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小说 > 古代言情 > 清穿之咸鱼贵妃 > 160-170
    第 161 章


    一种莫名的恐惧从脊背处一点点爬上来, 在心头盘旋片刻,又涌往四肢百骸。


    四爷只觉得胸口沉重的厉害,让人几乎喘不过来气, 他只能摩挲着着她的下巴, 不容拒绝的抬起她的脸。


    他命令道,“看着我, 像以前那样”。


    顶级掠食者威严不容任何人挑衅。


    耿清宁歪头, 再精明的猎手也有疏忽大意的时候,再厉害的捕猎者也有弱点, 她笑起来,“以前?哪样?”


    这是个问句。


    摩挲着娇嫩肌肤的手指微微用力, 四爷眯起眼睛,看不清里头涌动的情绪,他凑的更近,埋在她发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满腔的怒意蓬勃而出。


    过于愤怒, 他的声音反而轻下来, 像情人间的呢喃,“宁宁,别激怒我”。


    耿清宁几乎被整个拥在他怀里, 鼻尖凑在他系紧的领口处, 熟悉的味道将其包裹, 她悄悄的不为人知的吸了一口气, 喉咙处不知不觉便哽住了。


    四爷不爱用熏香,她却一直都能从他身上闻到一种像极了寺庙里沾染上佛香的雪松味道, 清透冷冽,却让人心神宁静。


    现代生物学认为, 人的嗅觉非常灵敏,甚至能闻到别人身上传递出的基因信息,两个人的基因差异越大,对方身上的味道对你的吸引力就越强,接受到这个信号的刺激后,就会产生呼吸、心跳、体温的变化。


    也就是说,你的身体、你的基因先于你的大脑选择了对方。


    但科学研究还表明,基因差异越大,后代优势越明显。


    看,人的身体真的很奇妙,什么爱不爱的,不过是繁衍的基因在作祟罢了。


    怀中人一动不动,乖巧的令人诧异,四爷抬头去寻她的眼睛,只见她眼神涣散,并无焦点,哪怕他就站在她眼前,她眼中也没有他的身影。


    这一瞬间,他想质问她、想训斥她、想命令她……想哀求她。


    像以前那样,看着他。


    可他什么都没来得及说,身体已经紧紧的拥住她,一手抚摸着她的脸,一手托着她的腰将她固定在自己怀里,无视她的挣扎,泄愤般咬上住她的唇,含住她的舌尖,一下又一下的舔舐。


    这天下,他求的到,也握的住。


    耿清宁舌尖发麻,胸肺中的空气越来越少,让她产生微微的窒息感,求生的本能让她全无章法的又抓又闹,却被人整个身子压在一旁的柱子上,腰被箍着,腿被缠着,就连手臂也被举在头顶。


    他低下头,盯着她泪中带火的眼睛,轻轻在她眼睑上亲了一口,“要一直看着爷”。


    哪怕是生气也好、闹脾气也罢,能这般鲜活的看着他,总比刚才一阵风就能吹散的模样强。


    耿清宁只想咬死他,但身体已然软成一滩水一般,蜜酒的后劲开始上头,她整个人晕晕乎乎的,使不上劲儿。


    四爷将人拦腰抱起,沿着台阶往上走,果然在楼顶看见床榻。


    耿清宁佯装老实,见他正在解衣宽带,忙起身往楼下冲去,她正暗自庆幸,不曾想被人一把捞起扛在肩上。


    四爷毫不费力的把人扔到床榻之间,他下颌线紧紧绷着,眯眼问道,“爷许你走了吗?”


    耿清宁从脊背处翻腾起一阵一阵的麻意,心口微微发紧,喉咙干涸到吞咽不下口水,见他舔着舌尖,口中的血腥味又泛上来。


    那是他的血,是她刚刚在楼下咬出来的伤口。


    四爷用破损的舌尖舔舐上颚,微弱的疼痛感反而带来丝丝愉悦,他单手将她两只手举在头顶上,另一只手去解她和他的扣子,滚烫的呼吸洒在彼此的肌肤上,激起一小片的鸡皮疙瘩。


    耿清宁喘着气,神经绷紧,整个人控制不住的微微哆嗦,“放、放……开”,只是她话还未曾说完,嘴又被人整个含住,半个字也吐不出来。


    月光下,纱帐甚至来不及放下,床铺上的两个人已然肢体纠缠。


    相对于她,他力气太大了,身上的肌肉结实,压在人身上像一座山一般纹丝不动,温热的手掌拂过哪里便在哪里点起一簇火苗,将人的神志焚尽。


    榻上围着的纱帐不知不觉中被风吹落,一波接一波的荡漾在空气中,风中,细小的哽咽声断成零碎的片段。


    不知过了多久,风儿停下,纱帐也跟着平静下来,小轩中仅剩二人交叠的呼吸声。


    四爷轻轻的拍着她的背,像以前那般轻抚过她的脊背,本来想让她多歇息一会儿,只是那种隐秘的渴望又起了燎原之势。


    他转过她,两人相对,身体轻柔的摆动,见她双眼紧闭,他伸手摸上她的眼尾,“好宁宁,睁开眼看着爷”。


    耿清宁睁开眼,月光穿过纱帐照在她眼中,迷蒙中带着清冷。


    四爷抵着她的额头,双眼看进她的,终于在那双眼中找到了自己的身影,他满足的喘气道,“我们与以前一样,好不好?”


    耿清宁微微回神,见他额头上的汗珠轻轻滑动,最终挂在他的眼睑睫毛处,而他的眼眸中,尽是她的身影。


    “你疯了”,她道。


    四爷眸色一暗,摩挲着她的后腰用力压向自己,意味不明的道,“宁宁,我说过,别试图激怒我”。


    床帐摇晃的时间太长,羞得月亮都扯片轻云遮住自己,直到月上中天一切才平静下来。


    夜风吹起纱帐带走人身上的热意,耿清宁想挑起帷幔,好让凉风吹得更爽快些,不过她只是想想罢了,经过刚才一遭,她累得一根手指也不想动。


    四爷也没动,素来怕热的他将人紧紧搂在怀里,手指爬上她的后背轻轻摩挲———她若是能一直像眼下这般乖巧便好了。


    四下无人,他斟酌许久,还是低声开口解释,“爷知你介意年氏”。


    这些日子他也想过,年氏的事于宁宁而言,应当与万岁爷将他的差事交与旁的兄弟来做一般———多年前,他也曾为此苦闷,难以释怀。


    已所不欲,却已施于人。


    四爷继续道,“年家本属别府门人,圣上并非单纯指婚,而是为了朝政之事”。


    大阿哥被圈,目前明珠遗留下的那些势力尽数归属老八,但老八在推举太子一事上跳下窜的实在厉害,已经碍了万岁爷的眼,他出手拆解老八那一伙人是必然的。


    怕自己的说得不够明白,四爷犹豫了一瞬,“年家两姓家奴,爷与老八都不会重用他,他便是……的一条好狗”。


    耿清宁静静听着,她明白四爷的未尽之意,年家出了一位雍亲王府的侧福晋,任谁看来,都是板上钉钉的四爷党,而八爷的政治团体自然而然就被剥开一个缺口。


    年家是一个竖在那里警醒众多皇子的招牌,而年氏,就是将年家紧紧绑在四爷车上的一条系带。


    古今皆如此,个人意志在绝对的权力面前没有任何拒绝的权力,她如此,四爷也是如此。


    四爷停顿了片刻,却没有得到想要的回应,他继续道,“再过一旬,爷便要去塞外给圣上请安,带你出去散散心,可好?”


    见手中的纤白手指微不可见的动了一下,他又道,“这会子草原上正是水丰草茂,在上头跑马,一整天都跑不到边界”。


    知晓耿清宁爱美食,他还道,“若是跑累了,就可以直接在帐篷外头燃起篝火,把嫩羊羔子架上去,香味能引来十里内所有吃肉的牲畜”。


    “吃完烤全羊,还有人围着篝火摔跤、跳舞……”


    刚才的解释与卖惨她纹风不动,可如今的引诱,她却可耻的心动了———在清朝,能出门游玩,真的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只是……


    她闭上眼睛,全当自己听不见。


    四爷等了好一会儿,只等到身边人均匀的呼吸声,他忍不住叹息,又忍不住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一口。


    月亮已经偏向西侧,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耿清宁微微侧头,看向纱帐外正在穿衣的人,他的动作轻柔无声,还没有树叶被风吹动的沙沙声高,他身上的荷包有些旧了,仍然挂在腰间,他的衣裳也太过于皱了些,任凭主人如何抚弄也不再平整。


    四爷素来有些许的强迫症,可惜,这儿没有为他准备换洗衣裳。


    呵呵呵,耿清宁,你可真有出息啊。


    她强迫自己扭回头———正好错过帘外人缱绻回望的眼神。


    四爷望了又望,终是轻手轻脚的下楼去了,楼外苏培盛正倚着柱子打盹,马重五和一个妇人装扮的人正在旁边守着。


    红枣上前一步,双手捧起衣衫。


    四爷瞥了一眼衣裳,不经意间看见一张有些印象的脸,他皱眉问道,“你怎会在此处?”


    没等回答,他便径直朝前走去,“撵出去,给你耿主子找几个好的”。


    “是,奴才方才见她也觉得奇怪”,苏培盛应下,又连跑几步才撵上四爷,“只是这丫头,是耿主子亲自开口留下的,这……”


    四爷停下脚步。


    这样心思的丫鬟都能容下,宁宁是,当真不在意他了吗?


    ……


    第 162 章


    高台上凉风习习, 耿清宁一夜好眠,直到晨曦照在身上,热意袭来, 她才从梦中醒来。


    又是一个晴天。


    她坐起身, 撩开床边帷幔,她看见远处山翠水绿、生机勃勃, 顺着山上流淌下来的小溪, 她看到庄子门口有骡车正慢悠悠的朝着京城的方向驶去,再近一点, 甯楚格的院子里有人在匆匆走动,怕误了二格格读书的时辰。


    她还看见围墙旁边种着的栀子花冒出许多花苞, 一阵风吹来,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


    耿清宁深吸了一口气,若是在小轩周围多多摆放些栀子花,清风起, 花香逸, 岂不美哉。


    听见响动, 葡萄从楼下瞧了一眼,见耿清宁醒了,她方才上楼, 一面将散落在地上的衣裳、枕头收拾起来, 一面笑盈盈的问道, “主子, 要不要回卧房再睡一会儿?”


    这小轩确实处处都好,但这会子太阳升起, 且不说热不热的,便是这光亮, 也叫人睡不香。


    耿清宁脸上被阳光照的有些发红,总觉得葡萄在暗示些什么,她轻咳一声,起身下床,“唔,我去看看弘昼”。


    这个毫无隐私的朝代,她到现在都难以适应。


    葡萄忙上前扶住她,“弘昼阿哥还睡着呢,昨夜里小主子们也睡得极晚,您昨夜劳累,还是再睡一会罢”。


    耿清宁一面觉得自己被打趣了,一面又诧异的看了葡萄一眼,往日她可不会提出这种建议。


    葡萄抿唇笑道,“以往在府中不觉得如何,如今出来了,方觉察到自在的妙处”。


    以往在府里的时候,旁的院子基本上寅时末就起身了,兰院便是稍晚些,也不能晚于辰时末,若是疲累犯困,多是挪到榻上休憩。


    但在这庄子上,耿清宁就是最大的那一个,自然想做什么便做什么。


    同理,对于她们这些下人而言,庄子上人物关系简单,接触的人少、操心的事儿少、压在头顶上的二主子们更少,每日里只要做完主子身边的事儿,便可簪花做灯,不知道比府中快活自在多少。


    世间万物最经不起的便是比较,人会自然而然的倾向于更利于自己的那一个。


    不知为何,耿清宁突然觉得有些欣慰,原来很多时候,很多人,是没有选择的机会,一旦有了机会,都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奔去。


    墙边的花苞接受了阳光的照射,花苞慢慢的绽放,馥郁的栀子香充满了整个小轩。


    耿清宁静静微笑了一会儿。


    葡萄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话,“昨夜里荷花灯的头名也选出来了,可您不知晓有多气人”。


    耿清宁顺势靠在大迎枕上,缓解发酸的后腰,又接过茶盏漱口,“哦,哪盏灯?又是怎么回事?”


