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1 章
    自从老家来人了, 马小良的生活,瞬间就从枯燥的加班,变得多姿多彩了起来。
    毕竟每天一睁眼, 就看到他的三个侄儿,小小年纪居然就会争风吃醋。
    作为他们三人的暴风中心,马小良每天都嘎嘎乐。
    为了他兄长看的无语,你现在就乐吧, 以后等大妹家的崽也过来了。
    加上现在刚出生的, 总会长大的。
    一群孩子争风吃醋的场面, 怎么想都修罗。
    这还是弟弟没成婚,等到成婚了, 估计也没几年了。
    如今都十二三岁了,用不了多久的时间,等二十岁了,差不多也该成家了。
    到那个时候, 家里就该更热闹了。
    马朗是完全想不出来,幼弟成婚的模样, 总感觉马小良要成亲了, 他也该老了。
    毕竟两兄弟差了有十八岁,弟弟长大的时候, 他已经过了壮年, 步入老年了。
    不过他还能再撑几年, 坚决不给弟弟拖后腿。
    马小良是不知道, 他哥的想法。
    对于工作, 马小良完全没有兴趣, 怎么可能会有人喜欢工作的!
    他确实喜欢赚钱,但赚钱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潇洒。
    瞧瞧现在从建康到长安城的路, 就一路的平坦。
    他阿翁都说了,这一路来,没怎么颠簸,比起以前的路况,简直好的不是一星半点。
    加上自家的马车,还安装了弹簧装置,有减震的效果。
    在路上遭的罪,简直微乎其微。
    加上他们还随行带了炉子,做饭也很是方便。
    路过荒郊野岭的,还有口热乎的吃。
    外加马小良准备的帐篷,安装简单,有厚实的皮革,里面塞上棉花。
    能很好的防风,夏天还可以换成竹子做的,里面用上帐子,避免蚊虫叮咬。
    反正桃源县出品,必属精品!
    这些在商人那里卖的可好了,无论是往北走,还是往南走。
    都不缺购买的人,特别是这些帐篷,只需要拉开来,然后扣上接口。
    盖上顶子以后,再裹上对应季节的,一个舒适的帐篷就诞生了!
    不要以为这样的帐篷,对应南北,只需要买一样。
    就算是南方,也是有寒冷的冬天的。
    并且南方的冷,根本就是北方人无法想象的。
    当然了,这个时代的话,也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愉快的过冬。
    过冬三件套,那都是商人必备的。
    特别是特制的小炉子,百变不说,还都是实用的存在。
    马小良当初就是特意给了阿焕好多套,让他可以在室内烧水,甚至是吃火锅。
    出行像这么愉快的,以前是想都不敢想。
    最起码不必忍受那些寒风,当初马小良让人赶制出来,也是听说阿焕要出兵打仗。
    想到他精心养这么大的崽崽,要出去吃苦受冻。
    这怎么可以!
    他马小良绝不答应!
    就算要出门打仗,也要带上足够的装备。
    司马焕只有在突袭的时候,才会丢下所有的装备。
    不然的话,这可是他家阿良给的。
    每一个都是来自马小良的心意,怎么能随便浪费了呢。
    更何况,有这些以后,在路上确实要舒服很多。
    不光是装备,还有药品。
    甚至是将士们身上穿的行军服,相对厚实的棉服,足够给将士们保暖了。
    还有一定的防御作用,毕竟一刀下去,砍坏了铠甲,里面还有个棉服。
    为此马小良需要更多的棉花,为了给阿焕的人做棉服,他攒下来多年的老本,都一次弄完了。
    在长安附近也种植了一些,没指望它能丰收,好歹也能收一些。
    主要还是气候不太行,换到阳光好的地方,就会好很多。
    马小良可是记得,疆域的棉花是最好的。
    而且那边土地辽阔,想种啥都行!
    天知道他多么想念疆域的葡萄干,那味道才正宗嘛!
    这边的葡萄干都不咋样,但看看舆图,这辈子可能,都别想了。
    有了兄长在,马小良确实轻松不少。
    他阿兄简直全能!
    自从兄嫂都在长安城工作,他们也分到了属于自己的大宅子。
    当然是立刻搬了出去,难得的二人世界。
    至于是为啥是二人世界,很简单,三个崽,他们是一个都不想要。
    对于孩子,就回来一起用膳的时候,表现一下母慈子孝就行。
    也多亏了幼崽独立,不怎么想念他们的父母。
    对此马朗也是很无语,这真是三个亲儿子吗?
    对于三个幼崽来说,确实也不是太需要父母,每天忙都忙不过来了。
    特别是最年长的马小诚同学,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要被送去读书。
    二小子马小谚,也可以上幼儿园了。
    这是马小良为了让长安城内有孩子的百姓,可以更好的工作开办的。
    顺便还多了一份职业,马小谚就享受了一下幼儿园。
    至于还不能上幼儿园的小家伙马小谦,就被他小叔叔带着。
    因为他卸去了一些对外的工作,现在比较的轻松,就顺便帮他阿兄带孩子好了。
    他真的是一个体贴的好弟弟!
    马小谦小朋友就太快乐了,每天跟着小叔叔吃吃喝喝。
    见识了不少人,每个看到他的大人,都特别的好,还会给他零食。
    虽说那些零食都被小叔叔没收,哦不是,是代为保管。
    作为幼崽的他,背不了那么大的袋子。
    所以小叔叔都给他收起来了,小叔叔真的是太好啦!
    马小诚和马小谚:????
    这家伙完全没发现,他的零食最后都不见了吗?
    弟弟太笨了,可怎么办哦!
    不过也很正常,毕竟是只有一岁的幼崽,能有啥见识呢。
    作为兄长,二人也没揭穿了小叔叔的行为。
    毕竟马小谦失踪的零食,大部分都进了他两的口袋。
    没错,小叔叔说了,马小谦太小了,不能吃那些。
    但他们两个刚刚好,是可以吃哒!
    只是每天不能吃太多,小孩子吃多了,要坏牙的。
    对于这口牙,马家人还是很重视的。
    马小诚小的时候,还被专门带去参观了,一些早早没了牙的人的惨状。
    真的是太惨了,连鸡爪都吃不来,活生生的用牙龈啃鸡爪啊!
    鸡爪爪鸭爪爪可是马小诚最喜欢的零食之一,自打他吃肉以来。
    没事就喜欢啃啃爪爪,看到没牙的惨状以后。
    他可是早晚都要认真刷牙,连带的,他弟弟马小谚都每天认真刷牙。
    为了爱护那一口珍贵的,且没办法替换的牙。
    马小良可是想尽了办法,光是更新换代的牙刷,都有好些呢。
    更别说用作牙膏的,那都是他大师兄辛苦研究,然后和三师兄一起做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马小良站在第二的位置,第一的位置,自然是他阿翁的。
    从老到少,从高到矮,几个人都在天井里梳洗。
    崔氏看着天井里的几人,摇摇头,让人可以去端早膳了。
    马小良很有歧视的叉腰刷牙,这个季节正好是夏季,热的要死。
    谁家会穿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又不是疯了。
    除非是有什么大的庆典,长安城压根没人会穿正式的服饰。
    能多凉快就多凉快,露胳膊腿,那根本不叫事。
    说古人保守的,显然只有后世人的想象。
    马小良的服装厂里,出了不少清凉好看的夏装。
    特别是轻便好看的纱的材质,马小良不光出了窗帘版本,也出了衣服的材质。
    仔细看的话,大概就是窗帘看起来孔大一些,衣服更加的细腻。
    长安城的成衣铺子,生意不错,款式简单,方便出行的衣服最受欢迎。
    当然了,也有人会买一身回去,然后自己买布料照着做。
    马小良就算发现了,也不会去阻止。
    毕竟这流水线的衣服,款式上,不可能适合每一个人。
    有些人就是喜欢改良了穿,他也不缺那点。
    无论是成衣铺子还是布庄,都是属于马小良的,两头的银子他都赚到了。
    当然了,在长安城内,并非是只有马小良这一个成衣铺子,更不止他一个布庄。
    但售卖棉布,甚至是棉麻的布料,只有他一家。
    毕竟不是谁都种植棉花的,没有棉花,可不就没有棉布的来源。
    这样的生意,就算不能做一辈子,短时间内做上几年,就足够了。
    马小良从来没想要做垄断的生意,真要是搞垄断,这个市场也长不了。
    每次传来,司马焕打下了哪里,马小良都想着当地的特产。
    好想吃啊!
    等长安建完了,后头还有雍州并州等等。
    好的,感觉已经眼前一黑了。
    提起并州,或许知道的不多,但,未来叫做晋,大概就明白了。
    马小良又馋肉了,平遥牛肉可好吃了。
    还有那出了名的老陈醋,黄花菜也好吃。
    所以好地方啊,马小良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这一次,不需要马小良亲自出马,司马兴男就主动来请缨,“小师叔,你就放心吧,勘察地里的,已经差不多了。”
    “有这个图纸,差不多让工匠们自己发挥就行。”马小良点点头,他就没有不放心的。
    怎么说呢,司马兴男带来的人还挺靠谱的。
    他们分出一部分人去兴建并州,正好长安城的工匠已经不怎么需要了。
    大家都已经逐渐的步入正轨,工匠们人数太多,若是让他们闲下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这次前往并州,是个势在必行的决定。
    更何况,那水泥路也已经一路铺设到了并州了。
    至于为啥,当然是为了运送物资过去啊。
    不然司马焕的军队,吃啥喝啥。
    那都是长安城里提供的,一开始还需要从桃源县,甚至是建康出。
    如今只要从这边直接运送,否则为什么在建康的朝臣眼红的要死。
    这边的粮食捞不到,税收也捞不到。
    因为司马衍大方,直接将长安的赋税,用于长安的建设。
    说这小子不聪明,司马兴男觉得弟弟聪明的不行。
    长安的赋税,说白了之前他也捞不到一文,本就是司马焕才打下来的地盘。
    现在用在长安身上,也不是什么错。
    这地方唯有繁华起来,才能长长久久。
    一个暂时的,还是永久的,司马衍还是分的清楚的。
    他只是年级小,不是傻。
    更何况,那些个朝臣的嘴脸,司马衍又不是没见过,以为他年纪小就好忽悠。
    亲叔叔和外人,他这要是还分不清,岂不是要去跪司马家列祖列宗的牌位?
    别说司马焕了,就是司马兴男,都能回建康抽他。
    工匠和建材都先上路了,运送的,都是目前长安城用剩下来的。
    等到地方了,建造一些工厂,把那原材料一生产。
    “小师叔放心吧,我要是搞不定,会来跟你求援的。”司马兴男骑在马背上,中气十足的喊着。
    听的马小良黑线,这话说的,能不能吉利点?
    这都还没到地方呢,已经在想求援了?
    你作为长公主的尊严呢!
    一点出息都没有!
    司马兴男表示,要尊严干啥玩意?
    但凡他们家要点尊严,也不至于混到皇族啊。
    毕竟当年三国鼎立,有他们司马家什么事?
    最后还不是他们老司马家,混到了这般地位。
    所以啊,脸皮可以不要,人才不能丢了。
    “去吧,去吧。”马小良摆摆手,当没听到。
    司马兴男这才出发,建造并州这事,迫在眉睫,可不能耽搁了。
    马小良则是享受他愉快的夏季生活,不像司马兴男这么惨。
    不过也是应该的,毕竟这晋朝的天下,是他们老司马家的。
    跟他一个马家的幼崽,又有什么关系呢?
    虽说司马和马,都有一字相似,但差别还是很大滴!
    夏天马小良在井里藏西瓜!
    这一次他可是记得了,打井的时候,记得留了个门,平时不咋用,但可以打开。
    否则他想冰镇西瓜就太难了,真的是,人类为了一口吃的,可以多么的努力!
    “吃西瓜啦!”马小良一招呼,家里的老老少少的,都跑了出来。
    “哇,是西瓜呀。”马小谚已经眼睛一亮,哇的喊了出来。
    至于马小谦,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西瓜呢,眼睛圆溜溜的盯着西瓜的红壤。
    马小诚已经乖巧坐下,并且将第一块西瓜递给了曾祖父。
    马老太爷当即眉开眼笑的将西瓜递给了老妻,“来来,乖孙让人种的西瓜,肯定好吃。”
    崔氏笑着接过了西瓜,还不忘记嘱咐一句,“你可不能多吃。”
    马老太爷年轻的时候征战沙场,那胃不算太好,西瓜属寒,自然不能多吃。
    来到长安城以后,马小良特地让大师兄给他阿翁阿婆诊脉来着。
    大师兄给二老,开了一些温补的药方,对此老头一脸的愁苦。
    这一个夏天吃的苦,比他这辈子吃的都多。
    还禁止吃他好些个甜食,真的是,遭罪哦!
    但有小孙孙盯着,还有他老妻盯着,马老太爷根本躲不掉。
    毕竟连一周岁多的小曾孙,都会看着他,让他乖乖的。
    能怎么办,只能乖乖听话。
    这不,听话的好阿翁,有西瓜吃!
    一片薄薄的西瓜,马老太爷吃的跟什么人间美味一样。
    不过确实是好吃,小孩子脾胃弱,也不能吃多,所以每人都只有一小片,十分的公平。
    这西瓜,并非是在长安城的瓜田种植出来的,而是马小良画的。
    直接用功德所画,这西瓜也带有功德,给与他们直接的滋润。
    马小良自从长大以后,就少有在梦境里画好吃的来犒赏自己。
    近几年倒是又吃了几回,主要是馋海鲜了。
    特别是夏季,没有小龙虾的夏天,还能叫完整的夏天吗!
    所以最近头吃了几回小龙虾,什么麻辣味的,十三香的,他都吃了一遍。
    不得不说,小龙虾真的是好吃!
    第 132 章
    这小龙虾虽好吃, 奈何这地方没有,虽说在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并且还成为著名的美食之一。
    但却不是现在有的, 除非马小良能画出来。
    之前没想起来,主要是要画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光不同品种的西瓜,他都画了好些呢。
    一种西瓜, 也不是马小良说画就能画出来的。
    都需要无数次的练习, 反复的绘画, 到最后在梦境中成功被画出来。
    所以他们家吃的,正是他梦境中画出来以后, 在现实复刻出来的。
    每天就这么反复的画,谁能想得起来,还有小龙虾啊。
    比起小龙虾,他更想画帝王蟹!
