤口渗出的不再是黑血,而是由黑血转变成了暗红色的血液。
是在好转?
蒲公英是有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的功效,但是对专门研制的毒药肯定起不了大作用,而且皇上要杀霍霁风,会用一般的毒药吗?
咕
肚子咕咕叫。
霍霁风比担心自己还要担心宋铮:“饿了?”
“嗯,”宋铮应一声。
霍霁风叫停车夫,对宋铮道:“等着,我去林子里给你弄些吃的。”
“可是你的伤”
“死不了,”说罢,人已经跳下车。
农夫偷偷瞟宋铮,心里想着,凶神恶煞的那个走了,留下一个看起来清瘦柔弱的,他可以趁机把柔弱的推下车,然后驾车逃跑,免得自己一个普通老百姓被歹人害了。
再一想,觉得不行,进林子的男人受伤都跟没事人一样,他把他同伙推了,岂不是很快会被追上来报复?
不妥不妥。
霍霁风去得快,回来得也快。
他摘来最新鲜的嫩草,草尖上还沾着清晨晶莹剔透的露珠:“你先吃些,垫垫肚子。”
“”
宋铮欲言又止,止了欲言,欲言再止
农夫真的好害怕,救命啊!这俩人都是神经病啊!!!!
第35章 第 35 章 霍霁风发誓:今生今世.……
35
宋铮的表情很犹豫。
霍霁风又知道了, 成精了比当马儿还挑食,草料都不愿意吃了。
“还有果子,”拨开鲜嫩的小青草, 底下压着三个野果,霍霁风擦拭干净放入宋铮手里,“等入了云州城, 我再给你买些好吃的。”
宋铮问:“你身上有银两吗?”
他扒霍霁风衣服时可没见到有钱袋子,没银两怎么买吃的?
霍霁风道:“不用担心, 我能黑吃黑。”
宋铮:“”
农夫瑟瑟发抖:“大大大大侠, 你们赶快上车,我这就马不停蹄送你们进城。”
进了城你们该干什么干什么, 千万别来嚯嚯我!
霍霁风上车。宋铮吃着野果, 红绿相见的果实酸酸甜甜, 很适口。
身旁人的余光落在宋铮手上。
那手的手指很长很细, 天生不是干活儿的手,瞧了会儿, 霍霁风发现宋铮破皮的指尖,想到那止血药三七, 心脏如被蜜蜂蛰, 真真心疼。
霍大将军的视线很强烈, 宋铮移动目光向他瞟去,一个野果递给他:“你吃吗?”
“我不饿, 你吃,”霍霁风说。
宋铮默默收回。
板车在路上很颠簸, 宋铮坐了一个时辰就开始难受,浑身的骨头随着颠簸的板车咚咚咚地震动,震得脑子嗡嗡响, 最后昏昏沉沉靠着霍霁风肩膀睡了一觉,醒来时刚好入城。
“二位,云州城已经到了,我还有事儿,先走一步,”农夫驾着板车速速逃走。
宋铮想说句谢谢都来不及。
云州城在大澜的地图上属于西北地界,地方并不富饶,但相比更靠近边关的永和镇,这里百姓的生活更好些,所以逃入云州的流民也多。大多流民被赶至城外,少数漏网之鱼在城内游荡,百姓们见怪不怪。
怪的是今儿见到的两人,一个气宇轩昂,丰神俊朗,却只穿中衣与下裤,一个目若朗星,气质如日月入怀,却穿着极不合身的衣服,披头散发。
路过的百姓无不心说一句,虽然但是,癫人。
宋铮硬着头皮跟霍霁风走,这时候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阿铮,”霍霁风停下脚步,“你等我片刻,我去去就回。”
宋铮顺着霍霁风注视的方向看去。
那儿有一处卖首饰的摊位,一个吃得满面红光、身材发福,着锦衣华服的富家少爷正在摊位前调戏良家妇女,却不知道自己的钱袋子被路过的毛贼顺走了,霍霁风的目标就是毛贼。
毛贼顺了钱袋子钻入小巷,还没看看有多少银两呢,脖颈上挨了一手刀,昏死过去。
霍霁风的黑吃黑是一句话没有。
这边,宋铮见女子被纠缠,想上去解围,心里也有了主意。
他常年身体弱,家里用过很多方法治,其中一种就是中医调理,穴位按压。他曾与老中医聊天时了解了不少人体穴位,知道从哪里按压臂丛神经,可以使上臂酸麻无力。
所以他能借口面相看诊,对其下药,诓骗这位富少爷马上去医馆,替女子暂时解决麻烦。
宋铮走上前,还没靠近他们,不知从哪里飞出来一颗小石子砸中富家少爷的眼睛。
“啊啊啊——”
富家少爷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血从捂眼的指缝里面不停钻出来,他愤怒朝周围大喊:“谁呀!谁他娘的用石头砸我,啊啊”
怕被牵连,经过的百姓纷纷躲远,宋铮也随路人往街边靠,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三名家丁团团围住他们家少爷,脑袋转来转去也没见可疑的人,于是在富家少爷的骂骂咧咧中,一行人匆忙赶往医馆。
这时,霍霁风出来了。
宋铮将双手揣进袖子里:“。”
嗯,简单粗暴,但殊途同归。
两人也找了家医馆,宋铮还是那套说辞,他与大哥遭遇抢劫,还受流寇所伤逃进城来。大夫不疑有他,立即取来干净的棉布、清创消毒的酒
大夫正要动作,霍霁风抬手阻止:“请大夫先给家弟治伤。”
宋铮脑袋空白了一瞬。
自己有什么伤?
大夫从下往上看宋铮,问:“这位小兄弟伤在何处?”
霍霁风说:“他的手,破了些皮,十指连心,不比我身上的伤轻,麻烦大夫处理得仔细些。”
宋铮下意识抬手,霍霁风不说他都忘记自己手指在挖三七的时候出过血,但经过这么久时间,早结痂了,没提什么重物也不疼。
大夫将两者的伤一对比,嘴角抽搐。
“大夫,我的是小伤,先替我大哥治伤要紧,”自己的伤不算什么,霍霁风的伤不处理才会要命。
“诶,好,”大夫点头。
霍霁风拧眉了:“手要紧。”
大夫很想问,你是不是眼睛也有点伤,到底哪个更严重看不明白?
宋铮的表情溢出丝丝凉气:“砍了我指头吧,我不想要了。”
“”
霍霁风:“还是我先来。”
柔弱得不行,脾气倒不小。
大夫的白眼差点翻到天上,他迅速清理霍霁风伤口,将原先粘在伤口处的三七、蒲公英草屑剔除干净,用酒消毒,重新敷上伤药包扎好,最后宋铮也包了三根指头,缠得很圆润。
二人离开医馆,住进客栈。
晚饭是店小二送上来的,宋铮却顾不上吃,他发现霍霁风躺下没多久身体就出现了异常状况,脸很红,额头发烫,说能煮鸡蛋一点都不夸张。
是伤口感染发烧?
宋铮的唇色隐隐发白,用巾布沾水,拧干后覆在霍霁风额头上。
他们从医馆出来时还抓了几副药,他手忙脚乱喊来小二,塞了点银子让对方帮忙煎药,小二跑得飞快。一碗汤药灌下去后,霍霁风是不烧了,可是他身体的温度急转直下,从头到脚的皮肤变得冰凉冰凉,发丝、眉梢凝结起薄薄的小冰晶。
这已经超出伤口感染的范畴了。
宋铮想到了毒发。
可他明明看见霍霁风在医馆上药时,流的血是鲜红色,说明毒解了,怎么还会出现如此奇特的状况?
“霍霁风,你的症状不像是感染,我应该怎么帮你?你醒醒!!!”
宋铮用棉被将霍霁风紧紧裹住,可是没有效果,不得不喊来小二再加两床被子。
他把霍霁风包裹得像熊,一只手探进被子里摸着对方的皮肤,始终是凉的,甚至有发僵的趋势,情急下,他想起偶像剧里脱衣服钻进被子里帮忙取暖的狗血剧情。
钻?
还是不钻?
这样的取暖方式真的有用?
