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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虐心甜宠小说_三蔓子

    第 27 章   27


    ***


    秦蔻怔了怔,看向面前的男人。


    这是个非常温和的男人,如果撇除他的个人气质而言,他的五官棱角十分冷硬,似乎在彰显着这个人超乎寻常的坚韧与薄情,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但他又是个足够能适应环境的人,仅仅三天,他的行走坐卧虽然依旧有一种说不出的文雅之意,却多了几分现代人才有的随意。甚至有一天,秦蔻下楼看到窝在懒人沙发上的楚留香时,总觉得是只与背景完美融合的优雅大猫……


    总而言之,这毕竟是个能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一本小说的人物,而他这个角色,自被创作出来之后,就一直是武侠中的代表人物。


    秦蔻她爸爸是蛮爱看邵氏武侠电影的,秦蔻小时候对楚留香的印象,就是一个皮肤古铜色,穿着糖果色古装的开朗大帅哥,聪明得要命、又很爱开玩笑。


    其实他们发现自己是本小说里的人物,不过是早晚问题而已。


    秦蔻给了他们手机,只要他们点进应用商店里,进游戏分区,很容易就能看见推荐模块里的——《一X江湖—原楚留香手游全面升级!》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告别肝氪,轻松变强!


    ……其实她真的很想看看楚留香猝不及防发现这个游戏是什么表情,想想就觉得真的很满足恶趣味啊!!


    秦蔻:╮(>。<)╭


    不过……谁能想到,他居然……这么敏锐,她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提,他到底是怎么样发现不对劲的啊?


    秦蔻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靠在墙边的一点红,他吃饱喝足、原本是闭目养神状态,听见楚留香这话后,缓缓地睁开了双眼,正好对上了秦蔻的目光。


    他的神色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只是与她对视时眼神略微闪烁了一下,随即别开了目光——感情他也早就猜到不对劲了?


    一流江湖客的观察力真不是盖的。


    秦蔻定了定神,说:“嗯……是的,这件事有点不好解释,我一直不知道怎么样和你们说,不过,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发现的么?”


    就……好奇,真的很好奇。


    楚留香微笑着说:“朝代。”


    秦蔻:“?”


    什么?


    楚留香解释道:“自我们来到这里之后,秦小姐从来没试图问过我们,来自何朝何代。”


    楚留香不仅在细致入微地观察着这个陌生的新世界,同时还在观察着收留了他们的秦蔻秦小姐。


    这位秦小姐,她热情大方,出手阔绰,又很富有责任感……同时也对他们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


    这并不意外,一个千年前的人对千年之后的世界会充满畅想,而对于千年之后的人来说,千年之前的时代早已湮灭在漫长的岁月之中,唯有只言片语留了下来,被大儒、学者们研究、拼凑出过去的岁月。


    秦蔻对这些显然是感兴趣的,她曾经不只一次地提起她看到过的那些“科普视频”,对于他所讲起的种种细节,也是饶有趣味。


    但她一次都没问过他们来自什么朝代。


    这倒是奇了怪了,她明明对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充满了兴趣,听他说他们那时候日常的细节听得津津有味,却唯独并不在意他来自什么朝代,这说得过去吗?


    易地而处,倘若他在他的时代捡到个来自过去的古人,那第一次攀谈的时候,就一定会问这问题。


    秦蔻没有,就好像……她笃定了他们是来自哪里的人。


    可是历朝历代,哪里会在正史中记载江湖人物?难道记载他偷盗走了九龙杯么……?况且,秦小姐一看便知是生活在安宁社会之中的人,倘若她知道面前站的一个是大盗、一个是杀手,又岂能不变颜色?


    所以感觉这猜测不太对。


    但他又实在想不到合适的答案,于是他选择直接问出来。


    秦蔻说:“……原来如此。”


    这样细微的不对劲,就被他牢牢地抓住了啊。


    她说:“其实原本我是打算等你们熟悉现代的生活之后再慢慢谈的,而且老实说,这件事……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怕你们难以接受。”


    楚留香闻言,像是想到了什么,淡淡道:“连跨越千年之事都能接受……在下怕是没什么事情是接受不了的,秦小姐但说无妨。”


    似乎是怕秦蔻为难,他忽然又冲着她春风一笑,拍了拍自己的好友一点红的肩膀,眨了眨眼,对她道:“你放一百个心吧,倘若我真的接受不了厥过去,便请红兄来掐掐人中,保证能把我痛得跳起来。”


    一点红:“…………”


    秦蔻:“噗嗤。”


    她说:“咳咳……其实,你们是一本小说,也就是话本子里的人物。”


    话音落地,她感觉自己面前的两个人身形凝滞了。


    室内陡然安静了下来,于是中央空调的声音听起来就格外的明显。


    楚留香和一点红都是武人,呼吸一般都能够控制得很好。许多时候,一点红都像是幽灵一样,忽然一下子就出现了,把秦蔻能吓一跳,因此从昨天开始,他就学会了故意弄出一点声响来。


    而现在,无需故意,在呼呼作响的空调声之下,秦蔻都能听见他、他们不稳定的呼吸声。


    这的确是一件非常难以接受的事情。


    秦蔻空闲的时间偶尔会看一看网络小说,现在有个非常流行的类型叫做穿书,就是主角穿越成了一本书里的人物,这些主角通常震惊的时间都不会超过第一章的前三行。


    秦蔻其实能想明白这样的写法是为了什么——穿书这个设定已经足够多了,仅凭这个是激不起读者的兴趣的,要是再长篇大论地描写主角穿越之后震惊、无法接受的心情,实在不符合读者的阅读要求。


    但看楚留香和一点红如今的反应……她就知道,再出色的人,在骤然听闻这样的消息之后,都会觉得荒谬到难以理解、难以接受。


    她并没有急着说话,只是站起身来,去饮水机那里接了杯水,一边慢慢地喝着,一边等待他们平复心情。


    楚留香的脸上再度出现了茫然的神色。


    穿越三天,除却刚刚穿越之时,他一直都尽量保持着平静、压抑心中那种不自然的荒谬感与虚幻感,三日下来,他总算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脚踏实地的真实感了,然后……秦蔻小姐的一句话,再次把他抛进了一种极其怀疑人生的荒谬之中。


    他摸了摸鼻子、又摸了摸鼻子,张了张嘴、又张了张嘴,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沙哑地道:“秦小姐莫非是在开玩笑……?”


    秦蔻凝目注视着他,忍不住说:“这句话你好像同我说过。”


    楚留香怔了一瞬,忽然无奈地笑了一下,道:“是……三天前我二人刚刚来到这里时,我也是这样对你说的。”


    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叹道:“这简直比……穿越千年之事还要匪夷所思。”


    秦蔻坐在椅子上,单手托腮,含糊地应着:“……谁说不是呢。”


    楚留香又开始摸鼻子了。


    他似乎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格外的喜欢摸鼻子。


    秦蔻想了想,不多言语,拿出手机打开搜索引擎,输入了“楚留香传奇”五个字,把某度百科的词条翻出来,递给了楚留香。


    楚留香低头一看。


    小小的手机屏幕里,塞着许多字儿,第一行便非常言简意赅地道:《楚留香传奇》系台湾著名小说家古龙先生所著,讲述了“盗帅”楚留香在江湖中冒险的故事,共八部,前三部合称《铁血传奇》或《楚留香传奇》,后五部统称为《楚留香新传》。①


    楚留香:“…………”


    他死死地盯着这行字儿,好似这行字儿从手机屏幕里跳出来,打了他一巴掌似得。


    半晌,他才堪堪回神,忍不住问:“以秦小姐对这‘时空乱流’的所知,这话本子之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他方才看到网上的那行字儿之后,都恨不得立刻反手掐自己一把,看看自己是不是个有血有肉的真人了。


    秦蔻说:“我都没法解释时空乱流发生的原理是什么,怎么会知道小说里的人成真是怎么回事?”


    楚留香苦笑道:“说的也是。”


    他又长长地吐息,定了定神,似是已恢复了镇定,对秦蔻道:“这件事……我已明白了。”


    他似乎已完全接受了这件事。


    但是要想让一个活生生的人接受他是一堆文字符号所描述出来的形象,又不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感觉,应该和酷刑差不多吧。


    秦蔻想了想,说:“三千世界。”


    楚留香:“?”


    什么?