    至于为啥他画的, 全是煮熟的小龙虾,原因无他, 马小良不会做饭。
    就是这么的无情, 这么的无理取闹。
    谁规定的,爱吃的人一定要回做饭的?
    他最多也就是能把食物煮熟, 但对食材来说, 这简直就是一种侮辱!
    马小良不能允许食材被糟蹋, 特别还是被自己糟蹋。
    再说了, 梦境里他就算想找人给他做饭都不行, 总不能画一个吧?
    他接受不了这样的, 梦境里多个人,感觉很恐怖的样子。
    宁愿是现在的样子, 需要自己安安静静的时候,这就是个不错的好地方。
    司马兴男走了以后,马小良的生活倒是安静了不少。
    但,好像也不是很多的样子。
    毕竟三个侄儿,就够吵人的了。
    小孩子都很好满足,吃吃喝喝的,就足够了。
    闲着没事,马小良还会带着他们一起去摘葡萄。
    没办法,谁让幼崽没上几天学,就放暑假了呢。
    炎热的天气,上学过于辛苦,还是在家比较好。
    而且在家也可以学习,马小良作为家中的学霸,就负责教三个侄儿的功课。
    换了别人或许不行,但马小良对付自家的侄儿,还是可以的。
    这三个小的,乖巧的让马朗和谢真雅怀疑,自己啥时候生的这么听话的孩子?
    这样的好态度,也只有在马小良面前才有。
    作为父母的他们,很是无语,这三个崽是不能要了!
    马小诚:阿耶和阿母真的是太难弄了,不听话要生气,听话怎么还有意见的?
    这大概就是代沟吧,反正崽崽们听小叔叔的话,还能获得奖励。
    最近吃了一回功德所画的产物,几个幼崽的体重重了好几斤。
    这就是无法消耗掉功德的副作用,好在他们家都是武将,习武也是必修课。
    马小良就教幼崽们习武,早上眼睛睁开,就是习武,然后是用餐。
    接着就是练字,在这个时代,你可以文章写的不好,但!字绝对不能丑。
    字如其人这话,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这字写的好,出门在外都能吃的开。
    所以马小良对于几个侄儿,还是很认真的教导。
    谁让教他写字的老师,是王逸少呢。
    他可丢不起老师的人,这字和习武,都是他一直以来,都坚持下来的。
    前者是自己坚持的,后者是被他家师父,还有他阿兄阿耶在后头鞭打才坚持。
    现在轮到他来教侄儿们了,天道好轮回!
    对此马朗毫无感觉,这几个是他的崽吗?明明是他小弟的!
    当然主要原因,也是马朗真的没时间。
    别看长安城里好像井井有条的,可不少工作,都在等着他批复。
    他也算是了解到,马小良这家伙,真的是会偷懒。
    马朗一到地方,就把锅迫不及待的甩了过去。
    迟疑哪怕一秒,都是对小山一样的工作的不尊重!
    当初把长安城的外城分成四份,就是为了方便管理。
    但现在这四个区域有点各自为政,马朗来了以后,便无情的镇压了。
    “阿兄阿兄,我来看你啦。”马小良先敲门,后进入办公室内。
    这办公室曾经是属于马小良的,所以陈设都是他喜欢的。
    有档案的柜子,全是用实木打造,配上玻璃。
    超大的办公桌,别说用了,就是看着都气派得不行。
    那椅子也是特别的舒适,不过目前坐在这个椅子上,使用那超大办公桌的人,表情可不算好。
    “你小子来是?”马朗看着那些文件,再看弟弟,只想给他一个白眼。
    “来给你送饭哒。”马小良拎着大饭盒说道,“我好吧。”
    “怎么让你送饭?”马朗意外的问道。
    为了让他吃的好,基本上家里都不舍得让他吃食堂,回回都是家里送来的。
    马小良炫耀的说道,“这可是阿婆亲自炖的汤,当然要我送过来呀。”
    “阿婆炖的?”马朗有些惊讶,主要是阿婆许久不进厨房了。
    以前他小时候,倒是尝过阿婆煮的汤,不说非常好吃吧。
    就是一种儿时的味道,倒也有些怀念。
    “没错,海带排骨汤。”马小良表示,都是好东西来着,“海带是从会稽郡新送来的,排骨是今天刚杀的猪,保证新鲜。”
    说的他自己口水都要来下了,并且开始分食盒。
    将食盒里的菜都端了出来,有荤有素的,营养搭配极好。
    “不错,看着就好吃。”马朗欣然接受,既然是阿婆做的,当然是要给面子的全都吃了。
    “阿兄最近辛苦了。”马小良也不是完全不懂事的小孩子了,心虚的说道。
    “你还知道我辛苦?”马朗扫了一眼弟弟,倒是没有埋怨的意思。
    自家弟弟啥样,还不是自己宠出来的。
    更何况,马小良直接放手让马朗来,那也是对马朗的能力的信任。
    马朗对此毫无怨言,最多就是觉得媳妇太辛苦了。
    但谢真雅却是咬牙坚持,谁都知道,作为一个女人是有多难。
    特别是工作的女人,一旦生了孩子,就特别的耽误事。
    她从生下老三以后,就很少出门。
    不像刚到桃源县的时候,生下老大没多久,她就不怎么需要带孩子。
    马朗还会带她出门散心,那时候的状态是最好的。
    后来还在桃源县得了份工作,生活的重心就不一样了。
    就算后来生下了老二以后,好像变化也不算多大。
    老三前降生,正好马小良已经离开了桃源县,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马朗一个人的身上。
    她因为怀孕,也帮不上什么忙。
    现在不一样了,谢真雅调整好了心态,决心与马朗并肩作战。
    “良儿你来,怎么还带了他们三个。”谢真雅出现,这抱着文件,身后跟着三个儿子。
    别看马小谦年纪小,能够自己走路以后,他更喜欢自己走。
    那小短腿扭着小屁屁,看的简直笑死。
    加上已经差不多十二月了,小家伙们都穿的比较厚实。
    为了方便幼崽的行动,马小良给侄儿们穿的可是鹅绒。
    轻便的同时,还可以保暖。
    “阿嫂好呀。”马小良笑眯眯的打招呼。
    几个月过去了,谢真雅从当初刚到长安那苍白的小脸,现如今已经是气色红润。
    马朗跟马小良提起过,有些担心谢真雅。
    自从生下了老三,总觉得媳妇多少有点不大对劲。
    马小良思考回忆了一下,好像上辈子听说过,生完孩子,有些会产后抑郁。
    不然马朗这么疼媳妇的人,怎么可能那个媳妇跟着一起受苦呢。
    出来工作繁忙一些,总比没了媳妇强吧。
    这点,马朗还是分的清楚的。
    马小良带的吃食够多,一家人坐下来,在边上的小桌子上,凑合的吃上一顿。
    谢真雅笑着给自家幼崽夹菜,而马朗则是给谢真雅盛汤。
    马小良感觉有点饱了,这狗粮吃的,哪里还吃得下饭。
    也就是几个小的,早已经习惯了一切。
    吃的那叫一个欢实,丝毫不被他们的父母影响。
    大概影响胃口的,唯有马小良一人。
    实惨!
    看不下去了,带着侄儿们圆润的滚蛋!
    马朗无声的笑了笑,吃剩下的饭盒等晚上回去的时候,就给带回去了。
    在长安城里,相对还是安全的。
    不存在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因为一旦被发现了,很容易被守城的守备军发现,然后带走。
    偷的数量少的,大概就是去地里割草,给顿饭吃。
    偷的数量多了以后,那就不一样了。
    反正长安城的监狱那地方,也是有农田的,进了监狱里的人,就要在监狱里服刑。
    主要就是劳动,那一块块的农田,足够消耗掉犯人的精力。
    在长安城里的律法,比一般想象的要严苛。
    马小良并没有借用上辈子所知道的,那点贫乏的法律知识。
    长安城内犯罪,无论年龄大小,都是需要接受惩罚的。
    就算你是五岁的孩子,做出损害他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一样要付出代价。
    只是不太一样,若是十二岁一下的孩子,那么连同他的父母,一起进监狱。
    子不教父之过!
    如果没有父母的溺爱,孩子怎么会走上这一步?
    当然了,也要按照所犯下的罪行的严重程度来分。
    若是杀人,十二岁一下的,先连同父母一起进入到监狱。
    等年满十八岁了以后,推出去斩首。
    什么年幼不懂事,那就等你懂事了,再来得到应有的惩罚。
    正因为马小良这条规矩立了下去,城中的家长,对于看管孩子,就要认真的多。
    以前不是不会教,就觉得无所谓。
    马小良能惯着他们?
    绝无可能!
    正因为这样的律法,才让长安城中的百姓,重视对孩子的教育。
    只要你今天没教育好孩子,明天跟着孩子一起进监狱的,那就是你自己。
    并且为了加强大家对律法的意识,每周末休息的时间,马小良就会让人去各个住宅小区科普。
    每一条律法都念下来,并且让所有人都能听明白。
    害人性命者斩!拐卖妇孺者斩!
    抢占良田,欺男霸女者流放!
    长安城里的百姓,别的不熟,对于律法是每一条都要牢记在心里的。
    但他们的律法,又不像先秦那般的严苛。
    唯有这样,百姓才能在这里安居乐业。
    还有一点就是,一旦发现问题,他们还可以修改律法。
    但是吧,并不是马小良的一言堂,需要有好几个人一起投票。
    马小良的优势,最多就是他有两票,像司马兴男也有两票。
    当初城中定下来的律法,就是有他们两个的票数在。
    马小良表示,他已经算是很好了。
    要是他家阿焕在的话,才不理你投票不投票的,直接拍案决定。
    投票的人,必须保证自己没有任何的私心在。
    一旦被发现的话,就会被取消投票资格,也就是投票作废。
    几个月过去了,马小良时不时的收到了来自司马兴男的书信。
    有对城池的规划的,也有抱怨那边不适应的。
    当然了,最后司马兴男和她的小姐妹们,都撑下来了。
    并且进展还算不错,主要还是司马兴男有过长安城的经验。
    很多事之前已经发生过了,她不过是照搬照抄罢了。
    并州那边的士族门阀,早就被司马焕教训过一顿,自然是老老实实的听从安排。
    不听话的那些,早就跑路了。
    在听到司马焕要来,就已经卷走了家中的财务,能跑多远跑多远。
    至于建造好的房子,肯定不是优先给他们住的。
    工匠们最先住上房子,全是工匠们的员工宿舍,等到了时间,就会拆掉的。
    最先建好的,是水泥工厂之类的。
    对于地下的排水,可是一点都不能马虎。
    不然下个暴雨的话,岂不是要水漫城市?
    在长安附近的地方,正在建造的是水库,马小良要求建的巨大的水库。
    这东西已经造了有小一年了,等完全建好,可能还需要再来个一年时间。
    这里不光是普通的水泥工匠,还有墨家的,因为开闸放水,是需要机关术的。
    这些年来,墨家为桃源县贡献也不小,同时还收了几个徒弟,和不少的学徒。
    徒弟和学徒,那是完全不一样的存在。
    就像马小良是他师父的关门弟子,他们家山上的道观,收再多的道士,那都不是小仙翁的弟子。
    顶多只能算是挂单在道观里的,所以弟子是不一样的。
    墨家的人教会了徒弟,分散到好几个城市去,其中有留在桃源县的,这样的人喜欢安稳,不喜欢变化。
    墨家人则是跟着马小良来到了长安,果然,参与建造长安,让他们获得不少的灵感。
    现在还有一部分的人,跟着去了并州。
    不过最让墨家在意的,还是那个水库。
    水库的存在,只要长点脑子的,都知道这东西不一般。
    并且马小良还答应,等完工了以后,要将这事登记到衙门的县志当中去。
    这可是要流传百世的,也是为他们墨家正名的好机会。
    所以大部分的人手,都在水库里打造。
    等建完了一切,再挖开阻拦这水的泥土,将江水引导预留起来的水库的位置。
    即便是遇上干涸,河水干涸了,这水库里的水,依然可以救命。
    马小良没想到自己这么一说,让墨家人这么的卖力。
    不过这样也好,多建一些大大小小的水库,免得时不时的,这暴雨季节,就会淹没村庄田地。
    即便是上辈子的记忆里,好像也无法避免一切。
    但做了,总比不做强吧。
    经过大家的努力,终于咸和三年,五月的时候水库建成。
    马小良邀请了许多人,去见证这一奇迹。
    当然了也没有忘记了司马兴男,他们站在高高的台子上。
    底下的人,放出信号。
    有人在上游开凿,虽然看不到那边的情况,众人依然是在那焦急的等待。
    “是不是有水流声?”有人耳尖的注意到,不禁问起。
    “没错,是有水流声,还不小呢。”众人停了下来,仔细的辨认后,点头说道。
    不等众人反应,就看到那席卷而来的江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奔腾而过。
    “哇!”终于有人忍不住赞叹道,“这水好大。”
    一直到水库中的水平静下来,众人才缓缓的从呆滞表情恢复。
    没办法,这堪比神迹啊。
    原本这只是一片没有人烟的荒山,硬生生的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这逐渐清澈起来的水源,就好像原来就是这般的模样。
    至于这些山上的动物,基本都在之前被人驱赶离开。
    动物们恐怕不能明白,那些人类不吃他们,不狩猎他们,光是驱逐。
    只是不希望有无辜的动物,丢了性命罢了。
    要知道建造水库的命令,那是马小良下的。
    这里的动物如果死亡,这功德跟他有直接的关系。
    “准备放生!”在一旁的助手高声呼喊道。
    一盆一盆的鱼,被送到了这里。
    其实说是鱼,不如说是鱼苗。
    反正在众人的见证下,马小良和司马兴男,将盆里的鱼苗倾倒入了水库当中。
    很快,那些鱼苗就隐入水库当中。
    在这里倒是不担心鱼苗没吃的,肥沃的土地,还是能长出不少植物来的。
    礼成!