内心挣扎。
这时,霍霁风抓住了身上乱摸的手,紧闭的眼睑下打开一条缝,说话的呼吸又沉又碎:“过上,一夜,便会好,你莫乱跑。”
宋铮再问他究竟怎么回事,霍霁风已经不答话了。
又过一盏茶的功夫,霍霁风的身体转而变烫,忽冷忽热,不停交替,谁都能看得出来这种情况下身体一定非常难受,而霍霁风毒发时的状态远比宋铮想象得还要痛苦上千倍百倍。
发热时,整个人都像在岩浆里炙烤,被大火烧被滚油烹,发冷时,冻得每一寸骨头都要裂开一样,任何一点空气的流动都是针尖扎进毛孔,痛入四肢百骸。
霍霁风却愣是不吭一声。
宋铮做不了别的,只能在霍霁风冷的时候帮他盖好被子,点碳火,等他热了再把炭盆移走,帮他打扇子降温,做力所能及的。
霍霁风处在巨大的折磨中,说话都费劲,但不是全没意识,他很清楚乌云在做什么。
换做其他人在他毒发时靠近,他就是嚼碎一口牙都要先把人宰了。
霍霁风是身体遭罪,宋铮是心里受煎熬,到后半夜时他眼前发晕,房间天旋地转,恶心耳鸣的症状都来了,用中医的话说就是突然之间重度忧思,导致心血损耗,气血生化不足。
眼前一黑,宋铮倒在了床边。
再醒来。
他已安安稳稳躺在床上,换成了霍霁风在照顾他。
“醒了?”霍霁风像从来没中过毒似的,目光炯炯地凝视床上的人,替宋铮掖好被角,“是再歇一会儿,还是用些吃的?大夫说你气血有亏,需要静心调养两日。”
比起盯着他的刀凿一样的眼神,宋铮就显得温润沉静得多,尤其刚醒来。
“你呢?你没事了吗?”
“已无大碍。”
“听着像骗鬼。”
霍霁风默了默:“说来话长。”
宋铮用清澈明亮的眼睛看着他:“但有点想听。”
霍霁风拒绝不了一点,他与他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国家,皇帝年迈,却迟迟不立储君,他膝下的三个儿子就开始争夺皇位。二皇子暗地里拉拢三皇子,意图联合起来先对付大皇子,不想这是二皇子的奸计,实则二皇子早与大皇子达成联盟,要一起对付三皇子。
三皇子中计,府邸搜出的龙袍成为铁证,谋反罪名板上钉钉。
皇帝震怒,当即下旨废除三皇子的封号与爵位,削除宗籍,从此成为庶人,支持三皇子的朝廷官员被一并牵连,废黜的废黜,流放的流放。
成王败寇,无可厚非,事情到这里本该没三皇子什么事了,可是大皇子与二皇子为了永绝后患,暗中刺杀三皇子,三皇子那八岁的儿子侥幸不死,却没有逃脱魔爪。
在二皇子落败,大皇子登基之后,二皇子又想到了一条夺权的诡计。
八岁的孩子被当成杀人工具来培养,喂他毒药,折磨他控制他,将他改头换面送入军营。这个孩子也不负二皇子所望,一步步登上大将军之位,如今手握几十万兵马。
二皇子坚信,已成皇帝的大皇子也是此子的杀父仇人,此子有了兵权,难道会不想报仇?
待到军队围剿皇宫,此子杀了皇帝,二皇子再跳出来昭告天下,叛军之首便是当年谋反的三皇子之子,他就能名正言顺讨伐叛军,自己用好名声来接手皇位。
真是借刀杀人,一箭双雕。
宋铮听着故事,从躺着变成了坐着,一只手紧攥着被面,一双眼睛里满是震惊,定定看着霍霁风。
以前学历史,对古人争权夺位的惨烈只有平静的感慨,亲眼见到活生生的受害者,才体会到心头强烈的震动和骇然,帝王之家,骨肉相残,无所不用其极。
宋铮动了动唇,艰难问出来:“将军是几岁参军?”
霍霁风说:“十五岁。”
十五岁,也就是在那位二皇子,他亲皇伯手里受了整整七年的折磨。
而要当上大将军,又得吃多少苦,多少次在战场上拼杀,多少次一脚踏进鬼门关,最终险险捡回条命换来的。
宋铮鼻子发酸:“所以将军毒发,不是那支箭的缘故,是小时候就被下了毒?一直靠吃治标不治本的解药维持性命?”
“箭上也有剧毒,”霍霁风与他解释,“只是皇上还,不知我真实身世,否则不会留我到今日,前两年他才察觉我与宁王私底下有书信往来,才将我当成心头大患,非除了不可。”
宋铮惊疑不定:“从小就身中剧毒,再添新毒,将军要不要再看看大夫??”
“说来倒是奇特,我中毒不是一两回了”
霍霁风说起在军营里第一次中毒,奸细趁机下药,他却安然无事,因为身体里原本的毒吸收了外来毒素,对方下的毒轻,他根本不会察觉,要是用毒过分狠辣,譬如皇上这次手笔,就会使身体内的剧毒发作,相当于短暂激活一次,事后又能安然无恙。
但是需要每隔半年服用一次宁王送来的解药,否则就会毒发身亡。
所以霍霁风去外邦,是要寻高先生的师兄,江湖仙医。
他的想法是,找到这位仙医,能治治,不能治拉倒,回头就冲进京州,杀了皇帝再砍了宁王,报完仇,该死死。
不过现在,霍霁风改变想法了,他必须活着。
乌云如此柔弱,交给别人哪里养得好,只能自己带着。
宋铮低头沉思,毒,能吃毒听着很新鲜奇特而且,他怎么感觉不像是毒呢?
见宋铮沉默不语,表情凝重的模样,霍霁风的心尖被掐了一下,疼疼的,怪怪的,他开口:“阿铮。”
宋铮带着疑惑的眼神抬头:“?”
霍霁风向他立誓:“你无需为以后烦扰,我会活得长长久久,今生今世,必护你无忧。”
宋铮愣了愣,微微张口,又轻轻抿上,有点脸热。
第36章 第 36 章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36
殿内烛火摇曳, 空气里氤氲着龙涎香,时不时的还有几声咳嗽响起。
一道黑影悄无声息来到皇帝的宫殿,伏跪于地, 带着一身秋夜的寒露之气:“皇上,您交代的事办妥了。”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的尸首呢?”
杀手回话:“霍将军中箭掉入悬崖,属下带人追到崖底, 确有将人找到, 他已奄奄一息,必死无疑, 但属下急于复命, 因此没将其带回。”
皇上的眼中迸出凌厉精光, 浮上怒气:“也就是说, 你没看着他咽气?”
杀手绷紧皮,脑袋垂得更低了。
“皇上息怒, ”太监刘福小心换过皇帝手边的茶盏,说道, “抹在箭上的毒, 非寻常草木之萃, 乃是由南疆沼泽深处,毒蜘蛛的涎液, 腐骨花的花蕊,再佐以七种异域淬炼的剧毒制成, 一旦中毒,神仙难救,恐怕霍大将军此时已化成一滩血水, 哪还有尸首能带回来。”
“如此甚好,”老皇帝总算满意,一挥手让杀手退下。
可老皇帝满意了,宁王就不满意了。
当年的大皇子登基之后,没有理由杀了二皇子也就是今日的宁王,也不宜在三皇子新丧不久时再死一位皇弟,落得一个刻薄寡恩、戕害手足的骂名,更不放心就此放宁王就藩,天高皇帝远,无异于纵虎归山。
于是新皇以“手足情深”的借口,下旨让宁王留在京州,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管。
老虎还是老虎,得拔掉齿牙才不能咬人,新皇想尽各种办法让宁王染疾,卧榻不起。
宁王那个恨啊。
恨不得将老皇帝扒皮抽筋、剔骨吃肉。
在得知霍霁风护送公主途中被害,更是气急败坏。
“莽夫!莽夫啊!!!”宁王老脸狰狞,气得喉咙里要飙血,“以为自己手握二十万大军,就能有恃无恐,擅自行事?蠢货!废物!!!”
膨!
宁王砸了书房里的砚台,又是哐啷一声摔碎花瓶。
幕僚王孙抹着额头上的汗,恭谨劝说:“王爷不必着急动怒,这消息还没确凿,霍霁风不一定真就死了。”
宁王冷哼,“本王培养他十余载,让他登上将军之位,百般告诫提醒,让他行事千万小心,他这些年是怎么做的!”带着老褶的皮肉都在发抖,“以为有点权利了翅膀就硬了,在这节骨眼上让皇帝起疑,生死未卜,本王之后的安排还怎么进行!”
王孙替宁王出谋划策:“王爷可先派人仔细调查一番,若他真死了,咱们再”
他附耳到宁王耳边。
一阵叽里咕噜宁王渐渐冷静。
*
云州城。
两名男子并肩从成衣铺出来。
穿青色劲装的男子气势很盛,浑身上下一股冷血无情的劲儿,如开封的刃,未归鞘的刀,锋芒毕露一看就不好惹,所以街道上来来往往的百姓多一眼都不敢看。
另一位公子就不同了,样貌实在是太出挑太好看。
一头乌黑光泽的长发被一丝不苟地束起,面庞如白玉雕琢,棱角分明,身上的白色衣裳是上好的胡绸用料,韧而不硬,紧贴着身躯流泻而下,腰处由一条素玉带利落收束,矜贵而利落。
两人走在一起,分明是矜贵公子与家仆。
为什么高的男人像家仆?