    昨夜里四爷来的突然,她错过了最终投票环节,但‘兰院第一届花灯大赛’需得有始有终,再说了,已经答应的事儿,自然是要做到的。


    葡萄将四周的帷幔放下来挡住阳光,“头名是那盏荷瓶壁灯,别出心裁,最得众人推举”。


    她又道,“咱们看那花样别致秀丽,还以为是哪个女子所做,没成想竟出自小贵子之手,那香囊真是便宜他了”。


    耿清宁倒是不觉得意外,小贵子做惯了木工,木头、竹子等物在他手里仿佛能做出花儿来,得了这个头名也不稀奇。


    但葡萄却难得的满脸气愤之色,整个人看上去生动极了,“就是那个红枣,明明都说过,咱们各人做各人的,偏偏就她帮着旁人画花样子”。


    耿清宁身边这几个大丫头,葡萄贴身伺候,统管所有。


    小桃梳头的手艺好,管梳妆首饰。白梨心思细腻,就管着摆设器物,屋子里大大小小的东西都归她管。青杏点亮的是八卦技能,耿清宁想到现代的茶话会,就让她管茶水点心。


    而红枣以前没出去的时候,在兰院管着各色丝绢纱罗,做个衣裳、荷包的都是她的活计,就是因为她绣工最为精湛。


    小贵子做的荷花灯形状好看,红枣又将外头装饰的艳丽,可不就入了众人的眼。


    “好葡萄,莫气”,耿清宁看着只觉得可爱,出言宽慰道。


    葡萄气得更厉害,“您不知道,昨夜里红枣又凑到主子爷跟前去了,也不知晓她什么时候做的衣裳”。


    耿清宁摆摆手,昨夜里四爷走得时候她并未睡着,发生何事她自然一清二楚,“你想多了”。


    若是有心如何,怎会在众人面前,如此行径看上去倒像是故意提醒。


    “这样,赏小贵子一个头名,花丝镶嵌香囊便让给他罢了,你们其余各人每人得一匹布,做新衣裳穿,马重五红枣两口子只得一份,如何?”


    夏季热,汗多,又没有空调冷气,主子们可以经常换衣,但下头的人可能一整日都穿着汗湿的衣裳,一天下来,衣裳上白白的似凝有一层盐霜。


    葡萄转怒为喜,她也不是眼皮子到浅稀罕这一点子东西,只是单纯的气不过,如今主子亲自安抚,哪里还有气。


    耿清宁看着笑意更深,身边人的活力让懒散的她都有了精神,她站起身,“走,咱们挪些栀子到咱们住的屋子那里”。


    庄子上没有花房匠人,自己侍弄花草倒也十分有意趣,耿清宁寻了个锄头,将栀子连根挖出,又寻了好看的紫砂盆,配上沙壤土、腐叶土和草木灰,这样的土壤透气,最适合栀子。


    将将弄好两盆花,阳光就热烈了些,她将花盆抬到屋内,拿陈醋兑水喷洒在栀子的叶子上,栀子爱酸,微酸的土壤环境能让它长得更好,也能防止生虫。


    为了扎根顺利,还需剪掉一些花苞枝叶,耿清宁下手极狠———无论是人还是植物,为了获得新生,总得付出些什么。


    屋子里正一片狼藉,恰好甯楚格从外头冲进来,“额娘、额娘”。


    耿清宁放下剪刀,爱怜的擦拭乖女儿头上的汗水,还叫人拿杏酥饮给她,“外头这么热,怎么也不撑把伞?”


    夏季紫外线强烈,该做好防晒才是,而且姑娘们都沿着阴凉处走,偏偏甯楚格大摇大摆的,偏不爱犄角旮旯拐弯处,就爱横冲直撞。


    甯楚格端起茶碗一饮而尽,“我着急嘛”,她忍了整整一个晌午的时光,读书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还被先生说了两句。


    她放下茶碗,神秘兮兮的说道,“额娘,昨日夜里我好像看见阿玛了”。


    她小嘴嘚吧嘚的不停,“当时我睡着了,不对,可能醒了,看见阿玛在我床坐着,只是我刚醒,他便走了”。


    甯楚格面上流露出一丝不舍,“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说话……”


    耿清宁有些心酸,真是大人吵架小孩受苦,甯楚格从生下来开始就没离开过阿玛,四爷便是再忙,也不忘陪伴孩子,甯楚格的启蒙、骑马、写字全都是四爷抱在膝头亲自教养。


    说起来,弘昼也快到启蒙的年岁了。


    “这段时日你阿玛太忙了”,耿清宁蹲下来看着闺女,“傍晚的时候,额娘带你与弘昼去跑马,如何?”


    面对孩子的时候,注意力转移大法最好用。


    甯楚格果然被吸引了,“那我要骑大马!”


    “不可以哦,”耿清宁摇头道,“虽然你已经长大,是大孩子了,但是你的身高还没走一颗小树高,所以现在只能骑小马哦”。


    甯楚格打量着身边的花盆,“可是我已经比这颗小树高了啊”。


    “这颗小树和弘昼的年岁差不多大”,耿清宁扭头指向外头种的桂花树,“那个才和你的年岁一般大”。


    甯楚格看向院子里的桂花树,便是她也忍不住瘪了瘪嘴,“额娘,你又欺负我跟弟弟”。


    若是现代那个未婚未育的耿清宁,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会从一个孩子身上汲取力量,但此刻,她确实全身上下如同泡在温泉里一般,有源源不断的力量从怀里这个小小的孩童涌入她的体内。


    “别忘了穿骑装哦,乖女儿”,耿清宁拒绝她的指认,并回了一个无辜的微笑。


    傍晚,热意终于从地面上褪去少许,甯楚格也难得的早早从书房回来。


    娘几个的骑装是一模一样的,一水的红袍黑裤,就连五阿哥也穿了一个红色镶黑边的肚兜。


    耿清宁还想戴着秋狄帽,因为太热而无奈作罢。


    弘昼抱着百福不松手,“跑马,百福去”。


    一旁的徐嬷嬷赶紧劝道,“小主子,马儿不长眼,踩着百福可怎好?叫它在家歇着罢”。


    弘昼小小的,但也知道做主的人是谁,他用黑葡萄似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盯着额娘。


    耿清宁不由得心就化了,“算了,带着吧,别叫它乱跑便是”。


    一家人坐着骡车走了一刻钟的功夫到了山脚下的马场,上头有山有树可以打猎,沿着山脚扎了一圈篱笆,下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地荒场,连偶尔的土坡都是平整的。


    耿清宁再一次被古代贵族的奢华惊掉了下巴,这山、这水、这草场,无数木材、水、田地资源,仅仅为了主子们偶尔的造访,就成了皇家的后花园。


    既得利益者,不配感慨。


    耿清宁收拾心情,见马奴牵着几匹马过来。


    甯楚格的马是一匹非常可爱的小母马,名字叫寻风,还是四爷替她挑选的,见到甯楚格亲昵的凑过来,还温柔的打了个响鼻。


    甯楚格高兴的尖叫,“额娘额娘,寻风还记得我”。


    耿清宁从马奴手里拿来糖块喂它,还抱着弘昼叫他也喂。


    弘昼着迷的望着这个大动物,它桃核大的眼睛温柔的几乎能滴出水来,鼻息喷在他手上热乎乎的,还会温柔的舔舐他的糖块。


    他立刻将百福抛之脑后,“我、我的、我要”。


    甯楚格可不让着他,她把马牵走,在张凤仪的帮助下骑在马身上,跟弟弟强调道,“这是我的”。


    弘昼羡慕极了,眼巴巴的瞅着,他虽小但也知晓跟额娘哭闹没有作用,还不如叫姐姐心疼一二,说不定还能带他玩一会。


    果然,甯楚格也扛不住弟弟的眼神,叫人抱着他摸寻风。


    看着两个小人儿在原地摸摸抱抱,耿清宁不由得失笑,她将弘昼捞进怀里,扬起马鞭,□□那匹骝马如同一团黑色的闪电奔射而出。


    弘昼一愣,紧紧的搂住额娘的胳膊,片刻后变成了快活的大笑,笑声传至身后,甯楚格骑着寻风一路追赶。


    耿清宁快活极了,这一瞬间仿佛所有的烦恼都被抛在身后。


    是啊,这里虽然没有草原广阔,但跑起来,仍然有风。


    第 163 章


    庄子上的生活平静且有序, 而府上却如同一潭死水,死气沉沉的,激不起半点浪花。


    武格格在屋中呆坐半晌, 夏日的阳光透过纱窗照进屋子里, 停在她脚前三寸,随着时间的流逝, 这片光亮离她越来越远, 到午膳的时候,她坐的这处只剩下黑色的阴影。


    绿柳从外头进来, “格格,几时用膳?”


    她声音放的极低, 但寂静的屋子里再小的声音听起来也十分清楚,武格格往外看一眼,太阳已经升到正头顶上,她微微点头, “叫膳去吧”。


    绿柳有些犹豫, 她斟酌着道, “格格一个人难免孤单,要不要……”


    无论是把膳提到乌雅格格还是钮祜禄格格的院子里,人多了总是热闹些, 好过这小小的人儿, 在大好年华枯死在这一方天地里。


    “不用了”, 人还没反应过来, 拒绝却已经脱口而出,武格格停顿一瞬, “我的意思是……天气太热,还是不要去叨扰姐姐们为好”。


    这一个多月来, 哪怕是在梦里看见那张微笑的脸,都会让她冷汗淋漓,瞬间惊醒。


    以前待字闺中之时,只知晓阿妈额娘夫妻恩爱,府中妻妾和睦,如今到了这皇家,才知道笑容面具下有着不一样的面孔。


    她不知为何钮祜禄格格的几句话就引起兰院上下面色大变,全然不顾体面的直接送客。她也不知为何一碗汤就让人涕泪交流血肉模糊。


    她只知道,往日光鲜亮丽的兰院悄无声息的空了,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如今只剩下一个小太监守着大门,凄凉无比。


    她哪里还敢再去春和院。


    进府前的那些雄心壮志不知不觉间便消散了,她想,阿玛额娘只有她一个女儿,哪怕是为了爹娘,一辈子守着这个小院,总比悄无声息的消失为好。


    绿柳没再劝下去,她有些不明白,春和院未起势之时,她们格格还去巴结钮祜禄格格,如今,反而避讳起来了———怪不得人家是主子呢,连想法都与她们不同。


    午膳很快便到,这些日子没使银子,菜色是普通的格格份例,两荤两素一汤品。


    其实格格分例还不错,肥鸡野鸭子、猪肉羊肉轮换着吃,只是,要么炖的烂糟糟的没有滋味,要么热了一遍遍,鸡鸭身上的皮都溜的干巴了。


    武格格并不介意,她看了一眼,留下那盘素菜和一碗白米黄米掺在一起的二米饭,剩下的让绿柳和青栀拿下去分了。


    两个丫头没那么多讲究,有肉有菜还有米饭,至于干巴些、油腻些,那是主子才讲究的东西。


    丫鬟们活计多,一天到晚没有闲的时候,剩下的两三个菜被二人一扫而空,饭后,绿柳进屋收拾格格碗筷,只见格格倚在榻上,膳桌上菜用了半盘子,饭几乎没动。


    她把这些端出来,青栀看着没动多少的饭菜也是忍不住的发愁,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们自然都能看出格格在闺中甚是得宠,但皇家哪能和自家一般?


    在这里府里,旁人给什么都得受着,若是自苦,日子才更加难熬。


    青栀问道,“要不要明日带着银子过去?”


    有银子开路,膳房的那起子人伺候的也周到些,花样多不说,还可口。


    格格手头宽裕,这点子花费不算什么。


    绿柳摇头,“府中最近不太平,还是莫要出头”。


    青栀沉默,耿主子虽然悄无声息的去庄上养病了,但府里头顶的这片乌云一直在,前院的板子没停过,据说连李怀仁李总管都挨了板子。


    内院的多少双眼睛都盯着前院,这下所有的人都老实了,下人们见面连话都不敢多说,眼神交错一下,便相当于打招呼。


    说起来,也是她们格格运道不好,进府的时候耿主子怀孕生产,霸道的拢着主子爷不叫他去旁人那,好不容易等到兰院失宠,主子爷又心情不好,轻易不进内院。


    二人相对无言,忍不住齐齐叹了一口气。


    *


    清音院内,年侧福晋也跟着叹了口气。


    早在家中的时候,阿玛就教导过她,世事让三分,天空地阔。额娘和嬷嬷也反复告诫她,女人嫉妒时面目最为可憎。


    既入了皇家,行走坐卧之间都应该讲规矩、论体统。性子嘛,一定要温柔敦厚,贤惠大方。王爷喜欢谁,她就应该喜欢谁,王爷对谁好,她就应当对谁好。


    家里都打听好了,府中最受宠的是那位耿格格,嬷嬷也反复交代过,进府之后一定要对耿格格大度、大方、打心底对人家好,绝不能露出一丝嫉妒。


    年侧福晋将泡好的清茶分在小盏中,用三根手指轻轻捏起茶盏,好看的手指用力到发白。


    可她就是忍不住,对亲王府里这位大名鼎鼎的人物耿耿于怀,特别是打听出府里都称呼她为耿主子,她就有一种自己东西被抢走的感觉。


    明明她才是万岁爷亲自定下的侧福晋,耿氏一个小小的格格,怎么配呢?


