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老板这是在熬粥???”
“我是不是看错了?在世界美食大赏的决赛上熬粥?!”
“程老板这一次……到底是个啥意思?”
“程记美食店那么多好吃的,什么松鼠鳜鱼、芙蓉鸡片、舟笙竹梦,都比这熬粥好吧!!”
“程老板你在干什么啊!!!”
……
就连程记美食店的众人也惊呆了,刘全福下意识看向南叔,声音震惊:“南叔,不是说今天师父要做松鼠鳜鱼、叫花鸡还有五谷鸡翅吗?怎么现在像是要熬粥?
!”
南叔摇摇头,眼神茫然。
他们都不知道,程芫华现在到底是什么意思。
没听说过呀!
“她也干得出来……”桑虞喃喃一句。
可不是程芫华干得出来吗?
之前拿月饼参赛,现在更是在总决赛熬粥!
比赛现场。
程芫华确实是在熬粥,她将锅里的粥熬起来之后,又加了几种配料和一种药材,便让莫元看着火。
而她则拿出鱼,将鱼肉往案板上一拍,手上的菜刀舞动,一片片晶莹剔透的鱼片就堆放在了旁边。
观看直播的外国人顿时又是一阵惊呼——
“欧!又是华国功夫!!”
“她肯定会华国功夫!”
程芫华的鱼片片下来后,鱼片上面没有留下一根刺,她将鱼肉捣成泥,加上粉末状的配料,做成鱼丸。
再将荷叶切开,一片包上一个鱼丸,一共六个鱼丸,全都被包在了荷叶里面。
她的手很巧,什么都没用,就将荷叶包得又圆润又紧,手松开也没有散开。
之后,她和莫元便站在一旁静静等待。
他们很安静,围观的厨子们又议论起来了——
“他们又不动了!”
“他们到底在做什么?”
“真是神奇的华国厨子!”
“他们难道是放弃取得胜利了吗?”
“欧,你们看看郎思特!太厉害了!”
……
锅中的粥一直熬着,程芫华和莫元就耐心等待着,等到时间还剩下二十分钟的时候,程芫华揭开锅盖,里面已经熬成了糜。
程芫华将六个用荷叶包着的丸子放在粥里面,再次盖上锅盖。
十五分钟之后,用勺子将荷叶包着的丸子捞出来。
她和莫元的手都非常灵巧,手捏着荷叶的一角,手一抖,一个湿漉漉的鱼丸就滚了出来,落在了盘子里面。
六个乳白色丸子摆在那儿,极其可爱,又诱惑着人想要吃它们。
程芫华拿了个汤碗,将锅里的粥舀了进去。
锅里的粥颜色看着非常美,五谷熬烂,颜色略微带着紫褐色,非常诱人。
旁边,莫元用刀做好雕花放上去。
顿时,摆放着五个丸子的盘子就变得精致起来,宛如一景。
相较于这道鱼丸,旁边的粥虽然看着也不差,非常诱人,但却比起
鱼丸和其他大厨做的菜,就显得太过于普通。
马克立皱着眉,眼神复杂。
“时间到——”程芫华将粥放在旁边的餐盘里面,立刻就有人喊道。
两人手上已经做完,后退一步,平静站着。
工作人员将每位厨子的菜都端到了评审区,程芫华深吸一口气,嘴角的笑容带着两分苦涩。
——她尽力了。
——如果还是不能博得那一线希望,那她也只能认命了。
要分出高下,便把八位大厨的菜都摆放在一起,一起品尝,讨论出结果。
八位大厨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站在了评审们的对面。
桌上菜不少,有人做了三道菜,也有人只做了两道,一共差不多二十道菜,全都按照厨子,摆在不一样的位置。
评审们拿出用餐工具,细细品尝起来。
不管是围观的厨子,还是正在拍摄的记者,他们都很好奇这次比赛的结果,因此,全都安静下来,等待结果。
评审们讨论起来——
“郎思特太棒了!这道波尔多酒鹅肝批实在是太棒了!”