因为霍霁风易容了,特别特别的相貌平平。
接下来就是去买马,然后取云州的西南官道前往大江渡口,继而走水路折返西北方向,装扮成客商进入北梁的边境走廊,一路往西去外邦。
宋铮在霍霁风营帐里研究过两国的舆图,北梁的疆域只有大澜的三分之一,之所以北梁能够兵强马壮,就是他的地理位置离外邦最近,地貌就像一块两头尖的红薯,占据了通往外邦的黄金要道,因此商队川流,钱帛丰厚,养出了北梁铁骑的剽悍与底气。
而他与霍霁风选这条路,是最节省时间的走法。
宋铮担心霍霁风的伤,买马的路上时不时瞅两眼,衣服颜色没有加深,就是没有渗血。
今早也换过药了,伤口的恢复状况看着还可以。
心里正思索着,霍霁风拦住他:“你在此地等我,我去买马。”
宋铮略一点头,看着霍霁风走向马贩子。
简易的凉棚下拴着三匹马,体态都很健硕,膘肥体壮,都是好马。
那马贩子看着和阿冬还有些像,笑起来很憨厚,脸上洋溢着热情:“这位爷,您瞧瞧,这几匹都是一等一的好马,我毫不夸张的说,日行千里都不成问题。”
“能日行千里,马不死我都风干了,你想害我?”霍霁风的实话比砒霜还毒。
马贩子干笑:“爷真会说笑。”
“多少银子?”
“不贵,”马贩子说,“五十两。”
市场上普通的驮马大概十二三两,好一些的二三十两,五十两略贵,但还没贵到离谱,霍霁风掏银子给他:“就要这匹白马。”
“就要一匹?”马贩子瞅向不远处如谪仙下凡似的清隽公子,“爷,我瞧那位公子与您是一块儿来的,买一匹不够骑吧?您买两匹,我只收您八十两银子,您看怎么样?”
霍霁风眼不眨心不跳:“他是我家少爷,少爷只让我买一匹。”
原来如此,家里的奴仆做不了主,马贩子不再推销了,解开白马的栓绳交给霍霁风:“爷慢走。”
霍霁风牵马回到宋铮身边:“本想买两匹,但另外两匹马有人定了,只是买主还没派人来领,我们将就一匹,今晚天黑之前也能抵达渡口。”
“好,”宋铮没意见。
他当过马,却没骑过马,也不会啊。
霍霁风双手稳稳托住他腰身,轻松将他送上马背,再自己踏镫上马,落在宋铮身后,双臂圈住自个儿的爱马,手持缰绳慢悠悠前行。垂落的目光粘在宋铮脸上。
乌云真好看,睫毛真长。
看着他们的马贩子:“?”
这年头地位等级已经不存在了吗?主仆能同乘一骥?
宋铮拿出地图温习路线,这时候身下的白马开始发出唠叨。
“人真是爱撒谎,你们俩一起骑我,说明根本不是主仆。”
“还骗说你家少爷只让你买一匹马,又骗你的同伴说我大哥和弟都定出去了,哪有定出去,瞎说!”
“我一马驮你们俩,需要花双份力气,你们要是跑远路,会不会半途累死我?”
“咴儿我今早还没来得及吃草料”
唠叨劲儿和军营的阿白有的一拼。
宋铮先是惊讶了下。
然后淡淡微笑。
无语。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他偏过脸,挑起眼尾余光睨霍霁风:“霍大哥。”
霍霁风稍稍前倾:“怎么了?”
宋铮问:“其余两匹马,真的被定走了?”
霍霁风笃定:“千真万确。”
“哦,可这匹白马不是这么说的,”做人不妨碍他依旧能懂马语。
“是吗,”霍霁风见惯生死,什么都不怕,此时不由得心头一跳,他从怀里摸出一张饼,“堵住它的嘴,告诉它一路上不许再多话,等我们到了渡口,我寻人将它送回城找个好人家,它要是废话多,我丢野外了事。”
不用再转告,白马已乖乖闭上嘴。
马好,人坏。
宋铮哭笑不得,果然是霍霁风的强硬做派,他顺便问了原先与他们一同离开军营的马匹和亲兵队的情况。
根据暗中送来的消息,亲兵队由张武带领还在寻找公主,做完了样子就会回军营去。
那些马匹则更早回到军营。
天黑前,宋铮与霍霁风到了渡口,顺利搭上商船。
坐商船还得花费银子打点,光黑吃黑那点根本不够用,宋铮问霍霁风揣的一沓银票哪来的,霍霁风如实告之。从定朔去京州的沿途钱庄里他都有存钱,随取随用,但是入云州城第一天伤痕累累,不便贸贸然去取银票,街边弄点散银子更快。
霍霁风为宋铮选了个一等舱的好房间,房内陈设考究精致,推开窗户还能欣赏粼粼波光的江面。
宋铮靠窗吃着晚饭,菜式很丰富。
有海陆八珍汤,里头食材包括海参、鲍鱼、鱼翅、干贝、鱼唇、鹿筋、猪蹄、鸡肉差不多是最原始版本的佛跳墙。碧玉豆腐羹,嫩豆腐切成细如发丝的条状,搭配鸡丝、笋丝,味道一绝,剩下两个菜也很精致,因为船主是富商,船上有的是好食材好厨子。
霍霁风与宋铮一同用饭,但是很担心,马儿吃肉真的可行?
“若有不适,一定要及早告诉我。”
他一开始要准备些素的,例如豆类、麦饼,但在宋铮“有点想吃肉”的眼神里败下阵来。
“没有不舒服,能吃,”宋铮已经喝了一碗汤,吃了两块肉,没觉得胃里难受,他盛一碗给霍霁风,“你也多吃些,伤口好得快。”
“好。”
两人房门外,静悄悄地立着一个塌鼻梁、吊梢眼的男人,正听着里面的对话。
没听见有用的东西,塌鼻男人悄然离开。
但没逃过霍霁风的耳朵,只是不动声色吃东西,心想着要是打劫惊吓了他的乌云,他先把他头打掉。
入夜后,船上安静了,只有江面的水波声传入耳朵中。
宋铮帮霍霁风换过伤药,然后抖开被子铺好床,爬进最里面,出门在外没有那么多讲究,再说两个男人睡在一起也没什么,他留出外床的空位给霍霁风。
霍霁风心情很愉悦,嘴角不自觉翘了下。
再也没有马儿比他的乌云更贴心了。
而后在外床躺下。
宋铮把铺开的被子往他身上搭,空气的流动带着一点暖融融的气息撞进霍霁风鼻腔,扰得某大将军心猿意马,有一股子邪气在身体里横冲直撞,撞得心头燥热,邦硬。
他朝向宋铮,拉下搭在自己身上的被子,团团把宋铮裹住:“我不冷,你快睡。”
宋铮被捂住了口鼻,只露出亮汪汪、清泉一样的眼睛,闷声点头。
他们上了船,皇帝派的杀手不可能再追来,宋铮很安心,但是后半夜他肚子饿了。他食量小吃得少,吃得少就饿得快,一饿就在睡梦中咴儿咴儿叫,迷迷糊糊中变回马儿状态,身上衣服被撑裂的刺啦刺啦声把他吵醒。
这张床不大,被马占了就容不下人。
宋铮坐在床上,两只雪白的前蹄从床沿挂下来,耳朵下压,有点惭愧。
“咴儿”
“不要紧,饿了我去给你弄吃的,商船的厨房里有的是食物。”
霍霁风没有任何怨言,出房门前还多看了眼宋铮,越看越觉得变马的宋铮也是如此眉清目秀,他还有点禽兽地想把这匹马儿揉进怀里。
怪可爱的。
宋铮吃过两根胡萝卜,两张胡饼后继续睡觉。
第二天,两人上甲板看风景。
搭商船的不止他们,还有不少别的乘客,大部分人都是走南闯北的商人,着装偏向异域风格,为了不显得像异类,宋铮提议向船主买些他们的服装,发型也做了改变。
霍霁风佩戴抹额,梳上小辫子,挂上外邦配饰的模样宋铮很满意。
看着看着,瞥到一道直勾勾盯着他们的视线,宋铮随即挪开,装作和霍霁风聊别的事的样子说:“霍大哥,你后面有个人总盯着我们看,会不会是那晚的杀手不放心折返回来,跟着我们上了船?”
“这个人我早有察觉,”霍霁风替宋铮拢了拢披风,“若是杀手,我们上船前就应该动手了,说是毛贼也不太像,能搭商船的身上都有些银两,不至于。”
“那他老看什么?”宋铮不明白了。
霍霁风的眼神骤然阴鸷,杀意陡生:“就今晚,我挖了他眼珠子。”?
