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1 章


    “别在我面前使用苦肉计。”


    沈秀将将说完, 就见谢扶光头一歪,不省人事。她立刻俯身。指尖感受到他鼻尖的气息后,她摸了下他的额头。


    “把他带进去, 让大夫给他看看。”吩咐完这句话,沈秀头也不回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前行,至墓地。卫风的墓碑前, 站了一人。那人扎着高马尾,侧颜英俊, 白衣胜雪。


    “叶云川?”


    叶云川侧过身,“秀秀, 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卫风。”


    叶云川给她让出位置。


    沈秀站在墓碑前, 满怀愧意。卫风,十几岁的少年郎,为她而死。可她甚至连他是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


    点燃香, 她敬了几下,将香插上。她跪下来, 认认真真给他磕头。


    边侧, 叶云川看了看沈秀, 又看了看卫风的墓碑。他握拳,面上暗流涌动。


    他喜欢沈秀。但却不能再喜欢她。喜欢沈秀, 等于直接背叛了卫风。卫风若还活着, 他或许还能与卫风争一争。


    可卫风死了。


    他最好最好的兄弟死了。


    他不能背叛他最好最好的,已经去世的兄弟。


    不能再喜欢沈秀。叶云川在心里默念着这句话,竭力隐忍克制神经上的阵痛。


    凉风拂过, 一躲橘红色的花翩然而至。叶云川凝视花朵, 自言自语般低语,“阿风最喜欢穿橘红色的衣裳。”


    沈秀捡起那朵橘红色的花, 放在墓碑前。她双手合十,虔心祈愿,望卫风在地下能过得好,或是投胎了,能投个好胎。


    人若是能有下一辈子,她希望卫风下辈子别遇见她,希望他下辈子,能安安稳稳,长命百岁。


    她静静跪坐在墓碑前,一遍又一遍向上苍祈愿。


    两刻钟过去。叶云川睇向沈秀的膝盖,跪了这么久,膝盖不疼?他拉她,“起来,别跪了。”


    沈秀摇头。又跪了许久,她才起身。叶云川与她一同家去。


    马车里,沈秀头靠车窗,一时想起为她而死的卫风,一时又想起晕在门前的谢扶光。她眉头深锁,心里如若塞了泥,滞涩得厉害。车轮碾压着地面,抖得她又想吐。


    她叫停车夫,“停一下。”


    马车停下来。叶云川问她怎么了。


    “我想下来自己走。”她掀开帘子下车。下了车,感受不到让人发晕的抖动,她稍微缓过来了一些。


    燕州城热闹繁华,街道上人来人往,贩夫走卒,商贾云集,络绎不绝。


    沈秀穿行在这热闹繁华里,却感受不到这热闹的繁华,融不进这片热闹繁华里。


    忽而,她发现有哪里不对劲。她发现好像有很多人,都在看她。她问叶云川:“我脸上可有什么东西?”


    “没有。”


    那那些人是怎么回事?她正要说什么,忽见前方有个黑脸汉子在打一个小孩。


    “叫你偷老子包子!叫你偷老子包子!”


    小孩往前跑,一头栽在沈秀面前,“我没偷!我没偷!救命!救命!”


    黑脸汉子跑过来,扯走小孩,“我打死你个小叫花,偷东西竟敢偷到老子头上,你也不去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救命,救命!”小孩声嘶力竭。


    “住手!”沈秀掌风打出去,黑脸汉子往后一跌。小孩跪到沈秀面前,嚎啕大哭,“姐姐!救命!”


    他抬起头,看到沈秀的脸后,表情微变。


    沈秀:“你偷他东西了?”


    小孩吸了下鼻子,“我没偷,他的包子掉在地上,他不要了,我想捡回去给我妹妹吃,我妹妹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她快饿死了。”


    “是吗?”沈秀望向地上趴着的黑脸大汉。


    黑脸大汉与她对视,他闪了下神。和快他大声嚷嚷,“放屁!谁说老子、谁说我不要了!我的包子只是不小心掉在地上,我还没捡起来,这小叫花就先捡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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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清楚原委后,沈秀对小孩道:“你把包子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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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妹妹……”小孩抹泪,可怜巴巴道,“我妹妹快饿死了。”


    沈秀从兜里取出一些钱,“拿去买些吃的给你妹妹。”


    小孩抽噎着,“谢、谢谢姐姐!”


    黑脸大汉一把抢过包子,呸了一声,大步远去。沈秀拍拍小孩,“把钱收好,去买吃的吧。”


    “嗯!”小孩哭着道完谢,忙不迭去买吃的了。


    小孩一路前行,却并未去买吃的,而是转到了一个小巷子里。小巷子里,先前的黑脸大汉靠着墙,正在走神。


    “哥!”小孩步至黑脸大汉身前,拿出钱,“哥,钱!”


    黑脸大汉瞧着小孩手里的钱,情绪很是复杂。


    这位黑脸大汉,与小孩原是一家人,自家兄弟。两兄弟常用方才这种伎俩,利用人的同情心,坑了不少人。


    每次成功后,兄弟俩都高兴得不得了。演一出戏便能得来钱财,这般轻松,能不高兴么。


    只不过这次,两兄弟成功骗来钱,却都不怎么高兴得起来。


    小孩摸着钱,心里很是堵得慌,“哥,要不……我们把钱还给人家?”


    黑脸汉子沉色。他面前浮现出沈秀的面容来。他一咬牙,“还回去!”


    “卖糖花儿!卖糖花儿喽!姑娘,要吃糖花儿吗?”一位老阿婆抱着插满糖花的草靶子,柔柔问道。


    沈秀并不想买。她不想吃。可老阿婆深深佝偻的腰,让沈秀到底没把拒绝的话说出口,正拿钱买,叶云川先她一步道:“来两串。”


    叶云川问:“好吃吗?”


    “嗯,很甜,好吃。”甜甜的糖花儿,有甜味,有花香,口感很不错。然沈秀食不知味,没吃出什么味道来,她敷衍了叶云川一句。


    “姐姐!”方才那位小孩突然出现在沈秀面前。


    “小孩儿,你这是?”


    小孩红着脸,把她之前给他的钱,塞到她手里,掉头就跑。


    “小孩!”沈秀莫名。


    小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沈秀不解,“他这是做什么,为何又把钱还回来了?”


    叶云川:“大抵是不好意思要你的钱。”


    “可她妹妹不是要饿死了?”她摇摇头,一时只觉手里的钱烫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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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家,沈秀邀叶云川进去吃个饭再回去,叶云川忖了忖,强压住内心的渴望,只说家长还有事,便不进去了。


    沈秀一到家,杨氏与沈有财马不停蹄问:“没遇到什么事罢?”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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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俩放下心来。杨氏忧心道:“也不知何时才能找着要杀你的那凶手。若一直找不着,难不成要一直这样成日担忧着……”


    沈秀道:“是我连累了你们。”


    “你说的这是甚么话!”杨氏道,“咱们是一家人,什么连累不连累的,往后莫要再说这些话。”


    “就是,闺女,你可别多想。”沈有财道。


    沈秀喝下一口茶,陷入沉思。到底是谁要杀她。失忆之前的她,想不出来谁要杀她,失忆之后的她,更想不出来是谁要杀她。


    之前的那些刺客,与赫兰人有关。要杀她的人,是赫兰人?她扶额,眉心微蹙。


    小桃将热茶端过来。沈秀瞥瞥小桃,张口欲问谢扶光如何了,但她及时忍住,没有问。待她爹娘离去,她忍了好半会儿,终究没忍住,问道:“谢扶光怎么样了。”


    “还未醒。”


    “大夫怎么说?”


    “谢公子半条命都快没了,得亏他身子骨强,寻常人这么折腾,怕是得舍了一条命。”


    又受内伤,又挨巴掌,跪了这么久,还淋这么久的雨,若是寻常人,只怕早就一命呜呼。小桃心道,得亏主上武功高强,身子骨好。


    沈秀道:“给我倒点冷水来。”


    小桃取来冷水。沈秀哐哐灌下两杯冷水,心凉下来后,她抬步去往谢扶光那里。


    屋子里药香浓郁。周阿婆坐在桌边,手里捣着药丸。她时不时朝床上瞧一眼。


    见沈秀来了,她一喜,“秀秀,你来了?”


    沈秀径直来到床边。床上,谢扶光平躺着,双目紧闭,气息微弱。


    他的长发凌乱地铺散着,发丝失去了光泽。苍白的肤色间,透着病态的憔悴。他似一朵被摧残的娇花,轻轻一碰,便会碎掉。


    沈秀静静凝视他。他突然一动,双手将他自己抱了起来,呓语道:“秀秀……”


    沈秀瞬间明白,他是在抱他身上的刺青。在抱他身上的她。


    他叫了几声她的名字,手往后去,去抠他后背。周阿婆急忙拉住他的手,不让他抠,“他这是背后的旧伤疤发痒了。”


    背后的旧伤疤?沈秀回忆起谢扶光那一背的旧伤疤是怎么来的。


    他父亲虐待他,废掉他的根骨,不给他吃饭,饿得他吃人肉,喝人血,剪他头发,扇他巴掌,抽他鞭子,罚跪他,咒骂他……


    沈秀忽然意识到,她也在虐待谢扶光。就像原良谦曾经做的那样,她也在虐待谢扶光。


    不,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她这样告诉自己。


    “他何时会醒?”


    “不知。”


    沈秀坐下来,等谢扶光醒。周阿婆瞄了瞄她,忖度片刻,她道:“秀秀啊,你就原谅他罢。”


    “若有一个人,一开始要杀掉你,后来囚禁你,最后又欺骗你,你可会原谅他?”


    “可是……可是,他是因为喜欢你啊。”


    “喜欢我就对我这样,正常人会这样?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说完,沈秀想到了什么,神情略微变化。


    谢扶光从小被父母厌恶,被虐待,他的家人没有教过他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他又如何知道怎样正常地去喜欢一个人?


    周阿婆唉了声,“他喜欢你,你也喜欢他,世间两情相悦之人本就少,能够两情相悦,便已经是大幸。把握当下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何苦要使气,白白蹉跎了时光。”


    沈秀一言不发。


    周阿婆又道:“怕就怕,多折腾几次,不管有多喜欢,都给折腾没了。”


    她在提醒沈秀。人的忍耐是有阈值的,沈秀若再这般折腾下去,或许有一天谢扶光对她的喜欢,会被她折腾完。


    若有一日,谢扶光不喜欢自己了呢?想到此,沈秀下巴抖了一下。胸,胃,肺,五脏六腑,通通窒痛起来。


    若谢扶光不再喜欢自己,她会很痛。她无法接受谢扶光不再喜欢她。


    而这种清楚的认知,又让她十分痛恨自己。她对不起失忆前的自己,也对不起现在的自己。


    她用力掐自己,让自己不再动摇。


    谢扶光醒来后,沈秀来到他身前。她道:“谢扶光,离开我,永远也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从此,两不相欠。”


    他眼尾薄红,嗓音沙哑,“我们曾经说好永远也不会分开。”


    “建立在谎言之上的誓言,全都不作数。”


    “作数。”


    沈秀想起来,他为了让她高兴,对她坦白谎言的事。为了能让她高兴,他甚至可以坦白谎言。故而,她道:“你想让我高兴么?”


    他点头。


    “那么,谢扶光,只要你离开我,永远别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会高兴。”


    “离开你,我会死。”他说,“如果要离开你,我不如现在就死。”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你之前说,你应该杀了我。你是想我死的,对么?”


    不等她答话,他继续道:“对,你想让我死。我死了,你会很高兴。”


    他歪头,“那我,让你高兴高兴?”


    他取出匕首,把匕首放到她手里,“来,挖出我的心脏,杀了我。”


    谢扶光的语调,略带欢快,听起来诡异得让人头皮发麻。仿佛她杀了他,能让她高兴,他便也能高兴。


    “你……”沈秀惊怔。


    “来,杀了我,你会很高兴的。”他弯唇,笑吟吟,发红的眼里,透着精神不稳定的病态癫狂。


    第 14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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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疯了!”沈秀一把将匕首扔到地上。


    谢扶光笑吟吟, “我想让你高兴。”


    “我没说你死了我就会高兴!”她呼吸急促,竭力让自己冷静,“你死了我并不会高兴!”


    “你不愿意我死?”谢扶光轻声道, “你之前要杀我,你分明是要我死的,我成全你的愿望, 不好么?”