    秦蔻说:“我们这里,有一种物理学上的假说,叫做平行时空理论,意思就是说,我们所生存的世界,并非是唯一的,三千世界同时存在,囊括了这宇宙之中所有的可能性,可能在这个时空中,我爸爸和我妈妈结婚生下来我,而在另一个时空中,我妈妈和别人结婚了,那么自然,我也就不存在了……这样可以理解么?”


    楚留香道:“理解。”


    “所以呢,我……”她指指自己,“来自三千世界中的这个世界,你们……”她又指了指楚留香,“是来自另一个小世界的人物,那么……既然你们可以来,是否别人也可以来……并且最终留下来呢?”


    楚留香立刻了然,道:“你是说,这位古龙古大师,或许就是从我们那里来到这里,又将我们这几个江湖人物写成话本子,流传至今的?”


    秦蔻摊手:“这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呀。”


    楚留香失笑,又柔声道:“秦蔻,多谢。”


    秦蔻摆手,说:“没事,啊,说起来,这个楚留香传奇系列……”


    楚留香说:“在网上可以看到,对吧?”


    秦蔻说:“嗯呢,是这样的,你们等一下。”


    说着,她就拿过了他们二人的手机,在手机上快速地划来划去,又还给了他们,给他们示范:“这是个读书的app,想看什么书都可以在上面找,我已经把楚留香传奇全集都加入书架里了,你们想看哪一本,就翻到这个页面去找……”


    她顿了顿,又说:“我要出门,这个小说你们自己看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本来……她其实还挺期待看他们阅读原著的表情的,想来肯定会有一种看reaction类视频的趣味……更别说看的人还是正主本人。


    但是又想一想,一来她自己其实没怎么看过原著,二来……设身处地想一想,围观这种事,感觉挺让人尴尬的……况且楚留香刚刚那种迷茫、荒谬又怅然若失的神色,也的确……


    ……反正,她觉得自己在这里不合适。


    正好好几天没去店里了,明天又排了外地乐队的演出,现在乐队已经落地了,一会儿就要去现场调试灯光音响,她得过去沟通着,再来,近来外地来的乐队不多,活动大部分都是店里自己策划的,要策划当然得有宣传、文案、海报、活动预案等等,她歇了两天,今天要去团队那边审核一下东西。


    这些事情每一件都不是很难,只不过多而杂,费时间,所以回不回来吃晚饭她说不准,两位古代男士的话,冰箱里有昨天买的一些半成品,或者他们直接点外卖吃吧。


    秦蔻就又临时教了他们怎么点外卖,又顺手转了点钱在他们的微信零钱里,嘱咐他们有事就打电话,跨上包包出门去了。


    只留下两位古代男士,盯着手机上那《楚留香传奇》五个字看。


    无论是谁,盯着印有自己名字的话本子时,总会有种奇妙的感觉的,楚留香上次有这感觉,还是自李红袖的藏书之中发现了一本《楚留香秘史》的时候……


    就……一般叫秘史的书,都不是什么正经书,身为江湖中第一等的风流浪子,他能拿出来大书特书的艳史也不少,但那本书的主角是他和胡铁花……


    当时的楚留香:……&……¥%&……%¥!!


    就很离谱!


    他疯狂地摸着鼻子,简直要把鼻子摸下一层皮来,内心复杂至极,一时间没办法直视自己这位读书万卷、学识渊博的义妹,最后默默地把书放回了原处,躺在甲板上怀疑人生去了。


    但那本……最起码他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不过就是听了江湖传闻之人,用笔头子写了些他自己的想象而已。


    可这本《楚留香传奇》……


    楚留香心情复杂极了。


    前三本和后五本是分开的,这一套书的篇幅一定不小……他细细地去看目录页,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他就看见了其中一部的名字。


    《楚留香传奇之大沙漠》!


    这本《大沙漠》的梗概上便写了:本书讲述了楚留香为寻找自己的三位失踪义妹,来到大沙漠之中,却卷入了女魔头石观音与龟兹国的争斗之中。


    就是这本!


    他立刻点进了这个标题之下,快速地看了起来。


    与很多人想得不同,其实古代人看见白话文小说并不会很惊讶、也不会觉得这太过粗浅、有辱斯文之类的,因为文言文其实是一种官方的、书面的用语,其实人们平常说话,都是白话,一个现代人穿越过去之后最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听不懂古音,而不是听不懂文言文。


    所以楚留香看《楚留香传奇》,并无分毫阅读障碍,反倒是极快地进入了剧情。


    不得不说,这个叫古龙的男人,他的文字的确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他的文字是短促而浪漫的,偶尔带出一些用冷淡之语表现出来的幽默,寥寥数语,便能叫人完全地沉浸在这故事里,一页一页,停不下来。


    更不要说,这里头还正是描绘了楚留香近些日子以来在大漠中遇到的事,桩桩件件、分毫不差。


    楚留香心道:不错,这些事情说的都大差不差,想来这本书的末尾,我便能知晓蓉蓉她们的去处了。老天保佑!她们可千万莫要出什么事情。


    他虽然说是心急如焚,但毕竟还心中挂念着姬冰雁和胡铁花,不敢草草翻到结局,而是从自己没经历过的事情开始,一页一页、细细地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


    这半个钟头,简直就是楚留香度过的最漫长的时间,书里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而这个跌宕起伏、诡谲危险的故事,也正是他穿越来这里之前,正在经历的故事。


    唯一不同的是,书里的他们上了石观音的轻舟之后,船并未侧翻,他们也没有跳下轻舟在沙漠中迷路,而是遇到了一个名叫吴菊轩的丑人。


    这丑人,一点红之前见过,嫌弃得要命。


    用他的话来说,此人丑得惊天动地,令人作呕,任谁见了,都绝不会想多瞧上一眼,虐待自己的眼睛的。


    谁知这人居然是无花!


    无花居然没死!他居然是石观音的儿子!


    一点红居然断了一条胳膊,这胳膊还是被胡铁花削掉的!……好在如今他们已来到了另一个时空中,一点红的胳膊此刻还好端端地安在肩膀上。


    蓉蓉她们居然不是被黑珍珠掳走的……那她们究竟在何处?


    石观音竟自恋到了这个地步,仅仅是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被击碎,都心绪震荡至此……


    无花居然被人杀了,画眉鸟……画眉鸟又是何人?她为何要救姬冰雁与胡铁花?与蓉蓉她们又有无关系?


    楚留香快速地翻阅着,书中所描述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那些还未曾发生过的事情,简直就好似就在此刻在他身上开始上演一般,令他的心绪也忍不住同书中跌宕的剧情一起起伏。


    楚留香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由地回想到了他还在沙漠时的日子。


    他进沙漠,是为了寻找蓉蓉她们,然而大沙漠的危险,却是他没有预料到的,残酷的天气、大漠中的敌人、缺衣少食的现状……这其中的每一项,都要求他必须集中精力去对付眼下的困境,是而……在大漠之中,他其实没分多少心出来担心三位义妹。


    而穿越了之后就不一样了,这里太安逸了。


    安逸没什么不好,只是这样的安逸就让他格外的……容易想起自己下落不明的三位义妹。


    他的目光落在了本页的最后一行,书中的楚留香与他也有一样的疑问:这画眉鸟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何要这样做呢?


    楚留香心道:是了,石观音已经解决了,画眉鸟的身份也该出来了罢?想来蓉蓉的下落也该水落石出,否则这一本小说写来,最初的目的全然没能实现,岂不令读者难受得慌?


    他的手指点了一下手机屏幕,这读书app有翻页特效,点上一下,屏幕上就好似是翻书一般翻过一页,只见屏幕上出现了新的字样,不多,堪堪半页而已。


    这半页说内容也算不上内容,只是他和小胡还有姬冰雁谈论画眉鸟的身份,最后,“楚留香”负着双手,悠悠地说着:“画眉鸟一定会来找我们的。”


    再往下,只有三个字——全文完。


    楚留香:“…………”


    楚留香:“………………”


    楚留香:“……………………”


    就……结束了?下面呢?下面为什么没有了呢?


    他一时间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这位古龙古大师,竟然会写这样的结局,这、这……这实在是岂有此理!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写书的人?这主角一开始要做的事情,全然没有头绪,下面居然就没有了!


    假如让一个古龙小说迷听见楚留香此刻内心的吐槽,一定会犀利地说:你还是庆幸一下自己是楚留香,不是赵无忌吧!