疑惑一秒。
懂了。
“”
满头黑线。
其实,狗狗祟祟的男人是易容后的陆十九,按照原定计划,大将军遇刺后前往外邦,沿途会留下记号,他只要追着记号就能赶上将军。
可现在所有留下的记号和线索都指向他追踪的这个男人,此人的身形、气度都与大将军相符,奇怪的是,这人身边还有位如此俊美的公子,这这并不在计划之内。
而且大将军怎么可能露出那样深情款款的眼神。
还细心地像个老妈子,一会儿问俊美公子,渴吗?一会儿问,饿吗?一会儿问,冷吗?
护得像自己的眼珠子一样。
定是他跟错人了。
陆十九望向苍茫的江面,不知跳入江中,能不能游回岸上——
作者有话说:宋铮:“他是不是想跳江自杀?”
霍霁风:“算他识相,不用我亲自动手。”
陆十九:大将军,我来了噗通!
第37章 第 37 章 渴?还是不渴?
37
跳江?
不跳江?
陆十九看着江面犹豫, 不一会儿,江面起风了,将不远处两人的对话送进他耳朵里。
“他是不是想自杀?”
“看着像。”
“但是站好久都没跳下去。”
“不如我去助他一臂之力。”
“”陆十九面无表情撤离甲板。
霍霁风是真看人不爽, 不是小毛贼也是居心叵测之人,身上还有不经意散发出来的杀气,此人不可留。
以免夜长梦多, 他今晚就要把人丢进江里喂鱼。
夜半时分,陆十九夜也行动了, 他还想再探探虚实, 狗狗祟祟来到宋铮的房门外,耳朵刚贴到门上, 房门唰得开了, 与要出门杀他的霍霁风撞了个正着。
两人都是身躯一震。
霍霁风二话不说, 一道掌风劈过去, 陆十九迅速躲开。
两人在船舱的过道里过了几十招,心头冒出疑惑, 因为两人对彼此的招数很熟,陆十九惊且喜。
霍霁风也生疑, 说出暗号:“芝麻香三里。”
陆十九忙答:“馋虫钻肚肠。”
“烧饼圆又圆。”
“像个月亮挂炉边。”
确认是大将军无误了!
两人进陆十九的房间说话, 陆十九单膝点地:“属下参见大将军!”
“起来吧, 外面行事,不必在意那些礼节, ”霍霁风问,“我们是一同上的船, 怎么不早联络我?”
“我见大将军身边有人,不敢贸然相认,将军, 您身边的公子是何人,以前不曾见过,”这是陆十九最大的疑问。
霍霁风沉吟。
乌云变人之事不宜声张,也不知道把秘密透露出去,会不会惹乌云不高兴。
他暂且瞒下。
“一远房的小亲戚,恰好遇上了,便顺路一起。”
“将军不怕他给您惹麻烦?”
说起来,陆十九还比霍霁风大了一岁,他不是大澜人,是她他国陈河关外的游牧族,族人在战乱中被抓,他的阿爸阿妈全部被当做人肉盾牌死在了刀剑下,他侥幸逃脱来到大澜的边境,是霍霁风救了他。
从此他只认霍霁风为主,不论霍霁风是守备、是校尉、还是如今的大将军,他誓死追随。
在五年前,他的衷心换来霍霁风的全部信任,讲计划与他和盘托出。
在世人眼中,当年三皇子的幼子,早不在世上了,皇子妃的娘家为了不受牵连,也与之断绝往来,更别说旁的亲戚,唯恐避之不及。
那么将军的小亲戚,又是打哪儿来的?
霍霁风想好了说辞:“他性格温厚良善,不会惹是生非,倒是他独自上路,容易遭歹人惦记。 ”
陆十九一板一眼分析:“将军,他样貌生得俊俏,应该有自知之明,是以身边为什么不带上一两个护卫,是否蹊跷?”
“不蹊跷。”
“不如等船靠了岸,我们与他分道扬镳。”
霍霁风双手背后,一身正气正得发邪:“本将军做事不会虎头蛇尾,既然做了,那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半路把人丢了算怎么回事?”
“将”陆十九还想再劝说,发现大将军的眼神越来越凌厉,眼光如刀子刮在他脸上。
哦,懂了。
没什么歹人惦记那位公子,是大将军自己惦记上了。
有些意外,也在情理之中。
军营里除有家室的随军妇,就没有别的女子,天天见的都是糙老爷们,哪里见过如此俊秀的男子,将军稀罕也不奇怪。
恐怕连亲戚的说辞都是假的。
“将军说的是!”
*
回到房间,霍霁放将对方的身份告知宋铮,宋铮安心了,晚上又安安稳稳在霍霁风身旁一觉睡到天亮。
陆十九与他们做同样装扮,充当护卫。
又走了两天水路,商船终于抵达北梁边境,部分客商是要进北梁境内做生意,还有一部分是准备从边境走廊继续往西去外邦。霍霁风打点了去往外邦的商队,与他们一起……
“眼下这条路还能坐马车,等入了沙海便只剩下驼马能用,风沙又大,届时会辛苦些。”
霍霁风眉头紧锁,细心为宋铮拢好披风。
宋铮点点头。
霍霁风又道:“我听闻外邦有一种特制的果酒,风味独特,当地还盛产甘瓜,香甜可口,到了那儿我就弄些给你尝尝。”
宋铮猜测霍霁风是的应该是葡萄酒,至于甘瓜,大约就是哈密瓜了。
“谢谢霍大哥。”
抱着剑的陆十九,咽了咽口水。
“几位兄弟也是去外邦经商?”说话的是位容貌秀丽的妇人,正是商队老板的内眷,商队里的人唤她温夫人。
三个人没有带货物,说是去做生意太假。
宋铮不慌不忙,在走水路之前就想好了说辞。古有张骞出使西域,带回葡萄、宝石等域外珍宝。唐代有遣使赴印度、波斯,一边寻求佛法,一边搜集香料、珠宝、异兽他也能借口称是地方官员派下来的寻宝使,这么一来,就很符合他们不做生意,低调却看似有点小官样子的身份。
宋铮答得从容有度,毫无破绽。
在宋铮与温夫人说话时,霍霁风不插嘴,只听着。
心说小马精,学得还挺多。
这时两个扎羊角辫,大约四五岁的孩子跑过来,一左一右抓着温夫人的衣服,喊着“娘亲要吃糖”。
宋铮有些疑惑,随口问:“温老板与夫人结伴经商,一路风霜辛苦,怎么还将两位年幼的孩子带在身边?”
小孩子比不得大人身体强健,古代的医疗又不发达,路上有个头疼脑热,兴许都能让这俩孩子送了命。
温夫人牵起两个孩子的手,笑容温婉,洋溢着家人团聚在身边的满足:“不瞒几位,此次出门不止是去经商,这连年灾祸的世道,百姓们肚子都填不饱,哪有多余的银两来花销,生意就更不好做了,这才想举家搬迁,投奔早年就去了外域的舅舅家。”
所以他们的商队人多货也多,雇的护卫也是最多的。
“娘,娘~我要吃糖~”
“我要吃蜜饯~”
俩孩子晃悠着温夫人的手,一边蹦一边喊。
“好好好,”温夫人抱起一个,又牵起另一个,“瞧你们俩嘴馋的,娘这就是去给你们找糖吃。”
又对宋铮等人颔首:“几位大人跟着商队赶路,屈就之处还望见谅,若有缺用的物件,尽管开口便是。”
宋铮略施薄礼:“夫人客气了。”
商队温老板正寻妻儿,见他们在此处,笑笑呵呵跑过来,朝霍霁风点头招呼,抱起妻子怀里的孩儿,佯装生气:“总让你们娘亲抱,也不怕累着你们娘。”
“是娘亲自己要粘我~”
“巧舌如簧”
温夫人眉目含笑,一家人其乐融融
待商队休整完毕,一行人再次上路,三人都坐在马车里。
坐船时宋铮住得很舒服,他不晕船,船上的食物又精致,跟度假一样,做马车就不一样了,一路上都是咕咚咕咚的车轱辘声,颠得骨头要散架。
打从上马车,霍霁风的两道眉头就没舒展过,他拿住水囊递给宋铮:“喝些水,润润喉咙。”
宋铮摇头:“我不渴。”
陆十九环胸抱剑,坐得笔挺:“大人,属下渴。”
霍霁风:“你不渴。”
陆十九:“”
宋铮尴尬,接过水囊递给陆十九:“陆大哥,你喝吧。”
霍霁风看向陆十九:“你渴吗?”