    “我之前是想杀你,可我现在不想杀你了。我只想让你远离我。”沈秀捏住魏朝清的肩膀, 一字一句道:“谢扶光,你听好, 我并不想让你死, 我不想身上背负一条人命。”


    “如果你想让我高兴,那么,你就好好活着, 然后远离我,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谢扶光安静下来。黑如点漆的眼睛, 直直看着她。


    仿佛是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他启唇, “你现在很不高兴, 但只要我离开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 你就会高兴, 是么?”


    “是。”


    他阖了阖目,低低笑起来。


    笑着笑着,眸眼尾越来越红, 似如沁出了血。


    笑着笑着, 一颗颗眼泪从他苍白的脸颊上滚落,滑过嘴角, 胸膛,最后落在地上,氤成深深的水印。


    沈秀指尖颤抖起来,视野被一层雾似的东西蒙住。


    谢扶光抬手,微凉的指尖拂过她侧颊,声音温柔到似如春日暖溪,“我曾说过,让你讨厌的,让你不高兴的,我都会替你解决掉。”


    “你想让我好好活着,远离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我答应你。”


    泪水在沈秀眼眶里打转,她强忍着不落泪,喉咙堵塞,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脸,“秀秀,我答应了你,你现在可高兴?”


    她强迫自己扬起笑,“高兴。”


    他笑,“你高兴,我就高兴。”


    言毕,他吐出一口血来。鲜血染红他苍白的唇颊。转瞬他便不省人事。


    “扶光!”沈秀按住他,“周阿婆!”


    周阿婆赶紧上前来给谢扶光诊脉。诊完脉,她无奈地摇摇头,唯余一声长叹。


    主上太伤心,伤心痛苦到吐血,伤心痛苦到晕厥。


    沈秀用力按压住虎口穴和少商穴,“阿婆,你好好治他。”她转身离去。@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就这么走了?望着沈秀的背影,周阿婆呐呐凝噎。


    疾步跑回自己的房屋,跨过门槛时,沈秀被绊倒摔在了地上。


    “姑娘!”小桃赶紧将她扶起来,“姑娘,您没事罢!”


    沈秀喃喃:“好疼。”


    “哪里摔疼了?”


    沈秀不答,口中直喃喃:“好疼。”


    “奴婢这就去叫大夫!”小桃火急火燎道。


    不多久,大夫前来,并未瞧出沈秀何处摔伤了。大夫迟疑道:“您是哪里摔到了?”


    沈秀仍然只喃喃:“好疼。”


    大夫疑心沈秀是摔离魂了,正要取针给她扎两针,就见沈秀如梦初醒般,“我没事。”


    沈秀的肺部受到压迫,呼吸成为一种巨大的负担,“我没摔伤,都出去,没有我的吩咐都不许进来。”


    紧紧关上门,沈秀一头栽倒在床上。面上一片冰凉,她摸了下脸,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翌日,小桃见沈秀还不出屋,她敲门,“姑娘,姑娘?该用朝食了。”


    沈秀满脸泪痕,嗓音嘶哑,“我不饿。”


    “姑娘……”


    “别来打扰我。”


    小桃静音。过了会儿,她道:“姑娘,谢公子走了。他离开时,给您留了一句话。”


    沈秀立刻开门,嘶哑问道:“什么话。”


    “他说,从前他骗了你,是他对不起你。但这一次,他不会再骗你,他会遵守诺言,不再出现在你面前。”


    听完沈秀半晌无反应,转而她缓缓笑了一下,复又关上门。


    之后,杨氏,沈有财,魏朝清与魏长生都来敲门。沈秀皆闭门不见。她蜷缩在床榻上,泪里的盐分干裂了她的皮肤。


    没人告诉过她,断舍离会如此之痛。痛到像是活生生剔去了她的骨头,挖走了她的心脏,割碎了她的灵魂。


    痛楚汹涌磅礴,她仿若坠入深海,一切都离她远去。迷蒙中,她听见杨氏的哭声,沈有财的哭嚎,还有魏朝清的呼唤,与魏长生的抽噎声。


    沈秀病了,神识清醒已是三五日之后。杨氏坐在床边,长目盈泪,“秀秀,你可担心死为娘了。”


    沈秀的视线越过她,扫过沈有财,扫过魏朝清,扫过魏长生,似是在下意识寻谁。


    魏长生身侧的男子开口道:“秀秀……”


    此人身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华美。


    她不认识他。


    男子:“秀秀,我是司马朗,还记得我吗?”


    她摇头。边上,沈有财恭谨道:“殿下,秀秀都不记得了。”他转过头,“秀秀,这位是太子殿下。”


    太子去年被废,司马朗已于去年被立为新太子。


    沈秀听了没什么反应。她虚弱地半垂眸,油尽灯枯般苍白如纸。


    她这副样子,让司马朗心如刀绞。该死的谢扶光,若不是他,沈秀怎会变成这副模样!


    司马朗:“他把你害成这样,我这就替你杀了他!”


    沈秀忽而一动,气若游丝道:“你要杀谁?”


    “当然是谢扶光!”


    她费力抓住他的衣角,“不能杀他。”


    “他都把你害成这样了!”


    “不能杀他。”


    “你在怕他?”司马朗问。他以为沈秀是怕谢扶光。谢扶光是曼陀罗教教主,武功绝顶。不过那又如何,他并不怕谢扶光。


    沈秀动了动干枯的唇瓣,“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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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言一出,空气顿时凝固下来,众人面色各异。


    魏朝清已知沈秀喜欢谢扶光,此刻又听到沈秀说她喜欢谢扶光,他垂睫,目色黯淡下来。


    魏长生下巴微张,惊愣住。


    杨氏神色复杂。沈有财瞠目结舌,眼珠子都险些从眶中滚出来。


    司马朗的头猛地后仰,整个脑子都晃荡起来,“你喜欢他?!”


    “是。”


    “你怎么……”司马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居然喜欢他!他那样对你,把你害成这样子,你居然喜欢他!”


    好似被晴天霹雳当头一击,司马朗完全不能接受,“你为何会喜欢他!”


    为何会喜欢谢扶光?沈秀恍然。须臾,她道:“无论如何,我喜欢他,你不要杀他。”


    她身乏气竭,用力攥紧司马朗的广袖,“不要杀他。”


    司马朗满面结霜。沈秀心急:“他并未犯罪,即便你是太子,也不能杀他。”


    “他如此卑鄙无耻,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司马朗咬牙切齿,恨不能将谢扶光嚼碎一般。


    沈秀祈求他,“请你……请您,不要杀他。”


    司马朗见不得沈秀这般哀求的模样,他深吸气,隐忍住所有情绪,道:“好好好,我答应你,你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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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并非实话。谢扶光欺骗沈秀,只这一点,他就该被千刀万剐。沈秀喜欢谢扶光。谢扶光就更该死。他一定要杀了他!


    只不过,不能让沈秀知道他要杀了谢扶光。司马朗下颌紧绷,隐住中的阴翳。


    得到司马朗的保证,沈秀放下心来,倦意铺天盖地袭来,她头一歪,睡了过去。


    ……


    从沈秀屋子里出来,司马满目阴沉,无穷妒火焚烧了他的五脏。他命令手下,“一定要杀了他!完不成任务,提头回来见本宫!”


    “遵命!”


    “秀秀她居然喜欢谢扶光?!”沈有财气得脸红脖子粗,“秃那竖子,有甚么好喜欢的!”


    杨氏叹了声,不言语。


    另一边,魏长生呆呆愣愣地问魏朝清,“舅舅,我不明白,姐姐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


    魏朝清太阳穴阵痛。他按压太阳穴,道:“卑劣无耻的人,亦有被人喜欢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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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无论什么样的人,都可能会有人喜欢。你认为秀秀不该喜欢卑劣无耻的人,乃是一种偏见,认为卑劣无耻的人,不该被人喜欢,不会被人喜欢,不值得被人喜欢,不配被人喜欢的偏见。”


    “就好像认为一个人必须是好的,必须够好,才应该被人喜欢,会被人喜欢,值得被人喜欢,配被人喜欢一样。”


    说到这里,魏朝清语气微缓,“有些人,即便是平凡普通,即便是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亦有可能会被人喜欢。”


    魏长生怔然。他想到沈秀。沈秀平凡普通,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但他还是喜欢她。


    “舅舅,你说的有道理。”魏长生若有所悟。


    他能够理解沈秀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了。


    第 143 章


    理解是一回事, 不愿意接受则是另一回事。魏长生回到自己的屋子,提笔练字。


    写着写着,笔尖不受控制, 纸页上出现了一个大王八。在王八上写上“谢扶光”三个大字后,魏长生从鼻子里哼出气。


    晨间,沈秀下床, 推开窗子。日光明媚,清风徐徐, 吹来花香。今日是个好天气。她靠在窗边,静静感受温暖的日光, 带着花香的清风。


    “秀秀, 你怎的下床了,赶紧躺床上去!”杨氏端药进屋,见沈秀在窗边, 她连忙将沈秀扶到床上。


    “来,慢小心烫。”杨氏将汤药喂到沈秀嘴边。沈秀小口小口将汤药喝下。


    踟蹰许久, 杨氏终究没忍住, 道:“秀秀, 既然喜欢他,又何必要与他分开。”


    苦涩的药在口腔里发酵, 沈秀沉默数息, 道:“我喜欢他,却不能原谅他。”


    “娘只愿你今后莫要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自己今日做的决定。后悔与他分开。”


    “不会后悔。”沈秀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后悔, 不能后悔。


    “娘, 别提他了,往后都不要再提他。”


    唉了声, 杨氏道:“好。”


    杨氏刚离开的房间,就被魏朝清拦住。


    “魏大人,您这是?”


    “我给秀秀做了蜜浮酥捺花,请您帮我交与她,就说是您在外头买的。”


    “大人何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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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朝清与她道清原委。杨氏听罢了悟。却原来,先前沈秀要求过魏朝清,让他不要再为她做什么,这样她会很困扰,故而,魏朝清做了蜜浮酥捺花,不直接送与沈秀,而是让她交与沈秀,这样沈秀便不会感到困扰。


    “既如此,大人何必再如此操劳再为秀秀做这些。”


    魏朝清道,沈秀现在病着,肝气郁滞,淤阻,需食甘,以及味美之物以缓之。甜食以及味美之物能让气血肝气顺畅,吃了心情会好。蜜浮酥捺花味甜,且口感极佳,沈秀吃了心情或许会好些,身体也会舒服些。


    杨氏心想,魏朝清的手艺这般好,他亲手做的蜜浮酥捺花定然极极味美。恐怕谁吃了都会心情顺畅。


    原想拒绝魏朝清的杨氏,思忖过后,接过食盒。她也想女儿能心情顺畅些。


    “蜜浮酥柰花?”沈秀打量碗里的酪膏。


    “对,我在外头买的,味道极好,你尝尝?”


    撒了酥果,浇过桂花蜜的牛酪,浓郁奶香里夹杂着淡淡花香与沁甜的蜂蜜味。微微一抿,便变成丝滑的绸缎,口感甜润,甜度适宜,一点也不发腻。


    丝滑香甜的蜜浮酥捺花,在口腔里发酵,沈秀宛若置身于漂浮在柔软的云朵上,酥脆的果子,香软的乳酪和芬芳的桂花在她周身环绕,她的每一寸皮肤都被安抚得舒舒坦坦。


    沈秀神色舒展。杨氏喜上眉梢,“好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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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吃。”说着,沈秀把勺子推到杨氏嘴边,“你尝尝。”


    尝了口蜜浮酥柰花,杨氏在心里赞叹,不愧是魏朝清大人做的蜜浮酥捺花,恐怕全天下都找不出这么好吃的蜜浮酥捺花来。她克制住想再吃几口的欲望,连连叫沈秀多吃些。


    “好好休憩。”待沈秀吃完,杨氏离去。


    “都吃了,吃得极高兴。”杨氏对等待已久的魏朝清道。


    “那便好。”魏朝清望向沈秀的房屋,眸光温柔如水。


    杨氏瞅瞅他,心下唯余一声叹。


    吃过蜜浮酥柰花,沈秀睡了没多久,门被敲响。司马朗入屋,问她身子可好些了。


    “好多了。”沈秀回他。


    “秀秀,”司马朗忖度过后,道,“不如与我一同回京,让宫里的太医为你治失忆症。且那凶手还未找到,你若在待宫里也比此处安全些。”


    “不用了。”沈秀不假思索。


    “你再考虑考虑。”


    “不考虑。”


    司马朗静默。他如今已是太子,宫中事务繁忙,他没多余的时间待在燕州。然他不愿与沈秀分开。他想每日都想与沈秀待在一起。


    此刻,他忽然有些后悔之前争夺太子之位。他原先还不是太子时,倒是比现在自由许多。如今成了太子,没从前自由,没从前闲暇。想留在燕州都不行。


    只不过这个念头很快便粉碎成灰。他必须成为太子,必须成为皇,必须成为所有人的天。如此,他便不会再受到地位上的制约。


    不至于像之前那样,想休掉自己的妃子都要顾及妃子的家世,不能将她们的全部休掉。


    两位暂时不能休掉的侧妃面容从脑中划过,司马朗眸色一冷。待他登基,他定要第一时间将这两人休去!