    赵无忌,小说《白玉老虎》的主人公,大风堂少主,身负血海深仇,他卧底蜀中唐门,只为报仇,以及将一尊白玉老虎交给他的杀父仇人,而这尊白玉老虎之中,竟藏着他父亲被杀的秘密。


    最后,他在当着仇人的面,捏碎了这尊白玉老虎,知晓了这个秘密,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此本奇书就在这里戛然而止,只让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不怀好意地将它传给下一个没看过的倒霉蛋,决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受伤!


    幸好、幸好,楚留香不是赵无忌,《楚留香传奇》也不是《白玉老虎》,楚留香传奇共八部,这才是第二部而已……楚留香切换回书架页,果然瞧见下一本的名字就是《画眉鸟》。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方才去看《大沙漠》时,他心绪激荡、沉浸其中,简直已不知天地日月,如今回过神来,才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再看一眼时间——一个小时居然都过去了。


    楚留香定了定神,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两罐冰可乐出来。


    这种叫可乐的饮子味道奇异,却着实有魅力,昨日吃火锅时尝过后,他就已有些爱不释手了。


    拿完可乐,他又转身回去,把其中一罐放在了好友一点红面前的茶几上。


    一点红仍在低头看书。


    楚留香是极喜欢懒人沙发的,这种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墩子,坐上去却实在销魂,每每坐在上面,他都觉得得用上十二分的意志力,才能把自己从懒人沙发上拔|出来。


    但一点红不太喜欢这个……不,也不是不喜欢,应该说是警惕吧,他第一次坐在懒人沙发上时,面上便浮现出了一种古怪的神色,而后就对这种奇异小墩子敬而远之,即便是放置在客厅正中的布艺沙发,他坐下时,也不肯用背舒舒服服地靠在后头。


    此刻,他就挺直了腰背,端正地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捏着手机,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罕见地发起了怔,就连楚留香站在了他跟前,他也没有撩起眼皮看一眼。


    楚留香的目力很好,一眼就看到了最上方的一行小字,上书:《楚留香新传之午夜兰花》。


    楚留香是主角,心中又有记挂之事,选择从《大沙漠》开始看,再正常不过。一点红呢,他自认是个孤魂野鬼,又认为楚留香的朋友遍布天下,自己与他区区几个月的交情,即便在文中有出现过,想来也是寥寥数语,不值得一提。


    况且,自己的生活什么样,他自己最是清楚,本没必要去瞧旁人是怎么写他的,无非也就是一种猎奇的、阴森的语气罢了。


    于是看这书呢,就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了,他看着楚留香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自己又无事可干,于是随便挑选了一本,随便看了起来。


    他挑选的这一本叫做《午夜兰花》。


    然后……没看懂,完全没看懂。


    此书便是讲了一个叫兰花先生的神秘人,要引出楚留香、杀死楚留香的故事,这故事所涉及的人物之多,时间之混乱,对于一点红来说……着实很超纲。


    他平日里连话本子都没看过,更不知道什么叫做POV(视点人物写作手法),只觉得自己每翻几页,便立刻换了个不知道什么人的角度去继续讲这故事,看到半拉,他也不知道这飞蛾计划与兰花先生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实在不耐烦,直接翻到结局,确认楚留香没事,才开始随意翻阅了起来。


    唯一很意外的是,他竟在文中也有笔墨,还有一个章节是以他的江湖诨名来命名的。


    这个章节是用一种评价视角去描述他这个人的,而评价他的那些话,他早已经不知道听过了多少次了。


    只是在秦蔻的家中,像个单纯的读者一样去看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产生了一种极其奇特的感觉。


    书中说,曾有一个人问他,是不是只要有人愿意出高价,他就会去杀人,即便那人是他的朋友。


    书中说,中原一点红回答“是”,却又紧接着说:“只可惜我杀不了朋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朋友可杀。”


    他忍不住勾起了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对了,这正是他与楚留香初识之时,与他有过的一番对话,只是可惜得很,他有了朋友之后,却发觉自己根本做不到自己所说的话——倘若有人出高价让他杀楚留香,那他就会先一剑抹了那人的脖子。


    他又瞧见书中说,他是个独臂人。


    独臂……原来自己的右臂,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削去了么?


    他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右臂。


    他此刻穿着的,不是交领右衽的劲装,而是秦蔻买下的、那件格外柔软、格外贴身的短袖,袖口只到大臂中段,再往下,便是他的胳膊和手。


    一个剑客持剑的手,自然是比他的性命还要珍贵的东西。


    自小,师父就告诉他们,杀手就是剑、剑就是杀手,倘若想活着,就只能以身为利剑,什么时候剑折断了,他们也就没有活着的价值了。


    他出手一向是以狠辣迅捷出名的,但这“一点红”之名,指的却是他杀人,对手只会流出一滴血。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话给不懂武功的人来听,许是听不出什么厉害之处的,但叫一个习武之人来看,就立刻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了。


    ——这意味着他的手腕,能够随心所欲,极为精准地控制力道,想刺进别人咽喉三分,就绝不会刺三分半,这种对自身肌肉恐怖的控制能力,当然要追溯到他年少时艰苦的锻炼。


    他还记得,少时自己为了练习腕力,日日天不亮就起,持剑而立,在剑尖上放置一枚石锁,直至手腕分毫不动为至。


    原来这只手臂,竟被人削去了么?


    明明看到了这样的消息,他的神色却没有分毫的变化,好似在看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事一样,只是略微有些失神,又曲了曲手指,片刻之后,他忍不住无声地苦笑了一下。


    罢了,这只手杀人太多,的确应该还一还债了。


    倒是另一句话,让他更加失神、更加震惊。


    那句话是从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的视角来看待他的,说他……无论在事业、友情还是生活上,每个方面都极为成功。


    ——他是成功而愉快的。


    他猝不及防地瞧见这行字,然后就怔住了。


    成功而……愉快……?


    他这样的人,在十年之后,竟是成功而……愉快的吗?竟是……幸福的么?


    第 28 章   28


    ***


    《午夜兰花》是一个云里雾里的故事。


    这个故事里的人,也如雾中花、水中月一般,透露出种种神秘而不可接近的气息——就连这个故事中的局中人自己也看不明白。


    一点红只觉得那文中成功又愉快的一点红,仿佛只是另一个人,与他自己倒是毫无关系,半晌,他定了定神,手指连一丝犹豫也无,直接关掉了这本《午夜兰花》。


    楚留香道:“你瞧见了什么?”


    一点红撩起眼皮,淡淡地说:“没什么。”


    他倒也不是那种会向人诉苦的人,无论是他觉得自己未来不可能幸福、还是手臂被削去之事,都并没有必要告诉楚留香。


    楚留香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的右臂之上。


    一点红立刻明白了,眼神闪动了一下,哑声道:“看来你已经知道了?”


    楚留香叹息了一声,又道:“但是这件事既然已经提前知晓了,我们就可以避免它发生。”


    一点红淡淡笑了一下,道:“无妨,杀人者恒被杀之,只掉一只手臂,想来还算是我的气运。”


    楚留香道:“在这第二卷《大沙漠》之中,有写到这件事,你可以看一看。”


    一点红道:“嗯。”


    他便翻开了《大沙漠》。


    这一本的叙述倒是十分清晰,易读许多,一点红一目十行的阅读着,阅读到他与姬冰雁决斗,又被楚留香折中调和时,他原本冷淡的目光之中,也不由地浮现出了点点暖意。


    那时他被石观音手下的人所欺骗,孤身来到大漠之中,为杀龟兹王,正好与从龟兹国绿洲出来的姬冰雁狭路相逢,误会之下,他们就斗了起来,一直从朝阳斗到正午。


    大漠的太阳又烈又毒,照耀在他的脊背之上,只令他贲张的肌肉都已开始收缩,大漠的风像刀子一样的刮在他的咽喉上,只令他的喉结也禁不住的颤动着,但他不在乎、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那一场酣畅淋漓的决斗。


    那时,姬冰雁身上爬了只毒蝎子却不自知,他心中满腹傲气,瞧见那只蝎子,想也没想,变招去挑,身上便重重捱了姬冰雁两下,这一战还没过去几日呢,他身上还留着姬冰雁用判官笔戳出来的几点青紫。