    一行人慢慢的回到了长安城内,城中最大的酒楼,举办了庆功宴。
    而城中一块空地,则是办起了流水席。
    没错,就是马小良让人杀猪杀鱼,还有鸡鸭鹅。
    三天的流水席,只要是有兴趣的,都可以前去免费吃。
    墨家人也很高兴,像这样的大事,他们终于是扬眉吐气。
    在放生鱼之前,马小良还跟他们去试了一下,放闸的机关,确实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又给关上了。
    毕竟随意的开动闸口,容易对下游造成负担。
    唯有等暴雨,水位上升的时候,才需要开闸放水。
    所以无论是鱼虾,都会在水库里养上一些。
    等回头就能吃上新鲜的鱼虾了,对于食物,没有人可以拒绝。
    并且在水库里养大的鱼虾,纯天然,还不需要投喂粮食。
    本身就是食物链,小鱼吃小虾。
    能活下来的,都是充满了生命力。
    马小良原本还挺高兴的,然而,一个噩耗传来。
    十四岁的幼崽,居然要上学了?
    马小良对此很懵,“阿兄,阿耶是认真的吗?”
    “不出意外的话,是的,是认真的。”马朗忍着笑意,看到弟弟错愕的表情,实在是好笑。
    为什么说起读书上学,这小子比杀了他都难受。
    马小良是很难理解,他才刚刚愉快的度过了一个暑假,怎么就要上学了呢?
    “阿耶的意思,让你先回会稽郡跟他过个年,然后再去书院读书。”马朗只觉得阿耶十分的狡猾。
    居然想到这个办法,叫他家幼弟回家。
    不过想想也是,马小良已经好几年没回家了,父母想念,也是正常的事。
    “行吧。”马小良也没有拒绝的意思,回家就回家呗,拿上学吓唬他干啥。
    等他回到家里,跟阿母撒撒娇,他才不要上学呢!
    更何况,在学堂里,他能学到点什么?
    第 133 章
    如今路况好了许多, 马小良让人收拾收拾上路。
    倒是没有当初来的时候这么夸张,马小良就带了一些这边的特产。
    吃的东西虽然不适合,但可以路上带着吃。
    马小良准备了好些柿子饼、大枣什么的, 当然也没有忘记了,给阿母准备的蓝田玉。
    要不是没挖掘到兵马俑,高低给阿耶带两个回去。
    蓝田玉他准备了不少,家里的亲戚这么多, 不说他阿母, 就是舅母婶婶, 还有堂兄都娶了媳妇。
    这么大一家子人,礼物可不能少了。
    知道马小良要回乡, 司马兴男孩从并州送了不少东西来。
    像汾酒什么的,还有就是并州的石墨,石墨被挖出来以后,调配起来, 最后做成了铅笔。
    马小良就投入到了平日里,写写画画里面, 比毛笔要方便不少。
    这些也可以带回去, 当成礼物,分发给他那些可爱的侄儿侄女们!
    他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叔叔!
    准备了半个月的时间, 马小良看着差不多了, 他要再不出发, 怕是要赶不上家里过年了。
    阿翁阿婆表示, 路上颠簸, 暂时就不回去了。
    不过马小良知道, 不过是阿翁在本地结实了志同道合的老伙伴。
    就他阿翁身体健康,身边还有马朗夫妻在, 不算什么事。
    马小良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乘上马车,驶离了长安。
    哭的最惨的,大概就是他三个侄儿了吧。
    恨不得能跟他们小叔叔一起走,被马朗无情镇压。
    带你们过来,就是让你们跟着小叔叔的吗?
    这三个小崽,真的是白养了!
    不过马朗还是跟他们解释了,小叔叔是回老家读书去了。
    三个幼崽震惊!
    小叔叔这么厉害,居然还要读书?!
    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毕竟在幼崽看来,他们小叔叔除了不能上天,简直无所不能。
    当然了,他们也相信,他们小叔叔这么厉害,上天是迟早的!
    马小良:倒也没这么夸张。
    上天是不可能……哦,也是可能的,这年头要是想做个热气球,好像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就是无动力飞机,跟风筝也差不多。
    马小良倒是可以让技术小组加入研究,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蒸汽机。
    他集中了所有可以找到的天才,为的就是可以推动科学。
    不然每年桃源这么多教育资金投入下去,还要挑选出特别有天赋的孩子。
    不断的给与资源,这绝对是普通孩子的好几倍。
    如果觉得不公平,那是完全没有办法的。
    本身智力这个东西的存在,就是不公平的。
    所幸,在桃源县内,大部分的老百姓都明白一个道理,知识改变命运。
    如今跟随马小良来到长安城的,那些个曾经的小可怜们。
    现在都已经站在了普通人无法触及的位置,他们的生活,乃至命运,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区别。
    如果按照他们原本的命运,这时候的他们,可能还在逃难的路上。
    甚至是早早的就丢了性命,唯有到了桃源县,他们的命运的齿轮,才开始转动。
    一切都已经脱离了轨道,朝着人们无法想象的方向前进。
    毕竟,让普通百姓,还有一部分还是马小良买来的奴隶们读书,这一点已经是十分的惊人。
    外面的世界根本不敢去想,倒是马小良去了长安,连带长安的百姓,也开始享受这样的优待。
    为此马小良还在长安,发现了几个人才。
    他特意的组建了一个天才班,专门的培养。
    当然了,他可没有忘记,上辈子看书的时候,见过古人利用聪明的孩子赚钱,白白浪费了孩子的才能的。
    马小良就让人,与对方签下了契约。
    至少避免了天才被养成庸才的可能,并且还要灌输正确的三观。
    他们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天才,但!也必须遵守律法。
    这不是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的世界,一旦犯下重罪,唯一给他们的路,也只有被送上断头台。
    所以天才的头衔,绝对不是他们的依仗。
    马小良无数次的警告他们,也是希望他们保持清醒。
    就连执法的人员,他都是刻意挑选过,基本上都是刚正不阿的。
    并且为了防止有人被腐蚀,专门成立了廉政部门。
    具体操作比较复杂,为了防止贪污,他真的是太难了。
    主要还是人类的贪念,根本无法抑制。
    哪怕他给与的俸禄已经是很高了,人心不足蛇吞象,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马小良不敢小瞧人类的贪婪,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至少目前来说,司马焕足够的武力值镇压,少有敢动歪心思的。
    就是不能确保以后,一直是如此。
    所以那些士族,马小良不希望他们如此的凝结在一起。
    大的家族,好的方面当然是齐心一致对外,可坏的时候……
    那就是一起坏,还带包庇的。
    然而这个时代的家族,并非都是好的。
    无耻的伪君子比比皆是,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对一些颓废风如此的追捧。
    很显然贵族之间的生活,让这些人已经没有了追求。
    当然了,也有一直都恪守自己的,像王导这样的,毕生的追求,大概就是辅佐明君。
    就是不知道,是他衰还是他辅佐的皇帝衰。
    都辅佐了好几代皇帝了,就没有一个命能长点的。
    马小良都有点担心司马衍了,毕竟这小子好像,也不是啥长寿的模样。
    不过现在的环境,可要比历史上强一些。
    希望他可以多活几年,至少不要英年早逝。
    别的不说,庾太后的寿命就延长了不少,马小良还是听他师父说的。
    不像马小良之前在长安扎根了,他师父小仙翁偶尔也会前往建康城。
    以小仙翁的身份,自然是可以见到庾太后的。
    命运一再的改变,小仙翁反正已经麻了。
    反正也不是他们主动去干预的,一切不过是顺其自然。
    小仙翁也不虚,更何况,无论是他的哪一个徒弟,都身兼无数功德。
    就算是司马焕,杀的虽多。
    但他属于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所以减的功德并不算多。
    加上还有马小良在后方努力干活,减少得功德总归不如增加的多。
    基本上前方司马焕减一个功德的话,马小良就在后头,加十个,加百个的补上去。
    事实上司马焕听取马小良的意见,对军队的管理,纪律严明,不允许军队的人去骚扰百姓。
    无论是士族门阀也好,还是普通的百姓,全都不许碰别人的一针一线。
    正因为如此,所以减少的功德几率又少了许多。
    毕竟司马焕的军队,那可是司马焕的名头,若是那些人犯下什么事。
    那可都是要算大头在司马焕身上的,所以说来说去,马小良才是那福星!
    福星小马!
    光是给长安城百姓的生活带来稳定,这就已经算是大功绩了。
    马小良也获得了无数的功德,他又给长安城绘画了不少的东西,反哺回去。
    等离开长安城,马小良其实并不遗憾,人总是要离开的。
    唯一不爽的是,来了这么久,他都没见到阿焕几面。
    一直都是通过通信来联系,也不知道他家阿焕的盛世美颜,在这军中这么粗糙的生活,又没有变成糙少年,哈哈哈哈。
    “公子?”在马车外头骑着骏马的平安,听到了马小良的笑声,不禁疑惑的问道。
    “没事,想到可以回家见到阿母,我就开心。”没错,他怎么能因为想嘲笑小伙伴开心的笑出声来。
    不存在的,绝无可能!
    平安为人老实,听到马小良的解释,当即就相信了。
    他的母亲,也留在了桃源县,并没有跟着一起前往长安。
    主要是家里的弟弟妹妹们还小,要是连崔氏都跟着去长安城的话,家里的孩子,恐怕日子不好过。
    那些个妯娌,都不是好相与的。
    从以前开始的遗留问题,并不会因为平安的一人得道,就能改变什么。
    他们最多就是觉得,平安不过是走了狗屎运。
    攀上了主人家的小儿子,换了他们的孩子,也一样可以。
    只可惜,马小良根本不给他们机会。
    平安在桃源县分到属于他的房子,那是他努力工作多年换来的。
    对马小良来说,那就是平安应得的。
    不过因为平安的弟弟妹妹们都还小,所以连同他的父亲跟着一起住在他的房子里。
    平安并不介意,这样可以让他的弟弟妹妹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
    作为长兄,平安还是很合格的。
    如今平安已经有十九岁了,换到一般的小县城,说不定都当上父亲了。
    也就是在马小良的身边,他连亲都还没有定下。
    对于这些,崔氏还是分的清楚的。
    长子在小公子跟前有脸面,那就是他们家天大的事。
    要找个心仪的女子,总归只要平安越来越好,还是很容易找到的。
    男儿当前,肯定是要事业为重。
    儿女情长可以先放一放,平安还是很听母亲的话。
    主要是真觉得,现在成亲还太早了一些。
    如今小公子什么事都离不开他,他也放不下心。
    其他的助理,或许工作上能帮上一些忙,可私底下,还得是他平安在才行。
    路上的时间无聊的很,马小良就让平安上马车来陪他玩牌,又或者在马车里搭建积木。
    他的马车要比一般的马车大上许多,缺点肯定也是有的,就是速度快不起来。
    四匹马拉着,走哪看着都很拉风。
    为了好看,马小良选来拉车的马,还是一个颜色的,看着就整齐。
    更别说护送他回桃源县的护卫军了,一个个步伐整齐划一。
    带给人们的震撼更是不一般,谁路过不得看上两眼。
    马小良则是在马车里玩他的积木,这可是长安城最新款,说是按照长城的模样。
    他拼的可认真了,两耳不闻窗外事。
    “小公子,小公子。”平安兴奋的敲着马车的窗户。
    “作甚?”马小良拼到关键时刻,不耐烦的抬头问道。
    “小的给您买了个玩意,解解闷。”平安欢喜的说道,他也知道路上无聊,自然是想办法,逗他们公子开心。
    “嗯?是什么?”马小良疑惑的问道。
    这路上能有啥解闷的?
    天寒地冻的,现在出门还要扫雪呢,也不知道阿耶怎么想的,要他现在回去。
    过完年还要踢他出家门去上学,光想想都开心不起来。
    “路过一个老乡卖的。”平安将怀里的崽掏了出来,展示给马小良瞧。
    这一瞧,差点把马小良吓出好歹来。
    不为别的,这平安怀里的,正是两只国宝幼崽。
    哦,不是,现在它们还不是国宝。
    “小公子,您不喜欢?”平安见马小良的反应有点不大对劲,赶紧问道。
    “倒不是不喜欢的问题,它们的母亲呢?”马小良是知道,国宝都是跟着妈妈生活的。
    这么大两只崽丢了,这老母亲怕是要疯吧?
    毕竟一般的国宝,母亲只带一只崽崽,能将两个幼崽养的白白胖胖的,一看就是特别用心的。
    马小良此刻已经头皮发麻,对于丢孩子的老母亲,感觉都要感同身受了。
    “我去问问那老乡?”平安见马小良有些不高兴了,他也有点怵。
    平时他们小公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但一旦生气,那可是绝对的吓死一个人了。
    “去问吧,不,直接带过来,我亲自问。”马小良当即说道。
    平安赶紧去找了老乡,将人带了过去。
    “小公子,人来了。”平安拎上老乡过来。
    老汉赶紧恭敬的打招呼,差点没给马小良给跪下了。
    毕竟这山里来的,啥时候见过衣着这般华丽的贵人。
    “这两只幼崽,你是在什么地方找到的?是否见过它们的母亲?”马小良当即开口询问起来。
    “不曾见到,我是在山上拾柴火听到的动静,才发现的。”老汉赶紧回答,“家里养不活它们,这才出来碰碰运气。”
    “再回到地方,还能认出那里吗?”马小良再度询问道。
    “能,能的。”老汉点点头回答。
    “那就带我去那里。”马小良抱着怀里乖巧的小崽,虽然很可爱很不舍,但总归还是要跟着妈妈比较好。
    “啊?”老汉不解的模样。
    “废话什么,我们公子说要去,那就是要去。”平安可不管这些,只感觉,应该是他们公子恻隐之心犯了。
    “放心,带我们过去,会补给你银子的。”马小良再度说道。
    “好好好。”老汉也没办法,当即就答应了。
    带上了一些护卫,马小良亲自抱着两个白胖的幼崽上山。
    一开始老汉还担心,这长的秀气好看的公子哥,怕是走不了道。
    结果他走的多快,这马小良就走的多快。
    开玩笑,马小良习武多年,他可是三岁就跟着师父习武的好吗。
    要是走个山路就不行了,那岂不是丢人?