    拽回飘远的神思,司马朗道:“秀秀,你别再喜欢谢扶光那无耻小人,你同我回京,做我的太子妃,我许你皇后之位,以后你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


    饶是已从杨氏口中得知司马朗对自己有意,沈秀还是惊了下。司马朗许她皇后之位,他竟如此喜欢她?


    她心惊不已,很快镇定下来,“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已心有所属。”


    “你难道会一直喜欢谢扶光?”


    “我不知以后会不会一直喜欢他。以后如何,谁也料不到。但我现在是喜欢他的。所以,殿下,对不起,我不能与你去京城。”


    司马朗面色变了又变。该死的谢扶光!他定要杀了他,定要杀了他!


    他刚从沈秀屋里出来,手下便迎上来,“殿下,京城那边在催了。”


    “滚!”司马朗一脚踹过去。


    “殿下……”


    司马朗怒火中烧,听不得回京城这些话。


    不过提及回京这事,司马朗想起魏朝清来。思及魏朝清为了沈秀一直待在燕州,久不回京,甚至已经决定在燕州安居下来,


    脚风一拐,司马朗去往旁边的魏宅。


    “夫子,您真不回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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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朝清阖上画卷,“不回了。”


    “夫子要一直待在这里?”


    “沈秀在何处,我便在何处。”


    “她已心有所属,夫子何必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且您年纪这么大了,已经捱不得了,若再捱几年,与您这般大的,都能含饴弄孙了。您还是早些成家,以免断了香火。”


    司马朗话里在关心魏朝清,实则是在攻击魏朝清的年龄。


    魏朝清面上带笑,“殿下既已知秀秀心有所属,您又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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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浪费时间?”


    “她现在是喜欢别人,可不一定以后还喜欢。”


    “但她一定不会喜欢三妻四妾之人。”


    “我娶她之时,定然已遣散所有妻妾,绝不叫她委屈。”


    “我曾听秀秀说过,凭何只有女德,没有男德。她言男德是男子最好的嫁妆,亦或说是彩礼。想来,秀秀必定极其厌恶不守男德之人。女德有言,女子破身为不守女德。对换而言,男子破身亦为不守男德。秀秀必定不会喜欢已破了身的,不守男德之人。”


    司马朗僵住,他张张口,“夫子莫要胡吣,男子那怎么能叫破身,那怎么能叫不守德……”


    “是,世人大抵都认为男子破身不是破身,也不用为女子守什么德。但秀秀并不这样认为。”魏朝清唇角噙着温润的笑。


    仿若被捅了一刀,司马朗颤颤。


    随后,他一言不发离去。


    回到屋子,司马朗枯坐良久。忽而,他语气急促,“备水,本殿要沐浴!”


    热雾里,司马朗使劲搓自己的身体。渐渐地,浴房里的热雾凝聚成了沈秀的身影。


    沈秀满目嫌弃,“司马朗,你不守男德,你破了身了,你已经不干净了。我才不会喜欢你这样不干净的男子。”


    “我、我……”司马朗面红耳赤,“我会洗干净的!”


    第 144 章


    司马朗用力搓自己的皮肤, 丝丝血迹渗出来,他仍未停止。然而如何洗,都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司马朗喃喃自语。他用力搓洗,皮肤都快搓下来,不知多久过去, 皮肤上的疼痛唤醒他的神识,他倏地从浴桶里起身。


    沈秀盘坐精心练功, 门忽然被人闯开,司马朗冲门而入。


    他长发披散, 湿漉漉地滴着水, 身上的衣袍松松垮垮,像是来不及穿好。


    他冲到她面前,捏住她的双肩, “秀秀!”


    “殿下?”沈秀莫名。


    他浑身颤抖,“秀秀, 我已破了身, 你会嫌弃我吗?”


    她一愣, “你破了身?”


    “我十四岁时就已经……”他没说下去,“你会嫌弃我么?”


    这有什么可嫌弃的?沈秀潜意识里认为, 破不破身什么的, 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男子女子都是如此。只要不去乱搞就好。


    忽而,她脑中划过白光,大脑极速运转。不如就此承认, 让他因此断了对她的念想。她清嗓, “若是我的夫君,在与我成婚之前, 被别人破了身,我定然是嫌弃的。”


    司马朗只觉一阵惊天动地的震动在耳边轰然响起。四周剧烈摇晃,尘烟弥漫,天塌地陷。他滞滞道:“你果然是嫌弃的。”


    “你能不能,”他目含期许,“能不能别嫌弃?”


    “我没办法啊。”她为难地低低脑袋,“那我问你,你会不会嫌弃已经破了身的女子?”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不会嫌弃失了贞洁的女人。司马朗就是清楚地知道这件事,所以将心比心,才更痛苦。


    当然,他会嫌弃别的女子,并不会嫌弃沈秀。他有极清晰的认知,即便沈秀失了贞洁,他还是喜欢她,还是想娶她。他道:“但我不会嫌弃你。若你那样了,我还是喜欢你,我还是会娶你。”


    “你能接受得了,我接受不了。”


    司马朗仿若兵临绝境,近乎哀求,“真的不能不嫌弃?”


    沈秀摇头,极坚决,“我就算嘴上说不嫌弃,心里还是很膈应的。”


    他后退两步,被抽去魂魄般。旋即他疾步离去,似是羞愧于面对沈秀。


    他如一阵狂风消失不见踪影,沈秀摸摸鼻尖。


    “殿下,殿下,您快快更衣,仔细着凉了!”侍从见司马朗冲进屋子里,一身湿水,连忙迎上去。


    “滚!”


    “殿下!”


    “滚出去!”


    “遵命,殿下。”


    “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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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从赶紧转过身来,“殿下,您有何吩咐?”


    “你破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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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破身?”侍从错愕,“您是说……开荤?”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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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侍从赧然,“奴才,奴才还未成亲呢。还不曾破身。”


    司马朗一把拽住侍从的衣领,“为什么!你为什么没破身!你个奴才,为什么不破身!”


    侍从茫然又恐惧,殿下这是怎的了,他怎么觉得,殿下好像很恨他没有破身。不是,他没有破身,殿下何故如此之恨?这恨意是否是有些无的放矢了。


    “殿下饶命!奴才不是故意不破身的!殿下饶命!”


    “你为什么……”司马朗双目猩红,要掐死侍从。片刻后,他扔开侍从,“滚出去。”


    侍从连爬带滚,飞快消失。


    屋子里只剩下司马朗一人。他用力甩了自己一巴掌。


    若早知会遇见沈秀,他以前定会守好自己的身子。可是时光不能倒流,已经发生的事无法再改变。


    他一巴掌一巴掌地扇自己,“叫你不好守身!叫你不好好守身!”


    门外,侍从听到屋内“啪啪啪”的声音不断响起,他挠挠头。殿下怎么疯疯癫癫的,莫不是疯了?


    要不要去请大夫?他迟疑着,赶紧令人去请了大夫来。


    “殿下,奴才请了大夫来,您要不要————”


    “滚!”


    次日。早早醒来的沈秀趴在窗前,大脑放空,凝望天边缓缓变幻的云彩。注意到快日出,她从窗前翻出去,脚尖一点飞跃至屋顶。


    云蒸霞蔚里,天际冒出金边。眺望远方日出,沈秀摇摇头,“扶光,这里的日出,没有桃花源的好看。”


    话音落下,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什么,沈秀眉心紧蹙。她知道,这是她的潜意识,她的身体的习惯所致。她还未习惯谢扶光的离开。


    她肃色,跳下屋顶练功而去。


    日头渐高,沈秀仍在练功,背灼炎日不知倦。汗水滴答滴答流淌,模糊了视野时,她停下来。她正要用袖子擦汗,一块绿色锦帕出现在面前。


    魏朝清温声道:“用这个。”


    “不用。”沈秀没接帕子,直接用袖子抹,“夫子,你来有事?”


    “来看看你。你身子都还未好全,别太累着自己。”


    “已经好全了。”沈秀说着,用力拍拍胸脯,“没事了,不用担心。”


    “方才见你飞檐走壁,你的功夫已经练得这样厉害了。”


    “也没多厉害。”沈秀倒下两杯茶,一杯递给魏朝清。


    魏朝清抿了下茶水,“日头渐晒,别练了,歇下来罢。”


    “嗯。”


    见她听了劝,魏朝清眸中无尽的温柔蔓延而开,若明珠生晕,鎏光溢彩。


    氤氲的茶气里,沈秀一怔。她仿佛看见了谢扶光。谢扶光对她笑时,也如魏朝清这般温柔。


    她低低道:“扶光……”


    魏朝清笑容微僵,“什么?”


    “扶光……”


    他静默,道:“我不是他。”


    沈秀立时清醒,她忙不迭道:“抱歉!我并非有意!”


    “没关系。”他温言细语,“往后不要认错了。”


    魏朝清回去时,仆人上前来,“老爷,太子殿下回京了。”


    “可曾留了话?”


    “没有。走得极匆忙,什么话也没留。”


    魏朝清是司马朗老师,师者为长,按理说,司马朗离开,需向他辞行,但司马朗未辞行便离开,极为失礼。


    大抵是因为昨日他说的话,刺痛了司马朗。


    魏朝清捋了一下长袖,并未多在意此事。他让人取来镜子,照了几下,问仆人,“我与谢扶光长得像么?”


    “回老爷,不像。”


    “可有哪一处像?”


    “哪里都不像的,老爷。”


    他与谢扶光,长相并不相像,没有任何一处相似。秀秀大抵是想谢扶光了,才会将他错认成谢扶光。思及此,魏朝清叹息


    YH


    ,“谢扶光……”


    “谢扶光!”另一边,魏长生拿着小人,用银针一下一下扎,“卑鄙小人,无耻小人,扎死你,扎死你!”


    夜色浓厚地化不开,巷间寂静无声。王发财与王富贵两人扛着麻袋,在巷子里穿行。


    王发财嘿嘿道:“这次的小孩长得好,定能卖出个好价钱!”


    “那可不,长得跟那墙上的年画娃娃一样,定能卖的高价钱!”


    王富贵刚说完这话,麻袋就动了一下。麻袋里的小孩被布条捂着嘴,唔唔嚷嚷起来。


    “怎么醒了!那蒙汗药这么不管用?”王发财连忙放下麻袋。解开麻袋,里头的小孩钻出来,“呜呜!”


    王富贵拍王发财的头,“磨蹭甚么,赶紧的,再给他喂些药!”


    王发财刚掏出药,就发现前方出现一道身影。他立刻警惕,慌忙把小孩塞进麻袋里,“什么人!”


    只见前方,男人身形颀长,长发黑直,半披半束在肩后,飘扬的如水绿衣隐匿在浓浓夜色里。他弯眸含笑,周身凛冽的杀气,如同出鞘的利刃。


    凛冽杀气,让王发财顿觉毛骨悚然,他哆哆嗦嗦,“你、你是谁?”


    绿衣男子笑容温柔和煦,“我?我是送你们去见阎王的人。”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


    绿衣男子歪头,“你们在做坏事,不是么?”


    第 145 章


    沈秀在一阵温热的舔舐中醒来。


    她摸了摸团在自己颈边的胖猫平安, 又眯了一会子。实在睡不着后,她翻身,揉了几下胖嘟嘟的平安。


    “喵!”


    渐渐地, 毛茸茸,胖嘟嘟的平安,仿若变成了毛发黑白的食铁兽。憨态可掬的平安, 倒是极像桃花源的那只食铁兽,同样毛茸茸胖嘟嘟。


    她摸着平安, 脑子里全是那只食铁兽。念及食铁兽,又不免想起桃花源, 不免想起谢扶光。她极恼怒自己总会想起谢扶光。拍怕脑袋, 将脑子里的谢扶光拍出去。


    晨间雾一层一层被日光晒化,日头高升时,沈秀已经练完好几套拳。她回屋冲洗一番, 换上净衣,漫无目的在宅院里穿行。


    杨氏在喂鸡。沈秀走过去, “家里养了鸡?”