    ——那日来到秦蔻家中,秦蔻找了那又紧、又小的背心给他穿,他心中甚是抗拒,也是因为不想叫自己这些满身的伤疤露出来,叫好心收留他的姑娘瞧见害怕。


    结果秦蔻好像还挺高兴?甚至多看了几眼?眼神高深莫测,甚是难懂。


    当时的一点红:“…………”


    ……想不明白怎么回事。


    他回过神,接着往下翻,再然后的事情,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了。


    譬如在书中,他们是将计就计,前往了沙漠土匪半天风的旅店,上了石观音的轻舟。然而在现实中,却是他们在半路上就遇见了这艘轻舟,于是他们上了轻舟,想要探查一番,结果轻舟忽然侧翻,他与楚留香一道失落在了大漠中,奄奄一息,直到遇到了所谓的“时空乱流”。


    因此书中所言的其他事情,他瞧见之后,也并无多大的感触,譬如他对一个叫曲无容的姑娘一见钟情。


    自书中文字,他能看出这位曲姑娘过人的风骨,只是一见钟情这种事极为微妙,讲求的就是一个天时地利人和。此时他并未身在大漠之中,即便是穿越之前,事情也早就起了微妙的变化,冥冥之中,事情早已改变,一点红心境不同,瞧见这一段,也无什么异样之感,手指慢慢地点着手机屏幕,慢慢地往下看,即便看到自己断臂,眼睛也没多眨一下、呼吸也没多乱一分。


    半晌,他放下手机,伸手去拿可乐,用拇指单手去开。


    楚留香此刻也看完了《画眉鸟》,得知蓉蓉她们无事,便松了一口气,也有心情干别的了。


    他瞧见一点红,登时笑道:“大沙漠中,你我已是老相识,想来你我在正是在那开山之作《血海飘香》中相识的。”


    一点红眼中浮起了一丝笑意,道:“应该是的。”


    楚留香坐在懒人沙发上,大大地伸了个懒腰,这时候,秦蔻养的那只肥墩墩的大橘一路小跑着过来了,喵喵咪咪地叫着,甚至还学着他的模样,也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快乐地往他肚子上跳。


    这……


    楚留香的眼力极佳,况且不用判断,只要瞧一眼这猫的身形,就知道他的体重肯定惊人,这样泰山压顶下来,没准他都得吐出半块肝来。


    他眼疾手快,伸手就揪住了猫咪命运的后脖颈,把它拎起来放在跟前大眼瞪小眼。


    大橘:(>^w^<)喵~


    楚留香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了肚子上,又对一点红笑道:“老实说,我现在最好奇的,就是这位古龙大师,到底是如何来写我二人初遇的。”


    楚留香是个十分敏锐的人,能非常快速地察觉到身边人的情绪变化,他早就瞧出一点红自看了那本《午夜兰花》之后,神情总是有几分异样之色。


    一点红这人内心虽然凄楚、性格却又孤傲,即便是面对楚留香时,也绝口不提自己的事情,是而楚留香也分毫不过问他的事情,刚刚说的这几句话,正是为了叫他放松下来。


    一点红果然不觉笑了笑,道:“好。”


    他便打开了《血海飘香》一部,慢慢地看了起来。


    这一本书里讲的便都是发生过的事情了,瞧起来实在熟悉得很,书里的他自己也的确是个阴森桀骜之人,只因瞧上了楚留香的武功,便决心要与他酣畅决战,楚留香本不愿与他争斗,他为逼他出手,竟不惜反手一剑,向自己的咽喉刺去。


    他平时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我行我素,根本懒得管别人的看法,如今自己站在第三方的旁观视角再去细细看,果然只觉得自他出场的那一刻起,书页之间,便好似有一股冰冷剑气带着血腥,直透纸背而来,阴森与肃杀之气缭绕,久久不散。


    这书在互联网上就能找得到,而秦蔻一直就知晓他们是书中人物。


    也就是说……这样阴森肃杀的一点红,其实她早就知晓了。


    他又瞧了一眼自己手机上的文字,这一段儿便是他杀人时的描述了。


    他杀的是天星帮的人。


    那一次他以五万两白银的价格,接下了天星帮二当家的委托,要杀的是他们的死对头——朱砂帮门下之人。


    但天星帮的人竟侮辱他是懦夫,于是他抬手便杀了那人,一条性命就这样轻飘飘地结束,他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他甚至对楚留香阴森森地道:“你从不杀人,又怎知杀人的快乐?”


    所以……原来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早就被秦蔻知晓了么?


    他的面上连一丝表情也无,整个人就好似是石头所雕刻成的一样动也不动,半晌,他才发觉自己整个人都绷紧了,手臂上迸出了条条青筋。


    他又忍不住回想起了秦蔻的态度。


    这几天来,她说了很多遍“别害怕”。


    不要害怕电视,不要害怕电梯,不要害怕摄像头……那种像是对待初生孩童一般的态度,一度迷惑了他,令他以为她一定对他一无所知,才会待他如此之好。


    可是她竟然……都知道么?


    既然都已见过了他的本色,她本该自己害怕的,又为何总是让他不要害怕?如此大胆,如此……无私。


    ……饶是看见自己的手臂被胡铁花削了下来,他的心情也并未有此时动荡。


    半晌,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放下了手机。


    大橘已经从楚留香的肚皮上爬起来了,快乐地朝他奔过来,跳上沙发蹭蹭他的胳膊,好似在催促着这个人类奴隶快点来挠它下巴,一点红瞧了它一眼,没什么表情,抬起手敷衍似的摸了摸它的肚子,有些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一切,楚留香当然都看在了眼里,也很容易想明白这是为了什么。


    他轻松笑了笑,朝一点红晃晃手中的手机,道:“说来,秦蔻临走时教了我们怎么点外卖,此物着实方便,不若我们来瞧瞧,这附近都有些什么铺子?”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懒汉,“外卖”,也可算得上是一种十分古老的行业了。


    他们那时去酒楼,酒楼周围便会有很多徘徊的闲汉,见到有客人来了,便上前伺候,比之店小二都殷勤,若是客人想吃别家的东西、或者想要歌舞助兴,便会掏出金银来,叫这些闲汉们帮忙去请——这便是外卖了。


    再有,就是走街串巷的货郎,有妇人懒起梳妆,听见楼下货郎叫卖声,便推开窗子,把笆斗吊下去,叫货郎在笆斗里装上胡饼……也算是外卖的一种吧。


    不过怎么说都不如这外卖app方便的,足不出户,便能看尽方圆五公里内的铺子,想吃什么,手指动上一动,便可以了。


    况且这也是一种了解千年之后的人们都吃什么的渠道了。


    他把手机凑到一点红跟前,两个人挨着坐,慢慢地翻着、慢慢地看着。


    漏鱼?这名字听起来倒是有趣儿,点进去看看,楚留香失笑道:“这不是蝌蚪粉嘛!”


    蝌蚪粉,就是用面与水和成糊糊,从底部有镂空的甑中漏出,下进锅中去煮,煮出的东西自然像个蝌蚪一般,圆圆脑袋,拖着一条小尾巴,想不到这东西竟在千年之后也有。


    一点红不觉笑了笑,道:“这汤面,想来就是汤饼,此地的饼,似乎只是指蒸烤出来的干饼。”


    楚留香道:“好似是这样的。”


    他的手指放在屏幕上,轻车熟路的下滑着,一家店一家店的慢慢看,冷不丁的,一家名为“楚榴香榴莲披萨”的铺子,便映入了眼帘。


    楚留香饶有兴趣。


    饶是他名声最大时,也没在江湖上见过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饭铺。


    他点进去细细看着,发觉这名叫“披萨”的食物,不过就是一种在炉子里烤出来的饼,只是与他们平日里吃的饼不同——他们平日里吃的饼多是馅饼,就好比梅干菜饼吧,把馅儿包在饼中,烤的酥酥脆脆,一口咬下,饼皮掉渣、满口都是胡麻被烘烤过的香气与梅干菜之咸香。


    而这种披萨饼,料都是在码在上头的,这些料也多是陌生的新事物,芝士……芝士是何物?榴莲……榴莲又是何物呢?


    而且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耶!


    楚留香道:“不如我们就点这个?”