    幼崽不懂这些,只看到熟悉的环境,哼哼唧唧的想找妈妈了。
    马小良之前半道上还午休了一会,梦里研究了一下盆盆奶。
    发现很难做到,只能是用画笔给画出了盆盆奶来。
    两个幼崽饿了许久,吃的那叫一个原地起飞。
    小脚脚都翘起来了,吃的开心,对马小良就更亲近了。
    “公子,就是这里。”老汉指着一个隐蔽的地方说道。
    “去看看附近,有没有大的在。”马小良看了一下,不确定崽崽的妈妈有没有回来。
    按照老汉的说法,他带走幼崽已经差不多三天过去了。
    他们也不能确定这么些天过去,幼崽的妈妈还会不会在附近找孩子。
    若是孩子妈妈回来,马小良则是愿意给它一些补偿,并且将孩子还给它。
    第 134 章
    爱护猫猫人人有责!
    马小良这话可不是开玩笑的, 对此他又开始想要修改律法了。
    保护这种可爱的黑白色的猫猫,本来就生活艰难了,还遇上偷崽的。
    想想都替崽崽妈妈觉得心累, 将士们去找了一圈,倒是没什么发现。
    马小良思考了一下,让将士们站远一些,对没心没肺打闹的幼崽说道, “喊你们妈妈回来, 还给你们妈妈, 我才好回家。”
    崽(歪头):?
    不得不说,他也是傻了, 为啥要跟幼崽说这个。
    戳了戳幼崽的屁屁,小家伙还以为马小良要跟它玩耍呢。
    马小良:是谁心累了,他不说!
    只是他似乎记得,这胖乎乎的大家伙胆子不大。
    一点动静就会吓一跳, 少有性格比较虎的。
    也就是幼崽才没心没肺,马小良又不能切换回梦境出门。
    留下这两个幼崽, 他怕崽崽遇上什么危险, 只能选择先扛下山去。
    等他入梦以后,再上山找找孩子妈妈。
    反正众人只听他们公子的, 下了山, 大家搭建了帐篷。
    不光不觉得寒冷, 还问村子里的百姓, 买了些柴火, 不然还要他们自己去砍柴, 太费事了。
    他们可以用食物和银子来购买,马小良还不忘记询问这边的百姓, 收成如何。
    这边他们并没有特别的建设,也就是将一些种子分发下来。
    至于种成什么模样,就要看他们自己了。
    所幸运气不赖,虽说不如长安城附近的那般大丰收,填饱肚子,还是可以的。
    加上马小良直接让人降低了税收,主打一个给百姓休养生息的机会。
    至于那些个士族门阀,早就被司马焕打跑了一部分了。
    谁不怕司马焕的屠刀?
    马小良都想替他家阿焕喊冤,啥也没干,就成了有名的恶人了。
    要不是这边找麻烦,阿焕才不会跑这么远呢。
    梦境中,马小良像是挣脱了束缚,在山林中奔跑。
    身轻如燕大概就是如此,他仿佛化身与林间的精灵。
    很快就发现了一个目标,然而,那好像是公的。
    换下一只!
    很快马小良又发现了一个目标,那是一只受伤的猫猫,正在舔舐自己的伤口。
    虽然马小良不确定,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但大猫猫受伤了!它可是受伤了!
    他知道对方看不到自己,但神奇的是,大猫猫抬起头来,仿佛与他对视一般。
    马小良挥舞了一下手中的神笔,那些功德仿佛点点星光,落到了大猫猫的伤口上。
    那仿佛深可见骨的伤口,瞬间就被抚平,连毛毛都长出来了。
    大猫猫懵!
    看看自己的爪爪,再看看马小良,差点就给他表演当场磕一个。
    马小良又画了一个窝窝头,外加一个大笋笋,给大猫猫补充能量。
    “你是不是有两个崽崽。”马小良开口询问,他不确定,大猫猫是否能够听见。
    显然,大猫猫听见了,还发出了嗯嗯声。
    “你的崽崽被老乡发现,送到了我这里,你下山来接它们。”马小良看对方吃那叫一个酣畅淋漓,不禁嘱咐了一句,“记得啊,吃饱了以后下山来接崽崽。”
    总感觉这家伙憨憨的,有点不大靠谱。
    算了,以后再说。
    马小良并不想将幼崽带回会稽郡去,虽然会稽郡确实环境也不错。
    但总归不是大猫猫的出生地,大猫猫生存了这么多年,就选了这么点的栖息地。
    而且大猫猫难养,那可是公认的。
    马小良只想把崽还给它,要是它们怕饿肚子,马小良也会同村子里的人说。
    给他们一些银两,如果大猫猫下山来觅食,给大猫猫一些好吃的。
    等他醒过来,已经是早上了,两个幼崽已经饿的崽嗯嗯的叫唤了。
    马小良当然是给它们画了盆盆奶,两个崽崽吃的那叫一个开心。
    它们还没长牙呢,所以除了盆盆奶,也没别的能吃了。
    偏偏马小良记得这些幼崽不能喝牛奶,所以只能是画盆盆奶出来。
    等大猫猫来了,接走小崽,他们就可以继续回家了。
    结果早上天蒙蒙亮,就有人发现了黑白的大猫猫,赶紧来汇报。
    太好了!
    猫猫智商可以啊,果然听懂了他说的话,来接孩子了!
    等马小良出来,猫猫已经狗狗祟祟的靠近。
    周遭的将士,忍的都快要内伤了。
    谁家的熊这么可爱啊!
    主要是,这圆滚滚的一只,让人想装看不见都难。
    “你来啦。”马小良推了推跟前的幼崽说道,“快看看,这是你的崽不?”
    大猫猫凑近闻了闻,似乎在确认的样子。
    但幼崽们却是动作统一,扭头就跑,然后挂在了马小良的靴子上。
    马小良:?????
    我怀疑你们两个想碰瓷!
    崽年纪不大,小心思咋这么多呢?
    猫妈委屈,幼崽不要它了!
    伤心了,走了!
    “不是?你就这么走了?”马小良震惊,说好的母爱呢?
    你们这么塑料情,像话吗?
    猫妈委婉的表示,养不起,实在养不起。
    “要不,你吃饱了再走?”马小良看委委屈屈胖成球的猫妈。
    听到吃的,猫妈耳朵瞬间张开了。
    矜持的扭过身子来,马小良就从里面变出了窝窝头来,怕它吃的干巴,还给装了一盆清水。
    当然了,这水是煮过的,目前还带着一丝丝的温度。
    坐下的猫妈一手窝窝头,一手大笋笋,吃的那叫一个欢实。
    两个幼崽似乎觉得猫妈不会带它们走了,开始放肆的爬到了猫妈的身上。
    马小良则还在苦口婆心的劝说,“你啊,绝对养的起崽崽的,我资助你养!以后你们娘三的伙食费,我全包了。”
    猫妈不为所动,似乎并不觉得马小良的提议多好。
    “真哒,我要去的地方一点都不安全,崽崽跟着我,没幸福的。”马小良不得不说。
    不过事实也差不多,马小良回了桃源县,开春了又要去读书,哪里来的地方养幼崽。
    再说了,这幼崽长到两三岁,就快有人高了。
    是想吓死谁呢?
    总感觉他说这些话,好像个抛妻弃子的渣男啊?
    算了,先忽悠这位大佬再说。
    带回两头熊回去,哪怕是黑白的,他怕吓死他阿母。
    毕竟这幼崽见风长的,等他回到桃源县,怕是自己都举不起幼崽来了。
    谈判了许久,猫妈这才将依依不舍的幼崽,连拖带拽了拉回山上去。
    “嘘,总算是走了。”马小良摸了摸脑门上的汗,“回头让人准备伙食,随时给山上下来的熊吃。”
    “喏。”平安夜是哭笑不得。
    明明是给他们家公子解闷的小玩意,谁能想到,这小东西竟然如此聪明。
    居然还懂讨价还价,不过看他们公子挺喜欢的,他有些纳闷,“公子既然喜欢它们,为何不带它们回乡?”
    “人并不是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马小良不确定对方是否能够完全理解。
    反正马小良觉得,爱不是独占,喜欢归喜欢。
    他不可能对这两个幼崽全心全意,也不想麻烦自己的父母。
    即便是让崽崽们住在山上,可山上还有工作的人。
    无论是人吓到崽崽,还是崽崽吓到人,都不如让它们在自己的家园待着。
    加上马小良掏了银子,让这边山上的百姓,对大猫猫好一点。
    他根本不担心,这里的人敢吞了他的银子。
    除非他们不想继续在这片土地上,再生活下去了。
    因为这里答应帮助马小良照顾大猫猫,马小良也作为回报,给与这边建造的机会。
    等马小良离开的时候,他写的信,已经送往了长安城。
    而他也再次乘坐上马车,远远的看到那黑白的身影。
    马小良探出身子,挥挥手跟大猫猫告别。
    因为有村子在,大猫猫不需要再为食物发愁。
    不过它们有属于它们的教育崽的方式,只是吃过马小良功德投喂的幼崽,可要比普通的崽强太多了。
    以后称霸一方,那都是后话了。
    等到过年前,马小良才达到了桃源县。
    码头每天都有马家的管事的来盯着,老远就发现了马小良的大船,因为造型独特,很少会认错的。
    管事的赶紧让人骑马回去通知,而他本人,一直在码头候着。
    “栓子叔。”马小良下船以后,在看到管事的,就笑着喊人了。
    “郎君你可回来了。”管事的笑得一脸的慈祥,马小良可是他一点一点看着长大的。
    “我回来啦!”马小良开心的说道。
    随后就是骑上他心爱的小马,皓月撒欢的朝城内跑。
    “慢点慢点。”马小良都无语了,谁家的马这么不稳重啊?!
    好在进了内城以后,皓月就自动的优雅起来。
    是的,就是如此的双面马!
    街上的人,在看到皓月后,先是一愣神。
    很快就认出了,马背上的人,能骑在皓月背上的,除了马小良,他们的小镇长,还能是谁?!
    这原本还比较宽敞的街道,瞬间就拥堵起来。
    大家都好久没见他们的小镇长了,恨不得把小镇长的口袋都给塞满了。
    他都还没走到马家呢,身上塞满了好吃的。
    皓月也没逃过一劫,马背上,甚至是脖子上,也都挂了不少。
    “早知道,我就等等平安了。”马小良懊悔万分的说道。
    但凡他跟着大部队一起走,也不至于倒霉催的。
    桃源县的百姓是热情没错,但这也太热情了。
    无福消受!
    马家的大门口,来迎接的人,看到这五颜六色的马小良,震惊道,“公子?!”
    “别傻看着了,快,快帮我把身上的玩意弄掉。”马小良真的是醉了,本来想帅气的回家。
    好家伙,反倒是更狼狈了。
    几个人赶紧上前,手忙脚乱的扶着他们家公子下马,然后将那些东西都给拆了。
    “别乱丢啊,都是大叔大婶们送我的。”马小良抬腿要走,还不忘记提醒一下的说道。
    “是是,肯定收好了。”大家都是看着马小良长大的,知道他的脾气。
    王允薇早早的就在那等着了,还不忘记问身边的人,“怎么样?我今天看着有精神吗?”
    “有的有的,特别有气色。”一旁的婢女赶紧回答。
    “阿母!”马小良已经找到了王允薇,欢快的喊了起来。
    十三岁的小少年出现,顿时王允薇就看不到其他了。
    这可是她日思夜想的儿啊,眼泪一下没忍住,就落了下来。
    “阿母阿母怎么哭了?”马小良赶紧着急的来到了王允薇的跟前,“儿子该打,让母亲哭了。”
    “傻孩子,你该什么打,要打也是打你那父亲。”王允薇怎么可能舍得打孩子,想到的,自然是马卓。
    要是他有本事点,去长安的,那就是马卓了。
    哪里需要她长子和小儿子出远门。
    马卓:?????
    不带这么迁怒的!
    “阿母,儿子给你带礼物了。”马小良讨好的说道。
    要真让阿母迁怒他父亲,最后倒霉的还是他自己来着。
    毕竟他阿耶那小气劲,绝对会从他身上找补的。
    他已经不是三岁的时候那般可爱了,撒撒娇就过去了。
    十三岁的马小良,完全是少年模样。
    虽然身高还是不算太理想吧,好歹也不矮。
    多年的补充,那可不是盖的!
    至少他现在要比阿母高多了,阿母来自王家,算起来也是北方人吧。
    比一般的女子要高上不少,若是女扮男装,精细点的话,很难被发现。
    没等多久,马卓就赶了回来,看到自家儿子,忍不住抱了抱,“长高了。”
    “那是自然啊。”马小良骄傲,论长高的理论,他绝对是专业的!
    这个年纪,将近一米七的身高,绝对不算矮啦。
    在士族门阀里,说起来也不算太丢人。
    “开年你就去万松书院,我已经为你打点好了。”马卓很满意儿子的表现说道。
    “我还想说呢,阿耶我为啥要去读书啊。”说到读书,某人就不乐意了。
    “怎么,让你读书还有错了?”马卓顿时就横眉怒目,这什么熊儿子啊!
    明明打小过目不忘,天生读书的好苗子。
    偏偏就这么不爱读书,马卓也是要吐血了。
    好歹也遗传了他和王氏的优点吧?
    明明长子马朗,乖乖的去书院读书,读书归来还帮着家里。
    就这小子,从小就不爱读书。
    “你这孩子,去万松书院读书,那是为了你好。”王允薇在一旁说道。
    “哪里好了?”马小良眨巴眨巴眼睛问道。
    “这万松书院可不是谁都能进的,里面读书的,也都是当世大家的子弟。”马卓没有办法,只能给这小子解释起来。
    不然他闹起来,真有可能不去读书的。
    马卓都麻了,谁有这小子胆大妄为的?
    更何况,马卓没忘记,这小子的师父可是小仙翁来着。
    “而且,我当年也在那读过几天书。”王允薇有些怀念的说道,“如今万松书院的山长夫人,跟我还是同窗呢。”????
    “这万松书院这么新潮的吗?”马小良纳闷的问道。
    他一直觉得古代比较的刻板保守,想不到他阿母还上过书院呢?
    这不就好奇心来了嘛!
    马小良想去瞧瞧,他阿母当年读书过的地方。
    等家里的晚膳时间,所有在桃源县的马家人都来了。
    主要是知道马小良回来了,这一下,马家热闹的不行。
    马小良见到了他的叔叔伯伯,还有各种堂兄和侄儿侄女们。
    但凡他记性差一点,就分不出谁是谁来了。
    所幸大家都收到了礼物,也没有分错,宾主尽欢送客回家!