    杨氏道:“闲着无事做, 养些鸡自己吃, 家里养的鸡,比外头的好吃。鸡蛋也比外头的好吃。”


    沈秀注视肥胖的大黄鸡, 她闪神, 面前浮现出一只只肥胖的小黄鸡小黄鸭。


    她和谢扶光一起养的小黄鸡小黄鸭,还在桃花源,他们离开之前给桃花婆婆了。


    “扶光, 就等小鸡小鸭长大了, 下鸡蛋鸭蛋咱们吃。说起来,有点想吃咸鸭蛋了。”


    “姑苏神农郡的咸鸭蛋乃腌蛋最佳, 想不想吃神农郡咸鸭蛋,我会做。”


    “姑苏咸鸭蛋?想!快做快做!”


    往日回忆浮过,沈秀按住心口,“娘,我回屋了。”


    蜷缩在榻上,沈秀再一次痛恨自己总是会想起谢扶光。她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没事的,时间长了就好了。她会慢慢习惯,慢慢忘记。


    艳阳高照,周大头躺在屋顶上,翘着腿。他一边望嘴里灌酒,一边哼着小曲儿。


    忽而,视野里出现一抹深蓝,他双目一眯,立刻飞过去,“公子好生眼熟!公子,咱俩是不是之前见过?”


    他一双吊梢眼滴溜滴溜转,端详着面前长发雪白的男人。哟,这人额心居然还画了一个蓝月?跟女人的那什么花钿一样,娘们兮兮的,啧啧啧。


    白发男人并未理会他,继续向前飞去。


    “唉!别走啊!”周大头追过去,“公子,咱俩定是见过的!”说着周大头伸手去抓白发男人。


    白发男人:“聒噪。”


    话音落地,凛冽寒气席卷向周大头。周大头瞪眼珠一瞪,霎时吐出一口血。


    白发男人看也不看周大头,雪白长发在日光下漾开波浪,飞身远去。


    “你说什么?楼兰王?”


    小桃:“是的,姑娘。”


    “楼兰王……”沈秀沉吟。之前杨氏说过,这位西域楼兰王,对她很是关切,貌似对她有些意思。她对小桃道:“让他进来。”


    门前传来轻微脚步声。沈秀抬首望去。门口出现一抹深蓝色的身影。身形颀长高大的男人,身着一袭深蓝宽大衣袍,衣摆长长曳地,拂过地面的袍间,绣着织金蓝月,繁复华丽,雍容尊贵。


    他的发丝如雪,松散浓密地披散在肩后,肌肤亦冰莹如雪。额心的蓝月之下,一双冰蓝色的眼睛,犹如被冰封的湖面,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冷得让人胆寒。


    冷酷,杀伐果决,不苟言笑,生人勿近,冰雪美人。这是月楼迦给沈秀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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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氏说他可能对她有意,她怎么感觉很荒谬。这样的人,会喜欢她?


    她思考要不要给他行礼。他是楼兰王,并非她的王。她不是他的子民,应该不需要行礼。


    月楼迦的目光在沈秀身上逡巡。


    她正欲说话,他倏然上前,冰冷的手指压住她的脉搏。


    “你干什么?”


    “把脉。”


    “你会医术?”


    “嗯。”


    “我身体很好,不用诊脉。”她抽出手腕。


    “不想恢复记忆?”


    “我这失忆症,神医都束手无策。能不能治好我已无所谓,并不重要。”


    过去的记忆,于她而言,没有那么重要。沈秀接着道:“而且,我也不想再天天吃药。所以就不劳烦你给我治病了。”


    月楼迦看她半晌,“的确很难治好。”


    “那就不治了。”她不甚在意。她倒下一杯茶,递与他,“请喝茶,茶水粗简,万望莫要嫌弃。”


    他接过茶,热茶雾气将他眉宇间的冰冷融去了几分,“我曾说过,要娶你为后,你失忆后大抵都忘了。我便再说一次,你可愿做楼兰王后?”


    “噗!”沈秀刚喝进嘴里的茶直接喷将出来。


    月楼迦被喷了一脸茶水。


    “对不起对不起!”沈秀拿起帕子就去擦他的脸。


    “实在对不住,我并非故意。”指尖碰触到他冰凉的脸颊,细腻如雪的触感让她指尖颤了一下。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样直接碰他的脸,似乎有些冒犯。


    而且他给她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漠感,大抵不喜人碰他。


    她立刻缩回手,却被他握住手。


    被喷了一脸茶水,月楼迦并未动怒,只道:“继续。”


    沈秀咽嗓,捏紧帕子,轻拭他雪白无暇的肌肤。


    他的皮肤与谢扶光一样好,光滑细腻,毫无瑕疵,如脂如玉,冰肌莹彻,仿若在散发淡淡雪光。


    竟不自觉又念及谢扶光,沈秀面僵,她赶紧将脑子里的他甩出去。


    她道:“还是弄点水来,你洗洗脸罢。”


    月楼迦:“不用。”


    沈秀迟疑。若是别人把茶水喷到她脸上,她可能会有些嫌弃地恨不得立马洗掉,毕竟茶水里有别人的口水。


    擦完他的脸,她再次道歉,“实在是对不起。”


    “无碍。”他用那双冰蓝的眼眸直视她,“回答我方才的话。”


    沈秀打量他。杨氏猜得没错,楼兰王果然对她有意思,而且好像还很喜欢她,喜欢到要娶她一个异族的平头百姓为王后。


    他让她想起司马朗。司马朗也要娶她这个平头百姓为太子妃。


    失忆之前的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这些个大人物纷纷都拜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折腰?


    她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你喜欢我?”


    “不够明显?”


    “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可信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


    “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定的王后。”


    沉默数息,沈秀道:“你该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颔首。


    沈秀诧然。月楼迦对她一见钟情。谢扶光也是对她一见钟情。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他们到底是如何一见钟情的。莫非月楼迦与谢扶光眼光一样,就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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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样?


    那么,魏朝清,卫风,还有司马朗,他们又喜欢她什么?总不至于也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也就好她这口,对她一见钟情罢。


    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她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脸,又去摸自己的身体。她举起茶杯,观察茶水里的自己。


    五官平凡,一点也不美。因练功,晒得有些黑,一点也不白。身体壮实,一点也不婀娜纤细。


    这样的自己,竟这么招人喜欢?


    不过当务之急,不是思考自己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她清嗓道:“楼兰王陛下,我已有心悦之人,不能做你的王后。”@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月楼迦额心的蓝月,泛出凌凌冷光,“谢扶光有什么比得过我?”


    闻此言,沈秀不悦。她不喜欢月楼迦用如此轻蔑的口吻谈论谢扶光。


    月楼迦见她脸色沉下来,他微微缓和语气,“他有什么比得过我?”


    “即便他什么都比不过你,我也喜欢他。”


    “你若嫁我,整个西域都是你的,你若想要整个天下,我也会为你打下来。”月楼迦口吻凌厉而霸道,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之所以一直不动中原和赫兰,皆因多年前有两位中原人与赫兰人在宫变时帮助过他母后,故而他才不动那两位中原人与赫兰人的母国。


    这么多年过去,恩情早已还尽。他若想统一天下,中原与赫兰,不过是他的掌中之物。


    “我不喜欢什么天下。”言罢,沈秀的语气变得更加冷硬,“你不用再多说,我不会嫁给你,我只喜欢谢扶光。”


    月楼迦眉眼一寸一寸结霜。一种冰冷的狠绝,似要杀人般的嗜血,在他冰蓝的眸子里化开。


    沈秀立刻后退,神经绷紧,警惕道:“你想杀我?”


    “我要杀的不是你。”月楼迦道,“我不会杀你,我只会娶你。”


    她抓住重点,“你要杀的不是我,那你要杀谁?”


    之前司马朗因为她,就说过要杀谢扶光,月楼迦会不会因为她去杀谢扶光?嫉妒可能会让人双手沾满鲜血。她犹疑道:“你会因为我,杀谢扶光吗?”


    月楼迦:“他是该死之人。”


    “不行!”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臂,“不许杀他!”


    月楼迦垂眸,目光落在她抓着他胳膊的手上。


    “你不许杀他!”沈秀抓紧他的胳膊。


    他一直看着她的手。


    她顺着他的视线看下去,以为他在不悦她碰他胳膊,于是松手。


    将将松手,又被他按回去。


    沈秀不解。他这是想让她抓着他的胳膊?她扯了下手,没扯动。不过现下她也管不了这个了,她逼视他,“楼兰王陛下,你是真的喜欢我?”


    “你不信?”


    “若你是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做让我不高兴的事。你若杀谢扶光,我会很不高兴,很生气,很伤心。”


    “你会不很高兴,很生气,很伤心?”


    “对!”


    月楼迦不再言语。


    她继续道:“如果你做不到,那我很怀疑你是否是真的喜欢我。”


    良久,月楼迦道:“我饶他一命。”


    沈秀:“不能杀他,不能害他,不能动他一根毫毛。”


    “好。”


    得到他的承诺,沈秀放下心来。她用力一抽,试图把手从他胳膊上抽回来。结果太用力,整个人朝背后一跌。


    一只大掌极速搂住她的腰,她扑进冰冷的怀抱里,鼻子里溢满新雪的气息。一抬首,就望进了两片冰蓝无澜的湖水里。


    “谢谢。”待稳住身形,沈秀往后退。然而腰上却被什么重重钩了一下,令她退不开。


    视线下移,她发现她的衣带,与他的流苏腰链竟勾缠到了一起。缀着珠宝的流苏腰链,与她的衣带打了结。她忙不迭去解开结。


    月楼迦:“我来。”


    他用修长雪白的手指,捏住她的衣带与他的流苏腰链。


    月楼迦的手,线条流畅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净圆润,莹莹泛光,每一根手指都像是精心雕琢出来的杰作,比这缀满宝石的流苏腰链还要美。


    谢扶光也有同样漂亮的手。沈秀别开脑袋,不再关注月楼迦的手。


    好半晌都没见他解开结,沈秀转回头,有些错愕。他是在解开结,还是在打结?怎么缠得更紧了?


    缠得更紧,她与他挨得更近,身体相贴,气息交融,她仿佛被新雪掩埋,完全被他包裹住了一样。她耳热,面皮开始泛红,立刻捏住衣带,“还是我来解。”


    随之她发现,这个结,怎么都解不开。


    这个结,怎么这么像之前谢扶光给她绑过的那个断死结。断死结,无法解开的结。


    她怀疑月楼迦方才是在以解结之名,行打结之事。这绝对是他故意打的断死结。她有些恼,“你怎么这样呢!”


    “什么?”


    “你方才是不是故意在打结?”


    “没有,我只是不擅长解结。”他低眸,冰蓝的眼睛里,似乎只能看见她一人。


    狡辩。她也不再与他多辩。她凝气,索性运内力,直接拉断自己的衣带。


    衣带断落,她的上衣敞开。


    就在这时,门边响起魏朝清的声音,“你们……在做什么?”


    第 146 章


    此时, 沈秀与月楼迦亲密地紧贴在一起,沈秀衣带解开,衣衫微敞。这场景, 任谁都会以为他们在做什么旖旎不可说之事。


    魏朝清脸色微青,“你们在做什么?”


    迅速拉拢敞开的上衣,沈秀退后几步, 远离开月楼迦。她忙不迭道:“别误会!”


    她语速极快,言简意赅把方才发生的事解释一遍。


    “原来如此。”魏朝清走过去, 挡在沈秀身前,隔绝月楼迦的视线, “秀秀, 快穿好衣裳。”


    沈秀会意,立刻去重新找了一条衣带。将衣裳系好后,她整理额发, 对月楼迦道:“你回去罢,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月楼迦:“若我执意要娶你, 你当如何?”


    沈秀毫不委婉, “我不喜欢你, 不会嫁你。”


    她旁侧,魏朝清看了她一眼。


    月楼迦:“若我强娶你, 你又当如何?”


    强娶?沈秀心神紧绷起来。月楼迦会对她强取豪夺?他看起来的确就像一个会强取豪夺的冷酷之人。她咬牙, “毋宁死,不与从。你若强迫我,我就跟你拼了!”


    她刚说完, 魏朝清就护在了她身前。他温润的眉眼变得凌锐起来, “你若敢强迫她,就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月楼迦睨视魏朝清, 像是在睥睨一只蝼蚁,声若冰川之风,“你?文弱之人,能奈我何?”