    好在她命好,进府的时候,耿氏已经去庄子上养病去了,她这口心气也就顺了,赏赐给的也心甘情愿。


    可这两日,院子里的人在外头听说,四爷连夜去见了耿氏。


    额娘说,嫁进皇家一定要多想所思,越谨慎越好。


    她就昼思夜想,到底是谁特意将这信儿传来,挑拨她这个新人与耿氏斗。


    想福晋无子,应当很眼馋耿氏的二子一女。想李侧福晋膝下的三阿哥虽然已经八岁,但是有下头的弟弟们,这未来的世子之位也不是很稳当。


    她告诫自己,千万不能被人坐收渔翁之利。


    只是……一想到刚进府不到一月,四爷便因耿氏甩袖而去,如今,又情愿去看离府这么远的耿氏,也不来近在咫尺的清音院,她的心仿佛被蚂蚁不停的啃噬一般,虽不大痛,但十分不适。


    不能放任下去,年侧福晋放下茶盏,盯着院子里的翠竹,绝不能任由耿氏在外头勾着爷们的魂。


    她唤来踏雪、寻梅耳语几句,二人连连点头,各自做事不提。


    第二天一早,两匹快马分头奔向庄上。


    *


    耿清宁还在捯饬那几盆栀子花,想给孩子们的院子里也分上几盆,对她而言,关于夏天的记忆就是河边成片的金银花和路边大朵大朵的栀子花。


    如今,她也想把这样的有香味的夏天带给孩子们。


    她随意拍拍手上沾染泥灰,起身问道,“咱们这一片有金银花吗?”她想了想,换了个说法,“也叫忍冬,藤蔓,开小黄花、小白花的那种”。


    金银花在冬天也能有翠绿茂盛的枝叶,凌冬不凋,是以被称作忍冬。


    第一次听得时候,耿清宁便肃然起敬,冬天是“忍着”过去的,之后再春暖花开。


    葡萄自然是不知的,马重五被叫来,他回忆片刻,“山脚下围着的篱笆那里,好像爬着些忍冬”。


    那还说什么,赶紧去啊。


    耿清宁抱上弘昼,骑着马直奔山脚,马重五领着走了好几处地儿,终于找到了一片被绿叶装扮成绿色的篱笆墙,上面开着白色、黄色、紫色的小花,一阵风吹来,气味香甜而鲜,正是金银花。


    她跳下马,叫弘昼去摘花玩,自己则是拿起花锄挖了一小块,金银花的生命力极为旺盛,根系非常发达,挖这一小块,来年可能就是整整一个院子。


    弘昼在一旁辣手摧花,摘了花就笑呵呵的往嘴里塞,身边伺候的人心惊胆战,这种外头的东西不清不楚的,哪敢叫小主子入口。


    偏偏弘昼十分有毅力,拿出来,他就再往嘴里塞,如此反复,倒像是玩游戏一般。


    耿清宁看了只觉得好笑,她随手折下一根忍冬藤条,剥了皮塞进弘昼手里,顺便抢走他手里稀烂的金银花,“诺,甜甜的,吃吧”。


    弘昼果然被‘甜’这个字吸引了,阿玛、额娘都不许他吃甜食,怕坏了牙齿,所以一天只有一块的量,此刻用他的小嫩牙细细的磨着,口水流了一下巴。


    耿清宁也叼了一根在嘴里,吸吮里头丝丝甜味,她眯着眼抬头看天色,就这耽搁一会儿,太阳已经很高,再不回去,怕是晒的人跟马儿都受不。


    她一把捞起弘昼,风一般往回赶,刚到庄子门口,便见另外一匹马停在门房处。


    牵着马的人身穿太监服饰,脸面看着却十分陌生,不像是前院的那些人。


    他打了个千,十分恭敬的模样,“奴才周安给耿格格请安,耿格格万福”。


    耿清宁懒洋洋的抬起下巴,“起吧,你来做什么?”


    马儿踢踢踏踏的往里头走,周安在身后撵了几步,掏出腰牌递给跟在马后的于进忠。


    于进忠脚步停下,笑呵呵的将人往里头引,口中则是亲热的说道,“我们主子刚从外头回来,周哥哥莫急,且先去喝杯茶,歇歇如何?”


    周安笑的比于进忠笑得还要亲热,“于哥哥真是贴心人,我这正汗着呢,也不能污了主子的眼不是?”


    二人勾肩搭背,好的跟亲兄弟似的,一路朝茶房走去。


    马直接骑到二门,自然有马奴接过缰绳,耿清宁将弘昼交给徐嬷嬷,自己则是忙不迭的往屋子里去。


    骑了马一身的马燥味儿,可真让人受不住。


    等用了水,又换了衣裳,她方觉得清爽,正挽着头发,就见红枣从外头满头大汗的进来,“主子,是正院的腰牌,那周安应当是福晋派来的”。


    葡萄面上有些不解,“正院来人做什么?”


    兰院这回离府多亏福晋帮忙,难不成这是来要好处的?


    耿清宁用簪子将头发松松的挽起,垂在脑后,“把人请进来不就知晓了”。


    片刻后,周安被引了进来,他甚至还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像是于进忠的。


    周安打了个千后直接道明来意,“三阿哥如今八岁,到了供豆娘娘的时候,福晋差奴才来问一声您与二格格,说是兄妹俩做个伴也是好的”。


    第 164 章


    种痘?


    耿清宁愣住了。


    清朝开国之后, 顺治帝死于天花,当今圣上也曾染过天花,虽侥幸逃过一劫, 但脸上也留下痘印, 以至于整个清朝的统治者都谈痘色变。


    康熙二十年之后,京城设立官方检痘机构, 还设立‘查痘章京’一官专门检查痘疹, 并展开推广,并要求所有宗室子女皆要种痘。


    此‘痘’非彼‘痘’, 此痘乃是取轻症患者的痘中的浓汁与痘痂,将其混合之后放在罐中埋在土里减低毒性, 被称为熟苗法。


    这种法子把天花的死亡率从百分之五十降低至不到百分之五———这是康熙帝足以写入史册的功绩。


    但,耿清宁还是忍不住变了脸色,甯楚格到九月份才将将六周岁,这么娇嫩可爱的小生命, 能逃过那百分之几的概率吗?


    还有, 真正提升幼儿种痘成功几率的《医宗金鉴·幼科种痘新法要旨》得到乾隆朝才能发行, 叫她怎么敢去赌那百分之几的概率。


    毕竟,这里是一场风寒感冒就能收走无数生命的清朝。


    周安跪下下方静静的等着,孩子在京中种痘, 但凡心疼孩子的额娘必定会陪在附近, 而不是这来回好几个时辰的庄子。


    这是在逼着耿格格回府呐。


    其实府内众人的做法很好理解, 妻不如妾, 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与其让男人天天想着、念着,到不如把人弄在眼皮子底下, 真天天看着,也就那么回事。


    而且,这里山高皇帝远的,来一趟都难,便是有十分手段,也使不到庄子上,只能任由四爷被人勾走了魂。


    总之一句话,就近好办事。


    唯一让他不解的是,福晋为何要在这个时候推上一把,之前不是她亲口应下耿格格出府事宜的吗?


    这样反复,莫说是旁人,便是他们正院之人也看不懂福晋的做法。


    也许,这正是做主子的高明之处罢。


    耿清宁像个棵枯木一般,一动不动的坐在上首,端着的茶碗水面上映出她紧绷的下眼睑。


    屋外的青杏悄悄的送了盘点心进来,自从上回四爷来之后,她又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耿清宁周围服侍,葡萄她们不能、也不敢说什么。


    盘子放在案几上的声音虽小,但在呼吸都清晰可闻的屋子里,再小的声音听起来也十分清楚。


    耿清宁木然的抬眼,看见青杏———这是四爷的人。


    她深吸一口气,露出个笑来,“福晋好意,本不该辞,只是王爷前儿刚说要带二格格去塞外给万岁爷请安,真真是不凑巧”。


    周安掀起眼皮偷偷的瞄了一眼,提到主子爷上首之人已全然放松下来,整个人斜靠在大迎枕上,茶盏也已沾唇,似乎心中有了万全之策。


    端茶送客,这是所有人都懂的道理,他恭敬的应下,“既然是主子爷有命,奴才这就回去禀明福晋”。


    正午时分,正是饭点,于进忠百般挽留,周安也未曾留下用膳,说是得立刻回去复命,最后于进忠只能硬给他塞了两个油纸包着的肉夹馍。


    总不能太过失礼,叫人笑话。


    他外头刚忙完,就被红枣叫进院子里,进去一看,膳桌上的菜原封不动的摆着,一筷未动,可见耿清宁半分胃口也无。


    耿清宁喝了一口凉茶,将心中盘算细细说来,“于进忠,将你手里的事儿全都交给小贵子,明日一早你便去府中一趟,将这信件交给四爷”。


    她拿四爷做幌子,自然要说清楚的,再者,还得求一份痘汁和痘痂回来。


    她看向马重五,“还有你,虽然刚成亲,不该将你外派出门,只是事急从权,需得你带人去寻一样东西”。


    熟苗法虽然有效,但现代天花绝迹的原因是牛痘,若是能寻到牛痘,甯楚格、弘昼还有五阿哥自然无虞。


    她又看向红枣,“你需得将庄子全然握在手里,并且立刻从各地购买牛群,辟出一块地出来,专门用以养牛”。


    寻牛痘如同大海捞针一般,但牛痘的起因便是因为感染人的天花,若是设下养牛场,说不定可以人为造出牛痘。


    耿清宁面色郑重,“各位,此事关系重大,需通力合作才能达成,但同时,这也是我送于各位的一场造化”。


    她看向于进忠,“你忠心耿耿,为人又胆大心细,我所求之事虽难,但一旦办成,你便是下一个‘三宝太监’”。


    于进忠面色微动,男人建功立业乃是写进骨子里的东西,前朝的‘三宝太监’郑和,那可以名留史册的人物,多少太监做梦也不敢与之比拟。


    主子素来说话算话,若当真有这个福气……于进忠涨红了脸,恨不得立刻出门做事。


    “至于你们夫妻俩,是终身为奴,还是为官做宰为后代创下一片基业,全赖此事”。


    马重五与红枣对视一眼,二人皆是对方的眼中看见了勃勃野心,也是,本就是从地底烂泥里爬出来的人,怎能不向往高处。


    见众人肃然点头应下,耿清宁提着的心仍不能放下,她画的饼都无人可吃,此刻方察觉到手中无人的坏处,若是能像福晋、侧福晋那般有背后的助力,这些事儿应当更容易达成,而不像现在,只能靠身边这几个人在大海里头捞针。


    只是为人父母,这些事便是再难也得去做,即便不能成功,拖延两年也是好的,到时候甯楚格年岁大些,体质肯定要比现在强壮,熬过去的可能性自然会更大。


    无论如何,她绝不能失去任何一个孩子。


    众人分头行动,转眼间兰院便空了小半,耿清宁略坐了一会儿,实在心中难安,她便想着去隔壁看看五阿哥,正好弘昼也在。


    兄弟俩都在榻上,弘昼将装有铃铛的金球滚来滚去,玩得不易乐乎,而小的那个则是趴在那里,眼睛一刻不错的盯着球看。


    见耿清宁去了,奶娘拘着手奉承道,“两个小主子感情好的很,耿主子真是有福气”。


    耿清宁一手一个捞在怀里抱着,两边都重腾腾的压手,五阿哥甚至比哥哥还要重,小胳膊小腿跟藕节似的,若是不小心被他蹬一脚,能疼大半晌。


    她松了一口气,在两个光溜溜的脑瓜子上印下几个亲亲,换来几个湿漉漉的吻,只觉得怀里重腾腾的让人安心。


    甯楚格晚间归来的时候,也收到亲亲额娘的几枚香吻,她脸蛋红红的回亲几口,唉,额娘总是这般,想起来就把人抱在怀里一顿揉搓。


    不过,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自从她去前院读书,额娘便收敛许多,今儿突然这样还叫人怪不好意思的。


    耿清宁见自家乖女儿可爱的模样,更是控制不住自己,连亲好几口,才放开她坐在椅子。


    二人平视,耿清宁问道,“乖女儿,再过半个月,你阿玛要去特别大特别美的草原上玩儿,你想不想去?”