    回到自己房间的马小良差点累瘫,算了,还是去万松书院读书吧。
    这要再面对几天亲戚,他连命都要没了。
    而且这万松书院,当初他哥也去过,应该不算太差吧。
    过年依旧热闹,主要是他们家人实在不是一般的多。
    比起他在长安过年,确实是不一样。
    不过小孩子太多,容易脑子嗡嗡的。
    得亏他没带猫猫幼崽来,不得被这群人吓死。
    马小良将自己遇见黑白色的猫猫跟阿母说了,还有路上所见所闻。
    王允薇也是有点遗憾的,遗憾自己没能陪儿子一起出门。
    这样她就能看到儿子所说,所看到的世界的模样了。
    不是所有的女子,都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活的。
    对此王允薇还是很欣赏司马兴男的,这个小姑娘活出了自我来。
    她不光要活出自我,还要带着其他人一起活出来。
    这是王允薇以前都不敢想的,而司马兴男却是如此做到了。
    至于她为何知道这么多司马兴男的事,自然是马小良写信,还有谢真雅写信回来。
    谢真雅和王允薇明面上的婆媳关系,但私底下,王允薇待谢真雅很好,两人跟亲母女差不多。
    她在长安城得了工作,谢真雅第一时间写信给婆婆。
    反而是自己亲生的母亲,她做不到这般,不是说感情不好。
    出嫁以后,母亲大部分都会让闺女好好在婆家,安分守己。
    而马家人则是鼓励她,活出自我来。
    这很矛盾,谢真雅无法与娘家人说起。
    也就是婆婆可以理解她,毕竟王允薇也是从姑娘家,出嫁了,然后适应了妻子的身份,后来是母亲。
    原本以为这辈子就是如此了,结果上了年纪,却又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马小良在家吃了睡,睡了吃,醒来就给阿兄去了一封信。
    主要内容就是他每天在家的流水账,没错,就是流水账来着。
    相信这个时候,他家阿兄已经忙成了汪。
    嘿嘿,看到他的信,不知道会不会气炸呢。
    事实上马朗在看到弟弟的信,简直恨不得冲回桃源,这小子过的太幸福了,他想揍弟弟!
    他就该把三个崽都丢给马小良的,这小子还能愉快的起来?
    没错,就是这么的歹毒!
    马小良是没想过,他哥的嫉妒心能如此的丧心病狂。
    他收拾收拾行李要准备出发了,去那书院路途不算近。
    所以要早些出发,当然了,他的行李也只有两箱,真的是好不习惯啊。
    没办法,他阿耶说了,山上禁止带自己的床,桌椅也不能带。
    倒是可以带棉被什么的,简直离谱!
    书童也可以带,不过只能带一个。
    多亏了平安力气够大,不然两个箱子都带不了。
    天知道,他长这么大出门,行李什么时候低于十个了。
    这真的是去读书?而不是去受苦的吗?
    马小良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直接让人寄了棉被垫被之类的过去。
    人还能让规矩限制死了?
    “你衣服被子全是让人寄过去的,那你这两个箱子是干啥的?”马卓有些好奇。
    “哦,一些在书院的花销,阿翁说了,苦谁都不能苦自己。”马小良理直气壮的回答。
    第 135 章
    “哦?那让我瞧瞧, 你怎么不苦了自己。”马卓好奇心都被勾起来了。
    “看吧,随便看。”马小良一个眼神,让平安打开木头花纹的箱子。
    “这是什么?!”马卓只看了一眼, 就无语凝噎。
    “阿耶您才多大年纪,就老眼昏花了?”马小良一脸奇怪的望着马卓说道,“这是银子啊。”
    “不是,你带两箱银子去干啥?”马卓震惊脸的问道。
    “不是两箱银子啊。”马小良无辜的望着他阿耶。
    “这是我看错了?”马卓指着箱子里的银子, 感觉他儿子在驴他。
    “错, 还有一箱金子!”马小良让平安打开了另一个箱子来。
    “……”马卓此刻已经无话可说, 这要不是亲儿子。
    横竖他要将人打出门去,偏偏, 这小子打不得骂不得。
    被他阿耶知道了,直接从长安杀回来揍他。
    算了,这小子开心就好。
    不过等他知道,山上啥都没有, 有银子也花不出去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一定相当的精彩!
    马卓表示还有点小期待呢!
    马小良不解他阿耶突然这么欢快, 是几个意思?
    不过并不妨碍他出门, 对于金子和银子,他之前就跟司马兴男提起过。
    银子太软了, 若是税收用银子的话, 比较容易被人偷了。
    最好想办法, 将银两融入其他的金属, 又或者直接替代。
    这样税收起来, 能容易点, 也不容易被人偷摸换了。
    特别是官银,只需要把上面的字抹掉, 那就是一个普通的银子。
    目前来说,还是有点难度的,位于长安城的炼制实验基地里,每天还在将不同的配比尝试。
    要一定的硬度,不能轻易被剪刀绞了。
    也不能随便的火一烧就融化,要求这么高,自然是要一点点的实验过去。
    当然了,也不能忘记,要好看的花纹,证明是官银。
    官银可以不是真的银,真的金。
    但一定要代表了权威,否则动了货币,对大晋朝可是要举国动荡的。
    所以外头是一点口风都没有,马小良和司马兴男又不傻。
    朝中大臣都没人知道的,小皇帝倒是听说这事,但主要是说,要给他一个惊喜。
    具体啥样也不清楚,对粗司马衍很是糟心。
    好在他小小年纪,糟心的事多了去了,也不差这么一件。
    就是这么的淡定!
    马小良曾经夸奖过,司马衍已经有点帝王的架势出来了。
    只有司马衍知道,他那是俗称摆烂,一个几岁大的孩子,当皇帝能有他什么事?
    不是王导,就是他舅舅,再不就是他阿母。
    上朝就是在那打瞌睡,不睡着的话,都要被夸奖的。
    还不如在桃源县,上课都比这好玩。
    越是这样,他越是怀念在桃源县的生活。
    那里相当于就是司马衍的白月光,这辈子最向往的地方。
    可惜回不去了,他也只能是想想。
    这一点司马衍还是明白的,他坐上皇帝的位置,除非他不做皇帝了。
    否则就只能一辈子在建康待着,除非一个可能,那就是他们迁都去长安。
    在家过了一段时间,马小良就上路了,挑了一辆相对简朴的马车。
    当然了,那玻璃肯定是要有的,不然天寒地冻的,小风一吹,他可受不了。
    娇生惯养长大的崽崽,吃不了一点苦。
    不过他们想办法遮挡了一下,从外面不注意的话,是发现不了的。
    “一路上,你们要小心点。”马卓看着即将远行的小儿子,简直百感交集。
    才回来这么点时间,竟然又要走了。
    “阿耶瞧您说的,我这一车队的人呢。”马小良无情吐槽,自家阿耶到底会不会说话啊?
    怎么娶到老婆的啊?
    这一路上,光是护卫,就从十人增加到了三十人。
    马卓是真不放心这个儿子,别看这小子骑在马背上,一副俊俏公子的模样。
    就是个暴发户!
    谁上书院读书,一本书不带,光带两箱银子,哦,不是,还有一箱金子。
    简直离谱!
    还是以前的衣食住行,过的太舒服了。
    马卓十分期待,儿子被社会毒打!
    显然他忘记了一句话,那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对了,我差点忘记了。”
    “啥?”
    “我有个老友,他的孩子也要去书院,你路过上虞县的时候,顺便也接上那孩子。”马卓看着出门马车就有两辆,还有随行的一些东西。
    这是王允薇看儿子只带了两箱钱,实在不放心,非要让马小良带的。
    不像马卓,只想看儿子的笑话。
    来自母亲的爱,马小良怎么可能拒绝,全部带上。
    不行就在那边买个宅子,丢在宅子里就可以。
    多大点的事啊,这年头有钱,有权的,很少有办不了的事。
    不说别的,司马家给他封了个爵位,他阿耶还是会稽郡的太守。
    上书院的地盘,就是当地的县令,多少也要给他些许的面子。
    马小良路上的速度并不快,书院也没有那么的严苛,反正等他到了去报道就行。
    一路上走,他还可以微服私访。
    护卫:小公子你这么三十个护卫,微服私访???
    算了,公子开心就好。
    出了桃源县,基本上的生活水平就要差上一大截,不过路况却是还不错。
    都是马家出钱修的,不光方便了出行,还让马家和马小良得了些功德。
    基本上只要不出什么败家子,老马家过的都不会太差。
    这一年年修改下来的家规,目前看,出败家子的几率不算太高。
    上虞县的祝家庄,接祝家的孩子上书院。
    目前也就这么一个任务,马小良只觉得轻松。
    这会稽郡虽说是他阿耶说的算,但要改造这里,不是马小良想动就能动的。
    算了,他又没有什么官职,管他什么事呢。
    不过一路过来,种植玉米土豆的不少,因为不光是自己吃,还是桃源县收,都是不错的选择。
    为了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他们也算是想尽办法。
    像现在这么轻松的玩耍,马小良感觉还是上一次这么愉快。
    至于具体是啥时候,想不起来了。
    这糟心的世界,最初他的愿望,只是吃上一顿好的。
    后来逐步的,改变了这个世界。
    虽然还远远达不到,改变整个世界这么夸张,但总归是改造了两座城市。
    还带上了司马兴男,走上了基建狂魔的道路上。
    “这祝家庄还有多远啊?”马小良坐在马车上,这两天有些下雨,平安他们就不许他骑马了。
    若是染上风寒,他们可是回不回马家了。
    对此马小良无语,他又不是豆腐做的。
    不过面对他们的脸,马小良还是乖乖就范了,不给大家添麻烦。
    没办法,他虽然不怕老爹马卓,但对上阿母就没啥胜算了。
    所以赶紧认怂是最佳方案,再说了,下雨还在外头骑马。
    他看起来这么的,有那啥倾向吗?
    雨势逐渐变大,马车的顶上,就撑开了一把伞。
    好让那个在马车周围的人,有那么一点遮风挡雨的地方。
    “郎君,前边就是祝家庄了,我们先去那躲躲雨吧。”平安张望了一下,对马小良说道。
    “那行吧。”马小良没啥意见,本来就是要上祝家庄的。
    就是这会看起来狼狈了一些,换了别人或许会介意。
    但马小良是谁?
    又不是啥正经的书生,比起读书,他更喜欢搞基建。
    不过阿耶非要他去读书,马小良也不好坚定的拒绝。
    主要是阿耶说了,去书院读书并非是要学业上有多少的进步。
    不过是拓展一下人脉罢了,就像他阿兄,去到书院里,多少也认识几个至交好友。
    平时还会有一些消息,从同窗那里获得。
    搞半天让他去扩展关系网,真的是,这不就专业对口了嘛。
    论社牛,马小良从来不带怕的。
    他连大猫猫都能搞定,更别说是人了。
    说实话,就他这个身份摆在那里,他都不需要开口。
    大概会有不少人主动的上来结交吧?
    这可不算马小良自恋,事实就是如此。
    在长安城的时候,这样的事时不时的就会发生。
    他在那里的权力,是个人都看在眼里。
    如今即便他不在长安了,太守家公子的身份,还是在的。
    不过,他既然去书院,说不定要隐姓埋名?
    “郎君,到了。”在马小良胡思乱想的时候,平安在马车外头说道。
    “好。”他答应了一声,便打开了马车的门,因为是从侧面下来的,跟许多的马车都不一样。
    并且,平安伸出脚来一勾,底下就跳出一个踏板,这样马小良即便不够,也可以踩着踏板下来。
    不需要像某些士族门阀,让人趴着踩。
    “马公子大驾光临。”换了一般人来,这祝家庄的员外可不会如此的来欢迎。
    可马小良不同,这孩子要是普通人,就没有不普通的了。
    当年同窗好友马卓,生了个神童的儿子,可是传遍了的。
    加上这些年马家的所作所为,祝家也是看在眼里的。
    更别说,马小良还跟司马家走的很近,之前还听说封了爵位。
    小小年纪,就已经封爵了,那能是普通人?
    第 136 章
    对于祝员外的热情, 马小良比较的淡定,送上了一些礼物,都是他从桃源县带来的。
    “小儿年纪与贤侄一般大, 这次前往那书院,有劳贤侄在路上照顾。”祝员外忍不住说道,“我这孩子啊,从小就被我宠坏了, 非要上书院读书去。”
    “读书是好事啊, 多读书才能明事理。”马小良并不觉得, 去书院读书有什么问题。
    反倒是这个员外的话,有些奇怪。
    毕竟马小良他父亲送他去书院读书的目的, 也并非是真要读出点什么来。
    主要是拓展一下关系网,难道祝员外的孩子,跟他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这员外又不是后世那般,是个闲散的称号。
    这年头, 员外还是个官职来着,员外也就是员外郎的简称。
    只要是有官职的, 对子女的教育, 就没有不上心的吧?
    他阿耶要是听到他主动要学习去那书院,乐得能在马家蹦跶三圈不止。
    哪里可能口吻中还带着一丝丝的嫌弃?