陆十九:“不渴了。”
霍霁风:“阿铮,他不渴了,你喝。”
宋铮默默将嘴唇抿成一条直线,霍霁风视线扫过,把水囊丢给陆十九:“渴了就喝,没人拦着你。”
陆十九在平静中越发平静
又行了一段路,宋铮的脸色明显更白了,霍霁风忧心更重,终于有点后悔把乌云带在身边,知道他弱,不想这么弱,身体底子比都城里那些贵公子还要差些。
等回军营,必须得为他制定一套锻炼计划。
宋铮没什么精气神,半阖眼皮,不知道有只手慢慢从他脖子后面伸到了他肩膀上方。
坐在他们侧面一动不动的陆十九,眼睛随着大将军的手移动,最后移回来,与的大将军的鹰眸对上。
脖子里蹿过凉风。
“大人,属下下车探探周围情况,以防有流寇出没打劫,”陆十九很识相。
话音还没落就消失在了马车内。
霍霁风的手慢慢落在宋铮肩头:“乏了便就靠着我歇会儿,再行一段,就该路边扎营了,夜里我守着你,让你好好睡上一觉。”
“嗯,”宋铮翕动嘴唇,靠向霍霁风,他颠得头晕,有东西靠着当然好。
霍霁风揽住他。
宋铮温温顺顺的,披风领口的一圈白毛挡着纤瘦的下巴,一半脸颊贴着暖呼呼的胸口,没过几分钟就睡着了。霍霁风大方看他,稀罕得不行。
太阳落山前,商队停下来在路边搭建营帐,生火做饭。
温老板一家邀请他们三人一同用餐。
火堆上架着的铁锅里,汤汁咕嘟咕嘟地翻滚,大伙儿满是风霜的脸被火光映得暖融融的,行商的伙计们、沿途雇佣的护卫队,都在一起有说有笑,单纯淳朴。
可就是今晚,这些淳朴的百姓要烧死一个手无寸铁的妇女和两个无辜的孩子。
第38章 第 38 章 到底是不是妖?
38
宋铮用木棍拨了拨火堆, 空气里飞溅起几点火星子,霍霁风扬手一挥,火星子散在夜风中。
陆十九照猫画虎, 火星子烫了手背。
无人问津。
赶路一天,又吃饱喝足了,宋铮眼皮微微耷拉, 坐在篝火边脑袋一点一点,霍霁风温声与他说话:“帐子里我都铺好了, 去歇吧。”
宋铮脱口称赞霍霁风是田螺公子。
霍霁风问:“何为田螺公子?”
宋铮娓娓道来:“是个民间故事, 从前有个农夫,一天干完农活儿回家的路上, 在小溪里捡到一个又大又漂亮的田螺, 他觉得很稀奇, 便把它带回家养在水缸里。从那天起就发生了怪事。”
陆十九也竖起耳朵。
两个玩闹的孩童听见宋铮讲故事, 纷纷凑过来,昂起脑袋, 盘起腿,端坐在宋铮面前, 黑亮亮的大眼睛望着他, 对他的故事有浓厚的兴趣。
宋铮将手边的几根木柴慢慢放入火堆, 接着讲:“每当农夫辛苦一天回到家,就会发现家里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衣物被叠放得整整齐齐,桌上还摆着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 你们猜为什么?”
他向小朋友提问。
“我猜是农夫自己做好了饭,定是他自己忘了~”温老板的次子奶声奶气抢答。
“不!此事有蹊跷,一定和田螺有关!”长子比次子大两岁, 人小鬼精,说话还很有条理,“兴许是白天有毛贼要来抢漂亮的大田螺,但是一进门毛贼就饿了,就在农夫家里做饭,不曾想,自己还没尝,农夫就回来了。”
一席话把众人逗笑。
“我儿说得有些道理,可方才宋公子还说了,农夫家里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难道这毛贼还有替人清理房屋的嗜好?”温老板问长子,“那他还怪好哩。”
“哈哈哈哈哈”
伙计们和护卫都笑起来。
长子挠着头,怎么也想不出来。
“你们还是乖乖听宋公子接着讲,”温夫人笑着端来刚烤得热乎乎的饼,一一给大伙儿分了。
宋铮笑道:“不是农夫自己做的饭,也不是家里来了毛贼,所以农夫自己也想不明白,心里一肚子的疑问,他就决定一探究竟。”
笑声和说话声都静了,都对宋铮的故事有几分兴趣。
“有一天,他提前干完农活儿,悄悄躲在屋子外面观察,到了做饭的时辰,他发现”宋铮故意停顿,吊足所有人胃口后,一笑,继续,“那养在水缸里的田螺,竟然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熟练地开始生火、做饭、打扫屋子”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是田螺成精了。
待到故事结尾,霍霁风又问:“阿铮比喻我是田螺公子,又是为何?”
宋铮咬了一口饼,鼓着腮帮子,眼里缀着夜空里悬挂的星子:“夸你会持家。”
霍霁风心里挺高兴,比将士们夸他勇猛还得意,也咬了口手里的饼,眸光再次落回宋铮脸上:“的确,洗衣做饭这些活计我也是得心应手,不过是以前没机会展现罢了。”
宋铮好笑,夸你两句还喘上了。
霍霁风又突然问了句:“这故事打哪儿听来的?”
宋铮咯噔一下,还真不好解释,霍霁风一直把他当乌云成精,可真实情况是他这个外来灵魂霸占了乌云的身体。
真正的乌云在哪儿,他也不知道。
其实乌云的灵魂与他对换了,乌云在那边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跳崖式暴跌,但家里人很高兴,因为他身体好了,健步如飞、能跑能跳,校运动会上男子短跑、长跑、跨栏全靠他拿第一,甚至被省运动队的教练看中,想把他招入队里,只是他时不时要“咴儿”两声,但这点怪癖不重要。
“听你们说起过,”宋铮灵机一动。
“你们”自然是指代军营里的士兵,那么大的军营,那么多的士兵,听到些故事不奇怪。
两个孩子还想听故事,缠着宋铮讲了两个,好不容易被温夫人带走回去睡觉。
宋铮也回到帐内。
霍霁风为他取下束发冠,看他躺下盖好被子才离帐,野外扎营不比在客栈、商船上安全,他不放心,就着帐门口的木桩子坐下守夜。
大将军晚上不睡,陆十九哪敢睡,同样立在帐外。
犹如两道门神。
宋铮枕着自己做的填充了棉布的枕头,望着帐子上隐隐绰绰的那道影子,安然进入梦乡。
大约睡了一个时辰,他被来来去去的脚步声、商队伙计的喊声,孩童的哭声吵醒,蓦地心慌睁开眼。
霍霁风刚好从外面进来:“吵醒你了?”
“发生什么事了?”宋铮坐起。
骚乱是刚起的,霍霁风怕混乱中宋铮出意外,一步都不敢走开:“具体的不太清楚,只听商队里的人说,温夫人变妖了。”
宋铮先是呆愣,没和印象中温婉的温夫人结合在一起,再看霍霁风定定的眼神,明白他说的就是温老板的结发妻子,这怎么可能呢?再联想自己,一时哑口无言,半晌:“我得去看看!”
宋铮披上披风就往外走。陆十九跟随在大将军和宋铮后头。
点篝火的地方此时架起了柴火堆,温夫人与两个孩子被五花大绑扔在柴堆上,商队伙计,温家家仆,就连一路护送的护卫们都在七嘴八舌喊话烧死他们。
霍霁风提溜住一个要给柴堆加柴的伙计。
宋铮忙问:“怎么回事?!”
伙计不大愿意说。
陆十九抽出长剑架在伙计脖子上:“你说是不说?”
“我说我说!”伙计两股战战,立马讨饶,“我们家温夫人变妖了!她变妖了!起初我只听见老板大喊,就跑出来看情况,老板就从帐子跑出来说有妖,大伙儿就把帐子围住了,原来那妖就是温夫人,她是妖啊!”
“胡说八道,人好端端的怎么会变妖!”陆十九斥道。
“妾身不是妖!不是妖怪啊!”温夫人发髻散乱,一双眼睛里面布满猩红血丝,她手脚被绑,只能在柴堆上哭喊求救,“就算妾真的是妖,两个孩子也是无辜的!你们放了他们!相公,相公求求你,求你放了我们的孩儿他们是妾怀胎十月诞下,我们二人亲自抚育养大,是人是妖你还不清楚吗!”
“这”
温老板穿着单薄中衣,站在夜里的冷风中,他摇摇欲坠,仿佛一吹就要倒,“我、我”
他跌跌撞撞要走上前去,两名伙计立即拦住他。
“老板,她刚才长什么样子你都看见了!千万不可过去!”
“她这是在诓骗你!要害你性命!”
两个孩子朝自己娘亲身边挪动,但身下的木柴横七竖八,不留神就戳到手脚,划破皮肤,但他们只能声嘶力竭地哭,饶是再聪慧机灵,也被眼前的情景吓破了胆。
悲戚的哭喊充斥在夜幕之下。
三个都是好端端的人,怎么看都不是妖,宋铮二话不说就冲上去。
几名护卫抽出刀子阻拦宋铮,霍霁风先一步将为首的护卫踹翻。
陆十九出剑极快,十几个护卫刚集聚过来,还没动作便纷纷倒吸气,眼前凉风倏然刮过,这些人脖子里多了一条极细的血痕,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他们已当场毙命。
火堆旁的众人惊骇地看着宋铮解开了温夫人的绳子。
一名伙计咬牙,将手里的火把朝火堆掷去:“你不信她是妖,不如自己看看!”