    一点红无可无不可:“好。”


    楚留香信心满满的下单,还特地选了加双份榴莲,非常期待地等着外卖上门来。


    第 29 章   29


    ***


    外卖很快就到。


    这里送外卖的小厮并不被称作是“闲汉”,也不必去点头哈腰地讨好雇主,反倒是形色匆匆,敲了敲门,把东西往楚留香手里一放,转身就走了,显然很是忙碌。


    楚留香拎着袋子进屋。


    楚榴香榴莲披萨、榴莲,真不知是何味道。


    这店家想来很是心细,披萨饼被纸盒托着,又被塑料薄膜严严实实地缠了好几层,愣是连一丝味道都未曾传出。


    楚留香把这盒子放在桌上,一点红正好放下手机过来了,楚留香道:“这便是那榴莲披萨。”


    一点红嗯了一声,去洗手间洗手。


    楚留香慢慢地撕着包装。


    随着外头的几层塑料薄膜被剥下,披萨饼的味道也传了出来,楚留香……作为一个陈年老鼻炎患者,楚留香浑然不觉,仍然快乐地拆着外包装,打开纸盒。


    哦!原来这就是榴莲。


    那披萨的全称是“榴莲芝士水果披萨”,想来,榴莲便是一种水果,用水果做干饼,对楚留香来说,却不算什么难以接受的黑暗料理,毕竟他们那时候也有蟹酿橙,况且他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还真的挺高的。


    想来,榴莲就是上头这些淡黄色的,绵软的东西吧?


    这时,原本窝在懒人沙发上舒舒服服地舔爪子的大橘忽然爆发出一阵凄厉的尖叫,瞪着楚留香嗷呜喵呜哇呜了半天,听起来像是在骂人……然后一溜烟逃跑了。


    楚留香:“?”


    哈?干什么骂我?


    这时一点红也已从洗手间里出来了。


    他的表情看起来有那么一点怪异,很是警惕地盯着桌子上的披萨饼。


    楚留香:“?”


    楚留香:“怎么了?”


    一点红动了动嘴,说:“这便是……榴莲披萨?”


    楚留香浑然不觉地不对劲,说:“是啊,快来尝尝!”


    一点红:“…………”


    一点红警惕地后退了一步,满腹狐疑道:“你竟喜欢这味道?”


    他这辈子简直从没闻到过这样难以言喻的臭气……原来这榴莲披萨,便是与那臭鳜鱼、臭豆腐之流的东西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其间又多了几分无法忽视的软烂甜香,倒是令这股子味道更有……攻击性了。


    一点红的口味清淡,平日里又极爱干净,哪里肯吃这样的东西?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不明所以:“这东西有什么不对劲?”


    他看过那家店啊,月销量看起来挺高的。


    一点红木然地说:“对我来说太超前了。”


    超前二字,也是现代用语,昨天上街时听到的,结合语境也很好理解,一点红本以为自己一辈子都用不上这个词,没想到用在此时此刻……还挺合适。


    由于楚留香的鼻子有非常严重的毛病这件事,一直到《大沙漠》的结尾处才揭晓,一点红根本就没看到那里,故而对此事分毫不知。


    楚留香十分之不明所以,于是他决定自己尝尝看。


    这榴莲披萨之上还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可以拉丝的东西,也是他从前没见过的,他拿起一片,送入口中,然后……然后他的表情就僵住了。


    一点红:“?”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我现在很庆幸……站在这里的不是小胡。”


    小胡,也就是胡铁花,是楚留香自小就认识,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


    一点红挑了挑眉,情商非常不错地接茬道:“为何?”


    楚留香道:“……因为他肯定会笑破肚皮的。”


    他肯定会说:对啦,这店用你的名字,岂不是实在对味得很?老臭虫啊老臭虫~


    一点红无可无不可地哼了一声,说:“我去煮东西。”


    楚留香看了一眼那印在包装袋上的,非常大的“楚榴香”三个字,又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披萨饼,忍不住苦笑了起来。


    这次失败的点餐经历,让楚留香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看到什么“楚留香饭店”、“楚留香手游”的时候都是坚决拒绝的,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倒是秦蔻晚上回家之后听到这件事之后捂着肚子笑得超大声。


    她说:“榴莲也是东南亚来的水果,就百越那边,在我们这里也是两极分化特别严重,喜欢的人特别喜欢,讨厌的人特别讨厌。”


    楚留香叹道:“原是如此。”


    他复而笑道:“没想到我在此地的名声居然还挺大,竟有用我的名字开铺子的。”


    秦蔻说:“不止、不止,还有好多演你的故事的电视剧呢……唔,可以说,我们这一代人,小时候就是听着你名字长大的。”


    楚留香挑了挑眉,笑道:“看来我在此地出门,若是旁人问起我的名字……我只能说自己叫阿楚啦。”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发出暴论:“阿楚不也很好听?但是一点红就惨啦,他总不能叫一一或者点点,是不是只能对外人说他叫红红?”


    一点红不在客厅,他回卧室洗澡去了。


    他本身是个很好养活的人,什么都可以讲究,但却的确很爱干净,自从来的那天知道秦蔻家的热水是二十四小时随开随用、又被秦蔻大力安利了搓澡巾这种神物后,他就很爱每晚都洗个澡……当然,他也很清楚这热水肯定是要钱的,故而他的动作总是很麻利。


    但今天不是,今天是因为下午那榴莲披萨,他就总觉得自己身上一股挥之不去的榴莲味……其实早就已经洗干净了。


    说起来,他被安利了搓澡巾后,还曾盯着那亮黄色的小东西看了许久,半晌没说话,像极了那种南方同学第一次来北方然后想批发搓澡巾回去的样子……


    总之,红红暴论没被本人听见,于是楚留香差点笑得打跌。


    红红……怎么说呢,听起来像花魁——而且他也的确做过一些自比伎女的奇妙发言。


    他道:“不知道此世有没有用红兄命名之物?在下实在好奇好奇,想知道得要命!”


    秦蔻幽幽道:“有啊。”


    楚留香非常有兴趣地眨了眨眼:“什么?”


    秦蔻翻出某度百科,棒读:“一点红,著名番薯品种,又名冰激凌番薯,粉糯甜香、富含营养、百吃不厌。”


    楚留香:“…………”


    刚从浴室里走出来的一点红:“…………”


    楚留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


    ……什么东西。


    他刚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本来是想弄点动静出来的,但冷不丁地听见了自己的名字,便没有做声,谁知道……呃……这都是些什么啊!


    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杀手的职业生涯让他几乎从未遇到这么难以处理的情况,他立在原地,石化半晌,默默退了回去。


    楚留香简直笑得打跌,半晌才停下来。而完全没意识到这话被正主听到的秦蔻嘴角挂着神秘的微笑,心中想着:这才哪到哪,二创的力量是伟大的!哪天给他们看武侠骨灰粉的戏谑大作《武林外传》!那个非常谐的平谷一点红……哈哈哈……


    好端端的冷酷帅哥,怎么就变成了那样!


    说起来,要是《七侠五义》中的展昭、白玉堂要是也穿越了,看到白展堂这个明显很CP粉的名字,不知道作何感想……


    她正神游天外,忽然听楚留香道:“古龙绝非我世之人。”


    秦蔻下意识抬头:“嗯?”


    楚留香正瞧着她,微笑道:“你上午曾说,或许古龙正是我所在世界之人,机缘巧合下才来到此世,又将我们的故事写出来……我想,这是不可能的。”


    秦蔻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这男人拥有一双非常温柔多情的眼睛,瞧谁一眼,便是冷酷也能化作春风,他瞧着秦蔻,唇边带着淡淡地微笑,继续说:“楚留香传奇……这书中所写,全然是我所经历过的桩桩件件,这里头角色的想法,也全然就是我的想法,有些想法我从未向别人说起过,就连小胡都不晓得,这位古大师若真是我世之人,他又是如何知晓的?”


    ……果然敏锐。


    秦蔻不知道该说什么。


    动了动嘴,她说:“熊。”


    楚留香:“?”


    秦蔻说:“熊耀华,古龙只是笔名,所以是熊大师。”


    楚留香:“噗……好,熊大师、熊大师。”


    秦蔻忽然说:“或许我不应该这么早告诉你们这件事。”


    因为这根本就是一件无法解释的事情,把这件事情细想下去,其实是一个关于自由意志的事情。


    倘若我真的只是书中人物,那我的所想所为,真的是我的所想和所为么?倘若我的所作所为均是他人意志,那么……我又真的存在么?