    魏朝清不会武功,一个文弱夫子而已,他一根手指便能将他压死。


    魏朝清丝毫不惧,“你大可以试试。”


    “夫子。”沈秀把魏朝清拉到身后,“你退后。”


    她掌心运力,不假思索一掌打向月楼迦胸口。


    “砰!”月楼迦不躲不避,硬生生接下她这一掌。他按住胸口,嘴角溢出血丝,“你的功夫倒是学得不错。”言语之间,像是很满意她的功夫学得好。


    没想到他连躲也不躲,沈秀顿了一下,她道:“我说了,你若要强迫我,我会跟你拼了,我绝不会从你!”


    修长的手指抹了下嘴角,鲜艳的血染红月楼迦雪白的指尖,他道:“我不会强迫你。”


    “那你缘何要说那样的话?”


    “只是想知道一种可能。”他不会强迫她,他喜欢她,只会把她捧在手心里,断然不会伤害她。


    沈秀打过他的手掌,灼热起来。撇去微微的负罪感,她道:“是你先吓我的,所以我不会因为方才伤了你而向你道歉。”


    “是我不对。”


    “咳。”沈秀瞥瞥他胸口。她刚才这一掌,运集了大量内力,出手挺重的,他吐了血,受了不小的伤。她道:“你赶紧去疗伤。”


    “无碍。”他说着无碍,却按着胸口闷哼一声。


    沈秀肃色,“赶紧去疗伤。”


    待月楼迦离去,沈秀转身对魏朝清说:“夫子,方才多谢你。”


    “你我之间,不必这样客气


    YH。”


    魏朝清方才那无畏无惧的架势,让她略微意外。月楼迦武功高强,是楼兰之王,而魏朝清,不会武功,只是一个文弱之人,他为了她,竟敢直接对上月楼迦,一点也不畏惧。


    他的勇敢,让她诧异。


    见沈秀沉默不言,魏朝清道:“秀秀,你莫怕他,我会护好你。”


    “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她道,“你护好你自己就行了。夫子,我听娘说,这几年朝廷那边一直在请你回京,你就回去罢,别在我这里耽误了,白白浪费了光阴。”


    “我辞去国子监祭酒之位,皆因我自己早已不喜久居朝廷之内,并非因你。”魏朝清温声道,“我待在燕州,也并非因你,只是喜欢这里,而我的友人也在此处而已,你莫要因此而有负担。”


    “是吗?”沈秀将信将疑。


    “是。”


    沈秀脑子里无数思绪飘过,方才魏朝清与月楼迦对峙的画面闯入脑海,她静默半晌,道:“夫子,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见面了。”


    魏朝清一愣,“什么?”


    “你喜欢我,但我并不喜欢你。你若一直待在我身边,我会愧疚,会很有负担。”


    夫子曾经是她的恩人,虽然她都不记得了,但他的恩情是一直存在的。她不喜欢他,因他的恩情而对他愧疚。


    为了他好,他最好是远离开她,远离开她了,时间会淡忘一切,或许他会慢慢不喜欢她了,这样对他好,对她也好。


    失忆之前的她,大抵是因为恩情,不忍对魏朝清说这样无情的话。而她现在,之所以能直白地说出这样无情伤人的话,皆因她不记得一切,即便知道他对她有恩,心里也感受不到真实的情谊,便无所顾忌。


    魏朝清:“你不必愧疚,不用有负担,我们是朋友,你把我当做朋友那样相处,不要把我当作喜欢你的人。”


    “我不会和喜欢我的人做朋友,我想保持距离,我们以后各自安好。”


    他止声。


    沈秀能清晰地看见他眼里的哀伤。


    他说:“秀秀,请不要对我这么残忍。”


    “不和你保持距离,才是对你残忍。我这是为你好。”


    “这不是为我好。我不求你能喜欢我,我什么也不求,能看见你,就已经很好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至少让我能看见你。”魏朝清低声下气,卑微地祈求她,“不要对我如此残忍。”


    沈秀握拳。她若现在心软,不对他残忍,以后他或许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思及此,她道:“不行,请你远离我。算我求你,我求你,远离我,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魏朝清默默看着她,良久,他转身离去。


    杨氏恰好走到门口,与魏朝清碰上,“大人,您这是要回去?这会子到晌午了,不如吃了饭再回去?”


    “不了。”魏朝清声音喑哑,大步离去。


    “怎么就走了。”杨氏一边进屋,一边嘀咕。


    “秀秀,我方才听小桃说楼兰王来了,他在何处?”


    “走了。”


    “他来找你做什么?”


    “娘,你猜得没错,他对我有意思,他想娶我为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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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杨氏手里的帕子滑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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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那你怎么回的?”


    “我不喜欢他,当然拒绝了他。”


    “你拒绝了他,会不会得罪他了?”杨氏忧愁万分。


    沈秀眉心皱成川字。她不想委屈自己,毫不犹豫,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月楼迦,她拒绝的是一个极有权势的帝王的求娶。她当时并未想到得罪他后,他会报复,可能会威胁到她父母的安危。


    就像她之前拒绝司马朗,魏朝清一样,她完全没有考虑过拒绝后,家人的安危。


    她的自私凉薄,让她心惊。


    或许是因为她失忆了。她不记得对父母的感情,是以并未考虑到他们。不知自己父母还在世之前,她极切希望自己父母还在世,可真正与父母在一起了,她却对父母没半分感情。于此,她倍觉愧疚。


    “娘,我若是得罪他了,他要报复,我会以我的性命来保护你们。我不会因为害怕得罪他,就屈服于他,你们若是怕的话,不如我与你们断————”


    “你说的什么话,我是怕报复,但更怕你过得不好,更怕你受委屈。你不要因为我和你爹而有所顾忌,而委屈自己。”


    杨氏继续道:“之前宋玉要强娶你,我和你爹也没因为害怕,就让你从了宋玉。在爹娘心里,你是最重要的,你不要有任何顾虑。”


    沈秀心中动容,“若他报复我,危及了你们的性命了呢?”


    “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委屈。”


    “你娘说得对!”沈有财猝然出现,“我和你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半分委屈!他要报复就报复,你绝不能因为我们而有所顾虑,而屈从于别人!”


    沈秀缓缓道:“谢谢。”


    “一家人,说甚么谢不谢的,作甚么这么客气。”沈有财哼哼。


    “就是。”杨氏抹抹湿润的眼角,“秀秀,你一定要记住,在爹娘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万不可顾及我们而受委屈。”


    “好了,莫想这些了,咱去吃午饭。”沈有财道,“我今儿打了豆腐,走走走吃饭去!”


    杨氏做了蒜酪,干煸豆角,糊豆腐,醋椒鹅,干辣椒煎牛肉,撺鸡软脱汤。


    沈秀的注意力集中在红辣辣的干辣椒煎牛肉上。牛肉,干辣椒的绝佳搭配,果木蒸过的牛肉风味醇厚,油香丰腴,弹嫩多汁。


    被油锁住肉汁的肉里,辣椒的芳香释放,香辛由弱到强,咀嚼时带来嚼劲的灼热感。


    胡椒中和了干辣椒,一粒粒扩散在牛肉里,干辣椒的辛辣感变得缓慢而绵长,一咀一嚼间,慢慢点燃了火辣辣的多巴胺狂欢。


    “呼!”沈秀浑身血脉舒张,吃得满面红光,“娘,你做的干辣椒煎牛肉真好吃。”


    “是吗?我也没做过几回,还觉得味道不够呢,你若喜欢,下次还吃这个。”杨氏笑着给她夹菜,“练武,就应当多吃些牛羊肉补身子,来,多吃些。”


    沈有财把汤碗放过来,“多喝些参汤比吃牛羊肉更重要。”


    沈秀笑笑,喝下参汤。


    饭后,家里的账房先生前来,将账本交与沈有财。这几年,沈家早已不做豆腐生意,沈有财买了几间铺子,生意倒是极红火,这几年赚了不少钱。


    账房先生离开前,没忍住偷瞥了一下沈秀。


    沈有财注意到账房先生还不离去,问道:“怎么还不走?”


    账房先生耳热,“这就走,这就走。”走之前,他又偷瞟了沈秀一下。


    魂不守舍地往前走,一头撞上柱子,账房先生霎时回魂,清醒过来。他用力拍脑袋,把脑子里的人拍出去。


    账房先生离去,沈有财笑眯眯地捧着账本,对沈秀道:“秀秀,家里给你攒了老多嫁妆,以后定能给你找个好夫君。”


    “我不想嫁人。”


    杨氏欲言又止,到底还是什么也没说。


    沈有财挠头,“不想嫁人?那,咱招个上门女婿也成!”


    “我不想找夫君。”


    沈有财的嘴巴努力张合几下,顷刻后,他道:“没事儿,爹会一直养着你,你想不想找夫君都不打紧。”


    沈秀惊讶。她爹竟如此开明包容?她又瞧瞧她娘。


    杨氏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就代表赞同无异议。沈秀心热,“爹,娘,多谢你们。”


    “都说了一家人不许这谢来谢去的。”沈有财笑呵呵。


    “对了,”杨氏忽而想起什么,“我方才见魏大人离开时脸色不大好,这是怎么了?”


    沈秀撩撩茶杯盖子,抿下一口茶,“我让他以后不要与我见面。”


    “这……你与他吵架了?他惹你生气了?”


    “不是。”沈秀解释了一番她这么做的缘由。


    听罢,杨氏与沈有财默默无言。过了半晌,杨氏道:“这样也好。秀秀,你做得对。他离开你,或许才会断了念想。”


    沈有财附和,“是极!那魏大人他同意了?”


    “不知,他什么也未说就走了。”沈秀放下茶杯,轻轻叹息。


    “舅舅,你不吃饭么?”魏长生问魏朝清。


    魏朝清坐在书案前,淡声道:“不吃。”


    “舅舅,你不高兴?怎么了?”


    “没有。你出去,门关上。”


    “……那我出去了。”


    门关上后,魏朝清扶住额头,神色愈发沉郁。


    至晚间,魏长生又前来,“舅舅,你晚饭也不吃?”


    “不吃。”


    “舅舅,你到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


    “为何心情不好?”


    “是我自己的缘故,不用担心,我饿了自会去吃饭,让我一个人静静。”


    魏长生踟蹰着离去。


    最后一丝天光融进夜色里,整个燕州城被浓厚的乌云笼罩。渐渐地,雨丝如薄纱,轻覆在静谧的大地上。


    书案前,魏朝清执笔,一笔一画勾勒画卷上的画像。


    画完,他静静凝视画卷上的人,指尖轻轻触摸画上


    依譁


    人。


    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在画卷上,晕开了水墨。一滴又一滴。


    外面的雨,绵延不绝,无声滑落,似乎隐藏着千丝万缕的哀伤与痛楚。


    直到晨间,雨仍未停。沈秀望着细细绵绵的雨,打了打呵欠。她站在长廊边上赏雨。


    前方,有人朝她这里走来。


    雨淅沥淅沥落下,顺着水绿色的伞滑落,涧成一朵朵水花。伞下,握着伞柄的手白皙修长,莹如琼玉。伞下之人,身姿如青松玉竹,挺拔俊雅,淡然高华。


    来人步至长廊下,绿伞微微扬起,露出他清润的面庞。


    沈秀:“夫子?”


    魏朝清身着绿衣,衣袍间没有一丝褶皱,衣摆柔软垂顺,一如他眉眼间的温和之意,“秀秀,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来烦扰你。”


    她怔了下,“你……”


    魏朝清笑容清隽,清风晓月般,“我以后不会再来烦扰你,祝你以后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夫子,也祝你以后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他笑,“好。”


    对上他温润的眉眼,沈秀愧疚难当,不愿再面对他。她哑然,“那……我回屋了。”


    她转身就走,被他拉住胳膊。他嗓音喑哑,“秀秀,让我最后再看你一眼。”


    她转过来,低低道:“对不起。”


    他仍是那副温温柔柔的样子,“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让你有负担,是我让你心烦。”


    他垂下长睫,不让她发现眼里即将要溢出来的液体。


    在眼泪不受控制滑下来的那一刻,他迅速松开伞,伞跌落在地。雨水冲瞬间刷掉淌下来的泪水。让人不知他脸上的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


    沈秀:“你的伞!”


    “不小心手滑了。”魏朝清说着,却没捡起伞。


    雨水在他白皙温润的面庞上肆虐,他笑道:“秀秀,后会无期。”


    沈秀捡起伞,撑到他头顶,“后会无期。”


    他拿过伞,头也不回离去。


    沈秀静静目送他的背影。


    第 147 章


    听魏朝清说, 他们以后要搬离此处,魏长生诧异,“为何?”


    难道是沈家要搬去别处了?