霍霁风眼神闪过寒意,用夺来的刀将火把砍成两截,点火的那头掉在柴堆边边角,这吓到了温夫人,有着母亲的本能,她扑向两个孩子将他们护在怀里,而宋铮也目睹了刹那间温夫人脸上冒出的一层覆盖面庞的皮毛。
宋铮瞳孔微睁。
顷刻,他从柴堆上被拉下来。
霍霁风将他护在身后。
温夫人抬头朝宋铮看来,凄婉哀求:“妾知宋公子是明辨是非之人,求宋公子救救妾身的两个孩子,公子的大恩,妾日后必会相报!”
这些话刚说完,温夫人面露狰狞冲下柴堆,扑向围观的伙计家丁。
这些人都是普通百姓,就是因为对妖怪惧怕才非要烧死,哪有那个胆子与之抗衡,全部吓得胡乱逃窜,那些护卫惧于陆十九的本事也不敢轻举妄动。
短短一瞬,变故发生得猝不及防,人多,又乱,天色又黑,温夫人扑入人群便不见了。
“霍大哥,救孩子!”宋铮急道。
霍霁风趁乱把孩子带过来。
在没人受伤的情况下,混乱也渐渐平息,大伙儿把矛头对准了宋铮三人,奈何霍霁风与陆十九武功高,这些人也只能干巴巴瞪两眼,做不了别的,况且整个商队的伙计还指着温老板发工钱,不敢再多造次。
宋铮把孩子带进自己帐里,请了温老板来说话。
这一夜都还没过,温老板就憔悴得老了好几岁,披着外衣坐在宋铮对面,双目浑浊,神情恍惚。
俩孩子抽抽噎噎地望着父亲。
宋铮开口:“温老板,我瞧他们的眉眼、嘴唇、鼻子和您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是您亲生骨肉又能是谁的,我也知晓几种认亲的法子,您要是心里存疑,不妨试一试。”
“倒是不必,”温老板讷讷抬头。
“既然如此,温老板应该最清楚,自己养大的至亲骨肉,究竟是不是妖。”
“让宋公子见笑了,实在是”
事发突然,温老板一时受到太大打击,甚至都颠覆了他以往的三观:“实在是超出了温某的认知范围,这匪夷所思啊,琦娘伴温某七载,主外可以帮忙打点生意,主内能操持家务,温某除她,此生都不会纳妾迎小,可是她”
“可她是精怪,是吗?”
温老板不语。
“是精怪,又如何?”宋铮问。
温老板惶惶抬眼。
霍霁风坐在宋铮身旁,倒了盏茶放宋铮手里。
宋铮捧着暖和的茶盏:“温老板是生意人,走南闯北见识的人多,定然也遇上过不少道貌岸然的小人,杀人越货的山匪,他们哪个不比给你生儿育女的温夫人可怕。”
“这世上最可怕的,从来不是披着毛皮的精怪,而是穿着人衣的禽兽。”
“温老板不如好好琢磨琢磨。”
一语惊醒的梦中人,温老板怔然良久。
而站在温老板的角度,他也并非觉得自家夫人有多十恶不赦,家里老父老母是寿终正寝,街坊领里都相处和睦,从来没听闻出过怪事,或无缘无故死了人。琦娘不是那些人口中所谓骇人的精怪,只是事情发生的当下,所有人都认为一件事是错时,你跳出来说对,那你对也是错。
温老板要的,正是有个人像宋铮那样的站在他的一边,告诉他你没错。
“谢宋公子的此番金玉良言,在下知道怎么做了,”他起身朝宋铮恭谦地行了一礼,带着两个儿子离开帐子。
外头来来回回不少脚步声,温老板聚集了商队里的伙计、家丁、护卫。
他明确意思,自家夫人是不是精怪,不能单凭长相来论,即便是,他温某也认了,他还想在此地多逗留两日把自家夫人找回来,愿意的可以留下,不愿意的,结了工钱就能走人。
大伙儿的议论声不小,有要走的,也有为了工钱要留的
宋铮心里闷闷的,温夫人到底是不是妖怪,尚且没有定论,但古人的封建思想严重是事实。
不过一想,放在现代也得被抓进实验室研究去。
哎
霍霁风见不得他皱眉烦心,拿出怀里的两块红枣糕,一张葱油饼投喂:“阿铮不用多想,温老板既然有了主意,想必以后找回温夫人,还是会如从前一样恩爱。”
“嗯,”宋铮鼓着塞了红枣糕的腮帮子,点头。
“睡吧,我继续守夜。”
霍霁风起身,宋铮仰头,拉住他袖子:“我看这一路挺太平的,你与陆大哥也歇息吧,不用守着我了。”
虽说是霍霁风硬要他出远门,但整晚守夜多累人。
霍霁风揩去他嘴角的糕点碎屑:“我不怕路上有山匪盗贼,我怕你也露出马脚。”
宋铮:“”
哼,宋铮一歪头扎进枕头里。
霍霁风翘翘嘴角,走出帐子。
陆十九偏头看他家将军,不明白将军说的“露出马脚”是什么意思,但拍马屁就对了:“宋公子寥寥数语,就有如此见地,可见肚子里墨水多,也见多识广,但又不是死读书的书呆子,大人的亲戚,可真是妙人。”
霍霁风露出怪异的表情:“你觉得阿铮读过书?”
“没读过吗?”
“你觉得呢?”
“?”陆十九如木桩,眼都不眨一下,“要说宋公子没读过书很难吧?”
他们俩就立在帐门口说话,宋铮全听见了,作为人类他当然读过书,可作为马怎么可能读书认字,心里咯噔好几下,歘得钻出脑袋:“霍霁风,你不许聊天了,吵到我了。”
歘得缩回脑袋。
陆十九用气音与将军说:“宋公子怎么和乌云一个样?”
霍霁风:“怎么你最近话这么多,闭嘴。”
第39章 第 39 章 原来是个恋爱脑
39
夜深人静, 值守的护卫换了一批,有的打哈欠,有的歪斜地靠着树干闭目打盹儿, 都十分松散。一道黑影子趴在宋铮帐前的马车底下,趁着人不备,无声无息跃入了林子里。
霍霁风盯着那出黑影消失的方向, 只见两道幽光一般的眼睛回头看了他一眼,而后消失于黑夜中。
陆十九问:“要追吗?”
霍霁风抬手:“不必。”
“她究竟是精怪, 还是陆夫人?”
“路过的野猫罢了。”
翌日。
温老板将孩子交给宋铮看管, 自己带着多年跟随的掌柜,和信得过的丫鬟婆子在附近寻找温夫人的踪迹, 但寻了两日未果。
不过在第二日时, 宋铮见温老板脸上有不经意流露出的松快神色, 估计是得到了什么蛛丝马迹, 亦或是温夫人与他留了言。
商队重新启程。
走完了马车能通行的路段,接下来就要进入沙漠, 货物只能靠骆驼与马驮行。
宋铮第一次骑骆驼,一开始还觉得很新鲜, 身体跟着上下晃动, 想起了超市门口的玩具车, 音乐里放着“爸爸的爸爸叫爷爷,爸爸的妈妈叫奶奶”
但一天下来就歇菜了, 而后的半个月他都是与霍霁风同乘一匹马,头巾将脸围得严严实实, 只露出一双黑亮清透的眼睛。
沿途经过的绿洲城市,空气里混杂着烤馕的焦香、香料摊浓烈的辛香,以及牲畜与尘土的味道。街道巷尾有头缠白巾的商人, 蒙着面纱的妇女。
商队们在绿洲城市歇脚,到了早上继续前行
抵挡风沙的面巾之后,宋铮嘴吧一动一动,咀嚼着霍霁风投喂的小零食。
远远的,宋铮看到了他们最终的目的地,迦兰国,像屹立在沙海之中的巨大宝石,乳白色的巨石垒成巍峨的宫殿穹顶,园顶上镶嵌着彩色的琉璃,日光照下来,色彩令人目眩神迷。
但这宫殿离他们远得很,在境内看到的更多是普通的白石房屋、商铺与神庙神像。
到此,他们也与商队作别。
三人进了一家酒肆,准备先吃点东西垫垫肚,稍后再住店,等安顿下来便打探仙医的下落。
酒肆的老板很是热情,亲自上来招呼,一顿叽里咕噜。
霍霁风与陆十九面容深沉。
听不懂。
宋铮也不是全懂,但没估计错的话,应该是古西域跨族群贸易之间最普遍使用的粟特语。
它没有原生母语者传承发音,所以现代的学者通过对粟特文碑铭、敦煌文书、书信手札的研究,遵循印欧语系伊朗语族的发音规律重构了读音。这恰好是他那位痴迷语言学历史老师的偏爱领域,课堂上的津津乐道使宋铮也很有兴趣,课后还翻阅了不少资料。
老板讲的意思,主要就是欢迎三人来店里,介绍了店里的吃食。
宋铮边打手势边用自己会的几句粟特语交流,老板明白他们听不懂,话里了也夹杂了不少汉语,使得交流更加方便。
宋铮要了有着美食之王赞誉的烤肉、几张胡饼、类似于混沌的曲曲儿,还有葡萄酒。
老板也同样做手势:“抓@#%味道美!¥%&一定要尝。”
“#%抓饭特色!”