    甯楚格皱眉,小小的脸蛋鼓成了包子,偏偏还学大人露出一副沉思的模样,她问道,“是先生说的——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耿清宁点头,“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她停顿片刻,“而且,那里还是你们满族的发源地之一”。


    甯楚格不由得露出一丝神往,口中则是纠正道,“额娘,你又说错了,是我们满族”。


    “也不对”,她脸上露出几分思考之色,“阿玛说过,满汉一家亲”。


    “唔”,耿清宁轻咳一声,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都不是满族人,而是纯正的汉族,“别转移话题,你就说想不想去吧”。


    甯楚格问道,“额娘与弟弟去吗?徐嬷嬷去吗?张姐姐去吗?明玉和阿敏去吗?”


    这些人都是她最亲近的人,若是大家能一块出门玩耍,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耿清宁没点头也没摇头,说实话,她心里确实没想好去不去,甯楚格一个人她是不放心的,但五阿哥年岁实在太小,也实在让人难以割舍。


    “五阿哥这么小,你若是耿氏,又当如何?”


    京城,正院,福晋笑得意味深长。


    康嬷嬷本是义愤填膺,在她看来,耿清宁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白眼狼,之前来求福晋的时候,福晋可没拿架子,一口便应下了,如今不过是让她回来,竟然敢出言拒绝,还拿主子爷压人。


    不过,福晋这一问,倒是让她面露思索之色,“若是,舍不得五阿哥这个小的,就得留在府中任由您差遣”。


    四爷远去塞外,无人撑腰,耿氏一个内院女子,福晋若发话将人接回来,自然没有她拒绝的道理。


    到时候年氏、耿氏,一个新欢一个旧爱,自然会斗得跟乌鸡眼子似的,而福晋正好坐收渔翁之利。


    康嬷嬷脸上的笑容愈发的难以抑制,“若是舍不得大的,一同前去,那五阿哥……”


    这般小的孩子自然是出不了远门的,若是受了风、或是水土不服,说不定人就没了。


    即便是耿氏强求,四爷、娘娘也不会应下的。


    小小的孩子离了亲生的额娘,总得有人照顾———福晋当然是上上之选。


    “还是福晋您有法子”,康嬷嬷心悦诚服,没有出手害人,自然不会引起主子爷的猜忌,与此同时,事情也办得妥妥当当的。


    福晋摆摆手,“同是姐妹,又一同相处这么久,肯定是有几分情意在的”。


    她弹了弹衣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总得给人一个选择的机会”。


    不是吗?


    第 165 章


    是夜, 于进忠收拾好行李,又将信件贴身藏好,这才吹了蜡烛, 和衣躺在床上。


    窗外月如弯钩, 透过纱窗照在人的脸上,显得晦暗不明, 又过了好一会儿, 本该睡着的人却猛然睁开眼睛。


    月光下,他的眼神一片清明, 似从未睡着,就着微弱的月光起身去了隔壁房间, 敲响房门。


    寂静的夜里,只有虫鸣声响应,门外之人并不气馁,不疾不徐的继续叩门, 片刻后, 房门吱呀一声被打开, 露出门后的火折子,还有微弱火光映照的一张面白无须,略有些消瘦的脸。


    正是陈德海。


    于进忠上下打量几眼, 他一面露出亲热的笑容, 一面侧着身子挤进房门, “哟, 陈公公看着比前两天长肉了啊”。


    陈德海哆嗦了一下,干巴巴的笑道, “还是贵哥哥照拂的好”。


    “小海子,是谁啊?”


    屋内传来问话的声音。


    陈德海立刻亲热的应一声, 连忙回道,“是于进忠于公公,应当是找您的”,他一面说着,一面将屋内的蜡烛全部点燃。


    屋中的黑暗被烛光驱散,小贵子这才披着外衫趿拉着鞋底过来,二人坐在桌边,他倒了一盏凉茶放在于进忠面前,“于哥哥,是今儿还有什么没交代清楚的吗?”


    主子交代于进忠把手里的活全都交代给他,他还真有点担心有什么纰漏。


    于进忠摆摆手,“没什么大事,就是想找你说说话”,说着,他的眼神扫过一旁站着的人。


    陈德海轻咳一声,“这茶水都凉透了,你们聊,我去倒一壶新的来”。


    于进忠笑呵呵的点头应下,待到走路声离的远远的,他才一胳膊肘撞向旁边的人,“依你看,这老东西是装的,还是真心服了?”


    小贵子眉头微皱,事关人心,谁能拿得准呢,只是细细思索这些日子的情形,他犹豫着道,“应当是真的罢”。


    也不知晓主子从哪学来的法子,将这陈德海关在‘小黑屋’里,不许旁边有响动,也不许旁人见他,更不许有人跟他说话,每到用膳的时刻,便叫他给陈德海送饭。


    头几日,陈德海见不着任何人,三尺见方的小竹屋里没有任何光亮,只能从每日送饭的小窗望一望外头。


    他作为送饭的人,眼见着里头的人日益消瘦,屋内甚至传来不似人声的叫喊声。


    如此又过了三日,他才可在送膳时分与陈德海说上几句话,只是人仍然关在里头。


    又折腾了几天,主子又叫他亲自将陈德海接出来,没想到这人刚一出来,便如同那刚出壳的小鸡崽子似的———他小贵子就是那只令人安心的母鸡。


    自那之后,陈德海便只跟在他身后,旁的哪也不肯去,便是晚上睡觉,也得睡在他屋里,情愿打地铺,也不愿意去自个儿的屋子。


    小贵子回想了好一会儿,又道,“今儿后门那里还来了个寻他的人,当时咱们都在主子那儿,这人倒是乖觉,我刚一回来便倒了个干干净净”。


    “那便好”,于进忠点点头,“明日,你将这人借给我用上一回,哥哥我承你的情”。


    小贵子嗳了一声,“您这话外道,都是给主子办事,什么情不情的……小海子?”


    他的声儿也不大,但外头的人像是长了顺风耳似的,立时便从外头伸进个头来,“贵哥哥,有事?”


    小贵子招手叫人进来,“小海子,明儿你便跟着于哥哥,听他的话行事”。


    陈德海一张老脸露出了可怜兮兮的表情,活像个被抛弃的小鸡子似的,“我不走”。


    被关在竹屋里的那些日子简直就是此生噩梦,那片寂静到极点的黑暗像是会吃人,到现在,在黑乎乎的地方,他都会怕到全身发抖,每时每刻都离不开光亮。


    当然,除了光亮之外,还有贵哥哥。


    噩梦中,只有贵哥哥愿意伸手拉他一把,跟他说话,给他送饭,每天只有贵哥哥送饭的时候,他才能看见光亮,跟贵哥哥说话的时候,他才像是活着。


    偶尔回想到当初在府里的时候,他曾狠心踩贵哥哥的手,都恨不得掐死自己,半夜想起来的时候,都得坐起来给自己一巴掌。


    “我不走”,陈德海挤了两滴眼泪出来,“离了你,我可怎么活啊”。


    于进忠听着差点将晚上吃的冷淘给呕出来,一旁的小贵子倒是适应良好,许是经的多了,承受能力也变强了。


    “胡闹”,小贵子板起脸,“能为主子办事是你我的福气,若不是主子,哪能有今日你我这般兄弟情谊?”


    他说着放缓了面色,“你放心,最多一日便回了,到时候允你睡在一旁的榻上,再不必打地铺”。


    无论陈德海怎样犹犹豫豫,磨磨蹭蹭,第二日一早,他还是被送到骡车上,跟着于进忠直奔京中。


    于进忠倒没有直接去雍亲王府,先是在街角处寻了个客栈,扔给跑堂的伙计二两银子,吩咐他叫辆牛车过来,又将陈德海通过牛车送到府上角门处。


    见陈德海进去,他折返回去,在客栈处换了身干净的衣裳,这才直接到离宫门不远的地方缩着。


    他来之前都问过青杏了,这些日子,主子爷都进宫办差,在那儿等,准没错。


    于进忠等啊等,从太阳正头顶上等到日落西山,等到月牙弯挂东方,他才看见熟悉的身影从里头出来。


    主子不愧是主子,于进忠暗自感慨,四爷虽然眼下有些青黑,面容疲惫,但仍然腰背挺直,矜贵无比,衬得旁边的苏培盛跟个豆芽菜似的。


    他当即跪下,静静的等待那匹骝马经过他身边。


    遛马昂首挺胸的踢踏着,身上的主人似乎在发呆,它便趁此机会快跑几步,可惜还没快跑几步,就被前头几匹马挡住半个身子。


    别看它只是一匹马,但它也知道,这是那些两脚的动物在暗示它跑得快了些,只得悻悻放慢脚步。


    若是能跟那晚一般肆意飞奔该多好啊,它想,虽然很累,但是跑得过瘾、痛快。


    骝马正在回味追风的滋味,突然被一个响亮的声音吓了一跳,身上的主人也勒紧了缰绳。


    四爷低头一看,是兰院那个胆大包天又命大的太监正跪在地上请安。


    这是有事寻他?


    四爷下巴紧绷,“何事?”


    宁宁的倔脾气这些日子他算是领教了,若不是什么要事,她定不会派人来寻他。


    仔细想想,他理应不顾她的意愿强行将人带回府中的,只是……


    四爷在心底叹了口气,可若当真那般做,她又要闹上许久的脾气,他倒不是怕她闹,就是没怎么经历过这种滋味,一时还不太习惯。


    于进忠将贴在心口的信件拿出,呈给一旁的苏培盛,苏培盛正要检查,信便被人一鞭子卷走。


    好好好,一碰到耿主子的事儿便连这片刻也等不及,苏培盛默默腹语两句,见前方骝马已经不耐的走了几步,又忙不迭的亲自将仍跪在地上的于进忠扶起来。


    于进忠悄无声息的塞了个荷包到苏培盛的怀里,二人亲亲热热的走在一块,仿佛以前打板子的那些不愉快,全都烟消云散了。


    四爷从怀里掏出匕首,轻轻一挑,那个小小的酒壶火漆印从中间劈开,他还记得这个章,是用上回去塞外带回的醒酒石所做,如今看来虽然十分可爱,到底失了些庄重,配不上宁宁的身份。


    他掏出一页轻飘飘的信纸,纸上没有几行字,一目十行,片刻便了然于胸。


    “胡闹”。


    苏培盛猛的抬头,似乎听见了主子爷咬牙切齿的骂声,他忙扭头看向左右,见于进忠面上并无一丝波动,仍然笑呵呵的,不见一丝担心。


    难道是他听错了?