    魏朝清道, 因为沈秀不想再见到他。


    “什么?舅舅,你做什么了?你惹到姐姐了?她为何不想再见到你?”


    得知沈秀为何不想再见到魏朝清的缘由,魏长生安静下来, 他转身就跑出了屋子。


    “姐姐!你以后真的不想再看到舅舅吗?”


    沈秀收起武功秘籍,道:“是。”她走到魏长生身前, “长生,我有话与你说。”


    “姐姐你说。”


    “以后别来找我了。”


    魏长生的第一反应是心虚。莫非沈秀发现他也对她有意?


    难道他表现得这般明显?他嗫嚅道:“为、为何?”


    “我不想和与你舅舅有关的任何人有牵扯, 不想与你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可是我————”


    “你不必多说, 我希望你以后别再来找我,我不会再见你。”


    “你以后也不见我,也要将我拒之门外?”


    “对。”


    “不行!”魏长生一把抱住沈秀的胳膊, “不行!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不想见他, 凭什么不能见我!”


    “松开。”


    “不!”他气得双目赤红。


    “松开。”


    “就不!”年方十一的小少年, 倔得如同一头小牛犊。


    “若再不松开, 我就不客气了。”沈秀叱他。她身上有功夫,想甩开魏长生轻而易举。


    “除非你答应我, 不能不见我。”


    “我不会答应你。”


    “姐姐……”魏长生哽咽。


    沈秀心一狠, 直接把魏长生扔到门外,“别再来找我。”留下这句话紧闭上门。


    “姐姐!”魏长生在外面用力拍门。


    “姐姐!”他边哭边拍门,手都快拍肿了, 门仍然紧闭着。


    “哟!这是怎的了, 长生,你这是在作甚, 怎么哭了?”杨氏提着食盒过来,惊然问道。


    “婶婶,您让姐姐开开门,让我进去。”魏长生抓住杨氏的衣袖抽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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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整张俊秀的面庞像是在蒸笼里蒸过,通红里泛着湿气,瞧着委屈又可怜。


    杨氏心头软下去,“你莫急,秀秀她在屋里头?”


    “在的,婶婶您快让姐姐开门。”


    沈秀已经听到他们外面的对话,还未待杨氏敲门,她就先开了门。


    “姐姐!”魏长生如同小炮仗,一头栽进沈秀怀里,死死抱紧她,“姐姐!”


    杨氏:“秀秀啊,你和长生这是怎的了,他为何哭成这样?”


    “我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不想与他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了解清楚缘由,杨氏咳了咳,也不好再说什么。沈秀按住不停掉泪的魏长生,“别哭了。”


    他不听,仍然哭,水红的眸子里,饱含委屈与难过。


    她敛眉,“魏长生,你很烦人。”


    魏长生浑身僵住。


    “别哭了,你真的很烦人。”她口吻冷硬,转而对杨氏道,“娘,劳烦你把夫子请过来。”


    杨氏疾步离去。


    魏长生仍然紧紧抓着沈秀,却不再哭了。他腮帮用力抿着,竭力抑制泪意,不让泪水淌下来。


    “姐姐,不要这样对我。”他可怜巴巴地祈求,“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为何要因他迁怒于我?”


    他说着这话,一阵怨恨涌上来,对舅舅的怨恨。若不是舅舅,他现在便不会被牵连!


    “并不是迁怒。没有你舅舅,我也不想再见你。”


    “我、我做错什么了?”


    “你什么也没做错。你……”沈秀道,“我原不想对你说这些,罢了,我还是说清楚些罢。你知道眼缘么?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不合眼缘,所以不怎么喜欢你。”


    他仿若被冰冻住,“姐姐,你说真的?”


    “真的。”


    他摸自己的脸,对自己产生怀疑,“我是哪里长得不好?”


    “你哪里都长得好。但,眼缘这事,并不是长得好就合眼缘的,并不以长得好坏来评判。这是我自己的问题。”


    魏长生怔怔然,好似受了莫大的打击。


    俄顷,魏朝清前来。沈秀对魏朝清道:“夫子,还请您将他带回去。”


    魏朝清:“长生,回去。”


    魏长生不动。


    魏朝清:“我的话你都不听了?”


    魏长生垂下头。


    魏朝清拉他,“回去。”他用力一拉,将魏长生拉过去后,对沈秀道:“抱歉,我会管教好他,以后不会让他再来打扰你。”


    魏长生忽然抬首,泪光盈盈,“姐姐,你失忆之前,定然不会对长生这么狠心。”


    她别开脸,错开他凄楚的逼视。


    被拽着离开时,魏长生扭着头,一直看着沈秀,似乎盼望她能够回心转意。然而直到消失在道路尽头,沈秀都不曾再看他一眼。


    沈秀重新关上门。她坐在桌边,一杯凉茶下肚,情绪仍未冷却下来。


    “不要再想这些了。”她告诉自己。她盘腿而坐,摊开功法,五心朝天,吐纳练气,专心运转内功。


    叶云川来时,沈秀刚练完一套功法。


    他将一把长剑递与她,“看看。”


    她接过长剑。长剑如虹,细长刚劲。她赞


    忆樺


    道:“好剑!”


    “此乃屠龙剑,此剑锋利无比,无坚不摧,我新得来的宝剑,赠予你。”


    “给我?”


    “此剑能提升你的武力。”


    想起要杀她的人还未找到,沈秀握紧长剑,“谢谢哥。”


    叶云川取出腰部的剑,“与我过两招?”


    “我肯定打不过你,你下手轻些。”沈秀很有自知之明。叶云川的武功只在谢扶光与月楼迦之下,她虽然学的是谢扶光的神功,起点极高,但只学了三年多的时间,肯定是打不过叶云川这样的绝顶高手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


    沈秀扛着剑,气喘吁吁,“不行了,不行了,我遭不住了。”


    “能接我这么多招,已经很不错。”叶云川道。谢扶光自创的功法果然厉害,秀秀学了三年,就已成为高手,她的自保能力,已经极强。


    叶云川:“假以时日,你的功夫定会在我之上。”


    “那不可能。”她摸摸长剑,“真是把好剑,云川哥,多谢你。”


    叶云川离去,沈秀继续练剑。叶云川离开没多久,月楼迦又来了。沈秀打量月楼迦的胸口,“你的伤如何了。”


    “无大碍。”


    “你又来做什么,我说了不会嫁给你。”


    “我会一直待在燕州,直到你愿意嫁我。”


    “你待多久都没用,别白费力气。”


    他没有要改变想法的意思。沈秀道:“真要一直待在这里?”


    “君无戏言。”


    “一国之君,待在别国,于国事不理,实乃荒唐,你想当昏君?”


    “那又如何?”


    “你就不怕你不在,别人篡位?”


    “无人能篡我的位。”


    皎若冷月,貌若天神的楼兰王,似若神邸,俯视睥睨众生,浑身上下写满唯我独尊的冷酷与霸气。


    “你当真……”沈秀无言,“你当真自信。你真要留在燕州?为了我,不回自己的国,你想让我成为你们楼兰的罪人?”


    “谁敢治你的罪?”


    沈秀噎住。她清嗓,“我劝你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你若真留在燕州,我不会让你进我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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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无动于衷,目色古井无波。


    她继续道:“我认真的。你来一次我赶一次,绝不会让你进我家门,绝不会见你。你确定要待在这里?”


    “当然。”


    她叉腰,“堂堂一国之君,是想当无赖?”


    “无赖又何妨?”


    “……”


    “你这样做,我很不高兴。我之前说过,你若是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做让我不高兴的事。”


    喜欢一个人,是舍不得,不忍心让对方不高兴的。


    月楼迦长眉紧蹙。


    沈秀想了想,知道不能与他硬碰硬,于是决定用眼泪以攻之。她酝酿情绪,用力挤出泪来,可是怎么也挤不出来。


    很快她便寻到流泪的方法。她在心里默念谢扶光。


    念及谢扶光,那些酸楚痛苦,一一卷土重来。泪水不受控顿时簌簌而下。她流着泪,道:“楼兰王,请您回去,莫要留在这里白费力气。”


    眼光触及她面庞上的泪水,月楼迦微顿。


    沈秀吸鼻子时,一只冰凉的手掌捏住了她的下巴。


    月楼迦抬起她的脸,冰凉的手指擦过她脸颊上的泪水,“别哭。”


    她停不下来,一颗颗灼热的泪珠浸染月楼迦雪白修长的手。


    他轻轻擦拭她的眼泪,“别哭。”


    她的泪水愈发汹涌。


    月楼迦道:“我会回楼兰。”


    “不止是回楼兰,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说到这里,她恍惚起来。


    谢扶光,魏朝清,魏长生,月楼迦,她已经连续对好些人说过这句话。这句话说到她都有些厌倦。


    月楼迦:“不可能。”


    她推开他。什么也不再说,只默默垂泪。她一边抹泪,一边偷瞟他。


    他目色冰冷,满面寒霜,仿若孤独的冰山,周围一切都变得寒冷起来。


    空气仿若被冻住,让人难以呼吸。沈秀吞咽喉咙,后退半步,与他拉开距离。


    再度酝酿了一下情绪,她喉头滚动,不再默默无声哭泣,而是大哭起来。她坐下来,趴在桌面上,哭得像个孩童。


    她不知自己哭了多久,只知道自己趴在桌上,都趴得胳膊酸了的时候,月楼迦冰凉的手掌放到了她背上。


    “沈秀。”


    她从桌面上抬起脑袋,她听到他的胸腔里,逸出一丝几不可闻的叹息。


    月楼迦:“我答应你。”


    “你答应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对。”


    这么快就答应了?她以为她要与他耗些时间。她掩饰住喜悦,问:“君无戏言?”


    “君无戏言。”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还哭么?”


    她摸鼻子,把泪水收回去。直接用袖子粗鲁擦脸。


    月楼迦拦住她的手,他取出帕子,轻擦她的脸。神色冰冷,动作却轻柔得很,反差感极强。


    沈秀避开他的帕子,“我自己擦,你走罢。”


    月楼迦向门外一扫,“拿进来。”


    须臾,一侍卫将一个镶嵌着蓝色宝石的金匣子捧入屋内。月楼迦将匣子递与她。


    “给我?”


    “你生辰将近,这是我送与你的生辰礼。”


    生辰礼?沈秀记起来,她生辰的确将近。她自己都没记起来这事,他倒记得清楚,还提前把礼物送来了。


    “我不要,谢谢。”


    “收下生辰礼,以后除非你主动要见我,我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衡量一番,沈秀接过匣子,“好。里面是什么?”她直接打开匣子。


    匣子里,放着一座蓝玉。质地细透的玉,清澈,美丽,泛着梦幻的月光蓝,整整一座玉,被精心雕刻成了月亮的模样。


    “这是?”


    “楼兰王后之印,月印。”


    “月印,是凤印?”


    “凤印是中原人的叫法。”


    沈秀将月印推给他,“我说了不会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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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印是楼兰王后才能拥有的,你把它给我,不就是要我嫁你?”


    “你不嫁我,但楼兰王后的位置永远属于你,月印也永远属于你。”


    “我不要。这么贵重的东西,你拿回去。”


    “月印只属于你。你不要它,它在别人手上,就不再是月印,只是一座普通的玉玺,不再贵重,没有任何意义。你要它,它才是月印。”


    “……”


    她连连摇头,“我不会要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要。”


    “当真不要?”


    “不要。”


    月楼迦轻轻一捏月印。月印瞬间化为粉末,从他指缝间渗透下来。


    “你?!”沈秀大惊,“你把它捏碎了?你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捏碎了?”


    “你不要它,它就不重要。我说了,它在你手上,才是月印。”


    “你真是……”


    疯子。他怎么与谢扶光一样疯?


    后面的话沈秀没说完。那么重要的东西,就直接毁了,好半晌她才平静下来。她说:“不用你给我送什么生辰礼,之后我过生辰,也别再给我送什么礼。你若真想送我什么,那就好好遵守承诺,别再出现在我面前,这就当做是你送我的生辰礼了。”


    月楼迦垂下浓密如蝶翼的长睫,“好。”


    第 148 章


    十日后。


    这日天清气朗, 沈秀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听隔壁院子里两位婶子对骂。


    “谁偷你衣裳了?呸!我看你是瞎子拉二胡,瞎扯!”


    “你才瞎扯, 肯定就是你偷的!”


    “你是狗掀门帘子,全凭一张嘴!你说是我偷的就是我偷的?”


    “你天天搁这转来转去,不就是裁缝不带尺, 存心不量(良)吗!”


    “我呸!你自己丢了衣裳,还赖别人头上, 你是吊死鬼打粉插花,死不要脸!”