宋铮谦和地摆摆手,表示刚才那些已经够吃了。
“宋公子,属下约莫听懂了一些,”陆十九道,“老板说这里有种鸡爪饭,是他们当地的特色,很推荐我们尝一尝。”
宋铮:是听懂了,但不多。
霍霁风询问宋铮:“阿铮要不要尝尝?银子管够,让他上一份特色便是。”
“真不用,吃不完浪费,”宋铮尊重当地的特色,但主要不习惯。
老板不再强求,交代的店里的伙计去后厨准备菜肴。
陆十九将随身的佩剑放下,提议:“大人,语言不通是麻烦,看来咱们得找个熟悉中原和当地语言的通事。”
通事,也就是现代说的翻译员、导游之类,宋铮也正琢磨。
“用过饭便去找人,”霍霁风道,又问宋铮,“阿铮是如何懂得这外邦语言的?”
宋铮一怔,巧妙回答:“你是不是忘了我从哪里来的?”
乌云的品种是大宛马,也就是西域马,是中原人从外邦国家引进,所以本来就属于外邦的马懂外邦语言一点都不奇怪。
霍霁风顿时了然。
觉得最近疑心病有些重,毕竟马都成精了,还能不聪明吗?
吃过午饭,霍霁风寻了一家看起来正规,环境不错,老板面相又敦厚的旅店住下。
*
迦兰国的原住民不少,往来贸易的商旅又多,要在这样的环境里找一位医者很难。白天,宋铮与霍、陆二人比对着高先生给的画像,在各家医坊或者药肆里打听,可都一无所获。
哦不对,有。
有人冒充画像上的人自己找上门来,一开口就是别扭的汉语,像电影里的韩国演员说中文。
宋铮揣着手坐在此人对面:地铁、老人、手机。
紧接着便是。
“啊——”
“砰!”
冒牌货被霍霁风丢出窗外,自由落体。
这几天天天有人从旅店的窗口上掉下来,大街上的行人、客商都见怪不怪,在外邦这地方,稀奇的事情多了。
陆十九望向地面龇牙咧嘴爬起来的冒牌货,再看将军,忧心忡忡:“找不到仙医就没有办法医治将军您身上的毒,宁王得知将军‘死讯’,也不会再送来解药,如此下去,将军性命难保。”
“你说的我知道,”霍霁风抱胸,垂目思考。
能不能找到仙医本就不确定,即便找到了,能不能解他身上的毒也是未知数,他没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这位仙医身上。
找不到,也有找不到的方法,西域能续命的古怪法子很多,可是要付出惨痛代价,会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他瞟一眼宋铮。
眉头要拧成麻花。
宋铮福至心灵,从霍霁风眼神里读懂了意思,嘴唇微微一抖:“我是外貌协会的。”
霍霁风不懂就问:“何为外貌协会?”
宋铮说:“就是注重人的外貌,觉得长得好看就喜欢,长得丑就不喜欢。”
霍霁风微愣,马上否定发了之前的想法。
宋铮吁口气,他可不希望霍霁风去走极端,毕竟他们还没到穷途末路的时候,还有时间。
房间里的氛围有些沉闷,宋铮捧起酒杯微抿,想到刚才冒充的人,忽然心里有了主意,清冷的眸子粲然发亮:“我有办法了!”
没过两日,月牙居有一位寻求疑难杂症救治之法的外来人的事,在迦兰国的大街小巷传开了。
传言此人从小身患一种神仙难治的绝症,中原无人能医,还放话说中原的医者都是浪得虚名,什么“江湖仙医”“回春妙手”都是放他娘的狗屁,那所谓的“江湖仙医”只能包治小病,患了大病的他只会送你上天。
上天,那就是呜呼哀哉了
一处白石房前,一面相英气的男人立在太阳底下。
他已经在这儿守了一个多时辰了。
又过了会儿,屋里出来一名古铜肤色的男子,男子的眼窝略深,鼻梁□□,有着地道的异域风情,十分得俊美,可此时男子满脸的不耐烦和愤怒。他一盆水朝男人泼过去:“疯子!都说了多少遍了,我家没有叫伊吾云的女孩儿,你再死缠烂打,我叫人来好好收拾你!”
男人是中原人,但在迦兰地界住了一年,刻苦学习当地语言,如今交流没有任何障碍。
他还是那些话:“你们长相如此相似,肯定是一家人,是你把她藏了起来,她是我心爱的女子,我一路追随她来到迦兰就是要娶她做我的妻子。”
男子脸色又臭又难看:“滚!”
进门前,手里的水盆还砸男人身上。
“别再让我看见你!”
“我会天天来。”
嘭!
男子来到二楼推开窗户:“你与其天天来我这里,不如去挽救挽救你的名声,你不是中原的医者吗,有人大肆诋毁你你也不管?”
男人转身就走。
楼上男子一呆,气急败坏。
男人又突然回来:“是谁诋毁我?在哪儿?”
“给我滚——”
嘭!
窗户又关了
这是宋铮想的办法,只要确定仙医在迦兰,放出些话,但凡有点血性的都会自己找上门来。
这天午时,一名身穿齐膝长右衽袍的男人来了,他一来就询问店里身患绝症的中原人在哪里,老板往楼上指。
陆十九早等候多时,上前抱拳,先问:“请问阁下姓甚名谁,为何事而来?”
来人上下打量他:“你又是谁?”
陆十九:“家主便是阁下要找的人。”
“哼!”来人的哼声里充斥怒气,“吾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便是被你们诋毁的‘江湖仙医’,云鹤仙。”
陆十九将人请到楼上一聚。
云鹤仙原本是来吵架的,结果上了楼,进了房,眼前摆满的是美酒珍馐,肚子里的馋虫叫得比刚才的怒哼还大。宋铮先是向他道歉,再解释缘由,他们是不得已才用了这样的方法,并且将高先生准备的一封信交给他。
信里没有署名,没有能证明书写身份的任何信息,只交代云鹤仙务必要为送信之人诊治。
云鹤仙一辨字迹便知:“是我师弟让你们来的?”
听这话宋铮就放心了,没找错人。
霍霁风道:“正是。”
云鹤仙瞅着宋铮,白白净净,文文弱弱,再看霍霁风,气势凛冽,鹰眸锋利,最后一人也是高深莫测,再联想师弟的志向是跟随有谋略的君主平乱世、合天下,那么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身份不简单。
他心头有了主意。
“要在下为你们诊治,可以,但有个条件。”
宋铮为他斟上酒水:“神医请讲。”
云鹤仙不羞不臊:“一年前,我在大澜的安承郡遇上一队进贡的官队,他们搜罗了不少稀罕物,包括外域的舞姬,我对那舞姬伊吾云生了爱慕之心,想娶她为妻,便助她逃离进贡队伍,一路送她回到迦兰。”
三人默默听。
宋铮:胆子真大,官方商队都敢劫。
霍霁风:心里只有女人,如何成大事。
陆十九:怪不得在这里打听不到神医的名头。
“可是进入迦兰地界没两天,她便不见了踪影,好在我找到了与她样貌有八九分相似的哥哥,她哥哥不承认将妹妹藏起来,甚至藏匿得踪迹全无,我苦寻一年无果。”
霍霁风问了:“那神医的条件是?”
云鹤仙眯起眼:“我没猜错的话,诸位是从军营里来的,哦,不包括这位宋公子。”
宋铮:“”
“军营里有的是对付奸细、叛军的残忍手段,我要你们将她哥哥弄过来,用不伤其性命又难以忍受的酷刑逼问他妹妹的下落。”
空气静谧。
宋铮:恋爱脑。
霍霁风:救人与杀人只在医者的一念之间,竟连这点本事都没有。
陆十九:说好的医者仁心呢?
第40章 第 40 章 谁来扮演女人?
40
霍霁风杀人不眨眼是真, 但不会滥杀无辜,对云鹤仙的想法没法苟同。霍霁风不开口,陆十九也不做声。
空气有短暂的静默。
云鹤仙一一扫过三张脸:“各位, 意下如何?”
“呃”宋铮斟酌语句,“神医自是医术妙绝,于药石之道无所不精, 您想折磨一个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为什么要我们去做?”