    想来也是,这女子寄信,素来都是传递情丝的,里头不是花啊朵啊的,便是相思珍重———耿主子总不会写信还能惹怒主子爷罢。


    他正想着,就见前方的骝马得了主人指令,飞快在净街上跑起来,如风一般,不过片刻便到府上。


    落在最后的于进忠压低帽檐,他身穿太监服,混在一群太监里头,仿佛是一滴水融于大海当中,毫不引人注意的进了前院,笔直的跪在书房。


    四爷没换衣裳,直接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他拿着信看了又看,只是任人如何翻来覆去,纸上仍就那短短五六行,无一字关乎他。


    他再次打开信封,里头空空如也,确实只有一张信纸。


    “愈发胡闹”,他随手将信一扔,书桌上累满的折子不小心被撞倒,稀里哗啦的落了一地。


    于进忠膝行至桌前,将地上的折子与信件捡起,小心翼翼的放在桌角。


    四爷越过折子,拿起信件再看一遍,又过了一会,他喊道,“苏培盛”。


    刚才消失的无影无踪的人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站在书桌旁开始磨墨。


    于进忠拼命从眼角往上瞥,只见主子爷面露不悦,毫不遮掩,站在桌前气狠狠的挥毫泼墨,柔软的蕉叶笺被他捏出沙沙声响。


    又过了好一会儿,四爷摔了笔,亲手烧了火漆倒在信封上。


    他将厚厚的一封信扔到于进忠怀里,“去告诉你耿主子,既然要做,胆子就大些,别丢了爷的脸面”。


    第 166 章


    前院, 于进忠眼疾手快的接住信。与此同时,陈德海在内院中先是光明正大的给李侧福晋请安,又避着人去了清音院。


    夏日炎炎, 清音院有翠竹环绕, 格外凉爽,只是竹叶茂密, 遮挡了月光, 愈发显得人影憧憧。


    陈德海缩了缩肩膀,悄无声息的往廊下灯笼处挪了挪脚, 被一旁打帘子的丫鬟连瞧了好几眼。


    他撇撇嘴,这些做主子的都爱意境、风骨, 也不看这大晚上黑漆漆的多吓人。


    还是兰院好,耿主子爱亮堂,一到晚上就点上许多灯笼,楼里有各式各样的荷花灯, 廊下有精致的宫灯, 就连青石砖路的两侧都点上许多灯盏———叫什么路灯, 人看着就心里头舒坦。


    不过,要他说,还是以前的兰院更气派, 那两层楼高的灯, 照亮半个府邸不说, 连那一片的天都照的发白。


    他一面想着, 一面又往灯笼照映处凑了凑,正巧, 帘子从里头撩开,一个身穿一等宫女服饰的人对他招了招手。


    陈德海连忙走到光下, 他低着头,连屋中摆设都不敢看,老老实实的打了个千,“给侧福晋请安,侧福晋万福”。


    年侧福晋露出浅浅微笑,素手轻抬,“公公快请起”。


    陈德海就势起身,他眼皮微抬,瞧见一旁桌上倒扣着的书册,愈发的垂首低眉,“不敢扰侧福晋雅兴,实在是有要事禀告”。


    一旁的踏雪将茶碗送至年侧福晋手边,脸上虽笑盈盈的,说话却夹枪带棒,“哦?这倒是奇了,昨儿跟咱们年府的人说话还横眉冷对的,今儿,怎得突然就变了性子?”


    陈德海连连弯腰赔罪,“踏雪姐姐,您是不知晓,昨儿那位大哥去的时候,门后头有眼睛正看着呢,奴才哪敢乱说话”。


    他笑出满脸的皱纹,“今儿瞅了个空,奴才立刻便来了,放心,没叫任何人瞧见”。


    踏雪冷笑一声,“谁知你说的是真是假,说不定故意……”


    她们刚来的那会儿还不知晓陈德海是李侧福晋的人,如今,这人还想再诓骗主子?休想。


    “踏雪”,年侧福晋的声音轻柔,身边的人却立刻住了嘴,“大理寺审问犯人也得给人辩解的机会”。


    她拿着碗盖轻轻的撇着碗中的茶沫,睫毛像是蝴蝶颤抖的翅膀,在眼下形成一片阴影,“你说呢,陈公公?”


    陈德海扑通一声跪下,“万万不敢欺瞒主子,只是耿格格那边实在蹊跷,奴才实在拿不定主意,求您掌掌眼”。


    年侧福晋停下手中动作,“哦?”


    陈德海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地上,“奴才的人瞧见耿格格喝着的养身汤里头,竟然有零陵香”。


    寂静的屋子中响起瓷器相撞的声音,茶碗中波纹粼粼,散射出几丝光芒出来映在人的眼中。


    年府子嗣不论男女皆饱读诗书,便是杂书也有所涉猎,明朝成化年间的《医林集要》中记载,零陵香可令妇人断产,服够一两之后,可让服药者一年不孕。


    耿格格好大的胆子。


    格格侍妾之流,本就是为皇家开枝散叶所用,耿氏竟然敢擅自服用避孕药物,这可是足以叫人一辈子不能翻身的重罪。


    年侧福晋摩挲着手中茶碗,若此事为真,陈德海便是受李侧福晋指使,让清音院替她冲锋陷阵试探耿氏深浅,若此事为假,便是有人通过陈德海陷害于她。


    “空口白牙”,她目光如水,眉眼婉约,“我绝不会相信耿格格会如此行事的”。


    陈德海还欲再说几句,却见茶碗沾唇,立刻便被一旁的宫女毫不客气的扯了出去。


    看着晃动的门帘,他扭头去寻踏雪,主子的心腹跟主子也差不了多少,“踏雪姑娘,侧福晋一定要信咱家呀,等下次,下次,咱家一定将药渣带过来”。


    踏雪似笑非笑,转身就走,“且等到那时再说罢”。


    陈德海撵了两步,见人已经走远,只得徒劳停下,他心中有些打鼓,也不知这般算不算完成于进忠的交代,贵哥哥房内的榻有没有为他备好。


    他正琢磨着,就见刚才守在门口撩帘子的那个二等宫女站到他前头,“陈爷爷,我送您出去罢?”


    “哪里能叫姑娘受累”,陈德海嬉皮笑脸的抢过灯笼,“这路啊,咱家熟得很”。


    *


    庄子旁的农家小院里,护院的老王正在冲凉,水是在院子里晒了一整天的,虽然没有凉丝丝的井水冲着过瘾,但他就喜欢热水能解乏的这股子舒坦劲儿。


    一个头上包着粗布的妇人从黑漆漆的屋子里转出来,她手里端着簸箕,脸上红扑扑的,像是气得。


    “又来借米,又来借米,一个月来个七八回”,老王媳妇林氏一屁股坐在院子里的竹床上,“耗子见了咱家的米缸都得嫌弃”。


    老王偷偷的背过身子,拿着丝瓜瓤认真的搓洗起来,仿佛这世上就没有比这还重要的事。


    簸箕里织了半截的毛衫被林氏拿出来,这玩意儿不像织布,需得点蜡,若是做熟了,漆黑的屋子里也不带错的。


    她手中一刻不停,嘴也没停过,“不是我小气心疼粮食,你说一个半大小子,没个正干,怎么讨媳妇儿?怎么照顾咱大姐?”


    老王全当没听见,婆娘爱念叨就让她念叨去,等口干了,说够了,人就消停了。


    反正院子里这会儿兵荒马乱的,大的那个在竹床周围熏艾,两个小的在忙着追逐打闹,又叫又笑,吵得人脑仁子都要炸开——他没听见也正常。


    林氏自顾自说了半天,见老王没一丝反应,气得把手中活计放下,抓过嗷嗷叫的两个崽子一人就是一巴掌,又蹬蹬几步走到水井跟前,一把将瓢从他手里抢走,一瓢凉水泼在他身上。


    “你死人啊,装什么聋子?”


    老王无奈转身,陪笑伸手要瓢,“咱大姐那身子骨你又不是不知道,成娃子那点子月钱都填进去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葫芦做的瓢被扔进木盆里,滴溜溜直打转,林氏拿水瓢出了气,语气缓和不少,“耿主子那不是在招护卫吗?叫成娃子去试试,我可听说了,一天两顿大肉不说,月底还有二两白银”。


    老王变了脸色,“你个妇道人家懂什么?”


    主子的银子那是好拿的吗?牵扯进主子们的事里头,人命比草都贱。


    林氏气得一佛出世,二佛生天的,她可不像那些不能挣银子的妇人一般怕丈夫,她每个月不仅有在厨房打杂的六百钱,还能靠手工活计挣上二百文,整个庄子上再没有腰杆比她还硬的妇人了。


    “对,我一妇道人家不懂,就你懂!你有本事别让你自己的外甥跟大姐饿肚皮”。


    “我且问你,你能一辈子养着他不成?若是能跟着主子干些时日,挣点赏钱,回家来买上二亩薄田,再娶个媳妇,不比一辈子把嘴插在别人家饭锅里强?”


    老王气得话都说不利索,“你、你、你……不可理喻”。


    见对面气得手抖,林氏又气又觉得舒坦,“我什么我,明明是你不识好歹,成娃子哪次来我叫他空手回了,你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再说了,咱们都能给主子做活,怎么偏他不成”。


    老王不由得沉默下来,媳妇虽然嘴上嫌弃,但对大姐和成娃子的心却不差,这些话也都是老成之言,便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有理。


    只是,银子再好,还是命更重要———耿主子要防的人,他们这些连小兵子都算不上的人,岂敢招惹。


    林氏见他油盐不进,恨恨的翻了个白眼,“好好好,是我枉做坏人,你们老王家的事儿,我再也不管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鸡刚叫三遍,老王就睁开双眼,他摸摸索索的起身穿上衣裳,回头见床上人睡的四仰八叉的,又返回去将薄被搭在媳妇跟孩子们的肚子上。


    清晨露重,薄衫微凉。


    他蹑手蹑脚的往厨房走去,先是挖了几个埋在土里的红薯,洗净放进锅里,光吃红薯烧心,他想了想,又拿着碗打算舀上半碗白米。


    天色还早,厨房里黑乎乎的,但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白白耗费灯油,他摸黑将碗伸进米缸,只听见粗瓷刮喇间发出的刺耳声。


    老王一顿,伸手摸到光秃秃的米缸,他抬头看向院子里竹床的方向,微微叹了口气,将剩下的零星米粒全部倒入锅中。


    摸鸡蛋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忘了淘米,只是水都滚了,自是不能白白浪费柴火的,他干脆又添了把面进去,这样熬出来的粥能稠些。


    孩子们是被香味勾醒的,一大早上,竟然闻到了油香味,小的还没睁眼,就往旁边亲娘的怀里蹭,“娘,娘,你今早上做了什么好吃的?”


    林氏眯着眼将怀里的兔崽子往下扒拉,这一个二个都睡觉的时候都喜欢蹭着她,小的这个更离谱,竟趴在她身上睡,她昨夜里本就睡得晚,还做了一夜噩梦。


    “天天就知晓吃,娘还没起呢,你搁梦里再吃一会”,林氏一面扒拉,一面挣扎着起身。


    不对,她也闻到了香味。


    林氏一面用布将头发包起来,一面趿拉着布鞋走到厨房,香甜浓稠的红薯稀饭,油汪汪的鸡蛋饼,还有正在咸菜缸旁边掏咸菜的丈夫。


    她本想骂上两句,诸如日子过不过了,大早上竟然这么造这样的话,但不知不觉心里头还是悄悄软下来。


    忍不住的笑容越来越大,她靠在门框上,算了,且放过他一回。


    第 167 章


    太阳还未完全升起, 一家人已经整整齐齐的坐在桌旁。


    两个小的把脸埋在碗里,吃的头也不抬。


    大的那个懂事些,此刻有些食不下咽, 这粥也太稠了, 大早上的还吃上了油摊的鸡蛋饼,里头的韭菜虽然是自家的, 但是白面这么金贵的东西, 竟然比韭菜还多。


    “爹,咱们……”, 小小的少年眉头紧锁,满面担忧, “咱们家是遇到什么事了吗?”


    昨日媳妇的责骂与唠叨没让老王如何,此刻孩童的问话却让这个七尺男儿鼻头微酸,几乎哽咽。


    “嗨,这有什么”, 老王喝口稀饭, 顺便咽下喉头的哽涩, “以后爹天天叫你们吃的这这样式的”。


    王小木听了更觉担忧,虽然家中爹娘都有月钱,但一来需得养他们兄妹三人, 二来要时不时帮衬姑姑和表哥那边, 便是有十分的家底, 也只敢用三分, 今日已甚是破费,怎敢日日如此。


    “爹, 你就跟我说句实话”,王石看了眼爹娘的面色, 又去看稚嫩的弟妹,“我是家中老大,若有什么,还要瞒着我不成?”


    林氏听了大儿的话,也狐疑的拿眼神去看身边人。


    老王讪笑两声,低头不敢看妻儿,“没什么,就是爹打算干一份月银更多的活计,以后挣的银钱多,你们自管敞开吃”。


    哪有什么月银多的活计?难不成孩子他爸有什么挣银子钱的路子?