    楚留香却笑了:“不,不是这样的,看了书之后,我很庆幸。”


    秦蔻不懂。


    楚留香说:“我没告诉过你……来到这里之前,我正在沙漠之中,寻找我生死不明的三个妹妹。”


    他没说,秦蔻也没怎么看过原著,所以她根本就不知道穿越之前的楚留香在做什么事情。


    此刻一听,她惊讶地望着他,却只见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你告诉我此事时,我固然震惊,心中却落了一口气,想来既然我楚留香的命运能在书中窥见,想来我那三个义妹的也行,瞧见她们平安无事,我就放心了。”


    他忽然春风一笑,只道:“既如此,便已经够了,即便在此世我是书中人又如何?况且,能博你一笑、博此世中人一笑,想来也是妙事一件。”


    第 30 章   30


    ***


    要说不震惊、不失落,那一定是假的。


    但楚留香不愧为楚留香,他只用极短的时间就接受了这件事,甚至还能反过来劝说秦蔻放宽心。


    夜晚十一点,这个在古代来说已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时间,现代的大楼中仍是灯火通明——甚至大城市的工业园区,从十一点到十二点,都是下班打车的高峰期。


    透明的落地窗外,隔壁大楼像是一棵会发光的巨树,而他自己也正身处于一棵发光巨树的内部,享受着一种简直比神仙还要舒服、还要安逸的生活。


    他朝秦蔻一笑,悠然地道:“文字总有尽时,冒险却永无止境,我楚留香的一生,想来八本短短的书是写不完的,再者说……如今我身在此处,岂非也是熊大师从来没想过、从来没写过的?”


    秦蔻忍不住笑了,说:“你这样豁达,我是真没办法再说什么安慰的话了,想来想去,也只有五个字能告诉你。”


    楚留香挑眉:“哦?哪五个字?”


    秦蔻摇头晃脑道:“当浮一大白。”


    楚留香大笑,抚掌道:“好!”


    不过,秦蔻的家中是没有白酒的,她家只有啤酒。


    Livehouse当然也做酒的生意,仅凭乐队包场演出或者分成的收入,绝大多数的演出场地利润都很低,当然,秦蔻比较特殊,因为她的店……房东是她爸,而且她们家还是开装修公司的,装修的费用也省了一大笔。


    所以没有房租和装修的秦蔻开店开得毫无压力……一年前她去首都开个同行组织的行业论坛时,大家提到的普遍困境就是现在的收入已经无法维持持续走高的房租了……当时的秦蔻安静如鸡,一句话不敢说。


    所以大部分的livehouse都想着要走酒水生意。秦蔻自己也觉得,演出总需要中场休息的,有个卖水的地方,买点东西喝一喝,休息休息,其实很好。


    所以她经常会买各种各样的新奇精酿会来试,为了选品嘛。


    她心情不错,脚步轻快,拐进厨房里头打开冰箱,一阵宜人的冷气铺面而来,然后她挑挑捡捡,从码得整整齐齐地精酿啤酒中选了几瓶粉蓝包装的。


    又顺便去敲一点红的门,一边敲一边喊:“出来喝酒哇,你怎么还没洗完?”


    房间内依然在尴尬的一点红:“…………”


    在背后说人小话的秦蔻理直气壮、完全没有半点不舒服地继续敲门。


    他站起了身,隔着门板同秦蔻说:“好,就来。”


    然后象征性地用吹风机吹了吹他湿淋淋的头发,只吹个半干,就随手扎起,推开门走出去。


    楚留香正端着啤酒和玻璃杯要上楼去,瞧见他出来,便说:“秦蔻说楼上便是顶楼,有露台,今日上露台喝酒去。”


    一点红张了张嘴,问:“她人呢?”


    楚留香说:“说是要去楼下买点吃的。”


    一点红皱眉:“现在?”


    夜间十一点,也就是子时。


    这个时间,在他们那里,早没有普通人家在外活动,在路上碰上的,不是杀人越货的强盗,就是像他这样的,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


    而现代……这个时间,虽说大楼里还有许多人家的灯是亮着的,然而只需往楼下看,便能瞧见在路灯照亮的范围之外,仍有许多地方是完全黑暗的。


    他是杀手,一眼就能看出什么地方安全、什么地方不安全。


    楚留香自然能瞧出他此刻在想什么,宽慰他道:“放心,小区外头开了许多饭铺,现下人不少的。”


    一点红道:“我去找她。”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微笑着看着他,并没有说什么。


    一点红带上手机,就出门了。


    而另一头的秦蔻,其实也才刚刚出门,此刻正一边用手指转着钥匙圈一边等电梯上来。


    她是住在顶楼的,这个户型的露台相当之大,秦蔻当年之所以选择住在这套房子里,就是因为想象着以后可以和乐队的朋友们在露台上吃着火锅唱着歌,来个即兴演出什么的。


    后来,乐队解散,大家各奔东西,露台这种地方嘛,没人的时候自己也懒得去,好在每周都请阿姨来打扫家里,干净也很干净,想用随时可以用。


    今天兴致起来了,想喝点小酒,又感觉不来点烤串花生毛豆什么的实在差点意思,叫外卖跑腿吧……也不合适,过来都不知道多久了,反正就在楼下,还不如自己去买。


    叮的一声,电梯到达本楼层,那扇厚重的门慢慢地打开,秦蔻走进去,摁了个1层。


    电梯门合上一半,忽然又打开了,秦蔻抬头一看,一点红穿着T恤和短裤,高高扎着马尾,双手插兜,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秦蔻“嗯?”了一声,问他:“你怎么出来了?”


    一点红漆黑的眸子垂眸看她一眼,淡淡地说:“太晚了。”


    秦蔻笑了:“你担心我?”


    黑衣的杀手意义不明地哼了一声,没说话,走进电梯站好,等着电梯下到一楼。


    电梯启动,那种奇异的失重感再次笼罩住了这个小小的空间。


    秦蔻小姐显然是个很擅长社交的人,她兴致勃勃,即便对着一点红这样一个闷葫芦,也没有丝毫的异样,问他:“鸡爪吃么?我家楼下有家店,买的脱骨柠檬鸡爪很好吃呢,不过有一点点辣哦,我再买一点五香的给你吃。”


    冷泡的鸡爪,冰冰凉凉,爽口弹脆,简直就是用来下酒的最好的搭配!


    一点红张了张嘴,只道:“不必管我,我都行。”


    有那么一种人,是相当讨厌的,被问到吃什么喝什么要什么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含糊地回答“都可以”,但人家真的随便买了之后,这类人却又立刻会跳出来,这里也不满意、那里也不满意。


    这也就导致了“都行”,几乎成了社交活动中最令人不喜的语句之一。


    不过,一点红这话倒不是说说而已,他毕竟是个吃喝都经常随意对付的人,对很多事情一点要求都没有,好养活得要命。


    他说随便,那就真的是随便什么都好。


    秦蔻乜了他一眼,说:“那怎么行,你这个人怎么一点脾气都没有。”


    一点红:“…………”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认为我一点脾气都没有?”


    秦蔻斜着眼睛看他,双手抱胸,说:“嗯哼?不是么?”


    他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原来是一层已经到了。


    电梯门一开,独独属于夏日的热气就卷了进来,即便是夜间十一点,X市也闷热难耐,晚间七点是三十七度,夜间十一点仍然是三十七度,蝉鸣自树影间无精打采、落在地上,扬起来,再被往来行人的拖鞋踩下去。


    秦蔻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似乎在做面对炎热的心里建设,她走出了电梯,黑衣的杀手自那句话后就很沉默,慢慢地跟在她的背后走,像是一条漆黑的影子。


    他现在非常感同身受,为什么秦蔻要说:全球变暖,现代人的衣服如果还和你们那时候一样,真是得活活热死。


    她穿着家居服,一件宽松柔软的棉T,一条只到大腿中的短裤,露着一双白且修长的腿,脚上踩着人字拖,每走一步,就会在地上发出一声“嗒啪”,像是要在这满树的蝉鸣中也找一找自己的位置似的。


    杀手面无表情,目不斜视。


    秦蔻又转过头来看他一眼,站在原地等他跟上来。


    于是二人就变成了并排走着,杀手的眼睛一斜,就只瞧见她的鼻尖上沁出了一滴亮晶晶的汗,脖颈处的碎发也有些黏在了皮肤上。


    他……他倒是还好,习武之人,对寒暑的忍耐力自然比常人要大上很多。


    秦蔻抱怨:“每年夏天都这样,大半夜的热气都消停不下来。”


    一点红道:“走过这一遭就好了。”


    秦蔻:“啊?”