    不是很懂……
    “贤侄说的是, 说的是啊。”祝员外当即附和的说道。
    马小良同祝员外闲聊没见到祝家的公子, 他倒是没啥好奇心, 反正等上路了, 也是能够见到的。
    当晚在祝家庄留宿了一晚, 已经是三四月的天气, 也不会觉得寒冷。
    雨其实到了晚上就停止了,马小良他们还是在庄子上休息了一个晚上, 一下住三十个护卫,明显不可能有这么多的房间。
    得亏他们有办法,那帐篷很快的就搭建了起来,就连床,都是可以直接使用的。
    一部分的人守夜,一部分的人睡觉,
    他们都是经过训练的专业人士,当年都是马家的将士们。
    如今主要收入是押镖,无论护送什么都可以。
    这一次,他们护送的就是他们小公子。
    必定是要平平安安的送人到目的地,要知道他们的好日子,可是小公子带来的。
    就是让他们整晚不睡的巡逻都是可以的。
    主要是帐篷里的床,支撑不了他们全部的体重。
    为了方便出门,还是牺牲了一些的。
    马小良都在考虑,要不要研究一下,充气床垫。
    只是做床垫的材质,是一个大问题。
    大早上的,平安已经准备了洗漱用品,马小良梳妆了一下,就去找祝员外告辞。
    “这就要走了?”祝员外有些惊讶。
    “是,父亲说过,让我不要在路上太过耽搁。”马小良才不想说,主要是觉得跟祝员外的三观不大合,不想麻烦,就想走人。
    “那好,我让小儿收拾收拾。”祝员外一想也有道理,毕竟是要跟对方的车队一起走。
    他让人安排了一辆马车,比起马小良的马车,并没有什么不同。
    唯一跟马小良不一样的,大概就是那马车只有两个轮子,而马小良的有四个。
    不然马小良也不能从侧边开个门出来,舒服肯定是舒服的。
    连在祝家庄,他都是睡着马车里,毕竟马车里比那庄子上的宅子还要舒服。
    为了不让马小良等待,急匆匆的,马小良连祝家的公子长啥样都没看到。
    反正就看到祝员外一直催催催,这让他都尴尬了。
    他真没有催人家的意思,这显得他多么的没礼貌啊。
    祝夫人似乎有些落泪,但马小良不大明白,大概是祝家公子跟他母亲感情比较好吧。
    上车了,马小良坐稳了,车队就开始前进。
    在后边的祝家公子,身边还有他的书童,瞧见两人上车的,只觉得祝员外长的这么粗狂,他儿子倒是挺清秀的。
    “娘子……”小书童紧张的在公子身边小声说道。
    “在外面喊我郎君。”祝英台赶紧阻止对方。
    “可,我们找很要去那书院啊?”之前小丫鬟,现在伪装成小书童的银心。
    “当然要去啊,阿耶好不容易才答应的。”祝英台是个胆大的,她一点都不觉得害怕。
    “可……”银心都快吓死了,外面三十几个大汉跟着。
    “放心吧,这马家人在当地名声很好的。”祝英台很放松的回答,“这次也是马家的公子要去读书,我阿耶才答应我的。”
    “为什么呀?”银心有些纳闷的问道,这不是她一个小丫鬟能明白的。
    “我阿耶异想天开,想要跟马家结亲。”祝英台不以为意,“马家如今如日中天,怎么可能跟一个小小的员外郎的女儿成婚。”
    “娘子是最好的。”银心一点不觉得自家娘子有啥不好的。
    她家娘子会读书,还会武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怎么能这般妄自菲薄,这么好的娘子,什么公子配不上?
    “你不懂。”祝英台一脸神往的说道,“我很向往去一次桃源县瞧瞧。”
    那桃源县,不知道是否跟传说的一样,是个男女平等的地方。
    “就是那个桃源县吗?”显然银心是听说过桃源县的,事实上,在会稽郡附近,就没有不知道桃源县的。
    现如今用的不少东西,都是来自桃源县。
    为生活增添的一些乐趣,特别是胭脂水粉,本是银心这样的小丫头最喜欢的。
    只是要扮男人的模样,她只能舍弃了,一点没带。
    祝英台倒是不觉得可惜,她从小聪慧异常,只因为是女子,就得不到重视。
    想要去书院读书,她阿耶死活不答应,只说读书无用。
    怎么可能会读书无用的,真要如此,为什么桃源县人人都会读书?
    结果,会稽郡的太守信中所写,他的公子要路过这边,前往书院。
    她阿耶就改变了想法,对此祝英台无所谓。
    不管阿耶打的什么主意,只要她不接,就什么都不会发生。
    她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士族门阀的虚伪了。
    马小良还不知道,他顺手接的,是什么样的人。
    进了城里,马小良看啥都有兴趣,因为他们人多,走的速度不快。
    顺便还购入了不少的东西,马小良纯属于,看到啥没见过通通都买。
    对此祝英台很是无语,这马家的小公子,怎么是个败家孩子?
    不知道已经在对方心目中,成了败家子的马小良,对于这边的物价很是满意,多买点路上吃。
    傍晚的时候,他们就出了县城,接着朝下一个城市前进。
    估摸会路过一个村庄,或许能停留休息一下。
    在县城里,就买了好几十只鸡还有鸭子。
    祝英台一开始还疑惑,为什么这个车队要买这个多鸡鸭。
    很快她就知道了,因为安营扎寨以后,众人就开始做饭了。
    这个天气还不算热,所以鸡鸭都杀了带走。
    三十几个曾经的将士,加上这些年走南闯北的,练就了一身野外做饭的本事。
    无论是烤鸡还是叫花鸡等等,他们都做的很不错。
    马小良让人搬了炉子下来,开始炖起了鸡汤。
    那香味,直接把祝英台都快香迷糊了。
    再把馒头切片一考,把带出来的榨菜和萝卜干一夹。
    平安就去交祝英台他们用饭,马小良则是在看着那鸡汤。
    得亏还去附近庄子,买了点蔬菜,这鸡汤里面,还飘着翠绿的小油菜。
    “来了,快快,坐下一起吃。”马小良眼角的余光,看到了祝公子。
    想不到,祝员外这么大块头,他公子这么小一只?
    不过想想也是,自己也不大只。
    他阿耶和他兄长,都还长的挺高大的。
    这么一想,马小良对祝公子的印象就不错。
    “多谢马兄。”祝英台感谢的说道,并且矜持的坐了下来。
    银心在一旁跟着,口水都快下来了。
    马小良就让人将做好的鸡汤,先给祝公子盛上一碗。
    两人很有默契,端起碗,啥都不记得了,一直到一碗汤下肚,马小良已经美滋滋的啃上鸡腿了。
    他这才想起那祝公子,“这边的鸡味道不错。”
    “确实不错。”祝英台还从未如此粗鲁的啃过鸡腿,但看着马小良吃,那叫一个馋。
    “来来来,这烤鸡腿更好吃。”马小良眼睛一亮的说道。
    祝英台也是欣然接受,反正他现在是男人,怕什么丢人。
    人家马公子都不觉得丢人,他更不用觉得。
    两人吃的很是开心,马小良这才问道,“我还不知道祝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名英台,十三岁,还不曾起字。”祝英台大大方方的回答说道。
    “原来叫祝英……台啊。”马小良重复这个名字的时候,稍稍的呆滞了一秒。
    主要是他觉得这名字腻耳熟了,怎么跟他上辈子看的故事书里的人名字一样。
    那故事就是稍微的有些许不吉利,毕竟BE的故事,他是一点都接受不了。
    “怎么了吗?”祝英台为怪的问道。
    “没什么,就比我的名字强多了。”马小良想想,怎么可能呢,“我阿耶起名的时候,特别的偷懒,给我起名叫马良。”
    祝英台什么的,怎么可能呢!
    除非现在立刻马上,跳出来一个梁山伯给他看看!
    跳不出来了吧?!
    马小良对这种事,只能说是巧合。
    别以为他上辈子的记忆不全,就不知道,那什么故事里的祝英台,可是离家出走去读书的。
    这位祝公子,可是他亲阿耶拜托马卓,才捎上的。
    所以,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第 137 章
    反正马小良压根没怀疑过别人的性别, 本身十几岁的小孩子,都还没怎么发育。
    声音也还没进入到变声期,看不出来也挺正常的。
    即便是马小良听到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熟悉肯定是上辈子听过的梁祝故事,还看过电影呢,小时候哭的老惨了。
    这梁祝的故事,简直不知道骗了他多少眼泪。
    长大以后, 别的倒是还好, 就觉得那马文才有点惨。
    莫名其妙的就成了拆散人家情侣的罪魁祸首, 明明他也没干啥。
    就遵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没娶到媳妇呢, 就成了鳏夫。
    但凡早点说,应该也不至于酿成如此惨案吧?
    不过人生就是如此的狗血,换了再桃源县,就很少有这样的事发生。
    主要是马小良是不支持盲婚哑嫁的, 并且有媒人搭桥牵线,也必须将男方和女方家, 双方的资料全部填写。
    比如双方的父母, 有没有家暴的前科。
    家暴的家庭去不得!
    不过在桃源县,有这样的家庭环境几乎没有, 当初马小良放人入城。
    怎么可能一点都不看的, 外城倒是可能会有。
    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条例, 如果周围邻居听到打人的动静, 还可以报告小区管理。
    在桃源县里, 可没有什么打自己媳妇, 不让别人多管闲事的事。
    要知道,马小良立下的规矩, 如果有人隐瞒,一旦被发现,这里整个小区的人都要被牵连。
    不光是婚嫁被牵连,就是工作,整个小区都要降等级的。
    开玩笑,若是辛辛苦苦混到了中级,然后因为邻居的事,又降回初级。
    吃那么多的苦,他找谁说理去?
    更何况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不透风的墙。
    不少进了桃源县的人,都收敛了自己的脾气。
    谁也不想去外头吃苦,若是被赶出桃源县的,之前分到的房子,甚至是土地,全都要还给桃源县。
    因为他们都是从外面逃难来的,一旦被赶出去,就真的是什么都没剩下了。
    打老婆什么的,这么渣!坚决抵制!
    自从到桃源县生活的女人们,生活就要幸福得多了。
    也终于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吃的好住的好,并且不需要将好的让给男人吃。
    因为在这里,男人工作,女人也是要工作的。
    凭什么就要让男人吃饱喝足了,女人就要饿肚子?
    对于保护女性,桃源县可是领先全国的存在。
    正是习惯了,马小良对男女的态度都一样。
    至于祝英台,还比马小良小几个月呢,那就是个弟弟。
    弟弟对马小良来说,还是很新奇的。
    毕竟他是他们家年纪最小的存在,跟他哥相差了十八岁。
    他上头可都是哥哥,弟弟就不要想了,侄儿倒是一大堆,过年要吓死人的。
    马小良觉得自己能把每一个孩子的名字记全了,都是一件了不得的事。
    除了自家长辈们,应该很少有人记得全他们名字的。
    起名字,都成了一个老大难。
    所以难得有个弟弟,马小良十分有风度的多加照顾。
    看的银心都担心,是不是对方看上她们家娘子了。
    祝英台差点没笑死,只说银心想多了。
    她何其的聪明,伪装成男子,也是几乎没有破绽的。
    也并不觉得,马小良能识破她的伪装。
    所以银心的担心,那都是多虑了。
    “等到了钱塘县,我们就要分道扬镳了。”
    “兄长不是要去万松书院吗?”
    “嘿,时间还早的很,为兄想要在钱塘玩耍一番。”“就不陪弟弟上书院了。”
    没错,就是这样,能晚一点上学,还是晚一点的好。
    “原来如此。”祝英台了然的点点头。
    她在这段时间的认识里,发现马小良聪明也是博学多才的人,那一手字更是写的很好。
    但读书对他来说,更像是了解整个世界的工具,就连上万松书院读书,也不过是被他父亲要求的。
    这样的人,真的是令人羡慕。
    大概这就是祝英台,这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生活。
    并且马小良还邀请了祝英台,等书院放假了,可以上桃源县去玩耍看看。
    他觉得桃源县,一年四季都好玩。
    要不是被迫出来上学,他可以在桃源县,玩上一整年不带重样的。
    祝英台都被他说的心动了,确实有点想要去桃源县玩耍。
    主要一个原因,她觉得,只要是说马家邀请的,她父亲多半是不会拒绝的。
    只是这样的话,可能会有一些麻烦,这让祝英台很是犹豫。
    聪明的祝英台,看的出来,她的父亲对马家多少有些所求。
    而她已经十三岁,到了相看的年纪。
    对于婚姻,她暂时还没有任何想法,可她的父母不会这么觉得。
    有好的选择,肯定是不会放过的。
    祝英台也不好太亲近马小良,最起码现在是不能,避免她父亲自作多情。
    虽说马家和祝家,以前说起来也算是门当户对。
    随着这几年马家水涨船高,马家的门楣,总归是不同了。
    到了钱塘,马小良就派人护送祝英台去万松书院,总归祝英台看起来小小的一只,不太放心。
    都快送到地方了,要是半道上出什么岔子,他不光没办法跟祝伯父交代。
    还会被他阿耶痛批,想想都糟心。
    作为胆大心细马小良,他怎么可能犯下这样的错误,根本不存在!
    来到他在钱塘的房子,这是他早早就派人过来购买的。
    作为会稽郡太守之子,跟这边的人打声招呼。
    买个房子,还是可以的。
    这房子看起来还可以,环境不错,主要是距离西湖不算太远。
    这可是西湖!
    然而马小良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西湖!跟他印象里的西湖,有很大的出入。
    他忘记了……
    他上辈子印象里的西湖,是被人改造过的,苏堤什么的,这会还都没有呢!
    这……
    总不能让他出钱建吧?
    虽然但是,这里可是钱塘县,跟他会稽郡,又或者桃源县,半文钱关系没有。
    他也不是冤大头来着!
    算了算了,他就当不知道吧,其他也能凑合着看。
    他又不是真的基建狂魔,倒哪里都想要搞建设。
    主要是别人没有求助,他主动凑上去给人建,岂不是特别是奇怪?
    没见过主动要花钱的,而且建造堤坝,那可不是一般的费钱。
    就像在长安建的大坝,花了多少人力物力,才算建起来。
    “这边同我们那,好像也差不多啊。”平安在钱塘两天,倒是习惯了这边的生活。
    其实都差不多,本身就是邻近的城市。
    等到将来都是一个省的,只不过现在不是。
    “还是有差别的。”马小良捂眼,他住的房子,可比老家差多了。
    这绝对是他住过,最差的房子!没有之一!
    这破房子没有玻璃!
    得亏现在不是冬天,不然屋里跟外头一样的冷。
    好在其他还算不错,正好是春天,这花园里的花开的那叫一个欢快。
    然后就被马小良弄出一块空地来,种上了土豆红薯,还有玉米。
    估计别人看到也是无语,买这么大个带花园的宅子,居然用来种地。
    马小良表示,他能怎么办,他们那的粮食没流行到这边来。
    他平时可以不吃,但这玩意不能没有啊!
    土豆炖排骨什么的,还有土豆炖鸡,当然还有大盘鸡,想吃的时候,没有可怎么办好。
    “郎君,海带排骨汤好了。”平安闻见香味,近几年来,平安的厨艺有所长进。
    特别是要来万松书院读书,平安被他阿母拉去厨房,特训了几天。
    基本上,能勉强拿的出手了,他才被大厨放出来。
    要不是万松书院不准带厨子去,大厨恨不得把自己打包了,让马小良带着他。
    太惨了,他们家小公子啊,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
    出门不是他这样的大厨,就是司马家的御厨。
    只能靠平安做饭,真的是太难了。
    马小良表示,只要他有钱,找个做饭的厨子,好像也不是啥难事吧?