    也没听过啊。


    林氏脑子转的飞快,突然想起昨晚提及的事儿,一时间,她几乎拿不住手中的碗筷,但想到里头是金贵的粮食,又紧紧的捏住了粗瓷碗,只是饱经劳作的双手都被捏的发白。


    她没说话,只低头去扒稀饭,又去夹油汪汪的鸡蛋饼吃。


    太阳逐渐升起,光越过院墙洒在不同颜色的木板拼接而成的小桌子上。


    众人将桌上粮食吃得一干二净,林氏也咽下最后一口红薯,起身收拾碗筷。


    老王从小板凳上弹射而起,“媳妇媳妇,我来,我来就行”。


    林氏没跟他抢,转身回了屋子,她从打开的箱子旁边拿起府里发的制式衣裳打算换上,却不经意间看见上回做荷花灯的时候,主子赏的半匹布。


    天青底的细棉布体面又好看,她打算得空的时候将这布一分为三,给三个孩儿各做一身,八月十五中秋节的时候正穿,至于她跟当家的,凑合凑合也就过去了。


    况且,耿主子阔气大方,指不定下回还有赏赐,到时候全家都有新衣穿。


    “孩儿他娘”,老王缩在门口,把湿漉漉的手往衣裳上擦,“你别气,你若是当真不应,我不去便是”。


    媳妇生气素来都是个炮仗似的,如今却一声不吭,当真让人心里头有些发毛。


    林氏不看他,换好衣裳径直从呆站在门口的人身边经过。


    老王诺诺跟了两步,见媳妇头也不回,他忙跟着到院子门口,两个小的也受他指派,一左一右拽着林氏的褂子,才终于从媳妇嘴里得了一句硬梆梆的话。


    “你既想好了,问旁人做甚”。


    老王喜不自禁,将左右两个孩儿抱在怀里,一路直奔到大姐家中,王氏正坐在堂屋里织毛衫,见两个侄孩儿来了,忙颤颤巍巍的去厨房里摸出两根嫩黄瓜塞进孩子手里,“快吃,姑姑早上刚摘的,鲜着呢”。


    老王也被塞了根黄瓜在手里,从小他就是这般被姐姐喂大的,此刻更是毫不客气,拿衣袖随意擦了擦就往嘴里塞。


    他嘴大,三两口就吃没了,一面出门,一面还不忘问道,“大姐,成娃子呢?”


    王氏坐回去,拿起刚织了一半的毛衫,“刚走,说是主子有吩咐,这小子,冒冒失失的,也不知能不能办好主子的事儿”。


    老王胡乱点头应了两句,往身后摆摆手,“我先走了啊姐,晚上再过来接他俩”。


    还没说完,他的身影已经出了远门,王氏瞅了两眼,不由得低头一笑,都说外甥肖舅,成娃子连这性子都跟他舅舅小时候一模一样。


    不过,大弟成婚生子之后倒是沉稳不少,若是成娃子也能讨一个像弟媳妇那般好的女子做娘子,她怕是做梦都能笑醒。


    老王哪知道大姐这番心思,他走路快,不过盏茶功夫便到演武场,这几日贵公公都在那处‘面试’,他也不懂什么叫‘面试’,只知道这事儿若是想成,得贵公公点头才行。


    也不知道贵公公喜欢什么东西。


    老王边走边想,却在贵公公身后看见一个熟悉人影———正是成娃子。


    不仅如此,往日里跟在他身后的那些个憨瓜蛋子,个个兴高采烈的站在那里,像是做了什么光宗耀祖的大事。


    老王气急败坏,连忙往里头挤,一旁的人见是他来,倒也卖他三分脸面,任由他顺利挤到最前头。


    面前的光被挡得死死的,贵公公抬起眼皮看向来人,上下打量两眼,似乎是对来人的体格非常满意,他开口问道,“上头父母健在吗?家中排行第几,膝下有几个孩儿?”


    老王左右撇了两眼,见众人见怪不怪,应当是每个来此处的人都会被问,他一板一眼答道,“父母去的早,家中只剩一个长姐,膝下三个孩儿”。


    小贵子遗憾的叹了口气,“不合格,回罢”。


    “不合格?”老王有些狐疑的看向贵公公身后,那些个瓜娃子还没有他体格壮实,他们都能合格,怎么到他这里不过问了两句话就不合格了呢?


    “我会耍枪”,他急急说道,手指向成娃子那一片,“打他们那些个年轻小伙,一打三不成问题”。


    他低声哀求道,“贵公公,要不您再试试我的本事?”


    小贵子也想答应下来的,只是主子说了,得要那种无牵无挂的,若当真有什么,害的人也少些。


    “咱家自是知晓你本事的”,他安抚了两句,“只是你这家里人事繁杂,不符合主子要求,且家去吧,若有旁的事,一定找你”。


    老王好不容易说服媳妇,却在贵公公这儿吃了憋,他吭吭哧哧半晌,指向自家外甥成娃子,“那他呢,他家里还有个病弱的老娘,怎么您就同意了呢?”


    小贵子回头看了两眼,“他啊,这小子有志气,说是为了让老娘过上好日子,什么都愿意干,这才破例收了他,否则,他也是不成的”。


    病弱老娘,家中独子,自然不符合主子的要求,只是这孩子说的甚有道理,若是没了这份差事,他那个家早晚得家破人亡,这样说来,倒是符合了主子的要求。


    成娃子见舅舅面色微变,忙跟贵公公告罪两声,扯着人往外走,他好不容易求得的差事,可不能被舅舅给搅黄了。


    老王还欲再说,身后有人已经将其挤开,外甥也是满脸的恳求,他窝着一肚子火蹲在外头,地上的几根小草被他揪得只剩草根,“立刻跟我回去”。


    成娃子抿着嘴,咬着后槽牙,“我不”。


    老王站起来就是一脚,“狗东西,当我没脾气是吧?”


    成娃子硬生生的受了这一脚,咬着牙一声不吭。


    老王气得走来走去,他发了狠,“你若是不跟我回去,就别认我这个舅”。


    天上雷公,地上舅公,可以说出了爹娘之外,舅舅便是最亲的那个,在村子里,若是谁家的孩子不孝顺,也可以请舅舅来管教,甚至在白事上,舅舅不点头就不可以下葬。


    “舅”,成娃子眼睛通红,“从小我爹就死了,我就把您当成亲爹一样”。


    他飞快的眨着眼睛,但泪珠子就是不听话的直往下掉,“可是我那个脓包的家也不能总拖累您跟妗子,再说了,小木头已十三岁,转年就能说亲了”。


    小木头跟他不一样,他娶不娶亲无所谓,可小木头这样好的弟弟,合该找一个家世好、性格好的女子才对,可若是他一直拖累舅舅家,哪家疼孩子的父母愿意将家里的女孩儿嫁过来。


    老王鼻翼扇动,他低下头,鼻音有些重,“你这孩子,别瞎想”。


    成娃子拿袖子胡乱抹了一把脸,“舅,叫我试试,我也想给娘过上好日子。”


    幼鸟总得学会飞翔,羊羔总要学会走路,马驹若是不能站起来,便会被马群抛弃,终身残废。


    护在羽翼下的孩子,不知不觉间竟然长大了。


    老王想起昨晚上媳妇说的话,他喃喃自语,“你家的事儿,我,是管不了了”。


    *


    “老王,又来看成娃子?”旁边的人凑过来打招呼。


    “嗐,路过、路过而已”,老王遮遮掩掩的躲在围墙后头,只是眼睛却一刻不错的盯在演武场上那个熟悉的身影上,“这便要走了”。


    旁边的人笑笑,两个人心照不宣的躲在‘家属区’里偷看。


    演武场上大约有20来人组成一个方队,衣裳一模一样不说,行走坐卧仿佛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个个昂首挺胸,姿态肃然。


    那人凑过来,说起他们这些“家属”最爱的问题,“你说,天天又站又跑的,还不许回家睡觉,到底在这做什么呢?”


    大夏天的,天天都在大太阳底下操练,早晚还从庄子上跑到山脚下,个个晒的跟黑炭球似的,晚上回家歇息的那会子,身上结的盐霜都可以刮下来炒菜吃。


    “谁知道呢”,老王确实比普通的庄户人家稍微有见识些,但是他也没见过这样式的,“不过,人看着倒是精神不少,体格子也壮实”。


    旁边的人点头认可,“那可不,天天精米细面吃着,肥的流油的大肉可劲造,能不精神吗?”那人转过头来与老王耳语,“你家那个给你们带过肉吗?”


    老王的得意溢于言表,一时间几乎将嘴巴笑歪,“我就说操练辛苦,叫他不要带不要带,可孩子孝顺,就是不听,连家里的小崽子最近都长胖了”。


    耿主子大方,中午的肉管够,晚上每人也有三片一指厚的肥膘肉,可以自个吃,也可以带回家,许多人都中午吃到嗓子眼,把晚上的肉拿油纸包了带回家,兑上各色青菜一煮,就是一锅好菜。


    还别说,沾了肉味的菜就是好吃。


    老王咂摸着嘴回味菜的滋味,媳妇不愿意占孩子的便宜,隔三差五的就割肉放进去一块炖,还把大姐接过来一块吃,家里大人小孩最近的脸色都好看了许多。


    “多亏了耿主子心善”,那人真心实意的赞了一句,又换上满脸的担心,“也不知这危险……”


    到底在哪儿呢?


    老王眉心一跳,捂住身边人的嘴,“不知道咱们这儿地邪吗,这话也是能浑说的?”


    那人吓得连忙呸呸几声,“各路神仙老爷,小人嘴贱,毋怪毋怪”。


    第 168 章


    皇城根下神仙多, 些许语言虽然不至于冒犯神仙,但这个不怪罪,那个倒是记在了心上, 当天晚上, 巡逻的小队便在庄子门口遇见了不明来客。


    今夜正好轮到成娃子当值,他又是这个五人巡逻小队里头的头儿, 看见马车, 还有随行的侍卫,他捏紧手中棍棒, 学着舅舅的样子上前盘问,“来者何人?”


    五人中落在最后面的那位悄无声息的后退, 刚退进门就迈开了步子迅速往回跑,众人住处那里还有十余人,主子那里也得有人知会一声,他虽身材瘦弱些, 但跑的最快, 是五人中的‘传哨’。


    苏培盛不禁眉毛一扬, 他还真没碰到过敢这般拦路的人,既不下跪,又不卸下武器, 他微扯嘴角, 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怎么, 连咱们府上的主子都不认识了?”


    成娃子将铁木做的棍横在胸前壮胆,说的话却斩钉截铁, 掷地有声,“我才不管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庄子上的主子只有一位”。


    他眼珠微转,口气缓和些许,“若是府上来人,需得有腰牌为证,若是客,需呈拜帖”。


    贵公公跟他们说的很清楚,耿主子信赖的人几乎都在这庄上,事关主子与小主子安危,外头无论谁人前来,绝不可让人轻易入内。


    苏培盛气得手直抖,耿主子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在这庄子上当土皇帝,连主子爷也不放在眼里,“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这可是雍王爷”。


    成娃子上前一步,手中棍棒遥指苏培盛,便是王爷亲至,没有腰牌,谁能断定真假,“别废话,将腰牌扔过来!”


    “大胆!”苏培盛扯出了长长又尖利的声音,“我看你是想造反”。


    随着这几乎破音的声音,随行的侍卫们纷纷抽出腰间弯刀,踏脚上前几步,以瓮中捉鳖之势将这几人团团围住。


    四人眼神交会,默默移动位置将后背交给对方,他们捏紧手中棍棒,一步不退。


    无论是手里的银钱、家中的吃食、身上的衣裳、家里人的笑容,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来自耿主子,不是来自王爷,更不是来自皇帝,怎来造反一说。


    哪怕不是为了耿主子,为了自个的生活,他们也得守好这里。


    老王恰好从远处巡逻至此处,见门口有人对峙,心中一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众人跟前。


    他眼神好,心中也有数,直接对着马车连连弯腰赔笑,“贵人莫怪,年轻人火力旺,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与他们一般见识”。


    车帘被撩开,里头露出一张神色淡漠,却眉眼矜贵的脸,“哦,如果说,我今日偏要与他们一般见识呢?”