“好吃!郎思特的三道菜都是绝美。”
“欧,山口晖做出来的美食也太好吃了!”
“尝尝乔里娜的,上帝作证,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美食!”
“汉斯,没有吃过你做的美食,那真是太遗憾了!”
“你们尝尝这鱼丸,程,鱼丸真好吃!”
……
他们品尝着这些美食,每道菜都非常招人喜欢。
但听他们的言语,显然都觉得其中最优秀的,还是要数郎思特。
郎思特抬了抬下巴,一脸高傲。
整个餐桌上,唯有程芫华做出来的那碗粥还没有品尝,这粥看起来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对于经常喝粥的华国人来说,看着就很想吃。
但对于这些评审们来说,这碗粥在这一桌美食当中,看起来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有一位评审说:“程,我看得出来你厨艺很不错,但你做的这粥,我觉得外观非常不美好,我不会品尝的,这粥在视觉上面,就已经被淘汰了!”
一直不喜欢华喜美食的瑞恩更是轻蔑地看着粥,说道:“程,你因为这粥,可能要成为这次大赏的第八名了。”
第八名,也就是今天的最后一名
。
唯有马克立,他想了想,拿起汤勺,舀了一勺出来,放在旁边的小碗中。
而后他拿起勺子,伸向碗中这看起来“格格不入”的粥……
作者有话要说:兔崽:……
每次嘚瑟过后,必定会翻车……
这是什么魔咒?!
(捂紧干瘪的钱包)评论吧……送红包了。
第125章第一
马克立一贯是一个觉得需要品尝之后才做决定的人,美食这种东西,最重要的是味道,色香味中,最重要的还是后者。
而且越是不寻常,就越是引发好奇。
这粥是不如其他食物精致,仔细看,其实也自有美感。
马克立真的很想知道,厨艺精湛的程芫华,到底是为什么要做出这么一碗“格格不入”的粥,这粥……到底又是个什么味道?
勺子舀起一小勺,他吹了吹,喂进口中。
这粥和丸子以及第二轮比赛的美食不一样,之前程芫华做出来的美食都是吃一口就觉得惊艳的感受,那种味蕾极致享受,是让人一瞬间能幸福的眯起眼睛。
这粥不一样,这粥第一口并不是那种霸道的惊艳,而是带着荷叶香味的清香,非常淡,粥和里面的食材已经熬成了糜,根本无需多么用力的咀嚼。
舌尖碰触到这清香的粥,清淡的香味过后,竟然是苦涩。
是的,苦涩。
这种苦很奇怪,让马克立突然想到埋在记忆深处的一段回忆……
他小时候家里很是贫穷,他们家是下层人,在那个时候什么好的也吃不到,稍微新鲜一点的烤面包和奶酪,已经是难得一见的美味了。
马克立是和父亲长大的,他的母亲早早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但他却始终记得,他母亲走之前,将他抱在怀里,哄着他睡觉的场景,他饿了睡不着,母亲就拿出黑硬的面包让他咬了一口。
那味道不好,微微发苦,却越咀嚼越香,他吃得是那么香甜。
越到后来,马克立吃到的东西就越好,他已经将记忆中那黑硬的面包忘记,可今天这一碗粥却唤醒了他的那段、以为忘记却一直记得的记忆。
口中的粥咽了下去,那微微的苦味越来越淡,口中的香味却越发浓郁,松茸、肉糜、荷香、五谷……每一样都是那么香甜,令人沉迷其中。
马克立湿了眼眶。
只有经历苦涩,才觉香甜是那么珍贵。
他已经习以为常吃着常人都吃不到的绝顶美味,一个个世界名厨等着他的点评,他没有耐心,甚至觉得很多美食食难下咽……
那些顶好吃的美食,也就只值得他的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