    就是没有那个必要,上到山上去读书,那书院的条件摆在那里。
    听说还要和其他人一个宿舍!
    对此,马小良还是有些许的担心的。
    毕竟长这么大,他只跟阿焕睡一个屋过。
    换了其他人,马小良不太想让人,发现他马家之光,睡姿如此的豪放。
    真的是太难了……
    在外他好歹也是个翩翩公子来着,他不要面子的吗?
    好想给万松书院捐钱,把宿舍搞成单人间。
    可恶,他桃源县的学校,都有单人间了,为啥这么大个书院没有呢?
    非要跟别人一起住,简直了,能去万松书院读书的,可以说是非富即贵。
    这山长怕是故意的吧?
    想想也是,若是单人间,岂不是可以不用同别人交流。
    三四人住一间太吵,两人正好。
    这么一想,他就大概明白了。
    事实上桃源县的学校,一开始是住的最起码六人间,读书越好,可以获得的资源越高。
    天才都是有优待的,单人间那只是第一步。
    不过这边不一样,万松出院里培养的,全部都是要外出为官的。
    第 138 章
    反正马小良听他哥说, 万松书院的山长,是个脾气倔强的小老头。
    倒是山长夫人,性格温柔, 比较好说话。
    马小良可记得他阿母跟山长夫人是认识的,他还带了阿母写的信呢。
    也不知道,有阿母的信在,能不能给他安排个单人间?
    马小良觉得希望不大, 算了算了, 等他把钱塘游上一遍, 就去万松书院受苦吧。
    说实话,这钱塘风景如画, 除了吃的稍差一些。
    其他还算是可以的,后世比较出名的东坡肉,这会还没有呢。
    马小良觉得,他家的生意, 可以开到钱塘来,相信会小赚一笔。
    最起码给他养殖场开起来!
    他怕上山以后, 天天吃羊肉, 多上火啊。
    有热气喔!
    谁能想到,马小良遇上的第一个难关, 竟然是钱塘这边连猪都不好吃。
    立刻写信回去, 紧急要二十头猪, 送到万松书院!
    十万紧急!
    收到信的马卓, 还以为儿子发生了啥惊天大事。
    结果是这小子抱怨钱塘的吃的不合口味, 娇气!
    生了这么一个娇气包, 马卓也不知道该说啥好。
    长子马朗不也在那读了好几年的书,咋就没写信回来要猪的?
    马朗决心要教育教育孩子, 所以猪呢,给是肯定是要给的。
    但不能给的太快,过几天再说吧。
    当然了,这事不能让王允薇知道,慈母多败儿!
    明明当初对长子就能狠得下心,对上小儿子,就完全不行了。
    马卓并不知道,这不光是因为马小良是幼子,更是因为马小良身上的功德。
    纯天然的,就能让人有亲近的感觉。
    少有不喜欢马小良的,功德之光,纯天然的交友外挂,你值得拥有!
    当然,一般人就算有点功德,也是没用的。
    也就是马小良拥有功德神笔,才能激发功德,将这发挥到了极致。
    他为了不浪费一点功德,也是很努力的练习。
    只是没想到,会有天然交友的副作用。
    这功德交友倒也不是全都好用的,内心特别阴暗的人,无效不说,还可能特别讨厌他。
    “也不知道,阿耶收到信没。”马小良不报希望的说道,因为他已经决定要上山去了。
    不能再磨磨蹭蹭下去,别人上山是去读书,再不济还能交友。
    马小良却感觉上山跟上刑一样,他真的是太难了。
    “应该是收到了才是,郎君放心吧,肯定是在第一时间,就把猪送出来的。”平安憨憨的笑着说道。
    马小良看了平安一眼,实在觉得他家书童真的是太老实了。
    他阿耶是什么人,做了他十三年儿子的马小良,还能不了解?
    这老头子就喜欢给自己加大难度,只要他阿母一个没盯住,肯定是要给他找麻烦的。
    幸好他早有准备,给阿母也写了信,哭诉这边吃不饱。
    急需二十头猪,救急!
    并且还不忘记给他阿耶挖坑,说阿耶收到信,却眼睁睁的要看儿子饿死,其心可诛!
    果然,王允薇在两天后,收到了儿子的来信。
    就看到儿子诉苦,钱塘没啥好吃的,要不是他当初带去了酱油之类的食材,就要饿死在钱塘啦!
    虽然王允薇知道儿子是夸张的描述,但,她可是没忘记,前两天可没听某人提起儿子来信。
    而马小良在信中,清楚明白的写了,先给阿耶去了信。
    这老东西,都是做祖父的人了,居然还扣下儿子的信不告诉她?!
    “夫人,你这是怎么了?”马卓一回来,就发现了王允薇的表情不对。
    “怎么了?”王允薇横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说你瞒着我什么。”
    “啊?我对夫人一直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怎么会有瞒着呢。”马卓一脸被冤枉的表情说道。
    “儿子给你写信求助,怎么不告诉我?”王允薇就不吃他那一套。
    “那小子也给你写信了?”马卓一愣,想到了,他小儿子肯定是写信告状了,“这不是最近太忙了,已经让人安排下去了。”
    该说不说,确实是亲儿子,知道马卓坑他,直接找阿母。
    最后,马卓只能快速的安排下去,二十头猪就这么上路了。
    坐的还是最快的马车,天知道,这些猪长这么大,啥时候坐过马车。
    没办法,谁让牛车太慢了呢。
    马小良没等着家里送来的猪,而是直接上了山,看到哪万松书院几个字,忍不住感叹,“好字。”
    两人因为长期锻炼,倒也没有出现气喘吁吁体力不支的情况。
    继续愉快的上山,走在前面的,已经快累到不行了。
    “兄台,需要帮忙吗?”马小良心情不错,走上前询问。
    “不不需要,我可,可以的。”对方抹着汗水,但坚持还要自己走,他身边的书童也一副快不行的样子。
    “可你这书童,看起来像是快断气了。一巫耳而七雾尔巴易”平安指着一旁的书童说道。
    “元宝啊,元宝你怎么了?”那人看到书童的模样,当即紧张的说道。
    听到书童的名字,马小良这边的表情略微的有些微妙。
    像马小良就算再喜欢金银财宝,也没给平安起那种俗气的名字。
    平安此刻也十分的感谢,自家母亲给起的名字。
    主要是他跟在马小良身边良久,自然是知道他家郎君爱财。
    “那个,能麻烦你的书童,帮忙我书童一下吗?”对方想了想,最后说道,“我可以给报酬已的。”
    说着对方就打开了行李箱子,里面居然,是银子!
    平安震惊!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跟他们郎君一样爱好的人?!
    “自然是可以,这就是同窗之间的友爱。”马小良正气凛然的说道。
    “太好了,你人真好。”小胖子微微一笑。
    “马兄?”这时候从后方传来一道声音。
    马小良一扭头,看到了祝英台,穿的是书院的服饰,而他身边还有个模样俊秀的男子,比祝英台高出一个头。
    只是他身上的书院服装,看起来像是洗白了一般。
    “啊,是英台弟弟啊。”马小良愉快的打招呼问道,“你不是早就上书院了吗?”
    “是的,我跟山伯兄,下山办事。”祝英台笑着说道,“山伯兄,在书院里找了点活干,我就顺道帮忙了。”
    “哦,办事啊。”马小良下意识的问道,“山伯兄?姓山吗?”
    “自然不是,在下姓梁,名山伯。”梁山伯缓缓的摇头,并自报姓名。!!!!!
    他听到了什么!
    梁山伯!祝英台!
    万松书院!!!
    不是,他激动个啥,最多就是,发现自己不是穿的历史正剧,而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里?
    再说了,他虽姓马,又不叫马文才,梁祝故事跟他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么一想,马小良就淡定了。
    好在他脑内风暴,面上却是没有表现出来。
    感谢多年来的锻炼,不然今天他可就要丢人了。
    说起来,那马文才是什么来头来着?
    马小良没啥印象了,仿佛是什么大官家的公子?
    反正他们老马家,暂时没听说有个跟他同年龄,叫文才的。
    那应该不是他们家的倒霉蛋,至于梁祝的感情吧,马小良一直都表示祝福。
    别的不说,自由恋爱在这个年代,就很前卫了。
    如果结局可以不是BE的话,那就更好了。
    不过马小良不能上来就跟他们说,要是无处可去的话,可以去桃源县哦。
    保证那什么马文才,抓不到他们!
    “元宝,元宝!”
    好家伙,小胖子的书童翻白眼就晕过去了。
    他们只能七手八脚的将人抬了上去,马小良的也没带啥行李,就几身欢喜的内搭,外加一小盒银子加金子,没了。
    所以上山非常的轻松,还都是平安背着的。
    现在好了,平安要背那元宝,还有梁山伯帮忙,连带小胖子也被带上。
    一会的时间,就没了踪影。
    “跑的可真快啊……”马小良忍不住的感叹。
    “马兄,我陪你一起走。”祝英台很讲义气的留下来了。
    “哦,你是怎么跟梁山伯认识的?”马小良故作好奇的问道。
    “到书院以后认识的,山伯兄人很好,十分乐于注意。”祝英台笑着解释道。
    “看的出来。”马小良点点头表示。
    该说不说,这大概就是命运吧。
    祝英台都不需要逃家去万松书院,依然认识了梁山伯。
    “马兄,累吗?需要我帮你背一会吗?”祝英台看着马小良爬山,原本的她可能不会帮忙。
    但一路到钱塘的所见所闻,让祝英台了解到,马小良在马家是多么娇气的存在。
    喝水必须是喝煮过的,食物也必须是新鲜的。
    基本上能不动就不动的人,这会居然在爬山,真是不得了。
    “不用,你背不动的。”马小良无情拒绝,先不说他背着的玩意有多沉,也就是平安这种天生力士才能背的动。
    其次他可没有忘记,这可是祝英台!
    祝英台是谁?
    不说梁祝的主角吧,光是那注解,祝英台女扮男装上万松书院读书。
    他就不可能傻的让一个女娃背这个,开玩笑,等下连累主角滚下山可怎么办?
    第 139 章
    没过多久, 马小良和祝英台就上了山,见到了大名鼎鼎的万松书院。
    说起来这书院看起来也不是十分的豪华,听说学费一年可是不少呢。
    来读书的, 好些并非是为了读书一个目的。
    毕竟都是士族门阀出身,读书的多少,跟他们好像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就像马小良这样的,一本书都没带, 直接扛了银子上门。
    问题是, 他以为自己算是特殊的, 结果还有人跟他一样的想法。
    简直笑死,带银子来却差点扛不上来。
    要不是平安, 这小书童能死在半道上。
    马小良轻轻松松的将背上的行李放下,平安也已经赶了过来,“郎君,怎么不等着我, 放下人,我就回来了。”
    “不沉, 自己就背上来了。”马小良微笑着说道。
    “还从未见过, 有主子自己扛行李的。”一旁不知道站着个谁,张嘴就没说好话, “好没规矩。”
    “我看没规矩的是你吧。”祝英台见马小良被说, 当即就瞪了回去。
    “你!”那人扫了祝英台一眼, 明显的怨气, “祝英台你也就是跟穷酸往来。”
    马小良听到那酸溜溜的话, 疑惑的扭头问祝英台, “嗯?这小子欺负你了?”
    祝英台摇头,“没有, 有仇我当场就报了。”
    马小良竖起拇指来,“不错,不愧是我弟弟。”
    “你们!你们可恶!”对方气的想炸毛,“有辱斯文!!”
    梁山伯出现在了这位仁兄的身后,疑惑的问道,“钱兄,你们这是?”
    钱波瞪了梁山伯一眼恨恨的说道,“梁山伯,你又想要多管闲事吗?”
    “怎么,你找茬可以,别人问都不能问一句了?”祝英台当即伶牙俐齿的反击。
    “就是,这位兄台你说话好没道理啊。”马小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在一旁添砖加瓦。
    简直快乐死了!
    谁能想到,这来上学如此的有意思。
    就差没在那摇旗呐喊,打起来!
    长这么大,他啥时候见过这样的。
    主要是知道他身份的,基本就对他恭恭敬敬的。
    后来跟着阿焕混,开玩笑,他可是妖妃,没错,以为这个外号他不知道吗!
    不存在的!
    当然了,他也无所谓了,只要他们不敢在他面前喊妖妃就行。
    他就喜欢这些家伙,看他不惯,又不能揍他的样子了。
    反正长这么大,还真就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说酸话的。
    这也算是生平第一次,不错不错,新的生活体验增加了!
    最后那姓钱的书生败退,不过也可能是看他们人多势众,怕挨揍。
    马小良便与祝英台他们告别,他还要去找山长——夫人呢。
    他今天来,那是带着任务来的。
    梁山伯很友好的帮马小良指路,原本是想领他去的。
    不过马小良没让,开玩笑,他可是准备找山长夫人开后门的人,怎么能让人看到。
    他不要面子的吗?!
    “山长夫人已经在等你了。”传话的婢女出来,对马小良恭敬的说道。
    “多谢姐姐。”马小良灿烂的一笑回答。
    婢女笑笑,但没说话,只是领着马小良入内。
    “见过姨姨。”马小良在见到山长夫人,当即甜甜的喊道。
    开玩笑,这山长夫人跟他阿母是好姐妹,怎么能不喊姨姨?
    “好孩子,快过来让姨姨瞧瞧。”山长夫人一听,当即眉开眼笑起来。
    好友说自家儿子嘴甜,还真的是一点都没说错。
    “像,是真的像。”山长夫人仔仔细细的看了看马小良,点头夸奖的说道,“你更像你阿母多一点。”
    马小良当即就骄傲了,“我们家都这么说,像阿母好啊,好看。”
    “你这孩子。”山长夫人先是一愣,还从未遇上过这样活泼的孩子。
    马小良不忘记掏东西,“这是阿母给姨姨的信,还有我给姨姨准备的礼物。”
    阿母交代的任务,怎么能忘记呢。
    山长夫人嗔怪的说道,“来就来,怎么还带礼物的?”