    一点红淡淡道:“我记了路,下次这种事,我来就是。”


    秦蔻:“行,那就谢你咯,红兄。”


    一点红不觉笑了笑,低声道:“好……走吧。”


    二人一同往小区外头走。


    X市其实没有太大的夜生活氛围,不像两广那边,半夜一两点出门,街上还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这个时间点,真要上街去,人其实没有那么多,而大雁塔那边的不夜城……其实就是条灯具很足的商业街,这个时间点也没多少人了。


    也唯有小区外头汇聚了众多宵夜的街道,现在还热闹些,秦蔻所在的小区外不是那种摆摊位的小吃街,就是一条饭店很多的街,夏天到了,很多在外头摆桌椅卖烤串的、卖豆皮涮牛肚的、还有卖凉皮的。


    ——凉皮这种东西,到了晚上就不太新鲜了,有经验的老X市人晚上都不怎么会选择吃凉皮。


    在这里能听到的最多的声音,就是推杯换盏声,外加上喝了酒的男人吆五喝六的吹牛声,一点红一眼瞧过去,就看见了几个满脸横肉的胖子,穿个背心也不好好穿,把下摆撩起来,露出好似怀胎五月的肚子。


    一点红:“…………”


    他皱了皱眉,下意识地去挡了一下秦蔻,好不叫她看见这场面。


    倒不是说伤不伤风化的问题——千年之后的风化问题他还没摸清楚,不是很好评价,这个主要是丑,看起来恶心。


    秦蔻说:“嗯?怎么了?”


    一点红:“……没事,走吧。”


    他们拐进了家卤味店,酸辣柠檬脱骨鸡爪来一点,盐水花生毛豆什么的也来一点,既然来都来了……干脆把各种卤货都买一些回去,顺便还买了几斤小龙虾——香辣的和十三香的对半开。


    小龙虾这种食物,秦蔻是比较无感的,倒不是说不好吃,主要是麻烦——她对所有要剥半天壳、把手弄得油腻兮兮的东西都没什么感觉,螃蟹啊、皮皮虾啊都是这样。


    不过,说不定他们会喜欢呢?


    她拿着手机在柜台前结账,一点红走过来,十分自然地拎起了东西。二人顺着那条路回去,一直到上了电梯,他才忽然开口:“我的脾性并不好。”


    秦蔻:“嗯?”


    他的目光扫过秦蔻,又迅速收了回去,声音有点冷:“你看过了《楚留香传奇》,应该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既然如此,她就不该对他毫不设防。


    早在那天经过那地下车库时,一点红就已经看出来了,秦蔻是一个对危险几乎毫无察觉的人,无论是电梯、地下车库,还是夜半走过一群喝着酒的中年男人,她都是心不在焉、毫无自觉的。


    对他也是这样。


    黑衣杀手立在原地,说这话的时候甚至都没去看秦蔻一眼,目光只是平视着前方,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四肢颀长、猿臂蜂腰、五官硬朗,带着一股残酷的野性与迫人感,生得不算是顶顶英俊,却有一种别样地、充满危险的魅力。


    秦蔻站在他的身边,只觉得鼻尖里都是那股……香辣小龙虾的味道。


    秦蔻:“…………”


    秦蔻:ORZ


    对不起,知道你心情很复杂,但是小龙虾真的……比你迫人多了啊!


    她又不由觉得好笑,觉得这个人一定很不擅长人际交往。


    只有不擅长人际交往的人,才会主动的把自己的伤口袒露出来,用一种伤敌一百、自损一千的方式去……试探别人,还总觉得自己的话术特别高明、别人一定看不出意图……其实很笨拙。


    秦蔻要是看不出来他什么意思,那就枉为社交达人了。


    她乜了他一眼,毫无意外地看见了杀手紧紧抿住的薄唇,故意道:“你是哪种人啊?我没看过,真的一页也没看过。”


    一点红皱眉:“你……”


    秦蔻说:“你觉得你自己有很多毛病?”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淡淡道:“一个以杀人为业、以杀人为乐之人,他身上的毛病难道还不算多?”


    秦蔻说:“我看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妄自菲薄、看轻自己。”


    在原著中也是,时常都会说一些贬低自己的话语,比方说那个奇怪的杀手肖伎女的比喻……作为一个偶尔搞搞同人的同人女,秦蔻有种直觉,他这种性格、这种说话方式,在某O3这样的网站上,一定会有不少泥塑粉。


    而对于秦蔻来说,书中用以描述他们的句子,与活生生的他们看起来,总是有那么点差距的。


    楚留香还好,因为他是主角,出场次数多、描写细,还有很多生活习惯、内心思量都被展示出来,于是活生生的他看起来也就有许多熟悉的地方了。


    但一点红……他出场确实少,每次出场,对他的描述也是冷厉又短促的,同时又连一点生活细节都没有。


    可穿越过来之后,秦蔻看见的都是诸如他穿短袖一开始很不自然、喜欢洗澡、吃到辣的耳朵会红……这样的细节,这让她怎么和书中那个阴冷锐利的杀手对应起来嘛!


    而且身为作者盖棺定论的正面人物……这、这还有什么好说的么?


    总之就是没什么可忧虑的吧。


    身为社交达人的秦蔻对这样的场面轻车熟路,从善如流地说:“你瞧你,相貌也很英武,做事又利落,性格也不错,昨天上街的时候,不是还有不少女孩子在偷偷看你、议论你么?何必把自己说得一文不值?”


    对了,面对这种别扭又笨拙的人,直接用直球去攻击就是最好的!


    果然,一点红忍不住垂眸看她,漆黑的眸光闪动了一下,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又哑口无言,不知到底是该否认她、还是该感谢她……他几乎从没被人如此直白的夸赞过,这忽然一下子,简直比被人辱骂了还难以忍受。


    “叮”的一声,电梯停到了二十七层。


    秦蔻伸手,啪得一声打在了他的背上,豪气万千:“走啦!回去喝酒!”


    一点红没做声,慢慢地跟在她后头回去了。


    楼道的隔音是一种很玄学的东西,电梯间有声响,本来就会被房间里的人听到,更不要说房间里的人还是楚留香。


    他只听脚步声,就能判断是谁回来了,于是早就打开了门,双手抱胸,倚在门口含笑望着他们。


    他只笑道:“红兄的脸色怎么这样的古怪?难道我们秦姑娘欺负你了?”


    一点红:“…………”


    一点红瞥了他一眼,冷哼了一声,没接话。


    楚留香摸着鼻子笑。


    三个人进了屋子,秦蔻早就热得不行,说什么也不去露台上吃东西了,于是楚留香又上露台把啤酒和玻璃杯端了回来,三个人就坐在下层的落地窗,把东西放在小茶几上,盘腿坐在地上喝酒聊天。


    今天的这款酒很特别,是草莓口味的精酿啤酒。


    古人喝果酒么?那当然是喝的。唐朝苏敬在其著作《新修本草》中便有讲到:“蒲桃、蜜等酒独不用曲”,意思便是说,这种果子酒是不需要用到酒曲。人类最早的酒,恐怕就是这种自然发酵的果子了。①


    秦蔻轻车熟路地拿起酒瓶和起子。


    瓶盖起开,气体的逃逸声如此清爽,令人心生愉悦,酒液是金粉色的,秦蔻把酒倒入杯子里,杯壁外侧立刻浮出了一层冷雾,氤氤氲氲的,令杯中的液体也带上了几分朦胧。热带水果的香气与麦芽、啤酒花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尝上一口,先是属于啤酒花的微苦,随即才是草莓浆果的芬芳香气。


    草莓并不是独属于美洲的作物,野生草莓分布很广,不过最开始是像番茄一样,被拿来当观赏作物的,培育来食用,都是十七、十八世纪的事情了。


    而啤酒花这种植物的分布也很广泛,据说在古埃及时期,人们去应征修建金字塔,就是为了获得淡啤酒这种报酬。


    但是古代中原人就没有酿啤酒、喝啤酒的习惯了,而是用麦芽、粮食等发酵做压榨酒,这样做出来的酒酒液并不澄清,反倒是混杂着酒糟,喝前须得过“筛酒”这一步骤,将酒糟去除,因而也叫“浊酒”。


    这样子的发酵酒,酒精浓度倒是不会太高——酵母菌在酒精到达一定浓度时就停止发酵。


    至于蒸馏酒嘛,那是元朝才搞出来的玩意,当时被称作“阿剌吉”,汉人都喝不习惯的。有不少记载都说这阿剌吉“大热,有大毒”,甚至还有说“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种叫阿剌吉的东西堪比南方人的有毒唾沫呢。


    也不知道某些现代男人,把五十多度的酒精大饮特饮是为了什么,还美其名曰——传统文化。


    喝点小酒,本来是为了愉悦嘛。


    国内外的精酿啤酒,秦蔻喝过不少,这一种草莓精酿,产地就在国内,好买且好喝,她店里这一款卖的也很好,冰上一冰,就是夏天最解暑的微醺小甜水了。


    在加上花生毛豆、小龙虾和卤味,那滋味——


    楚留香长长地叹息着,手上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眯着眼睛感叹道:“此地之人……当真是会享受。”


    那可不?