    四爷起了三分兴致,他想知道,有他兜底的时候,宁宁的胆子到底有多大,他离开京城的时候,她能不能护住自己跟孩子们。


    老王扑通一声跪下,连连磕头,“贵人、贵人,求您高抬贵手,他们不懂事,有什么事您吩咐奴才,奴才愿意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莫要如此”,成娃子含糊着喊舅,想阻止他求饶的行径,但又怕暴露二人的关系,反让舅舅惹祸上身,“食君之禄,为君分忧”。


    他警惕的望着周围逼近的刀锋,“今儿无论是谁,在这儿,就得按照这处的规矩来,谁也不能例外”。


    老王心下一凉,这孩子倔驴脾气又上来了,怎么一点也不懂变通,这些可是带刀侍卫,真的会砍人的。


    没命了,就什么都没了。


    四爷望着门口弓腰曲背如蓄势待发之幼虎的几人,见他们微微颤抖着小腿,但手中的武器却拿的很稳,“拿下他们,冲进去”。


    侍卫们得令,猛虎扑食一般冲上去,四人以少对多,又是毫无章法挥舞着手中棍棒,全凭一股子勇猛之气抵挡,眼见就要落败。


    老王猛吸了一口冷气,想劫持车中人令众侍卫退下,又怕这般行径会让事情到无法承受的地步。


    他闭了闭眼,提起腰间长棍一口气冲进去,挡在成娃子跟前,他动作威猛,偏偏口中还在求饶,“贵人,求您赏小的们看一眼腰牌”。


    成娃子上前一步,将舅舅挡在身后,“莫要求他,我们的人立刻便来了”。


    好家伙,别火上浇油了行不。


    正此时,中门大开,十好几壮汉提着棍棒从里头冲出来,与外头这些侍卫们混战在一起,老王叹了口气,认命将手中铁木棍挥出了长枪之势。


    两边混战,一时间竟打了个有来有回。


    老王心中微喜,却在一片杂乱中听见车内人重重哼了一声。只见众侍卫面色一紧,仿若打了鸡血,十八般压箱底武艺通通使出,片刻后,棍棒尽数落地,身着制式衣裳的众人皆被人压倒在地,脖子上还架着刀。


    苏培盛上前几步,连连几巴掌轻轻拍在成娃子的脸上,“小兔崽子,还犟不犟了?”


    成娃子冷笑一声,“成王败寇,莫要废话”。


    “嗨”,苏培盛被气笑了,他转身回到马车旁,“爷,这些人如何处置?要不要……”


    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冲撞了贵人,死,那都是小事。


    “苏公公”,耿清宁深吸一口,带着笑从门内走出,“何必跟这些孩子计较”。


    她不过将将来到此处,便见自个儿的人已然落败,可见这二十余人还是稚嫩了些。


    能力固然重要,但这是第一批向着她的班底,一定是要救下来的。


    “再说了,你若是早早把腰牌拿出来,也不会有如今之事”,耿清宁径直上了马车,撩开帘子吩咐道,“放开他们,我与王爷要进去了”。


    众侍卫面面相觑,不知该不该退下,但见车中人声音更为沉肃,“好大的胆子,你们是要挡王爷,与我的路吗?”


    车内再无声响,马车徐徐前进,径直从大开的中门进去。


    成娃子用力挣脱起身,捡起棍棒,跟在马车后入内,身旁众人有学有样,纷纷照做,一时间门口只留下凌乱的脚印。


    车内,四爷板起脸,似在训斥,“这些人都是你教的罢,好大的胆子”。


    耿清宁挑眉,心中忍不住嗤笑,虽然刚才她借了他的势,但若是他不同意,岂会这般轻易过关,既然赞同她的做法,何必再来吓唬她。


    不过,是看她服软求饶罢了。


    这不是难事———她轻锤他肩膀两下以示狗腿,“王爷威重,小女子拜服”。


    四爷被她的敷衍气笑,两指夹起她的脸颊,“就这?”


    耿清宁一把推开他。


    只有这,爱要不要。


    *


    夜已经很深,马车直接停在二门处,青石砖的路两侧点着灯盏,照出路面上两个缠绕在一起的影子。


    阵阵月季清香从一旁传来,四爷轻嗅,兰院多月季,他也习惯了这个味道,一闻便觉心中闲适快活。


    他放慢脚步,伸手握住她的手,“兰院那些月季也长的很好”。


    他时不时便去兰院,里头的一切都如同往常一般,连花儿也被照顾的很好。


    耿清宁微微一愣,似还未回神,“什么?”


    四爷这才发觉握着的手带着微微凉意,甚至还有些粘腻的冷汗,“你在害怕?”


    眼下正值七月,乃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便是夜深露重,也不会让人手脚冰凉。


    耿清宁顺着他的力道往前走,刚才的那一股子劲儿暂退,此刻身上一阵阵的发冷。


    她想,今日幸运,来的人是四爷,可来者若是福晋的人,她又该如何?


    她本不应当反抗,可若是反抗仍旧不能得到好结果,才是她不能承受之重。


    “莫怕,”四爷轻捏她的手,以示安慰,“你做的很好”。


    宁宁懒散惯了,又万事不肯操心,自以为不参与那些弯弯道道,就能片叶不沾身。


    但他宠爱于她,她自然是众人眼中钉、肉中刺,旁的人恨她、怨她,恨不得她立刻没了,再将兰院的两子一女瓜分。


    以前他曾为此担忧过,他在外头难免分身乏术,若是她立不住,等他回来的时候只能看见坟头一座,到时候便是杀上一百个、一千个人替她报仇,人终究是回不来的。


    可如今,她知晓险处,懂得借势,还培养自己的人手,如何不是一种长进。


    “你做的很好”,四爷肯定道,“把孩子们也护的很好”。


    内院女子多喜欢婉转手段,但鞭长莫及,手总是伸不到庄子上的。


    除了福晋。


    福晋有正妻的身份和地位,管教兰院和兰院的子嗣理所应当,若是宁宁没有拒绝的勇气,必将在他走后陷进争斗的漩涡。


    今日种种表现令他非常满意———还是那句话,无论旁人如何,终究还得是自己立得住才行。


    耿清宁微微摇头,有些失落,“可是他们失败了”。


    四爷的侍卫能拿下她训练的这些人,那福晋呢,等他走后,福晋就能接管亲王府这些守备的侍卫。


    四爷轻拍沮丧的人,“你放心,福晋不会那样做”。


    福晋不会做出这种撕破脸皮的事,她讲体面,爱脸面,哪怕是对自己的仇人,用的还是那些内宅手段。


    “不过,”他换了语气,“爷有没有说过,你可以胆子再大些”。


    耿清宁知道他说的是当初那封信。


    她寄信之后,四爷便直接告知福晋甯楚格需得八岁后才种痘。


    不仅如此,信中所求之痘疤、痘汁,均随着回信而来,与此同时,还有带着好几个徒弟一块来的陈大夫。


    马重五也拿到了四爷的腰牌,去到各处都有人手帮他一臂之力。


    这桩桩件件,让耿清宁发自内心的觉得,四爷这个阿玛是合格的,优秀的,孩子的事他是真的放在心上,将一切都安排妥妥当当。


    不过,还有别的吗?


    烛光下,四爷身姿松弛而挺拔,一双容长的丹凤眼笑看着她,“既然要借爷的势,为何这些侍卫不能是你的?”


    第 169 章


    耿清宁并不想要四爷的侍卫。


    真不是故意矫情。


    四爷是孩子的父亲, 保护孩子们乃理所应当之事,耿清宁并不会为了标榜自己独立自主而拒绝他的好意。


    但这些侍卫不同,他们个个都是八旗子弟, 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意志, 更多的是他们背后的家族,她还没有自信到那些家族会在福晋和她当中, 弃福晋而选她。


    事关孩子们, 容不得一点隐患。


    眼下,她多少能理解一些古代帝王的想法, 手底下人的能力是排在第二位的东西,忠心才是顶顶重要的。


    只有她亲手培养出来的那些人, 他们不认四爷,不认福晋,眼里只有她一个主子,才能让人放心, 才可将身家全然托付。


    “王爷不必如此”, 耿清宁费力将手抽出, “身在曹营心在汉之人,我这儿庙小,实在用不起”。


    当务之急是将这些人培养出来———这个资源, 倒是可以靠孩子的父亲提供。


    四爷微微侧头, 觉得她意有所指的并非只有侍卫。


    不过, 年氏的事儿他都解释过两回了, 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 宁宁若仍旧这般执拗于此,他绝不会再放任她胡闹。


    远处吹来一阵微风, 烛火似乎也跟着摇曳,石砖上的人影分开,娇小些的那个影子很快走到了前头。


    被留下的那个影子默默揉搓手指,手心刚沾染的微微湿意悄悄散去,徒留空空如也的掌心,令人怅然若失。


    人影停顿片刻,飞快的追上前面那个。


    “这些侍卫是爷精挑细选出来的”,四爷身高大约八尺有余,也没见他如何,偏偏几步就撵上前面几乎小跑的人,“不少都是出自富察家的,还有些是佟家、纳喇家的”。


    耿清宁脚步微微慢了一瞬,她突然想起甯楚格身边的两个侍读,那个叫明玉的便是出自富察家,叫敏儿的是纳喇家的女孩儿。


    这些都是由四爷指定的,必须绑在兰院这条船上的人。


    他捉住她摇摆在身侧的手,“爷的心意,你还不明白吗?”


    这些侍卫必定以兰院为马是瞻,绝不会身在曹营心在汉。


    他也是。


    耿清宁甩了两下,没甩开,只能任由他牵着,也是,求人办事,总得付出些什么,只是她心中芥蒂实在难消,只闷着头一个劲往前走。


    凌云台已经近在眼前。


    “来者止步!”


    一支箭咻的一声射在众人面前的地上,箭尖入地三分,箭矢上的尾羽还在微微颤抖。


    耿清宁一激灵,是已经有人突围进来?还是说,有人想刺杀四爷?


    四爷立刻将有些怔愣的人扯在身后,他面色冷峻,锐利的视线盯着射入地面的箭,箭矢短小,棕色箭杆,浅紫色缠线,黑白尾羽,尤其是箭身刻有幼鹰图案。


    忽然,他露出一丝笑,面上犹如春暖花开,整个人放松下来,他高声冲着楼上喊道,“甯楚格,是阿玛”。


    这箭,正是他命专人特为甯楚格打造。


    苏培盛自刚才起一直挡在四爷前头,此刻听了主子的话,立刻将手里的灯笼高高挑起,照在自己脸上,好叫旁人看得清楚些。


    他颤颤巍巍的提高声音道,“二格格,是奴才呀,你瞧一瞧,如假包换,绝不会有第二个人了”。


    楼上二人听见熟悉的声音,甯楚格想要伸头去瞧,被张凤仪摇头制止。


    她自己则是微微上前一步,躲在栏杆后侧身辨认,黑暗中,她眯着眼睛仔细看了许久,确认是王爷身边最得用的苏培盛,才转身对甯楚格点点头,“不错,正是苏公公”。


    甯楚格长松一口气,过度紧绷的身体这才察觉到丝丝酸痛之意。


    额娘没事就好。


    *


    其实,早就到甯楚格睡觉的时辰,可屋子里吹了灯之后,外头的光影杂乱,还时不时有杂乱的脚步声传来,闹得人实在不能安眠。


    兰院里头的人素来都是不急不缓的,虽常有热闹的景象,但脚步都是轻快的,何曾出现过这般情形。


    肯定是出事了。


    甯楚格坐起身侧耳倾听,只是外头的声音压的很低,什么也听不清。


    但这种摸不清情况的感觉更让人烦扰。


    她干脆起身,又唤人点灯穿衣,背上箭袋,将墙上的弓箭取下,紧握在手中———她是兰院长姐,又自小身负巨力,无论发生何事,她都要保护好额娘和弟弟,无论谁要欺负兰院,都得先问过她手中弓箭。


    守夜的小丫鬟拦了两下,被小主子用弓箭指着,一个字也不敢再说,只连滚带爬的去叫张凤仪与徐嬷嬷。


    甯楚格顺利的来到正房,见房内无人,只有青杏留守,面上神色更加肃穆,她问道,“额娘人呢?”


    葡萄姐姐是额娘最信赖的人,为何也不在此处,到底发生了何事?


    青杏扯出个笑想要安抚她,“二格格莫急,主子有些事儿要办,您要不要先回去歇着,等您醒了,主子也就回了”。


    甯楚格眼睛一眯,铜制的箭尖微微闪着寒光,“我再问一遍,额娘呢?”


    青杏心尖一颤,只觉得二格格的双眼与主子爷一般无二,令人胆战心惊不敢有丝毫隐瞒,“京中来人”。


    她的膝盖不由自主的软下来,“主子说她去前头看一看,叫奴婢在院子里守着您跟两位小阿哥”。


    主子留下她的意图也非常明显,她是主子爷的人,无论是谁来到这处,都得给她三分颜面。


    为何京中来人会让额娘如何紧张?