    “一点心意嘛。”马小良表示,都不是啥贵重的东西,全是心意,“这是桃源县全套的香薰,有各种鲜花的味道,还有这个,是全套的香皂。”
    山长夫人看的那叫一个眼花缭乱,一时都看不过来了。
    这些桃源县的特产,真的是太多了。
    “还有这些细棉布,都是上好的棉线纺织出来的,做衣服是极好的。”马小良还不忘记展示自家的布料,“而这些是用棉麻纺织的,夏天穿的凉快又透气。”
    “你这是搬了个家来啊?”山长夫人忍不住感叹的说道。
    马小良摆摆手,“桃源县的好东西,哪能轻易的搬来,不过是小侄,带了一小部分过来。”
    “如今你阿母过的如何?也有好些年没见过了。”山长夫人拉着马小良询问。
    桃源县的东西再好,那也是外物,她还是比较关心自己的好友的。
    “自然是极好的,阿母在桃源县有属于自己的铺子,每天都风风火火的。”马小良笑着说道。
    “哦?她还管铺子?”山长夫人还真没在信里看到王允薇说起过。
    “是啊,不光是管铺子,如今桃源县时尚风潮,那都是我阿母说的算的。”马小良眼睛亮晶晶的说道,“大家对我阿母设计的衣服,万分的追捧。”
    “以前薇薇的衣品就很好。”山长夫人倒是没有多少意外,点点头说道。
    “是啊,我穿的,就是阿母做的衣裳,特别的好看。”马小良还不忘记展示一下,自己身上穿的。
    山长夫人突然有些羡慕起王允薇来,王允薇早早的嫁人,相夫教子伺候公婆,好不容易才新嫁的媳妇熬成婆。
    却不想,王允薇的生活,似乎同她所想的完全不同。
    作为太守夫人的她,甚至还可以出来工作?
    山长夫人的生活算好的了,她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夫君。
    但总归,没有让她出来的工作的。
    马小良说起自家阿兄阿姊都在长安,阿兄当然是管理整个长安,至于他阿姊,则是成为学校的校长。
    这也是让山长夫人惊讶的点,马家的一个庶女,不光读书,还能成为校长?
    同时她也知道了,这学校,竟然是为普通百姓办的。
    只要是想读书的,没有任何的门槛,都可以踏入到学校当中去。
    “差点忘记了,这是小侄在长安时候,抄暮的几本孤本,没什么好带的,就带来送给山长了。”马小良在箱子底下掏啊掏,总算是掏出两本书来。
    “好字啊。”山长夫人打了开来,只看了一眼,双眼都亮了起来。
    马小良难得谦虚的说道,“小侄的字还没出师呢,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你好像是拜了逸少为师?”山长夫人想起来,好友曾经是说起过的。
    “正是,姨姨也知道?”马小良眨巴眨巴眼睛问道。
    “你阿母告诉我的,她可是很为你骄傲的。”对于有才华的年轻人,山长夫人还是很喜爱的。
    从那一手漂亮的好字就看的出来,这少年的将来,前途无量!
    又是自己好友的孩子,山长夫人怎么可能不喜欢。
    聊了好一会,马小良才提起了,希望可以住单人间的愿望。
    “实在是不巧,今年所有的房间都满了。”山长夫人解释的说道,“不过你那间的学生,暂时还没有来报道。”
    意思很明白了,说是双人间,其实跟单人间差不多。
    虽然有点过分,但马小良表示,希望对方就一直别来了!
    这样他就可以一直霸占双人间了,就是这么的愉快!
    被山长夫人留下来用了晚膳,马小良也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山长。
    山长看起来比他阿耶年长一些,气质却是十分的儒雅,跟山长夫人站在一起,还是很般配的。
    因为马小良能说会道,外加天然的功德外挂的存在。
    山长对马小良的态度很是和蔼,就跟看自家小辈没什么区别。
    若是被那些学生们看到了,还不得惊掉下巴。
    他们严肃的山长,居然也有如此和蔼可亲的一面!
    可惜马小良不知道,毕竟他也是第一天上山来。
    原本山长对马小良迟迟不到,有一些许的不满。
    不过在见到这孩子,如此的懂事,并且很多典籍张口就来。
    便明白孩子的学业并不需要担心,更别说,这好孩子,还送了他两本亲手抄写的孤本。
    这可是孤本,且还是在皇室收录的孤本。
    收这么一个学生,可比收那一群的,省事多了。
    跟其他一门心思挤破脑袋的人不同,马小良先天优势就摆在那里。
    他父亲会稽郡的太守是一部分,更多的是,马小良本身的优秀,还有与皇室的关系。
    山长虽说住在钱塘,但对外面的动向他还是很清楚的。
    当初长安被打下来以后,司马家居然绕过了所有人,找了马小良前去。
    这就代表了,马小良对于司马家是不同的。
    更何况,马小良还是小仙翁的关门弟子。
    别人或许不清楚,当年山长是有幸见识过小仙翁的,他正是因为如此,才破开迷茫,留在了钱塘,办起了万松书院。
    第 140 章
    与山长和山长夫人告辞, 马小良这才提着灯笼离开,老远就看到在那等着他的平安。
    “平安。”
    “郎君,你可出来了。”
    “你没傻乎乎的一直等着我吧?”
    “郎君放心, 我已经用过晚膳了。”
    “那就好。”马小良点点头,放心了。
    平安说不会亏待自己,那就是真的不会亏待。
    他早早的就去过马小良的宿舍,还帮他们家公子连床都铺好了。
    用的可是桃源县带来的, 十分扎实的棉花床垫。
    不过这样的床垫, 用不了太久, 到了夏天,那就太热了。
    这宿舍的位置还算不错, 比较幽静,还是独门小院的那种。
    马小良借着灯笼的光芒,看了一眼院子,不错, 搭建一个架子的话,种上葡萄。
    那夏天岂不是美滋滋?
    对这地方还算满意, 进了室内, 南北通透。
    除了装修的简陋了一些,其他还是可以的。
    马小良洗漱了一下, 便休息了。
    一切等他明日早晨起来再说吧, 平安祝的地方在侧边的屋子, 那是专门给书童住的。
    地方不算大, 可以住下两个人。
    只是暂时马小良的舍友还没出现, 所以平安夜可以自己一个人住一间。
    还是很不错的, 不光马小良满意,平安夜很满意。
    回头等他再搭个炉子出来, 就可以给他们家公子改善伙食了。
    等上课了,马小良虽说不能随意离开山门。
    但没说书童不行,平安表示,他还要下山去扛些东西回来呢。
    一个人搬不了,就出点银子,多找几个人搬。
    对于有钱能使鬼推磨,平安跟着马小良时间长了,也是很擅长的。
    最重要的,当然是先前从桃源县寄来的大炉子。
    他们在钱塘的宅子里,啥炉子都有,铁制的,陶制的,泥炉,一个不少。
    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没有这些家伙事可怎么行。
    更别说他家带来的瓶瓶罐罐,为了给他装那些东西,玻璃作坊的工匠们,玻璃瓶子都快转出火星子来了。
    没有办法,大家发现了,玻璃瓶装调味料真的是很方便。
    当然了,这是给高端大气的大酒楼准备的,一般人家用的,还是陶瓷的,比较粗糙的调味罐。
    唯有买酱油的时候,会选择用玻璃的。
    那是马小良的粮油铺子里,卖酱油用玻璃瓶装的。
    这种酱油,在桃源县的话,一般来说,就是第一次买,会舍得买这种的。
    等以后的话,当然是反复使用啊。
    打酱油这个词汇,大概从这个时候,就开始流行起来了。
    相比内城的人,都是吃的食堂。
    外城马小良设计中,就带了厨房,只是目前来说,自己家做一般蒸煮的菜没什么问题。
    炒菜就不行了,毕竟没有那个火力。
    但也是让不少人选择种菜,特别是村子里的,各家各户都种上一些蔬菜什么的。
    吃肉只需要去养殖场的摊位,每天都会在集市上,出售当天新鲜宰杀的猪肉,偶尔也会有羊肉。
    但大部分人,更喜欢购买猪肉,因为价格比羊肉便宜的不止是一星半点。
    自从有了酱油以后,老百姓做饭可比以前好吃多了。
    再难吃的菜,滴上几滴酱油,也会美味起来。
    别怀疑,就是几滴,倒不是说马小良让人酿造的酱油如此神奇。
    主要还是百姓以前吃的,那都是没啥味道的,吃的那叫一个原汁原味。
    自然好吃不到哪里去,现在就不同了,就算是外城的普通百姓,无论是酱油还是盐都可以买到。
    百姓吃的盐,都是利用海水晒出来的。
    单独在象山开辟了一块地方晒盐,经过不断的改变,从一开始的粗盐,一直到现在如雪花般的细盐。
    所以在桃源县,售卖盐,也是分粗细的。
    粗盐大都用于腌制,毕竟是靠海的地方,腌制很有必要,捞上来的海鲜,一时半会吃不掉的话,很容易就发臭的。
    同时还有桃源县样的鸡鸭鹅,为了取那鹅绒和鸭绒,鸭子会被做成酱板鸭,腊鸭,还有咸水鸭。
    鹅其实特差不多的手段,腊鹅咸鹅,都是储存方法。
    马小良最喜欢吃的,还是酱鸭舌,那可是人间美味之一!
    多少只鸭鸭被做成了酱板鸭等等,基本上都没了舌头。
    那小小的一根精华,都被做成了酱鸭舌。
    就是这小东西吧,天热不好放,否则马小良说啥也要多呆一些。
    没几天的工夫,马小良这小院就叮叮咚咚的改造起来。
    偶尔两天安静了,那也是平安下山去了。
    不然他这个万能的书童,指不定要造点啥出来。
    马小良趁着平安走了,梦中在院子里,画上了葡萄树,等平安回来的时候,这葡萄的藤蔓已经开始爬上了架子。
    他倒是一点都不惊讶,之前他家公子就说了,要他搭建架子,就是为了种葡萄的。
    平安就以为马小良找人种上了葡萄,至于其他人,根本没有人靠近这边。
    就是祝英台,也只是偶尔过来,发现帮不上什么忙,就忙自己的去了。
    主要是她自己的院子,也还啥都没有呢。
    看到马小良的院子,她当然也来了灵感。
    女娃跟男娃就是不一样,对生活的热爱,体现在方方面面。
    有些灵感,就能让自己住的地方舒服起来。
    马小良要不是换玻璃窗户解释不了,高低要把他那窗户给换了。
    “总算是,像点样子了。”马小良很满意这个小院。
    平安夜很满意,“等会我给郎君炖只鸡补补身子。”
    “回头要不养两只?”马小良摸了摸下巴,养鸡的好处,就是不会有什么虫子。
    对于不能吃的小虫子,马小良是一点都不喜欢。
    他不知道的是,改造院子的事,还有人给捅到了山长那边。
    不过山长让人瞧了一眼,也没啥出格的事,就不予理会。
    什么都要管,怎么不把自己的学业给管管好?那几个字写的好些呢?
    山长看着马小良送来的孤本抄写,只觉得这孩子真是不错。
    不愧是从小就传出神童之名,生在马家,是一点都没有浪费。
    这会稽郡的太守,马卓多少还是有点东西的。
    最起码,他没有浪费孩子的才能。
    山长也没有忘记,那毕业的马朗,那小子的学业在书院也是名列前茅。
    性格还很不错,交游广阔,是个人才。
    如今听说在管理长安城,也算是造福一方了。
    虽说好像是沾了他家幼弟的光,等着看看着马小良以后上课的情况。
    “现在的学生怎么越来越不像话了。”山长夫人倒是对举报的人很是不满,她家良儿做什么了?
    不过是让自己住的更舒服一些,搭了个棚子,种了些葡萄藤罢了。
    怎么就碍着别人了?
    “人啊,读书却不修心,还是不行的。”山长摸了摸胡子说道,“以后考核,还得增加一项。”
    “没错,这心性实在是太差了。”山长夫人赞同的点点头。
    明面上,这万松书院是山长一人在管理,而实际上,只有他清楚。
    万松书院能有今天的规格,必定是离不开他夫人的帮助。
    若不是这个年代对女子不公,他夫人相信也能成为一方大拿。
    倒是便宜了山长,不光娶到了娇妻,还让万松书院蒸蒸日上。
    “哇,兄长你这也太夸张了。”等祝英台再上马小良这里来,发现这边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特别是书房,那叫一个舒服。
    卧房当然是不能进的,别说祝英台清楚自己是个女的,马小良也知道。
    所以就领着人上他书房里瞧瞧,这个季节还不热,所以地上铺设了地毯。
    那可是马小良让人从疆域弄来的地毯,踩着那叫一个舒服。
    房里还有一块纯白的呢,那都是马小良光脚踩的。
    “夸张吗?我在家就这么住啊。”马小良无辜的说道。
    “很夸张,我跟山伯兄住的,同你一比较,就好像住在山洞里。”祝英台无情吐槽,不过她也没有说其他什么。
    “主要是我习惯啦。”马小良摊手说道,住宿环境,真的是差不了一点。
    吃的糟糕已经很委屈自己了,住的还这么差,马小良怕自己忍不住扭头回家。
    经过这么些天的努力,马小良终于舒服了一些。
    还有心情练字了,写出满意的字,他就让平安给他裱起来,然后挂在书房里。
    “兄长这字,是又进步了?”祝英台是见过马小良的字的,当初路上无聊,马小良给祝英台看的书,有不少都是他的手抄本。
    马小良闲来无事会抄一些书,排解一下无聊的情绪。
    哪怕是在路上,他的手还是可以做到稳稳当当,这一点让祝英台十分的敬佩。
    “心情不错,所以写的还行。”马小良嘴角微微上扬的说道。
    “那兄长,是否能拜托你一点事。”祝英台纠结了一下说道。
    “什么事?”马小良疑惑的问道。
    “能指导一下山伯兄的字吗?”祝英台当即说道。
    “啊?你的字不也还可以,教他不够吗?”马小良有些纳闷的反问。
    “我是字有些软绵,实在教不了。”祝英台也知道自己的缺点,无奈的说道。
    “那行吧。”最后马小良也没有拒绝。
    他是并不太想跟主角混到一起,奈何他们总要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