    光说这小龙虾……按照秦蔻的说法,她不过是在一家街边不大的铺子里买到的,但这滋味之丰富,实在令他们这样的古代人难以想象。


    麻、辣、鲜、香、甜、嫩、酥——浸泡在汤汁里的小龙虾极其入味,就连这要被弃之不用的壳,也让人忍不住想要嗦一嗦。


    出于对一点红吃辣能力的考量,秦蔻买的时候买了两种口味,十三香自然不能少,然后在麻辣和香辣之间,她就选了香辣,比起牛油红汤火锅来,这辣度还能再减一减。


    而一点红也似乎体会到了一点吃辣的快乐,连着吃了好几个香辣的,锐评道:“此汤留着,明日还能下个面吃。”


    秦蔻:“…………”


    ……原来大家的第一想法都差不多啊。


    前头说了,她不喜欢吃小龙虾并不是因为味道不好,是因为要动手,她懒得很,觉得剥壳很麻烦——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刚煮出来的时候很烫的,为什么有人能忍着烫面不改色地上手去剥皮呢?


    她手上都是弹吉他弹出来的老茧也觉得烫啊!


    但这种东西冷了也不好吃。


    楚留香和一点红显然不觉得很烫,面不改色地剥着小龙虾——甚至还是单手,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单手一搓,壳肉就很好的分离了,许是看到秦蔻连手套都懒得带,只拿着筷子去夹浸泡在汤里的年糕吃,他们两就自然而然、非常体贴地把自己手中剥好地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了。


    秦蔻:(* ̄︶ ̄)


    她觉得自己开始有点喜欢上小龙虾了。


    今天这一顿夜宵,两瓶酒显然不够下的,秦蔻加了好几趟,把自己珍藏的各种口味的小甜酒都拿出来给他们两个人尝。等结束之后,桌上、地下,都放着各种各样的玻璃酒瓶。


    啤酒,一般来说现代人都认为劲儿不是很大,不过在古人看来,却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他们平时喝的浊酒度数不大。


    这也因此就看出楚留香和一点红的酒量了,楚留香的酒量自然不是盖的,一点红呢,他平时不爱沾酒,但少时学艺时,酒量也是练过的,几瓶啤酒下肚,眼神看起来却愈发清明。


    反倒是秦蔻这个现代人,一时高兴,多喝了两瓶,脸和耳朵就都有点红。


    她歪了歪头,有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准备收东西。


    一点红眼疾手快地摁住了她的手腕,只说:“我来。”


    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倘若这家中杂务,还要叫人家来做,这岂非是天底下最禽兽不如的事情?


    楚留香也是这样想来,他用自己干净的那只手推着秦蔻走,笑道:“好啦,秦大小姐还是赶紧洗洗睡去吧,这里交给我们没问题的。”


    秦蔻唔了一声,也没坚持,上楼去了。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秦蔻先是躺了一会儿,缓一缓酒劲儿,然后又起来冲了个澡,把满身的小龙虾味儿给冲干净。


    看一眼时间,半夜一点。


    这还真够晚的,幸好楼下没人入住,不然估计刚才人家都得上来敲她的门了。


    其实工作与文艺行业沾点边儿的人,半夜半夜不睡觉是很正常的,就以演出为例,绝大多数的乐队演出都是在晚八点之后开场的,如果反响好,例行的返场还会多唱几首,结束的时间也多在十一二点左右了。


    结束之后,大家一起聚一聚、喝酒吃饭,弄到一两点,实在很正常。


    秦蔻以前也是这样的,不过后来就没机会了。


    ……今天真是久违的热闹啊。


    到了这个点儿,反而有点睡不着觉了,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决定下楼削个苹果吃。


    楼下客厅的灯还亮着,一点红正立在客厅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听见秦蔻的脚步声之后,也没回头,只淡淡问:“怎么下来了?”


    秦蔻说:“下来削个苹果吃……你怎么还不睡呢?”


    一点红微微皱眉,说:“这气味……”


    指的是麻辣小龙虾的气味。


    古代很少有气味如此浓烈霸道的食物,因此对除味没多大的要求,有钱人家甚至也不爱用熏香,而是放置佛手、枸橼、木瓜之类的水果在室内增香。


    下午的榴莲还好,因为楚留香只吃了一口就赶紧封死了口袋,但他们几个吃了两个小时的小龙虾,这气味实在浓烈,到了明天怕是都消除不了。


    秦蔻就教他怎么去开新风系统。


    这又是一种他连想都没想到过的新机关。


    他来这里之前,所能想到的最舒适的屋子,也不过是冬暖夏凉,开阔明亮……所以这东西吹冷风的功能他倒是能想到,但什么室内外空气循环……就完全没概念了。


    他只道:“我知道了。”


    说到这里,秦蔻又想起了什么,要过了一点红的手机,在某音里搜索了个用户,点进去给他看。


    这个用户叫“打工仔小张”,发的视频标题都清晰得很,都是什么“第一次坐公交车怎么坐”、“第一次去医院挂号怎么挂”、“第一次坐地铁怎么坐”,播放量还很高。


    秦蔻说:“我在这里呆久了,很多细节的东西都意识不到的,所以你以后有什么不太会的,可以先在网上找一下的。”


    一点红不禁疑惑:“千年之后的人,竟也有这样的小事不会?”


    比方说这个“第一次坐公交车”,他能理解无论何时,人都有贫富之差,所以这样的屋子不是谁都住得起的,秦蔻的车也不是人人都能开得的,但是公交车不是朝廷专程给百姓便宜用的么?想来应当是人人都能消费得起的。


    再进一步想,即便有人真的连公交车是什么都不晓得,那种这样的人竟也能消费得起手机么?这手机中的这等视频,又是给谁看的呢?


    这就属于是一点红对于现代社会的认知错位了,按他的想法来说,公交车——也就是车子,虽然是烧油的,也算是在他的认知范围之内的东西。


    而手机则是完全认知外的东西,他来这里之前,即便是最离谱的想象中,也不曾出现过这样可以千里传音、可以拍照发消息的东西。所以他自然而然就会认为,比起公交车来,手机是更昂贵、更稀罕的东西。


    但其实不是这样的,现如今,手机的价格区间其实很大,而通讯基建,也基本上覆盖了全国,某音、某手上,大把大把都是直播乡村生活的。但公共交通说起来是一种为了便利出行、政府补贴的东西……如果地方本来就很小,人也不多,那根本就没必要开设公交路线,再者这玩意……很多地方的公交公司都是亏本的。


    秦蔻就慢慢地解释给一点红听。


    一点红了然,道:“原是如此。”


    他又低头看了看手机。


    手机之中,视频正在播放,这是个剪着短头发的姑娘,声音很平和、也很有耐心,一步一步,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教着,如何打开微信,如何去搜索每一个城市的乘车码,怎么样去刷……而那评论栏中,也不断的有人在说:谢谢你,我真的很需要这个。


    ——原来有这样多的人,也和他一样,对这个新世界的新事物一无所知。


    ——但原来也有这么多人,像这个视频里的女子,像秦蔻一样,在努力的领着他这样的人的手,带他们去融入这个新世界。


    他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与他所在的世界的区别在哪里了。


    ……很温柔。


    因为有她,有她们这样的人存在,这个世界更温柔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