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叽小说 > 青春校园 > [快穿]反派BOSS总想攻略我 > [快穿]反派BOSS总想攻略我 第66节
    女人也不恼,乖巧地噤了声。


    “cy.”唐逸天突然喊了一声她的名字。


    cy垂眸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唐逸天握起了她的手,将她带进了自己的怀里,眼神是未曾有过的认真。


    “我这辈子有过很多的女人,这一点我从未打算骗你。”


    cy的笑容有些僵硬:“你和我说这些干什么……”


    “我有过很多女人,但是我只爱过你一个。”他抬头看着她,说道。


    cy笑了笑,显然没把他的话当真。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发现你背叛我的话……”唐逸天嘴角噙着笑,眼神却一凛,“我不会手下留情。”


    cy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一瞬,不过下一秒,她就娇笑着扑进了唐逸天的怀里:“你和我说这些干嘛?大晚上怪吓人的。”


    唐逸天揽着她,目光却瞟向了窗外。


    真的不会有那么一天吗?


    但愿吧。


    第002章-22


    艾歌是个孤儿,在被巴利安捡到那一年她刚刚五岁。


    ——当然,作为用血腥手段名震整个黑手党界的巴利安不会做这种没有意义的善行,艾歌之所以被收留,是因为她有一种能力。


    ——可以预见人的死亡。


    不过这种能力太强大的话,是一种逆天的存在。所以上天很公平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种能力,艾歌所能预见的必须是未来半个小时之内发生的。而且还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时间才能预言。


    拥有这么鸡肋的能力的艾歌,在强手如云的巴利安简直就是废柴般的存在。索性她的戒指属性是晴,而且是变异了的能力。也就是说,她只拥有强大的治愈能力,但是攻击能力是只有5的渣渣。


    不过能力索性是在这里发挥了作用。所以艾歌被当作强大的治愈人员留在了暗杀部队巴利安。


    就这样在巴利安有惊无险地活了十五年。当初那个稚嫩无助的小女孩,已经长成了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的金发美女。忘了说,艾歌拥有着纯正北欧血统的金发碧眸。


    “嘻嘻嘻说来,小艾歌真的长大了呢。我可是还记得当年那个天天跟在斯夸罗的身后一步不离的小女孩呢。”


    艾歌反驳:“我才不会做出这种事情,前辈一定是记错了。”就算决定了打死不承认,但是艾歌还是为当年的事情感到无地自容。初来乍到的她对巴利安并没有什么安全感,所以看到长发飘飘的斯夸罗,艾歌理所当然地以为对方是女人,虽然声音粗旷了点。出于对同性的放心和好感,艾歌便天天跟在斯夸罗的身后,甚至妄图和对方一同用餐一同就寝一同【呲——】洗【呲——】澡。风太大,希望最后两个字没有人听见。


    事实证明,虽然年幼的艾歌眼拙了点,但是还算没有看错人。至少在整个巴利安里,斯夸罗算是比较不错的人,除了嗓门大一点。至少在艾歌选择了他之后,他还是尽力负担起了照顾艾歌一职。只是艾歌在知道对方的真实性别后,十分受打击。


    “艾歌酱的身材突然间就变得好好啊。”周身都冒着粉色爱心的路斯利亚做着娇羞状。


    “嘻嘻嘻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是真的呢。”王子打量着正在慢条斯理地品尝着咖啡的艾歌,“不用多久小艾歌就可以去用身体作战了。”


    闻言,艾歌立即被咖啡呛着,好不容易缓过来劲儿。她恼羞成怒道:“前辈!”


    王子说:“对于这种事情不需要害羞哦,毕竟你是个黑手党。”


    路斯利亚也颇为赞同:“千万不要浪费了你的好身材哦,艾歌酱”


    三个人说话间,弗兰走了过来,看到笑得猥琐(?)的王子:“前辈还是不要露出这种笑容为好。让人看到总是会有种手痒的感觉。”


    “手痒?”


    “就是克制不住想要让拥有这样笑容的人毁灭。”


    贝尔的小刀瞬时飞出,射进了青蛙头里:“嘻嘻嘻再说一句你的头就像那只愚蠢的青蛙一样哦。”


    “你们慢聊,我先走了。”艾歌的咖啡也差不多见了底。她把杯子放在桌子上,起身告辞。


    等到艾歌走远之后,王子才看着弗兰嘲笑道:“笨蛋青蛙,我发现小艾歌每次一见到你就立即离开。这是为什么呢?”


    路斯利亚:“艾歌酱说不定对小朋友不感兴趣哦”


    弗兰冷淡地反驳:“路斯利亚前辈,还有几个月就满十八岁了。”


    “嘻嘻嘻那也是小朋友,比艾歌小三岁就算了,体格上也是发育不良,怪不得小艾歌都不忍心见到你了呢。”


    “前辈。”


    王子:“嗯?”


    “前辈今天出门的时候一定没有照过镜子吧,总觉得猥琐的气质越来越显露,衰老原来不仅会带走你的智商还会暴露你的缺点。”


    “嘻嘻嘻”王子的小刀再次飞出,插在弗兰的心脏上,“去死吧。”


    虽然拿王子出过气(?),但是弗兰的心情还是不怎么好。一张脸显得比往常更加冷淡。


    作为当事人,弗兰比所有人都要早看出艾歌对自己的抗拒。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是。这么多年来只要是弗兰出现的地方,艾歌总是很快找借口离去,似乎和自己待在一起的一分一秒都是一种折磨。或许真的有前世是冤家这种说法?


    要说如果是其他人,弗兰是不会在意的。但是偏偏她,这让弗兰郁闷不已。


    对艾歌也称不上喜欢。充其量是有好感罢了。几次接触都是在战场上或者医务室里,虽然不过是公事公办,但是弗兰还是被女孩——不,已经称得上是女人了——感受到了心动的感觉。没有道理,也许是对方太过干净的眼神。蔚蓝的眼睛像是一片平和的海洋,让人不觉想要溺死其中。


    ——虽然弗兰少年觉得这样的比喻句只有路斯利亚这种人才能想像得到。


    有好感只是像引子一样的东西,让弗兰对艾歌越来越在意的,却是那种得不到的不甘愿。


    不想要被喜欢的人这样漠视。这种感觉就像发酵了的面团,越胀越大,一发不可收拾。连带的,对艾歌的关注也越来越密切,那种有好感、喜欢或许可以称□□的东西,也泛滥起来让人招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