    “你才不要脸!你就是那


    ?璍


    老和尚的木鱼, 天生挨揍的货!”


    “那你就是黄瓜, 欠拍!”


    “你抱着木炭吃个饱,嘴黑心也黑!”


    两位婶子妙语连珠,骂人一套一套的, 听得沈秀忍俊不禁。她俩还吵个不停,她从兜里掏出瓜子, 一边磕瓜子, 一边津津有味地听她俩吵。


    那俩婶子越吵越有劲, 唾沫横飞,骂人的话诙谐幽默, 都不带重复的。沈秀哈哈笑, 泪水都飙了出来。


    杨氏拎着包袱从廊上下来,发现沈秀坐在屋顶上哈哈大笑,她诧然。自秀秀回来后, 难得见秀秀如此开心。


    “什么事这么高兴?”杨氏问道。


    沈秀从屋顶上飞下来, “隔壁有人吵架,蛮有意思的, 很好笑。”


    “吵架有甚好笑的。”杨氏失笑,“快过来,秀秀,我给你买了身新衣裳,你来瞧瞧。”


    “家里有这么多衣裳,还买什么新的。”


    “这件衣裳是碧落云裳阁新出的样式,好看得很,你后日生辰就穿这个去醉仙楼吃饭!”


    醉仙楼,是燕州最负盛名的大酒楼,酒楼里的大师傅手艺高超,乃是御厨后人。为庆祝沈秀的生辰,沈有财与杨氏特意订了醉仙楼的晚宴,打算就一家三口去那里好好庆祝庆祝。


    “快进屋穿上试试。”杨氏拉着沈秀进屋。


    “瞧这颜色,多喜庆。”杨氏取出衣裳,往沈秀身上比。


    缕金百蝶穿花云缎裙,配上金丝薄烟红纱,金红交替的色彩,的确喜庆吉祥。


    沈秀摸着衣裙上的红云,思绪逐渐飘远。她的生辰是五月二十三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就与她这人一样,普普通通,不年不节,不是什么重要的日子。


    谢扶光的生辰,是十二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一日,这天极阴之至,是一年中寒气阴气最鼎盛的一天。


    他出生在一年中最阴寒的一天,出生没多久,便被亲生父亲扔进了冰寒刺骨的河水里。


    仿若亲身被扔进了刺骨的河水里一般,她的骨头开始发冷。


    “秀秀?秀秀?发什么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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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秀摸摸手臂,搓走皮肤上的凉意,强迫自己不再去想谢扶光。她笑笑,“很好看,谢谢娘。”


    “你喜欢就成。”


    五月二十三日,沈秀生辰这日,一大早,杨氏就将精心烹制的长寿面端到沈秀面前。


    “从今儿起,你就是十九岁的大姑娘了。”杨氏笑吟吟。


    大海碗里的长寿面,面细如丝,如金如玉,汤映雪月。沈秀嗦着面条时,叶云川以及他父母携生辰礼前来。


    “生辰吉乐!”叶云川眉目弯弯,将生辰礼递与沈秀。


    秀将礼都收了,请他们都坐下,斟上茶来。


    午宴只招待了叶云川一家人,其他来送礼的,没招待,送的礼沈秀也没收。


    午后,叶云川一家人离去。及至日暮时分,沈秀与爹娘坐上马车,前往醉仙楼。


    蓝田方玉,锦翰霞明,云液凝酥……沈菜浏览着单子上的祝寿宴菜肴,“这么多,吃不完。”


    沈有财:“也就吃个吉祥,每样吃点,又不是要咱全部吃完。”


    “那多浪费。”


    “吃不完就打包回去。”


    一道一道菜上桌,每一道菜肴色与香俱全,虽不知味如何,但从色香这两方面来看,味道也一定极佳。


    沈秀用勺子拨了拨冒着热气的浓汤,热汤里,鱼翅、鲍鱼、鹿筋等十多样食材经过煨煮后,合成的香味鲜而浓,厚而醇,气味十分丰富且多样,浓香在空气里沸腾。


    汤里各种各样的食材放到一起,有一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丰富多样感。沈秀抿了一口汤,热热的高汤咸度适中,口感丝滑,鲜美至极。热流滑过口腔,咽入肚腹,全身都被这鲜美丝滑的汤汁给淹没了似的,只让人心神都晕晃晃起来。


    沈秀:“这味道很像……”


    “很像什么?”


    很像魏朝清的手艺。


    沈秀敛住情绪,“味道很好,怪不得这里的生意这般红火。”


    “是啊,这里大厨的手艺怕是赶上魏大人了!跟魏大人做的菜一样好吃!”沈有财乐呵呵道。


    杨氏迟疑,“倒真像是魏大人做的菜。”


    沈有财捏捏下巴,“是有点像啊。”


    沈秀招来小二,问小二醉仙楼的大厨是谁,可否能见一面。小二红着脸,连忙去了厨房。


    不多久,一位高胖的中年男子进入雅间。沈秀看了看大厨,夸赞几句之后,给了个大红封以表感谢。


    大厨回到厨房,神色恍惚。


    “可有穿帮?”耳边传来一道声音,可大厨恍惚着,没有应答。


    大厨的徒弟轻轻一碰大厨,“师父,师父,大人问您话。”


    大厨即刻回魂。他弯下腰,恭谨道:“回大人,小人,小人并未穿帮。”


    “她……他们吃得如何?”


    “都很喜欢,都吃得高兴。”


    魏朝清莞尔。他系着围裙,白皙修长的手指捏着果子,一点一点雕刻。做好饭后果食,魏朝清垂下头。


    他甚至不能亲口对她说一句生辰吉乐。


    雅间里,沈秀一家人吃得正欢时,小桃放下筷子,扯扯沈秀,“姑娘,您瞧,外面在放烟花。”


    窗外一束束烟花炸开,绚烂流彩,璀璨多姿,如泛着光的花瓣撒向全城。


    霎时间,整个天空都亮了起来。整个燕州城,被束束烟花染成了色彩斑斓的画卷。


    城中千家万户,在烟花的笼罩下,纷纷走出家门,欣赏这全城绽放的烟花,欣赏这壮丽的景观。


    全场百姓议论纷纷:


    “这不过年不过节的,谁放烟花呢?谁家有喜事?”@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是啊。全城放烟花,大手笔啊这人!”


    “啧,这得花多少钱,定是哪个大户人家放的!”


    “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的烟花一起放,真真好看!”


    “快,快叫娃娃们都出来看烟花!”


    醉仙楼雅间里,小桃拉着沈秀到窗边,“姑娘,来这里看,好多烟花!”


    站在窗前,沈秀探头。全城都在放烟花,整个燕州城被炸成了绚丽璀璨的色彩,壮丽绚烂,让她不禁喟叹,“嗯,很美。”


    她望着烟花,颊边浮现出浅淡的笑意。


    见沈秀笑了,小桃也笑起来。她偷偷望向窗外某个方向。


    窗外某个方向,谢扶光站在屋顶,静静远望醉仙楼的方向。


    他轻轻道:“生辰吉乐。”


    沈秀喜欢烟花,看到这满城烟花,定会高兴。是以,在她生辰这日,他特意准备了这满城烟花。


    他微微扬起嫣红的唇角。


    碧绿的衣袍在风里翻飞,打到他的手背后,他抚了下衣角。@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穿着绿衣,长长的卷发被黑直的假发覆盖,精致昳丽的面容被人.皮面具压住,任谁都无法认出来他原本是谁。


    谢扶光之所以这样伪装,是怕沈秀再看到他。


    他答应她,不再出现在她面前。然他要保护她。


    无论是之前要杀她的人,还是任何要对她不利的人,他都会替她解决掉。他这一身功夫,为她而生。


    他不会去打扰她,但会一直在她身边保护她。


    他会守在地狱门前,不让她踏进地狱大门半步。


    第 149 章


    晨光熹微, 沈秀飞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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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隔壁,没听到隔壁的婶子吵架, 她失望地摸摸鼻子,倒是听到有人在谈论昨日的烟花不夜天。@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回想起昨夜的满城烟花,她笑了笑, 她昨日恰好生辰,倒是跟着蹭了一下这满城烟花的喜气。


    一转头, 清晨的燕州城映入视野。


    燕州的清晨,热闹繁华, 凡俗尽染。桃花源的清晨, 旭阳东升,村花路柳,溪水潺潺, 炊烟袅袅,田园碧绿, 一片与世隔绝的岁月静好, 与燕州全然不同。


    发觉自己又在想念桃花源, 沈秀赶紧转移注意力。又支着耳朵听了片刻,没听到那两位婶子吵架, 她准备飞下屋顶, 余光瞥见街道上,一辆马车正冲向一位妇人。


    她迅疾飞过去,电光石火, 千钧一发之际, 她一把捞起妇人,躲开了马车。@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你还好吗?”


    妇人脸吓得惨白, 几近失了声,“我……我……我没事,姑娘,多谢你!多谢你!”


    “没事便好。”沈秀转向停下来的马。


    马车上跑下来一个小厮,“对不住,对不住,马车失控了。”


    沈秀:“以后小心些。”


    “一定一定。”小厮偷偷瞅她一眼,又快速低头。


    沈秀没多待,点头示意后转身就走。


    “姑娘且慢。”陌生的男声从马车里传出来。


    她侧过身。


    一位锦衣华服的男子从马车上下来。男子向她作揖,“多谢姑娘方才相助。”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敢问姑娘家住何处,改日某必登门致谢。”


    “不用,日后驾车小心着些就行了。”沈秀摆摆手。


    “姑娘————”


    沈秀没予理会,脚尖一点,腾空飞走。她并未注意到,她腰间的荷包,在她飞起来时,滑落到了地上。


    男子正弯腰去捡荷包,一只漂亮如花的手先他一步捡起来荷包。他直起身,对着身前突然出现的人道:“公子,这荷包是方才那位姑娘的,请你交于我,我会将荷包还与她。”


    谢扶光:“她是我妻子。”


    “她……她已成亲?”


    谢扶光转身离去。


    男子怔怔,“她已成亲……”


    小厮:“少爷,方才那位姑娘,她并未梳妇人髻。”


    男子瞬间回魂,“是也!她并未梳妇人髻!她没成亲!”


    仿若从地狱升回天宫,男子喜不自胜。紧接着他愤怒起来,“方才那人骗我!他去哪儿了?赶紧追上他!”


    这边厢,谢扶光轻轻摩挲手里的荷包。红唇靠近荷包,他轻柔地亲吻荷包,迷恋而眷恋。


    沈家大门前。


    一位带着婴儿肥的小女童来到护卫前,对护卫说她捡到了沈秀的荷包。


    护卫去接荷包,小女童摇摇头,麻烦他去通传一下。


    “姑娘,外头有人捡到了您的荷包,给您送来了。”


    “荷包?”沈秀这才发现腰间的荷包不见了。


    “谁帮忙捡回来的,人在何处?”


    “是一个小女娃,这会子就在外头,说要把荷包亲手交给你。”


    沈秀去了大门前。胖嘟嘟的女童看到她,像是放心了,“姐姐,你的荷包,你走得太快,妞妞捡到荷包,追不上你。”


    “谢谢你啊小姑娘。”沈秀摸了下自个儿的兜,兜里放着她时常吃的零嘴儿。抓出一把糖,她放到小女童手里。


    小女童:“不要的。”


    “拿着,多亏你帮我捡到了荷包。”


    小女童咧嘴,“谢谢姐姐!”


    小女童捧着糖一边吃一边走。见有人拦在她面前,她扬起头,奶声奶气道:“大哥哥,我已经把荷包交给姐姐了。”


    谢扶光伸手,“糖给我。”


    “这是姐姐给我的。”


    他给了她一锭银子,“拿去买糖。”


    小女童乖乖巧巧地把糖放到他掌心里,然后拿着银子,蹦蹦跳跳去买糖了。


    谢扶光捻起一颗糖,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果香蔓延开来。


    她总爱食些酸的,辣的东西。


    谢扶光抿着糖,唇角稍弯。


    数日后,东宫。


    “生辰礼她没要?退回来了?”


    “是的,殿下。”侍卫将一封信递到司马朗面前,“这是沈姑娘给您的信。”


    司马朗一把抢过信封,忙不迭打开。快速浏览完信纸,司马朗整个人僵在原地。


    “殿下?”


    “殿下?”


    “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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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卫不敢再看面色铁青的司马朗,飞速离去。


    司马朗捏紧信纸,胸膛剧烈起伏。


    信里,沈秀让他别再去打扰她。


    她真就对他残忍至此!