“这位小公子, 你一看就是思想简单,不谙世事, ”云鹤仙摇头, “你想啊, 若是我来干这勾当, 日后事情败露,伊吾云哪里还肯嫁我, 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这事儿, 得你们干, 你们还不能以我的名义干。”
“最好是, 你们假装是京州来的那伙官队,威逼利诱, 兴许他就招了呢,”他老神在在一笑, “还能与我无半点干系。”
“”
这个老六!
宋铮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
霍霁风想回绝,宋铮及时拉了拉他袖子。虽然这件事不地道,可这条件比起什么“救一人, 就必须杀一人”或者是用“天山上的雪莲”交换要容易得多,不能白白错失机会。
宋铮想了想:“我们倒是可以替神医办,但用什么方法,由我们自己来。”
云鹤仙:“好,那就三日为限。”
宋铮:“一言为定。”
陆十九准备送客,送行的手势都做了,换来云鹤仙的瞪眼:“小子,感情你们好酒好菜摆着是让我过过眼瘾,没打算让我吃是吧?”
陆十九默默退回去。
霍霁风道:“神医请用。”
“既然达成了共识,也不用客气,什么神医不神医的,在迦兰一年有余,我既没开过诊,也没救过什么人,没多少人知道我是个江湖郎中,”云鹤仙自斟自饮。
所以是一心扑在爱情上了。
宋铮拱拱手:“长幼有序,尊卑有别,我们还是称您一声云医前辈吧。”
“随你们,”云鹤仙用木签子大口吃肉,边吃边点头,像饿了好几天没吃过饭一样,“不错,看得出来,你们还是很有诚意的。”
宋铮微微笑。
云鹤先吃饱喝足,离开前,把伊吾云的模样画了下来,告知了她哥哥的住址,接下来就要看他们怎么做了。
霍霁风让人撤走残羹剩饭,重新点菜。
趁着厨房准备菜式的空档,陆十九翻窗出去了一趟,没多久又翻窗回来,正好赶上吃饭。
三个人围着矮几坐在一块儿。
“宋公子,将军,属下查探清楚了,云医前辈给的住址确有其人,哥哥叫乌延罗,妹妹叫伊吾云,据他们的邻里说,伊吾云一年前被迦兰国的使节选中送给了大澜来的寻宝使,此后一直没见过,只有哥哥留在迦兰。”
陆十九出门一趟,找了通事翻译,又打点了那些邻里,银子全花光了,“属下还贴了自己的俸禄,五两。”
霍霁风从怀里摸出银票,数了三张给他:“你拿银票再换些银子,五两自己从里面扣。”
陆十九收好银票:“谢将军!”
霍霁风拿起切肉用的匕首,割下羊腿上的肉,片成片装入小碗,撒上调料递给宋铮:“阿铮答应了云医前辈的条件,是不是已经想到了办法?”
陆十九也看他。
宋铮摇头:“没有这么快。”
“嗯,不急,”霍霁风往他碗里添烤鸡蛋,“你的脑袋本就不是用来思考这些的,想不到办法也不要紧,走一步看一步。”
“”宋铮细嚼慢咽,吞下口中食物,“我只是得费些时间想想。”
霍霁风:“好。”
这一路上,乌云能辨别草药,会讲故事,能明达事理,还善用计谋,钓人上钩,世上没有比他再聪明的马儿了。
只是这也太聪明了点。
显得他这位大将军倒有点连马都不如了。
宋铮琢磨着。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办好事,就要把事情、人物都了解全面才知道怎么下手,他想先见见这位伊吾云的哥哥
清晨。
乌延罗像往常一样出门。
他的职业是胡旋师,是一家乐坊的教头,教习音乐与舞蹈。妹妹伊吾云便是他手底下最出色的学生。他在此地小有名气,去乐坊的路上时不时有人与他打招呼,他也会停下来向人家问好。
宋铮三人埋伏在乌延罗沿途经过的酒坊二楼。
一人一副望远镜,看着对方从远处慢慢走到眼皮子底下。
“宋公子,这东西真好使,那么远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属下连他下巴上长了几颗痣都能看见,”陆十九忍不住夸赞,虽然表情上不爱有变化,但话是真心的。
宋铮道:“这叫单筒千里镜,也俗称望远镜,是用透镜聚光成像的原理做成,意思是透过镜片,把远处的东西拉到眼前来。”
陆十九听不懂这么深奥的说法:“总之,此物确实是好东西。”
宋铮:“等我们回大澜时,挑一些军营里能用得上的带回去,就比如千里镜,可以给岗哨士兵、斥候军配上,侦查、巡逻都能利用来。”
陆十九心思很细,问道:“宋公子去过定朔关的军营?”
否则怎么知道他们军营里没有这些?
宋铮一愣。
霍霁风岔开话题:“有看出什么吗?”
宋铮马上说:“乌延罗与妹妹伊吾云倒是极像,此外也没什么特别的。”
说着,脑瓜子灵光一闪,心里又冒出个主意,眼里的光亮微微闪动,忙问陆十九:“乌延罗有个妹妹,千真万确吗?你打听的时候有没有问清楚,那些邻里有见过他妹妹吗?”
陆十九非常肯定:“属下问得很清楚,确实有妹妹,都是土生土长的迦兰人,但父母已经双亡,俩人是邻里看着长大的,自从妹妹被送走后,便再没出现过。”
“好,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三人回到月牙居。
宋铮将自己的想法说给他们听。
“首先,哥哥的说法是,妹妹早就进了大澜的皇宫,成为宫里的一名舞姬,可云医前辈却说,他帮心爱的女子回到了迦兰,那么就是哥哥在撒谎,但是不是撒谎,还是真不知情,我们得试试他的反应。”
“如何试探?”霍霁风正正当当盯宋铮。
“兵不厌诈,”宋铮想到了现代的短信诈骗。
比如“爸,我受伤了需要一笔医药费”“我是你弟,急需借点钱” 等等,可以用类似的理由来试探,一般谨慎一些,就会给自己亲属或朋友打电话确认,可古代哪有手机电话,只有见面或者捎信。
“接着,我们再派出一匹非常聪明的马,让他骑上这匹马去见妹妹,最后,等马儿回来给我们通风报信。”
那么陆十九的问题来了:“哪里去找这么一匹聪明的马?”
宋铮捧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葡萄酒,眼神瞄霍霁风。
霍霁风心领神会。
聪明的马儿,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马的问题,我能解决。”
陆十九也想到了乌云:“属下记得将军离开军营时带上了乌云,这一路怎么没见它?”
这问题有点难回答,宋铮默默吃东西。霍霁风欲言又止,若说乌云活着,留在了其他地方,那当初为何不直接留在军营呢,说没了吧,以后阿铮再变回马,不好解释。
两人大眼瞪小眼。
陆十九很会察言观色,低下头,不再为难将军想理由。
宋铮打破沉默:“ 在这个计划中,我们还需要一人,来扮演乌延罗的妹妹。”
霍霁风:“寻个乐坊的姑娘来。”
陆十九报价:“将军,请一位舞姬登门需花七八十两,贵了些。”
他打听乌延罗兄妹俩的情况时,顺道摸了摸这边的风土人情,比如去乐坊听歌赏舞,最少花销要二三十辆,若是单独请舞姬上门价格就得翻番。
霍霁风思索片刻:“不就是扮个女人吗,有什么难的,十九,你来!”
陆十九:“将军,属下只会舞刀弄剑。”
他看宋铮。
宋铮用眼神与霍霁风说话,他还得变马呢,时间上来不及转换,也不是合适人选。
霍霁风摸摸下巴:“那我来?”
无人苟同。
这时,楼下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房门被叩响。
来人一路日夜兼程,八百里加急,坐船渡江,也是追着大将军留下的信号来的,他在军营里待着无聊,更担心大将军这边人手不够,屁股裂成八瓣了。
“谁?”霍霁风正色。
外头的人风尘仆仆,他听声音知道没找错人,但谨慎起见 ,还需对一对暗号:“市集人挤炸?”
霍霁风道:“找铺先喝茶!”
“东西没买瞎。”
“凑合能打发。”
宋铮没记错的话,在商船上他有听到霍霁风与陆十九的暗号,不是这个,感情他们之间不同人还不同暗号,霍霁风可真能记-_-||
都对上了!
夏戎高高兴兴推门进去,反手带上门,而后单膝点地,朝霍霁风行礼:“将军,属下终于见到您了!”
屋里三双眼睛都齐刷刷直勾勾盯着他。
陆十九拿起伊吾云的画像比对:“他不说话时看起来很清秀,是个安静的美男子,脸盘子大小也一样。”
宋铮:“肤色也差不多。”
霍霁风拍板:“来得正是时候,就你了!”
夏戎有点头皮发麻:“?”
他来的好像是时候,又好像不是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