    想起这些天演武场的人,甯楚格心中有了思量。


    “额娘的吩咐你照做便是”,她转身离去,“关好大门,不许叫任何人进来”。


    身后青杏膝行几步,直接抱住甯楚格的腿,哀求道,“二格格,您去哪儿?您等等,你不能出去”。


    耿主子命她守着所有的小主子,二格格若是出去,再有个三长两短,她该如何向主子和主子爷交代。


    甯楚格一时不察差点被青杏拽倒,她一怒之下将闪着寒光的箭尖抵在青杏胸前,怒骂,“滚开”。


    青杏吓得一哆嗦。


    刚来庄子上没两天的时候,这位小主子就让人把庄上养的动物都给撵出来打猎,一口气射了好些只兔子和鹿。


    那几日,厨房变着花样做兔子,一天三顿的兔肉吃的人头皮发麻。


    张凤仪从外头赶来,四下扫了一眼,也不问何事,直接从软在地上的青杏腰间去寻钥匙,二人背着弓箭,一路直奔凌云台。


    那里视野开阔,易守难攻,更是在前院到内院的必经之路,乃是上上之选。


    不多时,甯楚格便见一行人朝着这边走来,但夜色漆黑烛光昏暗,看不清人,只觉得人影憧憧。


    “来者止步!”


    她拉满弓弦,一支利箭射在最前方之人面前三尺之处。


    幸好,来人是阿玛和额娘。


    四爷刚刚在楼下的时候脸上还挂着笑,等上了楼见到甯楚格,脸上却只剩严肃。


    甯楚格一看他表情,立刻深蹲请罪,“女儿差点伤了阿玛、额娘,请阿玛息怒”。


    四爷面如寒冰,“难道只有一个错处吗?眼下已过亥时,应当在室内安寝才是,为何你会在此处,手里还拿着弓箭?”


    甯楚格垂首,“是,女儿知错,这便去睡了”。


    四爷冷声再问,“再没旁的错处?”


    若是说今夜行为,甯楚格心中丝毫不悔,但刚才她竟然箭指亲人,心中确存丝丝后怕,“女儿差点伤了阿玛额娘,阿玛放心,女儿下次一定看清了再射”。


    四爷快被气笑了,甯楚格的这个性子简直与宁宁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若认为是自己的错处,认错比谁都快,可若是认为自个儿没错,便直撞南墙,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他扭头一看,果然瞧见耿清宁脸上满满的骄傲与心疼,见他望去,还剜了他一眼,用眼神为甯楚格鸣不平。


    慈母多败儿,四爷叹了一口气,扶起甯楚格,语重心长的道,“你额娘在外头,两个弟弟又小,兰院以你为尊,而这一点小事就让你方寸大乱,拿着弓箭指人,你当如何压服众人,又能成什么大事?”


    他又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是我与你额娘的头生女儿,你将自己置于这危险境地,可曾想过我与你额娘?”


    甯楚格抬头,在额娘的脸上看见了满满的担忧与心疼之色,这回她便诚心实意多了,“女儿知错”。


    四爷满意点头,“虽事出有因,但也不得不罚,罚你明日多拉二十次弓,再默一份《孝经》,你可服气?”


    甯楚格叩首道,“女儿谨记阿玛教诲,绝不敢忘”。


    张凤仪跟着磕了个头,待甯楚格出去,她才站起身跟着退了出去,追随主子而去。


    苏培盛送了两步,又忙叫小全子把小主子安全送到院子里,他自己则是默默的回转,看见四爷嘴角微微翘起,满脸的高兴之色。


    至于一旁的耿主子都不用看,那自豪和满意之色已经从脸上溢出。


    苏培盛心想,这位二格格若是阿哥,耿主子这一生应该是无虞了。


    第 170 章


    甯楚格小小的人儿被一条灯笼组成的长龙簇拥着离去。


    凌云台上, 四爷八风不动,只将手轻搭在身边人的肩膀上,“你说, 爷刚才是不是对甯楚格太凶了些?”


    耿清宁看着闺女的背影, 心中也是纠结万分,教育孩子轻重难定, 轻了, 怕孩子不长记性,重了, 又怕伤了孩子的心。


    应当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是这般心情吧。


    “不怪你”,耿清宁不太想与他说话, 但涉及孩子教育,父母双方理应好好交流,“她确实不应当在这里”。


    今晚无论发生何事,甯楚格作为皇家血脉, 性命应当是安全无虞的———这是清朝特色, 便是再有错处, 皇家的血脉,顶天也就是圈禁,更何况在旁人眼里, 她一个女孩儿根本挡不了别人的路。


    但最危险的便是甯楚格的强行出头, 刀剑无眼, 若是有人‘失手’, 只怕后悔莫及。


    四爷点点头,悄无声息的让两个人离的更近, “甯楚格聪明又有气魄,这是好事, 只是年幼,难免有些太过冲动”。


    耿清宁沉默不语,她知晓,甯楚格这般行径是为了她。


    但不知为何,她突然想起以前看到的新闻,XX女子割肾救子,彼时她还曾好奇的问过办公室大姐,做妈妈的对孩子这么奉献的吗?


    办公室大姐当时正用吸管喝着袋装的中药,她甚至没有思考,话便脱口而出,“旁人我不知道,但是我家孩子来得很艰难,如果他碰到什么事,可以一命换一命的话,我想我是愿意的”。


    此事发生在何时耿清宁早已忘记,旁边又有何人插话讨论她也丝毫没有印象,但当时那种震惊的感觉却始终让人铭记于心。


    以至于甯楚格出生的时候,她就下意识回避这个问题———若是她不愿意的话,是不是说明她太过自私,母爱不够。


    但此刻,相比自己,她更不愿意甯楚格拥有这种所谓的‘牺牲’精神。


    不论是为了谁。


    她只希望,甯楚格能将保全自己当成最重要的事。


    身边人正心不在焉的想着事情,四爷轻描淡写的将她搂进怀里,“孩子还小,再教教就好了”。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道理,他也是成年后才知晓的,甯楚格是他血脉,连天生的这股子冲劲也与他像了十成十。


    还是宁宁生的好。


    耿清宁叹气,在教育孩子这一块,她在现代和这边都算不上有经验,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而且,因为四爷的绝对权威,所以她在孩子们面前通常扮演的是一个有原则的慈母形象。


    就像刚才,见可怜的闺女儿跪在地上,纵使她心疼万分,也不曾出言阻止。毕竟,孩子顺从父亲,臣子顺从君王,本就是这个时代的规则。


    “早晚有一天,她会懂得”,耿清宁唏嘘。


    四爷以后是要登基做皇帝的,到那时候对甯楚格的要求只会更加严苛,她将,不得不懂。


    四爷爱怜的看着怀中人微微泛白的脸色,一下又一下的抚过她的脊背,“你放心,爷的女儿,自然是最好的”。


    耿清宁心中嗤笑,默默的翻了个白眼,经过这些日子、经历这些事,她早已明白自己和他绝不在一个脑回路上,便是此刻的安慰,四爷说的与她想的,也绝对不是同一件事。


    她突然觉得有点遗憾。


    像是意外捡到一束光,本可以好好珍藏,却没想到在日落后,这束光完全被黑暗吞没。


    但这能怪四爷吗?怪他的世界里没有她想要的东西?


    又或者,能怪她吗?去责怪领略过自由和平等灵魂不愿装进束缚的套子里?


    只是,爱情只有在自由自在的时候才会枝繁叶茂、肆意生长,任何带有强制色彩的灌溉都只会让它消亡。


    耿清宁吐出心中浊气,放任自己靠近他怀里。


    如果非要找一个东西怪罪,就去怪这艹蛋的世界吧。


    清风轻轻拂动帷幔,淡淡的栀子花香味在身侧浮动,一切都是刚刚好。


    四爷搂着怀中人,虽已经热出一身汗,就是不舍得松手。


    宁宁终于不跟他闹气了。


    他舒口气,满足的将怀中人搂紧一分,似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看什么都顺眼,“你这小轩当真不错”。


    上回虽来过此处,但当时他怒火攻心,未曾留意,此刻才发觉这里有花、有景、还有微风,好一派闲适快活的地方。


    有宁宁在的地方素来是如此的。


    耿清宁静静的靠了一会,但被浑身粘腻惹得心烦意乱,大门处那里的一身冷汗,眼下热出的汗,两个人还紧紧的贴着,衣服都湿答答的沾在身上,不舒服极了。


    “夜深了”,她推不开他,只能用衣袖扇起一阵风带来一阵凉意,“洗漱安置罢”。


    放开她,两个人都去洗澡,正好,他不是素来怕热吗?


    四爷没在意身上汗透的衣裳,盯着撩起的衣袖看,只见宽大衣袖里头藏着皓白莹润的一截手腕,美得动人心魄。


    身旁人似在说话,他又盯着她一张一合的嘴唇看———她在说什么都已听不清,他只知道,在月光下,她整个人似乎在发光。


    古人常用美人计,原来精髓并非在于‘美’,而是在于施展此计的‘人’。


    他捉住她的手,“是该脱衣洗漱了”。


    耿清宁背上有些发寒,总觉得有人在不怀好意,她谨慎裹紧身上衣衫,“回屋、回屋”。


    四爷声音沙哑,“此处甚好”。


    一旁的角落里,苏培盛悄悄朝小轩里瞧了一眼,见帷幔后两个人影渐渐合成一个,他长长的松了口气,却听见身边也有长长的叹息声,扭头一看,葡萄正双手合什祝祷上天。


    他也悄无声息的念了两句佛,盼着这两位主子一直这么和和美美的。


    说真的,这一二月的朝不保夕的日子他是过得够够的,板子就悬在头顶上,不知道哪天就落下来。


    现如今这两位主子和好了,这府里头上上下下许多人的性命和屁股,也算是保住了。


    葡萄扯着苏培盛的袖子指了指外头,主子跟主子爷在一起的时候,不喜欢屋子里杵着旁人,哪怕是贴身的丫鬟和太监也不行。


    主子把这个叫什么———私人空间。


    苏培盛点点头,二人蹑手蹑脚的放下帷幔,悄无声息的下楼,等楼上的动静已经完全听不见,葡萄才呲着森森白牙笑道,“苏公公,去茶房歇歇脚罢”。


    刚才门口的事儿她可是看得一清二楚的,就是这个乌龟王八蛋看不起庄子上的人,没有及时将腰牌拿出来。


    今儿万幸,主子爷仍爱重主子,但若是放在旁人身上,少不得被治个大不敬的罪名。


    苏培盛看她笑容,不知哪里来的一阵寒意爬上脊背,他陪笑两声,“那,我就去歇着了?”


    “您歇您歇”,葡萄送了两步,又招手唤来小贵子,“给你苏爷爷找个干净的地方,再叫人捡些好酒好菜送过去”。


    喝死这个混蛋,最好错过主子爷的差事,再也不得用。


    将各项事儿吩咐好,葡萄独自守在楼下,她看着头顶上的月亮,只盼着主子跟主子爷长长久久、团团圆圆。


    *


    耿清宁是被热醒的,八九点钟的太阳穿过帷幔,热意却丝毫未减,晒的人浑身发烫。


    她挣扎着坐起身,又重重地靠了回去,整个腰仿佛跟断了似的,她脸上一红,想起昨夜里稀里糊涂的被人剥得一干二净。


    不过,此刻回想却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她被套路了?!


    一直在楼下守着的葡萄似乎听见楼上传来骂人的声音,好像是主子在骂主子爷,她甩甩头想仔细分辨一二,再听之时,已然没有任何声响。


    嗯,刚才果然是她听错了,这府里院里,谁敢骂主子爷呢。


    不过主子该醒了罢,她看了眼天色,这会儿,就连最小的五阿哥都醒了一个时辰了。


    耿清宁很不想动,浑身没有力气就算了,各处还不舒服,但太阳公公都晒屁股了。


    她思考了一秒钟,既然躺着累得慌,起来晒得慌,那———还是回卧房躺着吧。


    人总不能和自己过不去。


    该躺就躺。


    耿清宁慢吞吞的从凌云台走回院子,刚躺回床上就忍不住发出一声□□,这四爷也不是毛头小伙,眼见着都是奔四的人了,怎么开起车来,反倒是比之前更凶了。


    难道是受了什么刺激?


    葡萄面上从眉开眼笑变成深深忧虑,“要不要找徐嬷嬷给您揉一揉?”


    关于妇人这一块的问题,徐嬷嬷向来是有一手的。


    耿清宁讶异抬头,没错啊,她现在是万恶,啊不,享福的统治阶级,这些事全都可以指挥别人做。


    她还想到昨夜里的那些侍卫,四爷作为主子将那些‘奴才’指定给兰院,也就是说,在所有人的眼里,那些人现在只能是‘她的奴才’。


    “你说的对”,耿清宁调整姿势,整个人趴在床上,“把徐嬷嬷叫进来”。


    她得好好想想该如何最大化的利用现有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