    他将信纸撕得稀巴烂,扔在地上,用力踩。


    又好几日过去,沈家大门前来了一行人。


    “沈秀何在?速来接旨!”


    圣旨?接到通传的沈秀愣了一愣,赶忙去接旨。


    领头太监展开圣旨,嗓音洪亮,“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闻沈有财之女沈秀娴静婉约、温良敦厚、品貌端庄,深得朕心,今皇二子年已至适婚娶之时,当择贤良以成家室。值沈秀待字闺中,与皇二子天设地造,佳偶天成,为成佳人之美,特将汝许配皇二子为正妃。择良辰完婚,布告中外,咸使闻之,钦此!”


    听完圣旨,沈秀整个人宛若石雕一般僵硬。杨氏与沈有财瞠目结舌。


    很快,沈秀神色沉下来。皇帝赐婚,不问她本人的意愿,直接下旨,强行赐婚,这与把她当牲口卖了有什么区别!


    一定是司马朗去请皇上赐的婚。她明明就拒绝过他。他明知她不喜欢他,为何还要请皇上赐婚?他要强迫她嫁给他!


    见沈秀一动不动,太监提醒道:“请接旨!”


    沈秀神情几度变幻。她看向杨氏与沈有财。抗旨,乃大罪,严重的会株连九族。她若抗旨,是否会株连九族?


    愤怒直冲脑门,她咬紧牙关,该死的司马朗!


    太监:“何故拖延?莫非你要抗旨不遵?”


    沈秀:“民女……”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骤然响起:“抗旨又如何?”


    众人寻向声源。


    月楼迦从屋檐上飞下来,眉眼间带着雪山之巅难融的雪,“西域的公主,轮不到你们东陵皇帝来赐婚。”


    太监全身血液冷凝,结结巴巴道:“你、你是?”


    六神无主的沈有财,仿佛找到了靠山,他挺起胸来,“这位乃是楼兰王陛下!”


    太监一惊,“楼兰————”


    月楼迦:“聒噪。”


    太监只觉自己被一阵罡风卷走,直接摔到了地上。他即刻噤声。楼兰王身上强大的压迫感,让他只觉自己仿佛要被撕碎。他恨不得立刻就晕将过去。


    月楼迦:“回去告诉你们皇帝,东陵这块地很不错,适合养楼兰的牛马。”


    太监大骇,楼兰王这意思,是要,是要占领东陵?他双膝一软,险些跪到地上。他哆哆嗦嗦,作了个礼之后掉头就跑。


    太监连滚带爬,一行人迅速离去。


    月楼迦目视沈秀,“没有人能强迫你嫁给谁。”


    “你方才与太监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你……想要东陵?要与东陵打仗?你一定是在开顽笑,恐吓他的罢?”


    月楼迦长睫缓缓动了一下,他颔首。


    他不会对她的国家出兵。除非得到她的首肯。


    沈秀顿时松下一口气,“你不是回楼兰了?你没回去?”


    他沉默须臾,“我在这里还有事要处理。”


    她狐疑地打量他,倒也没追问下去,“方才多谢你。”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如若有实质的目光,似要永远停留在她脸上。


    她垂头,避开他的注视。


    “记住,你是高昌公主,西域公主,无人敢逼迫你。”月楼迦缓声,“有我在,你谁都不用怕。”


    不等她说话,他飞身离去,雪白润泽的长发漾开波浪,消失在空中。


    沈秀转过身,见杨氏仍惊魂未定,她道:“娘,没事了。”


    沈有财扶着胸膛,“没事了没事了,咱闺女可是西域的公主,不归皇上管,皇上管不着她的婚事!而且还有楼兰王给咱们撑腰呢!”


    听着沈有财的话,沈秀面前浮现出司马朗的面容,她沉下脸。


    夜深,京城东宫,书房里灯火明亮。司马朗靠在长案上,一页一页翻文书。


    他心浮气躁,并未看进去。


    宣旨的太监,应该已经返程。不知沈秀她接旨了没有。他心里清楚她不会接旨,却又盼望她有所顾忌而接旨。


    他心烦意乱地翻着文书,起身在屋子里来回踱步。


    倏然,精心雕刻的紫檀木门,如纸片碎裂开来。


    司马朗大喝:“谁!”


    破碎的门口,身形高大颀长的男人逆光而立。他一袭红衣,卷发披肩,肩上飘着红色曼陀罗花和红色飘带,赤红的飘带在他肩后飘动着,若流动的血河,美丽而妖异。


    司马朗:“你?!谢扶光!”


    谢扶光笑吟吟,唇红齿白的面容在灯影下妖冶得渗人,“听说你要强娶我的妻子?”


    “你的妻子?”司马朗冷哼,“做你的春秋大梦!她不是你妻子!她马上就是我的妻子了!”


    谢扶光歪


    依譁


    头,“是吗?”


    注意到谢扶光手里的长剑,司马朗往后退,“你想做什么?”


    谢扶光眼睫弯出一个优雅好看的弧度,轻柔细语,“你说我想做什么?”


    司马朗了解谢扶光,他这人,笑得越温柔,杀人越狠。


    “你、你敢!”司马朗大叱,“我是太子!你敢杀我!”


    他将将说完,长剑直接插.进他身体里,顿时血流如注。


    温热的血喷洒上谢扶光的衣袍,溅到他颊边,如一朵红花在雪玉上绽开,放出病态的绮丽。


    司马朗倒地,他捂住血流不止的胸口,“我父皇……不会……不会饶过你……”


    谢扶光眉间带血,仍然笑吟吟。温柔到让人头皮发麻的笑里,透着些许精神不稳定的兴奋与疯癫。


    他轻飘飘地将剑重新插.进司马朗身体里,“唔,东陵该换一个皇帝了。”


    第 150 章


    这日晨间, 沈有财见杨氏仍一副愁容,他啧了声,“都这么多天过去了, 京城那边还没什么动静,你担心个甚么。”


    杨氏张张嘴,欲言又止。


    “放心, 没甚么大不了的。”沈有财道,“咱秀秀可是高昌公主, 有高昌王与楼兰王为咱们撑腰呢!”


    之前魏大人也给他们带了口信,让他们不要担心此事。还有, 秀秀是前武林盟主的义女, 叶应天也会替她撑腰,这么多人替她撑腰,皇上要强行赐婚, 不得好生掂量掂量?


    京城那边这么久都没消息,那圣旨肯定就已经作罢了。


    听了沈有财的话, 杨氏心下稍安, “我就是……”


    “别就是就是了, 今日芒种,咱去煮些青梅吃。”


    芒种这日, 家家户户都会煮青梅。这时候的新鲜梅子极酸涩, 用糖,老姜,茶叶慢慢煮制后, 酸甜可口, 净血通身,又美味又对身体有益。


    熬煮好的青梅茶, 一杯下肚,酸甜芬香,清新消食。沈秀捧着温热的青梅茶,连连喝了好几杯。喝完青梅茶,她见小桃在树下系丝带,便也过去系丝带。


    芒种时,百花凋残零落,这时家家户户都会把丝绸带系在花枝上,再把残落的花瓣粘在花枝上,为花神饯行。


    系好丝带,她捧起地上残落的花瓣。虽已凋零,花瓣依然鲜艳漂亮。她道:“家里好像没红色的花?”


    “原先在锦州时,家里养了水仙花,你把它铲了,说以后不要养那样的红花。来了这里后,家里也就没养红花了。”


    “什么时候铲的?”


    杨氏回忆了一下,说了一个差不离的时间。沈秀暗忖,那时候,她已经认识谢扶光了。那时的她,大抵是因为谢扶光,而迁怒于红色的花,所以才不让家里养红花的罢。


    这时小桃突然跑过来,“姑娘?姑娘?”


    “怎么了?”


    “这是谢公子写给您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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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他给我写了信?扔了。”


    “谢公子说这封信很重要,请您务必打开看一看。”


    沈秀不动作。


    杨氏迟疑道:“秀秀,他说很重要,要不你打开看看?”


    静默须臾,沈秀接过信封。展开信纸,扫视一遍,她僵住。


    谢扶光说,司马朗要强娶她,他已将司马朗斩杀。现在他控制了整个朝廷,皇帝已退位,整个东陵无人再敢给她赐婚。


    东陵已然变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怎么燕州一点风声也无?是因为燕州离京城太远?


    沈秀震惊之下,不免有些怀疑人生,到底是谢扶光太强,还是东陵太弱?这么大一个东陵,怎么这么轻易就被谢扶光给控制住了?


    谢扶光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厉害,他强大到,抬手可救苍生,覆手可灭万民。


    往下压了压心底的震撼,她继续往下看。信里,谢扶光问她,她是否愿意做东陵皇帝。


    她怀疑自己眼花,揉揉眼,定睛一瞧。没错,他的确在问她愿不愿意当东陵的下一任皇帝。


    就因为东陵皇帝不问她意愿,强行给她赐婚,他便直接解决了东陵皇帝。还打算让她做新的皇帝?


    “秀秀,谢公子他写了些什么?”旁侧杨氏问道。


    沈秀怕她说出信纸内容,杨氏会惊地晕厥过去。她敛敛气息,“也没写些甚么,不甚重要。”


    “可小桃方才说这封信很重要。”


    沈秀摇摇头,即刻回屋。取出纸笔,她斟酌着回信。


    让她去当皇帝?真真是疯了。她极有自知之明,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不聪颖,很平庸,很无能,没什么治国才能,她这种人,人群里一抓一大把。


    她去当皇帝,怕是要把整个国家带沟里去,弄不好会把国都给亡了。她担不起这样的责任。


    一想到此,她只觉被五指山压住,压得她呼吸不能。她在心里念了几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她绝计不会去当皇帝,那么,谢扶光会当东陵的皇帝么?


    他这人,脸上常带着温温柔柔的笑,看起来像个谦谦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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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则有些神经质,疯疯癫癫,精神不稳定,心狠手辣,残忍无情,他就是个疯子,他能做好皇帝,管理好整个国家吗?


    沈秀神色凝重得能滴出墨来。随之她又想到谢扶光既然能管理好曼陀罗教,应该也是个有管理能力的人。反正他肯定比她强。


    万千思绪翻滚而过,她脑子里混乱了许久,最终,她深吸一口气,做好决定。


    她是万万不能去做皇帝的,若谢扶光真做了东陵的皇帝,她希望他能好好治国。


    认认真真写好回信,她装进信纸里。


    ……


    新帝登基,改国号为秀,年号为永安。至此,东陵国成为历史,中原为秀国。


    得知东陵改国号为秀,沈秀扶住额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新帝并不是谢扶光。而是他的手下。一个有治理之才的手下。她心下稍安,同时隐隐担忧起来。


    他的手下,拥有了这样的权力,会不会反他?背叛他?


    不过,想来,谢扶光既然能放心让他手下掌权,也应该有什么手段控制他的手下的。她没必要多虑。


    揉捏太阳穴,沈秀不再关注此事。


    进入六月下旬,天气愈发热,沈秀练完功,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汗水。她冲洗了一番后,杨氏端着冰酥酪进屋。


    “这天儿热的,真见鬼。”杨氏把冰酥酪放到沈秀面前,让她吃了消消暑气。


    沈秀热得卷起衣袖,直将冰酥酪往嘴里送。


    杨氏发现沈秀胳膊上的牙印子。两排整齐的牙印,齿痕已结疤,留下深粉痕迹。杨氏惊诧,问她这牙印子是怎么回事。


    沈秀摸小臂上的牙印,道:“不小心咬到的。”


    “这么深的印子……”杨氏皱皱眉,“我去寻些祛疤药膏来。”


    “不用。”


    “什么不用,留个印子多难看。”


    沈秀轻抚牙印,耳边回荡起


    YH


    啮臂为盟那日,她与谢扶光一起发的誓言。


    “我沈秀在此立誓,我与谢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谢扶光在此立誓,我与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齿痕为证,你我已啮臂为盟,永生不得反悔。”


    耳边一遍一遍回荡起,她与他立过的誓言,沈秀垂目,“好,娘,你去弄些祛疤药膏来。”


    “嗳,这就对了,女娘家家的,留个印子多不好。”


    杨氏托人寻来了最好的祛疤舒痕药膏,嘱咐沈秀,“每日擦两次,顶多两月这印子就淡了。”


    清清凉凉的白色药膏覆在牙印上,沈秀一点一点磨平药膏,心也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牙印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她相信,她对谢扶光的喜欢,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谢扶光对她的喜欢,或许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月楼迦,以及魏朝清对她的喜欢,或许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这样,便皆大欢喜。